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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果之味-张小娴

_7 张小娴(当代)
  「人贵自知」这四个字,是金石良言。不是叫你自卑,而是要你清醒。成为别人的笑柄事小,毁了自己事大。然而,没有自知之明的人,也许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他们还不够聪明去了解自己。
跳绳的岁月
  知道跳绳对身体好,但我就是不行,我跳绳的技术太差劲了。
  在香港,找地方跳绳好像也不容易。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可以在公园和学校的运动场跳绳,现在这麽大个人了,怎能去公园跳绳?家里也没有足够地方让我跳绳。跳绳,只是童年的回忆。
  小时候,很佩服那些跳绳很出色的同学。她们可以跳双人绳、交叉绳,出神入化。我最喜欢的是跳橡筋绳。橡筋绳的变化比较多。
  「小皮球,香蕉油,过年开花一十一……」下面那几句,我已经忘记了。跳橡筋绳的时候,为甚麽要唱这支童谣呢?有谁可以告诉我?
  那时候,我认识两姊妹。她们跳橡筋绳很厉害,我永远不是她们的对手。姊姊能够用前空翻来跳,妹妹更本事,她用後空翻。她一个後空翻,便能够跨过我们的头顶。每一次,当她们赤着脚,站得老远,然後发力冲过来,凌空翻一个筋斗跳绳时,我都会吓得眯起眼睛不敢看。不认识她们的话,真的会以为她们家里是开杂技团的。
  听说这两姊妹都嫁人了,也有了小孩子。她们的孩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是天天在家里翻筋斗?这些孩子的妈妈,还会用前後空翻来跳橡筋绳吗?很想再见识一下。
我家的蝌蚪
  现在流行养水母,你有养过蝌蚪吗?
  蝌蚪不需要用钱去买,哪里有一摊泥和污水,哪里便可以捉到几条蝌蚪。
  小时候,我常常在下雨天去捉蝌蚪,蝌蚪很容易捉,用手就可以捉到。蝌蚪拿回家之後,可以用水养在一个塑胶的漱口盅里。
  隔壁的淑仪把蝌蚪养在一个喝水用的塑胶杯子里。那天,她爸爸下班回来,口渴极了,看到那个杯子,便骨碌骨碌的把水和蝌蚪一起喝进肚子里。所以,我不敢把蝌蚪养在杯子里。
  记忆之中,蝌蚪好像不需要吃甚麽东西的,也很容易照顾。它们会慢慢长出四条腿,最後,尾巴不见了,就变成一只青蛙。
  每天做功课的时候,我会把漱口盅放在身边,看看里面的蝌蚪哪一天会变成青蛙。万一蝌蚪死了,那也很容易办,只需要把它们倒进马桶里,冲到大海就行了。
  我是养甚麽都会养死和养坏的。淑仪的蝌蚪已经不见了尾巴,快要成为青蛙了。我的蝌蚪,好像永远也不会变成青蛙。蝌蚪长大成为青蛙之後,不是要回到自然界吗?我的蝌蚪不肯长大,也许是舍不得我家的漱口盅吧?那是一个红色的,阔口的漱口盅。当我不养蝌蚪之後,它又成为漱口用的漱口盅了。
辫子的情意结
  小时候,一直渴望有两条辫子。
  爸爸妈妈把我的头发剪短,说这样比较方便,却不知道我多麽渴望长发。有一把长发,便可以编辫子。那时候,班长和学校的小美人都是有两条辫子的。
  短发的我,为了填补没有辫子的遗憾,於是常常把玩自己的头发,看看能够搞些甚麽新意思,一天晚上,我对着镜子,用了几十个发夹夹着自己的头发。爸爸看见了,跟我说:
  「带你去看电影好吗?」
  「好的!」我欢天喜地的说。
  「但……但……但你可不可以先把头上的发夹拿下来?」他说。
  如果有辫子,我便不会把自己弄成那个样子了。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班上有一个长辫女。她的头发是咖啡色的,很漂亮,她的辫子也梳得特别贴服美丽。她是纠察,她有一本簿,记下我们班上哪一个犯规,然後交给老师。我们都不喜欢她,有人就说:
  「只要把她的辫子剪下来,她就完了。她现在看来这麽漂亮,就是因为她的辫子呀!」
  我们那时为甚麽会说这麽蠢的话呢?竟然妒忌同学的两条辫子。真想知道,小男生是不是都暗恋长辫女的?
