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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导论

_10 赵坤 张林(现代)
一般来说,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带有情绪色彩,而且以不同的心情、激动和紧张状态表现出来,情绪状态是指在某种事件或情境影响下,人在一定时间里表现出的一定的情绪。最典型的情绪状态有心境、激情和应激。
一、心境
心境是一种深入的、比较微弱而持久的情绪状态,如得意、优虚、焦虑等。心境具有弥散性,不是关于某一事物的特定体验,而是由一定情境唤起后在一段时间里影响主体对事物的态度的体验。处在某种心境中的人,往往以同样的情绪状态看待一切事物。心境与人们通常所说的“心情”比较一致。在舒畅的心情下,人们对事物产生欢快情绪体验,甚至连花草树木都在“微笑”、“点头”惹人喜爱。在消极的心境下,人们往往以不良情绪看待事物,做事枯燥乏味,容易激怒。中国古语:“忧者见之则忧,喜者见之而喜”,说的就是对同样一件事具有不同心境的人体验各不相同。
心境往往由对人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引发产生。工作顺逆、事业成败、人际关系、健康状况、环境的舒适与否都可能引起人的某种心境。当然,主观认识对心境的产生和持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心境持续的时间可以是几小时、几周、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判别甚大。某种心境的持续时间依赖于引起这种心境的客观环境和个体的个性特点。在客观环境方面,影响心境持续时间的因素是事件对个体的重要性。事件越重大,引起的心境越持久。如失去至亲往往使人长时间地沉浸在悲伤和郁闷的心情中。一般来说,性格开朗、灵活的人受不良心境影响的时间少些;性格内向、沉闷的人心境持续时间可能长些。有的人甚至长期为某事耿耿于怀、郁郁寡欢。
心境对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影响。积极、良好、乐观的心境会促进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提高活动效率,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有益于人的健康。消极、悲观的心境则使人厌烦、意志消沉,降低人的活动效率,有碍于健康。学会对心境的调节控制,对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都十分重要。
二、激情
激情是一种强烈的、短暂的、爆发性的情绪状态。激情往往由与人关系重大成功后的狂喜、惨遭失败后的沮丧和绝望、至亲突然逝世后的极度悲伤等,都是激情状态。另外,对立意向的冲突或过分抑制,也很容易引起激情。例如,对某种痛苦忍耐过久、抑制过度,一旦爆发出来就会是强烈的激情状态,难以控制。
激情的发展大致要经历三个阶段:(1)由于意志办减弱,身体变化和表情动作越来越失去控制,高度紧张使细微的动作发生紊乱。这时人的行为受情绪体验的左右。(2)人失去意志的监督,发生了不可控制的动作和推动理智的行为。(3)激情爆发后的平息阶段。这时会出现平静和疲劳现象,严惩时甚至精力衰竭,对一切事物不关心,精神萎靡。
激情发生有很明显的外部表现。如面红耳赤、咬牙切齿、哭泣呼号、手舞足蹈等,有时甚至出现痉挛性动作,言语过多或不流畅。在激情状态下,人的认识活动范围缩小,控制力减弱,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不能作出适当的估价。然而,控制激情是完全可能的,在激情发生的最初阶段有意识地加以控制,能将危害性减轻到最低限度。当然,激情也有积极的一面,有些激情状态也能推动人的活动,成为活动的强而有力的推动力。
三、应激
应激是在出乎意料的紧张与危急状况下出现的情绪状态,是人对意外的环境刺激作出的适应性反应。例如,在紧急状态下(地震、火灾),人们迅速作出判断,使机体各部分动员起来处于高度紧张的应激状态是十分必要的。
产生应激状态的原因有:(1I)已有的知识经验与面临事件提出的新要求不一致,没有现成的办法可以参考,需要进入应激状态。(2)已有经验不足以应付当前的境遇而使人产生无能为力的失助感和紧张感。
应激状态对人的活动有很大的影响。有时应激引起身心紧张有利于主体全力解决紧急问题。维持一定的紧张度,保持高度警觉,有助于认知功能的发挥,使人作出平时所不能作出的大胆判断和动作。但是,有时应激所造成的高度紧张又会阻碍认知功能的正常发挥。紧张和惊恐也会导致人们感知、注意产生局限,思维迟滞,行动刻板,正常处理事件的能力反而大大削弱了。
在应激状态下人的机体会产生一系列生物反应,如腺体和神经递质的活动使机体紧急动员起来,肌肉紧张,血压、心率、呼吸发生变化。这些活动有助于个体适应急剧变化的环境刺激,维护机体功能的完整性。但是,长期处于应激状态也引起人体生物化学保护机制的溃退,从而导致某些疾病的出现
应激能引起“一般适应综合症”的发生。这种症状:一般分三个阶段:(1)惊觉阶段。应激初期,交感神经兴奋,肾上腺素分泌增加,心率上升,血糖和胃酸增加,机体处于适应性防御状态。(2)阻抗阶段。有机体提高代谢水平,动员保护机制以抵消持续的情绪紧张。(3)衰竭阶段。紧张持续,有机体的适应性贮存全部耗尽。这时机体被自身防御作用损害,导致适应性疾病。可见,对应激的控制对人体健康十分重要。
第四节: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
情感反映着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生活状况,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具有鲜明的社会历史性。人类较高级的社会性情感有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
一、道德感
道德感是个体根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行为标准,在评价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举止、思想言论和意图时产生的一种情感体验。如果自己或他人的思想和行为符合这种道德规范的要求,则产生肯定的道德体验,心安理得或产生尊敬感。反之,则产生否定的道德体验,如愧疚、痛苦或蔑视。
产生道德感的基础是对社会道德规范的道德认识,缺乏这种认识,道德感就无法产生。道德规范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和阶级性,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不同时代、民族、文化环境和阶级有着不同的道德评价标准。社会主义社会的最高道德标准是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热爱祖国和人民、助人为乐等是这个社会崇尚的道德规范。
道德情感在形式上可分为直觉的道德感、形象性的道德感和论理性的道德感三大类。
(一)直觉的道德感
直觉的道德感是由对某种情境的直觉感知引起的,具有迅速而突然的特点,对道德行为有迅速定向的作用。如,一种突如其来的自尊感激起某人大胆果断的行动;突然产生的不安和内疚感阻止某人做不合道德要求的事。
直觉的道德感通常缺乏明确的自学意识,但仍然与个体过去的经验有关。在经验中起重要作用的是舆论及个体对它们的态度。舆论反映人们对事物的态度,影响个体道德观念的形成,也为道德标准打上了情感的烙印。良好的舆论有利于正确道德感的唤起,而不良好、错误的舆论则引导人们产生不道德的行为。
(二)形象性的道德感
形象性的道德感是通过形象思维发生作用的道德情感。人在社会环境中接触到各种各样与道德有关的人和事,伴随着道德规范的形成,这些具体的人和事也印入脑海。符合或不符合道德标准的人与事成为构成道德体系的形象内容。在一定的时候,这些形象被重新唤起,帮助人们进行道德判断。榜样就是一种按照一定道德规范行动的典型人物形象,它对青少年道德感的产生和发展有重要影响。在青少年期,个体的情感更容易与具体的形象相联系。他们容易被英雄人物的品质和事迹所激励,产生道德感。
(三)论理性的道德感
