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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

_7 千百秀(现代)
  我是一只狼,一只骄傲的草原狼。
  狗只是让我更加清晰的认识到自由与梦想的珍贵。
  父亲的呵斥一遍又一遍的击透着我的灵魂,阻止着我的沉沦。是的,我不能再迷失下去了,否则将永失真实的自我。物质的确具有巨大的诱惑力,现实的确无法轻易摆脱,但生的最高境界是在上苍赐予的有限时间与空间里做一个真实的自我,而非任由物质堆砌的现实随意涂改。何为真实的自我?便是内心最纯粹向往的自我,便是永恒的追逐梦想。
  梦想的差异并不重要,自由的标准并不重要,实现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没有迷失,知晓自己是谁,从何而来,将往哪里去。
  我的梦想便是生活在碧草连天的内蒙古大草原,我的自由便是迎着风儿无拘无束的奔跑。你了?是否也有梦想与自由,是否也在滚滚的物质洪流中苦苦挣扎,无法解脱?
  肉体的安逸不是罪,惟一便成了罪。
  我几乎与漂亮女医生同时尖叫。她的尖叫是复杂的,先一毫秒是下定决心一剪,后一毫秒是被我的尖叫惊吓。而我的尖叫是纯粹的,为了回家。我和漂亮女医生相互对峙几秒后,在她连续的呼救声中,我疯狂的冲出手术室,冲出医院……疾速的奔跑中,我瞥见女主人惊异的表情,一晃而过,她一定不知我将要奔跑向何方。
第二十章 回家(1)
  我爬行了无数个咫尺后,依然没有见到草原,我开始怀疑草原是否已被风沙完全吞没,内蒙古大草原已从地图上永久的消失?我怕。
  从医院冲出后,不停的有人阻截我,追赶我一路,然后气喘吁吁的蹲在马路边,由下一拨人继续,如同接力赛跑似的。真是一个奇怪的链条,自第一个漂亮女医生尖叫起,这追赶就由一个个陌生的人延续了下去,宛如我是十恶不赦的汪洋大盗,人人得以诛之,而后面的人根本就不知发生了什么。这追赶的人中有盲目伸张正义的人;有胆小懦弱者好不容易遇到一股强大势力乘机融入做一回英雄;有的就是流氓正没处找乐;有的是人来疯跟着起哄;也有偶尔路过的记者抓拍新闻,标题都在追赶中酝酿好了,曰《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不顾生危围堵剿杀狂犬病发作失控德国大狼狗》,还好记者同志没有认出我是昔日明星,不然会从报社调来直升机空中全程现场直播。
  我不敢回头,那时一片在刹那间就可以把我绞杀的愤怒人群。我不能停下,这意味着我还没开口辩解就被乱拳送上了西天。我现在处在一个只能向前奔跑的状态中。
  好在我身手敏捷,后面的人追赶不上,前面的人堵截不住,场面一团混乱。最危险的时刻是在一条狭长的小巷内,我被滴水不漏的围堵在中间,两边是潮湿的墙壁,没有一扇窗户,我无路可遁,绝望的停了下来。我听见我的心脏在剧烈的跳动,我并不恐惧。两头的人也嘎然刹住,然后,朝我一步步的逼近。他们得意的笑,嘴脸挤在一起宛如花卷馒头。我知晓,他们此刻已然把自己幻想成触手可得的英雄,对于我来说,整个城市都是硝烟弥漫的沙场。
  他们在离我前后三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没有一个人再胆敢往前一步,他们都指望着别人第一个踏足危险的范围。于是,我、他们尴尬的对峙着。
  这头的人问,这狗到底是怎么了?
  那头的人说,听说是狂犬病发作。
  这头的人说,对,是狂犬病发作。
  那头的人说,我们得小心,被咬一口就玩完了。
  这头的人说,我们绝不能再让这畜生危害社会了。
  那头的人问,你们那边有谁注射过狂犬疫苗?
  这头的人说,怎么不先问问你自己这边的人?
  那头的人说,你这话什么意思!
  这头的人说,你们想的美,让我们这头的人当炮灰,你们那头的人做现成的英雄。
  一阵礼尚往来的争吵开始,其实不管是这头的人还是那头的人,彼此间都互不相识,为何顷刻间就以地理划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
  一个老者开口说,大家莫要吵,这头和那头的人不都是一伙的吗!在敌人面前我们要团结一致,千万不能军心涣散,坐失剿杀良机!
  大家议论纷纷,认为老者说的有理。两头的主要挑衅者相互抿嘴一笑化恩仇。忽然有人说,我看这条疯狗怎么有点像明星冬冬啊!话音刚落,众人就反驳,明星狗怎会落到这步田地!那个人说,他现在不是过气了吗。众人又齐口反驳,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过气的明星也比咱老百姓日子过的好。那人说,对对对,那些漂亮女歌星唱一年挣得钱够咱用一辈子啦。有人说,你以为那是唱歌挣的钱啊,现在盗版贼疯,制作成本能收回来就不错了,挣钱的主渠道还是靠傍大款!众人纷纷附和认为点到核心。
  刚才的老者忽地愤愤开腔道,同志们,现在是围剿疯狗,怎么又谈起明星隐私来了!众人听后,有些羞愧,有些窃笑,有些沉默。
  又有一个声音高亢冒出,同志们,我们迟迟未能剿杀疯狗的原因是我们群龙无首,所以,我推荐老者做我们的剿狗总司令,主持大局如何?众人齐声叫好。老者感激的双手作揖,朝众人频频致谢道,谢谢各位对我的厚爱,老朽恭敬不如从命!记者及时的对他拍了一张照,众人惊叹,有记者啊!有记者在场啊!……仿佛一股神奇的力量使众人顿时精神焕发、神勇起来。
  老者一手叉腰一手擎天一脸大气凛然的对记者说,这个POSE怎么样?
  记者夸赞不错,就是没举起相机再拍。
  老者尴尬了一下,立马调整情绪说,大家听令,本总司令现在布置围剿方案,违者斩立决!首先有没有带枪的?……没有是吧,那好,第二套方案,有谁愿意做诱饵从正面接近疯狗,牵引注意力,背后的人出其不意的将疯狗缚之。
  老者话音刚落,众人纷纷挺身而出豪言道,把这个光荣艰巨的任务交给我吧!其轰烈之势与刚才畏缩推委的冷清场面天壤之别。老者当机立断说,不!这个危险的任务应该由我来完成,身为总司令必须身先士卒,以当表率!众人不允。老者慷慨激昂道,老朽命不久也,生如鸿毛、死如泰山是我毕生追求的最高境界,你们就成全我吧!众人唏嘘,不再相争。
  老者往前跨了一大步,昂首顿足道,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记者,好了吗?
