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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

_9 熊逸(当代)
观察外人的眼光总难免掉进“乌鸦站在猪身上”的窠臼,我们不妨参照一下黑格尔耳闻当中几乎是同时代的中国的样子——对于这同一个问题,钱单士厘的着眼点在政府那里,而黑格尔的则是在老百姓身上:“皇帝对于人民说话,始终带有尊严和慈父般的仁爱和温柔,可是人民却把自己看作是最卑贱的,自信生下来是专给皇帝拉车的。逼他们掉进水深火热中去的生活的担子,他们看作是不可避免的命运,就是卖身为奴,吃口奴隶的苦饭,他们也不以为可怕。因为复仇而作的自杀,以及婴孩的遗弃,乃是普通的、甚至每天的常事,这就表示中国人把个人自己和人类一般都看得是怎样轻微。”386
钱单士厘和黑格尔各自所说的无非是一件事情的两面,这“两面”之间互相影响是勿庸置疑的,但是,究其原委的话,哪一面才更加本质呢?或者说,这“两面”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谁是因,谁是果?
钱单士厘这次旅行既看到了俄国的“仁政”,也看到了俄国的愚民——这可是一次难得的近距离观察“异于文明国”的专制政权的愚民手段,内容可比秦汉魏晋的史料清晰多了:火车在阿臣斯克停下了,下车去找吃的,发现吃的东西还真不少,车场中间有卖书的,可全是宗教书,奇怪的是,居然没有报纸卖,大概因为俄国教育不普及,识字的人太少,加之政府报禁太严,既不许刊载开启民智的文章,也不许刊载外交内容,还有种种数不清的禁区,这就造成写文章的人处处需要顾忌,简直无从下笔,而读者也觉得文章乏味不值一看,所以报业在俄国是断然不会发达的——钱单士厘最后归结了一句:“此政府所便,而非社会之利也。”387
这句话正可以做姜太公愚民主张的注解,交代清楚了一个大前提:政府利益和社会利益是两回事,统治者经常混淆这两个概念,强调一个“我们”或“咱们”而使大家发生错觉,比如乾隆皇帝在搞文字狱的时候在上谕里说:“夫谤及朕躬犹可,谤及本朝则叛逆耳”,388玩的就是这个手段。——其实钱夫人对俄国的议论还真刻薄了些,就在她的《癸卯旅行记》的另外一处,写托尔斯泰的小说被俄国政府严厉查禁,又说俄政府对托尔斯泰极其残酷,不但“剥其公权”,还把他“摈于教外”,但最终还是碍于托尔斯泰是位国际名人,又只是在纸上散布邪说,却从未亲自做过任何一件,于是,政府虽然恨之入骨,却也终究不敢杀他。389——这些内容也是钱夫人亲手所记,托尔斯泰以一代文宗之身份,著作遭受查禁,人身安全却能保全,这难道还不够说明俄国的“文明”么,这要是换在康乾盛世,早就被抄家灭族了。
钱夫人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千年未见之变局,所以用不了多少时候,她在俄罗斯冷眼旁观的托尔斯泰的遭遇便一般无二地降临到她一位同胞的头上——民国十八年是个战事频仍的一年,罗隆基却把目光特别关注在“一件小事”之上:“我预料后人在民国十八年的历史上,除了俄人侵入满洲这奇辱极耻外,定还可以寻得这样一段故事:十八年时有胡适其人,做了《知难,行亦不易》,《人权与约法》一类的文章,批评党义,触犯党讳,被党员认为侮辱总理,大逆不道,有反革命罪……”这个逻辑能够成立吗?罗隆基搬出了孙中山:“孙中山先生是拥护言论自由的。压迫言论自由的人,是不明了党义,是违背总理的教训。倘使违背总理教训的人是反动或反革命,那么,压迫言论自由的人,或者是反动或反革命。这些话不是杜撰的。在党义上确有证据。清光绪三十年(1904),孙先生曾做过《中国问题真解决》一篇文章(见中山书局出版的《中山全书》第四卷)。这篇文章,孙先生把满清的罪孽宣布于世界。他举出满清罪状十条,内有这两项:
“第二条 抑遏吾人智识之发展
“第六条 禁止言论自由……”390
这些事情越是玩味,就越是觉得涵义无穷:“抑遏吾人智识之发展”和“禁止言论自由”竟然贯穿了专制时代之始终,《淮南子》所描述的姜太公主义虽然已经换过了数不清的马甲,可真实面目却历两千年而不变,这总该让人吃上一惊吧?谁是始作俑者?是黄老一派还是董派儒家呢,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人和什么原因?
我们把姜太公的愚民主张对照一下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咦,很奇怪哦,这两者之间竟似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董仲舒说得含蓄一些,姜太公的话却是赤裸裸的。这倒真是让人生疑:董仲舒到底是哪一派的,《淮南子》到底又是哪一派的?
换一个思路,看看贝格尔这句描述:“例如在中国,甚至极富理性的、实际起着世俗化作用的‘道’(指事物的‘正常秩序’或‘正确道路’)的概念的非神话化形式,也认可了把制度结构视为宇宙秩序反映的延续下来的概念。”391你能说出贝格尔这里说的“道”是儒家的“道”呢,还是道家的“道”,是董仲舒的“道”呢,还是《老子》的“道”?
——动动脑筋,先看一副对联:
上联是:无始无终先作形声真主宰;
下联是:宣仁宣义聿昭拯济大权衡;
横披:万有真元。
这副对联应该是挂在哪儿的呢?乍看之下,挂在道观里比较合适,太上老君的塑像前边来这么一个,应该合适;可转念想想,又是仁,又是义,应该挂在孔庙才对吧?——开拓思维:挂在佛寺里难道就不可以吗?
事实上,这副对联是康熙皇帝赐给在北京的传教士的,被刻在天主教堂里。——伏尔泰在《风俗论》里以这副对联为例,驳斥一些西方人认为中国是个无神论国家的“轻率举动”,原编者注给出了这副对联的出处,其记载见于霍尔德的《旅华实录》。
很多思想都是这样,一旦流行开来之后,就会枝繁叶茂,四下蔓延,虽然名目还是原先的名目,可距离发源地却渐行渐远了,正如无神论的佛教最后变成了鬼神的世界,强烈抵制偶像崇拜的基督教最后也到处是对基督的膜拜,这几年祭孔争议不断,这么多人争来辩去,可其中能有几个是真正学习过孔子的“教义”的,有几个真正了解过“儒家传统”的?正如孔子和荀子的先见之明:祭祀的仪式才是重要的,内容只是幌子。是呀,在这类问题上,形式永远大于内容,这是个不争的事实。相对于内容来说,人们真正需要的似乎只是图腾,只是仪式,是越来越精美的图腾,是越来越雕琢的仪式,这是从原始部落时代就表现出来的人的本性,迄今不变。百年前,法国的东方学会邀请郭嵩焘写个论文,有个题目很有趣:“老子的学问和今天的道士截然不同,可道士们为什么尊老子为祖师爷呢?”(郭嵩焘《使西纪程》)——只要仔细观察一下,我们会发现同类的问题在历史上随处可见。
这一怀疑,我们就该想想汉武帝了,他老人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当真把“百家”都“罢黜”了么?他所“独尊”的当真是“儒术”么?表现在汉武帝和窦太后之间的儒学与黄老之争当真像看上去的那样胜负分明么?——好像很可疑哎!
(十一)于吉之死的三个版本——小说是如何做到“比历史更真实”的
我们先来就法国东方学会的问题看看道家的动静。
如果不提“道家”,只说“道教”,那么,形成于两汉之际的《太平清领书》应该是他们最早期的经典之一。《太平清领书》,看这个书名我们就能模糊猜出它的年代——想想前文讲过的汉代纬书,《易纬乾凿度》、《尚书璇机钤》、《河图括地象》、《春秋命历叙》,感觉很像是吧?好在《太平清领书》还有一个简明的别名:《太平经》。
《太平经》的内容可比《老子》丰富多了,而且论事极为具体,这倒是便于理解了,可书中内容,如果抽掉那些过于玄玄虚虚的东西,再抽掉个别反对一言堂的议论,和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也没有多大的区别。《太平经》和《春秋繁露》一样,大讲祥瑞和灾异,通篇的阴阳五行,还讲人分几等(神仙也分几等),大家都要各安其份,不过也可以通过个人努力而迈上社会等级的一个台阶。两书之间的另一个重要共同点就是都善于把基础理论发挥成繁复的技术——比如董仲舒的求雨仪式,这可不是随便什么人到龙王庙里上上供那么简单,非得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才做得了。种种对“高深”理论的实用化和技术化常常会令我们现代人瞠目结舌,比如《太平经》阐发《易经》的哲理,说阳爻和阴爻一奇一偶,所以阴阳配对就得是一个男人配两个女人,这才是符合自然法则的,大家如果都这么做了,“太皇天上平气”就会受到人类行为的感应而降落下来,人间就是太平盛世,反之,如果世间实行的是一夫一妻或者一夫多妻(两个以上),老天爷就会生气,后果很严重。392
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一男二女法”和“天人感应”都是一种货色,其间的区别只是技术层面的,而整体来看,这道教理论和儒家学说竟没有什么不同?!但汉朝人却不这么看,结果汉顺帝的时候,有官员奏称《太平经》“妖妄不经”,皇帝也就把这书“收藏之”了。
——此事见于《后汉书·郎顗襄楷列传》,其中还提到了《太平经》神奇的来历,说汉顺帝的时候,琅琊人宫崇到朝廷献书,说这书是他的老师于吉在曲阳泉水上所得的神书。这书的外表看上去也确实够神的,“皆缥白素朱介青首朱目”,反正就是说装帧极其精美,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仙界的东西,这就是《太平清领书》——看来汉朝人就已经重视起书籍装帧了。
这位获得神书的于吉可不是个普通人,而他的一段经历正好又能说明儒、道、法这些学派在专制体制内的一致性,我们就详细来看看好了。
《后汉书》李贤注引《江表传》说琅琊道士于吉跑到南方去了,烧香读道书,还以符水给人治病。江南这时候正是孙策的地盘,孙策有一回在郡城楼上宴请宾客,这位于吉身穿盛服不期而至。于吉这一来,立时引发了全场的大地震,正在吃吃喝喝的宾客们有一大半马上放下了碗筷,下楼去拜见于吉,管宴会的人怎么呵斥都没一点儿作用。
孙策可不干了:这江东是我的地盘哎,这些宾客都是我的人哎,有不少都是我手下的将军,怎么于吉这小子倒成了老大了!
孙策立即下令,把于吉收押,准备处斩!
于吉可能还不明白呢:我犯什么法了?
孙策手下的小弟们当然要救于吉,这些人还真有主意,自己不出面,让家中女眷去求孙策的母亲,搞起了夫人外交。老太太这一了解情况,也觉得儿子过分,对孙策说:“干先生助军作福,医护将士,对我们有这么大的帮助,怎么反倒要杀了人家呢!”
孙策这回可没听劝,说出了一番道理:“当初南阳张津为交州刺史,抛弃了圣人的教诲,废除了汉家的法律,常常奇装异服,读些邪俗道书,说是这些书有助化之功。可结果呢,张刺史却被蛮夷所杀。于吉这些人搞的东西绝对没什么好处,只是大家现在还被蒙在鼓里罢了。”
于吉算是没救了。孙策出刀之快,简直能赛过李寻欢:“即催斩之,悬首于市”。393
“即催斩之,悬首于市”——这八个字是意味深长的,孙策杀于吉刻不容缓,随即挂出于吉的人头,警示众人。
这件事乍一看还真让人看不太懂,按说《太平经》和《春秋繁露》能有多大的不同呢?董仲舒主义和于吉主义又能有多大的不同呢?为什么这两者的命运遭际却有如此的云泥之别呢?
按照孙策的说法,促成他这个毅然决然的决定的是这样一个逻辑:于吉“抛弃的圣人的教诲”,搞的是一些“邪俗”。——乍听之下,孙策确实言之成理,想想西方历史上的教派之争,各自都坚持自己所持的宇宙之间的惟一真理,而对方的“邪俗”必须要予以铲除。可是,问题是,这正是东西方的一个极大差异所在:中国历史上对“教义”的信仰经常都是一团糨糊,如果从“儒教”394的意义上来看儒家,信奉儒教的人在祭祀祖先和祭祀古圣先贤之余也并不介意烧个香、拜个佛什么的,民间就更没的说了,关公居然成了财神,大户人家办道场的时候也往往是和尚、道士一起请,整天念经拜佛的人不一定就对佛教教义真有多少了解,黄鼠狼大仙可以和太上老君一起享受供品……法国汉学家谢和耐在谈到宋朝士大夫的排佛态度的时候,很到位地说过中国的这种信仰特色:“士大夫们的这种排佛态度,在大多数场合下只涉及到个人信仰问题。事实上,官方祭祀偶尔亦有向佛教神灵祷求保护的。如果这在我们西方人看来有点匪夷所思,那唯不过是因为西方在宗教领域划分了门户森严的教派,各有各的教理和信条罢了。然而在中国,教义的分野从来就无关宏旨。惟一的区别只在于各种宗教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即看它是官方的还是家庭的祭祀,或者地方的、地区的、村落的祭祀,要不就是行业神的崇拜。而在所有这些情境中,教义都居于次要的地位。”395
这样看来,问题的答案就有可能在马克斯·韦伯那里:“……一般也没有由于纯粹的宗教观点招致的迫害,除非巫术的原因(类似希腊的宗教裁判)或政治的观点要求这种迫害。不过,政治观点总是要求相当残酷的迫害。”396
——孙策杀于吉的理由不再那么冠冕堂皇了,事实上,于吉的“教义”就算再“邪俗”一万倍,也不干孙策什么事,可是,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于吉挑战了孙策的政治权威,这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设想另外一种情况,盛装出席宴会的不是于吉,而是董仲舒,甚至是孔子或者孟子,结果会如何呢?这些人不仅没有“抛弃圣人的教诲”,甚至自己就是如假包换的圣人,孙策难道就会换一副毕恭毕敬的面孔,和他手下那些小弟们一起下楼拜见么?如果马克思出现在斯大林时代,呵呵……
说到这节,有人可能会不以为然:“从孙策母亲的话来看,于吉当时肯定尽搞一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儒家说到底毕竟是搞政治学问的,这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所以说,如果真是孔子、孟子、董仲舒参加宴会,肯定不会落得于吉那样的下场。”
——孔孟暂且不论,董仲舒搞的那套和于吉还真没有本质区别,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可能就是:于吉会给具体的某个人治病,而董仲舒的法术玩的则比较大,但是,更加现实的区别,也就是导致了这两人实际命运截然不同的缘由,却是因为董仲舒直接打进了政治最高层,获得了官学身份之后,再以官学最高代言人的身份搞一些自上而下的东西,而于吉却是从中下层入手的——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叫作死,这和“教义”根本就没有关系。
一个值得参考的例子是:汉武帝时代,天下有两大学术中心:北方是河间王刘德,南方是淮南王刘安。淮南王刘安前文已经介绍过了一些,他网络了数千名知识分子,编纂出了一部卷帙浩繁的《淮南子》,另外,汉朝的文学体材以赋出名,汉赋是和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并称的独步一个时代的文学,而汉赋的高手大多都集中在淮南王那边。按现在的话说,淮南集团就是当时最大的原创作品出版集团,余秋雨、易中天、韩寒、郭敬明这些老少英雄们全被淮南王以非常优厚的待遇礼聘了去,当然,像好熊熊逸这样的无名鼠辈也能混进去蹭两顿饭吃。北方的河间王刘德集团虽然缺少当红作家,原创性也不太强,但它相当于现在的中华书局,专门整理古籍善本——当时正值秦始皇焚书之后,刘德以重金向民间求访先贤书册,为延续和弘扬传统文化立了大功。所以,河间王集团虽然没什么当红作家,却聚集了一批整理文献的专人和抄书匠,而且偏重于儒家经学——私心想想:我要是到了汉朝,既可以在淮南王那边发表小说,也可以在河间王这边整理古籍,看来饭碗还是能有着落的。^_^
汉武帝时期确实文化繁荣,南有文学出版集团,北有中华书局,两大学术中心名闻遐迩。汉武帝是要弘扬儒学的,按说和黄老一派的淮南王该会有些隔阂,但对河间王应该非常亲近才是,而河间王为人也很憨厚,别看那么大的一个王爷,从来不会为非作歹、仗势欺人,只是专心整理学问,真有长者之风啊。而且,最重要的是,河间王刘德“好儒学,被服造次必于儒者,山东诸儒多从之游”,在喜好儒学这一点上分明就是汉武帝的同道。
但是,政治舞台上的逻辑往往不是和常人一样的。汉人杜业告诉了我们河间王的离奇结局:河间王精通经学,道德高尚,天下的英才与儒生都归附于他。汉武帝的时候,河间王进首都朝见,言谈举止很有仁义之风。汉武帝向他请教国事,河间王说得头头是道。——汉武帝应该高兴才对吧?不是,他反倒恼火起来,向河间王发了一句狠话:“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王其勉之。”
“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这是儒家的一句经典台词,我在《孟子他说》里没少介绍过,大意是说:商汤王当初只有方圆七十里的地盘,可他大行仁政,结果夺取了夏朝的天下;周文王当初也只有方圆百里的地盘,可他大行仁政,结果夺取了商朝的天下。儒家用这番道理本来是阐释“仁者无敌”的,劝国君们多行仁政,只有施行仁政才有望称王天下,瞧,商汤王和周文王就靠着那么可怜的一点儿家底,不也成就大事了么!
可如今这话从汉武帝嘴里说出来,味道就不一样了,最后那句“王其勉之”,是告诉河间王:你老兄可要“仁者无敌”了哎,商汤王和周文王都是你的好榜样,你就再接再厉吧!
不知道河间王听完这话是个什么表情,想来肯定是出了一身冷汗。杜业说:“河间王听出了汉武帝的意思,回到封国之后,再也不搞儒学和古籍整理了,成天喝酒、听音乐,就这么度过了后半生。397”
看,河间王刘德,多老实本分的一个人,踏踏实实做学问,没有任何宗教和巫术色彩,结局虽然比于吉幸运一些,可事情的本质却和于吉之死没什么两样。于吉参加了孙策的宴会,河间王也等于是参加了汉武帝的宴会,是呀,有什么不同呢?
