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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重要 (1)

_6 毕淑敏(当代)
  民间传说,人乳在烈日下曝晒,会化为荧荧碧血,借以祭奠母亲的恩德。想来掺杂了眼泪的牛乳,在精致的浴缸中涡漩的时候,也许会在某一个瞬间,无声地化作红水。倘若温香暖玉中缠绵的贵人,突然看到莲蓬头里滴下如火的烈焰,浴缸里荡起滚滚赤潮,岂不花容失色,大违了初衷?
  奶牛的第三次哭泣
  我常常觉得写小说和写随笔的我,不是一个人。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不同的心情可能造成不同的文字,比如水蒸汽升腾入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虽然本质都是水。
  在我斗志昂扬的时候,多写小说。它使我没有节约感地使用文字,仿佛一个富豪挥洒他的金钱一般,几乎不考虑篇幅的问题,只管依着自己的脉络写下去。写随笔则不然,有一种深深的控制感笼罩额头,使你不由自主地要在最少的篇幅里说最多的意思。
  一次我同诗人舒婷谈论起写作的问题。我说,诗是用骨髓写的,散文是用血写的,小说是用汗水写的,电视剧是用茶水写的。舒婷听了大笑,说你这是在恭维我们诗人。
  第64节:奶牛的第三次哭泣
  我说不是恭维。我一生从未写过诗,始终对诗怀有深深的敬意和轻微的惧意。
  但是,随笔是什么呢?
  在聊天的那一刻,我没有想到随笔。现在想到了,却琢磨不出一个形象的比喻称呼它。当然从广义来说,它属于散文的一部分。
  挖空心思打一个蹩脚的比方,随笔就算血液中的白血球吧。当初我在部队医院当化验员的时候,最喜欢看显微镜下的白血球了。它是血液中最勇敢最机动的部分,富有战斗性,而且长得很漂亮。不像红血球那样板着脸,死气沉沉。也不像血小板那样呆头呆脑,支离破碎的模样。它精神抖擞,骁勇异常,哪里有炎症就扑向哪里,迂回包抄,围追堵截,战术甚是多变。
  这个比喻冷僻了些,而且带着浓浓的医院来苏水气味,一般人可能会不习惯。多年的医学生涯,使我总是用医生的眼光看世界。比如看一个人的容貌,我的第一个感觉不是他好看难看,而是他是否健康。我不大相信人的自述表白,更相信客观的科学检查。甚至对自己,也用这套尺度。要是觉得浑身发冷,并不会马上就宣布——我发烧了,而是不声不响地去找一只体温表,量了体温再下判断。
  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是冷静还是冷漠,只知道我已无法改变。二十二年的医学实践将我浸染,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别人识别出医生的特征。
  我把自己的第一本随笔集,起名为《走出白衣》。飘荡的白衣裹去了我整个青年时代和中年的一部分,告别白衣的时候,悲痛欲绝。然而还是要告别,还是要走出。之所以作出这个决定,仍是出于一种基本的医疗道德。试想您白天到医院看病的时候,愿意找一位夜里正在炮制长篇小说的医生就诊吗?
  我害怕面对生命的任何一点疏漏和怠慢。
  我知道这种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的东西多么易碎。
  于是要求自己永远以一种医生的拳拳之心写作。若从这一点说,也许我终生走不出白衣。
  走不出白衣
  书的彩翼和电视的跛足
  书的领地是越来越小了,最主要的竞争者是电视。自从十八世纪印刷术兴盛以来,书籍曾经像恐龙一样,统治着所有求知人的时间。现在它遭遇到了凶猛的挑战,露出颓势。
  电视像一条巨蚕,吞噬了我们的每一个夜晚和星期天的白昼,让我们在麻醉般的舒适中,离真正的知识越来越远。
  读书也叫“看书”,其实除了极小的孩子和过去的私塾,没有人会把书上的字一个个真正“读”出来。看书和看电视共享一个“看”字,好像它们是兄弟。但这实在是一个冤案,细细比较起来,这两个“看”,是大不一样的。
  看书的时候,我们用眼睛快速扫描纸上的黑字,将它们稳定地连缀起来,在大脑中编织成一个有明确意义的句子,然后乘着想象的小舟,抵达那些字句所指引的彼岸。所以,读书实际上是一条长长的链子,用眼光抚摸字迹,只是最初的环节,后面还有漫长的思维飞翔的旅程。在这充满未知与寻找的探索中,我们拣到先人遗传给我们的智慧之珠。
  如果单单满足于眼睛扫描的过程,那就是蹩脚的复印机。人眼其实是不如机器的,复印机可以片刻之后就将看到的景象纹丝不差地复制出来,最好的人眼也到不了这般精细。
  所以读书的过程实际上是“想”书,是思索和记忆的体操。重在领略自己所未知的东西,把自己的知识之网修补得更加缜密,使它能够覆盖更辽阔的水面,捕获更多的鱼。
  电视的“看”,就要简单纯粹得多了。你可以趴着、躺着看,你可以吃着瓜子喝着茶水看,你可以一边聊天一边看……总之要比看书舒适得多。但万事一舒适,事情就可能起变化。什么叫舒适呢?就是人的各处感官处于一种松弛涣散的状态,而不是积极努力紧张有序地工作。是一种被动地接受而不是主动地汲取。
  寻找知识是一种寻找力量的过程。它是和安逸闲散格格不入的,所以看书是乘着彩翼飞翔,而看电视只是跛足地蹒跚。
  当然电视也是传播知识的,而且它披着声光色的外衣,美丽而眩目,使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湎其中。
  但电视的知识和书本的知识是大不一样的。朋友,你可要警惕!
  看书的时候,我们是书的主人。是我们选择书,而不是书选择我们。这个选择有双重的涵义——哪本书适合我?哪些章节适合我?
  我们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个体,我们知识的结构和兴趣的焦点都是独具特色的。这就决定了看书是一个非常独立的个体化劳动,绝没有千篇一律的药方。对我们已知的部分,可以快速浏览。对我们未知的部分,可以反复研读。不喜欢的部分可以一跃而过,或者干脆一目十行,书一定低眉俯首,绝不反抗。过于急切地想得知结尾,可以把书页翻得哗哗做响,一个跟头翻到最后一行,书也不会露出嘲讽的微笑……
  书是我们庄严的老师,也是我们顺从的奴仆。你可以在任何时间打开它,让它为你服务,它都勤勉地服从你的指示。你可以随时中断,它不发一句牢骚。你可以随时重新开始,它肯定既往不咎。无论你重复多少次,书都不会厌烦。对于你不喜欢的书,可以毫不客气地打入冷宫。它默默侍立角落,等待你何时再召它服务或是永远地沉寂,它都无怨无悔。
  第65节:走不出白衣
  和书的好脾气相比,电视就是暴君。只要你打开旋钮,就沦陷于它的指掌。它何时映出什么节目,是早在十天半月前就规划好的,绝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越是优秀的节目,穿插的广告越是斩不尽杀不绝,使欣赏的过程被无数化妆品和补药烈酒所浸泡。精彩的片段如白驹过隙,除了自备录像机,你休想再睹。冗长的噱头折磨得你筋疲力尽,可是你只有无助地等待,以为后面埋藏着电光石火的灵感,但多数夜晚你都带着昏昏然的大脑和受骗上当的感觉失望入睡。
  电视是一种大众文化的快餐,适宜消遣,而不适宜快速准确广博地掌握知识。所以有志于用人类最优秀的智慧武装头脑的人们,让我们远离喧嚣的电视,珍爱无言的书籍。
  择书秘诀
  小时,送一位得病的同学回家。因为天晚,我赶不回住宿的学校,就住在她家的书房。她老爹是搞音乐的,我睡的沙发被顶天的书柜包围着,里面都是有关音乐的书,黑暗中像壁立的石崖。在我以为音乐书就是简谱歌本的心里,引起大震惊。
  后来我结识了一位学化学的朋友,才知道这世界上有关化学的书,可以拉几个火车皮。
  再以后,我到了一家搞经济和金属的公司,对于他们汗牛充栋的经济和冶炼金属的书,已是见怪不怪了。
  世上的行业越分越细,有关的书就越来越多。古代的诗人说“读万卷书”的时候,全世界的书的总量,大约还是能够统计出来的?穴当然要有耐心?雪。现今讯息爆炸,书的总量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再也没有人敢去计算了。
  面对着恒河沙数一般的书,怎么读呢?
  朱光潜先生说过;“任何一种学问的书籍现在都可以装满一个图书馆,其中真正绝对不可不读的著作,往往不过数十部甚至数部。”
  怎么在这浩瀚的书中,找出那些最优秀最值得一读最对自己脾气的书昵?
  对于以前的书,我们好歹还有时间这只公正的胳膊可以依傍,风起云涌的新书,更令我们双眼迷离。万般无奈之下,总结出几点择书的诀窍,平日是绝不敢对别人谈的,恐遭人批判。今日斗胆写在这里。
  一是不看最新的书。
  最新的不一定是最好的。我不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心地很是自私。愿自家在暗处躲着,看别的英勇的人们去吃,然后注意地听其中的有智之士的言语。待人家说好,这才找了来看,颇有投机革命的意味。好处是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避免无谓的消耗。坏处是当别人津津乐道某一部书坛新秀时,自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派混沌。议论时,若是那一瞬诚实心理占上风,就鼓足勇气说自己还没有读过。虚荣占上风时,就哼哼哈哈地敷衍几点从他处拾得的牙慧,遮掩自己的落伍。
  第二是不相信报纸杂志上的书评。
  这招虽恶,然也是积攒了许多汗的教训才得来的。早先是信的,且不是一般的信,真是信得忠心耿耿,听了人说了哪书好,千方百计地买了来。但很失了几次望之后,就渐渐狡猾起来。见于贿买书评的消息时有所闻;出版社为招徕读者,也常作自吹自擂的游戏;朋友间的友情出演也是屡见不鲜……凡此种种,我都可理解,报以一笑。如今的文人不容易,出一本书不容易,希望闹出些声响也是情理中的事。但既已知了路数,要我仔细去看那背景叵测的评论,终是心有余力不足了。这种“打击一大片”的狭隘观点,弊病自是不用讲了,我冤屈了不计其数的好评论,晚看了不计其数的好书,也是罪有应得的下场。
  三是在自家心中列了一个秘不传人的黑名单。
  无论中国外国,有一些人的书,我是一定不读的。有一些人的文章,我是一定不看的。这并不是依了某种政治或是艺术的神圣标准,只是自己的癖好。也不是从一开始就这般绝决,最少需看过他三次,才肯下这打入冷宫的狠心。我对任何一种第一次接触的风格或领域,都格外认真,仿佛对待一块挖自深山的宝玉,是慎之又慎。倘若不喜欢,一定是责怪自己的浅薄,无法理解其中的微言大义。第二次读时,就换一个更舒适的姿势,寻一个更安宁的时间,酝酿一个更清明的心境。倘还不热爱,第三次就需正襟危坐,殚精竭虑如履薄冰地皱着眉咬着牙地思索着读下去……但事不过三。假若最后还是看不懂,不喜欢,我一边咒骂着自己的弱智,一边痛下决心,含泪同这位旷世的奇才告别。除非将来谁告诉我,这位天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才有胆量重试一遭读他的书。一般情形下,那黑名单是终身制的。
  这法子的恶果真是太硕大了,我同多少俊杰交而复失!然伤感之余,想到人读书的口味也和那个爱得溃疡的胃有些相似,某些食品虽是公认的好,比如辣椒,但自己不喜欢,也没法受纳。
  说了这许多“不读”的清规,那自家根据什么来选“读”的篇目呢?说来惭愧,遵循的是古老极了手工极了简陋极了迟钝极了的土方子。
  这就是有学识有肝胆不媚俗不功利的师长与朋友的口口相授。
  倘他们说某一本书值得一读,便是踏破铁鞋也要寻到。
  再有就是独自在书海乱翻。拣到一本,先像化验游泳池水是否清洁一般,任意取几个样——把书翻开,随便读几段。然后再看结尾,我以为一个好的结尾比开头更说明作者思维深度和控制的力度。最后再装作无意其实非常认真地看一眼价格?穴即使对于图书馆的书,我也会看?雪……
  第66节:书话两题
  凭的是冥冥之中与某本书的缘份。
  书话两题
  喂,请找毕淑敏。
  我是。您好。请问您是哪位?
