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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斑 饶雪漫

_6 饶雪漫 (当代)
  迟疑了一会,我走到他对面,对他说道:“Hi。”
  “Hi。”他放下手中的报纸,冲我微笑。
  我把包挂在椅背上,拉开椅子坐下,他夸我:“你今天这样,比昨天好看。”
  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来,废话少说。”
  他好像没听到我说什么,而是把菜单推到我面前:“你该饿了,吃点什么。”
  我摇摇头。我确实是饿了,但是,让不熟悉的男生为我花钱,不是我风格,我来请吧,可我的钱都给阙薇了,我又请不起。
  他却自行叫来服务员,对她说:“麻烦给这个小姐来杯橙汁,一碗皮蛋瘦肉粥,两个煎鸡蛋,要双面的。”服务员离开后,他又对我说,“感冒的话,补充点维C好得快。”
  “谢谢你,”我很认真地问他,“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么?”
  “我们不认识。”他坐直了身子看着我说,“我从外地来,我来你们这儿,是为了找一个人。”
  “戴爱玲。”我说。
  “算你答对。”
  “你找她,是因为她骗了你钱然后一走了之?”我问。
  “骗钱,没有!”他很肯定地说,“不过呢,事情好像并不是钱那么简单。”
  我竟然猜错了。可是,他那么年轻,那么帅气,不应该和那个女人有什么情感上的纠缠啊,若真是有,恐怕就要整个颠覆我的爱情观了。
  “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我故意客气地问他。
  他没回答我,而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药瓶,倒出两粒药丸,端起手边的清水,把药吃了下去。
  “我讨厌这里的潮湿。”他皱着眉说,“所以,我得赶紧办完事,赶紧回去。”
  “我愿意跟你合作。”我说,“你谈条件吧。”
  “不问为什么吗?”
  “不问。”我说,“只要你把你知道的关于我妈妈的一切吿诉我。”
  他狡黠地笑了:“这可能对你有点不公平,因为,关于你妈妈的事,我只知道那么一点点而已,但是你需要替我办的事情有很多。我初来乍到,对这里很不熟悉。”
  我从口袋里摸出他的手机,推还给他说:“这是你的,还给你。但是昨天我把那把伞弄丢了,对不起。”
  “手机是送你的。”他说。
  “我不要。”
  “为什么?”
  “我怕里面装着窃听器什么的。”我说。
  他笑:“小朋友,你有很多秘密怕人知道吗?”
  “是的。”我说,“只可惜好多秘密的答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我们说着,服务员已经把吃的东西送上来,我正好口渴,将一杯橙汁转眼喝个精光,接下来继续喝粥。他满意地看着我吃完,这才从身上掏出一叠卡片,对我说道:“戴爱玲去外地了,应该是两三天后回来,到时候麻烦你替我把这些卡片放到她的包里面,并且,不能让她知道是你放的。”
  我接过那些卡片来,发现上面都只印着三个字母:“CZC”。
  这是他的名字吗?
  “你先告诉我,我妈妈还活着吗?”我捏着那堆神秘的卡片同他讨价还价。
  他说:“任务完成,我会告诉你的。”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骗我!”
  “因为你没有选择。”他胸有成竹地说,“让我来告诉你,戴爱玲这一次是回老家,她的表哥得了绝症,她想替他治病,但苦于没有钱。她本来想用房子到银行去抵押贷款,结果没成功。你爸陪她回了老家。他们三天后回来,她也答应三天后答复你爸求婚一事,不排除她为了钱要嫁给你爸的可能性。”
  “那怎么办?”我一听,脑袋大了一半。
  他讽刺我说,“你那么喜欢看书,书上有没有什么好办法教给你?”
  “你提供戴爱玲是个骗子的证据,我交给我爸。”我说。
  “你爱过吗?”他促狭地问我,自问自答,“我猜你一定没有,因为热恋中的人是没有智商可言的,你别说对方是骗子,是傻子,是外星人,是蛇精,只要他爱了,他都会照单全收。”
  “那说说你的主意。”我没好气。
  “我把戴爱玲带走,让她永远都不回来,这才算一了百了。”
  “那她肯跟你走吗?”
  “当然不肯。”他说,“所以我要请你帮忙。”
  “我不做犯法的事。”我说,“尽管我可以很容易地弄晕她。”
  “笨丫头。你弄晕有什么月,弄晕了她醒过来,还是会回来。必须想个办法,让她心甘情愿地跟我走。”
  “难道要让她爱上你……”
  可能我的话实在是太搞笑了,他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你想想,在戴爱玲的一生中,什么对她最重要?”
  “钱?女儿?”
