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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请卸妆

_7 咪蒙(当代)
合德首次在宫内亮相,比飞燕引起了更大轰动,如果说,赵飞燕是凯特·莫斯之类的骨感美人,赵合德则是玛丽莲·梦露之类的性感尤物,据说她洗完澡连一滴水珠都不沾——WHY?皮肤太幼滑细嫩,水珠站不稳啊!而她说话比林志玲还嗲,当时《天朝壹周刊》、《朝廷电视台》等几家主流媒体提到这位新妃,纷纷引用宫廷内一位居委会大妈的二字评语:“祸水”。从此,“祸水”成为顶级美女专属名词。
与赵合德一夜风流之后,刘骜创造了一个流传千古的词语——“温柔乡” ,他自创的一曲“我要老死在温柔乡里,不求武帝的白云乡”成为网友票选年度劲歌金曲。赵合德为稳固地位,她撺掇姐姐陷害当时的许皇后,导致皇后被废,赵飞燕被封为昭仪。有了皇后姐姐这个天然屏障,接下来,如何全方位的独占自己的男人,便成为这位天蝎座心机女的重要课题。
在后宫,巩固地位的方法很原始,很简单——怀孕。而赵合德姐妹的最大问题在于,这两个“美容大王”兼生化学家,自行研发一种香精,后来名为“息肌丸”,把它塞到肚脐眼里融化到体内,功效等于涂了香水外加打了美白针。她们没想到的是,这药有一个副作用,就是令人无法生育。
怀孕未遂,姐妹二人伤心之余,赵飞燕一车一车地往皇后寝宫里运帅哥,那时的咸阳城,14岁以上40岁以下的男人,没有跟她上过床的,出了门啊,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而赵合德则做了三件事,其一,埋头实验室,大力研发“伟哥”,跟刘骜开展二人性爱奥运会。其二,每天主演出浴戏码。刘骜的一大怪僻就是偷看合德洗澡,还在博客上写下观后感:“可惜不能有两个皇后啊,否则我一定让昭仪也做皇后!”其三,跟刘骜签订婚后协议,除了她们姐妹两个,刘骜不能跟其他任何人类有染。
对于好色达人刘骜来说,努力假装后宫佳丽三千不存在,难度实在太大。第一次东窗事发是一个曹姓小宫女怀了龙胎,生出个大胖儿子,这下赵合德抓狂了,立誓杀这个小母鸡骇猴。她痛斥皇上的背叛,皇上很听话地下了旨,母子的性命,卡嚓,没了。
这种事经过一次,下一次就顺手多了。第二年,又有一个许美人生了龙子,刘骜先去请罪,希望合德宽恕。合德一哭二闹三上吊,大喊要绝食,要寻死——这类菜市场大妈的撒泼招数,刘骜不仅不烦,还心痛得要死。合德出了个狠招,说了一句历代王妃绝不敢说的话:“我要跟你离婚!”刘骜一听合德不理她,要回娘家了,顿觉天昏地暗,模仿马井涛的咆哮:“达令啊,不要绝食,你要是绝食,我也跟你一起绝食!”这二位,可以直接担岗琼瑶剧最雷男女主角。结果,刘骜为了平息爱人之怒,做了件连老虎都不会做的事,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
从此,合德不是皇后,胜似皇后。她在汉宫内营造出一个香艳冷酷的气场,被网住的皇帝俯首贴耳至死方休,被煞到的同类则低眉回避逆她者亡。就连她的姐姐,也逃不过她的算计。合德听刘骜抱怨说,飞燕白天不如晚上漂亮,便假装好意地送姐姐一颗夜明珠,叮嘱姐姐一定放在枕边,将夜半妆残的飞燕时刻暴露在强光中,吓得刘骜不敢与飞燕同床。
就这样当了几年实质上的宫廷一姐,合德和刘骜的命运终结于一次《金瓶梅》式的床上运动中。在合德的鼓励下,刘骜一次服下7颗伟哥,成为历史上唯一真正精尽人亡的皇帝。这样一死,太后出面彻查,赵合德自知厄运难逃,喝了毒药,仰天长叹:“多年来我一直把皇帝当婴儿一样玩弄于股掌之间,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皇上啊,你去哪里了?”然后呕血而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恋爱以及人类一切事务,最终的竞争都是心理学的竞争。谁更懂对手心理,谁就更有胜算。赵合德实在太懂男人心理,所以跟赵飞燕比,虽然后者贵为皇后,也照样是输家。衡量一个女人的成败,得不到你爱的男人完整的爱,便是输了。
2、你是要活在现实还是活在别人口中?合德跟飞燕相比,名声大不如,其实如果她愿意,“环肥燕瘦”说不定就是“德肥燕瘦”了。但是人家根本懒得管舆论这一套。赵合德的兴趣就是,牢牢掌控自己的男人。只要驯夫有方,花花皇帝也能被调教成妻管严。
3、两个人见第一次面是什么关系,今后便会惯性地延续下去。赵合德的强大在于,第一个会合她就给了刘骜下马威,从此以后,刘骜只能由得赵合德唱RAP:我的地盘,我作主。所以,那些预备倒追的女生做好准备哦,两个人爱得深的一方永远是弱者,你准备当对方的狗腿,一辈子吗?
