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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照人来》-寐语者

_4 寐语者(现代)
念卿低低叹了口气,目光柔如春水。
若仅仅只是阴差阳错,他岂会这样轻易就范。
她太了解他,薜四公子若有一丝一毫的不情愿,那是谁也休想勉强得了的……他心里若是没有存下林燕绮的影子,也不会甘愿迎娶。
那个时候,他是最孤单的。
她随仲享走了,蕙殊嫁了,蒙家喜添儿女,收养的孤女敏言也不在他身边。
只得他孤身一人穿行于明暗、风月、正邪、生死之间,没有归家之所。
没有人比沈念卿更了解薜晋铭,因为他们有同样的灵魂,都曾半生漂泊,都曾风月历尽,都曾一无所有,对家人与爱人的渴慕,都藏在谁也瞧不见的灵魂深处,如最薄弱的伤口,无论怎样小心掩饰,也终有被柔软之矛戮中的一刻。
如同她之处遇霍仲享,他也在最孤独惘然的时刻,遇见默默等待他的林燕绮。
时也命也,这一段阴差阳错来得不迟不早,刚刚好。
“我这个人自小好胜,明知道他心中并未全然放下,我依然充满信心,认为只有想不到的办法,没有办不成的事情。旁人越是以为办不到,我就越要试一试。从前家父一口认定女子做不成医生,我便做给他看;院长认为眼科大夫不可能转作外科,我便去外科从杂役助手做起,照样也做成了……我自信可以令他全心全意待我,将你从他心底抹去。”燕绮笑得恍惚,抬眼望定念卿,“知道么,很长一段日子里,我都暗自同你较劲,却不知一开始就找错了敌人,挡在我和他之间的并不是你。”
念卿苦笑。
要懂得薜晋铭那样复杂的一个人,身在顺逆境遇中的林燕绮,还不够阅历——已历经千帆的人,再不需要征服与被征服,他只是需要一分慰藉与回归。燕绮却想错了,错在千方百计去征服他的心,越征服便越令他疲累,越令他回避。
“结婚后那两年,是我最热恋他的时候,时刻都想占着他,他却总游离在我拼命伸手也够不着的地方,甚至常常一声不响离去,总去执行那些没完没了的密令。起初我相信他公务繁忙,渐渐也明白过来,他是在躲着我,在我身边总像是喘不过气……那时我真傻,不知怎样才可以留住他,便想到,有了孩子或许会不一样……慧行刚出生那会儿,他的确很快活,也形影不离陪伴我,可是离开了医院,整日在家对着孩子,我又迷茫失措,终日烦躁。他也越来越变得不像原来的他,他所对付的人,不再只是日寇和国贼,他开始为独裁者效忠,对党内政见不同者执行清洗,暗杀和裁,监视和逮捕,在他眼里都是家常便饭!而我却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大夫,我在救人,他在杀人,这简直是一个绝大的玩笑!”
燕绮再也克制不住,低头掩住了脸,一直强装的淡漠笑容被悲哀冲击得支离破碎。
念卿也闭上眼,连叹息也窒在胸口,不忍心再听下去。
这些年她是最清醒的旁观者,一直知道他在努力遗忘,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努力维系得来不易的婚姻。只是想不到,燕绮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她先放了手,选择了转身离去。
念卿恻然看着燕绮,待她情绪终于平复,这才缓声问,“如果可以真正放下,也是好的,可是燕绮,你真的放下了么?”
燕绮一僵,被她澄明目光直看进心底,更被她的话一针戮进痛处。
念卿心如明镜,移情并不是那么容易,何况曾经那样深受过,她不信燕绮办得到。
燕绮黯然而笑。
敏言、蕙殊甚至是他,都相信她移情别恋,唯一明白她的人,却是沈念卿。
“也许我还未能放下。”燕绮长长叹一口气,坦然承认,“但是这不重要,我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现今我很知足,也终于得到一个全心待我,视我珍宝的男子……”她顿了一顿,低低说,“下个月,便是我与陈佑棠结婚的日子,原谅我不能邀请你来观礼。”
往日只听敏言和蕙殊说过,知道燕绮移情旁人,与她医院里一位外科大夫走在一处,做出红杏出墙之事,被晋铭得知之后,她也直认不讳。今日却是第一次听闻“陈佑棠”这名字。先是惊闻林薜二人早已离婚的消息,跟着却又是燕绮的婚讯……一日之间太多意外,令念卿不知该说什么,默然半晌,只得轻声道一声,“恭喜了。”
“谢谢。”燕绮一笑,“想必敏言跟你说了不少我和佑棠的事吧。”
念卿叹息,“她还小,你别为她孩子气的傻话生气。”
燕绮摇头苦笑,“若不是她,我不会真同佑棠走在一起。”
这话倒叫念卿一惊,“敏言?她做了什么?”
