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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_9 谢天(现代)
  “喝吧,头疼不疼?”
  “还行,”我一口气把整杯水都饮了下去,干涩的喉咙立马变得滋润,“小月,昨天我表现不好,现眼了。”
  “还说呢,气死我了。”
  “别生气别生气,我立功赎罪还不行?—咱把昨晚上的损失加倍找补回来。”我一侧身,把她抱在了怀里。
  “干嘛呀你,讨厌劲儿的!”沈月无力地拍打着我的肩膀,我一把抓住她那双温暖的小手,用嘴紧紧贴上了她的嘴唇……
  “起床吧,凌晨,天都黑了。”
  “再呆会儿。”
  “咱们都在床上耗一天了,起来吧,我给你做饭吃。”
  “吃什么呀,媳妇儿?”
  “你想吃什么?”
  “嗯…想吃你做的炸酱面。”
  等炸酱的香味儿都钻出厨房的时候,我才从床上爬起身,穿好衣服跟到厨房里,从后面拦腰抱住沈月,轻轻地亲她的脸,直到她笑着用手挡住了我的嘴唇:“别闹啦,痒痒死了。水开了,去,帮我煮面。”
  我把面条儿下到开水里,然后从冰箱里拿出黄瓜、萝卜、大白菜开始切菜码—我和沈月都喜欢吃炸酱面,每个礼拜我们都会吃上一两回,这套程序早就分工明确。结婚后的第一顿饭,没有比吃这个再合适的了。
  “小月,咱们喝点儿什么酒?”
  “还喝呀?”
  “当然了,今天必须得喝点儿,就喝樊星送的那瓶西班牙干红怎么样?”
  我们对坐在餐桌旁,相互微笑:“干杯。”
  “说点儿什么吧。”
  “说什么呀?”我端着杯子琢磨了一下,“打今儿起,咱们就算绑在一块儿了,后悔可不赶趟了。”
  “说什么呐,讨厌死了。”
  “你非让我说的。”
  “那你不会说点儿好听的呀?”
  “月儿,”我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盯住她的眼睛,她的面庞在柔和的灯光下显得楚楚动人,“我爱你,我保证以后都会对你好。”
  2
  “我爱你。”我看着面前白纱拖地的沈月,感觉到下面的一百多双眼睛都齐刷刷地盯在我身上,那一刻,我真的挺紧张。
  “我爱你。”沈月鲜红欲滴的嘴唇轻轻翕动,声音细微却又清脆,那一刻,我看见她捧着鲜花的双手稍微有点儿发抖。
  要不是因为那场人人都谈之变色的“非典”,我们的婚礼也不会足足拖上了小半年时间。本来,我和沈月早就商量好利用“五一”假期扯证办事儿,那正好也是我们认识整整两年的日子,可惜事与愿违,天灾一来,一切都不得不让位于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SARS病毒。直到盛夏来临我们才开始了马不停蹄地操办忙碌,好家伙,打一开始忙活,就一刻也没得闲:拍结婚照、选婚纱、挑礼服、收拾新房、订教堂、发请柬、置办酒席……总之,我们做得点滴不漏,样样不缺,要多俗套有多俗套。我知道这样显得事儿逼透顶—那又怎么了?一辈子不就这么一回嘛。起码,我们现在是这么打算的。
  10月6号那天,阳光灿烂,晴朗无风,北京的秋天虽然短暂,可天气确实好得没挑。上午九点半,我穿着那身价格逼近“一方”的僵硬西服准时来到了王府井大教堂的门口,从那辆漆黑的加长“林肯”里面钻出来,感到面前灰暗的尖顶教堂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特别厚重压抑。我站在教堂门前的草坪上,不时和走过身边的亲朋好友打招呼握手,微笑寒暄,不知道为什么,却总隐约觉得自己处在一片奇怪的孤单当中,好像面前的人和事都与我毫无关系。
  “怎么了你?”谢天搂过我的肩膀低声问我,今天他是我的伴郎。
  “没事儿,可能是有点儿紧张。”
  “噢,那没关系,等下次有了经验就好了。”
  “抽你丫的啊。”我一把抢过了他嘴里的烟。
  烟还没抽完,我听见身后的人群微微骚动,转头一瞧,果然是沈月的那辆白色花车徐徐驶来,停在了路边。我几步赶过去帮她打开车门,拉着她的手带她出来,她用手指使劲地勾住了我的手指,冲我微微一笑,高高耸起的闪亮头饰显得有点儿刺眼。
  所有的人都自觉地排成两队,紧紧跟在我们身后,教堂的侧门分毫不差地“吱呀”开启—是时候了,我定了定神,拉起沈月的手,缓缓迈上台阶。跨进大门的一霎那,我心里微微一动,但马上又被自己制止,我知道,此时此刻,我不应该去想别的事情。
  婚宴就订在路口的“天伦王朝”酒店,一共摆了十桌,坐得满满当当。从小到大,我从来也没吃过这么漫长的一顿午饭,直到下午五点,那一百多号人才终于陆续散去,只留下一桌桌杯盘狼藉、催人恶心的残羹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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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2)
  “月儿,赶紧吃点吧。”忙活到现在,除了灌下一肚子各式各样的真酒假酒,我几乎粒米未沾;沈月更惨,一下午除了换衣服基本上就没干别的事儿,婚纱、旗袍、套装、休闲服,一应俱全,宛如模特走台。
  “不饿,我还是陪你爸妈坐会儿吧。”
  “谁爸妈?”