发育时期的卫生课
  一个曾经在男校任教师的朋友告诉我一个真实的笑话。那一年,他教中二班,中二班的男孩子都是刚刚发育的,於是,身为班主任的他,便要负责教授性知识。那时候,学校比较保守,他们把「性知识」称为「卫生课」。
  上卫生课的时候,他跟学生说:
  「胡须是男人的第二性徵!」
  一个学生立刻举手问他:
  「老师,那麽男人的第一性徵是甚麽?」
  我是上女校的,中二那一年,我们也有卫生课。所谓卫生课,并没有教我们性知识,只是教我们卫生常识,譬如:为甚麽会有月经?月经来了怎麽办?这些卫生课是有赞助的,还有免费的卫生巾派给大家。
  有些女人习惯用卫生巾,有些则爱用卫生棉条。卫生棉条是塞进去的,只剩下一条绳子在外面,游泳也没问题。然而,少女是没可能用卫生棉条的。我记得,那一年,我有一个同学很想用卫生棉条,她买了一盒,我们陪她到百货公司的洗手间里更换。我们站在外面,等了整整三十分钟,看到她满头大汗的走出来,说:
  「不行,塞不进去!」
  她那个尴尬和吃力的模样,我到现在还记得。不知道她自己记不记得发育时期有过这麽值得回味的时光?
黏牙的麦芽糖
  早阵子在这里写过反砂芋头,我喜欢吃,但不知道怎样做,一般的潮州馆子也嫌步骤繁复而不做。收到Amy的电邮,她提供了反砂芋头的做法:
  首先,要买一个比较黏糊的芋头,把芋头削皮之後,再切成一个个方形,或任何你自己喜欢的形状。在烧热了的锅里加大量的油,但不一定要是猪油。然後,用锅铲把芋头炒至金黄色,加入适量的砂糖和麦芽糖。麦芽糖的分量可以随你自己喜欢。最後,再把芋头和糖在锅中搅拌,直至乾身为止。
  Amy说,这是她的潮州老爸教她的,很容易做。
  听起来的确很容易,做出来却往往是两回事。我们看到别人做的菜,觉得非常简单,轮到自己做,步骤和分量完全一样,味道却比不上人家做的。在外面吃到甚麽好菜,回家自己做,也做不出那个境界。原来,材料和方法都不是最重要的;最大的分别,是那一双手。
  你做的跟我的,完全不一样,凡是看似简单的东西,更需要手艺。蒸鱼看来容易,却要高手才蒸出一尾好吃的鱼。我的一双手,在烹饪方面非常笨拙,但我会试着做一次反砂芋头,因为我喜欢吃麦芽糖。小时用筷子卷起麦芽糖,夹着克力架饼乾来吃的快乐时光,今天回味,仍然很黏牙。
怀里的毛毯
  《花生漫画》里的Linus永远拖住一条毛毯,那是他的护身毛毯,是他的依赖和安全感,我也有一条这样的毛毯。
  每天写稿的时候,我怀里也有一条毛毯。这条灰色的毛毯是在Esprit买的,很暖。天气严寒的日子,我用毛毯把下半身牢牢的包裹着。天气没那麽冷的日子,我把它铺在膝盖上。夜里,当我赶稿而又昏昏欲睡的时候,我把毛毯披在头上,坐在那里打瞌睡。太累太累的话,我索性抱着毛毯去睡觉。当我甚麽也想不到,我只好搂着这条毛毯发呆。
  前几天连卡佛大减价,我又买了另一条毯子。这一条毯子是墨绿色的、棉造的,正好在夏天使用。昨天要写小说,整夜也想不到题材,不敢上床睡觉,只敢在沙发上找灵感。那个时候,身上披着的,就是墨绿色的毯子。半夜,觉得很冷,那条毯子不够暖,我只好把灰色的毛毯也拿来。
  人为甚麽需要依赖一条毛毯呢?毛毯又依赖甚麽?
  小时候,我爱抓住爸爸的衣角睡觉,我怕鬼。後来,我好像是抱着洋娃娃睡觉的。不玩洋娃娃之後,我爱搂着一个枕头睡觉。我曾经以为自己已经不再需要依赖任何东西了,可是,这一刻,我却看到自己紧紧抓住怀里的毛毯。
爱情不是投资
  有时候,我们不愿意离开一个人,是因为我们在他身上投资了太多东西,包括感情、青春,甚至是金钱。
  跟他的关系愈来愈坏,彼此的话题愈来愈少,相处得愈来愈不开心,无数次想过要分手,却仍然留下来,因为,已经投资了那麽多,没理由现在放弃。
  中途离场,以前的损失怎麽办?
