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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们by金陵雪(完结)

_10 金陵雪(现代)
  “我刚进药监局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和孟觉很登对,郎才女貌。大家都鼓励我倒追。现在想起来,大概都是在孟觉那里吃了闷亏,想看我也碰钉子。”
  “我猜你不会下象棋。”
  “会又如何,不会又如何。”
  “每次接近孟觉,你总是走一步算一步的。”
  “这也是你观察得到的结果?”
  “是。”小卢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其实我现在也是走一步算一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到你身边……”
  在爱情中,总是让人生出许多诗意来;庞然哎了一声:“海水好凉!”
  “这海水是不是涨起来了?”
  “涨潮了!快回去!”有工作人员跑过来示警,“别待会被海水卷跑了!”
  小卢抓着庞然的手赶紧站起来往回跑。
  拉着心爱的女孩子在沙滩上狂奔,在他看来这是很浪漫的事情。但庞然脸色很难看,一到俱乐部门口,就甩开了他的手。
  “我回房间了。”她沿着楼梯走了几阶,又回头怒斥:“不要跟着我!”
  供旅客休息的房间都在二楼,每间客房朝海的百叶窗下都有一扇用贝壳粉烧制的小露台。
  刚才竟然和小卢调情,现在想起来庞然隐隐有点恶心。
  她曾经觉得上天对自己还是不薄。她只是随意地祈求了一下,孟觉的女朋友果然没有在码头出现。
  “你们说的那个女生是不是根本不存在啊?”
  她是高兴得昏了头,以至于大家一窝蜂地上船了之后,她才发现孟觉还站在码头上冲他们挥手。
  “我答应了在这里等她。你们先去。”
  这是什么傻话!万一那个女人不来呢?那孟觉就一直等着么?是什么女人,竟敢让孟觉等!而孟觉,你就忍心让我等吗?
  庞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始终认为自己是有机会的,小卢不也说她漂亮么。
  想到小卢,她又一阵恶心。
  即使没有孟觉,她也肯定不会选择小卢。
  大概是心情过于抑郁,庞然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发了个噩梦醒来,听得走廊上脚步纷沓,觉得屋里闷热,便去把靠海的百叶窗打开了。
  巧的是,住在她右边的住客也打开了百叶窗,黏热的海风送来了他的叹气声。
  “要下雨了。”
  庞然浑身一震,不禁轻唤出声。
  “孟觉!”
  “嗯?”那人朝这边望来,但庞然这间房没有开灯,是漆黑一片,他只当自己听错,离开了窗边。
  第三十二章
  庞然退一步到窗帘后,心里又高兴又生气,高兴的是孟觉来了,生气的是那他的女朋友肯定也跟着来了——她也不知道摆得哪门子公主款,竟然觉得孟觉是应该来对她解释一下的。
  “要下雨啦。”人中小姐突然打开门走进来,“庞然,去不去酒吧?”
  庞然差点忘记了自己和人中小姐是室友,摇了摇头:“我不太舒服。对了,孟觉来了没?”
  “来了啊。”人中妹的身后闪出汤勺小姐 ,“他就住在旁边房间。快,我要上厕所。”
  “那他女朋友呢?”
  汤勺小姐的声音从厕所大声地传来:“没看到呢!小任,你看到了没?”
  “没有。”人中妹一边摇着头,一边在行李里翻衣服,“那女孩子没跟着来。至少我没看到。”
  但凡漂亮些的女孩子,自信心一旦膨胀起来,简直以几何级数增长。
  “他不是要等他女朋友一起来么。”
  “等不到也没办法呀。”汤勺小姐从厕所出来了,“现在有些大小姐脾气大得很!”
  庞然知道她是在说自己,不好意思地笑笑:“你还生气呢?别生气啦,美女。是我不好,乱说话。”
  “算了!我大人不记小人过!”
  汤勺小姐的下巴一伸一伸地;庞然很想提醒她下雨天别出去,防止下巴积水,忍了又忍,终于忍住了。
  人中妹换了一身很辣的装束:“我和小邵去酒吧,你去不去?”
  “不去了。”
  汤勺小姐和人中妹离开之后,庞然愈发觉得身上燥热。索性去洗了个澡。
  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身体,庞然想起自己在英国留学的时候也和几个富家子弟有过交集,但最终都被更能豁出去的女同学给抢走了。
  “不悔仲子逾我墙!”那个跑到英国学中国古典文化的女同学最后还不无讥笑地对她炫耀,“庞然,你根本不懂舍得的精妙。”
  她换了一套娃娃衫加窄腿裤,紧张得又出了一身薄薄的汗。系腰带的时候在腰上捺了个汗印子。
  “你干嘛?!”
  一开门,小卢像门神似的迎了上来:“庞然,你想去孟觉那里?”
  庞然跟见了鬼似的立刻将门摔上。
  “你听我说……”
  等了一会儿,她从猫眼望出去,看见小卢仍然在外面站着,怕是要站到天荒地老。
  她都快烦死了,在房间里团团转,毅然走到百叶窗前,跨了出去。
  露台的护栏很低,和旁边房间的露台只隔了大概半米的距离,掉下去也死不了。
  庞然被自己大胆的想法吓了一跳——其实她还没有拿定主意,只是四下里黑黢黢的,只有孟觉的窗户里透出一点光来。海浪拍岸的声音是那么的富有魔性,要引诱着她像扑火的蛾子一样,越过护栏到孟觉的露台上去。
  她敏捷而无声的动作,有了种献祭者般的悲壮;她已经完全将自己当做了要去和朱丽叶幽会的罗密欧,至于站在门外的小卢,当然是马文才。
  至于孟觉的“女朋友”,就后悔去吧!
