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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传

白吉庵(现代)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家乡和家庭(1)
胡适之先生是安徽省绩溪县人。
绩溪,旧属徽州府,①在安徽省南部,秀丽的黄山脚下。徽州全境多山,风景虽然秀美,但山多地少,土瘠民贫。因此,徽州人大多离乡撇井,外出做生意,以善于经商闻名全国,甚至有“无徽不成镇”的说法。这样的地理生活条件,造就了徽州人的三个突出特点:一、重乡党观念,以“徽州帮”为最有名。
二、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徽骆驼”、“绩溪牛”之称。
三、重文化教育,出了像朱熹以及胡仔、江永、戴震、俞正燮、凌廷堪、胡培等许多著名学者。
这些特点,在胡适身上几乎都有体现。他一生自称徽州人,爱吃徽州锅②,喜欢攀徽州同乡关系。1953年1月,他为绩溪旅台同乡会题辞,写的便是“努力做徽骆驼”六个字。直到晚年,他为凌鸿勋编著的《詹天佑先生年谱》作序③,仍不忘以詹天佑的“徽州同乡后辈”自居。对于徽州历代的几位著名学者,更是常常念在口中,写在文章里,钦敬不已。徽州烙印可谓深矣。
胡适的老家,在绩溪城西约40公里,是胡氏聚族而居的一个大村落,名叫上庄。
④这里,襟山带水,群山环抱着一块小小的盆地。1100多米高的竹竿尖,山峰苍翠,耸立村北,像蓝天底下展开一幅巨大的绿色屏障,护卫着整个山村。清澄的常溪河,由村西向南,潺潺流淌,默默地滋润着村边的农田,然后穿过杨林石桥,蜿蜒东去。泾人吴拙庵曾经赞美说:
其山清以旷,其水环以幽。
可说是传出了上庄山水风光的特点与神韵。⑤
世代聚居上庄的胡氏,据说始祖昌翼公原非胡姓,而是唐昭宗李晔的太子,因避朱温之乱,随义父胡三公逃亡南方,匿居民间,便改从胡姓,后唐同光三年(975)以明经登第,故世称“明经胡氏”,至今民间仍称之为“李改胡”。二世祖仕于宋,卒封王爵。这些既阔且贵的事迹却不见于史册,大约是胡氏后裔为神化抬高他们的祖宗而写在族谱里的一种传闻罢了。⑥胡氏虽找到了贵为帝胄的祖宗,迁居上庄以后的六百余年间,却并无仕宦显赫之人。清代中叶以汉学闻名的“绩溪三胡”,世居绩溪城内,与上庄胡氏不同宗。⑦一直到光绪二十年(1894),胡适的父亲胡传做到了“三品衔在任候补知府台湾台东直隶州知州”,要算是上庄胡氏族中最显赫的官儿了。⑧
胡适的家,原不是什么书本网,而是历代经商,做茶叶生意。他的高祖由小本经营,居然在上海东边的川沙镇开设了一家小小的茶叶店。他的祖父扩大营业,并在上海华界增设了一家支店。到他父亲胡传做了官,本钱充裕了,生意便越做越兴隆。胡传死后,家里还留有上海一家裕兴泰茶叶店,一家公义油栈,在汉口还有一家两仪酒栈;却也一天天萧条以致倒闭了。⑨
胡家第一个有志读书的,是胡适的伯祖父胡奎照,字星五。可怜他寒窗苦读十余载,连个秀才也没考上,只在乡里教私塾,人称星五先生。
胡适的父亲胡传(1841—1895),行名祥蛟,字铁花,号钝夫;原名珊,字守三,人称三先生,是胡家第一个真正走上读书做官道路的幸运儿。他自幼聪慧,3岁时即不喜欢吃好东西,不愿穿花色衣裳,深得伯父星五先生的赏识,说“是儿夙慧,必大吾家”,便请塾师教他专心读书。胡传24岁那年考中了秀才,全家高兴的了不得;但接连参加几次“乡试”,都没能考中举人。他于是进上海龙门书院,受业于当时著名的学者刘熙载门下。学的是词章义理及“三礼”经济一套学问。
他笃信宋儒,尤其崇奉程颢、程颐和朱熹为代表的“理学”,是清末正统派一路的文人。后来,胡传以岁贡生候选儒学训导(管府县学教育的官员),先后在东北、广东、河南、江苏、台湾等处充任幕僚或地方官佐,共十余年。最后官至台东直隶州知州,兼统镇海后军,是台东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却也不过三品衔而已。
胡传虽然做了官,却又是一个饱经忧患的人。他一生经历了许多艰险。幸亏他意志颇坚强,身体又很结实健壮:
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在万里长城外住了几年,把脸晒的像包龙图一样。⑩
在东北宁古塔吴大部下时,曾奉命赴晖春,与俄国廓米萨尔会勘黑顶子边界,中途遇大雪,迷失方向,陷在原始森林中,衣服鞋子都破了,且绝粮三日,冻饿交迫而不死。在广东,奉命至海南岛考察黎峒地势,入深山,直穿黎心,抵崖州,染瘴疠重疫,也治好了。到台湾后,初任全台营务总巡,为查阅营防,走遍了台南台北,前山后山,还到澎湖列岛,在炎蒸瘴毒中奔忙了六个月,跟从的人员一个个都病死了,而胡传竟能幸免。但他从此也骨节疼痛,大约是得了风湿病,身体便一天天衰弱了。台湾割给日本后,胡传内渡,在厦门病逝时,正值55岁的壮年。
胡传生活的年代,当鸦片战后一年,迄甲午战后一年,正是中华民族频受列强侵凌,多灾多难的岁月。他作为一个有爱国心的知识分子,看到国家的危难,最忧虑北方帝俄的侵略,曾说“中国之患在西北,而发端必始东北”。那时年已四旬的胡传,亲老妇亡,官运不亨,便慨然只身北上,游历东三省,一方面希望能找到施展自己抱负的机会,另一方面则为考察边疆地理形势,补正旧日图志的缺误,以备不时之需。这种经世致用和爱国的精神,实在也属难能可贵的了。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家乡和家庭(2)
胡传一生曾三次娶妻。初娶冯村冯氏,结婚不久死于太平天国的乱兵。续娶旺川曹氏,生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后不久便死了。曹氏所生的三个儿子,长子名嗣稼,行名洪骏,从小吸鸦片烟,赌博,是个败家子。次子名嗣,行名洪骓,后改名觉,字绍之。三子名嗣,与老二孪生,行名洪,字振之。这便是胡适的三位兄长,都早已谢世了。现在,胡家在上庄故乡还有一个胡思齐。他是嗣稼的次子,胡适的亲侄儿。8岁时忽成聋哑,今年已经79岁,大约是胡家最长寿的人了。
胡传第三次续娶的,是本县中屯冯氏,名顺弟,即是胡适的母亲。
〔附〕胡氏世系表① 徽州,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改歙州置,治所在歙县,元代升为路,明以后改为府,民国元年(1912)废。徽州府旧辖六县,相当今安徽省的歙县、休宁、祁门、绩溪、黟县及江西省的婺源县。
② 徽州锅,又称“一品锅”,是徽州人家待客的上等食品。据在胡适家吃过徽州锅的梁实秋先生回忆描述道:“一只大铁锅,口径差不多有二,热腾腾的端上了桌,里面还在滚沸,一层鸡,一层鸭,一层肉,点缀着一些蛋皮饺,紧底下是萝卜白菜。”(梁实秋:《胡适先生二三事》,载台北《自由谈》第23卷第11期)
梁氏到底只是“安徽的姑爷”,不知其详。另有一位石原皋先生,绩溪人,是胡适的表亲。他介绍的非常详明:“所谓徽州锅,并不是徽州人普遍食用的,乃是我们绩溪县岭北乡的居民最常见食物。凡是遇着节日,请客,婚姻喜庆,一般都是吃锅。它的做法如下:炊具是用大号铁锅,材料是猪肉、鸡、蛋、蔬菜、豆腐、海虾米等。最丰富的锅有七层:最底一层是蔬菜,最好的是用冬笋,次之为笋衣,或用萝卜,或用冬瓜,或用干豆角,视季节而易。稍上一层是猪肉,肉系半肥半瘦,每一斤猪肉只切成八至十块,呈长方形。再上一层为豆腐包,系用油豆腐裹,内中装有馅子。第四层为蛋饺子,第五层为红烧鸡块,第六层为油煎豆腐,第七层为碧绿菠菜或其他蔬菜。初用猛火烧,稍后即用温火烧,好吃与否,专靠火候的功夫,经常将锅中的原汁汤浇淋数次,大约要三四小时,才烧得出味道来。猪肉烧得像东坡肉一样,入口即化。食时逐层吃,逐层拨开。”(石原皋:《闲话胡适》“九 胡适的生活和娱乐”,载安徽《艺谭》季刊1982年第2期)
③ 《詹天佑先生年谱》,是凌鸿勋先生为纪念詹天佑诞生一百周年而编,1961年1月台北“中国工程师学会”出版。胡适的序,作于1960年11月19日,曾载台北《作品》第1卷第12期,同年12月1日出版。
④ 上庄,又名上川,旧属绩溪县北乡八都龙井乡,今属上庄乡。在县城西39公里,现有公路可通。1985年6月20日,笔者在绩溪县政协副主席颜振吾同志陪同下,曾由县城驱车前往上庄,实地察看。由此证明胡适自己说的,“我家世代乡居,故宅在绩溪城北约50华里”(见《胡适口述自传》),也有两处误记:一是上庄在县城西,不是“城北”;二是“约50华里”,误差了28里,显系旧时对山乡道路极不准确的估计。台湾许多有关胡适的著述,多由此而致误。(按:是书出版后,承绩溪经传方先生致信,谓旧时公路未开通,人们所走盘山小径,大约是50华里。三版补注。)
⑤ 吴焯(拙庵),安徽泾县人,官绩溪时,曾为上庄胡氏第二分支支祠作《重建其顺堂记》,其中说:“绩西上庄,乃胡姓聚族而居之地也。其山清以旷,其水环以幽,其风俗孝友而朴诚,谦柔而好礼。”(载《上川明经胡氏宗谱》上卷之下“文苑”,绩溪县文化局藏)
⑥ 上庄胡氏的始祖问题,胡氏族内亦有纷争。胡适的父亲胡传曾作《溯本录》,其序有云:“吾家旧谱所记,始祖本唐昭宗太子,避朱温乱,改从胡姓;二世祖仕宋,卒封王爵,事迹不见于史册,与曾氏始祖关内侯据略同。故予作《溯本录》,悉从旧谱,亦援曾氏祖据之例焉。吾宗别派,有重修家谱削去二世封爵,且逞其胸臆,谓必无封爵之事,著论辩驳旧谱者,彼其学识未必有过于宋之曾子固今之曾文正公,亦见其不知量耳。”(载《上川明经胡氏宗谱》上卷之下“文苑”,绩溪县文化局藏。原文无标点。)
⑦ “绩溪三胡”,梁启超著《清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文中说,“绩溪胡朴斋(匡衷)生雍乾之交,其学大端与双池慎修相近,以传其孙竹(培)、子继(培系)。
竹与泾县胡墨庄(承珙)同时齐名。墨庄亦自绩迁泾也。时称‘绩溪三胡’。竹善治《仪礼》,集慎修东原易畴檠斋次仲之成作新疏,曰《仪礼正义》。墨庄亦治《礼》,有《仪礼古今文疏义》。其最有名者则《毛诗后笺》。绩溪诸胡多才,最近更有胡适之(适)云。”据此,指胡匡衷、胡培、胡承珙三人,均清代乾嘉之际著名的汉学家。
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梁启超也说:“绩溪诸胡之后有胡适者,亦用清儒方法治学,有正统派遗风。”(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10月版第6页)梁氏这些话,把胡适与“绩溪诸胡”、“三胡”联系起来,虽未确指为同宗,却也让人发生疑问。
蔡元培先生在为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所作序中曾说:“适之先生生于世传‘汉学’的绩溪胡氏,禀有‘汉学’的遗传性”;后来,《答林君琴南函》又说“胡君家世汉学”。显然把胡适当作了上述“绩溪诸胡”“三胡”的同宗后辈了。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家乡和家庭(3)
