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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

_11 特维(美)
行为证据学入门白话讲座(三十一)
教材:《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美)布伦特·E·特维著,李玫瑾等 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讲:“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 赵老师
技术支持:汤圆
课程名称:《第八章 被害人研究》
闲言碎语不要讲,咱们书接上回。
第二组偏见叫做“好人遇害真倒霉,特行受伤是自找”,事实上是这样吗?大家一起回答, “不是”!好,下一个问题,为什么?
……
嗯,试验成功,你们很聪明,但是非常遗憾,是小聪明,不过也很好了,比我们好多了。
下面看案例。
一个妓女工作在一个大都市里,生活中她随时都可能受到伤害和损失。不断增加的风险与下列因素有关:她们所处的环境,她的工作时间(夜晚),她需要面对的人(很对是有暴力倾向的陌生人),她们的卖淫行为经常与吸毒有紧密关系等等。
一个学生住在大学城,在一个安全的建筑里,任何时候遭受伤害的可能性都比较低。但是,对学生而言,也有容易受伤害的时候。比如说,从车里出来通过锁着的前门进入楼里,这一过程将会持续5至7秒。同样,从楼里出来进入车里也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在这两个过程中,都会有一个不专心致志的时刻,她会集中注意力去找钥匙然后去开楼门或者是车门。许多犯罪人恰恰会等这个被害人易受伤害的时刻实施犯罪:抢劫、性骚扰等。
这是一对很简单的对比,一个妓女的从业风险以及一个住在安全建筑里的学生的风险。我们感到一个问题,可能性问题。当然,妓女受到伤害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那个学生受到伤害的可能性不会因为她的环境而完全归为“ZERO”。上面的例子证明:尽管被害人尽最大的努力来保护自己的个人安全,但是他们所作所为仅仅能对付那些不是很有经验的犯罪人。从另一方面看,被害人是否能够成为犯罪人的猎物并不单单是取决于被害人为他们自身安全所做的努力。犯罪人的经验、犯罪时间以及犯罪人所选择的接近方式和攻击方式都是重要的因素。
好的,我们回到主题,不论是有正常生活方式的人,还是从事比较特殊生活方式的人,我们要明确一点,被害人的受害不是他们自己的错,她们或者他们对犯罪人的行为没有任何责任。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意见并非是这样统一的。老特引用格罗茨(Groth)有关性骚扰的常见虚构情节中就有这样的表述,“1、被害人也是犯罪的一方,因为被害人对犯罪人进行了勾引或挑逗;2、如果被害人愿意的话,能够阻止性骚扰……”他们的看法是“一个人走到了城市中危险地带而遭到抢劫的首先责任在于被害人,因为他们早就知道那个地方根本就不该去”。不知道大家是什么想法,反正我觉得就我这么一个外国人都听出来他的说法和他们的宪法不相符。另外,我觉得这位老哥估计是一位患有巨人症,并且有二百斤以上的肌肉的家伙,从来没有受到过别人的欺负。不然他会知道,当有人成心欺负他的时候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最后,这是一个没有同情心的杂种,另一种说法我比较喜欢,当然要用四川话来骂——“婊子养的”,翻译成英文对他的评价应该是“son of bitch”。
当然,老特比我涵养高多了,他说责备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对于不公正的待遇进行责备没有意义,对于被害人进行责备更加没有意义。放在我们面前的是,既然不管你是什么人都有可能受到伤害,那么我们该如何作出最基本的区分哪?这里,特维提出了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的概念。
风险评估是指对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关系的风险度的一种评估。风险度取决于可能遭受的伤害或损失程度。我们要告诉大家注意的是,这个评估是对案件的一个整体评估,说白了就是不光评估被害人的风险,还要进行犯罪人的风险评估……讲到这里我觉得我后背的汗毛逐渐的“站”起来了。透过加厚的墙壁,我感觉汤圆冷冷的目光直刺我的心脏,寒冷让我甚至感觉到我的大脑都凝固了,当然,如果我有大脑的话,哈哈。这个全面评估的说法让我走的太远了,显然突破了字面上本章内容的范畴和逻辑结构了。呵呵,呵呵……好冷……
爱咋地咋地!我有平安意外事故保险……(感谢平安公司大力支持!)
