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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中尉的女人

_7 约翰·福尔斯(英)
  她快步走进房间,关上门,划了根火柴凑到灯芯上。灯烟消失后,乳白的玻璃罩放出光来,驱散了黑暗。她摘下帽子,以她特有的方式摆了摆头,将头发甩到后面。她把手里的帆布包放到桌子上,一看就知道她急于打开包,连大衣都顾不得脱。她慢慢地从帆布包里拿出一包包东西,放在绿色台布上。末了,她把帆布包放在地上,动手打开包里所购买的东西。
  第一件东西是一只斯塔福德郡出产的茶壶,上面有一幅彩图,画的是一间茅屋,屋边有一条小溪和一对恋人(她仔细地打量着那对恋人)。第二件东西是一只托比啤酒杯①,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那种花花绿绿的庞然大物,而是个小巧玲珑的物件,上面涂着紫红色和黄色。那个高高兴兴的男子面容上涂着柔和的蓝色釉(瓷器专家会认出那是拉尔夫·伍德的作品)。这两件东西是莎拉在一家旧瓷器店花了九个便士买来的。啤酒杯已经磨损了不少,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将继续磨损下去。这一点我可以作证,因为一两年前我也买了一只这样的瓷啤酒杯,花费远远超过了当时莎拉花的三个便士。不过我同她不一样,我喜欢的是拉尔夫·伍德的艺术,而她喜欢的是那男子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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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们从未看出,莎拉其实很有一种审美感,或者说那是一种情感——一种对她生活的时代那种可怕装饰的反应。这只小啤酒杯的年代,她是一无所知的,但她隐隐感到它的年岁一定很大,许多人都用过它,而现在居然成了她的了。她进屋后没脱大衣,便把它放到壁炉台上,象孩子似地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它,好象生怕失去享受第一次做主人的美味似的。
  过道里响起了脚步声,打断了她的沉思。她紧张地向门口匆匆瞥了一眼。脚步声消失后,莎拉才脱去大衣,捅旺炉子,随后又把一只熏黑了的铁壶放到炉架上。接着,她转过身来整理买来的东西:一包茶叶,一包糖和一小筒牛奶。她把这些东西都放到茶壶边上。末了,她拎着剩下的三包东西走进卧室。卧室的陈设极为简陋,一张床、一只大理石盥洗盆、一面小镜子和一块寒酸的地毯,仅此而已。
  但是她顾不得注意这一切,眼睛只盯着三个包。第一个包里是一件睡衣。她没有将睡衣贴着身子比量,而是把它放在床上。随后她打开第二个包,里面是一条深绿色的美利奴羊毛披肩,四周用墨绿丝绸镶着边。她把披肩拿在手里,出神地望着它——那一定是因为它太贵了。买这条披肩花的钱比买其他东西加在一起还多得多。最后,她若有所思地举起披肩,将那精致柔软的料子贴在自己的面颊上。她低头看着睡衣,第一次用我允许她采用的真正女性的姿势,把一绺棕色的头发移到胸前,放在绿色的披肩上。过了一会儿,她抖开披肩。披肩足有一码宽,她将它披在肩上,对着镜子瞧了半晌。随后,她回到床边,把披肩放到摊在床上的那件睡衣的肩头。
  她打开第三只包。这个包最小,只是一卷纱布。她望了望床上白色的睡衣和绿色的披肩,然后将纱布拿到另一个房间,放到橱子的抽屉里。此时,水开了,铁壶盖子啪嗒啪嗒地响起来。
  查尔斯给她的钱包里有十枚金币,单就这些钱——且不说还有别的钱——也就足够她离开这儿远走高飞时的开销了。前些日子,她每天晚上都要象第一次那样数数这些金币。她的这种行动看起来并不象个守财奴,倒象是一个人一次又一次地看同一部电影一样——原因是对这部电影的故事、某个角色禁不住的欢喜。
  她刚到埃克斯特时,有好几天什么东西也舍不得买,只从自己那点可怜的积蓄中拿出最少的钱来维持生活。她只是眼睁睁地瞪着那些商店,瞪着那些衣服、椅子、桌子、食品,葡萄酒等等上百种似乎对她抱有敌意的商品。这些商品象是些嘲笑挖苦她的人,象是莱姆镇那些两面派居民。她在他们面前走过时,他们便背过脸去,装作没看见她;当她从他们身旁走过,到了他们背后时,他们便挤眉弄眼地笑笑。这就是她不愿出来买东西的原因。当然,这并不是说她的日子不开心,恰恰相反,她是在享受着成年生活中的第一个假期。
  她自己煮茶。金黄色的小小的火苗从茶壶上反射到炉壁上,闪闪发光。火苗静悄悄地跳跃着,投下了点点阴影。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她的变化如此之大,心情如此平静,对自己的处境如此满意,你可能会因此以为她收到了查尔斯的信,或者听到关于他的什么消息。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在莫尔伯勒大院那个静静的夜晚,她曾经双眼垂泪,痛苦不已,那次我叙述过她想些什么东西。现在,她又静静地凝视着火苗,究竟她心里在想些什么,这次我不想赘述了。过了片刻,她站起身,走到橱子面前,从最上面一格里取出一只茶匙和一只没有杯垫的茶杯。她坐到桌旁,倒了一杯茶,打开了最后一个小包。那只包里是一只小馅饼,她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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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章
    “体面”将其沉重的大氅罩住了整个国家……谁要是对这位女神项礼膜拜,谁就赢得大家的尊敬。
  ——莱斯利·斯梯芬《剑桥杂记》(1865)
    资产阶级……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马克思《共产党宣言》(1848)
    
  查尔斯与欧内斯蒂娜的父亲第二次会面,跟上一次比起来可就不愉快多了。当然这并不是欧内斯蒂娜的父亲弗利曼先生的过错。弗利曼先生尽管在内心深处对贵族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卑视,但在现实生活中,他却是个势利眼,处处装出上流社会的绅士派头,并将此视为一种生意,象他的另外一种兴隆生意同样重要。外表上,他觉得自己是标准的绅士,内心里却不时地怀疑自己,这从他那处心积虑装模作样的表情上完全看得出来。
  那些刚刚爬到资产阶级上层的人,日子并不好过。虽说他们在社交活动中意识到自己是那个阶层的新成员,但他们心中很明白,他们在商业界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在悄悄改变颜色,以适应环境的需要。其中,有些人(例如乔罗克斯先生①)完全追求乡下贵族的嗜好、品格和风度。另一些人(例如弗里曼先生)则试图赋于“新成员”这一术语以新的含义。弗里曼先生在英格兰东南部的萨里松树林新建了一所房子,不过,他的妻子和女儿住在那儿的时间比他要多得多。就他的生活方式而论,他倒是现代那些家住郊区却到城里上班的人的先驱。所不同的是他只在周末才去乡下。除夏季外,他很少住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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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利润和热情可能是他的座右铭。在一八五○年至一八七○年社会和经济大变革时期(强调的重点从生产转向经营,从生产者转向消费者),他生意兴隆,发了大财。他的生意迎合了第一次巨大消费浪潮的需要。作为一种补偿,他变得高度热情起来,成了一个道地的基督教徒。正象我们时代的大亨们喜欢收集艺术品,喜欢将自己的巨额投资披上美丽的慈善外衣一样,弗里曼先生在“基督教知识普及协会”以及此类活跃的慈善组织上也捐出了一大笔款项。按照我们今天的标准,他手下的学徒和练习生等所受到的剥削以及他们的食宿条件是很残酷的。可是按一八六七年的标准来衡量,弗里曼先生经营的企业是出类拔萃的,堪称同行业的典范。待他进入天堂时,他会留下一支幸福的劳动大军,他的继承人则定会从中获得巨额的利润。
  弗里曼先生头脑灵活,面色阴沉,有一双精明的灰眼睛。在他下面的人,他似乎把他们都看作一些曼彻斯特出产的劣等商品。不过,他听着查尔斯的消息时,却没有表现出丝毫激动。查尔斯说完后。他只是严肃地点点头。接着是一阵沉默。这次会面是在海德公园住宅内弗里曼先生的书房里进行的。从那书房的布置,人们看不出他的职业。四周的墙边严严整整地摆着一排排书籍;有一尊马库斯·奥瑞里厄斯①的半身塑像(也可能是正在洗澡的帕默斯顿勋爵②?),还有一两块巨大但含义不明的石雕,至于雕刻的是狂欢还是战斗场面,很难断定。不过它们还是给人一种远离当时环境、表现原始人性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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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马库斯·奥瑞里厄斯(121—180),罗马皇帝。
  ②亨利·帕默斯顿(1784—1865),英国政治家,曾两度任英国首相。
  弗里曼先生清了清喉咙,眼睛盯着书桌边上镶着的红色摩洛哥皮。他看来就要宣布什么,谁知转眼间又改变了主意。
  “这太出人意料了,太出人意料了。”
  随后又是一阵沉默。查尔斯对这种沉默既感到恼火,也感到好笑。他讨厌岳父的严肃态度,但这件事是他自己引起的,因而也就只好忍受这沉默,强压下不满的表示。弗里曼先生所想的,实际上不是贵族而是生意人在想的东西。一听查尔斯的话,他立刻想到,这位年轻人到这儿来的目的是要提高蒂娜的陪嫁数额。加点钱不成问题,但他同时想到的是另一种令人生畏的可能性——查尔斯可能早就知道他的伯父要结婚。他最讨厌的就是在交易中受骗吃败仗——而这一笔交易,不管怎么说,却关系他最珍视的东西。
  最后,还是查尔斯首先打破了沉默:“几乎用不着说明,我伯父的这一决定对我来说也是大出意料的。”
  “当然,当然。”
  “不过我觉得应当立即通知您,并且当面说清。”
  “这样做很对。那么欧内斯蒂娜……她知道了吗?”