胡适被误派为别人的子孙,他自己当年并未出来考证和纠正。直到40年之后,他口述自传时才“顺便更正”了。(参看《胡适口述自传》,唐德刚译注,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5页)
原来,绩溪胡氏有三宗:“金紫胡”、“尚书胡”、“明经胡”。胡培等“三胡”,属世居绩溪城内的“金紫胡”;胡适一家属世居上庄的“明经胡”。他们不是同宗。(按:承绩溪颜振吾兄抄寄《金紫胡氏家谱》之《肇龄公传》有云:“城东胡氏,世传经学,如匡衷公之《仪礼释官》,秉虔公之《说文管见》、《古韵说》,培公之《仪礼正义》并显于当时。”据此,“绩溪三胡”应是胡匡衷、胡秉虔、胡培三人。此说又见胡培系编之《绩溪胡氏书目》,光绪十年甲申世泽楼刊,绩溪县文化馆藏。三版补注。)
⑧ 胡传于清光绪二十年(1894)补授台东直隶州知州,以知府在任候补,赏加三品衔。他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也都因此得到封赠。胡氏宗谱中乃大登其“诰敕”,以为无尚的荣耀。计有因胡传作官封赠其先人的诰命五道。文字都是刻板套话,味同嚼蜡;但今日青年难以见到此种妙文,故录其一道如下:
赠通议大夫胡瑞杰同妻氏诰命一道奉天承运皇帝制曰:嘉谟奕叶,允昭世德之殊宠,锡公朝益展曾孙之秀(按,此句疑有缺误),承新渥,用毂曩徽。尔胡瑞杰,三品衔在任候补知府台湾台东直隶州知州胡传之曾祖父,敦修无,垂教有方,种德开先,堂构益恢于来绪;诒谋裕后,箕裘克绍于前休。懿矩攸彰,恩施遂逮,兹以覃恩,赠尔为通议大夫,锡之诰命,於戏,四世其昌,久聚星德之庆,九泉可作,永承褒命之荣,国典膺,家风益振。
制曰:绥柔佐治,宠既被于外僚,贞顺垂休,恩聿推于内德。特敷惠泽,用播徽章。尔氏乃三品衔在任候补知府台湾台东直隶州知州胡传之曾祖母,肃雍可范,令善堪模,树慈训于后昆,爰著钟祥之德,传素风于彝叶,式彰贻谷之谋,允作母仪,频昭国典,兹以覃恩,赠尔为淑人。於戏,九重锡庆,邀丹诰之褒,四世承恩,并焕朱纶之色,勤宣令问,用阐幽光。
诰命光绪二十年八月十六日下之宝⑨ 参看《胡适口述自传》第4页;《先母行述》,见《胡适文存》卷四第240~241页;《四十自述》,上海亚东图书馆1933年9月初版,第46、67、76~77页。
⑩ 见《四十自述》“序幕 我的母亲的订婚”,上海亚东版,第3页。
石原皋先生在《闲话胡适》中说:“现在我要说的是胡适的父亲死的问题,这是个百年未解之谜,即:他究竟是病死于厦门,还是血洒战场,壮烈牺牲呢?这个谜直到今天才得到解决。我在此大书特书,他是爱国英雄,是为了抗日而战死沙场的。”(载《艺谭》季刊1981年第1期)石先生的根据是,十年浩劫期间,“造反派”曾掘开胡传的坟墓,棺材里找不着头颅骨。
石先生的这种见解,与胡适自己在《四十自述》、《先母行述》及《胡适口述自传》等处的说法相悖。笔者赴绩溪上庄察访时,曾以此事询问上庄乡干部群众胡匡衡、曹诚兑等多人及胡适族人胡乐丰先生。他们都说十年浩劫期间,确有“造反派”掘坟事,但“找不着头颅骨”的话,仍系传闻,并无人确见证明,因而都认为靠不住。
关于胡传的生平行状,笔者多根据张经甫(焕纶)先生代撰的《胡铁花先生家传》(胡适于1951年1月19日整理,“稍有增节,但无大改动”,刊于台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印行的《台湾纪录两种》为“代序”;李敖《胡适评传》,台北远景出版社1979年9月三版第24至30页附录全文),胡近仁(祥木)所撰《诰授通议大夫赏戴花翎江苏候补知府前台湾台东直隶州知州铁花胡公家传》(载《上川明经胡氏宗谱》,绩溪县文化局藏)。这两种家传,均谓胡传病逝于厦门,与胡适所述相合。
笔者有《关于胡适父亲的死》一篇论文,专论此事,载《安徽史学》1992年第3期,可以参看。(三版补注)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1)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绩溪县中屯人。
出上庄,过杨林桥,东北行十里许,即到中屯。顺弟的父亲是村里的农民,名叫冯振爽,小名金灶。青年时参加过太平军,随军里的裁缝学得一手好裁缝手艺。
他平日勤耕苦作,农闲时便给人家做衣裳什物,为人勤俭正直,人称金灶官。金灶的妻子第一胎生下个女儿。在旧社会,重男轻女,女孩子是不受欢迎的,而且农家更特别希望有劳动力。因此,金灶给女儿取名“顺弟”,即含着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吉利意思。果然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以后又接连生了两个女儿①。一家六口,生活虽然艰难,却也和睦亲爱,自有一种天然纯朴的快乐。
但冯金灶心里总压着一块石头。祖上传下来的老屋,在太平天国那几年的战火里毁坏了。他发誓要重振家业,在那老屋的地基上建造一栋更大更讲究的新屋。然而谈何容易!金灶夫妇苦做省吃,木料砖瓦还是一点也没有着落,没有钱!
顺弟年齿渐长,懂事也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早。她长得——
圆圆的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的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②。
在家里,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脚勤快,为人也贤慧,最得父母钟爱,村里人都说金灶修得了个好女儿。顺弟也很体贴父母。望着父亲梦想新屋而忧愁的面孔,她常恨自己不是个男子,不能帮助父亲劳动,赚钱,建新屋。
顺弟16岁的这年春天,上庄的星五嫂来到中屯金灶家,给顺弟说媒,说的便是她家的大侄儿,人称“三先生”的胡传。
这一年,胡传已经48岁了。前妻曹氏死了十多年,儿女都已长大。他在外边做官,没有个家眷实在不方便,所以打算续娶个填房。
金灶夫妇听了星五嫂的来意,当下心里为难。一来,怕攀不上做官人家,将来反让旁人笑话;二来,三先生比顺弟大32岁,又是填房,怕女儿不愿意;三来呢,三先生已有一大堆儿女,大女儿大儿子都比顺弟大好几岁,这样人家的晚娘不容易做,怕害了女儿一辈子。因此,金灶便对星五嫂说,这件事须同女儿商量,把媒人打发走了。
晚饭后,金灶夫妇把上庄三先生要娶填房,星五嫂来说媒的事,对女儿说知。又说,做父母的也心里为难,要女儿自己拿定主意。顺弟听了,低着头,半晌不肯开口,但心里却在紧张活动。三先生她是见过的,人家都说是好人。她想,做填房,可以多要聘金;前妻儿女多,又是做官人家,聘金财礼应该会更好看些。这是她报答父母的好机会,可以帮助父亲建起他一生梦想的新屋。于是,顺弟暗暗下了决心,应承了。
八字开过去了,与胡传的八字合过了;礼单送过来了;二月订亲,三月迎娶,农家姑娘冯顺弟,便变成了上庄胡传家的官太太。中屯冯家也造起了一栋新屋③。
婚后的第二年,胡传便把冯顺弟接到上海同住。第三年冬天,生下一个男孩,这便是小胡适;不过那时还不叫“胡适”,而叫“儿”④。他是胡传最小的儿子,顺弟惟一亲生的一点骨血。
小儿出世后刚满90天,胡传被奏调往台湾供职。到1893年春天,冯顺弟便带着一家子,抱着小儿,去台湾投亲,在胡传做官的台南和台东,度过了将近两年的很快乐的团居生活。那时已年过52岁的胡传。在公务之暇,剪一些红纸方笺,用毛笔端端正正写上楷字,教年仅20的冯顺弟认字。他们两人又一起教刚过两岁的小儿也开始咿呀识字,父亲当教师,母亲既是学生又兼助教。这老夫少妻稚子三口,享受到了人间最神圣的天伦之乐。到离开台湾时,母亲认了近千字,小儿也认了七百多字。
幸福是那样短暂,瞬息即逝,悲痛却来得那样突然,沉重。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适母子刚离开台湾,回到绩溪故乡不久,就传来了他父亲胡传病死在厦门的噩耗。这家庭的巨变和不幸,在胡适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最初的记忆:
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⑤。
胡适的母亲遭到这般沉重的打击,当时还只有22岁多2个月零17天,虚龄也只23岁!她在人生的途路上还刚刚迈开几步,刚刚尝到一点生活的甜蜜,便青年丧夫,做了寡妇,这是一个中国妇女的最大的不幸!而她又“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再加上家业中落,经济困窘,诚如她的儿子所说,“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⑥。
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苦痛,莫过于许多亲人的相继死亡。这23年间,仅婆家和娘家,共死去七个亲人:
1904年 三子胡洪死。
1905年 父冯振爽死。
1909年 妹冯玉英死。
弟冯诚厚死。
1915年 长女胡大菊死。
长子胡洪骏死。
1917年 长孙胡思明死。⑦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2)
年纪轻轻的弟妹儿孙,这样接连死去,不断折磨着冯顺弟的精神和肉体。其中以她弟弟的病和死,情状最为惨苦。中屯流行血吸虫病。她的弟弟诚厚,幼习药业,农忙时回家种田,感染上血吸虫病。玉英妹死后不久,诚厚的病势转重,腹胀不消,又不忍让年老的母亲知道,便到上庄姐姐家来治病。胡适的母亲服侍汤药,夜不解衣。诚厚的病情却不见好转。她恐怕弟弟有个三长两短,老母亲的暮年就更难堪了。听乡间传说割股可以疗病,一天夜里,她便焚香祷告天地,用快刀从自己左臂上割下一块肉来,煎在药里。弟弟吃不下去,她又将肉烤焦,夹在锅巴中,让弟弟吃了。姐姐如此至诚,但和愚昧相结合,自然不可能起死回生。诚厚终于抛下年老的母亲,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儿女,撒手而逝,只给人世间又增添一个寡妇,三个孤儿。顺弟怎能不十分悲恸呢!
23年的寡居生活,漫长而痛苦,她居然熬过来了!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呢?就因为有她亲生的一点骨血——她惟一的儿子胡适。只因为这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儿子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为了这点骨血的将来,她愿意忍受一切,献出自己的一切,并挣扎着熬过了23年!
