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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

_6 千百秀(现代)
  我一拍桌子说,能!为什么不能!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大黄说,可是你刚才还说……
  我说,做一分钟宠物都妄想是吧?
  大黄说,是是是。
  我说,那我问你,做宠物是为了什么?
  大黄说,衣食无忧,免费医疗,综合保险,完善福利,天天有骨头吃!
  我说,代价了?
  大黄说,代价就是听人话,朝人摇尾巴。
  我说,倘若不听人话,不朝人摇尾巴也能过上宠物的生活,你可否愿意?
  大黄说,有这等好事?比做皇帝还爽!
  我说,还记得我说过要建立一个新江湖、新秩序吗?这个新江湖、新秩序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套完整的可执行的社会体系,这个体系就是乌托邦。在乌托邦里,狗狗自由,狗狗平等,狗狗有家园,狗狗有骨头吃,狗狗有幸福生活,狗狗比宠物还要宠物!
  大黄狐疑的问,这世上真有什么乌托邦?
  我说,有。实话告诉你们吧,多年前,我在国外生活的时候就偶然闯进一个乌托邦,里面的狗过的生活就是我刚才描述的生活。到此后,我就再也不想离开了,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可我的心里总觉得一切太不真实,像一个梦,似一场幻觉。我常常疑问自己,世界上真有一个叫乌托邦的地方吗?某天早晨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臭气熏天的垃圾场,乌托邦不见啦!我哭啊,急啊,找啊,可我怎么也找不到了。你们知晓乌托邦为什么会消失吗?
  他们聚精会神的齐声回答,不晓得。
  我说,因为乌托邦不会收留怀疑它真实存在的狗,所以我被抛弃了。我后悔万分,后悔自己不敢相信真实的幸福生活,后悔自己一直怀疑乌托邦是个梦。尔后,我又沦落成为一只被人主宰的宠物狗,但我的心里从未泯灭对乌托邦的向往。自从遇到你们之后——你们这群充满激情对美好未来无限渴望的好兄弟们,我幡然醒悟,我们为何不自己建立一个乌托邦?我之前提出的新江湖、新秩序的概念就是乌托邦的雏形,现在是到了真正实现它的时候啦!
  大黄等听的目瞪口呆,宛如被定形了般,一动不动,眼珠子都不转一下。茜茜用手在他们面前来回晃了两圈,他们才集体清醒过来,群情激昂的挥舞着手臂吼道,我们要乌托邦,我们要跟随冬冬实现乌托邦,我们相信乌托邦!……
  我的血液沸腾,暗中紧紧捏紧茜茜的手。
  听了十分钟的激情口号后,我手一挥,说,实现乌托邦不能仅凭激情,而是要科学的、整体规划的、务实心态的、逐步实施的去建设。
  大黄说,冬冬……
  我说,叫什么?
  大黄摸着脑袋不好意思的说,叫小弟。小弟你放心,我们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风儿和馒头也誓死跟随,说这是他们的荣幸,说我是指引他们幸福的天使。
  我又一一发了支“大中华”,悠悠吐了口绵长的烟雾说,实现乌托邦是个复杂的社会体系工程,我们首先要做三件事情:一、统一黑社会。二、改良黑社会。三、建立组织架构。为什么要统一黑社会呢?因为乌托邦不是我一只狗的,也不是我们四只狗的,而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所有忍饥挨饿、命运凄惨、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们。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流浪狗们为了生存不得不依附黑社会组织的庇护,但他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反而受到更严重的压迫,建立乌托邦首选就要解放他们!
  馒头插话说,这点我是深有体会,我就差点死在黑社会老大的手里。他边说边看着我,像是提醒我他曾经为我做出过的牺牲。我当然明了,给了他一个微笑。
  我吸了口烟接着说,统一了黑社会怎么办?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就是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是不是我们就直接进入了乌托邦?说好听点,黑社会是行侠仗义的江湖,说难听点,黑社会就是一帮乌合之众、地痞无赖。所以,统一黑社会后立马要做的事情就是改良黑社会,把乌托邦的精神内涵率先发扬光大。等大家都深刻领悟乌托邦的实质后,接着就是建立等级分明的组织架构,其目的就是更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大家如何科学严谨的建设乌托邦。我再三强调一次,等级分明的组织架构很重要!倘若大家都吊不郎当,纪律松散,意识游离,自己高兴怎么做就怎么做,自己不高兴这么做就不这么做,不要说实现乌托邦了,就是鸟托邦也实现不了啊!
  大黄等连连点头说对。其实最后一点对我最为重要,因为等级分明的组织架构意味着我从一个理念传播的理想主义者过渡到一个掌握实权的政治家,权力才是我最终要得到的。至于之后如何去实现所谓的乌托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不断的给大家梦,控制大家的梦,乌托邦就是活生生真实的了。
第十六章 改良黑社会(4)
  之后,我又和大黄等就如何统一黑社会做了一番精心策划。目前江湖上能与丐帮抗衡的黑社会组织有两个,实力均不可小觑。一个是巨龙帮,控制着整个浦东地区,老大叫笑面佛,是个杀狗不眨眼的家伙。据可靠情报,笑面佛的背景是某位神秘赌王的宠物。每每他主人组织豪赌的时候,他就组织一群流浪狗在赌场方圆一公里内放哨,所以至今为止,警察都拿赌王没办法,甚至连他的面都见不着。另一个是叫“面包会有的”帮派组织,势力分散在城郊一带,如五角场、闵行、漕河泾、龙华等。虽然这个帮派组织的名称念起来有些拗口,但这个组织纪律严明,架构清晰,口碑甚好,团结了一大批赤贫阶层(都是些要饭不要命的疯狗)。其组织纲领与乌托邦很相似,是目前最难对付的黑势力。他们的首领叫一颗牙,为什么叫一颗牙了?一颗牙以前也是一个豪门家的宠物,不知什么原因被主人打出家门,他死赖着不走,直至被打的还剩一颗牙时才落荒而逃。一颗牙很有权术头脑,是一个典型的政治家,煽动力极强。
  经过反复策划,反复论证,我们最终确定统一黑社会的主方案,职责分工也完成。大黄为统战总司令,风儿为宣传部长,馒头为我的警卫连长,而我什么头衔也没有。我为什么不给自己封个显赫的头衔?基于两点考虑:一、冲在最前的是炮灰,最先出头的鸟死的早。二、最厉害的招数是无形之招。
  最后,我又送给大黄六字箴言:赢狗心、神化论。
  我倚着大门,目送着大黄等消失在黑夜里的城市。茜茜靠着我的肩,眼神幽迷。
  我说,明天就要江湖色变了。
  她说,是权力重新组合。
  我说,刚才我说的一番话对吗?
  她说,你是个天生的政治家。
  我说,我是在乌托邦里自由了,而他们依然是他们。我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她说,自由是有限的,平均在每只狗上几乎是看不见的,你把自己的自由分给他们,如同把一滴淡水融入海洋,你把他们的自由集中在自己身上,他们也是不觉的。
  我还想说,她捂住我的嘴说,天快亮了,我要……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1)
  我要和你像侠一样流浪,飘逸的行走在江湖,爱我们所爱的,憎我们所憎的,没有谁能伤害我们,只有我们能伤害他们。
  画廊生意萧条,情人冬冬的情绪很低迷,他本就不具备商业细胞,让他守着一厢小店,等于宣布他无期徒刑。女主人并不在意画廊的生意好坏,生意不好亏不了几个钱,生意好也赚不了几个钱。她所在意的是想见到情人冬冬的时候就能见到。
  她宽慰他说,快乐是最重要的,是钱买不来的。
  他说,我并不快乐!
  她诧异,为什么?
  他说,我想挣很多的钱。
  她说,你现在过的不是挺好吗?
  他说,我要挣钱给你。
  她说,我不需要你的钱。
  他说,可是你喜欢钱。
  她沉默许久说,我更喜欢你。
  他忽地攥紧她的手说,素素,我们结婚吧,你知道我是有多么的爱你!
  她躲闪他的目光说,不!冬冬。
  他松开她的手,长叹道,我知道你会如此回答,我知道你舍弃不了所拥有的一切,我知道你也是爱我的。他抹了一下眼睛,甩了甩头发继续说,可是,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她说,我知道你心里苦。
  她欲吻他。他躲闪她的吻咆哮道,你不知道!
  他顿了顿,以舒缓忧伤的口吻说,我恨我自己,没有能力让你过上优越的物质生活。我恨我自己,没有本事让你成为万人迷恋的大明星。我恨我自己,像一个窝囊的废物,只能与心爱的女人偷偷摸摸。我恨我自己,没有一个男人的勇气,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我恨我自己,像一只宠物,靠你施舍的爱与粮食生活……
  她打断他说,你不要这样……
  他又转为咆哮道,我受够了,受够了一只宠物的生活!