  “咱…咱们爸妈。”
  “这还差不多,去吧。”我拍了一下她的脸蛋儿,看着她走向我们两家亲戚围坐的酒桌,扯开箍在脖子上的领带,转头去寻找姚远和谢天。他们俩正坐在门外的沙发上聊着天,看到我走过来,姚远站起身当胸捶了我一拳:“你丫这身行头可真够骚的。”
  “那是,9本儿多呢—1881,CERRUTI。”我一边抹平西服上的折皱一边跟他们说:“进屋进屋,也该咱们喝两杯了。”
  “要不出去透透风吧,这儿也太热了。”
  “也行,带上点儿酒?”
  “那还用说。”谢天从两边兜里各掏出了一整瓶“金六福”。
  我们就像小时候那样坐在灯市口大街的马路上,看着面前川流不息地经过形形色色的车辆行人,看着通红的夕阳慢慢沉落在对过“世都百货”的身后,一阵小风吹过,我觉得身上冰凉—刚才在闹哄哄的酒店里,我根本就没发现衬衫都已经被汗浸湿了。
  “晨子,真不容易,咱哥们儿里面你拔了头份,牛逼。”姚远仰脖灌下一口酒,抹抹嘴,把酒瓶递到我手里。
  “石光昨儿晚上也给我来了一电话,说年底没准会回来一趟。”
  “然后还走?”
  “听意思可能是,我们也没多说,主要内容就是我让丫回来以后必须给我补上红包。”
  “操,你丫真鸡。”
  “石光在电话里也是这么夸我的。”
  酒转了一圈儿,又回到我的手上,我闷下一口,感觉着火烫的酒精似乎把胃都要穿透。我伸手拍了拍谢天的肩膀:“小谢,今儿表现不错,帮我搪了不少酒。”
  “咱还用得着说这个。”
  “那是。”我稍微犹豫了一会儿,“前天晚上樊星去我们家了。”
  谢天愣了一下,然后冲我一笑:“我说怎么没看见她呢,我还琢磨着今天她不应该不来啊。”—看得出来,他的轻松是假装的。
  “说是今天要出差,没法过来了,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那还用说,肯定是假的,是不是小谢?”姚远抢过话头。
  “操你大爷啊,哪壶不开提哪壶,先封上你丫屁眼儿再说。”谢天把手里的酒瓶子往姚远嘴里直杵,俩人闹了一会儿,谢天又转过头问我:“她还好吧?”
  “还行,听说…可能也快办事儿了。”
  “是吗…那挺好。”
  “我觉得她显得比从前老了一大截儿。”
  “咱们都老了。”半天,谢天才面无表情地叹了口气。
  “哎,大喜的日子,你们丫说这个干吗呀?”姚远搂过我们俩的肩膀,往我们每人嘴里塞进一根儿烟,“别老听丫小谢蛋逼,凌晨,前两天我们俩去MIX玩,丫还磕下一学生妹呢。生跟人家说是一学校的,给那姑娘唬得一楞一楞的,我都插不上嘴。对了,后来你把那妞儿带回去没有?”
