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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人录

作者:易中天(当代)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现代
大小:0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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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我们总是习惯于把王朝的兴衰、事业的成败、历史的更替和事情的对错都归结为个人的原因,归结为某个领袖人物和主导人物个人品质的优劣好坏。与此同时,历史人物也都按照一种简单的善恶二元化论而无一例外地脸谱化了,中国历史则变成了一个大戏台。但我们从来就不知道舞台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白脸和白鼻子,也不知道红脸和黑脸的什么时候才能出现,因为我们不知道编剧和导演是谁。我们只能寄希望于运气和等待,却不肯承认每一次“善报”,往往也差不多意味着下一次“恶运”的来临。 .
易中天《品人录》——品项羽
 一、贵族与流氓
项羽最后还是打败了。他败在了刘邦手里。
成者王侯败者寇。胜了的刘邦人模狗样地当了皇帝,败了的项羽便只好自认倒霉,不但再也当不成霸王,还得去见阎王。
这当然很惨,而且还很窝囊。
说起来,失败这事,原本也并不那么可怕。“胜败乃兵家常事”么!再说,人生自古谁无死?死不足惜,败也未必可耻。只不过,不是败在别人手里,而是败在刘邦手里,便不免让人想不通。
项羽怎么会败给刘邦呢?项羽是英雄而刘邦是无赖,项羽是贵族而刘邦是流氓。项羽的出身是很高贵的。他的家族,在当时即被称作“名族”。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陈胜起义,天下云集相应,处处揭竿而起。东阳(今安徽省天长县)人杀县令,欲立陈婴为王,陈婴却主张去投靠项氏。他说:“我依名族,亡秦必矣。”陈婴的不敢为王,主要是胆小怕事,怕当出头的椽子。但他说项氏是名族,威望高,号召力强,却也是事实。事实上项羽一族,是很有些来头的。据史书记载,项,原本是西周时期黄帝后代姞(音吉)姓的封国,其地在今河南省项城县。春秋时,项国被鲁国所灭。后来,楚国灭鲁,就把项地封给了项羽的先人,这一族也就因而姓项。所以,项羽祖籍河南项城,和清末民初一位风云人物袁世凯是同乡。
封在项地的项氏一族,世世代代都是楚国的将军。到了项羽的祖父项燕时,运气就不太好了。公元前224年,即秦始皇二十三年,秦将王翦(音简)攻破楚国,俘虏了楚王,项燕便只好去做流亡政府的将军,在淮南起兵反秦,结果兵败身亡。项羽自己,则出生在下相,即今江苏省宿迁县。后来,又随叔父项梁逃到吴中,即今江苏吴县。所以,项羽又是江苏人,和江苏沛县人刘邦也算老乡。
想来项羽少时,过的已是破落贵族的生活。不过破落归破落,贵族还是贵族。因此项羽正儿八经地有名有字:名籍,字羽,又字子羽。这也是当时贵族子弟的通例:婴儿出生三个月后,要择吉日剪一次头发,并由其父命名;男孩长到二十岁,女孩长到十五岁,则要举行冠礼或笄(音基)礼,由嘉宾取字。有名,意味降生;有字,意味成人。此外还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但只有贵胄子弟才有,平民子弟是没有的。此外,有了字,就有了尊称,这也是平民子弟没有的。(请参看拙著《闲话中国人》第二章。)
项羽有名有字,说明他是贵族,而且举行过冠礼,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
 刘邦的祖上老刘家,可就没有那么显赫了。刘虽然也是姬姓古国(在今河南省偃师县),开国君主是周匡王的儿子刘康公,可是在周贞定王时便已绝封,立国不过百十年,与刘邦一家也八竿子打不着。刘邦的父母,既非当朝重臣,亦非社会贤达,可能连名字也没有。《史记》说刘邦“父曰太公,母曰刘媪”,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刘大叔刘大妈。大叔大妈当然不是名字,可见是“无名之辈”。
 刘邦自己其实也是没有名字的。史书上说他“小字季,即位易名邦”,可见“邦”这个名,是他发迹后才追加的。至于“季”,也不是什么字,而是排行。古人的排行,曰伯仲叔季。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刘邦的长兄名伯,次兄名仲,没听说还有个叫刘叔的三哥,则所谓“刘季”,便不过就是“刘三”或“刘四”,有点“不三不四”。或者干脆就是“刘小”,和“放牛的孩子王二小”意思差不多。