  接着,两个人一起沉默。我蜷缩在椅子下,紧张的连大气都不敢出,我还是第一次见情人冬冬如此发威,他发威的样子很有男人味。我是能理解他心情的,试想一下,倘若我眼睁睁的看着茜茜和一只又一只公狗在一起,会有两种结局。一、肺气炸了;二、在肺气炸之前把那些骚烘烘的公狗一个个绞死。可情人冬冬的作为呢?却是忍气吞声,不仅如此,还依赖着女主人馈赠的爱与粮食生活,他所恨自己的没错。令我不解的是他们俩在这种畸形关系里,却是真心相互深爱着,毋庸置疑。
  他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像一对真正相爱的人那样生活。我知道你不会答应,可我还是要做最后一次尝试。他忽地单腿跪在女主人膝下,从怀里掏出一枚熠熠闪光的钻戒,说,嫁给我吧!我心中永远圣洁的公主。
  她被眼前突如其来的一幕感动的颤抖,嘴唇蠕动,似乎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
  他当是默认,把钻戒小心翼翼的戴在她的食指上。钻戒大小正合适,在她白皙纤指的衬托下更显永恒的霸气。
  他深情一吻钻戒说,这是我用卖画的钱买的,是我用自己的钱买的。
  他慢慢的起身,想拥抱住她。
  她如梦初醒般,挣脱他,把手指上的钻戒摘下还给他,惶惶的说,不,不……我们不可能!
  他没说什么,脸上也看不出悲伤的表情,有条不紊的打开背包,里面是一堆钞票。他把背包递给她说,我把画廊卖了,这是钱,还给你。
  她惊异道,你……
  他说,我并不想开什么画廊,也不想举办什么画展,全都是为了你。我准备去继续我的流浪,背着包,带着纸和笔,把一路上感动的风景画下。我不渴求我的画能卖很多的钱,我更不奢望能成为凡高、毕加索,我只希望自己活的自由快乐简单。好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他刚转身,她蓦地从背后紧紧抱住他,号啕着说,不要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
  他转身,把她轻轻推开,说,可我却不能完整的拥有你,这不公平。他有些抑制不住似的狠狠闭上眼睛,稍顷,缓缓睁开,脸上暗涌的激动神情退却。他说,其实我早该明白,自从我们再次相遇后,你再也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初恋小女孩了。
  他弯下腰,对我挥挥手说,冬冬,再见!
  情人冬冬走后,女主人整整伤心了一个星期,拒绝所有的演出和应酬,独自窝在卧室里,连我也不许进。看她可怜的样子,我的心也酸酸的。
  说真的,他和她,我不知晓该同情谁多一点。
  我是希望他们俩个能长相厮守的,甚至在情人冬冬走后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幸福的梦。某个清晨,应该是春天,青灰的光铺在幽静的绍兴路上。路边有一家叫“回家”的画廊,门忽然打开,一男一女并肩站在门前伸着懒腰说,多好的天气!一只狗冒失的从门里钻出来,狠狠撞了一下男人和女人。接着,女人把所有的窗户打开,将最美的画支在橱窗显眼的地方。其中有一幅《金色的草原》摆放在门外,每一个路人都无法视而不见,可是女人从不卖这幅画,不管客人出多少价钱。画廊的二楼是画室,男人正在工作。画室的一角是卧室,只有一层透明的帷幔隔着。画室设计的很特别,屋顶是一块巨大的玻璃,四周墙壁也是,当有鸟围着画廊飞时,可以三百六十度的看见飞的痕迹。夜晚,男人、女人、狗在卧室里看电视。男人靠在沙发上,女人腻歪在他的怀里,狗偎依在他的脚下。四周拉上了窗帘,头顶是闪烁的星空,电视里放的是卡通片《猫和老鼠》。我走近一看,那男人是情人冬冬,那女人是女主人,那只可爱的狗是我。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2)
  我和茜茜的爱情,则是另一番温馨甜蜜的景象,生活尽在掌握之中。统一黑社会仅用了半个月时间。首先干掉笑面佛,在笑面佛主人开赌时,大黄带着一帮兄弟拼命狂吠,扰得四下不得安宁,可是并无警察扫场。神秘赌王损失巨大,狠狠教训了一顿笑面佛慌报军情。几次过后,神秘赌王一气之下赶走笑面佛。警察真来时,神秘赌王顿时傻了眼,因顽固反抗被当场击毙。笑面佛彻底失去东山再起的机会。
  接着铲除一颗牙,他异常狡猾,把自己包裹的滴水不漏,毫无破绽,对付他比较棘手,颇费脑筋。最后改变原定方案,采用舆论战术,先把他的名声搞臭,没有了群众的支持,他也活蹦不了几天。
  其一、造谣他是狂犬病携带者(相当于人类艾滋病)。
  其二、造谣他有不健康的性趋向。
  其三、造谣他向猫族偷卖粮食(相当于叛国加贪污),严重损害了我们狗族的利益。
  其四、造谣他有案底,当年他被主人赶出家门是因他欲强奸只有两岁的小女主人(谁知道了)。
  其五、造谣他暗杀了前老大,才登上权利的颠峰。
  其六、造谣他吃狗胎防衰老的震撼恶行。
  其七、造谣他左眼珠子是假的鼻子丧失嗅觉有前列腺炎家族史头上秃毛所以戴着帽子尾巴是嫁接的拉屎时必须大笑梦游里喜欢切西瓜……
  最绝的是,风儿找了一批有表演天赋的母狗,三天两头带着狗崽子哭街,你这个没良心的一颗牙,风雨同舟发达了,忘了媳妇不要娘,拳打脚踢烟头烫,吃喝嫖赌样样全,道貌岸然伪君子,扒皮剁骨下油锅……
  一时间,关于一颗牙的负面舆论沸沸扬扬,假的变成真的,真的有鼻有眼,名声顿时臭不可闻。他在帮派里的威信也岌岌可危,最高权力遭到冲击。最终,他思想压力过大,导致精神崩溃,选了一棵歪脖子树上吊了。
  丐帮正式改名为乌托邦,在先进理念加巨大火力下势如破竹的收编了笑面佛与一颗牙的残部,再加上几次大的围歼战役,黑社会统一了95%。剩下的5%顽命之徒并非剿杀力不够,而是茜茜特别喜欢血雨腥风驰骋沙场的感觉,她说她也像个英雄。于是,留下一些胆大命好的,茜茜高兴的时候,我就带着她去砍砍杀杀,成就她英雄之梦,体验江湖之风云。其次,茜茜说,留一些恐怖分子有助于乌托邦的凝聚力。
  改良黑社会和建立组织架构异常顺利,因为战乱过后大家急切渴望和平调养生息,而对于我,却是顺势登上权力顶端。为了巩固政权,茜茜对我说,可以造神了。
  大家尊呼我为万岁,万岁,万万岁!我半推半就的接受。
  茜茜自然就是千岁了,她喜欢大家对她顶礼膜拜高呼千岁,比我这个做万岁的还要高兴。有时候,我觉得茜茜才是乌托邦的真正拥有者,才是拥有自由最多的狗。当然,我并不介意她,她是我最爱的狗,我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她吗,我所做的一切不正是她想要的吗,她授意的吗。所以,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爱情傀儡,我无悔无怨。
  大黄也和我生疏起来,不要说称呼我为小弟,就连名字也不再叫了,而是同大家一样高呼我万岁。我没有劝止他,茜茜说,神要有距离,谁都不能亵渎。
  正当我和茜茜享受颠峰幸福的时候,一件不亚于晴天霹雳的事情发生。在徐家汇绿地,我和茜茜第一次约会的地方,还是那张有月光的长椅,暗处更多了些武艺高强的保镖。
  我对怀中悲悸不已的茜茜说,怎么办?
  她哭哭啼啼的说(已连续哭啼一个小时),我的主人为何要去香港发展呢?上海是个多美丽的城市啊,我舍不得,舍不得……有太多的留恋。
  我说,怎么办?
  她说,你说了?
  我说,怎么办?
  她说,我真的不知道。
  我说,怎么办?
  她说,其实你我很明白,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爱情。
  我狂吼道,我不相信!
  她抚着我的脸颊说,接受吧,现实。
  我说,你是可以不走的,我们有乌托邦。
  她说,乌托邦只存在现实与梦想平衡的时候,可现在已经失衡,天平朝现实垂去,乌托邦也就崩溃了。
  我说,不会的!
  她说,就算我留下了,我住在哪里?难道要我与那些流浪狗为伍?你又能时时刻刻的在我身边吗?你不能。在我和你主人同时需要你的时候,你只能选择后者。
  我说,你不愿为我牺牲?你不是说过,你渴望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吗?而你现在体验到了,也喜欢啊,为什么还要绝情抛弃?
  她说,我是一只宠物,身份决定了我的命运。
  我说,你爱不爱我?
  她说,爱。
  我说,爱是生命中的惟一,留下吧!
  她说,是,我说过,爱是生命中的惟一,可是我还是无法留下,无法接受自己是一只流浪狗,无法舍弃主人的无限宠爱,无法忘怀金雕玉砌的生活。
  我说,你不爱我,你只爱你的主人以及她带给你的尊贵生活。你不爱我,因为我不是你生命中的惟一。
  她说,你爱我?
