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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流波上的舞

_4 张小娴(当代)
  “看来一定是个丑八怪。”
  她格格地笑:“对方也可能这样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别笑了,我明天会好好的挫败你。”李维扬笑笑说。
  “是吗?我们走着瞧吧!”她扬了扬眉毛。
  17
  那天黄昏的时候,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圆领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个棒球。
  看到了她,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
  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
  后来,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
  “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他说。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给你!”
  “给我干什么?”她问。
  “你拿着这个棒球,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
  “可以换多少个?”
  “能吃多少,就换多少。”
  “那么可以用多久?”
  “这是永远通用的。”
  “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从那天以后,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就只有他们两个。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击中的时候,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
  有时候,当太阳下山了,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
  在他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
  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在他们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
  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曾经说:
  “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
  这个故事,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谈过好几段恋爱,每一次,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五年多之前,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
  “我们一起写一本日记好吗?将来可以留作回忆。”
  他虽然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答应了。对于女孩的举动,他不觉得奇怪。女人总是希望她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份纪念品留下来,也许是一枚戒指,也许是一个音乐盒,也许是一张唱片。
  可是,当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么,他日渐发觉,他和她的距离竟是如此遥远。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世界。当大家那么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人。
  那时候,是她提出要写日记,让日记成为回忆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记还给他的,偏偏又是她。
  当爱情已经消逝,那份纪念品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负担。
  拿到那本日记之后,他并没有再看一次,他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拥有日记的钥匙。然而,日记的其中一页松了,他于是抽出来看。那是关于酒保和那个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记后不久,他便收到女孩从波士顿写来的信。她患了胰脏癌,生命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她恳求他去见她一面,她有些东西想要交给他。他本来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记时,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刚好继续,而且已经有了结局。人生有时候的确很荒谬。
  他打从心底同情那个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点离开波士顿,他不愿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师猜错了。长大之后,他并没有成为哲学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当他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他看到床边有一扇窗子。从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梦想中的那家面包店。现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闯进了一个女孩子。她拿着他跟旧情人一起写的日记,飘进他的生命里,她傻气而聪慧,带给他许多快乐。
  可惜,她已经有一个她爱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
第二章 三个人的爱情
  三个人的爱情1
  于曼之很喜欢油画店的工作。她有一个助手叫杜玫丽。杜玫丽是兼职的,每星期来三天。她是个星座迷,对各种星座占卜深信不疑。她最爱用星座来相人。她会很权威的说,
  “天蝎座的顾客最挑剔了。
  双子座的顾客三心两意。
  狮子座的顾客喜欢自己拿主意。”
  她可以从一个客人的购物态度而推断出对方的星座,准确度高达百分之九十。
  她是双鱼座的。她谈过五次恋爱,后来都分手了。她归究是男朋友的星座跟她的星座不相配。
  有一次,于曼之问她:
  “既然知道大家的星座不相配,为什么还要跟他开始?”