  “我第一个告诉的就是她。她自然相当吃惊,但那只是她出于对我的爱。”查尔斯迟疑了一下,随后把手伸进口袋里。
  “我给您带来了她的一封信。”他站起身,将信放到书桌上。弗里曼先生精明的灰眼睛瞅着信,很明显,他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
  “你还有一笔可观的收入,是不是?”
  “我不能说自己什么也没继承,不能说自己分文不名。”
  “我们还应加一句,您的伯父不一定有那个福份,最后会生出个继承人来,是吗?”
  “是的。”
  “是不是我们还应加上一句,欧内斯蒂娜决不会空手嫁给您。”
  “您是很慷慨的。”
  “而且我总有一天要长眠地下。”
  “尊敬的先生,我——”
  这时,绅士精神在弗里曼先生身上占了上风,他站起身来,说:“我跟你是完全可以谈论这类事情的。我对您并不想隐瞒什么,亲爱的查尔斯先生。我主要关心的是我女儿的幸福。我用不着向你说明,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她代表的价格有多大。当你请求我允许你们订婚时,使我放心的是,这种婚姻是相互尊重,平等交易。现在我更放心的是,目前你的处境变化对你来说也是一个晴天霹雳。谁也不能怀疑你的道德,不能把动机不纯强加到你的头上。这是我最看重的东西。”
  “这也是我最看重的东西,先生。”
  接着是一阵更长的沉默。两人都知道言下之意是什么:对这一婚姻必定会产生不少恶毒的流言蜚语。人们一定会说,查尔斯在求婚前就已经听见了失去继承权的风声;人们一定会耻笑欧内斯蒂娜失去了爵士夫人的头衔——实际上她本来可以从别人那儿轻易买到的。
  “我最好还是看看信,请原谅。”
  他拿起纯金开信刀,将信打开。查尔斯走到阳台上,望着海德公园里的树木。越过贝斯瓦特路上的车水马龙,他的视线落在一个姑娘身上——从外表看,那是个售货员或女仆什么的。她坐在栏杆前的长凳上正等着什么人。接着,查尔斯看见一个穿红上衣的士兵走上前去。那士兵行了个礼,她转过身来。由于距离太远,查尔斯看不出她的表情,但从她转身时那急切的样子,可以断定他们是一对恋人。那士兵拿起姑娘的手,急切切地捂在自己的胸口上。他们说了些什么,那姑娘便挽住他的胳膊,两人漫步朝牛津街走去。查尔斯完全被这一景象吸引住了,当弗里曼先生来到他身旁时,他才蓦地醒悟过来。弗里曼先生手里拿着信,满脸堆笑。
  “我想最好读一下她在附言中说了些什么。”他扶正自己的银质眼镜架,读道:“‘要是您听信查尔斯的胡说八道,哪怕是听信一点儿,我就叫他跟我私奔去巴黎。’”他毫无表情地望着查尔斯。“看来不给咱们什么选择的余地喽。”
  查尔斯淡淡一笑。“可是如果您需要时间来进一步考虑的话……”
  弗里曼先生的手搭在这位谨慎的年轻人肩上,说:“我将告诉她,她的意中人在逆境中比在幸运时更令人敬佩。我想你越早回到莱姆越好。”
  “您对我太慈爱了。”
  “你使我女儿这么快乐,我应当说是你为人慈善。她的信里可不都是这类俏皮话儿啊。”他挽着查尔斯的胳膊,回到房间里来。“我说亲爱的查尔斯……”弗里曼先生这样称呼查尔斯感到是一件乐事。“……我想,你们结婚前对花费稍加调整并不见得是件坏事。但是如果情况……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太谢谢……”
  “咱们不谈这个了。”
  弗里曼先生拿出一串钥匙,打开书桌抽屉,将女儿的信放进去,好象是国家的一份珍贵文件似的。也许,他比维多利亚时代的大多数雇主更加了解奴仆。他锁抽屉的当儿,扭头望了望查尔斯。查尔斯此时心里怏怏不乐,因为他好象变成了弗里曼先生的雇员——受宠的雇员。毫无疑问,他得受这位商业巨子的随意摆布,恐怕更糟的情况还在后头呢。弗里曼先生对他如此善良,毕竟不只是因为他是一位贵族啊。
  “现在我是否可以跟你谈谈一件我早就考虑过的事?因为这时说话方便,它关系到欧内斯蒂娜和你本人。”
  查尔斯礼貌地躬躬身,表示同意,可是弗里曼先生一时倒显得不知如何开口才好。他手足无措地把开信刀放回原处,走到他们刚刚从那儿折转回来的窗前,转身对着查尔斯。
  “亲爱的查尔斯,我自认为自己在各方面都颇幸运,只有一件事例外。”他眼望着地毯,“我没有儿子。”他又顿了一下,以探询的目光望着女婿。“我知道,经商对你来说一定是件令人厌恶的事情。它不是一位绅士的职业。”
  “那仅仅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时髦话,先生。您本人便是最生动的例子,说明它完全可以是一位绅士的职业。”
  “你这话当真?你是否在说另一种形式的时髦话?”
  铁灰色的两眼直愣愣地盯着查尔斯,使他一时不知所措。弗里曼先生双手一摊,说:“我知道任何明智的人物都必定……认识到商业的伟大作用……以及它在我们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嗯,政治家们都这么说,因为我们国家的繁荣要靠它。可是,你是否喜欢我把你说成……愿意经商?”
  “这种可能性从来没有出现过。”
  “可是如果出现了呢?”
  “您的意思是……我……”
  他终于弄清了岳父的意图。弗里曼先生看到他惊异的神色,马上给他找一个合适的台阶。
  “当然喽,我不是说你非得屈尊地去处理日常营业事务,那是职员和另外一些人的事儿。但是我的业务在扩大,查尔斯。明年我们打算在布里斯托尔和伯明翰开办大商场。那还仅是个开端呢。我无力送给你们一个地理性或政治性的帝国,但我相信,某种形式的帝国会送到你和欧内斯蒂娜的手上。”他开始来回踱着步子。“以前,你认为你未来的任务是管理伯父的庄园,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无话可说。但是你有能力,受过教育,有办法……”
  “可是对您出于好心所提出的建议,我是一窍不通的。”
  弗里曼先生摆摆手,表示不同意查尔斯的观点。“诚实、获得别人的尊重、知人善任,这一些更为重要。我不相信你在这些方面不如别人。”
  “我不敢说全然明白了您的建议。”
  “我并不建议你马上要做什么事情。在一两年内,你总得分心筹划结婚。在这期间,你不必费心去考虑外面的事情。你最终将通过欧内斯蒂娜来继承我的巨大商业。对这种商业了解得愈多,你可能就愈感兴趣,这一天总会到来的。我还想说,对我……还有我夫人来说,最大的快乐就是使你对商业更加感兴趣。”
  “我最不希望人家以为我不知感恩,可是……我的意思是,此事与我的生性极不适应,况且我才疏学浅……”
  “我所建议的只不过是一种合作关系。具体说来,你一开始并不需要多么费神,只是偶尔到办公室走走,对经营进行一般监督即可。我想,你见到我所雇佣的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一定会感到出乎意外。其实,跟他们打交道不会降低身分。”
  “我向您保证,我的犹豫不决,跟社会地位方面的考虑毫无关系。”
  “那么原因只能是你太谦逊喽。在这方面,亲爱的年轻人,你对自己的看法是不正确的。我所说的那一天必定会到来——在那一天,我已离开人世。毫无疑问,我以毕生心血建立起来的东西都托付给了你。你可以找到干练的经理为你代管业务。但是我所说的事情是至关重要的,即事业的兴旺要靠积极活跃的主人,这正象一支好的军队要靠一位善战的将军一样。世界上只有好的士兵还不行,只有那样一位将军在指挥才能取得胜利。”
  查尔斯一开始听了这个生动的比喻,心里为之一动,就象是耶稣在拿撒勒受到撒旦的引诱①时所感觉的那样。他过去曾有过那些身处荒野的日子,因而这一提议显得极为诱人。然而他是一位贵族,而贵族是不能经商的。他想找出适当的措辞来讲明这一点,但是怎么也想不出。在生意谈判中,犹豫不决是软弱的表现。弗里曼先生抓住了这一时机,说:
  “你永远不可能叫我同意你的观点,说什么我们都是猴子的后裔。我觉得这一观点是亵渎神明。尽管如此,你上次在我们小小的争论中所说的一些东西,我还是再三考虑过的。但我希望重复一下你的观点。那是什么来着?是进化论?物种必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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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便生存。它必须适应环境的变化。”
  “对,对,现在我是服了。我比你大二十岁,而且我一直生活在这样一种环境里,如果一个人不改变自己——而且是精明地改变——以便适应时代需要,那么他就不能生存,他就要破产。时代在变化,懂吗?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发展就象一匹脱缰的野马,不是你骑着它,就是它骑着你。我并不是说,作绅士是人生不值得追求的。决不是这样。但是这是一个做事的时代,做大事的时代,查尔斯。你可能以为这与你无关——不屑一顾,但你想想吧,它们是否应当与你有关。这就是我的全部建议,请想一想,现在并不必要定下来,完全不必要。”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但你总不能一点都不考虑我的看法吧?”