  我是北京作家协会。文联在长城饭店举行换笔大会,邀您参加,务请拨冗出席。
  只听说过换房大会,没听说过换笔大会,这是怎么一回事?
  就是请您带上自己写作用的笔,到了那里,看中了哪一家的电脑,把笔扔下,抱上电脑走就是了。故曰“换笔”。
  天下还有这样的事吗?
  不过,您可要给厂家找钱啊。
  找多少?
  不多。(笑声)也就是七八千吧!
  放下电话,心中充满好奇。
  假若你矢志写作,终生就嫁给了一支笔。铅笔、钢笔、圆珠笔……用过的笔,一支支续起来,高过一座大厦。
  笔是友人,也是仇人。时时写得手指酸痛,便用风湿膏布包绑起来。别人见了问:你是否得了类风湿?伏案长了,脖子像扒鸡似的窝在胸前,夜里都不愿用枕头,平平的像书签似地躺着,以舒展总是麦穗一样沉重的头。
  到一位老作家家去,见书桌上矗了一块绘图板,倾斜呈四十五度角,仿佛一面姜黄色的帆。板下冰雪似的垒着文稿。
  不能总趴在桌上,你才三十几岁,还要写很多年。总趴下去,要得颈椎病、腰椎病……他说。
  椎骨如同鱼刺,贯穿我们的全身。我当时还好笑,我是用手写字,又不是用椎骨写字。但椎骨很快就作出答复:医院拍片说我有骨质增生。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这么年轻就……医生问。
  我没有回答她。我总是羞于对别人说——我是作家——因为我写得不好。
  除了吃医生开的、广告里喋喋不休教诲我的“颈复康”,我对先生说,请你为我做一块写字板。
  板立起来了,我每天规规矩矩地坐在它面前,好像一个循规蹈矩的描图员。
  在板上写字,有一种新奇的感觉:每个字都贴在峭壁上,向下滑动。
  十万字写完,颈椎果然没有那种烧鸡式的疼痛,那疼痛转到右臂,仿佛打了几联预防针,坠重而麻木。
  保颈还是保臂,你必须抉择。
  听说很多人用了电脑。从理论上讲,我知道那是一个好东西。但并不是所有的好东西都堪入口。比如羊肉,我在新疆西藏呆了十几年,始终吃不得。我很笨,而且不温柔,我不知道是否有足够的涵养学会那玩艺。几次蠢蠢欲动,几次又偃旗息鼓。
  脱下牛仔装和旅游鞋,换上正规的西裤皮鞋。不是长城饭店令我郑重,而是希翼卖电脑的如若衣帽取人,能够对我较为和颜悦色,授我一套天机,使我也能尝尝高科技一杯羹。
  进展示厅。红地毯、象牙般光滑的机身、鬼魅般跳荡的数字……输入小姐像鸡啄米似地敲打键盘,令我自惭形秽,不敢上前。
  我很笨,小脑不发达,走路都有可能顺拐。你们有没有为笨人准备的机器,比如相机里的傻瓜。
  我对厂家讲。
  怎么能说您笨?如果人们不会使不愿使我们的机器和方法,只能说是我们笨。
  我这个笨人受宠若惊。
  有许多种机器,许多种方法,各庄的地道都有许多高招。
  当过医生,我知道治疗某种疾病的药物越多,越说明它是一个难题,尚无特效。假如尽善尽美,便不必群起而攻之。
  计算机的更新换代令人瞠目结舌,一位厂家推荐我买高档的“386”,说以后可以留给孩子用。我对他说,只怕到孩子长大时,世界已充满“886”。
  该为自己买一部电脑了。
  白驹过隙,人哪里抵得了自然的永恒?我看自己掌上的生命线,它很短很短。不管是否准确,生命业已立秋。虽说秋后尚有一伏,已感到暗暗的凉意自脚底腾起。想到老想到死,并不悲哀,在那个冷而明亮的世界里,住着我的父亲,如能早日见到他,自有一番欢欣。只是他要问我又写了几部作品,我会愧恧不堪。
  挑挑拣拣,看见台湾产的“蒙恬中文笔”。
  一块像信笺大的板,一支像羽毛笔的棍。用笔在板上写出手写的字,与之相连的计算机屏就出现了印刷体的字。
  我用电脑就是为了甩掉笔。怎么这里又给了我一支笔,而且这笔比派克重,这板比稿纸涩。
  我不解。
  电脑不过是笔的延续。不是所有人都能学会操纵键盘,蒙恬中文笔可以使所有会用笔的人,都能享受计算机带来的便利,为你誊正,为你修改……
  海峡那一岸的商人,睿智而合情理地说。
  为什么要叫蒙恬呢?我只知道蒙恬是秦国的一员大将,击匈奴、筑长城,战功赫赫。很小便读过关于他的故事,那时将“蒙恬”念成了“蒙括”。
  蒙恬也改良过笔。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
  台湾人侃侃而谈,蒙恬实为文武双全的统帅。
  呵,电脑不是机,实为一支笔。即使有一天换了笔,开始敲击键盘,也只是在使用另一形式的笔。
  笔是换不掉的,只因这一生嫁给了笔。
  孤独的时候,寂寞的时候,兴奋的时候,悲哀的时候,都会想到笔。笔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亲人,笔是忠贞不二永不叛离的朋友。笔可以简陋到一根草枝,只要手下有一片洁净的沙。笔可以在黑暗中盲写,只要心中充满光明。哪怕整个世界都抛弃了你,笔也像狗一样紧紧跟随。
  第67节:嫁给笔
  笔是凝固剂,将头脑中雾一样纷乱的思绪固定下来,使它们不再四处漂泊。笔是梳子,流淌的文字像黑发挂川而下,不再杂芜有如鸦巢,笔是雕刀,在迷茫的汉字山峦中,寻觅能凿智慧之窗的水晶玛瑙。笔是筛网,让寡淡的水无声无息淌去,只留下色彩斑斓的锦鳞……
  嫁给笔,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命运。时光在这种厮守中渐渐消磨,诞育出一个叫做铅字的孩子。
  笔给我甚多,从无所求。
  笔不断更新,永远年轻。
  笔是不会老的,笔是不会死的。作为一家子,便没有了对伴侣离去的忧虑。
  老夫老妻常说,谁死在前头,谁是一种幸福。
  与笔结缘,我便终生不再恐惧。
  嫁给笔
  一日开游艺会猜灯谜,我去晚了。偌大的房间里原本悬着许多铁丝,铁丝上原本垂着许多彩条,彩条上原本写着许多谜语……像一座硕果累累的菜园。只是此刻已被捷足先登者将纸条扯去,空留五彩纸蒂在铁线上飘荡。偶尔也有孑遗的纸条,我断定它们必是无人敢碰的坚果,便也躲得远远。
  “那个和医生有关,你不试试吗?”朋友揪着我就走。
  我做过二十年医生。就像在一间老房子里住过了半辈子,一听到和它有关的消息,心就漾起特别的情意。
  仰头,短发插进脖领。那则谜语挂得很高,粉红纸,潇潇洒洒的墨字。“医生提笔——打一科学术语。”
  我探手一挽,粉红纸飘带掠在臂弯。我牵着它,向领奖台走去。
  牵出一段记忆。
  “你们都很年轻。但你们从此有了一个无比神圣的权力——这就是医生的处方权——处置病人开方取药的权力。现在,发给你们每人一张纸,各自把签名留在上面。不要刻意求工,也不要故作老练。你平日怎么写顺手就怎么写,但不要连笔太过,笔走龙蛇。病人认不得,药房认不得,时间长了,只怕你们自己也认不得了。各位的亲笔签字,将在药局备档。此后,司药见了你们的药方,就照方抓药了。记住,小伙子小姑娘们,从今以后,病人性命维系于此,你们笔下千钧!”