燕绮只是苦笑,似乎不知该从何说起,静了片刻才淡淡道,“我和佑棠原本不是那样的,他与我早在国外念书时就认识,从同窗好友到莫逆之交,他待我……就如同晋铭待你。”
念卿哑然明白过来,却听她又说,“那时晋铭总不有容乃大中,我心里烦闷也只能同他说说话,天天在一处工作,免不了情分亲近些。有天夜里我们工作到深夜才离开医院,我心绪极坏,叫他陪我喝酒,不想竟喝得酩酊大醉。他把我送回家里,我看着空荡荡的卧房,一时伤心失态大哭起来,他便抱着我,劝慰我……敏言恰在门外瞧见我们,她那里才十三岁,我以为她不懂,也没想过同她解释,谁想到她竟记恨在心,将这事告诉了晋铭。”
燕绮似乎想笑,唇角牵起,却只有浓浓涩意,“我满心惶恐,以为他会质问我,我相好了满腹的话同他解释,向他道歉……可他什么也没问,竟像全然不在乎,不在乎我是不是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我气急了,忍无可忍问他,我若有了旁人他会如何……你猜得到他说什么吗?”
念卿长叹,“他说愿意放你走,对么?”
燕绮一怔之下苦笑,“你们真是一对知己。”
念卿却笑不出来,忍不住有些恼了燕绮,更恼了薜晋铭。
这两个人分明都是冰雪聪明,偏偏遇在一起,都变得如此糊涂。
“于是你恨他凉薄,索性真与那个人在一起,他相信你红杏出墙,你就偏偏出墙给他看?”念卿脱口而出,声色俱是痛心,“燕绮,这样的蠢事,怎可能是你做出来的?”
燕绮笑,笑出声,也笑出泪。
“我自己也难以相信,这蠢事真是我做出来的……只是人若糊涂起来,又有干什么蠢事做不出?”她一面笑一面摇头,任由泪水纷纷落下,“可是你知道么,我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失去了一个我所深受的男子,却得到另一个深受我的男子。从前苦苦渴求而得不到的,现在都有了,佑棠待我,真正是如珠如宝……夫人,这是我和你的不同处,你和先生的鹣鲽情深,我固然羡慕,却永远办不到。因为我无法像你这样牺牲,我爱自己远胜过爱任何男子。若不能得到所爱之人,那么得到一个爱我之人,也是极好的。”
念卿怔怔看她。
心口忽紧忽缩,微微抽刺的感觉,意忘了是不是痛。
“燕绮,我也同样羡慕你。”
这话从任何人嘴里说出,都不会比从霍沈念卿口中说出,更令林燕绮震惊。
“为什么?”燕绮脱口问。
“因为你真正拥有完整的自己。”念卿微微地笑,眼里神色复杂得令人迷惘,却又澄明得令人忘我,“你和我确是不同的,你属于新的时代,而我仲享都是旧式人,我们的时代已过去了,往后一切都是新的。我不让霖霖在家做大小姐,而要她读书,要她学着像男子一样处身立世,便是希望她能成为你这样的人,能去做我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日后必是你们这样的新女性,才可堂堂正正生存于世。”
“夫人……”燕绮失却言语,心中却是肃然起敬,对这个洞明世事而又坦然从容的女子,只有敬佩,除却敬佩便是感激,感激她所给予的尊重、谅解与鼓舞。
第十一章
「1999年3月茗谷废宅」
从废墟中修复重建,远比在空地上新建华厦高楼来得艰难。
单单是对照着一张图纸,重构茗谷的原貌,已花去一个星期的时间,却还有千头万绪的工作来不及展开。
启安伏在桌上堆积如山的图纸里,手边是从废墟原址测量回来的各种数据,半日看下来看得眼花缭乱。他叹一口气,抬眼看对面小圆桌后的艾默,她全神贯注几乎将脸都埋在资料中,认真模样看似兢兢业业的小学生,分外可爱。
外头阳光明媚,三四月交替的暮春时节,花好柳绿,空气中弥漫这个季节独有的甜美气息。
启安伸个懒腰站起来,走到艾默身后看她誊录抄写。
桌上厚厚的笔记本里,是她走遍当地图书馆和文史馆收罗来的资料,凡事与茗谷旧事有一鳞半爪的相关,她都详细记下,再对照分析,加以摘取。
这是一份无比耗神的工作。
汗珠凝在她秀气鼻尖,鬓发也被汗水贴在脸颊。
启安轻轻抽走她面前一页纸,她这才惊觉抬眸,停下手中的笔。
“资料缺失得太厉害,需要考据的东西还那么多,照我们两个人的效率不知几时才能真正动工。”他叹口气,“恐怕我们需要帮手才行。”
艾默闻言蹙眉,“着手重建当然需要帮手,但现在还在搜集资料,我们完全应付得来。”
“你不累么?”启安审视她脸色,“昨晚是不是又熬夜写稿了?”
