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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预测与自杀预防

_4 肖水源 (现代)
剪下然后跳楼自杀。有的自己感受到委屈,便别出心裁想像自己死后
亲人悲痛欲绝时达到心理满足,属于委屈性自杀。
(六)其它
儿童和少年自杀的是家庭矛盾和学校教育和管理不当的反映。一个八
岁男孩留下遗言[爸爸妈妈你们总打架,爸爸再见了!]在自家窗户上
用绳子自尽身亡。另一个十一岁男孩未完成课堂作业被班主任留在教
室内,老师将教室锁上未采取任何看护措施,也未通知其家长即迳自
回家,男孩不平即自尽身亡。另一男孩十岁,被父母送到大舅的高层
次住房居住并就近读小学,大舅和表嫂只知督促孩子读书,孩子没有
玩伴,又思念父母,会自杀未遂三次。升学和晋升失利也是年轻人自
杀的常见原因,这与他们的承受能力不良有关。一个十八岁女孩高中
未考取,家人好言相慰对她并无施加压力,该女孩感到对不起父母和

老师,在家中自尽。恋爱失利,婚姻破裂,经济破产,导致自杀者亦
不少,多见于年轻人。
四、自杀行为的预防工作经验
(一)广泛开展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
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Crisis Intervention)的服务方式和具体
做法是相似的,都是工作人员借助于与求助者耐心和真诚的交谈,双
方建立融洽的关系,通过解释、鼓励、支持、提供信息等手段,帮助
求助者树立生活下去的信心,提高他们解决和应付面临的心理危机的
能力,从而恢复心理平衡。心理咨询服务面较广,可涉及社会心理、
医学心理、发展心理、特殊问题等。危机干预涉及面窄,与预防自杀
有关并为其先导。它是一短期干预过程,就事论事,帮助处于困境和
有轻生意念的人运用个人和社会资源解决和应付存在的问题,不涉及
人格塑造。大陆已广泛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多数大城市,大学,心理
学部门和精神卫生机构已建立,有的发展为心理热线服务,但这些多
属业余性质,既有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高年精神科护士、社会工
作者参加,也有非专业人员如记者、教师、工人、学生等投入。心理
咨询人员是预防自杀的协同力量,而危机干预、热线服务或生命热线
则是主攻力量。心理咨询与机构干预协同,专业机构与非专业机构合
作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南京危机干预中心于一九九一年七月建立,四年来共提供服务3514
人次,面对面帮助7100人次,书信咨询651人次和社会干预300人
次。求助者除10%左右为精神疾病(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恐怖
症)患者外,其余为各种各样心理应激,以恋爱受挫,夫妻不和,家
庭矛盾,人际间矛盾,学习压力,职业问题等居多。危机干预实际上
为短程心理治疗,目前南京危机干预中心提供的服务主要是支持性心
理治疗,同时结合了咨客中心治疗和认知治疗的有益成分。南京危机
干预中心的具体作法分四个阶段,即建立关系,找出问题所在,发掘
潜能重建信心,结束交谈等。
(二)建立健康的心理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应提倡人们遇有挫折时勇于敞开自己的心扉与
人交谈,不仅可以宣泄自己的痛苦,也可得到周围的帮助。提高人群
的素质也包括在社会上树立关心他人和助人为乐的风尚,关心周围遇
到挫折或情绪沮丧的人,及时给予帮助。如发现有消极言行,应建议
其寻求医生诊治。学习儒家和道家的哲学思想,有助于人们正确对待
自己和周围。儒家提倡仁政(人之心)和至善(与人为善,为善最乐,
众善举行,从而达到宇宙至善而天人合一),教导人们如何与周围沟
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树立广阔和远大的思想境界。另外
儒家主张:[永生]已如上述。这些无疑会增加人们防止自杀的力量。
老子提倡自然人生,[大巧若拙]、[天网恢恢]、[无为而治]、[有无
相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自知之明]、[天长地久]等脍炙人口

的短语均出于其笔下。老子主张以一种自然的态度对待生死,他认为
一个人应该不贪生不怕死,出生在世不要欢天喜地,要死去也不呼天
抢地。应当无拘无束地来,无牵无挂的去,不忘记自己的来源,也不
追求自己的归宿。事情来了就欣然接受,把生死听仍在脑后,不想方
设法求生,也不刻意去回避死,一切都听任自然的安排,不用心灵智
慧去损害道,不蓄意破坏天然。对老少生死要听任其自然,才能有潇
酒自在的人生。老子主张不与人争,随遇而安,清静无为,不敢为天
下先,这些哲理显然有助于人们克服困难,应付危机。
(三)治疗精神疾病
一切精神疾病患者均系自杀的高危人群,特别是焦虑症、抑郁症、精
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导致自杀的机制是不同的,但这些疾病大多是
可以治愈的,因此积极治疗精神疾病可预防这类人群自杀。值得注意
的是精神药物问世后并未降低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杀率,这与治疗的患
者存在较多不良的心理社会因素未得到及时解决有关。积极开展精神
病患者的康复工作至关重要,心理治疗、社会安排、咨询服务等应予
以加强。
(四)树立积极生死观
对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除通过积极治疗减轻他们的痛苦外,应加强
心理治疗,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生死亲,既不怕死,只要认真和平静地
对待疾病,打消轻生念头。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爱滋病,癌症晚期,

