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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斑 饶雪漫

饶雪漫 (当代)
雀斑
  饶雪漫
  第1章
  
  八岁以前,我和我妈住在堂子街。
  堂子街是个什么地方呢?市中心那条笔直的马路走到底,往左望:你会发现在高楼林立的背景里,只有这一片像被外星人经过时削了一刀,凹下去一小部分。
  已经完全不属于繁华都市的胜景。
  这个区域,就叫堂子街。
  当年这条街是石板路,但是石板和石板中间隔着好大的缝隙。因为阳光一直光顾不到这里,所以石板和石板的中缝里长满了青苔,你如果不小心踩到,滑死人都有可能。下雨的时候,我总舍不得踩脏我唯一的球鞋,所以就拎着鞋,赤着脚走回家,夏天还算好,冬天就比较惨,脚冻得发紫不说,一不留神被哪个死小孩从后面猛地一推,就结结实实地摔倒在泥地里。
  回到家,脱掉脏校服,冲干净脚,接下来要做的事常常是爬到家里唯一的大床上,把作业本摊在枕头上,就着窗口的光趴在床上写作业。屋子里一点光线都透不进来的时候,我才会拧亮床头那盏小小的台灯,从枕边的旧茶叶筒里摸出一粒水果糖,含在嘴里,等她归来。
  是的,八岁以前,我家很穷。我爸在我两岁的时候查出来得了肺癌,在我四岁的时候离开了我们。为了给他治病,我们欠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躲债,我妈只能带着我四处流浪。在堂子街住下后,我妈先是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后来去了一家酒店做前台,再后来,去了一个有钱人家做保姆,照顾他有病的儿子。最后的最后,她做了这个有钱人的情妇。
  这个有钱人,叫池振宸。
  第一次见池振宸,是在堂子街那个几十平方米的小屋。我放学回来,看到街口停着一辆车,车子看上去很高级,有几个小孩经过它时停下来看了几眼,其中一个还满怀恶意地朝着车窗吐了口口水。我回到家,意外地发现我妈在家,旁边还立着一个高大陌生的男子,穿黑色的夹克,很和善地冲我笑了一下。我惊喜地发现不大的餐桌上摆满了东西,有烤鸭、糖果、营养品,甚至还有新裙子,应该是我的。
  妈妈的左脸颊是青的,肿起来很大一块。她慌乱地对我说:“阙薇,你出去玩会儿,过会儿再回来。”
  我听话地放下书包,不声不响地出去了。当然我没有走远,只是躲在门外。
  很快我听到池振宸对我妈说:“你带上女儿,跟我走吧。”
  “还是你走吧。”我妈说,“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有我在,没人敢动你。”透过门缝,我看到池振宸一把把我妈拉到他怀里去,我妈做着无声却激烈的反抗,那是我第一次目睹男人与女人的战斗,她踢他,咬他,他均不还手,只是牢牢地将她抱紧,直到她终于安静下来,趴在他的胸前,低声地哭起来。从我的角度,我只能看到池振宸的背影,在那个阴暗潮湿的小屋,他像一盏稳稳当当的不需要担心电费的大灯,瞬间就令人安心地照亮了一切。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激动,我一下子没站稳,身子猛地往前一倾,“啪嗒”一声就一头跌栽进了屋子。
  “我明天来。”丢下这四个字,池振宸匆匆离开。临出门的时候,他伸出手,将还狼狈的趴在地上的我一把拉了起来,并顺手替我拍了拍校服上的灰。
  我妈躲闪地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拐进了厨房。那晚她做了简单的饭菜给我吃,可是她自己什么都吃不下,心事重重。
  “你的脸怎么了?”我问她。
  “摔的。”她说。
  “我想试那条新裙子。”我说。
  “那不是你的。”她突然大声地说,然后有些烦躁地站起身来,在屋子里走了两圈,最后她拿了一个大袋子,将那些礼物统统都收了起来,把袋子扎好,放到了墙角。
  夜里,她睡不着,辗转反侧。其实我也睡不着,我也想辗转反侧,但是怕引起她的注意,我只能硬逼着自己一动不动,装睡。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听到她压低了声音给别人打电话,一边讲一边哭:“表哥,欠你的债我怕是还不了了,我要是活不了,你替我带大阙薇,这孩子懂事,会知道报答你……”听到“活不了”三个字,我一下子就清醒了,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清冷的月光照进屋子,我第一次发现,半夜的月光竟然是惨白惨白的,很有些吓人。她没发现我已醒,背对着我哭得厉害,电话也讲不下去,于是我又悄悄地躺下去了。
  第二天早上上学,趁她给我做早饭的时候。我偷了那个袋子里的一包饼干带到了学校。奥利奥,电视广告上说,如果泡在牛奶里吃,会更香甜。我没有牛奶,电视也常常收不到想看的频道。想到这里,我像跟那包饼干赌气一样,三下两下就解决掉了它。
  忽视干得要命的喉咙,我擦掉嘴角的饼干屑,拿出我的铅笔盒。那是一个很小的铁盒子,里面偷偷放粉半块镜子碎片,照着我和喉咙一样干得要命的没有营养的脸。同桌谢俏俏穿了花裙子,前排的牛蒙蒙穿了花裙子,巨胖的林文暄也穿着花裙子,只有我没有,我忽然很恨我妈,非常非常恨,说不上来的恨,无从解脱的恨。
  我讨厌贫穷。讨厌一无所有的感觉。
  她将我拽入这样的生活,让我无法逃脱。
  真要死,就让她去死好了。
  林文暄在数学课上偷吃巧克力,我看到她把黑色的巧克力放在手里捏了又捏,趁老师不注意的时候一把扔进嘴里,然后把脏兮兮的手往裙子上一擦,妄图消灭证据。
  那一刻,我有个恶毒的念头,砍掉那只胖乎乎的不知好歹的手。是的,不知好歹。我如果有那么好看的裙子,我发誓我绝不会那么粗暴地对它。
  体育课是自由活动,她们围在一起吃冰棒。“绿色心情”。谢俏俏舔着冰棒过来跟我聊天,我发现她的舌头也变成了可怕的绿色,整个人像一只绿色的恶心的虫子。
  “阙薇,你放学一个人回家不怕吗?”
  “没人接我。”我说。
  “她没有爸爸。”林文瑄也凑过来,“她妈是二奶!”
  堂子街的消息,总是传得飞快。
  我懒得和她们争论或者吵架。我只是默默地站起身来走到更远一点的地方独自坐下,我知道我跟她们这些人是不一样的,她们有花裙子又怎么样呢?放学有人接又怎么样呢?还不是一样永远呆在堂子街,最后就变成街头那些一面嗑着瓜子一面说着飞短流长的恶俗大娘。如果非要我跟她们说点什么,只能说,真可怜。
  “阙薇,来玩游戏,官兵捉强盗哦。”过来拉我的人是班长牛蒙蒙,我才不领她的情,她这么做,无非是想老师多表扬她一句有多么多么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虚伪!
  我早说过了,我跟她们不一样,不做作不卑微不可怜。
  那天放学,我一路小跑回家,她不在家里,但那个袋子在。她一定没发现我偷走了一包饼干,而现在,我还要偷走里面的那条裙子。我用飞快的速度解开了那个袋子,抽出那条裙子,飞快地套到了自己身上。
  紫色的公主裙,胸前有几朵小花,层层叠叠的下摆像云又像雾。我敢说,全校,哦不对,是全市,没有一条裙子能超过它的美。可惜家里连穿衣镜都没有,只有卫生间盥洗池上的一块狭窄的小方镜,只能照到上半身。我悄悄地从客厅里搬来一张凳子,把它放到镜子对面的墙角,战战兢兢地站上去,勉强可以欣赏到裙角。
  “阙薇,你在干什么?”我正陶醉地拉着裙摆,幻想自己是娃哈哈广告里的小美女时,妈妈不知何时推门进来,上前一把果断地把我从凳子上拽了下来。
  “快把裙子脱下来,我说过了,这不是你的。”她厉声说。
  “不。”我捂着发痛的胳膊说。
  “我叫你脱你就脱!”她脸颊上的青肿还没消,眼睛里满是血丝,看上去像个疯子。这个疯子把我按倒在床上,开始强行扒我的裙子。我反抗,一脚踢到她的小肚子上,她痛得叫起来,可手上的劲儿却没有小。裙子终于被她扒了下来,连同我短暂的幸福和尊严,就这样被她粗暴地扔在一旁。简直就不让人活了,我气愤得趴在她扔回给我的又旧又脏的校服上嚎陶大哭,用衣服包住头歇斯底里地扯着嗓子尖叫,但是我的愤怒和痛苦一点也没有减少。
  那两个人就是这时候闯进来的。“小贱货,哭丧哭得正好!”那女的长得真丑,嗓音也难听,像把坏掉的电锯,嘎吱嘎吱响,我的耳膜仿佛随时要破裂。而那个男的长得很高很壮,光头,紧身的黑衣,一脸的杀气腾腾。
  “既然你不肯滚,就不要怪我不客气。”说话的还是那个女的,她话音未落,那个光头男人就冲上来了,他一句话没有,上前一步就掐住了我妈的脖子,像抖件衣服似的把她掼到墙上。一瞬间,我看到米黄色的旧墙被撞落纷纷的灰,她的头和墙面接触的地方,有一小块凹进去,灰色的水泥裸露出来。
  “不要打人!”我尖叫着扑上去,想救我妈。但那个女的一把揪住我的小辫子,
  不让我上前,我的头皮像被千万根针同时扎过,又痛又麻;脸皮也绷紧了,像要被撕裂开来。
  我拼命忍住眼泪,大喊一声:“啊!”她被我吓得手一松,我转身狠命地搡了她一下,拼命往屋外跑,我豁出去了,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我要去叫人来救我妈,不然我妈肯定死定了。
  “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等我狂奔到街上,拼命大叫了好几声后,我才发现自己只穿了内衣!天啦!大庭广众之下,天色未晚,我居然只穿着内衣站在大街上!