  记者说,可以了。
  老者开始一步步的逼近我,随之是身后悄然缩小的包围圈。伴随我的却只有心头的苍凉,难道这里就是我的葬身之地?我不甘心!我孤注一掷最后一搏,朝四下狰狞狂吠,以破坏老者的声东击西之计。果然,老者被我的英猛气势震得裹足不前,后面的包围圈在我强大的守势下也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第二十章 回家(2)
  有人挖苦老者说,总司令,你能不能完成任务啊?
  老者说,巧取赛过强攻。
  老者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对我循循善诱道,你还年轻,犯的不是死罪,只要乖乖束手就擒,政府定将对你宽大处理。我嗤之以鼻,前后不停狂吠。他见不奏效,又嬉皮笑脸道,别紧张,我是好人,帮助你的好人,对你没有恶意。你有什么为难心思告诉我,我替你解忧,我相信我们定能成为一对推心置腹的知己!我朝他鄙夷的跳跃一步,吓的他急忙后退,然后我疾速转身,后面欲前一步的众人半空缩步。老者似乎黔驴计穷,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利诱道,汪汪,好吃的,汪汪,里面是香肠,不想吃吗?汪……真不知是老者把我当弱智还是他本身就是白痴,用这骗小孩的把戏诱惑我,且表演拙劣不堪。
  记者又把相机对准了老者,老者见状,硬着头皮朝我迈进一小步,包围圈随之缩小一小步。此时,我与老者的最近距离只有半个身体了,对于他,对于我,都是一个不能再危险的距离了。老者的心跳声掩盖了我的心跳声,他的心跳声是狂乱的。我频频转圈,两头防守毫不懈怠,我已分不清前后了,我面对的就是前,背对的就是后。
  老者踌躇间又发号说,我宣布第三套围剿方案,即当我发令时,大家一起扑上去。
  众人说,也只能这样了,这狗的确疯得不轻!
  老者一个深呼吸,欲镇定一下情绪,却忽然冒出一个喷嚏来。众人以为得令,稀里哗啦的扑过来。我早已察觉这所谓第三套方案执行中的纰漏,在老者打喷嚏的同时,蹿向他的胯下。一阵尘烟扑腾四起,喊杀喊打响彻城市的上空。我在狭长的小巷尽头回首这一巍巍壮观的场面,不禁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跑出巷子后,我没有继续奔跑,这是不理智的。一、我的体力已严重透支,虚脱无力;二、前车之鉴,还不觉悟吗。于是,我跟在一位反应有些迟钝的年迈老伯伯身后慢慢走,别人不再关注我,均以为我是这老伯伯的的宠物了。这招绝吧!途经一个垃圾堆时,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一个破纸箱里,休息着,待天黑人稀的时候再走出危机四伏的城市。
  时间在纸箱里走得极为缓慢,逼仄中,我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已是天黑,我的体力也完全恢复。
  黑夜里的城市依旧璀璨夺目,像落入凡尘的星空,而我却要离开它了,永远的离开它。我在熟悉的城市中孤独的穿梭着,目的就是要远远的离开它。离开它,没有复杂的情绪,只有冰冷的空洞。或许是有些复杂情绪的,只是我不愿面对而已,毕竟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4年,迄今,我85%的生命都是在此度过,那些记忆是真实的。
  我走上南北高架匝道口的时候,听见有狗向我打招呼,乌托邦神,您这是要去哪里?
  我回头一瞥,原来是风儿带着一帮兄弟出来遛弯。
  我说,还记得吗,你我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里,也是这样有些冷的深夜。
  他说,是的,我怎会忘记第一次瞻仰乌托邦神的地方。
  我说,你的势力一定越来越大了吧?
  他说,是的,有您乌托邦神的佑护。
  我说,我并不是什么神,也没有任何神帮助过你,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努力得来的。
  他大惊失色,乌托邦神,不敢!我又为您物色了一批美狗。
  我淡淡一笑,扶起他说,自己留着享用吧,我得走了。
  他说,您要去哪里?
  我说,去奔寻我的信仰,你说的对,信仰不需理由。
  他说,您不能走,您是我们的信仰,您走了我们怎么办?
  我说,我虽然走了,但我把信仰留了下来。
  他说,不管如何,我都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我说,你能等多久?
  他说,等你回来为止。
  我说,何苦。
  他说,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了。
  我叹了口气,独自上了高架。我已不相信,他还会像第一次般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等我回来。我也不相信,等我还会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因为,他不再是一个盲目的信仰者,而是一个重重伪装包裹的政治家。信仰只是他的工具,他比我更加善于应用它,因为他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狗。说不准,未来又有一个全新的超级乌托邦耸立在这个城市,他便是这个乌托邦的新神,就如同我是耶和华,他是耶稣。他从我身上所学的已超出我所授的了,我没有看走眼他。风儿,一个和我从前一样的名字。不,从现在开始,我也叫风儿了。一个生活在城市叫风儿的狗,一个生活在草原叫风儿的狼,从这一刻起,各自的未来都变得清晰。
  下了高架,往回拐两条街,就快到京沪铁路线了,忽然黑巷中蹿出一群气势汹汹的流浪狗,为首的是帝王,这让我惊讶不已。帝王看着我,也露出诧异神色。众狗见我,立即拜在地上,高呼乌托邦神。帝王也不得不如此。
  我说,真巧。
  他说,真巧。
  我说,这是要去哪里?
  他说,兼并斧头帮。
  我说,你重返江湖了?
  他说,是的。
  我说,恭喜。
  他说,你去哪?
  我说,去我该去的地方。
第二十章 回家(3)
  他说,草原?
  我说,或许。
  他说,你舍得一切?
