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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作者:刘墉

_2 刘墉 (美)
至于近年印象中最美的姜花,要算是一次大溪之行所见到的了。由于花店里买的,总被剪得只剩一两片叶子,而不适合写生。当我从角板山回台北,路过大溪的一处河边,看到成片的姜花时,虽然夜色已浓,仍冒险走向水边。
沁心的幽香啊!不知因为姜花如同晚香玉,属于夜里特别芬芳的花种,抑或清凉的晚风,最宜于凝聚姜花的冷香。我如童年般涉入溪水,摇曳的花影,使我觉得像是游走于儿时的梦境。一轮银月,则透过晚岚,洒下柔柔的光晕,仿佛一张银网,撒入溪中,激荡起万点轻波。突然有一闪白光,从姜花丛中腾升而起,翩跹如一位白衣的仙子、水的精灵、花的化身,瞬时穿过那团月晕,消失在千顷烟波之间。
于是我以勾勒法画了那片水边的姜花,淡淡地加上几抹水绿,表现反射着月光的花叶,又以喷雾遮掩的技巧,制造一片夜色和朦胧的月晕。至于那凌波的仙子——白鹭,则以淡墨表现一袭白羽,逆光看来的莹洁与透明,且让她幽幽地翳入远天……
花之爱
依依恋恋地这边送情人上了车,
跟着飞奔另外一位情人,
且到达时不能露出一丝香、一滴汗,
否则便不是翩翩佳公子的洒脱!
群花有约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这几天被花忙煞!花之忙人,大概一是种花人为花辛勤,一是赏花人目不暇给。至于我,则属于少有的第三者——为画花而忙。
杜甫有诗:“眼见客愁愁不醒,无赖春色到江亭。即遣花开深造次,便教莺语太丁宁。”其中用“无赖”形容春色,又以“造次”比喻花开,真是对极了!大概冬天忍得太久,春天一暖,花便争发,鸢尾、芍药、紫藤、蔷薇,几乎一夜之间,全开了。使我这个既爱赏花,又喜欢画花的人,顿时乱了方寸。
画花的人,最能惜阴,今日花开,明日花开,你因为忙而不画,难保后天没有一阵狂风骤雨,瞬间谢了春红。古人说“若待皆无事,应难更有花”,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不论手头的事有多忙,花一开,便不得不搁下来,拿着写生本,一花接一花跑,倒像是忙碌的政客,应付许多应酬。
以政治应酬来比喻画花,真是煞风景,画花本是风流事,要得闲散飘逸的趣味,一沾上忙碌二字,就落得俗了。
赶赴群花之约,功夫就在这儿。尽管在一花与一花之间奔劳,既然来到花前,便要气定神闲,迈着方步,左看看,右探探,一会儿俯视,一下子蹲在地上仰观,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最美的角度。然后坐定,更是徐徐展纸,先看位置、布局,然后才能落墨。否则左边花起高了,右边的花,就出了画纸之外,如何在小小写生册中,容得群芳,而且各见姿态,最是学问。
所以我常比喻赴群花之约,像同时交许多女朋友,得早早算好各人的时间,排定约会顺序,而且地点相距恰当,于是一约扣着一约,依依恋恋地这边送情人上了车,跟着飞奔另外一位情人,且到达时不能露出一丝香、一滴汗,否则便不是翩翩佳公子的洒脱!
眼看天气要变,怕明早盛开的芍药全低了头,十点多仍然拿着手电筒,到院子里剪了几枝,插在瓶里,打算熬夜画了,纸才摊开,却见妻睡眼惺忪地下楼:“梦里,突然被一阵花香熏醒,才发现你楼上的昙花开了!”
“才五月!雪没过去多久,就开昙花?”我冲上楼,果然满室馨香,那朵偷偷绽放的昙花,开得比秋天还大。
“昙花最不等人,只好放下芍药,先画昙花了!”
我叫儿子把昙花盆推到屋子中央,架起灯光,比了又比,既恐不够亮,又怕直射的强光伤了娇客,再搬来一只纸箱当桌子,把写生册和工具全移上楼,那花朵已经由初绽,逐渐开满,尤其糟糕的是,当我由花的一侧起笔,画到另一侧,花瓣已经转换了斜度。
绕着垂在中间的昙花,趁着盛放,从不同的角度写生,手心冒汗,脚底也冒汗,更惦着楼下一瓶芍药,门前一丛鸢尾,檐前一片紫藤,竟觉得自命风流的唐伯虎,有些登徒子的狼狈起来……
花之爱
这小妖怪,
只要浇水,
就会慢慢长大……
被尊重的生命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儿子的同学送他一个圣诞礼。迷你的红色水桶里,坐着毛茸茸的玩偶,上面戴着一顶白色的小帽子,露出两只圆圆的大眼睛,水桶边上扎着一朵粉色的蝴蝶结,还插着朱红的圣诞果和青绿的叶子,放在书桌一角,真是漂亮的摆饰。
直到有一天……
我看到孩子居然往玩偶的四周浇水,过去责怪,才发现那毛茸茸戴着帽子的小东西,居然是活的!
“这小妖怪,只要浇水,就会慢慢长大!”孩子说,“因为它是一棵小小的仙人掌!”
