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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回忆录》作者:李敖

_4 李敖(台湾)
  像要压到我的头上来,在摇撼不定的吊桥上,我独立,幻想,更带给自己
  不安与疑虑。但是,一种声音给了我勇敢的启示,那是桥下的溪水,不停
  的、稳健的、直朝前方流去、流去,我望着、望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
  在我眼前的溪水已变成稿纸,于是我推开《窃愤录》,移走《归潜志》,
  拿起笔,写成了投给《文星》的第一篇文字——《老年人和棒子》。
  《老年人和棒子》登出的时间是1961年11月1日,那是《文星》第四十九期。我终于把自己投进急湍里去了。没投阁先投水,这是自己作弄命运。这一转向,固然是我性格上不甘于“白首下书岜,另一个原因,也是我困于生计使然。原来助理薪水三月一发,又不准兼差,寅支卯粮,也得支得到粮才成,可是从何支起?何况我在夏天又考上研究所,按任用助理的规定,助理是专任,研究生不能做,所以专任助理的上千元薪水没有了,只能拿研究生的研究费四百元,四百元对我,显然无法做研究。当时姚从吾老师打算由杨培桂接替我的助理职,由杨培桂把台北商职的教员职务让给我,算做私下交换。可是北商那边一个萝卜一个坑,有坑要填校长自己人,不同意杨走李来,所以最后也泡汤了(施珂离台前,想把成功中学的教员职务让给我,也被校长拒绝,理由同上)。当时我所以考研究所,自信考取后虽然丢了专任助理职务,但因为研究生可兼助教,所以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不料考取后,沈刚伯为了抵制我,突然废除了研究生兼助教的规定,硬定另聘助教,所聘者王德毅等人,却都是考不取研究所的。这种措施,当然使我不服气。后来我弃研究所不念了,沈刚伯见我走了,又恢复研究生可兼助教了。
  1961年12月13日,我有长信给姚从吾老师,其中说:
    长期会的本意在安定学人生活,在长期经援的安抚下,我这个邪学人”
  也分到一千元(配济、房子、图书费、车马费兼而有之)。这个数目,仅
  够维持一个学生的最低的生活,而不是一个“学人”的最低生活。
    一个学人的最低生活标准是一间安静的小房(不是十人一间的宿舍),
  深夜可看书(不是在宿舍偷点蜡烛),每月可以买几百元的书,看两场电
  影,吃一次老爷饭店(虽然我从来没去过)。……我对生活标准看法是,
  一个敏感的青年人,他的精神已经痛苦大多,我们没有理由再要求他在肉
  体上、生活上,再吃更多的苦;没有理由说他租一间小房,逃开城市和俗
  人的喧嚣,每月花光一万个一毛钱是奢侈!
    五年的宿舍生活,一年的军中生活,使我深深感觉到:群众是独立思
  考与做学问的敌人。……没有人相信我穿的衣服没有一件不是老子的余荫,
  没有人相信我要筹还大学时代的零星旧债,没有人知道我为买书而存下半
  年吃早饭的钱。
    我想起《车轩笔录》中的那个故事。范仲淹奇怪那个孙秀才为什么年
  轻有为却“汲汲于道路”,当他知道孙秀才志在“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
  的时候,他决定做此人“日可得三千”,为了使其人能“安于为学”。十
  五年后听到孙秀才变成一代大儒孙明复了,他忍不住感慨说:“贫之为累
  大矣,倘索米至老,则才如明复,犹将汩没而不见也!”
    也许我真该后悔我念这个研究所,每月四百元公费。能专心研究什么?
  如果为生活不得已去“汲汲于道路”,把青春的兴趣浪费在穿衣吃饭上,
  那倒不如干脆去近史所或“国史馆”来得好!(我不觉得我不够资格,至
  少“成绩单”不如我的同班同学都在那里受着“高酬”。)因为那些地方
  至少把我的学力、兴趣与谋生打成一片,学问即在饭碗中,饭碗即在学问
  中,不必靠偷改作文或乱写稿子来赚外快。
    我并不是计划告别学问,可是我知道学问对于我,目前简直是一件奢
  侈品,做学问需要大量的安定与气质,至少对我这种“内多欲而外好学问”
  的人是如此。顾翊群是安定的代表,萧启庆是气质的化身,而我却什么也
  不是。基于这种自觉,我觉得我不能再恋栈了,我觉得我不配做您的助手,
  您的研究室里也不该收容这么一个文化浪人。……
  姚从吾老师收信后,不但写信给我,“提出一千元,送供需用”,并且一天写了三封信给萧启庆,其中说:
    李敖怕是很苦了。……他昨天又写一长信给我,很引起我的同情。但
  我已把款备好了,预备今天(礼拜六有课)给他,他又没有来,只有请您
  多跑一趟了。我很抱歉的是:1.兼任助理遭到意外的挫折。2.北商分校
  教书,也须等明年一月内或二月初方可确定。3.李兄个性强,又不随便接
  受他人的帮助,您又不在,无人劝解。4.我在北平时颇有办法。现在,往
  往自己陷于困境,一筹莫展。奈何!这一千块钱,请他收下,以供急用。
  ……
  萧启庆那时正在北投复兴岗当兵,他收到信后,在17日到21日间,又给了我三封信,最后一封说:
    昨日去台大访你,结果听说你已好几天没去了,结果遇着姚老,他又
  要我去新店“劝”你,我虽然答应了他,但因公路局不帮忙,等了半小时
  车都不停,一气之下,乃径自凯归复兴岗了,若遇老头,就说我去过了。
  ……星期日早晨我去拜访你,能否在府稍候?