司马相如:将软饭吃得很硬
——史实出自《史记》、《汉书》
有没有认识李亚鹏的同学?麻烦提醒他,准备好血压计和强心针,最近可能会用到哦。关于他吃软饭的传说,江湖上从未间断,只是,既然王菲要复出,“史上最强软饭王”这项殊荣,搞不好又要派发给他。鉴于李哥哥一大业余爱好是打记者,嗯,就此打住。
跟艺人相比,还是文人坦率。人家王朔就直接跟媒体说,我就是一吃软饭的,当年跟徐静蕾拍拖,房子是她买的,人是她养着的。多么光明磊落!人家法兰西共和国有软饭达人巴尔扎克,22岁时,给他妹妹写信说:“留神一下,看看能否物色一位有巨额财产的富孀。”
作为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华民族,历史上没几个巴尔扎克这种重量级软饭王,肯定就说不过去了。好吧,让我们欢迎司马相如出场。
司马相如凭什么出名?一,人家是汉代大才子,文章一流。二,人家是汉代大情圣,他和卓文君为爱私奔,开酒馆,秀恩爱的故事一向是千古佳话,神圣不可侵犯。接下来,我们就详细地侵犯吧。
司马相如做什么职业的?早年拿钱买了个小官做,专门伺候景帝打猎,而景帝对诗词歌赋不感冒,司马相如没法以文采出头,干脆跳槽到梁王刘武手下,写出了成名作《子虚赋》。不料,梁王没几年就死翘翘了,司马相如间成了失业青年,只好携带他的口吃和糖尿病,回到老家成都疗养。他昔日的酒肉朋友、临邛县县令王吉邀请他到临邛叙旧,男人嘛,说是叙旧,多半都是聊女人。听说堂堂文坛新星司马相如都30岁了还未婚配,成了剩男,王吉超惊讶,二人当下制定详细泡马子攻略,计划之周密,之严谨,之复杂,写一本《把妹秘诀》都还有得剩。
怎么泡?肯定要迂回点,先要造势。
“我是县委招待所的清洁工。最近有个大有来头的帅哥,穿的是貂皮大衣,住在豪华套房,超神秘。”
“今天我看到县长的小车里竟然坐了名气质帅哥!车牌是8个8,绝对没错!”
“天啊,县长天天来拜访神秘帅哥,该帅哥超拽,开始还见见县长,后来干脆说自己病了,懒得见,完全不给面子!”
“经过艰苦卓绝的人肉搜索,初步确定,这帅哥是成都人,混文坛的。”
那阵子,临邛本地论坛,隔三差五就会出现这样的帖子。什么大人物,连县长都对他毕恭毕敬?太诡异了!这事让大家很困扰,最困扰的是大富豪卓王孙。卓王孙有多富?《史记·货殖列传》知道吧?专门记载国家级大富豪的,相当于《福布斯排行榜》,卓王孙排第一,人家就是钢铁大王,家仆800人,其规模超过了《红楼梦》中的荣、宁二府。虽然贵为西汉比尔·盖茨,人家也是懂得政商要结合的,于是,跟县长王吉说好了,设了饭局,请这位神秘大人物吃饭。
那天中午,客人几百个,转说中的主角——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公元前170后青春实力派作家司马相如还没到。他没到,县长就不动筷子,县长不动筷子,大家就只好干等。县长打了电话、发了短信,人还不来,只好亲自去接,终于终于,司马相如闪亮登场。一身漂亮的长风衣,身段挺拔,表情超酷。坐下来,随便讲几句话,“一座尽倾”,大家都为他倾倒。一方面司马相如经过刻苦练习,口吃有所缓解,更重要的是,一帮小地方的乡镇企业家,哪里听过景帝、梁王的王室八卦?
帅啊!儒雅啊!高贵啊!谈吐不凡啊!全场轰动了。
司马相如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瞟了眼大厅一旁门帘后隐约露出的俏脸,嘴角上扬45度。满意,很满意。
这俏脸的主人才是司马相如的目标。他锁定的,就是卓王孙的女儿,卓文君。要不是想勾引这位长得正点、行为奔放、刚刚守寡、心灵空虚的富豪千金,他何苦这么费劲?
趁热打铁,司马相如来了个才艺表演。手挥古琴,唱一首最时髦的情歌《凤求凰》,歌词热烈又露骨,热爱音乐的文艺女青年卓文君哪里禁得起这么“赤果果”的挑逗,双眼直接变桃心,当下决定:这男人,我要了!
当晚,卓文君就杀向县委招待所,跟司马相如展开轰轰烈烈的一夜情。17岁的性感小寡妇和30岁的文坛单身新贵,相见那个很晚,立即私奔,去了成都。进了司马相如的家门,卓文君大吃一惊:天啊,见过穷的,没见过这么穷的。还以为司马相如是钻石王老五,没想到是鹅卵石啊。
这下怎么办?卓文君傻了眼。偏偏卓王孙气女儿作风大胆丢尽脸面,不肯给点经济援助,司马相如吃软饭的美梦,卡嘣,破碎了。
一怒之下,司马相如心生一计,跟卓文君专程搬回临邛,找了个闹市区,开了家小酒馆。卓文君穿上女仆装,司马相如则套条沙滩裤,夫妇二人大搞制服诱惑,这简直是最有效的广告营销,经过媒体大肆宣传,二人开酒馆事件很快就成为全城最热门谈资。
这下子,卓王孙坐不住了。堂堂全国首富之女,抛头露面成了促销女郎,这老脸往哪里放。商场混久了,他当然知道这是司马相如的激将法,长叹一声“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啊”,无奈之下,拨了100个佣人以及千万财产给女儿女婿。
司马帅哥拿了钱,立马带着卓文君和众多仆人,浩浩荡荡衣锦还乡。这人呢,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汉武帝心血来潮,读了《子虚赋》,喜欢得要命,立即给司马相如发去了offer。司马相如进了京城,成了当红御用文人,好不滋润。既然发达了,总得包个二奶,才能跟身份匹配呀。司马相如看中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富豪千金,这下卓文君可不依了,她采取了非常女文青的方式,写了首著名的《白头吟》,给司马相如下了最后通牒。其中两句“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意思很明显,司马相如你给我听着,老娘决不允许小三介入。你娶了我骗了我家财产还不够,现在又想故技重施,谋财骗色,没门!
