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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部美雪 幻色江户历

_4 宫部美雪 (日)
  “逃命时,我只管跑,把他抱得太紧了。那孩子没法呼吸,就这样死了。明明好不容易才从火灾里逃出来,那孩子的身上明明没有半点伤。”
  她又说,那晚是怎样度过的,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因为我的不小心让长次死了,老实说,我根本没脸回家。我没脸面对我家那口子。可是我又很想回家,想回家想得要死。”
  “所以你趁没有人的时候回到右兵卫大杂院?”
  阿妙点头。原来大杂院邻居听到的不是鬼的哭声,而是活生生的阿妙的哭声。那是灵魂撕碎般的恸哭声。
  “后来,我慢慢知道我家那口子已经不在大杂院。如果他还活着,在找到我和长次之前是绝不会离开的,所以我认为他已经死了。原来我们在那场火灾里死别了。大概是吸进了烟吧,要是没太痛苦地死去,那就好。”
  市兵卫说好像就是这样。他虽不知详情,但就是想这么说。
  “我好几次想寻死,但人真是不中用,下不了手。而且我又想,万一我死了,谁来为长次和我家那口子烧香祈冥福呢?我家那口子一定会责怪我让长次死掉,如果再让长次没人烧香的话,等我哪天死了,怎么有脸见他。虽然现在也没脸见他,但是到时候会更没脸见他。我不想那样。我又想,要死随时都可以死,可以等帮长次立了坟之后,也可以等存了钱,有能力把长次供在寺院之后。所幸,我有一技之长,就一个人的话,我可以养活自己。”
  “你的长长,现在在哪里?”市兵卫问道。
  阿妙微微笑着,那是做母亲的微笑。
  “一直都跟我在一起,在我住的大杂院房间底下。至今都没有被发现。”
  阿妙轻咳了—下,说想喝水。市兵卫倒了满满的一杯水给她。阿妙道过谢,一口气喝光,她接着说:“那孩子……您收容的那个孩子,不是我的。”
  市兵卫轻轻地点头。
  “大概是一时鬼迷心窍。”阿妙窃窃私语般地说,“可是,我按捺不住。”
  火灾之后,她最初在明石町的大杂院落脚,斜对面住了家临时工木匠夫妻。他们家孩子多,长次排行第五。
  “当时他还是个婴儿。”阿妙说道,“刚出生不久……这是两年前的事。他当然不叫长次,那是我抱走之后取的。”
  临时工木匠是名副其实的只有孩子多的穷人家,夫妻经年都在吵架,几个孩子老是饿肚子。阿妙见状,萌生了一个主意——一个像是永不熄灭的蜡烛那般苍白又炙热的主意。
  “那家大婶曾说,孩子已吃够苦头了,所以,我才想,既然这样那就把婴儿给我。我会把他当成是死去的长次,好好养育。那时我大概有点神志不清了,也许现在也神志不清。”
  为了抱走婴儿,阿妙小心翼翼地等待时机。然后,这异想天开的企图成功了。
  “真的动手时,比想象中来得容易。我带着那孩子过了大川,找到住处。我说这是我的孩子,没有人怀疑,我又说丈夫已经死了。就这样一直到今天。”
  阿妙显得很快乐——她像梦呓般低声说道。
  给长次挂上那个走失牌,是因为那样有一度失去的东西好像全都回来了的感觉,阿妙如此说道。市兵卫同情得说不出话来。
  “只要看到那个走失牌,我就会觉得火灾和所有事都不曾发生。再说,我认为,就算万一,自己也绝不会让长次走失。”
  但是,那个万一真的发生了,而且自长次在盂兰盆节市集那晚走失以来,那个走失牌反而紧紧地牵制着阿妙。
  “我想,就算有人发现长次,大概怎么也想不通吧。我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去找那孩子。要是对方质问我,这走失牌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办……只要稍微查一下就可以马上查出来,我的长次今年不可能仍只是这个年纪。这样一来,我偷偷抱走别人家孩子的事也会跟着暴露,可是我又想找回长次。我真的快疯了。”
  市兵卫暗付,阿妙在迷路石—旁流下的确实是血泪。
  “为什么您知道我是阿妙?”
  “因为你的手。”
  市兵卫在回向院抱着昏倒的阿妙时,发现她的手掌有许多茧。
  “在外头替人梳发,必须提著工具箱,我想这茧可能是提工具箱的关系。再说,你的手指很白很美,却刚劲有力。指甲因长年接触发油,非常光滑。我当时就想,啊,这是替人梳发髻的手,然后就从这里开始联想。”
  此时,最花工夫的是从阿妙口中问出婴儿双亲的名字。那像是阿妙最后的抵抗,她—味地哭,不肯轻易松口。
  “你们要把长次还给他们?”
  “应该是吧。”
  “那对夫妻肯定会说,其实也不必要把孩子还给我们吧?”
  市兵卫叹了一口气。虽然十分不忍,却也不得不说:“要是到明石町打听,一定可以知道那对临时工木匠夫妻到现在还在找孩子吧,迷路石上也一定贴有纸条吧。你应该也很着楚为人父母的心啊。”
  阿妙呜咽地说:“我能不能再看长次一眼?”
  “这不行,”市兵卫说道,“这不行啊!”
  阿妙只是哭泣。
  多亏市兵卫的尽力,阿妙才免去罪责。而明石町的木匠夫妻,对一度以为被妖魔鬼怪抓走的婴儿变成两岁大的孩子归来一事,虽然显得有点手足无措——当然也有点畏怯,但也正如市兵卫所预料的,衷心地感到高兴。
  但是,长长呢?市兵卫心想。你真正的阿妈。其实是别人啊!
  前往阿妙和长长住的大杂院,果然邻居是木桶师傅。长长口中的那个“木桶铺阿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为阿妙流了泪,并帮市兵卫埋葬了永眠地板的那个阿妙的长次。
  市兵卫觉得似乎得到了些许的救赎。尽管只是些许。
  长次回到了自己的父母家,阿艳曾喃喃地说:“管理人啊。”
  “什么事?”