    陶老三来一信,也附在信里奉上。
  萧启庆信中提到的“陶老三”,就是陶晋生。陶晋生是陶希圣的儿子,在历史系比我高三班,他和我一起给姚从吾老师做助理,后来留学美国。陶晋生能当上助理,固然由于他本人的程度不错,但是陶希圣过去在北大教书,又是北大毕业生,和姚从吾老师有交情,也有以致之。这时姚从吾老师见我生计困难,认为陶希圣欠他的情,颇想把我介绍到陶希圣主持的“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纂委员会”,暂时糊口。他把这意思告诉吴相湘老师,吴相湘老师极为赞成。因为他一直想拉我搞近代现代史,由于姚从吾老师是他的老师,挡在中间拉我搞中古史,他就一直不便多说。这回是姚从吾老师的意思,他自然乐为奔走。他跑去找陶希圣,陶希圣立刻表示欢迎李敖去。不料姚从吾、吴相湘两位老师兴高采烈地告诉了我,我却面有难色。我表示陶希圣是汉奸,又是国民党中的红人,我实在不愿意和他接近。吴相湘老师说:文献会并非陶希圣一个人的,罗家伦也是主持人之一,并且你去只是帮忙编民国开国时史料,是以整理辛亥革命史为主,可以发扬先烈们的幽光潜德,跟陶希圣的身份有什么相干?国民党史料不开放,你去可以趁机看到一些史料,“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还是去吧!姚从吾老师也劝我不妨暂时去,他说他和胡先生(胡适)也谈过,胡先生说不妨去。在两位老师的劝说下,我说既然如此,我就暂时去混碗饭吧!就这样的,我就上了“贼船”,虽然最后因为不能“从贼”而被开革,但回首之余,仍不无悔恨。悔恨我实在不该上船。去文献会工作是我结束新店山居的最大原因,在我到文献会后两个月,我便搬回了台北。
  
  
李敖回忆录--8 文献会(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
8 文献会(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
  1962年1月29日,旧年将至,姚从吾老师送来一千元,并附一信。两天以后,又转来陶希圣“拟请李敖同学参加‘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辑事务工作按月津贴新台币一千元”的信,姚从吾老师和吴相湘老师又分别给我一信,嘱咐我“从此安心工作”,因为这一职务,“得来亦不易也”。
  1962年2月1日,我去文献会见陶希圣的时候,正是我在《文星》第五十二期发表《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卜的同一天。这篇文章里已点名攻击到陶希圣。在这篇文章发表前一个月,我在《文星》第五十一期发表《播种者胡适》,已先引起各界的重视,这种重视,是从《文星》第四十九期起发表《老年人和棒子》的一贯延续。姚从吾老师信中嘱咐我“若过于放肆,不但树敌太多,亦恐于工作有妨”;吴相湘老师信中嘱咐我“切忌多言”,都是他们的先见之明。他们劝我“往事已过,今后仍应潜心学问”,“从此安心工作”,显然期许我仍旧去走做学问的路,不要乱写文章。他们把我安排在陶希圣那里。目的都在希望那个职务使我得以糊口,并且,“借此研究民国史,以期有些具体的成就”。事后回想起来,两位老师似乎都太天真了一点。其实他们不了解陶希圣,也不了解我。不了解陶希圣的是:他们以为我们只是把李敖暂时“寄存”在你陶希圣那儿,李敖毕竟是我们的人、我们的学生,殊不知陶希圣才不这样想呢!陶希圣慧眼识人,看到李敖是何等人才,焉有不拉为己有、拉为国民党所有之理?不了解我的是:他们以为我会与陶希圣勉强相处,殊不知我才不这样想呢!
  我一去文献会,心中打定主意就是要防被陶希圣拉我。陶希圣对我,果然备极礼遇。那时他正搬了新居,把旧宅留做文献会工作人员宿舍,指定我住他的卧室那一间,可是我一直没去祝他见我不去住,乃在文献会楼上隔出三间房,由我住一间。因为与办公厅在一起,比较单纯,我就从新店迁回台北,住进杭州南路文献会。罗家伦、陶希圣上楼来看我,并且参观我这间卧室,看到墙上我挂的Playboy上的大幅裸体女人,两人的有趣表情,我至今难忘。(我在1962年4月12日日记上写:“上午罗家伦、陶希圣来参观卧房,罗进即复出,陶见裸女不敢进,笑死人,陶哼了一声,罗哈了一声,真是哼哈二将。”)蒋君章在《伤逝集》中回忆说:“‘五十年开国’文献的编纂,一方面为纪念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另一方面却含有提供正确的革命建国史料,使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国际学者,得到中国革命建国的原始资料,作为他们研究参考的根据。”“这个委员会的发起,是台湾当局的决策,得到‘行政院’和‘立法院’的支持,其预算初时列在‘国史馆’的预算中,后来改列在‘教育部’的预算中,陶希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罗志希先生担任副主任委员,两位先生看得起我,要我担任总编辑的职务……两位先生有意栽培后进,由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借调研究生若干人作为我的助理。”蒋君章的书是1979年出版的,我直到这书出版后五年,才在地摊上看到;直到看到后,我才弄清当年一些我所不知的真相。例如我一直不知道“这个委员会的发起,是当局的决策”,我一直以为它的预算只来自“国史馆”,我一直以为罗家伦是主任委员(罗家伦在北大是陶希圣的学长),我一直不知道我是蒋君章的助理。事实上,我今天的感觉只是陶希圣想自立衙门而已,表面上托之于“当局”的决策、“国史馆”的预算中、“教育部”的预算中,骨子里却是建立陶家班。蒋君章说:“由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借调研究生若干人作为我的助理”,这话有语玻我去文献会,我是唯一的研究生,其他全不是,后来龚忠武、张国兴来,才有了研究生的局面(张俊宏是在我走后很久,才进文献会糊口)。会中一共七八人,以陶希圣的同乡、亲戚居多。湖北人之天下也。我到文献会之初,从没见过蒋君章,整天也无所事事,上班时间大家打乒乓球,中午、晚上七八人围成一桌开饭,互开玩笑,倒也自在。会中由高荫祖做执行秘书,高荫祖是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组专员,编有《中华民国大事记》一书,为人笃厚,对我极为倾倒,常找我聊天,陶希圣也常找我聊天。聊天中有时话中有话,我总是装糊涂。我知道他们想拉我入国民党,我打定主意不干,所以除了装糊涂,也别无好法子。
  从我进文献会起,我就没听过姚从吾老师的嘱咐,停写“辩难文章”,我给《文星》写文章,一直不断。《文星》第五十三期(1962年3月1日)上就发表了《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第五十四期(4月1日)就发表了《我要继续给人看看卜。……直到第六十期(10月1日)发表《胡秋原的真面目》、“澄清对‘人身攻击’的误解”等,我的文章,笔锋所指,一直风光与风波不断。在被我批评的人之中,其中最吃不住的,不是别人,就是胡秋原。胡秋原早年参加共产党CY,抗战时加入国民党做中央委员并办党报,大陆丢掉时“打算做共产党百姓”,不肯出来,后来才到台湾。有一次被派出去,竟“在英国与共产党有过接触”而遭国民党党纪处分。他是一个反复多变的人,由于反复多变,政治上,自然也就不能被一再信任。因而在心理上,他有了一种“幻想的被迫害症”。他的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分重视自己,使他老觉得有人想打击他,他完全不能了解何物胡秋原?胡秋原何物?谁要打击这样一个宦海失意和学界走板的人呢?但在这种心病下,他总是刻意寻找“幻想的迫害者”。他公开说文星“自恃有强大后盾,这后盾即我说的参谋团,其中有教授,包括一个教逻辑的,有我们的同业新闻界人士,还有政治上的权威人士等,这是一‘奇异同盟’,毫无原则的,但不知为了什么,也许由于一种‘反胡秋原Complex’,结成了一个‘反胡秋原联合战线’”。又说反胡集团的组成分子为“青年后面有中年、有老年、比我更老的前辈。”又说组成分子的单位“是由一个教育机关,一个学术机关的人,组织了一个参谋团,还加上一个后勤机关,不断集会三个星期。……这些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分重视自己的“幻想的被迫害症”,使他一开始就不相信批评他只是李敖一个人的事。他用尽对我人身攻击的字眼,像“豪奴”、“犭折犬”、“背后有中年有老年”,“有传授有计划”、“有组织攻击”、“有参谋团、顾问”、“危险打手”、“幕后人”、“雇佣诽谤者”、“奉命骂人”、“问了顾问”等等。一口咬定许多机关和人士利用李敖来打击他。胡适死后,他首先怀疑的,就是姚从吾。但他也不照照镜子,姚从吾打击他干什么?姚从吾是学界的“当权派”,是台大教授、是“中央研究院”院士,胡秋原全没当上,是学界走板的人物,谁要打击他啊?可是,没有用,一个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没救的。1962年4月14日,我有日记如下:“姚先生在课堂上说佩服我矛盾战术,使胡秋原气焰不敢太盛。并说日前在南港跟胡秋原打招呼,胡秋原不理他,盖以姚李一气故也。”这表示说,胡秋原早在四月间,就认到姚从吾头上来了。另一方面,胡秋原又认到陶希圣头上,但他又不照照镜子,陶希圣打击他干什么?陶希圣是政界的“当权派”,是国民党中常委、坐文学侍从之臣的第一把交椅,胡秋原全没当上,是宦海失意的人物,谁要打击他啊?可是,没有用,一个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没救的。陶希圣告诉我说:“胡秋原说我打击他,我打击他干什么?大陆撤退时,胡秋原投共未遂,到了香港。当时不能来台,还是我设法使他入境的。——我要打击他,我会这样帮他吗?”可是,当时胡秋原的“幻想的被迫害症”已深,怎么都要一口咬定了。
  为了反击胡秋原对我的人身攻击。为了寻求历史的真相,我在1962年10月1日在《文星》第六十期发表《胡秋原的真面目》。第二天,我有日记如下:
    陶转告以后行文务必多小心,盖胡秋原等或将以李敖思想违背三民主义
  来扣帽子也。
    此一公案颇有连陶也被扯下水之势。他们总以为我写文章背后有人主使。
  他们过去以为是胡适,再是姚从吾、再是殷海光、再是吴相湘、再是陶希圣,
  真是好玩!……殊不知我李敖独来独往,胡姚殷吴陶等人安能浼我哉!