“也没有怎么熬……”艾默支吾着转动手中的笔,却被他一手拽起来。
“别那么辛苦,休息一下。”他摇头笑,推开身后玻璃门,拉她到露台上,“看,阳光多好。”
光亮刺得艾默眯起眼,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温暖将人包围。
不经意看见一只粉白蝴蝶从栏外飞来,悄然停在他肩头。
白的衬衣,粉的蝴蝶,都被阳光照得清清透透。
风从海滨吹来,撩人鬓发,拂动衣袂,整个人似乎一瞬间轻盈起来。
艾默正想提醒他别动,别惊走肩上的蝴蝶,他却侧首对她一笑,那只粉蝶悠然振翅而起,从他乌黑鬓角掠过,飘飘随风去了。
“启安。”艾默靠上露台阑干,笑着叹口气,“我们到底认识多久了?”
这莫名冒出的傻问题令启安微微一怔,旋即莞尔,“好像很久了。”
艾默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两人凝视对方,笑而不语。
原以为邂逅似曾相识的陌生人,是小说里最俗套的情节,却原来真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艾默仰头嗅到风中花香,“这样好的下午,应该泡一壶红茶来慢慢喝。”
启安微笑,“最好是薰衣草风味。”
艾默弹个响指,“好主意,一份薰衣草,加一份菩提叶。”
看着她欣然转身回房间,翻出茶壶径自去泡茶,启安凝望她背影,双臂环胸,心中又浮起盘亘过无数次的问题——她是谁。
艾默,她说这个名字是从拉丁文里取来,amon,爱神的名字,象征着“爱”。
她说出来到这里的原因,说出她笔下的故事。
她说她要写出茗谷的往日真相,找出湮没在时光背后的秘密。
她说她会找到答案,还原真实的茗谷,还斯人以客观公正的评价。
这些都不意外,都是他早早猜到的缘由。
然而当她拿出那本装帧精致,署名苏艾的书,当他以震撼心情,读完这本女子笔调的传奇小说,才知一切远不是这样简单。
如果书里悱恻往事都是真的,那么她知道的故事,远比他知道的还多。
如果说,字里行间深情都是一个后世女子的凭空假想——那些连他都茫然不知的隐秘,比他所知故事更久远的缘起,她又从何捏造得来?
数十年的岁月,生离死别,风流云散,还有谁会如此念念不忘?
印在书脊上的两个烫银字体,苏艾,是她在文字面具下的另一副容颜。
那么隐匿在艾默这名字之下的,又会是谁?
莫非——
启安下意识摇头,遣散那绝无可能的妄想。
人死不能复生,除非他自幼得知的一切都是谎言。
“茶好了,来帮我拿一下杯子。”艾默的语声从屋里传来。
启安收回思绪,见她托着茶壶走出来,长发束成马尾垂下一侧肩头,壶中薰衣草的香气沁人心脾。他笑着接过托盘里骨瓷郁金香杯子,摆在露台阳伞下的木桌上,细心将杯勺摆成相对角度。艾默浅浅笑着坐下,端茶轻啜,茶氛氤氲在眼睫眉梢,别是一番娴雅。
启安低低叹了一声。
艾默抬眼看来。
“这繁琐的工作,做起来远比预想枯燥,要不是有一个最好的搭档,真不知有多头疼。”他望着她,微微笑,毫不掩饰眼里的欣赏倾慕。
她是听惯异性赞美的,却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迎上他温煦目光,总是颊热。
“怎么会枯燥?”艾默搁下茶杯,低头一笑,“能够做这件事,已经不知有多幸运。”
他深深凝视她,“那是因为你爱这个地方。”
艾默静了片刻,语声柔软,“难道你不爱?”
启安垂目想了一想,坦然说,“我对这宅子的感情,或许并没有你来得深。”
艾默挑了挑眉,以目光无声询问。
“我来这里的真正目的,是为偿还长辈一个心愿,这你是知道的。”启安缓缓说,“在遇到你之前,我对废宅的好奇多过尊重,兴趣甚于感情。但你不同,你真心爱这里的一砖一瓦,尊重这里的一草一木,就像热爱自己家园。”
艾默侧过脸,心口发紧,像有一个隐秘的伤口突然被碰触。
启安的目光紧密追逐她每一分神色的变化。
“我只是对这个故事太投入了。”艾默不动声色垂下目光,“我找这么多资料来看,也不全是为了帮你重建这宅子。这些资料里很可能有蛛丝马迹的线索,能帮我推断出那段故事的原貌。”她端起杯子,小茶勺轻搅,苦笑道,“第二本的初稿其实早就写到尾声,卡在最后却一直写不下去,你想想看这种滋味,就像喉咙里卡着鱼刺,有多痛苦。”
“我知道,有时候对着设计图,为一个窗户的细节也要冥思苦想几天几夜,恨不得去撞墙。”启安深有同感,却又困惑地皱起眉头,“但是你不同,写小说不需要像我们做建筑一样严谨,毕竟这不是历史小说,也不是人物传记,你完全有自由想象的空间,即使为故事重建一个结局,也不是不可以的。为什么非要耗尽心思去寻找真相?”
