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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

_56 鸠摩罗什(西域)
  当知是诸相皆空,是名自相空。
  余义如性空中说,性、相义同故。
  问曰:
  何以不但说相空而说自相空?
  答曰:
  若说相空,不说法体空;说自相空,即法体空。
  复次,众法和合,故一法生,是一法空,如是等一一法皆空。
  今和合因缘法,展转皆亦空,一切法各各自相空,以是故,名为自相空。
  问曰:
  若一切法各各自相空,云何复有所说?
  答曰:
  众生颠倒故,以一相、异相、总相、别相等,而着诸法;为断是故而有所说。
  如是等因缘,名为自相空。
  “一切法空”者,一切法名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是诸法皆入种种门,所谓一切法有相、知相、识相,缘相、增上相,因相、果相,总相、别相,依相。
  问曰:
  云何一切法有相?
  答曰:
  一切法有好有丑,有内有外;一切法有心生,故名为有。
  问曰:
  无法中云何言“有相”?
  答曰:
  若无法不名为法,但以遮有故,名为无法;若实有无法,则名为有。是故说一切法有相。
  知相者,苦法智、苦比智能知苦谛;集法智、集比智能知集谛;灭法智、灭比智能知灭谛;道法智、道比智能知道谛;及世俗善智能知苦、能知集、能知灭、能知道,亦能知虚空、非智缘灭——是名一切法知相。知相故摄一切法。
  识相者,眼识能知色;耳识能知声;鼻识能知香;舌识能知味;身识能知触;意识能知法,能知眼、能知色、能知眼识,能知耳、能知声、能知耳识,能知鼻、能知香、能知鼻识,能知舌、能知味、能知舌识,能知身、能知触、能知身识,能知意、能知法、能知意识——是名识相。
  缘相者,眼识及眼识相应诸法能缘色;耳识及耳识相应诸法能缘声;鼻识及鼻识相应诸法能缘香;舌识及舌识相应诸法能缘味;身识及身识相应诸法能缘触;意识及意识相应诸法能缘法、能缘眼、能缘色、能缘眼识,能缘耳、能缘声、能缘耳识,能缘鼻、能缘香、能缘鼻识,能缘舌、能缘味、能缘舌识,能缘身、能缘触、能缘身识,能缘意、能缘法、能缘意识——是名缘相。
  增上相者,一切有为法,各各增上;无为法亦于有为法有增上——是名增上相。
  因果相者,一切法各各为因,各各为果——是名因果相。
  总相、别相者,一切法中,各各有总相、别相。如马是总相,白是别相;如人是总相,若失一耳,则是别相。如是各各展转,皆有总相、别相——是为总相、别相。
  依相者,诸法各共相依止,如草木山河依止于地,地依止水,如是一切各各相依——是名依止相。依止相摄一切法。
  如是等一法门相摄一切法。
  复次,二法门摄一切法,所谓色、无色法,可见、不可见法,有对、无对法,有漏、无漏法,有为、无为法,内法、外法,观法、缘法,有法、无法,如是等种种二法门相。
  三、四、五、六乃至无量法门相,摄一切法。
  是诸法皆空,如上说,名一切法空。
  问曰:
  若皆空者,何以说一切法种种名字?
  答曰:
  凡夫人于空法中,无明颠倒取相故,生爱等诸烦恼;因烦恼故,起种种业;起种种业故,入种种道;入种种道故,受种种身;受种种身故,受种种苦乐。
  如蚕出丝无所因,自从己出而自缠裹,受烧煮苦。
  圣人清净智慧力故,分别一切法本末皆空;欲度众生故,说其着处,所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汝但以无明故,而生五众等,自作自着!若圣人但说空者,不能得道,以无所因、无所厌故。
  问曰:
  汝言一切法空,是事不然!何以故?一切法各各自相摄故。如地坚相,水湿相,火热相,风动相,心为识相,慧为知相;如是一切法,各自住其相,云何言空?
  答曰:
  性空、自相空中已破,今当更说。
  相不定故不应是相,如酥、蜜、胶、蜡等,皆是地相,与火合故,自舍其相,转成湿相;金、银、铜、铁与火合故,亦自舍其相,变为水相;如水得寒成冰,转为地相;如人醉睡,入无心定,冻冰中鱼,皆无心识,舍其心相,无所觉知;如慧为知相,入诸法实相,则无所觉知,自舍知相。是故诸法无有定相。
  复次,若谓“诸法定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如未来法相,不应来至现在,若至现在,则舍未来相;若不舍未来相入现在者,未来则是现在,为无未来果报;若现在入过去,则舍现在相;若不舍现在相入过去,过去则是现在。如是等过,则知诸法无有定相。
  复次,若谓“无为法定有”者,应别自有相;如:火自有热相,不因他作相。是故当知无为法无相故实无。
  复次,汝以未来世中非智缘灭法是有为法,而无有为相。若汝谓“以非智缘尽是灭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无常灭故,是名灭相,非以非智缘灭故名为灭相。
  如是等种种,无有定相。若有定相,可使不空;而无定相而不空者,是事不然。
  问曰:
  应实有法不空,所以者何?凡夫、圣人所知各异,凡夫所知是虚妄,圣人所知是实。依实圣智故舍虚妄法,不可依虚妄舍虚妄!