  我说,尝试吧。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万里香嫁给了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跑了,遇到现在的主人,是个商人,很有实力。他顿了顿说,我还年轻,总不能随女主人安于平淡的生活。
  我说,理解。你很优秀。
  他说,后会有期。
  我迈动脚步,他忽地拦住我,眼睛里的寒光直逼我。
  我说,狗很多,你很难下手。
  他说,我明白,可是心不甘。
  我说,你一点都没变。
  他说,那又如何,我依然赢不了你,反而要打着你的旗号争霸江湖。他把手缓缓垂下,蓦地跪在地上高呼,恭送乌托邦神!众狗跟呼。
  我急速离开,上了铁路线朝北一路狂奔,生怕帝王独自追来。两个时辰后,我终于走出城市。蓦然回首,城市是温暖的,只是这温暖不再是我所希冀的。此刻,帝王一定懊悔不已,错过最后一次战胜我的机会。我则为他祈祷,但愿他再也不要遇到一只戴着狗面具的狼。
  我坐在铁轨上歇息着,四周是黑黢黢的田野,田野的深处偶尔有一星亮光,在浓稠的黑夜里虚弱的跳动着。
  现在,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脖子上的项圈去掉,它是宠物的标志,而我自由了。我把脖子横在铁轨上,一手勾着项圈,一手用石头猛砸着。石头砸在项圈与铁轨上迸发出耀眼的火星,这是自由的火星。而令我更加亢奋的是洪亮的哐啷声,顺着铁轨在黑夜里纵情的蔓延着。一百零一下后,项圈终于从脖子上脱落,我用力把它挥舞向田野里,伴随着痛快的嗥叫,我又变回了一只自由的狼!
  我继续往北走,刚走两步,脚底连心的痛。我重新坐下,抬起脚看,是鞋子磨破了,脚掌上突兀着四个血泡。我从口袋里掏出指甲钳把血泡连皮剪掉,污血横流。我穿上鞋子继续走,伤口明天就会愈合,长出厚实的老茧,有了老茧,这千里回家路才能变得坦荡。
  第二天中午,我饿了。说真的,我早就饿了,可是我没有带吃的在身上,连半块巧克力都没有。渴比饿更早发生,但比较好解决,路边有许多清澈的溪流,水的味道比矿泉水还要甘甜,当然,比起果汁来还是差些。可饿就不好解决了,总不可能天上掉馅饼吧,所以我一直回避着这个问题。我想我现在还可以回避一段时间,于是,继续朝前走。又过了一天,肚皮松塌的快贴到枕木上了,再则,身体储备的脂肪也快消耗殆尽,我再也无法回避饿的问题。
  我明白,我已是一只自由的狼,再也没有饭来伸手的日子了,我必须学会自食其力。期间,我遇到过几只老鼠翻越铁路,本想捕着吃的,可是一想到血淋淋的生肉,便没了胃口。的确,我习惯了烤箱里出来的金灿灿的鸡,五味调料暴炒的鸭脖子,高压锅里闷了12小时又经过12道工序的酱牛肉,而小时候吃生肉的鲜美感觉早就淡忘了。我想,我还是不太饿,倘若饿极了,什么都得吃,吃着吃着就会适应的,就像我第一次吃熟骨头,也是觉得寡淡无味。我想,路边有不少菜地,什么地瓜啦胡箩卜啦多的去,它们要比吃生肉容易接受些,这些我在城里也是经常吃的,而且吃素有利于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等等。对!想到这,我决定做个素食主义者(自欺欺人)。
  第一个星期我走得速度很慢,还没到南京过长江,原因有老茧还没磨到足够厚,身体还没适应徒步跋涉,吃素不长力气等等,但回草原的决心却是与日高涨。有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做支撑,我倒也不觉得苦了,反而快乐。
  不过,吃肉补充体力倒是再也不能耽搁,素食主义虽然有诸多优点,但并不实用,尤其对一只狼来说。再则,现在是秋尾,地瓜胡箩卜越来越少,到了冬天,大地一片白茫茫,连根草都难寻觅,还不是迟早断粮。况且,捕食猎物也是生存的基本技能,到了北方天敌可就多啦,我总不能因为自己不吃肉就把自己当肉拱手相送吧。
  恰巧,一只老鼠路过,我一个箭步飞奔过去,可是怎么折腾都抓不住他。倒是老鼠经过我几番折腾后信心大增,最后,竟有点老鼠戏狼的味道。唉!听觉下降啦,嗅觉失灵啦,眼神不灵光啦,指甲不锋利啦,身手迟钝啦,光会摇尾巴啦。我累在一旁直喘气,老鼠离我越来越近的挤眉弄眼,气的我干瞪眼。我垂头丧气的继续朝前走,心里哼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用指甲缝把你们这些可恶的老鼠都夹死!
  黄昏已至,我准备再走两个时辰就休息。早晨我则与太阳共同起程,算下来,我一天要走上14个小时,除去找吃的、休息、撒尿等时间,有效行走时间至少在12个小时以上。我想早点回到草原回到家,愿望之强大由此可以看出。
  忽然,铁轨的前方出现一群黑点,伴着稀落的狗吠。我正想找谁证实一下路线了,有没有走错。很快,我便和他们迎头相遇。他们是一群脏兮兮的土狗,长相龌龊。我还没开口问他们了,他们就首选开口问道,兄弟,这是去上海的路吗?
  我说,是啊,朝前走十天就到了。你们去上海干什么?
  他们说,淘金啊!听说上海遍地是黄金,骨头满地扔,枕头都是大号馒头做的。运气好的话,当上大户人家的宠物,可就成为光宗耀祖享尽荣华的贵族啦!
第二十章 回家(4)
  原来是一群痴心妄想发达的穷狗,他们一定不会知晓,千辛万苦到了梦寐以求的城市,迎接他们的并非是他们想像中的。但我没有打击他们,因为对于狗而言,城市和优越的物质生活就是他们的梦想,就是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为之奋斗追求的终点。只要有梦想就好,他们并没有迷失自我。他们也是梦想的执着者,同样值得我敬仰。
  我没有向他们求证路线的正确与否,因为我走在与他们相反的路上,他们来的方向定是我要去的方向。
  我说,是的,上海是个好地方。
  他们说,你又是要去哪里了?
  我说,与你们正相反。
  他们说,为什么?我们来的地方只有荒凉与贫瘠。
  我说,信仰,不需理由的信仰。我只能抽像的回答,他们是不会理解一只与方向相反的狼的想法。
  他们说,瞧你这身打扮,准是贵族吧!
  我说,是的,精神贵族。
  说话间,我脱下衣服和首饰递给他们说,送给你们了,要想成为贵族首先要打扮得像贵族。他们狂喜,争先恐后的抢着,抢到的喜笑颜开,没抢到的垂头丧气。抢到的立马穿在身上显摆说,真漂亮啊,我在电视里才看见过!
  我说,脏了,好多天没洗,新的更好看。
  其中一只狗忽然犹疑的问,怎么看你有点像明星东东啊?
  没等我回答是与否,其他狗就反驳道,怎么可能!明星冬冬会孤零零的走在铁路上?你是想明星想疯了吧!
  我说,我是风儿,那个明星冬冬我认识,不久前死了。
  他们说,不会吧!他可是我们崇拜的偶像。我们还听说他是什么鸟托邦的神,神也会死?