“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这句儒家的经典台词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从没派上过想像中的用场,可被人拿来害人却不是第一次。——据说当年荀子游荡到楚国的时候,楚国正值著名的“战国四公子”之一的春申君掌握大权。春申君倒还看重荀子,派给他一个兰陵令的官职。兰陵虽然地方不大,但在这里做官也算个不错的差使,可儒家贤者们在他们所生活的时代里总是摆脱不了霉运,荀子做官没多久,就得罪小人了。
小人向春申君说荀子的坏话,这坏话说得极有水平:“头儿,我给您提个醒,您可一定得小心荀子!”
春申君一愣:“荀子这人不错啊,挺踏实啊,是位真正的贤者!”
小人说:“您说得不错,荀子确实是位真正的贤者,可是,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劝您多加小心。”
春申君被说糊涂了:“你这都是哪儿挨哪儿啊?”
小人说:“您好好想想,商汤王靠着七十里的地盘就能称王,周文王靠着百里的地盘就能一统天下,荀子可是位大贤者啊,不在商汤王和周文王之下,他要有了兰陵这片小地盘,难保不会从此起家,最后也来个一统天下。真到那时候,咱们楚国可就要完蛋了啊!”
春申君一听,立时就出了一头冷汗:“不错,是这个理啊!”怎么办?春申君赶紧炒了荀子的鱿鱼。398
时隔百年,河间王刘德再次因为这句“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遭了殃,不少人都是少年为纨绔子弟,成年后变得老成持重,刘德正好相反,前半辈子老成持重,后半辈子却被迫变成纨绔子弟了。
两大学术中心这么容易地就倒了一个,另一个也不会有美满收场。淮南王刘安意图造反,结果阴谋败露,畏罪自杀,从此之后,天下的学术中心便只有一个了。
从事情的结局来看,淮南王的谋反着实可疑。说来也巧,淮南王死后,墙倒众人推,“春秋大义”正是推墙众人的一个重要武器。——这事得从火灾说起。
汉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发生火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又起火了。火灾在古人的眼里颇为神秘,这也难怪,有些火灾可能是乱丢烟头之类的行为造成的,开始的时候没人觉察,火势一起更显得突如其来,还有些火灾是雷电造成的,就更像是老天爷的惩罚。直到明清,火灾依然影响着人心。我曾在《明实录》里见过一些十分离奇的火灾记录,像天上飞火球这类事,很难说不是灵异事件呀。
对于火灾的原理,整个儿汉朝恐怕也没有人比董仲舒更明白了。所以,对辽东高庙和高园便殿这两起火灾,董仲舒自信满满地对汉武帝长篇大论地解释道:“《春秋》之道,是从以前的事来推知未来,所以说,当咱们现实生活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应该到《春秋》里边查查有没有同类事情曾经发生过,仔细体会一下其中道理,这样一来,天地之变,国家之事,什么事都能一清二楚。就说这个火灾吧,翻翻《春秋》,鲁定公和鲁哀公的时候,权臣季氏的邪恶势力已经成熟,孔子的圣德也正在最耀眼的时候,这正是以圣德铲除邪恶的最好时机。别看国君势力薄弱,可笑到最后的一定是国君。于是,鲁定公二年五月,两观发生了火灾。两观僭越礼治,老天爷降火去烧,这是在说:僭越礼治的臣子可以被除掉啦,你们大家快动手吧!这是天意啊,可惜,鲁定公和老天爷之间有着语言障碍,良机就这么被错过了。
“到了鲁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发生火灾,老天爷还是那个意思:不义的显贵之臣该被铲除啦,大家快动手吧!可鲁哀公很迟钝,没反应过来。老天爷急了,在第二年的六月又在亳社放了把火。上述这几次火灾,老天爷都是以烧掉僭越礼治的东西来启示鲁国国君,叫他们除掉僭越之臣而任用圣人。
“这里有个问题,季氏乱政已经很久了,为什么老天爷不早点儿放火呢?答案是:以前鲁国还没有圣人显现呢,所以没有足够的力量来除掉季氏,鲁昭公的时候就是这样。可等到鲁定公和鲁哀公的时候,圣人已经出现了,除掉季氏的时机这才成熟了,所以老天爷也就以火灾来给大家发信号了。
“不到适当时机绝不出手,这就是天道的特点。看看今天,高庙不应当建在辽东,高园便殿不应当建在陵墓旁边,这都是违反礼治的,所以老天爷这才来放火。可是,辽东高庙和高园便殿都建了很长时间了,为什么老天爷早不放火,偏要等到现在才来放火呢?大概他老人家这是认为时机到了。
“想当初,秦朝接了周朝的烂摊子,没治理好,我们汉朝又接了秦朝的烂摊子,也不好治理呀,现在皇亲国戚又这么多,无法无天的,正到了所谓积重难返的时候,实在让人担忧。老天爷在这个时候降下火灾,似乎是在提醒陛下:‘该大刀阔斧地改革啦,先挑皇亲国戚当中那些刺儿头铲除之,不要留有情面,我怎么烧辽东高庙的,你就怎么下手除害。再看看朝中近臣,把其中的坏蛋除掉,就像我烧掉高园便殿那样。’如此,在外省而行为不端的,就算显贵如辽东高庙也毫不留情地烧掉,何况诸侯呢;在朝中的,就算显贵如高园便殿也大火焚之,何况近臣呢。这就是天意啊!外地有坏蛋,老天爷就在外地降灾;内部有坏蛋,老天爷就在内部降灾。灾情的大小和罪行是成正比的,我们要顺应老天爷的意思办事啊。”
在建元六年这两次火灾之前,淮南王刘安入朝,和汉武帝的舅舅武安侯田蚡说过些叛逆之言,其后,膠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屡屡犯法,甚至还杀人全家、毒杀部长级高官,接着,淮南王和衡山王就造反了,膠东王和江都王也都准备响应。直到元朔六年,这些家伙才都完蛋了,田蚡死得早,没赶上被正法。这个时候,汉武帝才想起董仲舒的那番话来,就派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持斧钺查办淮南王谋反一案。吕步舒不愧是董仲舒的学生,《春秋》学得好,依“春秋大义”在外独断专行,遇事并不奏请皇帝。事情办完之后,回朝交差,汉武帝对吕步舒的判决给予了全盘肯定。399——从《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来看,因为淮南王的谋反而连带受到惩处的有几千人之多啊——原文说这几千人“受诛”,也弄不清这里是不是说这几千人全被杀了。反正不论是全杀还是分别惩处,都够吕步舒忙活的。看看,学好《春秋》是能做大事的,洪七公那么高的武功,一辈子杀人也不过才三位数。
所以,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评董仲舒的“《春秋》决狱”,说汉武帝驭下以机心深重明明察,大法官张汤断案以残酷为忠诚,董仲舒以经术附会他们的意思。王弼、何晏以老庄的宗旨解释儒家经典,人们还都说他们的罪行比桀纣还大,更何况董仲舒以圣人的经典来粉饰刑狱,引导皇帝多多杀人,这罪过不比王弼、何晏他们要大得多么!400
——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到底是断案本着“春秋大义”,还是“春秋大义”装点断案的门面呢?
就在《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给淮南王议罪的时候,膠西王也拿“春秋大义”来落井下石,说《春秋》有所谓“臣无将,将而诛”——这也就是前文讲过的“春秋大义”之“君亲无将”,是说臣下别说不能谋反,就算心里动了动谋反的念头,也是该杀的。刘端说:“连动动谋反的念头都该杀,淮南王刘安这小子可不止是动了动念头吧?”401——这个议论在《盐铁论》的大辩论里还能够多看到一些端倪:论战的焦点是“君亲无将,将而必诛”Vs.“桀犬吠尧,各为其主”,看来那时候专制统治尚且为时不久,“君亲无将”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地深入人心。402——后来可就不一样了,就连忽必烈这个蒙古老板在处置查无实据的反臣的时候,大臣们也全都抬出来“人臣无将,将而必诛”的“春秋大义”。403
《春秋》这部圣人书也能成为杀人利器啊。淮南王刘安的死因据不少人推测都跟“学术中心不两立”有关,再看看河间王刘德的下场,其间的逻辑和于吉之死有什么不同吗?
返回头来再看于吉,前文讲于吉之死,出处是《后汉书》李贤注引《江表传》,而《三国志》裴松之注也引述《江表传》来说明此事,字句稍有不同,404裴松之另外引了《志林》,却对《江表传》的说法提出了一些质疑,说孙策举张津的例子在时间上是有矛盾的。但对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来说,《志林》里边最重要的信息是对于吉死亡年龄的推测和对孙策此举的评价。
《志林》说当初于吉得到《太平青领书》,后来他的学生宫崇入朝进献的时候,是汉顺帝执政时期,从那时候算到孙策这会儿,已经过去了五六十年,于吉怎么说也得有一百岁上下了。对于一位百岁老人,别说没犯罪,就算当真犯了罪,按照礼法的规矩也不该对他施加刑罚的,而且,天子出行的时候如果遇上了这样的高龄老人,以至尊的身份都要上前嘘寒问暖几句,以表示亲爱之情,这是圣王之教啊。可于吉呢,论岁数有一百了,论罪行又哪有什么实际罪行呢,孙策对一位无罪的百岁老人暴施极刑,实在太过分了哎!405
《志林》说的一点儿不错,汉朝号称以孝道治天下,皇帝们的谥号全带个“孝”字,于吉都一百岁了,熬不了几年了,可就这样孙策还迫不及待地把他杀了,生怕慢了一分一秒似的,确实不像话。
不过,话说回来,于吉真有一百岁么?“人生七十古来稀”,何况一百?更何况一百岁的老人了还活蹦乱跳的?难解,难解,这也许正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地方吧?
但是,从后文来看,说于吉是位百岁老人恐怕还说少了。裴松之又引《搜神记》,说:
孙策准备渡江袭击许昌(大概是想趁曹操不在的时候把汉献帝给接过来),带着于吉一起出发。当时天干物燥,酷热难当,待着不动都一身大汗,何况行军了。孙策也知道这种天气里行军不容易,有点儿难为大家,所以经常身先士卒,早早起来督促大家牵引船只赶路。
孙策这一早起,发现有些事情不大对劲:咦,怎么有不少将士大清早的就往于吉那儿聚啊,他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啊?!
孙策不干了,抓了于吉,大骂道:“现在天旱不雨,道路难行,恐怕不能按时渡江,所以我这个当领导的天天都起大早,操碎了心啊。可是你,你你你,不但不为我分忧,反倒像个没事人似的,装神弄鬼,涣散我的军心,我我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不可!”
孙策着人把于吉绑在烈日底下,让他祈雨,如果到中午能下雨就赦免他。——这可真是难为于吉,前文讲过,祈雨可是个技术活儿,要有一大堆材料、一大群人和一大套仪式,而且也没有短短半天工夫就可以奏效的。董仲舒称得上是西汉祈雨第一人,可就算把他绑在这儿,给他仅仅半天时间,八成董仲舒也难逃一死。
可于吉还真有两下子,没多一会儿,烈日当空就变成阴云密布了,等到中午时分,果然天降大雨。将士们都很高兴,为于吉担了半天的心现在总算放下来了。可谁都没想到的是,孙策没守诺言,还是把于吉给杀了。将士们都很难过,在船上收拾好于吉的尸体。可是,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到了夜里,突然有一朵怪云覆盖住于吉的尸体,等第二天早上大家去看,那尸体却踪迹全无!
孙策杀了于吉之后,每当独坐的时候就恍惚看到于吉,搞得自己有些精神失常。后来孙策被人行刺,负了伤,揽镜自照的时候却在镜子里看见了于吉,惊回头看却寂然无人,再看镜子却又看见了于吉,就这样三番五次,孙策终于崩溃了,把镜子摔在地上,大叫一声,身上的创伤全部迸裂,就这么死了。406
对于于吉之死,《江表传》和《搜神记》的记载从表面看上去似乎截然不同,其实呢,实质却是一般无二的。——很多人都会以为,《搜神记》不过都是些怪力乱神的内容,当不得真,根本没法和正史相比。其实不然,之所以有一种极端的说法:“小说比历史更可信”,这是有原因的:单从事件来看,正史的记载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小说的记载通常都是虚构的,没有人会把小说当真;可是,对思想的记录,小说却有可能比历史更真——小说虽然略去了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却以文学的手法把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思想上的真实”(或者说“本质上的真实”)给突出地表现出来了。我们看《搜神记》这段于吉的故事,故事可能除了人名之外全是虚构的,却通过这样的虚构,把孙策杀于吉的真实原因给凸现出来了:故事是以于吉祈雨这个虚构的情节强化了孙策的真实意图,孙策先是交给于吉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读者这时候已经知道这个任务多半只是一个借口,知道这是存心刁难于吉,但心里还是为于吉抱有一线希望,等到于吉当真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之后,读者总算为于吉松了口气,因为孙策当初毕竟是当着三军将士的面下的命令,总不能当场反悔吧?就这样,孙策被虚构的情节逼到了一个要么承认失败,要么必须“彻底摊牌”的地步,最后孙策选择了后者,放弃的是作为一名统帅的“令行禁止”,这可是极大的代价哦。也正是因为凸显出代价之大,才更强化了孙策要杀于吉的决心。而小说最后交代的孙策之死,体现的则是作者的褒贬——在这个独立成章的故事里,孙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的复杂性被简化掉了,而思想/实质上的真实却更加明朗了。从这一点上来看,小说做的和正史并无二致,而小说的表现力却比正史强得多了。
再来看看另一个问题:于吉到底犯没犯法?
其实,如果较真的话,也真能指摘他一二三的。《江表传》里,于吉出现在孙策宴会的时候,穿的是一身“盛装”——《三国志》此处的引述要详细一些,说:“吉乃盛服杖小函,漆画之,名为仙人铧,趋度门下。”单是奇装异服这一节,已经是犯罪了。
——奇装异服也犯罪,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呢?这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我们不用去找法律条文,这个说法在《礼记》里就有。这又提示了我们一点:别以为《礼记》这类讲礼仪的典籍里全说的是温文尔雅的行礼仪式,这里边可有不少血腥内容呢。就说这个“奇装异服罪”吧,别不当回事,别以为就算真穿了奇装异服大不了也就被判个拘留,《礼记·王制》说:“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翻译过来就是:“搞邪淫的音乐、奇装异服、稀奇古怪的技术和器物,用以惑乱民众的,杀!”
年轻可要小心了,你们如果生活在过去那个“礼仪之邦”里,穿错了衣服是要没命的!还有哦,听重金属这等“淫声”也要没命的(“淫”字的本义是“过度”),玩手机短信和网游这等“奇技、奇器”也是要没命的!
就连我这样的老人家也很危险,看看《礼记·王制》这一段的好几个“杀”字: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翻译过来就是:
专门在法律条文上寻找漏洞的、变乱名号更改制度的、以旁门左道来扰乱政治的,杀!
搞邪淫的音乐、奇装异服、稀奇古怪的技术和器物,用以惑乱民众的,杀!
行为虚伪骗取别人信任的、言辞虚伪却很善辩的、学的不仅不是正经学问而且还在其中涉猎广博的、文过饰非的,凡是以这些行为来惑乱民众的,杀!
假托于鬼神和占卜以惑乱民众的,杀!
按照第一条规定,至少现在这些律师和法学家们都该杀,那些走在法律前边干坏事的家伙们自然也该杀,这都属于“专门在法律条文上寻找漏洞”;房地产开发商也有一批人该杀,明明是钢筋水泥的楼群,他们非得搞个某某花园之类的名目,这都属于“变乱名号”。
按照第二条规定,从滚石乐队到超女,都该杀,这属于“搞邪淫的音乐、奇装异服”;爱迪生最该杀,他搞的“稀奇古怪的技术和器物”比谁都多。
按照第三条规定,这个……我自己好像就属于该杀之列的,“言辞虚伪却很善辩的、学的不仅不是正经学问而且还在其中涉猎广博的”,这两条我都占。^_^
——大家都知道朱元璋算是历代皇帝里边搞专制搞得很厉害的一个,他曾经给天下读书人制定过学规,规定大家只能读哪些书而不能读哪些书,其中说道:“其有剽窃异端邪说,炫奇立异者,文虽工,弗录”,这就是说:凡是在思想上标新立异的,就算文采盖过唐宋八大家,考试也不得录取。
第四条规矩“假托于鬼神和占卜……”,该杀的人就太多了。(这里边也有我,《周易江湖》不说,我还写过鬼故事在网上连载过呢,真可怕哦!)
——有人可能会问:“古人杀人也太苛刻了吧?!至于么!”
呵呵,这四项杀人规定里真正值得注意的其实是每句话的最后:三个“杀”字之前都有“以疑众”三个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奇装异服也好,奇音异乐,奇谈怪论也好,这些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吸引眼球,进而可能的效果就是:聚拢追随者。这才是统治者最害怕的。
以上这四个“杀”,于吉犯了第二条和第四条。第二条的“奇装异服”现代人不大容易理解了,其实看看古书,对奇装异服的出现常有特殊的关注。比如前文讲过的隽不疑以《春秋》断事,毅然抓了宫门外真假难辨的卫太子,《汉书》就特别记载了这位卫太子当时的打扮:“乘一辆黄色牛犊拉的车子,车上插着黄旗,旗上画有龟蛇图案,身穿黄衣,头戴黄帽”,而他引来的围观者多达数万。
孙策杀于吉的关键原因正在这里。如果单从对罪行的惩罚来看,就算是杀人放火也该经过正常审判程序,然后等秋后问斩,可对于吉这种看似无害的家伙却要迫不及待地予以翦除,因为,领导人最关心的既不是正义,也不是老百姓,而是自己的政权稳固。于吉就算什么都没做,但他太得人心了,而所有的人心都应该只归向一个人的,那就是最高统治者。
所以,如果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于吉是必然要杀的,也必然是“迫不及待”地要杀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看看一段后事:于吉从神仙手里拿到的那本《太平清领书》虽然被皇室藏之秘府,后来却成为了一个民间教派所尊奉的经典文献,这个民间教派以这部经书的名字命名自己的组织,这就是“太平道”,他们后来搞出来的运动就是黄巾起义。
看来事情真如科塞所说的:“审查制度的出现比印刷文字早得多”。407——我们是不是总爱把别人往坏出想呢,也许,《礼记》里的这些严苛规定仅仅是像字面上那样表达了对社会道德水准的适当的忧虑,就好比要给电影分级一样?