  10月3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高荫祖、陶希圣分别找我谈。陶申三意:一、胡秋原此人“不择手
  段”以后为文须小心,盖已闻彼现在搜罗我文字中句子,以构成违反主义及
  “总裁训词”之罪名。
    二、胡有牵陶入此漩涡之势。
    三、陶绝不理胡等欲逐出我于文献会之阴谋。查材料事文献会借助我,
  并非我借助文献会。
  10月4日,报上登出胡秋原控告我,我有日记如下:
  陶希圣转告:
    一、他可介绍二律师(端木恺,周旋冠),此二人皆有正义感,唯
  先不必与人言。
    二、尽可放心打官司,文献会绝无问题。
  表面看来,陶希圣对我实在够意思。但是骨子里,却大有文章。原来陶希圣是要趁机拉我入国民党!早在七月里,高荫祖就不再话中有话,而是开门见山的要我入党。我在7月11日有日记如下:“下午高秘书以中山奖学会选送公费留学理由,拉我入党。我谢绝。”8月28日有日记如下:“上午高荫祖言警总欲整我,但他说陶先生支持我。”高荫祖透露这些也是要我入党,说入党才一切方便。10月4日我被胡秋原告了后,陶希圣、高荫祖重申前意,明确他说还是入党才好办事,入党变成了“自己人”,那时候他胡秋原是党员,你李敖也是党员,党员对党员,支持李敖,也名正言顺。警总方面想整你,也可以讲得上话。对这一好意,我都谢绝了。这时我早已搬离了文献会(5月19日搬到安东街二三一号三楼,是萧孟能和我分租的公寓),我感到离开文献会的时机,好像愈来愈近了。
  到了1963年3月,我自动在研究所休了学,这事给了陶希圣一个借口,他5月3日去日本,临行写了一封信给高荫祖,说文献会以用研究生为宜,李敖不告诉他就休学,他决定以留职发薪方式,请李敖暂时别来上班了。5月4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高荫祖执行秘书约我,出示陶希圣临走前给他的信,显然在胡秋
  原政治风暴的阴影下,陶已不得不做息事“去”人之计。高荫祖再度向我
  提出入党建议,并谓胡秋原、任卓宣他们反对你,并不是国民党反对你,
  国民党欢迎你合作。对高荫祖的建议,我拒绝,同时谢绝留职“发”薪的
  好愈,谢绝“遣散费”,谢绝替我另外找事的主意。我说我是干干脆脆的
  人,决心求去,不必在这里,彼此都惹得一身腥,他说他一定要找吴相湘,
  请吴出面挽留我,照常拿薪水,等官司打过了,再来上班。可是我知道他
  是徒劳的。
    一年三个月零四天的混饭生涯,如今竟如此这般地告一结束,可叹可
  笑。此事给我三大刺激:
    一、一切不愉快是由于我太穷,来此会以前,穷得当裤子,吴相湘、
  姚从吾联名介绍,乃得此谋生之地。设想当时苟有第二条路好走(如中学
  教员之类),何至于有“误上贼船”之憾?虽然,十五个月来,自许不染
  不妖,然究竟不快也。当时若身怀几千元,何至于为每月一千元上“船”?
    二、故为今之计,似非摆脱一切,设法有一点点起码的经济基础不可,
  我希望是五至十万元的存款,两袋不空,自然站得更直,自然更少不愉快。
    三、政场中人是什么东西,思之可也!
  5月14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办好移交,我只肯收本月一至三号三天的薪水(一百二十元),
  高荫祖说我太矫情,袁英华说本会“送钱”有前例,我皆不肯。最后留信
  而行(将三天薪水的收据附其中)。[秘书]阮继光、[工友]向泽洲、
  林明冈相送。泽洲请我留字,我为写“此度见花枝,白头誓不归”等二词。
    吴相湘又找我,夜访之。谈到高荫祖向他说,李敖一年三个月来去了
  那么多次的南港,没报过一个车马费!