  罗宋宋打了个喷嚏,正在倒水的孟觉放下杯子。
  “我去关窗户。”
  “不用。”
  罗宋宋走过去,把原本半掩着的窗帘都拉上了。
  “下雨啦。”她擦了擦溅在脸上的几滴雨,“还好来得及。”
  孟觉从后面环住了她的腰。她的腰真是纤细如柳,不盈一握。
  可是握着这样娇弱的腰肢,他反而觉得踏实。他并不在意从医院到码头这几小时罗宋宋去了哪里,只要她出现,就已经足够好,这打仗似的一天便有了圆满的结束。
  “医生怎么说?”
  “过两天看结果。”
  “这次我一定陪你去。”
  说话间大滴大滴的雨已经落了下来,落在毫无遮挡的庞然身上,她哆嗦着,抖得如同风中的一片落叶。
  再跨一步她就能走进孟觉的房间了,却永远被阻隔在这个小小的﹑凄风苦雨的露台上,一动也不能动。
  她能清楚地听见他们在窗边说的每句话,想必当她发出声音的时候也会被房内的人听见。这种如履薄冰的感觉,让她生不如死。
  她根本想不到,热恋中的人会主动屏蔽掉四周一切杂音。孟觉和罗宋宋浑然不觉露台上多了一个人,仍然情意绵绵地说着话。
  “真奇怪,你每次到海边都会下雨。”
  “哪有每次?就是去北戴河那次而已。”
  “那雨整整下了一个星期。”
  “是啊。回格陵的飞机上,做梦都在下雨。”
  罗宋宋想到什么,突然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我最近做了一个梦……”
  自从他们确立恋爱关系以来,命运的鞭子就一直抽打着他们这两只陀螺,迫使他们转个不停,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匡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
  “什么梦?”
  罗宋宋叹口气:“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看来我最大的愿望,还是摆脱这头钢丝。”
  “我记得。大一生化课上,老师说丝蛋白含有过多的二硫键会导致卷发,批评做离子烫的风气都是浪费钱。”
  “你当时就转过头来看我。”
  两人相视一笑,仿佛回到大一的课堂上,孟觉转过头对她做鬼脸——她刚做了离子烫,头发就像两块钢板似地从两侧披下来,全无清秀飘逸的感觉。
  “我可是见证你和这头钢丝斗争了十几年,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所以啊,以后你要在我的墓志铭上写‘此人终生与卷发斗争,最终兵败于此。”
  孟觉知道她是不忌讳说这些的,但还是隐隐有些不安。
  “对了,那时候还发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情。第一次打电话到高年级的宿舍去求课堂笔记……”
  “我记得,接电话是许达。”
  “他问,小师妹,你要哪门课的笔记?我说,基生的——我们那时候管基础生物学就叫基生来着——他说,啊?计生?我们不学计划生育的啊。笑着把电话挂了。当时真是糗大了。”
  孟觉冷冷地说:“他太嚣张了。明明是基生老师的助教,非要你请吃饭才肯借笔记。”
  “吃饭的时候他也坦白了,是因为新老生篮球赛上,你专抢他的篮板,他怒得很,对我们这一级的学弟学妹都没有什么好感。”
  孟觉当然记得,因为那次吃饭他也在场。当时的情景真是历历在目:许达对罗宋宋说,她这一级三个姓罗的女生有一个是罗清平教授的女儿。罗宋宋只应了一个哦字。才过了两天,许达的电话就心急火燎地追到罗宋宋的寝室,说是不好意思让师妹请吃饭了,要回请她。可惜罗宋宋那段时间根本不在寝室住。找了三四次,沈西西终于忍不住对许达说,许师兄,难不成在你眼里只有罗宋宋是小师妹啊?
  那请你们去吃也是一样的。
  想必当时许达的表情一定好看极了。
  “他投机心太强,和明丰一贯稳健的形象不符。连孟薇也被他带坏了。”
  罗宋宋从未听孟觉谈起工作上的事情,再仔细观察,他果然有点心事揣在兜里,压得他的肩膀都沉了少许。
  “要带坏早带坏了吧,不会等到今天的。”
  “你的话题已经转移得够多啦。讲讲你的梦吧。”
  “现在是谁在转移话题了?就是在你家默琴谱那次。”罗宋宋笑着说,“有印象吧。”
  “那是现实,不是梦啊。”
  “我梦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结尾……”
  庞然不知道是雨声越来越大,还是房间里的两人离开了窗户,总之她是再也听不到孟觉和罗宋宋的对话了。她头皮发痒,浸透了雨水的雪纺上衣紧紧地贴着身体,不用说,她藏在裤子口袋里准备让孟觉就范的那封信也已经被雨泡的稀烂——为什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难道仅仅是因为痴心错付?还是有人设计了她?
  在她心里,她是没有错的。有错的只是命运不公,没有让她生而高贵。
  “原来你也会发春梦啊……”
  “什么叫‘也’?难道你……”
  一阵笑声打断了情人间的窃窃私语;房间里暧昧的动静让庞然双膝发软,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拆开这对恋人——我四肢健全,脸蛋漂亮,人人都说我和孟觉天造地设。为什么他反而喜欢你这个残废?!
  但仅存的一点理智告诉庞然,这样做的后果一定很恶劣。因为她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孟觉的露台上,也不能解释听了这么久的壁角,她的动机是什么。
  她轻轻地挪动站到僵直的双腿,灰溜溜地往自己的房间翻过去。雨水顺着她的裤管返流,一直流到大腿根处。
  “庞然!”