科塞为我们指出了事情的另外一面:“某些时代的某些政府,对其公民可能的道德堕落漠不关心,却深为担心不合常规的政治观念对他们的污染。”408——对这一类的“某些时代”,我们很容易从沉埋在古老文献之下的一些社会现象中得到自由和民主的印象,但事情的本质是,这样的自由和民主(即便是导致道德堕落的)之所以能够存在,仅仅因为它们与政治无关。——魏特夫称之为“乞丐式的民主”。409
统治者为了不让别人有得民心的机会,真可谓煞费苦心。我们仅从朝廷上看,看看历代的朋党之争就能想像一二。有心的皇帝是很难容忍朋党的,无论这朋党是君子之党还是小人之党。清人舒铁云《书〈壮悔堂文集〉》诗有:“南部烟花歌伎扇,东林姓氏党人碑”,平朴的字面里似藏着无限的隐痛。当初,欧阳修曾经以《朋党论》论述君子之党的积极意义,文章虽成名文,却没有明白专制政体的特性所在啊。在这个问题上,皇帝最希望看到的局面是:手下人全是一盘散沙,大家各干各的,谁也别想团结起来。只有这种局面,对政权来讲才是最安全的。而一旦形成朋党的时候,有心的皇帝也往往会努力平衡朋党的势力,绝不能使某一朋党的力量明显强于其他朋党或利益集团。记得小时候看历史故事,看到好人集团和坏人集团做斗争的时候就很着急生气,觉得皇帝怎么不帮助好人集团把坏人集团铲除掉呢。后来才明白了这个道理,皇帝才不管你好人坏人呢,即便好人集团全是由包青天和岳武穆这些人组成的,也不能让他们占了明显的上风。而更为理想的结果是:包青天和岳武穆互相不和,抱不起团儿来。所以,一直被人们称颂的“将相和”的局面其实正是君王们大为忌讳的。
在史书上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皇帝在人事安排上不但不会主动促成“将相和”,反而极力拆散已经形成的“将相和”,另一方面,官场丛林也是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的,经济学上讲的“资源是稀缺的”在这里也是一样,权力资源永远是稀缺的,而为了争夺稀缺的权力资源,野兽们马上就会认识到个人力量的渺小而势必会勾结起来,于是,在老虎大王的眼皮底下,狼群和狼群在血腥厮杀着。对这样的厮杀,老虎通常不但默许,而且纵容,因为它也知道“恶虎斗不过群狼”的道理。老百姓们会看到这个过程中不断有十恶不赦的贪官落马,他们天真地以为这都是因为皇上圣明。
对于专制统治者来讲,最优的局面就是“团结”——让大家全都团结在自己的麾下,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哪怕让他们去死;而大家各自之间的最优关系则是“一盘散沙”,就算是皇帝不够强势,号召力不足以达到“团结”的话,使臣民们形成“一盘散沙”的局面对政权的安全就更显得重要了。
专制的高明技术是无处不在的,即便是科举考试这样的看起来给读书人提供了跳龙门的机会的政治举措,或许也是皇帝们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定、为了造成一盘散沙之局面的刻意设计。——这话是马克斯·韦伯说的,他说起有一次有人向皇帝建议废除科举制度(这可不是1905年那次,而是遥远的1372年),认为当官只要凭道德这一项指标就足够了,用不着考那么复杂的东西,“这个建议很快就撤回了,这倒不难理解,毕竟皇帝与应试者在考试制度里存在着利害关系,或者至少双方都如此认为,从皇帝的立场而言,考试制度扮演的角色,正如俄国专制君主用来操纵其贵族的品位秩序(Mjestnitshestwo)——虽然就技术而言,手段并不相同。此一制度导致候补者互相竞争俸禄与官职,因而使他们无法连成一气地形成封建官吏贵族。获取官职的机会对任何人开放,只要他们能证明自己有足够的学养。考试制度也因此而完全达到了它的目的。”410这里尤其值得关注的句子就是“使他们无法连成一气地形成……”李弘祺也在为我们指出事情的另一面:“考试制度固然是一个‘公正’的建制,但是它的作用与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平等’绝对没有关系。相反地,它是建立在一个维持不平等社会的基础上面,利用重酬,荣誉和权力来牢笼社会中的士绅阶级,以维持社会的安定。在传统社会里,稳定远比其他任何东西重要。这是明清科举制度的基本精神。”这里的关键句子是:“稳定远比其他任何东西重要。”至于什么是“其他任何东西”,嗯,大概只有老百姓想不到的,没有皇帝做不出的。411
韦伯所分析的科举考试可能只是管中窥豹而已,也许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以为是为了老百姓的福祉或其他什么神圣目的的政府行为其实都只不过是皇帝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固。当然,好的副产品毕竟也是好产品,但是,难道所有的副产品都是好的吗?
鲁迅也曾经论及这个问题,他有一篇小文,针对“近来的读书人,常常叹中国人好像一盘散沙”,文章的题目就叫《沙》。虽然我并不是十分赞同他的看法,但他文中有一句话我却是非常欣赏的,那就是:“他们(指老百姓)的像沙,是被统治者‘治’成功的,用文言来说,就是‘治绩’。”412
在鲁迅那个年代里,很多人都气愤于国人的“一盘散沙”,殊不知这正是专制统治的后遗症啊,凡有专制的地方就必然如此。
话说回来,在孙策的刀下,于吉并不是第一个死于“疑众”的,还曾有过一位仁兄,既没有奇装异服,也没有掐诀算卦,却和于吉一般的死因,他就是江东名士高岱。
据《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吴录》,高岱是位隐士,精通《左传》,孙策闻之其名,派人去请。为了这个即将到来的会面,孙策还真下功夫,临阵磨枪搞《左传》速成,想到时和高岱有个学术讨论,大概想显显自己也是有文化的吧。没想到有人从中使坏,对孙策说:“高岱觉得您就是个武将,不通文墨的。您看着吧,等您问他《左传》的时候,他肯定一问三不知,不愿意搭您这个茬儿。”
把孙策这边打理好了,这位使坏的又跑到高岱那儿去了,“好心”劝说道:“孙将军这人有个毛病,不喜欢被别人胜过自己。等他问你《左传》的时候,你就装作不懂,多让他出出风头。”高岱一听:“嗯,说的有理。”
奸计总是容易得逞的(但我想不出这样一个秘计是怎么曝光的),结果,在会面的时候孙策勃然大怒,认为高岱轻视自己,就把他下了狱。
按说高岱也没多大的罪过,就算真是在言辞上轻视孙策,孙将军大人大量,等怒气一消也就会把高岱放了。这个时候,使坏的小人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从史书中悄然退场了,接下来整装上场的是一大群好人,是高岱的知交好友和仰慕者们。
一个坏蛋的出场充其量只能使高岱多坐几天监狱,可如今这一大群好人的出场却要了高岱的命。——孙策登楼一望,只见为高岱求情请愿的人挤满了好几条大街。好家伙,这高岱如此得人心,怎能留他!杀!《吴录》这里原文说的是:“策恶其收众心,遂杀之。”413
高岱比于吉更冤,于吉不管怎么说也奇装异服和装神弄鬼过,可这高岱仅仅是因为有很多人为他求情这才丢了性命。于吉和高岱表面上看所作所为完全不同,获罪经过也完全不同,其实被杀的原因却是完全一样的。
高岱之死更有代表性,大家以为求情的人越多,领导就越会开恩,结果却适得其反。看看,古人活得也不容易啊,人缘太差了不行,人缘太好了更不行。历史上还常有这样的情况:人缘超级差的大臣反倒会得到皇帝的重用,原因也在于此。
专制权力的获得与保持总是离不开煽动的,一般来说,一位出众的统治者必须是一位出众的煽动家,也正是因此,他们所深为顾忌的也就是那些同样具有煽动力的家伙。罗素讲过这样一个真谛:“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414当然,罗素的话是针对近现代社会来说的,可就专制和舆论的本质来说,近现代和古代的不同只是技术层面的不同而已。希特勒可以史无前例地设置出一个一言堂的国家宣传部门,这和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唐太宗的“英雄入彀”,415和朱元璋的朱熹主义八股取士,416和“康乾盛世”里的文字狱、编修《四库全书》难道真有很大的不同吗?417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这些登峰造极的手段往往是伴随者轰轰烈烈的“盛世”而出现的。
对煽动的意义体会得更深,对愚民的意义也就相应地体会得更深。这从罗素那句话的上下文就能看得出来:“正像通常在英国的情况那样,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在新闻界喋喋不休的影响下,国家大造舆论。专制的舆论如同专制的法律,同样是自由的敌人。如果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他就会发现无人雇佣他,走在街上就会遭到朋友的侮辱和蔑视,过去喜欢他的女人就会嘲笑他。这样的惩罚如同死刑一样使他难以忍受。”——这个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嗯,无论他是站在正义一边还是相反,后果确实会是那样的。这个年轻人可能会困惑起来:我到底是站在了暴君的对立面上,还是站在了亲人和同胞们对对立面上?
对于统治者来说,民越愚,煽动就越有效,而煽动越有效,民也就越愚,这是一个良性互动的关系,惟一的问题是:“愚民”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民众当中站出来一个卡里斯玛型的人物,并且他同样掌握着高明的煽动技巧的话……
于吉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还有淮南王刘安、河间王刘德,还有无数的死于各式名目的人,不论他们有没有争权之心,反正是触了统治者的忌讳。这就好比皇帝的后宫,在征选男性仆役的时候,尽管这些男人也很可能具备坐怀不乱之风,也可能被儒家的教育法宝培养出高尚的道德操守,但皇帝还是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一劳永逸的阉割。——阉割的确是一个最保险的办法,所以,不仅后宫要阉割,全国上下都要阉割(尽管技术手段上有些差异),再看于吉他们,竟隐隐然长了些胡子,这就非死不可了。418
(十二)屠龙术——小尧舜——夷夏之防
当初,梁启超分析过为什么在汉武时代儒家会被定为一尊,在他提出的六个原因当中,第三个原因是和我们现在的话题比较相关的:当时诸子百家谁不想给自己争个地位,可为什么其他学派终被罢黜,却只有孔子之学得以独尊呢?要知道,周末的大学派里,老子学派和墨子学派都是能和孔子学派比肩而立的,但墨家主张平等,对专制是大大不利的,老子主张放任,也不利于皇帝施展手脚,而只有孔学严明等级秩序,并把施政权力的合法性归结于君主身上,虽然孔学也讲些大同世界云云,可那到底都是当压箱底的绝技宝贝着,得到传授的人并没几个,至于孔子当初真正上干君王、下传弟子的学问,则主要都是些“上天下泽之大义,扶阳抑阴之庸言”(熊逸按:正是董仲舒那套。),这些内容对帝王驾御百姓最是合适。想当初汉高帝刘邦在马上打天下的时候,拿儒生的帽子当尿壶用,可在天下平定之后,却跑到鲁地搞祭祀去了,究其原委,大约打天下时孔学是阻力,而治天下时孔学却是法宝吧?419
梁启超的这个意见是有些代表性的,其中“虽有大同之义、太平之制,而密勿微言,闻者盖寡”这句话尤其令人伤心,但这恰是一切学术走入官学或成为普及的必然之势,毕竟屠龙术总不如屠狗术吃香——“汗漫学屠龙,绛灌学屠狗。屠狗位通侯,屠龙不糊口”420是也。但是,梁启超也许把“学说”理解得过于僵化了些。秦汉之际,学派之间早已互相影响和渗透,单凭标签已经很难说明内容了。就拿贾谊来说,《汉书·艺文志》把他的作品列为儒家,可读起来又何尝真是儒家呢?傅斯年《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有《贾谊》一文,说他兼通儒家思想及三晋官术,不谈“亲亲”却讲“形势”,何尝是儒家的话?
傅斯年所谓“三晋官术”是指刑名之学,指鹿为马的那位赵高就是秦代这个领域里的学术带头人。傅斯年在《儒林》一文中进而点明:“刑名出于三晋,黄老变自刑名”,这是把黄老和老庄截然为二来看了。421
汉初最负盛名的贾谊如果算不得纯儒,那么,那位地位崇高的董仲舒,与其说是儒家泰斗,更不如说是阴阳术士了,甚或说是墨家的传人似乎也无不可——胡适即谓:“儒教的大师董仲舒便是富于宗教心的方士,他的思想很像一个墨教信徒,尊信上帝,主张兼爱非攻。”422汉初的黄老学派,现在我们一般称之为“道法家”,确是要把它和“老庄”区别开来,这真是一个很说明问题的标签啊。魏源所谓“有黄老之学,有老庄之学”(《老子本义序》),又说“晋人以庄为老,而汉人以老为老也”423,都是极精辟的意见。再想想无为而治、等级秩序、君臣异道、愚民之术,在这些原则性的政治学概念上,大家到底有多大的区别呢?
或许事情可以这样来说:历史上的任何学术,当成为官学之后都只会变成一副样子,无论它曾经是儒家、道家还是法家,还是其他的什么家,成为官学之后便只有一个“官家”。
或许真是权力改变思想,而非思想改变权力。最极端的例子或许就是东汉的石渠阁和白虎观两次中央级学术会议,学者们论辩经义,争论不下的地方由皇帝来作最终裁决。这样的学术,哪里有一点儿“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呢?汉朝因缘际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实细细想来,只要是“罢黜百家”,不论“独尊”的是哪一门学术,最后都只会是一副嘴脸。这时候再来回顾一下郑振铎为我们分析的“汤祷”的故事——这个“回顾”就请白寿彝前辈来说说吧:“远古帝王所以要说天下有罪,在余一人,就是因为他要对神负责。汉代的帝王亲自讲经,判断各家的是非,就是以教主的身份出现的。他们被礼赞:‘万岁、万岁、万万岁’,他们被称为‘金口玉言’,他们可以封山川土地之神,他们可以赠与仙人道号,都是以教主的身份出现的。不懂得这一点,就不会懂得皇权之所以神秘,也不会懂得封建道德之宗教的起源,甚至也不会懂得封建社会为什么在土地权问题上缺乏真正的私有权。郑先生想得也许不会这么远,但他却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历史问题。”424
在实践当中真正使儒家从其他思想中凸现出来的或许只有两点:第一是“礼”,第二是“夷夏之防”,而不是孔子所谓的“仁”与孟子所谓的“义”——更何况这两个宝贵的概念已经在专制社会里被充分地曲解掉了。
——文章写到这里,已经三十五万字上下了,今天读书时忽然看到1931年6月10日《北京大学日刊》载有胡适给学生们出的一套“中古思想史试题”,说:“下列七题,任择一题,作论文一篇,于6月22日交到注册部。班上人数太多,论文请以三千字为限。”其中第一题是:“试证明秦以前无‘道家’,‘道家’即是战国末年齐国新起的一个混合学派,又称黄老之学。参考《史记·乐毅传》及论,又《曹相国世家》,又《太史公自序》。又《汉书·艺文志》。”——呵呵,真不知该作何表情才好。再有,我这篇本该限定在三千字的“论文”只因为超了篇幅,便晚交了七十五年。
“礼”,乍看上去是和好词,《春秋》学就是大谈特谈这个“礼”字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依然以“通经致用”的态度来看待“礼”的话,张岱年前辈的这个意见便既是有代表性的,又是悦耳动听的:“儒家宣扬人际和谐。孔子弟子有若说:‘礼之用,和为贵。’孔子也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谓和即是多样性的统一。……孟子赞扬‘人和’的价值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认为人和是战争胜利的决定条件。人和即人民的团结一致。”425
但是,就历史论历史的话,儒家的这个“和”明明白白地就是等级贵贱各安其位的“和”(详见《孟子他说》第二册),在这个“人际和谐”的社会里,大到祭祀,小到穿衣,各阶层都有自己的定位,即《春秋繁露·度制》所谓:“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一旦超标就是“僭越”,就是儒家常用的一个贬义词——“非礼也”。(这个“非礼”可绝对不是耍流氓的意思。)况且,“礼”还有一个广为人知的重要原则:“礼”是“不下庶人”的,照这么说,当今中国十三亿人,倒有一大半以上是应该“非礼”的。
如果严格而论,“非礼”一直都是两千年历史的主流。汉朝立国之初,叔孙通为刘邦设计朝仪,使刘邦感受到帝王的尊贵,也认识到了儒者的实用功能。426叔孙通本来是秦朝的博士,他为汉朝设计的礼仪基本就是因袭秦朝旧制,而考之秦朝的礼仪,按《史记》的说法已经“不合圣制”了,多重在“尊君抑臣”一节,想来和孔子所缅怀的周礼早已经大相径庭了。至于秦汉以后,“尊君抑臣”始终都是礼治的一大原则。427
后来,汉武帝喜欢场面,召集儒者定制礼仪,可搞了十几年也没搞成,诸如明堂之类,一个儒者一个意见,一个个还都大有以生命捍卫真理的作风,而旁观者看得出来,在那时候就已经搞不清到底什么是周礼了。
“礼”的来龙去脉是个太大的问题,只好留到以后再谈,单说专制时代已经“非礼”的礼意义何在。其中之一就是仪式的意义,前文已经论之甚详,再有一点就是孝的应用——不错,孝道也是礼的重要一环,比如《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所谓:“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敢,非孝也。”看,这些都是孝,也都是礼,难道这真是在说孝顺父母吗?