  杜玫丽天真地说:
  “这就是爱情啊!爱情使我们自以为可以改变命运。”
  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杜玫丽都能够用星座去解释。这一种解释,是痛苦最少的了。
  据杜玫丽说,罗贝利和她丈夫韩格立的星座非常匹配,他们这一对,会恩爱幸福地厮守终生。
  李维扬没说错。韩格立的人很好,他沉默寡言,说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柔。油画店的后面,本来是一个荒芜的天井,韩格立把它变成一颗漂亮的小花园。他亲自在花园里种植了各样的花和盆栽。回到油画店,他总喜欢安静的在花园里照顾他的花草。
  罗贝利和韩格立结婚八年,这是他们的头一胎。他们夫妇俩很恩爱,虽然结婚八年,还是像一双恋人那样。每当韩格立要出门,罗贝利脸上总是充满了牵挂。
  夕阳西下的时候,于曼之喜欢坐在那个小花园里吹吹风,或者跟罗贝利聊聊天。她在罗贝利身上学到很多关于油画的知识。
  有一天,天空下着微雨,于曼之从店里望出去,刚好看到李维扬捧着满抱黄色的雏菊从对面人行道跑过来。
  李维扬的头发和肩膀擎着露水,他怀里盛放的雏菊欣欣地微笑。于曼之以为,花是送给她的。可是,他只是抽出其中一支送给她,又抽出一支送给杜玫丽,剩下来的,全是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的。她将会生一个女儿。
  “刚才在路边一个摊档看到的,所以买来送给一个漂亮的孕妇和她肚里的娃娃。”李维扬说。
  于曼之的喉头里竟然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她觉得他是故意的。
  那天晚上,他们在小花园里烧烤。罗贝利和韩格立邀请了李维扬来。杜玫丽带了她新相识的男朋友来。这个男孩子是巨蟹座的。她说,巨蟹座和双鱼座最匹配了。于曼之带了朱玛雅来。朱玛雅跟罗贝利很谈得来,罗贝利说好了改天要到她的古董店看看。
  雨在傍晚就停了。为了那束雏菊,于曼之有点儿闷闷不乐。她不应该妒忌些什么,可是,她就是妒忌些什么。
  她是李维扬最好的好朋友,她是这样想的。他为什么只是从满抱的雏菊里抽出一支送给她?难道她在他心中比不上罗贝利?
  韩格立很专注的在烤炉上为大家准备食物。他是个典型的很爱家的男人。爱太太、爱花草、爱下厨。
  “你为什么整天不说话?”朱玛雅问于曼之。
  “我没事。”于曼之耸耸肩膀。
  “朱小姐,你是什么星座的?”杜玫丽又使出她的看家本领了。
  朱玛雅被杜玫丽吸引了过去,非常留心的聆听关于自己的星座的一切。当然,她更关心冯致行的星座。
  李维扬坐到于曼之的身边来,抬眼望望天空说:
  “我看明天也许会下一场大雨,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去打球。”
  “明天我不能去打球。”于曼之说。
  “为什么?”
  “我有点事情要办。”
  “哦。”李维扬没让于曼之看到他有多失望。
  他抬头看着天空,她垂头看着手里的饮料。横在他们之间的,是从来没有过的沉默,夹杂着轻微的炉忌和战战兢兢的失望。他没有说话了。
  2
  星期天的下午,于曼之趴在床上,什么也没有做。平常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会和李维扬在海边的公园打棒球。那是她每个星期最期待的一天。
  他的棒球打得很好,总是他故意让她一点。夕阳西下的时候,他们躺在草地上,聊些不着边际的话题,还有一些关于她的秘密。
  她是一个私生女。她要强调,她是一个快乐的私生女。她爸爸在认识她妈妈之前就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两个儿子。她爸爸不怎么爱他太太,这是她妈妈告诉她的。她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爸爸一直跟他们同住,所以她从来不觉得是在跟别人分享一个爸爸。
  爸爸很疼她。妈妈生了三个女儿之后,还要生第四个,终于让她得到一个儿子。因为爸爸的太太有两个儿子,所以妈妈也要替爸爸生一个儿子。虽然爸爸已经和他们一起生活二十多年了,但妈妈偶而还是抱怨爸爸从前隐瞒自己是个有妇之夫。
  对于男人从前的家庭,女人总是不会甘心。即使把那个男人赢了回来,能和他终老,女人总是觉得,自己受了许多委屈。
  爸爸的太太坚决不肯离婚。她说,她不会让他可以名正言顺的跟其他女人结婚。所以,爸爸和妈妈并没结婚,只能算是同居。于曼之也只能算是个私生女。她妈妈是怀了她之后,才发现她爸爸是已婚的。
  “历史上许多杰出的人物都是私生子女。”李维扬告诉她,他又举了几个例子,譬如写《茶花女》的小仲马。
  她躺在草地上,哈哈的大笑起来。有生以来,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许多杰出人物都是私生子女这回事。虽然知道自己并不会成为什么杰出的人物,但她心里还是觉得温暖。