论理性的道德感是在认识道德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自学的、概括性的情感。这种情感往往在青年期(14、15~24、25岁)才开始产生并发挥作用。从青年期开始,个体开始意识到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以及广泛流行的社会观念,对人生理想也有了一定的理解,世界观逐渐形成。在这一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了概括的道德标准和观念,具备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并且产生了深挚而概括的道德感。例如,人们按理想产生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就会产生自重感、自豪感和自尊心。论理性的道德感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深刻性的特点,具有动力作用,能增强人们对道德行为的控制力。
二、理智感
理智感是人对认识活动成就进行评价时产生的情感体验。如,人们在探索真理时会产生求知欲,了解和认识未知事物时有兴趣和好奇心;在解决疑难问题时会出现迟疑、惊讶和焦躁,问题解决后产生强烈的喜悦和快慰;在坚持自己观点时有强烈的热情;由于违背了事实而感到羞愧等,都是理智感的体现。
理智感是高级情感,是在认识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人们学习知识、认识事物发展规律和探求真理的活动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好奇心是探求趔的源泉,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并由此引发许多对人类文明有重要影响的发明。
理智感是个体良好精神境界的体现,是追求真理的推动作用发挥得怎样与个体已有的知识水平和经验有关,也与世界观、理想等有关。
三、美感
美感是对事物美的体验。它是人们根据美的需要,按照个人的审美标准对自然和社会生活中各种事物进行评价时产生的情感体验。
美感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一种愉悦的体验;二是一咎有倾向性的体验。审美标准是美感产生的关键客观事物(包括其内容和形式)中凡是符合个人审美标准的,就能引起美感体验。美感常常是在人们欣赏艺术品、自然景物和社会上的和谐现象的过程中产生的。审美时个体人的心情是自由、愉快和轻松的。虽然美感具有快感体验,但它比快感更高级、更丰富。
同道德感一样,美感也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和阶级性。美感的这些特性主要通过审美标准来体现。审美标准体现了人们对美的需要。社会环境、风俗习惯、文化z背景乃至气候条件的差异均会导致美感的差异,同一社会中不同阶级和阶层的人也具有不同的审美意识和美感。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的美感从物质的、外表的审美需要发展到精神的、内在的审美需要,美感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了。
美感具有较强的直观性,事物的外表形式对美感有很大的影响,但美感同时也依赖于事物的内容。事物内容的美赋予美感以更丰富的内涵。内在美是外在美的源泉。对内在美的追求是由更深刻的审美需要所引起的。
第五节:情绪的理论
情感体验同时伴有生理和心理两种过程,情绪的理论企图对情绪的生理、心理过程以及它们的关系作出系统的解释。不同的心理学流派和心理学家对情绪的产生和理解有不同的角度和研究方法,因而产生了许多不同的观点,进而形成了各种情绪理论。
一、情绪的早期理论
(一)詹姆士——兰格理论
情绪往往伴随着一定的身体变化,如血液循环、肌肉、呼吸、腺体分泌的变化。1884年和1885年,美国心理学家詹姆士(W。JAMES)和丹麦生理学家兰格(C。LANGE)先后提出出相似的情绪理论:情绪产生于植物性神经系统的活动。他们把情绪的产生归因于身体外周活动的变化,如哭泣是产生悲伤的原因,惧怕产生于颤抖等,所以这种理论又称为情绪的外周理论。
人们习惯地认为,先受到某种刺激,产生了某种情绪,才会引发机体变化和反应。但是,詹姆士和兰格认为“情绪,只是一种身体状态的感觉,其原因纯粹是身体的”,“先有机体的生理变化,而后才有情绪”。当一个情绪刺激物作用于感官时,引起个体生理上的某种变化和反应,并激起神经冲动;神经冲动传至中枢神经系统产生一定的情绪。
詹姆士——兰格理论重视情绪与机体变化的密切关系,但又片面地强调了植物性神经系统的作用,忽视了中枢神经系统的控制和调节作用。这种最早的情绪理论引起了生理学和心理学家的长期争论,促进了情绪理论的发展。
(二)坎农——巴德理论
美国生理学家坎农(W。B。CANNON)首先对詹姆士——兰格学说提出了质疑:(1)在各种情绪状态下机体的生理变化差异较小,无法在生理变化上对复杂多样的情绪作出区分;(2)由植物性神经系统支配的机体生理变化较迟缓,与情绪丰富变化无法适应;(3)机体的生理变化可由药物引起,但药物只能激活一定的生理状态,不能造出某一特定的情绪。
在对詹姆士——兰格的情绪理论提出批评的同时,歇逐及其追随者巴德(P。BARD)阐述了他们自己的观点。这种后来被称为坎农——巴德理论的学说认为,情绪的中心不在外周神经系统,而是中枢神经系统的丘脑,当丘脑过程被唤起时,情绪的特殊性质就附加于简单的感觉之上。
外界刺激引起感官产生神经冲动,这些神经冲动由丘脑进行信息加工后,分别传送到大脑皮层和机体的其它部分。传送到大脑皮层的信息产生情绪体验,传送到内脏和骨骼肌激活生理反应。情绪体验和生理反应同时发生。
坎农——巴德情绪理论重视情绪中枢性生理机制的研究,相对于詹姆士——兰格理论是前进了一大步,但它忽视了大脑皮层对情绪的作用以及外周神经系统对情绪的意义,而有较大的局限性。
二、情绪的动机——唤醒理论
以下介绍的扬(P,T。YONG)的理论、利珀(R。W。LEEPER)的理论和汤姆金斯(S。S。TOMKINS)的理论属于编者按动机——唤醒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情绪是唤醒、激活动机的一种持续状态,将情绪与动机相提并论。
(一)扬的理论
1961年美国心理学家扬通过实验研究指出,情感过程与感知过程的不同就在于它产生动机作用并影响了行为。他认为情感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激活诱发行为;(2)维持并结束行为;(3)调整行为,决定其是否继续与发展;(4)组织行为,决定神经活动模型的形式。扬的理论着重于情绪的动机作用,大量引用了唤醒概念,将情感看成愉快——不愉快两极之间的享乐序列,享乐程度不同其唤醒功能也不同,对行为施加了不同的影响。
虽然扬对情绪的动机作用给予了高度重视,但与其它心理学家不同的是,他更多地看到了情绪的破坏性。他认为情绪的唤醒作用干扰作为正常和有秩地进行。扬在《动机与情绪》(1961年)一书中写着:“当人们被周围情绪(即情绪性地)激励到他的大脑控制减弱或失去的地步……那么,这个人就有了情绪。:扬的理论夸大了情绪的破坏性。忽视了情绪的适应性,因为受到了人们的质疑。
(二)利珀的理论
利珀也从动机唤醒的角度来理解情绪,但强烈地反对那种认为情绪对行为具有瓦解作用的观点,他主张情绪是具有动机和知觉作用的积极力量,组织、维持并指导行为。在利珀看来,情绪具有破坏性的观点是对当情绪状态干扰或使期望的行为瓦解时更容易引起人们注意的事实的一种误解。
利珀认为,情绪起着动机的作用,它在大多数时间里处于温和的激活状态,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控制着主体的行为,指示着行为的方向。例如,情绪促使我们决定采取什么方式去应付当前的局面。情绪的动机功能的基础是生理性动机,但可由社会信号所激发,“情绪机制”像反射一样进行活动。
(三)汤姆金斯的动机理论
汤姆金斯1962年提出了一个独创性的情绪理论。他更多地使用感情一词而不是情绪。他认为,感情系统是原始的,它具有先天决定作用,与后天形成的驱力系统相互影响并为之提供能量。感情不受时间和强度的限制,因而具有多变的特点。感情是最基本的动机系统,它的作用是激活、唤醒或放大内驱力,成为行为的动力。
汤姆金斯认为感情交流主要通过面部表情来完成,对面部线索的分析有助于确定个体的感情状态。
一、精神分析和体验的理论
这种理论用意识、意愿等术语对情绪作了理论解释。萨特(J。P。SARTE)这该理论的代表人们。