  “我啊,曾经这么想,要是找不到那孩子的父母该有多好。我这样大概会遭天谴吧,一定会的。”
  市兵卫默不作声。接着,想起贴在迷路石上的那些无数的纸条。
  他很想将阿妙和阿艳的名字也写在那上面。
  注一:一七二六年。
  注二:冰人,居中媒介的人。
七步 凉月
  不倒翁猫
  一
  文次站在像长矛般斜斜落下的大雨中。
  他担心被阿爸怒斥而不敢进屋,站在傍晚的雷阵雨中已经有四分之一个时辰了。紧闭的双眼仍感受得到闪电的闪光,捂着耳朵仍能听到震动地面的轰隆雷响。但是文次依旧边哭边颤抖地站在大杂院大门口的简陋屋檐下一动也不动。他一动也不动,因为阿爸在家里喝酒。
  文次只得这样站在那儿,等挑扁担叫卖旧衣的母亲回来。他大致知道阿妈沿街叫卖的路线,现在肯定是在三丁目烟草铺的屋檐下躲雨,只要那个讨厌的掌柜不会像赶野狗那样赶走阿妈的话。
  文次很想回家拿那把断了伞骨、破了油纸的油纸平去接阿妈。他好几次都想这么做,却又不敢,因为一打开破烂格子纸门拿油纸伞,阿爸一定会朝他丢来缺口的大碗。即使他当时逃开了,但是跟阿妈一起回来时,阿爸一定会大骂他刚才为什么逃走,而让他饱受更惨的苦头。很可能又会将文次整晚绑在井边的桩子上。文次已经尝过好几次这种苦头,每次这样时,大杂院的邻居没有人肯伸出援手,因为他们深知阿爸那发怒时不知会做出什么事的脾气。
  雷声很是恐怖,文次放声大哭。雷声淹没了文次的哭声,脸上也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虽然大雨狠狠地打在文次那单薄衣服下的苍白肌肤上,但比起阿爸的拳头,那无异于抚摸。所以,七岁的文次将失去血色、犹如鱼肚白的脚趾埋进泥泞里,站在雨中等雨停。文次耐心地站着。即使身子因淋雨而冻僵了,他依然站着……
  文次在这里惊醒了。十六岁、孤苦伶仃的文次,在薄薄的褥子上睁大双眼。
  (又做梦了……)
  可能是做了噩梦,满是补丁的夜着被蹋到脚边皱成一团,所以才觉得冷。睡衣的前襟凌乱地敞开来,脸上和胸前冒着大汗,但这是冷汗,不是热得出汗。夜气很凉,文次打了个喷嚏。
  文次打了个声音大得出奇的喷嚏,他缩着脖子倾耳细听。睡在楼上的角藏,不知是不是上了年纪的关系,耳朵变得很灵。不过,静静听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任何动静,文次总算松了一口气。尽管角藏是个几乎从不唠叨的雇主,但是如果有人吵到他的睡眠,他会很不高兴。
  角藏年近六十,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单身汉。他到底有没有老伴儿或孩子,甚至是不是曾经有过,文次完全不知道。角藏一个人照料这家葫芦屋,总是板著脸。就一个小饭铺老板来说,他冷漠得不像话,与熟客也几乎不多废话。
  当然也可以说他是个怪人,但或许他始终不知寂寞为何物。他很讨厌动物,连小狗也不让接近,甚至连对卖金鱼的也不给好脸色看,所以,说不定他也很讨厌人类这种动物。
  不过,正因为是这样的雇主,文次才勉强待得住。要是经常东问西问的,他大概连三天都待不了。
  文次悄悄钻出棉被,到泥地喝水。他身上的汗已经慢慢干了,喉咙却渴得紧。那个噩梦仍挥之不去。
  泥地很是冰凉。文次感受到季节的变化——已是秋天了。
  葫芦屋也自十天前开始供应柚子味噌小菜。后天起就是拖拖拉拉祭(注一),由于角藏喜欢吉祥物,所以文次打算去买生姜。日历被不留情地—张张撕下。对了,已经是秋天了。一想到这里,文次觉得心逐渐地枯萎。
  前年这个时候,文次对什么事都很乐观。他以为再过—年,就可以煞有介事地在架子间来来去去。一旦响起了急促的火警钟声,他便可以跟在头儿后面一路赶往火灾现场。
  而今呢?
  竟在这家小饭铺兼小酒屋的葫芦屋,任由干瘪的老头子角藏当牛马使唤。铺子打烊之后,又权充保镖,躺在里边狭窄的榻榻米房,挥赶着头上的苍蝇,与从缝隙钻进来的冷风共眠。
  看吧,这成什么样子了!
  文次叹了一口气。觉得叹气的尾音都像是在颤抖,倍感凄惨。
  我本来应该是救火的人,应该当上救火员了才对。就算最初只是个跑腿的,要不了多久便能扶着梯子,有朝一日站在火灾现场的最高处挥舞队旗。原本是立志要成为这种人的。
  可是,现在却冒出一身冷汗,赤着脚下到泥地,在夜气里缩着身子。
  所以才会梦见小时候,因为那时候与现在一样惨。
  也与现在一样,是个胆小鬼。
  文次十岁之前,几乎每天尿床。经常因为做噩梦钻进阿妈的夜着,之后又经常遭到阿爸的斥责。阿爸酒品很差,连靠临时木工赚来的那一丁点钱,他也全花在买酒上,对当时年幼的文次来说,阿爸的怒斥比什么都可怕。
  如今那个阿爸也已不在人世,他在四年前死了。大概是酗酒致死的吧,他鼾声如雷地睡着后,便再也没有醒来。本以为阿爸过世后,阿妈可以松一口气,好不容易可以轻松过日子,没想到不到半年,阿妈竟也随他去了。大杂院邻居有个大婶说,阿妈是靠着操劳才支撑到现在,因为不用操劳这才倒下。文次当时想,世上哪有这种道理。
  就这样,只留下文次—个人。阿妈有很多兄弟,尽管都是穷人,却也尽其能地照顾妹妹的独生子,文次才免于沦为无依无靠的孤儿。然而,他却像个人球被踢来踢去,连屁股都来不及坐热。对文次来说,那些照顾自己的舅父和舅母,就像性急的米果铺老板—样,不—会儿就用筷子尖端又戳又翻米果,这边来那边去的。
  文次十三岁的那年冬天,当时寄宿的舅父家附近发生火灾,不巧碰上北风,最后演变成烧了四条街的大火灾。一家人所幸没被烧死,但房子家具全烧个精光。虽说江户多火灾,文次却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大火。
  而且,也是在这个时候,文次第—次近距离看到救火员。
  他至今仍记得很清楚。有个矮个子男人,身穿工作服、头藏皮兜帽,双脚不踩着梯子,而是直接跳上太平水桶(注二),利索地爬到屋顶的模样;拨开四处逃窜的人群,驱散看热闹的人群往前奔驰的那些男人的模样;即使火星子落在转动的队旗长穗上,手持队旗的男人也绝不松手的那模样;在惨叫与怒吼声,以及木槌敲毁房子的嘈杂声中,有个任谁都不会错过、像长箭般直往且响亮的声音,噼里啪啦下命令的那模样;这声音的主人——正是头儿——的皮外褂背上在火光的映照下染出一条龙的那模样。
  那光景有如梦境,连恐惧都消失了。于是文次下定决心——我,长大之后一定要当救火员。
  文次告诉舅父们这件事,大家都嗤之以鼻。特别是阿妈的小哥,他打—开始就认为像你这么没骨气怎么可能当救火员?文次要是反驳,两次有一次会挨他打。对这些舅父来说,只因妹妹和那个窝囊妹夫早死,害他们不得不多养一张口,本来就觉得烦,而且养多出来的那张口已经是最大限度了,根本没有余力陪那孩子做白日梦。