既然说到风险评估了,那么我先说一下被害风险(victim risk),它是指遭受伤害或损失的可能性。这个概念是一个比较主观性的东西,因为在调查特定案件时主要是依靠画像专家的知识和经验。之所以提这个被害风险的问题是因为它作为一个参考要素对于被害人情况调查的要求比较高。一般的情况下,虽然各个专家经验和知识不尽相同,但是对于特定案件的评估,专家的意见应该不会有太大出入的。但是,如果对于被害人调查不完全的话,也就是说给专家的第一手材料不一样的话,风险的评估就会不尽相同了。彻底的调查被害人方方面面后的评估的可信度、可用度与敷衍的调查报告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另外一个可能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政治因素。看老特这段话的时候我琢磨半天,可能翻译的问题,我看了半天没明白。不过多亏我“冰雪聪明”,突然灵光一闪,我看到了通向康庄大道的坦途。感觉就跟凌少、仲少参破《长生决》一样。但是当我明白了之后发现了译者的“良苦用心”。他们真是不敢说实话啊!下面我引用《真实犯罪档案》S0009号“洛斯托夫开膛手”安德列·罗曼诺维奇·奇卡缇洛档案中的一段话来说明,“由于苏联一直不承认社会主义国家存在连环杀手,媒体也一直宣称连环杀手是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衍生物,这对案件的侦破方向产生了错误的引导。当时新闻媒体也出于封锁制度下,致使人们对社会上潜伏着这样一个恶魔一无所知,从而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当时苏联的种种制度上的弊端造成了奇卡缇洛能够疯狂作案十二年之久,尽管他最终被裁判要对53起谋杀案负责,但许多学者认为奇卡缇洛大概共犯下70宗命案”。大家都看明白了吗?直译老特这段就是,我们不能因为政治原因而否认客观的事实。要全面客观的再现被害人情况。这些翻译人员的行为恰恰就是老特说要避免的。作为老特的门徒,他们的行为简直是欺师灭祖!作为宣传者,他们就是《后西游记》第一章啊,“和尚把经念歪了”!可悲!可叹啊!我们因为自欺欺人而造成的损失还小吗?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得知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的时候正值“五一”劳动节,苏联当局得知核泄漏之后为了掩盖丑闻,避免西方国家的职责秘而不宣。乌克兰人民为了庆祝劳动节而载歌载舞的时候就是他们被辐射的时候,如果及时采取措施,那么人民将不会受那么多苦!新闻资料片中大家跳舞的欢快场景同后期核泄漏受害人的凄苦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一幕在我脑海中久久不能消散去……唉,别说别人,我也是懦夫,我只说别人国家的事情。作为知识分子,我们应当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在有阶级之前,我们都是平等的人。
先到这里吧,下节课再说别的。
 
  
 
 
行为证据学入门白话讲座(三十二)
教材:《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美)布伦特·E·特维著,李玫瑾等 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讲:“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 赵老师
技术支持:汤圆
课程名称:《第八章 被害人研究》
我们上节课说到了被害风险的问题,了解它有可能出现的错误倾向,其实这些倾向都有可能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所以我们要做到精益求精,不但要在工作上认真努力,在意识上也要保持一个清醒的态度。
特维引用了哈兹伍德(Hazelwood)的著作,基于被害风险的不同程度将被害人分为三类,分别是低风险被害人(low-risk victim)、中度风险被害人(medium-risk victim)和高度风险被害人(high-risk victim)。低风险被害人是指一个人的私生活、职业以及社会生活通常都不容易遭到伤害或者损失。中度险被害人是指一个人的私生活、职业以及社会生活通常都有遭到伤害或者损失的可能。高度风险被害人是指一个人的私生活、职业以及社会生活随时都有遭到伤害或者损失的危险。
