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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

_4 千百秀(现代)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确,帝王将相没有种乎,但帝王将相有运乎,这运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耐。以帝王的水平来看,他想当一只万人景仰的明星狗,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是那么执着的相信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我也该回去了。在归途中,我蓦地意识到,我在颤抖,在剧烈的颤抖,在茫茫的城市黑夜里有所迷失。这是怎么了?我想我是知晓答案的。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1)
  我完全不惧帝王是假的,他怕得不到想要的,而我更怕失去所拥有的,这就注定了在这场还未开始的决斗中我就已经输了。
  赴约还是毁约?
  我已是第三次陷入这两难的境地。帝王已然把我作为阻碍梦想成真的唯一绊脚石,自从上次在衡山电影院门口摊牌后,他放弃了在智力上与我对抗,而转为体能上的决斗,输者要为赢者做一件事(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做什么事了)。我当然不愿应战,我现在是多金贵的身份,和他决斗不论输赢对我都无利。问题是帝王咬住了我,一再强调他我之间的深仇大恨必须有个了结。天啊!我到底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无非就是运气到谁家的问题。倘若帝王今天有我的成就,我对他绝不会有刨祖坟的敌忾。
  第一次帝王对我下战书态度傲慢,说什么你我一战定能成为千古佳话,王和寇都将被载入史册。来吧,是英雄的就接招!我在电话里毫不留情的驳斥他说,你有什么资格和我决斗?莫非你想利用和名狗斗殴达到自我炒做的目的?那我成什么了?成为可以被任何妄想成名的狗践踏的捷径,我才不会这么傻叉。况且,决斗的含义是为一个相持不下的利益而进行的野蛮式的分配,但你我之间并没有相持不下的利益啊。实际情况是你窥视我的利益,这就不是决斗的性质了,而是强盗对优良公民私产的粗暴掠夺,说白了就是犯罪!就是践踏法律!
  第二次帝王对我下战书态度卑微,乞求我恩赐与他一战,并且承诺不论输赢都支付我一笔绝对可观的出场费。先支付一半也可以,当然输赢的规则不改变,还是输者为赢者做一件事。我在电话里极尽嘲讽说,这可是变相的地下赌博啊!一样会受到人民警察的严厉打击。我是名狗可丢不起这个脸,再则对我的无形资产也具有毁灭性的打击。我与企业签定的《形像代言协议》上明确写着:冬冬先生任我司形像大使期间,其完美形像应加以全面保护,若有自毁形像的违法乱纪之事发生(包括酗酒、吸毒、赌博、嫖娼、斗殴……共23项),本司将有权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保留索赔之权力。而你帝王呢?相对我言不过是个无产阶级者,大不了陪条命的成本!
  第三次帝王对我下战书变成十足的恐怖分子,一开口便破骂道,给你脸不要脸,以为自己还真是个什么鸟人物!现限你三日内接下战书,不然后果连我都不敢想像!老子就把话撂这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谁挡老子路老子叫灭谁,遇魔杀魔,遇佛杀佛!……我捂着耳朵朝电话里嚷道,有点现代城市狗的精神文明好不好!别疯狗似的看谁不顺眼就咬谁,现在宠物界大好安定的团结局面可是来至不易,难道你要逆世界之滚滚潮流不成?恐吓我!?就是拉登亲自开飞机撞我都不怕!我现在就可以答复你,别说三日后,就是三百年后也没有哪只狗能逼我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帝王打断道,别把话说死了,有种走着瞧!……砰,嘟……
  赴约还是毁约?我不得不面对的现实。看来帝王这次是动真格的了,倘若我不答应与他决斗的请求他会如何?是丧心病狂的与我玉石俱焚?是绞尽脑汁编织一个我即使有通天本领也逃脱不出的阴谋?还是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我无法坦然面对的悲惨结局?我完全不惧帝王是假的,他怕得不到想要的,而我更怕失去所拥有的,这就注定在这场还未开始的决斗中我就已经输了。既然我已预料到这样一个结局,现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逃避,所以思量再三后,我决定还是对帝王的恐吓置之不理。但心中还是一万个祈愿,祈愿帝王不过是个言语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当然,我也不是吃素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我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
  没想到第一天就出了状况。夜里两点钟,大批呼啸的警车突然把别墅围个水泄不通,全副武装的警察用高音喇叭喊着,里面的人注意了,现在警方怀疑屋子里藏有海洛因及重型武器,请将双手交叉抱头依次走出接受检查,违者格杀勿论!
  我和女主人探着脑袋往外一瞧,顿时骇得浑身直打哆嗦。警察如临大敌似的纷纷躲在车门后、轮胎下,齐刷刷的用各式杀气腾腾的长短枪瞄准我们,同时,一盏高功率大探照灯捕捉到呆若木鸡的我们。倘若此时哪个警察打个喷嚏什么的导致枪械走火,我们岂不是成了射击标靶!
  还有什么好说的,我和女主人像是走投无路的暴徒乖乖的照警察吩咐举手投降。事后才知有人慌报军情。警察向女主人道了歉,不忘索要签名,稽毒犬也央求能与我做朋友。
  女主人愤愤回到卧室,那个心堵得难受劲,不停的臭骂道,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要置于我死地?
  我想,除了帝王还会有谁。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二天还是夜里两点来钟,卧室的整块玻璃被一片乱石砸得稀巴烂,女主人噩梦般吓得手舞足蹈。我连忙跑到屋外看究竟是谁这么胆大妄为和无耻,夜色中什么也看不清,又仿佛每一丛黑影都是可疑的凶手。蓦地,一个石子不偏不倚的击中我的左眼,幸好我的眼皮闭合及时,不然非成独眼狼不可。我捂着左眼用右眼瞥了一眼地上的石子,发现被一张纸条包裹着,捡起一看,上面用报纸上剪下的铅字粘贴着:若不应战,明日烧房!纸条上没有日期和落款。这帝王可够毒辣,即恐吓了我又没留下任何把柄。接着,又是大批警察呼啸而至,这次是女主人报的案。经过警察和警犬严谨细致的勘查过后,得出结论:案件性质属于恐怖分子袭击(傻子都知道)。随即对女主人进行详细的笔录,有何仇人?与谁发生过口角?买衣服的时候是不是砍价太厉害?追星族因爱生恨?……不知怎么的,问题逐渐变了味,你到底和唱片公司范总有没有暧昧关系?纸巾王是你远方表叔还是情人?你的乳房是不是填塞过什么东西?你是不是有裸睡的习惯?……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2)
  警犬也是不厌其烦的刨问着我的隐私。你一般最喜欢吃几成熟的牛排?有独立浴室吗?如何看待狗德沦丧的问题?喜欢什么类型的母狗?自慰有哪些技巧?有过一夜情吗?对阉割有什么看法……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啊,我的小脸羞得通红。我诚恳的对警犬说,我还小呢,公母之事不懂,能不能问些有助案件侦破的问题?你还小,不懂公母之事?骗谁啊!听说你和某跨国公司CEO家的莎莎来往密切……
  折腾到天亮,总算送走了警察。女主人瘫软在沙发上自言自语,到底是谁和我结了仇怨?难道是万里香?女主人很快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喃喃道,她不会这么笨的,只有狗才会想出这下三烂的招。
  的确,是她的狗想出这下三烂的招。此刻,我才真切感到帝王破釜沉舟的杀机已是势不可挡。看来我想躲也躲不掉了,说不准他明天晚上真的会把这房子付之一炬,然后再把大门堵上,我就活生生的成为一只烤狗,连和我决斗都省了。不行,我不能再像个懦夫似的畏畏缩缩,因为帝王不是懦夫,我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危机的严重性,迎接挑战便成了我没有选择的选择。
  晚上两点,我和帝王约定好,还是在衡山电影院门口见面,做我们之间一切江湖恩怨了断的决斗。临行前,我忐忑不安,说真的,我并没有十足把握能战胜帝王,说得露骨点,我在他面前不堪一击。除去心理因素外就是体能的原因,帝王比我足足高两个头,坦克体型,据说还有很多绝招。其中一项就是美式拳击,出拳速度快如闪电,出拳力量重如火炮,倘若被他一拳打到腮帮子,只有满地找牙的份了。还有他的无影脚也不可小觑,我曾亲眼目睹他连续起脚击树,树干纹丝不动,而树叶却一片不留的落尽。这就是内功至深所致,中招者看似表面无恙,其实身体内部早已五脏具碎、筋骨具断。而我呢?一个乳臭未干的小狼而已,虽然也练了不少功夫,但都是花拳绣腿的娱人把戏,充其量不过强身健体。唯一能战胜帝王的高智商,却在身体直接对抗中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当我最终决定赴约和帝王决斗时,问题就变成了我有什么资格和他一争高下(恐怕这才是我回避决斗的真正原因)?事已至此,无可挽回,只有抱以一死的心。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屈服帝王,成为他的傀儡,做出任何不利于女主人的事情。
  把死都想到了,我也释怀了,沉重的心豁然轻松起来。唯一要做的事情便是写遗书,交代身后事。遗书里这样写道:倘若在清晨看见我安静的躺在某个街角,就基本上可以确定我已死亡。我猜想定有很多长久以来支持我和热爱我的人为我悲哀,但我要让你们失望了,风光无限的明星狗只是我的一张华丽皮囊,死在这里的我其实是一只来自草原的孤独狼。是的,我是一只狼。只有死亡才能赋予我勇气面对真实的自我,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我死了,不要去揣摩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对我而言,不啻是个再完美不过的结局,我终于解脱了。我死而无憾。真的,不要让我死后都不得安宁。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女主人,是她给了我无限宠爱,不至于让我觉得戴着一副面具活着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有时候我甚至在想,倘若我忘了从前的所有记忆,兴许我果真是幸福的。好了,一切终于结束!我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对了,是归宿的问题,我希望你们能将我安葬在内蒙古大草原,不需要豪华的坟茔,只要头枕绿草、仰面蓝天即可。草原是我的家,生于斯,死于斯!