艾默一时哑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他的目光太亮,让她有一种想遁逃的感觉。
“每个人多少都有些解释不了的执着念头,我大概是钻在这个谜题里出不来了。”艾默搁下杯子,笑了一笑。他却凝视她,毫不放她回避的意思,放缓语声问,“第一本书里,茗谷男女主人相遇相爱的缘起,那些让人感动的细节,不也同样是你的想象和重构吗?”
艾默手里茶勺叮一声碰在瓷杯沿上。
“也只有女性作家才能这样细腻,我真佩服你想象出来的每个细节,竟像是亲眼见过,真正在这里发生过……”启安赞叹,“你把他们的相遇相知写得非常浪漫。”
“生活本身,原本就比小说更精彩。”艾默淡淡回答。
“小说可以很完美,生活却太残酷。”启安意味深长一叹,“小说里你可以安排他们做一对城堡里的王子公主,幸福生活到永远,现实里茗谷的传说却那么血淋淋。”
艾默一窒,脱口道,“那不是真的。”
启安深深看她,“可是茗谷毁于一夜大火、豹子伤人、督军遇刺,这些都有据可查,是当年报章披露过的,你不也在文史馆看到了拍摄茗谷大火的老照片。”
“苏联档案不也言之凿凿记载着安娜斯塔西亚公主早就死了么?”艾默嘲讽地笑,“真相和谎言,都是人写的。”
启安笑起来,“你是说那部电影?英格兰鲍曼很美丽,结局也很梦幻,我喜欢那个结局。你的故事也可以像那样,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何必非要追究一个结论。”
这样轻慢的态度,这样无所谓的话语,从他口中说出,令艾默真正失望。
她搁了杯子站起身来,表情冷淡,“休息好了,我接着去干活。”
他看着她回到桌前,再度埋首于资料和图纸堆中,背影也透出倔强。
启安无声叹了口气。
试探、激将、旁敲侧击……各种法子都用过了,她就像一尊藏满秘密的琉璃瓶,幻异的光从里面流泻出来,明明已瞧见影影绰绰的藏宝,却无处下手,滴水不漏。
一切只因为,她不信任他。
露台外面浅棕的沙滩,细白浪花涌上又退下,启安缄默靠了椅背,心绪也随之起起落落,陷于淡淡寥寥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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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灯的橘黄光线将房间映得温暖安宁,艾默靠在床头,对着泛黄的旧日记本发呆。
翻到这里一连数页都是大片空白,泛黄的纸上只写一个日期,整页只有潦草的三五句话,字迹十分凌乱。艾默闭上眼,似能感觉到书写之人的悒郁无助心境——当那只纤瘦的手,深夜握笔,面对唯一可容她倾吐心事的小小本子,心中是否有千言万语如潮翻涌,笔下却是无尽艰涩,一字难描。
最后一页的日期定格在1926年的某一年。
纸上只有一句话,“没有你的信息,我仍在等待,等你回来。”
除此再没有多余字句,没有悲悲切切的倾诉,没有悱恻缠绵的相思,只有墨痕淡淡晕开在泛黄纸页,只有无穷惆怅泅漫于时光……那该是她最悲苦无助的日子吧。
一个个亲人好友接踵离去,日记本里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从出现到消失,胡梦蝶,方洛丽,顾青衣,最令人痛悼的子谦,最叫人怜惜的四莲……都走了,他们一个个都从她身边离去,徒留下空荡荡的茗谷在身后,留她独自守着幼女,朝朝暮暮,风刀霜剑,苦等那人归来。
明处是政局大乱,流言纷起,战事一触即发;暗处有毒蛇般的敌人,时刻等待将她一口吞噬。
如同她这半生,一次次走过的危局,总在风头浪尖,总是如履薄冰,稍有行差踏错,便落得粉身碎骨。昔日她是铮铮红颜,是一朵怒放的罂粟,谈笑直面生死,孤勇不惜蹈火;他却摘去她一身尖刺,用爱情磨去她的锋棱,将她变成一个隐忍坚强的女人,更变成一个柔韧仁慈的母亲,拼却薄弱之躯,守护在他征伐的终点。
纵是如此,看她留下的字里行间,仍是从容毅然。
要怎样的挚爱,才修得如此深沉情怀。
艾默泫然,只觉眼眶发热,悲从中来。
这样的深情眷恋,却被后世流言抹杀,再也没有人记得,没有人懂得。
家国家国,国不可一日有负,家却总被遗忘身后。
她有没有怨过,有没有悔过?