专制时代的“礼”和“孝”全都是“忠”的不同侧面,其意义无非两点,一是“尊君抑臣”,二是驯化臣民,无非都是专制君主的愚民手段罢了。儒家经典当中,除了“三礼”之外,《论语》重点在“仁”,“《春秋》三传”重点在“礼”,“礼”之详情会在以后陆续讲到。
至于“夷夏之防”,看似简单明确,其实也是一个非常含糊的概念,每个时代的“夷夏之防”都是大不一样的。晚清革命家们大讲“夷夏之防”,主要用意在于排满,当年那些革命言论现在看来已经大有反动之嫌了,比如陈天华《猛回头·地理略述》:
普天之下,共分五大洲。中国是亚细亚洲一个顶大的国,内地有十八省,称为中国本部。在本部东北方,有东三省,即从前宋朝那时候的金国,现在的满洲。那满洲乘着明末的乱,占了我们中国,改号大清国。
直隶、山西、陕西之北有蒙古,即元鞑子,灭了宋朝,一统中华,明太祖把他赶回原处,后亦为满洲所灭。由甘肃过去,有新疆省,是一个回回国,乾隆年间灭的。四川之西有西藏,是一个活佛做国主,亦归服清朝。除了十八省外,从前都是外国,于今都是大清国。虽然中国也不过与那蒙古、新疆、西藏同做了满洲的奴隶。
再看《猛回头·人种略述》:
天下的人,自大处言之,约分五种:亚细亚洲的人,大半是黄色种……专就黄色种而言之,则十八省的人皆系汉种,我始祖黄帝于五千年前,自西北方面来,战胜了苗族,一统中国。今虽为外种所征服,其人口共四万万有余,居世界人口四分之一。满洲是通古斯种,金朝亦是此种人,其人口共五百万。蒙古为蒙古种,其人口共二百万。新疆为回回种,其人口一百二十万。西藏为吐蕃种,其人口一百五十万。苗、瑶是从前中国的土人,其数比汉种较多,于今只深山之中留了些微。满洲、蒙古、西藏、新疆的人,从前都是汉族的对头,无一刻不提防他。其人皆是野蛮,凶入虎狼,不知礼仪,中国称他们为犬羊,受他等之害不少,自满洲入主中国,号称中外一家,于是向之称他为犬羊者,今皆俯首为犬羊的奴隶了。
再如《猛回头·猛回头》:
从前做中国皇帝的,虽然朝代屡易,总是我汉人,总是我黄帝的子孙,只可称之为换朝,算不得灭国。惟有元鞑子灭了中国,后来赖有朱太祖恢复转来了。如今这满洲灭了我中国,难道说我们这些人就不想恢复了吗?
再如《警世钟》:
中国从前的亡国,算不得亡国,只算得换朝(夏、商、周、秦、唐、宋、明都是朝号,不是国号,因为是中国的人),自己争斗。只有元朝由蒙古(就是古时的匈奴国),清朝由满洲(就是宋朝时的金国)打进中国,这中国就算亡过二次。
……须知种族二字,最要认得明白,分得清楚。……单就黄种而论,又分汉种(始祖黄帝于四千三百余年前,自中国的西北来,战胜了蚩尤,把从前在中国的老族苗族赶走,在黄河两岸建立国家。现在中国内部十八省的四万万人,皆是黄帝公公的子孙,号称汉种),二苗种(从前遍中国皆是这种人,如今只有云、贵、两广稍为有些),三东胡种(就是从前的金,现在的满洲,人口又五百万),四蒙古种(就是从前的元朝,现在内外蒙古,人口有二百万),其余的种族,不必细讲。……这种族的感情,是从胎里带来的。对于自己种族的人,一定是相亲相爱;对于以外种族的人,一定是相残相杀。
这些话在现在看起来都是触目惊心的。我们现在中小学课本里讲陈天华决不会讲这些内容,这也算是《春秋》精神之一的“为贤者讳”吧?
陈天华的这些看法可以称得上是前人对“夷夏之防”的一种典型认识,那么,有一位历史人物恰恰适合作为参照来看,这就是金朝的皇帝金世宗。
我们很多人都受《精忠岳传》的影响太大,以为金朝人都是些没文化的游牧者,典型代表就是金兀术、粘罕,有点儿头脑的就是没鼻子军师哈迷赤,他们对头领的称谓就更透着野蛮——叫“狼主”。可我们当真要看看“二十四史”里的《金史》,定然会大吃一惊的。
历朝历代,皇帝们经常喜欢自比尧舜,臣下们也喜欢用尧舜来规劝或阿谀皇帝,但真正被许多人以尧舜看待、并誉之为“小尧舜”的,两千多年来只有一位金世宗。如果《金史·世宗本纪》里的记载哪怕只有一半属实的话,这个“小尧舜”之称就确实是实至名归的。
“小尧舜”自然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所以,金世宗在位期间极力促成宋金和谈,还给宋朝开出了优惠条件:宋朝以前对金朝是称“臣”的,现在称“侄”就可以了,这真是给了宋朝好大的面子呀。他还组织专人把“五经”翻译成女真文,适度地推行汉文化,同时还维护着女真早期的淳朴风格。如果和一些明君比较一下,汉文帝是出了名的节俭的,但恐怕还比不上金世宗,金世宗一顿饭只有四五样菜,有一次公主没预约就赶着饭点儿过来,结果闹得饭菜不够吃。唐太宗是出了名的以宽厚对待臣下,可金世宗有一次叮嘱太子,说:“你在储君的位子上,我为你打理天下,已经没有什么再要你去经营的事了,你只要别忘记祖宗淳朴的作风,以勤修道德为孝,以赏罚分明为政就够了。当年唐太宗对他的太子说:‘我攻打高丽没有成功,你要接着干。’像这种事我是不会留给你的。……唐太宗是个有道之君,可他还对太子说:‘你对李勣无恩,如今我无故把他贬走,等我死后,你要立刻给他个大官当,他一定会为你效死力的。’428——照我看,当皇帝的哪能用这种小心机呢。我统治群臣,靠的只是诚实二字。”
金世宗的统治时代堪称是金朝的黄金时代,《剑桥中国史·辽西夏金元卷》评价这段历史说:“短短几年之内,世宗就这样成功地使他的国家无论内外环境都得到了稳定。在他统治的漫长时间之内,在诸多领域如行政机构、经济以及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改革,除了在与蒙古的边境上战争还时有发生之外,金朝享有了长达25年不受干扰的和平时期”,至于外交方面,则是“宋金和议拖延数年才得以缔结,确实应该归咎于宋”。
至于为华夏儒家文化所津津乐道的“孝”,在金朝也大有表现:有个叫移剌余里的契丹人,有一妻一妾,妻子生了六个儿子,妾生了四个儿子。妻子死后,她那六个儿子在妈妈的墓边搭了草庐,昼夜轮班守墓。妾的孩子们听说之后,议论道:“死的那位虽不是咱们的亲妈,却是嫡母,咱们也应该守墓才对。”于是,这四个孩子也加入了轮班的队伍。就这样,十个孩子昼夜轮班,三年如一日。金世宗打猎路过当地,听说了这件事,便赏赐了孝子们五百贯钱。这钱还特意让县官堆在集市上(五百贯能堆个小山了),让大家都看见,然后再让孝子们拿走。429
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多举了。可怜金世宗,两千年惟一的一位“小尧舜”,在后世却居然默默无闻,难道说老百姓们坚守“夷夏之防”,不把他当自己人吗?好像也不是,“康乾盛世”不是一直被人赞不绝口么,想那康熙和乾隆,文字狱冤杀了多少人,《四库全书》捣毁了多少文化,不也被大家交口称赞么?人心啊,统计一下十年来清宫题材电视剧的数量就能看出个大概了。可金世宗呢,有多少人知道这位金世宗呢?
如果我们从疆域来看,以传统的标准(不妨就参照上文中陈天华的标准),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当时已经全在金朝的版图之内,而金朝与南宋又并不是对等的南北两个政权——金朝是宗主国,南宋是藩属国,再看文化,金朝分明已经成为了汉文化的中原重镇,所以,无论从以上哪个角度来看,在通史的记载上,北宋以后不应该是南宋,而应该是金,南宋的地位约略等同于南明,尽管南宋地盘较大、历时较久。
金朝当时也确实是以中原正统王朝自居的,于是,一个奇怪的问题就出现了:金朝比之南宋,在政治、军事、文化、地理上都占优势,又加上一位“小尧舜”的出现,南宋面对的已经不再是一个北方蛮族了,而南宋这边尚且“西湖歌舞几时休”,于是,人家“小尧舜”再打过来可就不是野蛮入侵了,而是冠冕堂皇的“吊民伐罪”;不再是以落后文化毁灭先进文化,而是以先进文化讨伐腐朽文化;不再是边远部落入侵中原腹地,而是中原政权统一南方割据势力——也就是说,金朝如果入侵南宋,看上去居然会是一场“正义战争”。即便退一步讲,金朝和南宋之间的“夷夏之防”也已经算是不存在了,即便金朝灭了南宋,也不过算是一家一姓的改朝换代而已。
这不是危言耸听,南宋的知识分子们确实面临着这个难题,金朝,这个本该是“夷狄”的部落,如今居然也捧出“春秋大义”来论证自己的正统性了——赵秉文在《蜀汉正名论》里大讲《春秋》的褒贬之道:“《春秋》,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这就是说,即便你是华夏诸侯,只要你搞夷狄文化,圣人就把你当夷狄看待;即便你是夷狄,只要你搞华夏文化,圣人就认可你是中国人。——想想前文《春秋》的例子里对“吴子”和“吴”的那些咬文嚼字,好像圣人还真是这个意思。
元朝大儒郝经还说过一句更为有名的话:“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之主也。”430这位郝经先生在“引子之一”当中已经出现过了,就是张弘范的老师之一。
这问题越捉摸就越麻烦。中国历来都有很深的正统王朝的意识,也就是说,硕大的版图之上只能有一个王朝是“正统的”,如果同时还有其他独立政权的存在,则要么是伪政权,要么是藩属,要么是夷狄,不容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正统政权和平并存。“春秋大义”的两种精神在这里起着关键作用:一个就是“夷夏之防”,一个就是“大一统”。——“大一统”又是个复杂的话题,只好留待以后再讲。
从赵秉文和郝经的话来看,如果蒙元政权能“行中国之道”,自然应该被认为是货真价实的“中国之主”,这道理不大容易让人想得通,因为,如果日寇和美帝也“行中国之道”,难道也可以被尊为“中国之主”吗?
具有参考意义的是,在元末明初的时候,不少汉人知识分子一点儿没有“夷夏之防”,坚持认为元朝是正统政权,执意要为元朝效忠——在民间故事里极为著名的那位刘伯温就是这么一个角色。刘伯温才干极高,在乱世当中无比的忧国忧民,只不过忧的是蒙元政权。他为元政府的平乱工作做出过不小的贡献,后来实在是被元政府内部的腐败搞得没办法——又是猜忌又是掣肘的,最后才咬牙投了朱元璋。
还有那位宋濂,也是元末明初极著名的人物,他很有知识分子的气节,在明朝建国之后还坚持自己的遗民身份,不肯在明朝为官。他在《送杨廉夫还吴浙》一诗里写过这样的句子:“不受君王五色诏,白衣宣至白衣还。”——这样的气节实在令人费解:难道蒙元政权不是异族政权吗?难道朱元璋的驱逐鞑虏不是恢复了汉家江山吗?可为什么这么多饱读诗书的知识分子们却把元朝当作和唐、宋一脉相承的正统政权呢?为什么还要为这样一个政权守节效忠呢?文天祥如果复生,看到这种场面不知道会是什么心情?
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难解释的现象,看来忠君思想已经大大超过了“夷夏之防”。那么,这真是所谓的孔孟之道么?嗯,我们总说中国两千年历史都是孔孟之道,真的是这样吗?
由此再来说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明清易代之际,朱明遗民朱舜水立志反清复明,他曾和郑成功联手,失败后流亡日本,为德川光圀招揽,住在江户。德川光圀从朱舜水那里得知了满清入主中原的经过,认为在异族征服之下中国已经亡国,而日本才是继承了华夏文化的正统国家,于是仿照《史记》体例,编修了一部《大日本史》,阐扬“正统”观念。——这话乍看之下倒真还言之成理,我们却很难想像华夏文化还可以这般的“一脉相承”。
可能更为骇人听闻的是:商朝便已经是夷人的世界了。傅斯年曾在《夷夏东西说》里发表过这个观点,张光直又曾在《商文明》里引述过傅的观点,简要说道:“夷夏对立的文献中,商人显然是一个夷人城邦,它在整个夏代统治期间始终保持一定的政治地位。”431丁山前辈也讲:“周人伐商,例称商人为‘戎商’,为‘夷商’”。432——嗯,难道说,我们所谓的华夏文明其实却是东夷文明吗?
这问题我也不知道答案,还是谈一下现实一些的内容吧。——“夷夏之防”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通常还会表现为一种技术手段,这是专制君主们所常用的:通过设置一个敌人(夷狄),从而在内部制造紧张空气,使人们忽略当前的内部矛盾,提高政权的稳定性。想想中学语文课本里那句孟子的名言:“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这话常是被反过来用的:对于聪明的君主来说,即便外边没有敌人,也有必要制造出一个敌人;换句话说,为了团结起“我们”,就有必要创造出一个对立的“他们”。哈耶克对这个问题有着精辟的见解:
第三个消极的选择因素,或许是最重要的,它恰恰是和训练有素的政治煽动家要把有密切联系的成分相同的支持者团结在一起的那种有意识的努力分不开的。
人们赞同一个消极的纲领,即对敌人的憎恨、对富人的忌妒,比赞同一项积极的任务要容易些,这看来几乎是人性的一个法则。若要用一个信条将某个集团牢牢地团结在一起以便共同行动的话,那么,将“我们”和“他们”对立起来,即向一个集团以外的人进行共同的斗争,则似乎是这个信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那些不仅想要获得对一个政策的支持,而且要获得广大群众的无保留的忠诚的人,都总是运用它来为自已服务。从他们的观点来看,这种共同斗争的巨大优越性在于,它几乎比任何积极的纲领更能够留给他们以较大的自由行动的余地。
敌人,不管他是内部的,如“犹太人”或者“富农”,或是外部的,似乎都是一个极权主义领导人的武器库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433
所以,当我们观察专制时代的历史时,不必惊讶于它的处处树敌,因为这是它的特性所决定了的。即便在现代的办公室政治里,作为一个部门主管,如果你正在面临团队成员对你的信任危机,那么,树立一个外部的“迫在眉睫的敌人”是有助于你度过难关的。——在感觉到有危险迫在眉睫的时候,人们很容易尽弃前嫌,携手与共,所以,一个出色的政客总是善于制造敌人、也善于制造紧张气氛的,而且,既然“敌人”是经常需要的,最好的办法自然不是三下五除二地消灭敌人,所以我们在历史上常会见到这样的情况:天真的老百姓们在巧妙的煽动之下为如何尽早解决掉最后一个敌人而干着急,却不知道就算这敌人真被解决掉了,主子很快也会再找一个敌人的。而在这个过程当中,自然需要强化“我们”的共同点,同时也要强化“我们”和“他们”之间的不同点,这就是“夷夏之防”的巧妙应用,而这又是和“图腾”的实质意义关联在一起的(如前文所述),谁是“我们”,谁是“他们”,这也是可以随着统治者的心意和需要而随时变换的。——我们可以看一下罗兰·巴特对一幅照片的描述:
我在理发店里,一本《巴黎-竞赛》(Paris-Match)抄本到我手里了。封面上,是一个穿着法国军服的年轻黑人在敬礼,双眼上扬,也许凝神注视着一面法国国旗。这些就是这张照片的意义。但不论天真与否,我清楚地看见它对我意指:法国是一个伟大的帝国,她的所有子民,没有肤色歧视,忠实地在她的旗帜下服务,对所谓殖民主义的诽谤者,没什么比这个黑人效忠所谓的压迫者时所展示的狂热有更好的答案。因此我再度面对了一个更大的符号学体系:有一个能指,它自身已凭前一个系统形成(一个黑人士兵正进行法国式敬礼);还有所指(在此是法国与军队有意的混合);最后,通过能指而呈现所指。434
一位军人庄严地敬礼,仰望国旗,这一类的画面绝非罕见,但如果画面元素一切不变,只是把军人换作警察——嗯,你见过这样的画面吗?