萨特用存在主义的观点解释情绪。(1)情绪的主体和客体密不可分,情绪是人们理解世界的一种方式。(2)情绪包含着对世界的改变。如果达到某种目标时遇到挫折,那么主体就会试着改变它,使它容易应付。这种在意识指导下的情绪性改变,想象有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一个人对黑暗感到害怕,他就会试着逃离这个环境,甚至想象离开这个环境的益处,从而免于加深恐惧感。(3)简单的行为反应不是情绪,真正的情绪必须有情绪体验,这种体验不是按意愿而能任意罅的。如,一俱人虽然停止逃跑,却不能停止颤栗。(4)并非所有的情绪都是完全清晰可辩的。朦胧的直觉是潜在的情绪,它使人对灾祸或喜事产生模糊预感。
萨特对情绪抽象、描述性的观点,以及对情绪模糊性、主观作用的阐述引起了心理学界的重视,但他将情绪视作本能的、不可驾驭的难以观察的论点缺乏科学依据。
二、情绪的认知理论
现代情绪心理学研究认为,情绪的产生受到环境事件、生理状态和认知过程三种因素的影响,其中认知过程是决定情绪性质的关键因素。
(一)阿诺德和拉扎勒斯的认知和评价理论
早期的情绪理论将重点放在对情绪的生理变化和生理唤醒的解释,而以美国心理学家阿诺德(M。B。ARNOLD)倡导的认知评价理论则将情绪的产生同认知活动联系起来,使情绪理论的发展步入了一个新阶段。
阿诺德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著名的情绪认知评价理论。该理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1、情绪刺激必须通过认知评价才能引起一定的情绪
阿诺德认为,同样的刺激情景由于对它的估量和评价不同,个体会产生不同的情绪反应。对以往经验的记忆存贮和通过表象达到的唤起,在认知评价中起关键作用。考虑是让人恐惧的,但关在动物园的老虎与山林中的老虎不一样,它不会引起人的恐惧。因为经验告诉人们被铁笼牢牢围住的老虎无法对人构成威胁,这种认知评价决定了个体对笼中老虎没有恐惧情绪,更多地是好奇与欣赏。
2、强调大脑皮层兴奋对情绪产生的作用
阿诺德认为,当外界情绪刺激作用于感受器时产生的神经冲动经内导神经传至立脑,再到大脑皮层,由大脑皮层产生对情绪刺激与情境的评估,形成一种相应的情绪。
拉扎勒斯(R。S。LAZARUS)发展了阿诺德的认知评价学说,将“评价”扩展为评价、再评价的过程。他认为,这个过程由筛选信息,评价、应付冲动,交替活动,身体反应的反馈,以及对活动后果的知觉等环节组成。情绪的产生是生理、行为和认知三种成分的综合反应。对认知起决定作用的是个体心理结构,即信爷、态度和个性的特征等。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着个体对刺激情境的知觉和评价。
(二)沙赫特和辛格的三因素论
美国心理学家用电器沙赫特和辛格(S。SCHACHTER&J。SINGER)在20世纪30年代由一系列情绪实验的结果推论出与前人迥然不同的情绪认知理论——三因素论。这个理论的基本观点是:认知的参与以及认知对环境和生理唤醒的评价过程是情绪产生的机制。各种情绪状态的特征是交感神经系统以一定形式的普遍唤醒。人们通过环境的暗示和认知加工对这些状态进行一定的解释和分类。认知对刺激引起的一定的生理唤醒的引导与解释导致情绪的产生。
沙赫特和辛格精心设计了证明环境事件、生理状态和认知过程在情绪产生过程中的作用的实验。这个实验先给三组大学生被试注射肾上腺素,使他们处于典型的生理唤醒状态,但只告诉被试:注射的是一种维生素,其目的是研究这种维生素对视觉的影响。然后,实验者对三组被试作了三种不同的说明来解释这种芗可能引起的反应:(1)告诉第一组被试,注射后将出现心悸、手抖、脸发烧等肾上腺注射后的正常反应;(2)告诉第二组被试,注射此药后身体发抖,脚有点麻,其它的反应不会有;(3)对第三组被试不作任何说明。
这个实验的第二步是将三组注射完肾上腺素的被试各分为两部分,让他们分别进入预先设计好的两种实验情境中休息。一个实验情境能看到一些滑稽表演,是引人发笑的愉快情境;另一个实验情境有人强迫被试回答繁琐的问题,并强加指责,是惹人发怒的情境。
实验预测:如果情绪是由刺激引起的生理唤醒状态决定,那么第三组被试应产生一致的情绪反应;如果情绪由环境因素决定,则各组被试应是在愉快的环境中感到愉快,在愤怒的环境中产生愤怒。但是,实际结果却是:第二、第三组被试在愉快环境中表现出愉快的情绪,在愤怒的情境中表现出愤怒的情绪,而第一组被试则没有表现出“相应”的愉快或愤怒的体验。即第二、第三组被试的情绪反应证实了生理唤醒和环境因素的作用,而第一组被试的表现则说明了认知因素的决定作用。由于实验者准确地向第一组被试介绍了药物会引起的身体反应,使被度对后来的真实生理反应有了正确的估计与解释,并将环境对他的影响也进行了认知解释,因而能平静地面对环境作用。
这个实验说明,情绪状态实际上是认知过程、生理状态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大脑皮层将外界环境信息、内部生理变化信息以及经验、情境的认知信息整合起来,产生一定的情绪。认知比较器是情绪产生的核心。
(三)伊扎德的动机——分化理论
伊扎德(C。E。IZARD)以整个人格结构为基础研究情绪的性质和功能。他的情绪认知理论受汤姆金斯的影响很大,重视情绪的动机作用。伊扎德认为,情绪是在生命进程中分化发展起来的,包括情绪体验、脑和神经系统的相应活动以及面部表情三个方面。他提出出一个情绪一认知一运动反应模型,认为在激活情绪的过程中人与环境是相互作用的。其间个体内部认知过程起着重要作用。认知、运动系统和情绪的相互作用经过认知整合导致了一定的情绪、体验和反应。
在重视认知因素对情绪作用的同时,伊扎德将情绪的适应价值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认为情绪是基本动机。情绪使有机体对环境事件更敏感,能激起机体的活力;情绪对认知的发展和认知活动起着监督作用,它激发人去认识、去行动。例如,兴趣激发人去学习、研究和创造。
伊扎德认为情绪不是其它心理活动的伴随现象,而具有独特作用,他强调情绪对人格整合的动机功能。他主伙,人格是由知觉、认知、运动、内驱力、情绪和体内平衡六个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组织,情绪是这个复杂组织的核心。这个复杂组织的整合是靠情绪的动机作用来完成的。
情绪的认知理论既继承了情绪有生物成分和进化价值的观点,又重视社会文化环境、个体经验和人格结构等对情绪的制约作用;它强调情绪受主体认知功能的调节,是一种较全面的理论。这一理论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
第十二章 意志
第一节:意志的概述
一、什么是意志
意志是指一个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来支配、调节自己的行动,克服各种困难,从而实现目的的心理过程。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并非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的能动的。人在反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不仅接受内外刺激的作用,产生认识和情绪情感,而且还要采取行动,反作用于客观世界。人根据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先在头脑中确定行动的目的,然后根据这个目的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并力求实现此目的,这种心理活动就是意志。由意志支配的行动称为意志行动。
意思行动是人类所特有的。它是在人类认识世界和发行世界的需要中产生的,也是随着人类不断深入地认识世界和更有效地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得到发展的。所以,意志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最突出的表现,这也是人和动物在本质上相区别的特点之一。恩格斯说:“……我们并不想否认,动物是具有从事有计划的、经过思考的行动的能力的。……但是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的行动,都不能在自然界上打下它们的意志的印记。这一点只有人才能做到。一句话,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赞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可见,动物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以自身的活动适应周围环境,动物的活动虽然也改变环境,但它在自然界并没有留下意志的痕迹。人类则是通过自觉的活动来改造自然,在同自然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中,支配自然界为人类服务。在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中,人类也发生着各种社会关系,并不断地改变着这种关系。人类的历史正是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历史,而历史的每一步都留下了人的意志的痕迹。只有人类才能预先确定一定的目的,有组织地去逐渐实现这一目的,也就是说,人类通过意志,通过内部的意识事实向外部动作的转化,达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目的。