重病之中,垂危之际,子谦之死,四莲之伤……这样的时候,她有没有怨过那个千里之外的人,有没有想过,倘若这一生早在最初的路口掉头,又会是另一番泾渭分明的际遇?
她为他付出一生守候,而另一个人,又何尝不是为她痴痴耗去一生。
等待是无休止的磨难,亦是至死方休的坚持。
茗谷故园,尚且留有三生石上一段缱绻,可是另一个人呢,那倜傥翩翩佳公子,却将半生时光耗费在无望等待中,白茶花下一步之遥,只落得相思空寄。
偶现于字里行间的另一个名字,薛晋铭,一勾一画,无不将怅惘直渗到人心里去。
他们,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男子,如烈日如皓月,分明映照她生命的两面。
故园毁弃之后,那双俪影从此消失,而他呢,形只影单的四少,最后又去向了何处?
日记本里记载的往事,戛然中断在最扑朔迷离的时候。
后来的那些信,写了许多年,却从不曾寄出去的信,却已隔了整整一代人,隔了数十年时光……让她看不懂也猜不透,恰恰遗落了那一个血与火的时代,遗落了之间发生的故事。
仅仅只能从那五十多封信里知道,多年之后,霍沈念卿与她的女儿隐姓埋名生活在陪都重庆,在那个血火淬炼的时期,和亿万中国人一起投身抗日卫国之役。
日记本不能重现过往隐秘,那些信件却可以证明,当年大火中死去的绝不是传闻中的督军夫人,霍沈念卿并没有死,茗谷的男女主人只是一夜之间离开了这里,留下废墟和流言在身后,再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
可是,言之凿凿的黑豹食人传闻,真的是空穴来风吗?
艾默翻动旧日记本,指尖从纸页缓缓拂过,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总觉得遗落了什么,且是极要紧的……那又是什么呢?反反复复看这本日记本已无数次了,却总觉得有个疑点被遗忘,有一个环节怎么也串不起来。
传闻中的豹子食人并非无稽之言,霍沈念卿的确曾在茗谷豢养过一只黑豹。
驯养猛兽为爱宠的女子,想来令人既惊愕又神往。
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她到底有多少重迷离面目。
艾默想得恍惚,一时神不守舍,眼前浮现那红衣胜火的婀娜身影,群袂铺展,丝缎闪动华美光泽。低伏在她脚下的黑色野兽,皮毛如墨,眸子幽幽发光……“黑豹,那只黑豹!”艾默蓦地从床头跃起,脑中灵光闪现,被遗忘的一环故事刹那间露出端倪。()
第十二章
「一九四零年十一月陪都重庆」
咔嚓。
镜头里摄入天香酒楼前对比鲜明的画面,一位貂裘盛装,体态丰腴的贵妇人款款坐进豪华轿车,身后跟着戎装警卫,司机躬身为她拉开车门。不远吃是卖炒米的小贩,挑子搁在路边树下,一群面黄肌瘦的小孩正趴在地上争捡零星散落的炒米。
战争让百万难民涌入重庆,政府的赈济实是杯水车薪,国际上的援华物资源源不断在往重庆运送,从印度经缅甸,过昆明入重庆,飞机汽车日夜不停……然而陪都街头依然饥民遍地,军饷军需总在告急。与之对应的,却是重庆城中夜夜灯红酒绿,大官贵人们笙歌宴舞照旧,富商豪客出入街头,一如既往的鞍马辉煌。
《中央日报》上每日刊登的都是官员们勤勉政务,亲上前线的新闻。
凡有碰及政府,涉及“腐败”二字的消息都被新闻审查官员截下。
国外媒体都在追问,援华物资究竟援到哪里去了,政府为何总以政务机密为由,阻止境外记者追踪物资去向……虽然得不到答案,但这些对比鲜明的照片,或许能提供反思的启示。
Ralph小跑步穿过马路,在炒米坛子后面的树下屈膝半跪,换了个更近的低角度,打算拍摄一个孩子从脏污泥土里捡起炒米就往嘴里塞的特写画面。
按下快门的瞬间,一个伏下来的白色身影突然进入镜头。
那个孩子往嘴里塞脏炒米的动作被阻止,阻止他的正是这个穿白衣的少女。
Ralph的镜头沿着小巧的鞋子,匀长的消退,白色大衣衣摆渐渐上移……“是你!”他愕然抬头,惊喜地认出她正是昨天轰炸时遇到的女孩。她正牵起那个孩子,俯身拿手帕擦去他一脸污黑,闻声回头看来,也一脸诧异。
Ralph想起自己还半跪在地,姿势别扭,忙尴尬地拍了拍裤子,正要站起来却见她将一个包好炒米的纸包塞在孩子黑黢黢手里,亲切地拍了拍孩子脸颊,对他柔声说,“以后不要捡地上脏东西吃,会害病的,知道吗?”