  想明白这一点后,内心的羞耻和恐惧铺天盖地而来,令我摇摇欲坠,嗓子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就在这时,只见一辆车疾驰过来,在我面前停住,池振宸跳下车,他拦腰抱起我,拉开后车门,把我往里一塞,命令我:“在里面呆着不许出来!”
  我听到“咔嗒”落锁的声音。车应该是被他从外面锁上了。车子里稍许暖和,我浑身颤抖地抱住自己,最后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但那个狭小仄逼的空间,依然没法让我感到心安。
  “杀人啦,放火啦!”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外面好像有很吵的声音,我稍抬起头,透过车窗,就看到了我家方向那片天空变成了奇怪的红色,无数街坊邻居拎着水桶端着脸盆面色紧张摇摇晃晃地冲往同一个方向。
  那是贫穷落后的堂子街,留给我童年记忆的最后一个镜头。
  之后的很多年,我都会在滚烫的恶梦中醒来,在那个梦里,我又回到堂子街,回到我衣不蔽体一无所有的童年时代,我用尽全身力气,喊不出那一声“救命”,眼前唯有熊熊燃烧的大火,倾刻间就将我无情地吞噬,淹没。
  
  第2章
  
  那把火,其实是我妈放的。
  那天冲进我家的两个人,女的是池振宸的丈母娘,男的是他丈母娘花两百块从大街上雇来的一神经病,他差点要了我妈的命。
  见我冲出家门以后,我妈挣脱那个男人,打翻了放在床底下的煤油壶。堂子街常常停电,煤油是家家户户必备的东西。那天我妈真是不想活了,要跟他们同归于尽。池振宸赶到的时候,火已经烧了起来,他只来得及救一个人,于是他救了我妈妈。那个男的自己从窗户跳出去,滚在泥地里,也没事。最惨的是池振宸的丈母娘,全身百分之四十的面积重度烧伤,听说在医院里躺了足足一年有余。
  我想在很长时间以后,那场火都会是堂子街妇女们的谈资。还有我的同学们,在玩官兵捉强盗之余,或许还会轻蔑地吐出那一句:“阙薇啊,她妈妈是二奶!”
  所幸的是,不管他们说什么,我都不用再听了,因为我们彻底地离开了堂子街,离开了那些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将我们母女置于死地的流言飞语。
  这一回,池振宸把我们带到了省城,安置在某个不错的小区,十二楼。房子不算很大,两居室,但是宽敞明亮。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小房间、自己的小床、宽大的写字台以及可以看到点点星光的阳台,很是满足。
  我不知道池振宸最终是如何搞定他的老婆和他终身残疾却依旧凶悍无比的丈母娘的,不过这跟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也懒得去关心。
  我和我妈,从此有了我们的新生活,不用再东躲西藏,担惊受怕,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
  我进了全省一流的重点小学读书,我妈学会了开车。池振宸给她买了一辆小小的跑车,除了每天送我上学放学,她没什么特别的事要做。也许是无聊,生活稳定下来后,她开始报名去上什么服装设计班、太太厨艺班、茶艺插花班等,用以打发时间。其他的事她并不见得有多擅长,但是做衣服她还真有两下子,只要我穿着她亲手做的衣服走在校园里,回头率总是很高的,就连老师都喜欢拉住我问:“这衣服从哪里买的?真是好看。”
  我总是摇摇头说不知道。
  是她教我这么说的,就连池振宸也不知道她喜欢做衣服。不知道是不是怕他会不高兴,反正每次他来,她都会把那些针线布头什么的仔细收拾干净,再用布把缝纫机好好盖起来,好像从来都不曾使用过一般。池振宸并不是天天来我家,差不多半个月一次的样子,名义上是出差,来了也只是住几天而已。他并不怎么管我,只是偶尔象征性地过问过问我的学习。作为一个特殊家庭长大的孩子,我妈总是培养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尽量不要给别人添麻烦。而我很小便懂得,只要他在,我最好是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不要出来。如果他们叫我吃饭,我也会用最快的速度把饭吃完,然后继续躲回房间里。
  我成绩也还可以,虽然基础差了些,但还算跟得上。
  唯一让我妈担心的,是我总是吃得很少。五年级那年的春天,不知道为什么就染上了百日咳,我快被咳嗽折磨死了,早上咳晚上咳,每天回家都猛灌糖蒜水,可是毫无起色,喉咙又干又涩,难受得要死。常常在上着课的时候,我就咳得惊天动地,全班同学都同情地看着我,老师也没有办法再继续把课讲下去。
  “阙薇,叫你爸把你接回去,到医院好好看看病。”老师把我领到办公室,给他打完电话后回教室上课去了。
  学校是他替我安排的,家长联系簿上留的是他的电话。我总觉得他不会来接我,我跟他其实什么关系都没有,不是吗?更何况,他有可能根本就不在省城,可是我不敢跟老师讲换个电话打给我妈妈,因为我怕她会问更多我不愿意回答的问题,比如,为什么爸爸不能来接,爸爸很忙吗,爸爸是做什么的?等等等等。
  没办法,我从小就思虑过多。
  记得五岁那年,我的掌纹就震慑了家门口一个号称半仙的老人,他说从没见过像我这么复杂的掌纹,我这一辈子注定会过得跌宕起伏。
  我妈特别担心地问他该怎么办,他只是摇摇头,不肯泄露天机。但我跟我妈想法不同,跌宕起伏?总好过平平谈淡吧, 我愿意当它是褒奖。
  那天来接我的还是我妈。她穿得特低调,就一条白色的棉裙外加一双普通的球鞋,可我觉得整个办公室的老师看着我妈的眼神都快直了。其中有一个还趁我妈跟班主任说话的时候, 把我拉到一旁悄悄问我说:_你妈是明星吗?我怎么覚得那么眼熟? ”
  我本来应该很肯定地答”不是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答 案到了我嘴边却变得如此模棱两可,我说:”也算不上吧。”
  之所以不愿意否定,是因为我喜欢他们眼神里那种鲜活的仰慕,简直就要令人热血沸腾!活着老被人瞧不起,有什么意义!
  池振宸知道我生病的亊,一来省城就带我去看了专家门诊,是中医。那个医生说,我其实没什么问题,就是从小营养 不良,体质太虚弱所致,需要加强锻炼。
  那天晚上我在房间里做作业,我妈把我叫出去,池振宸也在,他手里拿着一个玉坠,我一看便知不同寻常,整个坠的形状似一条鱼,但中间却嵌着一个憨态可掬的弥勒佛头像,看上去晶莹剔透妙不可言。
  池振宸把它递给我说:“挂着它,可以保佑你平安。? 我不敢伸手去接。最后还是我妈接过玉拉我到她身边,把它挂到我脖子上,吩咐我说:”可千万不能弄丢了 ,快谢谢池伯伯。”
  “是不是该叫爸爸了?”池振宸说,“还怕我负不起责任吗?”