可不是吗!在看来毛茸茸的小刺间,透出淡淡的嫩绿,那两只塑料的眼睛和帽子,是用强力胶粘上去的,小水桶里面,则装满粗粗的沙砾。
自从知道那是一棵活的仙人掌之后,每次经过孩子的门口,就自然会看到它,而每一触目,总有些惊心,仿佛被上面的芒刺扎到一般。
那桶中的沙砾经过化学材料调配,坚硬得像是水泥,仙人掌则被牢牢地锁在其中。它不可能长大,因为扎根的环境不允许。它也不可能被移植,因为连皮带肉都被紧紧地粘住。它确实是个生命,一个不被认作是生命的生命,向没有未来的未来,苟且地活着。
小时候,大人曾说熊孩子的故事给我听,走江湖卖艺的坏人,把骗来的孩子,满身用粗毛刷刷得流血,再披上刚剥下的血淋淋的熊皮,从此,孩子就变成熊人,观众只以为那是个特别聪明的熊,却没想到里面有个应该是天真无邪又美丽的孩子。
今年又听到一个故事:养鸡场在鸡蛋孵化之后,立即将公鸡、母鸡分成两组,除了少数几只留种之外,公鸡全被丢进绞肉机,做成肉松,并拌在饲料里喂母鸡,所以那些母鸡是吃它兄弟的肉长大的。
“那根本不是生命,而是工业产物,所以不能以一般生命来对待。何况那些小母鸡,到头来还是死,也就无所谓谁吃谁了!”说故事的人解说。
这许多命运不都是由人们所创造的吗?既创造了它们被生的命,又创造它们被处死的命,且安排了它们自相残杀的命。
问题是,如果我们随便从那成千上万待宰的小雏鸡中提出一只,放在青青的草地喂养,也必然可以想见,会有一只可爱的、能跟着主人跑的活泼的小公鸡出现,且在某一个清晨,振动着小翅膀,发出它的第一声晨鸣。
许多国家都有法律规定,不能倒提鸡鸭,不能虐待小动物,人们可以为食用,或为控制过度繁衍而杀生,但对生命却要尊重。
可以剥夺,不能侮辱!
如此说来,那小小的仙人掌,是否也应该有被尊重的生命?花之爱
那许许多多的生机,都是预先藏在里面的,
如同存款,
到了该绽放或发芽的时候,
就从银行里被提出来用……
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深藏的春天
每年三月初,在纽约的九十二号码头大厅,都会举行盛大的花展。参展的团体,莫不费尽心思,布置出风格独特的花园。于是走入大厅,就如同走进一片自然公园,不但是花团锦簇,而且有小桥、流水、亭台、雕塑穿插其间。让人直觉得由外面的隆冬,一下子跨入了仲春。
可不是吗,纽约的三月初,还是冰封雪冻的时节,泥土地硬得像铁板,树枝脆得如朽木,所有的生机,都还深藏未露呢!那么这些花匠园丁,又怎能移来满室的春天?难道是由温暖的南方运上来?
答案不全对,原来多数的花,只是花匠们早些时把秃枝插入温水,放在室内养着;或将各种鳞球,提早种入温室的泥土,就把春天提前了一个月。
起初我不信,直到亲自从园中剪了几枝连翘,放在屋里养着,果然开出满茎的黄花,才不能不接受这个事实。于是,我更想:到底从什么时候,这秃枝开始蕴藏花信?难道我在冬天才落叶时,就把枝子剪进来,也能有繁花绽放吗?
自从有了这个疑问,每次踏雪归来,我就仔细观察路边的花树,渐渐发觉,凡是早春开的花,譬如山茱萸、木笔,竟然从孟冬就已经举起一个个花芽,她们或用鳞皮护着,或盖着厚厚的绒毛,如同一群等待出场跳舞的小朋友,在后台兴奋地站着。
有一位植物学家更对我说:你注意看,法国梧桐的叶子,是被藏在枝里的另一个叶芽顶掉的,虽然那片叶子下一年春天才会冒出来。
“如此说来,不像是小孩子换牙,下面的成齿顶掉乳齿吗?”我说。
“对!可是不止顶一次,那许许多多的生机,都是预先藏在里面的,如同存款,到了该绽放或发芽的时候,就从银行里被提出来用!”
我想这大地就是银行吧!藏着无尽的生机,源源不绝地展现出来。而如同植物在冰雪中已经包藏春意般,人们必然在最消沉困顿的时刻,也有那天赐突破的力量,在里面酝酿着。
只要时机一到,或是时机虽未到,我们却给她几分温暖的助力时,就一下子——寒冬尽去,满园春色!兄弟之爱
He isn't heavy,Father
he's my brother!
他不重,神父……
他是我的兄弟!
他是我的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几乎每天都会收到慈善机构募款的信件,有基督教儿童基金、伤残退伍军人协会、盲人组织、口足艺术家、保护野生动物、心脏病变研究……他们或赠彩券,或送月历,或附小书,或夹空白贺卡,或寄成棵的小树和种子,甚至施出苦肉计——将回邮现款一并寄来,表示你如果不捐钱,就等于吃了慈善机构的钱。
今天在众多这类的邮件中,我发现了一个新面孔:
天主教男童收容中心。
除了一封信和回邮信封之外,并附赠了许多邮票式的贴笺,上面印着圣诞快乐的贺词,想必是供人们在寄卡片时封信口之用。
但这贴笺真正吸引我的,是上面的图画。画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大男孩,背着一个比他稍小的,仿佛受伤或重病的男孩子,站在雪地中。旁边印着两行小字:He isn't heavy,Father he's my brother!译成中文则是:他不重,神父……他是我的兄弟!
这是一句多么奇怪的话啊!看那个男孩背着跟他差不了多少的兄弟,怎么可能不感觉重?更何况走过松软而冰冷的雪地!
那是多么不合文法与逻辑的话!兄弟和重量有什么关系呢?
但那又是多么有道理的一句话,令人无可置疑地接受。
只为了他是“我的兄弟”,所以我不觉得重!
它使我想起有一次看见邻居小女孩,抱着一只浑身稀泥的小狗,弄得满身满脸都是泥浆。我问她:
“你不觉得它太脏了吗?”
“什么?”小女孩瞪着眼睛尖声叫起来,“它是我的狗!”
又让我想到在教育电视频道上,看过的一个有先天愚型症孩子的家庭纪录片,那个孩子已经四十多岁,智力却停留在两三岁的阶段。白发的双亲,自己已经走不稳,每天早上仍然牵着孩子的手,送他上特殊学校的交通车,还频频向学校打听孩子的表现。
片子结尾,白发的母亲伤心落泪:“只是不知道我们二老死了之后,他要怎么活下去……”
而当记者问她后不后悔养下这么一个痴呆儿,误了自己半生的幸福时,那母亲居然毫不犹豫地抬起泪脸:
“我不觉得苦!他是我的孩子!”
他是我的!他是我的!他是我的!他们都没有说出下面那个最重要的字——爱!