  李维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说话充满机智,有时你会恨他太主观,有时他又会令你心头暖暖。
  李维扬是个很好的人。他拥有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侠义精神。譬如他会应一个垂死女孩的要求,千里迢迢的去美国,让她不用带着悔疚离开尘世。
  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以至于曼之觉得他们相逢得太晚了。
  横在他们之间的,是她和另一个男人一段长达七年的感情。
  谢乐生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他是她的学长。他天资聪颖,成绩一向名列前茅。他有一个良好背景的家庭,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都是中学校长。
  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许多女孩子喜欢他,他却偏偏爱上了她。那四年的日子,她过得非常幸福。三年前,他决定要去念博士生。他从小开始就拥有无数学业上的奖状和荣誉。他一生都以追求奖状为目标。他爸爸妈妈也拥有无数的奖状和奖杯,连他家里养的那条名种老虎狗,也是世界冠军狗,拿过大大小小的国际狗展的奖项。它最彪炳的战绩是在巴塞隆拿狗展中力退强敌,两度登上冠军宝座。它主人一家以它为荣,称许它是背脊朝天、四脚爬爬动物中的极品。
  它的少主人也有进军世界的野心。他立志要摘取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物科工程博士的衔头。为了这个荣誉,与至爱的人别离是无可避免的。
  他的父母两年前退休后,带着他们那条业已十二岁,仍然高傲非常的世界冠军狗和装满几十个箱子的奖状奖杯移民到澳洲。
  香港不再是他们留恋的地方。他常常叫她过去波士顿。
  他从来没有珍视过她的梦想。
  当然,他是爱她的,这一点,无容置疑。她是他生命里一张很特别的奖状。一个致力于追求荣誉的人,对身边的一切,自然也会漠不关心。他是武侠小说里的独孤求败——一个赢过无数敌手,只求一败的孤独剑客。而她,是他唯一珍爱的女子,她是应该感动的。
  她不能辜负他的爱,虽然那四年共处的回忆仿佛已愈来愈远。
  今天并没有下雨,本来是可以去打棒球的。可是,为了莫名其妙的妒忌,她向李维扬撒了一个谎。现在她只好无聊地趴在床上。
  她为什么要妒忌呢?他们只是朋友。
  有一天,他会有一个他爱的女人。
  3
  星期天的下午,李维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荡,最后来到了还没开门的“胖天使”。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顾安平问他。李维扬从没有试过在星期天的下午来。
  “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他笑了笑。
  他把一个硬币投进那台点唱机。一曲抒情的调子在寂寞的空气里飘荡。他挨着点唱机,分分秒秒的过去,原来,他已习惯了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和于曼之一起度过。今天她不能来,他觉得生活的调子好像忽然停顿了。他不能自已地整天想着她。
  她现在正在做些什么事情呢?
  那天在小花园的烧烤会上,她说她明天不能去打球,他失望得好像忽然从天上掉到地上。她看来满怀心事,那一段彼此之间长久的沉默,使他忽然害怕起来。他害怕她不再理他。
  他平生从没尝过这种滋味。
  他不知道他有没有不小心让她看到他脸上战战兢兢的失望。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的吗?
  他从没试过为一个女人而变得毫无把握。他一向自命潇洒。一切一切,是因为她身边已经有另外一个人吗?
  他毫无方寸地思念着她。
  他要把这份感情藏得深些使自己不至于太难受。
  “我请你去吃饭。”他跟顾安平说。
  “你是不是在谈恋爱?”顾安平忽然问他。
  他吃吃的笑了起来:
  “为什么这样说?”
  “你近来快乐了许多,常常一个人无缘无故在笑。”
  “因为近来工作很顺利。”他说。
  原来她在他身上造的工程已经有人看出来了。
  那天下午,他怀着盛放的雏菊,本来是要送给她的。看到了她,他忽然缺乏了勇气,把花转送给罗贝利。
  他自问已经努力把爱藏得很深很深的了。
  他自以为可以。
  过了几天,他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语调轻松的问她:
  “这个星期天还去打棒球吗?”