  然而,任凭大家怎么冷漠对待,又是怎么嗤笑,文次依旧没有放弃他的梦想。那个梦想是文次的一切。害怕的酒鬼阿爸、成天哭泣的阿妈、被绑在井边肚子饿的情景、舅父舅母的冷漠、表兄弟的欺负,这些都因这个梦想而变得微不足道。那个梦想支撑着文次。
  之后,就是前年的秋天,那个梦想牵引着文次,指示他该往何处去。
  二
  当时文次寄宿在二舅父家,位于麻布乌龙口,是家虽小却生意兴隆的纸铺。纸铺是劳力的生意,手和嘴唇都会变得干燥,皮肤也会变得粗糙。这家里只有两个比文次小的女儿,由于男丁不足,更是不断地使唤文次。文次不但忙得没空独自外出,每天晚上也总是累得倒头便睡。
  然而,其中一个女儿突然打算招赘。对方是高利贷铺的次男,托他的福,纸铺的生意也突然好多了。只要想的话,也雇得起人。文次认为这是获得自由的唯一机会。入赘的夫婿,虽说是妹夫,但文次感受到他不太满意与寄人篱下的文次同住,只要好好利用这一点,一定可以摆脱目前的生活。
  这判断果然正确。纸铺一家似乎不肯就此放走免费的佣工文次,但夫婿那边另有打算,他说想送文次到其他地方做事。
  文次表面上答应了。但是,就在纸铺—家忙着婚礼的某天夜里。他抱着一个布包和少得可怜的存款离家出走了。
  文次有他的目标。虽然这只是他心里的盘算,但是他有自己的目的地。哪里都好,他一家家拜访救火组,什么杂工都肯做,拜托他们收留。他坚称自己无处可去,也没有家人,若不收留他,只有死在路旁了。他想,只要一再告诉对方,自己想成为有用的架子工,但最终最想的是成为救火员,这样,总会有哪个组的哪个头儿能理解文次的热诚和远大坚定的梦想。
  十四岁少年的这种可说不顾一切的做法,花了五天才如愿以偿。文次因为饿着肚子和疲惫而脚步踉跄。
  收留文次的是住在大川对面深川不动堂旁、名叫猪助的架子工头儿。一开始虽只是跑腿,但还是用用看吧——听到猪助这句话,文次额头贴地致谢,高兴得眼里噙着泪。
  大川西侧有十组救火队,但本所深川有十六组。这点知识,文次是知道的。但是,进去之后这才明白,猪助那儿的架子工规模非常小,在救火队中是地位最低的——应该说根本不被列入救火队,只是打杂小工组而已。文次得知时,失望得食不下咽。
  然而,猪助笑道:“就算一开始是打杂的小工组,但并不表示一辈子都是打杂小工。看你的努力和工作态度,我可以把你介绍给其他组或头儿,到时候你就可以成为救火员或爬梯子的。”
  文次相信了他的话。整个人充满了生气。煮饭、洗衣、晒被褥,甚至按摩猪助的肩膀,他都欣然接受。如此,—点一滴,偷偷地先学会了架子工的种种事顼,认为总有一天可以实现梦想。因为至少已经站在入口了,剩下的,就只是往前走,朝梦想奔去而已。
  然而,不是别人,正是文次自己背叛了那个梦想。
  那是去年春天的事,是个晴朗月明的夜晚。充满尘埃且温暖的强风,吹打着家家户户。
  古石场的商家失火了。随着强风,不一会儿工夫,眼看火势就要延烧到木场町那一带。虽说那一带多水路,但只要火势够大,火舌便能轻易地越过狭窄的水道。而且木场町是木材的集散地,一旦延烧,可就束手无策了。
  接到集合通知,猪助带着几名手下出发。他也允许文次一起去。
  “千万别离开我身边。别靠近火,别多管闲事,只要按照吩咐做就行了。”
  文次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听着猪助的告诫。远近处疯狂击打的警钟声,也在文次的脑子里作响。
  (我一定要立功。)
  他有着孩子气的那种勇猛决心。尽管记住了猪助的告诫,但他相信自己没问题。我的梦想是当救火员,还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在强风、火舌和惨叫声,以及拆毁建筑物所扬起的尘埃里,文次之前的自信,如初春的融雪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次极为害怕。他在第一次参与的火灾现场中体会到那种渗入五脏六腑的恐怖,那种孩提时代差点命丧火窟、第—次近距离看到救火员时也没感受到的恐怖。
  猪助说别靠近火焰,那是以防文次因得意忘形而做错事吧。然而,其实根本不需要忠告。—进入火灾现场,比任何看热闹的人都更接近火焰,当火焰的热气扑到双颊时,文次就动弹不得了。
  为什么?为什么会害怕?为什么双脚瘫软?明明梦想着这么一天,明明期望有这么—天,明明已经抓到梦想的一端了,为什么会如此害怕?
  为什么事情不像想象中的那佯?
  所幸,那次的火灾并未酿成大祸。猪助一伙人在天亮前便回去了。
  猪助在回程时说:“文次怎么了?像被蛇盯上的青蛙一样。”
  这时,紧绷的弦断了。文次开始啜泣。
  之后的几个月里,同样的事又发生了两次。每次一进入火灾现场,文次便身体僵硬,舌头打结,膝盖以下如蒟篛那般软,全身无法动弹。
  “没关系,慢慢就习惯了。”连之前如此安慰的猪助,也对文次那非比寻常的惧怕开始皱起眉头。
  就这样,去年岁末,猪助终于对文次说:“我也不忍心在每次发生火灾时带你出门,然后在哪一天看着你因吓得两腿发软被烧死了。而且,我也不能让其他人为了救你而遭到危险。文次,你还是个孩子。不用勉强,离开我们一阵子,好好想过之后,再决定也不迟。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工作的话,我可以帮你找。”
  文次没有立即答应猪助的建议。怎么可能答应?他哭丧着脸恳求猪助,再一次,再给他一次机会。文次静待下一次的警钟声。
  但是,这下一次也一样,不仅如此,而且还更糟。文次想勉强撑住,反而酿成灾祸,他的手臂烧伤了,幸好伙伴救了他,但是那伙伴也因此受伤。
  回到组里,未等文次开口,猎助便靜静地摇着头。
  就这样,文次才过着目前的这种生活。
  据说葫芦屋的角藏与猪助是旧识。虽然年龄相差悬殊,但听说两人是那种可以不客气地彼此拜托事情的交情。再说,葫芦屋早就在找跑腿的小伙子了。
  “你先到角藏那儿做事,然后仔细考虑一阵子。万一,小饭馆比较适合你,那也不错。”
  猪助虽然体贴地这么说,其实心里是在摇头吧、在偷笑吧,自己竟然听信一个孩子的话,真是个傻瓜。文次这么想着,不禁羞得涨红了脸。
  文次自元旦起便住进葫芦屋,现在已是秋天了。但是文次却无法思考,也不理解。他不知道待在这里是不是适合自己,也不知道再度置身火场时,会不会又全身发抖。
  不,他连自己能不能戍为像救火员那般勇敢的人也没把握。
  所以才会做梦,文次心想。做那个小时候害怕阿爸的梦,那个一直存在文次心里的胆小鬼的梦。
  残留在文次心里的美梦碎片,以及无法自脑海里消失的噩梦片断,让呆立在泥地的他,很想让葫芦屋附近的竖川带走这一切。
  三
  “昨晚,你做噩梦了?”