  如此大事,我哪敢造次,只能拷头看我妈的反应。她却只是装作替我调整挂坠,笑而不语。
  第二天,池振宸給我请了个教练,教我打太极。他对我说他儿子也是从小体质不好,坚持打太极后就好了许多。那是他们第一次毫不避讳地在我面前提起他的儿子。我知道了他叫池轩,比我大三岁左右,很聪明,小学连跳两级,又因为生病, 休学了两年,明年就要到省城来念髙中。
  我妈赞叹说:“我真没见过比池轩更聪明的孩子!好像没 有什么他学不会的。”
  “聪明不抵用。做事总要踏踏实实。”池振宸一面说一面摇头,从语气上听来,这儿子带给他万千烦恼。
  因为练太极,我被要求早睡,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跟着教练打完一整套拳,吃完早饭再去上学。怕我坚持不下去,我妈也陪着我练。因为曾经当过池轩的陪练,我妈比我基础好,教练不在的时候,就换成她教我。池振宸总是开玩笑,说她去参加个什么全国比赛啥的,没准都能得到冠军。我讨厌所有的体育锻炼,但奇怪的是,我对练太极并不抗拒。仿佛在暮鼓晨钟的吐纳之间,我可以发现一个新的自己一—那个自己一直是被藏在最深处的、我軎欢的可以引以为傲的自己,她不脆弱,不胆小,她行走自如,步伐稳当,底气绵绵不绝,无畏这个世上所有的灾难和风雨。
  不知道是不练太极真的起了作用,夏天到来的时候, 我的咳嗽差不多已经完全好了,而我的个头也一下子窜出去好高,旧衣服一下子全都穿不上了,我妈只能不停地给我做新衣服。一块式样普通的布在她的手里,她总有很多出其不意的灵感,賦于它新的生命。而我,就是她最好的模特儿。相对我的花枝招展,她自己实在是太朴素了。池振宸去香港美国什么的,给她带回的新衣服,她总是挂在橱里,如果他不来,他几乎是不愿意去动它们的。那时候的我,还完全不懂什么是爱情,但我知道,池振宸是爱她的,因为他看她的覼光,总是充满了宠溺,如鸟儿贪恋枝头,久久不愿离开。
  我小学五年级的暑假,池振宸计划着带我和我妈去海南旅行一趟。这趟旅行,从一开始就让我妈觉得很纠结。因为按照惯例,每年暑假,池振宸都会花很多时间陪他儿子和老婆到 处游玩。那些曰子,因为不方便,他电话也很少打给我妈,而我妈,也只能拼命地做衣服来打发她内心的郁闷,掩饰她的在 乎。所以这一次,我妈觉得他的这次安排好像是一种补偿, 而这种补偿并不是她真正想要的,犹豫再三后,她对他提出了拒绝。
  “还是等小薇六年级吧,那个暑假升初中,不用补课什么的,也有的是时间。”这是她的理由,她在饭桌上小心地提出来。
  “你有时间就行。”估计是当着我的面也不好发作,池振宸只说了这一句,就继续闷声吃饭。
  聪明如我,当然明白他的话中之意。是的,我从不介意我自己的多余,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他们身边,过我自己的生活。
  到那一天,他们未必不会羡慕我。
  吃完饭,妈妈去厨房收拾,我走到正坐在沙发上抽烟的池 振宸身边,很小声地对他说“我妈妈其实是很想跟你去的, 她真的是担心我的学习。不过我想过了,这一次我不用去的,我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
  池振宸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记忆里,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我做出亲昵的动作。
  最终,在我“大度”的坚持和促进下,池振宸单独带我妈妈去了海南,请了钟点工在家照顾我的生活。临走前一天,池振宸带我们去吃日本料理,经过商场时,我看中了一双鞋,红色的公主鞋,四周镶着水钻,蝴蝶结是水晶的。就是有点贵, 要七百多元。我都试穿过了,池振宸都打算付钱了,我妈却非说什么我脚长得快,那双鞋又有点儿跟儿,小女孩子穿着不适合,硬把我拖走了。
  一顿饭,我都闷闷不乐,吃得甚少。趁着我妈去洗手间, 池振宸从钱包里掏出一千块钱对我说:“喜欢就自己去买,女孩子穿得漂漂亮亮的才好。”
  “不不用了。“我说,“省得讨她骂。””拿着吧。”他起身,把钱硬塞到我口袋里说,“我不说,你不说,谁知道。”
  有时候觉得大人真是幼稚,买了鞋总不能不穿吧,穿在脚上她岂有看不见的道理。但钱都放在我口袋了,我也不会傻到再把它掏出来还回去,就算买不了鞋,买点任何别的东西,总能弥补一下我心灵上的小小伤口吧。‘“谢谢爸爸。”我低头说。
  他哈哈笑,夹了一个大虾放到我盘子里说:”来,放开吃,多吃点!”
  不知道是不是我叫了他一声爸爸,反正那一晚,池振宸情大好,他喝了好多清酒,指着我对我妈说:“我们要好好培养咱闺女,给她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教育! ”
  我妈扫兴地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就怕她日子过得太好了,不懂得珍惜! ”
  “你才不懂! ”池振宸纠正她说,“女孩子,要富着养,将来才不会被穷小子一片面包就骗跑了! ”
  我妈看着他。
  他说:“看着我干吗?我说的就是你!当初你要是肯等一等再出嫁,哪来这么多事! ”
  “你喝多了。“眼看他越说越离谱,我妈没敢再接下去, 而是给他倒了一杯茶端到他面前,他竟然当着我的面一把抓住了我妈的手,眼神暧昧,凑得很近地问道:”夫人,你说是不是? ”
  说实话,当时我的心里有些异样。对年纪还小的我来说,大人之间的种种纠缠是我幼稚的大脑模糊知道却并不真的理解的东西。第一次直面他们在我面前肆无忌惮的表达感情,我是很有些害羞的。所有的童话故亊里都说“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 的生活”,却从不提到他们是如何过的。当“爱情”这两个 字第-次以细节的面目出现,我却忽然想一个毫不相千的 人:我的爸爸。不知当年他和我妈是不是也是这么热烈的“要好”?我的内心已经脸红了,但表面风平浪静。不懂掩饰情感的人是我妈。她面红耳赤地推开了他。
  她窘迫的样子竟让我有些嫉妒。不管她吃过多少苦,现在总算有人肯疼她,怎么说都是她的福分。只是我,池振宸说得对,我才不会像我妈那么傻。人生若不想走那么多弯路,把握方向,小心翼翼,不要轻易说出心中所想,都是必备的素质。
  回到家,我赶紧把那一千块藏到了我的枕头下面。琢磨着等他们两个人一出门,我就去把那双鞋买回来,就算被她发现,生米煮成熟饭,她又能奈我如何?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 她竞然心血来潮,决定在旅行前替我换上干净的被套。所以, 当我洗完澡出来,她已经坐在我的床边,捏着那一千块钱脸色 铁青地看着我了。
  “哪里来的? ”怕池振宸听见,她压低了嗓音。
  我用毛巾擦着湿嗒嗒的头发,委屈地说:“池伯伯给的, 他让我不要讲。”
  “没出息的东西! ”她狠狠地瞪我一眼,拿着我的钱从我的房间里气呼呼地走出去了。
  那天晚上,我睡不着,趴在阳台上看星星,从他们房间里传来我妈的哭声,我清楚地听见我妈在说:“我就怕小薇以后看不起我这个当妈的……”
  她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我心里的痛却奏起了最强音。寄人篱下,靠人养活,不过是买双軎欢的鞋也变成奢望,如果这就是我们母女俩的命运,只有十二岁的我,又该如何去抗争命运?
  但池振宸,他应该是心甘情愿的吧?
  既然如此,我妈妈的倔强又是何苦呢?
