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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们by金陵雪(完结)

_15 金陵雪(现代)
现在明丰是行业巨头,这块旧药圃也没有了存在价值,格陵市政府曾表示想收回这块在水库门口的地,但孟国泰用尽办法,还是保住了。几次明丰遇到大风浪,人心惶惶,孟国泰拍案而起:“怕什么!大不了回到风铃水库重新来过!”
于是董事们都想起那块药圃,厂房,宿舍,宿舍门口辟出的空地,种的辣椒,茄子,丝瓜,扁豆,檐下的腊肉,散养的鸡鸭,整个心都定了下来,平稳度过一切大风大浪。
孟金贵和孟觉等一行人来的时候,吴伯正带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在家门口翻晒板蓝根。当年的四名工人,一人去世,一人在明丰董事局任职,一人自己创业,只有吴伯终生没有离开。他满头黑发,两颊泛红,竟看不出是已经年近七十的人。
“我们打算过两天就收茱萸。”
“辛苦你了。”孟金贵将孟觉介绍给吴伯,“这是孟觉,你大概没有见过。”
“小孟先生长得真像老孟先生年轻时候。”吴伯端详着孟觉,“果然——药圃无凡草,孟家无犬子。”
他和孟金贵一行人寒暄之后就去准备晚饭,杜丽聪和罗宋宋两人帮忙摘菜,孟觉和孟金贵则穿了长胶鞋去水库捉鱼。
罗宋宋从未当过主妇,觉得十分好奇,便去摘一条身长肚沉的丝瓜,杜丽聪阻止道:“那丝瓜很老了,不能吃。掏了丝络出来晒干,可以刷碗,也可以擦身……哈哈,我并非生来就是贵妇。”
说着她已经利落拔出几茎白菜,罗宋宋也学她的样子,敲掉碎泥。
“切几片腊肉来焖扁豆,用汤汁捞饭,那就是难得的美味了。”杜丽聪对罗宋宋说,看她一副茫然的样子,不由笑道:“你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啊。你若不会做饭,怎么抓得住孟觉的胃?”
孟觉和孟金贵两个捉鱼回来,浑身都湿透了,带去的水桶里,游弋着十几条通身透明的小鱼,都只有一指长。这是风铃水库的特色石头鱼,长在岩缝里,以青苔为食,没有腥气,干煎非常好吃。
杜丽聪看了一眼便道:“这?还不够半碟子。”
“这鱼是一年比一年少,也一年比一年小了。”孟金贵道,“水源稍微污染了一点,它便活不下去。这样金贵,迟早被自然界淘汰。”
杜丽聪扑哧一声笑道:“自己的名字,拿来乱说。你也想被淘汰么?”
孟金贵便也笑了;他们两个并不似外界说的那样同床异梦,看起来很像是鹣鲽情深的样子。
晚饭的菜式扁豆焖腊肉,清炒小白菜,干煎石头鱼,还有一碗很好喝的蛋花汤。孟金贵,杜丽聪,孟觉和罗宋宋都吃了很多饭,连汤汁也喝得干干净净。
等他们吃完了这顿家常饭,就坐在屋前的空地上聊天。孟金贵点了一支烟,先是说了些无关紧要的闲话,夜色越来越深,星星都升到半空中了,一颗颗好像要掉进人的眼睛里。
孟金贵连抽三支烟,将烟蒂一一按熄。“其实我这人不喜欢想当年。可今天必须要讲明这来龙去脉了。”
罗宋宋坐在孟觉斜后方,将手伸进他的臂弯里。
孟觉道:“大哥,你说。”
“明丰有今日风光,不是偶然。三十年前,城中一位大人物的母亲生了病,老夫人不信西医,看了几个老中医,终于得了一个方子,别的药都好找,只是要用白犀牛角做引。”
罗宋宋忍不住道,“白犀牛从上个世纪起,就已经是珍稀濒危保护动物。”
“罗小姐说得对。所以全城的药商都找不到这个东西。孟觉应该听说过K老大。他曾被格陵的黑道奉为无冕之王。K老大控制着全格陵的走私和偷猎生意,建议我亲身去乌干达猎白犀,还为我挑选了几名得力助手。我成功了。”孟金贵指着自己永远没有表情的右脸,“这点代价,值得!”