却比千言万语更能打动我们的心。盲者之爱
虽然蒙着双眼,一片漆黑,
但你的脚步才上病房的楼梯,
我就“看见”了你,
看见你跨着大步走过来……
另一种光明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每次装卸彩色底片,都得等到天黑后,先把窗帘拉上,熄灭全屋的灯,再堵起门缝,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笼罩在全然黑暗之中,不被一点光线干扰。
什么是真正的黑暗呢?有人说伸手不见五指非常黑,可是在装底片时,那种黑还是不够,必须黑到把一张白纸拿在眼前晃动,都毫无感觉才算。
所以每次装底片,我都把自己摆在这“绝对黑暗”之中。
我总是窸窸窣窣打开底片盒,撕破铝箔袋,再拉开片夹,把底片一张张插进去。
那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片夹只有窄窄一条缝,中间具有两道槽沟,单张的大底片,必须准确地插在下面一道槽沟中。
起初我的眼睛是如同在光明中做事一般,盯着双手,虽然什么也见不到,却希望多少有些帮助。问题是,这做法使我愈无法摸得准。
似乎盲目的双眼,总想看到一些东西。在极力“看”之下,手上的感觉便有限了。
渐渐地,我发觉仰着脸,完全不去“看”,而让全部注意力集中在手上,反倒能工作得顺利。也可以说,眼睛既然已经不管用,就完全放弃吧!掌握那留下来的,仍然可用的官能去面对问题。
于是我的手仿佛有了视觉,敏锐得不但能摸出槽沟,甚至连底片的正反面,也能以触感摸出其间的不同。
这经验使我想起,在美国电梯中,每次看见盲人点字的楼层标示,试着去触摸,只觉手指下一堆凸起的点子,每个数字的感觉都差不多,真奇怪为什么盲人一摸就能知道。
现在我了解,因为他们放弃“看”的想法,便加强了触感;上帝使他们能用手去“看”,这个世界就在另一方面变得充实了。
曾在电视上看见一位盲人接受访问,盲人说:“我常做梦,梦境都是有色彩的。虽然我从生下来就盲,我却知道什么是彩色,我觉得好美、好耀眼!”
这更使我深一层思索,并怀疑盲人的黑暗世界,并非真正的黑暗。
以前常在卖外销画的商店,看见那种画在黑绒布上的美女,绒布好黑好黑,画家就用那种黑绒为底,以亮丽的油彩,表现出光洁的肌肤与闪亮的秀发。
会不会盲人也是在黑色的画布上,用想像画出他们多彩多姿的世界?正常人看东西,如同在白色的背景上加添,盲人“看”东西,是否就从黑色的背景中提起?
这也使我想到妻眼睛开刀时说的话:“虽然蒙着双眼,一片漆黑,但你的脚步才上病房的楼梯,我就‘看见’了你,看见你跨着大步走过来。”
她是用敏锐的听觉,在她黑暗的画布上,画出了我的形象啊!
于是我想,当盲者听到虫鸣、鸟啭、竹韵、松涛时,或许也都用“听”,来塑造他们“看”到的东西。
最近读潘朝森的画集:由于童年时突然患了眼疾,医生为我擦上药膏,蒙上双眼,躺在床上足足两年。在黑暗的日子里,不忘记起伏明灭的幻想,心灵早已习惯于孤独与寂寞……
据说这段经验,对他后来作画有很大的影响。那经验或许也就是他在黑暗的画布上,起伏明灭的想像吧!
问题是,不论我妻,或潘朝森,他们在黑暗中的想像,都是以“曾见过的东西”为经验,对于真正自始就失明的人,那想像会不会失色呢?
有一天,我分别问两位盲者,如果上帝能给你一秒钟,让你看到这世界,却又让你重回黑暗,你觉得如何?
其中一位兴奋地说:“当然好,因为毕竟我有机会看到真正的世界!”
另一位则平淡地讲:“如果看完之后,我还得回到黑暗,就算了吧!我宁愿满意地待在现有的世界,也不要接受那瞬间光明带来的冲击,以后反而更难平静了!”
多么让人悸动的想法,若非得到永恒的光明,他竟宁可留在黑暗之中。
但,什么是永恒的光明?
明眼的人可能会瞎,毕生光明的人也将走向死亡,哪个坟墓会是光明的呢?
某日遇到一位在盲人中心工作的朋友,我说:“你们可以使盲人重见光明吗?为什么盲人收容所反而称作Light Home呢?”
“你错了,谁说盲人世界没有光?盲人只怕比我们有更多的光!你看过《盲女惊魂记》那部电影吗?在黑暗中我们没有了光,盲人还是有光的!”朋友说,“所以Light Home是要给盲人一个家,在这个家中充满光明——内心的光明!里面的光,上帝的光,要比外面的光更重要啊!”
因此,每次我坐在“绝对黑暗”的房里装底片,都会想:
这里真的很黑吗?
抑或所有的黑暗,都可能迎向另一种光明?
漂泊之爱
你们爱自己的家,你们睡在家里面!
我爱这个世界,我睡在世界的每个地方。
你们都是我的家人,我爱你们!
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飞机起飞了两个多钟头,心里始终不踏实,觉得好像遗忘了什么,看见有乘客拿出一卷长长的东西,才想起为纽约朋友裱好的画,竟然留在了台北。
便再也无法安稳,躺在椅子上,思前想后地怨自己粗心,为什么临行连卧室也没多看一眼,好大一卷画就放在床上啊!想着想着,竟有一种叫飞机回头的冲动,浑身冒出汗来,思绪是更乱了。
其实一卷画算什么呢?朋友并非急着要,隔不多久又会回来,再拿也不迟,就算真急,常有人来往台美之间,托带一下,或用快递邮寄也成啊!但是,就莫名地有一种失落感,或不只因那卷画,而是失落了一种感觉。
从台北登车,这失落感便浓浓地罩着。行李多,一辆车不够,还另外租了一部,且找来两个学生帮着提,免得伤到自己已经困扰多时的坐骨神经。看着一包一包的行李,有小而死沉的书箱,长而厚重的宣纸,装了洪瑞麟油画和自己册页的皮箱,一件件地运进去,又提起满是摄影镜头和文件的手提箱,没想到还是遗忘了东西。
什么叫做遗忘呢?两地都是家,如同由这栋房子提些东西到另一栋房子,又从另一户取些回这一户。都是自己的东西,不曾短少过半样,又何所谓失落?遗忘?
