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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传

_2 白吉庵(现代)
“骂什么?”
“他骂‘外国奴才’!我看他喝醉了,怕他闯祸,要带他到巡捕房来。他就用皮鞋打我,我手里有灯,抓不住他,被他打了好几下。后来我抱住他,抢了他的鞋子,他就和我打起来了。……两个人在泥水里打滚。我的灯也打碎了,身上脸上都被他打了。他脸上的伤是在石头上擦破了皮。我吹叫子,唤住了一部空马车,两个马帮我捉住他,关在马车里,才能把他送进来。……⑦会审公堂讯问的结果,胡适以酗酒闹事,殴伤巡捕,在监狱里关了一夜不算,还被罚款五元。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浪荡子痛改前非(2)
多么丢脸的事啊!这都是交友不慎,跟一班酒肉朋友鬼混的报应啊!
发生了这起丢脸的事情之后,胡适心里万分懊悔。他在镜子里望着自己脸上的伤痕,不禁叹了一口气。自己竟堕落到如此地步,成了一个浪荡子!怎么对得起在家中时时刻刻挂念儿子的慈母呢?他想起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名句,下决心要痛改前非,脱离这班酒肉朋友,结束他“个人历史上的黑暗时代”!⑧胡适决心去北京报考“留美赔款官费”。这“赔款”即是庚子赔款。庚子(1900)
那年,八国联军侵华,打进北京,逼着清政府又订一个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仅“赔款”一项,就按当时中国人口总数每人白银一两,计四亿五千万两,四厘计息,分39年本息付清,共计九亿八千多万两。后来,英美等国宣布将赔款中尚未付给的部分“退还”,用在中国兴办学校、图书馆、医院,及设立各种学术奖金,或派遣留学生的经费。美国于宣统元年(1909)开始退还庚款,当年就选派了第一批留美官费生。胡适这一年准备去报考的是第二批。但胡适那时两袖清风,穷得连蚊帐也买不起,还欠了一些债,哪里有钱去北京应考呢?即使考得上,自己出洋了,哪里有钱供养母亲呢?真是困难重重啊!
这时,他的好朋友许怡荪来了,力劝胡适摆脱一切去报考,还答应代他筹措经费。⑨他的另一个好朋友程乐亭也来了,赠送胡适二百块银圆作路费,支持他北上应考。⑩他的族叔胡节甫也答应为他筹款并照顾家里的生活。正是在这些好友的规劝与资助之下,胡适才得以安心读了两个月的书,然后顺利北上,参加留美考试。
考试分两场。头场考国文和英文,胡适的运气不错。国文试题是“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说”,他做了一篇乱谈考据的文章,开头就说:
矩之作也,不可考矣。规之作也,其在周之末世乎?
这其实是胡适一时异想天开的考据,不料正好碰着看卷子的先生大有考据癖,对胡适的文章特别赏识,批了100分。英文考了60分。头场平均得80分。可是第二场考各种科学,考得很不好。最后总平均仅得59分,离及格还差一点点。幸亏这次考选出洋的有七十个名额,考得好的不多,胡适总算侥幸,考取了第55名。
发榜那天,胡适去看榜,还有一段趣事:
宣统二年(1910)七月,我到北京考留美官费。那一天,有人来说,发榜了。我坐了人力车去看榜,到史家胡同,天已黑了。我拿了车上的灯,从榜尾倒看上去。
(因为我自信我考的很不好)看完了一张榜,没有我的名字,我很失望。看过头上,才知道那一张是“备取”的榜。我再拿灯照读那“正取”的榜,仍是倒读上去。看到我的名字了!仔细一看,却是“胡达”,不是“胡适”。我再看上去,相隔很近,便是我的姓名了。我抽了一口气,放下灯,仍坐原车回去了,心里却想着,“那个胡达不知是谁,几乎害我空高兴一场!”
这个胡达,便是胡明复,后来和胡适同船赴美,同进了康奈尔大学,成了胡适的好朋友。
放洋赴美的时间,是政府规定的。胡适来不及回绩溪去拜别他的母亲。8月16日,便在黄浦江码头登上了开赴美国的远洋巨轮。
站在这远洋巨轮的甲板上,望着滔滔流泻的黄浦江水,胡适也禁不住心绪翻腾:
依恋,惆怅,渴望,追求,……交织混合成一种说不清的滋味。他挥一挥手,告别送行的亲人和师友,也告别他学习生活了六年的大上海。这十里洋场的大都会,是那样新鲜,却又那么污浊;促人长进,也诱人堕落。你在这个青年人的心田种下了欢乐,还是烦忧?
现在,这一切都逝去了。脚下的巨轮将带着他去蔚蓝的大海,辽阔无垠的太平洋,大洋彼岸的新国家。那里等待他的将是什么呢?他踌躇而又迷茫。然而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将开始以“胡适”为正式标记的新的人生历程。
① 《四十自述》“我怎样到外国去”,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82页。
② 《藏晖室日记》,收入《胡适的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月版上册。原系自订毛边纸本,封面有胡适自题的“藏晖室日记己酉第五册,庚戌第一册合本”。所存日记起自己酉十二月十四日(1910年1月24日),迄庚戌二月十三日(1910年3月23日)。
下文中统计数字初版有错。当年赶写文稿,仓促行事,边数边写在纸上,后来细细统计,才纠正了。(三版补注)
③ 见《胡适的日记》所收《藏晖室日记》,北京中华书局版,上册,第8页。
④ 参看上书,上册,第1、8~10页。
⑤ 见上书,上册,第13页。
⑥ 《藏晖室日记》庚戌二月十二日,记有“是夜唐君国华招饮于迎春坊,大醉,独以车归。归途已不省人事矣。”这一天公历是1910年3月22日。次日又有在巡捕房及会审公堂受讯的记载,似未完。
⑦ 同注①,第84~85页。
⑧ 《我的信仰》,原为英文,载美国《论坛报》(Forum)1931年1、2月号。此处引文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所附中译稿,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8月版,第560页。
⑨ 许怡荪,名棣常,安徽省绩溪县十五都头人。胡适在《许怡荪传》中说: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浪荡子痛改前非(3)
己酉庚戌两年我在上海做了许多无意识的事,后来一次大醉,几乎死了。那时幸有怡荪极力劝我应留美考试,又帮我筹款做路费。我到美国之后,他给我的第一封信就说:“足下此行,问学之外,必须祓除旧染,砥砺廉隅,致力省察之功,修养之用。必如是持之有素,庶将来涉世,不致为习俗所靡,允为名父之子。”
(庚戌十一月十七日信。)自此以后,九年之中,几乎没有一封信里没有规劝我,勉励我的话。……(见《胡适文存》,上海亚东图书馆1926年8月9版,卷四,第205页。)
⑩ 程乐亭,名干丰,安徽省绩溪县人,为十一都仁里巨富程松堂之子。“其先代以服贾致富,甲于一邑”。(胡适《程乐亭小传》。载《藏晖室札记》卷一,1911年7月12日日记,上海亚东版,第56~58页)
乐亭于辛亥(1911)3月26日病死。胡适当时在美国留学,作有《辛亥五月海外哭乐亭》诗(载《留美学生年报》第三年即民国元年号“新大陆诗选”),中说:
去年之今日,我方苦忧患。酒家争索逋,盛夏贫无幔。已分长沦落,寂寞老斥燕。君独相怜惜,行装助我办。资我去京国,就我游汗漫。
 竺可桢先生曾保存有“第二次考取庚子赔款留学美国学生榜(宣统二年)”,系油印榜文。后来,胡适从竺可桢处得到榜文抄本,赵元任保存有胡适藏抄本榜文照片。同榜共70人,赵为第2名,竺为第28名,胡适为第55名。李敖《胡适评传》卷首,印有赵藏榜文照片,共五张;第四至五张上,有胡适在1934年3月27日手写的跋,开头一段说:
民国廿三年二月我在南京竺可桢先生家中看见他保存的这张油印榜文,我托他抄一份寄给我。寄来之后,我又托章希吕先生重抄一份保存在我的日记里。中国政府最早派遣留学美国的学生四批,其姓名履历都保存在徐雨之的年谱里。我盼望这张榜也可以长久保存,为后人留作一种教育史料。
 《回想明复》,原载《科学》第13卷第6期,1928年6月出版;后收入《胡适文存三集》,改题《追想胡明复》。此处引文,见上海亚东图书馆1931年6月3版,卷九,第1211页。据赵元任藏“第二次考取庚子赔款留学美国学生榜”照片,胡达是第57名,与胡适只隔一个名字。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弃农学文(1)
在太平洋上航行了半个多月,胡适等70个留学生于9月9日在旧金山登上新大陆。
①随后胡适便改乘火车,横穿美国国土,来到纽约州南部的绮色佳城(Ithaca),走进了康奈尔大学的校园。
时当清朝末年,灾难深重的祖国,处在极度衰败、腐朽、贫穷落后的黑暗年代。炎黄子孙的一些先进分子便纷纷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派往国外的留学生,也多有血性的爱国青年。胡适赴美留学,一方面是寻求个人的出路。他在辛亥年元旦作的小诗中曾自述说:“可怜逢令节,辛苦尚争名。”②说的正是真心话。但另一方面,胡适也怀抱着“愿得西乞医国术”和“执笔报国”的爱国主义目的。他在日记中曾写道:
连日日所思惟,夜所梦呓,无非亡国惨状,夜中时失眠,知“嫠不恤其纬,而忧宗周之陨”,是人情天理中事也。③
这种身旅异域,眷怀祖国的感情,在他的《藏晖室札记》中常有流露。
胡适曾经写过一首《睡美人歌》,最足以代表他“西乞医国术”的愿望和爱国主义精神。诗是因为法国拿破仑皇帝的一句话引起的。拿破仑曾说中国像一头睡狮,将来睡狮醒时,世界都会为之震悚。后来世界上许多人都跟着这样说。胡适却认为“以睡狮喻吾国,不如以睡美人比之之切也”,因为我们是东方的文明古国,将来强盛了,能有所贡献于世界,应该在文物风教方面,而不应在武力方面。
所以,他便写了《睡美人歌》,来“祝吾祖国之前途”。全诗如下:
“东方绝代姿,百年久浓睡。一朝西风起,穿帏侵玉臂。碧海扬洪波,红楼醒佳丽。昔年时世装,长袖高螺髻。可怜梦回日,一一与世戾。画眉异深浅,出门受讪刺。殷勤遣群侍,买珠入城市;东市易宫衣,西市问新制。归来奉佳人,百倍旧姝媚。装成齐起舞,“主君寿百岁!”④诗虽然不怎么高明,但寓意却非常明白,胡适希望学习西方的“新制”,改变祖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使中华民族振兴富强起来,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在专业的选择上,也反映出胡适当时所怀抱的爱国主义目的。当他准备在上海乘船赴美的时候,他的二哥特地从东三省赶来送行,并对他说,因为家道中落,去美国应选学铁路工程,或矿冶工程,学了这些回来,可以复兴家业,并替国家振兴实业;特别叮嘱胡适不要学文学、哲学,也不要学做官的政治、法律,这些都没有用。胡适到了美国,同许多人谈论专业选择问题,都对路矿不感兴趣;他又不能辜负兄长的期望,便采取折中办法,选读农科,进了康奈尔大学附设的纽约州立农学院,想做科学的农业家,以农报国。⑤
但是,胡适对农学院的课程实在没有兴趣。特别是一门“果树学”的课程,每周有实习,要求每个学生每次将几十个苹果分类填表。例如茎的长短,果脐大小,果上棱角和圆形的特征,果皮的颜色,果肉的韧度,酸甜的尝试,肥瘦的记录……等等,项目分得很细。美国那时有四百多种苹果,都要一一细分。中国学生对这许多苹果不了解,填起表来便觉十分枯燥,令人头痛,结果却还是错误百出,成绩甚差。胡适觉得学农实在违背了个人的兴趣。原来在中国古典文史方面,胡适已有较好的基础;留学以来,对英国文学又有了浓厚的兴趣,也涉猎了德国和法国的文学。加上当时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清朝,建立了民国,美国各界人士希望了解中国新政府的情况,胡适被邀请去作了几回有关中国问题的讲演。这样就促使他去研究辛亥革命的背景及革命领袖人物的生平,因而对政治史也发生了兴趣。这种种原因,便促成胡适于1912年春天放弃农科,转入康大文学院,改学哲学和文学。⑥