  鬓发苍苍的老医生对我们一伙新医生说。像一棵结了竹米的老竹开导刚拱出地皮的笋子。
  开处方是医生最主要的操作之一,犹如家庭主妇的烹炸煎炒。
  处方纸有各式各样的。中医的比较大,西医的相对小些。通常印有医疗机构的名称,还有像户口登记簿似的栏目,例如年龄性别住址等。这使它有一种文件般的庄严。
  我喜欢那种洁白如雪半透明却很柔韧的处方笺。它像一张上好的宣纸,能激起医生画家般的创作美感。当然,医生真正的技艺要来自博大的知识和广袤的爱心。但处方是将医家的智慧,运至病家的彼岸的不懈的小船。那船该是坚固而美丽的。
  以前的中医开方子多是用毛笔。很规矩的墨字落在鹅黄的毛边纸上,像一朵朵黑色的花。西医惯用的是蘸水笔,大约是从西方的鹅毛笔演化来的。为什么不用钢笔呢?因为病人是一个个来,笔帽一会打开一会合上,太繁琐了。再者诊室里人来人往,钢笔万一碰到了地上,或是被人牵走,既心疼又影响工作。
  处方上的字一般并不很多,笔蘸上一次水至多两次,也就写完了。缺点是墨水瓶总敞着盖,蒸发大,多渣滓沉淀。写下的字忽淡忽浓,像间歇的喷泉,不过也使字迹有了一种书法的韵味。最糟糕的是墨水突然汹涌地淌下来,一滴蓝色的眼泪汪在纸上,好不晦气。这时候,爱好整洁的医生就得换纸了。
  使蘸水笔还有一个大灾难就是墨水瓶突然翻了。浅矮的瓶子里插着颀长的笔,像胖萝卜顶着一缕缨络,极不稳当。白衣袖子不小心钩住了,那瓶儿就缓缓地倾倒,浓而艳的墨水像粥似的漫延开来,再沉静的医生也要手忙脚乱一气了。
  为防这事故,瓶里只装薄薄的一层墨水,刚刚润上半截笔尖,这时写出的字最流畅,有种一气呵成的美丽。更有巧手的女医生,取扁而结实的药盒,雕一个洞,把瓶儿栽进去,仿佛轻巧的蜡烛有了凝重的烛台,再不会随意颠覆了。医生冷静的诊台上,添了一份小小的创造。
  写处方的笔,后来改成了圆珠笔。方便,但是极容易丢。我不敢说是病人有意拿走,但他们有时为了记一个注意事项,比如何时复诊、化验的正常值等,就抓起笔在手掌心上留言——他们是绝不敢用钢笔的——之后就随手把笔放在别处了。待到医生用时找不到笔,就像绣女丢了针,官人离了印,那一份慌张,那一份焦虑,常人难体验。
  也有应对的办法。医生用的笔多价廉。笔杆是细竹子或是极轻薄的塑料壳,丢了也不可惜。其实也不能光赖别人。医生读书的时候,笔就夹在书里了。医生在路上被病人拦住开方,笔就揣在白衣口袋里了。医生给病人做检查,笔就撂到诊断床上了……一个医生,最少要预备上三枝笔,才可以随时随地都有武器。
  医生的笔用得费。总到公家那里去领笔,就不好意思。于是就自己制“笔”。取一支圆珠笔芯,用纸紧紧缠起,在桌面上滚一滚,纸就像糯米面一样把笔芯裹紧了。这时再用胶布把边粘牢,洁白纤细的笔就制得了。简单易行,又不爱丢。只是这笔用起来不舒服,硌手指头,甚至把指肚嵌出浅槽。又容易脏,好似一支打了石膏的污浊断腿,与医生洁净的天性不符。
  第68节:生命的希望
  医生处方上的字往往十分难认,仿佛一纸天书。行外的人多以为这是一种炫耀,是故意不叫人读懂的密码。这话也有些道理,但依我做医生的体会,主要是医生对这些药名太熟悉了。他们几千次几万次地书写它们,便很容易偷工减料,很容易点到为止。医生的下一道工序是药房,处方最主要的读者是司药。司药熟悉每位医生的签名,就像老师认识学生的作业。他们飞快地照方抓药,面对着龙飞凤舞的笔迹并无踌躇。是司药们姑息了医生,放纵了医生,医生就日复一日地描画只有他们才懂的符号了。
  一个医生一生要写多少处方啊!摞起来该有几层楼高,铺起来该有足球场大!
  处方像一根风筝线,一头系着病人的安危,一头系着医生的胆识。在无风的日子里,它不在意地翻飞着。在狂风呼啸的时候,它坚韧地牵住生命的希望。
  处方像一条阿拉伯魔毯。它雪片似地飞着,覆盖住病痛的荒野,托举来康复的远景。
  处方像观音菩萨的净瓶,撒出甘露,收伏病魔。有句俗话叫“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处方就是剥茧抽丝的能手,把病渐渐地融化了。
  处方是驱除病邪的咒语。当医生的思索凝固成处方上的文字的时候,病魔就在病人的体内发出惊悸的叹息。
  处方是医生智慧的物化,处方是医生经验的结晶,处方是医生交给病人的救生艇,处方是医生屠戮病魔的斧头。
  每一次书写处方,都要苦苦思索。病人像一个无助的婴儿,等待我的援助。我觉得自己在这一瞬间,是上帝是真主是佛祖——是人类一切美好希翼的化身。手中简陋的笔像铁杵一样重。我要把一种对于生命的信念,重新注入到面前这具已经破损的人体当中去,我因此而神圣起来……
  我也有手起笔落的时候。未及病家说完,处方早已一挥而就。病人对这样的医生,多有微词。我自知这给人以不礼貌的刺伤,是该禁绝的。这多发生于病人拥挤的时候。您对我说:头痛发烧咳嗽流涕……病痛对每一个病人都新鲜如带露的韭菜。我理解而充满同情地注视着您,但我要坦白地对您说,像您这样的病人,今日从早到晚,我已看过了几十……疾病也像蝗虫,成群结队而来。疾病也像谣言,会以飞快的速度一传十,十传百……
  我年轻的时候,常常这般冷落了病人。随着年龄渐长,终于知道在处方之外,还有一味珍贵的药物叫做“人心”。我学会了静如秋水地听人陈述病情,虽然我早就知道了您是什么病。我聚精会神地听您描述痛苦,虽然我已定下给您吃什么药……我会亲切地蹙起眉头,仔细地询问连您都忽视了的细节,我会注视着您的眼睛,看着您黑色的瞳孔里映出我白色的衣衫……这不单单是一种关切一种尊重,而是一种极端的谨慎。要知道我面对的是世界上最易碎的珍品——鲜活的生命,容不得万分之一的差池。况且倾听痛苦,本身就是疗法。听说国外就专有人以此为生。
  处方像块磨刀石,把医生的躁气磨掉,把医生的年龄磨厚。
  每个病人就诊,医生都要为他做一份记录,写一篇处方。几处相加,足要写几十字。每天少说也有好几十个病人,便要写上千的字。每个月就有几万字。一年下来,就是几十万字了。一个几十年医龄的老医生,起码写过几百万字的处方了。这是一部医家的长篇小说。
  早就想同人说说医生。不希图理解,只是想说。这个世界上,不理解的事多,理解的事少。叶儿不理解花,才有姹紫嫣红。花儿不理解果,才有五谷丰登。太理解了,如同瑞雪抹平了大地,就单调了。
  医生躲在处方后面,理解医生的人就少。医生好像也不需要人们的理解,经历的生生死死太多,有些话就不必说了。因为淤积的苦痛太多,医生便冷漠。因为对死亡无能为力,医生便凄凉。因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医生便悲壮。因为经年累月地用处方同疾病交谈,医生有时就恍恍惚惚地觉得自己也成了人世间的一张处方……
  那雪白的笺纸上写着“爱人”。
  我和朋友走到主持人身旁,告诉他谜底。
  “医生提笔——开方。”
  “对吗?”我轻声问。
  主持人给了我一张奖券。我用这奖券领了一个红气球。那圆滚滚的红气球像健康的心脏蓬勃跳跃着,在欢快的人们头顶上方。
  医生提笔
  新体验是旧体验树上新绽开的花。
  我做过许多年的医生,自以为已经熟谙了死亡。当我躺到临终关怀医院凹陷的病床上时,才发现我还远远不懂死亡。
  国人重生不重死。好死不如赖活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是古人传下来的真理,被伟人用语录加以固定,好像生死只有这两极。
  绝大多数的人,死得如同鹅卵石,他们是泰山的一部分,却不会飞到天上去。不轻也不重。
  我早就想描绘这部分人的死,因为我也在这一类。
  感谢《北京文学》。他们的动议像引信,使我的写作欲望爆炸起来,于是有了许多寒风凛烈中的采访,有了许多北京街头的踯躅,有了许多促膝谈心的温馨,有了许多深夜敲击电脑的疲倦……我径直走进将逝者最后的心灵,观察人生完结的瞬间。那真是对神经猛烈的敲击,以至于我怀疑面纱是否不要撩起?一位六十岁的生物教授得知我的写作计划说,我不要看你的这篇小说,不要看!我不想谈论死亡。
  第69节:医生提笔
  我不知持她这意见的是人群的全部还是个别。也许是因为我还年轻,死亡距离我还远,所以谈起来还有些勇气,少年不知死滋味。
  那更要赶快谈了。人到了畏惧死亡的那一天,死亡可就真真同我们摩肩擦踵。
  还有那些陪伴将逝者的善良人们,我深深地为他们所感动。感动在某些人眼中,似乎是一种低级体验,却是我写作时持久的源泉。惟有感动了我的人和事,我才会以血为墨写下去,否则便不如罢笔。这感动是有严格界限的,对个人尤为苛刻。我会经常为一些私事苦恼,但它可以纠缠我,却不会感动我。或者说我尽量不让那些只属于个人的悲哀蒙住我的双眼。个人的情感只有同人类共同的精神相通时,我以为它才有资格进入创作视野,否则只不过是隐私。
  在这篇名为《预约死亡》的小说里,没有通常的故事和人,只有一些故事的片断像浮冰漂动着。除了贯穿始终的那个“我”,基本上是我的思维脉络,其它为虚拟。一位朋友说,你跑了那么多次,录了那么多音,做了那么多的笔记,看了那么多的书,甚至躺在死过无数人的病床上……我告诉你,你身上一定沾了死人的碎屑。在付出了这么许多以后,你却写小说。小说没有这么写的,小说不是这么写的。写小说用不着这么难。
  但我这篇小说就是这么写的,在付出了和一个报告文学家不敢说超过起码可以说相仿的劳动之后,我用它们做了一篇小说。我在书案前重听濒危者的叹息,不是为了写出那个老人操劳的一生,只是为了让自己进入一种氛围。故事是经过提炼的,氛围绝对真实。我把许多真实的故事砸烂,像捣药的兔子一样,操作不停。我最后制出一颗药丸,它和所有的草药茎叶都不相同,但毫无疑义,它是它们的儿子。至于它是它们的精华还是它们的糟粕,那在于我提炼的手艺好孬,与我的主张无关。
  体验不可以嫁接,但能够生长。