  “对了。”他说,“只要她女儿心甘情愿跟我走,她也就会乖乖听命于我了。”
  “你到底想做什么?”我承认我给他绕晕,有点摸不着头绪了 。
  “让阙薇出点事。”他说,“具体怎么做,我再慢慢教你。”
  “成交。”我说。
  我选择了相信他,是因为他说得对,我跟他其实没有什么条件可讲。至少到目前为止,他在我这里一切都还占着上风。
  他要戴安玲母女跟他走,我要戴爱玲母女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如此说来,我们目的完全相同,不联手都说不过去。
  
  第12章
  
  我一直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他让我叫他Joyce。
  我不喜欢这样叫他,是因为我知道,这肯定不是他的真名。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不喜欢他。我喜欢和聪明的人打交道,这个神秘小子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聪明的那个,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周三的时候,戴爱玲和我爸从她老家归来,我借口有参考书没带,特意跑回家一趟,发现我爸一边洗澡一边哼着小曲,心情特别愉快,估计是求婚成功。就在我郁闷之际,天助我也,阙薇和花枝在宿舍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她用我床上的书砸了花枝的头。花枝家以“脑震荡”为由,向她家索赔五万块,阙薇还面临着被处分的危险。
  为了取得戴爱玲的信任,我以目击证人的身份陪我爸去了花枝家调解,最后以我爸安排她家两个人进服装厂工作为条件,取得了暂时的和解。
  我去看了一眼花枝,她头上包着夸张的白纱布,坐在床上看物理书。看到我,她恐吓我:“做伪证是要坐牢的,你知不知道?”
  “知道。”我说,“所以我一定会说真话。”
  “你等着报应吧!”她愤然将手里的书扔到了床下。
  我走过去替她捡起来,拍拍上面的灰,再放到她手里,对她说道:“脑震荡,要小心控制你的情绪。”
  出了花枝家门,戴爱玲一直夸我:“我发现小安遇事真冷静,与人争辩也是头脑清楚,我家小薇能有你一半就好。”
  “人各有所长。”我爸说,“我就觉得小薇比小安懂事很多。”
  “反正别人家的孩子总是好的。”我替他们总结。
  我爸哈哈大笑,趁机向我说明情况:“爸爸已经向阿姨求婚了,阿姨以后来我们家和我们一起生活,你和小薇以后要情同姐妹,互相学习,互相照顾,你说好不好?”
  “只要你们幸福就好。”我听到自己的谎言,像泡沬一样飘向空中,然后碎裂。
  我爸带我们去消夜,趁我爸泊车、她上洗手间的机会,我把Joyce给我的那一大叠卡片塞进了她的包里。那晚,我也不知道Joyce用什么办法,一夜之间就搬空了她的店,什么也没给她留。Joyce让我去她家看她反应,阙薇说她在睡觉,于是我没有见着她。那个没见识的丫头,居然跟我动起了手,我示弱的演出相当成功,蹲在她家地板上咳嗽的时候差点笑场。想要真正地贏对手,就得在她面前尽力隐藏你的真实面目。
  Joyce显然也深谙此道。
  “你到底怎么弄的?”在帝豪饭店的房间里,我问他,“店里的那些东西为什么说没了就没了?”
  “一点小魔法。”他正在弄一个小方盒一样的东西,一边弄一边对我说,“一会儿去房间的时候,记得放到电视机下面,放进去一点,小心被发现。”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阙薇不肯跟刘翰文进房间怎么办?” “那完全取决于你的演技。你这两天不是演得挺high吗?我看好你。”他看着我说,“刘二我搞定,逼疯刘翰文的事你搞定,咱俩分工明确。今晚就可以收工了。”
  “你确定那玩艺不会让刘翰文晕三天三夜吗?”
  “你心疼?”他说,“看来下药还得下重些。”
  “还需要点血做道具。”我白他一眼。
  “要不你在我手腕上放一点。”他撸起袖子说,“来吧,用你口袋里的小刀。”
  “真的假的?”我问他。
  “听说过狼人的故事吗?”他说,“你今天运气好,可以见识见识。”
  这人真太坏了,我决定教训他一下,也让他见识见识,可是一掏口袋,却发现刀不见了。他的手往他后面一掏,居然摸出了我的刀,在小黑盒上捣来捣去,看他那样,用得还挺顺手!
  “我都借一天了,你才发现。”他得意地说,“以后小心点。”
  我觉得我整个人都要炸了。我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找到一根细麻绳,我决定要把他捆起来,捆成个大麻花,然后打开窗户直接扔下去。
  “别捆我。”他头也不抬地说,“那根绳子是给你捆刘翰文用的。咱们的计划要是完不成,你过两天就要有后妈了,想想后果吧。”
  他会读心术吗?我灰溜溜地把绳子揉成—团,背到了身后。
  “对了,小安。”Joyce饶有兴趣地问我,“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人生的意义何在?”