刘邦的出生,也很可疑。《史记》说,有一次刘大妈睡在湖边上,梦中与神相遇。当时电闪雷鸣,天昏地暗。刘大叔跑过去一看,只见一条蛟龙正在他老婆身上,回来以后就有了身孕,生了刘邦。这显然是开国帝王们都惯用的装神弄鬼手段,目的无非是要证明自己命系于天,君权神授,是不折不扣的“真命天子”。这种伎俩,老早就有人玩过,比如有莘吞薏苡而生夏禹,简狄吞燕卵而生商契,姜源踏巨人足迹而生周弃(稷)等等,都不过是“野合”的伪饰之辞,也是对夏商周三代始祖的神化,我在《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中已有破译。诸位如有兴趣,不妨找来一看。
先圣既已作出表率,后人自然不妨效法,反正不会有人傻乎乎地去做实证研究的。不过,不吹牛还好些。一吹,就会露出马脚,反倒让人疑心刘大妈这个小儿子,没准竟是个“野种”。《史记》说刘邦相貌奇特,“隆准而龙颜”。这当然原本是要证明刘邦是“真龙”,但岂非恰好反过来证明他和他爸他哥长得都不像?像谁呢?这就只有刘大叔知道了。反正刘大叔当年肯定看到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看到的不是“龙”。史料证明,刘大叔对他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儿子并不怎么喜欢,也从来就没有把他当成什么“龙种”,反倒常常说他是个“无赖”。如果刘大叔真的看到了那条龙,似乎就不该持这种态度。
刘大叔既然并不当真把刘邦看作自己的儿子,对他的教育和约束也就不太认真。除了骂他“无赖”,不如刘二勤勉外,其他都很放任。于是刘邦从小就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也不怎么把家里的钱当钱,就连本朝太史为他做传时,也不得不承认他“好酒及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大约那时他整天不过是在到处闲逛,或在酒店里和一些同样不三不四的男女吃吃喝喝,打情骂俏,其实是个混混。后来,总算谋了个“泗水亭长”的差事。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则亭长比村长高半级,比乡长低半级,是个相当于公社生产大队长的基层干部,而且还是试用的。这种差事,算不得官,只能算是吏,而且是小吏。权不大,事不少,好处不多,麻烦不少,一般体面人家子弟不屑于做,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又做不了,最合适刘邦这样的痞儿和混混去做。刘邦当了亭长以后,除发明了一种竹皮冠,装模作样地戴在头上外,倒是没有什么官架子,依然嬉皮笑脸,吃喝嫖赌,而且经常在酒馆里打白条赊酒吃。刘大妈心疼她这个小儿子,常常去帮他还酒债,而且总是加倍地还钱。于是刘邦在乡里乡间,便博得一个“大度喜施”的美名,很有些人缘。
这就多少和项羽有些相似。项羽和刘邦,少年时都不是什么听话守规矩的乖孩子,只不过大约项羽是个纨绔而刘邦是个地痞而已。《史记》说项羽“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羽的叔叔项梁便很有些恼怒,因为贵族是很重视子弟教育的。项羽说,学会了写字,不过可以记下别人的名字,有什么用?学会了剑术,也不过战胜一人而已,不值得学。要学,就学可以战胜千万人的。项梁想想也有道理,就教他兵法。项羽这才大喜。不过,学得也不认真。略知其意后,就不肯再深入了。于是就连兵法,项羽也没有学完。
世界上的事总是这样。一个人,如果后来成了个人物,则他小时候的优点固然是优点,即便是缺点也无妨看作优点。刘邦、项羽的不爱读书学习,自然都成了“胸有大志”的表现。的确,学术学术,学问只是术,不是道。道不是可以学得来的。治学者学问再多,也只能为人臣。得道者学问再少,也可以为人君。就拿陈胜来说,学问也不多吧?却有“鸿鹄之志”,这才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历史上有哪个学问家喊出这句话呢?没有。学问多的人都不敢造反。敢造反的,即便有点文墨,也充其量是个“不第秀才”。“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这话说得并不错。