改习文科,虽是由兴趣所致,却也含有他“执笔报国”的心愿。就在转习文科的这年9月,胡适把法国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第一次译为中文,改名《割地》,登在《大共和日报》上。后来五四文学革命时,又恢复《最后一课》原名,收入他译的《短篇小说》第一集,列为首篇。从此,这脍炙人口的爱国名篇,因胡适用白话译出,便影响特大,在中国传诵数十年而不衰。稍后,他又翻译了拜伦的《哀希腊歌》,其词慷慨哀怨,也是激励希人爱国之心的名篇。这些表明胡适爱好文学,他从事外国优秀文学的翻译介绍,为的正是要“以此报国”,以此来激励中华儿女的爱国之心。
康奈尔大学设有“卜朗吟征文奖”,以纪念英国19世纪诗人罗伯特?卜朗吟(RobertBrowning1812—1889)。1914年春天,胡适写了一篇论文《论英诗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作为应此奖的征文。5月7日揭晓,胡适竟得了奖,获奖金50美元。他以一个外国留学生获得这项卜朗吟征文奖,在学校是少有的,因而各方面人士都有些出乎意料,报纸也作了报道和评论,各大城市报纸又加以转载,甚至登在著名的《纽约时报》上。于是,影响便相当大了,一些相识的人都先后来祝贺。胡适也出乎意外的高兴,他在日记中写道:
此区区五十金固不足齿数,然此等荣誉,果足为吾国学生界争一毫面子,则亦“执笔报国”之一端也。⑦
显然,胡适是把个人争得的荣誉,同为祖国争荣誉联在一起了。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弃农学文(2)
① 胡适在1938年9月9日的日记中写道:“看此行〔按日记本此页上印着‘AdmissionDay(inCalifornia)’〕,始记起1910年此日到美国,在金山上岸,恰逢California加入联邦50年庆典。如今28年了!”(三版注)
② 见《藏晖室札记》卷一,1911年1月30日为辛亥年元旦,作小诗云:“永夜寒如故,朝来岁已更。层冰埋大道,积雪压孤城。往事潮心上,奇书照眼明。可怜逢令节,辛苦尚争名。”奇书,指是日所送来的《五尺丛书》(FiveFootShelf),又名《哈佛丛书》(HarvardClassics),是哈佛大学校长伊里鹗(Eliot)主编之丛书,收集古今名著,印成50巨册,长约五英尺,故有“五尺”之名。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1页。
③ 《藏晖室札记》卷一,1911年3月24日。所引“嫠不恤其纬,而忧宗周之陨”
,见《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嫠,寡妇。纬,织布用的纬纱。谓寡妇不忧其纬少,而恐国家灭亡。后因用作忧国忘家之喻,亦简称“嫠纬之忧”。
④ 《藏晖室札记》卷九,1914年12月作,1915年3月15日追记。上海亚东版,第587~589页。
⑤ 参看胡适1952年12月27日在台东县的演说《中学生的修养与择业》,见《胡适言论集》(甲编),1953年台北自由中国社编辑,华国出版社出版。
⑥ 参看《胡适口述自传》第3章“放弃农科,转习哲学”一节。唐德刚译注,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4年3月出版。
⑦ 《藏晖室札记》卷四,“一一 得卜朗吟征文奖金”(1914年5月9日),上海亚东版,第230页。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几乎做了基督徒(1)
胡适去国赴美,虽是浪子回头,抱有很大的决心和希望;但毕竟又是摔过跤的人,意气仍旧相当颓唐悲观,旧染一时也难以尽除。酒虽然一口也不喝了,却还时常打牌,纸烟也屡戒屡抽;偶然在《小说月报》上看到旧日上海相好妓女的小影,犹割不断怀恋之情。胡适自己也慨叹说:“吾年来意志力薄弱极矣,即戒纸烟一事,屡戒屡复为之,真是懦夫无志之为!”①为此,他下过多回决心,写过多回“自誓”与“座右铭”;又逐渐接受了西方人道主义和伦理道德的影响,专门写了“提倡禁嫖”一则札记,其中说:今日急务,在于一种新道德,须先造成一种新舆论,令人人皆知皮肉生涯为人类大耻,令人人皆知女子堕落为天下最可怜之事,令人人皆知卖良为娼为人道大罪,令人人皆知狎妓为人道大恶,为社会大罪,则吾数千年文教之国,犹有自赎之一日也。吾在上海时,亦尝叫局吃酒,彼时亦不知耻也。今誓不复为,并誓提倡禁嫖之论,以自忏悔,以自赎罪,记此以记吾悔。②
胡适改过的决心是大的;然而洗心革面,改造恶习,又是多么不容易啊!
为了改过,胡适也开始接触西方的基督教,读《圣经》,常出入于美国基督教家庭,对基督教竟大感兴趣。
1911年夏天,学年大考结束,基督教学生会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孛可诺松林区(PoconoPines)举办夏令会。中国学生到会者35人,美国学生约200人。胡适虽不是基督教徒,也应邀参加了这一活动。连日听耶教会的名人演说,讲《马太福音》,并开讨论会。同来的留美学生中有一位陈绍唐君,是胡适在中国公学时的同班同学,后来受洗为基督徒。他们分别三年了,这次在孛可诺山相见,自然格外亲热。这位陈君笃信教义,令人可惊,学问见识也很不错。胡适觉得他简直“如程朱学者,令人望而敬爱”。一天下午,他对胡适大谈耶教教义,谈了三个多小时,胡适大为感动,竟决心要做耶教信徒了。他在6月17日给朋友章希吕的信中写道:
连日聆诸名人演说,又观旧日友人受耶教感化,其变化气质之功,真令人可惊。
适亦有奉行耶氏之意,现尚未能真心奉行,惟日读Bible(按,即《圣经》),冀有所得耳。
当时的胡适,远在异乡,第一学年课程结束,终日无事,又得知好友程乐亭病故,思想正处在一种愁苦悲观的境地。他这次到孛可诺山来参加夏令会,正是想“借彼中宗教之力,稍杀吾悲怀耳”。因此,胡适便很容易被耶教的宣传所打动,希望从中获得精神上的安慰与寄托。
这天晚上,耶教会又安排了一个美国教徒名叫梅西(Mercer)的为中国留学生演讲,述说他一生的经历。梅氏在大学时曾染有种种恶习,无所不为,被父亲逐出家门,从此流落在外,身无分文,无以为生,便投河自尽,被水上巡警救起。后来当了基督教徒,从此改恶从善。数年之后,他又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经历,宣传耶教教义,事迹登在报纸上。他的父亲看到报纸,知道儿子果然能改过,便恢复了父子关系,和好如初。梅西的演说很会以感情打动人。当讲到他们父子重见时,更大加渲染,父子如何抱头痛哭。讲演者声泪俱下,胡适这些青年人听了,也都被感动得流下泪来。当场即有七个中国留学生感情冲动,站起来说自己愿意当耶教信徒,其中之一就是胡适。6月21日,他写信告诉他的好友许怡荪,说“昨日之夜,弟遂为耶氏之徒矣”!
然而,胡适并没有成为“耶氏之徒”。他后来冷静了,觉悟了,看透了耶教会用“感情的”手段俘虏青年人,“深恨其玩这种‘把戏’,故起一种反动”,对耶教会很反感,当然就不会再上当,不再信洋迷信,当耶教徒了。③
胡适虽然没有当基督教徒,但基督教的“圣经”却对他的思想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使他成为一个极端的和平主义者和不抵抗主义的忠实信徒。
原来,胡适早年就已经深受老子“不争”哲学的影响。这位中国古代哲学家一生主张不争,认为弱能胜强,柔能克刚。这些思想对胡适影响很深。前面说过,1907年,他曾作过一首小诗,题为《秋柳》,便正是老子“弱能胜强,柔能克刚”
的写照。④
到美国以后,胡适仍念念不忘老子的教训,常常引述老子的一些名言,来宣传他的不抵抗主义,例如: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22章)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78章)
上述《秋柳》诗,也曾抄赠给他的美国女友韦莲司及其他友人。后来读了《圣经》,胡适觉得耶稣宣传的教义,如对邪恶魔鬼不抵抗;人家打你的右脸,你再把左脸转过去让人家打,等等,与我国老子“不争”的理论极为相似,因而使他对不抵抗主义的信仰更加深入,更加坚定了。
1914年七八月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胡适的和平主义迷梦受到冲击。他感到十分惊诧。不久,他的一位美国朋友讷司密斯(GeorgeW?Nasmyth)从欧洲归来。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几乎做了基督徒(2)
这讷氏也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与胡适谈起他在欧洲大陆的闻见,乃大谈不抵抗主义。他说卢森堡不抵抗德国侵略而得以保全,比利时抗拒德国侵略便遭到残破;
而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市长,不抵抗德军,率全城军民投降了德国,便使城市得以“岿然独存”,这正是“不争不抗之惠”。胡适深表赞同,并认为讷氏这种主张投降求全而不抵抗的见解,“老子闻之,必曰是也。耶稣释迦闻之,亦必曰是也”!⑤日本帝国主义利用世界大战的机会,强占我青岛。并企图独霸中国。1915年1月,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提出著名的二十一条;袁氏丧心病狂想做皇帝,亟欲取得日本支持,便公然加以承认。袁氏的卖国罪行和日本的侵略行径,激起了全国人民大规模的反日爱国运动;中国留美学生也人人义愤填膺,主张对日作战,抵抗日本的侵略。这时,胡适的不抵抗主义发作了,他十分担心纸上谈兵的留学生们跟日本打起来,便写了一封英文的《致留学界的公开信》(Anopenlettertoallchinesestudents),寄给《中国留美学生月报》,劝大家处之以温和,持之以冷静,反对抵抗日本的主张。信中说:
在我个人看来,我辈留学生如今与祖国远隔重洋;值此时机,我们的当务之急,实在应该是保持冷静。让我们各就本份,尽我们自己的责任;我们的责任便是读书学习。我们不要让报章上所传的纠纷,耽误了我们神圣的任务。我们要严肃、冷静、不惊、不慌的继续我们的学业。……我要说对日用兵论是胡说和愚昧。我们在战争中将毫无所获,剩下的只是一连串的毁灭、毁灭和再毁灭。
这封信一登出来,便遭到留学生们的严厉批评和谴责,《留美学生月报》的主编邝煦也写了文章,指出胡适写这样的公开信,是“木石心肠不爱国”。在60多年之后,胡适的晚辈和朋友,帮他整理“口述自传”并译为中文的唐德刚君,也禁不住批评说:
胡氏在1915年3月19日夜所写的“致留学界公函”,辞义皆差。英文不像英文,意思尤不足取。一个国家如果在像“二十一条要求”那种可耻的紧急情况之下,她的青年学生还能“安心读书”,无动于衷,那这国家还有希望吗?不过胡适之先生是个冷静到毫无火气的白面书生。他是不会搞革命的;抛头颅、洒热血是永远没有他的份的,所以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的。⑥
这一批评比较公允。人是有感情的高等动物。而“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胡适口口声声“不屑为感情的‘爱国者’”,主张“理智的爱国主义”;然而当民族国家到了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当侵略者的铁蹄践踏神圣祖国国土的时候,谁如果还像胡适那样冷静,无动于衷,静坐读书而听任祖国灭亡,那么只能说他真是“木石心肠”,还谈得上什么爱国主义呢?