  “没有,就留了一电话。”
  “真够孙子的,玩弄幼女,走一个吧。”我拿酒瓶指着谢天的脸。
  “得嘞。”
  那两瓶“金六福”我们没喝完,全因为我。我只记得天快擦黑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了句“我怎么那么想来口牛肉拉面啊,再就两茶叶蛋”,然后就折过去了,人事不知。后来听沈月跟我说,我喝得浑身瘫软,百叫不醒,在酒店和家里各吐了数回,连胆汁都几乎吐了个干净,要不是姚远坚持着说一切正常,我妈差点儿没给999打了电话,总之,那天我可丢人丢大发了。
  3
  上次喝酒喝崴了的时候我还不认识沈月,不过,第二天我们俩就在饭桌上见了面,现在想想,还真是够巧的。
  那年的“五一”我又没能休息,屁颠屁颠地跟着我们头儿去长春考察项目,整整折腾了一个礼拜。自打大学毕业来到这家号称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院,除了春节那几天,我几乎所有的节假日都被单位无情霸占,平时加班加点更是不在话下。多少次,我揉着酸胀的眼睛半夜三更离开办公室,穿过设计图纸堆积如山的低矮楼道,走在漆黑寂静的回家路上,心中不禁悲从中来:这样的日子可什么时候才能到个头啊?
  毫无疑问,那一年多的时间,我一直混在崩溃的边缘。工作不提也罢,好了将近四年的女朋友也见缝插针地离开了我的身边,另结新欢。平常如果不是和我的朋友们泡在一块儿,我倒是更愿意把自己陷进一张张密密麻麻画满各种线条和数字的图纸当中,起码,工作能让我忙碌疲惫,抽不出时间再去胡思乱想、忧伤疯狂。
  离开长春的头天晚上我折在了酒桌上,这完全得归功于我们那位肚满肠肥的傻逼科长。那天甲方给我们置办的送行晚宴煞是隆重,飞禽走兽样样具备,当然,各色烈酒更是绵绵不绝地码满了整张桌子。一看这架势,我的鸡贼领导立马知难而退,百般推托,死活也不肯举起酒杯,就差说自己已经到了肝癌晚期,更可气的是,此人居然把自个的酒杯推到了我的面前:“你们要想喝就找小凌,年轻人身体好,多喝儿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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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3)
  “我操,这老逼头子是不是脑袋进屎了?”我心里真想把刚从他手里接过来的杯子再冲丫油光锃亮的秃脑门上扔回去,“妈的你不喝就不喝,赔上我你能占什么便宜啊?”
  话虽如此,场面上还得应付。于是,那天晚上就变成了我单挑四枚东北硬汉—白酒三瓶,啤酒无数,临了这帮土鳖居然还点了一瓶XO,他们的原话是:“今天怎么也得让凌工喝透了”。如他们所愿,那天我确实被灌了个透,还没出饭店就开始狂吐不息,直到第二天上了火车还是满嘴酒气,步履踉跄。
  我头疼欲裂,一心只想回家好好睡上一觉。下了火车,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穿过北京站门前肮脏拥挤的空场,走到马路对面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还没打开车门,就听到身后有人喊我的名字,回头一看,居然是姚远。
  “你怎么跟这儿呢?”
  “我到‘中粮’买点儿东西,一出来正好看见你丫,跟我走吧,有局。”
  “都谁啊?”
  “还能有谁,小谢他们两口子加石光呗,听说还有一姑娘,他们刚一块儿从青岛玩回来。”
  “那、走着吧。”我顾不上头疼,和姚远钻进车里直奔广渠门附近的一家湖南饭馆,他们已经约好了在那儿见面。
  “你怎么也来了凌晨,你不是跟你们头儿到外地扎项目去了吗?”我们到的时候,谢天他们已经点好了菜。
  “是去了,刚回来,这不一出车站就碰上姚远了,行李都没来得及放。”
  “怎么这么巧啊,你丫真是一顿饭局都不错过,想不加你玩都不行。沈月,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姚远,这是凌晨,都是我哥们儿。”
  我冲樊星身边坐着的那个娇小姑娘点头笑了一下,她长得挺漂亮,看来樊星兜里还真揣着点儿好货。
  那天在饭桌上我滴酒没沾,话也不多,我的头疼得实在厉害。和我相反,姚远那天状态正佳,拽着石光不住和沈月逗贫,可惜收效甚微—那姑娘沉默得就像块儿石头,基本做到有问必不答,最后实在听烦了,索性从书包里掏出WALKMAN,塞上耳塞独自听起了音乐,把我们惊得面面相觑,齐齐把目光投向她身边的樊星:你带的这是块儿什么料啊,也太离谱儿了吧?