  中药里有一句术语,叫做“炼蜜为丸”。意为用上等蜂蜜作为粘合剂,使药料紧结为一体,润滑光泽,黑亮美丽。新体验小说光有情感体验我以为是不够的,或者说这体验里不仅包括了感觉的真谛,更需涵盖思想的真谛。真正的小说家应该也必须是思想家,只不过他们的思想是用优美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迭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神经颤动、精彩的语言包装过的,犹如一发发糖衣炮弹。他们不是有意这样做的。有意这样做的,叫做哲学家。
  我在临终关怀医院采访的时候,泪水许多次潸然而下。我不是一个爱哭的女人,但悲哀像盐水浸泡着我;当我写作的时候,我已经超然,是死亡教会了我勇敢,教会了我快乐,教会了我珍惜生命,教会了我热爱老人。当然我以前也不是没有这些优良的想法,它们像空的气球皮,瘪在心灵的角落。临终关怀医院像气筒把它们充得膨胀起来,飘扬在天空。
  我希望我的笔将我的念头传达出来,尽可能地不失真。
  人只要活着,就生活在体验的海洋里,无以逃遁。
  文学是古老而求新韵行当,当感受时代的新痛苦、新欢乐。
  炼蜜为丸
  和果的对话,非常轻松。她像是一架话语永动机,不待你发问,就把你想知道的问题都说了出来,比你预计的更要清晰明白。
  你说,中国汉字里,使用频率最高的偏旁部首是哪个?这是果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果的身份是一家中外合资的商场董事长,雇用着外方的总经理,一言九鼎,威名赫赫。在果的那座身披玻璃幕墙、金碧辉煌玲珑剔透的大厦里浏览时,你不由自主地会想象它的最高领导人可能是位女王。但此刻的果,安静而有学究气,好像是在大学的小组讨论会上。
  我不好意思地说,别看天天和字打交道,还真没这个研究。
  可能是“提手”旁吧。记得学《诗经》的时候,老师曾说过,那时诗里就有数十个有关手的动词。再说我们这个民族是崇尚行动尊重实干的,“提手”应该最多。我回答。
  错。字典里,“口”字旁和“言”字旁的字加起来,构成了中国汉字部首类里最庞大的家族。果非常肯定地说。
  这证明,说话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我们的古人早就发现了这条真理,所以才创造出这么多形容说话的词语。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说”都傲视群雄,到了现代,信息大爆炸,说话就更具有了凌驾一切的力量。
  我说的“说话”,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文字。更宽泛地讲,等同信息之意。比如我们两个坐在这里说话,就是传达彼此隔膜的信息。美国总统在派出特使执行重要公务的时候,最后一个程序就是两人促膝交谈,以便让特使最大限度地正确把握总统的思想……这说明谈话是多么要紧的事情。
  我热爱谈话。果一字一句地说。
  我有些吃惊,虽然我不拒绝谈话,但好像还是第一次听到热爱谈话。果不理会我的惊讶,按照自己的思路侃侃而谈。
  一般来说,服从性强地位比较低下的人,多半意识不到谈话的重要性,因为他更多的是一个执行者,别人说什么,他跟着做就是了,语言好像是多余的。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特别强调“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我觉得那是一种上智下愚的思想残余。你若是想让自己智慧起来,并表达这种智慧,让自己的智慧影响更多的人,你必须学会发展、整理、沟通萌芽状态的思想,最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说话。我给你举一个例子,商场合资以后,外方有许多新的措施,大多数是干了几十年老商业的人,闻所未闻的招数,很多人接受不了。我就把所有中层以上的干部用车拉到一处风景胜地,有美丽的草坪和湖水。我在草坪的中央摞起三张桌子,下面聚了一帮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大家不知我什么意思,说董事长是不是要我们耍杂技啊?我爬上桌子,站在上面,对大家说,现在,我要背对着大家头朝下地栽下去,下面的警卫战士会接住我……高度只有两米多,接应绝无问题,现在你们看着我操作……说完以后,我就义无反顾地一个倒栽葱折了下来,战士把我接住,一切正常。我对大家说,现在,每个人把我刚才的动作重复一遍吧。最先走上桌子的,是我方的副总,他年纪比较大了,腿脚哆嗦,求告我说,我老胳膊老腿的,就免了吧。要不你就撤掉一张桌子,把高度降点。再不然,我脸朝前往下跳,眼睛看着下面,万一出点纰漏,我还能有个自卫动作。千万别让我后脑勺对着地,行不行啊?我说,不成。这项操作是安全的,我已经亲身试验了几十次,绝无问题。它就像我们商场就要施行的改革措施,是有把握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以前没有尝试过,就没有勇气去实践。现在我决定,凡是有魄力从这几张桌子上背着身子跳下来的人,就继续留在商场工作。其他的人,请自动离开。我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副总还真是好样的,眼一闭,就栽了下来,挺顺利的。后面的人大多数很勇敢,也有个别的,战战兢兢老半天,紫涨着脸总是没动作。我就平静地对他说,你也不必勉强自己,我们马上要进行的改革力度很大,你连这种确有把握的事都做不了,何谈其他?留下来合作是不会愉快的……这次草坪会议以后,那些因循守旧的人走了,改革就大刀阔斧地进行了。
  第70节:炼蜜为丸
  有一个青工,与顾客争吵,还扇了对方一个大嘴巴,我当然不能放过,给了他降级处分和罚款。他不服,扬言要杀我。一天,他举着个沉重的泡沫灭火器,像抡着火药筒,在商场里乱窜,说要灭掉我。大伙都劝我赶快躲躲,说这种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说,把他请到我办公室来,我要和他好好谈谈。大家说你就不怕出事?我说,我一个当领导的,被这样的事吓住,以后没法工作了,这才是最大的事呢!
  那个青工来了,把灭火器立在我的写字台上,说你不怕死在这屋里?我说,你杀了我,你不值啊!他惊奇道,你是大名鼎鼎的董事长,我不过是小小老百姓,你的命比我值钱多了。我说你听我算一笔账。我是董事长,不管你的事,我也照常拿我的那份钱,可见我要处分你,是为了钱以外的东西。我明知你要杀我,还把你叫到我的办公室来,并且把左右的人都打发开了,你要动手,现在就是绝好的机会,这说明我不怕死。一个人不为钱不怕死,按你的分析,就一定是为了名了。我死在你的灭火器下,成了当然的烈士,登报扬名,万人瞻仰,后代光荣,那是不必说的了。而你是杀人凶手,万人唾骂,将被处以极刑,父母家人跟着受连累,也是千真万确的事情。你本是恨我,反倒成全了我,你考虑考虑,是不是不划算啊?再者,我判断你不是真心要杀我。真要杀人,为了保证成功率,自然是要被杀的人毫无警觉才好,这就是兵法上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像你这样嚷嚷得满天下知晓,哪里是要杀人,不过是恫吓。当然我不排除你的铤而走险,但主要是想把我吓得收回成命,恢复你原有的级别,不罚你,你骨子里想的是尊严和钱的问题。爱面子想挣钱,这是好愿望。只要努力工作,在一个奖惩严明效益优异的商场,机会有的是。但钱和光荣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顾客送给我们的。你把顾客打走了,砸了大家的饭碗,却还要抢着和大家吃一样多的饭,那就连乞讨都不如。如果你想挣更多的钱,你必须干得比别人更好,这才是正道。青工长久地说不出话来,过了半天才吭吭哧哧地说,如果我干得好呢……我说,你放心,罚得严厉,奖得必也豪气,希望有一天,还是在这间办公室,我把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一道交到你手里。当那个青工耷拉着头,抱着灭火器从我的办公室走掉以后,竖着耳朵倾听这屋里动静的人们纷纷跑出来说,董事长,您靠什么化干戈为玉帛?他一路吵嚷,怎么进了你的房门就一声不吭?是不是您会一手美人拳,点了他的哑穴?我说,靠舌头,靠说话啊。世上无数的流血事件,因为误会而生。错误、失误的“误”,偏旁是“言”而不是“心”,很多时候是话没有说到点子上,心灵因此隔膜。
  最困难的谈话是和外方总经理。圣诞节快到了,这些年西风东渐,国人也慢慢重视起这个洋节来。商场的舶来品较多,年底成了销售的黄金季节。恰在此时,那老外递上一纸报告,说要回欧洲与家人团聚,共度圣诞。我毫不迟疑地回答他:NO!老外拿来一册他们国家出的日历,指着12月25日的红色数字说,这是法定假日,如果不让他休假,就是侵犯人权,他要控告我。我说,那在你的国家里,是否到了圣诞节,所有的商家一律关门大吉,回家围着圣诞树跳舞?这回轮到他连连说N0了,告诉我圣诞节是一年当中最大的销售高峰,有许多促销的手段要实施。我说,那您为什么要从工作岗位上向后转呢?老外回答,因为这是在中国,你们与这个世界性的节日无缘,商厦由中国人单独上班就行了。我拿出一本中国出的挂历,指着一个日子对他说,您知道这是什么日子吗?老外看了半天,直把浅蓝色的眼珠瞪成了深蓝,也没弄明白,喃喃地说,它靠近情人节的日期,但我真的不明白它有什么独特的意义。我说,先生,请您清醒地记住它。因为在这个日子和它之后的四天里,您将单独在这座数万平方米的商厦里值班售货……外方总经理急白了脸,说,果董事长,你就是报复我,也不能用商厦的利益作筹码。整整五天,你知道它是什么概念吗?无论对你还是对我的国家来说,那都是成吨的金钱啊!我说,尊敬的先生,让我告诉你,那个日子是中国的春节,中华民族最重要的节日。按照您的逻辑,商厦里所有的中国人都应该回家休假包饺子,否则就是侵犯人权。当然应该由您这样的外国人单独上班了。至于利润,让它见鬼去吧!