  已经下了注,不蠃一笔,太不甘心了。
  於是,每一次闹分手,也不肯真正的分开。
  好像还是爱他的,爱他甚麽呢?渐渐地,自己也不知道为甚麽爱这个人。
  也许,自己只是不肯承认爱情已经消逝了。
  我们可以投资在自己身上,却不可能投资一段爱情。
  无论你有没有遇上这个人,你也会一天比一天年老,为甚麽说他耽误了你的青春呢?是你耽误自己。当你付出感情去爱一个人,你也享受那个过程,这不是投资。至於金钱,何尝不是你甘心情愿的?
  最聪明的投资,是在知道大势已去的时候,立刻撤退,不要奢望拿回当初的本钱。趁自己还有本钱的时候,投资在别的事情上吧。
旅途上的保鲜
  在旅途上,有甚麽方法可以把自己保鲜呢?
  这样问,因为每次在旅途上,不论是工作还是游玩,我的新鲜程度总是直线下降,一天比一天凋零。
  我的眼袋会一天比一天大,到了第五天,这两个不受欢迎的东西比我的眼睛更大。我的皮肤和我整个人,也好像缺了水似的,一天比一天乾燥。
  像我这种人,永远不适合游走天涯,只能留在家里当一条懒虫。然而,自己又喜欢去玩,工作需要,又常常要到外地去,那麽,惟有想想方法。
  保鲜的方法之一,是到了酒店之後,立刻把房间里的浴室布置成自己家里的浴室那样。首先,把自己的护肤品、洗头水、化妆品、救急面膜、面巾、梳子等等拿出来铺在洗脸盘的两旁,然後,无论是甚麽时间到达酒店,也要先洗一个澡才办其他事。在浴室里留下自己的气味,这个浴室会马上让你有家的感觉。
  做广告的朋友说,每次公干,她的行李箱里必然有一袭华丽的衣服。那是因为她们组里的导演有一个习惯:当工作完成,最後一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穿得漂漂亮亮叁加一个派对,吃喝玩乐。这样的一种欢宴,是最美丽的保鲜法吧?
我是不值得的
  你曾经遭人白眼吗?
  也许,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这些时刻。那些还算不上是白眼,只是令你受了一点点的委屈。受委屈的时候,你多麽希望,自己以後能够争气一点。
  那一年,我还在半工半读,我的身边,有一个身分地位跟我悬殊的男人。一天,他的朋友跟他说:「这个女孩子并不适合你呀!」我听了,很觉得委屈。我没有喜欢他,是他一直苦苦痴缠。他的朋友,大概看不过眼他那样沉溺,所以跟他说,这个女孩子不值得。
  这关我甚麽事?是他要来喜欢我。值不值得,是他自己的事,我才不在乎。
  他在电话里滔滔不绝的倾诉,问我为甚麽不爱他,我掷下电话筒去听我的音乐。我不是没有尝试过去喜欢这个人,但是,我真的无能为力,就像他对我一样,他也许想不喜欢我,但他无能为力。
  这些年来,我在街上碰过他两次。那两次,我都避开了。跟一个单恋过自己的人重逢,应该是他觉得尴尬才对,但是,不知道为甚麽,我觉得尴尬。也许,知道自己曾经被人苦苦地爱过,那是很难堪的。难堪,因为你没有爱过对方,没有回报过他的痴心。是的,我得承认,在这个层面上,我是不值得的。
啊!不要长大
  有没有想过,我们长大之後,要克服多少事情?「格林出版社」出版的《啊!烦恼》是英国女作家莎拉米达亲自绘图的作品。这一本漂亮的童话书,写的是成长的甜酸苦辣。
  作者说,长大以後,我们要克服的事情包括:
  退缩、脸红、害羞、青春痘。
  打嗝、被忽视、婴儿肥、乱七八糟不整齐。
  吃吃傻笑、害怕异性、绷着脸生气、咬指甲。
  盯着东西一直看、挖鼻孔、讨厌牙刷和梳子。
  自私、吐舌头、吸大拇指。
  乱发脾气、长雀斑。
  而在寻找自我的过程里,我们才知道,长大之後,要面对死亡、要负责任、需要被爱、必须不断对别人解释自己的意思,要在冲动和理性之间作决定。
  你呢?你又吃过了多少甜酸苦辣,克服了多少难题?