疼痛性疾病等有较高自杀率,应采取措施,予以心理治疗,防止他们
自杀。
(五)杜塞漏洞
大陆自杀方法以服有机磷杀虫剂最多,应加强对这类农药的销售、使
用和保管等环节的管理,改善农村家家有农药的局面,这一点在大陆
是当务之急。对精神药物,镇铺催眠药也要予以管理,医生处方量需
予以限制。用煤气和枪支自杀者也时有发生,亦应加强管理。英国采
取煤气去毒化处理后,自杀率显著降低,可资借鉴。综合医院多为高
层楼房,每年总有一、两名不治之症患者跳楼自杀,国外对病室窗户
装有安全措施,也是一条好的经验。年轻人自杀大多到风景地点结束
自己的生命,在南京大多选择长江大桥和中山陵,守桥人员和陵园管
理人员虽未经过专业训练,都善于发现轻生者,予以好言相慰使他们
放弃轻生,仅长江大桥一处已防止数百人自杀。美国旧金山金门大桥
和日本富士山亦有巡逻队救助自杀者。
(六)建立自杀预防组织
英国陈华乐(Chad Vera)牧师于一九五四年首在伦敦开展电话服务,
后以圣经中记载萨马利亚人助人为乐的品质为宗旨,在联合王国和爱
尔兰建立萨马利亚组织(The Samaritans),后发展到英联邦国家和
其他国家,于七0年代初更名为国际益友会(Befrienders
International),目前已在全球建立分支机构三百一十二所。澳大

利亚于一九六三年由Walker建立国际生命线(International Life
Line),后沿太平洋西岸十二个国家的一百二十五个城市传播。一九
六0年Martin在柏林建立国际紧急电话咨询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elephone Emergency Services, I.F.O.T.E.S.)
主要分布在欧洲,总部设在日内瓦。这三个系统均系志愿者或义工服
务。鉴于这三个国际性组织在预防自杀和挽救人类生命方面做出巨大
贡献,一九七八年法国[生命研究所]授于三个组织的创始人二百五十
万法郎的奖励。此外西方国家还建立由心理学家或精神病学家主持的
危机干预中心(美国第一家自杀预防中心于一九五七年由心理学家
Shneidman在洛杉矶建成)。关于自杀预防中心(包括上述三种志愿
者机构)在预防自杀中所发挥的作用尚无一致认识,但它至少对年轻
妇女自杀有防止效应(Miller et al,1985 ),而且对许多孤独和
绝望的人在提供需求方面发挥有益的作用(Gelder et al,1983)。
(七)加强协调工作
进一步发展危机干预服务,需要不同学科之间和不同性质机构之间的
协调。自杀学为一门边缘科学,涉及医学(急诊科、内外科、精神科、
法医科)、心理学、社会学、哲学、伦理学等,而专业性危机干预和
自杀预防关系到不同学科,应建立协调组织,以便统一安排各项服务
活动。另外,志愿者自杀预防组织,公立和私立专业性危机干预机构
以及数量较多的咨询机构之间,也需要进行协调,发挥各方面力量,
做好工作。

(八)宣传和教育
宣传和教育应针对不同层次:对普通大众的宣传宜就大众对自杀的偏
见,向他们介绍如何早期发现消极言行和自杀距离,如何与有关部门
合作对这些人提供支持,使大众了解自杀预防的措施是可行的,对新
闻工作者宣传的目的在于双方在【不美化或不宣传自杀者】一点上取
得共识,防止在宣扬后自杀者增加;对自杀高危人群家庭进行宣传和
教育的出发点,是取得他们的治疗规划中的配合,消除家人认为自杀
是不光彩的念头,对未毕业的医学生,应开设自杀预防课程,让他们
了解精神疾病患者较高的自杀风险,重视对出院精神病患者进行自杀
的评定,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该接受岗前训练,对综合医院的一般医
护人员,让他们重视自杀未遂的内在原因,不能在患者清醒后或伤口
处理后,不询问自杀原因或希望尽早将患者转走,这种不关心和不情
愿的态度不仅无法减轻患者的痛苦,也不能防止他们再次自杀,对其
他专业群体,即介入自杀预防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教员、牧师、警
察、司法人员等应开展教育和训练,对献身危机干预和自杀预防服务
的志愿者,在投入工作前应给以适当课程的训练。
(九)加强对自杀预防的统计和研究
目前大陆虽有一些有关自杀的流行学研究,但尚无统一数字,应逐年
建立自杀和自杀未遂的统计,包括出现频率,主要社会人口学变因(性
别、年龄、婚姻、教育水平、城乡、经济、社会阶层、种族、职业)
与自杀率之间的关系。自杀和自杀预防的研究包括流行学、生态学、