  文次天一亮便起来淘米,此时背后传来角藏的声音。
  文次有点为之语塞。他想,角藏是不是察觉了他半夜偷偷爬起来的事。
  “对不起。”
  结果,角藏低声说:“不止昨晚。你时常这样。自从你到我这儿做事以来,已经很多次了。”
  文次吓得冒出冷汗,没想到他竟然都知道。
  “早上很忙,没法多说什么,我只告诉你一件事。”角藏继续说道。文次偷偷瞄着他,只见角藏的脸因刚睡醒而有点浮肿。他一如往常面无表情,冷漠得似乎在自言自语。
  “像你这种情况一点也不稀奇。也有当不成救火员的,这不是什么羞耻的事,别在意。”
  文次双手依旧浸在淘米水里,全身僵硬。
  猎助介绍文次到葫芦屋时曾说,他告诉角藏,文次只是个正在找工作的小伙子而已。猪助说其他的事没告诉角藏。
  难道那是胡说?角藏一开始就知道一切了?
  接着,角藏看着歪着粗短脖子的文次,补了一句:“你千万不能怪猪肋。那小子为了能让你自力更生,背地里也很担心你,才找我商量。”
  文次感到喉咙干涩,他说:“那,难道这儿根本没有在找帮手?是头儿拜托老板,老板才雇用我?”
  角藏默不作声。答案不言而喻。
  接着,角藏别过脸说:“这事,要不是见你那么烦恼,我打算藏在心里,一直藏着,一直……”
  “对不起。”文次垂着头喃喃自语地说,“我是个不可救药的胆小鬼。我无话可说。”
  突然,文次眼泪涌了上来,连擦掉眼泪的志气都没有了。
  “我也不想这样。只要能改掉胆小的毛病,做什么我都愿意。任何粗暴的事或坏事我都愿意。”
  “这话不能随便说。”
  角藏如此规劝,接着声音转为严峻地说:“不要钻牛角尖,懂吗?”
  谈话就此结束。文次在口中小声地说“是”,接着开始当天的工作。
  白天的工作一如往常,自那次之后,也没再跟角藏淡起这件事,但几乎每天晚上,文次都会做梦。这事角藏也都知道,非常挂心。在白天可以忘掉的內疚与羞耻,一到了夜晚就会在梦里出现。
  每次做梦,文次总是慌得像小时候尿床那般,全身冒冷汗,有时甚至会颤抖着惊醒过来。每做一次噩梦,文次就被这么折磨一次,不管几次都一样。而且,每次想到浅睡的角藏就在二楼的被褥里,不知以怎样的心情听着自己半夜的动静时,整个脑袋便充满了嘲笑声——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某天晚上,大概不会再有客人上门时,角藏突然说“今晚早点打烊吧”。
  “有什么事吗?”
  “我有事要告诉你。”
  文次缩着身子,心想,终于来了。角藏是不是认为再也无法让这么麻烦的家伙待下去,打算将自己赶走?
  收进布帘,熄了火之后,角藏催促文次爬上狭窄的楼梯。文次这才发现自己是第一次跨进这栋座灯式建筑住家的二楼榻榻米房。
  角藏踩上干爽的榻榻米走到里面点燃瓦灯(注三)。房里一隅,整齐地叠放着褥子与夜着。文次闻到冒着黑烟燃烧的瓦灯油味,又闻到些微的尘埃味。
  角藏无视端正跪坐的文次,自顾自地打开榻榻米房西边角落的三尺宽印壁柜,整个上半身钻了进去,只见他蠕动着身体,不一会儿,便从壁柜里倒退着出来,右手拿了什么东西。文次在昏暗中凝视这一切。
  “你看看这个。”
  角藏边说边将手中的东西递给文次。
  是猫头巾。
  看起来相当陈旧,表皮的折痕已经发白,整顶猫头巾都磨得软软的,而且蒙住脸和遮盖后颈部分的边缘都烧焦了。是个用烂了的陈年旧货。
  “这是……”
  文次不禁喃喃自语,角藏点头说道:“是我的,当我还是个救火员时所使用的。虽然已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皮制头巾上缝有蒙面的猫头巾是町救火队的规定装束之一,这文次当然也知道。
  “……老板以前也是救火员?”
  角藏徐徐摊开握在手中的头巾,有点自暴自弃地说“嗯”。
  “老板当了多久的救火员?”
  “大概两三年吧。”角藏微微一笑,“我当时是个胆小鬼。”
  文次默默地望着角藏。角藏看着头巾,褪去半边的衣服,对着文次背转过身。
  文次瞪大眼睛。角藏那瘦削的背部,有不少丑陋的烧烫伤疤,左边肩胛骨上方有个楔形的疤,像是伤口很深的刀疤。
  “我当时是个胆小鬼。”角藏将衣服拉回肩头,抬起头看着文次的眼睛,接着说,“所以才逃出救火队。”
  文次咽了一下口水,润润干涩的喉咙,好不容易才说:“老板是因为深入火场才会有这么严重的烧伤,怎么可能是胆小鬼。”
  角藏又垂下眼帘,接着用像诵经殷的语调缓缓地说:“我不便说出待过哪一组的救火队。接着听,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不能说。”
  “由于憧憬当救火员,我加入救火队那时,跟你一样是十六岁。——”角藏继续说道,“我的身世跟你差不多,没有亲人可以依靠。孤家寡人,没有人关心我。我只是很想很想当救火员,就跟你一样。
  “然后,接下来的事也一样。
  “加入救火队一进入火灾现场,我就非常害怕。大概比你更惨,连自己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会吓得几乎要尿湿裤子?为什么想逃开……想到这件事,我真想去撞墙。
  “等过一阵子应该就会习惯,再过一阵子,如此自欺地过了半年,可是我仍然无法习惯。
  “我既不甘心又很气自己。我甚至想,要是钱能买到胆量,就算抢劫、杀人,我都愿意去筹这笔钱。我明白大伙儿看我的眼神愈来愈冷淡。没有人肯再开我玩笑,也没有入会再笑着拍拍我的肩膀。你不行,快离开吧,再见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是这种表情。”
  角藏紧握着瘦骨嶙峋的拳头搁在膝上,他说:“可是,我不想放弃。”
  从角藏的眼角和嘴边不难看出,那深深的皱纹里有着几十年前的不甘,而且丝毫没有稍减。
  “刚好在那个时候,我偶然认识了一个按摩的人,是个在组里进出的老头子,当时他已将近七十岁。”
  那个按摩的因为是做生意,总是很亲切,但平常不会向角藏这种跑腿的人搭话,可是那时他竟主动接近角藏。他一副诚恳的模样,说是有件事想偷偷告诉角藏。
  “他一开头就这么说。
  “——我听头儿说,你将被赶出这个组。因为再这样下去,别人会因你出人命。
  “我那时真想揍那家伙。按摩的大概也知道我的心情,得意地笑着,劝我不要生气。
  “——我有件好事要告诉你。
  “接着,这个按摩的自怀里摸索出一顶猫头巾。”
  “正是这个。”角藏说道,再度握紧头巾,“这头巾,叫不倒翁猫。”
  “不倒翁猫?”