① 《藏晖室札记》卷五,“一九 戒纸烟”(1914年7月18日),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310页。
② 《藏晖室札记》卷四,上海亚东版,第267~268页。
③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一,1911年6月18日日记及附记。上海亚东版,第44~50页。
④ 《秋柳》一诗见第2章第9节。此诗原载《竞业旬报》第33期,题为《秋柳并序》,署名溟游。后收入《尝试集》所附《去国集》,有1916年7月所作的跋,曰:
年来颇历世故,亦稍稍读书,益知老氏柔弱胜刚强之说,证以天行人事,实具妙理。近人争言“优胜劣败,适者生存。”彼所谓适,所谓优,未必即在强暴武力。盖物类处境不齐,但有适不适,不在强不强也。两年以来,兵祸之烈,亘古未有。试问以如许武力,其所成就,究竟何在?又如比利时以弹丸之地,拒无敌之德意志,岂徒无济于事,又大苦彼无罪之民。虽螳臂当车,浅人或慕其能怒,而弱卵击石,仁者必谓为至愚矣。此岂独大违老子齿亡舌存之喻,抑亦孔子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者欤。以是之故,两年以来余往往念及此诗,有时亦为人诵之。
以为庚戌以前所作诗词,一一都宜删弃,独此28字,或不无可存之价值。遂为改易数字,附写于此,虽谓为去国后所作,可也。
⑤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七“一五 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1914年10月26日)
,上海亚东版,第431~437页。
⑥ 《胡适口述自传》“第四章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注9。唐德刚译注,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3月初版,第79页。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对美国生活和政治的兴趣(1)
胡适那个时代的庚款留学生,费用颇为充裕。除学杂费之外,每人每月生活费80美元,约合当时中国银圆200左右。这实在是一个了不得的大数目,差不多等于国内40个工人的收入。这样的留学生,生活也就相当优裕。
以住所为例。胡适原住世界学生会,后来迁居橡街120号。一个人的居室,长13尺,宽9尺,有成套的家具设备。风景也颇好。据胡适自己描写说:窗外临小溪,“溪两岸多大树,窗上所见清之柏,温柔之柳,苍古之橡。林隙中可见清溪,清浅见底,而上下流皆为急湍”,故水声奔腾,日夜不绝。住在这样窗明几净,风景幽美的地方,胡适颇为得意,夜半睡醒,竟做起诗来:
窗下山溪不住鸣,中宵到枕更分明。
梦回午夜频猜问,知是泉声是雨声?①生活这般优裕的留学生,接触的也大多是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胡适所出入的,多是康大校园内知名教授学者的家庭,接触的是一些基督教领袖及他们的活动,参加过在教堂里举行的隆重婚礼……胡适虽然也当过少爷,后来却颇为困窘,思想上不仅有中国旧式读书人少年老成的毛病,又背着忏悔放浪恶习的沉重包袱,满怀悲观。如今走进这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圈子,受美国基督教文明的感染,就难免自惭形秽,对一切都感到新鲜,羡慕,对一切都极感兴趣。他觉得美国人有一种“出自天真的乐观与朝气”,以致“不能避免这种对于人生持有喜气的眼光的传染”,而渐渐治疗了他少年老成的态度。
有一天,胡适跟随同学们去看足球比赛。这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起初,他正襟危坐,用读哲学课本的眼光来看球赛,自然看不出什么门道;而且,运动员们那么粗野的拼抢,观众那样拼命的欢呼与狂叫,他看着总有些不顺眼,觉得有失大学生的尊严和体面。但是,随着竞争的愈趋激烈,胡适也渐受感染,渐渐领会到观众的热心。随后,他偶然回过头去,看到他认识的一位白发苍苍的植物学教授,也像青年人一样,在看台上手舞足蹈,诚心诚意地欢呼狂叫。胡适很受感动,觉得惭愧,不再正襟危坐了。不久,他也不知不觉地加入了那热心欢呼的行列。②
在美国不到三年,胡适的悲观思想情绪就有了很大转变。与朋友通讯,每以“乐观”相劝勉;又喜爱卜朗吟的乐观主义诗歌,他获得卜朗吟征文奖金的论文,题目就是“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他自己觉得,去国数年,最大的收获便是这种乐观主义的人生哲学。这对他的一生都有重大影响,后来他甚至自称为“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胡适对美国的政治生活有更浓厚的兴趣。从清王朝帝制统治下的中国,初到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美国,对这个国家的政治组织、政党、选举及法律制度,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却又事事新奇,令人神往。他最初读到美国的《独立宣言》,便大为惊叹,说:
昨日读美国独立檄文,细细读之,觉一字一句皆扪之有棱,且处处为民请命,义正辞严,真千古至文。吾国陈骆何足语此!③他到华盛顿去,常到国会去旁听。在绮色佳,也常去市议会旁听。有一次市议会到会者八人。朋友告诉他,这八人中一个是大学教员,其余都是本市商人,有雪茄烟商、牛乳店主、煤商、杂货店书记生和建筑工师,市长是大学女子宿舍的执事人。前市长是洗衣工,不当市长以后便当了洗衣店老板。胡适对这一切都很钦佩,觉得其中的“共和平权之精神”特别值得学习。④
留美期间,胡适经历了两次美国大选。第一次是在1912年,正当我国辛亥革命推翻了长期的帝制统治,中华民国正式诞生的这一年。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是威尔逊,共和党是塔夫脱,从共和党分化出来的进步党是老罗斯福。三党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竞争相当激烈。因此,连外国留学生也都很关注,对胡适更有巨大的吸引力。
为了了解美国的选举,胡适特意选修了奥兹(SamuelP.Orth)教授开设的专题课“美国政府和政党”。这是与美国现实政治结合最紧,直接为政治服务的一门课程。据胡适回忆,奥氏第一堂课的开场白,说得就非常明白而有趣。他说的大意是:
今年是大选之年。我要本班每个学生都订三份日报——三份纽约出版的报纸,不是当地的小报——《纽约时报》是支持威尔逊的;《纽约论坛报》(TheNewYorkTribune)是托虎托的;《纽约晚报》(TheNewYorkEveningJournal)〔我不知道该报是否属“赫斯特系”(Hearstfamily)的新闻系统。但是该报不是个主要报纸。〕是支持罗斯福的。诸位把每份订它三个月,将来会收获无量。在这三个月内,把每日每条新闻都读一遍。细读各条大选消息之后,要做个摘要;再根据这摘要作出读报报告交给我。报纸算是本课目的必需参考书,报告便是课务作业。还有,你们也要把联邦48州之中,违法乱纪的竞选事迹作一番比较研究,交上来算是期终作业!⑤同时,奥兹教授要求学生注视大选的经过,认定一个候选人作为自己支持的对象。胡适自然都照办,选择支持进步党魁老罗斯福。他胸前佩戴着象征支持罗氏的大角野牛象襟章,参加各种政治集会,听演讲,听辩论,夜里到市中心去看选举,跑来跑去,兴奋的了不得。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对美国生活和政治的兴趣(2)
当时,胡适正担任世界学生会康奈尔分会的会长。10月30日,他便在世界学生会餐厅里,发起举行“游戏投票”,“选举”美国总统。参加投票的各国学生共53人,其结果如下表:
虽然是游戏投票,胡适对投票结果还是一一作了认真的分析。第二天,康大的《大学日报》又组织游戏选举,有教师、学生和职工二千多人参加。胡适也津津有味地跑去投了老罗斯福一票。这两次游戏选举的结果,都使胡适很失望,他所支持的罗斯福“落选”了,威尔逊得票都占第一位。而令人奇怪的是,游戏投票的结果居然同后来实际选举的结果完全一致。
威尔逊当选了美国总统。1914年,胡适去华盛顿参加一次世界学生会议。威尔逊总统和国务卿白来恩亲自接见了与会的代表,并发表演说。胡适对威尔逊已经产生了极深的信仰。因此,到1916年的大选时,他便改为支持威尔逊了。他和几个中国同学,在投票的高潮时,跑到“纽约时报广场”去看大选结果。接连的消息似乎都对威尔逊不利,他们很失望。一直等到午夜才步行回校。第二天清晨,爬起来又看报上的选举消息。买不到《纽约时报》,竟步行好几条街才买到一份。
《时报》头条标题是“威尔逊可能险胜”,一行大字跳入胡适的眼里,他高兴极了,这时才记起回学校吃早饭。真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啊!⑥经过这两次美国大选的实地观察和研究,胡适对美国的政治生活发生了极大兴趣,通过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他对美国的政治组织、政党、选举、宪法及法律制度等等,都有了相当深刻的了解。
在美国生活和政治的熏陶下,胡适开阔了眼界,振奋了精神,深刻地接受了西方的民主、自由和法治的思想。这对他一生的政治思想和生活道路,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①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七“二 迁居”(1914年9月25日),上海亚东图书馆1936年版,第418~419页。
② 参看胡适《我的信仰》,《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8月一版,第561~562页。
③ 《藏晖室札记》卷一,1911年3月9日日记。上海亚东版,第13页。
④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三“四四 绮色佳城公民议会旁听记”(1914年2月4日),上海亚东版,第196~198页。其中“公民议会”,原文为CommonCouncil,译“市议会”较切。
⑤ 《胡适口述自传》(唐德刚译注),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3月初版,第32页。
⑥ 参看胡适《我的信仰》及《藏晖室札记》卷二,1912年10月30日及31日日记(上海亚东版,第111~116页)。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共和与帝制问题(1)
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近二千年的君主专制,创建了中华民国,乃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大事件。胡适对此,起初也不甚了了。他在海外得知武昌首义的消息,自然也非常关注;并曾讥刺受命于清廷的袁世凯,“真是蠢物可鄙”。然而,他最关心的还是在汉口的大哥与明侄,以及自家在汉口的店业①。待到辛亥革命的周年纪念日,绮色佳天雨朦胧,秋风萧瑟。这时胡适经过美国民主共和政治生活的陶冶,对已建立的民国,便油然而生“悠悠之思”了。这一年,胡适致胡绍庭信中说:祖国风云,一日千里,世界第一大共和国已呱呱堕地矣!去国游子翘首西望,雀跃鼓舞,何能自己耶!
