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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

_4 熊逸(当代)
“《春秋》原心定罪”,大司农颜异以“腹诽”首案被汉朝的法律文书记录在册,这个案例警醒大家:千万不能对政策有什么意见,即便心里真有意见,不但嘴不能说,而且嘴角也不能动,对了,眼角眉梢最好全都别动,这世道啊,脸上有一点儿表情都可能闹出杀身之祸,看来,也只有谄媚的笑是最保险的了。
——话是这么说,不错,可这种高难度的技术活儿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于是,在表面之下,谄媚的笑就渐渐变成了官场必备的重要本领,如果那时候市场经济足够发达的,开一个秘密会员制的“‘谄媚的笑’培训班”会是一个非常赚钱的营生,嗯,如果我们本着诚信经商的原则,还可以开办每年一度的“谄媚的笑资格考试”,定出四级和六级的标准,考试合格者发给证书,这也许比举荐贤良方正和科举考试更要实际得多呢。
可惜我这只是空想,但是,那时候虽然没有实质性的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原理却并不仅限于市场经济本身,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适用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如果真货被逼出市场,这就等于向全社会发出了一个市场信号:弄虚作假是低风险、高利润的,而货真价实则只会落得血本无归。这是很多人在市场丛林里已经频繁经历过的事情,而专制体制下的古代官场也是同样的道理。此刻,颜异的腹诽罪变成为了法条中的决事比,这是一个多么响亮的市场信号啊!
——咦,前面不是说过,“春秋大义”可以被任意引申,用来论证任何你想要论证的道理吗?那么,有没有人用这个方法来反对一下腹诽罪呢?到底并非所有人都喜欢说假话呀,尤其说假话的时候还要带着那副“谄媚的笑”。
(九)Don’t Be Evil,真的吗?——《路温舒尚德缓刑书》——文章模板——乌鸦蛋和凤凰蛋——提意见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领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堕落和愚蠢的一面发展——事情总是被“奸臣”搞坏的——“大人栽培”和“小的岂敢”——禅宗和尚的“打机锋”和官员们的“揣摩上意”
前面不是说过,“春秋大义”可以被任意引申,用来论证任何你想要论证的道理吗?那么,有没有人用这个方法来反对一下腹诽罪呢?到底并非所有人都喜欢说假话呀,尤其说假话的时候还要带着那副“谄媚的笑”。
还真有人这么做了。这个人大家可能并不陌生,他这篇文章大家应该也不陌生:
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繇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故桓、文扶微兴坏,尊文武之业,泽加百姓,功润诸侯,虽不及三王,天下归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夫继变化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无嗣,大臣忧戚,焦心合谋,皆以昌邑尊亲,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乱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祸变之故,乃皇天之所以开至圣也。故大将军受命武帝,股肱汉国,披肝胆,决大计,黜亡义,立有德,辅天而行,然后宗庙以安,天下咸宁。
巨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赖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狱乱之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
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偷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大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故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败法乱正,离亲塞道,莫甚乎治狱之吏。此所谓一尚存者也。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汉书·贾邹枚路传》)
《古文观止》从《汉书》里选了一篇《路温舒尚德缓刑书》,这是路温舒在汉宣帝即位初年呈上的一份奏章。路温舒也是要拿儒家经典来做大帽子的,他说:《春秋》很重视即位的一开始,这就像我们买了个崭新的日记本,在写第一页的时候都得工工整整的才行,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路温舒这时候提出了《春秋》“大一统”这个概念,这实在是个过于复杂的概念,我们先把它放一放,容后再说。嗯,路先生接着说:“皇帝您刚刚上岗,拿到了老天爷的聘书,您这时候最该做的就是把上一个王朝的错误给改正过来——哎,如果您觉得我的话不中听,可别埋怨我哦,这可不是我个人的意思,这是老天爷的意思。我的话您可以当成放屁,老天爷的话您还是听听的好。”
路温舒所谓的“上一个王朝”指的就是秦朝。董仲舒当年把儒家搞成了一个大拼盘,吸收了阴阳五行的观念,认为朝代的更替遵循着五行嬗变的规律,所以秦朝作为“上一个王朝”,是和汉朝有着五行生克上的微妙关系的,形成的具体理论比如“五德始终说”等等——这些说法极其复杂,彻底是一笔乱账:别看汉朝人大讲阴阳五行,可从东汉到西汉,这套理论从来就没有定过型,专家们一会儿说相生,一会儿又说相克,一会儿说五行,一会儿说三统,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你说我的不对,我挑你的毛病,大概直到现代社会没人深究这些事了,这套阴阳五行学说才算定型。遥想当年,虽然董仲舒这套说不清、道不明的新儒家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专制统治,但似乎也有一个微妙的好处,那就是:给皇帝找了个婆婆——这位“婆婆”就是老天爷,老天爷经常会用祥瑞和灾难来表达自己对皇帝的意见。臣子们充分利用了这一点,上疏的时候常常打着老天爷的旗号,这也算是一种自我保全之道吧。路温舒现在用的正是这招,咱们再来回顾一下他方才那段“正即位,大一统”的话:
巨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就这么短短两句话,路温舒拉起的大旗就有三面:第一,《春秋》(官方意识形态经典教科书);第二,五德始终或三统说(汉政权合法性的理论基础);第三,老天爷(皇帝的婆婆),顺带着还拍了皇帝的马屁。大家读《古文观止》的时候很容易就把这两句话给忽略过去了,其实这正是我们要认真对待的地方,路温舒只用了这么短的篇幅就给自己戴好了三顶安全帽。——年轻人读古文,都觉得《滕王阁序》、《赤壁赋》才是好文章,岁数大点儿之后就该明白路温舒这样的才是真正的高手。^_^
路温舒把这三点一说,道理清楚明白,那么,把秦政府的失误改正过来应该就是顺理成章的了。细心人可能在这里会发现一个问题:路温舒这会儿可不是汉朝初年啊,而是已经经历过了汉高帝、汉惠帝、汉高后、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汉昭帝、昌邑王,这才到了汉宣帝,你路温舒说什么改正秦政府的失误,难道你的意思是说,经过了汉朝这么多届的统治,到现在还延续着秦政府的失误吗?这可是对汉朝历代先王的大不敬啊!
如果我和路温舒同朝为臣,平日里和他有仇,大可以抓住他文中这个破绽整死他。但我们从前边那三顶安全帽应该就可以推知,路大人精着呢,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呀。
他当然不会犯这种错,他接下来写的是:“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高手啊,刚刚才露了一个小破绽,还没等有心人去抓呢,转眼间就消弭于无形:秦朝有十个重大失误,现在还剩一个。言外之意是:汉朝历代先王劳苦功高,把秦朝十大失误解决掉了九个,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等着陛下您来出手了;而且,您要是放着不管,似乎有愧于先祖吧?
那么,这硕果仅存的一个失误究竟是什么呢?路温舒现在才说:“治狱之吏是也。”
所谓“治狱之吏”,并不是说“管理监狱的干部”,而是“法律工作者”,“狱”字这里大略是指“刑事案件”,这个说法从周代就有了。顺便一提,如果指民事案件的话,那一般就是“讼”。
当文章说到“治狱之吏是也”的时候,我们也该开始擦亮眼睛了:前边那些全是虚的,就算全部删掉也不影响路温舒真正要表达的意思(最开始那一段更虚,只是实在太长了,我就没讲),到现在这句话才算落了实地。但严格来说,这还不算真正地落到实地。路大人这篇文字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咱们汉朝现在的法律太繁琐了,刑罚太重了,判案太没标准了,那些搞法律的人想弄死谁就能弄死谁,而且还是非常合法地陷害人家,法律变成了法律工作者手中的杀人利器,国家可不能这么搞啊!
路温舒针对的是整个汉政府的法律体系,认为这个体系从立法到司法,各个方面全都坏掉了。现在我们再来体会一下他前边说的那个“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看到了吧,为什么我方才说这句话“不算真正地落到实地”,因为路大人只是拿“治狱之吏”做了个引子,乍看上去矛头指向的仅仅是一些负责具体法律工作的基层公务员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再往下看,路温舒细细论述,原来是……
这可真是高手行文啊,一步步、一层层,化骨绵掌一般啊,这就是专制体制逼出来的高妙文章。路大人接着表演他的高妙,抨击早已倒台的秦政府说:
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
大意是:秦朝的时候,勇武之人很拔份,治狱之吏很牛气,可知识分子没地位,高风亮节的人反倒被人看不起,谁敢讲真话就用诽谤的罪名扣死他,谁敢说点儿朝廷的不是就被当成妖言惑众,穿儒服的全下岗了,真话没人敢说,歌功颂德的声音满天飞,不知道底细的还以为秦朝是个太平盛世呢,哪知道火山口就在鲜花底下蠢蠢欲动。这就是秦帝国迅速败亡的原因。
——我们先得质疑一下:路大人说的都是真的么?他不会是为了讨好汉朝皇帝而故意把前朝说得很糟糕吧?连毛主席不是都很称赞秦始皇么?不行,我们得慎重一些,看看其他渠道的资料来验证一下。嗯,正好,这里有秦朝的文献可以参考: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二十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亲巡远方黎民,登兹泰山,周览东极。从臣思夡,本原事业,祗诵功德。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圣志。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后嗣。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162
再看另一份:
维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东抚东土,以省卒士。事已大毕,乃临于海。皇帝之功,劝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器械一量,同书文字。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应时动事,是维皇帝。匡饬异俗,陵水经地。忧恤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辟。方伯分职,诸治经易。举错必当,莫不如画。皇帝之明,临察四方。尊卑贵贱,不踰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细大尽力,莫敢怠荒。远迩辟隐,专务肃庄。端直敦忠,事业有常。皇帝之德,存定四极。诛乱除害,兴利致福。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六亲相保,终无寇贼。驩欣奉教,尽知法式。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夡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163
这都是秦始皇巡游途中刻在石头上的官方宣传文字,翻译过来就是:皇帝圣明,天下太平,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民群众衷心拥护英明的皇帝。都是托了皇帝的福,老百姓才有现在的好日子过。吃水不忘挖井人,大家都应该感恩戴德……
——完了吗?
——完了。
有人可能会问:“人家这么长、这么精心堆砌的华丽文字你怎么这么随随便便就翻译出来了呢?”其实呢,这种歌功颂德的官样文章从秦始皇时代直到近代,基本上都是那一套,如果摘去文中的人名和极个别的具体事件,你根本分不清这到底是秦朝的、汉朝的,还是宋元明清的。听说那时候就有人开盈利性网站,弄几个文章模板,哪位老爷的秘书想弄篇什么稿子的时候,买一篇模板,把时间、地点、关键词简单一改就能用得上了。咱们作为读者,一个懒而有效的办法是:只要遇到史料里的这种文章,不管它有几千几万字,在脑子里马上替换成“歌功颂德”这四个字就足够了,这可以大大加快读书速度。
——当然,也可以多用几个字,翻译成比较文雅的式样,比如用七言绝句体:“江安淮晏海澄波,共唱梁州乐世歌。座客善讴君莫讶,主人端要和声多。”(借用陈寅恪前辈的《闻歌》)
如果秦始皇时代的那些官方文件属实的话,秦帝国显然就是一个人间天堂,那么,路温舒的所有指控也就都是毫无道理的了。但路温舒是汉朝人,而只有立足于后朝才可以安全地批评前朝。于是,在路温舒的文章中,秦始皇那些美丽的石刻无一不被砸得粉碎,人间天堂眨眼间变成了人间地狱,秦朝的苛政乱法在路温舒的笔下呈现出一副令人毛骨悚然的狰狞面目。
但是,在明眼人看来,正如汉政府官样文章中的灿烂辉煌和秦政府的美丽石刻无甚差别一样,路温舒此刻批评的苛政乱法如果把“秦朝”两字换成“本朝”,同样是言之成理、证据确凿的。——这再一次体现了路温舒作为一个政治人(我特意没有用“政客”这个词)的高明之处。
现在考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路温舒的政敌,你现在能想到什么办法来陷害他吗?
要注意游戏规则哦,买凶杀人那可不算,太不艺术了!
想到了没有?冠冕堂皇的办法就是把路温舒这篇奏疏里所批评的秦朝的那些苛政乱法一一对应到本朝的现实例子,然后弹劾路大人“借古非今”,构成诽谤罪。
腹诽都得判死刑,落实到字面上的诽谤还不得夷三族、具五刑,外加割喉啊!
——看到了吧,以路大人如此高明的太极推手功夫,如果存心想陷害他还是可以找到他的破绽的,所以呢,切不可以为功夫高了就能艺高人胆大,“莫得罪小人”这句话无论什么时候都得牢记在心。路大人如果得罪了我这个小人,嘿嘿,后果堪忧哦!
而且,这事如果换在秦朝,我陷害起路大人来可以更加冠冕堂皇。秦朝的法律明确规定“以古非今者族”,这里的“族”就是“灭族”的意思,这条是留给路大人的,法律紧接着还规定了“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164这就是说,如果我知道了路大人“以古非今”却不去举报他,我也得被灭族。看,不是我不仗义哦,为了保全家族,也只好挥泪举报了。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我得承认,路大人比我高明多了。我好容易才在他的文章找到了一处破绽,可仅仅奸笑了不到三声,却突然发现:他居然在下文里很快就把这个破绽给补上了?!
我不是想以诽谤罪来弹劾路温舒吗,可路温舒接着写道: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
这段文字非常漂亮,翻译过来就是:我听说,如果不去毁掉乌鸦蛋和老鹰蛋,那么凤凰就会飞来了;如果犯了诽谤罪的人不会被杀,那就会有人向国君出好点子了。古人说:“高山大泽里藏着毒蛇猛兽,大江大河里也常有些脏东西,就连美玉都有瑕疵,所以,国君挨点儿骂不算什么。”希望陛下废除诽谤罪这个罪名,以此来让天下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当年秦朝的十大失误迄今就这一条还没改过来,就等您一句话了。咱们不搞秦朝那一套,要学就学周文王、周武王这样的圣王,治国要以德为主,以法为辅,刑罚轻一些,别搞刑讯逼供。如果这样的话,用不了多久就天下太平了。汉朝万岁万万岁!
路温舒在此提出了一个非常前卫的思想:言论,即便当真是胡说八道,即便当真是诽谤朝政,发言的人也是不应该被定罪的,因为只有在宽松的言论环境下,真知灼见才有露面的机会。路温舒用的比喻很有意思,言下之意是:鸟蛋长得都差不多,你要嫌乌鸦蛋不好,给它砸了,可你敢说你砸的就一定是乌鸦蛋而不是凤凰蛋么?凤凰看到乌鸦蛋的悲惨遭遇,难道还敢轻易飞过来下蛋么?咱们想想国外的例子:哥白尼,伽利略,当初不都是被当成乌鸦蛋给砸碎了么,很久以后人们才发现他们错砸了凤凰的金蛋。
路温舒的这个观点实在太前卫了,以至于必然遭到许多人的激烈反对。比如,反对者会说:“如果不砸碎那些乌鸦蛋和老鹰蛋,这些坏蛋肯定很快就被下得到处都是!”
嗯,这么说并非没有道理,那么,如果我们既不愿放弃凤凰的金蛋,又坚持要砸碎所有的乌鸦蛋和老鹰蛋,有什么切实可行的好办法没有?
——通常会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最常见的,这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呵呵,别以为“第二十二条军规”只是小说家言。举个例子好了:宋神宗驾崩,年幼的宋哲宗即位,太皇太后垂帘听政,这个时候,众望所归的司马光重出江湖了。太皇太后问:“现在最要紧的是做什么呀?快给我们拿个主意!”司马光的回答是三个字:“开言路”——看上去正是路温舒的希望吧?司马光这一说,大臣们还真就准备着开言路了,可开是开,总得有个规矩吧,于是,大臣们设计了六条规矩:第一,凡是暗中有什么打算的;第二,凡是狗拿耗子的;第三,凡是发表煽动性言论以动摇国本的;第四,凡是迎合业已实行之法令的;第五,凡是想迷惑领导以图升迁的;第六,凡是蛊惑老百姓的,以上这六种情况,谁要是在开言路之后不小心犯上任何一条,一定严惩不贷!