  这当儿,查尔斯觉得自己实在一筹莫展,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环境,完全成了进化的牺牲品。他过去常常觉得自己成不了大气候,这种感觉很容易重新涌上心头。他猜到弗里曼先生实际上把他看成了什么人:一个游手好闲的人;而且弗里曼先生还猜测,他是为妻了争嫁妆。弗里曼先生本来想要表现得谨慎、冷漠,但他激烈的语调中却表现出一种热情,一种亲切感。
  查尔斯望了望那双等候着的眼睛——那双眼睛能够看穿一切,懂得如何做生意。
  “我承认自己好象被您说服了。”
  “我只是请你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当然,一定思考,认真地思考。”
  弗里曼先生走过去打开门,微笑着说:“恐怕你还有另外一个使命。弗里曼太太正在等着咱们,等着听听莱姆镇最近的新闻呢。”
  不一会儿,两位男子走过宽阔的走廊,来到空旷的楼梯拐角处。下面是这幢楼房的华丽大厅,那儿的一切无一不是当时最时髦的装饰。当他们二人走下楼梯,向着伺候他们的仆人走去时,查尔斯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的身价被降低了。他象一只被关进笼子的狮子。他蓦地发现,自己深深地爱着温斯亚特庄园,爱着它那“可怜的”古画和家具,爱着它悠久的历史、它的安全和它的礼仪。他觉得,进化的抽象理论令人神往,但在实践上它却徒有其表,这正象大厅门口刚刚涂了金的那两根华丽圆住一样。弗里曼先生和他在门口站了一下。在进屋之前,弗里曼先生喊道:“查尔斯·史密逊先生到,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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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8章
    迟早我总要身不由己地被打上
  这个黄金时代的烙印——干吗不呢?
  我没有希望,又不愿相信什么;
  或许我的心会因此变成里程碑,
  我的脸会变成永恒的燧石,
  欺骗人,也被人欺骗,然后死去:
  谁说得谁?我们总归是灰尘①。
  ——丁尼生《毛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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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尔斯不知不觉地走下弗里曼家门口的台阶。此时已是黄昏,街上的煤气灯已亮了。空气清凉,薄雾缥缈,雾气中夹杂着闻惯了的煤烟味和从海德公园飘出的春天里草木的气息。查尔斯深深吸了口气。空气中微带伦敦特有的辣味。他把专门为他雇的马车打发掉,决定步行。
  他慢慢地走着,心里并无明确的目的地,大致方向是朝他所属的圣·詹姆斯俱乐部走去。一开始,他沿海德公园的铁栏杆走着。那些笨重的栏杆三个星期以后在一次群众骚乱中被推倒了(这是后来朋友告诉他的,他们亲眼目睹过这一惊人事件),结果改革法案很快便获得通过。不一会儿,他拐向公园街。可是公园街的交通非常拥挤。维多利亚中期交通之拥挤与今天相差无几,而且比现在嘈杂得多,因为那时的马车轮子都带着铁箍,压在花岗石路面上嘎吱作响。于是,查尔斯找了一条自以为是捷径的小巷,从那儿到了梅凡尔区①的中心。雾气浓重起来,虽然没有浓到看不见一切的程度,但却足以给查尔斯一种扑朔迷离的梦游感觉。他感到自己似乎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是一个只能看到事物表面现象的老实人②,一个陡然被剥夺了识别事物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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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即伦敦西区,是上流社会居住的地区。
  ②老实人是法国哲学家、文学家伏尔泰(1694—1778)的著名哲理小说《老实人或乐观主义》中的主人公。老实人遭遇一系列无妄之灾,颠沛流离,死里逃生,终于认识到这个世界并不完善。
  对查尔斯来说,失去了这种能力就等于失去了一切。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查尔斯为什么会有下面的感觉。他实在弄不清是什么东西驱使他来找欧内斯蒂娜的父亲的,那件事情完全可以靠通信的方式处理。如果现在看来他的小心是荒谬的话,那么,他关于贫穷、调整个人收入之类的谈论也莫不如此。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那样一个雾霭茫茫、容易出事的夜晚,有钱人都坐马车,步行的必定是穷人。所以,查尔斯遇到的几乎都是下层社会的人:梅凡尔区富贵人家的仆人,以及职员、售货员、乞丐、街道清扫工(那时马是重要的交通工具,所以这是一种极普通的职业)、小贩、顽童、少数妓女等。查尔斯知道,对这些人来说,一年能挣上一百镑也就算是走运了,而他每年的收入比这个数高达二十五倍!尽管这样,别人还觉得他可怜呢!
  查尔斯并非是个早期的社会主义者。他不觉得自己优越的经济地位在道德上有什么罪恶,这是因为他感到自己在其他方面远不能说是优越。这方面的证据比比皆是。一般说来,除去乞丐为了讨到一口热饭就得表现出一副可怜样子外,从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看不出他们对自己的命运有什么不满的地方。而他却无幸福可言,只觉得自己与时代格格不入,十分痛苦。他觉得客观环境要求一个绅士在自己的周围建立起的东西,就象古代恐龙类生物在自己身上生出的巨大防护器官一样,而正是这种器官使它们死于非命。他想到这一灭绝了的怪物,不由得放慢了步子。实际上他停住了脚步,象一块活化石一样站在那儿,看着那些更快活、更适于生存的人们在他刚才经过的一排小店铺门前熙来攘往,活象显微镜下的阿米巴虫那样。
  两名演奏手摇风琴的人相互比赛技艺。一名班卓琴手后来也加入了他们的竞赛。街上还有捣马铃署泥的工人,有卖猪蹄的小贩(“刚出锅的,一个便士一只!”),还有卖热栗子的。
  一位老妇在叫卖抗风大头火柴,另一位老妇在叫卖水仙花。街上还有运水工,水龙头管理员,头戴折叠帽的清洁工和戴着四方小帽的机修工。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坐在路边门口的台阶上或街道旁的镶边石上,有的倚靠在马车栏杆上,一个个象小秃鹫似的。其中,有个小孩(他象大多数小孩一样赤着脚)向着另一个在演戏的孩子吹着尖利的口哨,查尔斯看见他们便停住脚步。这时,那个演戏的孩子挥舞着手中的彩色纸条,向着站在这活跃的“舞台”一侧的查尔斯跑来。
  查尔斯慌忙走开,拐进一条灯光昏暗的街道。这时,有个人跟在他的身后,尖着嗓子唱一支当年的低级下流的歌曲:
    马麦杜克勋爵,您为什么不回转,
  跟我一起共进热气腾腾的晚餐?
  我们干掉一壶烈酒,
  便可云来雨去,腾云驾雾,
  便可云来雨去,腾云驾雾。
  查尔斯加快了脚步,避开了那歌声和歌词的嘲弄。不过那声音使他想起了伦敦空气中的另一成分——罪恶的气息。当然,他没有亲眼看见这种罪恶,但它象煤烟一样,可以教人闻到它的气味。他不时地看到几个妓女。她们眼巴巴地看着他走过去,而不去纠缠他(查尔斯的举止完全是绅士派头,她们不敢近前,因为她们只能寻找低档猎物)。罪恶并不完全体现在这些可怜的女人身上,而是大城市给人的诡秘感。在这里,一切都可以隐而不见,秘而不闻。
  莱姆是个小镇子,外来人总是处在众目睽睽之下。而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里,彼此却视而不见。没有人转身看他一眼。他几乎象个隐身人,象个不存在的人。这倒给他一种自由感,然而这却是一种可怕的感觉,因为他实际上已失去了自由——总之,他象失去温斯亚特庄园一样地失去了自由。他生活中的一切都失去了。一切都在提醒他,他失去了自由。
  一男一女从他身边匆匆走过。他们讲的是法语,肯定是法国人。查尔斯听后,心想自己此时要是在国外该多好。从那里再去其他国家……再次出国旅游!要是我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要是我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他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句话,说了不下十余遍,随后又苦笑着摇摇头,责备自己这么不实际,这么浪漫,这么不负责任。
  他从一个马厩旁走过。那样的马厩在当时已经算不上是很象样的了,然而它还是在发挥着原来的作用,照旧用来养马。马的鬃毛被梳理得干干净净。马车停在马厩外面,套上车的辕马啪嗒啪嗒地用蹄子刨着地面。马车夫一面刷洗马车,一边大声地吹着口哨。一切都是在为晚间的社交活动做准备。一个念头蓦地涌上查尔斯的心头:下层社会的人比上层社会的人过得快活。他们并不象激进派所宣扬的那样,在愚蠢的富人下面痛苦地呻吟着。他们更象是幸福的寄生虫。他记得几个月前在温斯亚特的花园里偶然看见一只刺猬。他用手杖戳它,使它蜷缩起身子。他看见在它竖起的皮刺间,有许多跳跳蹦蹦的跳蚤。在生物学方面;他有丰富的知识,因此对世上这类物种间的相互关系不仅不感到憎恶,反而饶有兴趣。现在他神情如此忧郁,足可以认清刺猬是什么样的动物了:它唯一的自卫手段是装死躺下并竖起皮刺;他自己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一种竖起贵族皮刺的动物。
  过了一会儿,他来到一家小五金商店门前,站在店外从窗口望着柜台,望着头戴礼帽、腰系围裙的老板。那老板正在数一些蜡烛给一个十岁光景的小女孩;那女孩望着他,红红的指头夹着一个便士,向他高高举起。
  买卖。商业。他涨红了脸,想起了弗里曼先生对他的提议。这当儿他已明白过来,那种提议是对他所属阶级的侮辱与蔑视。弗里曼应当懂得,他查尔斯是永远不会去经商的,永远不会去当老板。那种建议一提出来时,他本应当断然拒绝的。但是,他的一切财富都要来自弗里曼,在这种情况下,他又怎能拒绝呢?查尔斯心中不满的原因正在于此:他感到自己是一个被收买的丈夫,是他岳父的傀儡。不过,在他那个阶级中,婚姻在传统上都是如此。这种传统是在这样一个时代发展起来的:在那个时代。上流社会的婚姻是一种公认的买卖合同,丈夫和妻子都得遵守合同的条款,即用金钱来购买地位。可是如今婚姻却被说成是贞洁,是神圣的结合,是基督教用以创造爱情的方式,而不是纯粹的互相利用。即便是查尔斯愤世嫉俗地接受这种传统,但他也知道,欧内斯蒂都决不会允许让爱情在他们的婚姻中成为次要原则。她永久的标准就是要查尔斯爱她,而且只爱她一人。然后,在他们的婚姻中,才能讲到其他必须的事情:他对欧内斯蒂娜的金钱应感恩戴德……