  陶希圣从日本回来后,5月22日,送来从日本带回的领带一条、袜子一双,并留名片向我致意,并送我一笔钱。我收下领带、袜子,把钱退回了。
  语言学家、“中央研究院”院士李方桂来台,姚从吾老师请他吃饭,他说他佩服李敖,盼能约李敖一起吃。5月8日,我在心园同他们吃了一顿饭,在座有毛子水、吴相湘等。姚从吾、吴相湘两位老师绝口不提我离文献会事,我也绝口不提。5月26日,余光中向我说:“梁实秋先生听说你失了业,想替你找事。”后来我才知道,梁实秋不让我知道,直接写信给“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和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李济,大意说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该请李敖去他们那边。王世杰、李济收信后,先行内部作业。8月19日,我收到姚从吾老师一封信,其中说:我礼拜二在南港住了两晚,黄彰舰陈般安、徐芸书、刘世超都看到了。一般他说,都欢迎你能来南港,正式在研究方面放些异彩。一部分人认为胡某人头发也花白了,你把他骂得也够了,另换一个方向也好。只有极少的人另有偏见,反对您来南港,但他们势孤,又不敢明言,只有暗中放冷箭。上礼拜五芮逸夫先生请刘子健夫妇。我和济之先生坐在一起。谈到您的事:(1)他说:实秋写信给雪亭先生和我了,说得很恳切。他是不大管事的,承他建议,我们当然考虑接受。适之先生常谈到李敖,我也知道一些,留有印象。(2)停一回,他又说,您也是他的学生,虽然一次考了五十八分,一次考了六十分,总算及格了。当年分数严,考六八十分的很少。(3)但过一回,他又说:有人说:“李敖把他的父亲气死了,您意如何?”我说:“这样严重的消息,我今天第一次听到,这怕是恶意中伤吧!我记得他曾有一长函给适之先生,送了一篇副本给我;只说到父亲死后,有人强迫他披麻戴孝,他表示异议。气死父亲,怕是由此传讹的。还有一点,李敖每月寄给母亲五百元,听说现在仍照寄。”上边所说的冷箭,这一谣言,也是一例。
  今天晚饭后子水先生来谈。说:上午与济之兄闲谈,也说到了您的事憎。李说:“雪亭先生看报,知道李敖与胡秋原的讼事,要和解了。这样就可以决定了。”毛先生并说:“这可不是条件,希望李君不要误会。”……
  姚从吾老师信中提到毛子水、谈到“雪亭先生”(雪亭是王世杰的字)所说的话,是有一段故事的。自从梁实秋写了信后,姚从吾老师也敢于介入了。王世杰表示,想先同我谈一谈,并盼姚从吾老师陪我一起去。我遂在姚从吾老师满口称王世杰“老师”的恭谨下,见到了这位大官人。王世杰跟我天南地北,谈了不少胡适的事。最后说:“现在李先生和胡秋原打官司,不知道可不可以等官司告一段落后,再来‘中央研究院’?”我听了,很不高兴,我说:“胡秋原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通讯研究员,这官司还是他主动告我的,为什么他能从里面朝外面打官司,就不影响他的职务;而我从外面向里面打官司,就要对职务有影响呢?”王世杰听了,扑克脸一张,无词以对,我和姚从吾老师告辞而出。8月20日,我终于写了这样一封信:
  前些日子,“国史馆”的姚渔湘先生同我说:“罗家伦先生表示在官司过后可去‘国史馆’任职”;昨天下午,文献会的高荫祖先生向法官说:“过些日子(实际是官司过后),我们请李敖先生再来帮忙。”
  老师您看:在官司没了之前,没人敢“赏”我一碗饭!我可大言:凡在官司没了之前,犹豫给我这碗饭吃的;在官司过后,我绝不回头来吃这碗饭!馐枪呕八档摹捌都呓救恕保≌馐且桓鲇腥伺趼钗奕烁仪氲某粑娜说囊坏愠艏茏樱……
  所谓文化论战以来,即以我们师徒二人而论,老师试想:真正了解我们之间的关系的有几人?真正相信姚从吾没从背后捣鬼的有几人?老师再想想:谁会想到您从来就是反对我乱写文章的?谁会知道您压根儿就是一个老是努力阻止我“闹事”的一个人?……
  外面谣诼如彼,我内心的感慨还多着呢!他们谣言说一个“教育机关”(台大)支持我,可是我亲眼在法院看到钱思亮校长写给胡秋原“立委老爷”的委琐信——一封毫无大学祭酒风度的信,——这就是“教育机关”对我的“支持”!他们又谣言一个“研究机关”(“中研院”)支持我,他们写这段文字的时候,自己用的却正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办公桌!而我呢?想在“中研院”拿胡秋原在“中研院”的薪水的三分之一部拿不到!——这就是“研究机关”对我的“支持”!他们又谣言姚从吾如何,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却觉得:姚从吾即使不是一个怕事的人,也是一个不好事的人。这样一位老先生,非但不会有心情来唆使我;甚至要等梁实秋先生出面替自己学生说了话,他才肯帮自己先生进行这块安身立命之地。……
  一年半来,因我而被冤枉的,曰胡适、曰姚从吾、曰吴相湘、曰殷海光、曰陶希圣。此五位先生,谁是好人,谁是坏蛋,天下自有公论,不过扯在我头上而说唆使云云,则完完全全是厚诬!我不甘心使此五人因我受谤,也不甘心我个人横被打手之恶名,故此诬陷奇案,我非打个水落石出不可!
  南港学苑,乃某些清白学人养清处白之地,彼等因过分清白,反视李敖,自然双眉紧敛,忧心忡忡,或以引狼入室,殊非他们之福;但他们何不想想:引狼入室,固非他们之福,然而放虎归山,难道是他们之福吗?
  人间趣事,如今可添一章。
  此事形同春梦一常春梦醒来,恍悟儒林内史,还如一梦中。……
  我在文献会被请出门。“中央研究院”不准进门,接连的事件,使我深刻感到:原来一个人,坚守原则,不入国民党;坚守原则,跟国民党打官司;坚守原则,我手写我口、决心做党外,到头来会混得没有职业,混得已到手的职业会失去、没到手的职业会泡汤。但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些啊这些,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岂不都是求仁得仁的必然结果吗?
  最有趣的,陶希圣在拉我加入国民党不成,老羞成怒,在《文星》愈闹愈凶的时候,终于对我反目相向,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上写短论批我。他先写了一篇《保全台大的名誉》(1964年9月2日),其中说台大有好学生,“但是不肖的学生亦间有之。如某杂志最近几个月,连续刊载某毕业生诬蔑台大的文章,叛师毁友,极尽其架空造谣刻薄恶毒之能事。台大在校师生以及海外师友看见此种文章,至少感觉其为母校之羞,无可容忍。”“中国人一向有不入官府、不打官司的风尚。我们亦不愿鼓励任何人打官司。但是我们认为台大对于这种玷辱校誉的事情,应该依法追诉,无所用其姑息。”四天以后(1964年9月6日),他又写了一篇《谤书》,其中说:“市场上出现一部书,名为《胡适评传》。这本书只出了第一册。就这一册来说,表面上是赞扬胡适之,而实际上从胡适之的上代,到他的本人,处处都是轻雹鄙笑、讽刺,使读者不忍卒读。这样一部书,若是如此一册一册出版,而无人提出异议,可以说是士林之耻。我们今日愿以这篇短文,表示异议。”我对陶希圣站在党报立场攻击我,丝毫不感惊异,因为那是我不跟他们合作、不跟他们同流合污的必然发展。只是在时机上,倒别有个人原因。那时陶希圣要把他儿子陶晋生媳妇鲍家麟双双送入台大历史系教书,故向文学院院长沈刚伯表态,而沈刚伯正是被我批评的焦点;另一方面,陶希圣要抢北大在台湾的龙头地位,因而貌似拥胡,并在后来支持胡夫人江冬秀朝文星打官司。凡此种种行径,对陶希圣这种人说来,其实都是最拿手的事。最好笑的是无耻的他居然还谈什么是“士林之耻”,他真是太妙了!