有这位侍母至孝的大人物鼎力支持,从此明丰在一切商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K老大的风光却到了尽头。不久后,格陵市下定决心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经过精心部署,K集团被一网成擒。K老大举家外逃,后在丹岛被捕,押回格陵受审。K老大被判死刑,K小姐被判死缓,两年后,改判无期,六年后,又改判二十年有期。K小姐一向身体强健,但终于没有等到重见天日的那一天。
她死于阑尾炎误诊。
智晓亮二十五年的岁月中,曾两次受到严重的生命威胁。一次,是K集团审判期间,一次,是K小姐惨死狱中。第二次发出暗花的,正是孟金贵。
杜丽聪道:“孟觉,当年在乌干达,K小姐几次救你大哥于险地。后来她接受审判时也没有将与明丰的渊源供出来。她原本不该被判得那样重。知遇之恩,他一时意气,才威胁要废掉智晓亮一双手。”
重赏之下,便有亡命之徒驾了雪铁龙,自告奋勇去撞智晓亮。谁知到智晓亮没事,却毁了罗宋宋的前程。
孟觉将颤抖不已的罗宋宋揽入怀中。当年那场车祸果然不是意外。但他实在也想不到竟是孟金贵。因为从表面上来看,孟金贵并没有任何伤害智晓亮的动机,谁知道竟有这样一层关系。这些年孟金贵对每个弟弟都竭力打压,唯独对孟觉手下留情。直到最近,孟觉开始咄咄逼人,他才想要了结了这项陈年旧案,再不对这唯一的对手心存仁慈。
他一定还有所隐瞒。孟觉心想,其中疑点颇多。孟金贵既然不说,他也绝不会追问——来日方长。
“罗小姐,今天请你原谅我,会不会太晚?”孟金贵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是她的沛纳海,“你对人性的理解太美好了。我确实不是一个好人。”
罗宋宋在孟觉怀中慢慢停止了颤抖,简直像死人一样。毕竟她的所有喜乐悲哀,并没有受到这件事,这个人左右。她已经厌倦了在人生的每个分岔路口,都要受到外力推动。她要为自己,为孟觉主动一次。
她接过了手表,重戴在腕上。“我原谅你。从此以后,你和孟觉,互不相欠。”
第二十二章 雅克的迦可琳眼泪
十一月初,竟然就下起雪来。
罗宋宋在琴室接到外婆电话,电话里莫馥君的口气十分焦急。
“宋宋,下雪了。”
“是的,外婆。温度下降了,你要记得加衣服。如果你有空,我们一起出来吃饭好不好?”
宋玲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迫罗宋宋回家吃饭,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吐不出什么象牙,反而更加令罗宋宋反感;孟觉和罗宋宋订婚,虽然请了莫馥君,但莫馥君不但没有出席,更是没有和罗宋宋联系。这次竟然主动打电话给她,令罗宋宋感动之余,又觉隐隐不安。
“你外公还没有下班,快去给他送伞。”
罗宋宋愕然:“外婆,你说什么?”
“我说你外公出门时穿得太少。你快回来拿一件外套给他送去。”莫馥君自言自语道,“他的外套收在哪里放着?好像在姬水的家里。”
“外婆,你记错了,外公的衣服我收起了。我马上回来。”
她赶紧叫上孟觉一起回到格陵大,莫馥君披着一条大围巾,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想必是已经清醒过来,非常困窘。
“外婆,你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莫馥君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外婆,你是和我开玩笑嘛?”罗宋宋笑着,半蹲在外婆面前,“你想我了,想我回来看你对不对?”