  查尔斯象是被支配命运的魔术所驱使着似地来到一个角落。在一条黑乎乎的街道的尽头有一排灯光通明的高大房屋。他原以为此时应当走近皮克迪里街了,谁知这黑暗街道头上那片光灿灿的房子却在北侧。他明白过来,自己迷失了方向,无意间来到了牛津街……看来是命运的安排。就在这条街上,他望见了弗里曼先生的巨大商店。象是被磁石吸引着一般,他身不由己地穿过小巷,来到牛津街,看到了整个盖着黄瓦的巨大建筑物。大商店的窗户不久前刚换上了厚玻璃,里面摆着成批的棉花、花边、衣服、布匹,等等。每件商品上都贴着雪白的价格标签。商店仍在营业,顾客进进出出,川流不息。查尔斯很想进去看看,可是怎么也迈不开脚步。他觉得宁愿作个乞丐,蹲在店门口,也比走进去要好受得多。
  这倒不是因为那所商店在他心目中不再是作弄人的玩笑,不再是远在天边的金矿,不再是海市蜃楼。此时,它威风凛凛地矗立在那儿,象一架巨大的发动机,一头庞大的野兽,正在张着血盆大口,企图吞噬走近它身边的一切。对于许多男子来说,即使能在这里站一会,了解一下这幢大楼的情况,了解一下它里面的金银财宝和它的威力——这都是查尔斯垂手可得的东西——也会感到极大的幸福。然而,查尔斯自己却呆立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对这一切视而不见,象是希望自己能够将它永远忘却似的。
  毫无疑义,查尔斯对弗里曼先生的建议采取拒绝的态度,这其中有他不光彩的一面——一种势利态度,一种按他高贵祖先的信条行事的思想。同时,他的拒绝不能说与他的懒惰不无关系。他害怕工作,害怕每日如是的单调工作,害怕埋头处理琐碎事务。另外,他也有些胆小,对其他人,特别是下层社会的人,他感到畏惧,这一点大家可能早已注意到了。他影影绰绰地看到他们涌到橱窗前,看到他们从门口进进出出,络绎不绝,他厌恶跟这些人打交道。这种事是万万做不得的。
  然而,他对那个建议的拒绝也有着高尚的理由。他认为,对金钱的追求并非是生活的主要目的。他自然永远不会成为达尔文或狄更斯,不会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或文学家。最糟糕的是他只能成为半瓶子醋的业余爱好者,成为一个懒汉,一个只让别人工作而自己却毫无成就的平庸之辈。可是他对自己的碌碌无为有某种奇怪的自尊,觉得自己甘愿碌碌无为(除象刺猬的那种皮刺之外一无所有),这倒是贵族所保持的最后一点体面,也几乎是他最后的一点自由。他心里非常明白:一旦他走进那个店里,一切就都完了。
  大家可能认为查尔斯所处的是一种历史性的困境。我不想为贵族作什么辩护。在很久以前那个四月的夜晚,查尔斯就悲观地想象过贵族是一个正在灭亡的“物种”,到一九六九年我在写这部小说时,这一点比那时更显而易见了。死亡并不是事物的某一方面,而是事物的本质。死亡的仅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本身是永存的。在贯穿于我们叫作生存的这一系列灭亡形式之中,在某种劫后余生的东西。对维多利亚时代贵族绅士最好的品性,我们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骑士身上,也可以从现代我们叫作科学家的身上看到。正是从这一点上看,历史的长河总是不停息地奔流着。
  一二六七年,查尔斯①带着法国人的新观念在寻求圣杯②;六百年后,即一八六七年,查尔斯对经商颇为反感;今天的查尔斯可能是一位计算机科学家,他对那些善良的人道主义者的大声疾呼充耳不闻,那般人自身已开始认识到自己的存在是多余的。人们可能觉得这三个查尔斯之间毫无联系。事实远非如此。他们都反对“占有”是生活的目标这一见解。不论是占有一个女人的身子,是占有高额利润,还是占有支配一切的权方,他们一概反对。科学家也只不过是一种存在形式,最终也将被新的形式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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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里的查尔斯不是指历史上的某一个人,而是指当时的任何一个英国人。“带着法国人的新观念”,指一○六六年,法国诺曼人征服英国以后从法国带去的观念。
  ②根据古代传说,圣杯指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以前与门徒吃最后的晚餐时所使用的杯子。约瑟又用这个杯子来盛接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从伤口流出来的鲜血。这个杯子经过几次转手,最后落到骑士蒂特瑞尔手里。他在萨尔法奇山上建了一座小礼拜堂,把这个圣杯安放在里面。这个故事见“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传奇”,在欧洲流传很广。
  实际上,这一切都与《圣经·新约全书》中所记载的“荒野的引诱”这一神话有着密切的、永远的联系。凡受过教育、有着洞察力的人都会不知不觉地进入自己的荒野,一生中迟早会受到引诱。他们对诱惑的拒绝可能是愚蠢的,但却永远算不上罪过。您不是为了继续进行教学而刚刚拒绝了一项有利可图的商业应用性研究吗?您最近的一次画展不如上一次出售得多,可您不是照旧坚持自己的新风格吗?您不是刚刚作出了一项决定,坚持不准影响您本来的利益和占有机会吗?由此看来,切勿认为查尔斯对那个建议的反应仅仅是势利贵族的条件反射。要看清他是这样一个人:一个要力争战胜历史的人,虽然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促使查尔斯力争战胜历史的东西决不仅仅是人类保持个性的通常本能。他有着多年的思考和自我认识。他的整个过去,即过去他干正经事所花的精力,似乎是他为认识现实而必须付出的代价。虽然他无法使现实符合他的梦想,但他决不相信自己的所有愿望都毫无价值。他探讨过人生的真谛,而且,他相信自己偶然窥见到了人生的真谛。他没有才能,没法将自己窥见到的东西告诉他人,这难道也是他的过错?在一个旁观者看来,他是一个浅薄的涉猎者,一个毫无成功希望的业余爱好者?不管怎么说,他至少早已弄清,人生的真谛是不可能在弗里曼的商业里找到的。
  然而起关键作用的——至少对查尔斯来说是如此——是适者生存的原理,特别是他那天夜晚在莱姆与格罗根东观地进行讨论的该原理的一个方面:人只能把自我分析的能力看作一种为适应环境而斗争的有利条件。当时他们两人都认为,人的自由意志并没有面临险境。如果一个人不得不改变自己以适应生存——甚至弗里曼也认识到这一点——那么他至少有选择变化方式的权利。不过理论总归是理论,实践(查尔斯正在实践着)却是另外一码事。
  他被捆住了手脚。他不应当被捆住,但事实却是如此。
  他在时代的强大压力面前一时束手无策。他觉得周身冷飕飕的,特别是一想起弗里曼便感到愤怒和寒冷,感到内心深处的寒冷。
  一辆马车从他身边驶过,他扬了扬手仗。上车后他便倚在散发着霉味的皮座椅上,闭上了眼睛。一个可以使自己找到安慰的念头掠过脑海。您可能以为那念头是希望?是决心?是勇气?都不是。他盼望的是一碗加牛奶的五味酒和一品脱香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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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9章
    即使我是妓女,这社会又有什么理由贬斥我呢?社会给了我什么好处?如果说我是社会机体上的疽痈,难道病因不正是这具腐烂的尸体吗?先生,难道我不是这个社会的宗嗣,而是什么私生子?
  ——《泰晤士报》1858年2月24日
    
  对这种心灵的探索,靠五味酒和香槟酒恐怕是不能从哲学上得出深刻结论的。但在剑桥大学,这两种东西一直被认为是灵丹妙药,可以解决人世间出现的所有问题。查尔斯自离开剑桥大学以来,虽然对这些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仍然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所幸的是,他所属的俱乐部跟许多英国绅士俱乐部一样,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简单而有益的假设上:人的学生时代是黄金时代。这种俱乐部有着所有富裕大学所能提供的娱乐活动,但却没有使人恼火的人和事(例如教师、系主任、考试等),一句话,它们迎合着人们在青少年时代的爱好。此外它们还提供上等的五味酒。
  查尔斯走进烟雾缭绕的房间,首先看到的两位俱乐部成员都是他从前的同学。一个是主教的儿子,他给父亲丢尽了脸;另一个是位从男爵,查尔斯不久前还曾有希望继承这种爵位呢。从男爵名叫托玛斯·伯格,在诺森伯兰郡有大宗产业。他们家的地位稳如磐石,谁也休想移动它,这已得到了历史的证明。他的先祖们一向追求寻欢作乐、吃喝嫖赌。他遵从先祖们的遗训,继承了他们的事业。查尔斯在剑桥大学读书时误入歧途,成了一伙花花公子的成员,而托玛斯·伯格就是那伙人的头目。他的越轨放荡行为是尽人皆知的,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好几次人们提出动议,试图将他逐出俱乐部;但是他向俱乐部提供煤炭,而且收的钱很少,简直就是奉送,因此那些精明的俱乐部理事总是取得胜利,把他保留下来。再说,他的人生态度也有诚实的一面。他干坏事不知羞耻,但也毫不虚伪。他在经济上慷慨大度,有不少时候,俱乐部的年轻成员有半数都向他借贷,而他的借贷是具有绅士风度的,可以无限期地延长借款时间,不收利息。不管碰到什么打赌的场合,他总是第一个掏腰包。除了那些沉闷忧郁而不能自拔的人以外,他能使俱乐部的绝大多数成员回忆起比较愉快的日子。他长得矮胖结实,由于喝了酒,再加上天气暖和,他的脸上闪耀着红光。他的眼神总是那样天真无邪,眼珠呈暗绿色。虽然被引诱而堕落,但目光还是坦率的。他看到查尔斯走进来,便眯起两眼说:
  “查利①!你逃脱婚姻的锁链到这儿来干什么?”