人的意志是在劳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它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在不断地追求目标和达到目标的过程中逐渐提高其意志力水平。在社会实践的各个领域,人的意志到处都在起作用。例如,学生为了争取优异成绩而刻苦学习;工人为提高生产效率而忘我劳动;农民为争取好收成而与自然灾害作斗争;运动员为了祖国荣誉而顽强拼搏;人发解放军为了保卫祖国疆土而时刻警惕着等等。可见,人们所从事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都需要一定的意志的努力,越是困难的任务越需要更多的意志努力,意志活动总是与克服困难相联系的。
二、意志行动的表现
意志行动是人的有目的的行动,表现为人类能动地反映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人类意志行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类意志行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人们在反映客观世界时,总是根据实践的需要不定期有一定的主观倾向和要求,并且抱有一定的目的和动机,表现出人们的意志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第二、人类意志行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主动的,即是主动地根据需要去反映世界。人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属性和现象,而且能够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同时,人们不仅能从实践中形成正确的思想,更重要的是能以正确的思想和理论为指导,通过实践把观念的东西变成现实,在自然界打上人类“意志的印记”,正如列宁所说的,世界上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造世界,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改造客观世界。
第三、人类意志行动的前进性。人们的意志行动是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永远不会只停留在某一个水平上。人的意志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在不断追求真理中丰富和提高,在不断摆脱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知之不多和知之不全状态中,摆脱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使自身的意志行动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并在实践中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
第四、意志行动必须符合客观规律。人的意志表现为以自学的目的来支配和调节行动。然而,有了预定的目的通过行动就一定能够实现目的吗?这就不一定取决于是的意志了。人的预定目的是否能实现,关键要看人的认识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如果人正确认识了客观规律,并根据客观规律确定行动目的、计划和方法,通过实践,这个目的就不能实现。否则,就无法实现,即便意志再努力也不会成功。
客观世界是按照其固有的规律发展着的,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不是人们给它外加的,因而它是客观的,是不依人的观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客观规律,也不管人们是否喜欢它,它都一样客观存在,并有条不紊地发挥作用。意志行动正是担当了人在认识客观规律,在实践活动中利用客观规律去征服自然、改造社会,驾驭客观规律的这一心理角色。
人们一旦认识了自然和社会规律后,就能够摆脱盲目性而获得自由,就能自由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地改造客观世界。为此就引伸出关于人的意志是不是自由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心理学史中有过两种极端的年示地。19世纪德国哲学家、唯意志论者叔本华(A。SCHOPENHAUER)和尼采(F。NIETZSCHE)认为人的意志、行动是不受任何东西约束的,可以绝对自由,为所欲为,人的自由意志主宰一节。行为主义者,美国心理学家华生则否认人的意识,否认意志自由,认为人的行为完全是由外界刺激所决定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但又是不自由的。说它是自由的,是因为在一定的条件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和确定目的,发动或罅某种行动,采取相应的行动方式或步骤。说它是不自由的,因为人的一切愿望、行动都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否则就会碰壁。因此,意志的自由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指出的:“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己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因此,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一个人掌握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越多,越善于利用客观规律,那么,他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也就越主动、越自由。同时知识和能力的获得又依赖于人的意志努力,依赖于自身的勤奋、刻苦以及克服各种困难和障碍的意志力。
一、意志与认识、情绪和个性的关系
(一)意志与认识的关系
意志与认识过程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意志的产生是以认识过程为前提的,离开了认识过程,意志便不可能产生。自觉的目的性是意志的特征之一,人的任何目的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是在认识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目的虽然是主观的,但它却是来源于人对客观现实的认识的结果。人在选择确定目的和采取方法和步骤过程中,审时度势,分析主客观条件,回忆过去的经验,设想未来的结果。拟定方案和制定计划,对这一切所进行的反复权衡和斟酌等等,都必须通过感知、记忆、思维、想象等认识过程才能实现。可见,人们只有在认识了客观规律和人类需要之间的关系,才可能提出切合实际的目的,才能以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去实现目的。