孟觉站在一旁,环顾一周,对罗宋宋道:“我想罗清平回来了。”
罗宋宋心一沉,走到玄关去看,果然放着一双崭新男式拖鞋和一顶渔夫帽。正在此时,大门处传来了钥匙转动的声音。
“怎么突然下起雪了,这天气,变得厉害。”
宋玲一边换鞋,一边将刚买的日常用品放到地上。她身上还披着罗清平的外套,罗清平只穿了一件衬衫,冻得一张脸青白。莫馥君哀叹了一声,将自己更紧地裹在大围巾里。
“你快去加衣服,我来收拾。快去,快去。”
“先不要把剃须刀放到卫生间去……”
宋玲看见站在客厅中央的女儿,愣了一下:“宋宋,你……怎么回来了?”
罗宋宋后退一步,心里说不出地厌恶。孟觉捏一下她的手:“不要怕,我在这里。”
她不是怕。这个人已经不可能让她害怕。罗清平看见孟觉,仍是一脸谄媚的笑容,似乎要和他打招呼,但喉头只是动了一动;看见罗宋宋则是缩了缩身子,他竟然反过来怕她了?
“宋宋,听我和你说……”
宋玲赶紧拉着罗宋宋走进卧室,掩上了房门。孟觉冷冷看了罗清平一眼,他竟怕得退到大门外蹲着去了。
“……他可能是过激了一点,轻轻推了汤园园一下。结果那女人居然打911报警。”
“轻轻推了一下?”
宋玲激愤极了,大骂那个抢走了她的丈夫却又不珍惜的狐狸精:“她去验伤,神情禁制令,闹得凶极了!帝国主义的狗腿子们随便找了个由头,说你爸的护照有问题,又将他驱逐出境……他一辈子受人尊敬,现在出了这个事情……姓汤的还不放过他,在格陵大的论坛上大骂他是变态,放上自己遍体鳞伤的照片和验伤报告……现在生物系把你爸的行政职务都停了……他根本没有办法去上班……”
他如果不是严重伤害了汤园园,她从哪里来的照片和验伤报告?原来只要比罗清平恶一点,叫他尝到苦头,他就怕成了这个样子!罗宋宋冷笑:“罪有应得。”
宋玲急道:“不是呀!是汤园园又搭上了一个外国人,所以故意陷害你爸……你爸在国外还被拘留了两个星期……真是受了不少罪……他现在也知道自己错了……”
“够了!他不是我的父亲。他只是你的丈夫,你只是他的妻子。从今天开始,你没有女儿,也没有母亲了!”
罗宋宋走出卧室。客厅里,莫馥君正在问卖家。
“你是谁?你是宋宋的朋友么?真失礼。请坐,我给你倒茶。”
孟觉讶然,罗宋宋赶紧上前:“外婆,他是孟觉啊!”
“孟觉?”
“是啊,孟觉,我们从小就认识,我前不久和他订婚了。”
“订婚?”莫馥君拿着茶壶,努力地回想着,“你和这个男人订婚了?那智晓亮呢?你不是一直很仰慕他么?”
“外婆?”
莫馥君笑着摸摸罗宋宋的头发:“一个女人最幸福的事,当然是嫁给自己最仰慕的人。宋宋,我和你的外公在苏联相识,他读的是自动化,我读的是理论输血,我是个很健谈的人,但在你外公面前,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有看着他的份儿。我们认识三周就结婚。我只后悔,怎么认识他那样晚!六零年,他说国家需要他调动工作,走进罗布泊,就再也没有出来。国家始终不公布他的研究机密。我等,我要全世界都知道我的丈夫是自动化领域最伟大的科学家。我一定要等到,我一定等得到……天哪,我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还等得到!”
孟觉静静地听着莫馥君的述说。罗宋宋跪在外婆面前,将脸埋在她的手心里,全身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刚才说了什么了?”莫馥君严重那股狂热的光消逝了,叹出胸中最后一口浊气,又恢复到原先的迷茫状态,“我记性越来越差了……”
“她一直都这样。上了年纪,难免会忘性大嘛。妈,宋宋已经和孟觉在一起,你就别提智晓亮了。”宋玲也从卧室里走了出来,东张西望,“咦,清平,你在哪里?外头那么冷,你快进来!”