  查尔斯微笑一下,脸上带着精疲力竭而又尴尬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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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好,汤姆①!纳撒尼尔,你也好哇!”主教的不肖之子嘴里永远叼着香烟,他懒洋洋地举了举手。查尔斯转向从男爵:“‘假释’,嘿嘿!那位可爱的姑娘正在多塞特郡海边喝海水呢。”
  汤姆挤了挤眼睛,说:“而你却在这里兴致勃勃地喝酒,对吧?我听说那姑娘漂亮极了,是纳特②说的。他嫉妒你呢,知道吗?他说,查利,奶奶的,什么郎才女貌——这不公平,是不是,纳特?”主教的儿子穷极潦倒,查尔斯心想,他嫉妒的决不是欧内斯蒂娜的容貌。要是在平时,查尔斯八成要抽身走开,去看看报纸或去跟一些比较正派的朋友聊天。可是今天他没有动。也许他们会议论五味酒和香槟酒吧?那也好。
  于是他在他们两人身边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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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汤姆是托玛斯的昵称。
  ②纳特是纳撒尼尔的昵称。
  “您那位令人尊敬的伯父怎么样,查尔斯?”汤姆爵士再次挤挤眼睛。但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倒也不会得罪人。查尔斯含含糊糊地说了声他的伯父身体很好。
  “他大概非常喜欢猎狗吧?问问他是不是需要一对诺森伯兰郡最凶猛的猎狗,不过我看它们不能繁殖。托纳多——还记得这个人吧?就是他的小狗。”在剑桥大学时,托纳多曾偷偷地在汤姆爵士的屋里住了一个夏天。
  “我当然记得他,怎么也不会忘掉这个人。”
  汤姆爵士哈哈大笑起来。“是了,是了,他挺喜欢你的,打是亲骂是爱嘛。亲爱的老伙计托纳多——愿上帝保佑他的在天之灵。”他悲痛地把酒一饮而尽。另外两人看了禁不住笑起来。这样的笑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因为他的悲痛完全出自内心。
  他们就这样边喝边谈了两个小时,喝了两瓶香槟酒和一碗五味精,吃了排骨、炒腰子等菜肴(这三们绅士现已转移到餐厅)。吃了排骨和腰子自然需要灌大量的红葡萄酒,而红葡萄酒下肚后反过来又需要喝一两大杯白葡萄酒来“解酒”。
  汤姆爵士和主教的儿子都是老酒鬼,比查尔斯的酒量大。从外表上看,到第二瓶白葡萄酒下肚时,他们二人看起来比查尔斯还醉得厉害。尽管查尔斯装作若无其事,另外两个人看上去醉醺醺的,但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当他们从餐厅里慢慢走出来,要去驱车兜风时,那两个人很清醒,唯独查尔斯却迈着踉踉跄跄的步子。走了不远,他便感到尴尬异常,洋相百出。他似乎看到弗里曼先生那对灰色的眼睛正在盯着她。其实,象弗里曼先生那样专心于经营生意的人是决不会到这样的俱乐部来的。
  别人帮查尔斯披上斗篷,递给他帽子、手套和手杖。随后,他糊里糊涂地发现自己已经来到街上。呼吸着清凉的空气——虽然仍有薄雾,但却没有往常那种浓雾——他的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汤姆爵士马车门上的贵族盾形纹章。温斯亚特庄园再次使他感到讨厌,刺痛着他的心。马车门开了,盾形纹章向他摆了过来。别人扶着他上了车。不一会,他发现自己坐在汤姆爵士身旁,对面坐着主教的儿子。虽说醉了,但他还不至于看不到两个朋友在挤眉弄眼,不过此时已无心过问这些了。他想,随他们去吧,喝醉了倒心思痛快。眼前的一切都摇曳不定,晃来晃去,他觉得这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他很想把贝拉·汤姆金斯夫人和温斯亚特庄园的事都告诉他们,但是他还没醉到那种程度。绅士就是绅士,喝醉了也得保持应有的风度。他转身对着汤姆。
  “汤姆,老伙计,你这家伙真有福气。”
  “你也如此呀,查利老兄,咱们都很有造化。”
  “那么咱们上哪儿去?”
  “在这欢乐的夜晚,咱们这些有福气的家伙还能到哪儿去呢,对不对,纳特?”
  一阵沉默。查尔斯模模糊糊辨认着他们前进的方向。这次他没有看到两个朋友挤眼睛。渐渐地,他记起了汤姆爵士刚才那句话中的几个主要的字眼。他严肃地转过头。
  “欢乐的夜晚?”
  “咱们去玛·特普西乔那老太婆办的娱乐场去,查尔斯。
  到缪斯的神龛去作礼拜,你不知道吗?”
  查尔斯怔怔地望着主教儿子的笑脸。
  “神龛?”
  “所谓的神龛呀,查尔斯。”
  “那是个比喻,去看维纳斯的表演。”主教的儿子解释说。
  查尔斯瞪着他们,过了一会儿明白过来,突然笑了。“这个主意真妙!”说完,他却再次严肃地望着车窗外面。他觉得应当叫车停下,跟他们分手。他的头脑稍许清醒了一点,想起汤姆是怎样的声名狼藉。随后,莎拉的面孔不知怎么浮现在他的面前:那闭着的双眼,那朝他仰起的面庞,那亲吻……真是大惊小怪。他这时看清了是什么东西引起了他的苦恼:他需要女性的温存。他扭头望了望汤姆爵士和主教的儿子。汤姆爵士伸展着四肢躺在座位的角落里,主教的儿子则把双腿横放在座位上。两人的帽子都扣在脑门上,摆出放荡不羁的样子。这一次,三个人都挤了挤眼睛。
  说话间,他们来到许多拥挤的马车中间。那些马车也都是驶向维多利亚时代伦敦一个街区的。那里有娱乐场、咖啡厅,在公众聚集的地方有吸烟室,而且附近有不少花街柳巷。
  他们一路上看到(这时主教的儿子从皮包里拿出了长柄眼镜)成群的干傻事的女人:马车里的名妓、人行道上的普通妓女……从长着白白小脸、戴着女帽、怯生生的姑娘,到棕色脸膛的悍妇,色色俱全。一眼望去,花花绿绿的(也是时髦的)人流滚滚向前,真是无奇不有。有的妇女戴着礼帽,穿着长裤,打扮得象巴黎游艇上的船员,也有的打扮得象水手,还有的象西班牙小姐,更有的象西西里岛农村姑娘,似乎附近许多小剧场中那些舞台上的角色一下子都涌到大街上来了。那些顾客——人数相等的男性——的衣着则逊色得多。他们手里拿着手杖,嘴里嚼着草棒,眼望着那些夜游的人才。查尔斯虽然后悔酒喝多了,眼睛模模糊糊,不得不多望几眼才能看清周围的一切,可是他照样觉得欢欢乐乐,生气勃勃,美不胜收,最重要的是,他觉得这儿的一切跟弗里曼的世界完全不同。
  查尔斯跟他的两个同伴在玛·特普西乔娱乐场看了妓女们的表演以后,就跟他们分手了。
  他来到街上,看到巷口有好几辆出租马车在等客,就跳上第一辆。他大声说出一条街的名字,那条街靠近他的肯星顿住所。随后,他便一屁股坐了下来。他回忆着娱乐场妓女的裸体表演,觉得自己已不再那么尊贵、体面,觉得自己好象刚刚忍受了一次侮辱或逃避了一场决斗。他父亲生前把度过这样的夜晚当作极平常的事情,而他却享受不了,这证明自己有点反常。他是位见多识广的人物,可现在怎么样了呢?变成了胆小鬼吗?不考虑欧内斯蒂娜,不考虑自己订婚时的誓言吗?但是,考虑到那些,他感到自己象是刚从自由自在的梦境中醒来的囚徒一样,陡然发现自己又被锁链掀翻在地,回到了囚室,回到了黑暗的现实之中。
  马车缓慢地在一条狭窄的街上行驶。这条街仍属于罪恶的地区,街上车水马龙,拥挤不堪。每个门口的灯光下,都有几个卖俏女人站在那儿。查尔斯透过黑影望着她们。他感到自己周身热血沸腾,难以忍受。要是眼前有一支长矛,他会象莎拉在康芒岭让树刺扎进手里一样,让长矛尖将自己的手穿透。他极想折磨自己,惩罚自己,必须采取某种行动来发泄自己的怒气。
  在一条比较安静的街上,他们经过一盏路灯时,他看见灯下站着一个孤单单的姑娘。可能是因为刚才走过的地方街头女郎太多、太露骨的缘故,相比之下,这个姑娘显得很孤独,看起来还不够老练,不敢向查尔斯坐的马车靠近。然而她的职业却一目了然。她穿着一件肮脏的粉红色布裙子,胸口上挂着纸做的玫瑰花,肩裹白披肩,头上戴一顶新式黑帽。帽子不大,有点象是男式的,扣在带网的棕色发髻上。她瞅着从身边经过的马车。她那头发的颜色,那忽闪着的黑色眼睛,那盼望客人的姿势,这一切都使查尔斯伸长了脖子,在马车驶过时从椭圆形的车窗口望着她。他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激情,于是抓起手仗,用力捣着车顶。车夫立即刹住车。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过后,那姑娘出现在他的面前,站在马车旁。
  她实际上并不象莎拉。他看到她的头发太红,一定是染过的;而且,她身上有些俗气;眼神看起来很沉静、坚定,但那是假装的;嘴唇上挂着微笑,但涂得太红了,象是一片血迹。尽管如此,她还是有点象莎拉——可能是那坚定的眉毛,或者许是嘴巴。
  “你有房间吗?”
  “有,先生。”
  “告诉车夫去你那儿怎么走。”
  她马上离开查尔斯,到车夫面前说了些什么,随后便蹬上马车,弄得马车摇晃了一下。她坐在查尔斯的身边,狭小的车厢内充满了廉价香水的气味。他觉察到她薄薄的衣袖和裙子擦到他的身上,但是他们两人谁也没有碰谁。马车继续前进,走了一百多码,两人都沉默着。
  “一整夜吗,先生?”