  遗书写好后,我念了两遍,感觉尚可。但遗书藏在哪里呢?太隐蔽不行,万一百年后才被人发现,我魂归草原的愿望岂不落空,即使我的骨头还未完全腐烂,但那时又有谁还记得我呢。太暴露也不行,万一我毫发无损的回来,遗书又提早被人发现,那我岂不是自掘坟墓。随身携带也不行,万一午夜巡警搜身,岂不人脏俱获,不打自招。我深知,人类的同情只会给死去的我,对于活着的我,只有无情的批判。权衡再三后,我想出个绝妙主意,就是将遗书塞进信封写上我的名字投进邮筒,根据本市邮政速度,这封信最快也要两天后才能寄到我的手中。而两天后我到底是怎样一个结局也尘埃落定了,这封信的到来可谓恰当适宜。对!就这样办。我真是个天才,这辈子不出人头地都难。
  临出门前,我去了趟厨房,别了两把菜刀在腰上,心里稍许有了些安全感。一脚踏入茫茫夜色后,悲壮顿时涌上心头。难以想像,我竟然要和一只狗为了荣华富贵争个生死。我找了个邮筒,将装载着遗书的信件投进去,随后,视死如归的走向决斗的地点。
  衡山电影院依旧像个阴森的古墓,帝王早已等在那里,远远便能嗅到他冰寒的杀气。我顿了顿,深吸大口空气,然后从容不迫的走向他。
  你终于还是来了。帝王冷笑道,果然有种,是个英雄!
  我说,有永远的英雄吗?
  他说,死能铸就永恒的英雄。
  我说,你说对了,所以我来了。
  他说,难道你这么快就放弃了?
  我说,我还有选择吗?
  他说,不是你没有选择,而是你不愿选择。
  我说,你所谓的选择还不如不选择。
  他说,由不得你选不选,没有谁能成为自己的主宰。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3)
  我说,我即使成为不了自己的主宰,那也绝对不会是你。
  他说,结论不要下得太早。
  我说,废话少说,来吧!
  他说,我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我和帝王相隔十米对峙在电影院的大院中央,落叶沙沙从耳畔飘零,纸屑仓皇逃窜,风是惟一不惧的观众,偶尔有汽车的灯光从我们身上一扫而过,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从遥远的空中看,城市才是我们的决斗沙场。
  帝王一直未动,我当然不会主动出击,或许他是想用心理疲劳战术逼我就范,而我却在天真的愿望着——时间永远这样凝固着多好。
  我说,你为什么还不出招?
  他说,我在想,我们俩个从同一个小地方来到这个偌大的城市,目的就是相互撕杀吗?
  我说,因为我们俩个走在同一条路上。
  他说,不错。看似宽阔的道路其实很狭窄。
  我说,你好像并不急于打败我?
  他说,我要打败的是你的心而不是你的肉体。
  我说,谈何容易!
  他说,有办法。
  我说,什么办法?
  他说,就是折磨你的肉体,迫使你的肉体劝说你的心妥协。我深知,你拥有一颗狼的心,它才是我最大的对手。
  我说,你不会得逞的!
  他说,未必。只见他一个响指,一大群流浪狗像从地里冒出来似的,将我密不透风的包围,个个对我虎视眈眈,凶相毕露。顿时,杀气不再是一股强大的力量,而是一张铺天盖地的网,任凭我有再高强的武艺也无法逃遁。
  我惊诧道,你这是干吗?不是说好一对一的决斗吗?
  他冷笑道,已知的结局,我为何还要浪费时间,不如直接跳入下一个环节。你猜,当一群野狗羞辱一只狼时,那只狼会有何反应?哈哈……
  我说,你真卑鄙!
  他说,对付你这种硬骨头就得用卑鄙的法子。
  我说,我就是死也不会让你羞辱的!说完,我拔出腰间的菜刀欲了结自己的性命,与此同时,两只流浪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束缚住我。我挣扎,可我无力!刀子哐当坠落在地。帝王悠然朝我走过来,捡起菜刀,贴着我的睫毛划过说,和你决斗的目的并不是想让你死,而是让你永远臣服我,效忠我,成为我鞍前马后的一只狗!
  我朝他脸上淬了口唾沫说,呸,你不配和我决斗!
  他仰天大笑道,所以我并没有出手啊!
  你!你!……我咆哮道,你这个千刀万剐的狗东西!
  他捏住我的嘴巴说,你凭什么跟我斗!你除了长着一张小白脸还有什么本事!而我不仅武艺超群,胆略过人,还拥有强大的黑道力量,灭你还不如灭只蚂蚁般简单。我看你是个狗才,所以才不忍心杀你,只要你归顺于我,我保你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倘若不然,生不如死!
  我扭动头颅张狂笑道,你妄想!我连死都不怕,难道还怕皮肉之苦吗?
  他狡黠的说,你以为不惧死亡就无所畏惧一切吗?就是终极的伟大吗?非也。忍受折磨比不惧死亡更加伟大,死亡在折磨面前不过是另一种苟且偷生的方式。你不要过高估计了自己对抗折磨的力量!
  我一个寒噤,满身鸡皮疙瘩。的确,生不如死才是最大的苦难。选择死亡只是逃避无休止的折磨而已,相比之下,死亡就变成了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此时,我连死亡的权利都被剥夺,我再也无处逃避。剩下的选择就变得异常残酷起来,是归顺还是折磨?痛苦思量后我还是选择了折磨,因为对一只狼而言,归顺才是最大的羞辱与折磨。
  我咬紧牙根大吼道,来吧,你们这些刽子手!
  两只流浪狗给帝王搬来把红木太师椅,他坐稳后,手一挥,羞辱与折磨便正式开始了。首先是流浪狗依次走到我面前,把阳具对准我的脸,一泡泡浊尿横空出世,射在我的眼睛上,鼻子上,嘴上……酸臭的尿液腐蚀着我的尊严。我闭上眼睛,昂首长啸,来吧!再猛烈些,好一派畅快淋漓,就像洗温泉澡似的,惬意极了,哈哈……众狗一阵木然,被我的气势震住。帝王厉声喝道,让狗尿淹死他!一轮下来,足有一百多只狗为我提供了免费温泉。我用舌尖舔着滴滴答答的嘴唇说,好味道!然后乜斜着帝王说,不过如此,还有更厉害的吗?老子等不及了!
  帝王阴笑道,笑佛伺候!
  四只流浪狗把我的四肢按住,另外四只流浪狗手持羽毛不停的撩我手心、脚心。哈哈……我抑制不住的狂笑,笑声中夹杂着汩汩屈辱的泪水,这等折磨就是佛也忍受不了啊!帝王漠然问道,想清楚了吗,归顺我还是与佛同乐?我怒目于他,狂吼道,有种的就一刀杀了我!帝王摇摇头,叹口气,翘起二郎腿,继续麻木的看着我与佛同乐。这种笑就如同吃了过量的兴奋药,早已超过身体承受的极限,身体就像越绷越紧的发条,蓦地一下就断了。我惨叫一声,便在笑容中凝固。不知多久,一桶桶刺骨的寒水从我的脑袋上倾泄而下,我醒了。
  帝王踱到面前说,你小子还真有骨气!