  海滩上突然有人大叫了一声,紧接着就有重物坠下的声音。
  罗宋宋吓得弹了起来;孟觉到窗边去看了数秒,立刻关上窗户,折回来拿防水外套。
  “怎么了?”
  “有人从露台掉下去了。”
  “严不严重?我和你一起去。”
  “这种事在珊瑚挺常见的。你不用出去。”
  当庞然从两个露台中间掉下去,摔倒在一堆沙子上的时候,还顾不上去怨恨那个大喊她的名字,导致她分心踏空的罪魁祸首。她只感到胳膊上一阵火辣辣地痛,拼命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摔得血肉模糊的左膝盖却不允许她这样做。
  两只亮晃晃的手电筒往她脸上晃动着,有纷沓的脚步声从雨中传过来。
  “怎么是你啊,然然?”人中妹用力地表示着关心,“我以为有人要爬到房间里去,所以喊你的名字提醒……摔着了吗?”
  “我去找人来帮忙。”汤勺小姐撒腿就往俱乐部跑,不一会儿就招出来一大批人。
  “就在那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从隔壁的露台上摔下来的。就是孟觉那一间。我和小任在散步,正好走过来看见了……”
  “你少说两句吧!”
  小卢厉声喝止了不停说话的小邵,跑在最前面去看庞然的伤势。
  “庞然!”他的语气中充满了怜惜和伤心,“摔到哪里了?痛不痛?”
  他是如此地深爱着庞然,即使她做出了这样丢人的事情,也狠不下心来鄙视她。
  这是庞然有生以来摔得最惨的一次,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小卢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她披着,随后试了两次也没办法把庞然抱起来。
  “哎呀呀,小卢你太瘦了!这样,来两个男生,抓着手和脚……”
  “我来吧。”
  小任一看是孟觉在说话,急得脱口而出:“孟觉,你干嘛帮她?”
  这句话即时暴露了她真实的想法。庞然一个哆嗦,紧紧地抓着小卢的衣服,将头深深地埋在流血的膝弯当中。
  孟觉没理小任,手臂伸到庞然胁下,不费劲地将她抱起来。
  “没什么好看的。大家都散了吧。”
  这是庞然梦寐以求的时刻,能够这样亲密地贴着孟觉的胸膛;可是她也从来没有这样羞辱万分。
  他顾及了她的颜面,也断绝了她的绮念。
  小任和小邵气急败坏地看着孟觉把庞然抱回了房间。
  “我去找医生。”小邵抱着手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给小任使了个眼色,然后就走了。
  小任说:“庞然,我拿条毛巾给你擦擦。”
  她慢吞吞地走进洗手间,把龙头打开,然后又蹑手蹑脚地靠近门口,侧耳细听。
  “忘了今天晚上的事情。以后也别再胡思乱想。”
  然后就传来了庞然的哭声,完全没有任何尊严可言的嚎啕大哭。
  “孟觉,我喜欢你!为了你,我可以做任何丢脸的事情!你就不能给我个机会吗?”
  “我不需要任何人为我出丑。我也从来没有给过你任何机会。”
  “真的没有吗?如果你对我没好感,怎么会在我受伤后陪我回姬水?怎么会提醒我别吃盘利度胺?”
  “照你的逻辑,医生都爱自己的病人。”
  “你不是医生。”
  “对,我不是医生。所以我救不了你的自作多情。”
  “因为罗宋宋?你宁可喜欢一个残废……你倒是看看这个……”
  一时间小任什么也听不见,也不知道庞然给孟觉看了什么,大约沉默了半分钟,孟觉爆发了。
  “真是无药可救!”孟觉厉声喝道,“我倒是有个办法治治你的虚荣,你想不想试试看?”
  小任没有听过孟觉发这么大的火,一时吓得动弹不得;紧接着听见砰的一声,孟觉摔门走了。
  她拧了条热毛巾出来:“然然,我帮你擦擦伤口。”
  庞然的脸色比刚才更加难看,她一把抓住小任的手,钳得死紧。
  “是你告诉我,孟觉的女朋友没来。”
  小任不安地扭动了一下。
  “哪有嘛!明明是小邵说的。她眼睛尖,说没有看到,我想肯定是没来。怪只怪那个女人没有什么存在感。”
  庞然明显地怀疑着,可是当身边只有一个人可以依靠的时候,她也无可奈何,只能选择信任。
  “你真的不知道孟觉的女朋友来了?”
  小任真诚地望着她的眼睛:“我真的不知道。或许是小邵不高兴你讽刺她,但是她也不可能预料到你会去爬露台啊。”
  她紧紧地绷住脸,仔细地帮庞然擦拭着伤口。
  “所以我是自作自受了?”眼泪又不由自主地从庞然的眼角溢出,“我真后悔,爱上孟觉这种冷血的人……”
  什么冷血?你选择的还不是他的姓氏,他的金钱?小任心里冷笑着,如果孟觉不名一文,你还敢如此豪赌么?
  “然然,看见你这样我心里特别难受。谁没有为爱做过傻事呢?就当做了个噩梦吧。梦醒了还不是要过下去……”
  小任好言好语地劝着庞然;一会儿小邵带着医生也过来了,帮庞然把伤口包扎好,又给她开了点安神的药,让她睡下。
  小邵向小任招招手,两人一起往俱乐部外面走去。
  海滩上惊涛裂岸,四周更是黑得紧,她们两个却是一点都不怕的,笑嘻嘻地在沙滩上踩着。
  “这趟翠岛来得真值!比电视剧还精彩。”
  “说真的,你想到她会去翻窗吗?”