  石光在一旁悄悄捅了捅我的大腿,小声在我耳边补充介绍:“无法弄,完全无法弄,哥们儿都磕了一路了,一丝儿戏也没有,整个一王母娘娘。”
  “晨子,樊星说你丫都瘦了。” 谢天见气氛变得有点儿尴,赶紧拉着樊星挑起话头儿。
  “是呀,凌晨,你干嘛去了,精神这么不好?”
  “肯定没干好事儿。”
  “别听丫谢天胡吣,哥们儿这是连精神带肉体全奉献给事业了—白天画图,晚上陪酒,就差吐血了。”
  “最近没找个女孩儿什么的?”
  “女孩儿?—哪有工夫呀。天天泡在工地里头,我现在只认识民工和民工的女人。”
  樊星在我对面“格格”地乐出了声,我瞧着她,目光顺带着也扫到了坐在一旁的沈月,她的嘴角微微往上一弯,露出了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原来她也在听着我们说话,这姑娘可真有点儿意思。
  4
  好多姑娘都挺有意思,有意思的姑娘加上长相宜人就会更加有意思,这是常识,无需多言;与此同时,另一个常识告诉我,这样的姑娘通常都难以和我们产生什么关联,这话听起来虽然有点儿叫人泄气,但事实确是如此。
  于是,那天饭局一散,我在第一个常识的怂恿下偷偷拉过樊星,要来了沈月的电话号码,一笔一划地存进了手机电话簿,但随即又想起第二个常识,不由暗暗感到自己的多此一举有多么可笑,顺手就把这个精致得如同个瓷娃娃般的女孩儿抛在了脑后,决心忘个干干净净。
  事实上,以我当时的状态,也根本就没有心思去找个姑娘认认真真地谈场恋爱。2001年的春天,我已年满25岁,每日如出一辙,忙碌奔波,外表充实,内心萎靡,心中对自己能再次陷入到称心如意的爱情中不抱任何希望。不是吹牛逼,有那么一段儿日子,我几乎认定自己已经修炼成了对什么样的姑娘都能确保毫不动心的绝技—有什么呀,缺了你们丫我还不过日子了?我就不信这个邪了!
  当然,我得承认我的绝技也并非无师自通,如果不是我的前女友曾晴干脆利落地从我身边抽身而去,恐怕我到那时还在顽强坚守着自以为能够天长地久的爱情并沾沾自喜;依旧不会明白如我这般普通平庸,又怎么能有足够的运气去确保一帆风顺的生活—那对我们来说不过像虚幻缥缈的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及。
  挺长的一段儿时间里,我几乎天天都会不由自主地琢磨几遍我和曾晴之间的关系究竟为什么会走到如此地步,我们三年多亲密无隙的爱情为什么到最后只结出了这么一个恶果,直到有一天我终于下定决心停止跟这件堵心事儿继续纠缠,彻底作别。也就是说,我服了,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盘算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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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4)
  无论如何,我确定自己曾经深爱过这个带给我疼痛和绝望的姑娘,我还能确定她也曾毫不逊色地爱过我,可惜,后来她突然自作主张地变了主意,并且说干就干,雷厉风行,一如她平常的果断作风,捎带着把我弄得狼狈不堪、险些死去。
  事情发生得毫无征兆,我是说,我连一点儿思想准备都没有就撞见了我的女朋友正和别人胡搞在一起,那是2000年春天的一个傍晚,虽说离现在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但至今仍让我历历在目,心存余悸。那天我刚从成都出差回来,连家都没回就直接开着公司的那辆破桑塔纳去了曾晴的单位。我们快两个星期没见面了,自打上了班,我们就不得不经常面对着这种频率密集的短暂分别,再也没法像上学的时候那样毫无障碍地天天见面,像两块儿被人嚼过的口香糖似的片刻不停地粘在一起,对此,曾晴颇有微词,当然,我以为她也不过就是抱怨抱怨而已,谁知她竟然真的找到了解决办法。
  我把车停在了写字楼门口,掏出手机给曾晴打电话,连打数次都无法接通,只好坐在车里干等着她下班出来,可一直等到天都黑透了也没在密密麻麻的下班人群里看见她的身影。我不耐烦地扔掉烟头儿,锁上车门,直接上楼进了她的公司,站在电梯里的时候我还在想:这丫头怎么最近变性子了,加班都加上瘾了?当然,答案在一分钟之后就被我迅速揭晓:整个公司早已空无一人,只剩下最里面的那间经理办公室还有一丝动静,我指的是—打炮儿的动静,更离谱儿的是,那里面居然还有一个让我头晕目眩的熟悉声音。
  我承认那是我长这么大以来表现得最勇猛的一次:我一脚踹开房门,由于使劲过大,险些来了个劈叉,然后拽起那孙子—曾晴的顶头上司—就是一顿毒打,我也不知道究竟打了丫多长时间,反正是直到用尽所有力气才停了手。奇怪的是,整个过程中,除了拳打脚踢的响动,再也没有其它的声响,我们就像商量好了表演一出哑剧那样,一个竭尽全力地打,一个一声不吭地挨,而曾晴站在一旁已经吓傻了,光张着嘴,就是发不出来一点儿声音,直到我冲出房门还是那副表情,如同雕像。
  走在楼道里,我才开始觉出由于刚才的全力以赴,手都已经疼得无法攥紧拳头。我拐进灯光昏暗的安全通道,像被撒了气一样瘫坐在楼梯上,感到太阳穴在一突一突地跳动,头就像要炸开了一样胀痛,不得不紧紧地闭起了眼睛。一团漆黑之中,曾晴刚才的模样再次浮现到我的眼前—头发蓬乱、眼神迷离、衣不遮体,连裤子都只提上了一半,看着自己的女朋友活像一个日本毛片儿里的女主角那样跟别人混在一起,你能明白我是个什么感受吗?