  夏夜的星空髙远而寂寥,我闭上眼睛对自己说:薇, 如果这是一个命运的跳板,你不要怕,能跳多高就跳多高。跳不到新天新地,这些委屈痛苦就白白受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去了机场。临走前,我妈来到我房间,丢给我三百块的零花钱。他们出门总共六天,算起来,差不多一天五十块那么多。她出手从未如此大方,但一千块只换回三百块,她可别指望我会因此感激涕零。
  “别乱花。“她说,“挣钱不容易。”
  我点了点头。
  “别生妈妈的气,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我。”她说完,要过来拥抱我,我装作整理床铺,闪了开去。
  她很有些尴尬地立在床边。我挤出点笑容对她说道:“你快去吧,玩得开心。”
  “在家一定注意安全。”她忽然眼眶就红了。
  我推她一把说:“走吧走吧,又不是生死离别,腻腻歪歪的真烦人! ”
  事实也是,我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与我妈分开。以前躲债流浪的曰子,不管再辛苦,她从未抛下我留我独自一 夜。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家里,才发现其实她对我蛮重要,心里也慢慢原谅了她对我的苛刻。她每晚给我打电话,还给我发彩信,海边的她,戴着頂大大的宽边帽子,穿着她自己做的花 裙,笑起来就像是一个孩子。隔着遥远的距离,透过手机小小的屏幕,我第一次惊觉她的美,也算是有些明白了池振宸的眼光。不管怎样,她开心,也算是让我开心的一件事吧。
  
  第3章
  
  一天下午,我补习完英语回到家中忽见家门口坐着一少年。穿了一套很洋气的阿迪达斯运动套装,黄色球鞋,一个绿色的包包放在靠近左脚的地方,正低着头专注地摆弄着什么。
  见我拿钥匙开门,他站起来对我摆摆手。大大咧咧地对我说道:“你回来了。”
  我看到他扬起的那只手掌中央,竟然是一坨丑陋的橡皮泥,脏砖头一样的颜色,结结实实地黏在他手上,要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你是谁? 我忍着厌恶问。
  他两手插进口袋里,反问:”你是谁? “
  我打开门,准备把他关在外面。他却伸出一只脚,卡住门边,笑着对我说:”请客人进屋,是最基本的礼貌。难道池振宸不教你这些吗?
  其实我早该猜到了,果然是他——池轩,因为他说话时的语气以及微微扬起的眉头,跟他的父亲实在是太相像了。
  在我稍显犹豫的时候,他已经柃着他古里古怪的包抢先一步进了屋,我只能希望他看他父亲不在这里,会懂得识趣地离开。谁知道他竞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并且命令我说:“热死了,把空调开到十八度。”
  他坐的那里,是池振宸的专厲位。并且,他们的坐姿也是如此相像。他命令我时高高在上的语气,仿佛我是他的佣人,真让人不爽。但我忍着没发作,而是依他所言开了空调,调到十八度。渴得厉害,我从冰箱里给自己拿了一瓶冰可乐,想了想,给他也拿了一瓶。
  他不接,而是瞟了一眼我放在沙发那边的太极服,不屑地对我说:“他果然有逼人学这个的嗜好。”
  “你来找你爸爸吗?他不在这里。”我说。
  “只要我想找,没有我找不到的地方。”他一面说,一面 拿出那坨该死的橡皮泥,两只手灵活地揉捏着,牛头不对马嘴地答我。
  眼看没办法了,我只能掏出我的手机拨电话找救兵,谁知道电话还没拨通,“啪”的一下,手机从我手里掉了下来,不用说,是他用橡皮泥打掉的。
  “不要打电话。”他说。
  那坨橡皮泥就掉到我左手边的沙发上,我用左手捂着发麻的右手背,惊讶地发现,那么短的时间,他居然已经捏出了一 个像模像样的可乐瓶!
  “我会变魔法。你不听话,我能把你变没了。”他一面说,一面伸出他的两只胳膊,冒充武林高手,在空中刷刷刷耍了几招。
  他当我什么,三岁小孩?我捡起我的手机对他说道:“我看你最好还是走吧,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他油嘴滑舌:“那我该去哪里,你提个建议? ”
  我警吿他:“再不出去。我叫保安。”
  他挑衅:“叫保安不算本亊,有本事自己放马过来。” 我气急,抡起我的书包去砸他,他用胳膊轻松挡开,脚上 再一使绊,我整个人没站稳,就摔了下去,正好压在他的大腿上。夏天,本来衣服就穿得少,我胸前的玉坠像秋千一样在空 中来回晃动,他一把将它捏在掌心,轻笑着对我说:”待遇不错嘛。”
  我涨红了脸,拼命想站起来,他却不让,恶作剧般地用手臂将我箍得牢牢的。紧接着,他放开玉坠,卡住了我的脖子。 他那刚捏过橡皮泥的肮脏的掌心在我的脖子上游移,仿佛是在寻找一个脆弱之处,随时可以将它捏断。
  我承认,我开始有一点点恐惧了。我担心他是神经病,因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他是无法控制他自己的言行的,并且,就算他失手杀了我,也不会因此负任何责任!
  就在我大脑激战思考对策之际,他却突然放开我说:“谈笔交易,如何? ”
  我喘着气站直了。就见他拉开那个龟壳一般绿油油的包 包,从中抽出一沓粉红色的人民币,扔在茶几上,对我说:“收留我二十四小时,最晚明日此时我一定准时离开。谁也别讲,这笔钱归你。”
  我吃惊地看着他的动作,以我当时的年龄还不能判断到底是多少钱。但我从来从来没有一下子见过这么多钱,吓得脑袋大了一倍。
  他是去抢银行了吗?还是直接偷池振宸的?
  见我呆在那里,他手一伸,捞到那块橡皮泥,又专注地捏起來好像真的只是短短几秒,他居然捏出了一双鞋,而那双鞋的形状,明明就是我在商场看中的那一双!包括鞋上面栩栩如生的蝴蝶结!
  他把那双“鞋”立在我家茶几上,笑着对我说道:“人要学会靠自己,才能得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一切!阙薇小朋友,你说是不是? ”
  就在此时,窗外忽然雷声滚滚,下起了很大的雨。这场雨来得特别突然,仿佛是为了多给我一个不赶他走的理由。这个人,他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想要什么,他好像知道我很多 很多的亊情,可是,我却对他一无所知,包括他怀揣巨款今 天来我家的真正目的。如果我不搞明白点什么,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他可没空管我这些心思,站起身问我:“电脑在哪里? ” 我指了一下我妈的房间。
  我家唯一的一台电脑,放在我妈房间。我妈总觉得小孩子上网太多不好,所以平时多半不让我碰。只要她出门,那个房间多半也会锁起来。池轩走过去推了推门,回头问我: “钥匙呢? ”
  我摇摇头。
  “饿了。”他转身坐回沙发上说,“弄点吃的来。”
  “吃完你走吗? ”我问他。
  他不说话,只是翘着二郎腿,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再用遥控器指了指茶几上的那些钱,暗示我识相。
  我把家里唯一的一碗方便面泡好,端到了他的面鹋。谁知道,他只是随使地瞄了一眼,很干脆地对我说道:“垃圾食品,不要”
  “那炒饭你吃吗?”我打算好人做到底。
  “吃。”他毫不含糊地答。
  我会炒饭,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的。我到厨房,胡乱切了一个西红柿,打了鸡蛋,剁碎了榨菜,当锅里的油噼里啪啦响起时,将所有配料一股脑儿倒下去翻炒,再加冷饭,炒到一滴油不见,才算是大功告成了。
  我端着炒饭走到客厅的时候却发现,他人不见了,他走了!被他称之为“垃圾食品”的方便面,此时此刻只剩下了一个空碗,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
  他到底是有多饿才至于此? !
  不过,我悲喜交加的心情只维持了短短的几秒钟,因为我很快就发现,我妈房间的门开着——
  我冲到门边,发现他真的在里面,并且早已经开了电脑在 玩游戏,很血腥的动作游戏,像他本人一样变态。
  等等!他是怎么进去的? !