  “是的。”
  “俺的意思是,要不是一整夜,俺还得再去接生意,那就得再加上我回去的马车钱。”
  查尔斯点点头,凝视着面前的一片黑暗。在沉默中,他们又向前走了一百多码。她微微碰着了他的胳膊。查尔斯感觉得出,她不象刚才那么紧张了。
  “这个时节不该这么冷。”
  “是的。”查尔斯望了她一眼,“你得注意身体。”
  “下雪时俺不出来接客。有的人出来,可俺不。”
  又是一阵沉默。这一次是查尔斯先开口。
  “你干这个干了多长……”
  “十八岁开始的,先生,到五月就整两年了。”
  “嗯。”
  在接下来的沉默中,查尔斯偷偷望了那姑娘一眼。此时,查尔斯的脑海里正在演算一道可怕的算术题: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算她“工作”三百天吧,再乘以二……那就是六百人次,她八成会有传染病。能不能拐弯抹角地问一下呢?毫无办法。这当儿,车外射进的灯光亮了一些,查尔斯趁机再次瞅了瞅她。她好象没有什么病容。他想,自己真是个傻瓜,说到梅毒,他知道要是到刚才离开的那种豪华的大妓院,可就安全多了。咳,只是拣一个普通的野鸡……可是命该如此。是他自己愿意这样做的。马车朝北向托顿汉·考特路驶去。
  “我现在就付给你钱好吗?”
  “俺无所谓,先生,随您的便吧。”
  “好吧,多少钱?”
  她犹豫了一下,接着说:“常价,先生。”
  他飞快地瞥了她一眼,点了点头。
  “一整夜的通常价格是……”她稍微犹豫一下,这说明她在价格上不老实,但她也够可怜的。“……一个金镑。”
  他从礼服大衣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给了他。
  “谢谢,先生。”她小心地把钱放进拎包里。随后,她竟间接地回答了他私下嘀咕的问题。
  “俺只跟绅士们来往,先生。您用不着那样担心。”
  他说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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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0章
    哦,这两片芳唇
  ,曾贴在别人嘴上,
  这一抹酥胸,
  曾拥在别人怀中,
  就象搂着我一样……
  ——马修·阿诺德《别离》(1853)
    
  马车在一所房子前面停下来,那房子座落在托顿汉·考特路东侧一条狭窄的小街上。那姑娘很快下了车,走上几层台阶,打开门走进屋去。那马车夫是个年纪很大的老头,身上紧裹着褴褛的赶车大衣,头上戴着紧紧系着帽带的大礼帽,叫人不由得怀疑那大衣和帽子已经长在了他身上。他把鞭子放在座位旁,从嘴里把烟斗拿出来,伸手接钱,但是他的两眼却呆望着前面漆黑的街头,似乎不忍心再看查尔斯一眼。其实查尔斯也不希望老汉看他,但他觉得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看来老汉是故意使他有这种感觉的。他踌躇了一会儿,这时他可以跳回到马车里,因为那姑娘进屋去了……可是一种讨厌的固执情绪使他掏出钱来,把马车夫打发走了。
  查尔斯发现那姑娘背对着他,等候在灯火昏暗的门廊里。她听到查尔斯进来后关上了大门,便头也不回地就径直走上楼梯。房子的后面传来一股烹调的气味和低沉的说话声。
  他们登上两节破烂的楼梯后,她打开门,手扶着门让查尔斯进屋。查尔斯走进屋,她把门闩好。她走过去把炉子上方的气灯扭亮,把炉子捅旺,又加上一些煤。查尔斯瞧瞧四周,发现屋里除那张床以外,其他都是些旧物件,然而擦洗得一尘不染。床架是由铜栏杆和铁栏杆组成的。铜栏杆擦得铮明瓦亮,象是金子。床对面的墙角里有一块帘布。他瞥见帘布后面有个脸盆架。屋里有几件便宜的装饰品。墙上挂着几幅廉价的版画。边缘已经磨损了的波纹窗帘已经拉上了。这些装饰本来是要表示奢华的,但没有一件东西能给人以这样的印象。
  “对不起,先生,您先随便坐坐,俺一会就来。”
  她从另一扇门走进房子后面的一间屋里去。那间屋子很黑,查尔斯发现她进屋后就轻轻关上了门。他走到火炉旁,背对火炉站着。透过那扇关着的门,传来刚刚醒来的孩子一阵咿咿呀呀的声音,接着是一阵嘘嘘声和低低的说话声。门开了,那姑娘走了出来。她已脱下披肩,摘掉了帽子,局促不安地朝查尔斯笑笑。
  “俺的小丫头,先生,她不会吵的,可乖啦。”她发现查尔斯有点扫兴,慌忙说:“附近有个小饭馆,没几步路,先生,要是您饿了……”
  查尔斯并不饥饿,而且这会儿激情的冲动也不迫切了。他觉得自己不敢看她。
  “你要想吃什么就自己叫吧。我不想吃……或许,弄点酒吧,要是有地方买的话。”
  “法国酒还是德国酒,先生?”
  “一杯白葡萄酒吧——你喜欢喝吗?”
  “谢谢,先生,我派人去买。”
  说着,她走出屋子。查尔斯听到她在向下面楼厅里粗鲁地喊叫着。
  “哈里!”
  一阵低语声。前门砰地关上了。她走回屋子后,查尔斯问她刚才是不是该给她些钱。不过,看来酒饭钱已包括在总的费用里了。
  “您坐椅子好吗,先生?”
  她伸手去接他进屋后仍握在手里的帽子和手杖。查尔斯递给她,然后分开礼服大衣的后摆,在炉边的椅子上落了座。她加进炉子里的煤烧不着,便跪伏在炉前,跪伏在他的面前,再次拿起火钩忙碌起来。
  “煤是好煤,不该着得这么慢呀。都怪煤窖不好,那儿太潮湿啦。”
  火炉泛着红光,照在她的身上。查尔斯仔细地端详着她。那张脸看上去并不怎么漂亮,不过显得很坚毅、平静、天真。她的胸部丰满,手和手腕白嫩美丽,简直可以说是纤巧玲珑。这一切,再加上那满头蓬松的秀发,蓦地撩拨起他的欲火。他几乎就要伸手摸她了,但他忽然又改变了主意。他想,再喝点酒心里会舒服些。他们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她望了望他,查尔斯朝姑娘笑笑。那一天,查尔斯第一次感到一阵短暂的宁静。
  她再次望着火炉,小声说:“买酒的人马上就回来,离这儿没有几步路。”
  他们两人又沉默起来。对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男子来说,这样男女对坐的时刻是极不平常的。当时,即便是夫妻之间有什么亲密关系可言,那也是由严格的传统观念所决定的。可是查尔斯坐在一个小时以前还不认识的女人对面,俨然象是……
  “孩子的父亲是……?”
  “当兵的,先生。”
  “当兵的?”
  她望着炉火,在沉思着。
  “如今在印度。”
  “他不跟你结婚吗?”
  对他的天真,她先是淡淡地一笑,接着摇了摇头,说:“俺生孩子的时候,他给过钱。”她这些话的意思似乎是说那样做也就够了,不能有更多的要求。
  “你不能干别的来维持生活吗?”
  “工作是有的,要整天价干。再说,俺得花钱雇人照看小玛丽,那样就……”她耸耸肩头。“一下子陷到泥坑里,就拨不出脚来了。没别的办法,只好这样干下去。”
  “那么你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吗?”
  “俺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办法,先生。”
  她说这话时并无羞耻和懊悔的神情。她的命运就这样完了,而且她根本不可能想象这种命运的后果。
  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她站起身走过去,没等外面敲门就把门打开了。查尔斯瞥见门外有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很明显,他已被教会不要向房内张望,因为他一直低着头。她接过盘子,放在窗口旁边的一张桌子上,又手拿钱包折转回去。一阵硬币的叮当声,门又轻轻地关上了。她斟了一杯酒,递给查尔斯,把剩下的半瓶放在他身边火炉的铁架上,似乎要把那些酒温一下。她坐下来,把托盘上的罩布拿掉。查尔斯从眼角里瞥见盘子里盛着一个小肉饼,还有一些土豆和一只酒杯。一看便知,酒杯里盛着搀水的杜松子酒。她不会只让人送水而不搀酒的。他喝的葡萄酒有些酸味,可他还是喝了下去,只想教自己的理智变得模糊起来。
  炉火烧旺了,哗哗剥剥地响着。煤气灯发出轻微的咝咝声,刀叉餐具叮当作响。他不明白,这种吃喝跟自己到这儿来的真正目的有什么相干。他又喝了一杯象醋一样的酸酒。
  她很快便吃完了饭,盘子拿到了外面。随后,她走进孩子睡觉的那间黑屋子。过了片刻,她走出来。这一次她穿着一件睡衣,用手抓着对襟。她的头发松了开来,飘到背上。她的手把睡衣的对襟抓得紧紧的,一看就知道她身上没穿别的衣服。查尔斯站起身来。
  “别忙,先生,把酒喝光。”
  他低头看了看身边的酒瓶,那样子好象刚才没看见它似的。接着他点点头,又坐了下去,再斟了一杯酒。她一只手抓着睡衣,走到他面前,伸出另一只手将煤气灯扭暗。那灯光只剩下了两个小绿点。炉火的红光沐浴着那姑娘,她那青春的面容,显得格外柔和。
  她望着炉火,问:“先生,您喜欢俺坐到您的腿上吗?”
  “嗯……好吧。”
  查尔斯一扬脖子,把酒喝光。她再次用手抓住睡衣,站了起来,轻轻地坐到他支起的两腿上,右臂勾住了他的肩膀。查尔斯的左胳膊搂着她的腰,而他的右胳膊却无所适从地放在椅子扶手上。……
  “您真是位漂亮的绅士。”
  “你是个标致的姑娘啊。”
  “您喜欢俺这种下贱姑娘吗?”