  算了,我祝你们还是永远也别体会到我当时的那种感受。
  最后一次见到曾晴是在一个阴沉刮风的下午,离那次出事儿已经过了一个礼拜,我们彼此手里都提搂着一包留在对方那儿的东西,约在朝阳公园的门口见了面。曾晴那天显得特别憔悴,嘴唇上起了一串火泡,脸上也失去了以往的光泽,看着这个和我朝夕相处了三年多的姑娘,那一瞬间,我感到了强烈的心疼,但是,这心疼也依然敌不过还在我心中熊熊燃烧的厌恶。
  我们几乎没再说一句话,只是那么面对面默默地站了一根儿烟的时间。看得出来,她还想再和我说点儿什么,但一定是被我脸上冷漠的表情弄得欲言又止。我们相互之间太了解了,彼此都心知肚明再多的解释和争吵也纯属多余,毫无意义。那根儿烟抽完的时候,曾晴转身离去,一步一步地离开了我的视线,离开了我的生命,从此,再无音信。
  那天下午我没有了再回去上班的心思,索性走进了朝阳公园,在湖边喝着啤酒一直坐到了天黑。有那么一阵儿工夫,以往的点滴往事伴着啤酒一股一股地流过了我的心头,让我真想放声大哭一场。我转头看了看四周,没有别人,没有谁会看见我在这光天化日之下丢人现眼,可是,我还是没能哭出来,我的眼眶是那么干涩,干得好像装在裤兜里的那盒儿火柴。
  我不知道后来怎么就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将近半夜,天冷得让我觉得自己马上就会倒地死去。当然,当时我本来就是躺在地上的,只可惜仍然活在这个世界上,仍然能感觉到从心底喷薄而出的颤抖和绝望。我费劲地睁开双眼,天旋地转,一起身,碰倒了身边的啤酒罐儿,没喝完的那点儿酒不情愿地淌到地上,把腿边的一小片草地慢慢浸湿。我抓起身边所有的啤酒罐儿,一个一个地朝面前的湖水里扔进去,看它们盘旋扭曲着钻入水中,激出一圈圈儿的水纹,就像是一张张表情怪异的脸。
  5
  直到捱过2001年的炎炎夏日,我才确信自己已经从整件事情的阴影里慢慢走了出来,虽然我的步伐迟缓,但至少曾晴的样子终于不再那么频繁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搅乱着我的生活,对于这点,我很满意。同时,在心里面,我也明白,终归有一些东西消失了,有一些东西破碎了,尽管我毫不情愿,但已然是无可挽回,覆水难收。这没什么丢人的,我是说,人生原本如此,喜悦和伤痛总是混杂缠绕,如影随形,一个找上门来,另一个你也别指望着能够永远拒之门外,总之,好坏我们全要面对,无可躲避。就像后来有一次谢天在饭桌上和我说的:“晨子,最近我想明白了一个理儿—生活啊,永远也给不了你想要的那么多,又不至于让你连一丝便宜都抄不到,要是老攥着自个的那点破事儿跟自个较劲,那可太傻逼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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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5)