  我说,爱。
  她说,爱是生命中的惟一?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3)
  我说,是。
  她说,那好,你跟我去香港。
  我说,这怎么行,这里有我的主人,有我的事业,有我的乌托邦!
  她说,你不是也一样,爱自己甚过爱我。爱是自私的。
  我无语。是的,我要求她为我做的我自己也做不到,我没有任何理由责怪她,迁怒她。或许,我和茜茜前世并不相识,冥冥之中,上苍老眼昏花牵错了的红线,现在他看清了,一切是个误会,于是他解开红线,我和茜茜的情缘也就走到尽头。我只能这样慰藉自己,我们本就是殊途陌路,心中满是无以复加的痛!
  她再次扑到我的怀里,捶打道,我不想离开你!
  我说,怎么办?
  她说,我不想离开你,我爱你!
  我说,怎么办?
  她从我怀里起身,抹一把眼泪说,我有孩子了。
  我说,什么!?
  她字字重复道,我怀孕了,今天早晨发现的。
  我的脑袋像被猝然猛击一棍,晕晕乎乎的,找不着北。
  她叨叨着,怎么会这样呢?每次都做安全工作了呀,怎么会这样呢……看着她神神叨叨的样子,我向她坦白,是我在避孕套上做了手脚。
  她用无比愤怒的硕大瞳孔盯着我吼叫,你害我!你为什么要害我!你让我现在怎么办呀?主人若发现我怀了杂种,非打死我不可!即使不打死我,孩子也将是悲惨凄凉的命运,这些你不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害我和我的孩子啊!
  我按住她两支乱舞的小细胳膊说,即使你要走,也要生下孩子再走,我来抚养,我来给他们一个锦绣前程的命运!
  她说,时间来不及了,我后天就要走,而临产期要到一个月后。她又挥舞着小细胳膊捶打着我的胸膛吼道,你为什么要孩子啊!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吗!你不是害我害己吗!……
  我任她捶打说,我想要孩子,我爱孩子,我想看见我们爱的结晶。可是我没有想到你会这么快就走,这并不是我的错。
  她缓和悲愤的情绪说,现在是谁的错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
  我说,怎么办?
  她说,你整夜都在说怎么办。
  我说,怎么办?
  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懦夫,没有胆量与能力去面对自己的责任。面对爱,面对孩子,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唉叹,不停的祈祷,不停的乞盼神灵的奇迹。我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此刻一幕就是情人冬冬与女主人告别一幕的时空投影。他在一份无法掌控的爱的面前,灰溜溜的离去,连过分挣扎的旋涡都没有。我亦如此。为何我和他有如此雷同的命运?我和他毕竟选择了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他选择了自由,而我坚守着做一个优秀的宠物。这太让我费解,自由和宠物并非是对立的。
  茜茜不停的哭啼,我已习惯她揪我心肺的哭啼声,至少今夜是这样的。
  我来回抚摩着她冰冷的脊梁说,问题总要解决。
  她说,要么把孩子……
  我说,把孩子打掉吧。
  我知晓她也是这个意思,我抢先说是为了减轻她的悲痛,让她觉得自己并非想这么做的,而是孩子的父亲太无情,杀死孩子的凶手不是自己。
  她在我的怀里依旧嚎啕大哭着,并非我想像的释然。
  我们甩掉了保镖,来到一条偏僻的弄堂。整条弄堂一片颓势,是条即要拆除的弄堂,此后,它将名副其实的成为这个城市的记忆。倘若许多年后,曾经生活在这条弄堂里的人不再前来寻迹,便意味着这条弄堂将从城市浩瀚的记忆里删除,也可以这么认为,这个城市里从来就没有这条弄堂存在过。
  我搬来一箱镇江陈醋,听说喝醋可以使肚子里的孩子流掉。我把醋一瓶瓶的从箱子里拿出来,整齐的排列在地上,一共十二瓶,应该剂量够了。我利索的打开第一瓶醋的封口,递给茜茜,她接过,手抖的很。
  我和她异口同声的小心翼翼的问对方,决定了?
  我和她都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算默认?
  她浅尝了一口,笑着对我说,没有想像的难喝。
  我浑身冰冷的厉害。
  茜茜喝完了第一瓶醋,其实大半都从她两个嘴角流失。
  我问,什么感觉?
  她说,有饺子就好了。
  我利索的打开第二瓶醋的封口,递给她,她手依然抖的很。在她接过瓶子的整个过程里,我捕捉到一次她怜兮兮的眼神,是在用眼睛问我,决定了?同样,我也用这种眼神问她。我和她都没有延长眼神的沟通。算默认?
  她浅尝了一口,蹙着眉头说,这瓶是不是伪劣产品?一点酸味都没有。
  我说,你的味蕾被麻痹了,所以没有感觉。
  她说,哦,原来是这样。
  茜茜喝完了第二瓶醋,漏掉的不多。不知是她掌握了喝醋的技巧,还是醋已无味,不再如鲠在喉。
  我问,什么感觉?
  她说,像调酒师做的苹果酒。
  我利索的打开第三瓶醋的封口,递给她,她手抖的剧烈,险些没有接稳。
  我说,挺得住吗?
  她说,谁防碍了我幸福,我就灭谁!
  我忽地紧紧抱住她,与此同时,她把醋瓶子摔在地上。我们一起哭泣着说,把孩子留下吧!?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4)
  她说,孩子是无辜的。
  我说,我爱孩子。
  我们坐在荒废的门阶上,把剩下的九瓶醋轮个抛向弄堂的灰暗深处,瓶子碎裂的声音空洞的响在死寂的夜里,褐色的醋液宛如一朵朵绽放的鲜花,牢牢生根在一片瓦砾之中。她抛了五个瓶子,我抛了四个瓶子。抛完了瓶子,我们随手拣起身边的石块,继续朝灰暗的深处抛,声音依旧空洞的在死寂的夜里滚动。
  我说,你真的想好了,放弃?
  她说,你了?
  我说,我也想好了,放弃。
  她幸福的偎依着我的肩膀,说,我希望生一公一母,公的我取名字,母的你取名字。我的名字都想好了,叫水晶骨头,寓意着我们所愿望的生活。你的了?
  我思量了片刻说,我取的名字叫回家。
  她说,回家是什么意思?
  我说,每只狗都有很多的家,因为我们在无时无刻的漂泊,到最后我们就忘了从哪里来,最初的一个家在哪儿了,而那才是我们灵魂最终的归宿。
  她说,很有寓意的名字。
  我说,水晶骨头也是。
  她说,我们离开了主人如何生活呢?
  我说,忘了吗,我们有个乌托邦。
  她说,别天真了。倘若你不再是一只光彩耀人的宠物,就意味着你走下神台,没有了神,乌托邦也就土崩瓦解了。
  我说,那我们去何处生活?
  她说,做回你的狼,带我去流浪。
  我说,流浪?
  她说,是的。我要和你像侠一样流浪,飘逸的行走江湖,爱我们所爱的,憎我们所憎的,没有谁能伤害我们,只有我们能伤害他们。
  我说,我答应你,做一只真正的狼,带你像侠一样流浪。
  在一条即将被城市被抛弃的弄堂里,我和茜茜的爱最终战胜了一切。我的灵魂有如被澄澈,它终于找到存在的意义。做一只真正的狼,像侠一样流浪,多么心驰神往的生活!我和茜茜手牵着手,我的另一支手抱着“回家”,她的另一支手抱着“水晶骨头”,我们行走在广阔无边的江湖,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长风吹打着我们的毛发,没有什么能阻挡我们。
  像侠一样流浪,让我们掘弃了所有的现实。
  我和茜茜约定,明天晚上,还是这条弄堂,我们携手起程去像侠一样流浪。
  我准备好了,信用卡,简单的粮食,几件喜爱的衣裳,最酷的剧照……没有狗证,我再也不需要它了。我悄悄溜进女主人的卧室,她早已淡了失爱的悲伤,正与范胖子赤裸的相拥着梦乡。我朝她磕了两个响头,感谢她这么多年来对我的照顾厚爱关心宠信呵护……以及她所带给我的一切光辉显耀的生活。
  我是舍不得她的。
  我毫不犹豫的迈出大门,头也没回,是爱给了我决然的勇气。一路上,再次感觉走在不归路上,我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上两次离家出走。第一次出走是陷进臭美的阴谋,万幸的是我什么也没有失去,反而得到了朋友。第二次出走是我亲自策划的,我还没走出这个城市就流产了,后来我拥有了乌托邦和爱人。
  这次了?起点的感觉都是一样,结局还未知,我又将会得到什么?是那个已然在眼前晃动的侠的江湖,还是一个我仍无法掌控的未来?不管怎样,我已上路,倘若命运没有阻止我,我就得一直走下去。
  我走进废弃的弄堂,镇江陈醋的酸味迎面扑来,真是奇怪,昨夜的醋味还没这么浓烈呢。我坐在冰凉的门阶上,一边朝灰暗的深处抛掷瓦砾,一边等候着茜茜,时间走的异常缓慢,我看了看手表,茜茜已过了约定的时间。我庆幸,自己还好没有躲在暗处给茜茜一个背后的惊吓,那样的话,我非得憋死。又过了很长时间,我身边随手可触的瓦砾碎片石子一个不剩,要继续朝灰暗的深处抛掷就得起身或者换一处门阶坐。我选择了后者,因为我无法确定茜茜还要多久来到,而频繁起身拣拾瓦砾碎片石子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我又看了看手表,有些怀疑手表是不是进水了。
  我已沉不住气,脑袋里开始胡思乱想,茜茜为何迟迟未现?