  我端着炒饭站在门口,冷冷地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又看,然 后我的眼神落在了他身后的包上,猜想着里面是不是有更多的钱呢。
  他好像背后长眼睛似的,忽然站起来,转过身,对我说: “喂,把饭给我端过来。”
  钟点工要来了,你吃完快走吧。“我对他说。”
  他走过来面对我,低下头,摊开手掌,手中那块脏兮兮的橡皮泥已经不是一坨的形状,而是一把钥匙,连卡缝都栩栩如生。
  他把它放在我的手上,说:“这个可以打开任何房间的门。你可以去试试! ”
  说完,他接过我手中的炒饭,回到电脑旁,戴着耳机继续旁若无人地玩游戏,头也不回地吩咐我说“把门给我带上,谢谢。”
  我带上了门,那把还带着他体温的小钥匙停留在我手上,像个我解不开的谜。
  钟点工来的时候,他就一直躲在里面玩游戏没出来。好在我妈的房间一直都锁着,所以钟点工也没起什么疑心。但我总是害怕她发现什么端倪,说话结结巴巴。直到晚上八点钟点工 离开我家,眼见门关上,我拍拍胸脯才算松了一口气。转过身 却看见池轩站在我身后,他总是这样神不知鬼不觉,我胆再大也尖叫出声。他手里端着空碗,丝毫不对吓到我表示抱歉,反而一脸无辜地对我说:“饭太咸了,有水喝吗? ”
  “谁家没水喝?”我气得呛他。他笑嘻嘻地把油腻的饭碗扣在我头上,在我反应过来之后碗从我的头发上滑落,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我只好去拿来扫帚,把它扫了。
  在我扫的时候,他一直盯着电视机,慢慢喝着自己从饮水机接的水,一眼都没看我。
  我发现,我其实没那么讨厌他。
  至少如果此刻他不在,我就是孤单地对着电视一直到倦意袭来。尽管大人们不是刻意,但今晚,我们终究是被他们遗弃的孩子。
  想到这里,其实我很想和他说点什么,但却不知道能说啥。我不想刻意地制造话题让他觉得我怕他,或者在讨好他。
  但我又觉得如果什么都不说,那我就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到底在 想些什么,这只会让我更加的被动。
  最终,我只是伸出手,指了指冰箱的方向。
  他跑过去,在那里埋头找了半天,拿出来两瓶啤酒。我拦 住他说:“这是你爸爸喝的,他会发现。”
  他用啤酒瓶对着我嚷:“有没有脑子,你拿了那么多钱,补个货不会吗? ”
  家里的电话就在这时候响起来。他一只手拎着一瓶一屁股 坐在沙发上,也不说话,明摆着是监视我。
  电话接起来,我妈一开口就问我在家怎么样、一个人 怕不怕,我叹息一声对我妈说:“有件不太好的事要告诉你哦……”
  说这话的时候,我忍不住朝他看过去。他的表情看上去还是有些紧张的,这让我觉得特别特别的过瘾。
  为了捉弄他,我继续跟我妈卖关子:“你要是听了,可千万不要担心。”
  “什么事呢? ”我妈在电话那边追问我,“你倒是快说,别吓妈。
  我停了好几秒,这才说道:“家里有老鼠哦。”
  “怎么会!”我妈叫起来,“你是不是乱扔什么零食了?”
  “哪有。”怕戏太长会演砸,我赶紧说,“你回来再说吧,我要看电视了,没空理你。”
  “电视少看,注意眼蜻……”她话没说完,我已经挂了电话。
  池轩把两瓶啤酒盖子都咬开了,递一瓶给我说:“为你的聪明才智,咱们干一杯! ”
  我戒备地看着他。
  “看你懂亊,好心提醒你,你要小心你脖子上的东西,那是我曾祖母留下来的,上面沾满了恶毒的诅咒。它确实价值连城,但别以为值钱的都是好东西,搞不好会害死你。所以,早扔早好! ”
  扔? !
  他既然无所不知,一定明白这个玉坠是他爸爸买来送我的。可他偏偏这么讲,是故意气我的吧!他眼神里的讥讽彻底点燃了我,他把我当什么呢?骗他万贯家财的人吗?就算他想 给,我还不一定想要呢。我一生气,把他刚才给我的那些钱从口袋一把掏出来,狠狠地扔在他的身上,冲他喊道:“最好拿着你的臭钱,马上滚出我的家!”
  “你很生气,要淡定。”他说完这句,拎着两瓶酒继续晃进了我妈的房间,整个晚上都没有再出来过。
  临脾前我推幵我妈房间的门去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把我妈床上的被子襄在身上,在冰冷的冷气下,玩得正high。
  我回到房间,细心地锁上门,把他给我的钱掏出来数了数,一共两千二百元。我始终弄不明白的是,这些钱,他足够住宾馆了,而且是很高级的宾馆,为什么要躲到我家来受罪,还是他另有什么目的?这些钱我该如何处理,还给他?藏起来?花掉?交给我妈?想着这些令人烦恼的问题,我辗转了大半夜才终于睡着。
  那晚,我居然梦到了他,那个梦的背景,是金黄色的麦浪。他站在麦田里,抱了一只白色的猫,那猫的毛纯白纯白的,眼睛像琉璃。最重要的是,那只猫居然长了翅膀,竖着耳朵,警觉地躺在他怀里,像只软乎乎的大鸟。
  他冲我咧了下嘴巴,不知道算不算是微笑,然后他把带翅膀的白猫放在麦田里,转身独自走掉。
  他走掉的时候我醒了,醒来的时候,我就看到了他。他就站在我的床边,正弯腰看着我,我确信他真的有把万能钥匙,搞不好他就是传说中的江洋大盗!我吓得一身冷汗,立马从床上坐了起来,扭亮了台灯。
  “你别怕,我要走了。”他说,“来道个别。”
  “你去哪儿? ”我一定是没睡醒,才会问出这么无厘头问题。
  他笑了一下说:“我给你留了礼物,不过我忘了放在哪里 了,你找老鼠的时候,可以顺便找一找。”
  “是什么? ”
  “你问题真多。”他伸出手,轻轻触碰了一下我的额头,柔声对我说道:“你记住,你知道的事情越少,你的痛苦就越少。”
  他的声音真的温柔极了,好听极了,与白曰里那不讲道理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我疑心自己是不是还在那个梦里没有醒来,所以趁他不注意,我偷偷地捏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可是,真疼。
  “再见。”他说完,朝我挥了挥手,走出了我的房间。没过一会儿,我听到了外面的关门声。等我如梦初醒般从床上跳下来,跑到客厅,发现他真的已经走了。
  墙上的钟指向清晨五点半。
  不是说二十四小时吗?怎么提前这么多?
  我冲到阳台上,正好看到他走出楼道孤单的背影。他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走得迅速,很快就消失不见。
  我回到屋里,跌坐在沙发上,忽然看到了他留在我家茶几上的一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这样一行字:“啤酒是无醇的,记得不要买错。小雀斑,谢谢你。”
  压在纸条上面的,是他用橡皮泥捏出的一只猫。
  是的,一只猫。
  我发现我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拿着猫的手在不停地颤抖。
  好不容易冷静下来,我把那只猫翻来覆去地端详了好久, 思考着这算不算他所说的留给我的所谓“礼物”,它是那样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只比我梦中那只少了双翅膀。难道在我醒来 之时,他已经成功地穿越了我的梦境,知晓了我的一切吗?
  我有种感觉他这一走,我的生命中,恐怕就再也遇不到他这样的人。硬生生闯入的他带来了一种神秘的力量让我第一次有了想要探寻很多我不了解的事情的愿望。
  后来,我一直很想再见到他,问他很多的问题。我多么希望他会回来敲门,站在门口对我说道:“小雀斑,饿了,来点吃的”
  只可惜,门铃一直都没有再响起。
  
  第4章
  
  池轩走后的第二天下午,我妈回家了。
  她带回来一大包的礼物,各种贝壳、项链、热带水果,很开心与我分享。
  “大海很美。”她说,“一定带你去看一次。”我发现她变黑了变瘦了,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滋润,她看上去更年轻漂亮,还动不动就哼两句小曲,搞得很八零后。她替我剥开一个芒果,忽然问起老鼠的事,我支支吾吾地说:“可能是眼花了? ”
  她一把把切好的芒果塞进我嘴里:“这么大了还冒冒失失,害我担心了半天。”
  我心想,要是她知道某只“大老鼠”来过,恐怕就不只是 “担心”这么简单了。不过,我压根没打算讲,我妈的被子被我重新铺过了,地板也被我细心地擦过,冰箱里少掉的东西, 我已经按他所说“补货完毕”,相信没有人看得出任何端倪。 至于他给我的钱,吸取上次的教训,我没再塞到枕头下面,而是塞到了我一双冬天穿的鞋的鞋垫下面。鞋再放进鞋盒,塞进床底下,确保万无一失。
  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我老是想起那个梦,说起来那只是一个胡乩的梦罢了,不知道是不是梦里的色彩太过斑斓,我常常不由自主地反复回想,并很无厘头地去揣摩他把那只猫留在麦田里的真正原因。
  可不幸的是,虽然那时我尚年少,却早就已经明白一个道理,这世间有很多的事,不过就是一个梦罢了,风吹麦浪,雁渡寒谭,不可说,便不说。
  那些钱也终于被我不露痕迹地慢慢地花掉,请同学吃饭, 送别人生日礼物,买点自己喜欢的小东西。只剩下最后一百块的时候,我没舍得再花,而是把它夹在了我最喜爱的一个本子里,连同他送我的那只猫,那张纸条,那把早已经变得僵硬的小钥匙,一起藏在抽屉的最深处。
  怎么说呢,算是纪念吧,只有这些,才能不时提醒我这样一个神秘人物曾经真的出现过并留下痕迹。
  就这样又过了一年,我该上初中了,学校离现在的家比较远,为了不让我住校,池振宸已经在物色新的房子给我们居住。我见过那个房子的宣传册,好大的一幢别墅,还有一个特别大的花园。我对新家充满了向往,可是我妈的态度却与我截然相反。那天我去楼下小超市买本子,刚回家就听见他俩在争吵。
  我妈说:“你根本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
  池振宸说:“你告诉我你要的到底是什么不就完了! ”
  “我要的你永远都给不了我!”我妈喊完这一句就看到了我,她闭了嘴,拿起沙发上的一件衣服,装模作样地叠起来。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没得商量! ”池振宸说完,起身离开了我家。我妈并没像往常一样送他到门口,而是坐沙发上盘着腿继续叠她的衣服。
  “为什么不买房子? ”池振宸走后,我问她。
  “我没钱。”她说。
  “池伯伯有钱。”我说,“我想要新房子。”
  “这世界上有很多好东西,你想要就能要的吗?!”她猛地站起身,把那些叠好的衣服重新扯散了,一件一件扔回到沙发上,气呼呼地对我说:“阙薇你给我听好了,大人的亊你少管! ”
  “我长高了,需要更大的床,需要更大的书柜,我还要电脑、电脑桌,上初中后很多作业都要用电脑完成,你懂不懂? ”
  “至少有一点我懂,”她看着我,昂首挺胸地说,“人要靠自己! ”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忽然就想起了去年夏天,某个闯入我家的少年,笑着对我说过差不多同样的话。
  可是,靠自己?那什么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靠自己”呢?