但是这个分类不是绝对的。同学们肯定说,这个不用你说,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同学们说的没错,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领会的不错。但是我说的不是这个问题,我指的是一个特定的伤害对于一个特定的被害人来说,并不是绝对的。举例来说,一个十岁的小孩,他生活在一个父母都是酒鬼的家庭,那么他面临着家庭暴力的高度被害风险。但是,从其他方面看,对于绑架、被陌生人杀害等方式的危害来说,他面临的风险就较小。这个他的生活情况、生活环境所定的,毕竟他有成年的监护人。但是为什么说是“较小”哪,呵呵,前提当然是他父母都在情形状态了。但是不论怎么说,相对于家庭暴力来说,绑架的风险确实是小了很多。
基于上述的情况,我们对于被害风险作出了更进一步的、深层次的分析。被害风险来源于“生活方式所致的被害风险”(Victim Lifestyle Risk)和“意外被害风险”(Victim Incident Risk)。顾名思义,前者是有一定规律性可寻的。而后者有突发性。
我们先说“生活方式所致的被害风险”。荣格说“性格决定命运”,生活方式也是由性格决定的。一个人的性格会决定他的生活习惯、工作选择、人际关系、处事方法等,而这些因素会导致其有可能受到特定的风险。我们可以把被害人的习惯和风险度做一个函数表格,我们会发现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老特拉了一个单子,他很谦虚了,说不是很全面,不过我觉得我的手都快打抽筋了。通过下面的情况我们可以形成一个概念。这些特点在被害人的生活中出现的越多、越强烈,那么他的生活方式所致的风险就越大。
1、侵略性;2、愤怒;3、情感爆炸(自制力差);4、极度活跃(多动症?哈哈);5、易冲动;6、焦虑;7、有沉迷于某一行为的倾向;8、有自我毁灭行为的倾向;9、病态恐惧或无理性或不可理解的恐惧;1 0、和上司关系难处;11、个人空间或私人问题;12、不活跃(见2,真实没法让人活了);13、不自重(嗯,比较含蓄);14、沮丧、没有希望(那就是抑郁了?小崔啊);15、消极;16、感情迟钝(说我哪?老特不认识我啊);17、无精打采;18、需要关注或同情;19、有自我伤害历史(感情上的不知道算不算啊,哈哈);20、有自杀企图的历史(这个和“自我毁灭”有什么区别,估计8里面含有毁灭地球的意图);21、有越轨的性行为(这个太普遍了吧,不过也有道理,中国有句老话,“奸出人命,赌出贼”啊,看来中西大同小异)。就是这些了,在研究被害人的时候,把被害人的年龄、职业、犯罪历史等同上面的情况结合来分析,对于侦破案件来说应当非常有效。
意外被害人风险是指犯罪人根据被害人当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当时环境的危险因素而对被害人实施的犯罪。以下列举的因素对于促成犯罪人实施犯罪有很大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被害人的心理状态
案发时间
案发地点
被害人的数量
吸毒或酗酒
时间、地点、人数就不多说了,大家一想就明白。您周五下午五点在马甸抢银行跟您凌晨四点去居民小区溜门撬锁的风险是不一样;您在天安门广场杀人和在城乡接合部杀人也不是一个概念;您跟一帮哥们、姐们二十来口子凌晨两点从hard rock蹦完迪出来和您一人下夜班从小胡同回家的风险也不一样。在这里我们要强调一下第一项。“被害人的心理”。我们从许多电视、电影作品中都能看到,被害人身处困境,但是由于其求生欲望,再加上他们超粗超韧的神经系统,通过与罪犯斗智斗勇重见天日的故事。艺术虽然是高于生活的,但毕竟来源于生活。即便是从理论上讲被害人在遭受攻击之前、之中和之后的情绪状态对于犯罪人来说也会产生不同的作用。在犯罪人实施犯罪过程中,双方也是互动关系。激怒犯罪人或者是作出痛苦状、恐惧状,或者是绝望状等表情引导出犯罪人的变态心理都是不理智的行为。最后的一个方面是吸毒和酗酒,这个都是恶习,大家应当远离。