这招很厉害吧?对了,其中第四条单摆浮搁地看不容易看懂,实际上这是针对王安石的,规则的设计者特意告诉大家:不能为王安石的政策说好话。这就叫做:言论有自由,意见有导向,朝廷有政策,头顶有钢刀。
还好,太皇太后把这六条意见拿给了司马光看,司马光说:“这哪是征求意见呀,这不成了拒绝意见了么!但凡是个提意见的,这六条里边至少也要犯上一条。”——六条意见于是撤销,提意见的人很快便数以千计。165
关于广开言路的六条政策,虽然在司马光这里暂时失效,但在两千年的专制时代里,它是无处不在的,可以说,有专制的地方就有这六条政策,它是如此的冠冕堂皇,以至于它所规定的竟然完全是正确的。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老诗人弥尔顿的讽刺:“有时在一篇标题页上就可以发现五条出版许可令……于是他们便如法炮制地制定了那些气派十足的出版许可令,把我们弄得晕头转向。”(弥尔顿《论出版自由》)
这是一个古老的、普世性的问题,两千年前就呼声不绝,却直到现代社会才得以解决,个中原因是: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具备一个大前提——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毛泽东《为民主和自由而斗争》(收录于《毛泽东选集》第一卷)说得最是精彩:“中国必须立即开始实行下列两方面的民主改革。第一方面,将政治制度上国民党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这方面,应从改变国民大会的选举和召集上违反民主的办法,实行民主的选举和保证大会的自由开会做起,直到制定真正的民主宪法,召集真正的民主国会,选举真正的民主政府,执行真正的民主政策为止。……第二方面,是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看,这“六条政策”的废除是多么晚近的事情啊。
但这六条政策也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发:如果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对历史上的某个政府作个大致的了解,只要看它的言论禁忌就可以了。因为一般来说,之所以需要设定禁忌,是因为有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害怕曝光,所以禁忌越多,自然就说明见不得人的东西越多。
但遗憾的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在历史上从来都不罕见,所以,“六条政策”式的高明手段往往就是对路温舒问题的第一种解决办法:凤凰蛋和乌鸦蛋都欢迎,但是,只有凤凰下的乌鸦蛋才在被接纳之列,违规者将予以严惩!——而相应的,很多人也逐渐学会应该怎么说话了,“因为专制时代言论不自由,人民发明了一种隐喻法,于字里行间表现意思,称曰‘奴隶的言语’。”(周作人语)166
有一点是很值得留心的:整个历史上,路温舒和司马光这样的举动并不多见,而“六条意见”的提出者和执行者却永远多如过江之鲫。这难免让人起疑:“这世上哪来的这么多无耻之徒?”——问题或者可以这样来说:“为什么全世界的无耻之徒有一多半都跑去做这一行了?”
答案照例还是:“制度使然。”这就是北岛曾经以诗的语言做出的结论:“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是呀,在专制制度之下,数不清的无耻工作并不会因为其无耻就没人来做,于是,“由于有些需要做的工作本身就是坏的,是所有受到传统道德教育的人所不愿做的,因而愿意做坏事就成为升官得势的门径”。(哈耶克语)167“六条意见”这类审查性质的工作无疑也是“所有受到传统道德教育的人所不愿做的”工作之一。但是,事情也并非全然如此,有些时候,一些分不清到底是可喜的还是可笑的变化就会悄然出现:“不久,就连那些审查官本身也不可靠了。由于受到排斥和嘲弄,他们失去了使命感和对自身工作的自豪感。当‘检察官’成了一种可耻的称呼时,这种职业只能吸引最平庸者……”(科塞语)168
好啦,以上就是路温舒“下蛋问题”的第一个解决方法。至于第二个解决方法,其风格是非常儒家的——许多时代里儒者们都会这样说:“只要上有明主,下有清官,事情这不就结了!”
这倒是,上有太皇太后,下有司马光,事情这不就结了!
可是,我们如果再追问一句:“那,除了撞大运之外,怎么才能让‘上有明主,下有清官’呢?”
这也不难(至少说起来不难),儒家的标准答案是:“皇帝先要做到‘正心诚意’,只要上梁正了,下梁就不会歪。”
宋代理学祖师爷程颐在绍兴八年得到追赠的时候,制词里就很赞扬他“自得于‘正心诚意’之妙”——严格来说,“正心诚意”这个标准答案应该说是宋代理学家的标准答案,二程啦、朱熹啦,都是很主张这一套的。当然,这倒不是他们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早在孔孟那里就有渊源的。
可是,这总让人心里不太踏实:这个答案真的管用吗?
是呀,这个答案真的管用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先哲们都斩钉截铁地给出过回答。——哈耶克的认真精神可以让我偷懒一下,他在《自由秩序原理》的一处注释里罗列了很多答案出来:
谴责权力为罪魁祸首正如政治思想本身一样地古老久远。希罗多德就曾让奥塔尼斯在他的关于民主的著名演讲里说:“即使将所有男人当中最优秀的那些安排在这个职位上,它大概都会改变他习惯的思维方式。”
弥尔顿:“长期持续的权力可能会使最诚实、最正直的人腐败堕落。”
孟德斯鸠:“从来都是这样的,每一个当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他会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碰到障碍为止。”
康德:“拥有权力不可避免地会破坏理智的自由判断。”
伯克:“在历史记载中,许多最大的专制暴君都是以最合理的方式开始其统治的。然而,事实真相是,这种邪恶的权力既腐蚀了人心,又毁灭了良知。”
亚当斯:“权力如果不受限制,并且失衡,它就总是会被滥用。”以及“绝对的权力将毫无区别地使暴君们、君主们、贵族们以及民主主义者们、雅各宾党人、无套裤汉陶醉着迷。”
麦迪逊:“世人手中的一切权力均容易被滥用。”以及“权力无论存在于何处,均或多或少地容易被滥用。”
阿克顿:“权力导致腐败,而绝对的权力绝对地产生腐败。”(熊逸按:这句话在国内以另一种更加响亮的翻译而广为人知:“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看看吧,这么多前辈高人,似乎都是一个论调哦,但这样的说法很不符合我们传统的儒家精神。还好,哈耶克的这个大费周章的注释当中还有一个压箱底的名句,这是罗特克在《绝对主义》一文里说的:“在毫无限制的独裁权力中,存在着一种可怕的恶意诱惑,只有最高尚无私的人才能抵制住这种诱惑。”——这才是我们儒家式的答案:独裁也好,极权也罢,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在伟大领袖的无私胸怀里,权力只能是他造福人民的一个手段,他的权力越大,人民的福祉也就越高,正如最近广泛流传的《劳动新闻》报道金正日同志的那句感人万分的名言:“我现在肩负着党和国家的大小诸事,如果我休息一会儿,祖国前进的步伐就会放慢一步,一想到这个事实,想休息也休息不了。”——每次想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热泪盈眶,今生若能踏上那片神圣的土地,我一定要给自己置办一身体面的西装以示敬意。好啦,回过头再来想想:路温舒如果赶上这样一位伟大的统帅,根本就用不着去操心什么凤凰蛋和乌鸦蛋,因为在伟大统帅的光辉感召之下,就连乌鸦蛋也会被感化成凤凰蛋的。
儒家理想中的伟大领袖啊,只是,古人们期待了两千多年,也不知一共遇上了几个?
更为现实的尴尬是:领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堕落和愚蠢的一面发展,即便他一开始的时候还显得英明伟大。
看看他山之石,二百年前的一位英国人威廉·葛德文讲过一个比喻:设想一个外国人参加到我们繁杂的事务中来,他不会说我们的语言,不了解我们的生活习惯,没有一个朋友可以商量,也没人帮他,难道还有比这更不幸的事么?很快,一群恶棍、骗子、小偷就会围上他,欺骗他,糊弄他。最后,当他离开我们国家的时候,还是同他刚来的时候一样孤立无助,对这里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
葛德文接着说:国王就是这样的一个外国人。
——很让人吃惊的类比是吧?可是,国王真有这么惨吗?
当然不是!葛德文说:比这还惨!国王和那个外国人之间有一点是不同的,那就是:如果那个外国人脑瓜够灵的话,可以从那帮坏蛋的包围里逃脱出去,找到一些真正值得信任的人,可对一位国王来说,这在任何情况下几乎都是办不到的。他被安置在自己特有的一个圈子里,被一种气氛包围着,不可能看到事物的真相。接近他的那些人所最为关心的事情就是不让他了解真实情况,为此,这些人结成了阴谋集团。一个人,如果他无法自由接见来客,并且在不知不觉中同他最应该了解的人和物隔离开来,那么,不管他的名号上有多么高贵的尊称,他事实上都只是一个囚犯。169
看来“上梁”要“正”确实比较困难哦,而“信阳事件”似乎可以成为葛德文说法的一个佐证。
当然,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和很多由来已久的丑事一样),还别说是专制时代,就算在封建时代,在国君的权力还远远没有无限大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已经出现了。比如,郭店楚简里有一处记载鲁缪公问孔子的孙子子思“什么才是忠臣”,子思的回答是:“经常数落国君的就是忠臣。”这话挑战了鲁缪公的常识,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当然,还有更让君主们心里不是滋味的事情,比如“上梁不正下梁歪”被人反过来推论:咦,怎么下梁到处都是歪的呀?嗯,嗯,嗯,一定是因为上梁不正!——这就彻底打碎了老百姓们的一个常见的思维误区:以为在乌烟瘴气的地方上受到父母官不公正的待遇之后,只要跑到金銮殿上找到圣主明君就可以讨回公道——这是专制环境下一种极其常见的群体心理,反映给我们两个道理:第一,这之中暗示出了统治者一种高明的政治技术:专制君主必须同时具备“严父”和“慈母”这两个形象,通俗来说就是:他既是玉皇大帝,又是王母娘娘;既是如来佛祖,又是观音菩萨;既是上帝,又是圣母。几乎所有成功的统治无不具备这个特点——弗洛姆分析基督教的成功与历史意义,说正是这种严父和慈母的结合给人以巨大的吸引力,“受到父权权威压制的群众,可以求助于慈母,以得到安慰和帮助。”170第二,则正如莫斯科维奇所指出的群体心理学上的一个道理:群众们对领袖满怀热心,而“有了这种热心,他们就会反对任何指向领袖的攻击和或批评。甚至当领袖们自相矛盾或犯错误时,群体也拒绝相信。他们认为其他人,比如领袖的随从,必定是有责任的,这样就保持了领袖形象的完美无损。我们知道,许多苏联人和德国人都确信:斯大林对反对者的肃清迫害以及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屠杀均一无所知。”171——看来,事情总是被“奸臣”搞坏的,任何冤屈只要能够上达天听,自然可以讨得公道。
是呀,“许多苏联人和德国人”都是这么想的,许多评书故事也都是这么说的,但是,事实上,如果按照“以德治国”的逻辑,地方上的乌烟瘴气跟金銮殿里的上梁不正绝对脱不了干系。老百姓如果这么去想,无异于受了蟊贼的抢,却去找贼大王说理。虽然贼大王有时候也是“通情达理”的,但如果能从海量数据中做一个规范的统计分析的话……
但这样的想法实在太普遍了,也太典型了,以至于魏特夫曾经把它当作了一个深刻反映着东西方差异的问题:“西方专制制度下的独立作家们不只反对专制制度的暴虐,而且还触及到它的基础;与他们不同,批评治水社会的人则几乎在每一种场合下,都仅仅只抱怨官员个人的劣迹或者政府具体行动的弊端。”172(“治水社会”是魏特夫的标签式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东方特色的在治水工程的背景下形成的专制主义社会。不过,“治水社会”这一说法是否成立,就不在本文的讨论范畴之内了。)
林语堂在《吾国吾民》一书中把魏特夫所描写的这种“中国精神”归结为“古老中国最美丽的品德——感恩”,嗯,别看感恩和抱怨是一组对立的词,其实却无非是一事的两面而已:“这种感恩戴德之情在中国普通人的心目中,尤其在农民中非常流行。一位受你恩惠的农民会一辈子记得你,记得你的恩惠。他还很可能在家里为你竖一块木牌子敬仰你,或者为你‘赴汤蹈火’。确实,人民得不到宪法的保护,就只能乞怜于地方长官。然而,如果这位长官是仁慈的,那么他的仁慈就要受到后人的热情赞赏,因为它是无偿给予的。有千万个这样的事例,人民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长官,跪在地上,眼里浸满了感激的泪水。这就是中国人感恩戴德的最好的证明,是中国官吏所施恩惠的最好例子。”——我特别把林语堂这一段的最后一句话单独提出来着重来看:“人民只知道这是恩惠,不知道这是中国官吏们应该做的事。”173
的确,如果官吏们的任免与奖惩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上级而非治下的百姓,履行一些“本职工作”也确实就会变成“恩惠”。日子久了,官吏和百姓都会认同这个道理,甚至于官府的“无所作为”都会成为一种“恩惠”——这就像老百姓供养黑社会一样:黑社会奋发有为的时候,老百姓就遭殃受罪;黑社会搞无为之治、休养生息的时候,老百姓就开始安居乐业,经济也有了好的发展。以现代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在很多情况下,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因为政府“管得好”或者“政策好”,反倒是因为政府“管得少”或者“政策少”——对比一下秦、汉两代的政策及其后果,这个道理便一目了然了。从这层意义上说,老百姓也是愿意养蛀虫的——想想前文对“机会成本”的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做出的种种选择往往并不是追求“最好”,而只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养蛀虫正是因为这个道理,反正相较之下,老百姓不怕蛀虫馋嘴,就怕蛀虫生事。所以,哪怕朝廷腐败透顶,只要不生事或少生事,老百姓也是能过得下去的,经济也是能步步发展的。天可怜见,事情要真是到了这么一步,就连腐败都算得上是朝廷的“恩惠”了,而老百姓若是希望地方官能够办些实事,就好比烧香磕头祈祷菩萨能够显灵。
辛亥年间的一篇报刊时论说过社会流行语中反映出来的奴性,说官场流行“大人栽培”,民间流行“小的岂敢”。174其实这里所表现出来的所谓奴性只是事情的表面罢了,它暗示着一种深层的制度缺陷:升官发财若全须“大人栽培”,能够在官场上混得下去的也就只有那些奴颜婢膝的“小的们”了,至于老百姓,除了跑到庙里去烧香磕头,还能把生活的希望寄托在哪里呢?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理学家们的“正心诚意”就凸现出了一种宝石般的品质,但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是:那位“自得于‘正心诚意’之妙”的程颐在绍兴八年的追赠却是秦桧在背后出力的——绍兴初年正是宋朝理学大兴的年景,按照《两朝纲目备要》的记载,“一时善类多聚于朝”,构成了一个难得的好人政府,不由得让人联想起上古传说时代的“八元八恺”。那么,这个好人政府班子是由谁牵头的呢?总得是包青天那样的人物才对吧?——恰恰相反,这人竟是秦桧。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两千年的历史,也包括国外的情形在内,都证明了儒家的标准答案“皇帝先要做到‘正心诚意’,只要上梁正了,下梁就不会歪”是个错误答案的话,这时候再来重温一下路温舒的那句“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是不是能有些新的启发呢?
路大人的意思如果用现代语言来表述的话,大概是这样的:人不仅不应该因为内心转动着什么想法而受到实际的处罚,也不应该因为把这些想法表达出来而受到实际的处罚。
别以为这个说法很西化、很现代化,其实不是的,只是貌似而已,因为路温舒考虑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并不是“腹诽”和“诽谤”的正义性,他并没有论述“腹诽”和“诽谤”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的正当权利,他只是认为这样做可以导致“凤凰集”和“良言进”的美好结果,对政治统治是十分有利的。
我们再来看一下比路温舒晚生两千年的葛德文的观点。也许是社会进步了不少,所以葛先生觉得:人因为表达想法而受到实际的处罚,这在现实操作上是根本不可能的——“你将用什么理由来劝说国内的一切人都以告密为职业呢?我把肺腑之言都告诉了我的亲密朋友,你能用什么理由来劝说他在离开我之后立刻跑到法官那里,使我为此而被投入到宗教法庭的监狱呢?”175
嗯,葛德文如果不是太单纯,就是对历史缺乏了解,或者,是没有对未来的预见能力,他为什么认为这“不可能”呢,他继续论证说:“在企图这样做的国家里,会发生一种经常的斗争,政府尽力刺探我们最秘密的交往,而人民则被激起来对抗、闪躲,并咒骂他们的监视者。”——葛德文大概以为,这种情况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人因为表达想法而受到实际的处罚,这在现实操作上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即便如葛德文这般的温和见解,实际上也指出了为什么在某些社会里道德说教往往会徒劳无功的原因:“我们不妨对比一下,一个国家的人民对于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敢想、敢说、敢做,并且不受任何阻止他们走向正确道路的虚伪动机的束缚,另一个国家的人民对于人类所探讨的重要的问题则不敢说、不敢想。有什么情况能比这种怯懦更加卑鄙呢?思想遭到这样破坏的人能够有什么崇高的理想么?这种最卑鄙的奴隶状态能够成为人类真正完美的境界吗?”176——是呀,在葛德文所谓的这个“另一个国家”里,是否仅仅靠着学习儒家思想、普及“四书五经”就可以提升普遍道德水准吗?如果“四书五经”真有这般妙用,历史上哪个国家的道德水准会是世界第一的呢?这是个太简单的问题了吧?
回到两千年前,路温舒对这个“不敢说、不敢想”如此煞费苦心,那么,他的建议会被皇帝采纳吗?——是呀,这就像推销员说得再怎么动听,顾客就是铁了心不买,那也没辙呀。
这话不错,路温舒提出来的确实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而他那个乌鸦蛋和凤凰蛋的比喻确实很有说服力,但作为统治者,扪心自问,谁爱听“诽谤”呀?谁不愿意权力无限,可以为所欲为呀?谁不希望可以借着“腹诽”的罪名想杀谁就可以随便杀谁呀?——你路大人说:“我听说,如果不去毁掉乌鸦蛋和老鹰蛋,那么凤凰就会飞来了;如果犯了诽谤罪的人不会被杀,那就会有人向国君出好点子了。”嘿嘿,好,好一个“我听说”呀,你路大人是这么听说的,我还听说过“杀光乌鸦和老鹰才能招来金凤凰”呢,凭什么你听说的就对,我听说的就错呀?