  陶希圣长得小眼方脸,面似京戏中的曹操,讲话深沉多伏笔。是我所见过的城府最深的人物。在他把我请走以前,他对我一直不错,有历史上的疑难杂症,就把我请到二楼他的办公室,盼我解决。有一次,文献会重金买到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的原始文件,是当时秘密会议成立的签名册,上面有宋教仁等人的签名。陶希圣很高兴,拿去请于右任题字。于右任一看,签名册中没他的名字,很不开心,他说他记得明明参加了革命,怎么没有他?他不是“开国元勋”吗?怎么这样一个重要的会议,居然没有他的名字呢?陶希圣回来,找到我,请我仔细考证考证,到底是历史错了,还是于右任错了。我仔细考证后,结论如下:那一次,于右任没参加。为了使于右任没话说,我列举出每一项证据,证明他老先生真的没参加。我不知道最后陶希圣怎么回话的,我只知道于右任“为之不寐者数日”。我真抱歉,以我的学问,实在找不出他参加的历史,这种抱歉持续了几天,直到我被文献会扫地出门,我才停止了抱歉。
  我离文献会后,胡秋原在法庭提出声请,要传文献会执行秘书高荫祖作证,要高荫祖证明我在文献会窃盗“国家资料”打击胡秋原。我遂写一封信致高荫祖,信中主题很明显,就是声明我立场的坚定。那场官司的被告中,居浩然、叶明勋都和解出局了,萧孟能在亲朋父执辈的压力下几度想和,高荫祖承陶希圣之命也一再劝和,我写这封信,就在塞劝和者之口,并激发高荫祖的良知,不要做伪证。后来高荫祖出庭了,向法官出示陶希圣亲笔原件,证明了他以文献会执行秘书名义复法院的信,并非他矫命所为,而是陶希圣亲笔起草,叫他抄好发出的,原信是:
  一、1963年6月28日绥刑诚字第二零四四五号大函敬悉。
  二、查萧孟能与本会无关,李敖前在本会为临时工作人员,近已离职。
  三、本会从未存储“国家机关”档卷,其所存报纸及杂志等项公开发行之印刷品,本会工作人员均可阅读使用。其会外人士对此项印刷资料洽请抄阅者,亦可抄阅。凡此皆不发生所谓窃取或盗用问题。
  四、特复请关行照。此致
  台北地方法院
  “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纂委员会”执行秘书 高荫祖
                      1962年7月4日
  法院同时也收到“国史馆”馆长罗家伦的复信:
  “国史馆”函1963年7月2日(“五二”)台史总字第一七二号受文者:台北地方法院一、贵院本年6月28日绥刑诚字第二零四四五号函敬悉。
  二、查本馆库藏史料及档案文书,萧孟能与李敖并未亦无从窃取或盗用。
  三、复请惠察。
                       馆长 罗家伦
  以上两封复信,证实了胡秋原所说,全是疑神疑鬼,他“以为”我窃取,盗用“国家机关”档案文书掀他的底,其实那些资料只是旧报纸,学界中人都可以看到。胡秋原又“以为”李敖公布的闽变叛国照片,只有情治机关有,由情治机关提供用来打击他,其实那些照片早都登在日本和中国的旧杂志上,只要博学用心就可查到。不过他这一疑神疑鬼,对他倒有一个好处:情治机关为了避嫌、为了打击文星,倒也乐得跟胡秋原更形接近。他跟总政治部王升、曹敏等的关系是不简单的,从他的密友徐高阮身上,更可看出跟其他情治单位的暗盘,左派出身的徐高阮是攻击文星的第一裨将,他死之日,吊丧行列里居然出现了总政治部主任王升、调查局局长沈之岳、情报局局长叶翔之!他的背景,原来这般!——徐高阮在职务只不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一名副研究员,在这种冷衙门的清高之地,身死之后,居然冒出成群大特务为他吊丧,双方关系的不简单,由此可证!到于与胡秋原一同告人的郑学稼,也同样犯了疑神疑鬼的赞美。1961年年底,我在《文星》发表《播种者胡适》,这篇文章带来了大是非和大麻烦,进而酿成了一次大笔仗,后来这次笔仗分成了两个圈圈,一个圈圈是“关于中西文化问题的论战”;一个圈圈是“关于播种者胡适的论战”,前者的主要对手是徐道邻和胡秋原;后者的主要对手是任卓宣和郑学稼,大家打做一团,十分热闹。在笔仗当时,郑学稼发表《我控诉》说:
  当我第一次阅李敖先生的(播种者胡适)时,以为他是极接近胡适的人,否则不会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独立评论社内部诸名士主张独栽,只胡一人反对;胡为女学生关窗户,以示“体贴”;和胡退回宣传费若干美元。
  事实上,郑学稼的“以为”,和胡秋原的“以为”一样,完全“以为”错了!其实我“接近胡适”了什么?关于《独立评论》上民治与独裁论战的事,在《独立评论》上都登得明明白白,《独立评论》第八十号、第八十一号、第八十二号、第八十三号、第八十四号、第八十六号、第八十八号、第一三零号以及《东方杂志》第三十一卷一号及三十二卷一号,都文证俱在;至于胡适为女学生关窗户的事,1932年的《论语》第一期、1934年的《英文中国评论周报》、1934年的《人间世》第三期,以及《文人画像》哪一本书也都文证俱在;至于胡适退回宣传费的事,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VOL.LXXIXNo.9的Time杂志也都文证俱在,他郑学稼不去查书。不去了解,却硬说这是我李敖独得之秘,这不是大笑话吗,他郑学稼读书这样少,反倒以为我李敖神通如此大,大到“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这不是大笑话吗?文证俱在,任何人,只要肯用功,都可以查到。可是这种跟国民党总政治部关系匪浅的所谓学者却如此不学,如此无知,这种人宁愿在我与胡适有“微妙关系”上去“以为”去捕风捉影,也不愿在书本上多下功夫,这种疑神疑鬼,真是害己害人。郑学稼死后,蒋经国特颁“绩学贻徽”挽额,由军报刊出,我看了不禁一笑,“绩学贻徽”?未必未必,积不学贻害,倒庶几无愧也!我举这些例子,意在说明,当时发生那么多的纠纷,都祸起胡秋原他们一念之差,他们不相信刚出道的一个青年人在独来独往的写文章,总是疑神疑鬼的怀疑有幕后人在打击他们,若他们真的知道这青年人全无后台、全无背景,也许他们就不会那么介意了。四百年前,特立独行的大思想家李卓吾说:“吾当蒙利于不知我者……可以成就此生。”正因为“不知我者”的疑神疑鬼,最后,你万古留令名,他们千秋挨臭骂。他们辛辛苦苦地“毁”人不倦,其实只是你“可以成就此生”的一些踏脚卵石而已。“毁人而反利之”,不亦快哉!
  多年以后,胡秋原回忆说陶希圣和他前嫌尽弃了,又是好朋友了,我得知后,为之一笑。我笑陶希圣空在李敖头上做了一场好梦,最后撇清李敖,自以为得计,殊不知他太小看了李敖。李敖是要举行最后审判的,他难逃李敖的最后笔伐。陶希圣在开革李敖二十五年后--1988年死去,活了九十一岁。死后,他的儿子陶龙生写了一篇《陶希圣先生秘辛》,发表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透露陶希圣死前的秘密交代。陶龙生说:4月5日“那一天他跟我说了许多话,要我记下来,将来在适当的时候再发表。我现在写出一二。”“写出一二”的内容原来是:陶希圣去做汉奸,是蒋介石秘密派他去卧底的。换句话说,他去做汉奸,是暗中得到钦命的,所以别人做汉奸,一做就非死即囚或流亡海外;但他陶希圣却是例外,仍得蒋介石重用。其实这些说词,是站不住的。因为在我们得知的秘件中,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例如陶希圣出走香港后,1940年1月15日,曾密函胡适,说:“希‘圣’今后决心不再混政治舞台,但求速死耳,”,“此后希[圣]将去之海外,为人所忘以死矣。”可见他愧悔之情。如果他是钦命汉奸,则必欣然回中央讨赏领奖矣,又何必“但求速死、去之海外”哉?何况,陶希圣在《八十自序》中明说“脱离战地,背叛国家”,“希圣一心感激委员长不杀之恩”;在“总统蒋公”诔词中又明说“不杀之恩,愧无以报”,可见他惶恐之情。如果他是钦命汉奸,则必欣然因卧底功成而邀功矣,又何该杀之有哉?结论是:在翻云覆雨的政治斗争中,固然有的汉奸是钦命的,像殷汝耕、像唐生明,但陶希圣却不在此类。他死前犹欲以玄虚自清欺人,临终授命,教儿子扯谎,结果被我拆穿,适见其加倍无耻而已!