  我说,神没有死,冬冬死了。
  他们还是一头雾水,不能理解神和冬冬之间的生死关系。是的,的确很难理解,尤其对于他们这些还没见过世面的赤贫愚昧的狗们。
  我说,我该走了,后会无期,祝你们梦想成真。
  他们说,别走啦,天色已晚,不如我们一起过夜歇息吧?
  我想了想,也好,就答应和他们一起过夜。
  他们对我很友善,给我吃的,虽然是烤玉米之类的粗粮,我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胜过生猛海鲜。他们对我友善不仅仅是我送了他们华丽的衣裳,而是从我脱俗的气质上,看出了我定有不凡的背景。他们揣测着我是落魄的贵族?失散主人的宠物?千里追踪疑犯的警犬?亦或体验乡野的暴发户?
  看着他们求知的眼神,我决定帮助他们实现梦想。首先,我向他们传授了先进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务实的发展定位、把握运气的手腕、谄媚的技巧、复杂的贵族礼仪……他们听的如痴如醉,似遇仙人指点。最后,我让他们到上海后去找一只叫风儿或是一只叫馒头的狗,就说是万岁介绍的乌托邦学习分子,他们定会收容你们。倘若你们天赋高、悟性好的话,在上海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也是不难的。
  他们说,上海那么大,我们能找到叫风儿和馒头的狗吗?
  我说,他们俩都是上海滩响当当的一霸,无狗不识。
  他们说,万岁是谁?
  我说,死去的冬冬,活着的神。
  他们说,风儿和馒头会相信我们的话吗?
  我说,你们就说“我们共同拥有一个水晶骨头”,他们自然就信你们了。
  他们说,就这么简单?
  我说,就这么简单。
  他们说,你到底是谁?
  我说,我是谁不重要,只要你们知晓自己是谁就可以了。
  说着说着,拂晓来临,狗们都熬不住昏昏睡去,我乘机起身离去。一场无声的告别,一只朝草原踽踽独行的狼,一群朝城市挺进的狗。临走前,我拿了他们两个烤玉米棒,算是他们对我的回报。他们是物超所值,大大的赚了。
  真心祝福,他们能实现梦想!
  一个星期后,我到了南京,过了长江。此时,我的行走速度已大幅提高,全赖于脚底磨出的厚实老茧,踩在枕木间的碎石上也像踩在纯毛地毯上一样。同时,我的捕猎技巧也有了质的飞跃。昨天我就抓到一只倒霉的老鼠,一口咬断他的脖子,一爪刺破他的胸膛,吃下他的时候还是吐了。不过今天上午我又抓了一只,强迫着自己再吃,味道虽说不上鲜美,但比昨日的腥臭感要好多了,看来我的适应能力还是超强的。这不又饿了,也难怪,一只巴掌大的老鼠岂能填塞我久日没有进肉的胃囊。
  在吃老鼠的时候,我不知怎么想起了臭美,不过全无内疚之情。若我现在有翅膀的话,一定会吃天上的鸟,因为鸟比老鼠干净,鸟肉比老鼠肉鲜嫩。当然,我并不是想再次生吞了他,而是替他万分惋惜,若他不是与我作对,若他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素质,若他能解释清楚泻药不是他下的,那么他今天就能独霸女主人的宠爱了,多久都可以。我还是对臭美有所内疚的,因为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同情他。
  对了,不知晓女主人现在如何?没有了我,她既定的生活会打乱吗?她会长久的思念我吗?她会把我用过的东西一一保存下来吗?说真的,我是怀念她的,她其实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好了,不想她了,眺望前方吧。
  一阵瑟瑟秋风迎面吹来,我下意识的深吸一口凉气,这风便钻进了我的体内,透漏给我一个讯息,强劲的西伯利亚冷空气正在路上,寒冷的冬天即将垂临。我环顾四周的田野,萎缩的庄稼和枯黄的杂草都证明了这个讯息的正确性。所以,我必须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回到草原,找到族群,否则的话我将成为一座冰雕永远的留在冬天里。
第二十章 回家(5)
  依我现在的行走效率,起码还要两个多月才能走到草原,怎么办呢?我不是没有想过扒火车,几天来我一直都在尝试,可是呼啸而过的火车像一头失控的怪兽,我根本就无法靠近他。真羡慕那些扒火车偷煤的人,个个都像电影里的蜘蛛侠。我也曾尝试过偷偷的溜进车站,潜伏进靠站的火车里,可是火车站的管理非常严格,我没有任何可趁之机。其实火车站并非森严的滴水不漏,有些偏远的小车站里随处可见钻铁丝网逃票的农民,管理人员即使看见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谁叫乡里乡亲的呢。而车站里大摇大摆的狗更是屡见不鲜,他们厚颜无耻的向车窗旁的旅客乞讨吃不掉的茶叶蛋及啃光肉的鸡骨头。
  可我却无法进站,只能绕道而行。为何?一路上我都极力回避着人类,以及喧嚣的城镇,因为我怕女主人在媒体上刊发寻找我的悬赏广告(她也的确做了,我在一根电线杆上就看见印有我头像的寻狗启示,言语之真切让我感动涕零),那些看见广告的人可能是我所见的任何一个人,我不得不小心防范。但真正的原因并非在此,毕竟看见广告的人少,况且,寻人的广告都是铺天盖地的,我的又会引起多大的波澜了。
  真正的原因我是一只人人喊打的狼。虽然我变回狼从医院挣脱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可人类认定我是一只狼却是与那群去上海淘金的土狗分别后。先是一个收割庄稼的农民无意间发现我,随即撩开嗓子敲打着锄头高呼着同伴,有狼啊!快打狼啊!不大一会儿,身后便聚集起一群挥舞着锄头耙子铲子的农民追杀我。我一边奔跑着逃命一边奇怪的想,为何人类会突然间发现我是一只狼了?最后我总结原因有三:一、我没了身上的衣服;二、孤零零的在荒郊野岭;三、本身就具有狼的特征。人类认为我是一只狼只因环境的改变,当我生活在城市里,穿着一身名牌衣服时,没有一个人怀疑过我的真实身份,而且我还被当做名贵宠物狗卖出了天价。现在,一切华丽的表像都没了,人类不认为我是只狼才叫怪呢。
  所以,车站我是进不去了,有人的地方不能有我。
  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前进着,回到草原。又是一个星期后,我过了淮河,从地理上来说我已经来到北方,天气变得更加干燥和寒冷。倘若不是鬼天气的影响,我还是很喜欢这种徒步旅行的,不停变幻的风景,纯净的空气,宁静的旷野,最重要的是我已不再为捕食而发愁。在与老鼠的较量中,我逐渐恢复了敏锐的视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而且生肉俨然成为美味,那掺杂着毛发的血淋淋的肉块,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作为狼的快乐。我的美食也不再局限于瘦小老鼠,什么灰兔、蛇、歇息的大雁……都成了我可口的果腹之物。当然,随着冬天的来临,食物越来越少,我想,过不了几天,我一星期能捕食到一只野兔什么的就足够幸运啦。
  于是,我便把目标放在了家禽上,什么鸡鸭鹅羊的。运气好的话,碰上放养的羊群而主人又不在,我便可轻松捕食一只。而且一只羊足够我吃上三天,既省我体力又省我时间。没有好运气的话,只能深夜潜伏进铁路附近的小村庄,跃过篱笆,见羊偷羊,见鸡偷鸡……可恨的是那些狗,屁本事都没有,就会朝我干瞪眼吼得比雷响。好在我在城市里与不同类型的狗浸淫多年,对他们的秉性了如指掌,他们吓不倒我。怕只怕被狗吠惊醒的屋主,拎着扁担出来。
  倘若没有这愁煞的鬼天气,徒步旅行不就是一种享受吗!