临床、自杀预测(包括生物学研究)、自杀预防等。如上所述,预防
自杀涉及到许多学科,故应发展多项学科的协作研究。许多国家经验
和智慧的汇集结果表明,自杀行为是可以预测的,针对不同的政治和
社会情况,研究和发展不同模式的自杀预防或战略是当务之急。
第三章 自杀的生物医学研究
湖南心理危机干预中心 肖水源
由于职业的关系,医学界较多地考虑自杀与精神和躯体疾病的关系,
近几十年来就遗传、躯体疾病、精神疾病、体内生物学改变、药物等
与自杀的关系做了大量的研究,对自杀的临床治疗和预防提供了重要
的依据。
一、遗传学研究
很多遗传流行学研究都表明自杀行为具有家族聚集性。在生命周期的
任何时候,家族中有自杀史者的自杀可能性更大。虽然这可以部分地
用学习理论 进行解释,但多数学者倾向于肯定遗传因素在自杀行为
产生中的作用。例如,有人在51对单卵双生子中发现了9对自杀,
而在双卵双生子则没有发现相应的现象。一项对Amish社区的纵向研
究表明,24个自杀死亡者聚集于4个家庭,这些家庭都有很重的情

感性精神病遗传负载。至于自杀行为的遗传途径,目前提出有两种可
能的途径。一是与精神疾病的遗传有关。一项重要的研究表明,精神
病人一级亲属发生自杀行为的机会是对照组的八倍,同是精神疾病患
者的一级亲属,有自杀死亡亲属者比对照组的自杀危险性高四倍。第
二种可能的途径是自杀行为的遗传是独立于或附加于精神疾病的,例
如可能存在与冲动性相关的遗传因素,后者可能与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有关。
二、躯体疾病
大量研究表明,在控制了其它危险因素的影响后,躯体疾病,特别是
慢性和/或无法治愈的躯体疾病仍然是自杀的重要危险因素。在自杀
死亡者中患有各种躯体疾病者占25%-75%(Roy,1989)。躯体疾病对
11%到51%的自杀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危险因素。
1.癌症
由于疼痛、毁形、功能丧失,癌症患者的自杀率高于一般人群,其中
以胃肠道肿瘤患者的自杀率最高,男性病人的相对危险性高于女性病
人的相对危险性。表5-1概括了这方面的三个大规模的综述结果。
Allebeck及其同事(1985)还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即被诊断为癌症
的时间越长,自杀的危险性越低。在诊断后的第一年,男女性病人自
杀的相对危险度分别是16.0和15.4,在第二年就分别下降到了6.5
和7.0,第三到第六年下降到了2.1和3.2,到第10年,则自杀的危

险性降低到只有一般人群的0.4,不到一般人群的一半,这与癌症患
者经过较长时间的治疗和适应后,消除了对疾病的恐惧,增强了信心,
对生命更加珍惜有关。
表5-1 癌症病人的自杀危险性
样本来源
原始研
究项数
例数
自杀相对危险度
参考文献
男性
女性
1955,1960,1965年,芬兰
63
28857
1.9
1.3
Luohivuori & Hakama,
1979
1940-1973,
美国康州癌症
登记处
192
144530
与对照
组接近
2.3
Fox及其同事, 1982
1962-1979瑞

963
424127
1.9
1.6
Allebeck及其同事,
1985
2.慢性肾功能衰竭

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常要接受透析治疗。Abrams等(1971)研究
了在127个透析中心接受治疗的3478名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现在这
组病人中,有20个死于自杀,17个自杀未遂,22人在明知不治疗会
加快其死亡过程的情况下拒绝接受治疗,117例死亡与违反治疗要求
有关。作者由此声称这组病人的自杀率是一般人群的400倍,显然与
自杀的定义过于广泛有关。如果将自杀的定义限制在较严格的范围
内,则慢性肾功能衰竭接受透析治疗者的自杀率通常是一般人群的
10-25倍之间。
3. 其它疾病:有报告表明,癫痫,多发性硬化、头部外伤、舞蹈病、
痴呆、艾滋病、心血管疾病、柯兴氏病、Klinefelter综合症、卟啉
病、消化性溃疡、肝硬化、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的自杀危险性也较
高。
关于躯体疾病患者自杀的原因,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因疾病
导致活动受限,不能参加正常的职业和娱乐活动;(2)毁形带来的
痛苦,对妇女更是如此;(3)疾病导致难以忍受的、慢性的疼痛;
(4)没有治愈的希望、自责、受到社会歧视、丧失个人尊严、人际
关系中断等导致情绪障碍有关。
三、精神疾病
1. 自杀者的精神病学诊断