儿子的将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她不具体知道,只是希望儿子学他的老子,能走他老子的道路。她常对儿子述说他父亲的种种好处,叮咛说:
“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⑧尽管她和丈夫只过了6年3个月零21天,她对胡传的思想事业也不真正了解,但她虔诚地崇拜丈夫,尊敬丈夫,爱她的丈夫,可以说是一个丈夫至上主义者。胡传亲手写的那些红纸方字,她也终生保存着,视为她与丈夫、儿子三人“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记念”。在她的心里,丈夫胡传简直成了一尊崇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而且,她又以虔诚唠叨的述说与叮咛,逐步在儿子的心里也树起了这尊偶像⑨。
为了儿子的将来,她管教很严。她没有读过书,却千方百计地履行胡传的遗嘱⑩,送儿子读书。绩溪上庄一带,蒙馆学金很低,每个学生每年一般只送两块银元。先生教起书来自然也不肯尽心,只教学生念死书,背死书,还动辄施以体罚。
这样,学生学起来没兴趣,便常常逃学。胡适的母亲却与众不同,舍得在学金上下本钱。据胡适回忆说:
我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的阶级,我母亲渴望我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6块钱,以后每年增加,最后一年加到12元。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
因此一着,先生便对胡适另眼相看,特别优待,认真地为他讲书,把一字一句的意思讲得清清楚楚。这使胡适得到莫大的好处。他后来回忆说,他“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正是他的母亲增加学金所得的大恩惠。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庭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儿子想得到这部书,便借钱买下了。她宁肯自己遭受困窘,却仍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很不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罢。
到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人世的时候,虽然只活了46岁,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遗憾的,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① 据绩溪胡明近著《胡适传论》称,顺弟之后生的是妹妹桂芬,老三才是诚厚。想必有据,如此则前文应改为“第三胎生了个儿子,前后又生了两个女儿”,方才准确;而“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含意则大约还是不错的。(三版注)
② 见《四十自述》“序幕 我的母亲的订婚”,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12页。
③ 据胡传日记记载:
“(光绪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行50里,抵家。
二十一日,遣媒人订约于冯姓,择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三月十一日,遣舆诣七都中屯迎娶冯氏。
十二日,冯氏至。行合卺礼。谒庙。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见岳丈岳母。”
(见《四十自述》第13~14页所引)
从订约到迎娶,仅20天,婚事进行得特别快。而据石原皋《闲话胡适》“胡适的母亲”一节说,“现在中屯村中,冯致远兄弟家中的老屋,就是铁花公出钱,给他的岳父母造的”。(载《艺谭》季刊1981年第1期)“聘金”是相当重的,冯顺弟可以说是以身报父母了。
④ 胡适小时候的名字叫“嗣”,爱称“儿”,见于他的《四十自述》,上海亚东版,第17页,并注明“”字音门。他的哥哥分别名嗣稼、嗣、嗣,堂兄弟名嗣稷、嗣秫、嗣、嗣稻等,都从“禾”。应该是不容易弄错的。可是,近年台北出版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胡颂平先生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印行),“谱前”开卷就将“嗣”误作“嗣糜”,从“米”,读音也不对了。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3)
可能是手民之误,然而所有“”字都错成“糜”,就难以理解了。
⑤ 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16页。
⑥ 见《先母行述》,《胡适文存》卷4,第238页。⑦ 据《先母行述》列出。李敖先生的《胡适评传》里,叙述到冯顺弟寡居经历的痛苦时,说她“经历了抚孤、忍辱、耐穷、借债、分家、重病、死父亲、死母亲……”,并注明根据亚东版《胡适文存》卷四中的《先母行述》。(台北远景版第37页)这就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先母行述》中并未说到顺弟的母亲死了。而且,在同卷中《我对于丧礼的改革》一文里,胡适叙述他母亲的丧事说:“我起初想把祭礼一概废了,全改为‘奠’。我的外婆70多岁了,她眼见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死在她生前,心里实在悲恸,所以她听见我要把祭全废了,便叫人来说,‘什么事都可依你,两三个祭是不可少的。’我仔细一想,只好依她,但是祭礼是不能不改的。”(亚东9版卷4第132页)由此证明,顺弟的母亲不仅顺弟寡居时没有死,而且顺弟死时,这位老人家还活得健康,到了70多岁哩。
⑧ 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28页。
⑨ 胡适一生崇敬他的父亲,思想也颇受他父亲的影响。如儿时读的《学为人诗》,是他父亲自编手写的,胡适的母亲保藏了20多年,胡适又将它装裱成册,含泪珍藏之。又请罗尔纲帮助校编出版了他父亲胡传的著作《台湾纪录两种》。在他成名以后,又为他父亲当过地方官的台湾省台东县捐赠奖学金七千元,并亲去台东台南凭吊;不久台东县也就建起了“州官胡公铁花纪念碑”。
⑩ 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我父亲在临死之前两个多月,写了几张遗嘱,我母亲和四个儿子每人各有一张,每张只有几句话,给我母亲的遗嘱上说儿(我的名字叫嗣,字音门)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给我的遗嘱也教我努力读书上进。这寥寥几句话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响。”见《九年的家乡教育》一则。
 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22~23页。
 《藏晖室札记》卷四“二 母之爱”(1914年3月12日)云:“得家书,叙贫状,老母至以首饰抵借过年。不独此也,守焕兄家有《图书集成》一部,今以家贫,愿减价出售,至减至80元;吾母知余欲得此书,遂借贷为儿子购之。吾母遭此窘状,犹处处为儿子设想如此。”(上海亚东1936年版,第226页)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入家塾,拜孔夫子(1)
胡适原名嗣,行名洪,后改名适,字适之①。1891年12月17日(清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出生在上海大东门外寓所。小时候,随父母在台湾住了近两年,认识了七百多个方块字。因此,当国民党政府退踞台湾孤岛后,有的台湾学者据此宣称台湾是“胡适之识字发祥地”②;胡适自己也顺势与台湾人拉点同乡关系,自称是“半个台湾人”③。
中日甲午战争的第二年年初,胡适母子离开台湾,经上海,回到安徽省绩溪县上庄的老家。不久,胡适就入家塾,开始念书了。
家塾的老师,是胡适的四叔胡,字介如。学堂就在介如先生家东边的一间小屋里。学生只有两个:一个是介如先生的儿子胡嗣秫,比胡适大几岁,却不爱念书,常喜欢溜到灶下或后堂去玩。另一个就是胡适。他才满三岁零几个月,身体瘦小,学堂的高凳子,要别人抱着才能坐上去,又得别人抱下来。只因为胡传有遗嘱,要送小儿子读书;胡适的母亲望他读书的心很切,管教很严;胡适自己也不像嗣秫那样贪玩,所以常常一个人坐在学堂里,鼓起喉咙读书,直到天黑才回家。
后来,胡介如到阜阳县上任当训导去了,家塾的老师就改由胡适的族兄胡观象(字禹臣)担任④。学堂也搬到了“来新书屋”,房子大多了。学生也增多了,起初是五个,以后增加到十数人。禹臣先生是村里最年轻的老师,血气方刚,常常打学生的手心,甚至打屁股,学生都怕他。有个叫胡嗣昭的,专爱逃学,往往躲到麦田或稻田里,宁可睡在野外挨饿,抓回去挨打,却不愿念书。胡适觉得很奇怪。
他从不逃学。而且,他的母亲每天早上叫醒他,催他去上早学,他常常是学堂里到得最早的学生:
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
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⑤。
胡适读书时,正是清朝末年,孔夫子已经有了“大成至圣文宣王”、“至圣先师”这一类阔得可怕的头衔。全国各地的学堂,都要供孔子的牌位,挂孔子的像。
来新书屋的墙壁上,也挂着一幅石刻朱印的孔夫子,据说还是唐朝名画家吴道子画的呢。胡适的母亲,盼望儿子读书成名,一再叮嘱他每天要拜孔夫子。他也很诚心,每晚放学时,总不忘记对孔夫子拜一个揖。有一年,——
我到大姊家去拜年,看见了外甥章砚香(比我大几岁)供着一个孔夫子神龛,是用大纸匣子做的,用红纸剪的神位,用火柴盒子做的祭桌,桌子上贴着金纸剪的香炉烛台和贡献,神龛外边贴着许多红纸金纸的圣庙匾额对联,写着“德配天地,道冠古今”一类的句子。我看了这神龛,心里好生羡慕,回到家里,也造了一座小圣庙。我在家中寻到了一只燕窝匣子,做了圣庙大庭;又把匣子中间挖空一方块,用一只午时茶小匣子糊上去,做了圣庙的内堂,堂上也设了祭桌、神位、香炉、烛台等等。我在两厢又添设了颜渊子路一班圣门弟子的神位,也都有小祭桌,我借得了一部《联语类编》,钞出了许多圣庙匾联句子,都用金银锡箔做成匾对,请近仁叔写了贴上。这一座孔庙很费了我不少的心思。我母亲见我这样敬礼孔夫子,她十分高兴,给我一张小桌子专供这神龛,并且给我一个铜香炉;每逢初一和十五,她总教我焚香敬礼⑥。
少年时代的胡适,真可以说是孔夫子的一名忠实虔诚的小信徒。
胡适在家塾里读的书,也多是宣扬孔子孟子思想的儒家典籍。他上学时已认得近千字,不算“发蒙”学生了,不须念《三字经》、《千字文》一类童蒙读物。他最先读的是他父亲胡传自编手写的《学为人诗》。这是一部四言韵文,讲的是忠孝节义那一套伦常道德,“学为人”的道理。接着念的《原学》,也是他父亲编的一部四言韵文,略述哲理的书。这两部书,胡适都念得很熟,书中的意思却不是三岁孩子所能懂得的。以后,胡适又陆续读了——
(3)《律诗六钞》(4)《孝经》(5)《小学》(朱熹编,江永集注本)
(6)《论语》(朱熹集注本)
(7)《孟子》(朱熹集注本)
(8)《大学》(朱熹集注本)
(9)《中庸》(朱熹集注本)
(10)《诗经》(朱熹集注本)
(11)《书经》(蔡沈集传本)
(12)《易经》(朱熹本义本)
(13)《礼记》(陈注本)
(14)《纲鉴易知录》(15)《御批通鉴辑览》(16)《资治通鉴》⑦九年的家乡教育,熟读了这许多经史典籍,为他后来做学问,“整理国故”,打下了较系统的旧文化的基础。同时,在他幼小的心灵里,也深深地潜埋了尊崇孔孟儒家,特别崇拜程朱理学的思想根苗。
胡适说,他的父亲胡传“是笃信宋儒的,尤其崇奉程颢、程颐和朱熹,是所谓‘理学’。由于业师刘熙载先生的教诲,我父亲受程朱理学的影响也很大”⑧。胡传所编的《学为人诗》,讲“性命”,讲伦常“名分”,正是程朱理学的一套。
诗的末尾写道:
经籍所载,师儒所述,为人之道,非有他术: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入家塾,拜孔夫子(2)
穷理致知,返躬践实,黾勉于学,守道勿失。
他所崇信的,便是程朱学派“即物而穷理”的治学态度。胡适读这部书的时候,虽然并不懂得它的意义,但他父亲留下的这点“程朱理学的遗风”,却是对他终生起作用的。他在家塾里读朱子《小学》,读经史典籍,大多取朱熹或他门生的注本,也可以说正是这种理学遗风的表现。① 胡适的名字,台湾和大陆的学者多有弄错的。参看上一节注④。
又胡适的行名是洪,不是嗣。据绩溪县《上川明经胡氏宗谱》“凡例”中,所载排行名的五言诗如下:
天德锡祯祥,洪恩毓善良。
明经承肇祖,世泽振同光。
秉国思名彦,为邦有宪章。
家庭敦孝友,继起衍宗长。
胡适曾祖序东公,行名锡镛;祖父奎熙公,行名祯;父传,行名祥蛟;胡适兄弟行名依次是洪骏、洪骓、洪、洪;下一辈是“恩”字辈,因奎熙公字世恩,为避讳缺笔为“思”,故行名依次为思明、思齐、思聪、思敬、思猷、思永、思祖(名祖望)、思杜。别派的人,如今健在的胡乐丰先生,则行名为“恩”,与思祖、思杜等为刚出服的堂兄弟。
② 参看黄纯青先生的《台湾与胡适》一文,载台北《中央日报》副刊1952年11月29日。
③ 见胡适的《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欢迎会上讲词》(1953年1月6日),载《胡适言论集》甲编,台北华国出版社1953年4月版第116页。
④ 胡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己亥)十二月选阜阳县训导,任到光绪三十年(1904,甲辰)十二月。
胡观象(禹臣),是胡适的族兄。《四十自述》亚东版第21页,明明写着:“我的四叔父介如先生选了颍州府阜阳的训导,要上任去了,就把家塾移交给族兄禹臣先生”。又,《藏晖室札记》卷4“三六 第一次访女生宿舍”(1914年6月8日)亦云:“余少时不与诸儿伍,师友中惟四叔介如公,禹臣兄,近仁叔切磋指导之功为最”。而李敖《胡适评传》第68页,却说“…指导他念这些书的老师是他的亲族,最先是四叔胡介如,后来是族叔胡观象(禹臣)。”不知何据?
