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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

_23 鸠摩罗什(西域)
  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
  尸罗者,略说身、口律仪有八种:不恼害、不劫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饮酒;及净命——是名戒相。
  若不护、放舍,是名破戒。破此戒者,堕三恶道中。
  若下持戒生人中,中持戒生六欲天中,上持戒又行四禅、四空定,生色、无色界清净天中。
  上持戒有三种:下清净持戒得阿罗汉,中清净持戒得辟支佛,上清净持戒得佛道。
  不着、不猗,不破、不缺,圣所赞爱,如是名为上清净持戒。
  若慈愍众生故,为度众生故,亦知戒实相故,心不猗着;如此持戒,将来令人至佛道,如是名为得无上佛道戒。
  若人求大善利,当坚持戒,如惜重宝,如护身命。何以故?譬如大地,一切万物有形之类,皆依地而住;戒亦如是,戒为一切善法住处。
  复次,譬如无足欲行,无翅欲飞,无船欲渡,是不可得;若无戒欲得好果,亦复如是。
  若人弃舍此戒,虽山居苦行,食果服药,与禽兽无异。
  或有人但服水为戒,或服乳,或服气;或剃发,或长发,或顶上留少许发;或着袈裟,或著白衣,或着草衣,或木皮衣;或冬入水,或夏火炙;若自坠高岩,若于恒河中洗;若日三浴,再供养火——种种祠祀,种种咒愿,受行苦行。以无此戒,空无所得。
  若有人虽处高堂大殿,好衣美食,而能行此戒者,得生好处及得道果。
  若贵若贱、若小若大,能行此净戒,皆得大利。
  若破此戒,无贵无贱、无大无小,皆不得随意生善处。
  复次,破戒之人,譬如清凉池而有毒蛇,不中澡浴;亦如好华果树,而多逆刺。
  若人虽在贵家生,身体端政,广学多闻,而不乐持戒,无慈愍心,亦复如是。如偈说:
 “贵而无智则为衰,  智而憍慢亦为衰,
  持戒之人而毁戒,  今世后世一切衰!”
  人虽贫贱而能持戒,胜于富贵而破戒者。
  华香、木香不能远闻;持戒之香,周遍十方。
  持戒之人,具足安乐,名声远闻,天、人敬爱,现世常得种种快乐。
  若欲天上、人中、富贵、长寿,取之不难;持戒清净,所愿皆得。
  复次,持戒之人,见破戒人刑狱考掠,种种苦恼,自知永离此事,以为欣庆。
  若持戒之人,见善人得誉,名闻快乐,心自念言:如彼得誉,我亦有分。
  持戒之人,寿终之时,刀风解身,筋脉断绝,自知持戒清净,心不怖畏。
  如偈说:
 “大恶病中,  戒为良药;  大恐怖中,
  戒为守护;  死闇冥中,  戒为明灯;
  于恶道中,  戒为桥梁;  死海水中,
  戒为大船。”
  复次,持戒之人,常得今世人所敬养,心乐不悔,衣食无乏,死得生天,后得佛道。
  持戒之人,无事不得;破戒之人,一切皆失。
  譬如有人常供养天,其人贫穷,一心供养,满十二岁,求索富贵。
  天愍此人,自现其身而问之曰:“汝求何等?”
  答言:“我求富贵,欲令心之所愿,一切皆得!”
  天与一器,名曰德瓶,而语之言:“所须之物,从此瓶出。”其人得已,应意所欲,无所不得。得如意已,具作好舍,象马、车乘,七宝具足,供给宾客,事事无乏。
  客问之言:“汝先贫穷,今日所由得如此富?”
  答言:“我得天瓶,瓶能出此种种众物,故富如是。”
  客言:“出瓶见示,并所出物!”
  即为出瓶,瓶中引出种种众物。其人憍泆,立瓶上舞,瓶即破坏,一切众物亦一时灭。
  持戒之人,亦复如是,种种妙乐,无愿不得;若人破戒,憍泆自恣,亦如彼人破瓶失物。
  复次,持戒之人,名称之香,今世、后世周满天上及在人中。
  复次,持戒之人,人所乐施,不惜财物,不修世利而无所乏;得生天上、十方佛前,入三乘道而得解脱。唯种种邪见持戒,后无所得。
  复次,若人虽不出家,但能修行戒法,亦得生天。
  若人持戒清净,行禅、智慧,欲求度脱老、病、死苦,此愿必得。
  持戒之人,虽无兵仗,众恶不加;持戒之财,无能夺者;持戒亲亲,虽死不离;持戒庄严,胜于七宝。以是之故,当护于戒,如护身命,如爱宝物。
  破戒之人,受苦万端,如向贫人破瓶失物,以是之故应持净戒。
  复次,持戒之人,观破戒人罪,应自勉励,一心持戒。
  云何名为破戒人罪?