  那时候他已经和樊星分手了将近一年,总算从最初的混乱颓废中渐渐平息下来,像我一样艰难又缓慢地爬出了怨天尤人、愤世嫉俗的层层泥沼,我为他高兴。确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谁又能总让自己陷入漆黑冷酷的痛苦之中不得平静?说到底,如我们一样的平凡之辈,即使有此想法也没有那个毅力,新的姑娘、新的生活迟早都要到来,我们只需坦然接受即可。
  我站在沙坑边上抬头看着淡蓝色的天空,阳光柔和,白云浮动,北京的秋天虽然短暂,可天气确实好得没挑。我从起跳踏板沿着跑道一步一步慢慢往回走……三十九、四十,停下脚步,用脚尖在地上划出一条线当作起跑标记,然后放松全身,重新系紧鞋带,准备下一次的起跳。
  我喜欢那种全身腾空而起的感觉,虽然只是一瞬间,我还是能体会到那一下挣脱所有束缚,不顾一切向前冲的快感。跳远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从小我就是学校田径队的成员,到了中学,在运动会上拿个冠军更如家常便饭,不在话下。我最好的成绩是大学时候跳出的五米六五,当然,现在这个距离对我来说已然是遥不可及。不过,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还是愿意回到熟悉的学校里重新跳上几回,每次加速助跑—踏板起跳—跃向空中—再落回沙坑的过程都能让我感到说不出的痛快和舒畅,情绪也会由烦乱焦躁渐渐变得平静放松。
  最后一次跳过之后,我在沙坑里静静平躺了半天,直到呼吸慢慢舒缓下来才站起身,抖落掉身上的沙土,收拾起衣服和运动鞋—这双“爱世克私TIGER”跑鞋已经跟了我将近七年,还是刚上大学时我妈送给我的礼物,现在早已破旧不堪,磨损开线,可我就是舍不得扔掉。
  我背起书包,溜达着从学校的林荫大道走出校门,感到全身隐隐酸疼,又渴又饿,急需暴搓一顿救急,赶紧掏出来手机给石光打了个电话,想问问他有没有工夫跟我一块儿吃饭。
  “哎,你丫跟哪儿混呢?”
  “…你是谁呀?”电话里居然传出了一个陌生女孩儿的声音。
  “哎呦,对不起对不起,我打错了。”我赶紧挂掉电话,看了一眼手机屏幕,果然是拨错了,刚才打出去的电话显示的名字是—沈月。我拿着电话不由一乐,那个半年前和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儿的脸庞再次一点儿一点儿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连我自己都想不到过了这么长时间,我竟然还能清晰地记起她的模样。我稍微犹豫了一会儿,又重新拨下了那个号码:
  “喂,是沈月吧?”
  “你到底是谁呀?”
  “我是凌晨,谢天的朋友。还记得我吗?—上次和樊星、谢天他们在一块儿,咱们吃过顿饭?”
  “嗯…”她在电话那头沉吟了片刻,“噢,是你呀。”
  “是我是我,刚才实在不好意思,我给一朋友打电话,错拨成你的了。”
  “没关系。”沈月的声音带着一种南方女孩儿特有的甜腻,让我一下想起了香甜的糯米粽子,“你还有别的事吗?”
  “那个…还真有,我想求你帮个忙—我这手头有点儿西班牙语的参考资料,一个工程要用,我又看不懂,这不听樊星说你是西班牙语老师吗,就想请你帮忙翻译翻译,你看行吗?”