⑤ 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上海亚东版第29页。
⑥ 见《四十自述》“从拜神到无神”,上海亚东版第36页。
⑦ 据《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列表。
⑧ 见《胡适口述自传》,台北传记文学社1981年3月初版,第14页。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先生”讲故事(1)
小孩子天性好玩。但胡适小时候,在台湾大病了半年,身体很瘦弱,缺少活泼游戏的本事。他举动文绉绉的,村里大人都夸他像个先生模样,便戏称他做“先生”。
他喜爱的游戏,也多是文静一些的。或玩纸牌,或用薄薄的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或和一些同学做木刀竹枪,借几副假胡须,在村口田里做戏;胡适扮的也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文角色,只有一次他扮“水浒戏”里的教师爷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来。这大概是胡适少年时代最活泼的游戏了。而他最爱玩也最拿手的游戏,是“掷铜钱”,或叫“砸铜钱”。
据绩溪石原皋先生所述,掷铜钱的游戏,须要较高的战术和技巧。参加者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各人拿自选的铜钱向石柱掷去,铜钱反弹过来,弹得最远的“吃”第二远的,依次相“吃”,即将自己的铜钱掷向第二远的铜钱,掷在相隔五寸以内为“吃着”。于是,拿被“吃着”的人的铜钱置阶沿石板上,再用自己的铜钱打下去,并使之腾空飞出,愈远愈妙。而被“吃着”的人,得用嘴唇舔着自己的铜钱向前掷,一直舔着掷到与飞出的铜钱相连接,一盘才算结束①。
胡适擅长这种游戏,常是胜者。但他从小便爱惜羽毛,有自尊心。自从得了“先生”的绰号以后,他觉得既有“先生”之名,便要装出“先生”的样子,也就不敢尽情的玩耍了。有一次,他在屋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本家长辈走过,笑说道:“先生也掷铜钱吗?”胡适听了,竟羞愧得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在传统观念和旧教育的熏染下,为了这点可怜的自尊,却牺牲了儿童游戏的乐趣。他一生除了读书写字之外,别的方面都没能得到发展的机会。②
胡适少年时代的最大兴趣,还是看书,看小说书。这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触发的——当我九岁时,有一天我在四叔家东边小屋里玩耍。这小屋前面是我们的学堂,后边有一间卧房。有客来便住在这里。这一天没有课,我偶然走进那卧房里去,偶然看见桌子下一只美孚煤油板箱里的废纸堆中露出一本破书。我偶然捡起了这本书,两头都被老鼠咬坏了,书面也扯破了。但这一本破书忽然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忽然在我的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
这本破书原来是一本小字木板的第五才子,我记得很清楚,开始便是“李逵打死殷天锡”一回。我在戏台上早已认得李逵是谁了,便站在那只美孚破板箱边,把这本《水浒传》残本一口气看完了③。
这本破书引起了胡适对小说的极大兴趣。从此,他到处借读小说,和朋友交换、比赛看小说。每年秋天,胡适跟他的庶祖母到田里去“监割”(田主监督佃户收割),他也总是坐在树荫下看小说。胡适阅读小说,范围很广泛,兼及弹词、传奇和笔记小说一类的书。他看过的大致有:
(1)《水浒传》(第五才子书)
(2)《三国演义》(第一才子书)
(3)《正德皇帝下江南》(4)《七剑十三侠》(5)《双珠凤》(6)《红楼梦》(7)《儒林外史》(8)《聊斋志异》(9)《经国美谈》(译本,日矢野龙溪著,周宏业译,为胡适读外国小说的第一本。)
(10)《琵琶记》(11)《夜雨秋灯录》(12)《夜谭随录》(13)《兰苕馆外史》(14)《寄园寄所寄》(15)《虞初新志》(16)《薛仁贵征东》(17)《薛丁山征西》(18)《五虎平西》(19)《粉妆楼》④胡适这般嗜读小说,也遭到家中老辈的干涉与禁抑。他只好偷偷地读,于是便生了流弊:
其流毒所及盖有二害,终身不能挽救也。一则所得小说良莠不齐,中多淫书,如《肉蒲团》之类,害余不浅。倘家人不以小说为禁物而善为选择,则此害可免矣。二则余常于夜深人静后偷读小说,其石印小字之书伤目力最深,至今受其影响。⑤
幸而家中也有人帮助胡适借小说,如他的五叔、守焕哥、三姊丈周绍瑾、大哥、大嫂、二哥、三哥,都帮他借过小说,或送小说书给他。而最出力的是他的族叔胡近仁。近仁比胡适大四岁,天资颇高,会读书,家里也颇有些藏书,是胡适儿时最要好的一个朋友。他们两人各有一个小手摺子,登记看过的小说,过些时候便交换比较,看谁读的书多。到胡适离开家乡时,他的摺子上记载的小说书,大约有30多种了⑥。
人们往往以为小说是“闲书”,其实大谬不然。小说书给了胡适很大的好处,主要的是帮助他把文章写通顺了。他读了大量的小说,而且找到一个讲述这些小说故事的好机会。他的一些本家姊妹,像四叔的女儿巧菊,禹臣先生的妹子广菊和多菊,祝封叔的女儿杏仙,还有本家侄女翠苹、定娇等,十几岁的一群姑娘,常常聚在一起,绣花做鞋,也常常请胡适讲故事。胡适给她们讲得最多的是《聊斋志异》,什么凤仙啦,莲香啦,什么江城啦,张鸿渐啦,说得悍妇奇毒,狐鬼有情。众姑娘听得啧啧称赞,便去泡炒米,做蛋炒饭,犒劳胡适。这样讲聊斋故事,逼着胡适把古文翻译成绩溪土话,使他更了解古文的文理章法;大量的白话小说,又使他得到初步的白话散文的训练。因此,他离开家乡到上海求学时,就能写很像样的文章了。而对于他后来的提倡白话文学和考证小说,也早早地种下了根苗。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先生”讲故事(2)
① 参看石原皋著《闲话胡适》“三 胡适的童少年”,载《艺谭》季刊1981年第2期。
② 1916年3月6日,胡适在《藏晖室札记》卷12“三○ 伊丽鹗论教育宜注重官能之训练”中写道:“吾国旧教育之大病,在于放弃官能之训练,诵读习字之外,他无所授。犹忆余幼时酷嗜画人像,然既无师资,又无范本,其所本者,石印小说之绘像而已。不独此也,即偶有所作,均不敢以示人。一日为塾师所见,大遭诟责,桌屉中所有绘像皆被搜去,遂不敢更为矣。音乐则更无机会可学。犹忆一年,里中秋赛,应有童子昆腔乐队,翰香叔欲令余与列其中,后家人以为吾家子弟不应学吹弹与‘子弟’(俗谓优伶为‘子弟’)为伍,遂不果。至今思之,以为憾事。吾不知果有绘画与音乐之天资否。然即令有之,经此20年之压抑挫折,更能余几何乎?后之言教育改良者当知所从事矣。”(见《藏晖室札记》亚东版第856页)
到1930年11月,胡适在《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一章里,又写到这两件事,可参看(亚东版第28页)。
③ 《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23~24页)。关于胡适第一次偶然读小说的事,他自己有种种不同的回忆与说法。1954年3月15日,他在台湾省立台北第一女子中学的演说《白话文的意义》,说的是“七八岁的时候”(见《胡适选集》“演说”,台北文星书店1966年6月版,第175页)。1958年5月4日,在台北“中国文艺协会”八周年纪念会上演讲《中国文艺复兴运动》,又说是“八九岁的时候”(刘心皇著《现代中国文学史话》收此演讲词为“代序”,台北正中书局1971年印行)。前后相差两三年,当是记忆的不确切。五六十年之后来回忆儿时情事,难免此等误差。而《四十自述》的回忆与记载可能较近是。
④ 据《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列表。
⑤ 《藏晖室札记》卷12“三○ 伊丽鹗论教育宜注重官能之训练”,亚东版第857页。
⑥ 这些数字都不甚确切。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是“三十多部小说”(亚东版第25页);而在《藏晖室札记》中却说是“读了四五十种小说”(上海亚东版,第856页)。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从拜神到打菩萨(1)
胡适家的房屋,是他父亲当官以后新盖的二层楼房。虽不十分阔绰富丽,却也精致而大方。正面墙上有腾飞的门檐。门檐下两扇黑漆大门。门上贴着“僧道无缘”的大红纸条。这是旧日理学家庭的一个典型标记。胡适的叔父兼老师胡介如家,门上也贴有“僧道无缘”的纸条。他们笃信程朱理学,不言怪力乱神,不信神佛迷信,也不布施和尚道士。贴上这“僧道无缘”的条子,和尚道士就不敢登门了。但是,胡家的女眷却深信神明菩萨。胡传死后,大门上“僧道无缘”的纸条也由红变白,后来竟完全剥落,无影无踪了。女眷们便诚心而自由地求神拜佛。家里人有个三灾两病,便念经许愿,求神佛保佑;甚至恭请和尚到家里来,放焰口,超度冤魂。
在这样的环境下,胡适小时候,便常听那些信佛的老太太们讲“目连救母游地府”,讲“妙庄王的公主(观音)出家修行”的故事,见神见鬼。他自己也看过一些宣传神鬼的连台本戏,读过老太太们带来的《玉历钞传》、《妙庄王经》等劝善罚恶的“善书”。于是,他幼小的心灵里也装满了神佛观念。十殿阎君,牛头马面,地狱的惨酷,轮回的苦痛,使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心理,最怕来世变猪变狗。加之,胡适自幼体弱多病,他的母亲也常替他求神许愿,教他诚心敬佛。
每年去中屯外婆家,十里路上,所过庙宇路亭,只要有神佛的,母亲便教他去拜揖。有一年,她还亲自带着胡适去朝拜古圹山,在观音菩萨座前烧香还愿。山路崎岖,她的一双小脚行走十分艰难,却不叫一声苦痛;这时候的胡适,自然也是一个很虔诚的小香客,小信士。
但这个虔诚的小信士,不久便变成了一个无神论者。事情是从朱熹的《小学》开始的:
有一天,我正在温习朱子的《小学》,念到了司马温公的家训,其中有论地狱的话,说:“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烧舂磨,亦无所施。……”我重读了这几句话,忽然高兴的直跳起来。《目连救母》、《玉历钞传》等书里的地狱惨状,都呈现在我眼前,但我觉得都不怕了。放焰口的和尚陈设在祭坛上的十殿阎王的画像,和十八层地狱的种种牛头马面用钢叉把罪人叉上刀山,叉下油锅,抛下奈何桥下去喂饿狗毒蛇,——这种种惨状也都呈现在我眼前,但我现在觉得都不怕了。我再三念这句话:“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烧舂磨,亦无所施。”我心里很高兴,真像地藏王菩萨把锡杖一指,打开地狱门了①。
科学思想向迷信思想挑战了。胡适从朱子的《小学》里,知道了司马光论地狱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使他开始怀疑,不再相信地狱轮回的鬼话了。不久,他又读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从中知道了范缜的《神灭论》:
缜又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②。
范缜用一个通俗的譬喻,说形与神的关系,就像刀和刀口的锋利一样,没有刀,便不会有刀的“快”了;没有形体,还能有神魂吗?这样浅显的譬喻,说明了深刻的唯物主义哲理,使知识初开的胡适,完全相信了无神鬼的道理。他说,“司马光引了这35个字的《神灭论》,居然把我脑子里无数鬼神都赶跑了。从此以后,我不知不觉,成了一个无鬼无神的人”;而且,“影响了他一生的思想”③。
经过了这次“思想解放”之后,胡适便不再虔诚拜神礼佛了。但他从小是一个对母亲很孝顺的人,当着母亲的面,还不敢说不信鬼神的话;他母亲叫他去拜神佛,也不敢不去,怕伤他母亲的心。而当母亲不在跟前,胡适便对小伙伴们大发无鬼无神的议论,甚至去打菩萨。中屯村前有个三门亭,亭里供着关老爷的塑像;
村旁小庙里有几个罗汉菩萨。胡适到外婆家,常和小伙伴们去小庙或亭子里玩。
他领着打菩萨的耳光,但不明显打坏;有时又拔去菩萨的几根胡须,也绝不拔光。因此,一直没有被大人们发觉。
有一年正月间,胡适去大姊家拜年,住到正月十五元宵节,才和外甥章砚香赶回上庄去看灯。半路上经过中屯的三门亭。他们走进亭子歇息。胡适对砚香说,“这里没有人看见,我们来把这几个烂泥菩萨拆下来,扔到毛厕里去,好吗?”这欺神灭道的话,把比他大几岁的外甥给吓住了。章家跟送的长工忙加劝阻,说“菩萨是得罪不得的”。胡适还不服气,偏要拿石子去打神像。恰好村里有人来,他们才走了。
回到上庄,锣鸣鼓响,狮灯龙灯,热闹非常,来看灯的客人很多。胡适乘客多的风头,也喝了几杯烧酒。晚间被凉风一吹,他便醉得说起胡话来,乱喊乱叫,要月亮下来看灯。胡适的母亲见此情景,又急又怕,把他连抱带拖,拖进房里去,正不知如何是好,那章家的长工走进房来,把白天在三门亭的话,低声报告了胡适的母亲,并说“怕是得罪了神道,神道怪下来了”。胡适此时其实心里明白,正担心酗酒闹事,受母亲责罚。听到那长工的话,便计上心来,大说疯话,越闹越凶,装着真有神鬼附在身上一般。胡适的母亲急得没法子,急忙洗手焚香,祷告三门亭神道,请求宽恕无知的孩童,又许愿病好以后,亲自到三门亭神道前烧香还愿。胡适暗暗庆幸,小施妙计,便躲过了一场责罚;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责罚却在一个月之后——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从拜神到打菩萨(2)
过了一个月,母亲同我上中屯外婆家去。她拿出钱来,在外婆家办了猪头供献,备了香烛纸钱,她请我母舅领我到三门亭里去谢神还愿。我母舅是个虔诚的人,他恭恭敬敬的摆好供献,点起香烛,陪着我跪拜谢神。我忍不住笑,恭恭敬敬的行了礼,——心里只怪我自己当日扯谎时不曾想到这样比挨打还更难为情的责罚④!