居然行李一年比一年多,想想真傻,像是自己找事忙的小孩子,就那么点东西,却忙不迭地搬过来搬过去,或许在他们的心中,生活就是不断地转移、不断地改变吧!
当然跟初回台湾的几年比,我这行李的内容是大不相同了。以前总是以衣服为主,穿来穿去就那几套,渐渐想通了,何不在两地各置几件,一地穿一地的,不必运来运去。从前回台,少不得带美国的洗发精、咖啡、罐头,以飨亲友,突然间台湾的商店全铺满舶来品,这些沉重的东西便也免了。
取而代之的,是自己的写生册、收藏品和图书,像是今年在黄山、苏州、杭州的写生,少说也有七八册,原想只挑些精品到纽约,却一件也舍不下。书摊上订的《资治通鉴》全套、店里买的米兰?昆德拉、《李可染专辑》、《两千年大趋势》,甚至自己写专栏的许多杂志,都舍不得不带。
算算这番回纽约,再长也待不过四个月,能看得了几本《资治通鉴》?翻得了几册写生稿?放得了多少幻灯片?欣赏得了几幅收藏?便又要整装返回,却无法制止自己不把那沉重的东西,一件件地往箱里塞。
据说有些人在精神沮丧时,会不断地吃零嘴,或不停地买东西,用外来的增加,充实空虚的内在,难道我这行前的狂乱,也是源于心灵的失落?
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其实东半球有东半球的云,西半球有西半球的彩,又何须带来带去!”
但毕竟还是无法如此豁达,也便总是拖云带彩地来来去去。
所以羡慕那些迁徙的候鸟,振振翼,什么也不带,顶多只是哀唳几声,便扬扬而去。待北国春暖,又振振翼,再哀唳几声,飞上归途。
归途?征途?我已经弄不清了!如同每次回台与返美之间,到底何者是来,何者是往?也早已变得模糊。或许在鸿雁的心底也是如此吧!只是南来北往地,竟失去了自己的故乡!
真爱王鼎钧先生的那句话——
“故乡是什么?所有故乡都是从异乡演变而来,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
多么凄怆,又多么豁达啊!只是凄怆之后的豁达,会不会竟是无情?但若那无情,是能在无处用情、无所用情、用情于无,岂非近于“无用之用”的境界?!
至少,我相信候鸟们是没有这样境界的,所以它们的故乡,不是北国,就是南乡!当它们留在北方的时候,南边是故乡;当它们到南边,北方又成为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
我也没有这番无所用情的境界,正因此而东西漂泊,且带着许多有形的包袱、无形的心情!
曾见一个孩子,站在机场的活动履带上说:“我没有走,是它在走!”
也曾听一位定期来往于台港,两地都有家的老人说:“我没有觉得自己在旅行,旅行的是这个世界。”
这使我想起张大千先生在世时,有一次到他家,看见亲友、弟子、访客、家仆,一群又一群的人,在四周穿梭,老人端坐其间,居然有敬亭山之姿。
于是那忙乱,就都与他无关了,老人似乎说:“这里许多人,都因我而动,也因我而生活,我如果自己乱了方寸,甚或是对此多用些心情,对彼少几分关照,只怕反要产生不平,于是什么都这样来这样去吧!我自有我在,也自有我不在!”
这不也是动静之间的另一种感悟吗?令人想起《前赤壁赋》中“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苏轼不也在动乱须臾的人生中,为自己找到一份“安心”的哲理吗?
但我还是接近于陈子昂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也便因此被这世间的俗相所牵引,而难得安宁。
看到街上奔驰的车子,我会为孩子们担心。看见空气污染的城市,我会为人们伤怀。甚至看见一大群孩子从校门里冲出来时,也会为他们茫茫的未来感到忧心。而当我走进灿烂光华布满各色鲜花的花展时,竟为那插在瓶里的花朵神伤。因为我在每一朵盛放如娇羞少女般的花朵下,看到了她被切断的茎,正淌着鲜血。
而在台北放洗澡水时,我竟然听见纽约幼女的哭声。
这便是不能忘情,却又牵情太多、涉世太深的痛苦吧!多情的人,若能不涉世,便无所牵挂。只是无所牵挂的人,又如何称得上多情?
临行,一个初识的女孩写了首诗送我,我说以后再看吧!马上就要登机了,不论我看了之后有牵挂,或你让我看了之后有所牵挂,对我这个已经牵挂太多的人来说,都不好!
只是那不见、不看、不读,何尝不是一种牵挂?!
猛然想起,有一次在地铁车站,看见一个衣衫褴褛,躺在墙角的浪人,大声对每个走过眼前的人喊着:
“你们爱自己的家,你们睡在家里面!
“我爱这个世界,我睡在世界的每个地方。你们都是我的家人,我爱你们!”
也便忆起前年带老母回北京,盘桓两周,疲惫地坐在返台飞机上,我说:“回家了!好高兴!”又改口讲:“台北是家吗?还是停几周飞美时,可以说是回家?但是再想想,在纽约也待不多久,又要返台了!如此说来,哪里是家?”
“哪里有爱,哪里有牵挂,放不下,就是家!”
“世界充满了美,让我牵挂;充满了爱,让我放不下!”我说,“台北是家,纽约是家,北京是家,巴黎是家,甚至小小的奈良也是家!”
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
浮世之爱
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
都要学着去了解、去体会、
去认知人性,
以及在人性表层下,隐藏的兽性。
隐藏的体谅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我曾读过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笑话:
中年主管对新进的女职员很有意思,在一段连续假日之前,总算找到了好机会。
“我能不能邀你去我的森林小屋度假?”他故作神秘地说,“我的老婆根本不关心我。千万别跟人说,明天是我的生日呢。”
年轻女孩抬起脸,眼睛一转:
“何必到你那里去,我的家也很幽静,没有人打扰,干脆到我那儿去好了!”