  我说,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他说,我就不相信驯服不了你!
  我说,你应该知道驯服我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4)
  他说,你就是只老虎,我也要让你俯首称臣!
  我说,那你尽兴而为吧,我奉陪到底。
  他说,接下来的游戏可不像前面那么娱乐了。试想一下,你被埋在土坑里,只留着个脑袋在地上,然后成千上万只蚂蚁朝你涌来。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些蚂蚁不会立马吃了你,而是通过嘴巴、鼻子、耳朵钻进你的身体,寄居在你的心、肝、肺里,饿的时候就咬上一口,那滋味一定爽到家了!这才叫生不如死。哈哈……
  我歇斯底里的咒骂道,你这个魔鬼,你才是真正的魔鬼,百分百的魔鬼!……咒骂间,我已被硬生生的丢进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土坑里。接着,泥土像洪水般倾泄下来,稍顷,便把我的躯体淹没,只留下一个脑袋孤零零的伫立在荒野之上。
  帝王说,我再问你最后一次,顺我还是逆我?
  我藐视众狗说,你们这些为虎作伥的狗们,难道就没有一点良知吗?你们可知跟随的是谁?是魔鬼,是不折不扣的魔鬼,是死后下地狱永世得不到轮回的魔鬼。难道你们就心甘情愿与他跳进炼狱之中,永世得不到超生?而我是一只君子坦荡的明星狗,跟随我总比跟随魔鬼要好上千百万倍。我现在就立下重誓,倘若你们能助我伐纣,我将推荐你们与我一起参加下个广告的拍摄,每只狗都能光宗耀祖,这不就是你们一直所追求的吗?这不就是帝王对你们许下的诺言吗?各位英雄好狗,不要再误入歧途了,拿起武器为了正义而战吧!
  我这招临危不乱的策反果然有些效果,不少狗明显有了动摇,交头接耳的说,有道理啊,我们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出人头地吗?跟着明星冬冬混岂不更加现实……
  我趁势煽火道,兄弟们,我知晓你们作为一只流浪狗不容易,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城市,难道就是为了拉帮结伙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伤天害理之事吗?我跟大家也一样,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是因为它存有我的梦想,我是来寻梦来的。我有今天的成就,完全归功于我的善良和执着。我坚信,只要我怀揣一颗善良的心,有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就一定能实现辉煌的梦想。我做到了,兄弟们,在你们的见证下我做到了!而非用一些卑劣的手段来获取我的私欲,那样的成功又有什么意义呢?兄弟们,你们再仔细想想,倘若你们今天残害了我,即使你们有辉煌的一天,你们敢向全世界讲诉自己的奋斗历程吗?不敢!因为你们不过是一群发迹的强盗而已,永远也成为不了颂扬的英雄!
  众狗一阵骚乱。帝王见势不妙,亲手用胶带封住我的嘴巴,然后朝众狗说道,你们不要听他妖言惑众,他连自身都难保,难道还能带给大家光荣与梦想吗?在这个城市里,只有成功是唯一的法则。倘若你们成功了,还会有谁在意你们的过去?没有。即使有无聊之徒探寻你们的成长,你们在成功之前所做的一切,也都将会变成传奇的创业历程,狗狗争先效仿还来不及。因为更多的狗并不缺乏善良的心智、坚忍不拔的毅力,而结果呢?他们惟独没有成功。这就是现实,残酷的现实,大家只看成功,而非过程!
  众狗又是一阵骚乱,不过支持我的舆论不再,而是纷纷附和帝王的观点,对!是这个理,我爷爷做了一辈子好狗,到头来还不是被人欺负、被狗仗人势的狗欺负,死了都没有谁知道,枉活一世了!……善良有什么用,执着的善良就更糟糕了……听说珠穆拉玛就是替他主人运送毒品过上好日子的,也没瞧见有谁鄙夷他嘛,反而个个在他面前屁颠屁颠的,不就是他有财有势能豪爽起来吗……
  我想,完了,失去群众的支持,我就是有回天之力也斗不过帝王。况且,我的嘴被胶带封着,就连自由平等的辩论机会都没有。就在这时,一只瘦小的柴狗跳出来疾呼道,兄弟们,听我一言!冬冬先生仁义厚道,有知识,有水平,有声望,最重要的尊重我们这些无权无势可怜巴巴的流浪狗,这令我感动涕零。而我们的老大帝王呢?只会利用我们达到自己的私欲,根本就不把我们当兄弟对待。大家一定还记得,上个月老大为取悦珠穆拉玛竟让我们兄弟集体学猫叫,我都快被羞辱死了!还有,老大因看上一个兄弟的新婚妻子,竟然借着酒意把她给强暴了,事后扔下根骨头就算了事。这是狗干的事吗!?兄弟们,冬冬先生说的对,我们不能再执迷不悟、为虎作伥了,为了正义反抗吧!
  小柴狗话音刚落,只见帝王一个无影脚就把他踢得七窍流血,直愣愣的昏死过去。有谁还敢胡言乱语,就是这个下场!帝王淫威顿现,众狗吓得不寒而栗,为命事从。我暗想,不管今夜我是怎样的结局,这个不知姓名的小柴狗都是我一生中无法忘记的恩狗!
  两只流浪狗把一个装满蚂蚁的塑料袋打开,刹那间,憋闷已久的蚂蚁如潮水般涌出。他们先是獐头鼠脑的四处嗅了嗅,然后不约而同的朝我袭来。这股强大的黑色兵团逐渐靠近了我,而我唯一的防御武器就是朝他们瞪眼、做鬼脸,期许吓退他们。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瞬间就占领头颅,有条不紊的寻找着我的漏洞,然后鱼贯进入。我能清晰感觉到蚂蚁顺着我的鼻孔往前爬行的痛痒,我不停的打喷嚏,想用强大的气流阻止他们的侵袭。但无济于事,蚂蚁的抗风能力很强,尤其是在湿润的鼻孔里,依靠着黏液和鼻毛稳健前行。我最终放弃了打喷嚏,因为我对鼻子的反应顿消,我猜想,定是蚂蚁用毒素麻痹了我的鼻神经。不大一会儿,我的防守便彻底崩溃,蚂蚁们呼啸着从我耳孔鼻孔牙缝里肆无忌惮的涌进身体的深处,那种爬行的刺痛痕迹不断的通过神经末梢传到我的脑袋。这些该死的蚂蚁,为何不将我所有的神经破坏掉!悲惨的命运才刚刚开始,蚂蚁们在钻咬着我的肠壁和胸腔,朝我的心脏大举进发。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5)
  我闭上眼睛哀叹,不消5分钟,蚂蚁大军便将占领我的心脏,成为我的主宰。
  就在我自暴自弃的绝望关头,忽然听见一声大吼,小弟,我来也!这声音好熟悉,我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大黄从天而降,并且带来好几千的兄弟操着斧头西瓜刀……将帝王和他的手下团团围住,瞬间便控制了局势。
  他急忙帮我驱赶走头上的蚂蚁,心疼的泣呼道,小弟,哥来晚了!
  我惊诧的问,你怎么来了?
  他边和几个手下将我刨土,边说道,自从上次牢狱一别后,我也很快从地道里逃出。其后,一直思念着弟弟,本想造访,但怕弟弟难堪啊!
  我说,这是什么话!我们是拜把子的兄弟,对天盟过誓!
  他说,话是这样说,可看着你陡然贵为天王巨星,熠熠活跃在舞台荧屏,怕有我这样的草莽兄弟会使你遭人笑话啊。所以,就只好在心中一直默默思念你,祝福你。
  我说,你糊涂啊!我怎么会因有你这样的大哥而感到难堪呢?认识你、和你结拜是我这一生中最幸福、最骄傲的事情!
  他紧紧握住我刚被刨出的手涕泣道,好兄弟,大哥多心了,对不起你!
  我说,这就对了。唉,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遭遇困境?
  他说,虽然大哥以前犯混不见你,但心中始终牵挂你、担心你,于是就派了几个兄弟在你家周围轮流站岗放哨,就是怕某些居心叵测的狗因嫉妒而暗害你。大黄恶狠狠的瞥了帝王一眼,接着说,果然不出所料,站岗的兄弟察觉出有狗对你不利,还在深更半夜砸你家的窗户。恰巧,我们得到准确情报,一个由帝王领导的黑社会组织要在今夜对你下毒手,于是我就带着上千号兄弟马不停蹄的连夜赶来。可是我还是来晚了,让小弟白白吃了这么多苦头!