  “我又不是诸葛亮,哪里算得到?只不过骗她孟觉的女朋友没来,她就真的色迷心窍!”
  “被小卢看上了,她还真有魅力啊。”
  “可真让我大开眼界。我设想的是孟觉会直接把她轰出去,再叫小卢站在走廊上看笑话,没想到小卢到得太早,逼得她从露台走。”
  “谁叫她智商是负数,还往回翻。”
  “你喊她名字的时候,我还有点怕她摔断腿。事情闹大了,也不好收拾。”
  “那就活该她缺钙了。”
  “她有点怀疑我们,我都推到你身上了。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反正我和她是摆明要闹翻的。这事不光彩,她也不能理直气壮地诘问我。这个哑巴亏她是吃定了。”
  “那当然。以后我们在她面前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会有更多好戏看。”
  星期六的早上,庞然在小卢的护送下搭第一班船回格陵了。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
  经过一夜的折腾,身上的伤口仍在疼痛中,但头脑倒是冷静了许多。小卢拎着她的行李,跑前跑后地给她买船票买早饭,就像最贴心的男朋友,庞然什么也不用说,就被照顾的舒舒服服的。
  “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们吃了饭再上船。”
  “你要跟我一起回去么?”庞然低下头,露出了嫌恶的眼色。
  小卢手足无措地立在她面前:“回格陵我陪你再去大医院看看吧……”
  “小卢,我要和庞然谈一谈。”
  她没有想到的是孟觉也来了。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脸色很温和平静,不像是来将庞然送进殡仪馆的。
  小卢有点愁苦地看看他,又看看庞然,眼下两个硕大的黑眼圈,下巴上都是青茬,仿佛昨晚受到最大冲击的是他。他没有设想过庞然是清纯少女——可她原来是这样蠢,这样痴,令他心疼不已。
  “你别再刺激她了。”
  “不会。”
  孟觉在庞然对面坐下。这是直接开在海上的一家小饭阁,海浪拍过来的时候甚至会感觉到地板在微微晃动。清晨的翠岛可见度并不高,雾正在褪去的途中。小卢给庞然买来了热腾腾的牛奶和吐司,还有一盘水果沙拉,然后乖乖地坐在很远的地方吃自己的早餐。
  “你是要来看我有多可笑么?不用到中午,大家都会知道我昨天做了多么丢人的事情。”庞然沙哑着声音去戳沙拉中的芒果,“其实你也不用担心,那封信已经完全被雨泡坏,威胁不到你了。”
  孟觉的眼睛生的十分好看,黑白分明,阳光给他的睫毛镀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他突然微微一笑,仿佛在和一个老朋友说话似的。
  “我不太相信有人会单纯地爱我。我这种人,树敌容易,交心很难。”
  “我不敢成为你的敌人。”庞然把一团纸扔到孟觉面前,“拿走吧,这对我已经没有用了。”
  那是昨天晚上惹得孟觉大发雷霆的信件,里面讲了些什么已经无从考证,但是她当初把它保留下来的目的是再也达不到了。
  “我说过,我有办法治好你的虚荣。”
  孟觉从夹克口袋里拿出一张卡,经过镭射处理的表面有一架小型喷射机的图案以及honda jet的字样。
  “这就是我虚荣的价值?”
  “这是HACI寄给我的邀请卡。他们邀请我加入新成立的小型喷射机爱好者俱乐部,可是我没兴趣。”
  庞然不懂什么是HACI,也不懂什么叫小型喷射机,但她很清楚,这些都是有钱人才玩得起的运动。
  “你不是爱好者,为什么他们要给你寄邀请卡?”
  “HACI只对年纪,学历,收入,健康状况和家庭背景进行调查。今年格陵收到邀请的未婚男性一共六名。你明我的意思?”
  “所以呢?”
  孟觉看了一眼窗外的大海,又转过头来望着庞然。
  “机长总是需要空姐的。”
  庞然这才明白了孟觉的意思。
  “你是说……”
  她紧张地盯着邀请卡,仿佛要把它嵌进眼睛里去。整张卡闪着洁白的光芒,来自于高强度碳纤维树脂复合材料——这张邀请卡的背后,会打开一个她一直想要一窥究竟的世界。凭着它,单枪匹马地去征服由HACI替她筛选过一遍的优秀男人,那些男人,没有一个会比孟觉逊色吧。
  “收下它,该忘的就忘,该放的就放,轻装上阵。”
  庞然喉咙发干,舔了一下嘴唇。
  “孟觉,我对你是有真感情的……”
  孟觉似乎有点不耐。他朝后一靠,面上两个酒窝忽隐忽现,说出来的话是冰冷的,不容置疑的。
  “可我永远也不会回应你。”
  “那我也……”
  孟觉猛一扬手,那张邀请卡从指间直飞出去,不愧是从机翼上取下的高级材质,轻,薄,韧,迅,几乎看不清它滑出的弧线,在很远的地方才落入大海。
  “哎呀!”
  庞然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紧紧地攥着拳头,朝它落水的位点望去。那种后悔失落的眼神,毫无遮掩——难道她这辈子就只能和小卢这种小男人在一起?如果搏一搏……
  “以后你就只有一次机会。珍惜。”
  孟觉也站了起来,把邀请卡往庞然的手心一拍。
  庞然握着那张失而复得的邀请卡,在手里摩挲了很久,不知是悲是喜,心里砰砰跳得厉害,连孟觉几时走的也不知道。
  “庞然啊,我们走吧。”
  小卢见孟觉走了,又凑过来,他看见庞然手里多了一张卡,目瞪口呆。
  “这张卡……”
  庞然打断了他的话。
  “我自己走,你别跟着我。别跟着我!”