“咔嚓”的快门声突兀响起。
霖霖一惊,下意识抬手遮脸,却已经被Ralph摄入了镜头。
她生气地瞪住他,“为什么拍我,你是什么人?”
“对不起,你让我想起仁爱的天使。”他微笑道歉。
“你怎么可以随便拍别人的照片!”她却显得非常生气,瞪圆的眼睛晶亮照人,像极了一只发火的波斯猫。Ralph想到东方女孩大多羞涩,或许不愿意被生人拍照,于是再度诚恳道歉,“请原谅,我无意冒犯,如果您不喜欢这张照片,我会将菲林送还到您手上,绝不私自保留,也不会外传。”
霖霖本来满腔怒气,见他如此恳切有礼,反倒愣了一下。
Ralph收起照相机,正想询问如何将照片送到贵府,眼角余光却瞥见一个高大身影逼近……他敏捷地身子一侧,耳边劲风擦过,待要抬臂反击,肩上已挨了重重一击,酸麻的半身顿时失去平衡,仰天摔倒,后背撞上路边石板。他这一摔,几乎撞翻小贩的炒米摊子,惊得一群孩子四散奔逃,小贩也手忙脚乱捡起家什,挑起担子就跑。
“老于,住手!”那个女孩及时出声,阻止了眼前彪形大汉砸向他鼻梁的一拳。
照相机也被这壮汉夺过去,拿在手里眼看三下五除二就要将菲林扯了。
“NO!”Ralph忙爬起来,大叫道,“不要毁坏照片,里面有重要的资料!”
壮汉轻蔑地斜了他一眼,直接抡起相机就要往地上砸去。
女孩及时伸手拦住,将相机接了过去,“算了,不要毁坏人家东西。”
“还给你。”她将照相机递还给他,作出严厉的表情,“不许把照片流传出去。”
那壮汉在一旁迟疑开口,“大小姐,照片不能还给他。”
她微微一笑,“没关系的,谁会认得我呢。”
壮汉愣了,似乎还想再说什么,一抬眼却看向她身后酒楼门口,立即恭恭敬敬垂手而立。
Ralph顺着他目光看去,不觉凝住。
那门口两位女士正缓步走下台阶,都是高挑婀娜的身段,穿一色黑呢长大衣,前面一位牵着个小小男童,戴软边圆帽,乌黑卷发衬出清冷姣丽眉目;后面一位垂下黑色面纱,绰然立在阶上,朝这边淡淡望来——风吹得面纱微扬,露出玲珑下颌与雪白肌肤,竖立的大衣领子 东方式的修颈削肩,婉约曲线勾出素雅风韵。
面纱下的惊鸿一瞥,竟是他踏足中国两年来,所见过最美的风仪。
Ralph呆呆望去,下意识想要抬起手中相机,却感到锥刺似的目光——身旁壮汉一闪身挡在他面前,挡住了他的视线,待他回过神时,那两位夫人已先后上了门前一辆黑色轿车。
壮汉侧首欠身,“小姐,请上车。”
那女孩子回头看了他一眼,转身匆匆而去。
壮汉紧跟着她回到了驾驶座上,发动了车子,Ralph想起照片,急忙追到前座车窗边大声问,“你还没有告诉我照片怎样送到府上?”
女孩有些惊诧,她身边司机已投来威胁的一眼,迅速将车窗摇上。
仓促间只听见女孩说了句,“不必,你扔了吧”……车子便已绝尘而去,隐约的,似有一道目光从后座投来,带着不动声色的冷意,令他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那个仪态万方的黑色身影,叫人过目难忘,却又像是在哪里见过。
Ralph摸着隐隐作痛的后颈,出神望着汽车远远扬起的微尘,不觉苦笑。
两次遇见这美丽神秘的女孩,两次都因她而挨揍。她是那样善良大方,笑容如同天使,身边保护她的人却凶恶警惕……她究竟是什么人呢?