胡适在他的徽州家乡和亲人中间,渐渐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这里,既山川秀美,又贫瘠闭塞;既有深厚的文化传统,淳朴的民情风俗,又有浓厚的封建意识,愚昧落后的迷信思想。胡适在这里生活了九年,个儿长高了,知识初开了,还得到一点做人的训练,养成了一点用功的习惯。然而,他那渴求知识的心,却已经难于满足了。故乡的山,是那么高峻青翠而可爱。但高山那边是什么呢?他渴望着越过那山岭的阻隔,去看看山外的世界。
① 《四十自述》“从拜神到无神”,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37页。
② 司马光著《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三十六“齐纪二”武帝永明二年(484),载范缜在南齐竟陵王萧子良西邸,辩论佛教因果报应之事云:
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难。缜又著《神灭论》,(中略)太原王琰著论讥缜曰:“呜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灵所在!”欲以杜缜后对。缜对曰:“呜呼王子!知其先祖神灵所在而不能杀身以从之!”子良使王融谓之曰:“以卿才美,何患不至中书郎;而故乖剌为此论,甚可惜也!宜急毁弃之。”缜大笑曰:“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按,指尚书令与左右仆射,相当宰相)矣,何但中书郎邪!”
范缜(约450—约510),南朝齐梁时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无神论者。所著《神灭论》,载《梁书》卷四十八本传,并附见梁释僧佑编《弘明集》卷九梁萧琛的《难神灭论》一文中。司马光此处所引文字,系缀合原文,并稍有字面上的改异。然而“缜大笑”云云,栩栩传出一个正直狷介的知识分子的磊落胸襟,不愧大史家手笔。
③ 胡适当时尚不知道《神灭论》全文载在何处。到写《不朽》一文时,方引述《神灭论》原文。而1930年12月,写作《四十自述》“从拜神到无神”一章时,大约又未细检原文,故有司马光“编《通鉴》时,硬把《神灭论》摘了最精彩的一段,插入他的不朽的历史里”的话,仍把缀合的这段文字,误认为《神灭论》里“最精彩的一段”原文了(参看《四十自述》亚东版第38页)。
然而,范缜的《神灭论》,对胡适确是“影响了他一生的思想”。1908年,胡适在上海中国公学接编《竞业旬报》,曾于“谈丛”栏中发表《无鬼丛话》多条,陆续载该刊第25至32期,其中第一条就引述了司马光“家训”里的话和范缜《神灭论》里的话(见《竞业旬报》第二十五期)。1914年8月,胡适在《藏晖室札记》卷六,又写了《神灭论与神不灭论》和《范缜因果论》。因思想有了进步,对范缜“识理亦有疵”微有批评,但主要仍是肯定,并赞扬范氏“人生如树花同发,大有平等之意。坠茵落粪,付之偶然,未尝无愤忿不平之心”(见《藏晖室札记》亚东版第364页)。1919至1921年间,写《不朽》一文,再次引用范缜的《神灭论》;并特别指出《神灭论》的几句话,使他“心里受了一大感动,后来便影响了他半生的思想行事”(参看《胡适文存》卷四第105—115页)。1945年,又写《考范缜发表〈神灭论〉在梁天监六年》(1946年4月改定,载《大公报?文史周刊》第35期)。距幼时读《资治通鉴》,已是45年,真可谓终生不忘了。
④ 《四十自述》“从拜神到无神”,亚东版第42页。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乡巴佬变成“新人物”(1)
1904年春天,胡适告别了母亲和家乡,跟随他的三哥,到上海去求学。他身穿蓝呢夹袍,外罩绛色大袖马褂,脑后一条小辫子,用红头绳扎着,跷跷的拖在背后,完全是一副地道的乡里土少爷打扮。当年由绩溪上庄出门,只能步行。他们经逍遥崖、江南第一关、栈岭,沿新安江、富春江而下,至余杭乘小船,走了七天七夜才到杭州;然后乘火车,来到十里洋场的大上海。①这个乡巴佬要在这里住下,读书,寻求那被高山崇岭封闭着的家乡所不能梦想的“新学”。他进的第一个学堂是梅溪学堂。这是他父亲生平最佩服的一个朋友张焕纶(经甫)
先生②创办的。那时是清朝末年,刚刚废科举,兴学校。这梅溪学堂课程还很不完备,只有国文、算学、英文三门。胡适因为不懂上海话,又不曾“开笔”做文章,所以暂时编在第五班,差不多是最低的一班。
但胡适在家乡已经读了许多古书。现在进五班,国文读《蒙学读本》,他自然不费吹灰之力,正好可以默默地用全力专攻他没有学过的英文和算学。
不久,胡适碰到一个崭露头角的机会。这五班教国文的沈先生,大约也瞧不起浅近的《蒙学读本》,事先没作准备。这一天,讲到读本里的一段引文:
传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沈先生随口说这个“传”就是《左传》,引文是《左传》上的话。胡适听到这里,心想,这不讲错了吗?然而,他毕竟刚从乡里来,不敢冒失;从母亲那里也学得了一点忍耐的好脾气。直等到先生讲完之后,他才拿着课本,走到讲台那儿去,用半生不熟的上海话,低声对沈先生说,这个“传曰”是《易经》里的《系辞传》,不是《左传》。先生用惊异的目光,望着这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脸也有些红了。于是,发生了下面的对话:
“侬读过《易经》?”先生问。
“读过。”
“阿曾读过别样经书?”
“读过《诗经》、《书经》、《礼记》。”
“做过文章吗?”
“没有。”
“我出个题目,拨侬做做试试看。”先生出了“孝弟说”的题目,胡适回到座位上,勉强写了一百余字。先生看了,点点头,说:
“侬跟我来!”
胡适卷起书包,跟着沈先生下了楼,走到第二班的课堂。沈先生对那班里的顾先生说了几句话,顾先生便叫胡适坐在最后一排的椅子上。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已经是第二班的学生了,一天之中,他竟跳了三班!
他满心高兴,坐下来凝神听课。先生却没有讲书。抬头一看,黑板上写着两个作文题目:
论题:原日本之所由强。
经义题: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③
“经义题”是科举考试做八股文的题目,胡适没有学过,不会做。“论题”虽然可以敷衍,但那个“日本”,在天南还是在海北呢?他也不大清楚,怎么做呢?刚刚升到这个班里,他既不敢请教先生,同学中又没有一个熟人,在乡里读的那些古书也帮不上忙。他心里急得不得了,以至暗自埋怨沈先生不该把他升得这么高,这么快。
正在这个“作文危机”的时候,胡适家在上海开的“公义油栈”店里派人来学校,报告他三哥病危的消息。先生准他带作文卷子回家去做,下星期再交。于是,胡适抄了题目,逃出课堂,暂时躲过了这一关。
赶回店里,他的三哥不几个钟头就断了气。第三天,他的二哥从汉口的店里赶到上海,办丧事。据胡适自己回忆:
丧事办了之后,我把升班的事告诉二哥,并且问他“原日本之所由强”一个题目应该参考一些什么书。二哥捡了《明治维新三十年史》,《壬寅新民丛报汇编》……一类的书,装了一大篮,叫我带回学校去翻看。费几天的工夫,才勉强凑了一篇论说交进去。不久我也会做“经义”了。几个月之后,我居然算是头班学生了。④
从乡里读的“四书”“五经”,转到读《明治维新三十年史》和《新民丛报》一类新书,使胡适的眼光从古代转到了近代,从旧世界转到了新世界。他开始如饥似渴地呼吸着新的空气,吸取新的知识,追逐着时代的新潮流,并自命为“新人物”了。
这个“新人物”所读的新书,大多是二哥给他的梁启超一派的著作,也读反清革命的书。有一天,班里的同学借来一本邹容写的《革命军》⑤,在胡适等几个同学中传看。邹容是清末著名的“革命军马前卒”。他写的这本《革命军》,薄薄的本子,书前印着著名革命家章太炎写的序。全书约两万来字,浅近通俗的语言,宣传反对清廷专制,鼓吹“独立自由”和建立“中华共和国”,在当时起了很大的革命鼓动作用。胡适等几个少年人看了,也都很受感动。但那时满清王朝的统治还很残酷,这种革命的书印得还不多。印这种书,被抓着便要杀头;看这种书也只能偷偷地看。他们这本《革命军》是借来的,要归还;舍不得,便轮流着抄。晚上,学堂的舍监来查过夜,他们便偷偷从床上爬起,点着蜡烛,继续抄。
几个人连夜赶着抄成了一部《革命军》。
这个“新人物”又很关心时事,爱看报纸: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乡巴佬变成“新人物”(2)
这一年是日俄战争的第一年。上海的报纸上每天登着很详细的战事新闻,爱看报的少年学生都感觉绝大的兴奋。这时候中国的舆论和民众心理都表同情于日本,都痛恨俄国,又都痛恨清政府的宣告中立。仇俄的心理加了不少排满的心理。这一年,上海发生了几件刺激人心的案子。一件是革命党万福华在租界内枪击广西巡抚王之春,因为王之春从前是个联俄派。一件是上海黄浦滩上一个宁波木匠周生有被一个俄国水兵无故砍杀。这两件事都引起上海报纸的注意,尤其是那年新出现的《时报》,天天用简短沉痛的时评替周生有喊冤,攻击上海的官厅。我们少年人初读这种短评,没有一个不受刺激的。周生有案的判决使许多人失望。我和王言郑璋三个人都恨极了上海道袁海观,所以连合写了一封长信去痛骂他。⑥
当时国内的排满浪潮,反抗沙俄侵占我东北的“拒俄运动”,在胡适的思想上种下了初步的民族民主革命和爱国主义的种子。他“痛恨俄国”,也痛恨那媚外卖国的清王朝和官吏。因此,当梅溪学堂要送胡适和另外几个同学到上海道衙门去考试的时候,他们几个“新人物”便不约而同,都拒绝到官厅去应试,不等考试日期到,就都离开梅溪学堂了。
① 台北《中国一周》第634期(1962年5月18日出版)载胡钟吾所作《胡适博士上世源流及生年事迹考》一文,中说1953年2月10日,胡适在台北铁路饭店绩溪同乡欢迎会中,“详述少年时在家,送亲友出门,携带雨伞干粮(用面粉做的菜饼),由绩溪步行经逍遥崖,江南第一关,栈岭,到余杭,乘小船至杭州,坐火车至上海的故事”。
② 张焕纶,字经甫,上海人。是胡适的父亲胡传在龙门书院的同学和朋友。后来胡传任官台湾时,在复张经甫的信中说:“厚意深情,即百朋之锡,不足过矣。九顿首以谢,犹自以为不足也。”(见台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51年5月印行的《台湾纪录两种》下册,第70~71页)由此可见他们之间情谊之一斑。胡传死后,张经甫又代撰《胡铁花先生家传》,对胡传的生平事业记述甚详。
③ “经义”是宋以后科举考试的一种文体,以“经书”中的文句为题,应试者作文阐发其中义理;明清两朝形成一种固定格式的八股文体,题目用“四书”“五经”的文句,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不得任意发挥。胡适初入梅溪学堂第二班所见的这个“经义题”,文句摘自《孟子?尽心章句下》。
④ 见《四十自述》“在上海(一)”,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46页。
⑤ 邹容(1885—1905)字蔚丹,四川巴县人。曾留学日本,积极参加反清斗争,是清末有名的革命家之一。1903年7月被清政府勾结上海英租界当局逮捕,判刑二年,1905年4月死于狱中,年仅20。
《革命军》是邹容宣传反清革命的著名作品,1903年作,共七章,约二万言,用通俗浅近的文字,揭露清政府的残酷统治,提出建立“自由独立”的“中华共和国”的理想,起了很大的革命鼓动作用。自序后署“皇汉民族亡国后之二百六十年岁次癸卯三月日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记”。书前有章炳麟(太炎)的序,中说:
“今容为是书,壹以叫恣言,发其惭恚,虽嚣昧若罗、彭诸子,诵之犹当流汗只悔,以是为义师先声,庶几民无异志,而材士亦知所返乎!若夫屠沽负贩之徒,利其径直易知,而能恢发智识,则其所化远矣。借非不文,何以致是也。”(见《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北京三联书店1960年4月版,第1卷下册,第650页)
孙中山在《自传》中谈到清末反清运动时,赞扬说:“邹容著有《革命军》一书,为排满最激烈之言论,华侨极为欢迎,其开导华侨风气,为力甚大。”(见《总理全集》)
⑥ 同注④,第47页。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读《天演论》、《新民说》(1)
1905年春,胡适改进澄衷学堂。这里的课程比梅溪学堂完备得多,除了国文、英文、算学之外,还有物理、化学、博物、图画诸科,使胡适能较多地接触西方的科学和文化。
那时的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惨遭失败以后,又遭受八国联军蹂躏的奇耻大辱,戊戌变法的维新改良运动也宣告破产了。清王朝的统治,掌握在顽固派头子慈禧太后的手里,是更加黑暗,更加腐朽了。先进的中国人更急切地向西方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爱国青年们如饥似渴地学习西方的新思潮和新文化;却也有不少人悲观了,失望了,消沉了。严复译述的赫胥黎著《天演论》①,正在这时风行海内。他所宣传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思想,燃烧着许多少年人的心和血,给那些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及失望悲观的人们指出了新的希望,在中国思想界起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并且影响和教育了好几代的知识分子。