  这不是小卢第一次被庞然喝止了。他逆来顺受地拎着庞然的行李和没吃完的早饭,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心中永远的女王身后。
  第三十三章
  孟觉从码头往回走的时候,脚步很轻快。
  能够了解对方的贪念和欲望进而操控局面,对孟觉来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性。这种远见,其实是很少在孟家人身上见到的。作为务实的生意人,他们常会做些并不是那么花哨的举动,在短时间内粗暴地将对手击倒。
  也许是从他的母亲那里继承而来的这种洞察力吧。这种认知会让孟觉和他那谜一样的母亲更亲密些。
  他回到房间的时候,罗宋宋已经起来了,穿了件烟灰色打底衫,外头套了件咖啡色斜纹钩针毛衣,底下是窄脚裤和平底芭蕾鞋,站在露台上用一把又大又圆的猪鬃梳子使劲地刷头发。
  那件毛衫的领口和袖子都是不对称的,穿在她身上有种俏皮的美;而屁股不够翘,腿不够直,脚不够窄的女孩子,是万万不可用平底鞋来配窄脚裤的——她原来不是不会打扮,只是不在悦己者面前,她就懒得打扮。
  她听见孟觉开门关门的声音,转过头来冲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又指了指放在栏杆上的手机。
  手机显示的是通话中。
  “许达的电话。”罗宋宋小声道,“真奇怪,他怎么有我的新号码。”
  “最近有没有接过奇怪的电话?”
  “嗯……昨天五点多钟接到过通讯公司的推销电话,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你不接?”
  罗宋宋淡淡地从梳子上拿掉两根头发:“该听的我已经听到了。他宿醉不清。说被你盖了火锅,很不爽……我挂了他又打过来……可是,我很早就和他说过啦,我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孟觉接过她手里的梳子,帮她刷了两下头发。
  她的头发真是比她的心肠还要硬。许达仍在恳切地说着什么,从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时缓时急,时高时低。
  “你不在意?”
  “为什么要在意?企业的决定不应该被个人的情绪左右啊。”
  她坦荡荡地望着孟觉,眼睛里看不到一丝的埋怨和不满——能为他设想至此,她轻轻吹了一口气,那些假想中的隔阂就烟消云散。
  孟觉牵着她的手,心中是从未有过的快乐和轻松。
  亲爱的恋人啊,爱情是一条如此自私的河流,它翻滚着愤恨、不满、惶恐的暗涌。如果盲目跟随嫉妒、挑剔、猜疑的指引,我们便会葬身此处。
  “我喜欢翠岛。”
  “我也是。”
  电话里终于传来了嘟嘟嘟的挂断音。
  “你的同事怎么样了?”
  有两只海鸥停在露台上,罗宋宋用梳子去逗它们,呼啦啦一下子全冲着海面俯冲下去了。
  “没事了。走,我带你去吃早餐。”
  当孟觉和罗宋宋出现在露天餐厅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们吸引了过去。
  孟觉是个引人瞩目的角色,这一点自不必说。他无论站在哪里,就像头上有一束聚光灯打下来一样耀眼。所以大家都在想象,如果庞然也认输,要怎样倾国倾城的美女才能配得上他。
  而他却选择了一个乍看上去眼睛不够大,脸蛋不够小,满脸冷冰冰的女孩子作为伴侣。
  这种配搭很明显是对物种进化的蔑视。
  “早餐在这里吃,还是去沙滩野餐?。”
  “嗯……”
  小任和小邵更是自罗宋宋走进餐厅就没有将目光从她身上离开过。
  但即使是最挑剔的同性,细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个女孩子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气质。隔代遗传下来的优秀基因高傲地展示着她那黑亮浓密的头发,光滑紧致的皮肤,整齐洁白的牙齿,匀称修长的四肢。虽然穿着时尚,她没有时下年轻人普遍的浮夸味,而是蕴含着线装古籍般的大家态度,耐人细品——也许没有美貌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因此旁人在欣赏她的时候便不至于模糊了重点。
  “吃什么?”
  “粥很好啊……”
  罗宋宋和孟觉之间的身高差了二十公分,孟觉和她说话时总会微微弯着腰,恰似公主身边随时待命的骑士,一声命下,就会为了她去赴汤蹈火,攻城掠池。谁也没有见过孟觉可以一往情深成这幅模样,眼中只有对方,甚至连他最心爱的游戏机也久已不碰。
  “我们去搭个讪,怎样?”
  小邵对罗宋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昨天没看清楚,今天非要好好研究一番。
  一向谨慎的小任急忙摆手:“这个女人不简单。你看不见她满脸写着生人勿近。”
  “那又怎样?我去和她打个招呼,她吃了我不成?”
  “你何必去自讨没趣。……她给我感觉很熟悉,好像哪里见过。”
  不是有着深厚的情感基础,罗宋宋与孟觉的交谈互动不会形成这样强大而排外的气场。简直就像互补的脱氧核糖核酸,螺旋缠绕而生。原本大家还很可惜庞然的不辞而别,但现在却又不得不承认除了这个可人儿,那还能有谁可以和孟觉并肩呢?
  孟觉和罗宋宋买了早餐准备带走,性急的小邵趁孟觉去结账之际,拉着小任快步走到了罗宋宋身边。
  “嗨,你好。我叫邵嘉嘉,她叫任甜甜,昨天见过面啦。”
  孟觉知道罗宋宋不喜欢社交,所以昨天上岛时并没有特意地将她介绍给同事们认识。罗宋宋也没有要和孟觉的同事搞好关系的认知,所以也就淡淡地回了个好。
  “我闺蜜说和你似曾相识哦,真是有缘份。”
  小任不想招惹罗宋宋,听小邵这样说,心里不由暗暗叫苦。
  “也可能是我记错了。你和我以前的优算学老师长得十分相似。”
  “你是理工大零四届毕业生?”