看,路温舒这个乌鸦蛋和凤凰蛋的比喻虽然是全文当中最最精华的一句,但这句话毕竟是他“听说”的,也就是说,是禁不起较真的,如果我们把路大人这篇奏疏比作一支向敌人发起总攻的军队,那么,这个乌鸦蛋和凤凰蛋的比喻再怎么精彩,也只能当一队特种兵,而绝对不能担起主攻任务。
谁来担当主攻任务呢?——必须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是儒家思想,是“春秋大义”。所以,路温舒是搬出了《公羊传》思想、《左传》思想,《尚书》思想、“五德始终”思想来作主攻,又以一些“我听说”和“俗话说”来作辅助,用心不可不谓缜密。这其中,一句“《尚书》思想”和一句“俗话说”分别代表了儒家政治理想的两个经典追求。
《尚书》那句话是:“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大意是:审判犯罪嫌疑人要宁纵毋枉,要本着“无罪推定”的原则,宁可错放,不可错杀。
“俗话说”说的则是:“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大家都知道“画地为牢”这个成语,但这个成语的本意很多人却都搞不清了。这里说的是:即便是在地上画个圆圈当监狱,人们也不愿意踏进去;即便是拿木头雕刻一个法官,人们也不愿意站在他前边。路温舒说这是“俗话说”,但这个“俗话”据说来源很古老,也很神圣:被儒家非常推崇的尧圣人在位的时候,天下大治,民风淳朴,对犯罪的人不打不骂、不上刑、不关监狱,只是给他们穿上不同式样的衣服来表示他们所犯的罪行,或者是把受刑人的样子画出来挂在显眼的地方——这种刑罚叫做“象刑”。
象刑是个无据可考的东西,历来也流传着种种不同的说法,但无论如何,象刑都是一种“象征性”的处罚,并不伤害犯人的身体,想来大概就像霍桑小说里的“红字”,或者如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所描述的那样:“在从前还没有法学家和法典的那个时代,那些庄严的法令和权利借助如画一般的仪式,使它对所有的人都变得鲜明,这些仪式能够在没有知识的人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177——这也许就是“画地为狱”和“刻木为吏”的原始形象吧?
“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路温舒认为这句俗话表达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黑暗的痛恨,虽然上古刑罚的真相恐怕并非如此,不过无论如何,儒家在大原则上是非常反对严刑酷法的。
路温舒还不点名地引用了《左传》:“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大意是:高山大泽里藏着毒蛇猛兽,大江大河里也常有些脏东西,就连美玉都有瑕疵,所以,国君挨点儿骂不算什么。——这话眼熟吗?《孟子他说》第三册里,一开始的那个段志冲向唐太宗说真话的事件,英明领袖唐太宗在诏书里就是以类似的发言来对待逆耳之音的。历史里种种这类的例子告诉我们:统治者对自己的政治能力越有信心,对逆耳的声音也就越是宽容,反之亦然。如果从这个历史的经验来判断的话,决定着路温舒这份奏疏会造成什么样后果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路温舒是否言辞恳切、论述周密,而在于当时整体的政治环境,在于统治者的执政信心。——别看路温舒的文章精明到如此地步,如果他忽略了这最后一点,前边那些努力可能就都白费了。
好在我们有理由相信,以路大人的精明是不会犯下这种低级错误的。所以,事情的结果是喜人的:这份奏疏深受嘉许,路大人因此升官。——这大概要算得上是帕累托改进了:统治者高兴,路大人升官,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改善,却没有人因此受到损害。
有人可能会质问说:“不会吧,难道司法集团的利益没有被损害吗?”
答案是:他们的利益只是被泛泛地触及,并没有受到实质的损害。
有人一定会继续质疑:“路温舒的奏疏不是受到领导的表彰了吗?”
答案是:第一,受到表彰是一回事,付诸实施是另一回事,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第二,一般来说,只有具体的改革方案才会真正触及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从而引起他们的强烈反扑,但泛泛的改革方案却往往起不到这种作用——比如说,路温舒如果论证说要在司法机构搞个大裁员,或者要严格取消司法机构里所有干部的公家配车,你看看会引发什么后果。
——这也正是我们要心怀叵测地向路大人学习的地方啊。^_^
有个问题必须要提:路大人的行文当真如此煞费苦心吗?是不是我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并非没有这个可能,不过,即便我真的多想了也是情有可原的——对于文字上的一些意义含混却威力巨大的词语,就连费正清这样的高人都坦诚大惑不解——他曾经这样感叹说:“中国的政治论争通常是间接的和隐晦的”,178也许正是因此,两千年来人们已经养成了猜谜语的习惯,即便是最直接了当的话也很容易被当成谜语来猜。
另外,提意见确实需要小心翼翼,这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之外,还存在着同样由费正清所描述的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人们总是把不合时宜的政策与道德败坏等同起来。对中国政治的这一特征,从未有满意的解释。它似乎源于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行为表现性格,言必表现于行。这种传统思想一经成立,人们就不能像西方人那样,把政策和道德区分开来,相反,政策是官员行为的组成部分。一旦其政策为人厌恶,其道德品质也就受人怀疑了。”179——费正清这里虽然是说“对中国政治的这一特征,从未有满意的解释”,但“满意的解释”未必就当真没有,要知道,道德在中国历史上常常都是被政治化的。
好了,话说回来,难道路温舒仅仅是在说些空话吗?难道就从来没有过哪位皇帝开明到可以接受路温舒的意见吗?——倒也不是,早在路温舒之前,汉文帝就曾经下诏废除过汉朝自秦朝沿袭下来的妖言令:
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汉书·文帝纪》)
这份诏书的内容其实和路温舒的进谏是一个路数,提到古人的“进善之旌,诽谤之木”,对比如今的以言论治人之罪,然后说到如果大家谁都不敢说话了,皇帝又该从何知道自己的过错呢?从此以后,就算有小民诅咒皇上,也不算他们有罪。
看来两千年前的汉文帝就深知言论自由的好处,可他的诏书虽然可以这么说,谁要当真谁就悬了。所以说,事情常常是这样的:“求实”是学者的责任,是政客的烦恼,是大众的逆鳞。
再者,中国文化很讲“悟性”,很多东西不能靠正常的逻辑去理解,而是要“悟”,对领导的话尤其要“悟”。禅宗之所以能在士大夫阶层当中广为流行,恐怕其中正有这个原因。——僧问:“如何是古佛心?”师曰:“三个婆子排班拜。”(见《五灯会元》,书中的这类对话俯拾皆是。)禅宗和尚的“打机锋”和官员们的“揣摩上意”大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所熟知的禅宗其实很难说和印度佛教有什么真正的渊源,它或许正是“中国土壤”里栽培出来的一朵奇葩。
当然,作为官员,还得具备其他本领。比如,孔子当年有言:“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从权谋角度来看,这话应该反着理解:如果庶人们对统治者议论纷纷,这不就说明“天下无道”么,可皇上圣明,天下明明“有道”,所以自然应该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议论180。好了,现在再来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路温舒的政敌,你能从他的这篇《尚德缓刑书》里找到他的什么马脚吗?
嗯,不错,前面已经试过一回了,但没抓到要害。那么,再想一想,只要肯动脑筋,就一定会办法的,就连刀枪不入的阿喀琉斯都有脚后跟的破绽,路温舒也一定有的!
有人可能会问:“路温舒的主攻兵团是儒家思想,是‘春秋大义’,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立场,怎么抓他的破绽呀?难道要和官方思想作对不成?”
——当然不是,找死的事咱们是不能做的,咱们的主攻兵团也是儒家思想,也是“春秋大义”,也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这就得从路温舒的老前辈董仲舒说起了,董老可是汉代儒学一统天下的首功之人啊。
(十)绞尽脑汁,抓住路温舒的破绽
吾爱董仲舒,穷经守幽独。
所居虽有园,三年不游目。
邪说远去耳,圣言饱充腹。
发策登汉庭,百家始消伏。
这是司马光盛赞董仲舒的一首诗,我们得注意一下第五句“邪说远去耳”。
儒家一直都在反对歪理邪说,孟子在论述孔圣人写作《春秋》的意图的时候,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也就是说,孔子是看见社会上歪理邪说太多了,倒行逆施太多了,开始担心害怕了,这才写作《春秋》的。181孟子在这个问题上尤其执着,自许要“正人心,息邪说”,为此大战诸子百家,付出了毕生的努力。
但孟子生活的年代正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所以,他老人家虽然恨不得把杨派、墨派什么的全给灭了,但也只是在一个公平的擂台上用自己的“圣人之学”来打击人家的“歪理邪说”。但既然有个开放的擂台,所以墨家他们也同样是用自家的“圣人之学”来打击孟子的“歪理邪说”,无论孟子再怎么运气,再怎么恼火,也得在言论自由的规矩下“学术问题学术解决”。
时代在发展,到了董仲舒的时候,终于完成了孟子的遗志,成功地罢黜了百家,独尊了儒术,把“歪理邪说”一扫光。但董仲舒赢得并不光彩,因为他是“学术问题政治解决”。
——当然了,这话只是两千年后的我这么来说,当时的董仲舒肯定不会觉得自己赢得有什么不光彩的,甚至,即便是孔孟复生,也得向后学董仲舒一挑大指。因为古人的普遍认识是:第一,真理只有一个;第二,真理在我手中;第三,和我的真理相抵触的说法都是歪理邪说;第四,既然是歪理邪说,就得严厉打击,以免危害社会。
呵呵,现在能想到了吧,以上这些就是打击路温舒的法宝。路温舒不是建议诽谤无罪吗,我们大可以质问他:“难道歪理邪说不是诽谤吗?难道我们可以容忍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横行无阻吗?”然后,我们可以引用孟子的话,再引用董仲舒的话来扯自己的大旗,惟一遗憾的是,《孟子》一书在当时还只算是“诸子书”之一,并没有升格为“经”,比《公羊传》什么的低了一头。
看来路温舒很走运哦,当时并没有人这么来反对他,这也许是和他的帕累托改进有关吧。但我们不妨想想,如果真的有人这样来和路大人作对,路大人会怎么自卫反击呢?
嗯,这还真不好说,这个问题直到最近的二百年来才被研究得比较透彻,所以,两千年前的路温舒就未必能够说得妥善了。
有人可能还没有释疑:“《孟子》在当时不受重视,那‘大旗’里不就只剩下董仲舒了吗,董仲舒的话又不是《春秋》的话,作用能有那么大么?”
——真有那么大。咱们一般都说儒家思想是“孔孟之道”,其实,汉朝以来的儒家思想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孔孟之儒,而是董仲舒之儒。这其实很好理解,孔子和孟子一个生活在春秋时代,一个生活在战国时代,那都是封建社会瓦解的时候,所以孔孟的思想是根源于封建制度、根源于宗法社会的,这两位老前辈既不忠君,又不爱国,拿老天爷也不太当回事,更要命的是,尤其是孟子,居然还宣传“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思想,嘿,别看后人那么推崇他们,他们如果当真生活在汉唐宋元明清,八成早被皇上给杀了。而董仲舒则不同,他是在专制社会里成长起来的第一位儒家大宗师,把儒家思想修正得非常迎合专制体制的特点,不然怎么能被皇上“独尊”起来呢?
很多大家熟悉的所谓儒家思想其实都是董仲舒的儒家修正主义思想,比如那个臭名昭著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文天祥《正气歌》里的“三纲实系命”,就是这个董派思想;还有被毛主席痛批的君权、神权、族权、夫权这套在人民脖子上的四条锁链,也是董派思想。董仲舒吃亏也就吃亏在太“现代”了,他如果是位“古人”,全国各地可能就不建孔庙而建董庙了。这倒真是个令人感叹的话题:曲阜孔庙历经两千多年长存不衰,可董仲舒的老家现在却连一个姓董的人都找不着了。
尽管世态如此炎凉,但两千年专制社会的儒家修正主义思想的源头就在董仲舒对汉武帝的那个“天人三策”,嗯,现在咱们是时候来聊聊这个东西了。
第三章 天人三策
(一)“天人三策”之一——鬼神与灵异现象——做人还是做政治?——格劳孔PK苏格拉底——吕底亚牧羊人的戒指——儒法合流——皇帝上岗资格认证——孔孟之道和周孔之道——但欠世宗一死——《李秀成供词》——忠——从绝对父权到绝对君权——皇帝也需要刻章办证——建议皇帝下台——乌托邦种种
年轻的汉武帝广开言路,让各地推荐人才进京,然后亲自就国家大政方针向一众人才询问意见。
询问意见的程序是这样的:皇帝把问题写在竹简上,发给大家,这个竹简就叫做“策”,竹简上的问题就叫做“策问”,皇帝的问话叫“制曰……”,所谓“临朝称制”,就是这个“制”;大家要应对“策”上边的“策问”,这个“应对”就叫做“对策”——我们现在也还常说“想个对策”,这个词就是从这儿来的。
汉武帝的第一次策问主要问的是:听说三皇五帝的时候大搞政改、创作新乐章,天下由此大治,后来的君王都纷纷效仿,可到了夏桀王、商纣王的时候,王道完全败坏了,后来的人再想扭转却很难扭转过来了,直到后王兴起,好不容易才把颓势给止住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人们丢掉了当初的治国大道了,还是老天爷就这脾气?那,人力有什么可为之处吗?怎么做才能把国家治理好呢?
看大家该怎么回答了。
作“对策”的有很多人,全是天下英才,其中就有我们的主人公董仲舒。董仲舒的“对策”一开始就从《春秋》出发,说:“我看了《春秋》记载的历史,研究天和人之间的关系,哎呦呦,真是不得了哇!国家如果‘失道’了,老天就会降下一些警告,人世间的统治者一看:‘什么跟什么嘛,不过是个行政警告罢了,老子毫毛都没伤一根,不理会,不理会!’可老天爷是讲公道的,不是意思意思给老百姓看看就完了的,当他发现行政警告不起作用,就降下更大的灾祸,再搞些UFO和麦田怪圈什么的灵异现象出来,那意思是吓唬人间统治者:‘臭小子,别给脸不要脸,你丫能有今天还不都是老子罩着,看你尾巴翘这么高,可别忘了谁才是真正的老大!老天爷生气了,后果很严重!’如果老天爷接二连三地发下警告,人间统治者却还不悔改的话,老天爷就真生气了,大灾大难就全降下来了。
“这么看来,老天爷不是不讲理的主儿,对人君是能罩着就罩着的,只有当人君实在太不像话的时候,老天爷才会发火,而只要人君不闹得太离谱,老天爷还是愿意罩着点儿的。所以,国家大治的关键就是看人间的统治者努力不努力了。”182
董仲舒说自己熟读《春秋》,发现天下的大问题在于“失道”,这个词是董老的原话,我方才加了引号,直接引用了。现在就得捉摸一下了:什么是“道”?
“道”这个词,缠绕中国历史两千多年,聚讼不休。道家的解决方案是最绝的:“《老子》五千言,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所以,这个问题是无法言说的。如果你始终不说,你还可能理解对了,但你只要一说出口,那就肯定错了。”(这就好像现在的网络敏感词,版主既不公布,大家也不会说,但你还必须知道。可是,如果你想当然地以为一个词是敏感词,并把它规规矩矩地打了出来告诉别人,那只能说明它不是敏感词——敏感词可道,非敏感词。)——如果不是马王堆的帛书和郭店楚简的出土(后文再论),我们可能还真得承认《老子》是倾力在研究这个神秘的“道”的,嗯,看来儒家学者在这个问题上未必就不是专家。
董仲舒不玩虚的,很直截了当地解释说:“所谓‘道’,就是通往理想政治的道路。这可是一条真正的康庄大道啊,路上每隔三五里的就有仁义礼乐,比收费站还多!”(道者,所繇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183
这毕竟是在回答皇帝的策问啊,如果董仲舒也玩一个“道可道,非常道”,说不定当时就被轰出去了。董仲舒用比喻来解释“道”和“失道”,非常清楚明白,大意是说:最好的治国方法就是沿着这条大道一直走下去,就像开长途车走国道一样,路只要能认准了,再加上驾驶技术过硬,距离目的地就会越来越近;可假若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放着好好的国道不走,非要冲到荒野里另辟蹊径,或者不专心开车,眼睛总踅摸着路边的MM,或者酒后驾车,横冲直撞,开到不晓得什么地方去了,这些就都叫做“失道”。所以说,我们看到历史上有不少昏乱的世道,那并不是因为国道不见了,而是因为昏君们不好好开车,拐到歪门邪道里去了。
董仲舒认为,一辆行驶在康庄大道上的好车应该是这样的:司机认真负责,把住方向盘,认清路标,别把车给开歪了,而车上应有的加油站和维修点一应俱全——这些加油站和维修点就是仁、义、礼、乐。这一来,司机认真负责,加油站和维修点分布合理,车上乘客们也就安安全全了。
就这些必要的加油站和维修点来说,“仁、义、礼”我们现代读者还都好理解,但“乐”真有那么重要的吗?——是呀,现在我们学校里音乐课几乎就是最不重要的课程了,而无论贝多芬还是周杰伦,都属于艺术/演艺范畴,难道这能和国家大政扯上什么关系吗?