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哪?理由很简单,那些瘾君子和好此物者爱他们的原因,和除了上面两类人外的人跟他们保持距离的原因是一样的,因为他们能够让人降低判断力。判断力降低了,好多事情就好办了。所谓解我之忧,唯有杜康。当然,您作酒中仙,或者道中圣的时候,犯罪人对付你就再容易不过了。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意外被害风险”。其实大家看到了,偶然之中存在着必然。所以,意外被害风险和生活方式风险是相辅相成的,在分析具体案件的时候要结合分析大家明白吧。好了,现在咱们说风险的另一个方面,犯罪人的风险问题。
犯罪人风险是指当犯罪人试图猎取一位被害人时,他所意识到的危险、伤害、损失、被发现和被捕的暴露风险。这是专属于犯罪人的视角。但是我对于这个概念有保留意见。因为有的时候犯罪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风险,或者说,有的时候犯罪人的犯罪风险是他自己不能预知的。因为据不完全统计,像开膛手杰克那样的人还是少数,大多数的犯罪人干了一次就被发现、逮捕了。譬如“无组织型”的犯罪人。他们简直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更别提意识风险了。所以我认为犯罪人风险的概念应当更加宽泛一点,不是“意识到”的问题,而是“所要承受的”风险问题。这个问题大家可以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可以在访客留言中谈谈。好,咱们继续。
学者把被害人风险也做了分类,分为惯技风险(modus operandi risk ,简称MO)和犯罪人意外风险(offender incident risk)。同学们可能已经发现了,这个是和被害人风险的分类相对应的。惯技,对于犯罪人来说,就像指纹一样鲜明,也能体现出他们的“性格”,区分出不同犯罪人的身份。
惯技风险是指一个犯罪人为达到自己犯罪目的,在实施犯罪之前、之中、之后所采取的行为,包括实现其特殊动机的行为,也包括为避免被法律制裁所采取的技巧、计划及反侦查行为,这些行为在其后的侦查中所处的风险。
在这个基础上又分为低惯技风险(low MO risk)和高惯技风险(high MO risk)。低惯技风险特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之前、之中、之后使用了大量的技巧、作了详细的计划及采取了严密的反侦查措施等。它还指犯罪人所选择的被害人一般不会失手,而且被害人受关注度比较低,且事后也不容易被发觉。
比如:1、黑暗的或者是照明欠佳的地区。这就不用多说了,很多良家妇女都是在这些地方受害的。2、一天中的某个时段,午夜或者是黎明,这个时候很少有人还在行动。一般凌晨五点是睡眠最沉的时候,这时候容易发生入室盗窃,或入室猥亵、强奸案件。3、案发地区离犯罪人居住的地方很远。根据地理剖绘的原则,这是犯罪人的惯用伎俩,这样就不容易被发现。最起码在几率上是这样。4、犯罪人绑架被害人到一个很远的或者事先计划好的地方。人说成功会眷顾有准备的人,对于犯罪来说也是如此。您手底下勤快,什么时候成功的可能性都很大,虽然是在干坏事情,呵呵。5、犯罪人由于生活方式的原因选择被害人。就像是上节课说的那个苏联人,他沿着铁路线杀人,如果不是系统的侦查,很难发现其中的规律。6、唾手可得的人员,比如离家出走的小孩或者是妓女。唉,拿块糖就跟人走了,无奈啊!
低惯技风险主要是因为犯罪人有意识的去规避,这就是我一开始说的那个问题,老特的概念面有点窄,我认为他仅仅说了一半,而另一半就是没有“意识到”的。
高惯技风险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之前、之中、之后没有使用恰当的技巧、没有作详尽的计划,也没有采取任何反侦查行为。它也指犯罪人所指向的被害人是容易被人关注、容易被人发现的人,或者是熟人、或者让被害人生存下来等。另外,高惯技风险的犯罪人实施犯罪时选择的时间和地点比较容易被别人发现(如在公共场合、在有监视器的区域作案)。我们看到了,所谓高惯技风险,其实是他压根就没往那边考虑。或者是冲动战胜了理智。或者说他一开始就是成心的。弗洛伊德说了,人都有自我毁灭的欲望。说实话,从惯技的概念看,这些人能形成惯技我都觉得非常偶然,还没惯哪就被逮了!