  老外哭笑不得,只得答应坚守岗位。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知道我是谁?你是否把我当成了你们的共产党?我回答他,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你是总经理,是受雇于董事长的,你很明智地表示服从,这很好。如果你执意不肯,我就要行使命令权或是罢免权了。顺便说一句,要是共产党员遇到这种事,我一句话都不必说,他们知道自己该怎样办。
  果的故事,一个个说下去,每一个都很有趣,只是她的声音渐渐嘶哑。我说,休息一下吧。果说,说话就是调整脑筋,一个原本不很清晰的概念,在你描述它的过程当中,它就像花瓣一样盛开了,散发出芳香。有质量的说话当然很累,因为它是思想的结晶。我认识一位著名的戏剧演员,平时很少吭声,口渴了,也只是写一个“水”字的纸条递给别人,就是为了把胸中之气积攒起来,到了舞台上音韵洪亮直冲霄汉绕梁三日。
  第71节:热爱说话
  我说,有一句古话:日言百句,其气自伤。
  如果说,生命的过程就像是一盘磁带,录满我们每个人的话语。若生命结束的时候,听到自己一生所说过的话,有用的比没有用的多,那就是无悔的人生了。
  热爱说话
  1998年夏天的许多日子,我在大兴安岭穿行。看到的绿色比有生以来见过的所有绿色,叠到一起还要厚。以前曾到过雪原,海洋,大山大川,沙漠旷野……感慨万千。在自然界的雄奇景观中,与原始森林相见如此之晚,快乐中有大遗憾。
  从小在城市,水泥丛中的绿色很窄,享受绿色是很奢侈的事。后来当兵去了藏北,高寒缺氧,荒凉无比,除了冰山戈壁,什么也看不到,绿色便成了一个缥缈的梦想。在大森林里,呼吸到汲取到无边无际的绿色,从心灵到皮肤,染成薄荷。
  路途艰辛坎坷,几乎是我从高原归来后,最颠簸的一次旅程。乐在思绪轻灵。面对莽莽林海,你会想到远古,祖先曾在这样的密林中生息,飞快地攀援,从猿到人。如今我们会了许多本领,可是我们砍伐森林,恩将仇报。你会想到是做一棵公路边的树?还是做林海中的树?你会想到人也许有前世和再生,也许曾是或将是某种酸甜的野果……
  我最喜欢桦木。它的外衣那样洁白,身躯笔直,像一个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实习生,羞怯可爱。后来听说桦木是很低档的材质,除了绿化作用外,早年间最主要的去处是当柈子烧火用,就很难过。一种有着那么美丽身段的优雅植物,无声无息地化成烟云,真是对造物主的大不敬。到了木珠厂,看到女工用桦木的下脚料制成独特的工艺品,把一种大自然的气息留住了,方转悲为喜。我向她们讨了十几枚不同颜色的桦木珠,细致地保存起来。每当手指抚摸那些珠子时,有一种白桦舍利的温润漫至血脉。
  还在垃圾堆里捡了一块长约尺把的桦树板皮,想把木面磨光,写上“天道酬勤”,挂在家中电脑对面的墙上,累了的时候养养眼。不料那桦树皮随着我在林区转移,一路晓行夜宿,竟不知遗落在哪处驿站了,一想起来,好心疼。
  森林中密集的红松苗,像毛茸茸的小笤帚,扫得胸中一片清凉。熙熙攘攘又恬恬静静的新生之物,充满了生命的单纯,给人以轻捷明朗的快意。
  沿松花江逆水而上,面朝岸边逶迤的青山,无言以对,只是呼吸和感受,兀自交融。古人说仁者爱山,智者爱水。在磅礴秀美的山水之地,触抚绿色,灵性和力量流淌入心。
  在满山遍野的野花中,有人惊叫发现了野罂粟,我很快地奔过去,近了才知看差了,那不是罂粟而是芍药,若有所失。好在没过多久,善解人意的野罂粟,就很美丽很俏皮地列队倚在路边。一时大家停步伫望。有人悄声问我:这就是《红处方》中描写的罪恶之花?
  我说,先澄清,我不认为罂粟有罪,尤其是野罂粟。它们只是地球上的一种普通植物,生根发芽开花结子。它们无辜,有罪的是人性中的弱点膨胀至邪恶,利用了罂粟。以前只见过人工培植的罂粟,没见过野罂粟,此刻得以亲见,它们和我想象的真是一样,杂在众多的野花中,朴素平凡,并无特别勾引人的妖娆。天地贵公平,赏罚应分明。该是人类自己的责任,就勇敢地承当,理性地解决,不要怪罪无知无觉的植物。
  仰望苍莽垂直的绿色,难以抑制地想到培育的艰难。成长一棵树,相当于人的一生。对那些珍贵的树种,这时间还远远不够。在大兴安岭阴坡,一棵樟子松须一百五十年才可成材。毁坏一棵树,只消片刻工夫。无论现代科学技术如何发达,比方能把人类送上火星跳舞,但你绝无妙法在十年之内,把一棵美人松的幼苗,催成一柱栋梁。
  大兴安岭名称,也许是“大”、“兴”、“安”这几个字,给人豪迈宁静之感,好似钢筋铁骨固若金汤。其实环境链相当脆弱,腐殖土层只有半尺薄。一旦砍去林木,水土暴露在空气中,快速流失,砂石崩塌,遗下一堆堆瘌痢头样的岩块,布满苔藓,凄惶得很。看到大兴安岭植被破坏的情形,心好像被锐指掐住,一缕缕坠血。甚至比看到西北寸草不生的土岭,还要痛楚。那边好歹是旧伤痕,而大兴安岭是新鲜的刚刚骨折的胸膛。
  听说世代以打猎为生的鄂伦春人,已决定放下最后的猎枪。伐木工人也要渐渐地转成以种树为主了。一位林业工人说,种一棵树,要百年之后才见钱,那时我早已变成山老鸹了。在我活着的时候;靠什么过好日子呢?都说森林是城市的肺,大兴安岭向整个北半拉子中国供氧,北京人是不是该给我们付些制氧费?
  于是想到格拉丹冬雪山,孕育了长江,应该向我们收水费。北冰洋应该向我们收制冷费。太阳应该向我们收取暖费和照明费。
  触摸绿色
  女友自南非旅游归来,送我两件礼物。第一件,花锡箔包着,缎带系着。体积圆圆,若二两重的芝麻烧饼。我说,这是什么呢?南非特产?该不是送我这样大的一块钻石吧?
  她轻声道,比钻石还要宝贵。
  看女友轻柔的样子,好像锦盒之中藏着一只冬眠的蝴蝶。很想把这份神秘感带回家,隔山买牛细细猜测。但时下西风东渐,兴的是当面锣对面鼓地敲开礼物,然后受礼者作出兴奋得昏过去模样,夸张地赞叹,于是主客皆大欢喜。
  第72节:触摸绿色
  只好将美丽的包装撕开。一坨晶莹剔透的玻璃芯,果真有一种未知物的标本,静静地潜伏在胆内。绿灰色,丝缕状,螺旋形,有依稀的纤维纹路浮现着,仿佛一圈华贵的水藻,凝固于北极寒冰中。
  无法判断它的属性。急翻背面的说明签,看到一行触目的英文——BULLSHIT!
  无论怎样顾及礼貌,我还是难以掩饰大惊失色。我们常常在电影斗殴里,听到这句粗口,它的大致含意是——粪便!
  朋友说:这是野生的非洲大象的粪便。由于象群越来越少,它也成为奇特的纪念品。大象这种地球陆地上最庞大的生物,只因为牙的精美,被人们无穷无尽地猎杀,陷入灭顶之灾。据说大象为了维持自身的安全,它们的牙已缩得越来越短。不知道造化的法则,能否给象族以足够的时间,使它们在人类的枪口,击毙最后几对象夫妇之前,让祖传的长牙完全消失?那虽然顿减壮美,好歹保下种群的延续。可怕的是,也许到了下一个世纪,我们的后代会对着这盒标本说,哈!这是什么……不可能!哪一种动物会有如此粗大的排泄物?必是外星人遗下的无疑!
  物种的生命之链,比钻石要宝贵千倍啊。
  朋友又拿出一沓照片,指点着给我讲南非的桌山和迷城,讲原名叫做“风暴角”,后来为了讨吉利,改叫“好望角”的非洲最南端,讲曼德拉所在的总统山和他曾被监禁的鲁宾岛……你看,这就是总统府啊,很平和的样子,是不是?曼德拉上班的时候,就把一面南非国旗,从办公室窗户里探出来,表示他正在此处理公务,老百姓要是有什么事,可以约了去见他。如果国旗不飘了,说明曼德拉这会儿暂时不在……喏,我把一枝曼德拉国度的铅笔送给你。
  我接过第二件礼物。它没有包装,裸着身肢,外观同所有铅笔一样,纤细挺秀,掂在手里,却颇有几分重量。前半部很普通,木质包裹着石墨芯,常规模样。后半截却首尾相异,改成塑料造的中空管,管里灌满了南非岩石的碎渣滓,五颜六色,绚丽多彩。一块小小的橡皮头,堵住了塑料管开口处。既是塞子,又可涂擦纠错,保留了古典铅笔的功能。
  我捏着铅笔,赞道:很好的纪念品。
  女友说,其实这种铅笔最大的价值,在于保护树木。要知道,没有人能把一枝传统的铅笔,从头用到尾,分毫不剩。发明了铅笔帽,可能好一点,但还是没法百分之百地利用铅笔。无数木材,就这样被短短的铅笔头,吞噬掉了。人们对这个问题,置若罔闻了多少世纪,森林越来越少,今后再不能继续下去了。曼德拉铅笔既可实用,又有保存价值,而且可以举一反三地仿照。比如我们塔克拉玛干大漠的沙子,青海盐湖的晶盐,喜马拉雅山的石子,陕北的黄土……搜集来装进塑料管,是多么好的制造铅笔的原料和思乡的礼品啊!
  分手的时候,女友讲了个小小的细节让我猜。
  在南非最大的自然保护区——克鲁格国家公园,我们坐着车观赏野生动物。莽原上出没着犀牛、狮子、大象和豹,是猛兽天堂。我们被严令告知,千万不可擅自下车,并签了生死自负的文书。车在广漠的高原行进,不时听到狮啸,一种远古的恐惧,嗖地袭上心头。我看到剽悍的导游手持长枪,略略放下心,问他,如果我们被猛兽抓到,你会开枪吗?
  会。他简短有力地答复。
  紧接着,导游又补充了一句话。你猜说的是什么。女友问我。
  这如何猜?你还是告诉我吧。我说。
  那导游说道,当你被猛兽捕获,以免你遭受更大的痛苦,我们将开枪把你打死。我们的规定,不得射杀动物。
  曼德拉的铅笔
  三十年前,我在西藏阿里当兵。
  这世界的第三极,平均海拔五千米,冰峰林立,雪原寥寂。不知是神灵的佑护还是大自然的疏忽,在荒漠的皱褶里,有时会不可思议地生存着一片红柳丛。它们有着铁一样锈红的枝干,凤羽般纷披的碎叶,偶尔会开出谷穗样细密的花,对着高原的酷寒和缺氧微笑。这高原的精灵,是离太阳最近的绿树,百年才能长成小小的一蓬。到藏区巡回医疗,我骑马穿行于略带苍蓝色调的红柳丛中,曾以为它必与雪域永在。
  一天,司务长布置任务——全体打柴去!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原之上,哪里有柴?
  原来是驱车上百公里,把红柳挖出来,当柴火烧。
  我大惊,说,红柳挖了,高原上仅有的树不就绝了吗?
  司务长回答,你要吃饭,对不对?饭要烧熟,对不对?烧熟要用柴火,对不对?柴火就是红柳,对不对?
  我说,红柳不是柴火。它是活的,它有生命。做饭可以用汽油,可以用焦炭,为什么要用高原上惟一的绿色!
  司务长说,拉一车汽油上山,路上就要耗掉两车汽油。焦炭运上来,一斤的价钱等于六斤白面。红柳是不要钱的,你算算这个账吧!