  那天晚上,我都睡了,我妈忽然敲门进来,坐在我床边对 我说:“小薇,妈妈想跟你聊一聊。”
  她很少这么正式地跟我说话,我知道一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
  “你想不想去别的地方? ”妈妈略有些神秘地问我,“一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地方,就我们两个人。”
  “为什么呢?”我揉了揉眼睛,不明白她的意思。
  “我是说,我们离开这里,妈妈带你去一个新的地方,我们重新开始。我向你保证,我们不会再缺吃少喝,我想,我们会过得很好,肯定比现在好! ”
  她一面说着这些话,一面用力地点着头,好像是为了向我保证她所说的话真实可信。
  “可是我读书的事怎么办呢? ”我问。这竟然是我第一件想到的事,但我自知自己成绩不算最好,池振宸把我弄进目前这所重点中学,其实也花了不少的钱和精力。
  妈妈说:“小薇,我想你已经长大了,你应该知道,妈妈不能这样过一辈子的。如果这次不走,我怕是没有机会了。至于其他的事,你都交给我来安排。”
  她说完,用力握住了我的手。不知道是不是紧张的缘故, 她的手冰凉冰凉的。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真愚蠢,一点没看出来她那副柔弱的外表下根本就藏着一个强大而可怕的灵魂,谁也牵制不住!
  “那什么时候走? ”我问她。
  “明天。”她说。
  明天!
  “池伯伯知道吗? ”我问。
  她竖起一根手指头,放到唇边。然后,她笑了。很多年以后,我都在琢磨那个微笑的意义,到底是因为要离开而得到解脱,还是因为要离开而强作欢颜?
  说完这些,她站起来,走出我的小屋,转身拎进来一个小红箱子,对我说道:“收拾一下你的东西。放满就好了,我们不能带太多的行李。你需要什么,我再给你买就是。”
  我环顾四周,我一屋子的东西,我的衣服,我的玩具,我的书本,怎么可能一个小箱子能装得下,亏她想得出!
  她出去了,留下那个小红箱子在角落里。躺在小床上耵着 它看了一会儿。我冷不丁打了个寒颤直坐起来。
  我禁不住想,我妈是不是疯了?她到底要干什么?
  真无法想象,当池振宸再来这里,看到一夜之间竞人去楼空,会是什么感觉。我忽然觉得他好可怜,这些年,他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可是我的妈妈,却只是想着如何不打招呼地逃离他身边。
  还有那个池轩,听说他就要来省城读高中了,别墅里有个房间,是留给他周末来住的。我其实还有很多的问题想问他,但我会不会这一辈子都见不着他了?
  那一瞬间,我有个冲动——起床给池振宸打个电话,通知他。我知道只要他肯挽留,我妈是不会走的,再说,我真的很害怕那种四处漂泊的生活,怕极了,如果再让我回到堂子街那种地方,我怕是一天都活不下去。
  过了一会儿,我妈又推门来催我收拾。我看着满屋子的东西,全都想带走。踌躇半天,最终还是胡乱捡了些东西放到箱子里。我看了看抽屉里我珍藏已久的早已经变色的礼物,终于决定不带上它们。如果这是一个向过去告别的时刻,或许让它们留在这个他曾短暂停留过的地方,与我的记忆一起,永永远远地留在这里。
  再见了,神秘人。
  把门关好,我掏出手机想给池振宸发个信息,但是,我很快发现,我竟然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因为这几年,我从来就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或者是发过一个短信。我在他的生活里,除了偷偷摸摸叫过他几声“爸爸”,根本就是一个路人,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如今,想要临阵倒戈通风报信也显得分外尷尬。夜深了,怀着绝望的心情,我蹑手蹑脚地爬起来,想看看我妈有没有睡着,如果睡着了,我准备去偷看她的手机, 找到我想要的号码,就算要走,无论如何也应该打个招呼的,不是吗?
  没想到我妈房间的灯还开着,我听到她在里面哭泣。一刹那我有种错觉,我以为池振宸在,但很快我就发现不是的,我妈是一个人在哭,她哭得好伤心,仿佛肝肠寸断。透过门缝, 我发现她在写信,侧对着我的身影微微颤抖着,看着都让人觉 得心痛。我在门口站着等了一会儿,看着她不时停下来掩面痛哭。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封信她一定是要写到天亮了。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她又把家里收拾了一遍。最后,她把那封给池振宸的信留在客厅的茶几上,接着对我说:“咱们走吧。”
  “去哪里? ”我问她。
  “沈阳。”她说,“快点,误车就麻烦了。”
  “肚子好痛! ”我捂住肚子说,“我想上厕所。”
  “快去,给你五分钟! ”她看上去很生气。
  我在厕所里廉了快十分钟,她在外面敲门,催了我三次 这十分钟没有改变我的命运,池振宸没有出现,没有如我所愿地堵在门口说:“你们哪里也不许去! ”
  临走前,我只好使出最后一招,掏出早就藏口袋里的铅笔,在马桶上方的墙上用力地划下了两个相粗的字:“沈阳”。我很希望,池振宸,或者别的什么人,能够看得见。 很多年以后,我看了一部电影,叫《肖申克的救,赎》我意外地发现,我妈真的和里面那个男主角挺像像。那个男的是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来越狱。而我妈或许从跟了池振宸的第一天起,就开始计划着如何离幵他。这个计划不知遒在她脑子里复了多少遍,才让她可以完成得如此完美,天衣无缝。
  她不仅骗了他,还骗了我,我们根本没有去沈阳,在那灰色的开得迟缓得不能再迟缓的列车上,我睡睡醒醒最后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小站台,我被她匆匆地拉下了车。
  “沈阳到了吗? ”我问。
  “不去了,在这里转汽车。”她拖着大包行李和我的小箱子,一个人昂首走在我前面。我闻着站台散发的恶臭气味,目送那辆老旧的灰色列车哼哧哼哧地离开,仿佛是拖着我童年最 后的一点儿幸福时光,慢慢慢慢离开了我的视线。
  几经周折,她终于把我带到了一个南方小城。我们带的东西很少,几乎是重新开始。而她早就看好了这里的房价,找到了房屋中介,迅速地买了一小套房子。房子的面积正好能解决我俩的户口问题,于是我在开学的前一天也顺利地进入了当地一所不错的中学,拥有正规的学籍。而她自己,则在小区门口幵了一家小店,专门卖她自己做的衣服。衣服都是手工做的, 只此一件,一口价,爱买不买,生意居然不错。足以维持我俩的日常幵销。
  店名是我起的,她很中意。那个小小的招牌,挂在很不显眼的地方,不认真你根本看不见,上面刻着两个小小的字: 雀斑。
  
  第5章
  
  我该怎么来讲我的初中三年?
  故事好像很多,但其实都很无聊。
  我始终不知道我妈为什么会选择来这个小城落脚,这里的阳光好像从没热烈过,雨总是说下就下,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无法适应它的潮湿和阴冷。我常常想念北方,肆虐的风沙, 灼热的阳光,林立的高楼以及小区门口新疆烤肉串的浓烈香味,那才应该是真正的城市吧,大气,包容,自由,让你相信一切皆有可能。
  但因为她回不去,我就可能一辈子都回不去了。我并不是怨恨她,我只是想不明白,她要的到底是什么,就算不是池振 宸,愿意养她的男人也不计其数,她为什么却宁愿选择现在这样的生活?就算远离了贫穷,孤独也是逃不掉的宿命。
  她真的安心于此吗?