——在古代还真就能的,“乐”几乎和“礼”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所以前边汉武帝才会把搞政改和创作新乐曲并列来谈,所以董仲舒在这里特别指出:“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这就是说,音乐具有显著的移风易俗之功,是一种很有用的政治技术。他后边还说:歌功颂德也全要靠“乐”呀。——嗯,这很重要,我们可以看看《诗经》里边“颂”的部分,多都是些官方音乐,对开国老前辈和历代(当然也包括现代)的君王们极尽歌颂之能事。是呀,如果能用流行上口的旋律编写出若干极富感染力和麻醉力的政治歌曲来,大家天天唱着“我们大王真伟大”,或者“我们全心全意紧跟大王的步伐”之类,这对天下人心真可谓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啊,有着绝对不可小觑的教化之功。一支歌的力量未必就输给一支军队。
董仲舒接着引用孔子的话,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这句话见于《论语》,有名得很,但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却历来都是有争议的。董仲舒把它引在这里,看来他所理解的意思是:道是客观存在的,就像一台功能强大的电脑,但电脑怎么用,这主要不是取决于电脑本身,而是取决于电脑使用者,比如,有玩游戏搞得系统崩溃的,也有用电脑编写出很多精彩程序的。所以,那些坏的世道并不是因为天命终结了,世道就该着坏了,而是由于那些坏蛋国君造的孽太多,偏离了正道太远。世道的治与乱,全在人为呀!
虽然事在人为,但人并不是孤独的,老天可一直在上边瞧着呢。董仲舒说:如果有人接受了天命即将为王,世上必然会出现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灵异现象,这就是王者承受天命的凭证。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天下人心都归向他,就像小蝌蚪找妈妈,老天感受到了人类世界中如此强烈的诚意,于是便降下祥瑞,比如降下一头会讲历史故事的熊什么的。《尚书》里说武王伐纣的时候有白鱼跳上了周武王的船,还有,周武王的屋顶上着了火,火烧着烧着就变成了乌鸦,这些可都是有据可查的灵异现象啊,正是周武王承受天命的凭证。(不知道飞碟和麦田怪圈的目击者是否也承受了什么天命?)
老天爷可不是只会降下祥瑞的,他还会降下灾难。董仲舒接着说:坏蛋君王废弃了教化,滥用刑罚,致使道德沦丧,人心不古。而刑罚如果使用不当,就会积聚邪气,邪气积得多了,就会上下失和,阴阳错乱,妖孽滋生啊。
董仲舒继续扯起《春秋》这杆大旗,说:《春秋》一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春王正月”,表面看上去好像仅仅是记载时间,就像“2010年1月”,或者“2038年3月”,其实可没这么单纯哦,这四个字里蕴涵着极深刻、极深刻的意义——咱们来看看《春秋》的“微言大义”到底有多么微妙——“春王正月”,王道之端就在“正”,而“正”次于“王”,“王”次于“春”,嗯,好好看看这四个字的排列顺序,难道不是这样吗?“春”是什么,是季节呀,是老天的所作所为;“正”是什么,是“王”的所作所为呀。这就是说,君王向上要效法老天,在人间要端正自己,走上正大光明的王道。
这可是董仲舒很重要的思想了:天道最要紧的就是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德主生,刑主杀;阳主要在夏天活动,使万物生长繁茂;阴主要在冬天活动,悄悄藏着,不动声色。我们只要认真观察一下老天的活动规律,就会发现他老人家是喜欢用德而不喜欢用刑的。所以,相应地,人间治国也该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呀。
董仲舒接着说:我还没把《春秋》一开篇的大道理说完呢。您知道《春秋》里的“一”和“元”是怎么回事么?所谓“一”,就是万物的开始;所谓“元”,就是“大”。《春秋》纪年,把第一年称为“元年”,意思是说这是个重要的开始啊。这里可暗示着《春秋》的中心思想哎,是说一切的根源都在最尊贵的人那里——所以,做君主的要先让自己正心,正了心才能端正朝廷,端正了朝廷才能进一步端正百官,端正了百官才能端正万民,端正了万民才能端正天下四方,这样一来,大家就全往正道上走了,于是乎阴阳和谐,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草木繁茂,不管多远的人在听说了君王的圣德之后都会赶来归附,老天的祥瑞会接二连三地降临,这就是王道的景象啊。
董仲舒该转折了:现在皇上您这好那好,可为什么老天没受到感应呢,为什么没有祥瑞出现呢?这都是因为没有搞好教化工作,而老百姓没有走上正途啊。人都是追逐利益的,就像水总是会往低处流一样,而教化就是水的堤防啊。不建立堤防的话,水就会乱流一气的。只要教化工作做得好,那就会人心向善,奸邪不生;教化工作如果做得不好,就如同豆腐渣大坝决口一般,没法收拾了,靠刑罚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古代圣王全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全都重视教化工作,在首都建设大学,在地方建设中小学,用仁来教育人民,用义来感化人民,用礼来节制人民,所以,那时候刑罚虽然很轻而犯罪的人却少之又少,这都是教化大行而风俗淳朴啊。
——这是儒家的一个经典思想,我们想想杜甫的“致君尧舜上,更使风俗淳”。
董仲舒继续论述,从理论转入现实:秦朝搞的那套就是抛弃了德治而代之以苛刻的法制,把天下全搞坏了,所以仅仅十四年就亡国了。咱们汉朝接下了秦朝这个烂摊子,嘿,这个摊子还真够烂的,正如孔子说的“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烂泥扶不上墙,麻尾儿串豆腐——提不起来!董仲舒下边几句话说得很漂亮,其中就有好几个我们熟悉的成语:“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看,这么一句话里出了“扬汤止沸”、“抱薪救火”、“琴瑟不调”、“改弦更张”四个成语,意思是:天下给秦政府毁成这样了,咱们汉朝皇帝怎么想办法结果都治理不好,法令刚一颁布下去就催生了更多的奸佞邪恶,诸多政治措施不是扬汤止沸不解决根本问题,就是抱薪救火越搞越糟糕。那,怎么办呢?正如琴走音了,得把琴弦解下来重新调整一下,政治搞不下去了,也应该换个思路另外搞搞。咱们汉朝都已经迎来七十多年国庆了,老办法也该换换啦,不是都说要与时俱进嘛!
——这就是“天人三策”的第一策,原文太长,这里只是节要而说。可能熟悉孔孟的人早就按捺不住要问问题了:“第一个问题:董仲舒讲的那什么天人感应,什么灵异现象,是真的么?孔孟有这么说过吗?《春秋》里边有这类的记载吗?第二个问题:还有那个‘人都是追逐利益的,就像水总是会往低处流一样’,这都是正牌的儒家思想吗?这不是等于在否认人性本善吗?第三个问题:《春秋》里边的‘春王正月’啥的,真有那么玄妙的奥义吗?”
第三个问题我们得放到后边再说,现在只来看看前两个问题。
先来捉摸一下问题一:《春秋》里边真有灵异现象吗?
一查资料,好像还真有:
周宣王要杀大臣杜伯,杜伯很冤,愤愤地对老天说:“我不服!——哎,老天爷呀,跟你商量一下,等我死的时候给我搞个六月飞雪,我要让大家都知道我是冤枉的!”
老天微微一笑:“就你这小样儿还想玩六月飞雪,不给你杜伯俩字搞成敏感词你就谢天谢地吧。”
杜伯一愣,呆了半晌,嗫嚅着说:“那,那,给个旱天雷总可以吧?”
只听天上“噗哧”一笑:“给你打旱天雷,哼哼,也行,可你得先告诉我,就你这点儿小小冤屈我都给打旱天雷,那等谁谁谁死的时候我可该怎么办呀?”
杜伯歪着头,又是好半晌,终于带着哭腔说:“算了,你还是别管我了,求人不如求己,干脆这样,如果人死如灯灭那也就罢了,可如果死后有知,不出三年,我一定要让我们国君知道我的厉害!”
杜伯死了。过了三年,周宣王会合诸侯一起打猎,豪车数百辆,从者数千人,声势浩大。就这样一个车队,按说撞死人都是白撞,谁敢招惹呀。可是,就在日中时分,风云突变,只见一辆白马素车兀然冲来,车上一人——按说都白马素车了,车上一人应该是银盔银甲素罗袍,手持一杆亮银枪才对,但这个年代还没有说评书的,所以车上这位是红衣红冠,红弓红箭,直奔周宣王就冲过来了。大家一看:咦,这不是杜伯么,他三年前不是就死了么!
注意,这可不是三更半夜、月黑风高、偏街僻巷、孤身一人,而是白日当空、众目睽睽啊。只见杜伯追得近了,张弓搭箭,瞄准了周宣王。周宣王还奇怪呢:咦,自己心口这地方怎么有一个红色的光点呀,这杜伯可真搞笑,弄张弓还搞个高科技,切!
眨眼间箭已离弦,呼啸而来。在场好几千人全都惊呆了,眼看着这一箭竟然速度变慢,形体变大,箭镞处的气流被推出了几道璀璨的波纹,这,这是怎么回事?
只有周宣王是个明白人,把嘴一撇:“切,不就是玩个暴力美学么,你当自己是谁呀!”
箭镞突然恢复正常速度,一瞬间便洞穿了周宣王的心脏。周宣王一口气都没多出,当即便往车上一扑,死了。
——这就叫“光天化日鬼杀人”,此事见于《春秋》。从此之后,大家互相转告,都说:“瞧见没有,人可不能乱杀呀,不然鬼神会报应的!”
灵异现象不止一件,类似杜伯的事件在燕国也出现过。燕简公要杀大臣庄子仪,庄子仪在临死之前说了和杜伯一样的话:“如果人死如灯灭那也就罢了,可如果死后有知,不出三年,我一定要让国君知道我的厉害!”
燕简公很是不屑:“切,没学过唯物主义不是,小庄啊,你犯了主观唯心主义的错误,陷入了先验论、怀疑论、不可知论、泛神论和超验主义的泥沼,你这是形而上学哦!不杀你对不起马克思,杀!”
庄子仪死了。过了三年,燕简公出行,随从众多,浩浩荡荡。还是在日中的时候,大家突然看到庄子仪冲到了马路中间,手里抓着一根红色的棍子。交警先说话了:“嘿,小子,别以为乱闯红灯就没人管,还当自己是宝马了,不知道路口有摄像机吗!”
庄子仪冷笑一声:“我是鬼哎,摄像机要能拍到我,你就找司马南领钱去吧!”
庄子仪一边说着,一边举起了大棍,恶狠狠地直扑燕简公。
燕简公脸色发青,嘴里念叨着:“不要怕,不要怕,他不过是个鬼,而鬼是不存在的,我可不要犯了主观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先验论的泛神论的超验主义的错误啊!”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庄子仪眨眼间就冲到了燕简公的面前。
燕简公突然问了一句:“哎,小庄,你是鬼吗?”
庄子仪冷笑道:“废话!”
燕简公迟疑着说:“按说,鬼是没有物质形体的,没有重量的,电视里的鬼片不是都演鬼从人的身体撞过去,而人却浑然不觉吗?”
庄子仪一愣:“对呀,这又如何?”
燕简公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这就是说,你如果拿棍子打我,我应该根本就感觉不到才对!”
庄子仪又是一愣:“咦,好像是这个理呀……不行,那,那咱们试试?”
燕简公“嗯”了一声,摘了帽子,把脑袋探了过去:“也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咱们就试试好了。”
庄子仪抡圆了大棍,“呜”的一声,照着燕简公的脑袋就砸了下去。
燕简公很是纳闷:“这棍子怎么还挂着风声呀,它应该不是物质实体才对呀,为什么……”
“噗——”燕简公死了。
——又是一件“光天化日鬼杀人”的灵异事件,此事也见于《春秋》。从此之后,大家互相转告,都说:“瞧见没有,人可不能乱杀呀,不然鬼神会报应的!”
再说一件宋国的事。宋文君时代,有个负责祭祀的官员叫做观辜。有一天,厉鬼附在巫子身上,责问观辜说:“臭小子,最近的祭祀工作搞得很差劲嘛,玉器拿塑料仿制品充数,茅台是工业酒精兑敌敌畏,献祭的肥牛全有疯牛病,也太不像话了吧。老实交代,这到底是你们国君干的,还是你自己干的?”
观辜很有骨气:“我们国君年纪小,还在吃奶呢,这些事全是我观辜干的,你想把我怎么着吧?”
巫子二话不说,抄起一支船桨当头便劈了过来。
观辜一看:“好家伙,居然是岩流岛宫本武藏!”
眼看着船桨离得近了,观辜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大喊道:“——不对,鬼神怎么可以野蛮执法?!”
巫子冷笑一声:“Kao,还把自己当人大代表了!”嘴里说着,船桨势头不减。
“噗——”观辜死了。
这件事,照旧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后来也被记入《春秋》。从此之后,大家互相转告,都说:“祭祀不能不谨慎啊,鬼神在盯着咱们呢!”
这种事齐国也有。齐庄王时代,王里国和中里缴两人打官司,打了三年也没打出结果来。齐庄王很为难,有心把两人都杀了,可又不忍错杀无辜之人;有心把两人都放了,又不想让有罪的人漏网。但这案子实在太难断了,包青天此时还未出生,江户川柯南不懂中文,名侦探叶子的故事熊逸还没写完……唉,看来已非人力所能为。那,那就听听鬼神的意见吧。
于是,齐庄王派人弄来一只羊,带着王里国和中里缴一起到神社祭祀,杀羊歃血。王里国说:“我庄严宣誓,我无罪。”中里缴也宣誓:“我庄严——”话没说完,死羊突然跳了起来,一头朝着中里缴撞了过去,撞断了他的一条腿。
中里缴“哎呦”一声:“我怎么这么倒霉!”
半空中突然有人说话:“还有你倒霉的呢!”原来是神社里的神灵现身,照着中里缴的脑袋就是一记重拳。
中里缴仆倒在地,当时就一命呜呼了。
这件事,照旧是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后来也被记入《春秋》。从此之后,大家互相转告,都说:“不要发假誓呀,神灵在盯着咱们呢!”
这么多灵异现象全都是《春秋》有载哦,可是,孔子不是一个无神论者么?至少他老人家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从来都是存而不论的态度呀,这,这不是很矛盾么?
——其实呢,一点儿都不矛盾,因为上面讲的这些个《春秋》并不是传说中孔子编的《春秋》,而是燕国的《春秋》、齐国的《春秋》、周天子的《春秋》等等,这几部《春秋》虽然没有流传下来,但书中的灵异现象却被墨家汇集起来,编纂进了他们墨家的经典《墨子》,上面这些故事,就是取自《墨子·明鬼》。184
这就告诉了我们两个信息:第一,《春秋》并不是孔子特别定下来的书名,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涵义,当时各国的史书还有好几部也都叫《春秋》呢;185第二,董仲舒在对待老天的态度上和孔孟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异,反倒和孟子毕生竭力苦战的墨家思想很有一些异曲同工之妙——这就让我们想到,自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难道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真的全部消亡了吗?也未必哦,墨家的“明鬼”思想不就悄悄地被藏进了董仲舒的儒家理念当中了吗,而墨家曾经可是儒家最大的对头呀。
《墨子·明鬼》在上面讲过的那几个小故事之前还有一个总则似的大帽子,说:自从三代的圣王死了之后,天下越来越乱了,简直没法看了。怎么会搞成这样呢?还不都是因为大家对鬼神产生怀疑了,不知道鬼神是能够赏善罚恶的呀。如果天下人都能相信鬼神可以赏善罚恶,世界很快就会好起来的。186
看,墨子想“明鬼”其实是为了现实服务的,所以他才从各国的《春秋》里摘选了那么多的“见鬼”的例子,告诉大家:鬼神就在我们身边。墨子为了取信于人,特意都选的那些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见鬼的例子,看起来确实很有说服力。可问题是,如果鬼神当真像墨子说的这样,天下还怎么可能大乱呢?谁还敢不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呢?所以,天下大乱的现实其实已经把墨子的“明鬼”给结结实实地打翻在地了。我们再看董仲舒,他的“天人感应”理论在鬼神观上介于孔子和墨子之间,取了墨子神道设教的主意,但说得更虚了、更玄了,也就是说,把墨子那个重大的逻辑漏洞给补上了。——想反驳墨子的“明鬼”是很容易的,像我方才那样,一棒子就可以打倒,但反驳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可就难了;墨子的“明鬼”说法用简单的逻辑就可以驳倒,而要反驳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就需要借助现代化的“奥卡姆剃刀”了。
另外,也许墨子自己都不知道,他的“明鬼”或许有着久远得多的传统渊源——爱德华·泰勒在他著名的《人类学》一书中讲过一个神判的例子,简直就是王里国和中里缴故事的外国翻版:“在俄罗斯的西伯利亚法庭上,可以看到奥斯加克人宣誓的有趣场面:当时,把一个熊头带到法庭上来,为的是如果见证人做了虚假的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奥斯加克人就去咬这熊头,以此为誓召唤熊咬死那见证人。”187——原始的神判仪式是如此普遍,当社会发生改变的时候,这些古老的习俗还会顽强地存在一段时间,但终会变得不合时宜。现在,感谢文明的进步,我们在俄罗斯的法庭上已经见不到熊头了(我诅咒这些北方的先民,居然犯了我的忌讳),而在墨子那个时候,熊头这种东西也早已不是时代的主旋律了。墨子固守着这份传统,确实像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宋国人——宋国人是以迷信著称的商朝人的后裔,在百家争鸣的时代没少受人揶揄,揠苗助长和守株待兔的故事就都是好事者拿来编排他们的。
再看第二个问题:“董仲舒所谓‘人都是追逐利益的,就像水总是会往低处流一样’,这都是正牌的儒家思想吗?这不是等于在否认人性本善吗?”