其次,意志对认识过程也有很大的影响。没有意志努力,就不可能有认识过程,更不可能使认识过程深入和持久。因为在认识活动中,人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要克服一些困难,就需要作出意志努力。例如,观察的组织、有意注意的维持、追忆的进行、解决问题时思维活动的展开以及想象的形象化进程等,都离不开人的意志的参与。可见,没有意志行动,不会有认识活动,更不可能进行有效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意志与情绪的关系
意志和情绪过程也有密切的联系。
首先,情绪既可以成为意志行动的动力,也可以成为意志行动的阻力。当某种情绪、情感对人的活动起推动或支持作用时,这种情绪、情感就会成为意志行动的动力。例如,在工作、学习中,积极的心境、对祖国的热爱和社会责任感会推动人们努力学习、辛勤劳动。当某种情绪、情感对人的活动起阻碍或消极作用时,该情绪、情感就会成为意志行动的阻力。例如,消极的心境、高度的应激状态和害怕困难的情绪、情感,都会妨碍意志行动的执行,支援以至削弱人的意志。消极的情绪对意志行动的干扰作用,取决于一个人的意志力水平,意志坚强者可以克服消极情绪,使意志行动自始自终贯彻到底;意志薄弱者则可能被消极情绪所压垮,使意志行动半途而废或一无所获。
其次,意志能够控制情绪,使情绪服从理智。人们在工作或学习中面对困难而产生的消极情绪,可以通过意志办加以调节和控制,从而使自己的意志行动服从于理智的要求。例如,人既能够调节和控制由于失败或挫折带来的痛苦和愤怒的情绪,也能够控制和调节由于胜利带来的狂喜和激动,当然这取决于一个人的意志力水平的高低。
认识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是密切联系的。认识过程、情绪情感过程中包含着意志的成分;同样,意志过程中也包含着认识过程和情绪情感成分,只是为了研究的需要,才对统一的心理过程从不同侧面进行分析。当在对人的统一的心理活动进行分析时,必须注意它们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
(三)意志与个性的关系
意志和个性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首先,个性倾向性制约着人的意志表现。一个人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兴趣爱好和世界观等个性倾向性与意志有着密切联系。一个真正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的人,必然有坚强的意志,有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价值观,他能抵御物质利益的诱惑,克服艰难险阻而无所畏刷。一个具有资产阶段世界观的人,在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必定患得患失而无所建树。一个人对某种活动或事业充满着浓厚兴趣和爱好,就会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克服前面道路上的困难和障碍,最终达到预定的目的。相反,一个人对某种活动或事业不爱好,缺乏行动的愿望,即使由于外部原因而勉强去做,也会视其为负担。当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就会退缩和动摇。但是,如果一个人意志坚强,即使对某项活动没有兴趣和爱好,也会以坚强的毅力去克服各种困难和障碍,并达到预定的目的。同时在完成目的任务的过程中,也可能会逐渐培养起对该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可见,个性倾向性与意志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其次,意志在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孟子曾经说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意志在目标的选择和确定以及对自己行为的自觉调节方式和水平方面均有重要影响。
二、意志的生理机制
意志活动是人脑的机能,是神经系统多部位、多层交整合活动的结果。
人的意志行动是通过一系列随意运动实现的。随意运动是由感受和效应过程所组成的复杂的机能系统,语词是随意运动的高级调节者,它在人的意志行动中起着讯作用。
随意运动是运动感觉(动觉)细胞和运动细胞之间建立联系的结果。大脑皮层的运动感觉细胞位于中央后回的躯体感觉区,它主要是感受来自运动器官的冲动;运动细胞位于中央前回的躯体运动区,它主要是调节运动器官的运动。由于大脑皮层中央沟的前回和后回与身体各部分的运动器官存在着纵向联系,当运动感觉细胞与运动细胞之间发生联系而“接通”,就能引起有机体的各种不同的运动。大脑皮层运动区的这种联系又能与皮层其他区域的细胞活动相联结,因此,由各种外部影响和机体内部过程所引起的皮层投射区域的神经活动,就可能通通过与运动区的广泛的横向联系而引起有机体的动作。可见,随意运动是与整个大脑皮层的活动分不开的,一切内外刺激,都可以成为活动的原因。正是有了大脑皮层的内部、皮层与皮层下以及与运动器官之间的这种复杂整合运动,才保证了行动的随意性。
人的随意运动是十分复杂的,要保证有目的的、精确的、每秒多的动作的实现,还要依赖于将就器官的返回传入(反馈联系)的调节税。运动感觉细胞、运动细胞和其他分析器的皮层末端存在着兴奋性和抑制性的联系,因此,内外部的各种刺激都可以通过暂时神经联系引起皮层运动区细胞的兴奋和抑制从而引起或抑制一定的运动。同时,由于在神经环路中存在着返回传入,效应器的运动的信息会返回到大脑皮层的运动分析器,个全感受到了运动状况,并凭借反馈联系,不断地修正行动,以符合于当前现实的要求。例如,一个人知道某物体只有1公斤重时,就决不会用搬动20公斤物体那样的力气去搬动它,即使事先不知道物体的重量,也会先作出估计先搬动一下,然后修正自己所用力量的大小。因此,一个动作的完成,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返回传入的调节,从而使随意运动更加准确。
人的意志活动调节过程的特征是在言语的直接参与下实现的。由于语词刺激具有极大的概括性,并聚集着大量信息,它既能代替具体事物,又能以概括的形式和一个人的经验发生广泛的联系,这就使人在接受具体刺激时,在原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以词的形式来确立目的、选择行动方法,从而完成合理的有效的意志行动。同时,语词又是行为的调节信息,运用语词信号来调节随意运动具有很大的确定性和灵活性。例如,教师在教室里讲“注意”,可以使发分心的学生集中注意听课;黑暗中有人讲“注意”,会使他人减缓步伐;在重大考验面前,对自己提出要“冷静”,会防止过度焦虑。语词对行动的调节既可以有效抑制人的活动,也可以发动人的有指向的行动。因此,语词影响着人的意志行动,言语是构成人的唯一的自我调节系统。
现代神经心理学证明,额叶在实现有言语系统参加的复杂的心理活动中有重要作用。鲁利亚(A。P。)认为,额叶的活动是形成意志的重要机制之一,是形成人的意志行动的目的,并保证贯彻执行的重要器官,它对维持和调节大脑皮层的总紧张度,对调节组织随意运动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临床上,额叶受损伤的病人,不能形成行动的意向,不能调节和监督自己的行动与目的的相适应,而且很容易分心,不能按计划工作。在儿童节大脑发育过程中,额叶比其它各叶成熟的时间晚些,所以,儿童的自觉性和意志力都比较弱些。
第二节:意志行动及其心理过程
意志是意识的能动方面,是人的积极性的特殊形式。如果说感觉和思维是外部刺激向内部意识事实的转化,那么意志就是内部意识事实向外部动作的转化,是通过外部动作以实现自己预想的结果。人的行动受到意志的支配,但不是人的一切行动都是意志行动。例如手碰到火会缩回、咳嗽、眨眼等一些无意动作都不是意志行动。意志行动是具备一定要求和特征的行动。
一、意志行动的基本特征
(一)意志行动是有目的的行动
意志行动的目的性特征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在活动之前,活动的结果已经作为行动的目的而观念地存在于人脑之中了。在活动中,方法的选择、步骤的安排等始终从属于目的,并以预先所确定的目的作标尺来评价自己活动的结果。因此,没有目的,也就不会有意志行动。