  “这问题有点大。”我说。
  “就凭直觉答呗。”
  “活着总得有点价值吧。”我说,“人生苦短,最起码,要让你最在乎的人快快乐乐的。”
  “我没猜错的话,你最在乎的人应该是你爹吧?”他问。
  “是。”我毫不犹豫地答。
  “既然这样,那你为何还要苦苦追寻那些你爹不想让你知道的东西呢?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做,他会很不快乐。”
  “你在暗示我什么吗?”我问他。
  “你猜。”他放下手中的盒子,抬眼看我。
  “我只想知道我妈到底死还是没死。”我说,“要不你现在吿诉我吧。如果今晚顺利,你将阙薇带走,我到哪里去找你才好?”
  “你忘了我说的吗?你知道的越少,痛苦越少。这是真理。”
  “我可以承受。”我勇敢地迎上他的目光。
  “好吧。”他说,“我告诉你,你妈妈没死,她确实还活着。”
  “她在哪里?”我发现我声音都在抖。
  他看着我,思索了—下,这才回答我:“这个,我真不知道。”
  “你撒谎!”我扑上去打他,他却不躲,而是伸长了胳膊,温柔地抱住了我。我从来都没有和任何男生有过这样亲密的关系,好像全身骨头都软了,手脚完全不听使唤。时间好像过去了很久很久,我听见他在我耳边说道:“如果你相信我,我会替你查清楚,然后回来告诉你。”
  我真的相信他。我紧紧地抱住他,尽管我知道,过了今夜,他将不再回来。他只是我灰色青春里最亮的那颗水珠,温润过我,照亮过我,却注定要消失在太阳下。
  但是我就是相信他,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这就是爱情里的“弱智定律” ?就算绝望到冰点,感觉也是那么的好。
  “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吗?”我问他。
  “我叫池轩。”他说完,轻轻放开了我。
  那天晚上,我们的计划完美地完成了,一切天衣无缝。
  刘翰文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曰清晨。他挣扎着睁开眼,问我们:“阙薇呢。”
  “跟Joyce跑了。”刘二刚洗完澡,用毛巾擦着头说,“我们姐弟俩,这一次是彻底被涮了。”
  “他跑不出我的手掌心。”刘翰文掏出电话,恶狠狠地说,“一个外地人,在我地盘上撒野,看我不找人绑了他们来,五马分尸!”
  “你就嘴狠,若不是你犯蠢事,怎么会这样!”刘二说,“你要是敢动,我先让人把你绑起来。”
  刘翰文走到门边,刘二给我一个眼神,我上前拦住他。他推我一把,我掏出绳子,只用了两分钟,就把他绑了个结结实实。
  “放开我!你个臭八婆。”刘翰文破口大骂。
  刘二走上前,把一个黑盒子扔到地下,对他吼道:“强奸!除了这本事你还有别的什么!人家故意设计你的,还录了影,你要不要自己欣赏一下!要不是小安,你就真的坐牢去吧!”
  刘翰文低下头,不说话。
  见他气头已过,我掏出小刀,一点点割开他身上的绳子,替他松绑。
  那小刀上,还留有某人的气息。他叫池轩,他已经带着阙薇离开,我想我会记住这名字,在我追忆似水年华的时候,我才不会忘记。
  两天后,戴爱玲也神秘消失。仿佛这对母女,从来都没有进入过我们的生活。唯一有变化的是我爸,他常常找不到东西,说过的话前面说后面就忘掉。夜晚,他长时间坐在屋顶花园里,抽一整包烟,不说话。我给他端去—杯茶,吩咐他早睡,留他一人独自疗伤。
  短痛好过长痛,我相信他总有—天会没事。
  只是那个少年,他还欠我一个答案。
  冬天,天很冷了。天中校园变得灰扑扑的。就在那日,我忽然接到一条陌生电话发来的短信:“等今年第—朵雪花飘落到你鼻尖的时候,我会来到你身边,带你去寻找这一个答案, 你等我。”
  我打开手机,天气预报说,三天后有雪。
  池轩,我等你。
  (完)
  后记
  末日没有来,
  我依然有故事可讲
  坦白一件事,写完《离歌》终结以后,我很坚定地觉得,我不会再写小说了。
  我已经讨厌那种已经成为习惯的叙述。它让我对自己的文字彻底失去了新鲜感。在2012真正来临之前,我可以去过一种自己想过的生活。
  我已经写了近三十年,五十余本书,无论如何,够了。
  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这件事,是因为我骨子里其实也有恐慌,我担心自己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老了,写不动了。我得为自己留有余地。还真是这样的,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发现我的记忆力开始明显衰退,记不得朋友的名字、电话,记不 得明天必须要做的事。每天要找五到六次手机,火车票刚拿到手里,就不知道被我塞到了哪个地方。更明显的是,我说话开始颠三倒四,比如让饶小坏做作业的时候把头抬起来一点,我会说成“做电视的时候把作业抬起来一点”。