主管简直乐歪了,心想:“这小妞真来电!”一口答应下来,并在第二天如约赶到女孩住处。
千娇百媚的女孩子,满脸神秘笑容地迎接,先倒了杯酒给主管,娇滴滴地说:
“你在客厅等着啊!我进卧房准备一下,当我叫你的时候,就推门进来。”说着便像条鱼似的溜进了卧室,又关上门。
主管的心简直要跳出来:太神秘,太刺激了!现代女孩子真是爽快!想必等下推开门,她已经是几寸薄缕,伸开双臂……我何不也爽快一下!
事不宜迟,主管没两分钟,西装、领带、衬衫、汗衫,全部解除了武装,而那女孩子娇滴滴、神秘的声音也及时传出:
“你可以推门进来了!”
主管连灵魂都醉了!推开门——
“生日快乐!”全办公室的男女部属,伴随着香槟的声音,对他欢呼……
笑话说完了!是不是令人惊心动魄呢?那惊动的原因,是它赤裸裸地暴露了人性!
与其他有色笑话不同的,是它绝对可能发生,结果则是无可转圜地丢尽了人。且不论主管、年轻女主人,或满屋的同事,都顿时不知如何自处。
但是换一个角度来想,如果故事中的女孩子没有安排惊喜派对,只是自己进去换一套礼服,点燃起蛋糕上的蜡烛,那“坦荡荡”的主管,是不是也会尴尬地僵在那儿呢?
如果僵住了,下一步又是什么?他会为了打破僵局,一不做,二不休地用强,还是羞惭地反身穿衣离去?
这种尴尬的场面,谁都可能亲身遇到。问题是,我们却不常听说这类的事。
我们常常见到的,是衣着光鲜的绅士、淑女,谈吐文雅的贵胄、名媛,我们几曾听过他们说彼此的丑态?
丑态绝对可能有!因为那是人性!只是它总完好地隐藏在人们身后、各人心底。当事者为对方,也为自己保留颜面,不说出来。
某日我问一位男同事:
“如果我在餐厅遇见一个吸引我的女孩子,我要用什么方法去跟她认识?”
男同事说不知道。但是当我拿同一问题,问一位漂亮的女同事时,她却说出了不下十余种好方法。
是男同事不愿说吗?我相信不尽然,而且就算他说,恐怕也绝对比不上那女同事的例子丰富。因为他说出的,只是他一人想出来的,而女同事却讲出了她所经历的,那是许多男人向她献殷勤时,真真正正表达的!
这也使我想起大学三年级时,一位“名女生”对我说的话:
“你们男人说上一句话时,我就猜到下一个动作了。”
“为什么?”
“因为男人的丑态我见多了!”
当时我还是个天真的大男生,而那位同年龄的女孩子,由于校外的交际广,居然已经见过了不少丑态,怎不令人惊讶!
“可是……”我自问,“我为什么从来都没见过男人的所谓丑态?”
直到后来,我才渐渐了解,男人在男人面前绝对保持尊严,女人在女人面前也绝对矜持。结果了解男人的不是男人,是女人!了解女人的也不是女人,是男人!
而愈是条件优越的女人或男人,越容易见到异性的另一面。
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可能会说:“什么叫做朋友?我不信任朋友,因为我的未婚夫对我说,我要好的女朋友偷偷约他,并且说我的坏话;而我自己更发现,我未婚夫的好朋友,也偷偷追我!”
问题是,如果她的未婚夫不说,她不会知道自己的好朋友有不够意思的举动。而她自己,更八成不会告诉未婚夫他好朋友的特殊表现,因为她不愿见到未婚夫与朋友起冲突。
于是,这许许多多的秘密就穿梭地被隐藏了,除非有一天,发生了那中年主管“惊喜派对”的事。
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人们之间许多不可解的心结、不可知的怨恨,也是在这当中种下的。
譬如那在众人面前丢了脸的主管,若无法离开自己的职位,将来如何与同事共处?
如果他是大老板,是否会借故把同事一个个排开、辞退?
恼羞成怒!这句话一点都没错。当一个人,在异性前放浪形骸,而被拒斥,那羞惭之怒是永难消除的!
让我再说个故事:
做父亲的,突然坚决反对儿子娶一位交往多年的女友,原因是,那女孩子由于太熟,所以拥有一把男友家中的钥匙。没想到某日打开门,发现了正在看A片的准公公的某种丑态。
女孩子有错吗?没有!如果说有,是她未按铃。但有几个“家人”回家,会先按铃呢?
男孩子在父亲突然反对,自己女友也借故疏远的情况下,能探知原因吗?
可能也没办法。因为女孩为了大家的面子,不愿讲。
于是那心结、尴尬与矛盾,就永远难解了!
我写出这许多故事,希望说出的是:
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学着去了解、去体会、去认知人性,以及在人性表层下,隐藏的兽性。
我们必须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和别人偶尔浮现的兽性去战斗、迂回,且适当地为对方隐藏。
这战斗的勇气、迂回的技巧和隐藏的体谅,正是一种伟大的人性!
夫妻之爱
沉淀的爱情上面都是水,淡而无味,
必须常常振动一下,才能有味道。
不要让婚姻成为一种习惯,
常给那睡着了的婚姻一点刺激,
即使是轻轻摇一摇!
沉淀的爱情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有个学生写了一首俳句式的短诗,只有两句:
“使用前请摇一摇,沉淀的爱情!”
“妙极了!”我说,“但什么是沉淀的爱情?又怎样摇一摇呢?”
“爱得太久,疲了,倦怠了,不论朋友或夫妻,爱情都会沉淀!”学生说,“沉淀的爱情上面都是水,淡而无味,必须常常振动一下,才能有味道。譬如送他一个惊喜的礼物,穿着一件特殊的睡衣,甚至……甚至跟他说有个小男生在追他老婆,叫他小心,别忘了自己老婆还是非常吸引人的。总之,不要让婚姻成为一种习惯,常给那睡着了的婚姻一点刺激,即使是轻轻摇一摇!”