  第一种可能:她的主人发现异常,看得紧,她无法顺利脱身。她想了很多办法,譬如乖乖不再闹床,譬如佯作呼呼大睡,而正是这些伪装让主人有所怀疑,因为她睡觉前从不会这么乖,睡觉时也从不打呼噜。
  第二种可能:她在焦急中贸然行动,背着沉重的行囊打开门时,见主人笑眯眯的把她抱起说,我就知道你是不会乖乖睡的,准是酝酿着什么恶作剧。
  第三种可能:她的主人没有察觉出任何异常,甚至她的主人根本不在家。她悠闲自得的准备好行李,从容的出门,潇洒的和过去作别。走在半道上的时候,却出现意想不到的灾难。这灾难的可能更多,如过马路没看红灯被迎面疾驶的大货车撞个满怀;如遇到狗贩子把她带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这算是好的,倘若狗贩子是屠夫一类就完了,剥皮卖肉死无全尸;如遭遇几个顽皮的人类小童,逼她喝下水道里的污水,逼她吃混有铁钉的面包,逼她跳熊熊燃烧的火圈,最后把她吊在一根电线杆上扬长而去;如遇到黑社会残余(所谓的恐怖份子),他们早就把我和她恨之入骨,上帝把她送到他们的面前,他们岂能错过。他们殴打她,辱骂她,最后一个个的强暴她。他们折磨够她了,便胁持她要挟我解散什么乌托邦,他们需要自由的生活。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5)
  第四种可能:她没有遇到主人的阻扰,没有遇到种种可能的灾难,她只是无助的徘徊在街头,迷失了方向,忘记这条该死的弄堂到底在城市的哪个角落里。
  我开始在弄堂里来回踱步,这样有所缓和焦虑的心情。弄堂不长,破败不堪,四周是一片黑漆漆的工地,看得出来,弄堂是这个工地的一部分。我倒是奇怪起来,昨夜,我和茜茜怎么会找到这个地方?没有路,被一大片坑坑洼洼的工地包围着,就是有路也看不清楚,因为没有路灯。我刚才找来时也是颇费周折,绕了好大一圈,走了好长一段冤枉路。所以,茜茜忘记这条弄堂到底在什么地方是情有可原的。我想到去接她,在工地的外围守侯着她。可是又想,工地这么大,外围更大,与外围连接的路数不胜数,谁知晓她会在哪个路口出现呢。万一我出去了,而她正巧进来了,她见不到我以为我也是如此迷路,也去外面的路口守侯我。我在一个路口守着,她在一个路口守着,我们在不同的路口守着,岂不是永远守不到对方。
  我继续在弄堂里来回踱着,不敢有任何轻举妄动。
  又过了很长时间(我没有看手表,是凭感觉判断的,我认为看手表以确定时间流失了多少对我焦虑的心情没有益处),不知是不是我在弄堂里徘徊的次数太多,我竟然对这个弄堂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恍若在昨夜之前更久的时间里,我曾来过这里,而且也像今夜般困惑,在一堆残垣断壁的包围中不知所措。不可能,这肯定是思维在持续焦虑的的状态下,产生的幻觉。我想驱散这种幻觉,可是愈驱散它,它反而变的愈清晰,直至清晰的呈现出一副完整的景像,我这才分辨出它与弄堂确实不是一个地方,而是相似而已,这个清晰的景像就是我记忆崩溃的那一幕。茜茜坦言我真实身份后,我的记忆被霹雳击溃,记忆碎片到处散落,我困厄在一片记忆的废墟里走不出去。
  那一幕和今夜的确很相似,怪不得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终于明白,所谓似曾相识只是某个类似的记忆产生的共鸣而已。那我和茜茜呢?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难道也是一个类似的记忆产生的共鸣,近而混淆?我赶紧断了思路,觉得很可怕,这是对神圣爱情的公然挑衅和亵渎。
  我徘徊的有些累,废墟的路并不好走,况且还隐伏着镇江陈醋的碎玻璃渣子,被划上一道口子就不妙了。我没有去想时间又流失了多少,靠在先前坐着的门阶上闭目歇息。
  这一闭眼,天就亮了。
  此刻,我才敢面对茜茜没来的第五种可能,她反悔了,反悔答应跟我去像侠一样流浪。她在激情退却后意识到,像侠一样流浪是个更加不切实际的乌托邦,所以她没有来,所以她整夜捂着被子抽泣。是这样的,我确定着这种可能。奇怪的是,这种可能并没有带给我无以复加的悲伤,反而是一种莫明的空洞。空洞之中什么也没有。
  那孩子了?这是空洞中惟一闪现的。
  我发疯般朝茜茜家跑去。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左右穿梭,奋力狂奔,不时碰到这个人的腿,撞到那个人的腰……这是清晨,是人最多的时候。人们蛰伏了一个黑夜后开始出来觅食,享受,以及填补欲望的豁口。他们不时朝我投来啧啧惊叹,并不是因为我撞了人没有道歉,而是他们觉得一只狗在没有主人的陪伴下,大白天里在街上撒野是件太奇怪的事了!
  的确,城市的白昼彻彻底底被人类掌控着,那些在深夜里才敢出来活动的野狗、野猫、野老鼠早已销声匿迹,连根毛都见不着。所以,你要是告诉人类,这个城市里有几十万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打死他们都不会相信的。他们怎么可能相信在这个美丽繁荣的城市里,会隐藏着如此庞多的垃圾(恕我把城市里流浪的动物称呼为垃圾,在人类的眼里确实如此)?倘若脑袋烧坏的流浪狗(尤其是老鼠),非要闯进白天里的城市,我想,不用10秒钟,便会脑袋开花,四肢不全。
  而我在大街上狂奔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惨造厄运,原因是我穿着一身名牌衣服,一眼便知是只宠物狗,是只有点像明星冬冬的宠物狗,是只有显赫人物撑腰的宠物狗,常言道,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每个人都在揣测我的背景,到底是谁家的狗,到底是不是明星冬冬,看狗的装扮来头一定不小!……他们在揣测着我怎么了,我的主人怎么了。我是如此疯狂的奔跑。
  在通往茜茜家的路上,我蓦地瞥见茜茜坐在一辆迎面驶来的轿车里,于是,掉转头颅,朝着轿车追去。我一边奔跑一边狂吠,茜茜从后视镜里看见了我,伸出头朝我大声说道,冬冬,原谅我吧,我不配是你生命中的唯一!
  我说,你不是向往像侠一样流浪江湖吗?
  她说,不要欺骗自己了。
  我说,那孩子了?我们的孩子了?
  她说,再见!忘了我!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梦,一个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车子越来越远,我追不上它,它拐了个弯,等我追到它拐弯的地方时,再也看不见它了。我吐着长舌头,苟延残喘的蹲在路边凝望着远方。我终于醒悟,茜茜只是爱她的梦,恰恰我有编织这个梦的能力。她有没有真爱过我?有,在梦里。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虽然她试图把这个梦延续下去,但她清醒的认识到,将这个梦延续远远超出我编织的能力。
  几天后,我接到茜茜的电话。
  她说,孩子药流了。
  我说,哦。
第十八章 饥饿的情感(1)
  你是一只极度情感饥饿的狗,我也是,我们相互慰藉而已,谁也没有付出什么,但我们却都满足了。
  一场风花雪夜终结,一出海誓山盟谢幕。
  茜茜渴望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她体验过了,走了。而我留下了,无处可遁。
  巨大的哀愁将我笼罩,折磨的我有如窒息。
  我试图努力的忘记她,但她像冤魂般牢牢盘踞在我的脑海里,驱之不散。为此,我又喜欢上了别墅的灰旧屋檐,孤零零的坐在上面,眺望着黑夜里的城市。不时,昂起头颅,朝着昏黄的残月报以无尽的长啸。惟有此刻,我才有所感觉灵魂是自我的,没有被茜茜带走。可白日来临了,我又将去何方逃避?