  听到此,我不由热泪盈眶。没想到被我遗忘的恩狗大哥,在我遇到危急的关头再次出手相救。而且一直派兄弟为我默默站岗,默默守护,我全然不知。是的,倘若不是今夜遇到危难,我的确早已遗忘了大黄。他说得对,我心里是怕别人知晓我有这个草莽大哥的,所以对他的遗忘就变成了无意识的遗忘,遗忘就成了必然。我是多么的虚伪。
  帝王在一旁则完全懵了,这局势怎么说变就变,没有一丝征兆。他蓦地醒过神来,必须要逃,不然下一刻在土坑里喂蚂蚁的将是自己。他三拳两拳挣脱束缚的狗,大黄反应迅捷的掏出手枪瞄准他说,你难道比子弹跑得还快!
  我被完全从土坑里刨了出来,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痛楚。大黄急切的让众狗端来一盆肥皂水,说,小弟快喝,等蚂蚁钻破你的肠胃就完了!我一头扎进肥皂水里,张着大嘴咕咚咕咚,直到喝不下去为止。我直起身子,打了一个嗝,冒出一串五颜六色的泡泡来,煞是好看。紧接着一顿狂呕,奄奄一息的恶毒蚂蚁随着肥皂水摔落地上,我见一只踩死一只,好不解恨!呕了若干次后,身体虚弱无力,苦胆破裂。
  大黄捶着我的背说,呕光了就好。
  我软绵绵地搭着他的肩说,谢谢!大哥!
  大黄义愤填膺的说,小弟,日后我们再慢慢叙旧,先解决掉这个狗东西再说!
  一提到帝王,耻辱就像潮水般涌上心头。我一把夺过大黄手中的枪径直走到帝王面前,用黑洞洞的枪口抵着他的眉心吼道,你这个王八蛋,我一枪毙了你信不信!?
  帝王抿着嘴冷笑道,你仗着狗多势众算什么本事!
  我呸道,你也有脸跟我说什么狗多势众!
  帝王说,那是因为你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无须我亲力亲为。若现在有谁能一对一的赢我,我才算服气,甘心宰割!
  我说,你别妄想了,你的诡计我还不清楚。
  这时,大黄上前对我说,小弟,相信大哥吗?
  我说,相信,当然相信!
  他说,相信我任何事吗?
  我说,自是。到底是什么事?
  他说,那就由大哥代替你和他决斗,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我连忙附在大黄耳边叨叨,不行,不行……帝王可是精通现代拳击和传统武术,我怕大哥吃亏!
  他说,不是说好了相信我吗?我一时语塞,他拍着我肩膀说,放心吧,小弟,大哥我也不是吃素的!
  大黄对帝王说道,瞧你狗东西气焰嚣张口气狂妄的,今天就由我和你较量较量,让你也知道山外有山狗外有狗!
  帝王说,好!若我侥幸胜了阁下如何?
  大黄瞥了我一眼,我点点头,他转而对帝王说道,若我不幸走嘴,输了你这狗东西,今天就放你一条小命。
  帝王说,一言为定!
  大黄说,祝你好运!
  众狗退后,围成一个圆圈,大黄和帝王对峙在圆圈中央。此乃真武林高手决一死战,毫无半点作秀之嫌。虽然,我知晓大黄也非等闲之辈,但还是为他捏把冷汗。
  两只狗相互凝望着,迟迟没有出招,想必双方进行的是心理上的较量,欲从气势上占得先手,然后再以猛虎下山之势将对方一举击溃。看得出,两只狗在此较量中旗鼓相当,谁也没有抢得便宜。虽然惊心动魄的场面尚未开始,但众狗屏住呼吸,似已凝固,惟有风在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蓦然间,双方几乎一同出招,顿时游风惊逃,尘埃四起,风云大变,天地惶恐,分不清谁是谁,谁又不是谁。两只狗撕打成一团,出招与拆招,攻击与防守……看得众狗脸色惊变。大战三百回合后,两只狗终于分开,各自据守一方苟延残喘。稍顷,帝王说,阁下果然是高手中的高手,非逼我出绝招不可了!大黄说,彼此彼此,出招吧!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6)
  帝王说,看好喽!只见他握紧拳头,抡圆手臂,一圈又一圈,快得令众狗目不暇接,有如快速旋转的电锯,刹那间,就朝大黄挥舞过来。大黄面不改色,气沉丹田,双手合十,怒目圆睁,毫无怯色与躲闪之意。只见帝王的重拳硬生生的砸在大黄的脑门上,砰的一声巨响,火花四射。大黄纹丝不动,帝王却被反弹力震到十米开外,四肢仰天,大呼唉呦!他迅速从地上爬起来,揉着红肿的掌头说,你使得可是传说中的金功罩!
  大黄吐气纳新,慢慢分开手掌说,正是!
  帝王脸色骇变,自言自语道,莫非今天真是我的亡日!
  大黄仰天啸道,狗东西,还有什么绝招亮出来吧!
  帝王说,莫怪我无情无影脚啦!说话间,帝王腾空而起,舞动着双腿,像一把超级“李小泉”剪刀,直刺向大黄的胸膛。奇怪!帝王的双脚生根似的长在大黄的腹上,拔不出来,惊怵的他大汗涔涔。只见大黄冷冷一笑,腹部收缩,将帝王的双脚吸得更紧了,然后以左脚为圆心疾速转圈,帝王也随之大呼小叫的转动起来。大黄速度越来越快,帝王就像轱辘一样旋转得有影无形。大黄哼的一声,放开腹部,帝王嗖的一声被甩到了树梢上,惊落一窝幼鸟。帝王从树上摔下来,捂着胸口吐血道,你这招是……我这招就是集宇宙之精华于一体的“超级黑洞功”,你服还是不服!?大黄傲气凛然的问道。
  帝王瘫软在地说,服。随后哇哇大哭起来。
  我走向前,一脚踩住他的头颅说,不要以为有一身武艺就可为非作歹,随心所欲,这个江湖不是你一狗能坐拥得了的。只有大家团结起来,互相互助,才能创出我们狗类美好的未来!
  大家一片掌声(连俘虏也是如此),为我的即兴讲演喝彩。
  大黄问我,这个狗东西怎么处理?
  我问大家,你们说,应该把这个狗东西怎么办?
  大家呼喊一致,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我双手一举,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然后蹲下问帝王,你的建议呢?
  帝王拽住我的手苦苦哀求道,冬冬,饶我一条小命吧,以后我愿听从你的差遣,成为你最忠心的奴才!
  看着帝王惊鸟状,不禁为他惋惜,好好一个狗才在极度膨胀的欲望中毁灭了自我,难道所谓的成功对他真的这么重要?不惜放弃自尊,不惜泯灭良知,不惜杀狗放火,不惜将自己变成彻头彻尾的魔鬼。我凝望着他乞讨性命的眼睛,正准备说……忽然,他疾速的掐住我的喉咙,威胁众狗道,快闪开一条路,不然我让他小命呜呼!
  我被帝王出乎意料的举动深深震惊!我原本是想说……唉呦!他掐得我更紧了,他完全丧失了理智,他狗急跳墙做最后殊死一搏。
  大黄慌得手足无措,劝戒道,你别乱来,只要你放了我小弟,一切好商量!
  帝王说,闪开道放我走!!!
  大黄急忙令众狗闪开,让帝王逃命去。
  帝王边挟持我边往后退,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微微颤抖。我说,帝王,别作茧自缚……你再说话,休怪我手下无情!他又使了一股力量,掐得我险些当场断气。
  忽然,帝王在倒退的过程中踩到一根干树枝,干树枝“啪”的一声,吓得帝王一个走神。大黄乘机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帝王打翻在地,把我拉向生的坦途。帝王从地上迅速爬起欲冲出包围,其惊狂之举无狗敢挡。大黄一个箭步冲过去,再次把他撩倒在地,随手摸起一块砖头就要砸向他的脑壳,毫秒之间被我及时制止。大黄问,怎么了?我叹气说,做狗不容易,做宠物狗更不容易!你们这些凡狗是无法理解的。
  大黄诧异的说,难道你打算放了他?
  我说,是的,饶他一条小命吧。
  帝王扑腾着说,你不是戏谑我?
  我说,先前我就是这样想的,放你一条生路。可是你冥顽不化,自讨苦吃。
  帝王说,我不信,你这假仁假义的伪君子!
  我对大黄说,放了他吧。
  大黄说,我最后问你一遍,想好了?