  答曰:
  为破凡夫所知,故名为圣智;若无凡夫法,则无圣法;如无病则无药。
  是故《经》言:“离凡夫法更无圣法,凡夫法实性即是圣法。”
  复次,圣人于诸法不取相亦不着,是故圣法为真实;凡夫于诸法取相亦着,故以凡夫人法为虚妄。
  圣人虽用而不取相,不取相故则无定相,如是不应为难!于凡夫地着法分别:是圣法,是凡夫法;若于贤圣地,则无所分别;为断众生病,故言“是虚”、“是实”。
  如说:“佛语非虚非实,非缚非解,不一不异。”是故无所分别,清净如虚空。
  复次,若法不悉空,不应说“不戏论为智人相”!亦不应说“不受不着,无所依止,空、无相、无作名为真法”!
  问曰:
  若一切法空,即亦是实;云何言“无实”?
  答曰:
  若一切法空,假令有法,已入一切法中破;若无法,不应致难!
  问曰:
  若一切法空是真实者,佛三藏中,何以多说无常、苦、空、无我法?
  如《经》说:“佛告诸比丘!为汝说法,名为第一义空。何等是第一义空?眼生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但有业有业果报,作者不可得!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是中若说“生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是常,常法不可得故无常;但有业及业果报,而作者不可得,是为声闻法中第一义空。云何言:“一切法空”?
  答曰:
  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着五众为我,然后着外物为我所;我所缚故而生贪恚,贪恚因缘故起诸业。如佛说“无作者”,则破一切法中我;若说“眼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则说眼无常,若无常即是苦,苦即是非我、我所;我、我所无故,于一切法中心无所著;心无所著故,则不生结使;不生结使何用说空!以是故,三藏中,多说无常、苦、空、无我,不多说一切法空。
  复次,众生虽闻佛说无常、苦、空、无我,而戏论诸法,为是人故说诸法空;若无我亦无我所,若无我、无我所,是即入空义。
  问曰:
  佛何以说“有业有果报”?若有业有果报,是则不空!
  答曰:
  佛说法有二种:一者、无我,一者、无法。
  为着见神有常者,故为说“无作者”;为着断灭见者,故为说“有业有业果报”。
  若人闻说无作者,转堕断灭见中,为说有业有业果报。
  此五众能起业而不至后世,此五众因缘,生五众受业果报相续,故说受业果报。
  如母子身虽异,而因缘相续故,如母服药,儿病得差。
  如是今世后世五众虽异,而罪福业因缘相续故,从今世五众因缘,受后世五众果报。
  复次,有人求诸法相着一法,若有若无,若常若无常等;以着法故,自法生爱,他法生恚,而起恶业;为是人故说诸法空,诸法空则无有法。所以者何?所可爱法,能生结使,能生结使,则是无明因缘,若生无明,云何是实?是为法空。
  复次,众生有二种:一者、着世间;二者、求出世间。
  求出世间,有上、中、下:上者利根,大心求佛道;中者中根,求辟支佛道;下者钝根,求声闻道。
  为求佛道者,说六波罗蜜及法空;为求辟支佛者,说十二因缘及独行法;为求声闻者,说众生空及四真谛法。
  声闻畏恶生死,闻众生空,及四真谛,无常、苦、空、无我,不戏论诸法。如围中有鹿,既被毒箭,一向求脱,更无他念。
  辟支佛虽厌老、病、死,犹能少观甚深因缘,亦能少度众生。譬如犀在围中,虽被毒箭,犹能顾恋其子。
  菩萨虽厌老、病、死,能观诸法实相,究尽深入十二因缘,通达法空,入无量法性。譬如白香象王在猎围中,虽被箭射,顾视猎者心无所畏,及将营从安步而去。
  以是故,三藏中不多说法空。
  或有利根梵志,求诸法实相,不厌老、病、死,着种种法相,为是故说法空。所谓先尼梵志,不说五众即是实,亦不说离五众是实。
  复有强论梵志,佛答:“我法中不受有无,汝何所论?有无是戏论法,结使生处。”
  及《杂阿含》中《大空经》说二种空:“众生空,法空。”
  《罗陀经》中说:“色众破裂分散,令无所有。”
  《筏喻经》中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波罗延经》、《利众经》中说:“智者于一切法不受不着,若受着法则生戏论,若无所依止则无所论。诸得道圣人于诸法无取无舍,若无取舍,能离一切诸见。”
  如是等三藏中处处说法空。
  如是等名为一切法空。
  “不可得空”者。
  有人言:“于众、界、入中,我法、常法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有人言:“诸因缘中求法不可得,如五指中拳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有人言:“一切法及因缘毕竟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问曰:
  何以故名不可得空?为智力少故不可得?为实无故不可得?