澄衷学堂的杨千里先生,“思想很新”,做过胡适班上的国文教员。②他曾经在胡适的作文本上题了“言论自由”四个字。这在清朝末年,仍把皇帝和孔夫子的话当做绝对真理的时代,确是很难得的进步思想。而最难得的,还是杨先生教国文与众不同,居然用《天演论》做教科书,引导胡适等一班学生读了这一代名著:
有一次,他教我们班上买吴汝纶删节的严复译本《天演论》来做读本,这是我第一次读《天演论》,高兴的很。他出的作文题目也很特别,有一次的题目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试申其义”。……这种题目自然不是我们十几岁小孩子能发挥的,但读《天演论》,做“物竞天择”的文章,都可以代表那个时代的风气。

胡适最初读《天演论》的时候,和他的许多同学一样,并不了解赫胥黎在科学史和思想史上的贡献,也不真正了解科学的进化论。他们所能了解的,只是“物竞天择,优胜劣败”,“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一类的口号和公式。看看国际上弱肉强食的残酷斗争,想一想中国面临瓜分灭国的危机,他们更觉得这个天演公式简直是当头棒喝,受了绝大的刺激。于是,在他们同学中的第一个反响,便是改名字,有人改名孙竞存,有人改名杨天择。胡适也改了名字:
我在学堂里的名字是胡洪。有一天的早晨,我请我二哥代我想一个表字。二哥一面洗脸,一面说,“就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适’字,好不好?”我很高兴,就用“适之”二字。(二哥字绍之,三哥字振之。)后来我发表文字,偶然用“胡适”作笔名,直到考试留美官费时(1910)我才正式用“胡适”的名字④。
这“胡适”,便是他开始接受进化论思想影响留下的一点“纪念品”。从此,赫胥黎便成了对胡适生平思想“影响最大”的一个人⑤。
在澄衷学堂,胡适所读的新书之中,对他生平思想影响最大的还有另一个人,就是梁启超。
梁启超是著名的维新党领袖人物。戊戌变法失败后,他流亡日本,创办《新民丛报》,继续宣传君主立宪的改良主义,成了保皇党人。但梁氏坚持介绍西方的新学,抨击中国社会的黑暗,解剖国民性的缺点和弱点,而且文章“条理明晰,笔锋常带情感,对于读者,别有一种魔力”⑥,在中国思想界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发挥了巨大的启蒙作用。
胡适在梅溪学堂便开始读《新民丛报》,读梁启超一派人的文章。到澄衷以后,似乎和梁氏更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从梁启超的文章中,知道世界上除了孔子孟子以外,还有培根、笛卡尔、霍布士、斯宾诺莎、孟德斯鸠、卢梭、康德、达尔文等许多大思想家和大学问家。⑦他折服于梁氏文章的魔力,他的思想也不能不跟着梁启超走。
胡适说,他那时“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主要是两部著作对他的思想事业影响极大,第一是《新民说》,第二是《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
《新民说》,是梁启超有代表性的政论著作。它的主旨,是要改造中国的国民性,把我们这个老大落后的民族,改造成一个先进强盛的新民族,使“吾四万万人之民德民智民力”,可以同西方的先进民族相匹敌,成为新民。他说:“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因此,梁氏自号“新民子”,自称“中国之新民”,他办的杂志也叫做《新民丛报》。总归一句话,他把“新民”
看作是“今日中国第一急务”。
胡适读了《新民说》,看这十几篇文字,历举西方民族的许多优长,解剖中国国民的奴隶根性,觉得给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使他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因此,胡适认为:
《新民说》的最大贡献在于指出中国民族缺乏西洋民族的许多美德。……他指出我们所最缺乏而最须采补的是公德,是国家思想,是进取冒险,是权利思想,是自由,是自治,是进步,是自尊,是合群,是生利的能力,是毅力,是义务思想,是尚武,是私德,是政治能力。他在这十几篇文字里,抱着满腔的血诚,怀着无限的信心,用他那枝“笔锋常带情感”的健笔,指挥那无数的历史例证,组织成那些能使人鼓舞,使人掉泪,使人感激奋发的文章。其中如《论毅力》等篇,我在25年后重读,还感到他的魔力。何况在我十几岁最容易受感动的时期呢?⑧另一篇《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是梁氏早年的学术著作。他将中国学术思想史分为七个时代。⑨今天看来自然有不科学之处。但这是在80多年前,正如胡适所说,这篇文章“是第一次用历史眼光来整理中国旧学术思想,第一次给我们一个‘学术史’的见解”。因此,胡适也最爱读,而且也给胡适“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他知道“四书”“五经”之外,中国还有学术思想。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读《天演论》、《新民说》(2)
但梁启超的这篇文章没有写完,只是一个半成品。胡适觉得很失望,很不满足。
后来梁氏又在《新民丛报》上续作,也没有完成,中间仍缺三个时代最紧要的部分。胡适眼巴巴地望了几年,忽然灵机一动:
我在失望的时期,自己忽发野心,心想:“我将来若能替梁任公先生补作这几章阙了的中国学术思想史,岂不是很光荣的事业?”我越想越高兴,虽然不敢告诉人,却真打定主意做这件事了。
这一点野心就是我后来做《中国哲学史》的种子。⑩
由此可见,梁启超对胡适一生的思想和事业,影响是何等重大。
当胡适津津有味地读着梁启超的《新民丛报》的时候,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已经成立,《民报》也已刊行,正大声疾呼宣传排满的革命思想。与梁氏所编《新民丛报》宣传的改良主义,正是两军对垒,展开了一场大论战。青少年时代的胡适,显然是倾倒在梁启超一派人物的思想主张之下,以至也一步步走向改良主义的道路。胡适后来一直崇拜梁启超。梁氏逝世时,他正去北平,参加北平协和医学校的校董会,听说梁氏去世,便赶去参加梁的大殓,洒了几滴感恩和伤悼的眼泪。
① 赫胥黎(T.Huxley,1825—1895),英国著名的生物学家,马克思称他是“科学界一位权威”(《法兰西内战》)。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发表后,他竭力支持和宣传进化学说,与当时宗教势力作激烈的斗争。他第一个提出了人类起源问题和“不可知论”(Agnosticism)一词。著有《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动物分类学导论》、《进化论与伦理学及其他论文》等书。
《天演论》,原是《进化论与伦理学及其他论文》一书的前两篇,严复译述,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由湖北沔阳卢氏木刻印行,1901年又由富文书局石印出版。今译本书名改称《进化论与伦理学》(北京科学出版社1971年7月出版)。
② 时隔29年之后,胡适仍记得这位先生,1934年2月3日日记中有云:“四点到杨亮功家,见着监察院的杨千里先生,……千里先生带他的小儿子杨彦歧来,要他拜我为师。千里先生是我师,他的儿子即是我的师弟,我如何敢当?”可见胡适是非常尊师重道的,即使当了大学校长、院长、名教授,仍然不忘乃师,并执师礼甚恭,诚为难能可贵(见台北远流版《胡适的日记》手稿影印本第11册)。(三版注)
③ 《四十自述》“在上海(一)”,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49页。
④ 同上第50页。
⑤ 参看胡适的《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的第一部分(载《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出版)和《演化论与存疑主义》(载《胡适文选》,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年出版)。
⑥ 梁启超的《清代学术概论》二十五,自述戊戌变法失败后,他亡居日本,创办《新民丛报》、《新小说》等杂志的情况,曾自评其文字说:
启超夙不喜桐城派古文,幼年为文,学晚汉魏晋,颇尚矜炼。至是自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不检束。学者竞效之,号新文体。老辈则痛恨,诋为野狐。然其文条理明晰,笔锋常带情感,对于读者,别有一种魔力焉。(见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10月版第62页)
⑦ 梁启超在辛丑(1901年)壬寅(1902年)间,曾致力于介绍西方学说,所撰文章如《霍布士学案》、《斯片挪莎学案》、《卢梭学案》、《近世文明初祖倍根笛卡儿之学说》、《天演学初祖达尔文之学说及其略》、《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近世第一大哲学家康德之学说》等,多刊于《新民丛报》,后收入日本人下河边半五郎所编辑的《饮冰室文集类编》下册“学说”内,日本东京帝国印刷株式会社昭和三十七年(1904年)印行。
⑧ 同注③第52页。
⑨ 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一章“总论”中,说:
吾欲划分我数千年学术思想界为七时代:一、胚胎时代,春秋以前是也;二、全盛时代,春秋末及战国是也;三、儒学统一时代,两汉是也;四、老学时代,魏晋是也;五、佛学时代,南北朝、唐是也;六、儒佛混合时代,宋、元、明是也;七、衰落时代,近二百五十年是也;八、复兴时代,今日是也。(见《饮冰室文集类编》下册第10页)
⑩ 同注③第54页。
 胡适在《丁文江的传记》里,曾记述此事:
当时我听说梁任公先生病重,我很想能见他一面。不料我1月19日夜九点多钟到北平,任公先生已死了八个钟头了。
1月20日,任公的遗体在广慧寺大殓。在君、叔永、陈寅恪先生、周怡春先生和我,都去送他入殓。看见许多任公先生的老友,如蹇季常先生等,都是两眼噙着眼泪,我也忍不住堕泪了。(台北启明书局1960年版,第73页;又见台北远流版《胡适作品集》第23册,第119~120页)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作者、编者、记者(1)
1906年夏天,胡适考入新成立的中国公学。
这所学校,是清末留日的中国学生回上海创办的。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11月2日,日本政府文部省颁布一个“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我留日学生认为是侮辱中国,便议决罢课抗议,全体归国。当时回到上海的留日学生多达三千余人,遂发起筹创一个理想的学校,使大家能继续学业。“因为这学校含有对外的意义,归国学生又有13省人之多,故名‘中国公学’。”①1906年2月,租上海北四川路横浜桥北首的民房为校舍,便正式开学了。
胡适搬进这个学校,看那些同学,有的剪了辫子,穿着和服,拖一双木屐,一身日本装束;有的戴着眼镜,捧着个水烟袋,完全是内地绅士气派。他们的年纪都比胡适大,有许多人是革命党,在学校里组织革命团体,进行革命活动。有些激进的同学,往往还强迫那些有辫子的同学剪辫子。他们把胡适看作小弟弟,也就没有强迫他剪辫,让他脑后那根小辫子一直翘翘的拖着。
与胡适同寝室住的,有一个钟文恢,号古愚,江西人,约莫二三十岁年纪,留着一撮小胡子,所以人们都叫他钟胡子。他们组织了一个竞业学会,会址就在离学校不远的北四川路厚福里。钟胡子是会长,他介绍胡适入了会。
竞业学会的第一件事业就是创办一个白话的旬报,就叫做《竞业旬报》。他们请了一位傅君剑先生(号钝根)来做编辑。旬报的宗旨,傅君说,共有四项:一振兴教育,二提倡民气,三改良社会,四主张自治。其实这都是门面话,骨子里是要鼓吹革命。他们的意思是要“传布于小学校之青年国民”,所以决定用白话文。

钟胡子见胡适常看小说,又能作古文,就向他约稿,劝他为旬报写白话文章。于是,在这年9月11日出版的第一期旬报上,便登出了胡适生平的第一篇白话文章——《地理学》。讲的是“地球是圆的”一类通俗的地理学知识。从此,他成了《竞业旬报》的作者。
既然是作者,按文人惯例,就得有一个以至几个讲究的笔名和别号。胡适当时正读《老子》,读到第33章头几句: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
觉得这“自胜者”四个字好极了,就取别号叫“希”;又称“期自胜生”,即以此为他第一篇白话文章的署名。稍后,又从他父亲字铁花,为自己取笔名“铁儿”、“铁”,音转为“蝶儿”、“蝶”等。在《竞业旬报》上,也开始使用“适”“适之”的名字,及“适”的别号,还用过“”、“冬心”、“溟游”等一些笔名,多到十几个,很有一点作家派头了。
发表《地理学》以后,胡适的胆子大起来,忽然动心思做小说,而且一开始就做长篇,用章回体。小说的题目定为“真如岛”,拟定了40回的回目,他便动手创作。从旬报第3期开始连载,第1回的题目是:
虞善人疑心致疾 孙绍武正论祛迷写的是一个“破除迷信,开通民智”的故事。他尽量发挥他在家乡和上海学到的一点科学知识,大力攻击宗教迷信。如第八回,写书中主人公孙绍武谈他对“因果”的看法:
这“因果”二字,很难说的。从前有人说,“譬如窗外这一树花儿,枝枝朵朵都是一样,何曾有什么好歹善恶的分别?不多一会,起了一阵狂风,把一树花吹一个“花落花飞飞满天”,那许多花朵,有的吹上帘栊,落在锦茵之上;有的吹出墙外,落在粪溷之中。这落花的好歹不同,难道好说是这几枝花的善恶报应不成?”