还好还好,司马相如迫于舆论压力,没有纳妾,反正有的是钱,官也懒得做,吃着软饭,天天参加名流PARTY,日子好HAPPY。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决定跟一个男人私奔之前,至少得调查一下该男人的人品。见面当天就上床,上完床就私奔,这确实很牛,很酷,很后现代,但,有那么赶么?了解一个男人当然也不需要睡他几年那么久,但多睡几夜也无妨啊。吸取卓文君的教训,司马相如贪财、趋炎附势、诡计多端这些还算了,还有糖尿病,糖尿病呢,哪有白血病美型。
2.如果你纵容你的男人吃软饭,得多给他吃点脑白金。很明显,吃软饭是个技术活,很费脑子的,要补脑啊。友情提醒,大部分吃软饭的男人都不守妇道,如果有钱,养来当宠物玩玩也行,但万一他运气好发迹了,你也得有雷霆之势能控制得住。
情圣杜甫
杜甫实在太逑难写了!看了六本关于他的研究专著,画了图表考证他的诗歌编年,走路都在背他的冷门诗——老子不过是想写点不入流的恶搞文而已啊。结果硬是找不到写的感觉了。我不是自称化高雅为三俗的转换插头么,他妈的失灵了。好在我天才啊,专门复习了韩国猥琐漫画才找到了状态!写杜甫对李白的旷世痴情,腐女多半会看得很high,保守派同学别忙着动怒嘛,权当一种修辞——我想写的,就是一场“无我之境”的单恋。
《情圣杜甫》,1922年,梁启超在清华大学做了一场以此为题的演讲,他认为,杜甫是中国文人中第一抒情圣手——咦,杜甫不是那位苦大仇深、忧国忧民的抑郁症大叔么?哎,所以说很烦你们这些文盲,亲自细读杜甫诗,就会发现,杜甫这家伙就是个李白控。自从和李白鬼混了一年多,发生了“酒后同睡一张床、盖同一个被子,白天手拉着手,四处招摇”(“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纯洁的男男关系,之后二十多年,他的人生就像一部难民生活宣传片。持续的愁云惨雾中,他是靠着对诗仙哥哥的思念撑下来的。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他写给李白的情书,可考证的就有15首,题目够露骨:《冬日怀李白》、《春日忆李白》、《梦李白》、《天末怀李白》……当李白入狱、被流放,所有人都对他喊打喊杀,杜甫站出来,为李白辩驳。
为了你,我愿意背叛全世界。
李白于杜甫,就如东野圭吾的《白夜行》里雪穗之于亮司,在冗长的黑暗中,你是我唯一的光。
1
醉眠,翻译成白话文,就是酒后乱性
杜甫与李白相遇在初夏的洛阳。
李白44岁,杜甫33岁。11岁是个很微妙的年龄差,貌似感情难得善终,比如王菲与谢霆锋、麦当娜与盖里奇、巩俐与黄和祥、张惠妹与何守正。
此前,李白贵为国民偶像,在文坛、朝廷、黑社会、道教界、隐士圈都是大红人,宛如会写诗的韦小宝。而杜甫,出身于主旋律公务员世家,小时候是五道杠,看《新闻联播》都会佩戴红领巾,觉得是国家大事。24岁时考科举,落榜,索性来了个全国自助游——当时很流行这种gap year,青年人先不找工作,四处晃荡,顺便结交权贵,混个脸熟,以便将来顺利步入仕途。杜甫很聪明,他抓紧时间过了一段裘马轻狂的放纵生活,因为不久后他就要连续倒霉。
那时李白刚刚遭遇重大的仕途挫折。拿着唐玄宗给的遣散费(《新唐书》本传称“赐金放还”,也有人调侃说这是唐玄宗不堪杨贵妃的强烈妒意和胡搅蛮缠,被迫给李白一大笔分手费),离开朝廷,携带着被摔碎的治国梦,内心极度失落。
治疗失意者的最好方案,就是给他一个忠犬牌爱人。
杜甫在父亲杜闲的官邸,见到了传说中的谪仙人李白,一见倾心。
学者闻一多盛情讴歌李白和杜甫的相遇,“四千年的历史里,除了孔子见老子,没有比这两人的会面,更重大,更神圣,更可纪念的。我们再逼紧我们的想象,譬如说,青天里太阳和月亮碰了头,那么,尘世上不知要焚起多少香案,不知有多少人要望天遥拜,说是皇天的祥瑞。”
闻一多好流氓哦,太阳和月亮碰了头,那不就是日全食么?众所周知,日全食就是太阳和月亮乱搞啊!不过相比牛郎织女每年可以在鹊桥上做一次,太阳和月亮这对痴人更可怜,上个床得等三百多年。人家好不容易合体,地球人还不懂事,动用天文望远镜、人造卫星等多种偷窥工具,悍然围观。
悄悄说,其实,闻一多的身体里,住了一个腐女。曾经,作为权威的楚辞专家,他亲自论证,屈原是gay。把保守派统统吓哭。
李白花了三秒钟,给杜甫这个冒着星星眼的崇拜者打分:长得正派,扣3分;诗写得还行,加5分;酒量不错,加100分!于是,这段送货上门的感情,他就很随和地笑纳了。反正李白也不是第一次泡粉丝了,几位铁杆粉丝,汪伦、岑勋、魏颢都跟他传过男男绯闻,
杜甫斗胆向李白要了手机号码,二人相约,秋天去开封、商丘一带游玩。唯一不和谐的是,杜甫的好友高适本来在老家搞现实版开心农场,种种田、钓钓鱼,一听说杜甫要跟李白同游,非要加入(是不是高适暗恋杜甫,不放心他们二人独处呢?哎,文艺圈实在太复杂了)。于是,三个人cosplay《笑傲江湖》,过起了游山玩水、骑马狩猎、狎妓饮酒、打打杀杀的快意人生。
镜头中,只要有了白衣飘飘仙气过剩的李白,就完全是偶像剧画质。杜甫晚年回忆了这段经历,饱含深情:
昔我游宋中,惟梁孝王都……舟车半天下,主客多欢娱。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遣怀》
杜甫嗔怪到,李白和高适两个都喝高了,留我一个人拍照片,发微博,好讨厌。
他们骑着马、唱着歌,登吹台、琴台,共渡黄河,游王屋山。至今,开封禹王台公园内,还有为纪念李白、杜甫、高适三位大诗人登台吟诗作画而建的“三贤祠”,弱弱地问,三贤的意思是,他们玩3P的时候,互相谦让,显得特别贤惠么?