  我说,是的。
  大黄无可奈何的松开手,帝王顺势仓皇逃去,生怕我食言似的。众狗对我这举动也大为不解,议论纷纭。我对众狗说,在这个江湖里,因欲望衍生的仇恨、撕杀、争夺……屡见不鲜,我厌烦了,厌烦了一个充满杀戮的江湖。我所希冀的江湖是狗狗平等、狗狗有饭吃、狗狗快乐生息的江湖,难道这样的江湖你们不向往吗?
  四下一片沉寂,一双双眼睛木愣的盯着我。难道我说错了吗?难道我放走我的仇人是个错误的决定吗?难道江湖之所以是江湖就因为它血雨腥风吗?
  蓦地,掌声轰鸣而起。为我?
  大黄紧紧握住我的手说,小弟,你说得太好了,简直都说到我的心里去了。你看,大家都在为你的广阔胸襟和远大抱负欢呼呢!
  我湿润着眼角,情不自禁地浑身哆嗦。
  大黄又问,这些俘虏怎么办?
  我说,让他们走吧。
  俘虏们却齐声哀求道,我们不走,我们愿意跟着冬冬建立平等安逸的江湖,留下我们吧!
  这又是出乎意料,我连忙摆手说,不,不……大黄才是我们的老大,你们要留下来,就求他吧!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7)
  大黄连忙接话说,大家静一静,静一静……刚才我的小弟说我是你们的老大,的确,我是丐帮老大,但是冬冬却是我们丐帮的领袖!我们一致推举冬冬做我们的领袖如何?
  好!好!好!……冬冬是丐帮的领袖!是我们的领袖!
  我附在大黄耳边说,大哥,我怎么能做领袖呢?这些都是你的手下,你又是我的救命恩狗,而且你是大哥我是小弟,我不能做领袖。小弟万死不从!
  大黄说,小弟,你就别推脱了,我是什么狗难道你还不知道?大老粗一个,打打杀杀还可以。可要论到将丐帮兄弟带上正途有更大的发展,论声望,论身份,论水平,非你莫属!
  我还是推脱道,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大黄忽地拜在地上,高呼道,倘若冬冬不答应做丐帮领袖,我们誓不起身!众狗见状,跟着拜下,高呼道,倘若冬冬不答应做丐帮领袖,我们誓不起身!
  看这情形,我只好答应了(要的就是被“逼”上这个位置)。
  我对大家激情说道,从今天开始,我们为建设一个新江湖、新秩序而努力奋斗!
  这时,先前为我仗义执言的小柴狗醒来。我一个箭步奔过去,把他挽在怀里说,谢谢你,小兄弟!大黄在一旁说,他就是给我们送情报的狗。小柴狗耷拉着脑袋对我笑了笑又昏死过去。
  我疾呼道,不论花多大的代价,都要救活他!他才是我们真正的英雄!
  与帝王的决斗日就这样成了我的幸运日。
  也许帝王一辈子都不会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他更不会明白,首先征服了心才能征服肉体,才能坐拥江湖,反之则天下大乱。肉体是什么?不过是一堆没有思想,没有作为的杂碎罢了。征服那么多杂碎有什么用呢?管他们吃喝还讨不到好。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这就是大家为之搏杀的江湖。
第十二章 迷失(1)
  我不得不承认,我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我了,而此刻的我也并非是一个虚假的我,随着记忆的不断累积,我只会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具体。
  我伫立在镜子面前,仔细端倪着镜中的我。
  我是惧怕照镜子的,我不敢正视自己,因为镜中的我已不是纯粹的我,而是一只向狗妥协的狼。如今,我不能再一味的逃避,我必须勇于掘起埋藏在心底的梦想,让梦想带着我回家,让梦想带着我找回真实的自我。
  自从与帝王一战后,我在黑道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逐渐成为黑白两道通吃的赫赫狗物。大黄打着我的旗号终于使丐帮在城市中心站稳了脚跟,慕名投靠的流浪狗络绎不绝。他很知足,并不具备野心,惟一的嗜好就是在手下面前千篇一律的重复着与我患难与共的交情,而对丐帮的管理则依然是家长式的。当然,我并没有闲功夫去建立什么新江湖、新秩序,那不过是我给寄居在城市生活的流浪狗们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梦。他们不幸福,并不是城市给了他们太多的失望,而是他们缺少明晰的梦,仅此而已。我想用不了多久,狗们就会发现大黄无非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翻版,而我却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精神领袖。大黄会遭之唾弃,我会永远被摆在神龛上受到景仰,光讲话、不做具体事情的好处就在这里。
  一想起这些,我觉得该清醒了,这个虚伪的江湖并不适宜种植任何梦想,它不过是我积蓄力量重返草原世界的训练场。是的,我现在有了足够的力量。
  我继续端倪着镜中的我,他的确成熟,有足够力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了,我和他等待这一天都足够久,所有苟且偷生的日子即将终结。不过,我还是要感谢这些苟且偷生的日子,它让我体验了另一种生活,它让我更加珍惜草原生活,它考验了我。好了,我再也不惧怕正视镜中的我了,他不再是陌生的我,他不再是裂变的我,他又和我融为一体,他和我都是真实的我。
  好了,就这样决定,回家。
  冬冬……女主人喊了许多遍,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镜子。
  女主人在化妆,她已习惯我作为一言不发的美容顾问偎依在脚下。这是我最后一天陪她,倘若她察觉出我的决定,一定会哭得干肠寸断,百般阻扰我决意的步伐。因此,她眼里的我和往日一样,是个听话和乖巧的冬冬。
  女主人今天很兴奋,从她超烦琐的化妆程序上就能看出,但又不像要出去的意思。难道今夜情人冬冬会来?应该不是他,他最近筹备画展忙得分身无术,又岂能抽出时间偷欢呢。是纸巾王?他倒是有些日子没来了,不过女主人的精心扮颜不可能为他,而且从某种迹像上来看,他们之间将会爆发一场战争。那到底是谁呢?我想今夜不论造访的是谁,都是一个足以影响女主人命运的人。
  门铃响了,进来的是情人冬冬。他不是来幽会的,而是来取钱的。他的画展费用超支,女主人自然是鼎力相助。女主人很快打发走情人冬冬,显然真正的客人就要到来。
  门铃二次响了,进来的是纸巾王。他一进来就气呼呼的把一沓照片摔在茶几上,看来战争是不可避免了。
  纸巾王问,真有其事?
  女主人懒洋洋的回道,你不是看见了吗。
  纸巾王说,你打算怎么办?
  女主人随即也把一沓照片抛在茶几上,你看这怎么办?
  我瞥了一眼女主人抛出的照片,是纸巾王同另外一个女人亲昵的情景。看来,女主人早有一手(连我都被蒙在鼓里),敌静我静,敌动我动。
  纸巾王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女主人说,分吧!
  纸巾王说,我知道我的能力只能把你捧成一个半红不紫的三流歌星,分,迟早的事情。
  女主人说,我知道你不可能给我一生幸福,也不甘在一棵树上吊死,你只是需要鲜嫩的肉体。分,我说总比你说好。
  一场关于捉奸的战争就这样平息,倒像是恳谈会,我惊异不已!随后,两个人友好磋商分手细节,无非是财产问题。讨价还价后达成一致,女主人不再向纸巾王索要青春补偿费,纸巾王将别墅及法拉力跑车的产权改为女主人的名字。最后,两个人开了一瓶香槟,斟了两杯,碰了一下,呷了小口,不知是庆祝还是懊恼。纸巾王临走时主动和我打招呼,这是他对我最友善的一次,我摇摇尾巴,也是我对他最友善的一次。
  女主人送走纸巾王,坐到沙发上,不停的瞥望着墙上的挂钟,不停的照着手中的小镜子,不停的问我妆化得如何。
  门铃三次响了,该来的终于来了,不该来的再也不会来了。女主人亲自开门,我一看,原来是唱片公司老板范胖子。看来,女主人和他的桃色诽闻是真的,不是嫉妒者的捏造。不要奇怪我不知晓真相,是他们保密工作做得太好。谜底终于解开,我并不感到诧异,因为这个谜底本身并不荒诞。
  他抱着她进了卧室。
  她说,我要在人民大会堂开演唱会。
  他说,没有人比你更出色。
  她说,万里香呢?
  他说,她没有一只比冬冬优秀的狗。
  她说,你是利用我们还是真心爱我?
  他说,当然是真心爱你。
  她说,证据?