  今天晚上我准备再次潜进附近的小村庄,偷只芦花鸡吃吃。当我靠近村庄的时候,听见一阵密集的锣鼓声。锣鼓声来自村中央的晒谷场,我悄悄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马戏团在表演,什么狗熊骑车、猴子扮媳妇、狗跳火圈……最吸引我的是美女与老虎接吻的节目。我忘记了偷鸡,躲在黑暗处观看,毕竟好久没有过娱乐活动了,今夜就算放自己一天假,消遣消遣。
  露天马戏舞台的上方悬挂着一条破烂横幅,上面写着“动物奇兵马戏艺术团北方巡演”。我忽地灵光乍现,倘若我加盟这个马戏团岂不就能搭顺风车到北方了吗?一路上不仅有安全保障,还可以免费吃喝,算得上豪华旅行啦,而我所需要做的就是耍个小把戏,这对我而言小菜一碟。对,这真是个好主意!于是,等到马戏表演结束,乡民四散,三更半夜之时,我钻进马戏团的一个帐篷内。我瞄准了,这个帐篷内住的是该马戏团的团长,是权力的掌握者,跟他谈才有实际价值。团长敞着胸膛打着呼噜,身边是个半裸女人。我认识这个女人,就是和老虎接吻的美女演员,原来跟团长有一腿,不简单。
  我迟迟不敢扰醒团长,倒不是担心他怕我,而是我怕他。狼在马戏团团长眼里算个啥,他可是连老虎都屈服的角色。我犹疑之时,忽然女人一声尖叫,用被子裹起自己。团长猝然惊醒,看见我条件反射的往后一缩,一瞬后便恢复了常态。这时女人也缓过神来,用小手拍着白花花的胸脯说,我还以为咱俩的丑事被人发现了呢!
  团长厉声喝问道,你这只狼跑进来干什么?
  我首先俯在地上,一是表明没有敌意,二是表示顺服。然后起身背对着他俩来了个绝活——尾巴摇字,照例摇出“I LOVE YOU”。我回头瞥了一眼他们的表情,还是睡眼朦胧的,没有精神。女人慵懒的说,这狼八成是想投靠咱马戏团。
第二十章 回家(6)
  我听后连连点头,又来了个单手倒立。
  团长终于开腔了,他说,你真想加盟动物奇兵马戏团?
  我狂点头摇尾巴。
  团长问女人,你看怎么样?
  女人说,我看他天赋不错,还有表演欲望,要不要他,还是你们男人自己拿主意。
  团长沉思了一下说,你还是走吧,马戏团不适合你。
  我对他的答复大吃一惊,看得出他是欣赏我的,为什么不愿意收下我呢?女人也再三问他是否详加考虑了。团长不耐烦的呵斥道,我说过了他不适合!女人不再帮腔。
  我想,团长也许在考验我的诚意,故施此计,我当然不能上当,于是赖着不走,又表演了个恭喜发财。团长见状,从枕头边拿起猎枪对着我暴吼道,再不滚,把你脑袋轰得稀巴烂!看来他的确不想收下我,我乖乖的退出帐篷,心里愤愤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退出帐篷后,我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躲在外面偷听里面说话。我是想弄明白,团长为何不收下我这只优秀杰出的狼。
  女人说,为什么不收下那只送上门的狼?我们可是一分本钱都不用付出啊!
  团长说,你们女人懂个啥!
  女人说,不懂才问你吗!
  团长说,我们马戏团里有过狼吗?
  女人说,没有。
  团长说,国内国外的马戏团里有过狼吗?
  女人说,没有。
  团长说,从古到今马戏团里有过狼吗?
  女人说,没有。
  团长说,这不就结了。
  女人说,对啊!为什么啊?
  团长说,任何凶猛的野兽都可以驯服,譬如狮子、老虎、狗熊,惟独狼驯服不了。你看刚才那只狼顺顺从从的,要真把他关在笼子里,用鞭子抽他,迟早有一天会跑的。
  女人说,我不信。
  团长数落她说,你们女人的脑袋就是个榆木疙瘩!说完,帐篷里的灯灭了,再也没有什么声音传出来。
  我觉得团长说得还真对,我加盟马戏团压根就没有想过是一辈子的事,只是混个免费吃喝旅程而已。不过,我对团长的话又有些怀疑,难道动物界里只有狼无法被驯服吗?换句话说,动物界里只有狼不论环境如何变化始终不灭自由的心吗?我不信,于是走进动物歇息的大帐篷内,高喝一声说,兄弟们,我是神派来拯救你们的,你们自由啦!
  动物们被吵醒,我又重复了一遍,他们哄堂大笑。
  我说,你们笑什么啊?
  他们说,团长就是我们的神,他怎么可能把我们赶走呢。
  我说,的确,我不是团长派来的,但我是真心想帮助你们,恢复你们的自由之身。
  老虎说,我已习惯马戏生活,笼子就是我值得信赖的自由。
  狗熊说,是啊,这里多好啊,有吃有喝,还有那么的观众认同我喜欢我,我为什么还要离开呢。
  其余动物的态度皆是如此。我以为他们只是不信我会帮助他们,故意激将我,便话不多说,一一打开笼子,先把好事做了。可是笼子打开后,依然没有谁离开半步,反而紧紧的抓着铁栏杆,仿佛怕被魔鬼夺走似的。多么可悲,自由成了魔鬼!
  我不放弃,大声说道,走啊,你们自由啦!
