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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十论

作者:秦晖(当代)
栏目:历史.地理
类别: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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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道儒”与“法儒”
    中国古代经济史上有个耐人寻味的现象,那就是从先秦直到明清延续数千年的关于是否需要“抑兼并”的争论。“兼并”(亦作“并兼”)即今所谓的“两极分化”、“大鱼吃小鱼”之类。主张国家应当严厉制止这种事态的即为“抑兼并”,而主张国家应放任不管的即所谓“不抑兼并”。当代一些学者把它们看作是经济思想领域中国家统治派与自由放任派之争,并赋予其新的意义,于是这种斗争似乎延续到了现代:改革前,尤其是在那些“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月里,“抑兼并”的“法家政策”曾博得一片叫好;改革后的经商潮中,“不抑兼并”又受到不少赞扬。直到最近这类笔墨官司还时有所见,①这实在是值得研究的。
   过去很长时期,尤其是在鼓吹“儒法斗争”的年代里,“抑兼并”被视为法家的思想,因此历代“抑兼并”的著名人物,从桑弘羊、汉武帝直到王安石、朱元璋、张居正都被冠以“法家”称号。然而,实际上正统儒家思想中“抑兼并”的倾向并不亚于法家。“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儒家信条与对三代“井田制”的崇拜,历来是我国“抑兼并”运动的重要思想来源。而历代王朝中最“激进”的“抑兼并”实践者,以“五均六管”、“王田私属”为主要内容的严厉的国家经济统治政策实行者王莽,则是满脑子周公之道的超级腐儒,从没有人试图给他“法家”的头衔。有趣的是,历来被认为具有儒、法两种倾向的思想家在进行辩论时,常常会互相攻击对方纵容了“兼并”。如曾被视为“北宋的商鞅”的王安石,就宣称儒家教条主义者(“俗儒”)要对当时的“兼并”狂潮负责:“俗儒不知变,兼并无可摧;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②而另一方面,汉唐诸儒则无不把“兼并”之泛滥归罪于秦代的法家政策,委咎于商鞅与秦政“信并兼之法”“尊将兼并之人。”③
    平心而论,秦以后的儒、法两家理论,在摧抑兼并以维护宗法共同体这一基本点上并无分歧。其区别仅在于:相对而言,儒家倾向于以“礼义”、宗法伦理的堤防来阻遏“兼并”,而法家则多主张用刑罚、以行政手段来打击“兼并”。事实上,这两种手法在历代专制王朝“抑兼并”的实践中常常是同时并用的。所以尽管有人指责儒家的无为之治放任了“兼并”,有人指责法家的功利观念鼓励了“兼并”,但实际上“抑兼并”不能说是哪一学派的、甚至不能说是哪一封建国家的特有主张。它是以共同体(而不是以公民个人权利)为本位的传统社会(包括中、西在内的一切前近代社会)本质所决定的一种政策。
    尽管如此,在是否使用强硬行政手段方面儒家也不能说是最“温和”的。汉初70年间“开关梁,弛山泽之禁”、经济上最开放的时代,盛行的并不是儒家思想,而是提倡“清静无为、顺其自然”的黄老学说。而雄才大略的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文化上的专制倒是与经济上的统治同步发展,“无为”的自然主义日益变成“有为”的国家主义,从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算缗告缗一直发展到五均六管、王田私属,终于在王莽时代走到了“儒家原教旨主义”与国家经济统治的双重极端。因此,如果仅就西汉一朝的历史看,似乎儒家倒是统治经济的头号代表了。
    当然这是表面现象,武帝以后经济统治的文化依据与其说是“儒术”,不如说是“独尊”。文化上的“罢黜百家”才是经济上的“利出一孔”之最好注脚。事实上,文化专制不管以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为符号(不管“独尊”的是儒术还是别的什么术),从根本上说就是与经济自由不相容的。焚书坑儒的秦朝与独尊儒术的西汉晚期之所以有十分类似的经济政策,其缘盖出于此。
    而如果仅就作为学术思想的“儒术”而论,从中既可以得出强硬经济统治的结论(如今人所谓的“井田制社会主义”),也可以得出反对这种统治的结论(如今人所谓的“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不与民争利”等等)。应当说,孔子时代的“儒学”并没有什么系统的“经济思想”,而汉以后被独尊的“儒术”则已是渗入了先秦各家成分的大杂烩,其中在经济统治问题上,源出先秦道家的黄老“无为”思想与源出先秦法家的“有为”信念堪称两大传统,由此导出了“不抑兼并”的自然主义和“抑兼并”的统治主义这两种政策倾向。笔者姑名之曰“道儒(受道家影响之儒)”与“法儒(受法家影响之儒)”。这个名词似前所未见,但笔者以为这样的划分较符合汉以后各种倾向都在儒家的框框中存在的状况,而比“儒道互补”、“儒法斗争”之类的说法合理。
    