后记
这个结尾倒更像是一篇小说的结尾,不过,就这样结尾吧。
作为“《春秋》三传”的序幕,这篇文字实在是挂一漏万——小问题不说,大问题便还有好几个都没有讲到。也只好先这样了,再要动笔怎么也得开讲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的头一年了。
感谢文渊对这份文稿辛勤的编辑整理(虽然我又笨手笨脚地搞坏了一些word格式),感谢玫瑰的原生质建立并维护了一个叫做“熊霸天下”的QQ群(虽然群里的人经常在聊AV),感谢煮酒无ID对这个QQ群的巨额赞助(虽然我更希望他直接赞助我的肚子),感谢煮酒众多网友对好熊大无畏的表扬和小心翼翼的批评(虽然好熊对任何疾风暴雨式的表扬都有坦然接受的心理素质),熊逸工作室(这是一位网友的ID)发起的网上预定活动更让我感激涕零,还要感谢南山逸士、熊者自熊、坏熊出没哦、单纯爱熊的故事、书香醉熊、啤熊、熊心伯伯、厚德载人、赫连勃勃大王、假装有意思、稼轩之友、阿荧、东东狐、肉联厂朱二贵、珠莱、煮酒醉青莲、伊祁放勋、清徽3、虎来了、想名字不容易啊、体温比你低、爬爬牙、永恒长生剑、木工卫、闲人常、种菜老人、秦望山若耶水、龚藏、燕赵辽地、爱上火炉的雪人、金盏银台、飞天小邪猪、摄皇帝、传媒骄子、潇潇、正味、琉璃犀牛、雪小板、小钱串子、白熊非熊、有点搞笑、踏破单行道、蓝天和小鸟、yangk2005、mmrsun、sunguest、_Vice_Versa、benjour、Qslash、fuzhou77、jihas、jackam、carolcheng、aguncn、lubinxun、love_dawn、hzp553、rockgreen、conan007、jedij、md8、eastime、yang1216、jimkangyi、mabolang等等无数英雄豪杰的推波助澜(不好意思,我只能挂一漏万了)。这些名号虽然看上去颇像牛鬼蛇神黑名单,但难保其中没有蜀山的剑侠、锦衣卫的统领、扬州的盐商、五台山的高僧……嗯,再对大家说一声“谢谢”。
连载结束的那天,我这颗老迈的心竟然起了一丝伤感,感觉好像年轻时走出电影院,蓦然发现自己置身于光天化日之下,车水马龙之间。
该结束的总是要结束的,最后,希望这稿子能够顺利出版吧。在写作环节上我可以做很多事情,但在出版环节上,我能做的就只有祈祷了。
熊逸
2007-1-22
附录:董仲舒“天人三策”(摘自《汉书·董仲舒传》)
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而仲舒以贤良对策焉。
制曰:“朕获承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罔极,任大而守重,是以夙夜不皇康宁,永惟万事之统,犹惧有阙。故广延四方之豪俊,郡国诸侯公选贤良修洁博习之士,欲闻大道之要,至论之极。今子大夫袖然为举首,朕甚嘉之。子大夫其精心致思,朕垂听而问焉。盖闻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乐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当虞氏之乐莫盛于《韶》,于周莫盛于《勺》。圣王已没,钟鼓管弦之声未衰,而大道微缺,陵夷至乎桀、纣之行,王道大坏矣。夫五百年之间,守文之君,当涂之士,欲则先王之法以戴翼其世者甚众,然犹不能反,日以仆灭,至后王而后止,岂其所持操或誖缪而失其统与?固天降命不查复反,必推之于大衰而后息与?乌乎!凡所为屑屑,夙兴夜寐,务法上古者,又将无补与?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性命之情,或夭或寿,或仁或鄙,习闻其号,未烛厥理。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百姓和乐,政事宣昭,何修何饬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草木,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祜,享鬼神之灵,德泽洋溢,施乎方外,延及群生?子大夫明先圣之业,习俗化之变,终始之序,讲闻高谊之日久矣,其明以谕朕。科别其条,勿猥勿并,取之于术,慎其所出。乃其不正不直,不忠不极,枉于执事,书之不泄,兴于朕躬,毋悼后害。子大夫其尽心,靡有所隐,朕将亲览焉。
仲舒对曰:陛下发德音,下明诏,求天命与情性,皆非愚臣之所能及也。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强勉而已矣。强勉学习,则闻见博而知益明;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此皆可使还至而有效者也。《诗》曰“夙夜匪解”,《书》云“茂哉茂哉!”皆强勉之谓也。
道者,所繇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王者未作乐之时,乃用先五之乐宜于世者,而以深入教化于民。教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故声发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肤,臧于骨髓。故王道虽微缺,而管弦之声未衰也。夫虞氏之不为政久矣,然而乐颂遗风犹有存者,是以孔子在齐而闻《韶》也。夫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而政乱国危者甚众,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繇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灭也。夫周道衰于幽、厉,非道亡也,幽、厉不繇也。至于宣王,思昔先王之德,兴滞补弊,明文、武之功业,周道粲然复兴,诗人美之而作,上天晁之,为生贤佐,后世称通,至今不绝。此夙夜不解行善之所致也。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治乱废兴在于己,非天降命不得可反,其所操持誖谬失其统也。
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周公曰“复哉复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皆积善累德之效也。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贱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盩而娇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
臣闻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质也,情者人之欲也。或夭或寿,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乱之所在,故不齐也。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故尧、舜行德则民仁寿,桀、纣行暴则民鄙夭。未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犹泥之在钧,唯甄者之所为,犹金之在熔,唯冶者之所铸。“绥之斯俫,动之斯和”,此之谓也。
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使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使阴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终阳以成岁为名,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
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孔子曰:“不教而诛谓之虐。”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
臣谨案《春秋》谓一元之意,一者万物之所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而草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而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徠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
孔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自悲可致此物,而身卑贱不得致也。今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势,又有能致之资,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爱民而好士,可谓谊主矣。然而天地未应而美祥莫至者,何也?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
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痒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圣王之继乱世也,扫除其迹而悉去之,复修教化而崇起之。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子孙循之,行五六百岁尚未败也。至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圣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
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嚣顽,抵冒殊扞,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
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善治则灾害日去,福禄日来。《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人。”
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晁,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
天子览其对而异焉,乃复册之曰:
制曰: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郎之上,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而宇内亦治。夫帝王之道,岂不同条共贯与?何逸劳之殊也?盖俭者不造玄黄旌旗之饰。及至周室,设两观,乘大路,硃干玉戚,八佾陈于庭,而颂声兴。夫帝王之道岂异指哉?或曰良玉不瑑,又曰非文亡以辅德,二端异焉。
殷人执五刑以督奸,伤肌肤以惩恶。成、康不式,四十余年天下不犯,囹圄空虚。秦国用之,死者甚众,刑者相望,秅矣哀哉!
乌乎!朕夙寤晨兴,惟前帝王之宪,永思所以奉至尊,章洪业,皆在力本任贤。今朕亲耕籍田以为农先,劝孝弟,崇有德,使者冠盖相望,问勤劳,恤孤独,尽思极神,功烈休德未始云获也。今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故详延特起之士,庶几乎!
今子大夫待诏百有余人,或道世务而未济,稽诸上古之不同,考之于今而难行,毋乃牵于文系而不得骋与?将所繇异术,所闻殊方与?各悉对,著于篇,毋讳有司。明其指略,切磋究之。以称朕意。
仲舒对曰:臣闻尧受命,以天下为忧,而未以位为乐也,故诛逐乱臣,务求贤圣,是以得舜、禹、稷、鼛、咎繇。众圣辅德,贤能佐职,教化大行,天下和洽,万民皆安仁乐谊,各得其宜,动作应礼,从容中道。故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此之谓也。尧在位七十载,乃逊于位以禅虞舜。尧崩,天下不归尧子丹硃而归舜。舜知不可辟,乃即天子之位,以禹为相,因尧之辅佐,继其统业,是以垂拱无为而天下治。孔子曰“《韶》尽美矣,又尽善矣”,此之谓也。至于殷纣,逆天暴物,杀戮贤知,残贼百姓。伯夷、太公皆当世贤者,隐处而不为臣。守职之人皆奔走逃亡,入于河海。天下秅乱,万民不安,故天下去殷而从周。文王顺天理物,师用贤圣,是以闳夭、大颠、散宜生等亦聚于朝廷。爱施兆民,天下归之,故太公起海滨而即三公也。当此之时,纣尚在上,尊卑昏乱,百姓散亡,故文王悼痛而欲安之,是以日昃而不暇食民。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由此观之,帝王之条贯同,然而劳逸异者,所遇之时异也。孔子曰“《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此之谓也。
臣闻制度文采玄黄之饰,所以明尊卑,异贵贱,而劝有德也。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然则官至旌旗之制,有法而然者也。故孔子曰:“奢则不逊,
俭则固。”俭非圣人之中制也。臣闻良玉不瑑,资质润美,不待刻瑑,此亡异于达巷党人不学而自知也。然则常玉不瑑,不成文章;君子不学,不成其德。
臣闻圣王之治天下也,少则习之学,长则材诸位,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故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武王行大谊,平残贼,周公作礼乐以文之,至于成康之隆,囹圄空虚四十余年,此亦教化之渐而仁谊之流,非独伤肌肤之效也。至秦则不然。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趣利无耻;又好用憯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故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此之谓也。
今陛下并有天下,海内莫不率服,广览兼听,极群下之知,尽天下之美,至德昭然,施于方外。夜郎、康居,殊方万里,说德归谊,此太平之致也。然而功不加于百姓者,殆王心来加焉。曾子曰:“尊其所闻,则高明矣;行其所知,则光大矣。高明光大,不在于它,在乎加之意而已。”愿陛下因用所闻,设诚于内而致行之,则三王何异哉!
陛下亲耕籍田以为农先,夙寤晨兴,忧劳万民,思维往古,而务以求贤,此亦尧、舜之用心也,然而未云获者,士素不厉也。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弃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皆长吏不明,使至于此也。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知,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陛下加惠,宽臣之罪,令勿牵制于文,使得切磋究之,臣敢不尽愚!
于是天子复册之。
制曰:盖闻“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故朕垂问乎天人之应,上嘉唐虞,下悼桀、纣,浸微浸灭浸明浸昌之道,虚心以改。今子大夫明于阴阳所以造化,习于先圣之道业,然而文采未极,岂惑乎当世之务哉?条贯靡竟,统纪未终,意朕之不明与?听若眩与?夫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谓久而不易者道也,意岂异哉?今子大夫既已著大道之极,陈治乱之端矣,其悉之究之,孰之复之。《诗》不云乎,“嗟尔君子,毋常安息,神之听之,介尔景福。”朕将亲览焉,子大夫其茂明之。
仲舒复对曰:臣闻《论语》曰:“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虖!”今陛下幸加惠,留听于承学之臣,复下明册,以切其意,而究尽圣德,非愚臣之所能具也。前所上对,条贯靡竟,统纪不终,辞不别白,指不分明,此臣浅陋之罪也。
册曰:“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臣闻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覆包函而无所殊,建日月风雨以和之,经阴阳寒暑以成之。故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设谊立礼以导之。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爱也;夏者天之所以长也,德者君之所以养也;霜者天之所以杀也,刑者君之所以罚也。繇此言之,天人之征,古今之道也。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于古,考之于今。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以此见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亦言天之一端也。古者修教训之官,务以德善化民,民已大化之后,天下常亡一人之狱矣。今世废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弃行谊而死财利,是以犯法而罪多,一岁之狱以万千数。以此见古之不可不用也,故《春秋》变古则讥之。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欢然有恩以相爱,此人之所以贵也。生五谷以食之,桑麻以衣之,六畜以养之,服牛乘马,圈豹槛虎,是其得天之灵,贵于物也。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明于天性,知自贵于物;知自贵于物,然后知仁谊;知仁谊,然后重礼节;重礼节,然后安处善;安处善,然后乐循理;乐循理,然后谓之君之。故孔子曰“不知命,亡以为君子”,此之谓也。
册曰:“上嘉唐、虞,下悼桀、纣,浸微浸灭浸明浸昌之道,虚心以改。”臣闻众少成多,积小致臣,故圣人莫不以晻致明,以微致显。是以尧发于诸侯,舜兴乎深山,非一日而显也,盖有渐以致之矣。言出于已,不可塞也;行发于身,不可掩也。言行,治之大者,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故尽小者大,慎微者著。《诗》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胡尧兢兢日行其道,而舜业业日致其孝,善积而名显,德章而身尊,以其浸明浸昌之道也。积善在身,犹长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积恶在身,犹火之销膏,而人不见也。非明乎情性察乎流俗者,孰能知之?此唐、虞之所以得令名,而桀、纣之可为悼惧者也。
夫善恶之相从,如景乡之应形声也。故桀、纣暴谩,谗贼并进,贤知隐伏,恶日显,国日乱,晏然自以如日在天,终陵夷而大坏。夫暴逆不仁者,非一日而亡也,亦以渐至,故桀、纣虽亡道,然犹享国十余年,此其浸微浸灭之道也。
册曰:“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谓久而不易者道也,意岂异哉?”臣闻夫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谓之道;道者万世之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政有眊而不行,举其偏者以补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将以救溢扶衰,所遭之变然也。故孔子曰:“亡为而治者,其舜乎!”改正朔,易服色,以顺天命而已;其余尽循尧道,何更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变道之实。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继之救,当用此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于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繇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
陛下有明德嘉道,愍世欲之靡薄,悼王道之不昭,故举贤良方正之士,论议考问,将欲兴仁谊之林德,明帝王之法制,建太平之道也。臣愚不肖,述所闻,诵所学,道师之言,廑能勿失耳。若乃论政事之得失,察天下之息耗,此大臣辅佐之职,三公九卿之任,非臣仲舒所能及也,然而臣窃有怪者。夫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共是天下,古以大治,上下和睦,习俗美盛,不令而行,不禁而止,吏亡奸邪,民亡盗贼,囹圄空虚,德润草木,泽被四海,凤皇来集,麒麟来游,以古准今,壹何不相逮之远也!安所缪盩而陵夷若是?意者有所失于古之道与?有所诡于天之理与?试迹之于古,返之于天,党可得见乎。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此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也。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浸,浸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不上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故公仪子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古之贤人君子在列位者皆如是,是故下高其行而从其教,民化其廉而不贪鄙。及至周室之衰,其卿大夫缓于谊而急于利,亡推让之风而有争田之讼。故诗人疾而刺之,曰:“节彼南山,惟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尔好谊,则民乡仁而俗善;尔好利,则民好邪而俗败。由是观之,天子大夫者,下民之所视效,远方之所四面而内望也。近者视而放之,远者望而效之,岂可以居贤人之位而为庶人行哉!夫皇皇求财利常恐乏匮者,庶人之意也;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易》曰:“负且乘,致寇至。”乘车者君子之位也,负担着小人之事也,此言居君子之位而为庶人之行者,其患祸必至也。若居君子之位,当君子之行,则舍公仪休之相鲁,亡可为者矣。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①引自《周作人文类编》第1卷(钟叔河/编,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710-711页)
②[清]龚炜《巢林笔谈》“朱子之议秦桧岳飞”条:“世传朱子称秦桧有骨力,议岳忠武为横,此岂情理中所有耶?朱子言:‘举世无忠义,这须正气,忽自施全身上发出来。’叹美施全,即是痛恨贼桧,深惜忠武处,安得有此错谬语?《纲目》千有余年之褒贬,使天下后世帖然无遗议;独于本朝近事,反没其好恶之公至此耶?若理上必无之事,而朱子竟有其说;又或当时有所愤激作此反语,如《檀弓》‘丧欲速贫,死欲速朽’之类,而记录者未之察也。呜呼!世无有子之明,即圣言亦不能无疑于后世,宁独朱子然哉!”
另有“称桧有功”条:“贼臣至秦桧,士无贤不肖,再没个宽解他,而邱琼山瞽说,独称其有造宋功。”
③[清]王夫之《读通鉴论》“汉武帝第十九”:“……岳飞之能取中原与否,非所敢知也;其获誉于士大夫之口,感动于流俗之心,正恐其不能胜任之在此也。受命秉钺,以躯命与劲敌争死生,枢机之制,岂谈笑慰藉、苞苴牍竿之小智,以得悠悠之欢慕者所可任哉。”
又如“帝奕第三”,这一段很有点儿小人之心的味道:“秦桧之称臣纳赂而忘仇也,畏岳飞之胜而夺宋也。飞亦未决其能灭金耳。飞而灭金,因以伐宋,其视囚父俘兄之怨奚若?”
又如“唐高祖第七”,这一段是从军政的技术层面来分析的:“夫夷狄者,不战而未可与和者也,犬系项而后驯,蛇去齿而后柔者也。以战先之,所以和也;以和縻之,所以战也;惜乎唐之能用战以和,而不用和以战耳。知此,则秦桧之谋,与岳飞可相辅以制女直,而激为两不相协以偏重于和,飞亦过矣。抗必不可和之说,而和者之言益固,然后堕其所以战而一恃于和,宋乃以不振而迄于亡。非飞之战,桧亦安能和也;然则有桧之和,亦何妨于飞之战哉?战与和,两用则成,偏用则败,此中国制夷之上算也。夫夷狄者,诈之而不为不信,乘之而不为不义者也,期于远其害而已矣。”
④胡适:《从〈到奴役之路〉说起》(收录于《胡适文集》第12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831-835页,原载于1954年3月16日的《自由中国》第10卷第6期)
⑤胡适:《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收录于《胡适文集》第5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439-443页,原载于1935年4月14日的《独立评论》第146号)
⑥[东汉]王充《论衡·问孔》:“孔子笑子游之弦歌,子游引前言以距孔子。自今案《论语》之文,孔子之言多若笑弦歌之辞,弟子寡若子游之难,故孔子之言,遂结不解。以七十子不能难,世之儒生,不能实道是非也。”
⑦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第35页)
⑧[德]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1版,第155-156页)
⑨胡适:《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收录于《胡适文集》第5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408-413页,原载于1934年9月9日的《独立评论》第117号)
⑩《汉书·匡张孔马传》:赞曰: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传先王语,其醖藉可也,然皆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彼以古人之迹见绳,乌能胜其任乎!