所以刘邦、项羽这两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便都有和陈胜一样的念头。秦始皇游会稽山时,项梁带了项羽去看热闹。谁知项羽一看,便脱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也!”吓得项梁连忙捂住他的嘴巴。刘邦因为替政府办差,去过咸阳,看到秦始皇的排场,也曾喟然太息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现在想来,那时候人的思想也真是“解放”,这样该杀头的话也敢讲出来。当然,项羽是脱口而出,刘邦则多半是私下里嘀咕(此亦为刘邦不如项羽英雄的证明),但敢想,就不易。这大概因为中央集权的专制体制真正建立以前,人们的思想相对还是比较活跃的。何况那时你争我夺已经多年,秦始皇的江山也是从别人手上夺来的。那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这皇帝你嬴政当得,我刘邦、项羽就当不得?显然,只有当不当得上的问题,没有能不能想当的问题。所以后来蒯通才敢对已经当了皇帝的刘邦说:那时节,磨快了刀子想干陛下这营生的人,多着哪!刘邦听了,也只是笑一笑,因为他知道蒯通说的是实情。
不过,如果我们把陈胜、项羽、刘邦三个人的话放在一起比较一下,还是能品出不同的味道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充满了挑战性。而且挑战的对象,已不仅是秦王朝,而是命运,因此有一种不认命、不信邪的精神,也因此在三说之中格调最高。至今我们读到“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耳”这样的句子,内心还很是崇敬。一个用贾谊的话来说是“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的人,能说出如此不凡的话,是很让人敬佩的。陈胜的失败,主要在于太没文化,因而在突如其来的胜利面前,完全不知所措,以为自己真为命运所垂青,不知真正的、最后的胜利其实来之不易,结果只做了六个月的王,便身首异处、一败涂地了,正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但他在不公正命运前的奋起一搏,却像流星一样照亮了天空。虽然短暂,却也辉煌。
项羽的话,则充满英雄气概,说得干脆利落:“彼可取而代也!”那口气,就像囊中取物一样。在项羽眼里,那位统一了全中国的“始皇帝”也没什么了不起,甚至只配称作“彼”,而且随随便便就可取而代之。这是自信,也是自大。自信使他成功,自大使他失败。不难看出,项羽说这话时,是不动脑筋的,也是不计后果的。那家伙(彼)怎么个就可“取而代也”呢?万一取代不了又怎么办呢?这可没想过。他想到的只是要去取代和可以取代。这正是项羽的可爱处,也正是他的可悲处。
刘邦的话就没有那么气派了,有的只是一个流氓无赖对大富大贵的垂涎三尺。“大丈夫当如此也!”换句话说就是有能耐的人要过就过这样的日子。但不能如此又怎么样呢?大约也只好算了。这当然一点也不英雄,然而却也实在。正是因为这份实在,刘邦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步一个脚印地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从审美的角度讲,我们当然更欣赏陈胜和项羽,但从现实的角度讲,我们又不能不承认刘邦是成功者。
的确,刘邦是实用主义者,项羽则是性情中人。
关于刘邦的实用主义,我们后面还要细讲,但现在其实已不难看出。当刘邦说“大丈夫当如此也”时,他的目的是很明确的,就是要像秦始皇那样活得像个人样儿。至于怎样才像个人样儿,则不甚了然。其实,直到他真的当了皇帝,也还仍不知皇帝是怎么回事和如何当法。丞相萧何为他建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他看了还发脾气,说:“天下匈匈苦战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以至萧何解释说“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时,他才释然。又比如刘邦初得天下时,与群臣宴饮,也仍然和在沛县小酒馆里一个德行。大家都狂嘬滥饮,喝醉了就大呼小叫,打打闹闹,完全不成体统。直至叔孙通制定了礼仪,御前设宴,自诸侯王以下,一个个都震恐肃敬,行礼如仪,刘邦才喜不自禁余味无穷地说,老子今天才晓得当皇帝还真他妈的过瘾!可见先前是不晓得的。他说要活得像秦始皇一样,也只不过是说要活得体面排场一点而已,和阿Q睡在土谷祠里做的“革命成功梦”境界差不太多,都是羡慕那份荣华富贵。不同的仅在于,阿Q见过的最大世面不过是赵太爷钱举人的排场,刘邦则见到了皇帝的仪仗,所以刘邦的目标要定得“高”一些。
项羽看重的却不是荣华富贵,而是英雄业绩。也就是说,他更看重的不是结果(如此),而是过程(取代)。他不是要取代了以后怎么样,也没想到取代了以后会怎么样,而只是要去取代。的确,对于一个真正的英雄来说,战斗本身是要比胜利更令人神往的。“马思边草拳毛动,雕盼青云睡眼开”,哪个英雄愿在无所事事中消磨自己的一生呢?既然有事可干,那就干吧!别管是干什么,也别管干了以后会怎么样!