这不是普通的老人病。罗宋宋流着眼泪对莫馥君道:“外婆,你在生病。”
“我没有病。”莫馥君挣脱了她的手,“胡说八道!”
“好,外婆,您没有病,现在那个人回来了。”见莫馥君面露厌色,孟觉也半跪在他面前,耐心道,“您看见了,他会和宋玲互相照顾,不离不弃。你搬来和我们一起住吧。”
莫馥君内心挣扎,看着泪流满面的外孙女,她垂下了高傲的头颅。
“是的。我病了。我有高血压引起的老年痴呆,这是遗传病,我防了一辈子,还是战胜不了宿命。宋宋,我真怕这时我留给你最差的遗产。”
她自从承认了自己的病情之后,反而好转了许多,只是坚持应当在专业的地方接受治疗,要回北戴河的疗养院。那家疗养院专门对享有国务院特别津贴的老专家们开放,为每人配备高级护理人员,住在花园洋房里,生活很舒适,专家之间可以聊聊天,做些轻松的活动,完全不需要家人担心。罗宋宋怎么劝她也不听,只好随她。
罗宋宋和外婆的学生们一起把外婆送回姬水老家做准备。因这一去,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莫馥君指挥学生将一切东西该扔的扔,该带走的带走,收拾了好久。
“莫老师,我们在整理的时候,找到了一些信。”
“哦,有些是我的。”罗宋宋接过信赖,“这些……”
一些是苏玛丽的回信,还有一些信封非常古老,罗宋宋从来没有见过,看邮戳,比她年龄还大,全是宋玲亲启,落款罗清平。
她若不是认识这个变态二十几年,真是会被这手漂亮的钢笔字骗过去。
一封,罗清平回忆起上山下乡的时候,是怎样地对宋玲温柔体贴,替她出工,偷老乡的鸡给她吃。回城后,他以为再也见不到这位天仙化人的莫家大小姐,没想到,宋玲一直没有结婚,这不是姻缘天定是什么?
一封,罗清平情意绵绵地对宋玲诉说着对她的思念煤球宋玲不要不理他。
还有一封,是罗清平写在除夕,感叹莫馥君对他如同母亲一般慈爱,虽然不怎么和他说话,但他能从莫馥君的眼神里看出她并不排斥他。他能在除夕夜给她们娘俩做饭,真的很荣幸,有家的感觉。
“现在你怀着孩子,我相信你妈一定会答应我们的婚事。亲爱的玲,如果我能到格陵大来工作,就可以照顾你们母子了。如果他出生的时候父母却天各一方,对他的成长就太不利了。亲爱的,你说呢?”
“现在真希望我就在你身边,照顾你,还有我们的儿子……不是儿子也没有关系,女儿我一样喜欢。女儿就应该叫罗宋宋,有你的名字,也有我的名字……”
“这些信还要把?我去拿盒子。”
“将这部分,寄到格陵大罗清平教授家去吧。”她将那些情信都码好,“我想他们很需要。”
“哎呀,阁楼上有一窝刚出生的小狗。”有学生拿着扫帚冲下来,“我觉得狗妈妈快不行了,不会是发瘟吧!”
“是隔壁小孩养在阁楼上的。”罗宋宋想上去看看,被莫馥君阻止了。
“不要碰,恐怕有菌。我们也该走了。”
“可是%”
“没有可是。它有主人,你就不要多管闲事。”
等罗宋宋将莫馥君送到北戴河,陪了她一段时间,然后再回姬水想去探望Mary的时候,阁楼上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只小狗也不减了。
利永贞周五下午三点整五二零路公交车去见闺蜜钟有初。
坐她前排的是一对情侣。
“我去拿体检结果而已,你不用特地请假陪我呀。”
“我请假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他侧头来对恋人微笑,露出脸颊上的酒涡,“到了,下车。”
“没有啊,这是格陵大,你打算转车去医院吗?”