欢欣鼓舞之情跃然纸上,且表示“吾恨不能飞归为新国效力耳”。②
然而,胡适却把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功劳,全记在坚持改良主义的保皇派梁启超名下!他认为梁启超是“吾国革命第一大功臣,其功在革新吾国思想界。15年来,吾国人士所以稍知民族思想主义及世界大势者,皆梁氏之赐”。并说:
去年武汉革命,所以能一举而全国响应者,民族思想政治思想入人已深,故势如破竹耳。使无梁氏之笔,虽有百十孙中山黄克强,岂能成功如此之速耶!③戊戌维新失败之后,梁启超逃亡日本,致力于“新民”的思想启蒙事业,加上他“笔锋常带情感”的文字,在青年知识者中间影响确实很大,其思想启蒙宣传之功应予适当肯定。然而梁氏仍坚持君主立宪的改良主义道路,反对孙中山一派的革命道路。而胡适如此夸大保皇派梁启超的思想启蒙作用,又如此贬低革命派孙中山黄克强领导革命的功绩,却是明显背离实际的偏私之见,而从中也可看出胡适受梁启超改良主义思想的影响有多么深。
对于新建的中华民国,胡适还是爱护的。对种种损害民国的行径,他都不能容忍。
当时,有一个叫布朗德(J.O.P.Bland)的英国人,从伦敦到美国来,四处游说,诋毁中华民国。布氏曾经在中国海关做过事,他的演说登在报上甚有欺骗煽动作用。胡适读了很气愤,当即写信给《纽约时报》,驳斥布氏的谰言。有一天晚上,布氏在绮色佳演讲,讲题是《中国的动荡局势》,胡适也去听。布氏反对美国人承认中华民国,他说列强不能承认民国,因为民国还未为中国自己的人民所承认。胡适听了这话,站起来用英文质问布氏,有什么根据?布氏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只好改口,说他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对于布朗德诋毁民国的言论,中国留美学生都愤激不平,波士顿、纽约与绮色佳的留学生,多有书信往来,商议抵制的办法。11月22日,中国留美学生会召开特别会议讨论。胡适在会上提出一项建议:
在学生会设一通信部,专门翻译英美各国反对我国的言论,给国内各报纸刊登,“以警吾国人士,冀可稍除党见之争,利禄之私,而为国家作救亡之计”。④由此可见他维护民国的诚心。
窃国大盗袁世凯,窃踞了民国总统的宝座以后,仍不满足,又做起皇帝梦来。他首先把孔夫子抬出来,演出了一场尊圣祭孔的丑剧。1913至1914年间,袁氏先后颁布了几个尊孔祭圣的命令和条例。胡适在美国看到,曾大加嘲讽,指斥袁氏“此种命令真可笑,所谓非驴非马也”;又揭举袁氏尊孔之令有七大谬误,一一加以驳斥,说它是“一片空言,全无意义,口头谰言,可笑可叹”。当时,胡适虽然未必看到了袁世凯颠覆共和、恢复帝制的野心,却也指出袁氏尊孔令中把“纲常沦,人欲横流”,归咎于国体变更以后自由平等之流祸,是一大谬误。⑤这不也可以说是在为民主共和而辩护吗?
到1915年8月,在袁世凯的授意之下,袁的美国顾问古德诺(FrankJ.Goodnow),在美国各地演说,并发表了《共和与君主》一文,为袁氏复辟帝制大造舆论。杨度、孙毓筠等紧跟着发起组织筹安会,按照古德诺的调子,加紧鼓吹帝制。胡适从报上得知消息以后,认为“古氏在此邦演说作文,均言中国无共和之程度,其说甚辩,足以欺世。……于我国共和前途殊有影响,不可不辩”。于是,写了《中国与民主》及《古德诺与中国之顽固反动》两篇英文文章,分别寄给纽约《望》月刊和《新共和国》周报。文章针对古德诺的谬论驳斥说:
古德诺教授及其他一些好心的立宪权威们认为,东方人不适合于民主的政府形式,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过民主政府。恰恰相反,年青的中国相信,正是因为中国过去没有民主,现在就必须有民主。年轻的中国又相信,如果第一个中华民国民主的生命较长,到那时候就会在中国建立起相当有力的控制,并且有了四年民主政体的政治经验,尽管这个经验还是不完善的,而到时候就可以使绝大多数的中国人了解,什么是共和政体的真正的意义。⑥
这时候的胡适,已经是公开为捍卫民主共和而辩护的斗士了。
袁世凯终于下令改元登极。然而,这个背叛民国的大野心家、大阴谋家立即陷入了全国人民愤怒声讨的狂潮之中。他的83天皇帝梦也终于破灭了;而且众叛亲离,楚歌四起,终于成了独夫民贼,在全国人民的唾骂声中忧惧而死。住在美国的华人也都手舞足蹈,额手称庆。胡适说这真可谓是“千夫所指,无病自死”;并且指出,袁氏之死,是死有余辜!因为: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共和与帝制问题(2)
袁氏之罪,在于阻止中国20年之进步。今日其一身之身败名裂,何足以赎其蔽天之辜乎?⑦
袁世凯的窃国、称帝、破产、死亡,是中国近代史上君主专制制度的一次垂死挣扎。它给人们提供了深刻的历史经验和沉痛的历史教训。袁氏倒行逆施,居然有那么多吹鼓手,有那么多人为他抬轿子,有那么多人上表劝进,这就向人民昭示,专制主义在一些人当中还是有市场的,不可能一时消除干净。然而,人心所向,时代潮流所趋,是民主共和;逆历史潮流搞专制主义的人,绝不会有好下场,袁世凯便是活的和死的见证!
胡适也通过袁氏之死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他犹念念不忘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戊戌变法,认为“袁氏之卖康梁,其罪真不可胜诛”。如果当年袁氏不向慈禧太后、荣禄告密,戊戌政变不致推翻,“则20年之新政,或已致中国于富强”了。
正是因为这一点,胡适方说“袁氏之罪,在于阻止中国20年之进步”。然而,胡适这时眼界比过去开阔了,美国的政治生活给他脑子里灌输的民主共和思想更多了。他想到,20年前的戊戌维新即使成功,也只是君主立宪,不能有“根本的解决”;必然保留清朝帝室、贵族及官僚政治,结果必然是“一种皮毛的新政,暂时的治安,而共和之运动反为阻滞”,革命终不可避免。20年来国内历史的进程,又使胡适看到:
徒以戊戌失败之故,此20年中中国之进步,皆起于下而非出于上。其结果乃有辛亥之革命及今日之革命,遂令数千年之帝制一旦推翻,三百年之满清亦同归于尽,今之官僚派余孽似亦有摧灭之势;则虽谓吾国政体问题已有几分根本的解决可也。而此几分根本的解决,皆戊戌失败之赐也。⑧
这“根本的解决”,说明胡适的思想认识有了一点进步,他不再把辛亥革命的成功,全记在梁启超名下了,他似乎从康梁的改良主义藩篱中移动腿脚,向革命迈出了小半步。
①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一,1911年10月12日至30日日记。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81~86页。
② 见《胡适研究丛录》,颜振吾编,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2月版,第225页。
③ 《藏晖室札记》卷一,1912年11月10日日记。上海亚东版,第122页。
④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二,1912年11月19日、21日、22日日记。上海亚东版,第120~127页。
⑤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三“二六 非驴非马之大总统命令”(1914年1月23日),上海亚东版,第162至163页;卷七“三八 袁氏尊孔令”(1914年11月16日),上海亚东版,第468~470页。
⑥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十一“六 论袁世凯将称帝”及“二O 辟古德诺谬论”,见上海东亚版,第741~748页、768页。《望》月刊(TheOutlook),胡适原译纽约《外观报》。此处引文见“六 论袁世凯将称帝”所附之《ChinaandDemecracy》(《中国与民主》),中译文曾得武汉大学英文系李子彬教授校订。
⑦ 《藏晖室札记》卷十三“十三 死矣袁世凯”(1916年6月7日),上海亚东版,第926~927页。
⑧ 《藏晖室札记》卷十三“十四 论戊戌维新之失败于中国不为无利”(1916年6月7日),上海亚东版,第928页。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从杜威攻实用主义哲学(1)
1914年6月,胡适在康奈尔大学毕业,随即入研究院学习。次年9月,离绮色佳赴纽约,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研究部,主攻哲学,受业于杜威门下。
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在学术界声望颇高。尤以招收外国留学生,为第三世界国家制造官僚和学阀而著名。中国在哥大留学的经常有三百人之多;①当时的留学生,除胡适之外,还有宋子文、张奚若、孙科、蒋梦麟等。学成归国之后,他们都抖了起来,成了中国政界和学界的知名人物。
哥大的哲学系,有许多名教授,有的对胡适影响很大。例如一位讲授伦理学的厄德诺(FelixAdler)教授,是美国“伦理文化学会”的发起人。他所主张的以道德为基础的无神宗教,曾使胡适十分折服,因为胡适也是一个无神论者。在《藏晖室札记》中,曾译记了厄德诺的一些语录,有的颇有意趣,例如:
道德的责任并不是那外来的命令;只是必须要怎样做才可以引出别人——例如所爱之人——的最好部分。
要这样影响别人:要使他们不再菲薄自己。②
从这些语录里,可以明显看到康德哲学的至高无上的道德规律的影响。而厄德诺也成了对胡适生平“有极大影响”的一个人。
与胡适关系很深很熟的,还有一位夏德(F.Hirth)教授。他是德籍汉学家,任哥伦比亚大学的第一位“丁龙讲座教授”。这“丁龙讲座”,是美洲大陆用特别基金设立的第一个汉学讲座,其来由是一个相当感人的故事。早期旅美的一位华工,名字叫丁龙,在美国卡本迪(HoraceW.Carpentier)将军家里当佣人多年,深得主人的信任。退休时,卡氏赠送巨资(据说是两万美元)给他作退休金。丁龙再三辞让后才接受,随即全数转赠哥大,作为研究中国文化的资金。卡氏得知丁龙的高尚举动,深受感动,便加捐巨款,凑成十万美金,为哥大特设一“丁龙讲座”
,以纪念这位平凡而高尚的旅美华工。但是,那时西方的汉学还未达到启蒙阶段,美国正刮排华之风,青年学生对汉学有兴趣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因此,夏德担任丁龙讲座教授之后,没有一个学生,主修、副修都没有。他非常苦闷。胡适来到哥大,夏氏便提议邀请胡适以汉学为副修。他领着胡适去参观哥大的小型中文图书馆,介绍了清政府赠送的《古今图书集成》那部大书,又把自己丰富的中文藏书供胡适使用,有时还邀请胡适到他的公寓里去会见他的朋友。因此,胡适同这位老先生混得很熟。这一点对于胡适的中西兼学,并以“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作他的哲学博士学位论文,③应该说都是有相当影响的。
对胡适影响最大的教授,是杜威(JohnDewey)。据胡适自己回忆,他当年之所以转学哥大,便是因为对杜威和实用主义哲学发生了兴趣。他说:
康奈尔的塞基派的哲学动不动就批评“实验主义”。他们在讨论班上总要找出一位重要的对象来批评。杜威便是被他们经常提出的批判对象。皮尔士和詹姆士在他们看来简直是自郐以下,不值一驳。不过他们虽然和杜威唱反调,但他们对杜威却十分敬重。在聆听这些批杜的讨论和为着参加康大批杜的讨论而潜心阅读些杜派之书以后,我对杜威和杜派哲学渐渐的发生了兴趣,因而我尽可能多读实验主义的书籍,在1915年的暑假,我对实验主义作了一番有系统的阅读和研究之后,我决定转学哥大去向杜威学习哲学。④
对胡适有如此巨大吸引力的杜威,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杜威比胡适大32岁。胡适进哥大时,杜氏已经是快60岁的老头了,高高的个儿,腰板仍挺得很直,很有精神,虽不须髯飘飘,却也颇具学者风度,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流派里影响最大的一位哲学家。
杜威还是教育学家,哥大哲学系的首席教授,却不善辞令。他讲课慢吞吞的,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说,似乎每一个动词、形容词、介词,都得慢慢想出,再讲下去。许多学生都觉得他的课枯燥无味。胡适是慕名而来,选了杜威的两门课,硬着头皮听了几个星期,不仅听懂了他所讲的课程,而且说他用字选词严肃慎重,大加推崇。
那时,杜威一家人住在纽约河边大道和西一一六街南角的一所公寓里。杜威夫人每月都要举行家庭茶会,邀集一些朋友和学生参加。聚集在这个杜氏家庭招待会里的,多有纽约文化界的知名人士,也有一些阴阳怪气的角色,长发的男人和短发的女人们。胡适作为留学生,也和其他学生一样,怀着极大的兴趣,把被邀请参加杜氏家庭这样的招待会,看作是最难得的机会和光荣。
胡适最崇拜的,还是杜威的思想,是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那么,实用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哲学思潮呢?