这话很是,但是我的意思却还不止此。大约这因果二字是有的。有了一个因,必收一个果。譬如吃饭自然会饱,吃酒自然会醉。有了吃饭吃酒两件原因,自然会生出醉饱两个结果来。但是吃饭是饭的作用生出饱来,种瓜是瓜的作用生出新瓜来。其中并没有什么人为之主宰。如果有什么人为主宰,什么上帝哪,菩萨哪,既能罚恶人于既作孽之后,为什么不能禁之于未作孽之前呢?……“天”要是真有这么大的能力,何不把天下的人个个都成了善人呢?“天”既生了恶人,让他在世间作恶,后来又叫他受许多报应,这可不是书上说的“出尔反尔”么?……总而言之,“天”既不能使人不作恶,便不能罚那恶人。……这种议论,实际上还是胡适小时候所受范缜、司马光的思想影响。落花一段生动譬喻,便全是引范缜的话,只是翻译成了白话文。③今天看来,这种无神论的说教,不仅道理很浅薄,艺术上也很幼稚。但在80多年前,老百姓以至王公贵族多信神佛的旧时代,却还是有积极意义的。而胡适所作的这些白话文字,一起手就明白晓畅,很不错的了。
《真如岛》陆陆续续在旬报上连载,续至第11回便停止了,没有做完。这是胡适生平所作的惟一长篇小说,也是他的第一个未完成的“半部书”。
1908年7月,胡适由投稿的作者,变成了刊物的编者和记者,旬报从第24期以下归他编辑,文章也写得更多了。他的兴趣很广泛,青年人精力又充沛,简直什么文章都写。他不仅写长篇,也写短篇小说,写传记,写诗歌词曲,也写社说、论说、丛谈、札记,也兼作翻译,还充当记者,采写时闻和时评。有时候,全期的文字,从论说到时闻,差不多都是他包做的。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作者、编者、记者(2)
从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到,胡适的思想很活跃,表现为一种早期的全面萌发的状态。如反对迷信的无神论;④反对家族承继习俗的“无后主义”;⑤既要父母主婚,又要子女有权干预的折中的婚姻观;⑥重视教育,看重文艺的社会教育作用,⑦等等。而其中值得重视的,是胡适这时期的爱国论。他写过一篇书评《读爱国二童子传》,⑧介绍小说《爱国二童子传》,指出那书“真可以激发国民的自治思想,实业思想,爱国思想”。在社说《爱国》⑨一篇里,他说“国是人人都要爱的,爱国是人人本分的事”;并指出:爱国的人,第一件,要保存祖国的光荣历史,不可忘记;忘记了自己祖国的历史,便要卑鄙龌龊,甘心作人家的牛马奴隶了。你看现在的人,把我们祖国的荣光历史忘记了,便甘心媚外,处处说外国人好,说中国人不好,那里晓得他们祖宗原是很光荣的,不过到了如今,生生地给这班不争气的子孙糟蹋了,唉,可惨呀!
这种浅近的爱国论,纯朴而善良,是人人应该记得的;但也要防止盲目排外,或不敢承认中国短处的偏向。胡适后来的思想发展了,变得深刻了,他在大力引进西方先进思想文化,抨击中国传统文化落后腐朽时,也曾有偏激言词,带有他青年时代所指责的这样一种偏向。
胡适在《竞业旬报》上发表的创作,有几篇传记颇有意味。其中一篇《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⑩写的是杨斯盛13岁流落到上海,“立定了脚跟吃苦,驼起了肩头做工”,辛辛苦苦几十年,积攒了几十万家财,由一个劳动者变成了大富翁,又热心公益事业,“破家兴学”的动人故事。胡适称赞杨斯盛是一位“可敬可爱,可师可法的”“大豪杰”,特为他立传表彰,也可见胡适本人多么重视教育事业,又多么看重传记文学劝善惩恶的社会功能。
另一篇《中国爱国女杰王昭君传》,写的是老而又老的昭君出塞和番的题材。但以往这方面的诗歌词曲,从《昭君怨》到《汉宫秋》,所写的王昭君,都是满腔幽怨,凄苦哀愁的悲剧形象。胡适却说:
我们中国几千年以来,人人都可怜王昭君出塞和番的苦趣,却没有一个人晓得赞叹王昭君的爱国苦心。
因此,他一反旧时写昭君题材的凄楚哀怨情调,要写一个“爱国女杰”的王昭君。他根据史书里的一点记载,写王昭君主动要求出塞和番。传中写到汉元帝召集宫人,问谁愿意去匈奴和亲时,——
那些宫人面面相觑,没有一个敢答应的。那时王昭君也在其内,听了皇帝的话,看了大家的情形,晓得大众的意思,都是偷安旦夕,全不顾大局的安危,心里便老大不自在。心想,我王嫱入宫已有几年了,长门之怨,自不消说。与其做个碌碌无为的上阳宫人,何如轰轰烈烈做一个和亲的公主。我自己的姿容或者能够感动匈奴的单于,使他永远做汉朝的臣子。一来呢,可以增进大汉的国威;二来呢,使两国永远休兵罢战,也免了那边境上年年生灵涂炭之苦。将来汉史上即使不说我的功勋,难道那边塞上的口碑也把我埋没了么?想到这里,更觉得这事竟是王嫱义不容辞的责任了!昭君主意已定,叹了一口气,黯然立起身来,颤巍巍地走出班来,说“臣妾王嫱愿去匈奴”。
以后,果然是“胡也宁了,汉也宁了”,汉朝与匈奴之间保持和睦亲善关系达六七十年之久。所以,胡适给王昭君戴上“爱国女杰”的桂冠,把她写成了一个关心祖国命运,关心人民疾苦,促进民族和睦的巾帼英雄。这是对二千年前汉家女儿王昭君最早作的比较公正的评价。
《竞业旬报》出到第40期停刊。胡适对这一段既当作者,又当编辑,兼做记者的事业,自己作了一个总结:
“这几十期的《竞业旬报》,不但给了我一个发表思想和整理思想的机会,还给了我一年多作白话文的训练。……我不知道我那几十篇文字在当时有什么影响,但我知道这一年多的训练给了我自己绝大的好处。白话文从此成了我的一种工具。七八年之后,这件工具使我能够在中国文学革命的运动里做一个开路的工人。

① 《中国公学校史》,原载《中国公学己巳级毕业纪念刊》,后收入《胡适选集》“历史”册,台北文星书店1966年6月出版。
② 《四十自述》“在上海(二)”,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60页。
③ 《梁书》卷四十八“儒林”范缜本传,记范缜与萧子良论辩佛法因果。《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六亦记此事,文字稍有异同。参看第1章第5节注②。
④ 除了小说《真如岛》宣传破除迷信之外,胡适还写有社说《论毁除神佛》(载《竞业旬报》第25期)及《无鬼丛话》若干则(陆续载《竞业旬报》第25至第32期)。
⑤ 参看胡适的《论承继之不近人情》,原载《安徽白话报》;《竞业旬报》第29期转载,注“选稿”字样,未署名。
⑥ 参看胡适的《婚姻篇》,载《竞业旬报》第24、25期,署名“铁儿”。
⑦ 参看胡适的《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载《竞业旬报》第25期,后收入《胡适选集》“人物”册,台北文星书店1966年6月出版。
⑧ 载《竞业旬报》第28期,署名适。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作者、编者、记者(3)
⑨ 载《竞业旬报》第34期,署名铁儿。
⑩ 载《竞业旬报》第25期,署名适之;后收入《胡适选集》“人物”册,台北文星书店1966年6月出版。
 载《竞业旬报》第32期,署名铁儿。 关于王昭君出塞和亲的事,最初见于班固的《汉书》卷九十四《匈奴传》,事在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
范晔《后汉书》卷一百十九《南匈奴传》也记有此事,说:
昭君字嫱,南郡人也。初,元帝时以良家子选入掖庭。时呼韩邪来朝,帝敕以宫女五人赐之。昭君入宫数岁,不得见御,积悲怨,乃请掖庭令求行。呼韩邪临辞大会,帝召五女以示之。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影裴回,竦动左右。帝见大惊,意欲留之,而难于失信,遂与匈奴。生二子。及呼韩邪死,其前阙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书求归。成帝敕令从胡俗,遂复为后单于阙氏焉。
其中“请掖庭令求行”的话,便是胡适写王昭君主动要求出塞和亲的历史根据。
 胡适的《中国爱国女杰王昭君传》,发表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10月11日出版的《竞业旬报》第32期,是最早从爱国和民族团结和睦的角度肯定王昭君的作品。过了约半个世纪,董必武作《过昭君墓》七绝一首,也肯定昭君的和亲,诗云:
昭君自有千秋在,胡汉和亲识见高;
词客各摅胸臆懑,舞文弄墨总徒劳。
到了70年之后的1979年,曹禺作五幕历史剧《王昭君》,着重描写昭君为民族团结事业所作的贡献,塑造了一个关心祖国命运和民族团结的英雄美人形象。这些都是对王昭君的新评价。
《四十自述》“在上海(二)”,上海亚东版,第67页。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脚气病与做诗(1)
在给《竞业旬报》写白话文章的同时,胡适也开始学做诗了。他的学诗,竟与脚气病有些关系。
徽州人出外,到上海求学或经商谋生,往往因“水土不驯”,生脚气病。病时双脚肿胀,严重的四肢不能动弹,甚至丧命。据病情看,大约是一种风湿病。胡适的父亲胡传就死在这个病上。胡适进中国公学不到半年,也得了脚气病。他不得不向学堂请假,回上海南市他家里开的瑞兴泰茶叶店养病。养病期间,容易无聊,便找书来消遣。他偶然找到一种古文读本,是清末桐城派最后一位散文家吴汝纶选的,其中第四本全是古诗歌。胡适对这本古诗大感兴趣,病中每天读几首,觉得比小时候读的那些律诗有味得多,又不必死讲对仗,自由多了。于是,他饶有兴味地背诵起来,《木兰辞》,《饮马长城窟行》,《古诗十九首》……一直读到陶渊明、杜甫,觉得又发现了一个新世界。自己便也学着做起诗来。
有一天,我回学堂去,路过《竞业旬报》社,我进去看傅君剑,他说不久就要回湖南去了。我回到了宿舍,写了一首送别诗,自己带给君剑,问他像不像诗。这诗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开端是“我以何因缘,得交傅君剑”。君剑很夸奖我的送别诗,但我终有点不自信。过了一天,他送了一首《留别适之即和赠别之作》来,用日本卷笺写好,我打开一看,真吓了一跳,他诗中有“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两句,在我这刚满15岁的小孩子的眼里,这真是受宠若惊了!“难道他是说谎话哄小孩子吗?”我忍不住这样想。君剑这幅诗笺,我赶快藏了,不敢给人看。然而他这两句鼓励小孩子的话可害苦我了!从此以后,我就发愤读诗、写诗,想要做个诗人了。①
胡适像着了魔似的学做诗。回到学校上课,先生在黑板上写高等代数的算式,他却在大代数教本底下翻《诗韵合璧》,练习本上写的也不是算式,而是诗!