她的道理固然不错,但我觉得沉到水底,上面淡而无味的爱,倒也别有一种滋味,好比浓茶有浓茶的美,淡茶有淡茶的妙。
《菜根谭》里说得好:“ 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这虽不是讲婚姻,但那真味只是淡,却也堪玩味。
我发现许多婚后不久出问题的夫妻,不见得是因为生活变得太淡,而是婚前味道太浓。譬如婚前热恋期,总是出外旅游、夜总会嬉戏,一下子结婚静下来,餐馆成了厨房,风景胜地改为公寓阳台,蝴蝶鸳鸯成了食谱账单,生活由热滚滚,一下子变为温吞吞,自然容易出问题。
反倒是那些婚前就由热恋跌入现实的男女,能慢慢将飞驰的爱情逐步减速,由求其“快”,到求其“长”,成家之后比较幸福。
有位朋友热恋多年,突然跑来对我说:“我终于决定娶她了。”
“难道以前这么多年,你都没想娶她?”
“问题是她也没想嫁给我啊!”
“那你怎知道她现在愿意嫁了呢?”
“因为我们前两天逛夜市的时候,看到一个很漂亮的瓶子,她喜欢极了,我就说要买了送她。照以前她一定会跳起来搂着我的脖子打转,这一回居然瞄瞄价钱,说太贵了,以后再谈。表示她开始往远处想,这远处,不就是结婚吗?所以送玫瑰花的爱情,不一定长久;‘种’玫瑰花的爱情,才是真的!”
还有一朋友说:
“我现在跟女朋友进入了新的境界。过去我们上餐馆,别人一看就知道是情侣,现在则会认为是夫妻!”
经我追问,原来因为他现在跟女朋友对面而坐,不再是喁喁私语,而成为女朋友看菜单,他看报纸。
这使我想起梁实秋先生,在《雅舍小品》续集里《沉默》那篇文章里写的,有位朋友去看他,以嘴边绽着微笑,当做见面行礼。二人默对,不交一语,梁教授递过香烟,对方便一支一支地抽。又献上茶,也便一口一口地呷,左右顾盼,意态萧然。等到茶尽三碗,烟罄半听,主人并未欠伸,客人兴起告辞,梁教授誉之为“六朝人的风度”。
这也令我想起王维在《山中与裴秀才迪书》中,写他去看老朋友,正巧朋友在读经,也就不打扰,径自往山里走了。那种老远跑去,却又能以“意到已足”,而淡然离开的境界,不是“平淡入妙”吗?
还记得古诗中有句“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诗人在与朋友一起赏花饮酒时醉了,便径自去睡,叫朋友:“你要是有意思,明天再抱着琴来玩!”也是在淡远中,显示一种挚情。
当然这种淡,不能是无礼,而应该是具有深厚情谊,默然会心,而不拘小节的率性。如同那坐在餐馆看报的朋友,他的女伴如果能不觉得自己被冷落,反觉得那只是率真,则未尝不是另一种境界。
名作家琦君女士曾说,她跟另一半常难得有说话的机会,只好在桌上留字条,我乍听觉得不可思议,但见琦君好文章不断,渐渐领悟夫妻相处的另一妙处:
“Give him or her a break!Leave a space between each other!(在彼此之间留一点空间,让大家保留一点自己,而不必成天腻在一块。)”
热恋中的朋友,一定不会同意我的看法。
因为平淡入妙的境界,没有十几二十年的工夫,是达不到的!
母亲之爱
母亲,不论她天生是否强壮,她婚前是不是娇弱,
似乎只要成为母亲,
就自然变成了超级妈妈。
她必须“超级”,
否则就不配做妈妈!
超级妈妈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在老婆梳妆台上看到一个奇怪的摆饰,原来是儿子送给他妈妈的母亲节礼物。
那是一朵用布做的大花,放在小小的花盆里。花瓣不是红、黄那样艳丽的色彩,而是蓝的。尤其妙的是花的中心,一张白白的面孔,画着两撇倒挂的眉毛、一双失神下垂的眼睑和充满血丝的眼睛,还有那已经扭曲走形的笑容。花盆里则插着一个小牌子——
“超级妈妈(Super Mom)!”
这是多么传神的一朵母亲之花啊!充分形容了大部分的母亲。
母亲,不论她天生是否强壮,她婚前是不是娇弱,似乎只要成为母亲,就自然变成了超级妈妈。她必须“超级”,否则就不配做妈妈!
她们要是家里最早起的人,做早餐,准备便当,叫孩子(可能包括先生)起床;她们也总是最晚睡的,做最后的清理,处理信件杂务,哄孩子(可能包括先生)就寝……
作为超级妈妈必须带孩子去看病,自己却不能生病,尤其不准在孩子和先生病的时候生病;即使生病,也不能倒下。她要像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中那只站在前面的大母鸡,伸开双臂,瞪大眼睛,去阻挡老鹰的攻击,并接受后面一大串小鸡的拉拉扯扯!
这世上多少母亲,就像那个张毅导的电影——《我这样过了一生》,那一生多半是施,而不是受。最起码施得多,受得少。
虽说施比受更有福,但凭什么施的人要不断地施?只为了爱,而不要求回馈?甚至施舍到自己透支,成为那朵蓝色的花?
是的,孩子们会感激,如同我的孩子在母亲节送上那朵蓝花,表示他知道自己的母亲是多么透支地付出。问题是口头的感激和心头的感激,若不能化为行动,又具有多少意义?
我常说:“一个人在岸上大喊‘救人哪!有人掉在水里了’,远不如他真正跳下水去救,或扔下一根绳子,伸出一只臂膀!”
可是有几个做子女的伸出了这只臂膀?
令人惊讶的答案应该是:
不是他们不伸,而是大人没教他们伸。那阻止的人竟然常是母亲!
许多母亲对孩子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只要你好好念书,家里事不用你管,老娘一个人应付得来!”