  他们哆哆嗦嗦的异口同声道,打死我也不走!
  我对老虎说,你是兽中之王,怎么一点出息都没有!想想看,难道一个茂密的山头还比不上三尺铁笼?
  老虎发怒道,你再唧唧歪歪,老子吃了你!
  我腿一软,差点摔倒。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决定即使老虎吃了我,我也要布道自由的理念。你可以吃掉我的肉体,但吃不掉我自由的心。自由万岁!
  老虎气的一步跨出笼子,我刚想溜之大吉,却见老虎又快速的缩了回去。他说,阴谋!一定是个阴谋!你把我诱骗出笼子后,我就再也进不去了。你这只臭屎狼,我才不上当呢!
  见此情景,我什么话也不说了,沉默的离开。
  来到村里,偷了一只大而肥的芦花鸡,吃了后睡。
  天微亮,我便起身,继续走在回家的路上。
  没走三天,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雪花迷住了眼睛,寒风吹稀了毛发,大地上除了两条生冷的铁轨,一片白茫茫。我想,我必须最后努力一搏,搭上一辆回家的火车,不然,下一场暴风雪就不会这么温柔了。
  我爬上一座桥洞,等火车来的时候,往下跳就可以了,这比追赶火车攀上去的成功率至少大一千倍。我对自己的这个计划信心十足,只等着火车从远方驶来。
  等火车的功夫,我蓦地想到一个奇怪的问题。我从草原被猎人带到他的村庄用了两天两夜,猎人把我带到呼和浩特用了半个晚上,而杨老板把我从呼和浩特带到上海只用了两个小时,时间加起来也不过三天。但我从上海回到草原却要三个月,这还是在顺利的情况下。为什么相同的距离,相向走完的时间却如此悬殊呢?其实,我是晓得原因的,是什么加快了速度,是什么阻缓了速度,是什么左右了速度。想起这个问题只因火车迟迟没来,我在等待中想些简单的问题,可以增强我跳火车的自信心。
  火车终于来了,却是趟旅客列车,没有跳下去的落脚点,而且装满了人,即使我能跳进车窗里也无处可藏。我需要的是一辆货物火车,车厢没有顶棚,里面装满了稻米或者蔬菜瓜果什么的,跳下去即安全,又清净,还有吃的。
第二十章 回家(7)
  等了半天也没有这样的火车经过,货车倒是很多,不是拉煤的就是拉木材的,我跳下去没吃的还不是等于慢性自杀。天快黑之前,终于来了一辆希冀中的货车,车厢里不仅有瓜果蔬菜,有的车厢里还满载着活猪,这太令我兴奋了。想想看,跳进一节活猪车厢里还不等于天天过年似的。
  我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全神贯注盯着身下疾驶的火车,有些眩晕,有些阴寒。我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失误。眼看火车就要穿过桥洞扬长而去,我不能再耽搁了,锁定一节活猪车厢,眼睛一闭,纵身一跃……
  %8¥+#≠△≯‰※!……哐啷哐啷……
  我失败了。
  幸运的是,我没死。
  不幸的是,我的尾巴被铁轮碾断了。
  我成了一只没有尾巴的狼。
  我躺在路基边,浑身污血,不能动弹。我歪着脑袋,看着我的尾巴粘在铁轨上,被一辆辆疾驶的火车碾成肉酱。我抑制着哭的欲望。
  第二天中午,太阳长久的照在我的身上,我缓过气来,慢慢的从地上支撑站起,一阵头晕,我又跌倒在地。许久,我再次尝试站起来。我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尾巴没了,腹部有大块挫伤,头顶有个血窟窿,一个耳朵的软骨碎裂,耷拉着,最严重的是后腿,断了。
  我一蹦一跳的继续往前走,精神力量比任何时候都强大。
  天气越来越恶劣,我行走的速度越来越慢,现在一个星期走的路程只相当于以前一天走的。好在后腿可以着地了,可以一瘸一瘸的走,明显要比一蹦一跳的速度要快。可是我再无敏捷的捕猎能力,只能装死,引诱一些饥饿难耐的老鼠,然后在他们未发现真相之前一口将他们吃掉。这需要足够的耐心,当然,耐心需要时间来支撑。这也是导致我速度缓慢的主要原因,因为我一天至少要用1/3的时间引诱老鼠,不然我就得饿死。
  一个月后,我过了黄河,这意味着我已走了将近2/3的路程。以现在的速度,再有3个月我就可以走到草原了。我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寒冷,我本打算找一个土洞,等熬过了冬天再继续往前走。可是我的心告诉我,春天是草原最美丽的时刻,各种各样的小花将草原点缀的五彩斑斓。说真的,我还从未看见过春天里的草原,那时我刚出生,对周围的一切没有任何记忆。所以,秋天里的草原是我记忆中最清晰与深刻的草原。所以我总是对母亲说,倘若永远是秋天多好啊!母亲笑我傻,她说,草原最美的时候是在春天。于是,我就盼望着自己快快长大,想像着自己在鲜花遍野的草原上奔跑的情景。没想到,命运戏我,给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我远离了草原。我不敢想像命运还会再戏弄我什么,所以,我不能再浪费一点时间。
  我要在春天里的草原上奔跑,我觉得我还能在风雪中坚持。
  是的,我还能在风雪中坚持,我不愿浪费一分一秒的光阴。就这样,我充满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一瘸一瘸的沿着冰冷的铁轨往前走着。
  身上的伤口被冻裂,化脓,结不了痂。一个星期没吃到老鼠了,只能在雪地里刨些根茎充饥。可恨的是枕木上结了冰,打滑,把我的三条半腿折腾的够戗。我也越来越虚弱,眼前常常出现幻觉。时而一片绚烂的草原,时而一片漫漫黄沙,时而茜茜手持着水晶骨头召唤我,时而女主人一双绝望而凄凉的眼睛,时而帝王站在城市的最高处哈哈大笑,时而情人冬冬背着行囊从我身边匆匆走过,时而臭美在亚玛逊河里沐浴,时而杨老板点钞票的夸张嘴脸……时而眼前一黑。
  最终,我在一阵激烈的眩晕中跌倒。
  开始,我还能感觉到雪花落在身上,轰隆的火车呼啸而过,晃晃的光将万物照得极为模糊,慢慢的我什么感觉也没有了。不知过了多久,眼前出现一道光门,父亲和母亲伫立在门口,朝我张开双臂,呼唤我的名字,让我进入他们的怀抱……
  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小木屋里,屋子中央有一个碳炉,烧着旺旺的火,火上有一个水壶,壶嘴里不时溢出一缕缕飘渺的烟气。这是哪里?我爬起来,走向门口,没走两步,便被一根粗硕的绳子拉住,绳子的一头拴在柱子上,一头拴在我的脖子上。
  这时,一个穿着破棉袄的老头抱着一捆木柴进来,他放下木柴,拍拍身上的雪,却落下一大朵棉絮。他把棉絮捡起来,重新塞进破棉袄里,猛地看见我,愣了一下说道,醒啦?我是在铁路边发现你的,冻的僵硬,尚有一丝气息,于是把你背回来。他又自言自语的叨叨,这个年头,狼还真少见。