世界上任何一种哲学思潮的产生,都离不开它的时代环境和文化传统。实用主义,胡适译为实验主义,它是在美国工业社会的土壤里生长起来的一种哲学思潮,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时,美国经过南北战争之后,北方工业资本集团控制了联邦政府,扫除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资本势力获得了广大的活动区域,技术水平空前提高,经济迅猛增长。到20世纪,美国成为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列强之一。这是一个充满机会、奋斗、创业与冒险的世界,成功伴随着失败,富裕与异化同行,人们在开拓进取中又普遍存在一种不稳定感。正如詹姆士(WilliamJames)借上帝之口所说:“我给你一个机会,请你加入这个世界。你知道我不担保这世界平安无事的。这个世界是一种真正冒险事业,危险很多,但是也许有最后的胜利。”詹姆士自己的回答是:“我是愿意承认这个世界是真正危险的,必须要冒险的;我决不退缩,我决不说‘我不干了!’”⑤在这种美国土壤中产生的实用主义,用罗素的话来说,是一种“美国工业社会的哲学”。作为美国式实践的理论概括,实用主义强调从人的“经验”出发,主张用行为效果来证明思维的合理性,根据事实效果来判定或修正信念,“要把注意之点从最先的物事移到最后的物事;从通则移到事实,从范畴(Categories)移到效果”,⑥带有强烈的反教条主义和反思辩哲学的色彩,反映了美国创业时期求实与创新的精神,体现出一种开拓、进取、行动和成功超过一切的美国风格。实用主义把“人的问题”引入现代西方哲学,在哲学领域实现一番大改造,杜威说: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从杜威攻实用主义哲学(2)
如果哲学不弄那些“哲学家的问题”了,如果哲学变成解决“人的问题”的哲学方法了,那时候便是哲学光复的日子到了。⑦
这样以“人的问题”取代“哲学家的问题”,抓住了人的实践活动这一中心环节,用实践主体取代了传统哲学中唯理的抽象的认识主体,推动了哲学主体观、实在论、真理论和认识论等方面的变革,提出了一系列反传统的见解,从而在唯科学主义和现代人文主义之间另辟蹊径,使实用主义哲学显示出一种既注重科学方法,又富于人文精神的特色;在社会生活中则表现为既崇尚科学,又张扬民主自由的文化姿态。因而受到正在奋斗开拓而又遭受异化和文化冲突的美国社会的普遍欢迎。总之,实用主义是“美国的工具主义”(杜威),是一种反映美国社会时代精神,强调独立自由的主体——人的实践活动和成效的带有主观唯心主义倾向的哲学。
胡适从杜威专攻实用主义哲学,受这位当代“实验主义领袖”的影响至深。他自己说:
我的思想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赫胥黎,一个是杜威先生。赫胥黎教我怎样怀疑,教我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杜威先生教我怎样思想,教我处处顾到当前的问题,教我把一切学说理想都看作待证的假设,教我处处顾到思想的结果。这两个人使我明科学方法的性质与功用……⑧胡适接受的实用主义影响,主要是在真理论和方法论方面。这对他后来倡导文学革命,倡导白话诗文,考证古史和传统小说,研究中国思想史和哲学史,以及政治和生活诸方面,都有重要影响。正如他自己所说:“从此以后,实验主义成了我的生活和思想的一个向导,成了我自己的哲学基础。”⑨而杜威则是对他“有终身影响的学者”,对他一生的文化生命“有决定性的影响”。
① 据陈鹤琴先生在江苏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发言说,中国学生在哥伦比亚大学留学的,“经常有三百人之多”,从辛亥革命起一直到解放以前,这30多年来,在哥大毕业的有“上万的中国留学生”。陈的讲话曾摘要刊载于1955年2月28日的《文汇报》,该报编者所加的题目是《我控诉杜威这个大骗子》,见《胡适思想批判》(论文汇编)第5辑,第213~218页。
② 《藏晖室札记》卷十二“一○ Adler先生语录”(1916年1月11日),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820页。
③ 胡适的博士论文“AStudyoftheDevelopmentofLogicalMethodinAncientChina”,胡氏自译为“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见《藏晖室札记》卷十六“一六 我之博士论文”,上海亚东版,第1133页)。1922年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英文本),中译名为“先秦名学史”;直至1983年12月,才有上海学林出版社出版的中译本《先秦名学史》,由翻译组多人译,李匡武校。
④ 《胡适口述自传》(唐德刚中译),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3月初版,第91~92页。
⑤ 詹姆士:《实验主义》(Pragmatism),参看《胡适文存》上海亚东图书馆1926年8月9版,卷二,第109页。
⑥ 詹姆士:《实验主义》,参看《胡适文存》卷二,第95页。
⑦ 杜威:《创造的智慧》(CreativeIntelligence),参看《胡适文存二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9年3月6版,卷二,第270页。
⑧ 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见《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4月3版,卷五,第630页。
⑨ 胡适:《藏晖室札记?自序》,上海亚东版卷首第5页。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真博士,还是假博士?(1)
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经过一年的学习,加上他在康奈尔大学研究院学的一部分课程,便达到了当时哥大研究生的规定学分。1916年11月,他考过哲学和哲学史的初级口试和笔试,成绩及格,取得了“博士候选人”资格。同年8月初,便开始写“博士论文”了。论文题目是:
AstudyoftheDevelopmentofLogicalMethodinAncientChina(《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
一连写了近九个月才写成,全文约九万字,打印稿多达243页,真是皇皇大文!
1917年5月22日,胡适参加博士学位的最后考试。他走进考场抬眼一望,上面坐着六位大主考:五个洋教授,一个洋博士。他的导师杜威和夏德两个老头,昂昂地坐在当中。①这六位主考,只有夏德是懂汉文的汉学家,但也读不懂先秦典籍;
其他五位洋学者,汉文一字不识,他们的中国学问实在可怜巴巴,对这些人谈先秦名学,简直可以说是对牛弹琴。胡适叽哩咕噜报告了论文要旨之后,他们便七嘴八舌地提问、诘难,问答往复,直考了两个半小时。口试考过,结果是很不理想;②然而七年的留学生活总算结束了。
当时国内,新文化运动正迅猛展开。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了几篇文章,倡导文学革命,一时名声大噪,以致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也慕名聘请他当教授。胡适得此美差,便匆匆忙忙告别杜威,离开纽约,经温哥华乘船返国,以洋翰林(博士)的身份出现在国内文化界和北京大学的讲坛上。
1919年2月,胡适的博士论文,经过扩充修改,作为《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初版封面上竟赫赫印着“胡适博士著”五个大字。各种报章杂志上,“胡博士”的头衔更是满天飞。“博士”简直成了胡适的专称,大有非胡适莫属之概!
“胡博士”在近代中国文化学术界风风火火数十年,谁也没有怀疑过他的博士学位,谁会不相信胡适是真博士呢?
可是,事隔三十多年之后,胡适的博士学位竟引起问题了。1952年,哥大东亚图书馆馆长林顿先生,为庆祝1954年哥大二百周年纪念,着手编一本《哥伦比亚大学有关亚洲研究的博士硕士论文目录》,1957年出版,③却没有大名鼎鼎的胡适博士。林氏是根据校方正式纪录编纂的,难道这些正式纪录里竟没有胡适论文的纪录?这不就成问题了吗?
后来,袁同礼先生编《中国留美同学博士论文目录》,④据哥大所提供的正式名单,胡适是1927年的博士,晚了10年,自然又是一个疑问。袁君便托当年在哥大留学的唐德刚先生复查。唐君为好奇心所驱使,乃去哥大校史图书馆及其他有关部门“彻底清查一遍”,查得胡适的“正式学位纪录确是1927而非1917”。于是袁同礼只好将胡适得博士学位的年份同时列入1917年和1927年,含混过去了。
这两份目录,都是英文的,又专业性很强,流传不广,因而胡适的博士学位问题没有引起外间人士的注意。倒是去哥大“彻底清查”过有关文件纪录的唐德刚,曾经“慢慢委婉地”向当年流亡在纽约的胡适透露了这个学位的问题。胡适便也逐渐地向唐君“说明其中原委”。而每次解释时,他都免不了“有点苦笑的表情”,并为此“而感到尴尬了”。⑤胡适尽管尴尬,但那时仅有他的“小朋友”唐德刚君知情,外人并未与闻,也没有人怀疑胡适是真博士。他仍然顶着博士头衔,在太平洋两岸飞来飞去,最后飞回台湾省,出掌台北的“中央研究院”。
胡适的“博士问题”公诸于世,引起风波,并大开笔战,是在他逝世15年之后。
1977年,台北《传记文学》连续刊出唐德刚的《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三篇,⑥“之三”题为《七分传统,三分洋货》,其中说:
胡先生在哥大当学生时,……按理他那时应该规规矩矩搞“哲学”,把个“哲学博士”读完再说。他不此之图,却丢下正当“庄稼”不搞,而去和陈独秀、蔡元培“捞鱼摸虾”。捞得热闹了,他就甩下哥大这个烂摊子不要,跑回北大做教授去了。一时名声赫赫,《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版的封面上也印出了“胡适博士著”的头衔。其实那时他在哥大的注册记录上仍然只是个“博士候选人”,或如今日很多人的名片上所用的“待赠博士”(Ph.D.candidate),离正式学位尚差一大截。胡先生这个“待赠”阶段一直维持了十年。到1927年他再到纽约时才携来一百本1922年在上海印刷出版的博士论文,由杜威玉成,经过补交手续,始由校方正式颁予“哲学博士”学位的。胡氏原先在哥大注册时的英文名字是ShuHu,拿学位的名字则是HuShih,二名分用,在哥大校史上可能也是没有前例的。
这篇文章是第一次在刊物上公开披露胡适的学位问题,宣布胡适到1927年才拿到博士学位!文章里有不少闪烁其辞的话,不免令人疑窦丛生。消息传出,便成了大新闻,并引起疑胡和卫胡两派的一场笔战。纽约的中文报纸《星岛日报》(后改称《北美日报》),首先发表潘维疆、胡祖强的三篇文章,并用特大字体标题:“胡适非真博士”,作头条新闻刊出,说胡适冒称博士,且“冒称一生”云云。于是系铃人唐德刚不得不出而解铃,投书该报,提出批评,谓“胡适乃真博士”!⑦接着,台北的《传记文学》也发表了汤晏、夏志清等人的文章,起而卫胡。⑧其中夏志清的文章主要还是针对唐德刚、汤晏二人,批驳他们所谓胡适晚十年才拿到学位,是考试“砸锅”,是“规定住校年限不足”,或“捞鱼摸虾”搞文学革命,或“谈恋爱”,不务正业,等等说法。夏君认为只是个“手续问题”,并请已退休的哥大丁龙讲座教授富路得先生出来作证。富氏在答复夏志清的信中说: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真博士,还是假博士?(2)
事实很简单。数日前我已将全部事实真相提供给唐德刚。缘于胡适攻读博士学位时,曾有一项规定,要求每位博士候选人要向学校当局呈送论文副本一百份。我想胡适当时认为,对他来说,在中国同侪中展露才华,远比集中精力去出版他的论文更重要。因之,1919年他撰写并出版了他的第一卷《中国哲学史大纲》。至1922年,他又出版了《先秦名学史》(上海亚东图书公司出版),但他当时没有想到将副本呈送给哥大当局。迨至英国政府聘他和丁文江博士担任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工作时,他又要去美国。于是,他电请他的出版商将他所需要的论文副本一百份寄往哥大。
当我获悉胡适将返美时,即征得教务长武德布立奇的同意,约请他在哥大作九次演讲(六次对中文系,三次对一般听众),他接受了约请。到那年毕业典礼时,他顺理成章的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我也有幸,陪他一同走上讲台。当时我认为,迄今我仍如此认为,胡适觉得哥大这项规定至为幼稚,他毕竟已经展露了才华,何必为此而烦心呢。不过,后来当他晓得他要返回母校时,他又改变了他的想法。
富路得于1978年8月15日⑨1927年,富路得先生是胡适取得学位,领取文凭,接受加带的见证人,他的话应该是可信的。
从我们现在的和旁观的人看来,所谓“胡适的博士问题”,并不是什么“真假”
的问题,只是晚了10年才拿到。不论1927年胡适取得学位,是“拍拍肩膀,握握手”,或由“杜威玉成”,总是由校方正式授予的博士,怎么假得了呢?在西方今日多如牛毛的博士队伍中,胡适的博士头衔难道比谁逊色吗?更何况他一生还获得那么多的名誉博士学位,他的学术成就是得到世界承认了的!⑩然而,胡适的博士学位毕竟又早用了10年。即使是由于夏、富二氏所说的“手续问题”,胡适本人也应该明白。明知博士尚未到手,不加澄清,反而自称博士,并且白纸黑字印在书上,就涉及读书人的“诚实”品格了。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有人要作《西江月》词,讥笑他“哥伦比亚读未终,先把博士使用”,怎奈他何!有人要说他“难免有‘欺世盗名’10年之‘罪’”,也不能指为诬蔑。这博士学位问题之所以成为话柄,不是也可以见出胡适青年时期性格的某一侧面吗?