  查尔斯注意到,她这时已不再称“先生”了。他的左胳膊搂得更紧了些。
  这时,他突然闻到她的嘴里微微有一股大葱气味。
  可能就是这股气味使他第一次想要呕吐。他镇定一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这时,他变成了两个人:一个是酩酊大醉,一个是情欲荡漾。但是,那姑娘已觉察到查尔斯有些异样,不过她误解了。
  “俺太重了,坐在您身上不舒服吧?”
  “不,是因为……”
  “床可好啦,挺软和的。”
  她站起身离开查尔斯,走到床边仔细地把被子铺好,然后转过脸来望着他。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她仰脸朝查尔斯微笑着,伸出手把他拉向自己的身边。
  “莎拉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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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尔斯突然觉得一阵痉挛,难受得要死。他的身子向旁边一扭,想要呕吐。那姑娘大吃一惊,连忙把头移向一边,查尔斯朝着那空出来的枕头大口大口地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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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章
    在纵情的宴会上,
  晕眩的牧神
  扶摇飞腾。
  青云直上,
  肆情孟浪,
  令虎猿匿形遁藏。
  ——丁尼生《悼亡友》(1850)
    
  那天上午,厨娘不时地望望萨姆,而萨姆心神不定,不时地望望厨房门上的铃,然后迅速地望望天花板。天已是中午时分。你可能以为,萨姆得到一个上午的假期,一定会心里乐开了花。可是要知道,他求之不得的一个上午的空闲,应该跟漂亮女人待在一起,而不是和肥胖的厨娘罗杰斯太太在一道。
  “他象是丢了魂,”寡妇厨娘说。这话也不知说了多少遍了。然而要是说她感到生气的话,那只是生萨姆的气,而不是楼上那位年轻的爵爷。自从两天前他们从莱姆回到伦敦后,萨姆就一直隐隐约约地透露一些令人丧气的事情。他确实巧妙地透露了关于温斯亚特的消息,但他最后总要加上一句:“这还算是好的呢。”可是谁想再进一步探听,他却守口如瓶。
  “还有些秘密,现在不能讲,罗太太。有些事我简直不敢相信。”
  萨姆之所以怨恨,是因为刚刚发生过一件事情。查尔斯前一天晚上去见弗里曼先生时,忘了给萨姆放假一晚上。因此,萨姆一会儿躺下,一会儿起来,一直等到半夜以后。他听到大门开了,便慌忙去迎接主人。谁知主人满脸苍白,还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你干吗到现在还不睡?”
  “因为您没说您在外头吃饭,查尔斯先生。”
  “我在俱乐部里,没去别的地方。”。
  “是的,先生。”
  “看你脸上那种不服气的样子,真混帐!”
  “是的,先生。”
  萨姆伸手接住主人扔过来的各种物件,主要是外出穿的衣服和随身用的东西。最后,主人又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查尔斯威严地朝楼上走去。此时,他的头脑倒是清醒了,但身子还是有点儿摇摇晃晃。看到这种情况,萨姆偷偷对主人嘲笑起来。
  “你说的对,罗太太,他是象丢了魂似的。昨天夜里他醉得东倒西歪的。”
  “我不信会有这种事。”
  “你不相信的事多着呢,罗太太,可事情是千真万确的。”
  “查尔斯先生碰到什么困难也不会打退堂鼓。”“哈,罗太太,八条大牛也别想拉开我的口,我不会说的。”厨娘听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钟在炉灶边嘀嘀嗒嗒地响着。萨姆朝她笑笑。“不过你的眼真尖,罗太太,真尖。”
  很明显,萨姆的这种怨恨情绪倘若继续发展,那么八条大牛将会发挥作用了。可就是在这当儿,铃声响了,这样萨姆总算没透露出什么,而罗杰斯太太的花招也就白费劲了。两加伦的热水壶已在炉灶后面放了一整个上午,这时萨姆走过去提起水壶,向厨娘挤挤眼睛,急匆匆地给主人送水去了。
  从酒醉清醒过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使人感到象大病初愈,四肢无力;另一种使人感到象是生过病,但却精神抖擞。查尔斯属后一种情况。他实际上一直醒着,在打铃之前早已起了床。前一天晚上发生过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他的呕吐把那间卧室里已经撩拨起来的情欲驱赶得无影无踪。那个有不幸名字的女人慌忙从床上爬起,穿上睡衣。随后,她竟象个护士那样镇静——她当妓女也是很镇静的——把查尔斯扶到火炉旁的椅子上。他看到那葡萄酒酒瓶,立即就觉得又要呕吐,不过这一次她已从脸盆架上取来脸盆。查尔斯一边干呕着,一边哼哼唧唧地道歉。
  “太对不起……真倒霉……吃了不对劲的东西……”
  “没关系,先生,没关系。呕出来就好了。”
  他只得呕起来。她去把自己的披肩拿来,盖到查尔斯的肩上。老大一会儿,他象个老奶奶,摇摇晃晃地坐着,低着头,躬着腰对着脸盆。过了一会儿,他觉得好些了。他想睡觉吗?是的,不过他想回去,到自己的床上去睡。那姑娘走到窗口朝街上望了望,随后走出了自己的屋子。这当儿,查尔斯颤颤巍巍地穿着衣服。到她回来时,查尔斯看见她也穿好了衣服。他吃惊地望着她。
  “难道你真不介意……”
  “我去叫马车,先生,请等一下……”
  “噢,谢谢。”
  他又坐回到椅子上。这时,那姑娘走下楼梯,到房子外面去了。查尔斯虽然不敢肯定自己不会再呕吐,可是他在心理上不知怎么竟然觉得松了一口气。且不管他本来的用心是什么,反正自己没干那件要命的事。他瞪着闪闪发光的炉火,出人意料地微微一笑。
  不一会儿,隔壁屋子里传来轻微的哭声。一阵寂静过后,哭声又响了,而且这一次声音很大,时间很长。看来,肯定是那小女孩醒来了。她哭哭停停,真叫人忍受不了。查尔斯走到窗口,打开窗帘,外面雾气浓重,只能看很近的距离。街上一个人影儿也没有。很少能听到马蹄声。看来那姑娘非得走很远才能找到出租马车。他正站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时,听到隔壁人家砰砰的敲墙声。一个气乎乎的男子报复式地吵嚷着。查尔斯迟疑了一下,随后把手杖和帽子放到桌子上,打开门走进那间屋子。借着反射进来的光线,他看到屋子很小,有一只衣橱和一只箱子。在里面的角落里有一张带脚轮的小床。小床旁边有个关着的小衣柜。那小孩再次突然哇哇地大哭起来,哭声震动着整个屋子。查尔斯茫然不知所措地站在明亮的门口,从黑屋里望去象个可怕的黑色巨人。
  “宝宝,不要哭,妈妈就要回来了。”
  这陌生的声音哄孩子只能得到抱薪救火的效果。小孩声音尖利地哭着,查尔斯心想这哭声非得把四邻都吵醒不可。他无可奈何地拍拍脑袋,迈步走进黑影中,来到小孩的身旁。他看到那孩子太小,知道不论对她讲什么也无济于事。他俯下身去,轻轻地拍着她的头。热烘烘的小手抓住了查尔斯的手指头,可是哭声却没有止住。那哭得走了样的小脸以令人不可思议的力量发泄着内心的恐惧。看来非得想点办法不可了。呃,有了。他摸到怀表,把表链从马甲上摘下来,在小孩子的面前摇晃着。这一招果然奏效,哇哇的哭声变成了低声呜咽。随后,一双小胳膊伸了出来,想捉住那漂亮的银玩具。查尔斯让她抓住怀表。小孩刚刚拿到手,怀表又落在被子上。她挣扎着想坐起来,可是没能成功。尖叫声再次响起。
  查尔斯伸手用枕头把小孩子的上半身垫高了一点。他一阵心血来潮,又从床上把孩子抱起来。孩子穿着很长的睡衣。查尔斯转过身,坐在小衣橱上。他让小孩子坐在自己的腿上,提着表链让怀表在孩子面前晃来晃去,孩子急不可耐地伸手抓表。她的脸蛋儿圆圆的,胖胖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孩子大致都是这个样子。她长着一对漆黑的眸子,可爱的小脑装上长着乌黑的头发。她终于抓住了怀表,高兴得咯咯笑起来。对于孩子这种感情上的突变,查尔斯觉得很有意思。孩子象是在咿咿呀呀地说什么,查尔斯不知所云地应答着:好,对,乖乖,很漂亮,漂亮的小姑娘。他突然想象着,汤姆爵士和主教的儿子会在这个当口来到他的面前……看到他快要结束的纵情淫乐。生活简直是一个黑暗的迷宫,叫人捉摸不透,更不要说还有些神秘的邂逅相遇。
  查尔斯笑了。这小女孩带给他的并非是易动感情的菩萨心肠,而是使他再次感到愤世嫉俗。这种感觉反过来又使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傍晚坐在汤姆爵士的马车里时,他曾一度有过一种错误的感觉,以为自己只知道生活在现在,忘却了过去,忘却了未来,并以为这种忘却是邪恶的、不负责任的。而现在,他对人类在时间问题上的幻觉有了真正的、深刻的认识。人们总以为,时间象是一条路,人们可以看清自己走过些什么地方,也许还可以看清自己将走向何方。但实际上,时间是一个房间,因为我们生活在其中,它离我们非常近,我们往往反而看不见它。
  查尔斯的体验跟萨特①的存在主义体验正好相反。他周围的简陋家具,隔壁屋里透过来的温暖火光,那些无足轻重的暗影,特别是坐在他膝上的小女孩(跟她妈妈的体重相比,她轻多了。不过此时查尔斯根本没想到她的妈妈),这些物和人并不咄咄逼人,也不怀有敌意,而是现实存在的、对人友好的。最终的地狱只能是无限的、一无所有的空间。以上那些物件使人远离那地狱般的空间。查尔斯蓦地感到,自己有能力正视未来,而未来只不过是那可怕空间的一种形式。不管将来他遇到什么事情,此时此刻的体验定会再现,必须去寻找这种体验,而且一定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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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开了,那姑娘站在灯光下。查尔斯看不清她的面孔,但他猜得出,她定会先是大吃一惊,然后松一口气。
  “啊,先生,她哭过了吗?”