  小任疑惑地望着仿佛能看穿人心的罗宋宋:“是的。”
  罗宋宋的外婆在去北戴河休养前曾在理工大学进行过为期一年的督导教学,教学对象是数学及统计学院的一年级新生。
  虽然理工大有意聘请莫馥君为终身教授,但繁重的教学任务触发了她头痛的痼疾,于是莫馥君很潇洒地忽略了校长的邀请,直接飞到北戴河隐居起来。
  小任越想越觉得蹊跷,很想要问个明白,怎奈小邵插嘴道:“你也是理工大学生?”
  说格陵大,有着数十所的一流大学;说格陵小,随便在哪里都能遇到校友。
  “我不是。”
  话题一旦被截掉,罗宋宋也失去了回答的兴致。小邵浑然不觉,只管兴冲冲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我见过你和孟觉在伯牙路附近逛街呢。我没有向姑姑告状哦。要她知道,你就惨了,祖上三代都会被问出来。”
  小任立刻补充:“小邵的姑姑就是孟觉的大嫂。”
  罗宋宋有些吃惊地看着小邵,小邵以为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亲热道:“我嘴风很紧!请我吃一支冰淇淋就可以了哦。”
  她这番装傻扮痴的话显然不会收到任何预想的效果。因为罗宋宋恰恰是不吃这一套的。
  当两个女孩子做朋友的时候,往往不自觉会扮演着公主和侍女的角色。一山不容二虎,同样的,一对闺蜜里也没有两个公主。罗宋宋从小到大没有什么同性朋友,所以在她的世界里,缺少这种约定俗成的认知。甚至因为罗清平的虐待,严重地影响了她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和回应,这使得她的变通能力几乎为零——小邵如此明显地拉拢她,只差高呼公主千岁,罗宋宋只是在思考其他的事情。
  罗宋宋更加吃惊了:“孟觉的大嫂只有一个哥哥,生的一对龙凤胎我都见过的。”
  “……我是表亲啊。”
  “那你一定是孟觉大嫂的外婆的堂侄子的外孙女了。我听说她和孟觉在一个单位——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样的亲戚关系也是称姑侄的。”
  罗宋宋很自然地说完这番显然会令对方气炸肺的话,神色如常,仿佛刚刚只是打了个哈欠。一群扛着冲浪板的年轻人走过,不知讲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恰好爆发出一阵笑声,更加令小邵无地自容。她敢对庞然下狠手,乃是因为她知道孟觉压根不可能看上庞然这种绣花枕头,且庞然也无相当的身家与她抗争。而罗宋宋风头正劲,即使被讽刺,也不敢出声。
  说穿了就是欺软怕硬。她想过孟觉的女朋友玲珑剔透,端庄优雅,高贵冷艳,但万万没想到是这样尖酸刻薄。小邵一肚子的火,等孟觉和罗宋宋走远了才恶狠狠发作:“只要孟觉把她甩了,我就要她好看!”
  小任劝道:“她恐怕不是有心讽刺你。还记得我向你提过的莫馥君老师吗?”
  “就是那个你们起哄说‘老师讲课太深奥’的莫馥君?”
  “她当时立刻回击说‘不是我深奥,是你们太肤浅’。”
  小邵嚷嚷:“说不定真和她是亲戚!一样刻薄!”
  “一开始我们也是这样想来着。于是班上有很骄傲的同学拼命学习,忍受无尽的羞辱和讽刺,直到换来莫老师的一句‘你是我教过最好的学生,我没有什么可教你的了,你可以自己多看这方面的书籍’。然后顾家琪,那个女生啦,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就特别激动地喊‘我对优算学才没有兴趣呢,我就是要证明给你看,我不肤浅!’”
  随着回忆,小任回到了当时的课堂上,顾家琪一张脸涨得通红,对老师大吼大叫。一般老师这个时候要么大发雷霆,要么会说我是用激将法之类,但莫老师只是揉了揉太阳穴,冷静地看着激动的顾家琪,转身将当初同学批评她授课中过于深奥的内容写在了黑板上。
  “你觉得不能理解这段原理的人,不叫肤浅叫什么?”