于是孩子不觉得母亲需要他,他既然不必对家庭付出,也自然减弱了家庭意识。
母亲叫起床、做早点、准备便当、开车送我、带我看病、帮我削铅笔、洗衣服……都是当然!
什么叫做“当然”?“当然”就是例行公事,理当如此做,自然也就无所谓感念不感念。而当有一天母亲不再这样,我就要不高兴!
那些作为超级妈妈的,确实可以肉体疲乏、心灵充实。但她们忽略了两件重要的事:
一、家庭是个共荣圈,你不让孩子参与,他们没有参与感,也就很难爱这个家,不爱这个家,就不爱你这个超级妈妈!不论他们嘴上说多爱,行动上的冷漠,就是证明。
于是你成了寂寞的超级妈妈!
二、你不让孩子做事,孩子连热油锅表面不一定冒热气都不知道;连搬一件重家具,应该怎么使力都不了解……当他们突然进入社会,会顿时难以适应,结果造成许多逃避的心态和危险的情况。
做母亲的人,最重要的责任是教育子女,但是太多的母亲只知“养”不知“教”,最起码不知道“教孝”!
不论什么时代,也不论中国怎么西化,“孝”绝对是应该维护的美德。可悲的是,今天中国的母亲,常没有学会西方的使子女独立自治,却采用了西方的放任、自由,和东方的溺爱,于是当西方的超级妈妈都变成蓝瓣白脸的花朵时,东方妈妈就更可怜了。
我要请问各位超级妈妈:
你们为什么总认为孩子长不大?难道不知道父母的成功与健康,也是子女幸福的保障?最起码如西方俗语“父母长寿,是子女的荣耀”!
子女是人,你也是人!人要学会彼此尊重、彼此奉献。你要教子女奉献,这是人格教育的一部分,否则他们学到的只是自私自利,或后半生也做个只知奉献的母亲(或父亲)。
于是下次上市场,带着孩子去吧!分给他一份购物单,你买你的,他买他的,既省了时间,也增加了母子、母女共同工作的乐趣,而且你会惊讶地发现:当菜端上桌,孩子会吃得更有味,因为过去妈妈的菜而今成为了“我自己挑的菜、买的菜,甚至做的菜”,那菜里就多了一份情、一份爱!
你付出,先生付出,孩子也付出,一起动手,堆出家的城堡,这个城堡必能更长久、更坚固!
做一个现代成功的超级妈妈,你应该有着大大的花盆、丰盛的叶子和亮丽的花瓣!
你的年轻、健康、美丽与精神焕发,也是子女的荣耀!
阳光之爱
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丝黄晕,
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
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走在阳光里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很早以前看过一部意大利电影,其中许多穷苦的人,难熬冬天的寒冷,只要看到云堆破了洞,透射出一道阳光,就赶紧跑到那小片阳光中站着,霎时阳光不见了,别处再露出一线,大家又都挤到那里去。
事隔十多年,早不记得电影的名字,那群穷人追逐阳光的画面,却历历如新,尤其是旅美之后,每到苦寒的日子,见到和煦的阳光,便伴随着电影的回忆,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阳光的温馨,对于不曾经历冰天雪地的人,是不容易体会的。虽然在屋里看到外面耀眼的阳光,与春天的一般亮丽。推开门,却可能迎来沁人肌骨的寒冷,而有人说“冬天的阳光是假的”。但有阳光毕竟不同,站在阳光里,和阳光之外,即使只有一线之隔,也见明显的差异。
我是一个拒绝冬天的人,所以尽管到了霜叶已经落尽的暮秋,仍然喜欢在寒冷的院子里流连,这时最能鼓励我,或伴随我,使我不寂寞的,就是阳光了!
每当夕阳西斜,阳光开始从我的小院退缩,晚风分外寒冷,我也就不得不像电影中那群追逐阳光的人一样,跟随着阳光移动,即使只有头能沐在阳光中,也觉得温暖许多。
而当夕阳接近地平线,屋后森林的下方,全进入黑暗,唯有树梢上,还留下一抹余晖时,便只有高楼的鸟儿们能够享用了!
常觉得鸟最勤快,也最懂得抓住光阴。才露曙色,屋里连手表还看不清呢,它们很可能已经在枝头聒噪了。
至于傍晚,一棵秃树,可能停上千百只小鸟,逆光看去还以为生满了叶子,它们的头常朝着同一个角度,那八成就是寒风吹来的方向,因为只有这样,身上的毛才不会被吹乱,也才能保持温暖。
当然更能给它们温暖的,还是远处的夕阳。相信那正是它们站在树梢的原因。有时候夕阳几乎完全隐在地平线下,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丝黄晕,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所以我常揣测鸟儿们的想法,它们只是为了求些温暖,还是想要欣赏夕阳?抑或居然有了惜寸阴的境界?至于它们起得最早,又是否因为巢在枝头,所以能比下面的人们更早见到晨光?
唐代的诗人常建有句“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正是描写晨光先照上树林高处的画面。现代的城市人怕无缘观察到这种景色,但何尝不能改为“清晨入都市,初日照高楼”,只是高楼往往剥夺了大多数人的阳光!
气温在冰点以下的日子,走在林立的高楼间,真不好受。因为阳光全被楼房阻隔,冷风却仍然穿梭肆虐。如果恰是下午两三点钟,阳光还能斜斜射入街心的时刻,就可以看见有趣的画面了。
只见街道有阳光的那侧,挤满了川流的人群,在阴影里的一边,则只见稀疏的过客。这与那意大利电影中表现的,不有着同样的趣味吗?
阳光的力量,确实在这样的冬日最能体现,我们甚至可以说那是锐利如刀的,它寸土必争地与阴冷的冬寒分割地盘。我曾经注意过屋边的雪地,竟然能剪出一块房影,也就是凡被影子罩住的地方都是白色,而露在阳光中的,则可能已经透出下面的土地。
尤其令我难忘的,是有一年冬天到日本旅游,独自从日光湖边的旅馆,走向中禅寺,起初一段路因为都在向阳的一面,所以没有积雪。而当我转入背着阳光的一边时,竟然路表全是滑不留足的坚冰。古诗说“南山雪未尽,阴岭留残白”,又说“潜知阳和功,一日不虚掷”,不正是这个写照吗?