  像一具麻痹的躯壳,盲目的活着。
  我必须要摆脱这种困境,不然,我将自我毁灭。
  我从脖子上取下茜茜赠送我的水晶骨头,此时看着它,有种想笑的感觉。骨头就是骨头,我怎会把它幻想成任何所愿的东西呢?我不能再侥幸着什么奇迹,生活是具体的。我把水晶骨头紧紧攥在手心,用力朝城市的黑夜挥去。我看不见它落在了哪里,只听见刺耳的碎裂声在黑暗中迅速蔓延。我稍感欣慰,只要它碎了就好,我再也不会把梦想当作可具体实施的现实而伤痕累累,我再也不相信梦想与现实可以完美的结合。
  水晶骨头碎了,我从茜茜创造的梦中彻底醒来。
  我想她也是如此,在一个深夜里用力将水晶骨头挥向深不可见的黑中,在听到刺耳的碎裂声后,抱紧自己的身体颤抖的哭泣。对于她而言,未尝不是一个受害者。从某个角度来看,她无疑是个最大的受害者,心理和生理上遭受的创伤远胜于我。
  她或许比我更加透彻的明白一个道理:我们永远无法创建一个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我不仅毁灭了水晶骨头,还毁灭了与茜茜相关的一切。茜茜赠于我的礼物悉数焚烧;徐家汇绿地的那张月光长椅,我派爪牙将之砸烂;为茜茜成就英雄的黑社会残余,全部赶尽杀绝;茜茜的蜜友成了我的仇人;茜茜最喜欢的食物、香水、衣服及一切,成为一堆嗤之以鼻的垃圾。惟有乌托邦我没有放弃,因为乌托邦只不过是个被美化的黑社会,它对我很实际。
  因此,我断定:我已从巨大的哀愁中走了出来。
  随着茜茜的爱从脑海里不留痕迹的逝去,一股巨大的空虚席卷而来,这巨大的空虚比巨大的哀愁还要令我窒息。这是怎么了?茜茜不再是我的怨结所在,我不再恨她,也不再思念她,为何我的灵魂还无法归体,在无边无际的空虚中迷途般的游荡。
  即使我孤零零的坐在灰旧的屋檐也无济于事。
  即使我朝着昏黄的残月报以无尽的长啸也无济于事。
  我开始陷入另一个困境之中,没有任何答案可寻。
  我只能描绘出这种空虚的症状:一、脑袋里一片空白,却总感觉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做,至于何事并不知晓。二、不知下一刻身在何处。三、体质虚弱,身心乏力,严重的亚健康状态。
  因此,我总是失魂落魄的,常常呆立,常常落泪,常常莫名其妙的拿起杯子,常常喊错朋友的名字,常常刚睡下就以为到了天明,常常神经质的哈哈大笑……我就像一个破碎的我,为了存在而胡乱的拼贴在一起,拼贴起了肉体,而无法拼贴起灵魂。
  空虚已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幸好,这段时间女主人的注意力在范胖子身上,谋划着与他长相厮守,忽略了我的反常。不然,又得去看什么心理医生,想起就作呕。
  逐渐,空虚升级成一种恐惧,生活仿佛时刻都会被割断,生活被割断就意味着生活得不到延续,生活得不到延续就意味着被生活抛弃,被生活抛弃就意味着永远游荡在一片白茫茫的空虚中,这是多么毛骨悚然的事情!我自我诊断着:一件不知晓但必须要做的事情是所有症结的所在。所以,我必须找出这件必须要做的事情到底是什么事情,然后把它做了,然后把生活无缝的衔接起来,然后走出一片白茫茫的空虚。这显然要比忘记茜茜的爱困难的多,因为我要做一件连我都不知晓的事情。
  做一件连自己都不知晓的事情,所以如何想像都是没有答案的。就在绝望之际,我蓦地的想起了莎莎。
  很奇怪的感觉,一想到莎莎,似乎有一缕明朗的光在虚无中忽悠悠的飘荡。难道莎莎知晓答案?我了然这是一个疯狂的臆想,她怎么可能知晓答案。当我再度想起莎莎时,虚无中再度飘荡起一缕明朗的光,这也是事实。
  我不由自主的打电话给莎莎,说想见她。她的兴奋在我意料之中。半小时后,莎莎轻轻叩着玻璃,我打开门让她进来。
  莎莎狐疑的问,为何想起了我?
  我颓废的说,我想和你做爱。(我也不知为何会这么说?太疯狂了,没有任何逻辑可言!)
  她直视我的眼睛沉默片刻后,说,我也是这样想的。
  在做爱的过程中,我们彼此都很投入,数次达到高潮。这是我第一次与茜茜之外的母狗做爱,这是我第一次与不爱的母狗做爱,肉体的快乐却丝毫不减,灵魂则坦然在一旁观战。我心中暗暗在想,这与茜茜在一起竟无差别,爱与不爱是否真的是快乐的标准?与此同时,奇迹出现,我再也感觉不到无助的空虚。
第十八章 饥饿的情感(2)
  黑暗中,我感到手臂有湿湿的液体,我用手指沾了一点放在嘴中辨别,是眼泪。我诧异,触摸着自己的眼角,没有泪的痕迹。我打开灯,望着莎莎,果然是她泪流满面。
  我从她身体上下来,问,怎么了?
  她说,你并不爱我。
  我点燃一根烟,张扬的吐了几口烟雾后说,我需要你。
  她说,我给了你想要的吗?
  我说,你给了,我获得了。
  她默不作声的开始穿衣裳,整个过程一直在吧嗒吧嗒的掉泪。在她转身的刹那,我忽地拽住她的手说,能告诉我吗,你到底给了我什么?我又到底获得了什么?
  她怔了怔,没有回头,冰冷的说道,你是一只极度情感饥饿的狗,我也是,我们相互慰藉而已,谁也没有付出什么,但我们却都满足了。她又咽了咽口水说,记住,需要我随时找我。说完,她挣脱我的手,滑向屋外的黑夜。
  莎莎的话终于给了我一个准确的答案:饥饿的情感。
  不论我做什么,都是那个我不知晓但必须要做的事情,无须解释什么,只要能填塞我饥饿的情感,只要让我觉得并未失去什么,只要生活仍在以连贯的形式继续。这样的自解不免有些牵强,但我的确有了不再使心灵空虚的满足。
  是的,饥饿的情感,这才是空虚症结的所在。
  是的,茜茜带走了我的情感,而我却不能没有情感的活着,没有谁可以如此。为了弥补空虚,我不得不放纵自己。所以,我饥不择食的饕餮各式各样的情感,解放自己的情欲,为性而性,为快乐而快乐,这样,高质量的生活才能得以继续下去。
  我和不同的母狗做爱,她们有的是贵族,有的是流浪狗,不管她们是何身份,她们是谁,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美丽非凡,有高超的技巧。我深刻感受到肉体带给我的愉悦和满足远比灵肉合一带给我的纯粹,肉体是直接的,直接的接触快乐,而灵肉合一却要在灵与肉之间不断的转换,不断的鉴别灵就是灵、肉就是肉,否则就是玷污神圣的爱情。爱情?多么可笑的一个字眼。
  肉体得到空前的满足,灵魂自然也就满足了,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同一条轨道上的先后关系,肉体在前,灵魂在后。倘若把此顺序颠倒,结果就是伤痕累累,痛苦连绵(我的例子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所以,狗的爱情观是对的,爱情是一件奢侈的商品,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走。爱情就像是一款最新的时尚手机,你终于攒够钱买了它,可每月累积的话费远比手机本身价值高的多。当使用成本高于购买成本时,它就成了你的负担,使你深陷两难的境地。更可气的是你把手机买回来的时候,发现它已经淘汰(当饰品的可能性都没了)。
  我的生活终于恢复正常,终于在生活被割裂的最后时刻,成功的衔接起来。那不知晓但必须要做的事情一直做下去,不论是什么事情。这是不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我给不了自己答案。但有一点是不争的事实,就是在这种极度充实的生活中我超越了自我。演出的激情越来越程式化,谄媚的技巧越来越无形,把握现实的手腕越来越刚柔,面对未来的心越来越坦荡……当然,还有我的乌托邦,一个从美化到彻底神化的黑社会。
  大黄问我,万岁,你说,乌托邦到底是什么?