  答曰:
  诸法实无故不可得,非智力少也。
  问曰:
  若尔者,与毕竟空、自相空无异,今何以故更说不可得空?
  答曰:
  若人闻上诸空都无所有,心怀怖畏生疑,今说所以空因缘,以求索不可得故,为说不可得空。断是疑怖故,佛说不可得空。所以者何?佛言:“我从初发心乃至成佛,及十方佛,于诸法中求实不可得,是名不可得空。”
  问曰:
  何事不可得?
  答曰:
  一切法乃至无余涅槃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复次,行者得是不可得空,不得三毒、四流、四缚、五盖、六爱、七使、八邪、九结、十恶,诸弊恶垢结等都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空。
  问曰:
  若尔者,行是不可得空,得何等法利?
  答曰:
  得戒、定、慧,得四沙门果、五根、五无学众,六舍法、七觉分、八圣道分、九次第定、十无学法,得如是等,是声闻法。
  若得般若波罗蜜,则具足六波罗蜜及十地诸功德。
  问曰:
  上言“一切法乃至涅槃不可得”,今何以言“得戒、定、慧,乃至十无学法”?
  答曰:
  是法虽得,皆助不可得空故,亦名不可得;又复无受无著故,是名不可得;为无为法故名不可得;圣谛故名不可得,第一义谛故名不可得。
  圣人虽得诸功德,入无余涅槃故,不以为得;凡夫人以为大得。
  如师子虽有所作,不自以为奇,余众生见以为希有。
  如是等义名为不可得空。
  “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
  “无法空”者,有人言:“无法,名法已灭,是灭无故,名无法空。”
  “有法空”者,“诸法因缘和合生,故无有法,有法无故,名有法空。”
  “无法有法空”者,“取无法有法相不可得,是为无法有法空。”
  复次,观无法有法空,故名无法有法空。
  复次,行者观诸法:生、灭,若有门、若无门,生门生喜,灭门生忧。行者观生法空则灭喜心,观灭法空则灭忧心。所以者何?生无所得,灭无所失,除世间贪忧故,是名无法有法空。
  复次,十八空中:初三空,破一切法。后三空,亦破一切法:有法空,破一切法生时,住时;无法空,破一切法灭时;无法有法空,生、灭一时俱破。
  复次,有人言:“过去、未来法空,是名无法空;现在及无为法空,是名有法空。何以故?过去法灭失、变异归无;未来法因缘未和合,未生、未有,未出、未起,以是故名无法。观知现在法及无为法现有,是名有法。是二俱空,故名为无法有法空。”
  复次,有人言:“无为法无生住灭,是名无法;有为法生、住、灭,是名有法。如是等空,名为无法有法空。”
  是为“菩萨欲住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当学般若波罗蜜”。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一
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25 册 No. 1509 大智度论
  大智度论释初品中四缘义第四十九(卷三十二)
  圣者龙树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
  【经】
  “菩萨摩诃萨欲知诸法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当学般若波罗蜜!”
  【论】
  一切有为法,皆从四缘生,所谓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因缘”者,相应因、共生因、自种因、遍因、报因——是五因名为因缘。
  复次,一切有为法,亦名因缘。
  “次第缘”者,除阿罗汉过去、现在末后心心数法,诸余过去、现在心心数法,能与次第,是名次第缘。
  “缘缘”、“增上缘”者,一切法。
  复次,菩萨欲知四缘自相、共相,当学般若波罗蜜。
  问曰:
  如般若波罗蜜中,四缘皆不可得。所以者何?
  若因中先有果,是事不然;因中先无,亦不然。若先有,则无因;若先无,以何为因?若先无而有者,亦可从无因而生。复次,见果从因生,故名之为因;若先无果,云何名因?复次,若果从因生,果则属因,因不自在,更属余因;若因不自在者,云何言果旦从此因生?如是种种,则知无因缘。
  又过去心心数法都灭,无所能作,云何能为次第缘?现在有心则无次第,若与未来欲生心次第者,未来则未有,云何与次第?如是等则无次第缘。
  如是一切法无相、无缘,云何言缘缘?