这疑问深深刻进他的心里,成了挥之不去的迷。
“怎么回事?”念卿语声平平,并未显出严厉,眉目间的冷淡却令人不禁屏息。
霖霖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将遇到那个外国人的原委道来,提及被他拍下的照片时,有些迟疑,“我怕老于毁坏照相机,叫那人大闹起来,这里人多眼杂,更加麻烦。”
“懂得轻重就好,下不为例。”念卿摘下面纱,一双眼眸深沉无波。
“是,我记得了。”霖霖屏低声气,素日飞扬脾气在母亲跟前半点不敢表露。
顽劣的慧行也懂得觑看大人脸色,悄悄缩在母亲怀里,一声不吭。燕绮忘了念卿侧颜,心里恍惚了下,忽觉她和他真是像极了,温煦时如熏风拂面,凛冽时如寒冰在骨,两个人竟连一冷一热间神色变幻的样子都相似至此,有如双生之花,连枝之蔓。
膝上慧行突然激动坐起,小手拍着车窗,朝不远处的簇拥人丛大喊大叫。
那是一队上街募捐的学生在义演,草草搭起的木台上,穿了军服,肩扛假步枪,扮作士兵的学生在表演一幕将士踏上前线,与家中父老告别的场景。慧行拍打着车窗,兴奋得小脸涨红,目不转睛看着台上的“士兵”……霖霖笑说,“他最见不得扛枪的人,一见就要癫狂,薛叔叔每次回来都要把枪藏起,若被他看见,非要泼天喊地要去玩。”
燕绮笑,“男孩子么,都是这样。”
慧行却扭头,认真地望住她,“妈妈。我也要打仗。”
燕绮笑出声,“你?你连枪都扛不动。”
慧行不服气地跺脚,“我会长高的,长得比爸爸还高,长到房子那么高,一脚踩下去,像踩蚂蚱一样就把鬼子踩死!”
念卿和霖霖听得忍俊不禁,燕绮却皱眉,“打仗有什么好,你要像姐姐一样好好念书才乖。”慧行不说话,憋了半晌,冒出一句,“妈妈胆小鬼!”
燕绮啼笑皆非,“谁说不打仗就是胆小鬼?”
慧行扭过头不理她,闷闷嘟哝,“怕死的人才不敢打仗。”
“你说什么?”燕绮愕然。
“你怕死才不敢打仗,我才不怕,我要跟爸爸一起打仗!”慧行翻个白眼,一句话惊得燕绮半晌不能言语。六岁的孩子纵然再聪颖,又怎会懂得生死,燕绮不由自主望向念卿,满目疑问。念卿淡然一笑,颔首道,“我是教过他。”
“你……”燕绮皱起眉头,“他还小,生生死死的事情,日后长大自然会明白,何必一早让他面对死亡,他会恐惧,会有阴影,这样长大的孩子怎能健康?”
燕姨话中不悦之意令霖霖有些不安,母亲却仍是那副淡淡的神色反问道,“若他看见路边被炸死的尸体,难道要告诉他,那些人只是在睡觉?”
燕姨更加恼怒,“为何会让他看见尸体?他还这样小,你竟任由他看见血淋淋的尸体?”
母亲微侧了脸,与燕姨相视,“我是可以将他藏在家中,不让他看见外面的死人,但我不能将他一辈子藏在不透风的玻璃樽里。难道你认为大后方就是天堂么,这里是每天都在被轰炸的重庆,就算关上门窗,一样听得到炸弹的声音,空气里都是燃烧弹的味道,你要我怎样欺骗他,哄他相信这一切只是在放烟火?”
燕姨僵了脸色,抿紧唇角,本就纤巧的唇越发抿得窄了。母亲略显苍白的脸颊却有一层嫣红,霖霖知道,那是她罕有的动怒表现。两人目光相对,都不说话,过了片刻,燕姨默然转过脸去看着车窗外。
霖霖不敢多话,从后视镜里看见慧行也睁大黑白分明的眼睛,一会儿看看燕姨,一会儿看看母亲,小脸露出迷惑表情。
“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燕姨低低开口,“只是有些心疼慧行。”
“我明白。”母亲低头看慧行,对他露出一丝温婉笑容,轻轻抚了他头发,“他很勇敢,是个最最坚强的孩子。”慧行听懂姑姑在夸奖他,立即挺了挺胸膛,把下巴高高抬起。燕姨看着他,神色却更添伤感暗淡,“人世这样残忍,早知道,便不该将他带来这世上。”
霖霖心里一凉,从未想过独当一面,令他景慕的燕姨也会说出如此失意的话。却听母亲缓声说,“太平盛世未必就没有苦恼,生老病死,人人都要这么走一遭,既已生在这时代,生在这国家,又有什么可畏缩回避?”