11至于复杂一些的统计,比如[美]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其中统计了明清易代之际有关自杀和投降的种种数据。
12这里有一个“译者注”:夏福礼此信发表在1862年6月17日“泰晤士报”上,信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13[德]卡尔·马克思:《中国记事》(收录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5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1版,第545-548页。文章末尾有注:卡·马克思写于1862年6月下半月-7月初,载于1862年7月7日“新闻报”第185号,原文是德文,俄文译自“新闻报”。)
14[德]恩格斯:《波斯和中国》(收录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1版,第228-232页。文章末尾有注:弗·恩格斯写于1857年5月20日左右,载于1857年6月5日“纽约每日论坛报”第5032号,原文是英文,俄文译自“纽约每日论坛报”。)
15本节内容详见[美]威廉·詹姆斯:《实用主义——一些旧思想方法的新名称》(陈羽纶、孙瑞禾/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版,第25-26页)
16[宋]刘祁《归潜志》:“诗不宜用前人语,若夫乐章,则剪裁古人语亦无害,但要能使用尔。如彦高《人月圆》,半是古人句,其思志含蓄远甚,不露圭角,不犹胜宇文自作者哉。”
17《檀弓》里用的是“仇”,《曲礼》里用的是“雠”,意思都一样。在简化字里,“仇”是“雠”的简写,而在繁体字里,既有“仇”字也有“雠”字,“仇”读qiu-2,“雠”读chou-2,读音不同但都有“仇敌”的意思,而“仇”还指配偶,比如“窈窕淑女,君子好仇”;“雠”还指校对,比如“校雠”。
再说那个“不同国”。看到“国”别以为就是“国家”,先秦时代的“国”可以是邦国,可以是首都,小国未必比现代的一个镇子更大。
18这是一种很有民间风格的说法,参见[清]梁章钜《浪迹续谈》“赏善罚恶”条:杭州吴山上城隍庙头门外有墙,四面甚高广,慈溪盛小坨本以大颖书作“赏善罚恶”四大字,极奇伟,此庙不毁,此字亦当不磨也。或疑此四字所出不古。按《公羊传序》疏云:“《春秋》者,赏善罚恶之书。”《云笈七签》:“……赏善罚恶,各有职司,报应之理,毫分无失。”则此四字之由来亦久矣。
19 关于孔子之笔削,历代众说纷纭,此处暂不细论。
20详见《史记·太史公自序》
21胡适:《论﹙春秋》答钱玄同》(收录于《胡适文集》第5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459页。)
22鲁迅:《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收录于《鲁迅全集》第6卷《且介亭杂文二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1版,引文见第316-317页)
23“以罪受诛,人不怨上”,韩非子接着举了“刖危坐子皋”这个例子,又拿“以功受赏,臣不德君”对举。“刖危坐子皋”是说孔子的学生子皋作狱吏的一段故事,见《韩非子·外储说下》:孔子相卫,弟子子皋为狱吏,刖人足,所刖者守门,人有恶孔子于卫君者曰:“尼欲作乱。”卫君欲执孔子,孔子走,弟子皆逃,子皋从出门,刖危引之而逃之门下室中,吏追不得,夜半,子皋问刖危曰:“吾不能亏主之法令而亲刖子之足,是子报仇之时也,而子何故乃肯逃我?我何以得此于子?”刖危曰:“吾断足也,固吾罪当之,不可奈何。然方公之狱治臣也,公倾侧法令,先后臣以言,欲臣之免也甚,而臣知之。及狱决罪定,公憱然不悦,形于颜色,臣见又知之。非私臣而然也,夫天性仁心固然也,此臣之所以悦而德公也。”
24对这一层“春秋大义”的阐释参见[清]龚自珍《春秋决事比》“人伦之变篇答问”:丙问复仇之节。答曰:何休曰:“诸侯之君与王者异,义得去,去则绝。伍子胥是也。”故比之曰:今世家长杀雇工非道,视此文。凡臣民不得仇天子,得仇天子之臣;不得仇天子执法之大臣,得仇天子之谗臣,齐襄公是也。故比之曰:今世设有三法司枉挠人命,视此文。
25康定二年,王安石经过胥山,见伍子胥的祠庙依然香火旺盛,很是感慨,认为个中原因有二:一是是伍子胥的气节感动后世,二是伍子胥的遗爱仍在吴地。王安石于是写了一篇《伍子胥庙记》,盛赞先贤。——但我们仍要记住一点:王安石在北宋可是个大另类,他写昭君出塞的诗里有“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饱受卫道士们的恶骂。
《伍子胥庙记》:“予观子胥出死亡逋窜之中,以客寄之一身,卒以说吴,折不测之楚,仇执耻雪,名震天下,岂不壮哉!及其危疑之际,能自慷慨不顾万死,毕谏于所事,此其志与夫自恕以偷一时之利者异也。孔子论古之士大夫,若管夷吾、臧武仲之属,苟志于善而有补于当世者,咸不废也。然则子胥之义又曷可少耶?康定二年,予过所谓胥山者,周行庙庭,叹吴亡千有余年。事之兴坏废革者不可胜数,独子胥之祠不徙不绝,何其盛也!岂独神之事吴之所兴,盖亦子胥之节有以动后世,而爱尤在于吴也。后九年,乐安蒋公为杭使,其州人力而新之,余与为铭也。烈烈子胥,发节穷逋。遂为册巨,奋不图躯。谏合谋行,隆隆之吴。厥废不遂,邑都俄墟。以智死昏,忠则有余。胥山之巅,殿屋渠渠。千载之词,如祠之初。孰作新之,民劝而趋。维忠肆怀,维孝肆孚。我铭祠庭,示后不诬。”
——后世对伍子胥推崇备至的人非常之多,又如苏轼曾在诗中写道:“仲谋公瑾不须吊,一酹波神英烈君”,甚至视伍子胥为江南第一名人,把他排在了孙权和周瑜之前。
26[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2版,第218页)
27[英]亨利·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版,第五章)
28经籍当中很少有确定不移的解释,关于“吴子”的另外一种说法听上去也很有道理:“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必也正名乎!’是知名之折中,君子所急。况复列之篇籍,传之不朽者邪!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子。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马迁撰《史记》,项羽僭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分,为后来所惑者也。自兹已降,论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所臣,虽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唐]刘知几《史通·称谓》)从这里看来,孔子比司马迁更加“政治上正确”。
29先举个质疑之说好了。[明]周统/撰,[清]周梦龄、周毓龄/增辑:《春秋三传通经合纂》周梦龄、周毓龄跋:“宋吕朴向论《春秋》家穿凿之患有二:一以日月为褒贬,一以名称爵号为褒贬。盖日月,史有详略,闵僖以为时远,册多脱漏;文宣以后为时近,事可据实。又赴告亦有详略,皆难拘为定例也。至于名称爵号,各随事之大小详略而书之,如谓书爵为褒,彼同一楚子伐郑,在宣四年则谓书爵以予之,在宣九年乃谓书爵见其暴陵中华。一褒一贬何又相悬也?”
30熊逸:《孟子他说》第一册:所谓封建,天子分封诸侯国,这是一种大封建,还有一种小封建,就是诸侯国的国君在自己的地盘里也像天子分封自己一样地拿出地盘来分封给贵族们,而被分封的贵族们和诸侯国国君之间的关系与诸侯国国君和天子之间的关系非常相似。贵族们也有自己的领地和军队,诸侯打仗的时候,贵族们要带着自己的私人军队出征,这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到了所谓礼崩乐坏的时候呢,诸侯们对天子不大恭敬了,开始有僭越的举动了,同样地,贵族们对诸侯也不大恭敬了,也开始僭越了。而正如同大的诸侯有实力轻视周天子一样,大的贵族家族也有实力来轻视诸侯,所以孟子才会说那句“万乘之国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这个“家”,既不是我们现代人一夫一妻一小孩的家,也不是以前什么四世同堂之类的家,而是贵族的大型家族,有领地,有军队,有相当大的政治权力。……
封建封建,是分封制的社会体制: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贵族,诸侯和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相当的自主权,这才是封建社会。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就把分封制改为郡县制了。秦朝之后,历代政权基本上一直延续着郡县制的政治体制,虽然也曾经陆续有过分封,但都是以郡县体制做为主体的。而秦朝之前,虽然也有郡县制,但那都是零敲碎打,而且,那时的郡县,其实质和秦以后的郡县也很不一样,社会制度的主体还是分封制。所以,比较准确的表达是:秦始皇结束了中国的封建社会传统。所以呢,要说什么封建社会的历史包袱,秦、汉之际的人的确还有这个包袱,而在现代,在两千多年之后的我们的身上,早就没有这个包袱了。——可是,解决了这个问题,新的问题又来了:我们身上的包袱如果不是封建社会的包袱,那又是什么包袱呢?
答案是:是两千年的中央集权专制传统的包袱。
31《史记·伍子胥列传》:太史公曰: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乎!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32[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版,第221-222页)。该书这一节的小标题是“儒教的和平主义本质”,是说儒教的和平主义特性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升级,从孔子提倡复仇发展到乾隆皇帝的“唯使生灵免遭涂炭者可治天下”,这是“统一帝国发展的最终产物”。这像是在说孔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并不那么“和平”,但韦伯又在注释里提到了“据说孔子本人声称不懂军事事务(《论语·卫灵公篇》:卫灵公问陈(阵)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尝学也。’)”——在我看来,孔子思想保留着一些部族时代的古老习俗观念,这也许是对他之所以赞成血亲复仇的一个合理解释。
33“中庸之道”大概要算是儒家概念中被误解最深的一个。对这个问题可以参看我的《周易江湖》:“庸”在这里的意思其实是“常”、“平常”,如果说我“庸言之信”,那就是说,我这个人平常一贯说话都很靠谱,很有分寸,从来都不忽悠谁。
“庸”字后来才有了“平凡”的引申意,大家可别以为这个意思是一开始就有的。
如果好好看看“四书”,我们会发现“中庸”这个概念和我们望文生义想当然的那个意思完全是相反的,也就是说,真正孔子讲的“中庸”和我们平日里认为的“中庸”恰恰能构成一对反义词。
“中庸”本来是儒家修身的最高境界,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中”就是不偏不倚,既不过头,也无不及,还有,坚持原则,自己有主心骨,不管潮流怎么变,不管生活怎么苦,也会坚持原则不动摇;“庸”就是一贯如此,好比实事求是是一个人的原则,那他无论在哪里都会实事求是,面对鲜花和掌声他会实事求是,脖子上架着钢刀他一样会实事求是。所以,中庸的人是伟大的人,在社会上根本是凤毛麟角的,孟子说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才是真正的“中庸”。……我们平日里说的“中庸”其实在孔子眼里根本就是“乡愿”,这种人是他老人家最最深恶痛绝的。孔子如果知道两千多年后的中华儿女普遍把他最推崇的“中庸之道”当成了他最痛恨的“乡愿”,这得是什么心情啊!
34简单来说,《周礼》很可能是河间献王刘德在汉景帝时代从民间搜罗来的古书,是经典当中最为晚出的一部,内容从字面上看是周公制定的政治制度,但真相是否如此,历来争议很大:有人怀疑它是伪造的,有人说它是乌托邦式的,直到现在,对作者和成书时间还是搞不清楚。
35[英]埃文斯-普理查德:《努尔人——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的描述》(褚建芳、阎书昌、赵旭东/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00-201页)
36[德]帕累托:《普通社会学纲要》(田时纲/译,三联书店2001年第1版,第153页):无论下等人,还是上等人,都有等级的情感;在动物界可以观察它,在人类社会更为普遍;甚至由于人类社会相当复杂,似乎缺乏这些情感,它们就不能继续存在。等级可以变化,但在社会中永远存在,尽管它们宣布人人平等;这里形成某种暂时的封建制,从最高统治者到最卑贱的臣民应有尽有,譬如,在法国和意大利所看到的那样。我们可以把个人感受到对参加的集体或其他集体的差异情感、被它们赞同和欣赏的愿望,放在等级情感之中。
37[英]埃文斯-普理查德:《努尔人——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的描述》(褚建芳、阎书昌、赵旭东/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00页)
38《三国志·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初,淯外祖父安赵安为同县李寿所杀,淯舅兄弟三人同时病死,寿家喜。淯母娥自伤父仇不报,乃帏车袖剑,白日刺寿于都亭前,讫,徐诣县,颜色不变。曰:“父仇已报,请受戮。”禄福长尹嘉解印绶纵娥,娥不肯去,遂强载还家。会赦得免,州郡叹贵,刊石表闾。
《三国志》裴松之注引皇甫谧《列女传》:酒泉烈女庞娥亲者,表氏庞子夏之妻,禄福赵君安之女也。君安为同县李寿所杀,娥亲有男弟三人,皆欲报仇,寿深以为备。会遭灾疫,三人皆死。寿闻大喜,请会宗族,共相庆贺,云:“赵氏强壮已尽,唯有女弱,何足复忧!”防备懈弛。娥亲子淯出行,闻寿此言,还以启娥亲。娥亲既素有报仇之心,及闻寿言,感激愈深,怆然陨涕曰:“李寿,汝莫喜也,终不活汝!戴履天地,为吾门户,吾三子之羞也。焉知娥亲不手刃杀汝,而自儌倖邪?”阴巿名刀,挟长持短,昼夜哀酸,志在杀寿。寿为人凶豪,闻娥亲之言,更乘马带刀,乡人皆畏惮之。比邻有徐氏妇,忧娥亲不能制,恐逆见中害,每谏止之,曰:“李寿,男子也,凶恶有素,加今备卫在身。赵虽有猛烈之志,而强弱不敌。邂逅不制,则为重受祸於寿,绝灭门户,痛辱不轻也。原详举动,为门户之计。”娥亲曰:“父母之仇,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李寿不死,娥亲视息世间,活复何求!今虽三弟早死,门户泯绝,而娥亲犹在,岂可假手於人哉!若以卿心况我,则李寿不可得杀;论我之心,寿必为我所杀明矣。”夜数磨砺所持刀讫,扼腕切齿,悲涕长叹,家人及邻里咸共笑之。娥亲谓左右曰:“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杀寿故也。要当以寿颈血污此刀刃,令汝辈见之。”遂弃家事,乘鹿车伺寿。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於都亭之前,与寿相遇,便下车扣寿马,叱之。寿惊愕,回马欲走。娥亲奋刀斫之,并伤其马。马惊,寿挤道边沟中。娥亲寻复就地斫之,探中树兰,折所持刀。寿被创未死,娥亲因前欲取寿所佩刀杀寿,寿护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娥亲乃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樁其喉,反覆盘旋,应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寿头,持诣都亭,归罪有司,徐步诣狱,辞颜不变。时禄福长汉阳尹嘉不忍论娥亲,即解印绶去官,弛法纵之。娥亲曰:“仇塞身死,妾之明分也。治狱制刑,君之常典也。何敢贪生以枉官法?”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悲喜慷慨嗟叹也。守尉不敢公纵,阴语使去,以便宜自匿。娥亲抗声大言曰:“枉法逃死,非妾本心。今仇人已雪,死则妾分,乞得归法以全国体。虽复万死,於娥亲毕足,不敢贪生为明廷负也。”尉故不听所执,娥亲复言曰:“匹妇虽微,犹知宪制。杀人之罪,法所不纵。今既犯之,义无可逃。乞就刑戮,陨身朝巿,肃明王法,娥亲之原也。”辞气愈厉,面无惧色。尉知其难夺,强载还家。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并共表上,称其烈义,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太常弘农张奂贵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礼之。海内闻之者,莫不改容赞善,高大其义。故黄门侍郎安定梁宽追述娥亲,为其作传。玄晏先生以为父母之仇,不与共天地,盖男子之所为也。而娥亲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党之凶言,奋剑仇颈,人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来,未之有也。诗云“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娥亲之谓也。
39详见《三国志·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庞淯字子异,酒泉表氏人也。初以凉州从事守破羌长,会武威太守张猛反,杀刺史邯郸商,猛令曰:“敢有临商丧,死不赦。”淯闻之,弃官,昼夜奔走,号哭丧所讫,诣猛门,衷匕首,欲因见以杀猛。猛知其义士,敕遣不杀,由是以忠烈闻。太守徐捐请为主簿。后郡人黄昂反,围城。淯弃妻子,夜逾城出围,告急于张掖、敦煌二郡。初疑未肯发兵,淯欲伏剑,二郡感其义,遂为兴兵。军未至而郡城邑已陷,捐揖死。淯乃收敛揖丧,送还本郡,行服三年乃还。太祖闻之,辟为掾属,文帝践阼。拜附马都尉,迁西海太守,赐爵关内侯。后征拜中散大夫,薨。子曾嗣。
40《论语》是讲“以直报怨”,而“以德报怨”的说法可见通行本《老子》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这里的“报怨以德”原来在第六十三章,但和上下文联系不上,所以一些学者认为是脱简,移到了第七十九章。但即便如此,“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这句话很难解释,比较有代表性的比如陈鼓应译为“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能算是妥善的办法呢?”但这个“安”字是否应该解释为疑问语气词呢?“安”可通“焉”,用在句首有“于此”的意思,如果这么来解,整句的意思就完全反过来了。
41《后汉书·酷吏列传》:阳球字方正,渔阳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盖。球能击剑,习弓马。性严厉,好申韩之学。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初举孝廉,补尚书侍郎,闲达故事,其章奏处议,常为台阁所崇信。
42《后汉书·邓张徐张胡列传》: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杀之,肃宗贳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后因以为比。是时遂定其议,以为轻侮法。敏驳议曰:“夫轻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决,宜从上下,犹天之四时,有生有杀。若开兼容恕,着为定法者,则是故设奸萌,生长罪隙。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春秋》之义,子不报雠,非子也。而法令不为之减者,以相杀之路不可开故也。今托义者得减,妄杀者有差,使执宪之吏得设巧诈,非所以导‘在丑不争’之义。又轻侮之比,浸以繁滋,至有四五百科,转相顾望,弥复增甚,难以垂之万载。臣闻师言:‘救文莫如质。’故高帝去烦苛之法,为三章之约。建初诏书,有改于古者,可下三公、廷尉蠲除其敝。”议寝不省。敏复上疏曰:“臣敏蒙恩,特见拔擢,愚心所不晓,迷意所不解,诚不敢苟随觽议。臣伏见孔子垂经典,嚱陶造法律,原其本意,皆欲禁民为非也。未晓轻侮之法将以何禁?必不能使不相轻侮,而更开相杀之路,执宪之吏复容其奸枉。议者或曰:‘平法当先论生。’臣愚以为天地之性,唯人为贵,杀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趣生,反开杀路,一人不死,天下受敝。记曰:‘利一害百,人去城郭。’夫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王者承天地,顺四时,法圣人,从经律。愿陛下留意下民,考寻利害,广令平议,天下幸甚。”和帝从之。
43《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44[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详见该书第16章。
45[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16章
46《新唐书·孝友传》:穆宗世,京兆人康买得,年十四,父宪责钱于云阳张莅,莅醉,拉宪危死。买得以莅趫悍,度救不足解,则举锸击其首,三日莅死。刑部侍郎孙革建言:“买得救父难不为暴,度不解而击不为凶,先王制刑,必先父子之亲。《春秋》原心定罪,《周书》诸罚有权。买得孝性天至,宜赐矜宥。”有诏减死。
47 《史记·酷吏列传》:“是时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亭疑法。奏谳疑事,必豫先为上分别其原,上所是,受而着谳决法廷尉,絜令扬主之明。”
《汉书·张汤传》:“是时,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谳疑,必奏先为上分别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谳法廷尉挈令,扬主之明。”
[清]王先谦《汉书补注》:“平亭疑法奏谳疑”。李奇曰:亭亦平也。师古曰:亭,均也,调也。言平均疑法及为谳疑奏之。《补注》:宋祁曰:浙本疑字下有事字。王念孙曰:《北堂书钞》、《御览》引《汉书》皆有事字,《史记》、《通典》同。颜云为谳疑奏之,则所见本无事字。先谦曰:亭即平也,此平字衍文,师古所见本多平字,就为之说,实则亭训均调,平亦均调,并无异诂也,《史记》无平字是。《集解》引李奇曰:亭,平也,此李说多亦字,明师古妄加以右己说。谳,白也,请也。