第二年(1907)5月间,胡适的脚气病又发了,双脚肿得比先前狠。根据徽州人的经验,必须赶紧回家乡,只要走到钱塘江的上游,脚肿便会渐渐消去。胡适回绩溪上庄的老家养病,住了两个多月,正好又诗兴大发。他的族叔兼好友胡近仁,也鼓励他作诗,二人常常讨论切磋,互相唱答。胡适当时又受白居易诗的影响,竟大有长进,写了些很像个样子的诗。如《弃父行》②,写族中某“弃父之人”的真实故事,诗云:
“富易交,贵易妻”,不闻富贵父子离。商人三十初生子,提携鞠养恩无比。儿生七岁始受书,十载功成作秀士。明年为儿娶佳妇,五年添孙不知数。阿翁对此增烦忧,白头万里经商去。秀才设帐还授徒,脯不足赡妻孥。秀才新妇出名门,阿母怜如掌上珍。掌上珍,今失所,婿不自立母酸楚。检点奁中五百金,珍重携将与息女。夫婿得此愁颜开,睥睨亲属如尘埃。持金重息贷邻里,三年子财如母财。尔时阿翁时不利,经营惨淡终颠踬。关河真令鬓毛摧,岁月频催齿牙坠。穷愁潦倒重归来,归来子女相嫌猜。私谓“阿翁老不死,穷年坐食胡为哉!”阿翁衰老思粱肉,买肉归来子妇哭:“自古男儿贵自立,阿翁恃子宁非辱?”翁闻斯言勃然怒,毕世劬劳徒自误。从今识得养儿乐,出门老死他乡去。
全诗平易通俗,朴素的描叙中,寄托着深厚的同情和悲愤,完全是模仿白居易的口吻。少年人写出这样的诗,算是很不错的了。
胡适的脚气病养好了。于是又告别家乡,步行回上海去。途经富春江,游览了钓台和西台。③他看到那位隐居高士严子陵的钓台之下,祠堂也有,对联也有,游人又多;而爱国文人谢翱的西台那边,却是冷冷清清,有几个人知道他曾经在这里恸哭过文天祥呢?胡适竟感慨系之,写了一首《西台行》:
富春江上烟树里,石磴嵯峨相对峙。
西为西台东钓台,东属严家西谢氏。
子陵垂钓自优游,旷观天下如敝屣。
皋羽登临曾恸哭,伤哉爱国情靡已。
如今客自桐江来,不拜西台拜钓台。
人心趋向乃如此,天下事尚可为哉!④这是胡适写的第一首咏怀古迹的诗,褒谢而抑严,言前人所未曾言,也可见出胡适青少年时代反对退隐,主张积极用世的爱国思想。但这诗论理气太浓,也正是他早期诗作的一种偏向。
以后,胡适咏物有诗,感事也有诗,到什么地方游览要做诗,读了什么好书也作诗,照像、送朋友做诗,喝酒、捧戏子也作诗。他在学校里便渐渐有了“少年诗人”的名声,常常和同学教员唱和。有一次,他做了一首押“”字韵的诗,索请同学教员相和,和作的诗多达十几首。胡适由此也更出风头。几年以后,当年唱和的任叔永犹回忆说:
我昔识适之,海上之公学。
同班多英俊,君独露头角。⑤
其实,唱和应酬之作,多枯燥乏味,没有什么好诗。倒是他的咏物诗《秋柳》,颇含哲理,诗味隽永,值得一读。诗前有序云:
秋日适野,见万木皆有衰意。而柳以弱质,际兹高秋,独能迎风而舞,意态自如。岂老氏所谓能以弱者存耶?感而赋之。
全诗如下:
但见萧飕万木摧,尚余垂柳拂人来。
西风莫笑长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⑥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脚气病与做诗(2)
胡适自己也颇喜欢这首诗。几年之后,他在美国还津津乐道,把它讲给美国女友韦莲司听,⑦又书赠日本友人泽田吾一;⑧甚至说“庚戌(1910)以前所作诗词,一一都宜删弃,独此28字,或不无可存之价值”哩!⑨胡适初学诗,多作古诗歌行,也作词曲,也翻译外国诗。当时中国公学的英文教员,多能作旧诗词,也常常鼓励学生用旧诗体来翻译外国诗歌。胡适曾翻译英诗人堪白尔的《军人梦》、《惊涛篇》,及邓耐生的《六百男儿行》等几篇。⑩他惟一不敢做的,是律诗。因为律诗中间两联要对仗,他小时候没学过对对子,以为那是很难做的。后来,他偶然试做一两首律诗送朋友,觉得也并不难,而且渐渐地看透了律诗这种“把戏”。他说:
做惯律诗之后,我才明白这种体裁是似难而实易的把戏;不必有内容,不必有情绪,不必有意思,只要会变戏法,会搬运典故,会调音节,会对对子,就可以诌成一首律诗。这种体裁最宜于做没有内容的应酬诗,无论是殿廷上应酬皇帝,或寄宿舍里送别朋友,把头摇几摇,想出了中间两联,凑上一头一尾,就是一首诗了;如果是限韵或和韵的诗,只消从韵脚上去着想,那就更容易了。大概律诗的体裁和步韵的方法所以不能废除,正因为这都是最方便的戏法。
胡适这般鄙薄律诗,不满于用典和限韵,不正是他日后抨击律诗,鼓吹“诗体大解放”的滥觞吗?
① 《四十自述》“在上海(二)”,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681页。
② 《弃父行》,原载《竞业旬报》第25期,署名铁儿。这首诗的写作地点和时间,胡适自己说法不一。在《四十自述》中说,“在家乡做的《弃父行》,很表现《长庆集》的影响”;在《藏晖室札记》中说,“余幼时初为诗,颇学香山。
十六岁闻自里中来者,道族人某家事,深有所感,为作《弃父行》,弃置日久,不复记忆,昨得近仁书,言此人之父已死,因追忆旧作,勉强完成,录之于此。
”据此,似作于上海。在《尝试集自序》中,只说“那一年”做的,不说地点。
今据《藏晖室札记》所录抄出。
③ 在今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边,富春山上,有东西两台。传说东台为东汉严光(字子陵)隐居垂钓处;西台是宋末谢翱(字皋羽)哭祭文天祥处。台下有严祠,宋范仲淹建。孙寄龛题联曰:“江山如画,高风终古长流,止姓氏流芳有光名郡;
出处休论,清节尽人可学,愿去度濑无愧先生。”今仍在。
④ 《西台行》,发表在《竞业旬报》第29期,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九月十一日出版。署名铁儿,诗前有小序:“严光钓台之西,为谢皋羽西台,而过者但知有钓台,不知有西台也,感此成八十四字。”1929年6月15日出版的《吴淞月刊》第2期,刊出胡适《中国公学时代的旧诗》一文,此诗题目改为《谢皋羽西台》。
⑤ 见《藏晖室札记》卷十一“一一 将往哥伦比亚大学叔永以诗赠别”(1915年8月21日)所收任叔永《送胡适之往哥伦比亚大学》诗。上海亚东版,第753~754页。
⑥ 原载《竞业旬报》第33期,题为“秋柳并序”,署名溟游。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戊申)十月二十一日出版。《四十自述》注“己酉”,误。李敖《胡适评传》第211页,引《藏晖室札记》卷七“三五 秋柳”,按语同误。
⑦ 见《藏晖室札记》卷七“三五 秋柳”(1914年11月13日),上海亚东版,第464~466页。
⑧ 同上书卷十二“三二 往访泽田吾一”(1916年3月26日),上海亚东版,第858页。
⑨ 见《尝试集》所附《去国集》中《秋柳》一诗跋(1916年7月作)。
⑩ 《军人梦》,见《四十自述》“在上海(二)”,注“戊申”(1908)。《惊涛篇》,载《竞业旬报》第33期,署“英国堪白尔著,铁儿译”。《六百男儿行》,附载《竞业旬报》第30期所刊《军人美谈》一文中,署名适。
 同注①,第70~71页。
第二部分:上海求"新学" 1904-1910浪荡子痛改前非(1)
胡适在中国公学读了两年,因为学校闹了一次大风潮,他跟大多数学生退出来,转入新成立的中国新公学。一年多后,新公学解散。胡适不愿回老公学去。家里的经济状况又一年不如一年,上海的店铺已经转让给别人抵了债,兄弟分了家,母亲靠他赡养。他哪能回家去?只好仍寄居上海,想寻一个吃饭养家的差事。正在这前途茫茫,忧愁苦闷的时候,他遇上一班“浪漫的朋友”,跟着他们堕落了。这班“朋友”是些什么人呢?
一个是德国人,名叫何德梅(Ottomeir),原是中国新公学的教员。他的父亲是德国人,母亲是中国人。他会说上海话、广东话和官话。中国上流社会那些吃喝玩乐的事,他全会。胡适搬出新公学,就与何德梅做了邻居。
另外几个都是留学日本回国的学生,都与革命党有些关系,也都是胡适的邻居。
那时反清革命屡遭挫败,死了不少人,他们心绪很不好,常常发牢骚。何德梅便常邀这班人打麻将。胡适也跟着学会了。他写道:
我们打牌不赌钱,谁赢谁请吃雅叙园。我们这一班人都能喝酒,每人面前摆一大壶,自斟自饮。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不到两个月,我都学会了。
幸而我们都没有钱,所以都只能玩一点穷开心的玩意儿:赌博到吃馆子为止,逛窑子到吃“镶边”的花酒或打一场合股份的牌为止。有时候,我们也同去看戏。
……我那几个月之中真是在昏天黑地里胡混。有时候,整夜的打牌;有时候,连日的大醉。①
胡适跟着何德梅等一班酒肉朋友胡混,把旧社会那一套堕落行径——吃喝嫖赌,都学会了。这种种情况,在他的日记里也有所反映。据现存59天的《藏晖室日记》②粗略统计,有明确记载的:打牌15次,喝酒17次,进戏园、捧戏子11次、逛窑子嫖妓女10次,共计53次。几乎每日里不是打牌,便是喝酒,不是与戏子往来,便是逛窑子。有时日记上写着“连日打牌”,有时牌局“至天明始终”;有时在这家妓院出来,又进别家妓院,妓家关门睡觉了,甚至“敲门而入”。这样放浪颓废的生活,自然使他的精神也极灰冷颓唐,常写一些悲观颓废的诗。如己酉除夕(1910年2月9日)所写的《岁莫杂感一律》:
客里残年尽,严寒透画帘。
霜浓欺日淡,裘敝苦风尖。
壮志随年逝,乡思逐岁添。
不堪频看镜,颔下已。③
刚过18岁的年轻人,壮志没了,愁思多了,胡须也稀疏了,连镜子也不敢看了:
活画出一个颓废文人的酸像。他有时也写一些极无聊的诗词,捧戏子,赠妓女。
真是花天酒地,嫖赌逍遥,堕入浪荡的深渊了。
本来胡适也有一些正经朋友。如他的老师王云五,当时仍在吴淞的中国公学教书,曾多次来看望胡适,劝他搬家,离开那藏污纳垢的地方;又为他找正经差事,介绍他去华童公学教国文④,还劝他课余翻译外国小说。庚戌(1910)正月十三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
云五劝余每日以课余之暇多译小说,限日译千字,则每月可得五六十元,且可以增进学识。此意余极赞成,此后当实行之。⑤
又如绩溪的同乡好友许怡荪,见胡适这般跟人浪荡堕落,也来规劝。但许怡荪那时也远在吴淞的复旦公学读书,不能常来。而身边这班酒肉朋友却是天天见面的。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胡适于是沉溺愈深,终于闹出乱子来了。
2月12日晚上⑥,他们这班酒肉朋友,在一家“堂子”里喝了不少的酒,又到另一家去“打茶围”;鬼混到半夜,还要打牌。胡适早已喝得酩酊大醉,但第二天要去华童公学教课,便独自雇人力车走了。那一晚,下着瓢泼大雨。胡适一上车,冷风吹来,酒劲上涌,就烂醉如泥,睡着了。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竟睡在租界巡捕房的地板上。身上的衣服湿透了,沾着许多污泥,一只脚上的皮鞋不见了。
脸上也沾了泥污,有些疼痛。胡适觉得有些奇怪,不知这是什么地方。问门外的人,那人大笑,说他昨天晚上住进“外国旅馆”了!后来,他看见门外有铁栅栏,又有巡捕看守,才知道是巡捕房的监狱。胡适正疑惑不解,便有人来叫他去过堂。他自己记叙的情况是:
在一张写字桌边,一个巡捕头坐着,一个浑身泥污的巡捕立着回话。那巡捕头问:
“就是这个人?”
“就是他。”
“你说下去。”
那浑身泥污的巡捕说:
“昨夜快十二点钟时候,我在海宁路上班,雨下的正大。忽然(他指着我)他走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皮鞋,敲着墙头,狄托狄托的响。我拿巡捕灯一照,他开口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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