  这种话,估计只有外星人才能讲得出吧。
  我肯定需要休息。
  所以,很长一阵子,《雀斑》—直都只是我电脑里一个干巴巴的标题和仅仅两万字的文字。它也曾经变成过五万字,但删回原样,我只花了两秒钟。
  我不想写,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12年春天来临。好像一夜之间,我饱满的情绪得已归来,我终于有兴趣重新在电脑前坐下来,把一个差点忘掉的故事,重新写下去。
  值得欣慰的是,如往常一样,在倒计时必须交稿的前一天,我交出了全稿。G38次镇江开往北京的高铁上,我敲下了最后一行字,满意地笑了。
  这一回的故事,从童年讲起,却依然和十七岁有关。写过那么多十七岁的女孩,我想你也在为我担心,这一次,我看你怎么办。
  那么,看完这本小说,你是不是也替我松了一口气呢。
  是的,我办到了。我的阙薇,我的维维安,她们和以前的任何一个女孩都不一样。若你认同我的观点,那么,请允许我小小的骄傲以及自豪。
  现在回想起来,十四岁的时候,我是一个诗人。
  那时候的我写了很多的诗歌,写满了一个又一个的本子,诗的内容我全都不记得了,但我记得诗的标题,叫《黑天使之梦》。
  很好笑吧,可是那时候,我觉得它们文艺得都快挤出水来。
  很多人都问我,你为什么会选择写作作为自己的职业,我答不上来,我要是回答,是因为一些梦境需要表达出来,你一定会觉得我在糊弄你。
  可是阙薇,她就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金黄色的麦田,抱着白色猫的少女,她的眼神很干净也很坚定。她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我的新生活。”
  这是全本书里,我最爱的一句台词。
  方悄悄说,她最喜欢的还是阙薇,她喜欢她的原因是因为她可怜。她没有安全感,她以为她可以付出一切去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但是直到最后那一刻,她才发现,其实还是有什么是她绝不能放弃的,比如尊严。而我喜欢阙薇,是因为在我心底,我觉得她对她的明天一直抱有希望,她活在这样的希望里,所以才有了色彩。
  维维安,也是来源于一个梦。一个女生在梦里跟我讲故事,她说,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可是,只要我靠近他,他一高兴,整个胸腔就会打开,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五脏六腑。
  “那你怎么办?”我在梦里惊恐地问。
  她很冷静地冋答我:“我就替他合起来。”
  醒来以后,我就很容易地找到了我的维维安。她是那样不动声色,却已经惊艳地穿越所有人的少年时光,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
  有了问题怎么办?
  去解决它。
  谁来解决?
  我自己。
  有了维维安,聪明的阙薇才有了对手。而这个故事,才有了可以无限讲下去的理由。
  也许你看完了这本书,对这两个女孩都不爱。那没有关系,她们本来也不是那么可爱的女孩。她们有心计,不单纯,还固执得要了命。可我从来没有写过这种女孩,我觉得很过瘾。我看着她们一步一步按照自己决定的路前进,可是,“扑通” 一声,她们栽了大大的跟头,痛得无以复加——而成长,由此而来。
  谢谢你们这么多年,一直看我写的这些故事。“成长”这两个字说多了当然会腻,可成长真的是一辈子的事。我想告诉你们,我也在成长,也在学着承担很多事,只是那些事,多半不足为外人道。
  因为,那是我的选择,哪怕这个选择的尽头是痛苦,我也必须承担——这就是成人。就像维维安,她明明有一个很爱她的爸爸,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她只要肯乖乖的,肯傻一点,她就会拥有一个很平顺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爱她的人,将之前 所有的疑问都埋葬掉。
  可是,就像鸽子不能剪断她的翅膀,维维安也无法停止她的追寻。也许她已经预感到,自己追寻的东西只会令自己感到伤痛,可是,就像她说的那样,“我们依然要把刺扎进胸膛”。很傻。但是不是只有傻过,才能看到希望?
  在这本书里,希望你们可以看到我的成长,希望能让你们感受到,所有等待,都值得等待。
  谢谢末日没有来,我依然有故事可讲。
  如果你还爱听,这条路,我陪你继续走下去。
  九月再见。
  饶雪漫
  2012年4月10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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