“必奏先为上分别其原”。《补注》:王念孙曰:下奏字涉上奏字而衍,《史记》作“奏谳疑事,必豫先为上分别其原”,则无下奏字明矣。旧本《北堂书钞·设官部五》(陈禹谟本依俗本加奏字),《御览·职官部二十九》引《汉书》皆无下奏字。《通典·职官七》同,奏谳疑乃启下之词,非承上之词,颜连上文平亭疑法释之,非也。
《淮南子集释》:“味者,甘立而五味亭矣”。俞樾云:《说文·高部》:“亭,民所安定也。”是亭有定义。故《文选·谢灵运初去郡诗》注引苍颉曰:“亭,定也。”亦通作“停”。《释名·释言语》曰:“亭,定也,定于所在也。”五味亭矣,犹曰五味定矣。《文子·道原篇》字正作“定”,可证也。高注曰:“亭,平也。”于义转迂。
向宗鲁云:平亦定也,不必词费。
《文子·原道》:音者,宫立而五音形矣;味者,甘立而五味定矣。
48[美]彭尼·凯恩:《中国的大饥荒(1959-1961)——对人口和社会的影响》(郑文鑫、毕健康、戴龙基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36-37页)
49《公羊传·哀公二年》:“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戚者何?卫之邑也。曷为不言入于卫?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
《公羊传·哀公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伯讨也。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辙,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辙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辙?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聩而立辙。然则辙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50《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黄犊车,建黄旐,衣黄襜褕,著黄冒,诣北阙,自谓卫太子。公车以闻,诏使公卿、将军、中二千石杂识视。长安中吏民聚观者数万人。右将军勒兵阙下,以备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并莫敢发言。京兆尹不疑后到,叱从吏收缚。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诸君何患于卫太子!昔蒯聩违命出奔,辄距而不纳,《春秋》是之。卫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来自诣,此罪人也。”遂送诏狱。
天子与大将军霍光闻而嘉之,曰:“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谊。”由是名声重于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大将军光欲以女妻之,不疑固辞,不肯当。久之,以病免,终于家。京师纪之。后赵广汉为京兆尹,言:“我禁奸止邪,行于吏民,至于朝廷事,不及不疑远甚。”廷尉验治何人,竟得奸诈。本夏阳人,姓成名方遂,居湖,以卜筮为事。有故太子舍人尝从方遂卜,谓曰:“子状貌甚似卫太子。”方遂心利其言,几得以富贵,即诈自称诣阙,廷尉逮召乡里知识者张宗禄等,方遂坐诬罔不道,要斩东市。一云姓张名延年。
51《汉书·萧望之传》:三年,代丙吉为御史大夫。五凤中匈奴大乱,议者多曰匈奴为害日久,可因其坏乱举兵灭之。诏遣中朝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诸吏富平侯张延寿、光禄勋杨恽、太仆戴长乐问望之计策,望之对曰:“《春秋》恶士丐帅师侵齐,闻齐侯卒,引师而还,君子大其不伐丧,以为恩足以服孝子,谊足以动诸侯。前单于慕化乡善称弟,遣使请求和亲,海内欣然,夷狄莫不闻。未终奉约,不幸为贼臣所杀,今而伐之,是乘乱而幸灾也,彼必奔走远遁。不以义动兵,恐劳而无功。宜遣使者吊问,辅其微弱,救其灾患,四夷闻之,咸贵中国之仁义。如遂蒙恩得复其位,必称臣服从,此德之盛也。”上从其议,后竟遣兵护辅呼韩邪单于定其国。
52[清]惠栋《九曜斋笔记》“经术饰吏事”条:“汉儒以经术饰吏事,故仲舒以通《公羊》折狱,平当以明《禹贡》治河,皆可为后世法。”
“经术”条:“潜邱语:以《禹贡》行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断狱,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挍律令条法;以《三百五篇》当谏书;以《周官》致太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斯真可谓之经术矣。”
53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何休序:其中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解云:……“非常异义”者,即庄四年,齐襄公复九世之仇而灭纪……若其常义,则诸侯不得擅灭诸侯……故曰“非常异义”也。
54《史记·匈奴列传》、《汉书·匈奴传》:“汉既诛大宛,威震外国,天子意欲遂困胡,乃下诏曰:‘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是岁,太初四年也。”——后来南宋要打金国、恢复中原,论者也多持这个理由。明代“三大案”,王之寀又把这一番“春秋大义”用在了宫廷政治上面:“二年二月上《复仇疏》,曰:《礼》,君父之仇,不共戴天。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曩李选侍气殴圣母,陛下再三播告中外,停其贵妃之封,圣母在天之灵必有心安而目瞑者。此复仇一大义也。乃先帝一生遭逢多难,弥留之际,饮恨以崩。试问:李可灼之误用药,引进者谁?崔文升之故用药,主使者谁?恐方从哲之罪不在可灼、文升下。此先帝大仇未复者,一也。……”(见《明史·王之寀传》)有趣的是,“红丸案”一般除了这里适用“齐襄公复九世之仇”这则大义之外,更适合“许世子进药”,详见下文。
55有趣的是,朱熹以一代儒宗之尊,却没有写下什么关于《春秋》的著作。清代汪绂《春秋集传》自序里说:“《春秋》为朱子所难言,予小子何堪僭妄。”这样讲来,《春秋》就连朱熹都觉得很难,汪绂自知比不了朱熹,所以虽然写了《春秋集传》,却赶紧得谦虚一下“予小子何堪僭妄”,我呢,水平又远低于汪绂,可谦虚的话却都被汪绂说到家了,难啊!^_^
56钱穆:《孔子与春秋》,收录于《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版,第264-265页)。
57见于《艺文类聚》引纬书《孝经钩命决》:“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以《春秋》属商,以《孝经》属参。’”这话的真实性大可怀疑。后两句当中,“商”指子夏,“参”指曾参,说这两人分别是《春秋》和《孝经》的嫡系传人。——我们虽然不必当真,古人却有不少当真的,比如汉代公羊学大师何休就说:“昔者孔子有云:‘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此二学者,圣人之极致,治世之要务也。’”(何休注《公羊传》序)
58[唐]刘知几《史通·六家》:“《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孔子既著《春秋》,而丘明受经作传。盖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后人。或曰传者,传也,所以传示来世。案孔安国注《尚书》,亦谓之传,斯则传者,亦训释之义乎。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才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
59[清]朱彝尊:《经义考》卷一百七十搜集这两传的相关记载。关于《邹氏传》:“《汉书》:‘王吉兼通五经,能为《邹氏春秋》。’班固曰:‘邹氏无师。’阮孝绪曰:‘建武中,邹、夹氏皆绝。’《隋书·经籍志》:‘汉初,公羊、榖梁、邹氏、夹氏四家并行,王莽之乱,邹氏无师夹氏亡。’杨士勋曰:‘五家之传,邹氏、夹氏口说无文,师既不传,道亦寻废。’”——从这些话,尤其是最后杨士勋的话来看,邹氏和夹氏原本都和公羊、榖梁一样,只是师生之间的口头传授,后来公、榖两传“著于竹帛”,形成文字了,这就便于流传,而邹、夹两家始终没能形成文字,结果一遇到社会的风吹草动,失传也是很正常的。
关于《夹氏传》:“班固曰:‘夹氏未有书。’按:《夹氏传》《汉志》注云有录无书,而《宋史·艺文志》载有《春秋夹氏》三十卷,不知为何人拟作,其书今亦无存。”
60[清]陈其元《庸闲斋笔记》“春秋五传”条:韩昌黎诗云:“《春秋》五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今本刻作“三传”,非也。《前汉艺文志序》云:“《春秋》分为五。注云:左氏、公羊氏、榖梁氏、邹氏、夹氏。”不知汉后此二氏何时亡佚,倘至今尚存,则古事可与三传互证,岂不快哉!
61有人还专门统计过。清嘉庆六年,张焘为牛运震写的《春秋传》(应该叫《春秋牛氏传》)作序,提到“夫前世传《春秋》者多矣,左、公、榖而外,宋有胡氏安国传,刘氏敞传,程氏颐传,刘氏绚传,陆氏佃后传,叶氏梦得传,郑氏樵传,陈氏傅良后传,凡十有一家。先生后出,岂欲以掩十一家之长哉?”——张焘一一数过,在牛运震之前的《春秋传》除去“三传”之外共有十一家,加上牛传就十二家了。后来再加上《春秋熊氏传》,就十三家了。^_^
62比如明代姜宝为徐浦的《春秋四传私考》作序,说:“胡氏传最晚出,而最为学者所宗。”徐浦这部书把“《春秋》四传”并列就更说明问题了。再比如明代贺粲然为黄正宪《春秋翼附》作序,提到:“国朝说《春秋》者无虑千百家,而“四传”为最著。”及“国朝绌‘三传’独尊康侯。”——当初“最著”的东西如今却没多少人知道了,一本书的成名需要多少的因缘巧合啊。
清代陆奎勲《春秋义存录》自序说自己“少阅胡氏春秋,喜其文笔之清刚而寓……”(熊逸按:别怪我只引半句话,实在是我这本《春秋义存录》在“喜其文笔之清刚而寓”这里盖着两个大印,后边的字被印章压住了。^_^)
63[明]黄正宪《春秋翼附》贺粲然序:“胡氏传立于学宫,士人类墨守其说,顾安国去古益远,臆断于千百年之后,若射覆然,能一一悬中乎哉?”
[清]顾炎武《日知录》:“取《胡氏传》一句两句为旨,而以《经》事之相类者合以为题,《传》为主、《经》为客,有以彼经证此经之题,有用彼经而隐此经之题:于是此一《经》者为射覆之书,而《春秋》亡矣。”
64[清]朱彝尊《经义考》卷一百八十五:“胡传专以复仇为义,割经义以从己说,此宋之《春秋》,非鲁之《春秋》也。”
65[明]徐浦《春秋四传私考》姜宝序:“盖尝譬之《春秋》犹天然,其照临、沾濡、焦杀、摧击之用尽备左氏,公、榖则为之日月、为之雨露、为之霜雪、雷霆,胡氏则又总其用以成岁功者也。”
66[清]毛奇龄《春秋条贯》卷一:“康熙二十四年奉命考进士,阅春秋房卷主考主考者授题法一本,曰如是则中,不如是则不中。按旧法,《春秋》四题:一单题,二双题,一脱经题。单题者,单传也;双题者,合两经为一题,而两传之语适相对也;脱经题者,题在此经,而是题之义则在他经之传中,即他经与此经俱无关也。国初儒臣谓脱经题不可训,其遵胡氏传则得矣,将置孔氏经文于何所?请去脱经题,但取两单两双而为四,而于是三百年来专取胡传阅卷之陋习为之稍轻。”——这里提到了科举考试中的《春秋》题目的格式,有单题、双题、脱经题之分,而毛奇龄与某考官的辩论一节更为可看。
毛奇龄还曾写过一部《春秋毛氏传》,清人著作中提到《毛氏传》的就是指这部书。不过这书非但没能和“三传”并列,连《胡氏传》的地位也没有过。
67其间经过大略,可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二十七·经部二十七·胡安国《春秋传》条目:“……顾其书作于南渡之后,故感激时事,往往借《春秋》以寓意,不必一一悉合于经旨。《朱子语录》曰:‘胡氏《春秋传》有牵强处,然议论有开合精神,亦千古之定评也。’明初定科举之制,大略承元旧式,宗法程、朱,而程子《春秋传》仅成二卷,阙略太甚,朱子亦无成书,以安国之学出程氏,张洽之学出朱氏,故《春秋》定用二家。盖重其渊源,不必定以其书也。后洽《传》渐不行用,遂独用安国书,渐乃弃经不读,惟以安国之《传》为主。当时所谓经义者,实安国之《传》义而已。故有明一代,《春秋》之学为最弊。冯梦龙《春秋大全·凡例》有曰:‘诸儒议论,尽有胜胡氏者,然业已尊胡,自难并收以乱耳目。’则风尚可知矣。爰逮本朝,敦崇经术,钦定《春秋传说汇纂》于安国旧说始多所驳正,弃瑕取瑜……“
68《汉书·儒林传》:“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
公羊学之胜,另参清嘉庆三年阮元为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所撰序言:“昔孔子成《春秋》,授于子夏,所谓‘以《春秋》属商’是也。子夏口说以授公羊高,高五传至汉景帝时乃与齐人胡毋生始著于竹帛。其后有颜彭祖、颜安乐两家之学,宣帝为之立博士,故公羊之学两汉最胜。虽刘歆、郑众、贾逵谓公羊可夺、左氏可兴,而终不能废也。……六朝时何休之学盛行于河北,厥后左氏大行,公羊几成绝学矣。”
69《汉书·儒林传》
70《汉书·武五子传》:初,太子有三男一女,女者平舆侯嗣子尚焉。及太子败,皆同时遇害。卫后、史良悌葬长安城南。史皇孙、皇孙妃王夫人及皇女孙葬广明。皇孙二人随太子者,与太子并葬湖。
71牟润孙:《注史斋丛稿》(中华书局1987年第1版,第140页)
72傅斯年:《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儒林》(收录于《傅斯年全集》第2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版,引文见第114页。)
73傅斯年:《中国学术思想界之基本谬误》(收录于《傅斯年全集》第1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版,引文见第24页。)“施于有政”出自《论语·为政》: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74《论语·阳货》: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75苏轼的这些意见见于他的《荀卿论》,他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批评荀子的:尝读《孔子世家》,观其言语文章,循循莫不有规矩,不敢放言高论,言必称先王,然后知圣人忧天下之深也。茫乎不知其畔岸,而非远也;浩乎不知其津涯,而非深也。其所言者,匹夫匹妇之所共知;而所行者,圣人有所不能尽也。呜呼!是亦足矣。使后世有能尽吾说者,虽为圣人无难,而不能者,不失为寡过而已矣。
子路之勇,子贡之辩,冉有之智,此三者,皆天下之所谓难能而可贵者也。然三子者,每不为夫子之所悦。颜渊默然不见其所能,若无以异于众人者,而夫子亟称之。且夫学圣人者,岂必其言之云尔哉?亦观其意之所向而已。夫子以为后世必有不足行其说者矣,必有窃其说而为不义者矣。是故其言平易正直,而不敢为非常可喜之论,要在于不可易也。……
76《宋史·司马光传》:……遂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其说甚备。且曰:“臣获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献,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
《续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九:壬寅,同知谏院司马光以三札子上殿。其一论君德曰:“臣窃惟人君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
司马光《传家集》“陈三徳上殿札子”:……窃惟人君之大徳有三:曰仁,曰明,曰武。仁者,非妪煦姑息之谓也,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此人君之仁也;明者,非烦苛伺察之谓也,知道义,识安危,别贤愚,辨是非,此人君之明也;武者,非强亢暴戾之谓也,惟道所在,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此人君之武也。故仁而不明犹有良田而不能耕也,明而不武犹视苖之秽而不能耘也,武而不仁犹知获而不知种也。三者兼备,则国治强,阙一焉则衰,阙二焉则危,三者无一焉则亡。自生民以来未之或改也。
——这样的大道理史不绝书,都是“一言可以兴邦”的,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来看一个有趣的对照:《禅林宝训》里,远公说作住持的道理:远公曰:“住持有三要,曰仁,曰明,曰勇。仁者,行道德兴教化,安上下悦往来。明者,遵礼义识安危,察贤愚辩是非。勇者,事果决断不疑,奸必除佞必去。仁而不明如有田而不耕。明而不勇如有苗而不耘。勇而不仁犹如刈而不知种。三者备,则丛林兴。缺一则衰,缺二则危,三者无一,则住持之道废矣。”——几乎就是照搬司马光那套话,看来这“仁,明,勇”的道理既适合皇帝,也适合寺院住持?
77这书早已失传了,辑本见[清]王谟《汉魏遗书》当中的《春秋决事》。《春秋决事》也就是《春秋决狱》,就书名问题王谟在序言里加按语说:“此书《汉志》作《公羊治狱》,《七录》作《春秋断狱》,新旧《唐书》作《春秋决狱》,《崇文总目》作《春秋决事比》,今从《隋志》。”——《隋书·经籍志》录有“董仲舒撰《春秋决事》十卷”。
78这篇序言还讲了“三传”在情理与法意上的关联:“《春秋》,吾夫子刑书也。然刑由情生,情以法检,故左氏准经以附情,公、榖破情以比法。顾准之过则病溢,破之过则病谬……”
当然,“刑书”一词未必都是狭义的,如邵康节所谓:“《春秋》,孔子之刑书也,功过不相掩。五伯者,功之首、罪之魁也。先定五伯之功罪而学《春秋》则大意立矣。《春秋》之间有功者未有大于四国者也,有罪者亦未有大于四国者也。不先治四国之功过,则事无统理不得圣人之心矣。”(转引自[清]汪绂《春秋集传·春秋纲领》,汪绂于邵子文下加按语:“此数语至精要。”)
79[清]王谟辑《汉魏遗书》辑董仲舒《春秋决事》
80《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81[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难者曰:“春秋之法,大夫无遂事。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又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又曰:闻丧徐行而不反也。夫既曰无遂事矣,又曰专之可也,既曰进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而不反也,若相悖然,是何谓也?”……
82比如《镜花缘》这类小说,到处都是经史掌故。
83《左传·成公二年》:逄丑父与公易位。将及华泉,骖絓于木而止。丑父寝于轏中,蛇出于其下,以肱击之,伤而匿之,故不能推车而及。韩厥执絷马前,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曰:“寡君使群臣为鲁、卫请,曰:‘无令舆师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属当戎行,无所逃隐。且惧奔辟而忝两君,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摄官承乏。”丑父使公下,如华泉取饮。郑周父御佐车,宛伐为右,载齐侯以免。韩厥献丑父,郤献子将戮之。呼曰:“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于此,将为戮乎!”郤子曰:“人不难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劝事君者。”乃免之。
84《公羊传·成公二年》:逄丑父者,顷公之车右也,面目与顷公相似,衣服与顷公相似,代顷公当左。使顷公取饮,顷公操饮而至,曰:“革取清者。”顷公用是佚而不反。逄丑父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君已免矣。”郤克曰:“欺三军者其法奈何?”曰:“法斮。”于是斮逄丑父。
85《太平御览》第四百一十七卷·人事部五十八《忠勇》
86《册府元龟》第七百二十卷《谋画》:(马)衍因说丹曰:“衍闻顺而成者道之所大也,逆而功者权之所贵也,是故期于有功不问所由,论于大体不守小节。昔逄丑父伏轼而使其君取饮称于诸侯;郑祭仲立突而出忽终得复位,见美《春秋》。盖以死易生、以存易亡,君子之通也,诡于众意寜国存身贤智之虑也……”
87《氏族大全》“代君任患”:逄丑父,齐大夫。齐侯战败,丑父与易位。晋韩厥获之,郤子将戮之。呼曰:“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乃免。
88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何休序:“至有倍经、任意、反传违戾者”。解云:言由疑惑之故,虽解经之理而反背于经。即成二年,逄丑父代齐侯当左,以免其主。《春秋》不非而说者非之,是背经也。
89[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夫冒大辱以生,其情无乐,故贤人不为也,而众人疑焉,《春秋》以为人之不知义而疑也,故示之以义,曰:‘国灭,君死之,正也。’正也者,正于天之为人性命也,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顺人理,以至尊为不可以加于至辱大羞,故获者绝之;以至辱为亦不可以加于至尊大位,故虽失位,弗君也;已反国,复在位矣,而《春秋》犹有不君之辞,况其溷然方获而虏邪!其于义也,非君定矣,若非君,则丑父何权矣!故欺三军,为大罪于晋,其免顷公,为辱宗庙于齐,是以虽难,而《春秋》不爱。……
90[宋]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卷五:陈辕涛涂,陈大夫。称人以执,不得其罪也。威公既与陈侯南服强楚,归而反执陈辕涛涂,其恶可知也。
91[宋]李明复《春秋集义》卷二十四引《朱熹语录》:或问王霸之别。曰:以力假仁者,不知仁之在己而假之也,以德行仁者,则其仁在我而惟所行矣。以执辕涛涂侵曹伐卫之事而视夫东征西怨、虞芮质成者,则人心之服与不服可见。
[宋]叶梦得《叶氏春秋传》卷八:辕涛涂,陈大夫之三命者也。涛涂畏齐师之道其境以病陈,使出于东方。齐侯以申侯之谮,执涛涂。不责其师之病人而责人之不忠,已非伯讨,也故以人执。
92[宋]吕祖谦《左氏传续说》卷四:陈辕涛涂谓郑申侯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盖霸者之师凡经过处,诸侯必须供其资粮屝屦。
[宋]黄仲炎《春秋通说》卷五:陈辕涛涂有误军之罪,而齐执之,讨不忠也,何以书?