第十二章 迷失(2)
  他说,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都是证据吗。
  她说,我也没少给你赚钱啊。
  他说,那我们就共同经营这份爱吧。
  他关了灯,蓦地又打开,让女主人赶我出去。女主人不假思索的便听取了他的意见(这极为少见)。
  我本想多陪女主人一会儿,看来只能作罢,只有在心中跟她说声再见了。我仔仔细细的走遍每一个房间,多少有些留恋,脑海里总是浮现出臭美的影子,倘若他能坚持生活对他的不公,这一切是他的还是他的。我在厨房里装了一口袋食物,当然这一切不够我吃到草原,所以我随身带了银行卡,里面全是我的私房钱,多得足可以让我环游地球一圈。我没有带上狗证,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无人不识我这张脸,脸才是我最安全的通行证。
  至于如何返回草原,我的方案是徒步行走。什么坐飞机、坐火车、坐轮船根本就不实际。不论我是一只多么出名的狗,若无主人在一旁,我都将失去自由行动的权利。幸运的是我的名气不至于再次被投入监狱,而是被人客气的送回来,对我的女主人献殷勤道,是我发现了你走散的狗,以后可要当心。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对了,这狗也得给我踩一个脚印。现实就是这样,女主人就是我的全部生活,是她给了我存在的价值,给了我挥霍的荣耀,给了我无限的风光,离开她,我就是一只狗,仅仅是一只狗。而今,我要做回一只狼,自己主宰自己的一切。
  徒步行走的路线我再三推敲过,出了家门是衡山路,沿着衡山路走到中山西路上南北高架,一直往北走,到交通路下高架,然后顺着京沪铁路线一直往北走,途径南京、蚌埠、徐州、济南……最后到北京。接着往西走京包铁路线,一直到呼和浩特,到此离草原也就不远了。最后的路程便是找到猎人的小村庄,穿过漫漫黄沙,回到广袤自由的内蒙古大草原。
  为什么选择走铁路线呢?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 铁路线简单,不易迷途。
  二、 铁路线上没有闲杂人等,安全。
  三、 运气好的话,可以扒车。
  整个徒步路程共计2500多公里,耗时4个月,每天至少要走20多公里,这是何等艰巨的旅程!但我有信心,信心便是来源于我对自由与梦想的无限渴望。
  一切准备好后,我在客厅里静坐了一会儿,滴泪少许。然后,又检查一遍随身行李,以及再次在脑海里模拟验证一遍徒步返回草原的方案,没有一丝纰漏后,闭上眼睛,睁开,起身,朝大门走去。随着身后的大门紧紧关闭,我知晓,我已经走在了一条不归路上。
  路过衡山电影院时,我趴在大铁门上凝望着空旷的院子,这里曾经是我的城市沙场,其惨烈、其惊心动魄的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场冲破猎人的围剿。幸运的是我赢了,倘若我输了呢?我不敢想像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我继续往前走。不知怎么的,这一路上我特别留意黑夜里的城市。我试图拿它与草原的夜做比较,可是它们之间相差太远,丝毫没有可比之处。就说草原的夜吧,只有在皓月当空的时候,才透露出一丝迷幻色彩(这还不排除阴雨绵绵的天气),其余的日子里则如鬼魅般狰狞。我至今都能清晰的记忆起每当夜幕降临的前刻,母亲唤我回家的急切声音在草原的黄昏一路跟随着我,直到我归家,母亲才松口气绽放出欣慰的笑容。而城市的夜不论何时何刻都散发着璀璨的光芒,它既像是昼的延续,又像是昼的开始,日日如此,年年如此,皓月当空只沦丧为可有可无的点缀,充其量不过是五彩斑斓的霓虹里一盏苍白的路灯。就说这景致吧,草原上的风景永远是轮回不越的,草枯又草荣,草荣又草枯……偶尔的野火烧红了天空。而城市的景致几乎每刹都在变幻,你根本无从琢磨,它既是立体的又是流动的,你走在其间,俨然也是一道风景。不知怎么的,我还是对比了城市与草原的不同,很多很多的不同。到了最后,我竟然无法做出一个客观的比较,就连自由也变得异常模糊。难道我在城市里就没有自由吗?我拥有至高的荣誉,拥有骄傲人类的关心,拥有各阶层狗的景仰,拥有足够多的财富,拥有女主人无限的宠爱(甚至她很少用绳索拴住我的脖子)……至少我可以在城市的黑夜里漫行而感觉不到恐惧。而草原带给我的自由呢?我蓦然发现,那草原的自由仅仅是一个过去的片断而已。或许,我已无法再深刻领悟草原的自由,当我认为草原只是一个过去的片断开始。
  那我为什么还要回到草原?为了回家?回怎样的家?一个没有空调、没有地毯、没有享之不尽的美食、没有电视、没有热水淋浴,没有屋檐……的家?
  我的脑袋乱极了。我感到害怕,源于我心的动摇。
  我极力控制自己的胡思乱想,而最有效的控制方法就是在心中不断默念父亲临终前的遗言: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
  快上高架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有狗叫我,我回头一瞥,是只脏兮兮的流浪狗。
  我说,你叫我?
  他说,是的,尊贵的冬冬先生。
  我说,我不认识你啊。
  他说,可是没有哪只狗不认识你啊。
  我说,你是想要签名?
第十二章 迷失(3)
  他说,不仅于此,我要跟随你实现我的梦。
  我说,为什么是我?
  他说,因为你是我的精神领袖。
  我说,你不觉得盲目?
  他说,没有了梦才叫盲目。
  我说,你何以认为你的梦和我的梦在同一条路上?
  他说,信仰!
  我说,信仰?
  他说,是的,信仰是不需理由的。
  我说,可是我要走了。
  他说,我可以等。
  我说,在哪里等?
  他说,就在遇见你的地方等。
  我说,就在这里?
  他说,是的。
  我说,我若再也不回来了?
  他说,那我就等到你回来为止。
  我说,何苦。
  他说,等你,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了。
  我不再理喻他,独自上了高架,他果真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要去哪里,将再也不会回来。之所以想告诉他,并不是担心他永远的等下去,而是我要走了,要永远的离开这个城市,我很想有谁知晓我的踪向,很想有个朋友为我送行。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难道我想听到一片唏嘘的挽留之声吗?难道我难以割舍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吗?
  迷惘间,稍前与流浪狗的对话跃然脑海:
  我说,你不觉得盲目?
  他说,没有了梦才叫盲目。
  我说,你何以认为你的梦和我的梦在同一条路上?
  他说,信仰!
  我说,信仰?
  他说,是的,信仰是不需理由的。
  流浪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其实已经给出我答案。因为时间冲淡了记忆中的草原,所以我徘徊在梦与现实之间;因为徘徊使我坚定的信仰不再,所以一路上我没有幸福的感觉。我终于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城市生活已深入骨髓,惟有将城市的影子彻底从脑海中驱散,昔日的草原才会恢复往日光彩。若不如此,那无休止的城市与草原的对比,只不过是一个个阻止脚步前行的藉口而已。刹那间,我的心怀豁然开朗,掘弃城市的记忆,恢复草原的记忆,才是我回家的第一步。
  恢复记忆和封存记忆一样痛苦。当日为了更好的融入城市生活积蓄力量,暂时封存了草原的记忆,就惶恐过一旦记忆被封存是否会真的忘记。如今这惶恐变成了此刻恢复的记忆就是当日封存的记忆吗?
  我闭上眼睛,试了试。碧蓝的天空、五彩的云朵、萋萋的芳草、没有边际的自由奔跑……是的,是真实的草原。我迎着风,张开双臂,就飞翔了起来。我的心在跳跃,我的灵魂在欢唱,那回家的旅程果是幸福一路铺就!
  我睁开眼睛,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望着前方,顿时神往。随即而来的却是另一种担忧,当日封存的记忆完好无损,就说明记忆是无法抹擦掉的,那么我对城市的记忆如何彻底遗忘?会不会在日后的某个时刻,城市就忽地在我脑海里也变成了一个梦,一个我亲身经历过的梦,一个让我有另种生活体验的梦,一个让我怀念江湖风云的梦。这世间有一种失忆药就好了,想抹掉哪段记忆就哪段记忆。倘若真有这种药,我想名字也不应该叫失忆药,而是叫幸福药,因为抹去的记忆定是痛苦,所以留下来的就只有幸福了。不管叫失忆药也好幸福药也好,在这世间都不可能存在,因为这世间哪会有一具纯粹幸福的肉体!想到此,我便不再刻意去遗忘这段以城市为主体的记忆,因为我毕竟历经过,过程不论幸福也好痛苦也好都是我完整生命的一部分。丧失了对城市的记忆,我依旧是不真实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我了,而此刻的我也并非是一个虚假的我,随着记忆的不断累积,我只会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具体。
  好了,一切问题都解决,再也没有任何杂念可羁绊我回家的旅程。眼看着就要走上铁路线,忽然脚底一阵巨痛,我坐在路边,把鞋子脱下看个究竟,原来脚掌磨出一个蚕豆般大小的血泡。我掏出指甲钳,用打火机烤了烤,旨在消毒。然后用烧红的指甲钳夹住血泡一角,轻轻一用力,血泡就骤然崩溃,淌出一股猩红的浓血来。看着破裂的血泡,我的心猛地一揪,刚刚建立起的强大信念,随着这血泡的破裂也破裂了。就这么一瞬,浓血淌出的一瞬,我发现自己是多么的脆弱,不堪一击!