  我们好不容易才克服了婴儿肥,却又明白,每个人终须一死。我们克服了退缩,却被迫面对一些自己不愿意面对的事情,然後,我们又学习去克服。长大,是一个妥协的过程。
幸福的理由
  白袜配高跟鞋,是多麽坏的品味?可是,有些女人却穿出了味道。假如她那一双白袜是恋爱时买的,这种打扮忽然会变得柔情无限。
  四个骨牛仔裤配幼跟高跟鞋,多麽的难看?然而,要是她这身打扮是赶着去见自己心爱的人,她的牛仔裤和高跟鞋马上也变得性感。
  读到一篇时装评论,说Prada一直以来也是努力经营坏品味。噢!她的坏品味多麽昂贵!假若不是放在当代,你会嗤之以鼻,鲜粉红的男装、深粉蓝配咖啡色,我们为甚麽竟能接受?
  原来,品味再坏,背後有哲学,就变成一种品味了。
  背後没有哲学也没关系,只要有爱,便有品味。
  有个男人的衣服永远有狗的图案,连牛仔裤和袜子也有狗。一个大男人穿成这样,难免常常都给朋友取笑。然而,这些衣服都是他太太替他买的。她爱狗,也爱他。为了爱,她给甚麽,他也穿甚麽。他说:
  「我不穿的话,她会不开心的。」
  渐渐地,他也开始爱上太太替他买的衣服了。他不是被迫接受,他是融化了,认同了她的品味。
  看到他,我忽然理解,坏的品味,也许有幸福的理由。
他不需要穿得好
  关於作家的衣着,电影《广岛之恋》的编剧、法国着名女作家Marguerite Duras说:
  「我不需要穿得好,因为我是作家。」
  这一句话,充满幽默感,又带着几分自傲。
  是的,你甚麽时候听人称赞过爱因斯坦的品味?他不需要穿得好,因为他是最伟大的科学家。崔琦穿得多麽平凡?何大一也是老老实实的。
  克林顿的西装糟透了,他那一条西裤,好像永远都是吊脚的,但他不需要穿得好。他是美国总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
  戴安娜必须穿得好,因为她是王妃;王妃是一种身分,不是个人的成就。
  中国领导人花在买西装的钱,一定比不上本地那群雅爱打扮的中产阶级。可是,领导人穿得好不好,也还是领导人。
  我认识的名作家,他们身边的人穿得比他们还要讲究。博览群书,才高八斗的作家,竟然不懂配衬衣服,人没作品那麽有品味。那又怎样呢?一个人的成就,便是他的气质。作家是穿甚麽也像作家。没有一个名牌会让人穿了变成作家、总统或科学家。
  一个人的智慧,可以驾驭他身上的衣服。甚麽时候,我们也不需要穿得好?
「飞针」的传说
  你有听过一个传说吗?传说有一种针,叫「飞针」,是不痛的。原理大概就像飞镖。有些医生会打「飞针」,我小时是相信这个传说的。後来才知道,根本没有「飞针」这回事,都是父母用来骗小孩子的。谁会拿自己的屁股给医生掷飞镖?所谓「飞针」,也许是「飞快的针」,打得快一点,便没那麽痛。
  我是宁愿吃很难吃的药水也不愿意打针的。每次打针的时候,说好了不怕、不怕。然而,看到医生拿起一支针准备刺在我的皮肤上时,我仍然会全身发麻。
  因为生病而要打针,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一次,看病之後,医生说:
  「你坐在一边等候打针吧。」
  等待的时候,我不停的为自己做「思想工作」,我告诉自己:「我不怕打针!我不怕!」这个方法果然有效。我不再害怕了,而且还希望快点轮到我。当护士终於叫我的名字,我站起来,勇敢地走进医生的手术室;就在这个时候,前面那位刚刚打完针的老婆婆从房里一拐一拐的走出来,她走了两步便坐下来,摸着屁股不停叫痛。原本满怀信心的我一下子好像泄了气的皮球。看到医生拿起那支注满药水的针时,我很没用的问他:
  「医生,可不可以不打针?」
  「太迟了!」他说。
我没有思念你
  曾经有一个人问我:
  「你有没有思念我?」
  我赌气的说:「没有!没有!没有!」
  他问:「你真的一点也不思念我?」
  我说:「思念你又怎样?我思念你,你也不会回来。」
  他说:「你这个人真残暴。」
  不是吗?当那人不在你身边,你眼看不见,手摸不到,多麽思念他又怎样?他并不会马上回来你身边。
  你愈是思念他,愈会恨他,恨他离开那麽远,那麽久。假如不用思念他,你将会多麽轻松和快乐?