再看看董仲舒的原话:“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不错呀,是说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这是天性,改不了的,而这种天性如果任其发展的话,那一定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了。想解决也容易,好办法只有一个: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情操。
这也就是说,最高领导人要教育所有老百姓说:“都给我听清楚了,我要教你们怎么做人!”——看来没人教的话,老百姓自己是不会做人的,非得由领导来认真教诲才行,最后把所有人都教育成一模一样。
嗯,还有人认为儒家思想都是教人怎么“做人”的吗?
“做人”其实不是做人呀。
这个问题我曾经再三强调,实在是因为太多的人都有这个误解——不光是中国人,外国人也有,黑格尔教哲学的时候就说过:儒家哲学只是一种道德哲学,孔子只是一位现实生活中的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儿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188
而其实呢,儒家的做人不是做人,道德不是道德,哲学不是哲学,根子全在政治上呢,政治问题是所有问题的出发点,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搞清楚。
好了,再看董仲舒的“教做人”,好像老百姓全是坏坯子似的,这思想说它不是儒家吧,却和荀子的“性恶论”很像,而当年在荀子的这个思想里却发展出了法家——真是说不清、道不明啊。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没人教、没人管,人会变成什么样呢?
这世上有很多问题比我们想像的更具有普世性,眼前这个问题也是一样,大约和孔子同时代的西哲格劳孔很有一些真知灼见,而且说得有趣。
格劳孔这个人可能很多人并不熟悉——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众人围观苏格拉底和诡辩派哲学家色拉叙马霍斯辩论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小色从一开始的气势汹汹直到逐步被苏格拉底逼得哑口无言,而这时候,旁边看热闹的格劳孔起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心,把小色换下场,以生力军的姿态再战苏格拉底。别看格劳孔是作为苏格拉底的对手出现的,但凭心而论,他的发言极有价值。
格劳孔说:那些做正义之事的人并不是真正地出于正义而为之,而仅仅是因为他们没有作恶的本领。
——真是个惊世骇俗的观点呀。格劳孔为了说明观点,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吕底亚的统治下有一个卑微的牧羊人,在一次地震之后,他惊讶地发现大地裂开了一个巨大的裂缝,深不见底。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牧羊人小心翼翼地走进了这个地缝,哈,果然没有白来,地底下有得是千奇百怪的珍宝。最特别的是一匹空心的铜马,马身上居然还有小窗户。这可太古怪了!牧羊人向这个小窗户里偷眼看去,见里面只有一具死尸,身量比普通人高大,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是手上戴着一只黄金戒指。
“不走空”的不止是贼,牧羊人摘下这只戒指戴在了自己的手上,然后就回到了地面。
一个月过去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这一天,是牧羊人集体开例会的时间,每人都要把羊群的情况向国王汇报。这位牧羊人和同事们坐在一起,静候着每月一度的例行公事。
国王先在主席台上发表他的重要思想的重要讲话:“……取得了重大进展和伟大胜利……思想的指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同心同德……”我们的牧羊人在底下坐着,聚精会神地在走神,胡乱摆弄着手上的戒指,把戒指上的宝石向自己这边转了一下。
奇迹发生了!突然间,这位牧羊人在人群中消失了——并不是真的消失,只是别人全都看不到他了。他自己呆住了,莫名其妙,好半晌,又把戒指上的宝石向着外侧转了一下,马上,别人又能看见他了。
这真是个伟大的发现啊!从此以后,牧羊人搞了很多次试验,把宝石转过来、转过去,结果是百试百灵!
如果你有这么一个法宝,你会做什么呢?
当然了,我们都有很好的荣耻观,真有了这件法宝也只会用它更多地去学雷锋、做好事,但这个古代的外国牧羊人却远远没有我们这么高的觉悟——他心里有了小算盘,想办法混进了公务员队伍,然后,靠这件法宝的帮助,勾引了王后,谋杀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格劳孔讲完了这个故事,接着说:“我们想像一下,如果有两枚这样的戒指,让一个正义的人和一个不义的人各戴一只,结果会怎么样呢?”
格劳孔自问自答:“可以想像,只要有这样的法宝在手,没有一个人还会坚定不移地继续正义下去,没有一个人会克制住自己的欲望而不去拿别人的财物。如果可以在市场上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可以随意地穿门越户,随意调戏女人,随意杀人越货,总之,如果一个人就像全能的神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我敢说,那个正义的人和不义的人最后只会变得一模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就是人性呀,正如董仲舒说的:“人都是追逐利益的,就像水总是会往低处流一样”。
是呀,看上去真是这么回事。那么,这个问题如果是客观存在的话,有什么合适的解决之道呢?
董仲舒给出的解决之道就是“推行教化”,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情操。当然,完全依靠教化也是不行的,要阴阳结合才行,而阴阳体现在政治上,就是德和刑,也就是德治和法治,但老天既然以阳为主,以阴为辅,人世间也应该相应地以德为主,以刑为辅——这就是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施政理念。
听上去很合理哦。
但是,仔细想想,似乎还有个问题没有解决呀:如果“人都是追逐利益的,就像水总是会往低处流一样”这句话是成立的,那么,皇帝是不是“人”呢?难道皇帝就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吗?
如果皇帝也是人,那他也一样是追逐利益的呀,一样是会“水往低处流”的呀。皇帝来统一思想,教化万民,可谁来教化皇帝呢?那个“牧羊人的戒指”可千真万确地就戴在皇帝的手上呀,如果抛开寓言的因素,这个“牧羊人的戒指”不就是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吗?如果格劳孔的论述成立,如果阿克顿勋爵“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论述成立,那么,不管一开始的时候皇帝是正义的还是不义的,只要他戴上了这个“牧羊人的戒指”,就必然会最终变成不义的了?想想天纵英才、励精图治的唐太宗和唐玄宗在执政晚期都变成了什么样子,好像还真是这个道理呢。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那也就意味着:用光芒万丈的道德情操来谆谆善诱地教化万民的,却是一个越来越向着不义滑去的皇帝?这就好像用善良、温顺、遵纪守法来教化羊群的,却是一只两眼绿光的豺狼?
——如果一套理论存在着如此巨大之漏洞的话,简直就无法自圆其说嘛。
天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论,有对的,有错的,有精湛的,有搞笑的,但无论如何,“能够自圆其说”总该是一个基本要求吧?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理论恐怕很难得到人们的认真对待。
那么,以董仲舒的大才,一定有办法把这个破绽给圆上吧?
说实在的,这真有点儿难为人家董仲舒,因为儒家思想发源于宗法社会(详见《孟子他说》第二册),无论是孔子还是孟子,他们生活的时代虽然早已“礼崩乐坏”,但好歹是封建体制,好歹有着贵族民主专政的遗风。而秦朝以后,封建变为专制,社会格局变得和以前完全不同了,新儒家董仲舒面对的是一个面目全非的“美丽新世界”,新世界里的政治体制专制新格局是孔孟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也就是说,传统儒家思想里根本找不出现成的解决方案,一切全要靠董仲舒自己去想方设法。
这可不止是董仲舒一个人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汉朝以后几乎所有儒家知识分子都要面对的问题。但谁让董仲舒生得早呢,螃蟹他得先啃。
不妨自己先想想:如果你是董仲舒,你会怎么把话给圆上?
如果赤裸裸地说真话,也许可以这么说:“天下都是他们老刘家流血流汗打下来的,整个汉朝所有土地、所有人民,都是他们老刘家的私有财产。你们这些臭老百姓就跟猪狗一样,人家想给你们饭吃,你们就有饭吃,想把你们饭碗砸了,你们就得挨饿。——怎么着,不服气是吗?不服气的话,你们也自己打天下去,也拿血汗换去!老话说的好:‘既得利益者是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无论他们已经腐朽到了何种程度。’”
——这个逻辑可不是完全虚拟出来的哦,比如哈林顿在《大洋国》的书稿里提倡共和制,委婉地建议独裁者克伦威尔功成身退,而克伦威尔只是轻蔑地说:“老子靠刀剑打下来的天下,难道因为一粒纸弹的打击就轻易放弃?”随之便扣留了哈林顿的书稿,不许印发。
董仲舒虽然不知道哈林顿这个“后车之鉴”,却也明白不能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如果当真这么说了,自己寿数也就到了。在整个两千年的专制历史上,虽然官方经常宣传什么直言进谏、心口如一,可现实一再告诉人们:有话直说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即便现在不收拾你,早晚有一天也会秋后算账。
那,那该怎么说呢?
想来想去,董仲舒理论的这个破绽仅靠人世间的政治理论是怎么也圆不上的,非得请来老天爷不可。看,“天人感应”一点儿都不幼稚吧?能够感应得天降祥瑞的皇帝当然就是真命天子了,其合法性是勿庸置疑的,道德品质之高更是勿庸置疑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仅是我们全国人民的政治领袖,同时还是我们全国人民的伟大导师和道德楷模。
这是一个很高明的办法,我们想想,为什么历代那么多的草民在饱受地方官的欺凌虐待之后却依然坚信中央朝廷的圣洁无瑕,坚信皇帝和宰相们一心一意要让全国百姓过上好生活,而自己之所以没有过上好生活,完全是被恶毒的地方官害的。是呀,真命天子的政策全是好的,都是被地方上这些歪嘴和尚给念坏了的。
看,这样的真命天子倒很像柏拉图理想中的“哲学王”,但耐人寻味的是,柏拉图到了晚年,却对正义和教化绝口不谈,改论刑赏和法治了。
——看来德治教化之途在西方是行不通的哦,只有我们古老的东方文明才能如此。
但可惜的是,德治教化在古代中国其实也没行得通,汉武帝虽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了官方意识形态,而真实的政治生活却一直都是外儒内法,说一套做一套。嗯,这个表达不很准确,说“儒法合流”也许更好。
不管怎么说,“天人感应”确实把理论破绽给圆上了。现在见面率非常高的“天人合一”其实最主要的一个源头就在董仲舒这里,只是我们很多人把它一厢情愿地理解成“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哦,很多很多古代概念都被我们理直气壮地错误使用着,“天人合一”不过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也许事情总是有两面性的,从好的一面讲,“天人感应”虽然是对专制的维护,但也对最高统治者起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好你个皇帝老儿,别看你在人世间说一不二,什么都是你最大,可你头顶上还有个老天爷呢。商纣王牛不牛,一旦不招老天爷待见了,马上就完蛋。
这情形倒很像某种黑社会类型:所有人都以为老大是最大的,是说一不二的,是拥有无限权力的,可大家不知道,老大上边其实还有个人,只是大家从来都看不见——那就是当朝的巡府大人,他老人家才是这整个黑社会的保护伞和真正大股东。在董仲舒的体系里,皇帝就是这位黑社会老大,老天爷就是巡府大人。惟一不同的是,巡府大人毕竟也是个人,是人就有人类的缺点,而老天爷却不是人,他既是至高无上的,也完美无缺的。
董仲舒这么做,也等于搞了个“皇帝上岗资格认证”,意思是说:不是所有皇帝都是拥有这个认证证书的,老天爷看着谁好,才会发给谁这个证书,然后盖个钢印。证书和钢印也就是那些祥瑞,于是,拥有祥瑞的皇帝也就是获得老天爷有效认证的皇帝,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一个道德完人,或者说是“圣人”、“圣主”,而圣主自然会代表万民的利益,关心万民的利益,他是大公无私的——如果他有私心,那就不可能得到资格认证的证书,而他既然已经考上了这个证书,那他必然就是大公无私的圣主。
这个逻辑好像很严密呦,况且,就连一向被誉为东汉时期伟大的唯物论者的王充都曾经以自己的方式为董仲舒的祥瑞逻辑作过证明,189那么,既然皇帝是君权神授,老百姓自然该以服从为天职。嗯,就算不提什么君权神授,咱们退一步说,君权历史授、阶级授、民族授,老百姓还不该无条件地服从吗?谁会说这样的话呢:“我们是历史的代理人,我们应该做这做那,这是历史的要求,阶级的要求,民族的要求。我们所走的是向前进的高速公路,这是历史本身决定的,因此凡是阻碍我们前进的一切东西,统统要扫除干净。”190……然后,又会发生什么呢?
如果上述理由成立的话,也许熊彼特这段“带着有色眼镜”的描述自然会成为顺理成章的发展:“首先,有一个庞大的……共和国,由属于少数的一个政党统治,对任何别的政党不给任何机会。那个政党的代表参加党的第18次代表大会,聆听报告,一致通过决议,毫无任何我们称之为讨论的过程。他们一致紧张地投票通过——如官方所说——‘俄罗斯人民(?)无条件地忠于列宁-斯大林的党,忠于伟大的领袖,接受我们时代最光辉的文件——斯大林同志的报告——中提出的宏伟工作计划,并毫不动摇地完成它’和‘在伟大斯大林的天才领导下,我们的布尔什维克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那种一个候选人的选举,加上装样子的讯审和国家保安部的做法,无疑可以形成‘世界上最完美的民主’……”191
嗯,这样看来,这些君权历史授、阶级授、民族授……和君权神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
也许“神”还更要可靠一些,毕竟神是无所不知的,而且可以奖善罚恶,撤换他不喜欢的代理人。
这时候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孔子和孟子,人家可从来没有讲过什么“忠君”哎,且不谈孟子的“民贵君轻”思想,就算孔子著名的那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中或许也有一种“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精神——老板如果对咱够意思,咱就尽到咱的本份;老板如果不够意思,嘿,老子不干了,拍屁股走人!——如果你“君不君”,那就别怪我“臣不臣”。
时代变了,传统儒家的思想行不通了,该讲无条件的忠君了,该对着龙椅宣誓效忠了。其中原因难道仅仅是“老板是老天爷的人间代理”吗?——未必,天命一说其实早在儒家尚未出现的商、周两代就有了,并不是董仲舒的原创,而且,这个理论同时还有着这样一层意思:如果老天爷变主意了,改朝换代就是理所当然的了,真到了那时候,投靠新主子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无非是顺应天意嘛。
但这层意思最好让它只在理论上存在(所以汉景帝要搞那个“吃马肉不吃马肝”的学术禁区),而且,从“天人感应”来看,只要不断出现祥瑞,就说明天命依然站在当今圣上一边。既然如此,大家伙儿无条件的效忠皇上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也就是说,不管老板对你够不够意思,你都得对老板够意思。
当然,说归说,这其中还有着一个很现实的因素,那就是“大一统帝国”的威力。帝国越是大一统,忠君的思想束缚就越强,原因很简单:异见分子没地方跑。——“天人感应”一说在两汉时代还比较清楚明白,越到后来就越有些含含糊糊了,毕竟黑社会老大在私心之中也不大喜欢巡府大人的“另一面”。
这里还有着很有趣的一点:我们若要分辨历代的知识分子们对这个问题是什么态度,一般来说,只要看看他们怎么评价孟子就可以了。——有一点特别值得留心:咱们现在一提儒家思想就说“孔孟之道”,实际上“孔孟之道”这个说法是晚到北宋才有的,以前人们说的是“周孔之道”,是把周公和孔子并称。孟子是到了唐朝才经韩愈的“再发现”,后来又得到一些宋儒的推崇,这才有了后来的名满天下。
整个历史上,学孟子、像孟子最出名的应该得算王安石,当时人们读他的文章,以为是孟子复生,而王安石还曾借权势之便亲手把《孟子》列入了科举考试必读书。而作为王安石的大对头,司马光自然是头一个反孟子的,他写了一篇《疑孟》,大批孟子,说孟老头儿很会拿圣人之学给自己谋求天价讲课费,而最重要的是,孟老头儿混淆君臣之义,对国君的召见竟然故意不睬,哪像人家孔子,就算鲁哀公那样的昏庸之君,只要派秘书给打个电话,孔子马上就毕恭毕敬地跑去了,这才是为人臣之礼啊!(有趣的是,司马光那个家教严谨的儿子司马温却很是推崇孟子,曾对皇帝说:“《孟子》这书最是淳正,把王道讲得最是明白。”)李觏也是反孟子的,说孔子之道是君君臣臣的尊卑秩序,孟子之道却是人人可以为君,这还了得!——看来,做奴隶也是会让人上瘾的。费正清曾经列举过自1607年以后中国的几位拥有超长任期的统治者,然后得出结论说:“这可以说明,中国人愿意接受一个至高无上的个人权威,而不是法律的至高无上。”192我不清楚的是,如果承认他的这个结论,是否意味着下面这句话也应该是相应成立的:“中国人天生就有奴性”?