  挖红柳的队伍,带着铁锨、镐头和斧,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红柳通常都是长在沙丘上。一座结实的沙丘顶上,昂然立着一株红柳。它的根像一柄巨大章鱼的无数脚爪,缠附至沙丘逶迤的边缘。
  我很奇怪,红柳为什么不找个背风的地方猫着呢?生存中也好少些艰辛。老兵说,你本末倒置了。不是红柳长在沙丘上,是因为有了这棵红柳,固住了流沙。随着红柳的渐渐长大,流沙被固住的越来越多,最后便聚成了一座沙山。红柳的根有多广,那沙山就有多大。
第五部分:
  第73节:曼德拉的铅笔
  啊,红柳如同冰山。露在沙上的部分只有十分之一,伟大的力量埋在地下。
  红柳的枝叶算不得好柴薪。它们在灶膛里像闪电一样,转眼就释放完了,炊事员说它们一点后劲也没有。真正顽强的是红柳强大的根系。它们如盘卷的金属,坚挺而硬韧,与砂砾黏结得如同钢筋混凝土。一旦燃烧起来,持续而稳定地吐出熊熊的热量,好像把千万年来,从太阳那里索得的光芒,压缩后爆裂出来。金红的火焰中,每一块红柳根,都弥久地维持着盘根错节的形状,好像一颗傲然不屈的英魂。
  把红柳根从沙丘掘出,蕴含着很可怕的工作量。红柳与土地生死相依,人们要先费几天的时间,将大半个沙山掏净。这样,红柳就枝桠遒劲地腾越在旷野之上,好似一副镂空的恐龙骨架。这时需请来最有气力的男子汉,用利斧,将这活着的巨型根雕与大地最后的联系,一一斩断。整个红柳丛就訇然倒下了。
  连年砍伐,人们先找那些比较幼细的红柳下手,因为所费气力较少。但一年年过去,易挖的红柳绝迹,只剩那些最古老的树根了。
  掏挖沙山的工期越来越漫长,最健硕有力的小伙子,也折不断红柳苍老的手臂了。于是人们想出了高技术的法子——用炸药!
  只须在红柳根部,挖一条深深的巷子,用架子把火药探进去,人伏得远远的,将长长的药捻点燃。深远的寂静之后,只听轰的一声,再幽深的树怪,也尸骸散地了。
  我们餐风宿露。今年可以看到,去年被掘走红柳的沙丘,好像做了眼球摘除术的伤员,依旧大睁着空洞的眼睑,怒向苍穹。但这触目惊心?
  离太阳最近的树
  文学自然可以哭泣,但那眼泪须不止属于你自己,必得有能引起众人共鸣的激情。文学自然应该特殊,但什么是真正的特殊,可要有清醒的意识。那就是为你所独有的一份对人世间的把握,借助了祖宗遗留给我们的古老工具——语言,优美清晰地表达出来,以传递心灵的感应。
  我的一些非常重要的经验,来自一些说话很沉闷的人那里。就像一大堆矿石才能提炼出几克稀有金属,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时间。
  谈话的第一要素是尊重,倾听时除了聚精会神以外,还要不时报以会心的微笑。对方兴致勃勃地说下去,闪光的语言就有可能随之出现。
  当我非常欣赏一位作家的作品时,就竭力不去结识他。
  因为崇敬,我不想近距离地观察他。
  每个人都是多棱的,即使是一个高尚的人,灵魂中也潜伏着卑微。但那些最好的文章,是优秀的作家在霞光普照的清晨,用生命最甘美的汁液写下的,他们自己也清醒地知道不可能重复。这里面一定有我们未知的属于神的部分。
  当我们结识世俗的本人时,会或多或少干扰破坏了我们对美的遐想。
  人应该锻炼出敏锐地感应他人情绪的本领,犹如我们一出房门,就觉察出气温的变化。
  说起来烦难,只要认真去作,并不复杂。
  从一个人的衣着、面色、下意识的小动作、偶尔吐出的个别话语,他的精神状态基本上昭然若揭。
  并不是号召所有的人都察颜观色,以求一逞。
  人是团体的动物,他人的心情会迅速波及自己的心情。为了保护情绪不感冒,我们必须了解周围最密切接触的人——心情的温度。
  现代的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但它们相对于人来讲,永远是身外之物。人类已经把自己的衣食住行打点得越来越精致,把外在的条件整治得越来越舒适了。但是心灵呢?这灵长中的灵长,却在越来越辉煌的物质文明中萎缩,淹没在闪烁的霓虹灯下,迷失在情感的沙漠里。
  随着年龄渐长,我与那些心中最美好的希望,有了一种默契。那就是——有些愿望不必实现,就让它们永远存留在我们的想象中吧。
  现代社会是一只飞速旋转的风火轮,把无数信息强行灌输给我们。见多不怪,我们的心灵渐渐在震颤中麻痹,更不消说有意识地掩饰我们的惊讶,会更猛烈地加速心灵粗糙。在纷繁的灯红酒绿和人为的打磨中,我们必将极快地丧失掉惊奇的本能。
  在我们的思想里有许多思想的建筑物和思想的废墟。我们常常忙于建设,而对清理废墟注意得不够,以为新的建立起来,旧有的就会自动消失。
  其实批判自己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如果畏惧它,我们的头脑就会新旧杂糅,某些时候出现混乱。
  否认了“惊”,就扼杀了它的同胞兄弟。我们将在无意之中,失去众多丰富自己的机遇。假如牛顿不惊奇,他也许就把那个包裹着真理的金苹果,吃到自己的肚子里面了。人类与伟大的万有引力相逢,也许还要迟滞很多年。
  假如瓦特不惊奇,水壶盖扑扑响着,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就蒸发到厨房的空气中了。我们的蒸汽火车头,也许还要在牛车漫长的辙道里蹒跚亿万公里。
  保持惊奇,我常常这样对自己说。它是一眼永不干涸的温泉,会有汩汩的对于世界的热爱,蒸腾而起,滋润着我们的心灵。
  宁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我以为这必是有钱有食人说的话。假若是穷人,恐怕还得要那一筐烂杏。挑挑拣拣,可吃的部分总还是比一口鲜桃要多。
  纵是杏完全不能吃了,砸了核儿吃仁,也还可充饥。当然,那杏核若是苦的,也就没办法了。
  第74节:关于思想和心灵的感悟
  不过还可卖苦杏仁,也是一味药材。
  现代社会令人眼花缭乱,每个人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孤陋寡闻的。你在你的行业里是专家里手,在其他领域里,完全可能是白痴。这不是羞愧的事情,坦率地流露惊奇,表示自己对这一方面的无知以及求知的探索,是一种可嘉的勇气。
  更不消说我国自古就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传统。恕我悲观,辨假永远也赶不上造假。消费者书生意气纸上谈兵,造假者磨刀霍霍鼎力革新。以单一的柔软的消费者对抗虎视眈眈的造假者,我等甘拜下风。
  小孩子是常常说真话的。人在成长中锻炼出抑制说真话的本领,随着年岁的增加,说真话的频率便越来越少。到了老年,又渐渐地说起真话来。
  所以真话是一种离新生和死亡都比较近的品质。
  不要以为所有的谎言都是恶意,善良更容易把我们载到谎言的彼岸。
  有些事物和人物的价值,就是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影响着我们。
  快乐的核心是什么?是责任。完成的责任越重大越艰苦,它带给人的快乐越深刻越长久。
  人的记忆大体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善于遗忘痛苦,一是善于铭记痛苦。
  前者多豁达,后者多建树。
  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时刻。它出现的频率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少。人们常常只是在幸福的金马车已经驶过去很远,拣起地上的金鬃毛说,原来我见过她。
  助手有两种。一种是甘心情愿做助手,永远的助手。一种是在学习和准备着,随时打算不做助手。
  前一种人忠诚有余机变不足,后一种人有野心,经常逾越助手的位置。而将两者结合在一起的助手,还没有出生。
  一个好的主意,往往是在混乱中产生的。犹如最好的蘑菇,寄生于朽木。
  丰收的季节,先不要去想可能的灾年,我们还有漫长的冬季来得及考虑这件事。我们要和朋友们跳舞唱歌,渲染喜悦。既然种子已经回报了汗水,我们就有权沉浸幸福。不要管以后的风霜雨雪,让我们先把麦子磨成面粉,烘一个香喷喷的面包。
  如果我们不同意某个问题,我们有两种可以选择的方式。一是反对,一是等待。反对是寄予自身的力量,等待是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
  见多未必识广。有的人见得多了,只是助长了骄气、狂气、奢气、匪气……反倒比孤陋寡闻的人离知识更远。
  见闻只有进入智慧的大脑,才可化为养料。
  世界上有一些仇恨和一些恩情是无法还报的。遇到这种时候,我们只有远远地走开。
  我愿同智商很高的人对话,愿同智商稍高于我的人共事。
  与挣钱相比,花钱更能显示出一个人的眼光与趣味。挣钱是光凭气力就可做到的事,花钱还需智慧。
  如果你一时分辨不出一个人的品行,就去看他怎样花钱。一掷千金的是纨绔和诗人,量入为出的是节俭和主妇。张弛有序的是大家和智者,首尾不顾的是愚妇和莽汉……假如他根本就不花钱,除了极端的悭吝就是一个缺乏生活情趣的人。
  人到无求,心必坦荡,言必真诚,志必磊落,行必光明。
  文学自然可以哭泣,但那眼泪须不止属于你自己,必得有能引起众人共鸣的激情。文学自然应该特殊,但什么是真正的特殊,可要有清醒的意识。那就是为你所独有的一份对人世间的把握,借助了祖宗遗留给我们的古老工具——语言,优美清晰地表达出来,以传递心灵的感应。
  关于思想和心灵的感悟
  感动在词典上的意思是——“思想感情受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激动,引得同情或向慕。”虽然我对这本辞典抱有崇高的敬意,依然认为这种说法不够精准,甚至有点词不达意。难道感动是如此狭窄,只能将我们引向同情或是向慕的小道吗?这对“感动”来说,似乎不全面、不公平吧?感动比这要丰饶得多,辽阔得多,深邃得多啊。
  感动最望文生义最平直的解释就是——感情动起来了。你的眼睛会蒸腾出温热的霞光,你的听觉会察觉远古的微响,你的内心像有一只毛茸茸的小松鼠越过,它纤细而奔跑的影子惊扰你思维的树叶久久还在曳动。你的手会不由自主地出汗,好像无意中拣到了天堂的房卡,你的足弓会轻轻地弹起,似乎想如赤脚的祖先一般迅跑在高原……
  感动的来源是我们的感官,眼耳鼻舌身加上触觉和压觉。如果封闭了我们的感官,就戮杀了感动的根,当然也就看不到感动的芽和感动的果了。感官是一群懒惰的小精灵,同样的事物经历得多了,感官就麻痹松懈了。现代社会五光十色瞬息万变,感官更像被塞进太多脂肪的孩子,变得厌食和疲沓。如今人渐渐丧失了感动的能力,感动闪现的瞬间越来越短,感动扩散的涟漪越来越淡。因为稀缺,感动变成了奢侈品。很多人无法享受感动力,于是他们反过来讥讽感动,谄笑感动,把感动和理性对立起来,将感动打入盲目和幼稚的泥沼之中。
  感动是一种幸福。在物欲横流的尘垢中,顽强闪现着钻石的瑰彩。当我们为古树下的一株小草决不自惭形秽,而是昂首挺胸成长而感动的时刻,其实我们想到的是人的尊严。我上小学的时候,在一次考试中,得到了有生以来最差的分数。万念俱灰之时,我看到一只蜘蛛锲而不舍地在织补它残破的网。它已经失败了三次,一次是因为风,一次是因为比它的网要凶猛百倍的鸟,第三次是因为我恶作剧的手。蜘蛛把它的破坏者感动了,风改了道,鸟儿不再飞过,我把百无聊赖的手握成了拳。我知道自己可以如同它那样,用努力和坚韧弥补天灾人祸,重新纺出梦想。我也曾在藏北雪原仰望浩淼星空而泪流满面,一种博大的感动类似天毯,自九天而下裹挟全身。银河如此浩瀚,在我浅淡生命之前无数年代,它们就已存在,在我生命之后无数年代,它们也依然存在。那么,我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在这个惶然的瞬间,我被存在而感动,决心要对得起这稍纵即逝的生命。
  第75节:感动是一种能力
  我喜欢常常感动的女人,不论那感动我们的起因,是一瓣花还是一滴水,是一个旋动的笑颜还是一缕苍老的白发,是一本举足轻重的证书还是片言只语的旧笺……引发感动的导火索,也许举不胜举,可以有形,也可以是无所不在的氛围和若隐若现的天籁。感动可以骑着任何颜色的羽毛,在清晨或是深夜,不打招呼地就进入了心灵的客厅,在那里和我们的灵魂倾谈。
  珍惜我们的感动,就是珍惜了生命的零件。在感动中我们耳濡目染,不由自主地逼近那些曾经感动过我们的灵魂。也许有一天,我们也在无意间成了感动的小小源头,淙淙地流向了另一个渴望感动的双眸。
  感动是一种能力
  有一阵,我对各式各样能让自己放松的法子颇感兴趣。看了不少的书,听了若干的讲座,甚至还向别人传授过放松的技巧,以应对诸如考试时的大脑募然空白、马上就要上场讲演却遗忘了最重要的名称等等窘迫的危机。应用的结果是有微效,但无显效。一种治标的法子,利用身体和心理相辅相成的原理,以规定性的动作让肌肉松弛,期待着达到心境松弛的目的。想法是不错,只是难以百发百中。心理这个东西并不傻,它完全明了你的意图,是一个火眼金睛的上级指挥官。当你还没有开始动作的时候,它就前瞻到了。为什么你的心理会紧张到失措?必有迫它进入这种状态的强大潜在驱力,不针对这个驱力做釜底抽薪的功夫,只是一呼一吸地忙碌着你的肚皮,结果是扬汤止沸,可收一时之功效,却无根除之法力。
  要把内心的紧张源探查清楚,那是一个大工程,也许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有一个针对身心紧张的小法子,就是着装上的轻裘缓带。服装是最贴近我们身体的小环境,如果它宽松舒缓轻柔随意,有助于安抚神经,酿造安然淡定的状态。轻裘缓带——你试着看看这几个字,是不是盯着盯着就有一种略带飘然的松弛感?