  “当然了!”她愉快的说。
  他快乐得难以形容。
  那个星期天,他在海边的公园里等她。他本来担心她出现时大家会有一点儿隔膜。然而,当她来到,他只觉得心头温暖。
  那天,她击中了他发出的一球。那一球,横过蔚蓝的天空,飞过他的头顶,很久之后,才优美地降落在远处的草地上。
  她从来没有打过这么漂亮的一球。她兴奋地在草地上跑了一圈,最后,停在他跟前喘着大气。
  他凝视着她那漂亮而傻气的脸蛋,深深地着迷。他伸出双手,想把她抱入怀里。可是,半途之中,他忽然缺乏了勇气。双手已经伸了出来,缩回去会显得太突兀,他只好临时改变动作。他一只手捉住自己另一只手,十指紧扣,在空中停顿了二分一秒之后,他情急智生,跟她说:
  “恭喜!恭喜!”
  为了证明自己本来就是想做这个恭贺的动作,他重复了一遍:
  “恭喜!恭喜!这一球实在打得好!”
  “谢谢!”她的笑容僵住了,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古怪。
  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现在一定满脸通红,表情极其诙谐。太糟糕了!他竟然在一个炎热的夏日、在公园里,向她拜年。
  他这一辈子,从没试过如此的怯懦。
  他很快又原谅了自己。他并不是怯懦,他只是不想破坏她的幸福。
  他不想要她做任何痛苦的抉择。
  他和她做一辈子的朋友就好了。唯有这样,他才不会失去她。
  暗恋是神圣的,要以对方的幸福为依归。如果有痛楚,也该留给自己。
  4
  于曼之双手托着头,眼望前方。她觉得李维扬那天在公园里的行为实在太古怪了。他满脸通红,硬生生地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向她说了四次“恭喜”。那并不像平时的他。
  “曼之,你在想什么?”罗贝利站在她跟前。
  她抬起头,笑笑说:“喔,没什么。”
  “我要出去一下,今天大概不回来了。”罗贝利说。
  外面下着微雨,她发现罗贝利忘记带雨伞。她连忙拿起雨伞跑出去,想把雨伞交给她。她看见斜路下面有一个男人撑着雨伞在等罗贝利。罗贝利走到他的雨伞下面,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笑。
  她见过那个男人,他叫林约民,来过店里几次。罗贝利给他们介绍过。林约民是在广告公司工作的,年纪和罗贝利差不多。他们看来像老朋友,他好几次来接她出去吃午饭和接她下班,然而,总是在韩格立出了门的时候他才会来。后来有一天,朱玛雅也跟于曼之提起林约民。
  “有一个男人陪罗贝利来过古董店两次,但不是她丈夫。”
  朱玛雅说的那个男人,正是林约民。
  “他们不像只是好朋友那么简单。”朱玛雅说。
  “不是好朋友又是什么。”
  “像是情人。”
  “情人?不可能的,她和韩格立很恩爱,而且,她现在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呢!”
  “在感情的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朱玛雅笑笑说,“也许他们是一对旧情人吧!虽然她已经结婚了,而且快要生孩子,但他对她仍然很好。这样的故事也很美丽啊!”
  “那是你跟冯致行的故事。”
  “不一样的。我并没有怀着丈夫的孩子。假如我也有丈夫,也许还比较公平一点。”
  “你打算一直偷情下去吗?”
  “这也不错啊!男人最疼情妇了。因为他无法给她名分。我知道他最爱的是我。”
  “你怎么这么肯定?”