  角藏将膝盖往前挪了一步,在瓦灯昏暗的亮光下,将猫头巾递到文次眼前。
  “你仔细看看,头部画着猫吧,虽然已模糊不清了。”
  文次眯着眼,凑近仔细看,果然上面画着一只几乎只剩线条、全身竖着毛、弓背闭眼端坐的猫。由千双脚缩在身体底下蜷曲成一团,看上去的确很像不倒翁。
  “——这是吉祥物。”
  “按摩的这么说。他说,这不倒翁猫可以在火场里守护我,只要戴这头巾到火场就不会害怕。又说,他可以以他的性命担保。”
  文次仰望角藏瘦削的下巴。角藏面露微笑地说:“我起初不相信,认为他故意耍我,我很生气。但是,按摩的仍不死心,一再重复同样的话,他耐心地说,他是想帮我。又说,当然不是要卖给我,而是免费的。叫我就当是被骗好了,戴一次到火场看看。”
  当时角藏虽然很厌恶胆小的自己,但一想到很可能被赶出去,便焦躁得坐立不安,最后他收下了头巾。
  “要是你出会收下吧。人都有陷入绝境而不择手段的时候。”
  文次默默地点头。
  “那天,仿佛事先安排好的一样,头儿找我过去。一看到他的脸,我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总之,我恳求头儿再给我一次机会,拜托他再让我试一次看看。这才总算没被辞掉。尽管头儿的表情很是苦恼。”
  “结果呢……”文次很想早点知道结果是不是真的不害怕了。“结果怎样?”
  角藏爽快地回答:“按摩的说得没错。自从戴了不倒翁猫头巾,我难以置信地变得非常勇敢,不再害怕火场了。”
  文次不禁望着角藏手中的那顶陈旧的头巾。
  “很不可思议吧?可是,是真的。”
  “为什么?为什么突然……”
  “因为可以看到。”角藏回答。
  “可以看到?”
  “是的。一旦戴上这个头巾前往现场,警钟声还在远处响着,连烟味都还没闻到时,脑子里就会浮现当天火灾现场的情况,像梦幻似的。火舌怎么蹿出,怎么延烧,哪一组的救火队队旗怎么摇动,看热闹的人到底跑向哪个方向,全都可以看到。连屋主到底拿走哪家晒衣竿在防火线怎么边插边跑也都看得一清二楚——整个火灾现场从头到尾的所有景象。”
  角藏对着瞪大眼睛的文次笑着说:“我最初也以为自己脑袋有问题,不过,很快就知道不是。因为当天的火灾现场跟我在脑子里看到的一模一样,完全没有出入。所以,我不再害怕了。哪家屋顶会掉落,风向怎么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又会怎么样,我通通知道。对我来说,怎么做才不会让自己身陷危险,又该怎样扑火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之后,过了几天,那个按摩的来了,询问角藏结果如何。
  “我告诉他,跟你说的一佯,那按摩的听了之后,打从心底笑得很开心。现在想想,我应该对他那毫不隐藏的欣喜表情留意些才对,可是,我那时只觉得欢天喜地,觉得世上再也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角藏想道谢,但被按摩的制止了。
  “——只是,持续戴这头巾的话,会有一些损失,不过那没什么要紧的。只要能以救火员闻名,你就会认为那点小事不算什么,是不值一提的代价,所以你不用担心。”
  角藏问是什么代价?按摩的老头皮笑肉不笑地说:“——就说是,会讨人厌吧。”
  “我又问,是不是因为遭人嫉妒的关系?按摩的老头只是笑,所以我以为是这个意思,而且也认为那没什么要紧。”
  角藏用力甩了甩头说:“我太傻了。”
  接着,他咬牙切齿地说:“我应该继续追问,但我没有。为什么按摩的老头会那么得意地笑,不,说起来,那家伙为什么会变成按摩的,我应该问个清楚。”
  “什么意思?”
  “那按摩的老头,以前也是救火员。这事组里的人都知道,我当然也知道。那按摩的老头脖子上有不少烧烫伤疤。”
  年轻时的角藏,只问对方为什么这头巾具有这种力量,以及这个“不倒翁猫”是什么意思。按摩的老头回答:——“我也不清楚,只是,听说这头巾是用一只活了一百年、具有灵力的老猫制成的,那只老猫叫不倒翁猫。”
  文次在心里琢磨这些话时,角藏又说:“我想把这不倒翁猫给你。”
  文次暗吃一惊地抬起头来。
  “你一直过得很痛苦,看你这个样子,我几十年后才又从壁柜里找出这个东西。你前些天也说了,要是能祛除那种胆小的个性,做什么都愿意,是不是真的如此,你可以试试。我把它送给你,你可以戴着它到火灾现場试试,之后回到这里,再决定你的将来比较好。”
  “这东西要给我……”
  “是的。戴戴看,肯定会发生我刚刚说的事。你也一定会很得意,然后回到我这里。你可以比较一下这不倒翁猫所带来的利弊得失,然后决定到底要走哪一条路,我会安排一切。”
  “老板要安排一切?”
  “是的。因为我正是这个东西的见证人。”
  角藏的这句话,听来好像有点在嘲笑自己的意味,他嘴角微扬。
  然而,角藏马上又恢复一本正经,眼神认真得在昏暗中看起来令人觉得可怕,文次不禁缩回身子。角藏况:“文次,你是个胆小鬼。你的胆子没有自己想象的大。这样的话,你或许当不成救火员。我非常清楚,对你来说,那是多么痛苦又多么可耻的事。正因为我了解你的痛苦,才告诉你这些往事。你懂吗?”