  破戒之人,人所不敬,其家如冢,人所不到。
  破戒之人,失诸功德,譬如枯树,人不爱乐。
  破戒之人,如霜莲花,人不喜见。
  破戒之人,恶心可畏,譬如罗刹。
  破戒之人,人不归向,譬如渴人,不向枯井。
  破戒之人,心常疑悔,譬如犯事之人,常畏罪至。
  破戒之人,如田被雹,不可依仰。
  破戒之人,譬如苦菰,虽形似甘种而不可食。
  破戒之人,如贼聚落,不可依止。
  破戒之人,譬如大病,人不欲近。
  破戒之人,不得免苦,譬如恶道难可得过。
  破戒之人,不可共止,譬如恶贼难可亲近。
  破戒之人,譬如大坑,行者避之。
  破戒之人,难可共住,譬如毒蛇。
  破戒之人,不可近触,譬如大火。
  破戒之人,譬如破船,不可乘渡。
  破戒之人,譬如吐食,不可更啖。
  破戒之人,在好众中,譬如恶马在善马群。
  破戒之人,与善人异,如驴在牛群。
  破戒之人,在精进众,譬如儜儿在健人中。
  破戒之人,虽似比丘,譬如死尸在眠人中。
  破戒之人,譬如伪珠在真珠中。
  破戒之人,譬如伊兰在栴檀林。
  破戒之人,虽形似善人,内无善法;虽复剃头、染衣、次第捉筹,名为比丘,实非比丘。
  破戒之人,若着法衣,则是热铜铁鍱以缠其身;若持钵盂,则是盛洋铜器;若所啖食,则是吞烧铁丸,饮热洋铜;若受人供养供给,则是地狱狱鬼守之;若入精舍,则是入大地狱;若坐众僧床榻,是为坐热铁床上。
  复次,破戒之人,常怀怖懅,如重病人,常畏死至。亦如五逆罪人,心常自念:我为佛贼,藏覆避隈;如贼畏人,岁月日过,常不安隐。
  破戒之人,虽得供养利乐,是乐不净;譬如愚人,供养庄严死尸,智者闻之,恶不欲见。
  如是种种无量破戒之罪,不可称说,行者应当一心持戒。
  大智度论释初品中戒相义第二十二之一
  问曰:
  已知如是种种功德果报,云何名为“戒相”?
  答曰:
  恶止不更作,若心生、若口言、若从他受,息身、口恶,是为戒相。
  云何名为“恶”?若实是众生,知是众生,发心欲杀而夺其命,生身业有作色,是名杀生罪。
  其余系闭、鞭打等,是助杀法。
  复次,杀他得杀罪,非自杀身。
  心知众生而杀是名杀罪,不如夜中见人谓为杌树而杀者。
  故杀生得杀罪,非不故也。
  快心杀生得杀罪,非狂痴。
  命根断,是杀罪,非作疮。
  身业是杀罪,非但口教敕。
  口教是杀罪,非但心生。
  如是等,名杀罪;不作是罪,名为戒。
  若人受戒,心生、口言:“我从今日不复杀生!”
  若身不动,口不言,而独心生自誓:“我从今日不复杀生!”
  是名不杀生戒。
  有人言:“是不杀生戒,或善或无记。”
  问曰:
  如阿毗昙中说“一切戒律仪皆善”,今何以言“无记”?
  答曰:
  如《迦栴延子阿毗昙》中言一切善,如余《阿毗昙》中言不杀戒,或善、或无记。何以故?若不杀戒常善者,持此戒人,应如得道人,常不堕恶道。以是故,或时应无记;无记无果报故,不生天上、人中。
  问曰:
  不以戒无记故堕地狱,更有恶心生故堕地狱!
  答曰:
  不杀生,得无量善法,作、无作,福常日夜生故;若作少罪,有限、有量。何以故随有量而不随无量?以是故,知不杀戒中,或有无记。
  复次,有人不从师受戒,而但心生自誓:“我从今日不复杀生!”如是不杀,或时无记。
  问曰:
  是不杀戒何界系?
