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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一壶酒

作者:李零 (当代)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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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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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自序
  我一直在逃,从专业学术的腹地逃向边缘,从边缘逃向它外面的世界。杂文就像荒漠中的绿洲,是我的栖息地。
  本集收入的文章是我近年写作的杂文和随感,全部属于“凡人小史”,即作为一个普通百姓,冷眼旁观,对身边的历史、书本上的历史,讲点我个人的看法。这些看法,虽然也利用了一点我的专业知识和杂览偶得的读书感想,但我关心的事在有如工业流水线的专业学术中没有位置,只能用业余的方式,另外找个地方说话。
  其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第一组文章,只有两篇,是个引子。大意是讲我对我生活其中的这个世界,鲁迅诗里说的“每日见中华”的“中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有什么历史印象和价值判断。因为六十岁还没到(差四年),好像秋虫还没有看到万木凋零的冬天、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很多印象还非常模糊,很多判断还很不准确,我的知识千疮百孔,我的记忆颠三倒四,不能不借助于古人叫玄思冥想,其实不过是拍脑瓜的办法。因为思绪是用断片连缀,漫无边际,时有跳跃,若有所思,若有所失,取譬设喻,近乎朦胧体(诸子书就是这种文体,《老》、《庄》更是),所以我叫“大梦初醒”。
  第二组有六篇,是谈战争或与战争有关的事,属于“武”的话题。中国古代兵书,是我多年迷恋的对象。我曾许愿,要写一本《兵不厌诈》,但一直找不到感觉。近来,因为读《剑桥战争史》,我才豁然开朗,原来西方极乐世界,这五百年的历史,如果不从它的赫赫武功下手,是难以明其究竟的,包括他们的学术,他们的心理,乃至一切。更何况,战争是最大的国际主义,不仅是“国之大事”,也是“球之大事”,硬道理里面的硬道理,管着所有的软道理。历史很新也很旧,“全世界人民害了怕,帝国主义拍手笑”。观战,已经是“司空见惯浑闲事”,打开电视,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血淋淋,天天如此,所以我叫“生怕客谈榆塞事”。
  第三组也有七篇,是讨论与读书人有关的事,则是“文”的话题。这组文章是以谈学校为主,也涉及出版和学术界。我说的事,在全国一盘棋的各种大事中,并不一定最重要,但却离我最近,不可能像上面说的观战,完全置身度外,比起其他方面,我也更有发言权。现在的校园也好,出版界、学术界也好,它们都是滴水见太阳的社会缩影。“被改革遗忘的角落”早已不存在。如今的学校,校长多是公关小姐交际花,负责接轨,内政主要是申请经费,招标立项,分钱分利收租子,盖大楼,吹大牛,争当世界第一流。钱倒是有了,大家都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但钱是怎么使鬼,鬼是怎么推磨,磨又磨出了什么米和面,我相信,早晚有一天,大家会像今天看几十年前的笑话:所有人一齐干坏事,坏事就是好事;坏事只有坏到头,才会变成好事——就像个无人管理的厕所,不到屎淤尿溢,无法下脚的地步,就没有打扫的理由。我也相信,有一天,大家会找到出气泄愤的对象,痛批一切后,“大家都是好东西”,就像“文革”结束后,我们看到的那样。这是所有明白人的逻辑。这个逻辑令我耻为知识分子,然而又无可逃遁。惟一藏身的地方,就是我的书斋。躲进小楼,读点爱读的书,是我的最大愿望。所以我叫“且教儿诵花间集”。
  第四组有八篇,都是高雅话题,不是琴棋书画,而是酒色财气。我是借酒色财气,发掘人性奥秘,属于化俗为雅。“酒”是“毒”的符号,“色”是“黄”的诱因,“财”和“赌”有不解之缘,“气”也是借暴力来宣泄。这些都是夫子不语,学者罕言,正人君子心惊肉跳,粗鄙小人熟视无睹,然而出乎人情,入乎天理,其实是永恒的话题。比如上面说的战争,就是属于“气”(这部分不再谈“气”)。我从酒色财气研究人,丝毫不是降低人的标准。人有很多生物本能,研究本能,才能洞见人性,我一直这么看。人是学动物,学完动物,不但骂动物,还拿动物骂人。骂人本身就很动物。我还真的认为,应该另外写本书,就叫《畜生人类学》,专从人对动物的驯化,反观人对人的驯化,进而讨论人这个物种。本书的《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就是尝试。动物像一面镜子,可以照见人的丑陋。在动物面前,我们都无地自容。