①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十六,“二六 博士考试”(1917年5月27日追记),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143页。其中记主试者六人:
ProfessorJohnDewey(杜威)
ProfessorD.S.MillerProfessorW.P.MontagueProfessorW.T.BushProfessorFrederichHirth(夏德)
Dr. W.F.Cooley② 胡适自己在《藏晖室札记》卷十六“二六 博士考试”中,记为“考过”,而不是“通过”。1919年9月7日,仍在美国留学的胡适的好友朱经农致信胡适,说:
今有一件无味的事体不得不告诉你。近来一班与足下素不相识的留美学生听了一位与足下“昔为好友,今为雠仇”的先生的胡说,大有“一犬吠形,百犬吠声”
的神气,说“老胡冒充博士”,说“老胡口试没有Pass”,说老胡这样那样。我想“博士”不“博士”本没有关系,只是“冒充”两字决不能承受的。我本不应该把这无聊的话传给你听,使你心中不快。但因“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种谣言甚为可恶,所以以直言奉告,我兄也应设法“自卫”才是。凡是足下的朋友,自然无人相信这种说法。但是足下的朋友不多,现在“口众我寡”,辩不胜辩。只有请你把论文赶紧印出,谣言就没有传布的方法了。
胡适没有采取自卫手段刊布论文。1920年8月9日,朱经农致胡适信中又提起这件事,说:“你的博士论文应当设法刊布,此间对于这件事,闹的谣言不少,我真听厌了,请你早早刊布罢”(以上两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一版,上册,第67页、110页)。对于这等关系个人名誉的大事,朋友如此着急,而胡适却不能自卫,可以推断“昔为好友,今为雠仇”的人说的话,“口试没有Pass”云云,大约是言之有据,而胡适却有难言之隐。
③ HowardP.Linton,Comp,ColumbiaVniversityMasters’andDoctoralDissertationonAsia,1875—1956.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Libraries,1957.④ Tung-liYuan,Comp,AGuidetoDoctoralDissertationsbyChineseStudentsinAmerica,1905—1960,Washington,D.C.1961.⑤ 参看唐德刚文:《七分传统,三分洋货——回忆胡适之先生口述历史之三》,载台北《传记文学》第31卷第4期。
⑥ 唐德刚的《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之一至之三,原载台北《传记文学》第31卷第2至4期,后来续至10篇,集为《胡适杂忆》一书,1981年11月,由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出版,有周策纵、夏志清二先生序,附录周策纵致唐氏信,即《论胡适的诗——论诗小札之一》。
⑦ 纽约《星岛日报》所刊的三篇文章是:潘维疆的《胡适的博士头衔索隐》,胡祖强的《从胡适博士头衔被考据说起》,潘维疆的《胡适博士头衔索隐补述》,分别见1978年4月17日、5月13日、5月29日该报。唐德刚信载该报同年6月7日。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真博士,还是假博士?(3)
⑧ 汤晏的《胡适博士的学位的风波》,载《传记文学》第33卷第1期,并附录了唐德刚致《星岛日报》主编信《胡适乃真博士》。夏志清的《胡适博士学位考证》,载《传记文学》第33卷第5期。
⑨ 富路得(LutherCurringtonGoodrich)先生这封信的原件曾影印制版,附印于台北《传记文学》第33卷第5期所刊夏志清文,并由夏氏中译。(原件尚有一行:SubjectDr.HuShih’sph.D.degree.中译为:关于胡适博士的哲学博士学位问题)
⑩胡适一生所得荣誉博士学位,据胡颂平先生所作《适之先生的博士学位及其他》、《适之先生博士学位补遗》(载台北《传记文学》第2卷第3期及第3卷第2期),共35个,按年代先后排列如下:
1935年香港大学法学博士
1936年 美国哈佛大学文学博士
美国南加州大学文学博士
1939年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
1940年 美国韦斯尔阳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克拉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卜隆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柏令马学院博士
美国宾州大学法学博士
1941年 美国加州大学法学博士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文学博士
美国森林湖学院法学博士
美国狄克森学院法学博士
美国密达伯瑞学院法学博士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佛蒙特州大学博士
1942年 美国达脱茅斯学院文学博士
美国第纳逊大学文学博士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文学博士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罗却斯德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奥白林学院法学博士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妥尔陀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东北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法学博士
1943年 美国伯克纳尔大学文学博士
1945年 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
1949年 美国柯鲁开特大学文学博士
1950年 美国克莱蒙研究院文学博士
1959年 美国夏威夷大学人文学博士
《西江月》词,系张子英作,转引自《胡适口述自传》唐德刚译注本第五章注九。说“胡适难免有‘欺世盗名’十年之罪”的,是“庸椽楼主”,他在1979年5月4日《中国时报》上发表《胡适的博士问题》一文,对夏志清的文章有所批评。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新青年》、北大、陈胡(1)
当袁世凯请出孔子的幽灵,准备窃国称帝的时候,陈独秀于1915年9月,在上海创办了《青年杂志》,第2卷改称《新青年》。创刊号卷首发表陈氏的《敬告青年》一文,便向全国青年“谨陈六义”,倡导科学与民主,①反对宗法传统旧文化,举起了新文化的旗帜。
胡适当时尚在美国,即与陈独秀书信往还,并向《新青年》杂志投稿。1916年9月,第2卷第1号《新青年》上便登载了胡适的第一篇文字,是用白话翻译的俄国泰来夏浦的小说《决斗》,这是《新青年》上的第一篇白话文。不久,胡适又陆续发表倡导文学革命的一系列文章和通信,成了《新青年》有影响的重要撰稿人之一。他与陈独秀虽未谋面,却志同道合,成为神交了。
这年年底,蔡元培被任命为北京大学校长。蔡先生虽是科举出身,点过翰林,却是革命元勋,且思想上能毅然冲决樊篱,接纳新潮。民国元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时,便明令停止祭孔尊孔。接掌北大以后,又锐意改革,采取学术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方针,并广延“积学而热心的教员”,来校任教,掌管校务,力约当时著名的新人物陈独秀,来北大任文科学长。
1917年1月,陈独秀正式就任北大文科学长,也把《新青年》从上海迁来北京编辑。他把主编《新青年》与改革北大结合起来,并帮助蔡先生罗致人才。在给胡适的信中,陈独秀写道:
蔡孑民先生已接北京总长(按,此系“北大校长”之误)之任,力约弟为文科学长,弟荐足下以代,此时无人,弟暂充乏。孑民先生盼足下早日归国,即不愿任学长,校中哲学、文学教授均乏上选,足下来此亦可担任。……他处有约者倘无深交,可不必应之。中国社会可与共事之人,实不易得。恃在神交颇契,故敢直率陈之。②
这年7月,胡适返抵国门,8月即北上,也进北大当了教授。
当年的北大,还在景山东街,即是马神庙的“四公主府”。第一院沙滩的红楼尚在建造中,第三院的译学馆是大学预科。文理本科全在这马神庙的“四公主府”。
这里的正门尚未落成,平常总是从西头的便门出进。进门往北一带是讲堂;往东一带平房是教员休息室,每人一间,人们叫它做“卯字号”。卯字号里聚集着陆续进入文科的许多名人。其中有两个老兔子和三个小兔子的故事。前者指的是陈独秀和朱希祖,他们二人是己卯年(1879)生的“老兔子”;后者指胡适和刘半农、刘文典三人,是辛卯年(1891)生的“小兔子”。③胡适当年还不满26岁,真是翩翩年少的教授哩。
胡适进了北大,便直接参与《新青年》的编务活动,与陈独秀一起倡导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也向蔡先生推荐人才。蔡元培曾说:
北大关于文学哲学等学系,本来有若干基本教员,自从胡适之君到校后,声应气求,又引进了多数的同志,所以兴会较高一点。④
与胡适、陈独秀同年进北大的,有周作人、刘半农等人;先后进北大的还有李大钊、钱玄同、高一涵、陈大齐、朱希祖、刘文典、沈尹默、沈兼士、马裕藻等许多人;稍后,鲁迅也来北大兼课。真是新人荟萃,北大气象为之大变。他们都为《新青年》撰稿,使《新青年》阵容也更加雄厚强大,新文化潮流更加汹涌澎湃,不可遏挡。
1918年,《新青年》改组为同人刊物,扩大编辑部,由陈独秀、胡适、李大钊、钱玄同、高一涵、沈尹默等六人轮流编辑。同年底,陈独秀又邀集李大钊、胡适、周作人等商议,另创一个《每周评论》,仍由《新青年》同人主持,以便及时发抒议论,抨击黑暗,鼓吹新思潮。北大学生傅斯年、罗家伦等人,也组织新潮社,第二年1月创办《新潮》月刊,响应《新青年》,作新文化的有力宣传。于是,形成了一个围绕《新青年》的新文化团体,成为倡导新文化运动的中心。而这《新青年》团体,事实上又与北京大学密不可分,北大也就成为新思想的大本营,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策源地了。
不久,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爆发,反对帝国主义,反对亲日派,震悚全国。新文化运动,也因政治的助力,而涛起风从,迅速发展到全国各地,汇集成了全国规模的伟大文化革命的洪流。陈独秀和胡适是当时运动的最有力的倡导者,他们两人齐名,时人称之为“陈胡”,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最著名的代表人物。
“五四”时期的陈胡,虽是志同道合,却也各有长短。胡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是革命统一战线中的一员,但比起李大钊、陈独秀来,他较为温和,不怎么坚决,却也不武断。胡适自己承认,陈独秀当年确是“一个坚强的革命家”,他的主张和言论,总是“一个老革命党的口气”;⑤有时他不免偏激,对顽固势力却决不妥协。1919年1月,陈独秀为了回击顽固派各方面对《新青年》的非难与谩骂,写了著名的《本志罪案之答辩书》。我们不妨抄录几段精彩的在下面:
他们所非难本志的,无非是破坏孔教,破坏礼法,破坏国粹,破坏贞节,破坏旧伦理(忠孝节),破坏旧艺术(中国戏),破坏旧宗教(鬼神),破坏旧文学,破坏旧政治(特权人治),这几条罪案。
这几条罪案,本社同人当然直认不讳。但是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大家平心细想,本志除了拥护德赛两先生外,还有别项罪案没有呢?若是没有,请你们不用专门非难本志,要有气力有胆量来反对德赛两先生,才算是好汉,才算是根本的办法。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新青年》、北大、陈胡(2)
……西洋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迫压,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⑥
这样的答复,旗帜鲜明,态度决断,毫不妥协退让,不是胡适所能写得出来的。不妨再做一次“文抄公”,把当年钱玄同批评胡适思想的信,抄录一段来作证:
老兄(按,指胡适)的思想,我原是很佩服的。然而我却有一点不以为然之处:即对于千年积腐的旧社会,未免太同他周旋了。平日对外的议论,很该旗帜鲜明,不必和那些腐臭的人去周旋。老兄可知道外面骂胡适之的人很多吗?你无论如何敷衍他们,他们还是很骂你,又何必低首下心,去受他们的气呢?我这是对于同志的真心话,不知道老兄以为怎样?⑦
胡适就是这么一个与人周旋,调和妥协气味较浓的人,跟陈独秀恰成对照。
但是,胡适与陈独秀那时毕竟是共同奋斗的同志。1919年6月11日晚,陈独秀因在北京新世界散发《北京市民宣言》的传单,被北洋政府的密探逮捕,住宅亦被查抄。⑧胡适于当晚即写了《“威权”》一诗:
“威权”坐在山顶上,指挥一班铁索锁着的奴隶替他开矿。
他说:“你们谁敢倔强?