  因为陶希圣城府最深,所以同他办事,也得“阴险”一点。文献会同仁以夏天太热,想呈文陶希圣买电扇,我说你们呈文买电扇,陶老板是不会同意的,你们要高抬价码,呈文买冷气机才成。他舍不得买冷气机,觉得抱歉,就会给你们买电扇代替了。——这个故事,显示了我的“阴险”,可以智胜陶汉奸。他临终授命最后被我拆穿,真可谓“生诸葛走死仲达”了!
  至于胡秋原告我的官司,由于法院是国民党的,后果可想而知。这官司前后拖了十三年,枯燥中亦有趣闻。胡秋原有一次在法院不称我之名,而叫“李匪帮”,我提出异议。后来才弄清楚,原来他叫我“李诽谤”,可是他的黄陂土话发音成“李匪帮”,所以吓人倒怪。还有一次胡秋原加请法学家陈顾远做他律师,陈顾远不知是老糊涂了,还是装疯卖傻、两面做人,竟在法庭上说我好话,并代我辩护起来,气得胡秋原再也不请他了。这官司造成我跟胡秋原结了一辈子梁子,在他告我三十年后,我找到机会告他,他赔了我三十五万,我嫌少,坚持把他家贴上封条,至今封条犹在,而他已老得无力出庭了。曾祥铎劝我“得饶人处且饶人”,我说:“三十年前,胡秋原整殷海光、整我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向他说这句话?”——我为人好勇斗狠、有仇必报,并且没完没了!于胡秋原案上可见一斑。王企祥(李远哲的老师)说得有趣:“你不能得罪犹太人,得罪了犹太人一如得罪了李敖,他跟你没完没了。”我听了大笑,我说:“你终于学到了跟李敖做朋友的窍门了。”胡秋原正好相反,他学不到跟李敖做敌人的窍门,以致被我没完没了。1984年12月22日,我在百货公司碰到台大老同学卢华栋,十多年不见了。上次见他是他出狱后,我去看他,并小送金钱。此后“一别音容两渺茫”。卢华栋出狱第二年即已经结婚生子,洗手不涉及政治,对党外活动,亦所知茫然。我劝他写一点狱中回忆,他说他已专心从商了。我说:“就这样的不干了?”他苦笑了一下,说:“不干了。”我说:“这样被国民党欺负了,就算了?”他说:“就算了。”我在牢里听黄毅辛说,特务们整卢华栋,甚至把万金油涂在他眼珠上,其凶残可想,可是卢华栋统统“就算了”。我的人生观绝不如此,我从来不把恩仇“就算了”,我要“千刀万里追”,这一性格,最像犹太人。陶希圣、胡秋原这些湖北佬,如今死的死、老的老,仍难逃我们东北人的斧钺,惟我李敖,毋太犹乎?
  
  
李敖回忆录--9 《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岁)
9 《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岁)
  1952年,萧孟能、朱婉坚夫妇在台北开了文星书店;五年后,1957年,这对夫妇又创办了《文星》。1958年,二十三岁的我写信给马宏祥,谈到知识分子从事文化事业的构想,我构想大家“真不妨做‘文化商人’”,以利“思想的传布”。我在信中举“台北文星书店及敦煌书店的主持人”为例,认为他们是优秀的“文化商人”。这封信中所构想的“文化商人”,其实我们那些穷大学生是没能力做的,因为我们都没有有钱的老子可以资助。所以,最后我们所能做的,是提升别的“文化商人”,使他们少一点商业,多一点文化。这一构想,我在新店山居时付诸实行了。1961年冬天,我写了《老年人和棒子》一文,投到《文星》,杂志发起人之一陈立峰那时做主编,看了我文章,对我极为倾倒,他介绍萧孟能认识了我。至于萧太太朱婉坚,我倒早就认识,因为我们到衡阳街逛书店,都会看到她。她亲自照顾店面,每天十二个小时,既能干又肯为理想吃苦,早就给我们很深的印象。那时候书店已开了十年、杂志已办了五年,可是成绩却很平平。原因很简单:“文化商人”受格局所限,因而他们虽“万事俱备”,总是无法突破水准,真正的突破,有赖于“东风”型的人物,才能达成。无疑的,“东风”型的人物没有比李敖更合适的,于是,在李敖进入《文星》以后,杂志变色、书店改观。
  《文星》创刊在1957年11月;被封在1965年12月,共出了九十八期,它前后八年两个月的生命,乍看虽不算短,细察却并不长,因为它的生命,不是从第一年开始的,而是从第五年开始的。杂志半年一卷,第五年开始正好是第九卷第一期(总号第四十九期),从这一期开始,李敖出现,《文星》改观。
  在李敖出现前四年的《文星》里,就是1957年11月到1961年10月的这段时间里,它只是一个正派而普通的刊物,它虽然标榜“思想的”“生活的”“艺术的”,号召“不按牌理出牌”,但事实上,它的表现却可怜得很,在“思想上”的表现尤其可怜。大体上说,它是非常“按牌理出牌”的,而不是“不按牌理出牌”的。一个杂志,那样温吞吞地办上四年,不能鼓动风潮、不能造成时势、不能一言而为天下法、不能使老顽固血压高……这是在这个地区循规蹈矩“按牌理”的结果,而不是“不按牌理”的结果。所以,《文星》生命的起算,不始于第一年,而始于第五年。我进《文星》,首先以三篇文章定乾坤。在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后,又发表《播种者胡适》、《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只凭三篇文章,就带动了思想界文化界的高潮。当时正值胡适摔死,加上胡秋原等人对我疑神疑鬼等因素,于是不但高潮,且高潮迭起,形成了文化论战。胡秋原等人在文化论战中被“李敖之流”打败了。因而迁怒《文星》,但《文星》在处理双方论战文字上,当时其实是偏袒胡秋原他们的。我在1962年4月,曾写信给主编陈立峰(小鲁)有这样的话:
    最近听说有人批评你们偏袒“李敖之流”。我想,这些批评你们的人
  的心眼儿一定长在胳肢窝里!据“李敖之流”看来,你们偏袒的对象正好
  相反。“李敖之流”深觉“陈小鲁之流”在偏袒“他们”。盖陈小鲁萧孟
  能似绝舍不得拿六万字的篇幅,让李敖登篇“一泻千里尽见浑水”的大文。
  ——但却让胡秋原空前绝后地开了例!同时你们似乎也绝不答应李敖写篇
  破口大骂的十二页长文,直骂到别人的爹妈。——但却让郑学稼毫无忌惮
  地开了风气之先!
    唉!小鲁尼!你不公平!