  我是怎么了?我嚎啕大哭起来。
  我不得不接受残酷的现实,我已爱上这个富有激情和变幻的城市,我再也离不开他了!而草原仅仅是一个过去的片断,一个随着岁月流逝而逐渐模糊的梦。
  我已习惯踩在地毯上的脚掌如何跋涉万水千山?
  我已习惯豪华轿车代步的四肢如何在草原上箭步如飞?
  我已习惯生猛海鲜的胃囊如何适应草茎腐肉的果腹?
  我已习惯掌声的鼓膜如何分辨出呼啸风中隐匿的危机?
  我已习惯香水的鼻子如何嗅到十里之外的陷阱?
  我已习惯运用谄媚的技巧如何恢复狂野与孤傲?
  我已习惯优越的物质生活如何再度接受贫瘠与荒凉?
  种种事例表明,狗的生活并不见得有多糟。
  种种事例表明,狼的生活并不见得有多高尚。
  种种事例表明,城市也有坚定的信仰。
  种种事例表明,草原不是唯一衍生梦的地方。
  我想到了绚烂的舞台,掌声如潮涌;我想到了大黄的友谊,永铭在心;我想到了一个新江湖、新秩序,那同样是一个伟大的梦想;我想到了女主人的非凡美丽;我想到了城市是一片巨大的水泥森林,只要执着,就有奇迹;我想到了自由不过是一种欲望,它永不可能被满足;我想到了城市是现实生活一种,草原也同样是现实生活一种;我想到了狼也好狗也好狼狗也好都向往光荣;我想到了原则仅仅是逃避现实的一种手段;我想到了梦的本质就是怀念;我想到了大可不必再去改变现有的生活!……
  我还没有走上铁轨,精心设计的返回草原方案就惨遭流产。这是我从未想到会发生的事情,它太突然,又像是一种必然。我无力阻挡,只能随其自然,跟着心的指引。我擦干眼泪,走在回去的路上,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
  下了高架,我看见不知姓名的流浪狗还在原地等着我。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叫风儿。
  我问,为什么叫风儿?
  他说,寓意着无拘无束的飞翔在城市的上空。
  我问,你从哪里来?
  他说,我就出生在这个城市。
  我问,你的梦是什么?
  他说,就是像你一样成为一只优秀的宠物。
  我问,当你成为一只优秀的宠物后呢?
  他说,糟啦!我再也没有什么可梦得了。
  我说,有梦的狗才是幸福的狗。
  他问,你的梦是什么?
  我说,我的梦就是成为一只生活在草原的狼。
  他说,我看你永远也实现不了,这太匪夷所思。
  我说,所以,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其实一切我都明白,我在找种种藉口说服自己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市,而唯一正确的答案是:上苍无意中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生活的大门,走进去后,它的确要比原来的生活更加诱我心魄。
  最富丽堂皇的答案是: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那只叫风儿的狗一定不知晓,我以前是一只叫风儿的草原狼,渴望着无拘无束的飞翔在草原的上空,这才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必须要说服自己,这就是梦!
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1)
  冥冥之中,上苍又刻意的安排了我们再次邂逅,虽然,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虽然,我已记不起到底和她发生过怎样的故事。
  自从返回草原的旅程随着血泡的破裂灰飞湮灭,我就生了一场大病。医生也说不出个病因,女主人更不知出了什么状况,在一旁干着急。我估计不是因血泡破裂感染未知细菌,就是记忆紊乱导致神经衰弱(我认为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医生没开什么药,卧床的日子也不长,我的病就不治痊愈了。
  接着就是忙。
  忙着拍广告,海夸一家新开的宠物医院服务一流,技术一流,医德一流。
  忙着演唱会,我还是演绎那只发现自己真实身份是狼的狗,不过对着残月长啸再也没了激情。
  忙着录制MTV,当然是客串,主角是女主人。
  忙着与大黄喝酒,他是个不错的朋友,总认为结识了我使他的未来充满光芒,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忙着为新入伙的丐帮兄弟做演讲,权当帮大黄扩充队伍友情表演。丐帮不仅在市中心立住脚,还挤身三大黑帮行列。
  忙着踩脚印,人气越来越旺,没办法。
  忙着情人冬冬的画展,女主人为他邀请了众多社会名流,不过场面宏大,效果一般,没卖出几副画,且价钱也低的可怜。那天我还遇到了帝王,令我错愕的是万里香竟然和纸巾王搞到一起,帝王和纸巾王之间的关系也极度融洽,一家喜气洋洋的,真是活见鬼的拉郎配!帝王见了我浑身发抖,看来他已彻底抛弃所谓“帝王将相本有种”的理论。万里香则拉着女主人的手说,我们永远是好姐妹。女主人说,纸巾王是个好人,我没有把握住,你一定不要错过。我差点没笑出声来。
  忙着女主人与情人冬冬偷情放哨,范胖子可不怕狗,即使他怕狗,我也不敢惹他,他可掌管着我和女主人的星途。
  就这样忙啊忙,马不停蹄的忙。忙好,忙意味着我全身心的投入生活,生活就会给予我巨大的回报。因为太忙,女主人为我请了个保姆,模样长得还挺俊俏,不过没两天就被我赶跑了。连撒尿的时候都有一双眼睛始终不离的盯着,总归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转眼,几个月过去,又一个春天来临。这种季节的变化在城市里并无显著的痕迹,纵横交错的电缆不会长出娇嫩嫩的芽瓣,摩天大楼不会生出碧绿的新叶,广阔的马路不会冒出毛茸茸的鹅黄。只是天气越来越暖,白昼越来越长,掠过城市上空的归雁越来越多。倘若你不出门,这些变化自然是不觉的。倘若你频繁出门,这些变化也难以分散你的注意力,因为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橱窗里的变化要比季节的变化惹眼得多。
  幸好,别墅有个小院子,里面都是些几十年前种植的老树木,四季在此演绎得淋漓畅快。我喜欢在老香樟的下面支张桌子,坐在有松软垫子的藤椅上,沏一壶上好的龙井,悠闲自得的品呷着。这样的氛围很容易让我有所回忆,不过此刻无论回忆什么,完全没有了痛苦的纠葛,有的只是梦一般的甜美。
  当一壶龙井品呷到一半时,阳光变换了角度照在我的脸上,暖洋洋的,十分惬意。我把墨镜戴上,直视着太阳,它顿时温柔许多。我不禁心生感慨,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对太阳的看法,是太阳?是我?还是鼻梁上架着的两片薄薄的镜片?我缓缓转动着头颅,浏览着四处的景致,它们一片幽暗,丝毫没了先前的光彩,世界就这样轻易的改变了原有的态度。
  蓦地,范胖子闯进院子,我一个激灵,随即起身迎向他点头哈腰摇尾巴以及最重要的激情汪汪叫。范胖子喜笑颜开的摸着我的脑袋夸乖乖,顺便问女主人在家否?他是没话找话说,礼节性的问讯。我借机声音更大了,不停的朝二楼狂吠。范胖子连忙说,好了,好了,我知晓了。
  范胖子刚进大门,楼上的窗户就霍地打开,情人冬冬熟练的跳下来。他临出院子的时候不忘夸我机智灵敏,甩甩头发。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不禁长长的松了口气。
  范胖子是来接女主人去参加一个Party的,自然也有我的份。我也越来越热衷参加各种名目繁多的Party,一是增加自己的暴光率二是秀秀新买的晚礼服,三是缔交更多的狗脉关系。今天的Party主题是“春季流行服饰发布会”,是某个世界顶尖服装品牌策划的。出席这种Party的意外收获就是可以拿到红包,谁叫咱是腕呢。
  走进Party现场,今天来的名流贵媛还真不少,其实还是那些人,换汤不换药,多参加几次就都混熟了。但虚伪的客套还是照旧,见谁都像一百年没见似的,说各自的,听各自的,也不知说者说给谁听,听者在听谁的,嘻嘻哈哈一圈后便奔着自己的利益去了。当然这种利益是错综复杂的,刚出道的物色天下第一凯,三流歌星腻歪上唱片公司大老板,当红巨星除了坚守阵地外还要诱惑钻石王老五。男人们则简单多了,根据口袋殷实程度或折算出权力价值猎捕能掌控的美色。对于这些我已谙熟,金钱和美女堆积的社交圈。
  人以群分后,我们狗也物以类聚。和我坐成一圈的还是那几只狗,帝王、小强、黑旋风、风中咆哮、珠穆拉玛、直立行走……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我已然是绝对的NO?1,成为话题的主导者、权威者。论名气我是天王巨星,论江湖地位我有整个丐帮做后盾,有谁敢跟我唱对台戏。帝王的地位则每况愈下,油滑和神气不再,惟有卑躬屈膝的奴才相,当然是我打压的结果。倘若他不把我谄媚得舒坦,我一脚能把他踢多远就多远。
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2)
  帝王,倒杯酒!我不悦道。
  珠穆拉玛跟着帮腔,你咋没眼色呢,冬哥的酒杯不能空!