  在长期的教学中,莫馥君在顾家琪心中已经不知不觉形成了权威地位。顾家琪看着黑板,竟然也觉得当初的自己,确实是幼稚而可笑的。
  莫馥君从顾家琪的沉默中看出了她的动摇。
  “可见说什么话不重要,重要的是发言者在你们心中的地位。”
  “我一开始就说过,优算学是一门基础科学,它所提供的最优算法是营销,贸易等经济科学,通信,模拟等电子科学,乃至于航空航天,卫星导弹等军事科学的入门算法。你不喜欢优算学,还下大功夫去钻研,只为了争所谓的面子,这本身就违背了优算准则。但我不收回那句话。”
  顾家琪垂头丧气:“莫老师,您教训得很对,我明白了。”
  莫馥君便发了脾气:“你明白什么?我说你听着!你依然是我教过最好的学生。”
  第三十四章
  罗宋宋隐隐猜到任甜甜多少和莫馥君有些渊源。
  莫馥君是一位很独特的女性,作为格陵市第一批引进的内陆科学家,她不仅仅有着知识分子的清高和傲慢,也有着老一辈革命者的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但是她也有缺点,那就是过于片面化。你能够以国家输送人才的宗旨来培养学生,但用同一种方式来养育儿女就容易撕裂亲情的纽带。
  罗宋宋就是在这样一根快要断掉的纽带这头,而莫馥君在那头。纽带缠在罗宋宋的手上,缠在莫馥君的颈中,令她们痛彻心骨。
  没有人生而是优秀的家庭教育者。
  吃完早餐后,孟觉和罗宋宋在海滩上踱着步。
  天空从海的另一边延伸过来,海水里飘着海藻,染得天空也绿了,就像一根打开的豆荚,而这一对小情侣就是豆荚里紧紧挨着的一对小豆子。
  一对小豆子挽着手,在海滩上快活地转来转去,叽叽喳喳地说着怎么也说不完的话。真奇怪,他们明明已经认识了十几年,其间的记忆却象贝壳一样被浪头冲得七零八落,要重头拾起。每拾起一枚,崭新而甜蜜。他们从第一次见面聊起,互相补充着细节,回味着当时惘然而懵懂的心情。他们在这片海滩徘徊,等着十几年前的他们追上这幸福的步伐。
  “你每天都扯我的头发,害得我要重梳。”
  “你那辫子太可怕了,拽着你的眼睛直裂到太阳穴。”
  “夸张。”
  “绝无夸张。每次一看到你的脑袋,我都觉得眼角疼。”
  罗宋宋噫了一声。音调打了个弯,在海面上轻轻一弹,溅起点点亲昵。
  “那就谢谢你啦。”
  “你好客气呀,罗圈圈同学。”
  他是大家庭出身,身处热闹繁华,众星捧月,却都对他的身世守口如瓶。他的成长,也经历过猜忌,不安,恐慌,自弃的阶段。何况还有孟金贵如同园艺高手,将每个弟弟都移植于金盆玉瓶中精心培养,变成华而不实的盆景。孟觉纨绔子弟的外在正是因此而来。
  “军训出动了保姆车,真是空前绝后。”
  “你居然不和我同甘共苦,没有义气。”
  “我正是有义气,才潜伏在群众中,倾听人民的心声,对孟七少的第一印象。”
  “说到印象,我记得某人的外婆拿了相机来拍摄某人军训中的飒爽英姿……”
  “哎呀,今天天气真好。”
  对,就和那天天气一样。教官在莫馥君的命令下,乖乖地指挥全体女生正步走向镜头。
  “宋宋,外婆来给你拍照,笑一个。”
  罗宋宋又噫了一声。孟觉以前从来注意过罗宋宋有这个发音习惯,婉转多情的语气助词仿佛花旦在舞台上甩出的水袖,又仿佛花猫在阳光下伸展的懒腰,随意中带着柔情。
  他们都缺少了一块,隐隐作痛。因为不完整,才更懂得珍惜。
  “生科院的缩写是SKY,多拉风。”
  大三的校级篮球决赛中,由体育特长生组成的国软队遇到了实力扑朔迷离的生科队。曾是生科队手下败将的信科队队长也跑来观战,挥舞着手里的战略分析叫嚣着“生科必将大比分败于国软”和“孟觉若能投进两个以上的三分球我就把篮板吃下去”的言论。
  国软的“野人王”一开场就紧盯着孟觉,像香口胶一样黏着他,动作很大,孟觉被他缠得烦不胜烦:“同学,你来打球还是摔跤?”
  “少废话!”
  在那场比赛后,所有人都知道了“野人王”的母亲就是体育馆的一名清洁女工。她常常混迹于学生当中,默默地看儿子打球。她既要维护儿子的自尊,又要保障儿子的开销,活得隐忍而辛劳。当“野人王”和孟觉为了抢一个球而一起撞向篮球架并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时,她终于忍不住从场外跑向了儿子,和罗宋宋分别扶起了那两个挂了彩的年轻人。
  孟觉伤得更重一些,手臂上被抓出了条条血痕,眼皮也流着血。任何人这时候眼睛都要喷火的,况且国软队和生科队的比分正在交替上升,两大主力都被罚下场,局面立刻变得更加混乱,双方的肢体冲突更多,最终国软在裁判的明显袒护下凭借多次罚球命中获得了冠军。
  奖杯被递到了“野人王”手里,有人问他怕不怕孟觉将来找他麻烦。“野人王”搀扶着老妈故意大声道:
  “怕个球!咱光脚不怕穿鞋的!”
  他把奖杯塞到自己母亲怀里,又是拥抱又是照相,那位清洁女工受宠若惊,却又习惯性地缩着肩膀,站在高大的儿子身边。反观孟觉,被许多花一样的女生围着,罗宋宋早被挤出去了。这样悲剧般的英雄更容易激发女生的母性,但这种伪母爱,无论如何代替不了真正的母亲所给予的呵护和关怀。
  “有些人该兑现他的诺言了!”
  生科的拉拉队把信科队长拉到篮球架下叫他吞篮板。罗宋宋觉得站在体育馆的顶灯下格外的寒冷。输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无论输赢都没有一位母亲分享荣辱。宋玲为了罗宋宋看球而没回家吃饭将她骂的狗血淋头,只因为她那天一时兴起煲了鸡汤却没人品尝。更糟糕的是,等晚上罗宋宋想要听mp3的时候才想起自己把书包忘在体育馆了!
  一般情况下落在体育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的东西都是有去无归,为了这个罗宋宋心急如焚,在体育馆附近找了又找。
  罗宋宋看着当年的自己在体育馆外粘贴着寻物启示,把智晓亮送的铅笔盒描绘的很详细。
  “你怎么知道我的书包里有什么呢?”