我要把你们怎么样就怎么样!”
奴隶们做了一万年的工,头颈上的铁索渐渐的磨断了。
他们说:“等到铁索断时,我们要造反了!”
奴隶们同心合力,一锄一锄的掘到山脚底。
山脚底挖空了,“威权”倒撞下来,活活的跌死!⑨这么激烈地抨击专制统治的诗,是《尝试集》里所罕见的。陈独秀留下的《每周评论》,也由胡适接过来继续编辑,一直出到这一年8月30日,印刷第37号时,被军阀政府封禁才停刊。
① 陈独秀在《敬告青年》文中所陈“六义”是:
一、自主的而非奴隶的。
二、进步的而非保守的。
三、进取的而非退隐的。
四、世界的而非锁国的。
五、实行的而非虚文的。
六、科学的而非想象的。
在逐项解释这“六义”时,鼓吹“人权平等之说”,并指出:“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说下,若舟车之有两轮焉”,因而“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人权平等说,即是民主。见《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1915年9月15日出版。
② 此信约写于1917年1月,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版,上册,第6页。
③ 参看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一二一 卯字号的名人(一)”。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1974年出版。
④ 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载《东方杂志》第31卷第1号,1934年1月1日出版。
⑤ 胡适《逼上梁山》(1933年12月3日),载《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10月出版。
⑥ 见《新青年》第6卷第1号,1919年1月15日出版。
⑦ 此信约写于1918年2月,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25~26页。
⑧ 陈独秀这次被捕的事,可参看毛泽东写的《陈独秀之被捕及营救》一文,载《湘江评论》创刊号(1919年7月14日)。陈氏所散发的传单,为《北京市民宣言》,据当时北京警视厅、署的档案所存,原件有16开纸大小,分上下两半排印,上半中文竖排,连标题共16行;下半英文横排,连标题共13行。中文全文如下:
北京市民宣言中国民族乃酷爱和平之民族。今虽备受内外不可忍受之压迫,仍本斯旨,对于政府提出最后最低之要求如左:
一、对日外交,不抛弃山东省经济上之权利,并取消民国四年七年两次密约。
二、免除徐树铮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段芝贵王怀庆六人官职,并驱逐出京。
三、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总司令两机关。
四、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
五、市民须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
我市民仍希望以和平方法达此目的。倘政府不愿和平,不完全听从市民之希望,我等学生、商人、劳工、军人等惟有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特此宣言,敬求内外士女谅解斯旨。(各处接到此宣言,希即复印传布)
⑨ 《“威权”》一诗,原载《新青年》第6卷第6号,篇末注“八年六月十一夜”。后《尝试集》增订四版,增“是夜陈独秀在北京被捕;半夜后,某报馆电话来,说日本东京有大罢工举动”的跋语。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1)
胡适不满26岁,就当了北京大学教授,可算是少年得志。半年之后,他便回绩溪上庄老家办喜事,与江冬秀女士完婚。
江冬秀也是安徽人,家住绩溪县北的旌德县江村,与上庄相距约40里。①早在1904年,即胡适去上海进梅溪学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订下了他们两人的终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办了嫁妆,胡家备了新房,写信叫胡适回家成亲。胡适因家道中落,店业破产,自己学业未成,难于养家活口,故“力阻之”。
后来去美国留学,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几年。
他们这桩婚事,也曾经发生过一点波折。江冬秀虽系名门女儿,但因父亲早逝,旧家庭重男轻女,仅随胞兄在私塾读了一两年书,后多荒疏,识字无多,又从小缠足,完全是一位旧式乡村女子。她与自称“新人物”,且在同学中小有名气的胡适,本不般配。到胡适放洋留学,得了洋功名,村里更是纷纷传言,说胡适在外国娶了亲,生了孩子,要与江冬秀解除婚约。胡适的母亲起初并不相信,但传说多了,也难免疑心忧虑,便去请胡适幼时好友胡近仁代写家书,叫儿子勿违母命。
胡适自己呢,心里原也十分矛盾。江冬秀没有文化,不会写情书,又缠一双小脚。胡适自然很不满意,在家书中也曾有所流露。②而在美国生活的自由气氛感染之下,他也曾发生一点越轨行为,谈起恋爱来了。有一位美国女郎,名叫韦莲司(EdithWilliams),大学教授的女儿,学问很好,而且思想很放任,与胡适接触甚多,思想感情很投合。胡适遇此妙龄女子,也难逃情网,曾经朝朝暮暮与韦女士湖滨散步,月下谈心,两年间给她写了一百多封情书。③对同在美国留学的中国才女陈衡哲(莎菲),胡适也怀着很深的情意;他们亲密而谐趣的通信中,分明流露出彼此倾慕之情。④但胡适毕竟是一个“胆小君子”,受旧礼教传统的束缚,终不敢接受韦莲司的爱情,对陈衡哲也不过私心怀慕而已。胡适对母亲又特别孝顺,自己多年游学在外,不能奉养母亲,归期一再延误;加上家庭经济拮据,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些都使胡适愧疚不已,他怎么敢在婚姻问题上,再违抗寡母之命,而有负于母亲所喜欢的江冬秀呢?何况旧式婚约,“名分”已定,使胡适对江冬秀也“由分生情意”,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他曾在日记中写道:
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⑤
因此,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诗的后半专写江冬秀道: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⑥
胡适信誓旦旦,表示要与冬秀同老畦亩,同偕到老。并且设想他们婚后的生活:
在杨林桥边盖房,辟园种菜,他教冬秀读书,冬秀为他具酒,夫妇耕读和乐,不必赵女鼓瑟,秦人击缶的音乐歌吹,也可使他的母亲高兴,延年益寿。这是胡适关于他们爱情生活的颇具浪漫情调的一曲畅想曲。于是,胡适一方面写信给冬秀,勉励她多读书识字。另一方面,也找些别的理由,来自我宽解,以为旧婚约“名分”已定,“亦往往能长成真实之爱情”。他在《病中得冬秀书》诗中写道:
岂不爱自由?
此意无人晓:
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⑦
这可以说十分准确地抒写出了他徘徊于西方自由与东方礼教之间的极其矛盾与无可奈何的心境。1914年11月,胡适与同居的法学助教卜葛特讨论“择偶之道”,卜氏认为找对象应以“智识平等”作标准。胡适则认为:
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⑧
这见解自然也有道理;而“犹可得之友朋”,却未免有些无可奈何了。但江冬秀只要有尺寸的进步,也真使胡适高兴。他接家书,中说“冬秀已不缠足”,便立即写信鼓励,希望她“在家乡提倡放足,为一乡除此恶习”。⑨可惜江氏年已20,足骨早已裹得变了形,放得太晚,已无法改变小脚的模样了。这是旧习俗旧礼教的罪恶,江冬秀也是千百万妇女无辜的受害者之一。后来胡适一生抨击中国旧文化,对“小脚”尤其痛恶,攻击唯恐不力,大约与江冬秀直接受害的经历也不无关系罢。
胡适在结婚前,除了照片,从未见过江冬秀。1917年夏天回国,曾去江村,想见冬秀一面。由于旧家风俗作梗,冬秀躲在蚊帐里不肯见。胡适后来回想,说“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幸亏他善于体谅人,心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以强迫他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因此,胡适还写信劝慰冬秀,说自己决不介意,她也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并约定这年寒假回来结婚。⑩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2)
果然,胡适如期回家了。婚期定在12月30日,正逢农历十一月十七日,是胡适27岁(实足年龄为26岁)的生日。这天,胡家宾客如云,喜气盈门。胡适是个新人物,要改革旧婚礼,在乡间举行文明结婚,来看热闹的人也就非常多。大门两边,贴着胡适自己写的大红喜联,词云:
三十夜大月亮,念七岁老新郎。其实新娘比新郎还大一岁,在当年更算是个老新娘了。故胡适的《新婚杂诗》五首之四又写道: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兴亡,锈了你嫁奁中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十年陈的爆竹,越陈偏越响!
在爆竹声中,新郎新娘拜见母亲,对胡母行三鞠躬礼,代替叩头。这时,冯顺弟乐得合不拢嘴,眼看着佳儿佳媳双双站立堂前,10年的宿愿成了现实,心中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她如今只盼着抱孙子了。
婚后,胡适在家里住了不到一个月。1918年1月11日,曾与一班朋友去游上庄西面的上溪山口,凭吊明末遗民“采薇子”墓。胡适作了一首五言诗,云:
野竹遮荒冢,残碑认故臣。
前年亡虏日,几个采薇人?
1月下旬,胡适留冬秀在家奉侍母亲,独自一人回北京去了。
这年夏天,江冬秀也到了北京。冬天,胡适的母亲便去世了。胡适与江冬秀又匆匆赶回上庄奔丧。这时江冬秀已怀孕,胡母虽然未抱到孙子,但第二年3月,长孙便出世了。胡适给儿子取名“祖望”,即祖母望孙之意,表达了他对母亲的纪念和孝心。
胡适与江冬秀,全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地地道道的旧式婚姻。作为五四时代名噪一时的新人物,胡适不背弃旧婚约,其实内心也决非平静。近年来发现他婚后不久写给好友胡近仁的信中,便吐露了一点真情:
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
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正因为对母亲的一片孝心,使胡适婚前十多年间,虽有挣扎,却终于不毁旧约;
婚后又“力求迁就”,极力表现闺房之爱,强以快乐欢爱的外表,来掩饰无爱的内心,他的心境该是何等矛盾,何等凄苦!后来竟维持40多年,相伴相依,过了一辈子。其中甘苦,胡适既“不足为外人言”,外人见仁见智,谁又能猜得透呢。
然而,不论出于对母亲的孝心也罢,对冬秀的同情也罢,胡适毕竟没有背弃文化不高而又是小脚的江冬秀。他们的婚事,在五四时期,曾经获得社会上各种人物的赞许,特别得到许多旧人物的恭维。当时传说陈独秀个人行为不检,他以北大文科学长之尊,竟在北京寻花问柳,且因争风在妓院抓伤某妓下体。这种事情适为旧派攻击的口实。而胡适却与陈氏成了鲜明对照,不仅言论态度较陈独秀温和,尤其不背旧婚约一事,更占了许多意外的便宜。因此,旧派人物,不论真道学假道学,都鄙薄陈独秀而恭维胡适之。即如蔡元培、高梦旦等一些正派文人,也多推崇胡适,而不满于陈独秀。陈氏也终因私行不检点遭人攻击而被迫离开北大;甚至被人造作谣言,用以反衬胡适的不背旧婚约。胡适在日记里曾记有这样一件事:
最可怪的,人家竟传说独秀曾劝我离婚,甚至拍桌骂我,而我终不肯。此真厚诬陈独秀而过誉胡适之了。大概人情爱抑彼扬此,他们欲骂独秀,故不知不觉的造此大诳。
由这一件事,也可以窥见五四时期新旧思想和新旧伦理道德冲突的某些特点。当时的胡适正青年得志,名噪一时,是全国景仰的新文化代表人物。特别爱惜名誉的胡适,当此新旧思想和新旧道德冲突的时代,怎么会以自己的婚事去违忤社会舆论而损害自己已经获得的盛誉呢?