这正是性情中人的思路和做派。
最能表现出项羽这一性格的,是他兵败垓下之时。在这生死存亡的最后一刻,他惦记着的是什么呢?是那位名叫虞的美人和那匹名叫骓的骏马。这个有名的霸王别姬的故事是大家都熟知的:夜色已经深沉,四面都是楚歌,王的帐内点起了巨大的蜡烛,帐外燃起了通明的火把。我们的少年英雄饮尽杯中之酒,起身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最后一句翻译过来便是:小虞啊小虞啊,我可拿你怎么办啊!一个身经百战的三军统帅,一个威震天下的盖世英雄,此刻痛心的不是他的功亏一篑,痛惜的不是他的功败垂成,而是心爱的骏马美人无从安排。他也不考虑怎样才能转败为胜,转危为安,不考虑怎样才能冲出重围,东山再起,可见他一开始就没怎么把那最后的胜利当回事。
胜利与否既然并不重要,则重要的便是战斗本身。在率领八百骑兵冲出重围又在阴岭迷失道路后,项羽毅然引兵东向,期与汉军做最后一决。其时他的身边,已只剩下二十八骑了。然而他的斗志,却也昂扬到了极点。于是项羽决定最后再扮一次酷。他对随扈将士说,我自起兵以来,已经八年,身经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从来就没有打败过。这一回,大概是天要灭我了!那好,我就为诸位痛痛快快再打他一回。一定要打他个缺口,一定要斩他个将领,一定要砍倒他的旗帜,看看是我不会打仗,还是天要灭我。说完,大呼驰下,汉军人马望风披靡,敌将人头纷纷落地。项羽笑了。他回过头来得意地看着将士们说:“怎么样?”扈从将士一起拜倒在地,异口同声地说:“如大王言。”
 这就真是孩子气得可以!谁都知道,垓下之战,是楚汉相争的最后一次战役,也是决定最后胜负的关键一战,是不折不扣的“决战”。然而身为统帅的项羽,想到的却不是决战,而是快战。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今日固决死,愿为诸君快战”。也就是说,痛痛快快打一仗,速战速决,尽快了结。
的确,诚如王伯祥先生所言,快战和决战是不一样的。决战有胜负难分、一决雌雄的意思,也就是还有求胜的想法。快战则只求痛快于一时,不过逞强示勇而已,完全不计后果。作为统帅,是应该取“决战”呢,还是应该取“快战”呢?当然是前者。因为“胜败乃兵家常事”。战场上的事,瞬息万变,谁也不可能在开战之时即稳操胜券,只有打起来再看。所以,即便兵临城下,敌强我弱,危在旦夕,也不能轻易放弃胜利的希望。苟如此,则没准真能杀开一条血路来。兵法有云:“置于死地而后生,陷于亡地而后存。”依此,则楚军也仍有反败为胜的可能。然而项羽似乎不想再打下去了。也许,打了七十多仗,他已经累了。也许,有这七十多战的战无不胜,他觉得已经够本了。是啊,他原本没把那天下王位太当回事。他只想能够英武豪雄地痛快一生,也只想在退出战场退出人生时有一个精彩的谢幕,能最后再痛快一回。
既然如此,那就让他痛快吧!
刘邦就不会这么傻。
与项羽的战无不胜一路凯歌相反,刘邦一直都不怎么顺。当然,刘邦也不是没打过胜仗。秦都咸阳是他攻下的,秦王子婴是向他投降的。按照当初的约定,“先入咸阳者王”,刘邦原本理所当然地应该为天下之主,至少也该当一个关中王。但是怎么样呢?还不是只好将咸阳拱手相让,一任项羽去烧杀掠抢,自己则忍气吞声地去当汉中王。显然,在那个弱肉强食的年代,有实力才有发言权。刘邦实力不如项羽,因此虽然有“道义”(先入关中,灭秦受降,约法三章,秋毫无犯),也只好闭上自己的嘴巴。
的确,如果个顶个地进行比较,刘邦处处不如项羽。不但家族背景有天壤之别,便是个人素质也不可同日而语。项羽“力能扛鼎,才气过人”,攻城则城池皆破,杀敌则敌胆尽丧。刘邦会干什么?就会喝酒嫖女人。在整个举兵灭秦和楚汉相争的过程中,没有一个计谋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没有一座城池是他自己攻下来的,也没有一场战斗是他亲自指挥的。他惟一的本事,就是问张良、韩信、陈平他们,“为之奈何(可怎么办呢)”?可以说,同项羽相比,刘邦一点能耐本钱也没有。难怪项羽会在骨子里看不起刘邦了:这种东西,也配和我争天下?