我希望大家能把这个问题理解为反问句,但无论如何,相对于自由,很多人却宁愿选择服从;相对于直立行走,很多人却宁愿选择屈膝爬行,这恐怕既是人的天性所致,也是专制之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吧?
——这种情形直到现代社会也依然不绝,拥有了自由的人们却开始逃避自由,或许自由是一种“不安全”的状态,而弱小的人类在天性上就是需要“集体”的,正如弗洛姆概括的那样:“……极权主义运动吸引着渴望逃避自由的人们。现代人获得了自由,然而在内心深处却渴望逃避自由。现代人摆脱了中世纪的束缚,却没有能够自由地在理性与爱的基础之上营造一种有意义的生活,于是,他便想以顺从领袖、民族或国家的方式,以寻求新的安全感。”193——相形之下,孟子的精神就更显得难能可贵了,他老人家的简单真理却原来在根子上就是在和基本人性作对啊。
孟子思想里的知识分子独立人格和“民贵君轻”在大一统时代里确实处境尴尬,忠君就得无条件地一忠到底才是正理,而当这类“忠”的意识已经在很多人的脑海里根深蒂固的时候,仅仅是“忠”却又显得不够了:一定要以“更忠”来超越“忠”,就像追求平等的领袖们从不会满足于平等,而要再接再厉地去追求“更平等”。
宋朝开国初年的宰相范质算得上“忠”的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的经历对后世知识分子的尽忠观念影响极大。据《宋史·范质传》,范质小时候是个神童,文采出类拔萃,十三岁就开始钻研《尚书》——这可是一部超级难读的大部头啊,而且他这么小小年纪就开始教学生了。范质生逢五代乱世,在这五代当中,他在四代里边都当过官,进入后周的时候,范质早已是几朝元老,后来周世宗病危,范质便是一位托孤大臣。
乱世就是乱世,在周世宗咽气不久,小娃娃恭帝即位,随即便发生了一件众所周知的大事:后周武官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从此改朝换代,中国历史进入了北宋时期。范质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一时还没有缓过神来,可他既然已经历仕几朝,看看老天爷又变心思了,便也不在乎继续为这个新建立的宋朝效力,于是,范元老又作了赵家王朝的宰相。
范质此番为相,来了一个意义深远的破旧立新之举:此前,宰相和皇帝议事都是坐着讲话,但范质这时候可能觉得赵匡胤太伟大了,自己太渺小了,对坐议事实在说不过去,干脆,有事就写折子递上去让皇帝自己慢慢看吧。范质这一改规矩,赵匡胤也欣然接受,从此之后直到清朝,被范质改变的这个传统再也没有恢复回去。194
范质在去世之后又立起了一座里程碑——宋太祖看范质死了,感叹他辛辛苦苦操劳了这么多年,再看他家无余财,房子也只有自住的一套,也不经营什么产业,更是觉得这人不错。(从赵匡胤的这些感慨里,我们可以反推出当时的很多的大臣肯定都是大炒房地产成风,同时还利用权力经营产业。)赵匡胤一挑大指:“这才是真宰相啊!”——更重要的评语是宋太宗赵光义作的,他说:“宰辅当中若论守规矩、慎名节、重操守,没人能比得过范质。范质这人哪儿都好,但是,可惜了一点啊——他欠周世宗一死啊!”(宰辅中能循规矩、慎名器、持廉节,无出质右者,但欠世宗一死,为可惜尔。195)
宋太宗这个“但是”意义重大,《宋史》后文评论道:
五季至周之世宗,天下将定之时也。范质、王溥、魏仁浦,世宗之所拔擢,而皆有宰相之器焉。宋祖受命,遂为佐命元臣,天之所置,果非人之所能测欤。质以儒者晓畅军事,及其为相,廉慎守法。溥刀笔家子,而好学终始不倦。仁浦尝为小史,而与溥皆以宽厚长者著称,岂非绝人之资乎。质临终,戒其后勿请谥立碑,自悔深矣。太宗评质惜其欠世宗一死。呜呼,《春秋》之法责备贤者,质可得免乎!
这段是说:五代到了周世宗的时候,天下已经快要归于平定了。范质、王溥、魏仁浦这三个人都是周世宗提拔起来的,都有宰相之才。宋太祖接受天命当了皇帝之后,把这些超级能干的前朝旧臣一块儿给收编了,老天爷的心思真不是凡人能够揣测的啊。范质是儒生出身,却通晓军事,当了宰相以后廉洁奉公,谨守法度。……范质临终前,一再叮嘱孩子们不可以给自己请谥立碑,看来他心中是有着很深的悔恨啊。宋太宗评论范质,说他“欠(周)世宗一死”。呜乎,《春秋》笔法责备贤者,范质是逃不了这个责备喽!
——依咱们现代人看,宋太宗这就叫得了便宜还卖乖,但开国初期的皇帝们都是这样,打天下的时候是一个逻辑,坐天下的时候又是一个逻辑,打天下的时候是一个天命,坐天下的时候又是一个天命,而且还得想方设法让大家把打天下时候的逻辑和天命都给忘了,让老百姓们把打天下的时候对他们的许诺都给忘了,谁要敢旧事重提谁就是犯禁,必须给以严惩。这就是伯夷、叔齐的经典悖论,也是汉景帝那句“吃马肉不吃马肝”的另一种体现。想那范质,到底是周世宗的托孤之臣,从这一点上来说,范质也确实有点儿对周世宗不住。这个问题一经宋太宗的渲染,就成了:皇恩浩荡,臣子应当肝脑涂地。这个逻辑进一步会演变成:不管皇帝睬没睬你,只要你生在这个皇朝,那么,这个皇朝就对你皇恩浩荡,你就应该对这个皇朝肝脑涂地,如果这个皇朝被篡夺了,你就应当为此献出生命——是这个皇朝给了你生存权,所以,你自然也就欠这个皇朝一条命。(这会儿就不提天命了。)
“欠世宗一死”,这句话自宋太宗以后,就一直飘荡在历代知识分子的头顶,在一代代皇朝更替的时候起着鬼头刀的作用,嗯,再不能像五代那样历仕新朝了呀,必须从一而终,必要的时候就要勇于死节——因为你欠老皇帝一条命。
吴梅村那句最著名的诗句“浮生所欠只一死,尘世无由识九还”,出处就在这里,在那个明清易代之际,吴梅村因为自己没去自杀而日日夜夜地受到良心的谴责。
“皇恩浩荡,臣子应当肝脑涂地”,这两者之间真有因果关系吗?可能在宋朝的时候还有,到了后来就越发地淡了。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被电视剧渲染得清正廉明的雍正爷在真实的历史上曾经对臣下的一份奏折中“君恩深重,涓埃难报”这句话大为光火——我们一时恐怕很难理解,这八个响当当的字分明是在表忠心的呀,难道还有什么不对吗?这的确是表忠心的,也的确说得不对,雍正驳斥说:“你只管去尽臣节,说哪门子君恩深浅呀!”196是呀,无论皇帝对你恩深还是恩浅,甚至冤枉了你,你也得尽忠,不能有丝毫二心,这个“忠”,总是要无条件一忠到底的。但这里也可能有个语境隔阂:奏折里所谓的“君恩深重”也许正是前文讲过的《菊与刀》的那种无所不在的“恩情”。
自从伍子胥时代消逝之后,对“忠”的认识上普遍都是雍正主义的,其影响波及之广甚至让我们现代人也深有切肤之感。比如,在谈到太平天国史的重要史料《李秀成供词》的时候,潘旭澜为我们讲述的关于这份供词的真伪之辨:
1956年,有人撰文认为,从内容上看,李秀成不应向曾国藩谈招降问题;从字迹上而言,有司法部法医研究所笔迹专家鉴定与李秀成字迹不同为根据,断言是曾国藩伪造。1962年曾氏后人将李秀成原稿交台湾世界书局影印出版……当伪造说已经根本不能立足之时,政治权威出面说话了:“白纸黑字,铁证如山,晚节不忠,不足为训。”这个批语,现在看来,有很高的策略水平。以肯定供词真实性为潜台词,超越了对真伪问题论争的表态,转而为对李秀成的评价。重点在于忠字,尤其是晚节的忠不忠。随着“白纸黑字,铁证如山”这种用于断大案的严峻语气,给李秀成做了一个“晚节不忠”这样一个既从根本上否定而又有点弹性的结论。要忠于什么,不言自明。晚节不忠,最是要不得。无论什么情况下,无论出于什么动机,无论被忠的对象如何,都必须一忠到底到死。最后从“古为今用”着眼,以“不足为训”警世。有人体会出深刻含意,写了长文解读,说李秀成是叛徒,狠批“叛徒哲学”,借题发挥,影射现实,很快成为最高层官员之一。197
这是多么近的事情,显然,“封建传统的大包袱”对我们来说从没有真实存在过,“儒家思想的大包袱”的真实性就更成问题,真正成为我们现代人的“大包袱”的或许正是绵延两千多年的专制传统吧?“忠”的意义就是其中一例。
一般人都认为“忠君”是儒家思想,其实原本不是的,孔孟不讲这一套,法家才讲,比如韩非子,谈忠孝一点儿不比后儒逊色。《韩非子》里专门有一篇“忠孝”,其中举了这个一个例子:做儿子的如果常常称赞别人的爸爸,开口闭口就说:“瞧人家谁谁他爸,每天都早起晚睡,努力工作来挣钱养家,离过劳死只有一步之遥,真是个称职的好爸爸呀!”做儿子的如果尽说这种话,这不分明是在指责自己的爸爸么,这样的儿子可绝对不是个孝子。同样的道理,如果做臣子的整天都说先王如何如何好,这不也是等于在骂自己的主子么,这样的臣子也绝对不是忠臣。那么,怎样才是忠臣呢?——很简单,别提尧舜汤武那些古代圣王如何如何的好,别提先烈们如何如何的崇高,只要尽力守法,忠心不二地服侍主子,这才叫做忠臣。198
那么,不符合韩非子这个忠臣标准的臣子又该如何呢?《韩非子·初见秦》告诉我们:“为人臣不忠,当死。”
再看这样一段话:“为人臣则忠,为人父则慈,为人子则孝,能审行此,无官不治,无志不彻,为人上则明,为人下则圣。君鬼(怀)臣忠,父慈子孝,政之本也。”——这是我们很熟悉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那套,分明是儒家无疑了,但是,这段话的出处却是和儒家最无缘的——是睡虎地秦简里的《为吏之道》,是以严刑峻法著称的秦政府派发给公务员的行为准则。
看看,这是很多人以为是儒家思想的东西,其实却未必真是儒家,这就是随着社会进入专制时代之后,儒家思想开始与时俱进,法家的一些妙处就这么不动声色地融到儒家思想当中了,在“儒家”这个大标签下,其实是一锅大杂烩,而董仲舒就是以“君权神授”在传统儒家思想和法家的无条件忠君思想之间巧妙地搭了一座桥梁。
董仲舒果然厉害,把问题的源头推到老天身上,大体上弥缝了理论破绽。可我们如果多问一句的话:“他的推论真的那么严密吗?”呵呵,也不一定哦。
我们知道,“君权神授”的说法中国有,外国也有,外国董仲舒也做过一套非常相似的论证,而且正如他们一贯所表现的那样,更在意论述的严谨性,他们说:亚当的生育权是上帝授予的,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进一步所以,亚当和他以后的父亲们对自己所生育的子女也就拥有着绝对的权威。这个论证是有着《圣经》来作支持的,因为《圣经》的“十诫”中劝告人们服从君王所用的表达是“孝顺你的父亲”。
归纳一下来说:上帝授予了人类第一个男子亚当以“绝对父权”,而“绝对父权”等同于“绝对君权”,后世的统治者是从亚当那里传承下来这个“绝对父权/君权”的,所以他们对子民有具有天然的生杀予夺的权力,而子民们则要对统治者报以绝对的服从。
别以为这仅仅是理论上的说法——首先,原始部落里确实有着这样的父权例子,比如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以巴西森林中的低级野蛮部族为例,说在那里“父亲可以随意处置他的妻子和孩子,甚至把他们卖为奴隶,而邻近的人既没有权力、也不愿干涉他的处理”,199而爱伦·坡的诗中以“伟大”来定义的罗马令人吃惊地也曾是这般“绝对父权”的领地:“最古的罗马法律允许家长进行严厉的统治,其严厉性是我们新时代人的思想所难以理解的,因为父亲可以对自己成年的儿子进行体罚或者把他们处死,可以强迫他们结婚或跟妻子分离,甚至把他们卖掉”;200其次,就在我们著名的中国盛世,就在比董仲舒稍早些的时代里,绝对父权和绝对君权就曾经有过一次真实的联手——这是汉朝初定的时候,战乱方歇,民生凋敝,粮食价格暴涨,《汉书·食货志》记载说:人吃人,全国人口减半,刘邦下令,准许人民群众卖掉孩子,准许到蜀汉地区逃荒。201
这无论如何也是无可奈何之下的权宜之计,可权宜到这种份上,总有点儿让人毛骨悚然。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在那个大饥荒的岁月里,“卖掉孩子”是怎样的一种情境?怕不会是“易子而食”吧?
“准许卖掉孩子”,这一法令的言下之意就是:孩子不是“人”。——历史上的杀婴现象是层出不穷的,老百姓们虽然没什么文化,或许也没受过多少“孝道”的宣传,但在实际生活当中也对亲生骨肉行使着家长的权力。日本学者西山荣久曾经研究中国的杀婴现象,把原因居然归纳出十三条之多,后来江绍原还补充了骇人听闻了一点:“西山荣久并且在末段‘赘言’中辩明‘幼儿的尸体遗弃’与Infanticide不能混为一谈。他说殇儿被视为讨债的冤鬼,故不埋葬。但我们可以补充一两句:幼儿的尸体不但抛弃了‘一任犬鸦的啮食’,而且许被斫几刀,或剁成几块,以防其再来投胎(今春汉口便发生过这种事,见《大陆报》,原文附在篇末)。又,怪胎往往也享不到埋葬的权利……”202看来,无论谈不谈父权问题,父亲确实天然就比孩子有“权”,而在那古老的社会里,从父权到君权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
那么,如果我们就在文明社会远远地冷眼旁观,会怎样理解这种父权和君权呢?上帝真的赋予了亚当以“绝对父权”了吗?这种“绝对父权”又真的可以合法演变成“绝对君权”吗?——让我们再想一步:如果老天爷或上帝暂时退席,君权的合法性难道就论证不出来了吗?
呵呵,也不尽然,比如十七世纪的英国政治学者费尔玛就大有“道法自然”的精神,说:既然“自然”建立了父权,那么,由一个人来统治大家是非常合乎自然之道的。203
的确,想像一下人类社会的自然发展,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而且,儿子/子民的服从同样也是自然而然的:“即使在最民主的社会里,这种片面性和不可逆性也总是建立在社会模仿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建立在家庭的基础上。因为父亲一直是并且永远是他儿子的第一位主人、神父和榜样。每一个社会,即使今天的社会,都是从这种方式开始的。”莫斯科维奇引用了塔德的这一段话,并且说道:“服从与家庭相互依附,接受一个就意味着接受另一个。这种联系一旦建立,群体心理学就把它引向逻辑的极端,并把父亲转变成每一种领袖的先兆。”204
是呀,从父权很容易推论出君权,从绝对父权也很容易推论出绝对君权,两者之中全都暗含着子女/子民对父家长与君主的“依赖和恐惧”(这两个词是套用弗洛姆的说法205),而当时代演进之后,绝对君权也很容易推论出“绝对国家之权”——如果我们刻意混淆“国家”的诸多定义的话。这些理论都是一脉相承的,像蔡元培这样的近现代开明大学者就曾提出:每个国民的性命和财产都是国家赐予的,所以,当国家遇到危难的时候,每个国民都应当勇于舍弃自己的财产和性命来作卫国之战。——如果我们把蔡元培的“民约国家”这个前提刻意抛开的话,那么他这番话就和董仲舒等人的君权之论没什么差别了,遗憾的是,很多人都在有意无意地忽略这个前提。
那么,绝对父权和绝对君权是可以反驳的吗?