  上次吃完饭,我就已经知道了不少关于沈月的事儿,比如:她是云南人,樊星大学时候的同宿舍密友,毕业以后留在学校当了老师,至今还在落单之类的。倒不是我非要刻意打探,主要是石光乱磕了一通未果后把他知道的情况全都气急败坏地跟我说了一遍,这会儿正好被我派上了用场。
  “那…有时间你让樊星拿给我看看吧。”
  “明天你有空吗?我这东西特着急要用,你看明天正好是星期六,你要是没什么事儿,我给你送过去吧。”
  “嗯,那好吧。”
  “谢谢,真是太谢谢了。”
  我挂上电话,心中充满了如意算盘得逞的小满足—我料沈月就不好意思拒绝我的请求,还是挂着熟人磕姑娘靠谱儿,虽说这是老生常谈,但用起来的确顺手。
  6
  我兜里揣着本儿西班牙建筑大师高迪的作品集走进了经贸学院的大门,给沈月打了个电话,然后坐在离门口不远的那片柔软的大草坪上翻着画册等她到来。这本儿书还是趁樊星去巴塞罗那出差的时候我点名让她给我带回来的,作为搞建筑设计这行的,众所周知,安东尼·高迪是一个没法绕过的名字,他的那些设计的确别具一格,令人着迷,可悲的是,身为一个中国的低级设计师,这本画册也不过就是让我过过眼瘾而已,哪当得上什么参考资料啊。要知道,哪怕只是盖座酷似垃圾桶的破塔楼,等轮到我这么一个毫无资历的小崽儿来签上设计师的大名,也不知要是何年月了,当然,这本儿书今天终于被我派上了另外一个用场,我对此深表欣慰。
  我远远就看见沈月夹在三三两两的学生中间朝我走来,身上套的那件肥大的棉布衬衫让她整个人显得更加瘦小,根本不像个老师的模样。我一直等着她飘飘荡荡地来到了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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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6)
  “沈月,咱们又见面啦。”
  她冲我淡淡一笑,一言不发,依旧是那副聋哑人作风。阳光下,她的面庞显得晶莹白皙,几乎就像透明的一样,耳朵后面别着的一绺头发被风轻轻带起,柔细发黄,当时我还以为是她漂染的,后来才知道她天生头发就是如此颜色。
  我是掐着饭点儿来的,接下来的节目当然是共进午餐,那天,我不顾沈月的百般扭捏,执意拉着她到校门口的饭馆儿吃了顿午饭,地方最后还是由她定的:“马路对面有一个小饭馆还挺好的,可以点半份儿菜。”
  “嗳,沈老师,你可别替我省钱,真的,帮我这么大一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
  “不用。”她简单地吐出两个字,扭头就开始往门口走,我紧赶几步才跟上她的步伐。甭瞧个子不高,沈月却生就一副飞毛腿,一路上脚下生风,跟得我上气不接下气。看来石光的情报真挺准,这姑娘果然是个怪胎,踏进饭馆的门口,我还在心里面嘀咕着。
  沈月说的不错,那家馆子的菜做得的确挺得要领,只是她吃的非常少,除了翻看我带来的那本儿画册,剩下的时间就是静静地喝水看着我吃,结果弄得我也胃口锐减,不得不半途而废。
  “沈老师,你再吃点儿?”
  “我吃饱了。”她连眼皮都没抬起来,“这本书好像没什么可翻译的啊?—全是图片。”
  “那个…底下不是还好多说明呢吗?”
  她抬起眼睛看了我一眼,没再说什么,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当然了,我可无所谓,全明白了我还省事儿呢。我神态坦然地回望着她,只是,我没有本事也同样看透她心里在想着什么。
  吃过饭,我们一起慢慢走回学校,天气明朗,阳光氤氲,我的心情不错,但愿身边的姑娘也是一样。我们就像一双情投意合的般配情侣那样漫步在周末午后懒散的校园大道上,真希望这条路能越走越长,长得到了尽头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变成了真正的一对儿。
  “到了。”沈月终于在一栋陈旧的宿舍楼面前停下了脚步。
  “噢…好。”我磨磨蹭蹭地答应着,“那你翻译好了给我打电话?”
  她点点头,神态依然平静得让我捉摸不透。我是说,这姑娘好像对你根本不感兴趣,又好像会答应你的一切要求,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我实在没有把握,可我不想白来一趟。
  “沈月,你瞧,天这么好,老憋在学校里多没劲呀?”
  没有回答。
  “你要是有空明天咱们出去放风筝怎么样?”