第二年春夏,3P地点改为儒家圣地——齐鲁,先去济南旅游,文学家、书法家李邕很上道,负责接待,带他们游遍大明湖、千佛山、鹊山湖、华山、临清河……实在忍不住了,问一下,为什么古今中外每一段奸情都跟大明湖有关?这湖三观不正啊。
此次分别,杜甫对李白,已是情根深种,以至于刚到秋天,已相思难耐,赶去兖州,找诗仙哥哥玩。这一次,两人只相处了十几天——多么高质量的十几天啊。杜甫按捺不住激动,把此次甜蜜约会写进诗句,让这段奸情,永垂不朽。
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余亦东蒙客,怜君如弟兄。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更想幽期处,还寻北郭生。入门高兴发,侍立小童清。落景闻寒杵,屯云对古城。向来吟橘颂,谁与讨莼羹?不愿论簪笏,悠悠沧海情。《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
醉眠,翻译成白话文,不就是酒后乱性嘛。你们睡同一张床,我们假装没看见,学习专家好榜样,自欺欺人。你们还盖同一张被子,我们,我们……好吧,既然圆了房,去度个蜜月,也是应该的。不顾世俗眼光,手牵手招摇过市,就差没参加同性恋流行。
其实,你们以寻访范隐士为名,行幽会之实吧。诗的最后,杜甫大胆表白,为了你,我可以放弃功名,与我的深情相比,悠悠沧海算个屁——杜同学啊,吃醋不要这么赤裸裸哦。也是,谁叫李白那个没良心的,说什么“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他桃花潭水,我悠悠沧海,诗仙哥哥啊,你几何学得有多不好,看不出谁对你更痴情吗?
李白如何回应呢?他写了一首《戏赠杜甫》:
饭颗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
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饭颗山就是兖州的甑山,李白不直接谈感情,而是借写作这件事来表态。 哎呀,子美弟弟啊,别那么较真嘛,写诗而已,又不是什么人生大事。看看你,成天皱着眉头秀沉重,把自己搞得瘦啦吧唧的,太骨感了——我抱着都没感觉了。
对于情场浪子来说,最讨厌的,就是杜甫这种玩不起的,李白喜欢上一秒你侬我侬,下一秒相忘于江湖,所以忍不住调戏杜甫,放松点,玩玩而已,难道还真让我负责,去荷兰领证结婚?
有史家称《戏赠杜甫》是好事者写的,冒充李白,而郭沫若、安旗、郁贤皓等很多专家都指出,这首诗绝对不是伪作。本来嘛,还有谁能如此精准地写出李白那种玩世不恭的调调,又有哪首诗,能在两句话之内,传神地表达李杜之关系呢?
两个人之间,爱得深的那个,就是弱者。
2
这就是传说中的患难见奸情
兖州石门一别,杜甫回到洛阳,又去了长安;李白不久也离开山东,去了江东。历代绝大多数史家都认同,这是二人的最后一别。
对于李白,杜甫已成过往。
对于杜甫,李白却是整个世界。
杜甫以一字一句,诠释对李白的深情讴歌和刻骨想念。
他做《饮中八仙歌》,假装夸了八个人,可倾心描绘的,却是李白的醉态: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看我家李白多拽,皇帝邀请他,他都不甩。
他写《赠李白》: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不少专家说,这首诗是杜甫对李白的规劝之作,谬矣。又有人说,这是杜甫为李白画的一生肖像,亦谬矣。诗的主语明明是“我们”,“相顾”啊,没看见么,杜甫是在追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那样的率性嚣张,那样的痛饮狂歌,都回不去了。
这不是李白的单人照,而是情侣合影。
如果你在乎一个人,看到一草一木,都会拐着弯,想到他。春天,他想念李白: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春日忆李白》
前四句,以南北朝文学两大泰斗庾信和鲍照两人最精华之处,来夸李白。李白啊,就是天下第一,卓尔不群。所谓文人相轻, 而一个文人,可以对另一个文人给予至高无上的肯定和歌颂——如此违背常理,如果没拿钱,那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睡过了。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喜欢一个人,就会主观的放大他与旁人的差距。
杜甫不过是真情流露,他忠于自己的感情,忠于自己的判断。
如果说,爱情是一种病,忍不住夸自己的心上人,只是症状之一。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他借景写情。
李白依然是那个白衣翩跹美男子,站在杜甫的回忆里,永不老去。
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一个“重”字,道尽杜甫的不舍和期盼。什么时候,我们才能饮酒论文,鸳梦重温?
最后两句,简直有些惆怅。
如此渴求与李白重逢,又为何不干脆主动去找他?
杜甫并非没有想过。他写《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铺垫了半天,不过是为了讲最后两句话,“南寻禹穴见李白,道甫问讯今何如”,孔巢父啊,你见到李白,一定帮我问一下,他过得怎么样?
其实,他更想问的,是对方愿意见我吗?