  好吧,那就叫自己别再思念他。
  思念是一个负担。
  每天早上醒来,我告诉自己,我不会思念那个人。我用工作来麻醉自己。我找朋友来填满寂寞的时间,不让自己可以静下来思念着他。我很想挂一个电话给他,用不着听到他的回音,只要他听到我的留言。然而,我控制着自己不去挂那个电话。
  我差一点儿便成功了。可是,当他回来,我才知道我在过去的日子多麽思念他。
  谁不愿意自己能够残暴一点?享受被人思念,却不会痛苦地长久思念着别人。
不要那麽快告别
  舒尔茨要告别了,等於史诺比和查理布朗也要告别了。我并不觉得特别的哀伤。舒尔茨现在告别,总胜过他要用死亡来告别。有准备的告别,也总比突然而来的告别让人好过一点。
  舒尔茨已经画了五十年,也是时候休息了。
  甚麽事情,都有终结的一天。
  所有人,都有告别的时刻。
  我们不是已经习以为常了吗?
  舒尔茨暗恋着一个红发女孩,在漫画里变成查理布朗暗恋这位红发女孩。有没有发觉,爱是最好的创造力?心里有一个自己爱的人,我们才可以写出许多美丽的故事。天下人都不喜欢,那没关系,只要那个人喜欢看便可以了。
  被舒尔茨暗恋的那位红发女孩今天还健在。所以,舒尔茨一定要好好的活着。我们怎麽可以比自己暗恋的人早逝呢?虽然现在也许已经不再暗恋她了,但是万一她不在了,还是会很难过的。
  我们多麽希望,但凡我们暗恋过的好人都活得快乐而长久。至於暗恋过我们的,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也不要那麽快告别这个世界。只要他们一天还生存着,我们才能够感觉自己仍然被暗恋着。
史诺比胸围
  随着舒尔茨的告别,听说一些专卖《花生漫画》精品的精品店也要结业了。为甚麽要结业呢?即使舒尔茨不在了,他的史诺比还是会永远存在,不会死的。
  看到可爱的史诺比精品时,我还是会买下来。心情不好的时候,只要望着这头傻狗,我的心情也会好起来。
  我有许多史诺比的精品,都是读者送的。早阵子不小心割伤了足踝,我用来贴在伤口上面的,也是粉红色的史诺比胶布。
  去年到德国法兰克福,那个地方没有甚麽可以买。临走的那天上午,我想到百货公司买一件运动衣。那家公司的二楼是女装内衣部。我无意中在那里发现一套套的史诺比胸围和内裤。除了平脚内裤之外,还有性感的T-back呢!这是我在其他史诺比精品店都找不到的。我写《三个A Cup的女人》时,也写过其中一个女主角穿上史诺比胸围,写的时候,只是想像,自己根本没见过。想不到许多年後竟然会在德国见到自己在小说里写的胸围,那种感觉很奇妙。原来我们在小说里虚构的东西,在现实世界里也许是存在的。然後有一天,作者遇到了自己想像出来的东西。
  既然如此,我怎麽能够放过那一套套的史诺比胸围呢?
去不到终站的列车
  一对男女一起三年,除了头一年过得开心之外,此後的两年都在吵吵闹闹和重复分手之中度过。三年了,两个人始终还是分不开。这就证明了一个事实:
  这两个人都深爱着对方。
  可是,爱情也有很多种。这一种爱情,是大家都沉溺在自虐和被虐的痛苦之中。他们已经上瘾了。他们互相需要,也互相折磨。
  我不但可以为你浪费青春,我更可以为你堕落。
  每一次想了断的时候,我又记起了你的脸。你的折磨,都变成是凄美的。每一次想恨你,却又更恨我自己,谁叫我离不开你呢?
  如果没法让对方快乐,爱得多麽深也是没有用的。你很想坐这班车,但这班车是不能载你去目的地的。你可以勉强挤上车,但也只能在中途下车。这不是你要的人生,你只好望着这班车离开,而车上有一个你曾经爱过的人。两个相爱的人,也许永远不相容,那麽,也只好在车站分手了。
  有时候,我们不肯放手,只是找不到更好的。但你不放手,又怎可以找到更好的?有一些爱情,是注定没法去到终站的。一段爱情,如果只有过去的回忆,而没有现在的温暖和将来的快乐,那麽,我们为甚麽还要互相折磨呢?我不介意痛苦,但我起码应该得到与痛苦一样多的快乐。
你是聪明的吗
  一项调查说,小学生因为觉得自己不聪明而失去自信心。
  其实,成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我们总是希望自己比别人聪明。当我们发觉自己不聪明,甚至有点蠢的时候,我们是多麽的难过?