  《文星》当时所以偏袒,因为主持人跟胡秋原他们有私交,跟李敖却只是初识。胡秋原当时跟《文星》过从之密,已到了从小儿学费到房子押租到支票贴现,都要向萧孟能伸手的地步(有三封他亲笔信为证)。他翻脸后,对萧孟能百般丑低,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胡秋原的密友郑学稼也参加一份。郑学稼说萧孟能如何如何,但他为什么不感谢萧孟能为他砸招牌印他翻译的《自由论》?这本书,译得错谬连篇、笑话百出,文星书店竟出版这种程度的书,真丢死人!(这样子胡乱出书,直到我进入《文星》后,才替《文星》稳住水平。)又如徐高阮在胡秋原的杂志上痛诋《文星》利用胡适,殊不知他早就肯定“《文星》对得住胡先生,只有《文星》对得住胡先生了”(有一封他亲笔信为证。)……如今我翻出这些底牌,目的就在说明,《文星》本来未尝不是胡秋原他们的园地,只是这块园地,最后被李敖“优胜劣败”了而已。
  早在1963年7月18日,陈立峰就让贤,荐我为《文星》主编,我不肯。后来陈立峰离职,萧孟能找我帮忙,我不拘形式,替《文星》稳住水平。萧孟能的长处是能欣赏人才,麻烦是他的人事关系太好,因人情而来的稿件太多,所以清除起来,颇费口舌。萧孟能很容易被我说服,但是要一一说服,并把他的人事关系一一破坏,也太累太没必要,我常常提醒我自己:“《文星》只要稳住水平就好了,那是萧孟能的杂志,可怜可怜他吧!”于是,就在这种互相迁就下,《文星》一期期杂志办了出来,一本本书印了出来,严格地说,它不是李敖水平的产物,只是就原有水平,经李敖提升的产物而已。
  有一次,萧孟能受了压力,在1964年9月1日第八十三期《文星》上,登出“内政部”来函,函中要求“嗣后注意改进”不要攻击医师法及“肆意攻击民意代表及整个舆论界”,我就大为不满,在次期里,我就登出“李敖的两句话:今后我对文星杂志的编务,不再过问。特此声明。”在10月8日的札记里,我写道:“我极为这封窝囊的复“内政部”函恼怒。傍晚很不客气地指责孟能。孟能夜来寓,谈到清早五时,”在《文星》共事的日子里,我和萧孟能从没吵过架,但为了维护立场,我也颇为坚持我的信念。那时萧孟能极能表现礼贤下士的大家风度,我还是继续替《文星》稳住水平,直到大祸临头为止。
  《文星》在我的带头下,主张“中国”走现代化的道路,它的自由、民主、开明、进步、战斗等鲜明色彩,慢慢使“官方”串连出这些推论:一、《文星》是“卖国”者。二。《文星》捧汉奸,是汉奸。三、《文星》是“匪谍头子”。四、《文星》走《自由中国》的路。五、《文星》是生活书店翻版。六、《文星》是判乱,协助台湾独立。七、《文星》勾结国际奸人(费正清等)。八、《文星》鼓吹两个中国言论。九、《文星》“在海外通共”。十、《文星》“为中共宣传,与中共隔海唱和”。十一、《文星》反对中国文化。十二、《文星》煽动青年。十三《文星》影响民心士气。十四、《文星》诬蔑先烈、元首。十五、《文星》推翻法制。十六、《文星》反对当局。十七、《文星》反对国民党。……就这样的,《文星》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官方眼中钉的递补者。在封杀《文星》的手法里,最耐人寻味的,是官方竟利用一批出身共产党或左派的人儿,去罗织《文星》。没问题,硬挑出问题,叫做“罗”;罗出问题再予以串连成罪状,叫做“织”。就在这种罗织作业下,《文星》的被迫殒落,也就指日可待了。
  例如说《文星》是“卖国者”。按照常识,有卖国可能的人是把握政权的,权在一国总统和外交部长等,《文星》有这种“资格”吗?卖国所犯法律上罪名是刑法中的外患罪,国民党的执法大将赵深,在“刑法分则实用”里已明说外患罪是“卖国”,《文星》既从未受过外患罪的公诉,又何能私予罪名?何况,一百六十多万方公里的外蒙古,早就给国民党外交部长王世杰卖光了,留下三万六千平方公里的台湾,仍旧在国民党手里,要卖也轮不到《文星》来卖吧?
  由此可见,国民党利用这些人儿所给文星的罪名,竟是这些人照着镜子的自画像。但是,为了打击《文星》,国民党竞纵容真正的“隔海唱和”于不问。这些离奇的现象,直到主持宣传、管制书刊的马壁型人儿投共以后、乃至于政工头子王异型的人儿“亲共”以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怎么回事了!
  说“《文星》反对中国文化”,是有语病的。《文星》提倡现代化的使“中国”强大的方法,在现代化的伟大目标下,“中国文化”无助于“国富民强”,如果有助,清朝也不会国衰民弱地被外国欺负、被民国取代了。但《文星》这种立场,并不是反对研究中国文化,《文星》认为中国文化是学术的领域,所以有关中国文化的研究,《文星》反倒做得最多。翻开文星书店图书目录,一看便有上百册的研究中国文化书籍,都是证据。至于出版有史以来最大的百科全书——《古今图书集成》一万卷,并加上现代化的索引,更是研究中国文化划时代的巨帙。《文星》这些成绩,比起诬蔑《文星》的人儿来,真“好有一比”!胡秋原的中华杂志社只印过两册郑观应的“盛世危言”,这就是他们拥护中国文化的实绩!仅能呈现这样可怜成绩的人,他们居然骂《文星》,他们可真好意思啊!
  用杂志强打,使书店上垒,以书店配合杂志运作,形成思想大围标,本是我学生时代的计划。这个计划,我用在《文星》杂志和文星书店上,造成了空前绝后的效果。以1965年5月27日到6月8日的香港书展为例,《文星》已成为通吃的局面,使国民党的宣传与出版黯然失色:这次参加展出的单位共有二十二个,参加种数有一千七百八十二种,册数有两万七千四百册。在两万七千四百册的图书中,《文星》一家,却独占了两万四千五百三十五册,竟是总册数的百分之八十九·五四,几乎是百分之九十。换一种说法,就是《文星》在参加书展的图书总数中,占了十分之九的地位,剩下的十分之一,才是其他二十一家公营私营党营单位的展出品。
  这样子的风光,自然不是国民党所能容忍的。所以,第二年(1966)书展一开始,文星书店负责人朱婉坚就不准出境,直到书展结束那一天才准她离开台湾,她赶到香港,只能参加闭幕式了。到了第三年(1967),就索性不准《文星》参加了。“忌者不自修而畏人修”,正此之谓也!
  最后,大祸像一张禁网,终于慢慢临头了。先是开始查禁《文星》第九十期。1965年8月31日,警备总部以“(“54”)训唤五九八四号”代电来,说:
    查《文星》杂志第九十期张湫涛撰写之《陈副总统和中共祸国文件
  的摄制》一文中,附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原文,有为匪宣
  传之处,触犯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报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第二条第
  三款,应依同法第七条之规定予以查禁,并扣押其出版品。
  这一查禁命令是真的,罪名却是假的,因为这篇文章反共有据,何来“为中共宣传”?反共文章容或要配图片,岂可一配图片就是“为中共宣传”?但警总是有理讲不清的衙门,《文星》虽于9月30日、10月28日先后两次要求“撤销对于《文星》杂志第九十期查禁及扣押之处分”,当然毫无效果。
  《文星》第九十期的查禁,只是一个动手的讯号,杀戒一开,自然就有好戏看。这年十一月,正好是孙中山百岁诞辰,台湾省医师公会以孙中山为西医出身,特约我写《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由《文星》出版,我同意了。不料在出版过程中,台湾省医师公会忽然来信,要求出书前文稿“送达本会转呈‘中央党部’审核认可”,这是很荒唐的事,因为它依法无据。我自然严词拒绝了。书出版后,山雨欲来、风声四起,《文星》已经发发不可终日,这时已是十一月中旬。正好发生了国民党中四组(文工会前身)主任谢然之与《征信新闻报》《中华时报》前身)余纪忠的冲突,我索性“趁火打劫”,趁机以“清君侧”的讽刺,在12月1日《文星》第九十八期发表“我们对‘国法党限’的严正表示”,直指国民党。在这篇文章中,我指出谢然之的错误。这种错误,一方面是属于政策上和技术上的;一方面是属于为人上和品格上的。我以反讽的口吻,指出谢然之已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不应凭借权力,压制他人”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必须放弃一切偏激的、狭隘的、不容忍的作风”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以自反代报复”“以说服代斗争”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要以组织的活动改变个人的作风”的指示。……我写道:
    从这些标准来看谢然之先生的党务工作方式,我们不得不说他的表现
  是与蒋总裁的指示完全背道而驰。从他所作所为的表现中,我们似乎看不
  到他对“化敌为友”的努力,“注重思想启发”的努力,或是“采取说服
  的态度”的努力,我们看到的只是他的“凭借权力,压制他人”,只是他
  的“偏激的、狭隘的、不容忍的作风”!