  最后,我想找几位古人来谈心,谈谈他们的生活态度和我的感想。一位是司马迁,离我远一点,选择苟活;一位是王国维,离我近一点,选择自杀。他们俩都是我很敬佩的大学问家,但也都是时代洪流下的倒霉蛋。司马迁,上得罪领导,下得罪群众,割球骟蛋,包羞忍耻,写成他的名山之作,伟大的《史记》。王国维,不识时务,逆历史潮流而动,被政治“去势”,也给我们留下了一部《观堂集林》。读他们的书,想见其为人,我说,“避世”对学术有重要意义——读书人搞政治,一害国家,二害自己。此外,我还提到洪业先生,讲了一个他给鬼子上课的故事。读他的故事,我很感动,所以又讲给别人听。
  现在,写杂文的人很多。有些是学者写,有些是文人写,有些是学者兼文人写。文章之道,端在于兼。比如在文化圈,最好是满嘴自由主义、唯美主义(即唯美国马首是瞻的那个主义)、人文关怀和知识分子良心。在单位,则溜沟子拍马,虚名实利,一样不能少。助纣为虐,行若由夷,与时俯仰,清浊二道兼之,谁都夸你好,还一点不吃亏。有人以为,文人有文笔没学问,不行,中看还是人家学者的杂文。我看不一定。学者倒会庖丁解牛,解完的牛,谁也不爱看。特别是在“行”字方面,打着灯笼,找个干净人,都寥若晨星。今之伟大多大伪,单位、舆论捧为大师者往往是“大屎”,老是忘乎所以,大放厥词,咳唾珠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好像什么都有资格讲话。其实,学者多是知识残废,离开家门一步就找不着北,即使论学,也多是一隅之见,不加改造,根本无法与读者见面。
  自序(2)
  我理解,跟公众讲话,必定要超出专业讲外行话,就和普通人说话一样,业余玩票就是业余玩票,既不必自卑,也不必自大,自己得想明白了。我从来都没想过,用杂文为学问造势,或用学问为杂文造势,好像全能冠军。相反,我一直想把两者分开,各是一副面孔。学术就是学术,旁征博引,细密考证,让人以为是白胡子老头;杂文就是杂文,什么好玩写什么,说话一定要直抒胸臆,直白,痛快,粗俗一点,浅薄一点,出点硬伤,闹点笑话,也没什么了不起。我写杂文,最初是用笔名,改名换姓,是想分身为二,千万别叫行里的人给认出来,说我不务正业,自甘堕落。但我给《读书》投稿,我是说当年,编辑不同意,只好用真名。十几年下来,已经彻底暴露,就索性暴露下去了。
  我给《读书》写文章,其实比较晚。1992年第一次投稿前,我并不买着看,不是老作者,也不是老读者。这个杂志上的文章,不见得都好。不过,我有偏好,就是有两样文章不爱看。第一是卖弄理论,洋味十足,句子很长,曲里拐弯,疙疙瘩瘩的文章。第二是过于小布,过于文人,过于书卷气,抖学问,掉书袋,自作多情,自我感动,酸文假醋的文章。相反,我比较喜欢的是那种明白如话也痛快淋漓的文章。这样的文章,哪个杂志都不多。我想朝这个方向努力。
  不过,多年来,我一直认为,《读书》这个名字起得好。读书就是读书,谁读读什么读到什么水平不重要,重要的是喜欢读也认真读。我觉得,“读书人”比“学者”或“知识分子”更受听。真正的读书,普通人的读书,都是兴之所至,爱看就看,不爱看就不看,雅的俗的都不拒,根本不像学者,读书等于查档案。也绝不像时下的书评家,专在鸡蛋里面挑骨头,或把狗屎说成花(前者国外多,后者国内多)。我觉得,我是作者,这不过是落笔成文后的一种临时身份。在此之前,我也就是个普通读者,和别人没什么两样。用普通读者的眼光看,用普通读者的心情写,没有评判资格,也不负指导之责,自娱自乐,才是读书的最高境界。书法,钟王之前,鼎彝简帛上的字,漂亮,但写字的人是谁,谁也不知道,反正不是书法家。书法家出,则书法之道亡,好像沈从文讲过这个道理。
  余嘉锡先生说,诸子即后世之文集。但后世之文集重在辞章,所收多是诗文类的文学作品。其实,更准确地说,后世之笔记语录,拉杂写来的丛谈琐语,才是诸子的本来面目。我以为,杂文随感者,上承诸子私乘,下启稗官野史,其实很伟大。但它伟大就伟大在随心所欲,恣肆汪洋而不拘一格,想到什么说什么,人为拔高,就把它毁了。杂文的特点是杂,杂有什么不好?诸子直白,不像辞赋,花团锦簇,让人眼晕心烦,我喜欢。野史胆大,不像正史,话到嘴边留半句,遮遮掩掩,我也喜欢。这些好搁一块儿,就是杂文。我喜欢杂文,不过是因为它短小精悍,主题不限,格式随便,适于表达即兴的想法,生活中的一眨眼,思想中的一闪念,攒多了,粗作分类,随便剪辑一下,来点蒙太奇,好像旧式文人,拿小诗当日记,确实有其他文体不及的地方,自己也可留个纪念。
  在这本小书之前,我已出过一本杂文集,叫《放虎归山》,八年前,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当时,我说,我很想摆脱学术工作,坐下来读点闲书,唠点闲话,写点闲文——因为学术太累,专业分工铺天盖地,“老吏抱案死”的知识分子圈,令人憋气——那种感觉,就像麋鹿久羁苑囿,顿起长林丰草之思。可是,直到现在,我还赖在这个圈里不肯走,退休的年龄又没到,有朋友总是来问,你说的话还算数不算数。我说,算数。
  从这本小书里,你不难发现,我确实是在走向业余,而且是怀着浓厚兴趣和极大的敬意。
  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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