李白也给杜甫回过一次信,“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杜甫在战乱中逃难时,或许都把这封信随身携带着,可是,关于李白的绯闻能少点吗?“李白作《梁园吟》,钓到宰前相孙女”“三陪女微博晒与李白艳照”“谪仙人亲赴会稽,凭吊老相好贺知章”“滞留石门山,李白与元丹丘秘密同居?”……每个新闻标题,都像锋利的刺,准确扎进心脏。
杜甫又有什么资格,冲到宗氏面前,宣布:“宗女士你好,我是你老公的男朋友。”
单恋一个人,就只配幽幽地抱怨:他除了不属于我之外,什么都很好。
冬天,他也想念李白(唉,杜甫啊,你娃就直说吧,一年四季思念马不停蹄):
寂寞书斋里,终朝独尔思。更寻嘉树传,不忘角弓诗。短褐风霜入,还丹日月迟。未因乘兴去,空有鹿门期。《冬日有怀李白》
前两句,再鲜明不过,身处寂寞书房,想你,是唯一的主题。
如果说,在这些诗句里,杜甫对李白的爱意,还是有些克制的、隐忍的,那么,到了李白的危难时刻,他彻底失去了对情感的自控力。
公元756年,李白参与永王起兵与肃宗争夺皇位的军事行动,被朝廷审判。谋反是顶级罪名,大部分人唯恐避之不及,而与李白分别十一年的杜甫,写出240字的长诗,为李白辩驳。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声名从此大,汩没一朝伸。文彩承殊渥,流传必绝伦。……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五岭炎蒸地,三危放逐臣。几年遭鵩鸟,独泣向麒麟。苏武先还汉,黄公岂事秦。楚筵辞醴日,梁狱上书辰。已用当时法,谁将此义陈。《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杜甫俨然是李白营销团队的首席顾问,为李白拍了一部个人形象宣传片,以作危机公关。前四句成为千古名句,尤其是“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促成了李白在诗坛超然的地位。杜甫下这么重磅的定义,就是要告诉世人,李白没有被高估,反而是被低估了!李白本就是超越时代的存在。
“处士祢衡后,诸生原宪贫。稻梁求未足,薏苡谤何频”, 杜甫用典故来阐释李白的处境,说他下庐山从永王,不是有什么政治野心,仅仅是生活所迫。“苏武元还汉,黄公岂事秦”,就像苏武归汉、夏黄公不事秦始皇一样,李白追随永王,也并非心甘情愿——请不要冤枉我们家李白,他是无辜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患难见奸情。
3
最感人处,在于他的“无我”
事实上,李白被控鼓吹、协从反叛之罪并不算冤枉,虽然事败后他自辩“空名适自误,迫胁上楼船”,假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却忘了自己曾吹嘘“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还豪气地写了十一首《永王东巡歌》。
但杜甫的可贵就在于,你爱一个人,就会自带傻逼气质,无条件地相信对方。对他的缺陷,视而不见。
相信,就是爱的核心元素,就像当年《画皮》最激怒我的,不是陈坤意淫与周迅颠鸾倒凤,而是仅凭小三几句谗言,就让他一朝之间,信了相处多年的发妻不是人,是妖怪。
情感往往凌驾于道德判断之上。不爱一个人,便不再信他(她)了。
杜甫不安地等待有关李白的消息。得知李白被捕入狱,后来被判长期流放夜郎,竟然连续三夜,频繁地梦见李白。在梦里,二人终于重逢,却经历生离死别的苦痛。他像一个焦灼的妻,担忧丈夫的安危,陷入一种凄惶的情绪里,不能自拔。
而杜甫的妻,却在半夜,听自己的丈夫,叫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看他披衣下床,记录有关另一个男人的梦境。
《梦李白二首》其一:
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恐非平生魂,路远不可测。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黑。君今在罗网,何以有羽翼。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
《梦李白二首》其二:
浮云终日行,游子久不至。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告归常局促,苦道来不易。江湖多风波,舟楫恐失坠。出门搔白首,若负平生志。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孰云网恢恢,将老身反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
这样两封字字泣血的情书,任何一位心理医生看了,也只会给出同样的诊断:单恋症末期。
哪怕以痴情著称的韩剧男二号,在杜甫的诗句面前,也尽显矫揉造作。
杜甫想到李白的遭遇,抑郁难解,写着写着,他生出愤慨,这是什么狗屁世界?偌大的长安,车水马龙,而我的李白,独自憔悴。这是什么狗屁时代?就不怕成为后世笑柄吗?
小道消息说,李白流放途中已经有些神经质,杜甫写了首《不见》:
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很久很久没有见到李白了,这世道,非要把他逼到装疯卖傻的地步吗?世人都说他该杀,只有我,怜惜他的才华!
此时的杜甫,已经不是苦闷,而是悲愤了!
反复读李白给杜甫的15首诗,我以为,最感人处,在于他的“无我”。从头到尾,他写李白,担忧他、维护他、为他感伤,替他叫屈,却丝毫没有顾及到自己的处境。
其实,杜甫自己长期分明衰神附体。读他的诗、读研究他的专著,总让人感叹,即使上天为了制造一个被后世知识分子最为推崇的牛逼文人,多拨些倒霉配额给他,刺激他的痛感、激发他的情怀,也不必下手这么狠吧?
跟李白分别之后的二十几年,杜甫的人生,就像是一部长达百集的灾难苦情剧。在长安奋斗十年,只等来一个卑微职位,没干多久遭遇安史之乱,幼子被饿死,他被叛军抓去,一年之后才逃出来。投奔肃宗,补了个“拾遗”的官,没过多久被贬,又碰到饥荒,在陕西同谷县,差点饿死。逃难到成都,靠高适、裴冕、严武等好友以及十几位地方官员赞助,一样样要来家具、树种,经营到杜甫草堂,总算过了一点像样的日子,但失去靠山之后,离开四川,再次陷入饥寒交迫——逃难、挨饿、衣不蔽体、四处要求接济,夸张点说,想象非洲难民的宣传片,把里面的人物自行PS成黄种人即可。他自己如此颠沛流离衣食不继,还真诚地为李白操心,不是出自深切的爱情,又怎么能让人信服?