  我又写道:
    蒋总裁这段指示,对谢然之说来,他又做到了哪一点呢?他改善了
  “一反过去立门户、分派系、拒人千里之外的作风”了吗?正相反的,他
  不但没有“以组织的活动改变个人的作风”,反倒以他个人的“活动”改
  变了组织的“作风”!
  上面这种言论,当然不是谢然之容忍得了的,也不是国民党容忍得了的。国民党立刻动手了,12月26日下午,我正在家里忙下一期的《文星》,萧孟能走进来,平静地说:“别忙了,休息休息吧,命令下来了,我们杂志被罚停刊了。”就这样的,《文星》进入了坟墓和历史。当时虽然是以查禁一年的行政命令行使的,但是快到一年后,文星书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萧同兹,忽收到国民党函件,明告“兹据有关方面会商结果,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文星’杂志不宜复刊”。于是,就在党的命令超过行政命令下,《文星》永不复起。这就好像先用行政命令把你打昏,然后再用党的命令把你杀死,形式上是缓和的、宽大的,骨子里却是激烈的、小气的。当然,这种事不能全怪谢然之,因为显然不是他个人的事,他只是统计学上的抽样罢了。这由谢然之后来虽叛党不归、国民党的作风却依然故我可以为证。不过,对国民党的论定、对国民党员谢然之型的论定,却是千秋之笔,永远无法消灭了。
  整个事件的演变中,我与国民党既无渊源也不愿有渊源,且不善自保,一路死硬派;萧孟能倒与国民党有渊源,这种渊源不是政治的,是血缘的。萧孟能的老子是国民党萧同兹。萧同兹1932年起任国民党’中央社”社长,做到1950年,做了十八年,后改任“中央社”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到1964年离职。随后受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及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他在国民党中德高望重,人事关系极佳,《文星》能够拖那么久,与萧同兹挡在那儿,极有关系。虽然萧同兹本人,却是大而化之,从不管事。他同我吃过多次饭,也聊过多次天,我过三十岁生日时,他在他家亲自招待,颇见盛情。显然的,他把《文星》看做他儿子萧孟能的事业,他曾说:“儿大爷难做。”意思是他管不了萧孟能,萧孟能有跟李敖的独立立场,但有人或许不了解这一点,或有意不愿这样了解,自然就把萧同兹扯进来了。这是绝对与萧同兹的立身行事不符的,也与事实不符的。事实上,萧同兹跟《文星》的关系,一如萧孟能同国民党的关系,不是政治的,是血缘的,他是《文星》萧孟能的老子,如此而已。当然他乐见儿子事业有成,但他能置身事外的,他都置身事外。所以,怪《文星》怪到萧同兹头上,是对这位老先生不公平的。至于说因为他成为靠山而使《文星》得以不那么容易被消灭,则是实情。但这种靠山作用,是国民党权力结构的怪现象,在国民党眼中,你儿子的事业,你是脱不了干系的。正因为如此,当国民党中常会上,自谢然之以下的小人们向蒋介石报告《文星》闹事应该严办的时候,蒋介石说:“把萧孟能、李敖先给党纪处分。”小人们再说:“但萧孟能。李敖不是党员。”蒋介石说:“萧孟能的父亲萧同兹是啊!要萧同兹负责!”——青天白日下的奥妙,原来在此!萧同兹对文星虽然无为不治,但他的老面子,却使消灭文星的作业为之碍手碍脚不已。萧孟能得幸有这样的好老子,使他先天得以自保,这是不消说的。最后李敖不能免于为《文星》坐牢而萧孟能能免,这自是主要原因。
  《文星》被停刊一年,只是一个表面上的处分,骨子里,处分却是更严重的,那就是蒋介石下手今:“该书店应即迅速设法予以封闭。”在这一手令下,《文星》即将被封,就在眼前。蒋介石下令封闭《文星》,这当然会造成他和老同志萧同兹间的不快。为防止这一不快,萧同兹早先得到党方高层人士传达的三点秘密意见:
    一、萧先生为吾人夙昔敬重爱护之本党先进,希望不致因《文星》问
  题使“总裁”对萧先生有所误会。
    二、关于文星书刊中如邓肯传、蒋廷黻文集序、孙中山先生与西医等
  文字,希望萧先生能间看一遍,便能获知其错误所在。
    三、希望萧先生能说服孟能,使其不再与李敖接近,并将此类书刊停
  止发行。
  很显然的,萧同兹还未能“说服孟能,使其不再与李敖接近’之前,《文星》已被李敖惹出更大的祸事来了。于是,蒋介石不耐烦了,终于下达了封闭手令。
  这时候,萧同兹在国民党中的多年耕耘有了收获,在蒋介石封闭手令到达“总统府”秘书长张群手中的时候,张群“党党相护”,偷偷压住了公文,火速通知了萧同兹。于是决定大家演戏如下:第一步,由黄少谷、黄杰拜访张群,表示萧同兹愿出面整理《文星》,盼能转陈“总统”。第二步,由张群表示应提书面报告。第三步,由萧同兹提书面报告并向张群恳陈衷曲。第四步,由张群签呈“总统”。以上第一次手续,显然向蒋介石保证,萧同兹的报告,是由黄少谷、黄杰两人“背书”的,同时也可使张群推卸责任,表示他所以代呈报告,乃是基于黄少谷、黄杰的面请,并非他个人有私于萧同兹也!——国民党元老真老吏哉!
  于是,在1966年2月6日,萧同兹向蒋介石上了报告,报告措词谨微,虽为《文星上》报告,却处处站在蒋介石利益进言,所谓“为免于被外界利用致产生不妥倾向”、所谓“近闻海外有左倾分子托于言论自由之说阴有支援《文星》复刊之活动,同兹深虑此类活动,若不即时加以遏止,听其发展,不唯将陷孟能辈于罪累,亦恐因此影响政府之威信”等等,都是站在这种立场进言的。报告文字洗炼,是出于李晋芳之手,再经黄少谷改正过的。这种文字,再经张群过目后,认为可以打动蒋介石,于是张群就附上这样的签呈:
    (四)谨查萧同兹同志追随钧座深受培植担任国民党文化宣传工作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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