  现代的服装太让人感觉紧张了。西服简直就是“笔挺”的同义词,如果你穿西服而又不够笔挺的话,意味着不是老土就是落魄。套装也是如此,最适宜的角度是穿着高跟鞋,略向前倾地谦恭地站着,面露职业的微笑。如果是匆匆上路或是伏案苦作,这衣服一定会让你落下膝颈酸痛的暗疾。至于各式各样的行业制服,按照标准一丝不苟地穿戴起来,更是如盔甲一般郑重了。
  看看自然界的生物多么优哉:懒散的熊猫和逍遥的金丝猴,滑翔的鹰和遨游的虾,它们都是恬然而自在的。惟有松弛才可达久远,惟有松弛才能更深地开放潜能。既使是凶猛的虎和狮,当它们不捕食的时候,也是安详和优雅的。
  弱小的动物通常是忙碌的,比如蚂蚁,比如蜜蜂,比如老鼠和兔子……但它们决不会钻进有形有款的外套,憋住自己的手脚,那样它们干起活来一定多了汗水(蚂蚁和蜜蜂出汗吗?一笑。),逃跑起来一定少了胜算。越是辛劳,肢体越要随心所欲地动作,才会有更高的把握和更快的节奏。
  如今,袒胸露臂的衣服多了,单从妨碍动作的角度,它对机体是一种解放。但它和轻裘缓带还是有所差异,被暴露的肌肤有可能在他人的注目下紧张,因为暴露的目的常常就是为了得到瞩目和好评。所以,覆盖的很少并不一定就是轻松,也许潜藏的期许更让人不安。所有对外在评价的留意,都是紧张轴心的发源地。
  轻裘缓带的衣服是越来越少了。纵使有,也被纳入了“休闲”和“家居”的范畴,似乎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其实,工作中为何不能轻裘缓带?要知道,轻裘缓带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晋书·羊祐传》中,描绘的是将士在军营中的衣着。“祐在军,常轻裘缓带,身不被甲。”既然在森严的兵营中都可轻裘缓带,被紧张折磨的现代人,为什么不可徐缓一把呢?
  如果你已经修炼到宠辱不惊,那么,穿什么都不重要,它都不会让你紧张。只是对于我这等道行不够之人,穿的宽松些,本身就是对紧张的挑战了。
  轻裘缓带
  现代科技洒在现代生活上面,仿佛魔水,很多传统的事物都被放大或是缩小了。分居的恋人,虽然丈量距离还是同样的公里,因为有了飞机,分手时刻的悲凉较之古代的清泪沾襟,或许要蒸发很多。比如山珍海味,有了吃复合饲料的飞禽走兽对虾鲍鱼,不必再到深山老林或是惊涛骇浪中杀捞;也不再是御膳房的专利,普通人咬了牙也可享受一把,虽然边吃边疑惑是否原装的滋味,起码形式上也算过了一回瘾。再如珍珠,因为可用手工往贝壳里填沙,于是美丽和不美丽的女人,颈项都闪了圆或不圆的莹光。甚至黑发如瀑肤色如雪国色天香魔鬼身材也不再仰仗天赐,自有染发剂美容霜整容刀剪以假乱真……
  以上说的“缩小”,擦拭了原有的差距,分野变得模糊混淆,使得现代人渐趋麻木和一统。
  然而还有“放大”。金钱放大了财富的悬殊,眼球放大了名利的落差,知识放大了智愚的区分,权势放大了廉腐的沟壑……有一个很家常的“放大”,蹲在你我身边——它就是汽车。
  汽车放大了脚步,以往跋涉数月的旅程,现在一两天就可抵达。动物中最迅捷的短跑名将猎豹,也要拜倒在最蹩脚的汽车裙下。汽车能使任何一个懦夫,变成脚踏风火轮的骁将。
  第76节:轻裘缓带
  汽车放大了体重。一辆中等的汽车,份量已达吨级以上。当人和车结成风驰电掣的联盟的时候,这个有着四个或更多轮子的物体疾速运行的物体,就成了人类有史以来撞击力最强大的猛兽。
  汽车放大了我们的体积,成为隐秘的空间和第二个家。汽车放大了我们跋涉的半径,可以更快地在城市中游走,在工作中穿梭。汽车熏蒸着我们对世界观察和感知的视野,汽车成了很多人只喝汽油的庞然宠物。
  可惜高科技在放大人类脚掌的同时,没有能力放大人类的宽容和礼让,没有能力放大人类的道德约束力和悲悯心肠,也没有能力再生人类生命的枝蔓和青春的花朵。
  报上常常披露一些恶性的汽车肇事案件,司机手艺的低劣且不说,更有怄气斗狠的嚣张和伤人之后的逃逸……看得人惊心动魄。有时我在街上走,会看着热带鱼群般的车阵发怔,心想他们其中,是否就隐藏着这样的马路杀手呢?也许,就像有些人没有好的听力不能学习乐器,没有好的色彩分辨能力不能当个画家一样,有些人是不能也不应该开汽车的。这不是说他们在驾校的学习不认真或是考试不及格,我相信在这些有形的技巧表达方面,他们是可以过关的。我忧虑的是很多有资格驾车的人,其实还未曾修炼出驾驭这种体积和力量及速度的相匹配的那颗心。当你天天坐在汽车里,你其实以不是以你本来面貌出现了,你是以一种比你本身凶猛多了的形状出现了,司机们,你可准备好了吗?
  让我们害怕汽车吧。猛虎已在深山中绝迹,成了动物园里慵懒的食客。蟒蛇已龟缩在越来越逼仄的湿地,晾晒着它苍老的肚皮。汽车海豚般光润的外壳和它高速扭转的四肢,已进化成了最凌厉的杀手。
  因为害怕汽车,我们会比较地谨慎和关爱,我们会比较地克制和忍让。害怕汽车,也许会在某一天,让我们长出与汽车的速度和体积相和谐的心肠和眼光。
  让我们害怕汽车吧
  “怕”好像历来是个贬义词。怕什么?别怕!天不要怕,地不要怕……好像不怕才是人生的大境界。
  其实人的一生总要怕点什么,这就是中国古代说的“相克”。金木水火土,都是有所怕的东西。要是不相克,也就没有了相生,宇宙不就乱了套?