  若一切法无所属、无所依、皆平等,云何言增上缘?
  如是四缘不可得,云何说“欲知四缘,当学般若波罗蜜”?
  答曰:
  汝不知般若波罗蜜相,以是故说“般若波罗蜜中,四缘皆不可得”。
  般若波罗蜜,于一切法无所舍、无所破,毕竟清净,无诸戏论。
  如佛说有四缘,但以少智之人,著于四缘而生邪论;为破着故,说言诸法实空,无所破。如心法从内、外处因缘和合生,是心如幻、如梦,虚诳,无有定性;心数法亦如是。
  是心共生心数法——所谓受、想、思等,是心数法,同相、同缘故,名为相应。心以心数法相应为因,心数法以心相应为因,是名相应因。相应因者,譬如亲友、知识,和合成事。
  共生因者,一切有为法,各有共生因,以共生故更相佐助;譬如兄弟同生,故互相成济。
  自种因者,过去善种,现在、未来善法因;过去、现在善种,未来善法因。
  不善、无记亦如是。如是一切法,各有自种因。
  遍因者,苦谛、集谛所断结使一切垢法因,是名遍因。
  报因者,行业因缘故,得善恶果报,是为报因。
  是五因名为因缘。
  心心数法次第相续无间故,名为次第缘。
  心心数法,缘尘故生,是名缘缘。
  诸法生时,不相障碍,是为无障。
  复次,心心数法从四缘生;无想、灭尽定从三缘生,除缘缘;诸余心不相应诸行及色,从二缘生,除次第缘、缘缘。
  有为法性羸故,无有从一缘生。
  报生心心数法,从五因生;不隐没无记,非垢法故,除遍因。
  诸烦恼亦从五因生,除报因。何以故?诸烦恼是隐没,报是不隐没,故除报因。
  报生色及心不相应诸行,从四因生;色非心心数法,故除相应因;不隐没无记法,故除遍因。
  染污色及心不相应诸行,亦从四因生;非心心数法,故除相应因;垢故除报因。
  诸余心心数法,除初无漏心,皆从四因生,除报因、遍因。所以者何?非无记故除报因,非垢故除遍因。
  诸余不相应法,所谓色、心不相应诸行,若有自种因,则从三因生,除相应因、报因、遍因;若无自种因,则从二因生,共生因、无障因。
  初无漏心心数法,从三因生;相应因、共生因、无障因。
  是初无漏心中色及心不相应诸行,从二因生;共生因、无障因;无有法从一因生。
  若六因生,是名四缘。
  菩萨行般若波罗蜜,如是观四缘,心无所著;虽分别是法,而知其空,皆如幻化;幻化中虽有种种别异,智者观之,知无有实,但诳于眼。
  为分别知凡夫人法,皆是颠倒虚诳而无有实,故有四缘,如是云何为实!贤圣法因从凡夫法生故,亦是不实,如先十八空中说。
  菩萨于般若波罗蜜中,无有一法定性可取故,则不可破。
  以众生着因缘空法故,名为可破。
  譬如小儿见水中月,心生爱着,欲取而不能得,心怀忧恼!智者教言:虽可眼见,不可手捉;但破可取,不破可见!
  菩萨观知诸法从四缘生,而不取四缘中定相。四缘和合生,如水中月,虽为虚诳无所有,要从水月因缘生,不从余缘有。
  诸法亦如是,各自从因缘生,亦无定实,以是故说:“菩萨欲如实知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相,当学般若波罗蜜。”
  问曰:
  若欲广知四缘义,应学阿毗昙;云何此中欲知四缘义,当学般若波罗蜜?
  答曰:
  阿毗昙四缘义,初学如得其实;求之转深,入于邪见,如汝上破四缘义中说。
  复次,诸法所因,因于四缘,四缘复何所因?
  若有因则无穷,若无穷则无始,若无始则无因。若然者,一切法皆应无因!
  若有始,始则无所因,若无所因而有,则不待因缘。若然者,一切诸法亦不待因缘而有!
  复次,诸法从因缘生,有二种:若因缘中先有,则不待因缘而生,则非因缘;若因缘中先无,则无各各因缘。
  以戏论四缘故,有如是等过。
  如般若波罗蜜中不可得空,无如是等失。
  如世间人,耳目所睹生老病死,是则为有;细求其相,则不可得。以是故,般若波罗蜜中,但除邪见而不破四缘。是故言:“欲知四缘相,当学般若波罗蜜。”
  【经】
  “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欲知一切诸法如、法性、实际,当学般若波罗蜜!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应如是住般若波罗蜜!”
  【论】
  “诸法如”,有二种:一者、各各相,二者、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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