  答曰:
  如《迦栴延子阿毗昙》中言:“一切受戒律仪,皆欲界系。”
  余《阿毗昙》中言:“或欲界系,或不系。”
  以实言之,应有三种:“或欲界系,或色界系,或无漏。”
  杀生法虽欲界,不杀戒,应随杀在欲界;但色界不杀、无漏不杀,远遮故,是真不杀戒。
  复次,有人不受戒,而从生已来,不好杀生,或善或无记,是名无记。
  是不杀生法,非心,非心数法,亦非心相应;或共心生,或不共心生。
  《迦栴延子阿毗昙》中言:“不杀生是身、口业,或作色、或无作色,或时随心行、或不随心行(丹注云:随心行:定共戒;不随心意:五戒),非先世业报。二种修应修,二种证应证(丹注云:身证、慧证)。思惟断,一切欲界最后得;见断、时断,凡夫、圣人所得。是色法,或可见、或不可见法,或有对法、或无对法,有报法,有果法,有漏法,有为法,有上法(丹注云:非极故有上),非相应因。如是等分别,是名不杀戒。”
  问曰:
  八直道中戒,亦不杀生,何以独言“不杀生戒有报、有漏”?
  答曰:
  此中但说受戒律仪法,不说无漏戒律仪。
  复次,余《阿毗昙》中言:“不杀法常不逐心行,非身口业;不随心业行,或有报,或无报;非心相应法,或有漏,或无漏。”是为异法,余者皆同。
  复有言:“诸佛贤圣不戏论诸法(丹注云:种种异说名为‘戏’也),现前众生各各惜命,是故佛言莫夺他命;夺他命,世世受诸苦痛。”众生有、无,后当说。
  问曰:
  人能以力胜人,并国、杀怨,或田猎皮肉,所济处大;令不杀生,得何等利?
  答曰:
  得无所畏,安乐无怖。
  我以无害于彼故,彼亦无害于我,以是故,无怖、无畏。
  好杀之人,虽复位极人王,亦不自安;如持戒之人,单行独游,无所畏难。
  复次,好杀之人,有命之属皆不喜见;若不好杀,一切众生皆乐依附。
  复次,持戒之人,命欲终时其心安乐,无疑、无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长寿;是为得道因缘,乃至得佛,住寿无量。
  复次,杀生之人,今世、后世受种种身、心苦痛;不杀之人,无此众难,是为大利。
  复次,行者思惟:“我自惜命、爱身,彼亦如是,与我何异?”以是之故,不应杀生。
  复次,若人杀生者,为善人所诃、怨家所嫉;负他命故,常有怖畏,为彼所憎;死时心悔,当堕地狱,若畜生中;若出为人,常当短命。
  复次,假令后世无罪,不为善人所诃,怨家所嫉,尚不应故夺他命。何以故?善相之人所不应行,何况两世有罪,弊恶果报!
  复次,杀为罪中之重。何以故?人有死急,不惜重宝,但以活命为先。
  譬如贾客入海采宝,垂出大海,其船卒坏,珍宝失尽,而自喜庆,举手而言:“几失大宝!”
  众人怪言:“汝失财物,裸形得脱,云何喜言几失大宝?”
  答言:“一切宝中,人命第一;人为命故求财,不为财故求命。”
  以是故,佛说十不善道中,杀罪最在初;五戒中亦最在初。
  若人种种修诸福德,而无不杀生戒,则无所益。
  何以故?虽在富贵处生,势力豪强而无寿命,谁受此乐?以是故,知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世间中惜命为第一。何以知之?一切世人,甘受刑罚刑残考掠以护寿命。
  复次,若有人受戒,心生:“从今日不杀一切众生。”是于无量众生中,已以所爱重物施与,所得功德亦复无量。
  如佛说:“有五大施,何等五?一者、不杀生,是为最大施;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亦复如是。”
  复次,行慈三昧,其福无量,水、火不害,刀、兵不伤,一切恶毒所不能中;以五大施故,所得如是。
  复次,三世十方中尊,佛为第一。如佛语难提迦优婆塞:“杀生有十罪,何等为十?一者、心常怀毒,世世不绝;二者、众生憎恶,眼不喜见;三者、常怀恶念,思惟恶事;四者、众生畏之,如见蛇虎;五者、睡时心怖,觉亦不安;六者、常有恶梦;七者、命终之时,狂怖恶死;八者、种短命业因缘;九者、身坏命终,堕泥梨中;十者、若出为人,常当短命。”
  复次,行者心念:“一切有命,乃至昆虫,皆自惜身;云何以衣服、饮食自为身故而杀众生?”
  复次,行者当学大人法,一切大人中,佛为最大。
  何以故?一切智慧成就,十力具足,能度众生,常行慈愍,持不杀戒,自致得佛,亦教弟子行此慈愍。行者欲学大人行故,亦当不杀。
  问曰:
  不侵我者,杀心可息;若为侵害、强夺、逼迫,是当云何?