——如果上面这个问题意味着“有没有‘权利’反驳”,这就得看时代是不是开明了;可如果它意味着“有没有‘理由’反驳”,则当然是有理由的。历史一再地告诉我们:对于同一个文本,只要你肯动脑子,就可以从中引申出无数多的解释;或者说,你想把它解释成什么样就可以解释成什么样;再或者说,你看看世上正在流行什么,统治者正在鼓吹什么,如果你很会投机的话,就完全可以从你手里的文本中论述出什么。看上去这是个不可能的任务,事实上一点儿都不难。
就拿外国董仲舒先来试试。彼得·朗巴德《嘉言录》里有这么一句“嘉言”:“基督徒对世俗权力特别是暴君负有服从的义务”,据说这话的根据是在《马太福音》第十七章第二十五节里耶稣的话:“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不受拘束了。”——单看这么一句话看不明白,我得把《马太福音》的上下文交代一下:
话说耶稣一行人到了迦百农,有收税的来见彼得,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人丁税吗?”彼得说:“要纳的。”耶稣随后就问彼得:“你觉得,世上的君王应该向谁收税呢?是向自己的儿子呢,还是向外人?”彼得说:“哪有向自己的儿子收税的道理,当然是向外人收了。”耶稣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
这句“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也就是朗巴德《嘉言录》里引到的“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不受拘束了”,翻译不同而已。严格来说,单独这句话仅在字面上看是“不受拘束”,但联系上下文的话,意思则应该是“免税”。另外,原始文献我是看不懂的,但这个“儿子”和“外人”在有些英文版里译作citizens和foreigners,前者特指their own people,后者特指the foreigners they have conquered。206
——这段故事至少可以给我们两个启示:第一,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自然不应该向世俗的君王纳税;第二,即便只以世俗的角度考虑,如果大老爷们都是“父母官”,那么,老百姓也自然全是“子民”,哪有父母向子女收税的道理?子女孝顺父母倒是应该,可父母却不该向子女强行收税呀,尤其是,收不上来的时候还抓子女去坐牢。
世上有很多道理都是这样充满矛盾的,看来,如果听从耶稣的教导,老百姓应该抗税不交才是?
且慢!《马太福音》的故事还有下文,耶稣的话还没说完呢。
耶稣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紧接着,耶稣又对彼得说了很重要的一句话:“可真要抗税不交吧,又恐怕触犯了他们。算了,彼得,你到海边钓鱼去,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打开它的嘴,从里边可以摸出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为我的税钱。”
呵呵,此言一出,故事的涵义似乎就完全变了,看来,耶稣是要教导我们:就连上帝的儿子都要照章纳税,何况平头百姓乎?——搞税务的就是牛哦,连耶稣都得向他们低头。^_^
从这个角度来看,彼得·朗巴德的“嘉言”似乎就变得合情合理了:“基督徒对世俗权力特别是暴君负有服从的义务。”——我也不知道朗巴德到底是怎么论证的,只能瞎猜了。
“基督徒对世俗权力特别是暴君负有服从的义务。”这个道理怎么看怎么不是滋味。不过,事情也许并不这么悲观——作为中世纪的一代神学巨人,托马斯·阿奎那列出了大概是当时社会上曾经流行的五点反对意见,这五点意见主要也同样是从《圣经》的文本出发的:第一,如果在所有的国家,当今君主的儿女可以不纳税,而所有的国王都是受上帝支配的,那么,上帝的儿女当然更不该纳税。基督徒已经成为了上帝的儿女,正如我们在《罗马书》第八章第十六节里读到的:“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因此,基督徒在哪里都是不该纳税的,从而也就不必服从世俗的权力。
这话如果当真,全世界恐怕就没有非基督徒了。但是,这话在一定意义上还确实是真的,因为它说明了在西方世界里王权和教权对立的一面——为什么西方传统中有着权力制衡的意识,这恐怕也是原因之一。而中国历史上却是只有皇权而没有教权的,一切的一切都被统辖在皇权之下,都是为皇权服务的,所以中国最深厚的传统思想是明君专制。
阿奎那所列举的后面的四点是越来越激烈的:第二,人有了罪才受到奴役,而通过受洗,这罪已经被洗掉了,人就不该再在奴役下生活了;第三,一个较大的义务可以解除一个较小的义务,正如新法律解除了人们对旧法律的遵守一样,人通过受洗礼而对上帝负有义务;这种义务的约束力比一个人因为遭受奴役而对另一个人承担的义务要大,所以,人在受洗之后就摆脱了奴隶状态;第四,如果有机会的话,任何人都可以取回被别人非法夺走的东西,而现在,许多君主们横暴地夺取了所有土地,所以,当有叛乱发生的时候,他们的臣民并没有对他们服从的义务;第五,对于一个死有余辜的人,别人是没有义务服从他的,比如西塞罗在《论义务》中为杀死恺撒的人辩护,因为恺撒的王权是篡夺来的,所以,对这种人是不该服从的。207
这些话像极了孟子,但在论述上可比孟子严谨多了。前三点都是从神学立场出发,而最后两点却完全是出于世俗的考虑,因此而在现代的眼光看来才显得更有意义。不过,我们既然在讨论君权神授,就更应该关注前三点才是。其中的道理是:神授之权不是国君独有的,而是国君和老百姓同样拥有的——这是一种极有颠覆性的思想,让老百姓在国君面前不再膝盖发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初的西方世界正是因为有着王权和教权的制衡,这种颠覆性思想才得以存在下去,而中国历史上的宗教却必须是从教义上就拥护皇帝的,在管理上是受政府控制的,否则就无法生存。常有人从东西方宗教的不同教义出发来解释历史,可教义未必就真有多大的作用。
托马斯·阿奎那是西方世界的圣人,是中世纪最伟大的神学家,对以上这五点意见他有点儿看不惯,于是一一展开分析——嗯,立了靶子就是为了动手去打的。阿奎那是以繁复的分析论证而著称的,他反驳说:“可是,同上述静证相反的,有《彼得前书》(第二章,第十八节)的说法:‘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还有《罗马人书》(第十二章,第二节)的说法:‘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既然抗拒神的命合是不允许的,所以抗拒世俗的权力也是不允许的。”
阿奎那摆出雄辩的架式逐条反驳,对于第一点,他说:“如果统治者本人有缺点,或者和他的地位不配,这是不应该影响到他的权威的,因为,既然他的权威是上帝给的,臣民们就应该服从,而无论他有多么的不称职;而如果统治者的权威是通过非法手段得来的,比如暴力或买卖圣职等等,那么大家是有权不服从他的。”——嗯,不过,按照这个说法,难道人们对“很不称职”的隋炀帝是应该绝对服从的,而对“通过非法手段”登极的唐宗宋祖却是不应该服从的?
阿奎那大概自己也觉得这道理不大好听,赶紧补充说:“如果统治者滥用权力为非作歹,臣民们是可以不服从的,而且应该反抗,正如那些神圣的殉道者那样;如果统治者越了权,臣民们也是可以不服从的,比如一个主人要求一个仆人付出他不应支付的款项,仆人就有权拒绝。”——前半句话禁不起推敲,什么才叫“滥用”,这概念很难限定,尤其是在没有宪法的时代里,而后半句话其实却隐含了对“统治者权力”的限定——统治者居然也有些“权”是不能“越”的?!
对于第二点,阿奎那认为我们不该把洗礼的作用无限夸大,诚然,洗礼可以使人产生对未来的希望,但这并不会免除我们的原罪,我们照样会死,照样会经受许多不幸。
对于第三点,阿奎那的回答是斩钉截铁的:“较大的义务并不免除较小的义务,除非二者是互不相容的,因为错误和真理不能并存。”——可这个理由怎么看怎么都觉得糊涂。
阿奎那是基本支持第四和第五点的——这可是大权威的支持哦——他甚至还说,在暴君当政而老百姓的苦难无处申诉的情况下,“如果有人用杀死暴君的办法来解放他的国家,他是值得赞扬和奖赏的”。
阿奎那最后归结:“……按照《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一节)给我们的指示,“‘恺撒之物应归凯撒。’当然,除非是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集中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如集中在教皇身上,因为根据既为祭司又为国王的基督的启示,教皇的权力在世俗问题和宗教问题上都是至高无上的……基督是永远的祭司,是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他的权力必然不会丧失,他的统治权将永不消逝。阿门。”
——到了最后才是正解,虽然世俗的君主们要受到这样那样的限制,但教皇的权力却理所当然是至高无上的。如果我们抛开最后这段归纳,单看阿奎那对五点意见的论述的话,或者,单独看那五点意见的话……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凡是赞成君权神授的,就必然赞成独裁,必然赞成统一思想。阿奎那在《论君主政治——致塞浦鲁斯国王》一文中说道:
而且,显然可以看出,如果许多人意见分歧,他们就永远不能产生社会的统一。……既然自然始终以最完善的方式进行活动,那么最接近自然过程的办法就是最好的办法。可是在自然界,支配权总是操在单一的个体手中的。……现在井非由一人所统治的城市或省份,常常由于倾轧而陷于分裂,并不断粉争;所以,当上帝说“许多牧人毁坏我的葡萄园”(《耶利米书》,第十二章,第十节)的时候,他的话看来是要应验的。反之,由一个国王所统治的城市和省份却是一片升平气象,公道之风盛行,并因财富充盈而民情欢腾。所以上帝通过先知答应他的人民:作为一个巨大的思惠,他要把他们放在一人之下,只有一个君主来统治他们大众。208
看来,社会达尔文主义不但早于达尔文,还早得不是一点半点,而一位著名的神学家早在达尔文降生之前几百年就说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倒真是一件值得深思的事情。另外值得留意的是,阿奎那在这段讲完“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之后”,紧接着就讲“暴君政治、即君主政治的腐化变质是最坏的政体”,这就与我们中国古人的担心与忧虑如出一辙了,而真实的历史上永远上演着君主制走向腐化变质和暴君政治的节目——前者是后者的主要原因,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
——再来换个角度,从神学换到历史,我们如果从历史角度反驳外国董仲舒的绝对父权和绝对君权之说,就像从同样的角度反驳中国董仲舒一样容易:《旧约》时代普遍是氏族时代,家族里的爸爸一般也就是最高首脑,我们现在可以用“父家长”这个专业名词来称呼他们,并且,正如梅因在《古代法》里所说的那样:“从历史表面上所能看到的各点是:——最年长的父辈——最年长的尊属亲——是家庭的绝对统治者。他握有生杀之权,他对待他的子女、他的家庭象对待奴隶一样,不受任何限制;真的,亲子具有这样较高的资格,就是终有一天他本身也要成为一个族长,除此以外,父子关系和主奴关系似乎很少差别”;209然而时代变了,社会结构变了,“父家长”和国君虽然字面上都是指最高首脑,但实质却是完全不同的,简直是没有可比性的,就像汉武帝和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没有可比性一样。(孟德斯鸠也对费尔玛这类观点做过有力的反驳:“父权的例子并不能证实任何东西。因为,如果父亲的权力和单独一人的统治有关系的话,那么父亲死后兄弟们的权力,或是兄弟们死后堂表兄弟们的权力,也与几个人统治的政体有关系了。政治的权力也就必须包括几个家庭的联合了。”)
可我们这样的反驳只能是事后诸葛亮,如果换到当时当地,就用当时当地的主流观念来作反驳,这才是高手之风。
英哲洛克就是这样的一位高手。
作为外国董仲舒的反对派,自由主义老前辈洛克同样从上帝创造亚当出发,论证出了居然完全相反的结论:亚当虽然是人类之始祖,我们所有人都是他老人家的后代,但我们的生命(灵魂)却不是亚当赋予的,而是得自于上帝,所以,我们每个人所拥有的不但不是“天赋的服从”,反而是“天赋的自由”。
洛克继续论证:董仲舒们如果想使自己的推论成立,就必须首先证明出下面这两个前提:第一,亚当的这种绝对权力不随他的死亡而终结,而是在他死后全部转移给另外某人,并且子孙万代一直这么转移下去;第二,现在的君主们都是通过一种正当的方式获得了亚当传下来的这一绝对权力的。210
——看,同样是以老天/上帝为出发点,有人论证出了皇帝拥有绝对君权,而洛克却论证出了人民拥有天赋自由。董仲舒应该庆幸自己没遇上洛克,洛克也应该庆幸自己没生活在董仲舒时代的中国。
这种有趣的例子并不是绝无仅有的,我们就此再来考察一下所谓的“儒家思想”。
“亚洲四小龙”经济腾飞那阵子,不少人论证出儒家思想对政治经济现代化的推动作用,而当初韦伯的名著《儒教与道教》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却似乎从儒家思想推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他的结论在很长时间以来都被许多人奉为圭臬。这时再想起韦伯开宗明义的“价值无涉”的学术姿态,越发让人摸不着头脑。
到底谁说的对呢?
既然“亚洲四小龙”都已经经济腾飞了,应该是那些现代专家说的对吧?呵呵,却也未必。其他因素就不说了,那些都和本文无关,我举这个例子其实想说的是:大家争论的这个问题,问题本身就是很不周密的。
如果反问一句:都说儒家思想如何如何,你们说的到底是哪个儒家思想呢?
——从上文我们已经看到,儒家仅仅发展到了汉朝,就已经和先秦时代大大不同了,董仲舒的主义里既有墨家成分,又有法家成分,孔孟如果在世,非得被小董气死。这还没完呢,董仲舒还融合了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把一个无神论的儒家给搞得神神道道的。(阴阳和五行原本并非一家。)而在董仲舒之后,儒家也每每与时俱进,反正通常都是政治改造思想,而不是思想改造政治,我们甚至可以想像:如果汉武帝不是独尊儒术,而是独尊道术,或者独尊法术,这“道术”和“法术”最后也都会变成和被独尊的“儒术”并无二致的思想。
所以,当我们再说“儒家如何如何”的时候,其实是在作一个很不周密的表述,如果我们再常常搬出孔子、孟子来论证之,那就很容易犯刻舟求剑的错误了。
说回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因为洛克的缺席,也因为“老天”或“老天爷”在人格化的程度上比“上帝”要低,所以这个逻辑倒也说得上圆满周密,毫无破绽。但即便这样,皇帝心里也会打鼓:祥瑞真能来么?如果祥瑞迟迟不出现,反倒三天两头灾荒、地震什么的,那不是质疑我的合法性吗?
这似乎真有点儿让皇帝揪心,但好在一般来说,这个怀疑只会在理论上成立,现实总有现实的逻辑。比如说,我想找份体面工作,但我一没能力、二没学历,怎么办呢?人家招聘都要你提供资格证明的呀。——这有什么难办的呢,街头不是有的是刻章办证的么。看,只要存在我这种有力需求,市场上马上就会跟进以有力的供给。皇帝也一样,刻章办证还不容易!皇帝自己都不用开口,从中央到地方,有的是人主动来给他提供完善的刻章办证一条龙服务,既严密又周到。正是因为刻章办证的坚强存在,所以皇帝永远不会缺少资格认证证书。那,为什么不去打击刻章办证呢?安排工商、城管、警察联合作战,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不是很容易就端掉造假团伙了吗?
——这是不可能的呀,因为,有权力打假的人同时也正是假货的需求者。这不是很清楚吗,打假这种事,在专制体制下是注定不会被认真对待的,而越是高明的假货贩子,就越有升官发财的机会。再进一步,靠造假赚得升官发财,投资小,见效快,这就等于给整个官场发出了一个市场信号,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造假的行列中来,不造假的人则被逐渐排斥出局。当然了,他们并不会一个不剩地被排斥掉的,皇帝还要留几个人来树立典型,号召大家来学习他们的正直清廉。大小官员们本来就忙着造假、忙着腐败、忙着打击异己,做正经工作的时间已经被挤得只剩下不多了,这一来又要被学习典型挤掉一大块。能在专制系统里挤上位子的人谁也不傻,眼看着实际的升迁机制是鼓励造假、打击正直,谁还会把学典型的事情当真呢?——不,话应该这么说:他们不会把那些“典型”当真,却会把“学典型”学得勤勤恳恳的。
当然,也有不少人还真是把典型当了真的,这些人主要都是老百姓。
——有些正直的人可能不以为然:“如果换了是我,我不求升迁就是了,就是不去造假,谁又能奈我何?孔子不是说嘛:‘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言行逊。’这是说国家政治清明的时候,我们应该正直地说话,正直地办事;国家政治黑暗的时候,话我们还应该正儿八经地说,但做事却要谨小慎微才是。”
如果真有这样的人问出这样的问题,我首先要钦佩他的正直。但是,做事和说话真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吗?想起有一段时间,以赛亚·伯林的思想流行,大家津津乐道于他提出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我们未必选择be free to,但我们可以坚持be free from——当造假事件涌现的时候,我们不一定以卵击石地前去声讨,但至少应该不去参与造假,不去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这两种自由,我觉得,倒都有着非常诗意的解释。一是柳宗元的《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
破额山前璧玉流,骚人遥驻木兰舟。
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萍花不自由。
(有件轶闻可作注解:程千帆在《桑榆忆往》一书中,回忆读书时到胡小石先生家去,见胡先生在读唐诗,正是这首《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胡先生“念了一遍又一遍,总有五六遍,把书一摔,说:‘你们走吧,我什么都告诉你们了。’”)
二是陈寅恪的《答北客》:
多谢相知筑兔裘,可怜无蟹有监州。
柳家既负元和脚,不采萍花即自由。
这两首诗,上下悬隔千年,而“萍花”或采或否,自由或有或无,都是“把书一摔”,便已经全说清楚了。而以这两首诗来注解伯林所说,恰当与否,我也东施效颦,“把书一摔”好了。这境界,不比“拈花一笑”还要高些?^_^
回到造假的问题,到底人们有着什么样的“自由”或者“不自由”呢?“萍花”当采还是不当采呢?想来想去,大白话还是那句:“当造假事件涌现的时候,我们不一定以卵击石地前去声讨,但至少应该不去参与造假,不去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这总可以吧?