  我没问过。不知道是不是性格使然,我们母女俩很少谈心,尽管相依为命,我好像也无从去了解她,哪怕她嘴角上扬,也总觉她有满腹的心事。只有一点我从不怀疑,她在怀念某人,那是一定的。
  长久以来,每晚服三粒药丸,一粒白两粒棕,是她睡前必须的功课。
  我问过她是什么,她答我:维生素。
  趁她不在的时候,我研究过她的药瓶,全是英文,有一个词看不慊,到网上查了,明白是“褪黑素”,有助于睡眠。只要不是什么病痛,我便放下心来。但她睡眠不好是肯定的,初三复习最紧张的时候,一般是我比她晚睡,但纵是我再轻手轻脚,上床的时候,她也总是会醒来,披件薄衣,靠在床边问 我:“饿不饿? ”
  正长身体的我总是饿的,明知她辛苦,也只能厚着脸皮点头。她便利落地转身,去厨房给我去做蛋炒饭。饭炒得很香, 加了绿色的葱花,一粒一粒,松软可口。我狼吞虎咽地吃下, 倒头就睡。醒来的时候睁开眼,她多半是在阳台上打太极,一 招一式,甚是优美。若时间够,我总是陪她打完一整套,她常 常会半路停下来,微笑着看我打完,不说一句话。
  这样的生活,与我理想中的模式相去甚远。我只想赶快长大,去拥有属于自己的人生。那种迫不及待像沸腾的火山暗流,不时在我心里汩汩滚动,催促我快快启程。
  拿到天中高中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她让我到维维安家去送礼。我中考的分数差了两分,多亏维维安的爸爸帮忙,我才得到珍贵的扩招名额。我打开袋子一看,礼物是两条中华香烟 和两瓶五粮液。
  我问她:“人家不收怎么办? ”
  她笑着说:“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应该会收的。”她穿一件自己做的素雅的洋装,脸上是恬淡的笑容。我心里忽然恶毒地想,她难道不知道最好的谢礼是什么吗?如今什么时代 了,还有人送这么老土的礼物?
  “要不你去吧。”怕被人嘲笑,我临时打了退堂鼓。有点不情愿地窝在沙发上,假装认真看电视。
  她走到我面前,拿眼睛瞪我,不说话。我知趣地怜了袋子出门。其实我内心是愧疚的,如果不是我这么不争气,硬生生 差了这两分,如她这般骄傲,绝不肯放下身段去求人,更何况 是去求一个对她有非分之想的男人呢。
  维维安跟我同校同级,但不同班,她是我们学校有名的 “文艺女青年”,整天抱本书在校园里踽踽独行那种。我们都知道彼此,但从没有说过话,更谈不上是朋友。
  是的,她爸爸之所以肯这么下大力气帮我,是因为他一直在追求我妈。
  维维安的爸爸是个生意人,年纪跟我妈差不多,不算很有钱,但在我们这里还算有点势力,各单位头头脑脑都认识。他很欣赏我妈设计的服装,多次想跟我妈合作办厂,把她的服装 做成品牌,但都被我妈拒绝了。
  我妈心里只有池振宸。
  尽管当年她义无返顾地从他身边逃离,但她是爱他的,并且只爱他。这一点我确信无疑。那些别的男人,就算对我妈再好,在我妈生命里,也只能是朵朵浮云。
  按我妈给我的地址,我敲开了维维安家的大门。她家住在 我们这里较好的小区,电梯公寓的顶楼。门卫盘问了我半天才 让我上楼,好像我是小偷,弄得我很不爽。按了门铃,来开门的正是维维安,短发,睡裙,用身子挡住半开的门,一脸戒备地问我:“有什么事吗?”
  我把手里沉盆的袋子递上说:“你爸的。”
  她并不伸手来接,只是伸过头来瞄了一眼,淡淡地说:“他不在家。”
  “那麻烦你转交。”我弯腰,把袋子放到她家门口。正准备离开,她却突然伸出手抓住我一只胳膊,用温柔却也严肃的语气对我说道:“我可以求你一件事吗?”
  她居然用“求”这个字,着实吓了我一跳,但她接下来说出口的话却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她说:“能不能请你妈妈以后不要再缠着我爸爸了?”
  什么?!我真怀疑她是不是书看得太多所以把脑子看坏掉了。这两三年来,明明就是她爸爸一直在缠着我妈妈,用尽心思地想追求我妈好不好!
  就说我读书这事吧,也是他先夸下海口说自己有门路,我妈才请他帮忙的。如果她指望着这点小恩小惠让我从此在她面前低三下四,那她真的大错特错了。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微笑着说:“我看你还是先管好你爸吧,让他别有事没事在我妈店里晃悠。”
  她轻轻地哼了那么一声,拎起地。上那个袋子递给我,一口气说逍:“我承认我爸很傻很天真,你妈很美也很有手段。但他们真的不合适,如果你妈能高抬贵手放过我爸,我想我会因此感激她一辈子。礼物什么的就不必了,我们心领了!”
  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毫无畏惧地盯着我,甚至还带着一丝丝微笑,好像她是个等了很久才可以上场的演员,这些台词早就存她心里滚瓜烂熟了,只等着我这个看客出现,她就可以尽情表演。只可惜她演技太烂,我无心捧场,和她对话半句都是在拉低我的智商。我差不多是一把从她手里抢回那袋礼物,头也不回地下了楼,直接打车到了某家礼品回收店,一阵讨价还价后,换回八百块。
  肯定是亏大了,但总好过把它扔掉。
  我揣着钱就进了临近的商场。在BENEFIT柜台流连良久,最终将一小支防晒乳液以及“THAT GIRL”光亮面霜收入囊中。其实我很少化妆。我喜欢某样东西,只是因为钟爱它的气质。十六岁的我早已深谙一个道理,要想在总令你沮丧的现实里像公主一样地活着,前提条件就是尽一切可能宠爱自己。
  从商场出来,太阳特别毒,我买了一只甜筒边吃边往公交车站走去,街角拐弯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了刘翰文。多日不见,他俨然已成功晋级骨灰级小痞子的行列,头发上有一小撮金黄,裤子上差不多有一百个小口袋。蹬一双看上去有十公斤重的厚底鞋,骑在一辆闪得人眼睛发花的摩托车上。看见我,他惊喜地和我打招呼:“嗨,It's me!”
  我拍拍他的车:“够酷,哪儿弄的?”
  “找朋友改装的。”他得意地说。“上来try try?”
  我该怎么介绍刘翰文呢?关于刘翰文的传说多半都是跟他爹有关的.比如他爹是我们这里的首富。他爹有七个老婆.他爹请一次饭花了十万块。他爹每次揍他都把他吊到天花板上用鞭子抽????和他爹比起来,他的个人标签就显得简单太多了。就三个字:富二代。
  我已经想不起来怎么跟他认识的了,应该是在一次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他看上了我,跟人吹嘘三天就能追上我,如今两年快过去了,他依然毫无建树,在这期间他也谈过无数次恋爱。也有女生曾经为他要死要活,但是他依然对我心存意念,原因很简单,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只可惜,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型。一眼就能看透的男生,没意思。
  天太热了,我本来都想跳上他的车让他送我回家,但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维维安,她正从街边的一家小书店走出来,看了我们一眼就往前走去,她的眼神翻译过来分明就是:“你就整天跟这样的人混一起吧。”于是我临时改了主意,冲刘翰文摆了摆手,矜持地微笑了一下,快步跟在维维安的后面。
  他得来追我,这是必须的。
  摩托车的轰鸣声在后面响起,刘翰文果然不负重望地追了上来,我第一句台词还没有酝酿好,他车子已经在我和维维安面前一横,直接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你要干嘛?”抢在我前面说话的人居然是维维安。
  “你说昵?”他反问她。
  维维安用手里的书用力拍了他大腿一下,大声说:“我都说叫你别骑这样的车出来丢人现眼了吧,整个一街头流动小丑!”
  刘翰文笑得像个太监。谄媚又讨好。
  紧接着,只见维维安以非常矫健热练的姿势跨上了刘翰文的车,抱住了他的腰。“拜拜!”他回头跟我打了个招呼,不过短短几秒,两人已经风驰电掣般的消失于我的视线中。
  这两个人居然认识?这是演的哪一出?