  文次用力地点头,频频地点头。角藏却苦闷地皱起眉头说:“不过,胆小鬼有胆小鬼的人生。这话虽然残酷,但我是这么认为的。你会痛苦,是因为你不敢面对自己的胆小。可是,文次,这是不对的。这世上一定有胆小鬼的容身之处。你不能逃避,只要逃避一次,就必须终生逃避,像我这样。”
  角藏说该说的都说了,将不倒翁猫塞进文次手里,然后转过身去。
  文次回去找猪助,拜托他再让自己试一次,出乎意料地,猪助竟爽快地答应了。或许他认为反正结果又会一样。
  再说,文次自己也是半信半疑。虽然角藏那认真的口吻,的确让人心里发毛,但也可以看成只是个怪老头把陈年往事讲得有点过火罢了。
  那个不倒翁猫,在白天看起来只是顶有点脏的旧头巾,戴在头上也与一般无异。由于这顶猫头巾已经变得很薄,甚至给人不牢靠的感觉。要是猪助发现了,或许还会斥责哪里找來这玩意儿。
  可是……
  文次回到组里半个月后,相生町于丑时三刻(注四)失火了。文次压抑着颤抖的双手戴上不倒翁猫头巾,随着猪助赶到火灾现场,终于明白角藏没说半句谎。
  戴上头巾之后,那个梦境般的景象立刻出现了。文次脑中宛如开出一朵幻灯花。
  他看见着火的大杂院,看见蹿出的火舌,也看见有一台龙吐水(注五)出了状况,火延烧到龙吐水,导致一名救火员受了重伤。什么地方没有火、什么地方会危险、风向及飞舞的火星子,文次都看得清清楚楚。
  他什么都不怕了。
  所幸是个无风的夜晚,火势虽然猛烈,但是在天亮前便扑灭了。文次向四周拍着自己的肩膀,并向称赞慰劳自己的救火员行礼致意之后,立即朝角藏的铺子跑去。他全身沾满黑污和尘土,右手紧紧握着不倒翁猫。
  “老板!”
  大门没放上顶门棍。大概角藏也听到了警钟声,料想文次今晚会到火场,所以没锁门,在家等文次回来。
  “老板,我做到了,我做到了!”
  文次跑进铺子里喊叫,二楼传来声音:“我在这里。”
  文次飞也似的顺着楼梯跑上二楼。
  “老板!”
  今晚屋子里没有点瓦灯。映照在狭窄的榻榻米房里的是自滑门那指头大小的缝隙射进来的月光。
  角藏坐在褥子上,背对着文次。
  “跟我说的一样吗?”角藏问道。
  “跟老板说的一样。”
  “不倒翁猫让你看到火灾现场了吧!”
  “全部看到了。”
  角藏的声音突然冷淡了下来,“结果你打算选择走哪一条路?”
  “什么?”
  “我不是说了吗?不倒翁猫也会让你有所损失。即使有所损失,你也想要它吗?想要这个东西给你的假勇气吗?”
  “那不是假勇气。”文次不禁粗声粗气地说,“它是我的保护神。为了它,多少受到一点嫉妒,我也无所谓。”
  “不是被嫉妒,”角藏继续低声说道,“是被厌恶,无法与人保持良好的关系。”
  “这对我来说都无所谓!”
  文次如此大声说道,角藏也扯开喉咙压过他的声音:“那我让你看看,看看这不倒翁猫的报应。这东西让曾经是救火员的男人变成了按摩师,因为他不得不戳瞎自己,否則活不下去。那按摩师不甘一个人受苦,于是把它给了我。愚蠢的我,紧紧抓着它,结果,不但没法娶妻生子,也没法在救火队待下去,变成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还不止这样,连晚上也没法安睡。一想到在没亮光的地方,万一有人冷不防地看到我的脸,我就会被吓掉半条命。”
  “……老板?”
  “这就是不倒翁猫的报应,你看。”
  角藏转过头来。文次看到了,他的双眼在微弱的月光中,发出炯炯的黄光,宛如猫眼。
  文次魂飞魄散地大叫,丢下手中的不倒翁猫,头也不回地逃开。他一路逃,连一次也没回头。
  那天天快亮时,葫芦屋二楼失火了。火势凶猛,把整栋葫芦屋烧光了,却丝毫没有波及到邻居。
  在废墟里发现了一具焦尸。大概是角藏吧。这具尸体弥漫着瓦灯油味,似乎是人为纵火。
  人们觉得纳闷,为什么被烧死的角藏头上戴着皮头巾,而且头巾紧紧地裹住下巴。为什么那头巾上的油味特别重。
  只有文次不觉得奇怪。
  (文次,不要逃。只要逃避一次,就必须终生逃避,像我这样。)
  文次耳边一再响起这些话。
  注一:芝神明祭。港区芝大门一丁目十二番的芝大神官。祭典自九月十一日开始,直至二十一日才结束,故称“拖拖拉拉祭”,又名“生姜祭”。而“本祭”则在十六日。
  注二:防火灾用的消防水桶,通常在前街的大铺子均会设置。
  注三:瓦制盘子的油灯。
  注四:深夜两点。
  注五:木制手压救火机,只具有喷水至屋顶的功能。
清秋 红染月
  窄袖服的手
  一
  我是觉得你也应该可以自己挑选窄袖服了,所以今天才让你单独出门,结果呢?看你从刚才就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找到满意的衣服了吗?你有没有记住阿妈的话,买东西一定要小心点,真的。
  你去什么地方买了?哦!牛込那一带吗?你这么晚才回来,虽然你本来事事都很讲究,我也认为大概就是因为这样,不过还跑得真远哪!
  去牛込的哪里?那一带通称为旧衣大杂院,铺子应该很多吧。古川桥前面那条路的左边第三家?旁边是染坊?我不知道,想不起来了。阿妈已经好久没到那一带了,一定是新开的铺子吧!
  那,那,你展开来让阿妈看一下。
  哦……
  这是伊予染。可是你怎么挑这种古雅的灰色?虽然跟黑缎子的衣领很相称,但不知道适不适合你。这样的话,倒不如深茶色还比较好。
  咦?你怎么吃吃地笑呢!我先叮嘱你—件事,不管现在再怎么流行,阿妈绝不会让你穿那种下摆会露出绯绉绸或友禅花纹的长内衣在外面四处走。你再怎么不高兴也不行。听好,你要是做出那种像茶馆女人的事,将来肯定没有人会娶你。
  话又说回来,你花多少钱买这件衣服?哦!怎么这么便宜?难怪你从刚刚就—直傻呵呵地笑个不停。
  我知道了。说得也是,你说得没错,阿妈也认为的确很便宜。所以啊,你让阿妈好好仔细瞧瞧这件窄袖服,好吗?
  不是,不是想挑毛病。我只是想仔细瞧瞧女儿到底买了多像样的东西。
  对了,今晚会很忙。有很多客人会来吃秋收做的荞麦面。所以啊,你现在赶快去帮你阿爸,先讨好他,这样不就可以要他下次帮你买条腰带了吗?