  “是的,哭了一会儿。我想她现在又睡着了。”
  “俺出去看了看,附近一辆车也没有,只得跑到瓦伦街去叫车。”
  “你真好,谢谢。”
  查尔斯把孩子递给她,望着她把孩子安顿到床上。随后他突然转过身,走到隔壁屋里去。查尔斯伸手在口袋里摸索着,数出五个金镑放在桌子上。那女孩又醒过来,她的母亲又哄她安睡。查尔斯迟疑了一下,便走了出去。
  待那妓女跑下楼梯来到门口时,查尔斯已经安坐在马车中了。她抬头望着查尔斯。她那神情象是惶惑不解,也象是受到了伤害。
  “呃,先生……谢谢您,谢谢您。”
  查尔斯发现那姑娘的眼里噙着泪水,但那神情看来决不是穷人得到意外之财时的不知所措。
  “你是个勇敢的姑娘,好心的姑娘。”
  这当儿她的手正抓住马车的前梁。查尔斯拍拍她的手。随后,他用手杖敲了敲马车,示意可以赶车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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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2章
    历史不象是利用别人来为自己谋利的个人。历史是皆为各自追求利益的人们的行动总和。
  ——马克思《神圣家族》(1845)
    
  咱们上面已经说过,查尔斯回到肯星顿住所时,脾气暴躁,完全不象他最后离开那个妓女时那么心地善良。回来的路上他一直觉得又要呕吐,还不断地责怪自己卷入到弗里曼的生意中去。不过到第二天起床以后,他的心情好多了。跟其他人一样,他也出现了酒醉以后的各种迹象。他对着镜子,望着自己憔悴的面孔和干躁苦涩的嘴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已经恢复过来,可以跟人们见面了。当然他第一个见到的是萨姆。这时萨姆提着那壶热水走进屋来。查尔斯觉得自己头一天晚上不该对萨姆大发脾气,就说了几句道歉的话。
  “我一点都不在乎,查尔斯先生。”
  “我昨天晚上很不痛快,萨姆,别放在心上。给我去弄一大壶茶来吧,我渴得要命。”
  萨姆下楼去了,心想主人准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查尔斯一边洗手、刮脸,一边估量自己。他想,自己显然不是个天生的浪子,也不习惯于垂头丧气吃后悔药。弗里曼先生不是说过吗?可能还有两年的时间才需要他对自己的前途做出决定。两年之中可能发生许多事情。“伯父可能去世。”这话查尔斯当然未曾说过,不过这一想法却在他的脑海里闪过。另外,那一天晚上的肉欲经历也使他想起,这方面的合法欢乐不久将来到他的身边,让他尽情享受。现在还必须忍耐。还有那个孩子——他想要是有个孩子就能弥补生活中的许多不足啊!
  萨姆端来茶,手里拿着两封信。人生又变成了一条路。他一眼看到,上面那封信盖着两个邮戳,它从埃克斯特寄到莱姆,又从莱姆的白狮旅馆转到他的肯星顿住所。另一封信是直接从莱姆寄来的。他迟疑了一下,随后,为了避免引起萨姆的疑心,他拿起一把小刀,走到窗口。他打开了格罗根的来信。但在我们读此信之前,必须先读一下查尔斯那天早晨从谷仓回来后写给格罗根的一封短信,内容如下:
  亲爱的格罗根医生:
  我匆匆命笔,为的是感谢您昨晚的珍贵忠告和帮助,并再次向您保证,我愿意负担您和您的同事认为必要的任何治疗与护理费用。您完全理解,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愚蠢兴趣,因此我相信您会让我知道您跟莎拉会面的具体情况。我相信您在读此信时,已经见过莎拉了。
  很遗憾,今晨我在布罗德街是没时间深思这一问题了。我的突然离去,以及其他一些事情(这儿就不必细谈来烦扰您了),都显得不合时宜。此事待我归来必定立即办理,同时请您切勿告诉他人。
  我马上就要启程了。我的伦敦地址附后。向您表示深切的谢意
  查·史①
  此信当然是一派谎言,然而又不得不这样写。这时,查尔斯心情紧张地展开格罗根的回信,读了起来。
    亲爱的史密逊:
  由于我想获得一点有关我们那位多塞特小姐②的消息,因而没有及时给您去信。我很遗憾地告诉您,那天早晨我去完成使命时,碰到的唯一女性就是“大地母亲”——我与“大地母亲”交谈,也就是说等了三小时后,自己也觉得乏味。总之,那个人并未出现。我回到莱姆后,便打发一个机灵的小家伙代我去完成这一使命,他高兴地跑来跑去,结果也是一无所得。这些话我写起来倒是轻松,可是我承认,当天晚上那小家伙回来时,我觉得一定发生了最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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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即查尔斯·史密逊的缩写。
  ②这儿指莎拉,因她出生在多塞特郡。
  不过您不必担心。第二天早晨我听说有人在白狮旅馆留下了话,叫把那姑娘的箱子运到埃克斯特去。我没有打听到是谁留下的话。一定是她自己送去的口信。我认为咱们可以相信,她已经转移了。
  我现在唯一的担心,亲爱的史密逊,是她可能追踪您到伦敦,并企图在那儿将她的苦恼加到您的头上。我求您不要将这种可能性付之一笑了事。倘若有时间,我本可以给您举出一些类似的例子。随信附一朋友的地址,他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我与他相交甚厚。如她找上门来,引起进一步的麻烦,务请此人帮忙。
  请放心,此事我谁也没告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告诉任何人。至于对您那位漂亮的小人儿,我想不必再重复我的建议了(刚才我有幸在街上碰见过她),但是我想您最好还是早些向她坦白。我认为那位纯洁的人儿不会对您很严厉,也不会要求您长时间忏悔的。
  您忠诚的
  米歇尔·格罗根
  查尔斯在读完信之前就感到内疚,不过他也放了心。他没有被发现。他从卧室的窗口朝外望了好长一会儿,随后打开了第二封信。
  他本以为会有好多页信纸,谁知只有一页。
  他本以为会有千言万语,谁知只有六个字——其实是一个地址。
  他把信纸揉成一团,捏在手里,随后转过身,来到炉旁。那炉子是当天上午八点钟还在他睡着的时候由上房女仆生好的。他把那团纸扔到火堆里。不到五秒钟,纸团变成了灰烬。他接过萨姆捧在手里等着的热茶,一饮而尽,然后把空杯子和茶杯垫递给萨姆,让他再倒一杯。
  “我在伦敦的事情已经处理完了,萨姆。咱们明天就回莱姆,乘十点钟的火车。你去买票,然后把桌子上的那两张条子拿到电报局发出去。事情办完之后,你下午就放假,给漂亮的玛丽买点缎带——也就是说,要是在我们回去以前你还没有把心给了别人的话。”
  萨姆一直在等待着这一话题。他在朝那只镀金的早餐杯子中倒茶的时候,迅速地向主人的背影瞥了一眼。他把杯子放到小小的银托盘上,递到查尔斯的手中,对主人说:
  “查尔斯先生,我就要向她求婚啦。”
  “是吗?真想不到这么快!”
  “是的,要不是因为在您的手下干活很有前途,我早就向她求婚了。”
  查尔斯呷了口茶。
  “直说吧,萨姆,别打哑谜啦”
  “要是我结了婚,我就只得离开您到外面别的地方去住,先生”。
  查尔斯本能地反对他住到别的地方去,就狠狠地瞪了萨姆一眼。这表明,他几乎没想到过这件事。他转过身,坐在火炉旁。
  “我说萨姆,对你的婚事我一百个赞成——不过说实在的,你总不会在我没结婚之前就离开我吧?”
  “您误解我的意思了,查尔斯先生。我考虑我的事等您结婚以后再说。”
  “结婚后我住的房子很大。肯定说我的妻子会很希望玛丽待在她的身边,……这样看来你还有什么担心的呢?”
  萨姆深深地吸了口气。
  “我一直盼着将来能够做买卖,查尔斯先生。当然那是等您安顿好以后的事情,查尔斯先生。我想您一定知道,我是不会在您需要的时候离开您的。”
  “做买卖?做什么买卖?”
  “我打算开一爿小店铺,查尔斯先生。”
  查尔斯把茶杯放到连忙送过来的托盘上。
  “可是你……我是说……总得有些资金呀。”
  “我一直在攒钱,查尔斯先生,玛丽也是省吃俭用的。”
  “嗯,嗯。不过还要付租金,另外,真是天晓得,还要花钱购买货物……什么买卖?”
  “卖布和男子服饰用品,查尔斯先生。”
  查尔斯惊奇地注视着萨姆,心想这位伦敦佬简直要变成佛教徒啦。不过这时查尔斯想起了过去发生的一两件小事,都说明萨姆喜欢模仿绅士风度。在萨姆目前干的差使中,从来没引起查尔斯不满的正是萨姆对服饰的讲究。查尔斯对他在这方面的虚荣心不知取笑过多少次呢。
  “那么你已经存够——”
  “哪里,没有,查尔斯先生。攒点钱真不容易。”
  两人在沉默着,思考着。萨姆在摆弄牛奶和白糖。查尔斯抹了一下鼻子,那颇似萨姆的动作。他蓦地明白过来。他接过第三杯茶。”
  “要多少钱?”
  “我知道有个小店,我挺喜欢,查尔斯先生。那个小店在顾客中已很有信誉,老板要我在这方面出一百五十镑,存货过户需要一百镑,还得付三十镑房产租金。”他打量了一下查尔斯,接着说:“这不是因为我不高兴服侍您,查尔斯先生,只是我老是盼着有个商店。”
  “你们存了多少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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