  答曰:
  应当量其轻重。
  若人杀己,先自思惟:“全戒利重?全身为重?破戒为失?丧身为失?”如是思惟已,知持戒为重,全身为轻。若苟免全身,身何所得?是身名为老、病、死薮,必当坏败!若为持戒失身,其利甚重。
  又复思惟:“我前后失身,世世无数,或作恶贼、禽兽之身,但为财利诸不善事;今乃得为持净戒故,不惜此身,舍命持戒,胜于毁禁全身百千万倍,不可为喻。如是定心,应当舍身以护净戒。”
  如一须陀洹人,生屠杀家;年向成人,应当修其家业而不肯杀生。父母与刀并一口羊,闭着屋中而语之言:“若不杀羊,不令汝出、得见日月、生活饮食!”儿自思惟言:“我若杀此一羊,便当终为此业,岂以身故为此大罪?”便以刀自杀。父母开户,见羊在一面立,儿已命绝。当自杀时,即生天上。
  若如此者,是为不惜寿命,全护净戒。
  如是等义,是名不杀生戒。
  不与取者,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
  若不作,是名不盗。
  其余方便计挍,乃至手捉未离地者,名助盗法。
  财物有二种:有属他,有不属他。
  取属他物,是为盗罪。
  属他物亦有二种:一者、聚落中,二者、空地。
  此二处物,盗心取,得盗罪。
  若物在空地,当捡挍知是物近谁国?是物应当有属,不应取。
  如毗尼中说种种不盗,是名不盗相。
  问曰:
  不盗有何等利?
  答曰:
  人命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
  若夺财物,是为夺外命。何以故?命依饮食、衣被等故活,若劫若夺,是名夺外命。如偈说:
 “一切诸众生,  衣食以自活;
  若夺若劫取,  是名劫夺命。”
  以是事故,有智之人不应劫夺。
  复次,当自思惟:“劫夺得物,以自供养,虽身充足,会亦当死;死入地狱,家室亲属,虽共受乐,独自受罪,亦不能救。”已得此观,应当不盗。
  复次,是不与取有二种:一者、偷,二者、劫。此二共名不与取。
  于不与取中,盗为最重。
  何以故?一切人以财自活,而或穿逾盗取,是最不净。
  何以故?无力胜人,畏死盗取故。
  劫夺之中,盗为罪重,如偈说:
 “饥饿身羸瘦,  受罪大苦剧;
  他物不可触,  譬如大火聚。
  若盗取他物,  其主泣懊恼,
  假使天王等,  犹亦以为苦。”
  杀生人罪虽重,然于所杀者是贼,偷盗人于一切有物人中贼。
  若犯余戒,于异国中有不以为罪者;若偷盗人,一切诸国无不治罪。
  问曰:
  劫夺之人,今世有人赞美其健,于此劫夺,何以不作?
  答曰:
  不与而盗,是不善相;劫盗之中,虽有差降,俱为不善。
  譬如美食杂毒,恶食杂毒,美恶虽殊,杂毒不异。
  亦如明闇蹈火,昼夜虽异,烧足一也。
  今世愚人,不识罪、福二世果报,无仁慈心,见人能以力相侵,强夺他财,赞以为强。
  诸佛贤圣,慈愍一切,了达三世殃祸不朽,所不称誉。
  以是故,知劫盗之罪,俱为不善,善人行者之所不为。
  如佛说:“不与取有十罪,何等为十?
  “一者、物主常瞋;二者、重疑(丹注云:重罪人疑);三者、非行时,不筹量;四者、朋党恶人,远离贤善;五者、破善相;六者、得罪于官;七者、财物没入;八者、种贫穷业因缘;九者、死入地狱;十者、若出为人,勤苦求财,五家所共: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乃至藏埋亦失。”
  邪淫者,若女人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儿子、世间法、王法守护,若犯者是名邪淫。若有虽不守护,以法为守;云何法守?一切出家女人,在家受一日戒,是名法守。
  若以力,若以财,若诳诱;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儿、非道,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如是种种乃至以华鬘与淫女为要,如是犯者,名为邪淫。
  如是种种不作,名为不邪淫。
  问曰:
  人守人瞋,法守破法,应名邪淫;人自有妻,何以为邪?
  答曰:
  既听受一日戒,堕于法中;本虽是妇,今不自在;过受戒时,则非法守。
  有娠妇人,以其身重,厌本所习,又为伤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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