他感伤于“斯人独憔悴”,却浑然忘了自己经过多年磨难,更是形容枯槁、心力交瘁,从骨感版杜甫,早就变成了腊肉版杜甫。
他心痛于李白的“佯狂”,而忘了自己身患糖尿病、肺病、风湿、疟疾、风痹,在多种并发症中备受折磨。
他认为李白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坦白说,李白杜甫仕途都不顺,如同罗宗强在《李杜论略》中的分析,两个人都缺乏政治智慧,迂阔幼稚、不切实际(《新唐书》说杜甫“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连谄媚权贵又抨击该权贵好大喜功穷兵黩武、刚巴结了某宰相等他一下台就大喊活该,指望继任者赏识自己这些小分裂和小猥琐,都很类似。但至少,李白是当朝最红的大诗人,他所获得的名誉上的成就感,经济上的赞助,情感上的崇拜,与他的才气相比,也并不构成太大落差。相反是杜甫,他把诗写成了时评、写成了纪录片,在当时,却并未得到太大重视。这样的他,却忙着为李白鸣不平。
事实上,杜甫也有偏狭和小气的一面,对他的贵人严武,也经常出言不逊,《旧唐书》评论他“性褊躁,无器度……”他EQ并不太,并非对任何人都大度宽容,正因如此,他坚持二十多年,哪怕不能见面,哪怕李白对他满不在乎,也照样献出一片赤诚。这样的爱,更令人动容。
也许,正因为他处于那样困顿的人生中,才更为怀念与李白曾经快意潇洒的交往。正因为他是个儒家乖宝宝,悲天悯人,喝高了都不忘搞人文关怀(黄庭坚说他“醉里眉攒万国愁”),所以才更仰慕李白的超脱旷达、唯我独尊。
所以,哪怕最严肃的学者,提及二人,用词极尽严谨和节制,也难免有耽美倾向。林庚说,李白是杜甫生平最倾心的诗人,但他疑惑的是,为何李白对杜甫如此冷淡无情?大批学者跟林庚一样,看不下去杜甫单方面对李白一往情深,拼命地证明,杜甫不是单恋,郭沫若经过详细考证,说,“李白虽然年长十一岁,他对于杜甫也有同样深厚的感情”。他们不忍承认,李白的爱情观,就是王尔德式的以滥情为深刻,以花心为崇高。王尔德就公开宣扬,当爱到了终点,软弱者哭泣,精明者马上去发现一个,聪明者早就预备了一个。一生只爱一次,不叫忠贞不渝,而叫肤浅、懒惰、愚蠢、失败。
李白就是这么没心没肺,而杜甫爱的,也就是他的没心没肺。有S和M,生态才能平衡。
其实,杜甫也有卖萌的一面。
此时与子空归来,男呻女吟四壁静。
杜甫好奸诈哦,假装这是写饥荒。
  杜甫在微博上发了新写的两句诗,低调地@了李白,还特别解释,我写的是朋友来了,主人很happy的故事哦,大家不准展开流氓联想!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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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说,咪蒙最好的历史文,也就是《好疼的金圣叹》了。
说实话的人都该被逮捕。
虽然关于墨子、杜甫、袁枚、纪晓岚、郑板桥、秦观这些篇章,我自己也挺喜欢,从技术上说,或许并不亚于《好疼的金圣叹》,但是,就人物本身的有趣指数而言,金圣叹是很难超越的。这也是我正在和彭浩翔导演合作,写作有关金圣叹的电影剧本的缘由。不出意外的话,大家应该能在大屏幕上见到立体的金圣叹,看他如何反抗科举制度、调戏荒诞社会。
金圣叹和庄子一样,都是实验家,以各种姿势跳出规则;也是发明家,用新鲜模式与世界相处-事实上,我写这些不着调、不靠谱的历史文,确实有个卑微的愿望,希望能够启发一些人,不要太听教材的话,不要迷信所谓的常识,不要恪守老旧的规律,带着一点积极的怀疑精神,换一个角度去审视古人、审视自我、审视世界。
规矩就是拿来破坏的,就如同洗干净手就是为了弄脏一样。
我不求甚解,书中谬误肯定不少,但如果因为我的胡说,激发了你去挖掘史实,了解真相,这本书就总算有了一点点价值。
对出书一事,我始终心存敬畏。如今像我这样的阿猫阿狗都能出书,足见图书市场之堕落。我唯一能做的,便是调动有限的智商和上进心,将专栏文字一一仔细修改三遍,改到再看都想吐的程度。其中有些文章全盘推翻,重新写过-我知道自己文章写得烂,但还是试图突破自己-至少要写一种新型的烂吧。
近日之图书,越来越薄,我却刹不住,往其中不停添加。这不过是场苦肉计,总以为字多一点,读者哪怕不满,看在我诚意十足的份上,也会暂时谅解。
对于读者,我怀有愧疚-为了看我的书,得耽误一点大家逛街打游戏看电影的宝贵时间啊。我甚至不好意思推荐大家买我的书,毕竟,有这个钱,买些“人生必读之书”多好,比如《如何处理仇人的骨灰》、《天天好体位》、《农民进城防骗手册》、《如何谋杀你的丈夫》、《打飞机英雄集》、《怎么鉴别黄色歌曲》、《金日成花金正日花栽培方法》、《怎样唱好周杰伦歌曲》等,这些书才称得上延年益寿滋阴壮阳。
感谢被我调戏的李白、杜甫、辛弃疾、金圣叹、郑板桥们-没有告我诽谤罪,是因为把诉讼费献给夜总会了吗?