  我说,乌托邦就是乌托邦。
  的确,在我不断领着众狗实现乌托邦的过程中,有些狗对此产生了怀疑。大黄是第一个,他对我及乌托邦的置疑越来越重:我们的生活不仅没有比宠物过的更好,反而在倒退;我们组织里结党营私愈演愈烈,官员腐败愈来愈盛;我们的治安有史以来最糟,还不如黑社会;到底什么是乌托邦?……大黄所说的一切我都认同,可我不能承认,不能承认乌托邦就是一个我胡编乱造的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在乌托邦里绝对的自由,我不能让任何狗去摧毁我的自由。因此,我不得不在乌托邦展开全面清洗行动,就是将信念不坚定者划为污蔑伟大万岁的政治犯。
  我为何可以打碎自己的水晶骨头,却不让众狗打碎他们自己的水晶骨头?归根结底是我的自私,对自由的无限渴望。所以,从我的角度看,乌托邦并非是一个百分百的梦。
  大黄首当其冲,被批斗关进水牢,几天后,他不忍折磨悬梁自尽了。他的死,对我触动很大。我究竟为何变得残忍起来?大黄可是我三番两次的救命恩人,大黄可是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大黄可是我告天盟誓的结拜大哥!只因他的梦醒,只因我需要权力、需要自由,我就把他给抛弃了。
  大黄的葬礼我去了,很冷清,寥寥数狗。我知晓,没有多少狗会有胆量出席政治犯的葬礼。风儿也在场,满面悲悸。我不知晓他是否真有哀伤的感觉,因为他是批斗大黄的执行者。我朝大黄的遗像鞠了三躬,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当众宣读了一份为他平反昭雪的公告,祭以亡魂,表以我心。这是我惟一能为他做的了。
  我偷偷流了一滴眼泪,很快将它抹掉。
  幸好,大部分狗是“觉悟”的,乌托邦清洗很快结束。我也不愿看到乌云愁杀的天色。风儿接替了大黄的职务,他是一个超级的乌托邦狂热分子,对我犹如神灵般敬仰。不!我就是神,表面臣服的神,内心敬畏的神,无条件信仰的神。
  我明白,我要在乌托邦的顶峰永不坠落,就必须成为真正的神,只有神才拥有绝对的自由。这也是茜茜既定的方针,她走了,我也有足够的能力完善。我把乌托邦逐步往宗教概念上转移,乌托邦是个宗教,乌托邦是个信仰,而非现实。乌托邦是个宗教问题,乌托邦是个信仰问题,而非现实问题。狗们愈发觉得生活没有任何改变,就愈发执着的信仰乌托邦。他们祈祷神灵能佑护他们的生活,能改变他们的现状,而只有乌托邦的神灵才具有这个神力。
  对神的信仰才是永远无法醒来的梦,才是一个无坚不摧的水晶骨头。乌托邦是水晶骨头巨大的制造工厂,我制造着,惟我清醒着。虽然,乌托邦本质上就是原来的黑社会,流浪狗依旧贫穷着,但他们却不是从前的他们,他们有了执着的信仰以及心中有了坚定的神。他们再也打碎不了自己的水晶骨头,因此,他们永远也参悟不出梦与非梦的境界,现实与非现实的区别。
  我再也不哀愁了,我再也不空虚了,因为我创造出一个梦想与现实完美结合的世界,而非生活在一个梦想与现实完美结合的世界。是的,创造而非生活,有着本质的区别。有此领悟全归茜茜所赐,她对爱情的掘弃让我最终明白,梦想与现实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所见一切都是虚假的,游戏才是我们在有限生命及有限空间里惟一的主题。
  我要感谢茜茜,是她把我带到一个超脱的精神层面,在这个精神层面里只有游戏,而无绝对。
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1)
  面对阉割,我陷入前所未有的抉择,便是从本质上选择做狗还是做狼。甚至可以说,是生与死之间的抉择,是选择狼的死狗的生,还是选择狗的死狼的生。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快乐过去,转眼两年。我的体形更加魁伟,前不久去衡山电影院看周星驰的《功夫》,再钻大铁门时,连半个脑袋都塞不进去。我的气质更加贵族,别人都说我像《乱世佳人》里的克拉克.盖博,气宇高贵且不失风流倜傥。女主人对我越来越爱,并没有因情人冬冬的离去冷落我,反而更把我当个宝,已然成为她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从乌托邦里安全的撤了出来,我只有从我设计的游戏里全身而退才算大功告成。
  乌托邦四分五裂的局面不可避免,各方诸侯如雨后春笋般孕育而生,江湖风云色变。他们高举着乌托邦的信仰相互争夺着自由与权力,他们都说自己是正宗的乌托邦,是神的真传。这正是我设计游戏的目的,不论我在不在江湖,不论我还是否掌控着权力,众狗都以我的名义创建着秩序,获取着私利。我超脱了,我达到游戏设计的最高境界,即我生与死都是生,都是众狗心目中自由的化身,都是主宰他们内心永恒的神。
  而乌托邦之外的世界,是一个我无法制定游戏规则的世界,这个世界由人类控制,由我的女主人控制,所以在这个世界里我只是个小角色,被游戏的制造者设计着命运。游戏的制造者就是我的女主人,就是我的神,我同样也有神。
  我要活的快乐,就必须领会神的意图,谙熟游戏的规则。
  谁是女主人的神,这对我并不重要,神与神之间是垂直管理的,我只须服从我的神。世界就是这样由一个个游戏组成,有的游戏是独立的,有的游戏是游戏中的游戏,每一个游戏不论大小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每个独立的世界里都有一个主宰的神。所以,当女主人的演艺事业走到低谷,我并不感到天要塌了般,只是创造她置身这个游戏的神对她没了兴趣。虽然,我也由广义的明星狗成为狭义的明星狗,好在生活质量并无太大改变,女主人这几年赚了足够多的钱,维持目前高质量的生活就是200年也没问题,而到那时,我也早已灰飞烟灭。所以我不用担心,继续享受着我的贵族生活。只要能调整好心态,这是一个并不起伏颠簸的游戏。
  女主人曾多次尝试与范胖子结婚,以将置身的游戏无限延长,可惜游戏制造者是不能被游戏角色控制的,所以,范胖子一次次拒绝了女主人的婚姻请求,转而制造另一个游戏主角。女主人并不像我对世界认知的这么透彻,她觉得自己离开这个游戏就没法活了,死缠烂打的粘着范胖子。岂知,这样会加速游戏终结,原本可以做个配角的也做不成了。
  女主人被自我折磨的容颜憔悴,她不信自己的命运就这样风光不在了,没有人喜欢她了,没有人找她签名了,没有人给她献花了,没有化妆品广告找她代言了,没有综艺节目邀请她了,主持人不调侃她了,记者不爱搭理她了,大街小巷再也看不见她的海报了,KTV里的少年越来越少点她的歌了,于是,她妆扮的妖艳逼人,卖力穿梭在红男绿女的Party中。显然,她是以这种方式告诉别人,自己并未消隐,并未被绚丽的舞台遗弃,还有很多人需要她。她的这种自信却没有得到回应,因为新出炉的明星比比皆是,她们才是游戏的主角,霸占着目光,吸引着有力量的男人,而剩下的目光及男人又都是女主人不屑的。
  女主人受了几次冷落后,蜷缩在家里,不敢出门。这又何苦呢,安安静静的走在大街上不也是曾经的一个愿望吗?况且,这世上有几人能从生到死都被人大眼瞪小眼的关注呢。她最终想通了,自己总不能永远霸占着这个舞台,因为人们不可能永远的喜欢一个人。她开始转移目标,尝试诱捕一个钻石王老五,堤内损失堤外补,有一座金山靠着也是荣耀。她其实应该是明白的,那些所谓的钻石王老五不过是一群情感饥饿的动物,他们需要的只是肉体的快乐来麻痹自我,他们是不会许给肉体一个未来的。
  令女主人彻底绝望是在一次洗手间里,她坐在马桶上,听见洗手台边有两个女人嘀嘀咕咕着。她捕捉到自己的名字,于是,憋住尿树起耳朵偷听。一个女人说,你瞧叶绿素都老成巫婆了,还扮成个狐狸精似的,呕!另一个女人说,谁说不是呢,眼角的鱼尾纹都可以夹死蚊子啦,以为抹了厚粉就看不出来了,呕!
  女主人气的肺都要炸了,提起裤子冲出去,撕打起来。一个女人对付两个女人,显然处在下风,好在我及时听见女主人的惨叫,也不管男洗手间还是女洗手间了,箭一般冲进去,对着两个烂女人龇牙咧嘴的怒目狂吠,吓得她俩当场小便失禁。
  女主人一路哭泣着回家,到了家,就直奔镜子面前一坐就是三天。其间不停的问我,我真的老了吗?没人要了吗?我当然是拼命的摇头,除去谄媚她的意味外,我并不认为女主人老的成秋后黄花啦。她还是很年轻的,很漂亮的,皮肤嫩嫩的,眼睛有神的。但对于吃青春饭的女人来说,她的确是老了。
  衰老终于击败了女主人,她最终觉悟,自己总算风光过,也赚够了钱,而爱才是生命中的唯一。她开始把心思放在没有光环萦绕的未来,她开始想要一个家,一个真正的家,一个和真正相爱的人厮守终老的家。然后做点小生意,最好是开个有品位的小店,不需要它赚很多钱,只要能满足日常开支就行了。
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2)
  不知她是真的领悟了人生真谛,还是她的确累了,要的只是一个温暖的归宿。
  她想起了情人冬冬,她觉得他是惟一可以倚靠终身的男人,虽然他没有很多的钱,但他爱自己,会给自己温暖和浪漫。
  于是,她去找他。
  他去了西藏,女主人便趁着时间空隙把几经转手的画廊盘了回来。她请上海一流的设计师把画廊重新装饰了一番。楼下依旧是展厅,只是比以前趋于商业化,尤其是增加了一个颇具现代气息的收银台,收银台里什么电脑、计算器、收款机、验钞机一应俱全。楼上四面墙壁上的窗户被敲掉,换成一溜通透的玻璃,屋顶也是如此,活脱脱一个玻璃房子。一块丝绸屏风将整个玻璃房子隔成两个空间,一个空间是情人冬冬的画室,一个空间是温馨的卧室,而隐秘的小隔间改成现代化的厨房。最后,挂上画廊的牌匾,当然还是叫“回家”。一切毕后,女主人叉着腰楼上楼下连转了几圈,脸上表情甚是满意。我则连连啧舌,这画廊改造的和我梦中看见的不是一样吗!