人的活动和行为始终是在有自觉目的的意志过程支配和调节下进行的,所确定的目的水平的高低也与意志行动效应的大小直接有关。在崇高理想支持下所确立的目标,就能有效地调节自己的行为,并在实现目的的过程中,表现出积极的、顽强的、进取的精神,其行为结果就有较大的社会价值和效应。反之,则会萎糜不振,知难而退。
(二)随意运动是意志行动的基础
随意运动是意志行动的最基本单位,意志行动表现在随意运动中。人的各种运动分为随意运动和不随意运动。随意运动是指受到意识调节和支配的,具有一定目的方向性的或习惯性的运动,例如长跑、写字、操纵劳动工具等。不随意运动是指一般不受意识支配的运动。例如,心脏跳动、瞳孔反射运动等。意志行动是以随意运动为基础的,如果人的一节运动都是不随意的,那末任何目的都不可能在行动中去加以实现。但是,随意运动也并不总是意志行动。因为,意志行动除了要以随意运动为基础外,还与克服困难相联系。
(三)意志行动与克服困难相联系
在人的活动中有许多是具有目的的和以随意运动为基础的。但是有些行动,诸如饭后散步、闲时聊天、观鱼赏花等并没有明显困难而言,故一般不认为它们是意志行动。只有那些与克服困难相联系而产生的意志行动,才是意志行动的重要特征。例如,身体欠佳时坚持工作、为按时完成某项重要任务而奋斗拼搏等。一个人意志坚强的水平往往以困难的性质和克服困难的努力程度加以衡量。
意志行动中所遇到的困难有两种:内部困难和外部困难。内部困难是指内存于人脑中的某些不利因素。例如消极的情绪、信心不足、态度犹豫、知识经验不足、性格上胆怯等等。外部困难是指由于客观条件而造成的某些不利因素。例如,环境条件恶劣、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周围人的冷嘲热讽以及政治经济方面的落后等。一个人在实现自觉确立的目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内部困难和外部困难,正是在克服各种困难的过程中才表现出一个人的意志力量。因此,教育家们都主张意志锻炼要从小做起,教师和家长要有意识地创造条件,帮助青少年们在克服各种困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目的,以培养他们紧张的意志力。
二、意志对行动的调节作用
意志是意识调节功能的表现。意志对行为的调节作用保证了人的行为的目的方法性,调节的最终结果表现为预定目的的实现。
意志对行动的调节作用表现在对人的行为的发动和抑制两个方面。发动表现为推动人去从事为达到预定目的的行动。例如,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务,意志推动人去寻找设备、查阅资料、请教师傅等。抑制表现为罅与预定目的相矛盾的愿望和行动。例如约束自己以战胜外界的诱惑和干扰,不做与目的相违背的事情。意志对行动的发动和抑制作用,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是互相联系的和统一的。为了达到预定目的,意志通过发动和抑制这两个方面,克制与预定目的的相矛盾的行动,发动与预定目的的实现有关的行动,从而实现着对人的行动的调节和支配。
意志不仅调节人的外部动作,还可以调节心理状态。当学生在专心致志地听课时,就存在着抢险干扰的意志对注意、记忆和思维等认识活动的调节。当运动员在重大比赛中向自己提出“不要恐慌、稳定发挥”的要求时,实际上是意志促使其镇定,表现了意志对情绪状态的调节。
近年来医学实践和生理学研究证明,经过生物反馈的训练,可以随意调节那些由自主神经支配的内脏器官的机能。如人的心律的快慢、血压的高低、肠胃的蠕动,甚至脑电活动的节律。
三、意志的心理过程
意志行动的心理过程是指意志对行为的积极能动的调节过程。它有发生、发展和完成的历程。意志行动的心理过程分为两个阶段:采取决定阶段,包括动机斗争和确定行动的目的。执行决定阶段,包括行动方法、策略的选择和克服困难实现所作出的决定。
(一)采取决定阶段
采取决定是意志行动的开始阶段,它决定意志行动的方向以及意志行动的动因。一般来说,具体要经过动机斗争和目的确定等环节。
1、动机的斗争
人的意志行动是由一定的动机引起的。动机是激起人去行动或抑制这个行动的愿望和意图,是引起人的行动的内部原因和推动力量。人的任何意志都存在着动机激活水平和行为效率之间的关系。动机激活水平而产生的心理压力对行为效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会产生阻碍作用。动机激活水平、行为效率和任务难度之间的关系,可用叶克斯——多德逊定律(YERKES-DODSONLAW)表示。在简单易为的任务情境中较高的动机水平会产生较佳的行为效率;在复杂困难的任务情境中,较低的动机水平反而会提高行为效率,一般认为这是因为动机激活水平过强会场使情绪扰乱认知活动所致。
人的意志行动是由一定的动机引起的,但由动机过渡到行动的过程是不同的。在简单的意志行动中,动机是单一的,明确的,通过习惯的行为方式就能直接过渡到行动,因此,一般不存在明显的动机的斗争。在较复杂的意志行动中,行动虽然是由多种运动所引起,但如果它们之间不矛盾,就不会发生动机斗争。例如,一位学生努力学习,既可能是对学习本身有兴趣,也可能是为了个人的荣誉打好基础。虽然这些动机对学习活动及相应的行动有不同的推动力量,但没有根本对立的冲突,是直辖市地结合在一起发生作用的。但是这种相互统一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意志行动中的动机斗争是指动机之间相互矛盾时,对各种动机权衡轻重,评定其社会价值的过程以及解除意志的内部障碍的过程。就动机斗争的内容来说,它分为原则性动机斗争和非原则性动机斗争。凡是涉及个人愿望与社会道德准则相矛盾的动机斗争属于原则性动机斗争。例如,当涉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矛盾时,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解决这类原则性动机斗争,就要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因此也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意志品质。一个意志紧张的人善于有原则地权衡和分析不同的动机,及时地选择正确的动机,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目的。意志薄弱者则会长久地处于犹豫不决的矛盾状态,甚至确定目的以后,也不能坚持,并且还会受到其他动机的影响而改变。凡是不与社会准则相矛盾仅属个人爱好、兴趣、习惯等方面的动机斗争属于非原则性的动机斗争。例如,休闲时看电影或看小说还是复习功课时,先做数学题还是先念外语单词等等并不涉及原则,也不会有激烈的思想斗争,当然,在对两种活动孰先孰后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也表现一个人的意志力水平,即是否能根据当时的需要毅然决定取舍。
就动机斗争的形式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接近——接近型冲突
它又称为双趋冲突,指一个人以同样强度追求同时并存的两个目的,但又不能兼得时产生的内心冲突。孟子曰:“鱼,吾所欲也;熊掌亦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全而取熊掌也。生,吾所欲也;义亦吾所欲也;才者不可得兼,舍生取义也。”对这种“鱼和熊掌难以兼得”的动机冲突,解决的方法是放弃一个目标,或者同时放弃这两个目标而追求另一折衷目标。
(2)回避——回避型冲突
它又称为双避冲突,指一个人同时遇到两个威胁性的事件,但又必须接受其一始能避免其二时的内心冲突。此时,由于选择困难而使人困扰不安、左右为难。例如,孩子得了龋齿感到痛苦,但又不肯就医,因为害怕治疗带来的难受。此时,牙痛和治疗都想回避,在他看来两者都是一种威胁,都想逃避,但又必须选择其一,才能躲避其二。
(3)接近——回避型冲突
它又称为趋避冲突,指一个人对同一目的的同时产生两种对立的动机,一方面好而趋之,另一方面恶而避之的矛盾的内心冲突。例如,想做好事,又怕别人高笑;想参加竞赛,又怕失败。一般情况下,越是接近目标,想要达到这一目标的愿望越强烈。同时,回避目标的愿望也相应增长,而且回避目标的强烈意愿程度的增长比接近的要增长得更快。研究表明,趋避冲突在心理上引起的矛盾冲突的后果最严重,因为它会使人在较长时间内一直处于对立意向的冲突中,从而导致行动的不断失误。
(4)多重接近——回避型冲突