  不过我才不要友情客串。让他们自娱自乐去吧。
  “送完礼”回到家中,发现我妈特意关了店,要带我去买新手机。我真心想要一台iPhone4,但它显然完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连看都不多看它一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用的始终还是当年那个诺基亚,边都磨白了,还常常死机。我怂恿她说:“你手机也该换了,不如换个苹果吧,很好用的,玩游戏。”
  “我没事玩什么游戏?”她举着她的古董对我说。“我用手机顶多就是给你发发短信,这个挺好,用得顺手,换一个还不会使。”
  最终她给我挑了一个小小的三星。一千元左右。
  “女孩子用这个好。”她高兴地说, “小巧,又漂亮。
  我不喜欢,但仍然双手接过,装出微笑跟她说谢谢。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耻于当面跟她提任何的要求.我早已习惯在她面前藏起我所有的欲望,仿佛这才是懂事体贴的唯一象征。我出自真心不想为难她,所以宁愿为难我自己。
  本来都说好买完手机在附近吃小火锅。谁知道她看了看贴在门口的价格表,拉我一把说:“还是回家吧,昨天烤鸭还在冰箱呢,不吃多浪费。”
  我懒得抗议,是因为早已经习惯,明白抗议也是无效。
  这三年来,我不时会想起池振宸和他曾带给我们的那种生活。他对生活品质的讲究和他用钱的大方甚至挥霍总是不免让我有一种被珍视的嫩觉。但我知道那只是幻觉,而且那样的生活再也不会有了。他没有找来,我想大概也再不会出现吧。
  不过那晚我居然梦到他,梦里我又回到我的小姑娘时代,他却已经是满头白发,牵着我的手走到老师面前,对她说:“她要不好好写作业,就罚她抄十遍。”
  说心里话,我愿意抄。如果这不是梦
  
  第6章
  
  很多时候,我讨厌夏天。我讨厌灼热的阳光,总是黏湿的皮肤,呜呜作响的空调和没完没了的白天。
  最重要的是,仿佛所有令人担心的事,都会在夏天发生。
  因为拒绝了补课,我整天都在家看碟。我承认有些地方我很不像九零后,我既不爱穿越小说,也不爱漫画,不喜欢那些整容整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各路女明星,也不喜欢韩国的各种欧巴。
  事实上,在所有的明星里面,我还是有一个喜欢的,她是舒淇。她和我有太多相似之处,从小家里穷,被妈妈揍。与我不同的是,她选择一次次离家出走逃避一切,我却早早地认清了人生的宿命结局,与其兜兜转转回到原点,不如握好手中仅剩的牌,等待那个出牌的机会。我收集她所有的照片,放在一个文件夹里。看网站上人们对她来来回回的评论和诋毁,只看,不评论。睡不着的夜晚,我从床上爬起来,偷偷地对着我床头的那面小镜子化妆。模仿她放下一头长发,模仿她把眼线拉长,嘴涂得厚厚的,模仿她慵懒的笑容。我没有一刻不希望自己变得更美,我深知这种美必须独一无二,才能尽可能延长它的生命和延展它的诱惑力。
  整个夏天的时间,我都用在了自恋上。
  本来她答应和我有一次旅行,带我去看海,机票和酒店都去旅行社咨询好价了,却又因为临时接了服装厂一个设计的活儿泡汤。
  “做完这一笔,可以挣到不少钱。”她喜滋滋地对我说,“上了天中,就等于一只脚踏进了大学的门槛,我得多替你存点。”
  “我考上大学后,你怎么办?”我问她。
  “没想过。”她说,“你能独立了,我一个人怎么都好。”
  本想试探试探她,可她说得那么伟大,令我完全没法接招。我一沉默,她反过来问我:“你想去哪里读大学?”
  “北方。”我说,“南方总是湿嗒嗒的,不习惯。”
  这一回轮到她沉默。
  那几天,她都没日没夜地泡在郊区的服装厂里,店全交给我打理。因为天气太热。加上货也卖得七七八八来不及补,生意很是清淡。下午四点半,我昏昏欲睡的时候,有人送来快递,是一个大纸箱子。一开始我以为是她的货,埋头签收的时候,发现这个分量不轻的东西竟然来自我的老家。
  那个地名,我承认我已经忘记很久了。我很吃惊,一直以为她和老家早就断了关联,没想到竟然还有信件往来。
  里面是什么,礼物?
  快递员离开以后,我迅速找来一把小刀,弄开了缠在箱子上的那些胶带,打开了箱子。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堆杂物。主要是衣服鞋子之类的东西,但一看就不是新的。放在最上面的,是一个相册。
  我打开相册,里面夹着一封信。把信拿开,就看到一张合影——六寸的彩色照片,被水气侵蚀,所以有些变色。我首先认出的是站在左边的她,这么多年,其实她的变化并不是很大,长头发,大眼睛,总是微微抿着的嘴唇,透着她独有的自以为是的骄傲。中间那个小人,应该是我,穿了一条牛仔裙,乱七八糟的短发,手里握着一个形状古怪的玩具,应该是水枪吧,板着一张脸,似与世界有仇。最右边的那个,我猜,应该是我爸爸。只能用猜,是因为他留在我记忆中的痕迹实在是太少了。在这之前,我从没见过他任何一张照片,所以,我压根不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模样。我盯着照片中的那张脸看了很久,那个陌生的、早已经远去的人,不得不承认,其实他很帅。当年我妈就算被逼入绝境,仍对他一往情深,也是难怪。
  我的眼光好不容易转移到被我握在手里的那封信上,黄色的信封,上面只写了四个字:爱玲亲启。我以为那会是某封我爸写给我妈的旧情书,但打开来发现不是的,信是她表哥写来的,落款就在前几日。信的内容如下:爱玲,见信好:你还记得吗?箱子里的这些衣物,是你当年离开家里,托我替你保管的。我一直等着你回来把它们取走,没想到,一等就是这么多年。我怕我走后,没有人保管它们,会被扔掉,所以还是将它们寄给你。虽然你曾经说过不要了,但是我想,属于你自己的东西,还是由你自己来处置比较好。
  得知小薇考上了重点高中,替你高兴,你一个女人,这么多年独自拉扯她长大,不容易。不过,表哥也劝你,不要再一个人撑着了,遇到合适的人,就嫁了吧。小薇总有一天要长大,要嫁人。你自己有个完整的家,才算是真正的安定下来。
  我在天之灵也会保佑你们的。
  另:不要再寄钱来,寄来我也收不到了。
  祝一切好!
  表哥匆笔
  寄钱?
  我们家一直不是很富裕,客厅的空调早坏了,一打开就吱吱呀呀的响,我早就想换一台了,她却说还能用,我以为家里没钱。谁知道她竟然把钱寄给别人!
  看来。她瞒着我的事情还挺多的。我盯着那封信,脑子里像被什么东西麻麻地电了一下,完全没了思想。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我把信纸迅速地塞回信封,放回相册,找来胶带把那个盒子重新封死,推到墙边。
  我不准备告诉她,并且我决定今天提早关店,自行将这些东西“处理”掉。我是为她粉想,这应该是她不喜欢的回忆,不然她早就将它们取回了。我同时也是在为自己着想,毫无疑问,箱子里那些年代久远的东西散发着灾难的气息,它们不安,让我窒息,让我想某找个什么东西重重的捶上几拳。
  刘翰文就在这时候恰到好处地推门而入。
  他戴了一顶滑稽的宽边礼帽,嘴里叨着一根雪茄,冒充大佬。我对他苦心经营的新造型并不感冒。在得知他跟维维安有一腿以后,他在我心中的分量更是下降至少三成以上,但这些并不妨碍我对他展露出一个微笑。
  “生意好吗,美丽的老板娘?”他走近我问。
  “你走错地方了吧。”我说。 。这里可不是什么名牌店。”
  “错!”他指着我说, “你就是我心目中响当当的名牌!”
  “难道不是维维安吗?”我笑。
  “你吃醋的样子更添风采!”他凑近我说,“今天弄了辆好车,兰博基尼限量版!他们说上面要坐一个漂亮妞才算真有价值。我盘来盘去。方圆五百里,我认识的姑娘,就你配得上这辆车!带你游车河,你给句话。yes or no?”
  “可以考虑。”我指着墙角的箱子说,“不过得带上它。”
  “是什么?”他把那根压根没点着的道具雪茄含在嘴里,走过去踢它一脚说,“是要我用价值几百万的名车帮你送货吗?” .“提钱多俗。”我说,“那里面都是一些不要的旧东西,我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把它给烧掉。”
  “烧掉?听上去很有趣.难道是旧情人留下的什么纪念品?”他一边说,一边已经弯下腰,伸手去拖那个箱子,拖到门口。他回身对我说:“come on,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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