刚才我们提到,被害风险的分类和犯罪人风险的分类是相呼应的,这个不假,但是如果简单的认为高风险的被害人所面临的一定是低惯技风险的犯罪人就有可能发生逻辑错误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没有人陪伴的小孩是高风险的被害人,但是对于犯罪人来说未必是低风险。因为您不知道这个小孩是不是没人管的,是不是孤儿,如果他有父母,或者照看他们的人,你要是把他领走了,就要小心了。您可能成为无数人的目标。
最后,我们说一下犯罪人的意外风险。他是指在犯罪心理专家看来容易使犯罪的伤害和破坏暴露,而犯罪人没有意识到的风险。我上上节课的时候说了一个案例,我说没说完,就是那个数个妓女被强奸而无人问津的案子。我们这次说完它。我们不是说一直没人管吗,后来案子为什么破了哪?是因为这个强奸犯比较背,他后来选错了目标了。最后一次他选择的目标是一个“二十来岁,身着紧身裤,系着一条金链子的腰带,化着浓妆、涂了迷人的指甲,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午夜在街头来回走着的女性”。这位老哥把这个女人折磨了两个多小时后让长而去。临走的时候同样说了一些“你就是报警也没用的话”。但是他这次却玩陷了,因为这个女的不是妓女,她只是车坏了在路上等人来接。于是她报案了,于是案件很快就侦破了。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千万不能大意,作什么事情之前都要现问清楚!另外,这个事情也告诉年轻的女同胞,千万不要把自己打扮的像妓女一样,虽然现在流行这样打扮。主要是没有地方买后悔药去。
好了,今天讲的不少,大家回去消化一下,咱们下节课接着聊。下节课主要说一下填表的优越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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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证据学入门白话讲座(三十三)
教材:《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美)布伦特·E·特维著,李玫瑾等 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讲:“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 赵老师
技术支持:汤圆
课程名称:《第八章 被害人研究》
大家一起来玩填表游戏吧!
我们以前说过,在加拿大,骑警都有一套表格,在案发后对被害人及证人进行询问。由此可以达到初步“画像”的作用,给事后进行侦查的刑警提供了第一手的信息,为破案提供了便利。加拿大的这个填表游戏在全世界都是比较先进的。老特在这里提供了维斯顿和维尔斯预先列好的“被害人情况快速询问清单”。当然,如果全填完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并不象他说的那么快速,因为问题很多。像加拿大的那份填空游戏,全填完大概要用二十分钟。当然,从它的作用看,二十分钟肯定值得的。我们来看看要填什么东西:
1、被害人是否认识犯罪人?
由此可以看出两者是否有什么特殊关系。
2、被害人是否怀疑任何人,为什么?
是不是有仇人,这样可以缩小侦查范围。
3、被害人是否有犯罪的历史,或者举报犯罪的历史?
同上,说好听的是抛砖引玉,不好听的是……,哈哈,是吧。
4、被害人是否有武器?
在美国,我认为应该反着问,呵呵,玩笑。这里我个人认为,有的时候被害人过于敏感,其错误的自卫行为可能导致引起犯罪人的犯意。
5、被害人是否具有好斗的个性?
这个结合上一节课的内容就一目了然了。
6、被害人是否曾经成为过警察记录中的人物?