说起来刘邦的成为领袖,至少开始时有一半是运气和侥幸。二世元年,陈胜起义,天下震惊。各地方豪杰一哄而起,云集相应,“诸郡县皆多杀其长吏以应陈涉”,夺县自立成为一时之时髦,刘邦所在的沛县也不例外。然而杀死沛县县令以后立谁为主却成了问题。依地位、资历、人望,似乎应该立萧何或曹参。萧何是沛县狱椽,曹参是沛县主吏,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行政能力的人。然而萧曹二人都是文吏,比较胆小怕事,心想这领头造反弄不好可是杀头灭族的罪,还是让那天不怕地不怕的痞儿无赖刘小去干为好。万一事败,咱充其量不过是个“胁从”,当不了“首恶”。由是之故,刘邦这才当了沛公。
这个看起来偶然的事件其实有着必然。萨孟武先生说过,在中国历史上,夺帝位者不外两种人。一种是豪族,如杨坚、李世民是。一种是流氓,如刘邦、朱元璋是。文人是没有份的。文人既不敢起这个心,也没那个力。即便参加造反起义,也只能攀龙附凤,跟在豪族或流氓的屁股后面,当个军师,做个幕僚,出点主意,使点计谋,断然是当不了领袖的。所以楚汉双方的首领,只能是豪族项羽和流氓刘邦,不会是萧何、曹参,也不会是范增、张良。
文人为什么当不了造反皇帝呢?因为造反起义,争夺地位,说穿了,是一场豪赌,非有天大的胆子不可。这个胆子,又与本钱有关。本钱特大的敢赌,一无所有的也敢赌。豪族敢赌,是因为本钱大,输得起。流氓敢赌,则是因为没本钱,输不怕。不就是失败了没好果子吃吗?我本来就没吃过好果子。干他一下,没准还能捞他两个吃吃,岂不赚了一票?《水浒传》里写吴用策动阮氏三雄造反,阮小七便说:“若能够受用得一日,便死了也开眉展眼。”因此但凡有此类机会,真正一无所有的流氓无产者都是像干柴一样一点就着的。干嘛不去?不去白不去。
文人可就要三思而行了。文人都是聪明人,而聪明人从来就成不了大气候。聪明人遇到事情,往往想法比较多,想得也比较细。等他前前后后都想妥帖了,没准机会也过去了。即便机会没过去,他们也多半不会干。因为文人也是有本钱的人。这本钱比豪族少,比流氓多,不多不少,很是尴尬。他们多半有些薄产,有些家小,妻温良,子懦弱。熬一熬,也许能混个士绅。再不济,也能混个温饱。要他们拿这一点小本钱去豪赌一把,舍不得也豁不出去。所以只有吴用这样的光棍才会落草为寇。而吴用辈之所以“下海”,则又因为他们的本钱之一是知识学问。知识学问是要用的。不用,就等于没有。怎么用呢?一是卖给皇帝,去当国师;二是卖给强盗,去当军师。当然最好是卖给皇帝。如果卖不了,就卖给强盗,反正不能闲着。何况“成者王侯败者寇”,过去的强盗也可能变成皇帝。苟如此,岂非开国之勋?这便是起义军中又总有文人掺和的原因。总之,文人总是要“仕”的。治世,则仕于朝;乱世,则仕于野。挑头造反,则不可能。
流氓就不会想那么多。流氓什么都没有,却有胆量。而且,正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就只有胆量。你想吧,他们没有家财,不怕破产;没有职务,不怕罢官;没有地位,不怕丢人;没有知识,不怕说错话。那他们还怕什么?怕死?笑话!谁不会死?不就是死无葬身之地吗?我本来就买不起棺材。不就是身败名裂吗?我本来就没有什么名。不就是不得好死,要千刀万剐吗?对不起,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只要能把皇帝拉下马,咱就赚了。就算拉不下,能吓他一跳,咱们也算没有白活。反正,“我是流氓,我怕谁”?当年的刘小,后来的刘邦,大约就是这种心态。
 但,如果你以为刘邦只是个“傻大胆”,那就大错特错了。
刘邦虽然是在并无太多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的情况下仓促出场的,但他一上场,就有了明确的现场感,也有了明确的目的性,这就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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