曰:涛涂为齐谋则诈,为其国谋则忠也。《左氏》载陈辕涛涂谓郑申侯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若出于东方,循海而归可也。”盖知齐师所过,必大为其国之扰,故涛涂不欲其出乎已之国也。齐不自反顾,乃执其臣而兵其国,仁者果如是乎?大抵兵事一动不惟有战斗死伤之忧,而师之所处,荆棘生焉,所过国邑,人民力困于诛求,胆寒于侵掠,诚有如涛涂之所谓甚病者。夫以齐桓用兵号为节制,而犹若此,况以悍将驱暴兵无法以驭之所过残灭者多矣。可不谨哉。
持同样意见的不乏其人,再如[清]方苞《仪礼析疑》卷八:春秋时,齐桓创霸,资粮屝屦皆所至之国供之,故陈辕涛涂以为国必甚病而诡辞以误之也。
93[宋]崔子方《春秋经解》卷五:卖师不忠者,涛涂之罪也。
94[明]髙攀龙《春秋孔义》卷五:陈、蔡近楚,常有二心,涛涂欲误齐师东归,诚不忠矣。而执之,伐之,侵之不已,甚乎,皆《春秋》所罪也。
95《左传·僖公四年》:陈辕涛涂谓郑申侯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若出于东方,观兵于东夷,循海而归,其可也。”申侯曰:“善。”涛涂以告,齐侯许之。申侯见,曰:“师老矣,若出于东方而遇敌,惧不可用也。若出于陈、郑之间,共其资粮悱屦,其可也。”齐侯说,与之虎牢。执辕涛涂。秋,伐陈,讨不忠也。
96《榖梁传·僖公四年》:齐人执陈袁涛涂。齐人者,齐侯也。其人之,何也?于是哆然外齐侯也,不正其逾国而执也。
97唐鑑:《国朝学案小识》卷2《张孝先先生》。(转引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10卷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98早有人怀疑这书有问题,《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结论是:《忠经》是宋代的伪书,但很可能这书原本是宋朝某人写的真书,后来不知被谁把作者篡改成马融,又加了个注者郑玄:“旧本题汉马融撰,郑玄注,其文拟《孝经》为十八章,经与注如出一手。考融所述作,具载《后汉书》本传,玄所训释,载于郑《志》,目录尤详。《孝经注》依托于玄,刘知几尚设十二验以辨之,其文具载《唐会要》,乌有所谓《忠经注》哉?《隋志》、《唐志》皆不著录,《崇文总目》始列其名,其为宋代伪书,殆无疑义。《玉海》引宋《两朝志》载有海鹏《忠经》,然则此书本有撰人,原非赝造,后人诈题马、郑,掩其本名,转使真本变伪耳。”
99《忠经·报国章第十七》:“为人臣者官于君,臣之官禄,君宝锡之。先后光庆,皆君之德,光格祖考,庆重子孙。不思报国,岂忠也哉!忠则必报,不报非忠。君子有无禄而益君,无有禄而已者也。君临天下,谁不为臣?食土之毛,皆衔君德。昏衢迷于日月,君子知怀帝恩,故偃息山林,有能藩国,况荷君禄位,而无闻焉?报国之道有四:一曰贡贤,进得其才,君可端拱。二曰献猷,纳当其善,君可依行。三曰立功,功吾其庸,君可无患。四曰兴利。殖致其厚,君可与足。贤者国之干,干可以立。猷者国之规,规可以执。功者国之将,将可以御。利者国之用。用可以给。是皆报国之道,惟其能而行之。各以其能而报于国,道斯广矣。《诗》云:‘无言不酬,无德不报’,况忠臣之于国乎?凡人之闻一言一德,犹必报,君臣之义重恩重焉,如何忘也。”
100[美]本尼迪克特:《菊与刀》(吕万和、熊达云、王智新/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版,第70页):“恩,在用之于第一位和最大的恩情、亦即‘皇恩’时,是在无限忠诚的意义上使用的。这是天皇的恩情,每个人必须以无比感激的心情来恭受。他们认为,自己有幸生在这个国家,安居乐业,万事称心,就不能不想到天皇所赐的恩典。在整个日本历史上,一个人一生中的最大恩主就是他那个生活圈内的最高上级。这个人物随着时代而变化,曾经是各地的地头、封建领主或将军,现在则是天皇。最重要的,似乎还不在于谁是最高上级,而在于几百年来‘不忘恩情’这种习性在日本人习性中占有最高地位。近代日本用尽一切手段使这种手段集中于天皇一身。日本人对自己生活方式的一切偏爱都增加了对‘皇恩’的感情。战争时期,以天皇名义发给前线部队的每一支香烟都强调每个士兵所领受到的‘恩’。出征前士兵所领的每一口酒就更加是一种‘皇恩’。他们说,神风队员自杀式的攻击就是报答皇恩。为守卫某些太平洋上某些岛屿而全部‘玉碎’也被说成是在报答浩荡无际的皇恩。”
另参[英]伯特兰·罗素:《论国家》(收录于《罗素自选文集》,戴玉庆/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版)第60页:“历史上忠顺于国家的原因是从个人对于君主的忠诚感中产生的。欧洲的国家是在封建制度下成长起来的,某些领地最早归封建诸侯所有。但这种培育忠诚感的源泉已经枯竭了,大概除了日本之外,这种源泉现在已经微乎其微了,在俄国也所乘不多。”——但罗素的后半句话显然错了。
101梁启超:《新史学·中国之旧史》(《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8年第1版,“饮冰室文集之九”,第2-3页):试一审四库之书,其汗牛充栋、浩如烟海者,非史学书居十六七乎?上自太史公、班孟坚,下至毕秋帆、赵瓯北,以史家名者不下数百,兹学之发达,二千年于兹矣。然而陈陈相因、一丘之貉,未闻有能为史界闯一新天地。而令兹学之功德普及于国民者,何也?吾推其病源,有四端焉。
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吾党尝言: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其言似稍过当,然按之作史者之精神,其实际固不诬也。吾国史家,以为天下者君主一人之天下,故其为史也,不过叙某朝以何得之、以何治之、以何失之而已。舍此则非所闻也。惜人谓《左传》为相斫书,岂惟《左传》,二十四史真可谓地球上空前绝后之一大相斫书也。虽以司马温公之贤,其作《通鉴》,亦不过以备君王之浏览。盖从来作史者,皆为朝廷上之君若臣而作,曾无有一书为国民而作者也。其大弊在不知朝廷与国家之分别,以为舍朝廷外无国家,于是乎有所谓正统、闰统之争论,有所谓鼎革前后之笔法,如欧阳之《新五代史》,朱子之《通鉴纲目》等,今日盗贼,明日圣神,甲也天命,乙也僭逆,正如群蛆啄矢,争其甘苦,狙公赋茅,辨其四三。自欺欺人,莫此为甚。吾中国国家思想,至今不能兴起者,数千年之史家,岂能辞其咎耶?
——梁启超这番话虽然很愤青,却也很精辟,“正统、闰统之争论”和“鼎革前后之笔法”云云,在后文进入《春秋》文本之后都会一一呈现。
102梁启超《爱国论》(《饮冰室合集》,“饮冰室文集之三”,第65页:泰西人之论中国者,辄曰:彼其人无爱国之性质,故其势涣散,其心怯懦,无论何国何种之人,皆可以掠其地而奴其民。临之以势力,则贴耳相从;啗之以小利,则争趋若鹜……)
另外,有人曾就此有过质疑,说:“既然这样,为什么老百姓会骂‘汉奸’而不是‘皇奸’呢?”——因为“汉奸”其实是个近代概念,古人是无此一说的。“汉奸”一词的出现最早大约是在清朝,但清朝人所谓的“汉奸”并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这个意思,而是指“汉人中的奸人”。比如《清史稿·土司》:九年,乘胜沿九股河下抵清水江。时九股苗为汉奸曾文登所煽,言改流升科,额将岁倍,且江深崖险,兵不能入。又如《清史稿·蕃部》:十月,那彦成奏酌设卡隘,严捕汉奸。并谓:“野番冥顽成性,蒙古虐其属下,反投野番谋生,导引抢掠其主。内地歇家奸贩,潜住贸易,无事则教引野番渐扰边境,有兵则潜过报信。近年番势日张,弊实在此。”
《清史稿·循吏》,这里的“汉奸”有点儿现代汉奸的意思了:英吉利兵舰犯鸡笼口,(曹)瑾禁渔船勿出,绝其乡导,悬赏购敌酋,民争赴之。敌船触石,擒百二十四人。屡至,屡却之。明年,又犯淡水南口,设伏诱击,俘汉奸五、敌兵四十九人。事闻,被优赉。未几,和议成,英人有责言。总督怡良知瑾刚直,谓曰:“事将若何?”瑾曰:“但论国家事若何,某官无足重,罪所应任者,甘心当之。但百姓出死力杀贼,不宜有负。”怡良叹曰:“真丈夫也!”卒以是夺级。后以捕盗功晋秩,以海疆知府用。瑾遂乞病归,数年始卒。
103可参看[美]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13-14页):社会学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把普通人以为是构成社会的那种种假设实体,反复地归结为人类活动,这些实体是人类活动的产物,离开人类活动,它们实际上就无立足之地。构成社会及其一切形式的“材料”,是在人类活动中外在化了的人类意义。社会学分析又一次把那些巨大的社会实在(如“家庭”、“经济”、“国家”等等)归结为人类活动,人类活动是“家庭”、“经济”、“国家”等等的惟一的起基础作用的实质。所以,如果社会学家(除非为了说明问题)把这些社会现象看成仿佛是独立于最初创造它们,而后又继续不断地创造它们的人类活动的实体来处理,那是毫无益处的。
104[清]“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九考证:臣召南按:庆父罪恶至重,于其出奔犹书公子,则知《春秋》褒贬在所书之事有是有非,不在爵号名字及日月之详略也。
105《榖梁传·隐公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郑伯弟也。何以知其为弟也?杀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为弟也。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者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106[宋]沈棐《春秋比事》卷九:或者罪其克段于鄢,谓当缓追逸贼,始得亲亲之道,是大不然。徇大义者,不顾其亲,故周公诛管蔡以卫王室,叔向尸叔鱼以正邦刑,圣人均有取焉。
107[宋]髙闶《春秋集注》卷十三:或谓《春秋》不责季子不能全闵公,而嘉其能立僖公。呜呼,是不忠于前君而自结于后君也,岂贤者之所为乎?又谓缓追逸贼,亲亲之道,是尤不然。人臣之义,莫大乎为君讨贼,故曰:“大义灭亲”,今季子于庆父,亲也,而于闵公,则亲而又尊者也。庆父弑闵,彼尊尊亲亲之义已絶矣,苟能诛之,则尊尊亲亲之义两得之,舍庆父而忍乎闵公是尊尊亲亲之义两失之也。弃两得而从两失,贤者之所为果如是乎?
108参看[美]张光直:《美术、神话与祭祀》(郭净/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22页):一些人相信中国历史上曾有过按母系计算世系,妇女政治地位要高于男子的原始社会。其根据有两种极不相同的来源:一是19世纪的进化论,它认为所有社会都经过母系社会阶段。20世纪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指导思想,这个观点便在史学界得到了有力的支持。二是分散于古书中的记载多谈到远古时曾有过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社会。倘若中国历史上确有过这样一个阶段,那它一定远在三代之前。据我们所知,三代时除了父系氏族之外,并没有其他类型的氏族……
109《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
110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
111《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第1版,第2页)
112《盐铁论·刑德篇》:……文学曰:道径众,人不知所由;法令众,民不知所辟。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旷乎若大路,故民不惑。幽隐远方,析乎知之,室女童妇,咸知所避。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奸伪萌生,有司治之,若救烂扑焦而不能禁;非网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方今律令百有余篇,文章繁,罪名重,郡国用之疑惑,或浅或深,自吏明习者不知所处,而况愚民乎!律令尘蠹于栈阁,吏不能遍睹,而况于愚民乎!此断狱所以滋众,而民犯禁滋多也。
113《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114《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
115详见:[日]滋贺秀三《中国上古刑罚考——以盟誓为线索》(收录于《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八卷,刘俊文/主编,姚荣涛、徐世虹/译,中华书局1992年第1版,第13页。)
116《论语·宪问》: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
117钱穆:《论语新解》(巴蜀书社,1985年第1版,第360页)
118比如《尚书·牧誓》说周武王在开战前宣布商纣王的罪名,其中说道:“昏弃厥肆祀弗答”。《史记·周本纪》把这句话翻译为:“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史记集解》引郑玄的注释,说“肆”是“祭名”。
119《论语·子路》
120《汉书·薛宣硃博传》
121《世说新语·德行》: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
122《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123[清]王谟辑《汉魏遗书》辑董仲舒《春秋决事》
124[汉]桓谭《新论》(《全后汉文》辑本):“《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相待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这可能是所有研究《春秋》的著作中被引用最多的一句话了。
125《公羊传·昭公十九年》
126乐正子春之孝确实到了一个极至了,《礼记·祭义》:乐正子春下堂而伤其足,数月不出,犹有忧色。门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数月不出,犹有忧色,何也?”乐正子春曰:“善如尔之问也,善如尔之问也。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忧色也。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
127可参考龚自珍对这个案例的答疑:“乙问:《春秋》假立吏,许世子狱如何?答乙:书许世子弑其君买,是拟死;书葬许悼公,是恩原之。《春秋》之吏,闻有父饮子药而死者,急欲成子之意拟之死。俄而《春秋》闻之,闻其愚孝,无有弑志,乃原之。”(见[清]龚自珍《春秋决事比》“不定律篇答问”)
128 [英]格雷厄姆·沃拉斯:《政治中的人性》(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版,第70页)
129 [法]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卷)
130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边尚书”条:弘治末,孝宗上宾。予郡边尚书华泉(贡)为兵科给事中,疏劾太监张瑜、太医刘泰、高廷误用御药,逮瑜等下狱。大理卿杨守随谓同谳诸臣曰:“君父之事,误与故同;例以《春秋》许世子之律,不宜轻宥。”此事与泰昌时孙文介(慎行)论红丸事相类。尚书工诗博雅,为弘正间四杰之一,世但知其文章,而不知其丰裁如此。又先生仲子习,字仲学,颇能诗。其佳句云:“野风欲落帽,林雨忽沾衣。”又“薄暑不成雨,夕阳开晚晴。”而老鳏贫窭,至不能给朝夕以死,则先生清节可知也。
131 [清]陆以湉《冷庐杂识》“丘大理”条:旗人有与父异居而后母与邻人私者,父愤不能制,语子曰:“儿为我杀之!”子夜杀后母及邻人于室,自归有司,有司论极刑,部院核拟如所论。丘持不可,曰:“《春秋》书‘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夫绝不为亲,即凡人耳。彼承父治命,手刃父仇,而以大逆论,无乃非《春秋》之义乎?”乃以两议上,诏特从末减。其平反大狱类如此。
132 比如清代魏源辩钱大昕:“钱氏又曰:‘楚商臣、蔡般之弑,子不子,父不父也。许止以不尝药书弑,非由君有失德,故楚、蔡不书葬而许悼公书葬,以则楚、蔡二君之不能正家也。……’(《潜研堂答问》)正之曰:《春秋》之义,君弑,贼不讨,不书葬,未闻有责君不正家者。许止本未尝弑,故书葬以赦之。吴、楚狄夷之君,从无书葬之例。……”(魏源《公羊春秋论》)
133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10卷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版),原始出处不详。
134 《汉书·刑法志》: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袄言令。
135 转引自[美]悉尼·胡克:《理性、社会神话和民主》(金克、徐崇温/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1版,第159页)
136 《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何以不称弟?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为季子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季子之遏恶也,不以为国狱,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季子之遏恶奈何?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庆父也存。’”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俄而牙弑械成。季子和药而饮之曰:“公子从吾言而饮此,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必有后乎鲁国。不从吾言而不饮此,则必为天下戮笑,必无后乎鲁国。”于是从其言而饮之,饮之无傫氏,至乎王堤而死。公子牙今将尔。辞曷为与亲弑者同?君亲无将,将而诛焉,然则善之与?曰:“然。”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辟兄,君臣之义也。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鸩之?行诛乎兄,隐而逃之,使托若以疾死,然亲亲之道也。
137 《孟子·万章下》:齐宣王问卿。孟子曰:“王何卿之问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王勃然变乎色。曰:“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王色定,然后请问异姓之卿。曰:“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
同样的说法在《礼记》里也有,还可以参考龚自珍的名文“宾宾”,其中说道:“异姓之卿,固宾籍也,故谏而不行则去。”龚自珍身处晚清时代,说这话大有借题发挥的味道。顺便一提,龚自珍还是位公羊学的专家。
138 历史实情要复杂一些(比如异姓家臣的存在等等),这里只是简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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