  快,乖孩子,你到那边去。
  是阿鹤吗?可以啊,进来。
  哎呀,哪有人像你这样突然大声嚷嚷的,你先坐下。我知道,阿妈的确把你买的窄袖服拆了。可是,这是有原因的。我现在就告诉你,你先别这样又哭又叫的。拿去,用手纸攘擦眼泪。
  我说啊,阿鹤,阿妈现在要说的,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罢,都随你。但是,阿妈是为了你好,为了你,我才说这些事的。
  什么?阿妈每次都这样?是啊!每个当阿妈的,在她成为阿妈的那一刻便会自然而然地变成这样吧。这是神的安排。
  现在是不是可以开始听我说了?再擤一次鼻涕。这样不是可惜了—个好姑娘了吗?
  那么,我说啊。
  你听过“付丧神”吗?没听过?唉,你老是跟阿先、阿系那些姑娘玩在一起,就算一百年过去了,大概也不会听到吧。
  “付丧神”啊,跟我们平常家里使用的器物,就是水桶啦、勺子啦、锅子啦、梳子、镜子、扫帚和畚箕这些东西有关。家里随处可见的这些器物,用久了会有一种类似生物的精气,听说“付丧神”正是这种精气。
  不过,那本来就不是真正的神,不是会带来好事的神。与其说它是神,倒不如说是一种妖物来得更恰当。它会吓人,让人害怕,有时还会降褐。为什么呢?因为有恨意。
  器物这种东西,听说啊,用了一百年就会有灵魂。所以呀,陈旧的东西,最好不要随便拿来用。话说回来,任何器物都不可能保存一百年,所以也不用那么害怕。
  是的,太部分的东西都是早早就坏了,然后被扔掉,所以不大可能保存到能具有灵魂的地步。不过,偶尔,有些非常耐用的器物。再过—年就是一百年时,却突然被扔了,你说,它会怎样呢?当然舍很不甘心,会怀着很深的怨恨吧?大概是这样吧。结果,这些器物就变成了没有灵魂的妖物,这就是“付丧神”。“付丧”也可以写成‘九十九’。你懂了吗?
  因此。连厨房的勺子也可能具有灵魂,所以啊,就更别说是人身上穿戴的东西了。这种会让人心凝聚附着的东西,触摸时得更小心点才是。你每次跟阿妈到旧衣铺,老是说阿妈是个吝啬鬼,其实阿妈不是怕花钱才没乱买。阿妈是认为,上—个主人的灵魂——而且是舍不得或对那衣服怀有恨意的灵魂,那灵魂所留下的东西,我们可不能还花钱把它买回来,所以才会每次都这样精挑细选。
  尤其是衣服,很多都附着了女人的心……
  阿妈会这样想,是因为小时候耳闻目睹了—件很怪的事。我现在就告诉你。
  二
  那大概是阿妈十岁的时候,季节跟现在一样——我想,应该是快到秋分了吧。
  你也知道,阿妈的阿爸是叫卖蔬菜的小贩,那时我们住在深川冬木町。是的,就是那家木材批发商冬木屋那附近。大杂院叫什么来着,我已经忘了,倒是记得管理人是一个叫猪兵卫的老人,总是拄着拐杖。那拐杖很粗,有很多凸出的疖子。每当有捣蛋鬼使坏,他一时应付不了,就用那拐杖狠狠地打他们的屁股,那是个有点可怕的人。
  阿妈家是从大门左边数来的第二家,对面大街的豆腐铺住着—对夫妻。阿妈家很穷,每次都为了食物四处奔波,那豆腐铺有时会送我们豆腐渣,让我们有好几顿饭可吃。
  现在想起来,简直像做梦。当时连明天的饭都没着落的阿妈,现在竟然是生意兴隆的荞麦面铺老板娘,有阿爸还有你……
  哎呀不行,应该没时间说这些往事,因为今天会很忙。
  那时,我家隔壁住了一个叫三造的男人。那时他已经是个年近六十的老人,头发稀疏,勉强还可以梳个发髻。
  那个三造先生,在还是孩子的阿妈看来,日子过得很寂寞。他一个人住——听说,他一直都是—个人——也不见有人来找他,更不见亲人的影子。有人到过他家,听说连个佛龛或祖先牌位都没有,所以不是家人都过世了,留下他一个人,总之,他就是—个人。而且,他跟大杂院的邻居也只是点头之交。嗯,是个怪人,大概不喜欢和人来往吧。
  刚刚提到的那个管理人猪兵卫,嘴巴很紧,从来没听他说过大杂院房客的闲话。即使是对方提起的,他也不能忍受,只狠狠瞪对方一眼便打住了。所以,在发生许多事之后,有关那位三造先生的身世。阿妈和大杂院的人,终究没有人知道。
  发生过许多什么事?你也真是急性子。我现在不是正要说吗?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三造先生不知从哪家旧衣铺买来—件女人的窄袖服。
  三
  一个男人。而且是六十岁的老人,买女人的窄袖服很怪?说得也是,一般说来应该很怪,可是三造先生的话一点都不怪,因为这个人是卖袋子的。
  你知道吧?两国桥那一带。有时不是也会有人在卖袋子吗?就是在竹竿上挂一大堆小方绸巾啦、手套啦、烟管袋啦,反正就是在路边卖很多漂亮的袋子。三造先生做的就是那种生意。虽是个男人,但手应该很巧。对了,这只是听说的,我好像听人说过,他以前是在通町那一带的一家和服大铺子做事。
  三造先生都是到旧衣铺或和服铺采买缝制袋子的材料。他从和服铺买来裁剪后的零碎布,从旧衣铺找些有污渍的瑕疵品。然后用很便宜的价钱买下来,再剪下可以用的部分。
  总之,这件窄袖服,三造先生起初也是买回来准备做成袋子。不过,这些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三造先生看起来怪怪的——最早到阿妈家告知这事的是住在对面—个叫阿铃的小曲老师。她是傍晚过来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天气热得好像夏天似的,大家都一身汗。
  所以看到阿铃老师额上冒着汗时,阿妈和阿妈的阿妈都以为是天气的关系,可是仔细一看,阿铃老师不是全身都在发抖吗?
  “到底怎么了?老师。”阿妈的阿妈问道。
  结果,阿铃老师跑进我们家,搂住阿妈的阿妈。
  刚好那时,阿妈和阿妈的阿妈正在做贴灯笼的家庭代工,双手都黏黏的。阿铃老师这个人,靠的是小曲老师这种身份为生的,当然事事都报时髦,而且很爱干净,要是平时,她绝对不会去触摸贴灯笼沾满襁糊的手,可是,她那时却像溺水的人抓住竹竿那般,冲过来搂住我们。
  “我刚刚到三造先生那儿,”她气喘吁吁地说,“本来想跟他买个新钱包。”
  “三造先生回来了?”阿妈的阿妈问道。
  阿铃老师连连摇头。
  “还没回来。可是门开着……”
  现在已经没有人会这样了,但是大约三十年前的冬木町,住在后巷大杂院的人,有时出门或睡觉也不会把门关上。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好偷的。
  “我进了屋子等他回来。坐在入口的地板边,等了—会儿……”
  “然后呢?”