  情人冬冬回来的那天,女主人和我去车站接他。情人冬冬还是像第一次见他般风尘仆仆,不时甩甩头发,脸上写满了沧桑和自由,一切都没什么变化。
  他说,怎么想起了我?
  她说,先洗尘。她带他去了一家档次很高的西餐厅,点了精致佳肴,和一瓶有年头的红酒。他们没怎么吃,很沉默。女主人有话几次没说出口,情人冬冬有疑几次没问出口。倒是我吃得欢,的确也不关我什么事。吃完饭,女主人带着情人冬冬来到崭新的画廊,他着实为眼前一幕惊异。
  她牵他的手观赏一圈,然后问,可是理想中的画廊?
  他说,没有了天窗,没有了逼仄的天空。
  她说,这是你的,我的,他的(指我)。
  他说,是你的,他的,不是我的。
  她说,是你的。
  他说,我的画廊是广袤的天地,它还太小,装载不下我的心灵。
  她转变话题,说,我很累。
  他说,因为你一直为别人活着。
  她说,我想有个家。
  他说,你不留恋灯红酒绿了?
  她说,我要嫁给你。
  他长叹一口气说,晚了。
  她很诧异,怎么?你不是想和我永远在一起吗?
  他说,那是过去。
  她说,现在和过去有什么分别?
  他说,当然有区别。过去我爱你,想和你在一起,可是爱不是你生命中的唯一。现在你累了,想要一个家,想要做回真正的自己,想要一个爱你的男人永远陪伴着你,可是我已娶了自由,选择了漂泊。
  她开始殷殷抽泣。他握紧她的手说,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当年我也是如此。他说完,背起沉重的行囊转身走了。她放声大哭,一直追到画廊门口,一直朝他的背影呼喊他的名字,一直到看不见了他的背影仍不住的放声哭泣。她的哭声引来路人疑惑的目光,她仍继续朝着背影消失的街头哭泣着。我低着头,伫立在门槛内,没有去追情人冬冬,也没有去慰藉女主人。这样的结局早已预料,但我却没想到女主人遭拒后的强烈反应。她返身进了画廊,将门锁上,然后疯了般,见什么砸什么。屋子里一片狼藉,玻璃碎裂纷纷。
  跟她朝夕相处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见她如此暴烈的发泄情绪。我以为她只是把婚姻当作一个长久的游戏,看来并非如此。
  我以为她摔了,砸了,哭了,闹了,亲手把画廊毁了就会安宁了,可事情远没有结束。她回到家后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拉上窗帘,蜷缩在角落里,目光呆滞,神神叨叨的不停(也听不清楚到底说啥),一连几个星期都是如此。头发蓬乱了,也不去打理,脸上积满了污垢,也不去清洗,饿了,就嚼一小块干面包,渴了,就喝一点矿泉水,我取悦她,她一巴掌把我忽悠开,整个人成仙了。
  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倘若女主人想不开,哪根筋搭错变成了神经病,我下半辈子怎么办?思量来去,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不过,有一点倒是好,我清净了,相对自由了。我不停的邀请莎莎等美狗来家吃饭,做爱,声响再大,女主人也不会下楼的。没过多长时间,和我有一腿的美狗都玩过一遍了,再也没有新鲜感,我方知,我并非是个风流老手。于是,我邀请风儿及馒头到家做客,他们现在都已是一方霸主,当然,在我面前还是龟孙子般恭敬。我暗示他们为我物色些美狗,他们欣然许诺。作为回报,我会在他们的组织里露脸一次,以示神的眷爱。
  美狗源源不断,一天一个,我纵情于酒色欢娱之中。此番美妙游戏,岂是神仙可比?
  一天,某个宠物美狗的主人上门嚷道,你这个狗东西,到处瞎搞,把我的宝贝给弄怀孕了,生下个杂种咋办?
  我假寐着眼睛就是不理睬,他便质问我家主人在不在?
  我暗想,女主人现在哪还管得了这种事情,就是她心情好时,也不会把我怎么样,无非向人家假惺惺的陪个不是,然后像模像样的教育我一番。说心里话,我也知晓让美狗怀孕不好(主要指宠物狗,流浪狗就省心多了),可我就是不喜欢戴套,对方也不喜欢吃药,说是会发胖,索性就只管快乐了。
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3)
  上门滋事的人赖着不走,非要见我的主人讨个说法。这些人以前是不敢这么大声的,前来滋事多是为一瞻明星光彩,可如今,世道变喽。我刚想用棉棒塞住耳朵,只见女主人流光溢彩的翩翩下楼,身披华贵霓裳,面画妖媚浓妆,嘴叼纤细紫罗兰香烟,丝毫不见了自暴自弃的颓废容颜,且是她两个月来首次下楼。
  只见她姗姗踱到滋事人面前,吐了一个优雅的烟圈说,嚷什么嚷!不就是我家狗看上你家狗吗,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冬冬是多金贵的身份啊!再则说了,你家的狗不好好栓住,到处勾三搭四,一看就晓得是个骚货!
  你!你!……滋事人气的说不出话来,一跺脚扭头就走,出了门才缓过气来,回骂一句,过气的舞女还这么不要脸!
  女主人哼哼哼的一笑,重重关上门。
  真是大快狗心,女主人骂得淋漓畅快。我凑上去朝她直摇尾巴,她却冷冷的走进厨房,叮叮哐哐的弄起吃的来。我被晾在一边莫名其妙的发呆。
  不一会儿,女主人把做好的美食端到餐厅,并唤我过去一起享用。我自是高兴,都吃了两个月冷冻食品啦。她只顾自己吃着,饥不择食的样子。我在一旁看着她,愈发觉得她今天反常,心头不时冒出不祥兆头。
  女主人把桌上的美食席卷光后(我一口没吃),喝了一大口水,打了两个嗝,用纸巾擦了擦嘴,然后慢条斯理的对我说道,别以为我不晓得你趁我打盹的时候在外面瞎搞,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她又打了一个嗝,顿了顿说,你也该收心啦,该玩的玩了,该乐的乐了,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决定,以后就我们俩个相依为命,谁也不离开谁。懂吗?就是谁也不能离开谁半步,我不再爱任何一个臭男人,你的世界里只有我。老死后,我们就埋在一起,枕着青山绿水来到下一世。我知晓,这对你很难,享受过太多的乐趣,猛的收心会不适应,时间长了就好。
  我心想,没啥,这不就是做宠物的终极目的吗,时时刻刻的让主人捧着爱着。况且死后,还能和女主人葬在一起,有个漂亮的墓碑,这是多大的殊荣啊!说不定,我的墓地还会成为流浪狗们朝拜乌托邦的圣地。
  女主人又喝了一口水说道,我想过了,你的自控能力比我差,所以要给你来个彻底,你就不会想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和那些骚货母狗了。明天我就带你去医院做阉割手术,一了百了,没有了根,你也就彻底断了念想。
  什么!阉割!我以为我听错了。
  女主人又重复一遍,是的,阉割,你就再也无法离开我了。
  我呆若木鸡地没有反应,女主人拍拍我的脑门说,今夜给你最后一次自由,狂欢去吧。说完,她独自上楼,走到楼梯半道冷冷的丢下一句,没有了那个,看你们男人还拽什么拽!然后哈哈大笑走进卧室。
  阉割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肉体的快乐被粉碎。
  意味着生理上的残缺。
  意味着心理上的变态。
  意味着自由严重缩水。
  意味着从一只狼变为本质上的狗。
  阉割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职业化的宠物生涯走到黑。
  意味着优越的物质生活到终老。
  意味着游戏中的角色再无更改。
  意味着只能前行而无后路。
  我坐在屋顶眺望着黑夜里的城市,再也无法以乐观的游戏精神去看待即将面临的现实生活。的确,当我对生活失去判断的时候,我便以游戏去诠释所有的不解和疑惑,这样便以为豁达了,升华了,超脱了。其实不然,生活是残酷的,岂能以游戏的品质去将它衡量。
  在面临阉割的前夜,我再也无法逃避,再也无法将自己粉饰成一个游戏的角色,我只能清醒。若有可能,我宁愿永远糊涂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论是人,还是狗,亦或是狼,都无法做到一辈子糊涂。因此,面对阉割,我陷入前所未有的抉择,便是从本质上选择做狗还是做狼。甚至可以说,是生与死之间的抉择,是选择狼的死狗的生,还是选择狗的死狼的生。
  而现在的我介于狼与狗之间,左边是狼的美好回忆全面苏醒,右边是狗的物质向往真实清晰,他们拥有相同的份量盘踞在相对的两头诱惑着我。这有点像平衡中的天平,而打破天平平衡的唯一砝码便是阉割。
  生活是无法投机取巧的,多年藏匿在狼与狗之间已是一个奇迹,终要面临一个选择。
  狼还是狗?