   法儒与“抑兼并”
    法儒主张“抑兼并”,就是要求强化朝廷的经济垄断,坚决制止“阡陌闾巷之贱人”发展强大的民间经济。正如王安石所说:“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这是绝不能容许的④;而理想的制度则应当使“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⑤这样的思想其来久远,我国早期“抑兼并”的思想家就认为:“万民之不治”的原因在于“贫富之不齐”,⑥因此需要“令贫者富,富者贫”,甚至公然声称要“杀富”!⑦汉代的桑弘羊认为,抑兼并就是要“除秽锄豪,然后百姓均平”,“损有馀,补不足,以齐黎民。”⑧
    后世统治者把这些思想发展为一套政策,为那些“庶人之富者”设天下天罗地网。均田制时代且不去说它,就是号称在经济上实行宽松政策,以“不抑兼并”而为后世士大夫所议论的两宋,实际上也搞过好多次“榷制兼并,均济贫乏”⑨的运动。至今仍受到许多歌颂的王安石的变法,就是对那些“阡陌闾巷之贱人”中的“大农”、“富工”与“豪贾”开刀的。到了明代,朱元璋“立法多右贫抑富”,⑩着实把当时的“富民”收拾了一番,史称“时富室多以罪倾宗”,“豪民巨族, 削殆尽”,11 “寄染遍天下,民中豪以上皆破家。”12明初的一系列大规模移民,包括以“充军”这一发配边荒的同义语流传后世的军屯在内,就有相当一部分是建立在“籍没”富民并将其扫地出门的政策之上的。当时商品经济最发达,富民也最多的太湖流域,经朱元璋“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13之后,竟弄到几乎清一色“土地国有化”的地步:“(苏州)一府之地土,无虑皆官田,而民田不过十五分之一。14
    有人说这种“抑兼之”不过是一种“欺骗”,是为了维护富人的“根本利益”而行之。这要看怎么说了,如果所谓富人是指朱家的龙子龙孙及朱明王朝的掌权者,那大抵不错,但若是指“富民”可就大成问题:今人可以轻描淡写地骂一句“欺骗”,可是当年洪武皇爷的严刑峻法可不是闹着玩的。很难令人相信,他把这些人“削殆尽”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根本利益!
    历来“抑兼并”者都有两大理由,一是道义方面的,即削富益贫为的是“百姓均平”;一是财政方面的,即“利出一孔”为的是“富国足用”。在传统上前一理由源出早期儒家,后一理由源出早期法家,这也是在这一问题上儒法能合流而构成“法儒”的主要原因。但正如我国汉以后的传统文化在许多方面都是“儒表法里”的一样,在“抑兼并”方面通常也是说的道义理由,实际动机则多出自财政理由,即通过经济垄断充实国库。这只要看看我国历史上历次大规模抑兼并运动,从汉武帝时的盐铁官营直到明末的三饷加派,都是在朝廷财政危机的背景下发动的就会明白。而“抑兼并”的直接结果则是国家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的“汲取能力”极度膨胀而形成所谓“国富民穷”的局面。
    先秦法家是公然鼓吹以“国富民贫”为治国之要的。商鞅认为民贫才会求“赏”,而国富才能给“赏”,两者皆备则朝廷便能以“重赏”驱民去干任何事情,因此国家“利出一孔”而人民“家不积粟”是最理想的。韩非更有“足民何可以为治”的宏论,15百姓富足了便会想入非非,不好治理,只有让他们贫穷才会依赖于国家!后世的法儒没有这样说,但其行为的结果则是对“国富民穷”的实践。从商鞅、桑弘羊、王莽直到王安石,都是打着平均主义的旗号来扩充国库,梁启超称这是以国家自为兼并来代替民间的兼并, 16 是很有道理的。甚至到明末,逼得举国造反的三饷加派也仍然号称“弗以累贫不能自存者,素封是诛”,17 “殷实者不胜诛求之苛。”18 这样一场横征暴敛居然也打着“右贫抑富”的幌子!
    因此毫不奇怪,贫苦百姓对这样的“右贫抑富”不仅毫不领情,反而纷纷投到富民那里反抗官府,由此造成我们在《水浒传》之类小说中很熟悉的那种“庄主”带领“庄客”造官家反的场面。而国库此时的状况如何?近来有人曾断言,我国王朝的崩溃,都是由于“国家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汲取能力下降”的结果。这简直是莫名其妙!除了下文将提到的少数例外,多数王朝的崩溃恰恰是朝廷的“汲取能力”过分强化而使民间不堪忍受所致:秦末大乱也有类似背景。西汉末(新莽)厉行“五均六管”等“汲取”之政,新莽消亡时,仅集中在王莽宫中的黄金就达70万斤之巨,其数据说恰与当时西方整个罗马帝国的黄金拥有量相当! 19 须知黄金在西汉是通货而非一般宝藏,这些黄金因而也属于“中央财政”储备而不仅是一般的宫廷奢侈,试问这样的“汲取能力”如何?明末李自成进京时宫中藏银达7000万两,而据黄宗羲说,当时全国“郡县之赋,郡县食之不能十之一,其解运至于京师者十有九。20 试问当今天下有几个国家“中央财政所占比重”能达到如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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