  还是没有回答。
  “我就随便说说,不行也没事儿…那、我先走了。”我终于还是被她的沉默打败,觉得自己的话像神秘蒸发了一样,在她听见之前就已经从温暖和煦的空气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干巴巴地朝她笑了一下,转身离开她的身边,刚走出几步,却又像突然感觉到了什么似的心下一动,马上停下脚步,转过头一瞧—沈月果然还站在那里,目光就盯在我的身上。
  “明天上午我来找你,到了给你打电话。”我一边大声地对她说着话一边倒退着走远。
  我好像看到她的脸上闪出了一丝笑容,也可能只是我自己想象着她正在对我微笑,她离我太远了,我看不清楚。
  7
  很多东西我都看不清楚,但是,我已经学会了不再焦躁心急,已经了解有时候模模糊糊才能让事情变得更加简单。比如,我和沈月就这么开始了第一次约会,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很多次,一切都好像那么顺理成章,却又难以解释。总之,和我倒霉的兄弟石光不同,我把这个漂亮又沉默的女孩儿轻而易举地磕到了手中,至于到底是什么让我们如此轻松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我可没法回答,显而易见,答案只在沈月的手中,反正,她从来没对我提起过。
  第一次把她抱在怀中,第一次亲吻着她的嘴唇,第一次把脸深埋在她柔软的胸膛里,都是在什么时候?—我记不清。恋爱的感觉是如此相似,但毕竟还会有一些不同,我不再那么年轻,激情不再有能熔化一切的火烫,开始相信只有平静的感情才会慢慢变得醇厚。当然,对于沈月这么一个安静内向的姑娘,即使我浑身燃烧着天大的热情,也未必会有多好的效果,我是说,这女孩儿正对我现在的路子,平淡随意,柔顺温和;我是说,她恰到好处地出现在了我的生命当中,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我的生活—不管怎么说,我们好了。
  秋去冬来,北京一如既往地变了颜色。2001年的那个凛冽冬天,沈月就像一缕细弱但又明亮的火苗那样来到了我的身边,让我重新感觉到了温暖,并且,我愿意相信,她将会这么长久地陪伴我下去。
  年底那场著名的大雪让北京的交通瞬间瘫痪,我下班出门的时候道路已经被堵得水泄不通,寸步难移。我在路口跺着脚等了半个小时的出租,终于发现想打上车近乎天方夜谭,只好咬紧牙关,从单位走到国贸,坐上几站出奇拥挤的地铁,然后从雍和宫站重回地面,连跑带颠地赶到了经贸学院—我和沈月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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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7)
  走到她宿舍楼门口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连眉毛都快结冰了,脸僵得就像一块儿铁板,我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楼去,还没等敲响她的房门,门就开了。
  “我来晚了。”
  “听说外面堵车厉害极了,今天学校里好多学生都不回家了。我刚才还给你打电话呢,可老打不通。”
  “可能那会儿我在地铁里呢。”
  “冷吧?”
  “你试试。”我把她的手拉到我的脸上,使劲摁着,不让她放下来,然后,我看到笑容浮上了她的脸庞。
  “喝吧。”沈月把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送到我的手上。我正舒服地斜靠着她的枕头,一双脚搭在暖气片上,身上的寒冷一点儿一点儿融化在这间暖和的小屋里。
  “来,坐这儿。”我指了指身边的空地儿,她听话地挨着我身边坐下。
  “饿了吧,等我等了这么半天?”
  她摇了摇头,用手指轻轻在我的手背上划着圈儿。她还是这么不爱说话,只要是能用点头摇头表示的动作,绝不轻易开口。
  “那我饿了。”
  “我去食堂给你买点吃的吧。”
  “咱们一起去。”
  “你在屋里暖和暖和吧,刚在外面冻了那么半天。”
  “那哪儿成啊,要去咱们一块儿去。”
  “要不…咱们谁也别去了,就吃方便面吧。”
  我们在宿舍里就着榨菜吃了顿香喷喷的方便面,然后手拉着手去礼堂看了场电影。只有在天黑的时候,沈月才肯让我在校园里拉着她的手,至于勾肩搭背之类的举动,那连想也别想,对此,我一向言听计从,毫无怨言。电影看到半截儿我睡着了,连赶了好几天图,我实在是太困了,如果不是沈月在散场的时候叫醒我,我肯定能坐在硬梆梆的椅子上一直睡到第二天晌午,这事儿我不是没干过,有一次……算了,不提了。
  外面变得更加寒冷,我依旧困意盎然,任由沈月拉着我的手,连眼睛都懒得睁开。以我当时的状态,再加路上可怕的交通情况,但凡不是心狠手辣之徒,谁能忍心让我孤零零地踏上遥远的归家路啊?—反正,沈月没那么狠心。
  那是我第一次在她的房间里留下来过夜。后来,每当说起那天晚上,沈月总认定我当时是蓄意装出了那么一副精疲力竭的造型。
  “不是,真不是,我哪儿能那么没起子呀,那天确实太困了。”
  “那你后来怎么又那么有精神啊,死活也不让我睡觉,非拉着我瞎折腾?”
  “那、那不是废话嘛。”
  我们都愿意再细细地回忆起那个下雪的夜晚,毫无疑问,那美妙的一夜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凡。
  当然,这仅仅是对我们两个人而言。后来我们才知道,我们俩各自最好的朋友—谢天和樊星,恰恰就是在那天晚上出了问题,从此,曾经牢不可破的关系渐渐断裂粉碎,再难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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