据一些重要的研究(见Black and Winokur, 1990),50%-90%自杀
死亡者可以诊断为精神疾病患者。Robins等(1959)研究圣路易斯
(St Louis)死亡统计中心1956年5月至1957年间被判定为自杀死
亡的134人的病史(资料从死者亲属、朋友及医师、医院和社会服务
机构纪录获得),发现94%的自杀者患有各种精神疾病,其中68%为
复发性情感障碍,23%为慢性酒精中毒。Barruelough等(1974)研
究了居住在Sussex或Postsmouth地区,1966-1968年死亡统计员判
定的100个自杀者,从知情的目击者及家属、医院记录中获得资料,
然后由三个医师应用同一诊断标准进行独立诊断。发现93%患有精神
疾病,其中抑郁性疾病占64%,慢性酒精中毒占15%,6例抑郁症患
者同时患有其它疾病,因此总共85%的自杀者可以诊断为抑郁或酒瘾
者。Miles(1977)总结了149篇研究文献,发现影响个体自杀的疾
病百分数估计值为:原发性(内源性)抑郁占15%,反应性(神经症
性)抑郁占15%,精神分裂症占10%,鸦片类成瘾占10%或更多。
在所有的自杀死亡者中,精神疾病的诊断与年龄有关。在San Diego
的一项研究表明,30岁以下的自杀者药物依赖和反社会人格障碍的
诊断率较高,而30岁以上者情感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诊断率较高。
对自杀者的精神病学诊断依据主要是回顾性的,或根据死亡统计官员
的报告。从方法学的角度看,这些研究存在本质的缺陷。研究者不能
对自杀死亡者本身进行精神状况检查,知情者的回忆不可避免地要受

到种种因素的干扰。例如,如果知情者认为自杀是由精神疾病导致的,
则更有可能回忆起那些可以支持精神疾病诊断的事件;也有的家属不
愿意死者再被背上精神疾病的标签而隐瞒自杀者的精神病性症状。
与自杀死亡者中高比例的精神疾病诊断相反,自杀未遂的精神疾病诊
断要低得多。常见的精神健康问题有情感症状(而不是情感性疾病)、
人格障碍(三分之一到一半)和酒依赖(男性15%到50%,女性5%到
15%)。
2. 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杀率
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杀危险性比一般人群高3到12倍,危险程度与病
人的年龄、性别、诊断、住院或不住院有一定的关系。特别值得注意
的是有过住院史的精神疾病患者自杀率远高于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可
能与住院患者疾病更为严重有关。同时有多种精神疾病诊断
(comorbid disorders),特别是伴发反社会人格、边缘型人格、物
质滥用、精神分裂症、恐怖症和抑郁症者的自杀危险性尤高。
(1)抑郁症:心境障碍是自杀者最常见的精神疾病诊断,15%的抑郁症
最终死于自杀。起病阶段和抑郁发作末期的自杀危险性高于其它时
期,社会整合不良和缺乏社会支持是抑郁症自杀的重要危险因素。
(2)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患者死于自杀者可达10%。据估计,在
美国每年有4 000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杀死亡。大多数患者在其病程的
前几年自杀,所以因精神分裂症自杀年龄较轻。

(2)酒依赖:酒依赖患者死于自杀者可达15%。据估计,在美国每年
有7 000到13 000名酒依赖者死于自杀。其中约80%是男性,反映
酒依赖人群本身的性别分布,40%在自杀死亡前有过自杀未遂史,伴
有情感症状者可达三分之二,自杀前一年内丧失亲密人际关系者可达
50%。酒依赖伴有人格障碍的诊断者特别可能出现自杀未遂。
(4)海洛因依赖:自杀率比一般人群高20倍,年轻女性,通过动脉注
射,伴有反社会人格障碍和情感障碍,生活方式混乱者自杀危险性更
大。
(5)人格障碍:估计5%的反社会人格患者死于自杀,犯人的自杀率是
一般人群的三倍。人格障碍患者自杀率较高的可能解释包括:(1)
倾向于患精神疾病,如情感障碍和酒依赖;(2)导致人际关系问题
和社会适应不良,经常与家人产生矛盾;(3)导致更多的生活事件;
(4)应付应激、精神和躯体疾病的能力较低等。
(6)自杀未遂史:自杀未遂史也许是自杀死亡最好的预测指标。研究
表明40%的抑郁症自杀者有自杀未遂史,第一次自杀行动后3月个内
采取再自杀的危险性最大。关于情感障碍、自杀死亡和自杀未遂三者
之间的关系可参考图4。
图4情感障碍、自杀死亡与自杀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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