  阿铃老师像是怕隔壁听到似的压低声音。隔壁正是三造先生家,跟我家只隔着一面薄墙,要是孩子吵闹踢到那面墙,大概会被踢出一个洞。她那个样子,看起来就跟隔壁有人偷听似的。
  然后,她说:“墙边的衣架上挂着—件窄袖服。是黄绿色的,很漂亮的窄袖服,上面有丝线刺绣。”
  “啊,那个,应该是三造先生用来做生意的。他说刚买回来的那几天,得挂在衣架上去霉味。”
  阿铃老师又—副偷窥隔壁动静的表情。
  “我也是这么想的,觉得很漂亮,就一直看着。因为太漂亮了,心想,在三造先生剪成碎布缝制袋子之前,不知能不能卖给我。”
  “结果呢?”
  阿铃老师又冒出汗来。这时,阿妈也总算察觉,原来那是冷汗。
  “从那窄袖服的袖口伸出两只白白的手,而且还对着我招手。”
  阿铃老师说完便抱着头蹲了下来。
  阿妈那时觉得她好像倒栽葱掉进井里似的,她怕得全身都无法动弹。结果,阿妈的阿妈一副生气的模样。扶起阿铃老师说:“老师,不要在孩子面前说这种怪事。万一晚上尿床,很伤脑筋呀!”
  阿铃老师边哭边说那不是胡说,但阿妈的阿妈还是设法把阿铃老师带到外面,不—会儿就回来了,她对阿妈说:“她刚刚说的,不要放在心上,懂吗?”
  阿妈点头。事情也就暂时告一个段落。
  可是,那天晚上阿妈根本睡不着。
  我阿妈也不是那种喜欢说长道短的人,所以阿铃老师说的那件事,她没对其他人说——除了我阿爸之外——我阿爸也不是胆小的人,不会为了这种事大惊小怪,所以事情就那样结束了。
  但是对阿铃老师来说,她大概忍不住吧。再说,谣言都是飞毛腿,不到三天,三造先生家里那件旧窄袖服伸出手的事,传遍了整个大杂院。
  俗话说愈怕愈想看,这话很有道理。那些与三造先生没什么交情的人,也争先恐后跑到三造先生家偷看。
  三造先生虽是温和的人,但也不是傻瓜,他好像马上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这之后的事就更令人想不诵了。
  要是平时的三造先生,因为自己的事茌大杂院引起骚动——一旦发生这种事的话,他无论如何一定会先向大家道歉,即使自己没错,也会跟大家弯腰打躬,让事情圆满落幕。他就是这样,不擅长与人打交道,是个生性怯弱的人。
  可是,那时他却—反常态。他态度强硬地告诉大家,我家里没有那种窄袖服,一定是看错了。
  当时三造先生的表情,阿妈心想,简直跟人家向他告密,说他媳妇在外面有男人的那种表情没两样。什么?阿妈早熟?唉,那有什么关系。你还不是跟阿妈差不多。
  三造先生本来就跟大杂院的人没什么往来,之后就像用剪刀剪断那般,完全断绝了往来。他不管遇到谁,连笑都不笑。
  不过,还是经常有人趁三造先生不在时偷偷跑来,想看那窄袖服,结果三造先生也想出对策,每次出门做生意,好像部把那窄袖服叠好一起带出门。听说有人进到他家,发现衣架上没有那件窄袖服,而衣箱里也没有。这也实在太不像话了。
  如此这般,这件事最初虽然引起轩然大波,但是半个月后。就不了了之了。也就是说,大家部忙着赚钱糊口,根本没闲工夫管别人的事。何况管的又是没钱可赚的事。
  但是,对住在三造先生隔壁的阿妈家来说,可就不同了,不但问题没有解决,反而朝更恐怖的方向演进。
  阿鹤,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每天晚上三造先生家都会传来笑声——是三造先生的声音。
  四
  那个人竟会发出笑声,光是这一点就令人不敢置信,可是这是真的。每天晚上到了睡觉时间,就会听到三造先生愉快的笑声,说起当天做生意的情况,或在外面碰到的趣事,有时还会抱怨。
  很可怕啊,阿鹤。阿妈一家人,每天都像是睡在湿淋淋的棉被里。虽然每天都尽可能地将棉被挪得离那片墙远一点,可是,再怎么挪也有限啊。最后,阿妈—家三人每晚都搂着一起睡。
  而且,还有—件更恐怖的事。
  那就是,虽然阿妈一家也吓得几乎都瘦了,但是三造先生,他真的—天出—天瘦。他好像逐渐失去了血色。当他背着挂上商品的竹竿出门时,脚步显得踉跄,而且愈来愈严重,严重到仿佛日影变化般一眼就能看出来。
  阿妈住的那栋大杂院,是豆腐铺、阿妈家、三造先生家三家毗连的房子,而豆腐铺早早就睡了,早上比我们早起,所以只有阿妈家在深夜听到三造先生家的动静。大杂院里的其他人,打从发生这件事以来,对三造先生更加厌恶了,大家都不想与他有任何牵扯。
  我们一家三人,想尽各种理由说服自己,说是三造先生家大概来了客人,我们像这样乱说一气,忍耐了一阵子。可是,就在快忍受不了时,大杂院的管理人来了。他每个月会来收一次房租。
  大杂院的管理人一看到三造先生,似乎马上就明白他有些不同寻常,又因为我们是邻居,所以管理人马上到阿妈家来。
  “就算问他,也无从问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于是阿妈一家将事情的经过全说了出来。
  管理人表情严肃得好像木雕面具,听完了整件事,他要我们当天晚上让他睡在家里。等他亲自确认三造先生的确与人说话,这才回去。
  “你们再忍耐几天。我去拜托能够处理这种事的人来帮忙。”管理人说道。
  “三造先生到底怎么了?”
  阿爸哭丧着睑问管理人,他说:“真可怜,那个男人,可能被妖怪附身了。”
  之后大概过了四天吧,管理人不知从哪个寺院找来—个大和尚。
  在这期间,阿妈一家只有—次亲眼看到管理人说是“妖怪”的那件窄袖服。那到底是好是坏,阿妈到现在也不知道。
  那晚是满月。三造先生跟平日一样愉快地说着话,当他突然静下来时,传来拉开拉门的声音。
  阿妈一家三人在漆黑的屋里,不知彼此对看考虑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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