  “我们两个之间哪有秘密。”
  “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
  孟觉似乎料到了她会问这个问题。
  “那让你害怕了吧……”
  孟觉休完病假返校,第一件事又是跑到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别上麦找罗宋宋。
  “罗圈圈,啊,不,罗宋宋同学,你的书包找到了,到我这里来认领。过时不候。”
  罗宋宋像一发炮弹似的从最后面冲到前面去。失而复得难免让人激动,激动过后罗宋宋才发现孟觉“捡回来”的不是她丢的书包。
  “这怎么能不叫人害怕呢?你可是穿越到以前,把我刚买的书包捡回来了。”
  书包是新的,寝室钥匙是新的,手机是新的,mp3是新的,《新编分子生物学》是新的,护手霜是新的,就连一包纸巾也还是那个牌子——他全部重新配了一整套送给罗宋宋!
  沈西西这时候才说:“孟觉找我借了寝室的钥匙去配……原来是为了这个!”语气中不无艳羡之意。
  如果单单如此,罗宋宋倒不会恐慌——一个富家子朋友做到这一点已经仁至义尽。
  但是他为了她,还把书上的笔记重新抄了一遍,mp3里装的歌也是一模一样。只是没有智晓亮送的铅笔盒。他给她买了一个画着音符的笔袋,里面装的水笔圆珠笔铅笔都还是一模一样,新的。朋友做到这份上已经越位了!
  孟觉当时在准备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是单纯地觉得罗宋宋是为了他才不小心把书包给掉了,他得负责。可是他在配齐一切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暴露出了自己的本心:友谊是无私的,而爱情是霸道的。
  “你现在还怕么?”
  罗宋宋噫了一声:“不怕。”
  罗宋宋以前和沈西西关系很好的时候,莫馥君问过罗宋宋,你们现在这些小姑娘在一起都谈些什么?
  其实两个女孩子能在一起谈什么呢?无非是八卦,小道,秘闻。
  不聊聊彼此的人生和理想?
  没有想那么远。
  莫馥君痛心疾首:“青春年少,在一起谈的全是别人的人生和理想,这像什么话。”
  孟觉问罗宋宋:“罗宋宋,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我两个月换了七份工,谈理想太奢侈了。”
  “就当我送给你的是阿拉丁神灯,勇敢地说出你的愿望吧。”
  “我想……”
  一只萨摩耶撒着欢儿横冲直撞,差点将罗宋宋撞倒。
  “咪咪,回来!”
  不远处一个穿运动服的女生大喝,紧接着一个戴鸭舌帽的小个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过来:“咪咪大哥,别跑了。小弟可实在没气儿了……咦?孟觉,罗……罗宋宋!竟然会在这里碰到你们,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导游小黄扯下鸭舌帽直扇风,领口,腋下都沁出汗迹:“妈的,我比这狗跑的都多……比带团还辛苦!”
  “小黄!”这个女孩子看来不仅仅是萨摩耶的主人,也是小黄的主人,“咪咪呢?!”
  “它在那边玩水嘛。”
  “那你还不赶快去把它带回来!”
  “别慌别慌,狗都会刨两下……我也会狗刨,淹不死,放心!对了,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们霞客旅行社的导游阿白,我师妹。这两位是我以前带的第一个团的团友,都是格陵大的高材生。阿白你看,我带的第一个团到现在我都记得,高级知识分子就是不一样……”
  阿白哼了一声。她长了一张尖尖的小脸,性格也像锥子似的,见谁扎谁。
  罗宋宋好奇地问:“你的狗叫咪咪?”
  “狗叫了猫的名字有什么奇怪?畜生叫了人的名字才奇怪呢!”
  阿白表情复杂地看了他们一眼,自顾自地走了。
  性格古怪的人他们也见得多,孟觉和罗宋宋和小黄告了别,继续往前走。
  “你们别介意,她就是那脾气。”
  没想到小黄愁眉苦脸地跟了上来。
  “能理解。平时带团估计压力不小。”
  “什么呀!她是空降部队,我们经理的侄女。就带过一个团,结果在张家界受了刺激,放大假到现在!”
  这样的抱怨已经违反了导游的操守,但小黄显然是受阿白压迫太苦,急于找人倾诉。倾诉的对象当然越陌生越好。
  孟觉和罗宋宋都不想听,无奈被小黄缠上了甩不掉。
  “你在海滩上挖个洞,说得畅快些。”
  小黄愁眉苦脸道:“说给你们听,好给我评评理。带高校团是我推荐的——除了买东西不爽快,平时可听话了,又不爱抱怨。我向来是很推崇高级知识分子的……”
  不管孟觉和罗宋宋想不想听,小黄还是跟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个干净:阿白带的高校团,带头的是一对夫妻,双教授,去的路上就已经有些端倪,男教授专往女学生堆里钻,这在刻薄的阿白看来就已经很不正经。等到了张家界,两名教授又打得头破血流。女教授流着鼻血提前回了格陵。男教授在景区、宾馆,找着机会就猥亵女学生。阿白仗义直言,反而被投诉,于是事情就闹得整个旅行社都知道了。
  不愉快的张家界之行,不仅让阿白的职业态度受到质疑,心灵也受到了严重的创伤,这口恶气就都撒在小黄身上。
  “我觉得她是添油加醋。哪有教授会做出这种事呢?”
  “小黄!小黄!”阿白的声音像铁丝似的尖锐而冰冷,“在哪儿呢?快过来!”
  “那姑娘的狗丢了?”有人窃窃私语。
  小黄忙不迭地挥挥手,一溜烟儿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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