那对情侣中女的先下车,然后男的下车时,却不小心一个趔趄单膝跪了下去。
“你怎么摔倒了?快起来。”
可是孟觉不起来。公车也不开了。上车的人也不上了。下车的人也不下了。利永贞连忙将大半个身子探出窗口去看热闹。
“罗圈圈,你还记不记得,八个月前的今天,我们带玛丽出去玩,回家的时候在这里发生了什么?”
“……记得。”那女生脸红了。利永贞赶紧大叫:“美女,我们不记得呀!”
“……我下公车的时候摔倒了。当时还有人笑话我是向你求婚……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尴尬。”
那男人穿着登喜路的休闲服,却毫不犹豫地跪在泥泞里。
“我知道你有多尴尬——罗圈圈,嫁给我。哪怕将来你会不记得我。”
他拿出一枚戒指来。已经有人摸出手机拍照,利永贞突然伸长脖子大吼一声:“美女,不要犹豫,这男人值得嫁啊!”
在这样一个昏昏欲睡的下午,整车人的情绪都被利永贞的一声平地惊雷带动起来。
“太帅啦!嫁给他吧!”
“至少三克拉,不嫁走宝啦!”
“你可不能忘了这帅哥啊!”
大家拼命地鼓着掌,为这都市中的一小段浪漫插曲。
那个叫罗圈圈的女孩子肆意地流着眼泪,拼命地点着头,为了这个她愿意和他一起好,一起坏的男人。
“我愿意!”
终曲
罗宋宋,见信如唔。
很久没有和你联系,希望你一切安好。
有件事一直没有告诉你。外婆曾经打电话邀请我去姬水晚,通话中我决定她的健康状况恐怕不太好,于是离开格陵之前我去了一趟姬水的老房子,但你们刚刚离开。
老房子收拾得很空,估计再也不会有人去住。阁楼上有一窝刚出生的小狗,狗妈妈死于产后虚弱。我没怎么多想,把小狗带走了,现在想想,真是大胆的举动——我并不知道它们有没有主人。
但当时我坚持认为你是希望我这样做的。
半年来,我去各地演出和联系,这六只小狗也跟着我颠沛流离。一度发展到飞机上就兴高采烈,落地就郁郁寡欢的地步。这样不行,于是我决定给他们找一些好的归宿。维也纳,意大利,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士,我每去一个地方,就会和当地的朋友联系,问他们想不想养一只智晓亮推荐的,非常可爱的小狗。
现在我终于完成了这件事情,随信附上它们和家人们的近照。
老大在前腿上有白色斑点,我给他起名叫船歌。它现在住在维也纳的金色大厅附近。
左右耳朵上对称地缺了一块的是老二,叫蝴蝶夫人。它非常喜欢游泳,所以它的家在威尼斯的一条船上。
从来也不叫,眼神很忧伤的老三叫夜曲。他的主人是一位意大利人,做的通心粉世界一流。
鼻头总是湿湿的老四叫波尔卡,现在住在新西兰的亨特利,它在牧场里会找到很多朋友。
最活泼,最爱欺负兄弟的老五叫皇帝,我留给了陶陶。训犬师不认为中华田园犬能够承担导盲工作,但我想在接受完眼部手术之后,有一只小狗陪伴,陶陶一定会很开心。
最后一只,也是最虚弱的老六,我发现它的时候,它被压在狗妈妈的实体下奄奄一息,虽然救活了,一度走起路来有些一跛一跛,吃饭也要靠人一口一口地喂。当然,它现在已经完全康复了。它很害羞,也很粘我,我想将它送走的时候,它就一直呜呜叫,恨不得咬流下眼泪来。
所以,我把它留在了身边。它叫恰空。
既然你说过,你做不到的事情,完成不了的愿望,我总能做到,我总能完成——我想如果你见过这窝小狗,也一定会想办法帮它们寻找一个温暖的家,就这么简单。
祝好
智晓亮
即日于维也纳
附:我已从报上知道了你和孟觉结婚的消息。(此处字迹潦草,被大力划掉几行)再伟大的指挥家,面对面对这强有力的休止符也无能为力。再给我一点时间,也许我说得出恭喜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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