胡适自己说:“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这本身便是一个矛盾。深受西方民主、自由文化滋养的胡适,于家庭之事“岂不爱自由”?他对这桩地道的旧婚事,对这位颇为粗俗的小脚太太,本来是内心十分矛盾,绝不心甘情愿的。但他生平颇能克制,善于掩饰和隐藏,即如上述致胡近仁的吐露真情的信,他也担心泄漏天机,一再叮嘱近仁:“阅此书后,乞拉烧之,亦望勿为外人道,切盼,切盼!”如果近仁果然将此信拉烧,亦不为外人道,则外人怎么能知道胡适内心的矛盾与凄苦、挣扎和呻吟呢?
然而,对母亲的孝心也罢,对冬秀的理解同情也罢,以及对自己名誉的爱惜也罢,都不是爱情。胡适作为西化派的著名代表人物,已经认识到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曾经正确指出:“没有爱情的夫妇关系都不是正当的夫妇关系,只可说是异性的强迫同居。”他与江冬秀的婚姻,不正是在母亲所代表的旧礼教及传统习俗强迫之下的异性同居吗?为了母亲,胡适只能容忍迁就,情愿不自由;母亲去世后,便又难免挣扎和反抗。他写的惟一剧本《终身大事》,主旨便是反抗旧式包办婚姻,最后喊出:“这是孩儿的终身大事,孩儿应该自己决断!”这是“五四”觉醒青年的呼声,也正是胡适自己隐痛难言的心声。在《别赋》一诗里,他情意绵绵地歌唱: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3)
我们蜜也似的相爱,心里很满足了。
一想到,一提及离别,我们便偎着脸哭了。
这般“情痴”情愫,与“情愿不自由”那种无爱的心境,形成何等鲜明的对照!面对与江冬秀的无爱的婚姻,胡适只好在诗文中去追求那自己作主的“蜜也似的相爱”,抒写内心的苦闷与希求,倾诉心灵深处的哀怨与相思。然而“过屠门而大嚼”,毕竟难以消解无爱的苦痛。于是,在胡适感情饥渴的天地里,撞进来一位曹声女士。1923年夏秋之间,胡适到杭州烟霞洞养病。当时已婚的曹声(名诚英)表妹正在浙江女子师范学校读书。他们同住旅舍,每日里不是泛舟西湖,便去游山赏桂,有时登南高峰看日出,有时赴海宁观钱塘江潮,或品藻诗文,或赏月下棋。胡适沉浸在热烈的恋情之中。三个月很快过去了,曹声要回女师去了,临别前的一个夜晚,胡适在日记中写道:
下弦的残月,光色本凄惨;何况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
不久,声与丈夫离了婚,胡适却因顾忌江冬秀及儿女、事业的牵系,不敢再追求这种“神仙生活”了,致令声独居终生,“末路病呻吟,没半点生存活计”
;胡适也只好怀着无限的感伤与哀怨,吟唱“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罢了。
从此以后,胡适虽然仍有感情的丝丝牵系,却大致趋向平静,与江冬秀白首相依40年。在他们俩人40多个春秋的家庭生活中,甜酸苦辣,外人很少知道。但江冬秀自始至终是忠于她的博士丈夫的,因受胡适的感染与鼓励,她曾经努力学习文化,自修到可以读金庸小说,能写半通半不通的书信;管理家务也很有才能,很有魄力,是一位很能干的内助;尤为难能可贵的是,没有多少文化,更不懂学术为何物的江冬秀,竟也颇能信任并支持胡适选择的学术道路,对腐浊不堪的政界有相当明白的认识,并不希望胡适做官走上政治的路上去。然而冬秀的文化毕竟太低,在他们的共同生活中总难免这条鸿沟的隔膜。冬秀往往抓住胡适爱惜名誉这个弱点,“遇事不是乞怜,而是大吵大闹,逼得胡适不得不步步退却,迫使他与曹声断绝关系”。也因文化的关系限制,冬秀不信新医术,也欠缺现代医药知识,胡家有病人,非胡适在家“不能有新式的治疗”。教育孩子,冬秀也多采用乡间传统模式,“对儿子总是责备”,“总是骂他”,胡适曾多次劝导她,说:
以后我和你都得改变态度,都应该把儿子看作朋友。他们都大了,不是骂得好的了。你想想看,我这话对不对?
他们两人的不同态度,正是旧式传统的家庭教育与新式民主的家庭教育的根本差别所在,也反映出两人思想、文化以致生活方式上的难以弥合的差距。
这些都是后话。胡适终于没有背弃他的小脚夫人江冬秀,并且互敬互爱,即使表面佯装也罢,内心无爱也罢,毕竟是白首相依,终其一生。在江冬秀一面,也许是“幸运”的,然而在她“大吵大闹”之中却也透露出多多少少的不平与怨恨;
而对于胡适,则更是甜酸苦辣,充满矛盾、挣扎、容忍、迁就,以及满腹难言的隐痛与辛酸。这一对“五四”时代新旧思想文化和新旧道德冲突下的畸形婚配,究竟应如何评价,笔者在此如何能够简单作答呢?
① 江冬秀,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庚寅)农历十一月初八日生。安徽省旌德县江村人。据石原皋《闲话胡适》中说:“江村是旌德县的巨族,为全县之霸,她也是名门女儿。父名世贤,早逝。母吕氏,名贤英,亦系出名门,是旌德庙首吕探花的后裔。吕朝瑞探花是冬秀的曾外祖父,吕佩芳翰林是她的外祖父。江冬秀的舅母是胡适的姑婆,原来有亲戚关系。”(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一版,第45页)婚后生有二男一女。长子祖望,现在美国;次子思杜,留在大陆,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自杀,1980年平反;女素斐,早殇。1949年胡适逃亡美国后,江冬秀随后于1950年6月到纽约。1961年10月回到台湾省。1975年8月22日去世。终年86岁。与胡适合葬于台北南港旧庄墓园。
② 《藏晖室札记》卷九“五八 第九号家书”(1915年5月19日)云:
第三号信内所言冬秀之教育各节,乃儿一时感触而发之言,并无责备冬秀之意,尤不敢归咎吾母。儿对儿之婚事并无一毫怨望之意。盖儿深知吾母为儿婚姻一事,实已竭尽心力,为儿谋美满之家庭幸福;儿若犹存怨望之心,则真成不识事势,不明人情,不分好歹之妄人矣。……以上各节,以母书中有“时势使然,惟望尔曲谅此中苦心而已”,故书近年来阅历所得之言,以释吾母之疑虑焉。(上海亚东图书馆1936年版第647~648页)
可见第三号家书中必流露有不满意情绪,才引起胡母的疑虑,以致胡适又要在九号家书中加以解释。第三号家书不见于《藏晖室札记》。
③ 《藏晖室札记》卷十六“一八 读致韦女士旧函”(1917年5月4日)云:“昨在韦女士处见吾两三年来寄彼之书一大束,借回重检读之,乃如读小说书,竟不肯放手。此中大率皆1915与1916两年之书为多,而尤以1915年之书为最要。吾此两年中之思想感情之变迁多具于此百余书中,他处决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4)
《藏晖室札记》中记胡适与陈衡哲通信会面情形多处,摘引数则,以见其亲密谐趣之一斑。
1916年10月23日记“答陈衡哲女士”一则,云:女士答吾征文书曰:“‘我诗君文两无敌’(此适赠叔永诗中语),岂可舍无敌者而他求乎?”吾答书有“细读来书颇有酸味”之语。女士答云,“请先生此后勿再‘细读来书’,否则‘发明品’将日新月盛也,一笑。”吾因以此寄之。
不“细读来书”,怕失书中味。
若“细读来书”,怕故入人罪。
得罪寄信人,真不得开交。
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声明读几遭?(上海亚东版,第1037~1038页)
同年11月1日,因彼此称呼问题,又“寄陈衡哲女士”,云:
你若“先生”我,我也“先生”你。
不如两免了,省得多少事。
11月3日,记“陈女士答书”曰:
所谓“先生”者,密斯特云也。
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
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
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
胡适答云:
先生好辩才,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
仔细想起来,呼牛呼马,阿猫阿狗,有何分别哉?
我戏言,本不该。
“下次写信”,请你不用再疑猜:
随你称什么,我一一答应响如雷,决不再驳回。(上海亚东版,第1045~1046页。
)
1917年4月11日,追记与陈衡哲初次见面情形:
4月7日与叔永去普济布施村(Poughkeepsie)访陈衡哲女士,吾于去年10月始与女士通信,5月以来,论文论学之书以及游戏酬答之片,盖不下40余件。在不曾见面之朋友中,亦可谓不常见者也。此次叔永邀余同往访女士,始得见之。(上海亚东版,第1125页。)
1934年4月20日出版的《十日谈》第26期上,有一“文坛画虎录”专栏,发表“象恭”写的《陈衡哲与胡适》一文,中说:
当陈女士留学美国时,我们五四运动的健将胡适先生同时在美国留学,彼此以都是中国留学生,相见的机会甚多,胡更年少英俊,竟给这位女作家看中了,要求彼此结为永久伴侣,但是胡适始终没有答应她的请求。在我们旁观者看来,对于自投送门的海外艳遇,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拒绝人家的好意,不是太不识趣吗?但是我们那里知道胡先生是还另有一番苦衷。(中叙胡适已订婚事,略)……所以把陈女士“负责”介绍给“他的朋友”任叔永了。
任叔永与陈衡哲读了这篇文章,很生气,拿了去找胡适;胡适读了也很生气,便写了一封信给《十日谈》编辑先生,提出抗议,并要求“向原文中被攻讦诬枉的各人负责道歉”。胡适的这封信,是8月13日写的,信稿草就以后,又送给任陈二位看过,经研究并“添注”了意见,再送回胡适“亲笔抄写”过,又送任陈“再读一遍”,方才寄出,载《十日谈》第39期(1934年8月30日出版)。信中批驳“象恭”文章,第三项说:
(三)“象恭”君此文中最荒谬的,是说陈女士曾要求与我“结为永久伴侣”,我拒绝了,然后把她介绍给任君。事实上是,在留学时代,我与陈女士虽然只见过一面,但通信是很多的。我对她当然有一种很深的和沌洁的敬爱,使我十分重视我们的友谊。但我们从来没有谈到婚姻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我们那时都在青年的理想时代,谁都不把结婚看作一件重要的事;第二,当时一班朋友都知道陈女士是主张不婚主义的,所以没有一个人敢去碰钉子。她与任君相识最久,相知最深,但他们也没有婚姻之约。直到任君于1919年第二次到美国,陈女士感他三万里求婚的诚意,方才抛弃了她的不婚主义,和他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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