  人小的时候,怕父母。俗话说衣食父母,我的理解就是衣食来自父母。要是父母火了,不给你吃,不给你穿,你就丧失了基本的生存条件,饥寒交迫地活不下去了,还谈什么别的?所以父母叫你上学你就得上学,叫你成绩好你就得努力。要是一个人从小对慈爱他的父母没有畏惧之心(不是害怕他们本人,而是怕惹他们生气),没有讨他们欢喜之心,那这个人长大了,多半要成为不法之徒。
  渐渐大起来,就怕老师,怕上级,怕官怕权……总之是怕比自己更有力量的人。我想这不单是一种懦弱,而是弱小动物生存的本能。想我们人类的祖先,不过是些猴子,虽说脑子还算得上机敏,体力实属一般。在漫长的动物排行榜上,只能列在中档靠下的位置。假若什么都不怕,早就被老虎狮子大蟒蛇饕餮了。所以“怕”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怕是正常的,不怕却是需要锻炼的事。
  怕是一件有理的事,每个人都生活在立体空间,上下左右都有掣肘。人上有人,天外有天,总有东西笼罩在你的脑瓜顶。你可以完全不考虑下情,也可以咬着牙不理睬左邻右舍,但你得“惧上”,否则你的位置就保不住了。所以那个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领袖叫做“上帝”。
  人须怕法,那是众人行事的准则。人还须怕天,那是自然界运行的规律。怕是一个大的框架,在这个范畴里,我们可以自由活动。假如突破了它的边缘,就成了无法无天之徒,那是人类的废品。
  人有最终的一怕,就是死。因为死去的人都不曾回来告诉我们那边的情形,所以我们并不确切地知道死亡是怎样一回事,我们只是盲目地怕着,我们怕的实际是一种未知的状态。人们怕死,很大的一部分是怕痛。要说死其实一点也不痛,就像在沙滩上晒太阳,暖烘烘地就过去了,怕的人一定少得多。再有怕也是怕比的,假如你活得苦不堪言,所有的感官都用来感受痛苦,在怕活和怕死之间,自然也两怕相权取其轻了。因此那极怕死之人,多是很富贵很安逸很猖獗很凌驾一切的显赫。不信你看历代的皇帝,都孜孜不倦地追寻长生不老的仙丹。
  女人还有一怕,就是怕老。所以各色美容护肤的佳品层出不穷,种种秘不传人的方子被奉若神明。这一怕的核心是怕时间。世上有许多东西是可以对抗的,惟有时间你不可战胜。可怜女人的这个与生俱来的恐惧,注定无法消除。没有哪一种胭脂可以涂抹时间,女人只好永远地怕下去,除非你不在意衰老。
  怕虽有理,却并非总是有利。怕的直接决策是躲,但躲不过的时候,就只有迎头而上。古人们所有教诲我们不要怕的语录,就发生在这一时刻。民不畏死,何以惧之?将对最大的未知的恐惧置之度外,所有已知的苦难都不在话下,这个人的战斗力实不可低估。
  但不怕死的人,也仍有一怕,那就是怕自己。死和你做对,只有一次。自己要和你做对,会有无数次的机会。胜利的时候,它会让你骄傲。失败的时候,它诱你气馁。贫困的时候,它指使你堕落。饱暖的时候,它敦促你放荡……自己的实质是欲望。欲望使我们勇敢,欲望也使我们迷失。
  第77节:谈怕
  人生的发展,一是因为爱好,一是因为惧怕。前者,比如音乐,它并没有更实际的用途,而只是使我们愉悦。那些更实用的发明创造,基本上缘于“怕”。因为害怕冷,人们发明了衣服、房屋、火炉;因为害怕热,人们发明了扇子、草帽、空调器;因为害怕走路,人们发明了汽车、火车、飞机;因为害怕病痛,人们发明了中药西药X光B超;因为害怕地球的孤独,人们向茫茫宇宙进行探索;因为害怕自身的衰退,人们不断高扬精神的旗帜……害怕实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助产婆。今后谁知道因了害怕,人类还将诞育多少温馨的婴儿,人类还将补充多少伟大的发明!
  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害怕的场。这个场,不要太大,那会使我们畏畏葸葸,就太委屈了自己的岁月。这个场,也不可太小,太小了就容易人在边缘,演出不该上演的节目。它需不大也不小,够我们驰骋如烟的想象,够我们度过无悔的人生。
  谈怕
  文学浮动于金钱与卑微之中,躯体已被淹没,只剩下一颗苍老的头颅。
  这是一个崇尚“轻”的时代,从太太的体重到人生的信仰,从历史的评说到音乐的节奏,以“轻”为美已成为风范。
  究其原因,我们的共和国虽说年轻,也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和平。战争的瘢痕上已开满了鲜花,关于火与血的故事已羽化为神话。世界上两大阵营的消弥,使我们在瞬间模糊了某种长期划定的界限。当人们发现以往的沉重已无处附丽,调转头来寻觅久已遗失的“轻松”,是反叛也是回归。更不要说文化大革命中的样板戏的“高”、“大”、“全”,让许多人以为那就是崇高。
  人心世道发生了大变化,人们在一个充满阴霾的早上发现金钱是那么可爱。中国人喜欢矫枉过正,因为我们的人口多,大家同时发现了一个真理,同心协力人多力量大的结果就是把它逼近谬误。一位研究历史的长者对我说,这一次金钱大潮对知识分子信仰冲击的力度,甚于以往历次政治运动。那时是别人看不起你,这一回是叫你自己看不起自己……
  于是蔑视崇高成为一种“时髦”。
  人们不淡信仰,不谈友谊,不谈爱情,不谈永远。人欲横流,物欲横流被视为正常,大马路上出现了一位舍己救人的英雄,人们可以理解小偷,却要把救人者当作异端……
  文学家们(请原谅我把一切舞文弄墨的人都归入其内)便有了自己的选择。
  于是我们的文学里有了那么多的卑微。文学家们用生花妙笔殚精竭虑地传达卑微,读者们心有灵犀浅吟低唱地领略卑微。卑微像一盆温暖而浑浊的水,每个人都快活地在里面打了一个滚儿。我们在水中荡涤了自身的污垢,然后披着更多的灰尘回到太阳底下。这种阅读使我们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原来世界已一片混沌,我们不必批判自身的瘰疬,比起书中的人物,我们还要清洁得多哩!
  崇高的侧面可以是平凡,绝不是卑微。
  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曾说,诗人和作家的特殊光荣就是“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骄傲。为此,人类将永垂不朽。”
  这就是伟大作家的良知。
  面对卑微,我们可以投降,向一股股浊流顶礼膜拜。写媚俗的文字,趋炎的文字,将大众欣赏的口味再向负面拉扯。一边交上粗劣甚或有毒的稗谷,换了商价沾沾自喜,一边羞羞答答地说一句“著书只为稻粱谋”。其实若单单为了换钱,以写字做商品是最慢而且利益菲薄。总觉得稿费的低廉未尝不是好事,在饿瘦了真正的文学家的同时,也饿跑了为数不少的混混儿,起到了某种清理阶级队伍的作用。
  其实卑微并不是我们的新发现,它是祖先遗传给我们的精神财产,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伴随我们整个历史。在文学作品中,它也始终存在,只是从未做过主角。好比鲁迅先生鞭挞过的“二丑艺术”,就是一种形象的卑微。二丑什么都明白,表面上唯唯喏喏,背后里指点江山,但他依旧为虎作伥。
  对抗卑微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人是一种构造精细又孱弱无比的生物,对大自然和对其它强大生物的惧怕,使人类渴望崇高。
  我很小的时候到西藏当兵,面对广漠的冰川与荒原,我体验到个人的无比渺小。那里的冷寂使你怀疑自身的存在是否真实,我想地球最初凝结成固体的时候大概就是这样。山川日月都僵死一团,惟有人,虽然幼小,却在不停地蠕动,给整个大地带来活泼的生气。我突然在心底涌动奇异的感觉——我虽然草芥一般,却不会屈服,我一定会爬上那座最高的山。
  当我真的站在那座山的主峰之上时,我知道了什么叫做崇高。它其实是一种发源于恐惧的感情,是一种战胜了恐惧之后的豪迈。
  也许是青年时代给我的感受太深,也许我的血管里始终涌动军人的血液,我对于伟大的和威严的事物,有特殊的热爱。我在生活中寻找捕捉蕴涵时代和生命本质的东西,因为“崇高”感情的激发,有赖于事物一定的数量与质量。我们面对一条清浅的小河,可以赞叹它的清纯宁澈,却与崇高不搭界的。但你面对大海的时候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它的澎湃会激起你命运的沧桑感。我这里丝毫不是鄙薄小河的宁静,只是它属于另一个叫做“优美”的范畴。
  第78节:凝视崇高
  我常常将我的主人公置于急遽的矛盾变幻之中。换一句话说,就是把人物逼近某种绝境,使他面临选择的两难困惑之间。其实我们每个人在他的一生中,都会遭遇无数次的选择。人们选择的标准一般是遵循道德习惯与法律的准则,但有的时候,情势像张开的剪刀刈割着神经,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处置眼前的窘境。在这种犹疑彷徨中,时代的风貌与人的性格就凸现出来。人们迟疑的最大顾虑是害怕选择错了的后果,所以说到底,还是内在的恐惧最使人悲哀。假如人能够战胜自身的恐惧,做出合乎历史顺乎人性的抉择,我以为他就达到了崇高。日新月异的时代,为我们提供了层出不穷的“选择”场地,这是我们这一代作家的幸运。
  我常常在作品里写到死亡。这不单是因为我做过多年的医生,面对死亡简直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且因为崇高这块燧石在死亡之锤的击打下,易于迸溅灿烂的火花。死亡使一切结束,它不允许反悔。无论选择是正确还是谬误,死亡都强化了它的力量。尤其是死亡之前,大奸大恶,大美大善,大彻大悟,大悲大喜,都有极淋漓的宣泄,成为人生最后的定格。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就是说人临死前,爱说真话,死亡是对人的大考验。要是死到临头还不说真话,那这人也极有性格,挖掘他的心理,也是文学难得的材料。
  我常常满腔热情地注视着生活,探询我不懂的事物,对世界充满好奇。我并不拒绝描写生活中的黑暗与冷酷,只是我不认为它有资格成为主导。生活本身是善恶不分的,但文学家是有善恶的,胸膛里该跳动温暖的良心。在文学本语里,它被优雅地称为“审美”。现如今有了一个“审丑”的词,丑可以“审”(审问的审),却不可赞扬。
  当年我好不容易爬上那座冰山,在感觉崇高的同时,极目远眺,看到无数耸立的高峰,那是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喀喇昆仑山交界的地方。凝视远方,崇高给予我们勇气,也使我们更感觉自身的微不足道。
  因为山是没有穷尽的。
  凝视崇高
  街上走着一个扎小抓髻穿花衬衣的大个子,身材窈窕。我想个子这么高的女孩该去当模特。那人猛一回头,我看到一部茂盛若草坪的胡子。
  屋里进来个年轻人,蓝短裤,白T恤,一双运动鞋,头发短得像刺猬。只有波浪起伏的胸部,使我确知她是一个女孩。
  我看见一位女经理端坐在皮椅上,面前几部电话机像救火车似的此起彼伏鸣叫。她牵着话筒简短地吐出:“是”或“不是”、“好”或“不好”的单音节,清脆的像一枚枚闪亮的图钉,把自己的思维像地图一样明晰地挂在对方的脑海里。间或有几位须眉男子来向她请示工作,虽不敢说他们是唯唯诺诺,形容为毕恭毕敬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看到过一位男子汉的眼泪。那是一处豪华的酒店,周围熙熙攘攘,砖红色的果茶粘得像血。他在讲他的抱负——以后做一个议员。这不是一个悲痛的话题,这也不是一个哭泣的环境。我以为女人是很讲究哭的气氛的。在我完全意料不到的时候,男人的泪水像冰雹一般殒落。有棱角的水滴砸在宝蓝色的金利来领带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五十知天命。他已到达了这条智慧的界限。
  很久以来我就知道,当买不到合适的女衬衣的时候,不妨到男服柜台转一转。那里是超出想象的花团锦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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