可是,这样真的可以吗?
真的可以吗?
举一个小例子好了:王莽准备篡位的时候,天下各地到处都有祥瑞出现,不但如此,还有大量童谣流行,全是歌颂王莽的。官员们单是上报这些祥瑞和童谣就几乎把全部的工作时间占满了。如果你也是此中一官,你会如何呢?
当时,公孙闳和班穉就没随大流。公孙闳比较过分一些,直言地方灾情,结果没多久,就有积极分子弹劾两人,说:“公孙闳伪造灾情,班穉拒绝反映祥瑞,两人都是对朝廷的圣明心怀不满,实在大逆不道!”
当时当政的王太后心肠还算不错,下诏说:“不宣扬祥瑞和伪造灾情应该分别处罚。班穉是班婕妤的弟弟,看在这层关系上,从轻发落好了。”结果,公孙闳入狱被杀,班穉引咎辞职。211——看,这时候到底有多少“消极自由”可谈呀?正直的人,不是被逼得学坏,就是被淘汰出局。这就像大家列队,别人都往前跨了一步,只有你原地不动,那落后分子就是你了。我们都知道“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其实造假使坏、溜须拍马这些勾当更如“逆水行舟”啊。
齐白石有则轶闻,说某天有外宾来访,对齐老赞不绝口,可细心的翻译注意到,齐白石的脸上始终带有一丝不悦。送走外宾之后,翻译忍不住来问齐老:“人家那么夸您,您怎么还不大高兴呢?”齐老板着脸回答:“他没挑大拇指。”——这则轶闻原本是着意描绘老艺术家有一颗孩童般的纯真的心,可我们却可以从中体会出人情世故的另外一个侧面:当夸赞已经成为家常便饭的时候,夸得不够火候都会惹被夸者不快。
这种现象发生在某个个体身上的时候,倒也透着可爱,可如果一个国家也变成这样,那就只显得可怕了。当歌功颂德成为每个人必修的功课时,不歌颂,甚至仅仅是歌颂得不够肉麻都会把自己从人群当中凸显出来,任身家性命作了聪明人邀功请赏的战利品。比这更加可怕的是,专门有某一部分的国家机器严查着所有歌颂和不歌颂的声音,消灭歌颂以外的音符竟成了某些人理所当然的“本职工作”,我们很难想像他们是靠扼紧别人的喉咙来领薪水的——这也还不是最可怕的,比这更加可怕的是:领个薪水都如此这般了,拿奖金和提成的时候又会如何呢?(感谢人类的进步,到了近现代,这种机构就只有在纳粹德国还硕果仅存了。)
当然了,这些聪明的古人同样可以从儒家思想里找到理论依据:我们是以德治国哎,皇上是圣明天子,朝廷是好人政府,社会是完美无暇的,即便掐喉咙拿薪水,可掐的都是坏人的喉咙。
但问题是,即便真是好人政府,就一定不会犯错误吗?英国老诗人弥尔顿曾经对此就很是不以为然,他说:“一个好政府和一个坏政府同样容易犯错误。试问有哪一个官员敢保证不听错消息?尤其当出版自由被少数人垄断的时候就更加如此了。”——弥尔顿并不是一个思想家,而是一位诗人,人们知道这个名字往往是因为《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这三部不朽的长篇叙事诗,但他在《论出版自由》这篇小文里并没有诉诸什么深邃的思考,而仅仅是提出了一些常识。的确,有些问题是仅靠常识就可以判断的。弥尔顿的这句话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少数人垄断出版自由是为了(至少表面是为了)不听错消息,或者说不让大家听错消息,然而,少数人垄断出版自由这件事情本身恰恰最容易使这“少数人”以及大家“听错消息”。嗯,这是不是一个常识性的判断呢?
明清易代之际的大儒王夫之对这个问题也发出了一句来自常识的判断:“其上申韩者,其下必佛老。”212意思是说:最高领导人如果搞的是申不害和韩非那套法家路线,他手下这些人必然都是佛家和老庄的处世之道。正经话不必正经来听,不正经的事却必须正经去做。——听上去不大让人舒服哎。可是,自从汉武帝以后,中国历朝历代不都是儒家思想一统天下了吗?关申不害和韩非什么事呀?儒家思想可都是仁义当先,教人学好的哎!
——儒家确实一统天下了,但那只是幌子,历史常常展现给我们的是:是政治选择思想,而不是思想选择政治;是政治改造思想,而不是思想改造政治;反过来说,是思想迎合政治,而不是政治迎合思想。所以,汉以后的儒家还是孔孟的儒家吗?独尊儒术真的是独尊儒术吗?这都是要多打上几个问号的。
法家要塑造的是强权皇帝,但这事最好关起门说;儒家要塑造的圣人皇帝,这事可最好敞开了满世界去说。
圣人皇帝确实是一个美好的憧憬,就像民间故事里的亚瑟王、就像电视剧里乾隆爷、雍正爷,看着这些圣明的“爷”们剪除敌人,把权力大揽在手,然后坚决肃贪,贪官们看见他们就浑身发抖,他们还如此亲民,笑呵呵地走访穷困的乡亲,他们还如此俭朴,一件衣服打了补丁穿很多年……是呀,这是老百姓们最最喜闻乐见的了,这真要感谢一些天才们超卓的造梦本领,也见得老百姓心里永恒的期望。
人们总是期待着以道德完人面目出现的圣主明君,这种期待是如此真诚而漫长,以致我们不禁要问:“历史上真的有过这样的人吗?”
的确有过。在中国的历史上,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他们都是拿过货真价实的资格认证证书的,但他们的事迹过于遥远,禁不得死脑筋的人去较真,而且遥远的事迹也含混不清,让人看不出具体的面貌。
如果真想看一下圣主明君的具体面貌,我们只好到外国去找了。不,这并不是说外国真的有过这样的人,相反,从没有过——我们又可以自豪一下了哎——但他们在理想中却有过对圣主明君的非常具体而微的勾勒。
首先值得一看的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苏格拉底在那个古代民主制度的城邦里和格劳孔(我们已经认识过他了)讨论如何“选择和任命统治者和护卫者的总办法”。——看,苏格拉底谈的是“选择和任命”,而不是董仲舒谈的“听天由命”,我们往下会看到,即便在古代民主的“选择和任命”里,一个英明统治者的俊朗模样也会显得是多么的遥不可及。
苏格拉底煞有介事地讲了一个“荒唐的故事”,说我们大家虽然都是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老天爷在造人的时候配料却搞得很有差别:他在有些人身上加了黄金,所以这些人是最高贵的,适合做统治者;他在另一些人身上加了白银,这些人适合去作国家的护卫者;还有些加了铜和铁的,就是那些工人和农民了。
这故事听上去好像是出身论哦,难道这种金属血统也会遗传吗?苏格拉底说:确实是会遗传的,但有个麻烦,那就是:金子的爸爸有时也会生出铜铁的儿子,铜铁的爸爸有时也会生出金子的儿子。所以,老天爷交给人间统治者的一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好好来做他们的后代的监护人,认真了解他们后代的灵魂中究竟混进的是哪一种金属,如果发现孩子的含金量太低,而脸蛋儿上却能吸得住磁铁,这可是个危险的信号呀,要赶紧把孩子安排到铜铁的位子上去,让他去做工人、农民,绝对不能让他做国家的统治者和护卫者!
这道理也可以反过来说:如果在工人、农民的孩子当中发现了含金量极高的,那就应该把他提升起来,让他来做国家的护卫者或者统治者。神谕说过:“铜铁当道,国家破亡”,就是这个道理啊!
那么,由黄金通体打造出来的统治者和护卫者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在说明“应该是什么样子”之前,苏格拉底先用了一个比喻来说明“不应该是什么样子”:对牧羊人来说,人世间最可怕、最可耻的事情莫过于把那些帮助他们管理羊群的牧羊犬饲养成这个样子:它们因为放纵、饥饿或是什么坏脾气,反倒去伤害那些本该被自己保护的羊群。它们更像是豺狼而不像是牧羊犬。
苏格拉底的这个比喻看似精辟,其实是有些毛病的:人、牧羊犬、羊,这三者的关系让人想不清楚。苏老师的本意可能是:“人”代表的是统治者,统治者雇佣了护卫者(牧羊犬),护卫者护卫着羊群(人民群众)。但当时是个古老的民主社会,所以,“人”是应该由“羊群”来选择任命的,并且,这个“人”其实也是羊群中的一只或几只羊,只不过它们获得了羊群的同意,坐上了“人”的位子。这一制度的逻辑应该是:牧羊犬对人负责,人对羊群负责,最后让羊群里的羊都能过上好生活。
所以,这个有些缺陷比喻也许倒更适合于专制社会:“人”就是皇帝,“牧羊犬”就是官僚集团与军队,“羊”就是老百姓,“人”雇佣“牧羊犬”来管理“羊群”,因为“羊群”是属于“人”的,所以“人”要求“牧羊犬”把“羊群”管好,好让“羊群”能为自己生产更多的羊肉和羊毛。那么,既然最终的目的是羊肉和羊毛,“牧羊犬”再怎么折磨“羊群”都无所谓,只要羊肉和羊毛的供给量能够满足“人”的需求。
——事情也许并不会这么糟糕,如果这个“人”真的是集老天的祥瑞于一身的道德完人的话。
苏格拉底接着对格劳孔阐述“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问题:请考虑一下,如果让他们做优秀的护卫者,那么,下述这种生活方式、这种住房条件能行吗:第一,除了绝对必需品之外,他们中的任何人都不能有任何私产;第二,他们中的任何人都不许有私人住宅,房子和仓库都是大家公有的。至于他们的食物,全由其他公民供应,以作为支付给他们的报酬。这些食物按照需要,每年定量供应,既不会过多,也不会短缺。他们必须同吃同住,像士兵在战场上一样。至于金银,我们一定得告诉他们:他们已经从神明那里得到了足够的金银,藏在心灵深处,所以再不需要人世间的金银了,他们不应该让神明的金银和世俗的金银混杂在一起,否则就是对神明的亵渎呀。世俗的金银是万恶之源,而心灵深处的金银则是纯洁无瑕的至宝是也。国民之中只有这些护卫者不敢和金银发生任何关系,甚至不敢摸它们一下。他们不敢在身上挂一丁点儿的金银饰品,也不敢用金银酒杯喝酒。他们就这样来拯救自己,拯救自己的国家。他们如果接受了土地、住房或者金钱,那他们就去种地、去做生意好了,不能再搞政治、作护卫者了。他们这是从人民的盟友蜕变为人民的敌人了,蜕变为暴君了。他们憎恨人民,人民也憎恨他们;他们算计人民,人民渴望打倒他们;他们终生处于恐惧之中,对本国人民的惧怕远远超过对外国敌人的惧怕。最后,一定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他们和国家一起走上灭亡之路,同归于尽。
苏格拉底说话可真够狠的,听起来不像是位智者,倒像是个愤青。这时候,听众当中有位阿得曼托斯按捺不住了,出来问难说:“老苏,你就忽悠吧,照你这么说,要想做城邦护卫者就得让自己成为一个毫无幸福的人,既不能像平常人那样获得土地、建造豪宅,也置办不起任何奢侈品,要是来了客人,连顿像样的饭都招待不起,只能带人家到路边无照小摊吃碗面条?你说你这像人话么!”
——如果换在我小时候,我是绝对支持苏格拉底,反对阿得曼托斯的。我那时就很奇怪:为什么职位越高,待遇也就越高呢?按说职位越高,就职者的思想觉悟也就越高;或者说,思想觉悟越高,也就越应该升到更高的职位,所以,应该是职位越高,待遇越低才合理呀!不怕大家笑话,这个问题可真困惑了我好多年呢。
苏格拉底和小时候的我站在一起,回答阿得曼托斯说:“你说的这些还远远不够呢,他们还没钱给女朋友买礼物,也不可能随便就去旅游,诸如此类我还能补充很多很多呢。但是,我们的护卫者过着这种生活却是很幸福的,因为,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满足某个阶级特殊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最大的幸福……打个比方,比如我在给一个人体塑像上颜色,有人质问我说:‘人体最漂亮的部分是眼睛,颜色里最漂亮的金色,你为什么不用金色来画眼睛呢?’我会回答说:‘如果我真把眼睛染成金色,那它们就不是眼睛了。半夜里一双金灿灿的眼睛瞪着你,你不觉得头皮发麻呀?’同样的道理,不要把我们认为的那些幸福强加在我们的护卫者身上,如果他们得到了那些幸福,他们也就不成其为护卫者了。就像我们给农民穿金戴银,让工人吃喝玩乐,那他们也就不成其为工人和农民了。”
苏老师说的好是好,但说的到底是个“理想国”(从中译本的字面理解)呀,能够当真吗?曾经实现过吗?
——不要轻易否定哦,还当真实现过的,这世界上曾经出现过许许多多的由高人们精心设计出来的人类生活实验场,比如,有莫尔的“乌托邦”,有康帕内拉的“太阳城”里,有安德里亚的“基督城”,这里边都有苏格拉底的余音绕梁。
这三个鼎鼎大名的“理想国”既有共性,又各具特点。从共性上说,最主要的就是这三大世界都圣主明君的开明专制:乌托邦里有个哲学王,太阳城里有个“太阳”,基督城里是三位领导联合执政,看起来像是寡头体制——要同时满足专制和寡头这两个条件可殊为不易呀。
因为伟人完美周密的设计,三大世界里的人民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全被安排得井井有条。我们窥一斑而知全豹,先看看基督城的生活好:在这里,食物是定量配给的,衣服也是,而且每人只有两套,颜色非白即灰,没有任何花样和装饰;住宅也是国家统一分配的,所有的住宅楼都长得一模一样,一律三层;当然,最主要的是,这里的人民都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这一方面是因为领导人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上梁既正,下梁也就不歪;一方面和他们重视教育有关,每个人的德、智、体、美都在良好的教育之下得到了全面发展。213
再来看看太阳城:太阳城里的妇女生育政策很值得单独提出来看看——在这里,“在古雅典的体育学校上课时,所有男人和女人都要按古代斯巴达人的风俗把衣服脱光。这样,领导人就能够根据他们体格的情况,来确定哪个男人最适合同哪个女人性交;他们只需很洁净地洗过一次澡后,就可以每三夜进行一次性交。体格匀称和美貌的女子,只同体格匀称和健壮的男子结合;肥胖的男子与消瘦的女子结合,消瘦的男子与肥胖的女子结合,为的是能使他们得到有益的平衡。”——这还不是最让人吃惊的,他们还会“妇女初次与男子性交后而不受孕者,便被配给另一个男子;如果多次与男子合欢而仍不受孕,便被宣布为‘公妻’,而且也就不能像主妇那样在‘生育会议’上,在神庙和公共食堂中受人尊敬了。”214
——看,不分古今中外,一些伟大的社会蓝图都是由这位或那位伟人精心设计出来的,这样的蓝图是如此的周密而完备,只要我们把自己当作蓝图中被设计出来的某个零件而按照该零件被设计出来的功能落脚在相应的位置上,这就够了,等大家都一起运转起来,这个蓝图就会变成真实的天堂。
人间天堂可绝不仅仅只有以上这三处,它们只是最为有名罢了。十七世纪的法国作家维拉斯写过一本《塞瓦兰人的历史》,同莫尔和康帕内拉他们一样,维拉斯也在书中构建了自己的天堂,并且也同他们一样认为自己设计的这个天堂是“古往今来的国家制度的楷模”。我们来看发生在塞瓦兰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个禅让的故事:七十高龄的塞瓦兰人的国君已执政了三十八年,感到年迈力衰,于是决定把政权禅让给年富力强的新人。禅让是成功的,再者,出于高尚的道德观,老国王过上了真正的平民生活,不再有任何特权可言。215
这真是个让人感动的故事呀,维拉斯大概没听说中国古史上尧舜禹禅让的传说,所以,难免会令人疑惑的是:如此温和感人的禅让制度真会一直延续下去吗?
思想家摩莱里的《自然法典》发展了维拉斯的思想,他假想了一位“英明的立法者”到美洲去,“到那些还生活于自然状态的‘野蛮民族’那里去,这位立法者向野蛮人传授新的饮食方法、新的艺术、正确的劳动组织,但还是原封不动地保存了财产共有制,以满足共同的需要。摩莱里断言,大家都会欢迎这位立法者的倡议的,实行他这个计划的一切条件都是良好的。”216
同在十七世纪,英国的掘土运动领袖温斯坦莱写成了《自由法》。与莫尔等人不同的是,他注意到了在其他人的天堂里都普遍缺乏制度约束观念,他这可算是天堂设计师的一个较大进步了。217于是,太阳城里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和塞瓦兰人中的禅让制在这里受到了强烈质疑,而普选和监督则被提到了日程上来。天堂日新月异,哈林顿的“大洋国”更把法律提高到了众人之上的位置——这就是前边提到的受到克伦威尔轻蔑讥笑的那部稿子。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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