  我们在一生中常常努力去证明自己是聪明的。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
  「不要以为我很蠢!」
  我们多麽害怕别人不知道我们是很聪明的!
  谁有资格去判断哪个人最聪明呢?
  我们曾经以为考第一的人最聪明,然後,我们才发觉,他们也许只是勤力而不是聪明。聪明的人是考不到第一的,他们太花心,往往无法集中注意力。
  长大之後,我们用事业的成败来判断一个人是否聪明。最後,我们又发觉运气也许比聪明更重要。
  原来,爱情最公平。无论你有多聪明,你也有机会被人抛弃。再聪明的人,在恋爱的时候,也会变成一个笨蛋。
  聪明只是使我们自我感觉良好。聪明的人,不一定有成就。聪明的人,也不一定幸福快乐。愿与所有自觉不够聪明的人共
爱里有许多伤痕
  去年中已经买了野岛伸司的《世纪末之诗》回家,一直等到现在才有时间看。今天刚刚看到第六回。两个男主角有一段对话。老的跟年轻的那个说:
  「爱里有许多悲哀。爱里有许多伤痕。」
  这些都叫恨吧?
  当你喜欢一个人,其实你包容了许多事情。当你爱一个人,你也怀抱着许多原谅。没有单纯的爱。
  你爱着的那个人,曾经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伤了你的心。你原谅了他,因为你知道他是爱你的。可是,每一次吵架的时候,你又想起了他曾经怎样对你。你也许一辈子也没法忘记。
  既然这样,为甚麽不分开呢?
  然後,你发现,每一段爱情都无可避免会有伤痕。展示伤痕,是痛苦的。忘记伤痕,才可以重生。如果你以为爱情容不下一点瑕疵,那麽,你大概一辈子也找不到爱情。
  爱里面不但包含了许多悲哀和伤痕,还包括了埋怨、妒忌和轻视。我们每天都去学习怎样忘记这一切。
  为甚麽要忘记?生命短暂,我们既然选择了对方,那麽,我们就是要一起去追寻快乐。那些伤痕只是让我们更珍惜欢笑的时光。
圆梦是最大的爱
  两个相爱的人,其中一个死去,剩下来的那个人怎麽办呢?应该一起死去,留下来,还是去爱另一个人呢?
  刚刚看到《世纪末之诗》第七回,便是探讨这个问题。戏中的教授说:
  「能够继续活下来的,才是爱。」
  他的意思大概是说:在爱人死後,有勇气一个人活下去的,才是真正的爱。爱是使人刚强的。
  最近我在看达赖喇嘛和霍华德.卡特勒博士合着的《生活更快乐》,书里头也有讨论这个问题。达赖说,在爱人死後便失去生存的意志,这不是爱。爱是在爱人死後,仍然活下来,并且去实践对方生前的梦想。
  最大的爱,是为自己所爱的人完成他没法完成的梦想。
  意志消沉,眷恋着往日的欢乐,都不是最深最深的爱。你去了,我来为你圆梦,才是我对你的深情。
  女人总是希望比自己所爱的男人首先死去,那便不用承受失去他的痛苦。这种想法是懦弱的。但我就是这麽懦弱啊!如果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梦想,那便不一样了。若我们当中有一个人要活到最後的话,应该是最有能力去完成对方的梦想的那个人。这个人,是我还是你?
千转百折,金风玉露
  除夕和新年这些日子,当每个人都是一双一对的时候,你所思念的那个人,有没有跟你一起度过?他是否要留在另一个人身边?
  你恨他吗?
  当大家倒数迎接下一个世纪的时候,他对谁微笑?你又对谁哭泣?
  当你选择了开始,你便没有权利去计较。这些年来,每当节日临近,你们也尽量小心翼翼的,大家都不去提起。我何必让自己失望?
  作为一个第三者,首要的任务是忘记所有节日。
  忘记得起,才有资格苦恋。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从前,你觉得这两句词很美,感情不在朝朝暮暮。然而,有一天,你开始受不了。如果除夕见不到他,那麽以後也不要见了。可是,你舍不得。既然舍不得,只好接受,既然要接受,便要豁达地接受。如果有爱,哪一天都是除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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