  风中咆哮急切的催促说,那后来呢?
  我呷了一小口酒说,老子一个如来神掌打得巨龙帮老大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到徐家汇地盘撒野了。
  黑旋风啧舌说,冬哥就是牛!前几天我溜街,被两只黑道上的狗劫去一块劳力士手表,冬哥能不能帮我出个头?
  我说,没问题。你是在哪条街被抢的?
  黑旋风说,植物园附近。
  我说,难办,那里是一颗牙的地盘,不过你放心,他还是会给我这个薄面的,实在不行,我叫七八千个弟兄把他给灭喽!
  黑旋风说,谢谢冬哥!
  莎莎突然风情万种的走过来,一见到我就像口香糖似的黏上(自做多情),冬冬,我今天身体不舒服,本不想来的,可听说你在立马精神就好了。
  直立行走说,你得的是相思病吧?
  莎莎故做羞涩的说,去你的!然后就顺势把头搭在我肩上,搞得我闪也不是,不闪也不是。我没好声好气的说,咳,莎莎同志,注意精神文明建设!
  莎莎一直厚脸皮的黏着我,害得我没法继续吹牛,于是借故去洗手间,其实信步来到花园呼吸新鲜空气。唉!长得帅就是没办法。花园里人很少,狗就更没有了,清净得很,正合我意。我坐到一块假山石头上,凝望着水中的鲤鱼。她们身姿绰约,通身红彤彤的,和菜市场上卖的翻眼白肚鲤鱼长得一点都不像。
  我问她们,你们不向往大江大湖吗?
  她们嬉笑道,真有意思的问题,大江大湖有什么好呀!
  我说,自由啊!
  她们说,难道被你做成晚餐的鱼会认为自己自由?
  我说,这倒是。
  她们说,可是我们的寿命却比生活在大江大湖里的同类的多九倍,九倍啊!九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命被拉长,而生命才是最根本的自由。
  我说,为什么你们会比大江大湖里的同类多九倍寿命了?
  她们说,不会被大鱼吃掉多一倍,不会被渔民捕获多一倍,不会被工业水毒死多一倍,不会被饿死多一倍,不会被冬天冻死多一倍,不会被夏天旱死多一倍,不会营养不良早衰多一倍,不会生病时没医生多一倍,不会因水缺氧窒息多一倍,加起来就多活九倍了。生命延长了,生活质量提高了,就连长得也越来越俊俏了。
  我说,原来是这样啊。
  她们说,羡慕吧,来生做一条池中鱼吧。
  我说,倘若我是一条鱼,我情愿在大河里游上一天,也不愿在这豪华监狱里待上十年。
  她们说,你别假高尚了,你不就是个狗奴才吗!
  我一下子被激怒,随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到水里,鱼儿疯散。忽然听见,哪家的狗撒野没社会公德!我寻声望去,见花园管理员手持着剪刀朝我走来。我一个转身,开溜喽。这心态真怪,明知晓自己不过是人的奴才,却硬是佯作很高尚的样子,今天被这群锦鲤戳破了皇帝的新衣,面子还真有点挂不住。
  心里气呼呼的,也没看着路,走着走着就撞到一只狗,摔得我四脚朝天。这心里的火气就更大了,爬起来就骂道,狗眼长到屁股上了……骂声嘎然止住,我惊呆了!被撞倒的狗在抬头的刹那,我看见一张出淤泥而不染的纯美脸庞,那致纯的气质只有天上有,我惊呆了!
  对不起,小姐!我连忙道歉并扶起她。
  她一甩胳膊说,不要碰我!
  我怔怔的站在一旁,不知如何是好。她起身后拂袖离去,我才醒过神来,紧跟上去连连解释道,小姐,不是骂你,是我狗眼长到屁股上了。
  她忽地止步,蔑视道,我接受你道歉了,别像流氓似的跟着我好不好?
  我说,不是跟着你,我也走这条路。
  她听我说完转身往回走。我依然在后面默默的跟着她,看着她。她是一只英格兰牧羊犬,身材极为秀美,步履似飘似飞,好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看着看着,我竟有一种和她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像清冽的泉水从心灵深处源源不断的溢出来。顿时,我的烦恼、忧愁、哀怨随着泉水的蔓延遁入虚无,整个身体如同在云端漫步。看着看着,我更加执着的坚信,我和她定是在一个被遗忘的时空里相识,斗转星移至今日,冥冥之中,上苍又刻意的安排了我们再次邂逅,虽然,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虽然,我已记不起到底和她发生过怎样的故事。幸运的是,她那张纯美的脸在我沉睡的记忆里苏醒,仅仅是一张脸,但我觉得足够了,足够证明我们曾经的确相识。看着看着,我愈发认为,我和她绝不仅仅是相识这么简单。
  她忽地又止步,回头说,你这还不算跟着我!
  我说,我只想认识你。
  她说,对不起,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认识的。
  我说,不可能。
  她说,什么意思?
  我说,你难道一点都记不起我了吗?我们曾经相识。
  她说,在哪里?
  我说,我也不能确定。
  她说,你也不能确定的相识?
  我连忙辩解说,不,只是记忆的问题。
  她说,好了,先生,我已原谅了你,我们各走各的吧。
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3)
  我唐突的拦住她的去路说,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或许能记忆起什么。
  她嘴巴一撅说,你再纠缠我,我就报警啦!
  我无奈的闪开,望着她渐远的背影,蓦地喊道,我们以后还能见面吗?
  她回眸一笑说,缘吧。
  她这回眸一笑,把我的心都醉了,这还不足以说明我们曾经相识?我想,或许上苍在考验我们,把我们丢在今生陌世,并抹去彼此间的所有记忆,只给了一次邂逅的机会,是再续前缘,还是命中注定有始无终,全凭灵犀相通。我不能错过。
  我失魂落魄的走回Party现场,莎莎迎面关切的问道,怎么了?像是被谁勾去了魂。
  我说,对不起,我要上洗手间。
  她说,你不是刚去过吗?
  我说,肾亏。
  我在光鲜的Party中孤独的穿梭,就是希冀着即将来临的下一刻里再次遇见那张纯美的脸庞,我侥幸着上苍给我两次机会。随处是欢笑,但我却嗅到那被欢笑重重包裹的冷漠,这才是这里的每一个人真实的面目。狗亦同,狗在迎合人类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像人类,俨然是地球的第二主宰。我回避着欢笑,我不相信这其中会藏有什么纯美,我朝安静的地方寻觅。安静的地方只有安静,什么也没有。
  她在哪里?难道先前的邂逅只是一场无法重温的梦境。
  她在哪里?或许她此刻也记忆起了什么,也在这光鲜的Party中寻找着我。那她会记起我的什么,来作为她开启对我所有记忆的钥匙。
  冬冬!……女主人在叫我,我不得不放弃。
  时装秀开始了,主办方临时妙想让狗与主人同台走秀,以体现本品牌的人性化、生活化。我除了和女主人走台外,还有和一只母狗走一次台,这难道也是体现人性化、生活化?不过是一场烘托商业氛围的小丑表演而已。莎莎已经穿好衣服站在我旁边,看她卖弄风骚的造作样,我条件反射的想呕,这也是她第一次留给我的影象。
  音乐响起,我闭着眼睛问,莎莎,先迈左脚还是右脚?
  怎么是你!惊诧的声音。
  我睁眼一看,差点兴奋得晕过去,站在身边的竟是我苦苦寻觅的她。怎么是你!我同样惊诧的问。但立刻意识到口气不对,温柔说道,这不是梦,我敢说。
  她说,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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