这里还是看被害人是否有什么记录可以同本案联系上,扩大线索范围。
上面的是案件发生之后,在被害人还清醒的时候要问的问题,哈哈,这句话是我自己的话。因为我个人认为,记忆是不可靠的,它是可以随着时间的流失,在当事人按照自己意识进行“修饰”后发生变化的,就像女孩给自己化妆一样,前后完全是两个概念。所以要看原汁原味的材料还是要趁早。当然,不管这是有意的修饰,还是潜意识的、不自觉的修饰,对于案件之后的侦破都会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有意的修饰所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被害人要隐藏一些不想为人知的事。看过《豪斯医生》的同学可能对此有些了解,即便是寻求医生帮助,甚至在生死关头,病患都有可能向医生隐瞒一些事情。因为有些东西对于他们来说比生命更重要。我在工作当中也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是他们在开庭的前一刻都不说实话,结果可想而知,我在法庭上像个傻瓜一样被对方打的灰头土脸,不但这样,法官还要说“你这个律师是干什么吃的!”郁闷死我了。后一种情况就是另一个范畴要研究的问题了,那就是心理学。这其实是很怪的一件事,当然,心理学家不会觉得“怪”,他们觉得人的心理就是这样的。之所以发生这些“修饰”的情况,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是因为被害人的心理出现了一种“抵抗”,是一种自我防御功能,使得自己不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或者说是使得自己在感觉上不再受伤害。比如说,犯罪人在行凶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把刀,但是被害人在事后却死活回忆不出犯罪人拿了什么凶器。其实是他想不出吗?我只能说“这个不好说”,从我看到的老弗的病例里面,他指出病人的潜意识里产生一种抵抗的力量,它让自己想起这个吓人的事,避免在心理上受到伤害。通过心理医生对其催眠,病人说出了自己本来不想说的想法。另一个例子,一个犯罪人在绑架了一个女性后对其进行了性侵犯,但是被害人始终回忆不起这段经历,她仅仅知道自己被抓住并关在一个地方,然后就被警察解救了。但是从法医的报告看,其阴道及肛门处有明显的受到侵犯的痕迹,而且全身上下有很多淤伤。对于被害人丧失记忆的情况,从心理学上看是一种“现象”。其实每个人都会发生这种现象,有的时候会夸张、杜撰出一些没有发生的,或者漠视、忽视,乃至于诋毁一些发生了的事情,只是情况及程度不一样而已。我自己其实也有过这方面的经历。我小的时候经常和家人或者朋友到八一湖去游野泳,当时的八一湖就是一个自然的水域,不像现在还有游泳池、戏水乐园什么的,下水的地方还有石灰阶梯。那个时候是很野的地方,水里都是淤泥、水草,每年都有人由于不小心被水草缠到,然后在水中窒息而死。我现在要说的就是我的一个“记忆”,我“记得”我自己曾经被水草缠过脚,我当时没有慌乱,然后我趁着自己还有氧气的时候,憋着一口气,反而往下游,然后把缠着我脚的水草拔了出来,然后游回岸边。这就我的“记忆”,但是我不能确认它的真实性了。这个不像我得的第一个“鸭蛋”,至今还藏在我的“秘密基地”,上面有我伪造的家长签字。这个是有证据的,但是我的记忆已经没有证据可以证实了。后来我自己分析,这个有可能是真的,为什么哪?第一,我当时的水性还是不错的,这是基础;第二,游野泳的人都有经验,这水草是越缠越多,因为他长的比较密集,你被缠后一慌就乱扑腾,然后水草就越卷越多,你要是冷静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但是否定这个记忆的理由也有,我当时还是个小孩,我有那么大的力气吗?最后我想了一个折中的结论,我是被缠过,但是水草比较少,而且不是那么密集的生长在一起的,还有就是身边有大人,所以心里不慌。
扯远了,咱们回来继续看。
下面是一些基本问题,这些问题只要被害人没被打傻就能回答。当然,说句难听的,即便他被打傻了,这些问题也可以通过其他方面的人员了解到。
1、确定被害人的身份特征(如民族、体重、身高、发型、头发颜色等)。
2、确定被害人的职业,以及上班地点、下班的时间。
3、收集被害人的犯罪经历。
4、收集被害人每天的生活规律、习惯、活动。
5、收集所有被害人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并逐一询问。
6、收集所有被害人朋友的相关信息,并逐一询问。
7、收集所有被害人同事的相关信息,并逐一询问。
8、收集被害人的医疗记录。
9、收集被害人的精神病史,并逐一询问所有被害人提供过心理帮助的人。
10、收集被害人所使用的药物,与已知的被害人的毒物进行比较分析。
11、收集被害人的经济背景(信用卡、纳税及保险情况)。