感谢恩师张可礼先生:读研三年,您嘱我治学要严谨、谦逊、勤奋,我很听话,全部照做了-按那六个字的反义词。您曾希望我念博士、博士后,进而成为学者,而今我自甘堕落,写些不伦不类的垃圾,可我知道,您会一如既往地包容我的猥琐。
感谢BOSS南岛:对我这种混世魔王式的下属,拥有神奇的忍耐力,
每次我想旷工,就假装说要在家闭关写书了,你总是很懂事地批准了。
感谢马一木、YOYO夫妇:作为国内才气和美貌最高分的夫妇,你们找学生还真是不挑,本着人道精神,当我的文学教练,不时推荐牛逼小说,对我展开文学启蒙。
感谢蕾蕾菜、周吟、杜子虹、王相明等闺蜜们:你们启发了我的奇思妙想,又容忍我的胡说八道。
感谢于长江老师:愿意动用您浩瀚的知识,解答我提出的各种神经质+不靠谱的社会学问题,贴心地将我的歪门邪道上升到理论高度。
感谢《女报》编辑杨小果。如果没有你恒定的催促,我也会出书的,时间是-下辈子。
感谢妈妈:你60岁还爱看《新周刊》《城市画报》。我身体里仅有几盎司文艺元素,一定是从你那里偷来的。
感谢爸爸:关于你,我最自豪的是,以前你上班的工厂门口有一个黑板,记录当日迟到人名,其他人名用粉笔写,而你的名字是用油漆写的。你赐给我自由散漫、跳出规则的气息。于是,我每一次写字,都是一次捣乱。
感谢罗同学:我思维混乱,文字野蛮,却内心坚定。因为你给了我旷日持久的安全感,像一支锚,将我稳妥地固定在地球表面。
感谢唯唐:你把我知道的东西重新教了我一遍。
By咪蒙
下面这则不是出版书中,而是作者博客写的。还有一则写慈禧太后的过于HX我删掉了,感兴趣的读者可移步作者博客~
天下第一小三董小宛
火热的港剧《珠光宝气》,最大的卖点就是如何嫁入豪门。
明朝末年的秦淮名妓董小宛,是《珠光宝气》的现实加强版。拜各种戏说电视剧之福,许多人都把董小宛当成了那个让我们顺治帝不爱江山爱美人的董鄂妃。可是事实上,董小宛死时顺治才是个13岁的小屁孩!真正的董小宛叫董白,字小宛,生的“天资巧慧,容貌娟妍”。七八岁董妈妈教她读书识字时,董小宛一学就懂、过目不忘。再大点,就开始崭露头角,“针神曲圣,食谱茶经,莫不精晓”。有了如此强大的资本,董小姐开始筹划着嫁人了。
子曾经曰过:美女嫁人,当然要嫁有钱人。如果恰好这个美女又有点才情,那她嫁人的要求就更高了。这不,我们董小姐首先相中了家财万贯的文联主席钱谦益。钱老人老心不老,董小宛陪着他游遍黄山西湖,吟诗作画,十分相得。可是,自古以来,有美女的地方就有江湖。尤其是对于好色的名老人,诱惑总是太多太多。另一位秦淮名妓柳如是小姐勾勾手指,钱谦益就屁颠屁颠的头也不回的奔过去了。
一站受挫的董小宛并没有消沉太久,她开始转而考虑钱少点、名气小点的明朝F4之一的冒辟疆。这位冒公子和陈贞慧、方以智、侯方域合称为当时的“明朝四公子”。冒公子家里有钱,长得又俊,关键是还有才气!当时的画家,后来很受康熙皇帝推崇的董其昌曾夸他是明朝的王勃(当然鱼肉乡里的董其昌先生的眼光如何就有待考证了。)这样的三高男人还有一个优点——花心却不好色。相传素有“中国第一美人”之美誉的陈圆圆在第二次与冒公子见面时就强烈要求嫁给他,为了他还专门去讨好冒妈妈。可是冒公子非常极其很酷的告诉她,我来见你不过是无聊见你而已,怎么可能娶你?连陈圆圆都不想娶的男人,还有谁能勾引他?
摆脱了很傻很天真的陈圆圆,冒辟疆路过董小宛家,想起了这里还有位佳人,遂强烈要求与之一见。大好良机当前,董小宛不顾自己正在生病,留下冒公子过了一夜。没想到一夜风流后,冒辟疆想擦擦嘴溜掉。他的朋友们实在看不下去强迫他去与董小宛告别。要说才女就是才女,眼看自己的魅力留不住这位冒公子,就坚持要送送他。这一送就是二十七天,冒辟疆害怕了,直接跟她说,你还有几千辆的银子呢,我可负担不起。董小宛纠缠了一个多月,其结果有冒公子自书为证:“不得已,始掩面痛哭,失声而别。余虽怜姬,然得轻身归,如释重负。”
这样一个男人,董小宛还是拿他当宝,陈圆圆找他妈,董小宛就找他老婆。说起来这位冒夫人倒是位好人,董小宛让自己的老父亲找到她求情,告诉这位冒夫人,她已闭门谢客,开始吃素,只求嫁给冒辟疆。冒夫人给了董父十两银子,答应等自己老公进京考完国家公务员以后就娶她。得到大老婆的首肯,董小宛喜出望外,带着个老妪就直奔南京。没想到在途中遇到了南京版索马里海盗,给洗劫一空,足足饿了三天没有吃饭。到了南京,为了不打扰冒辟疆考试,董小宛又等了两天,才到了桃叶渡和他见面。冒辟疆躲她就像刘德华躲杨丽娟一样,连夜赶着回家。董小宛哭哭啼啼的跟在后头,在燕子矶又遇到了风暴。等到她死里逃生爬出来,冒辟疆劈头盖脑就是一顿臭骂:“冷面铁心,与姬别决,仍令姬返吴门。”
一个名扬后世的美女加才女,追男人追的这样凄惨很让人想不通。你冒辟疆又不是李嘉诚和吴彦祖的混合体,凭什么让这么多的大美女追的要死!纵观上下五千年,每一个圣女都成就了一个贱男。行为艺术的先驱董小宛使出了杀手锏,不脱他们分别时的衣服,不吃饭,不娶她当小老婆她就饿死冻死。这个千钧一发、扣人心弦的时刻,已经成为柳如是的老公钱谦益出来解了围,替董小宛还了几千两的债,董小宛终于可以嫁给她朝思暮想的冒公子了。
要做一个成功的小老婆,不是一个容易的事。高调追男人,低调做小妾的董小宛成功扮演了集丫鬟、管家、家庭教师、厨房总司务长、秘书、小老婆等角色于一身,并且把自己当小老婆的心得写成了《奁(和谐)艳》一书,可惜相传此书在董小宛病危前已被其付之一炬,否则真可以成为后世小三们的励志之作。