  我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我在风雪中昏迷,被善良的老头救了回来。我刚想感谢他救命之恩,求他把我放走,却听见他一声叹息道,我一个孤老头子看守着林场,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正好,你就待在这里陪我吧,咱俩也有个伴。我不嫌弃你是只狼,你也不要嫌弃我这里的生活条件不好。
  我听后,差点没吐出血来。我千辛万苦的从大城市里逃出来,难道就是跑到这荒山野岭为你送终啊!我拼命的朝他吼叫,撕裂着嗓子。他荣辱不惊,埋首烤他的馒头,香气弥漫开时扔了一块给我。我哪里吃得下去。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我没有妥协,见到老头就朝他愤怒的咆哮。他还是那副不理不睬的样子,烤馒头的时候分我一份,然后向我娓娓道来他的故事,从少年到青年,从青年到老年,从老年到如今,也不管我听不听。这老头小时候家里穷,为了寻口饭吃,16岁的时候糊里糊涂参加了国军,淮海战役时被解放军俘虏,因态度较好又不愿回家便成了解放军,他不回家的原因是家里没人了。后来全国解放,他复员做了一名林场工人,几年后娶了一个蛮漂亮的媳妇,别人都说他艳福不浅,他笑笑,很是自豪。文革的时候,他被莫名其妙的打成反动派,说是什么国民党潜伏的特务,这一关就是十年。平反后,回到家,发现媳妇早就抱着娃跑了。后来,组织上给他介绍了个没孩子的寡妇,他没怎么看就答应下来。当时,他快50岁了,别人不挑拣他就算不错了,他有自知之明。那寡妇人不错,勤快,温顺,就是不会说话,原来是个哑巴。又过了5年,寡妇死了,老头就再也没有结过婚,一个人看守着林场到现在。老头说,寡妇是淹死的。他和她有一天晚上从村里看完露天电影回林子。他走在前,寡妇走在后,寡妇不小心滑进路边的河里,喊不出救命声,扑腾两下便沉到了水底,他到家后才发现不见了她。第二天,寡妇的尸体浮上来,老头抱着她哭了整整三天。
第二十章 回家(8)
  老头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讲他的故事,我都能背下来了。其实他的故事很普通,他也是一个普通的人,他只是想说话而已,他今年70岁了。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万物苏醒。春天里的草原我是看不见了,只待来年。老头丝毫没有放走我的意思,我不再对他咆哮,因为咆哮对老头没有作用,反而能激起他的兴奋,让他感到自己并非是孤零零的一个。我变得沉默起来,老头还是不厌其烦的向我讲述他的故事。
  又过了一年,我依旧没有看到春天里的草原。
  老头讲故事的热情丝毫不减。他从未解开过柱子上的绳子,带我走出小木屋,我可活动的范围就是绳子的长度。我甚至怀疑这木屋外面是不是一片苍莽的山林,老头兴许只是物质与现实的化身,为了惩罚我的背叛,将我永生囚禁。倘若是这样,那梦想与自由的力量了?我不能绝望,不能妥协,不能向老头低头。
  我对抗老头的武器就是沉默。
  老头镇压我的武器就是不停的讲述他的故事。
  时间是我和老头较量的惟一筹码。
  渐渐的,我陷入无以复加的困惑中,这是一场我能赢得的战争吗?我深深的怕,怕强大的精神力量被时间一点一点的蚕食,我的肉体被禁锢,我的灵魂也被禁锢。恍惚中,我觉得自己就在一个可见的生活里,我可以轻易的看见生命的尽头,我和未来肩并肩的挨着。我就像一条被标示出轨迹的光线,没有悬念的向前延伸着。一切看似充满了意义,一切其实毫无意义。
  就这样,整整四年过去了。我的肉体老了,身上的器官均呈现出衰竭的迹像,我的心反而充满着火般的热情。老头了?也老了,其实他早就老了,他现在比老还老了,讲故事的时候经常弄错次序、人物和混淆情节,这说明他的心也随之肉体老了。在我与他旷日持久的较量中,我总算以心的年轻占据着优势。
  一天晚上,老头蜷缩在床上,呻吟着,看着我。
  他说,我们都老了。
  他说,谢谢你陪我度过了幸福的晚年。
  他说,我知道这样对你不公平。
  他说,来生你做人我做狼吧。
  他颤巍巍的起身,走到我面前,解开我脖子上的绳子,拍拍我说,去吧!
  我没有动弹,因为我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他苦笑着望着我,然后一头栽倒在地,没有了动静。许久过后,我才挪动身体,用手指探他的鼻息,没有了呼吸。他死了。我终于在与老头的较量中胜利了!
  走出木屋,我被眼前的景像惊呆,木屋四周是一片在月光下涌动的浩淼湖水,木屋建在湖水中央的一个孤岛上。孤岛很小,跟女主人的别墅差不多大。我绕着孤岛走了一圈,在木屋后面发现一座坟茔,墓碑上刻着:我丢失了你的肉体,但我守住了你的灵魂。
  我估计着这坟茔便是那寡妇的,她的魂魄就在这四周的水域里漂泊。但她的魂魄并不孤单,老头一直陪伴着她。我开始不再怨恨老头起来,我开始喜欢老头所讲的故事了。接着,我发现一条小船,解开缆绳划着它渡到了对岸。
  我继续上路,走在没有完成的旅途中。
  我老了,十年,我的一生。虽然我的一生只相当于人的1/10,但我们的衰老没有区别,走路时而踉跄,老眼时而昏花,听觉时而失灵。若有区别的话,就是我的心和我的灵魂尚且年轻着。
  我老了,十年,我的一生。
  其中只有5%在草原度过,然而正是这5%决定了我的归宿。剩下的95%恍若一个梦,看似很漫长,其实短促一瞬。因此,我离开草原只是昨天的事。现在,我要回家了。
  一路上可谓艰辛无比,这很容易想像,幸好性命无忧。因为这一路,除了人就没有什么天敌了,天敌只能在动物园和马戏团里看见。其间也遇到过狗贩子、猎人,他们都很轻易的抓住我,但看了看我,摇摇头便把我放了。物质与现实已完全放弃了我,他们已然知晓,我是不可被征服的。
  半年后,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来到荒漠的边缘。我知晓,只要越过这漫漫风沙,就到家了。
  我还记得,此处就是当年捕获我的猎人的村庄,可如今一片残垣断壁,半埋在黄沙之中,寥无人烟。不对,废墟当中还有一户破落的人家,屋顶正冒着虚弱的炊烟。我感到好奇,悄悄的靠近。老远,就听见猛烈的咳嗽声,声音里带着血丝。我从墙缝朝里窥视,屋里昏暗,见一个老头奄奄一息的歪在木板床上。短促一瞬,我便认出了他,他就是那个残杀我一家的老猎人,他就是那个把我带出草原的人,他化成灰烬我也识得他的容颜。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复仇的欲望,我不是一直渴望这样的时刻吗?