它又称为多重趋——避冲突,指一个人面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目的,每种目的都具有吸引和排斥作用,而不能简单地选择一种目标,回避另一种目标,必须进行多重的选择而引起的内心冲突。例如,一个人想调换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因为该单位有较高的经济收入和其他优厚的福利条件,可是工作性质和人际关系不易适应。但如果留在原单位工作,有习惯了的工作条件及环境,以及较好的人际关系,可是经济收入和福利待遇较差些。这种对各种利疾风知劲草得失的考虑,就会产生多重趋避冲突。一般来说,如果几种目标的吸引力和排斥力相距较大的话,解决这种内心冲突比较容易;如果几种目标的吸引力和排斥力比较接近的话,那么,解决这种内心冲突就比较困难,并需要用较长的时间考虑得失和权衡利弊了。
2、确定行动的目的
地确定目的在意志行动中非常重要。是否能通过动机斗争而正确地树立行动的目的,表现了一个人的意志力量。动机间的矛盾较大,斗争越激烈,确定目的时所需要的意志上的努力也越大。意志的力量表现在正确地处理动机斗争,选择正确的动机,确定正确的目的。
目的在意志行动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的越深刻(即社会意义越大)、越具体,则由这个目的所引起的毅力也越大,就越能表现出一个人的意志力量。相反,一个没有明确目的而盲目行动的人,往往会患得患失,斤斤计较,因此便无成就可言。但是,目的的确立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通常,一个人在行动之前往往会有几个彼此不同,甚至是相互抵触的目的,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权衡比较,根据目的的意义、价值、客观条件和自身特点最终确定一个目的。一般来说,有一定的难度、需要花费一定的意志努力后可达到的目的,往往是比较适宜的目的。一旦这一目的得以实现,可以带来心理上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并能弥补由于在目的确定时发生的内心冲突所带来的损害,更好地为实现下一个目的作好准备。如果有几种目的都很适宜和诱人,就可能会发生内心冲突或动机斗争,难以下决心做出据择,这就需要合理安排,即先实现主要的、近期的目的,后实现次要的、远期的目的。或者相反,先实现次要目的,创造条件,再集中力量实现主要的目的。
在几个目的中,选择确定一个目的的过程,是一个决策过程。决策是意志行动中的重要万分,在整个决策过程中,人的心理过程和个性特征都起着一定的作用。在决策实行之初,必须探讨目的实现的意义、价值及其各种方案,同时搜集各种情报,从中选出一处最可行和最有前途的方案。在决策的执行阶段,必须建立一套信息反馈系统,以便有效地修正行动。使目的顺利地达到。
(二)执行决定阶段
目的确定以后,就要解决如何实现目的的问题,即解决怎样做的问题。一般来说,要经历行动方法和策略的选择和克服困难实现所作出的决定等环节。
1、行动方法和策略的选择
选择行动方法和策略是目的确定之后由实现目的的愿望所推动的。它是一个人根据欲达目的的外部条件和内部规律,适当地设计自己行动的过程,这一过程既能反映一个人的经验、认知水平和智力,又能反映出一个人的意志力水平。例如,简单的意志行动,行动目的一经确定,方式方法很快就可拟定。复杂的意志行动,如果有较长远的目的,就要选择行动方法和策略,期间会遇到各种阻力和困难,如能选择出合理的优化行动模式,就能促使目的顺利实现,如选择不当就可能导致意志行动的失败。在这些过程中都表现出了人的意志。
方法的选择、策略的确定和计划的拟定,要满足两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个方面,为实现预定目的的行为设计是合理的;第二个方面,这种方式方法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和社会准则及要求,是合法的。只有把这两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预定目的顺利实现。在行动方法和策略的选择中能体现出个人意志努力的方面有:调查研究、分析比较判断各种方式方法的优缺点及可能导致的结果;有时选择的方式方法是符合个人意愿的,但可能与社会的道德规范发生矛盾;有时某种方式方法要消耗较大的时间和精力,但是与社会道德规范相符合,等待。
2、克服困难实现所作出的决定
克服困难实现所作出的决定是意志行动的关键环节,因为即使有美好的行动目的,高尚的动机,拟定的计划也很完善,如果不去付诸实际行动,所有的一切仍是空中楼阁,仍然只是头脑中的主观愿望而已。
在实现所作的决定时最突出的特点是在行动中会遇到许多困难,而克服困难就需要积极的意志努力,意志就表现在克服内心冲突、干扰及外部的各种障碍上。意志努力在这一环节上常常会表现为:第一,在实现所作决定中必须随的巨大体力和智力上的负荷;第二,必须克服原有知识经验及内心冲突对执行决定所产生的干扰;第三,在意志行动中一旦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与预定目的、计划、方法等发生矛盾时必须努力作出果断决断;第四,在意志行动中遇到来自外部的预料不到的情况时能够咬牙坚持;第五,个性品质或情绪影响与执行决定相冲突时,能够控制和克制,从而顺利执行所作的决定;第六,在克服困难,实现所作出的决定的过程中,还要根据意志行动中反馈的新情况来修正原先的行动方案,放弃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决定,以更好地达到目标。
第三节:意志的品质与培养
意志行动在不同人的身上表现不同。有人能独立地采取决定,而有人则易受暗示;有人处事果断,有人则优柔寡断等等。因此,构成一个人行为特点的稳定因素的总和是意志品质。意志品质主要包括自觉性、果断性、坚韧性和自制力,它们在人的意志行动中贯彻始终,并构成人的意志的性格特征。因此,只有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才会使人成为具有坚强意志的人。
一、意志的特
(一)自觉性
自觉性是指一个人在行动中具有明确的目的,能认识行动的社会意义,并使自己的行动服从于社会的要求的意志品质。有自觉性的人有坚定的立场和信仰,相信自己的目的是正确的,在行动中能够把自己的热情和力量投入行动中,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在行动中既不轻易接受外界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目的、计划和方法,也不拒绝一切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在思想和行动上表现出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与自觉性品质相反的是受暗示性和独断性。受暗示性是指容易接受别人的影响,不加分析地接受别人的思想和行为,轻易改变或放弃自己的决定,表现为盲目行动。独断性是指对自己的决定自信不疑,一概拒绝他人的意见或建议。独断性的人表面上看来似乎是独立地采取决定,执行决定,但实际上是缺乏自觉性的表现。这种人坚持已见,以自己的意愿替代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当客观环境发生变化,也不肯更改自己的目的和计划,经常毫无理由地拒绝或考虑他人的意见。受暗示性和独断性的品质都是意志薄弱的表现。
(二)果断性
果断性是指一种善于明辩是非、抓住时机、迅速而合理地采取决定,并实现所做决定的意志品质。具有果断性品质的人能全面而深刻地考虑行动的目的以及达到目的的计划和方法,虽然也有复杂的、剧烈的内心冲突,但在动机斗争时,没有多余的疑虑,在需要行动时能当机立断,但在不需要立即行动或者是在情况有所变化时,又能立即停止或改变已经执行的决定。
意志的果断性品质是以自觉性品质为前提,并与智慧的批判性和敏捷性相联系。由于目的明确,是非明辨,才能毫不踌躇采取坚决的行动。但是处在复杂情境中所表现出来的高水平的果断性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具有的。果断性品质必须以正确的认识为前提,以大胆无畏和深思熟虑为条件。
与果断性品质相反的是优柔寡断和草率决定。优柔寡断是指在做决定时顾虑重重、犹豫不决,一直处于动机斗争状态而迟迟做不出决定。其主要特征是思想分散,情感矛盾,在各种动机、目的、方法之间摇摆不定,时常对自己已作决定的正确性有怀疑。当要其必须作出抉择时,又会任意选择而无信心去完成。草率决定是指对任何事情总是不加思考,既不考虑主、客观条件,也不考虑行动后果,选择的目的只是想尽快摆脱由此带来的不愉快的心理状态。草率决定的主要特征是赖于思考而轻举亡动。优柔寡断和草率决定都是意志薄弱的表现。