于是中国人所谓“山南为阳,山北为阴;水南为阴,水北为阳”的道理,也就令人豁然贯通了。只为中国在北半球,所以山的南边总能向着阳光,而如果山夹着水,水的南边临山,由于受到山影的遮挡,所以成为了“阴”。古人因为没有足够的取暖设备,对于这阴阳的观察和讲究,当然比我们深入。
西方的古人也是一样的,即使到今天,每当暮冬的时候,广播和电视里的气象专家,仍会提出他们的古老迷信:“看看冬眠的土拨鼠(groundhog),如果它二月二号第一次钻出地表时,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吓一跳,又逃回地洞里,今年的冬天就要往后延长六个星期了!”
其实道理说穿了,还不是因为阳光不够强,那影子还显得阴寒吗?
岂止土拨鼠如此,即使进化为人类,我们生理上仍然保有冬眠的趋向。许多人患有冬天抑郁症,不敢面对现实,不敢接受挑战,甚至连坐越洋飞机的时差,也与日光有关。对于抑郁症的患者和时差的人,如果用强光照射,往往能痊愈,或缩短不适的时间。
当然,人造的强光永远无法比得上真正的阳光。野人献曝岂是愚者的浅见,实在有着大道理!
今午走过纽约曼哈顿的三十四街,看见许多年轻人斜靠在向阳的墙边日光浴,手里居然各拿着一片锡纸做的反光板,原来他们是怕斜斜的太阳晒红了半边脸,所以用反光板来借取阳光。
借取阳光?
可不是吗!阳光是那么珍贵,使我们不但要追逐、要把握,甚至要借取!
走在路边满是积雪的第五街上,抬头看到圣派垂克大教堂,我对阳光突然有了更大的感动。我看到那夹在层层摩天高楼之间,原本应该阴暗而难得阳光的教堂,居然灿烂耀眼,仿佛闪着光辉,因为——
四周的建筑采用了全面的玻璃帷幕墙,不但没有遮住可贵的冬阳,反而纷纷反射,带来了更大的光辉……
让我们都有一片能反射阳光的玻璃帷幕吧!
让这个世界的人们,都能不自私地占有阳光,而能与大家共同享受这上天的美好!
让我们珍惜阳光,站到最高枝!
更让我们借取每一寸阳光,温暖每一片土地、每一颗心!
回馈之爱
不要以为中国农村有许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
事实上几乎没有!
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寿命太短……
无怨无悔的爱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我常在文章里谈起兰屿的风景,但兰屿给我印象最深的却不是山水,而是海边遇到的一家人。
那是个傍晚,我在兰屿的海滩散步,看到海边一家人正蹲在地上整理刚网到的鱼,他们把鱼小心地分成四堆,也可以说是四种等级。
“为什么把鱼分开来摆呢?”我当时好奇地问。
男人用生硬的“国语”,指着最好的一堆鱼说:“男人鱼!”又指指剩下的两堆:“女人鱼!小孩鱼!”最后指着显然又少又差的鱼说:“老人鱼!老人吃的!”
十五年了,那海边一家老小的画面,至今仍清晰地映在我的眼前,甚至可以说,深深烙在我的心上。
我常想:为什么老人家要吃最差的东西,又为什么当时那老人家,竟抬起头来,对我一笑?
今天,我到朋友家做客,再一次遭到这种震撼!
晚餐之后,我指着桌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得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
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的!”
“我婆婆等下会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开心!”
现在我坐在桌前写这篇东西,想到今晚的画面,禁不住流下泪来,我要再一次问:
为什么?
只因为老人家没有了生产力,就该吃剩的,该吃坏的吗?
只因为老人家“自愿”、“高兴”,我们就任她自生自灭吗?
相信不少人读过我在《点一盏心灯》里写的《爱吃鱼头》那篇文章。老人家临终时,几个朋友烧了她最爱吃的鱼头去,却听到老人瞒了十几年的秘密:
“鱼头虽然好吃,我也吃了半辈子,却从来没有真正爱吃过,只因为家里环境不好,丈夫孩子都爱吃鱼肉,只好装作爱吃鱼头,我这一辈子,只盼望能吃鱼身上的肉,哪曾真爱吃鱼头啊!”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故事中的老人家有幸在临终时说出心里的话,问题是这世上有多少为家庭牺牲的父母、尊长,就在晚辈们一句“他自己喜欢”的漠视下,慢慢凋零了。
是的!他们是在笑,因为自己的牺牲有了成果,而快乐地笑!
但晚辈们看到那笑,是不是也该笑呢?
还是应该自惭地哭?
最近我为公视“中国文明的精神”进行评估,在读了一百多万字的专家论文后,印象最深的,竟然是论文里提到西方社会学家于一九三七年起,在中国多年调查的结果:
“不要以为中国农村有许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事实上几乎没有!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寿命太短,平均在五十岁以下,活不到多代同堂的年龄,又因为贫穷而缺乏维持大家庭需要的财富。”
我们能相信吗?这个中国人常以为自古就盛行多代同堂的说法,竟然错了!那是“理想”,不是事实!
父母、尊长平均活不到五十岁,这是多么可悲的事!问题是,父母不能甘旨无缺、安享天年,这又难道不是子女的耻辱吗?
过去穷,我们没话讲!
今天富,我们该多么庆幸!可是在我们庆幸的时候,是否该想想自己有没有真尽孝,抑或又是创造了一种假象?
记得有一次,我的儿子抱着一碗鱼翅汤当粉丝喝,我很不高兴地说:“那是留给奶奶的!”
年轻人理直气壮地讲:“奶奶说她不爱吃,叫我吃光算了!”
奶奶是真不爱吃吗,还是因为爱他才特意留下来?
每年冬天,我的窗台上都排列着一大堆柿子。
为什么柿子一买就是十几个?因为我发现只买几个的时候,母亲知道我爱吃,总是先抢着吃香蕉,等我叫她吃柿子时,则推说自己早吃过了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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