  屋里除了他便没有他人。老太太了?老猎人老婆了?年轻猎人了?年轻猎人老婆了?还有那个纯净的女囡了?女囡如今恐怕已是青春萌动的少女了。仔细端倪着屋子里的情景,只有两把牙刷,两张破床,两条黑毛巾……所有的迹像都表明这屋里只有两个邋遢的男人居住。另外一个男人铁定是年轻猎人了。我还看见斑驳的墙壁上挂着一张防沙地图,地图四周贴着一张张灰蒙蒙的奖状,上面依次写着:……02年防沙英雄、……03年防沙英雄、……04年防沙英雄、……05年防沙英雄。我大胆猜想,老太太归西了,老猎人老婆因病早逝了,年轻猎人老婆带着女囡改嫁他乡了。倘若一切都是真的,整个村庄就只剩老猎人和年轻猎人两个人了。
第二十章 回家(9)
  惟有他们父子俩还坚守着这片生养的热土,与无情的风沙抗争着,撕杀着。结果,显而易见,他们的力量实在太薄弱。
  老猎人的咳嗽愈来愈猛烈,这次我亲眼看见他把手掌从嘴巴上移开,掌心一滩污血。多么脆弱的躯壳,我什么也帮不了他,我该走了。
  此季又是一个秋末。我想,我是能看到春天里的草原的,倘若看不到,那秋天里的草原依然就是最美的。我继续往前走。
  忽然,面前出现一个肩扛锄头、手提半篮土豆的农夫,我避之不及,和他对峙在路中央。几秒钟后,我认出了他,他就是那个把我带到城市的年轻猎人,他就是那个改变我命运的人,当然,他没有得逞。同样,我对他也没有了复仇的欲望,反而刹那间,我觉得他和他的父亲是两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他苍老了很多,额头上横亘着干涩的皱纹,乱发中满是摇曳的白丝。他没有认出我,只是怔怔的盯着我,眼里流露出些许疑惑与恐惧。片刻后,他斜身,让我先过了去。我一瘸一瘸的从他身边走过时,他依然没有认出我。走了很远后,我回头望他,恰巧,他也回头望我。我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他还是没有认出我,只是对我吆喝着,嗨!你要去哪里?我扭过头颅继续朝前走,希望他是我所遇见的最后一个人类。
  漫漫风沙路很不好走,比十年前更纵深。我整整走了一个月,还不见草原。期间,我就靠吃沙棘的根茎,喝露水和自己的尿液维持生命。糟糕的是,西伯利亚冷空气的前锋已经来到,我在狂野的风沙中就像一片飘摆不定的叶子。风大时、冷时,沙强劲时,我真怕自己被它们淹没,再也走不出它们设计的陷阱。可是一想到,草原可能就在咫尺的前方,我便浑身充满了勇气和决心,就是爬也要继续往前。
  是的,我一直在肆虐的风沙中爬着前行。
  我爬行了无数个咫尺后,依然没有见到草原。我开始怀疑草原是否已被风沙完全吞没,内蒙古大草原已从地图上永久的消失?我怕。
  我不相信,我强迫着自己不相信,草原一定就在肆虐的风沙背后,只有真正向往他的狼才能拥有他。我继续往前爬,顶着风沙。当我肉体支撑不住的时候,我的灵魂就对我的肉体唱道: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住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的美丽的草原……
  当我的肉体瘫软到极点时,我的灵魂就挣脱我的肉体,顶着呼啸的风沙在肉体的前方为之鼓舞,为之振臂,为之歌唱。在激昂的歌声中,我的肉体一次次注满爬行的力量。
  这是风的世界,这是沙的海洋,这是无边无际的地狱。我最终没有逃脱,被狂舞的风沙渐渐的淹没。
  风沙淹没了我的肉体,淹没了我的灵魂。
  风沙淹没了我的梦想与自由。
  或许,草原真的被风沙吞噬,就在这万顷荒漠之下。
  多久?我听见草的歌唱,难道我来到了下一世?我睁开眼睛,眼前是黑暗的沙。我慢慢抬起头颅,沙子从我的耳边悄然滑落。当我完整的抬起头颅,简直不敢相信眼睛所看到的一切!草原,真切的草原,在前方俯着身子唱着歌儿欢迎我!
  我知晓,这不是梦。
  我知晓,这不是下一世。
  我的身体霍然被注进强大的力量,从沙堆里一跃而出,朝着草原奋力奔去。我一边朝着草原奔跑,一边大声高喝,草原,我回来了!家,我回来了!当我的脚掌触碰到草地的瞬间,我感觉飞了起来,翱翔在内蒙古大草原之上,成为他的主宰!
  这时真实的吗?我在草原上飞?我停了下来,将身子趴在草地上,耳朵贴着地面,听。是的,是草原,真实的草原,我听见了草原的心跳。
  我站起来,对自己庄严的宣布道,风儿同志,欢迎回家!
  就在这时,我嗅到一股人的气味,我四处寻望,发现不远处有个长发青年一动不动的坐在草地上。我悄悄走近,原来是一个画家,正在用画笔描绘着美丽的草原。再近些,我认出了这个画家竟然是情人冬冬。我没有向他打招呼,默默的走进他的视野,然后安静的坐下,望向他。他一抬头,看见了我,先是疑惑,后是惊喜。我不能确定他认出了我,但我能确定他会将我收入他的画中。
  他看我一眼,画笔勾勒一下,甩一下头发。
  我在想他的画:一只瘦骨嶙峋的老狼,安详的闭着双眼趴在枯黄的草原上,稀疏的毛发在轻柔的风中威风凌凌,背景是一片血色的黄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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