  我再次分析各自的优劣来。
  狼的好:广袤的草原,新鲜的空气,随心所欲的自由。
  狼的坏:贫穷,困苦,恶劣的生活状态。
  狗的好:优越的物资,富裕的生活。
  狗的坏:被局限的自由,丧失心灵的快乐。
  狼与狗的比较,说到底,就是自由与物质的比较,就是梦想与现实的比较。是选择优越的物质,还是选择随心所欲的自由?是选择灵魂愉悦的梦想,还是选择肉体安逸的现实?不论选择谁,抛弃谁,都足以令我痛苦万分,这就是抉择的本质。
  自由与梦想,物质与现实。若是你,会如何选择?
  我知晓,没有谁会给我答案,但有些数据也许可以佐以我做出抉择。就是这个世界里狼的数量远远少于狗的数量,就是经历了物质与现实的狼只有极少回到草原,就是经历了自由与梦想的狗大多都会重返城市。依照这种规律发展下去,狼迟早会从世界里消失,狗最终昌盛到顶峰,成为仅次于人类的地球第二主宰。这说明了什么?是否说明了物质与现实的价值远远大于自由与梦想的价值,是否说明了物质与现实才是正确的选择。但从物以稀为贵的角度来看,自由与梦想却是宝石中的美钻。
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4)
  我忽地觉得,自由与梦想、物质与现实是两个法力强大的魔鬼,各自都使出浑身解数拼命的拉我入他们的阵营,倘若我再无鲜明的立场,我将被他们撕拉的粉碎。当然,还有一种结局,就是自由与梦想的魔鬼夺去了我的心,物质与现实的魔鬼夺去了我的肉体,我最终成为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知觉的躯壳,失去生与死的意义,活着只因存在。所以,我必须做出抉择。
  此时,残月从摩天大楼的缝隙间升起,她依旧是昏黄的。此景让我想起了舞台,想起了女主人那首《我的翅膀哪里去了》的歌,想起了我在歌声中的演绎——
  我幡然醒悟,我所生活的城市根本就不是我的世界,而是一个被极度美化的梦,当我终于鼓足勇气要逃离它时,却发现如何也找不到回去的路。绝望的关头,我爬上城市最高的摩天大楼的顶部,想以一种极端的方式逃离。此时,一轮幽黄的残月蓦然悬挂在浓黑的夜空,它刻画出摩天大楼生冷的峭壁,并突兀照亮着坚硬地面上的落点,似乎在说,那是你依然无法逃离的方向,除非……除非你有一双翅膀。可是我没有,我找遍了全身。我想,我曾经一定有过那可以在风中随意行走的翅膀。在巨大的现实面前,我弓起身子,昂起头颅,迎着残月,报以无尽苍凉的长啸!在这短暂的一刻,我感到自己在飞。
  此景,还让我想起了那个疑为狂犬病征兆的噩梦——
  我长出了一对天使翅膀,伫立在金茂大厦的顶部,四周浓云翻滚,电闪雷鸣。我的头顶上是一方正逐渐缩小的蔚蓝天空,眼看浓云和电闪就要将我包围,我必须及时飞出去,飞出去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可是当我飞到半空的时候,翅膀忽然化做碎纸片纷纷散去,我随即朝坚硬的地面坠落。我狂叫,我呼喊,我挣扎,一切努力都是枉然。
  想起这些,难道是冥冥中上苍对我的暗示:我无论如何也逃离不了城市的天空。
  我又想起了茜茜,那个曾经给过我真挚爱情的母狗,倘若她没有离开我,倘若她在爱情与现实之间选择了前者,我今天也许就不会这么孤单无助。她总是能出乎意料的为我打开一扇解脱的大门。
  放弃最后一次纵欲的机会,在屋顶想了整整一夜,我最终选择了物质与现实。为什么会如此选择?高尚一点的说法是,短促的一生以肉体的安顿为主。俗一点的说法是,我已无法在没有地毯、热水器、空调、豪宅、汽车、美食、啤酒、漂亮衣裳……的环境中生活。再则,作为宠物的公狗十有八九都是被阉割的废物,譬如珠穆拉玛、小强、风中咆哮都是,他们不也很快乐的生活着吗。诚然,他们生下来就是狗,阉割注定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如我般痛苦的抉择。
  我不知这个选择是否绝对正确,因为我也不知有没有绝对正确的选择。谁离我近些,谁就会多些力量左右我的选择。无疑,在自由与梦想和物质与现实的较量中,后者胜利了。
  第二天,女主人用绳子拴在我的项圈上,猛然间,我有些不习惯。多年来,因我高超的谄媚技巧,使女主人放弃了用绳子束缚我的举措,所以脖子上的项圈成了我最引以为豪的首饰。而今后,不论我的谄媚技巧再如何高超创新,都很难让女主人解开我的绳索啦。
  女主人拴好绳子,抚摩着我的脑袋说,怎么,昨夜没有出去鬼混,一定是做了整夜的思想斗争。她又冷笑道,作为一条狗,阉割并不是一件多么痛苦抉择的事情。
  她说的没错,我低头不语,默认。
  这次来医院和以往的感觉都不一样,一进医院大门,我就嗅到空气中弥漫的浓烈血腥味,接着是藏匿在血腥味中的恐惧,不时朝我颔首微笑。进了手术室,这种感觉便分外浓厚。
  我躺在手术台上,医生给我的下体打了一针麻醉剂,片刻后,我的下体就没有任何知觉了。医生很有技巧的宽慰我说,阉割只是小手术,况且我技术娴熟,一年要做同类手术一千多例,成功率达到99.9%。我算了算,一年里至少会有一条狗在她的刀下阉割失败!阉割失败的痛苦我是知晓,风中咆哮曾告诉我,他阉割失败后,撒尿只能靠管子,要等一个月的时间伤口愈合后,再重新划口开取尿道,其经历苦不堪言。他还说他是幸运的,有些狗阉割失败后,血从体内喷涌出来,流淌在地上宛如一条红色的河流,小命也随之呜呼了。
  医生看出我焦虑的情绪,以为我舍不得命根子,便又宽慰道,不要觉得有什么惋惜,只不过从身上拿走带给你无穷烦恼的一团软组织而已。你看太监,活得不也有滋有味的……反正她的意思是说,人尚且如此,作为狗还有什么话说。医生是位漂亮的小姐,很难想像,她怎么能忍受做阉割这一行当。于是,我揣测她,一定是三番两次遭受恋爱失败,索性对爱不再奢望,对天下男人恨之入骨,所以热衷起阉割来,每下一刀都有无穷的快感。
  医生打开无影灯,端来手术器械,一堆刀刀剪剪的,亮闪闪的晃在眼前,着实令我眩晕。我憎恨医生为什么不把我全身麻醉,非要逼迫我亲眼目睹自己被阉割的过程,一点人道主义精神都没有。医生先用酒精棉在我的下体周围抹了一圈,名曰消毒,虽然我没有感觉,但从她的手势上可以看出。然后,她用一支记号笔在我下体周围画了一个圆圈,我想,这就是阉割的疆界了,阳具、睾丸一个不剩。接着,她在一堆器械里挑了一把剪刀,过程很是犹豫,期间换过两次不同型号的剪刀,这无疑加重了我的恐惧。她把剪刀对准圆圈,我也做好准备,希望一切顺利。她却闭上了眼睛,深吸一口气,像是要完成一项很艰巨的任务。她睁开眼睛,吐完了气息,依然没有决意下剪,而是反复比画着。她到底是不是一个阉割技术娴熟的医生?我开始对她的从业资历有所怀疑。
  正当她再次闭上眼睛又睁开欲收紧剪刀口的时候,忽然,手术室的门打开,一个年长的医生进来对她说,小吴,行不行啊?要不,还是我来吧,你再看一次。
  她放下剪刀说,我行的,没问题。
  老医生说,真的没问题?
  她果断的说,没问题。我都跟你实习一个月了,相信我!
  天啊!是个实习生。我一听,顿时骇的六神无主,我难道要成为她第一个练刀的牺牲品?我想拖延,可终究要被阉割,多耽搁一分就延长一分恐惧,到头来,说不定还是碰上她。想到此,我把眼睛一闭,认命了!
  她重新拿起剪刀,剪刀接触我下体细微的摩擦声,停顿了一下,还在酝酿。接着,听见她一声浓重的出气,我明白,她与我最后的时刻同时来临了。就在此时,我忽然听见父亲的呼喊: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
  这是父亲临终前对我的遗言,但不再是断断续续、气若游丝,而是连贯和严厉。我的灵魂有如被父亲的呵斥击透,最后的关头,我终于正确领悟出这句话的含义——活着是为了回家,而非被改变,改变如同死,那顽强的活着便失去了意义。
  回家,草原才是我的家,我惟一的归宿。
  我离开了草原,等同于掘弃了生命。
  为梦想而生,为自由而往。
  优越的城市生活并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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