  “他一定爱我比那个女人多很多,如果他也有爱过她的话。我要这样相信,才可以继续爱下去,否则,你以为我疯了吗?”朱玛雅哈哈的笑了起来。
  于曼之看着她,她就半躺在一张古董床上。她这天涂了鲜艳的口红和蔻丹,笑起来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抖,真像有点疯。她是一个从历史里走出来,为一段无可救药的爱情而发疯的女人。她也许愿意发疯一辈子疯,只要她爱的那个男人今生今世最爱是她。
  爱情里的障碍,偏偏使爱情更吸引。
  在那个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5
  后来有一天晚上,于曼之跟朱玛雅吃饭,那天,是冯致行的生日。
  冯致行生日这一天,是要留给他太太的。去年如是,今年如是,将来也如是。
  “曼之,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朱玛雅问。
  于曼之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
  “怎会不知道?你有一个会和你结婚的男朋友啊。”
  “可是,他并不在我身边——”
  “是的。他就在我身边。除了每年这一天和每次见面看着他回家的那一瞬间,我都是幸福的。”
  “你用什么来爱冯致行?”
  朱玛雅挨在椅子上,微笑着说:“我用四十七公斤来爱他。”
  “四十七公斤?”
  “四十七公斤是我的体重。我的眼、耳、口、鼻、四肢、血肉和骨头加起来,这就是我的四十七公斤。我用我整个人来爱他。”
  “那就是了。我跟你不一样。我发觉,我是用意志来爱着乐生。我知道我要爱他,我答应过会等他。”
  “爱,也是一种意志。”
  “是的,但用意志去爱,又是另一回事。一段爱情,不应该是建筑在意志之上的。我宁愿它是建筑在遗憾之上。我不是用意志去爱一个人。我的意志叫我不要去爱他,可是我却身不由已。”
  她猛然想起那天跟李维扬打棒球的情景。她击出很漂亮的一球,兴奋得在草地上乱跑,最后,停在他跟前,喘着大气。
  他凝望着她,她也望着他。他们有七天没见面了。刚过去的星期天,她因为妒忌他把雏菊送给罗贝利,所以赌气说没空不去打球了。从那天到今天,七日的思念和等待,折磨着这两个人,同时又把他们推向对方。
  他向她伸出的双手,忽然又互相紧扣起来,连续跟她说了四次“恭喜”,他的表情很诙谐。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虽然他努力表现得极其自然,可是,她知道他本来是想抱她的。
  那一瞬间,她竟然觉得万分失望。
  横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七天的思念和等待,而是七年的遗憾。她已经有一个七年的男朋友了。
  因为没有被他抱而感到失望,已经是对乐生的背叛了。日复一日,她把自己的感情压抑下去。她用她整个人的意志去爱乐生。她不知道她的意志什么时候会崩溃。
  朱玛雅拿起面前的酒杯,泪眼汪汪的说:
  “祝我爱的人今天生日快乐!”
  她把杯子里的葡萄酒喝光,又说:“我真的想知道他今天在哪里庆祝生日。”
  “知道了又怎样?”
  “知道了他在哪一家餐厅庆祝生日的话,我会躲在餐厅外面,从门缝里偷偷的祝福他。也许,还会为他唱一支生日歌。”她惨然地笑笑。
  “你恨他吗?”
  “当然了!”她点了点头笑着说:“我爱到有点恨他!”
  两个人格格的大笑起来。
  “但是我真的喜欢跟他做爱啊!”朱玛雅脸上带着微笑说,“男人在情妇的床上是特别卖力的。”
  于曼之哈哈的大笑。
  “我是说真的!”朱玛雅醉醺醺的说,“他会尝试各种极其困难的姿势来满足我,又会跟我说许多悄悄话。我常常故意的咬他,在他身上留下齿痕。我是真的恨他,恨他带给我的痛苦。愈是恨他,我愈想把他吞进肚子里,永远藏在我的子宫里面,不许其他女人碰他。没有恨的性,是无法登峰造极的。”
  于曼之笑了很久很久,说:
  “我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用‘登峰造极’来形容自己的性生活!对不起,真的很好笑!”
  “没关系!”朱玛雅用手支着头,喝了一口酒,说:“没有恨的爱,是很难想像的。”
  6
  凌晨十二点半,餐厅打烊了。于曼之准备结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钱包遗留在油画店里。送了朱玛雅回家之后,她去油画店拿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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