为了抓住老公的胃,董小宛发明了名扬天下的董糖和董肉等一系列美食。对大老婆和公公婆婆谦卑的让站着不敢坐着;老公负责打大老婆的孩子,她负责教他们读书;学习织布,一天织别人十天的工作量,而且匹匹都是精品;管好老公的钱包,让老公想用就用,不够用了就把自己的首饰衣服当了,绝不让老公为难;照顾好老公的身体,冒辟疆病了三次,董小宛就坐着睡了一百天,坚决不让其他人接自己的班。董小宛的最伟大之处还不在她的这些十项全能。冒家两次逃难,冒辟疆都想趁机把她甩掉,董小宛双眼含泪,表示死活不要紧,自己一定会等他回来。最后是冒家老两口实在看不下去了,硬把她带上,董小宛才逃过一劫。
天下第一小三的结局是——董小宛因劳成疾而活活累死,冒辟疆又娶了蔡含和金玥两位才女当小妾。这两个女人配合的比娥皇女英还好,经常一起画画,二人并称为“冒氏两画史”,在中国绘画史上占了一席之地。
风流才子冒辟疆继续过着他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美好生活,而我们亲爱的董小姐也被中国的男性公民们奉为“天下第一妾”,流芳百世,永垂不朽。
董小宛的故事告诉我们:1、嫁豪门,得先从周边入手。讨好他身边的所有人,当他想要甩掉你时,他的亲人都会看不下去,坚定的站在你这边。2、不仅要才貌双全,还要能吃苦耐劳。胜任一切工作,让其他女人想插一脚都觉得自卑。3、多锻炼身体。不要弄得别人吐血你喷肝,否则嫁入豪门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都会搞不清楚。4、千古真理——男人留着总是有用,哪怕是贱男。诚如钱谦益在董小宛一筹莫展、以死相逼的危急关头勇敢的站了出来,直接促成了董小宛顺利嫁进梦寐以求的豪门。所以在关键时刻,也许他会因为对你曾经的负罪感而拉你一把
魏晋南北朝,皇帝带头伪娘
据说坊间普查“伪娘控最想穿越回去的时代”,魏晋南北朝以压倒性优势完胜。如果以容颜姣美和好女风作为鉴别伪娘的基本要素,那么,可以说,魏晋南北朝的潮男90%都是伪娘。《陈书·列传第十四·韩子高传》描述韩子高“纤妍洁白,如美妇人”。美男周小史,梁刘遵《繁华诗》云:“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曼脸若桃红。”国民偶像卫玠更是活活被粉丝看死的。男生女相也不难,难得的是,他们还真心地热爱穿女装,从谢玄的伯父谢尚到魏明帝曹睿,一个爱穿花裤子,一个最萌绣花帽,皇帝带头伪娘。
虽然“伪娘”这个词最终是依靠日本动漫发扬光大,但其实日本的伪娘史与魏晋也不相伯仲。“伪娘”装是忍者的主流造型之一。连织田信长这样曹操项羽级别的枭雄因为天生丽质难自弃,都忍不住间歇性伪娘。传说某次织田打了胜仗,摆庆功酒,一盛装少妇娉婷步入,直到坐在他的位置上,众人才惊觉原来是织田本人。武士尚且如此,就难怪日本从萝莉系摇滚男性H izaki,到全民和服最佳代言人池野透大通通都是伪娘。而早在《康熙来了》因频频说“娘”而受到攻击之前,诸如《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等台湾综艺节目早就捧红了一票伪娘。但有趣的是,在这些舆论看来,娘是不可以的,伪娘倒是乐见其成。比如酷似孙燕姿的伪娘郭育叡,在《我猜》中仅亮相几分钟,立刻被男女粉丝前仆后继地簇拥起来。
无独有偶,美国爷们德瑞克·巴里也是靠在《美国达人》中扮“小甜甜”布兰妮一举成名。农村小伙李玉刚要不是凭《贵妃醉酒》的惊艳扮相,恐怕至今还“养在深闺人未知”。就算极力抗拒伪娘的头衔,但大陆艺人孔铭要不是因为拍摄了一组女相照片而被称为“男版范冰冰”,又怎么能博出位。显然,综艺或选秀节目永远是伪娘的最佳舞台。现在热闹地争议刘著的人们,可能已经不记得当年《我型我秀》里的师洋,除了没直接穿蓬蓬裙,他的女性化程度也实在已经不仅是“娘”,而堪比“伪娘”。或许有人要说,职业型伪娘和生活型伪娘本质上是不同的,但对“眼见为实”的公众而言,根本就是殊途同归。
重口味是一种忍耐力,更是一种想象力(答济南时报问)
最近觉得《圣人请卸妆》完全不酷啊,早知道我写本《杀人请卸妆》了~~因为《圣人请卸妆》出版,之前有幸接受了一些媒体采访,发些出来大家看着玩~~谢谢济南时报记者周全~~此是访谈足本~
1、请简述一下你的个人情况好吗?你是哪里人?据说你是山大中文系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就去了南方都市报当编辑是么?
我是四川人,对啊,研究生毕业之后就直接到南方都市报,当了一年记者后转为编辑了,至今已是南方都市报以缺德服人的老年人了。
2、这本书花了三年完成,是从第一篇“读经典”开始算起的吗?第一篇写的谁?
呃,书的封面那句宣传语“历时三年完成”完全是熟人间的笑柄啊,闺蜜都调侃,是啊,历时三年,睡了两年半。
第一篇“读经典”写的是嵇康和阮籍,因为我在山大读研时师从张可礼先生,专业方向是魏晋南北朝文学,毕业论文是《玄学本体论与阮籍诗歌》,对嵇康和阮籍,我足够偏爱,优先“调戏”他们——谁叫嵇康拥有历代文人中最高水准的颜呢~~~你知道,长得帅和有才,往往难以并存,更显嵇康之珍稀。
3、据你分析,你的重口味小龌龊风格是如何形成的呢?你是读着《金瓶梅》《肉蒲团》长大的吗?又是哪位慧眼识珠的编辑、如何发现你有这方面的特长,从而邀请你开设专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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