(三)坚韧性
坚韧性是指对行动目的的坚持性,并能在行动中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毅力的意志品质。具有坚韧性意志品质的人,一方面善于克服和抵制不符合行动目的的主客观诱因的干扰,做到目标专一,始终不渝,直到实现目的;另一方面能在行动中做到锲而不舍,百折不挠,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坚韧性是人的重要的意志品质,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具有不屈不挠地向既定目的前进的坚韧的意志品质。
与坚韧性品质相反的是支援和顽固。支援是指立场无常、见异思迁,尽管有行动目的,但虎头蛇尾,遇到困难即放弃对预定目的的追求。顽固是指只承认自己的意见或论据,当实践证明其行动是错误时仍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因而往往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支援性和顽固性虽然表现形式不同,其实质都是不能正确对待行动中的困难,都属于消极的意志品质。
(四)自制力
自制力是指在意志行动中能够自觉、灵活地控制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的动作和言语方面的品质。自制力反映着意志的抑制职能。具有自制力意志品质的人,一方面善于控制自己去执行所采取的决定,一般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委性;另一方面又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冲动,表现出较强的忍耐性。其主要特征是情绪稳定、注意力高度集中、记忆力强和思维敏捷。
与自制力品质相反的是冲动性。冲动性是指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对自己动作和言语约束较差的品质。其主要表现为思想容易开小差。并易受外界的引诱和干扰而不能律己,有时甚至会产生违反纪律的行为。冲去性是意志薄弱的表现。
意志品质都有其自身的具体内容而不应抽象看待。因此对于意志品质的评价,应从社会和道德角度与意志品质的具体内容相联系进行。由于自觉性、果断性、坚韧性和自制力四种意志品质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因此缺少其中任何一种品质,都会在人的性格上带来某种缺憾。
二、意志品质的培养
培养优良的意志品质,一般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进行。
(一)加强目的性教育,注意培养道德情感
人的意志行动是为了实现预定的目的,培养一个人的优良的意志品质,首先就是要树立正确而高尚的行动目的。中有具有高尚的目的、远大的理想,才会在行动中克服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困难险阻。另外,要把远近目的有机动地结合起来。既要看到近期目的是为了实现远大目的的一个具体步骤,也要看到具体行动的深远的社会意义。由于行动的自觉性的提高,就会在远大目的的指引下胜不骄、败不馁,再接再厉,以求达到最后的目的。
(二)组织实践活动,以取得意志锻炼的直接经验
实现意志行动的决定是意志行动的关键,也是锻炼一个人意志品质的重要环节。意志是在克服困难中表现的,并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提高其意志力水平的。一个人在实现所作决定的过程中,总会遇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困难,这是对意志品质的实际考验。因此,为了培养一个人的优良的意志品质,就要组织好各项实践活动,使他(她)能在活动中实现意志行动,在实际活动中克服困难,并在其过程中取得直接的经验。
在组织实践活动时,首先要明确活动的社会意义,要善于把具体活动与远大目标有机联系起来。其次,设立的每一项具体目标要恰当,目的超出人的能力或客观条件的许可。会挫伤意志,丧失信心;目的过于容易,不经意志努力就能达到,也起不到锻炼意志的作用。只有那些经过自己的意志努力才能克服困难并实现目的的项目或任务,对意志锻炼最大。最后在完成活动并实现了预定目的以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自己在实践活动中的意志品质的实际表现,以取得直接的经验,它对意志品质的提高也起着重要作用。
(三)加强意志的自我锻炼
要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加强意志的自我锻炼,才能形成优良的意志品质。首先,要关于自我评价。对自身意志行动的分析评价,能够使自己既看到意志品质上的优点,以增强自信心,又能注意到自己身上的不足和弱点,以增强自我锻炼的决心。这样能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起到自挽、自策和自励的作用。其次,要关于自我要求。在分析和了解自己的基础上,根据社会要求每个人应具备的优点品质,对自己提出意志行动的具体化的要求。例如,自我控制、信念坚定、勤奋努力、忠诚老实、心胸开阔、谦虚谨慎等。再次,要关于约束自己。优良的意志品质的培养离不开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一个人除了要关于期望并实现目的,也要关于约束和克制影响目的的诱因和习惯。例如,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如期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等等。最后,要关于自我督促、自我激励。一般来说,行动中的困难和内心冲突很容易引起人的思想波动和行动上的摇摆,要调动内在的潜能来战胜外部困难,例如,用格言、名人名言、榜样人物的言行等来对照督促自己和激励自己,使自己优良的意志品质逐渐形成。
(四)发挥纪委对培养意志品质的作用
纪律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因此,纪委不仅约束人们的行动,更主要的是它给社会中的每个人的行动规定了方向。自觉遵守纪律,可以培养人的优良的意志品质,尤其是对意志的自觉性品质和自制力品质的培养具有明显的作用。
第十三章 技能
第一节:技能的概述
一、什么是技能
技能是指个体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练习而形成的一定的动作方式或智力活动方式。例如,打字、骑自行车、体操、游泳、唱歌、跳舞、阅读、写作、解题等都是复杂程度不同的技能。
技能包括通常所说的狭义的技能和广义的熟练技巧。前者是指技能的初级阶段或初级水平,后者是指技能的高级阶段或高级水平。技能的初级阶段,是指在一定的知识基础上,按一定的方式通过反复练习或由于模仿而达到“会做”某件事或“能够”完成某种工作的水平。例如,刚学会打字的人,可以说他有了打字的技能;刚学会骑自行车的人,可以说他有了骑自行车的技能;会解各类应用题的学生,可以说他初步掌握了解应用题的技能。当初级技能反复练习,使活动方式的基本成分达到自动化程度时,则称为熟练技巧。如书法家的写字技能、雕刻家的雕刻技能、文学艺术家的写信、绘画技能等,都可称为熟练技巧或技艺。
技能是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的融合体。前者主要指生理解剖素质。如神经系统、脑、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的解剖生理特点;后者主要是指练习。素质是技能形成和发展的自然前提。技能离开了素质就谈不上其形成和发展。然而,具备一定素质的人,其技能的形成与发展则完全取新局面于练习。例如,残肢者无法形成打字、跳舞的技能。而一个身体富有弹跳和动作直辖市能力的人,如果主观上不刻苦锻炼,也未必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跳高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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