12、收集被害人的教育背景。
13、收集被害人的居住背景(如曾经何时、何地、跟谁住在一起)。
14、收集被害人的个人情况,这就是一些比较细碎的事情了,比如经常去的地方、工作情况、家里的情况、住所的情况。检查被害人的相册、日记、所看的书籍杂志。记录他所看的电影、音乐,他的文学爱好。由此可以知道他喜欢什么人,崇拜什么人,以及他希望别人怎么看待他,还有他怎么看待自己的生活。通过这些信息可以从侧面寻找案件的线索。
15、收集被害人的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包括以下内容。(特别说明一下,关于计算机的问题,后面关于网络犯罪的时候还有详细的讲解。)
(1)确定被害人网络服务商。(这个在中国应当不会发现什么意外情况,因为中国的网络服务商就那么几个)
(2)确定被害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3)检查被害人的通信录及其相链接的数据库。
(4)检查被害人的收发邮件。
(5)检查被害人计算机中所有的文档。(当然包括隐藏文件夹了,呵呵,大家都有吧)
(6)确定最近一次计算机的用途及各种软件的用途。
16、根据证人证言和证据,建立一个被害人最近活动的时间表。
17、走一遍被害人最后一次走过的路,再以犯罪人的视角来观察这条路,然后分别作出记录,查看对比相关的信息。
看到这里,大家大概和我一样,对于被害人最后的行动和时间表这两个标题比较感兴趣吧。看来大家都挺有专业敏感度的。在这里,作者也突出了被害人最后24小时的问题。详细的列出了应当调查的项目。通过了解被害人的最后行为可以了解被害人同环境的关系、了解他同其他事件的关系、了解犯罪人如何选择被害人、犯罪人的习惯,以及犯罪人的行为模式。以下:
1、收集所有可以利用的法庭证据和事实证据。(英美法系同我国法律的区别,他讲证据做了细化,与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联的证据是法庭证据,而其他证明事实发生发展的证据是事实证据)
2、收集所有的犯罪现场照片。
3、收集所有的证人资料。
4、建立一个时间顺序和地点的线形列表。
5、要尽量详细地建立一张被害人受攻击之前24小时的活动路线图。
6、根据地图和法庭证据的引导,实地走一遍被害人在最后24小时里走过的路。
7、按照时间顺序记录下所有事件线路上的背景因素,包括被害人曾经接触或跟其走过的车辆、人员、活动及其他方方面面的人。因为犯罪人有可能伪装成其中的任何人。
以下的内容是从犯罪人方面进行考虑和分析的,事情的另一面:
1、犯罪人在什么地点接触到被害人。
2、犯罪人在什么地点实施了攻击。
3、能否从周围的地点来观察攻击行为,能看到多少。(这个方面可能会发现证人)
4、犯罪人是否熟悉这个区域,以便知道某一特定的地方,以及如何到达那里。
5、是否熟悉被害人,并对其生活中的一些毕竟路线熟悉。
6、是否需要提前踩点或者守候。
7、这条路线是否将被害人置于更高或者更低的被害风险之中。
8、在这条路线上获取被害人是否将犯罪人置于更高或者更低的风险之中
同学们一看便明了了,上述各个条款都是初步确定犯罪人行为模式的问题,如果对上述问题有一定的了解,我们就能有一个初步的侦查方向,知道我们要找的人大概是一个什么类型的罪犯。
作者通过被害人的视点和犯罪人的视点两方面来收集被害人最后的信息,这样可以做到清晰明了,事半功倍。
在这里我要向大家强调两个事情。第一,我们在上面的表述中都是以假定被害人与犯罪人有关联的前提下进行的调查,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丢掉任何一条线索。但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联系,咱们也不用自己制造出种种莫须有的关联来,那么做就不是破案了,是在做秀。第二,我们向大家介绍了些前人的经验,并不是要给大家设框框,而是给大家一个启迪,大家应该发动脑筋,与时俱进的思考,说到“经验”,大家会想到归纳法,我们都了解归纳法的局限性,我要做的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继续前进,而不是从巨人的肩膀上跳下来,或者是把巨人踩下去。所以说,我们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如果有什么更广泛的侦查思路同学们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讨论后决定是否补充。
讲到这里这节课也就差不多了。后面会补充一个案例来看被害人研究在审理中的作用。
好,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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