母亲语声低缓,入耳却似洪流撞上巨石,激起久久回声,令心境为之震荡。
燕姨神色也震动,良久沉默,紧抿的唇间却是一声叹息。
她垂目看慧行,涩然开口,“我是个自私又懦弱的母亲。”
霖霖心里一酸,忍不住从后视镜里看母亲,母亲的神色亦恻然。
“燕绮……”她似乎不知要说什么才好,只叹口气,微垂的眼帘抬起,与后视镜中自己的目光相遇,仿佛是知道自己在看她。霖霖怔住,只觉母亲的目光无比复杂,蕴藏着她看不懂的东西。
“每个母亲都是自私的,我也一样。”念卿看着后视镜映出女儿稚嫩的脸和明净的眼睛,放缓了语声,低低说,“我留下霖霖在身边,并非有多么深明大义,只是相信这场仗我们一定会打赢,既然她已经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为什么不让她和我们一起目睹最后的胜利。”
回到家中,听母亲让老于安排明日一早送燕姨,霖霖这才知道燕姨是来带走慧行的。
原以为燕姨会九次留在重庆,这变故顿时令她惊愕不知所措。慧行更是什么也不知道,自顾在院子里撒谷喂他那群宝贝的野麻雀。霖霖忍耐不住,上楼想问个究竟,却见母亲的房门一直紧闭,燕姨在里头也不知和她说什么,两人竟关着门一直说道天黑。
到吃晚饭时,她们才下楼来,看上去平静如常,谁也不再多说什么。
霖霖看慧行一如往常的淘气模样,想着明天他就要被燕姨带走,一时心里耿耿难舍,又不能说破,吃着饭菜竟如同嚼蜡。
今天防空警报只响了一次,日本飞机在空中盘旋示威了一番,并没有丢下炸弹。昨夜击落的那架飞机令城中军民大为振奋,今日报章上大幅登载了照片,街头巷尾都在传扬我方空军的神威……入夜依然限电,母亲吩咐仆人们早些熄灯入睡,各自警醒些,以防夜间空袭。
燕姨在慧行房里,带着他一起睡了。
霖霖经过她的房间,看见行李箱子已经收拾妥当,连同慧行的小物件也收罗齐整。
母亲的房门也关着,却有光从门缝透出。
霖霖迟疑敲了敲门,门却没锁,母亲淡淡说了声“进来。”
床头一盏小灯,墨绿灯罩将光亮映得幽幽。
母亲端坐桌前,专注看着什么,知道是她进来,连头也没回一下。
霖霖轻轻走到她身后,发觉她似乎在看账册,不由好奇,“这是什么?”
“钱。”母亲回答得言简意赅。
“什么钱?”霖霖愣住,探头去看,却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你父亲留下的财产。”母亲语声平淡,把账册推到她面前,“我在看,留下我们日后过活所需,还有多少可以捐出去。”霖霖拿起账册看了半天不得要领,茫然问,“我们有很多钱吗,怎么一直在捐,还没有捐完?”
念卿被她没心没肝的话引笑,一手支颐,侧首瞧她,“如果我将你们霍家的钱全都捐了出去,不给你存嫁妆,你会不会怨我刻薄?”霖霖脸腾地红了,爱娇地搂住母亲肩膀,“你又消遣我,我才不要什么嫁妆!”
念卿微微笑,“那样你父亲可饶不了我,不管怎样,嫁妆还得给你留下。”
霖霖羞得将脸埋入她颈间,“我才不嫁人,我要一辈子腻着你。”
“是么。”念卿悠悠笑,“那样有人要心碎了。”
“妈妈!”霖霖跺脚,佯装听不懂她的意思,红着脸岔开话题,“这回你又要捐钱做什么?”
“你燕姨的医院急缺药品,伤病源源不断,轻伤员都用不上麻醉药。”念卿叹息。霖霖听得一阵心悸,却有困惑,“药品紧缺不会是没有钱买,只是供不应求,一时买不到吧?”
“有心买,自然买得到。”念卿淡淡合起账册。
“你是说……那些黑市上的高价药?”霖霖一惊,“妈妈,你怎么能支持燕姨去买这种来路的要,这是在支持贪官败类发国难财呀!”
念卿苦笑,“发国难财的不在少数,我不买,燕姨不买,你以为他们就没有财路了?”
霖霖只觉得怒火蹭地腾起,“可你买了就是助纣为虐!”
“你好端端地站在这里自然可以同我讲大道理,但那些用不上麻醉的伤病,是不会怪我助纣为虐的。”念卿心平气和看她一眼,起身将账册锁入抽屉,缓声道,“霖霖,你要记得,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也不是只有绝对的错与对。”
霖霖听得气闷又懵然,却无法再与母亲争辩,闷闷走到床边坐下,赌气地一抽枕头。
啪一声,枕边日记本子被带落在地。
霖霖俯身捡起,不经意翻过来……还未看清一眼,就被母亲劈手夺了过去。
“我又不会偷看。”霖霖没奈何地嘟哝,心知这个日记本子是母亲的宝贝,向来不许她翻动的。母亲将本子放回枕下,睨她一眼,“等我死了,这些都是你的,到时候随你怎么看。”
“妈,你胡说什么。”霖霖皱眉,撒娇地抱住母亲,“好了好了,我不惹你生气了,你可千万别再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母亲只是笑了笑。
霖霖轻轻靠着她清瘦的肩,一时也不说话。
鼻端闻到母亲身上说不出的淡雅芬芳,莫名就觉得安稳,衣下透出的体温令她有种恍惚回到幼时,犹在母亲怀抱的错觉。橙黄灯光暖洋洋照着,霖霖索性蜷到床上,不肯在起来,偏要腻着母亲睡,撒娇起来叫母亲也奈何不了。
熄灭了台灯,屋子里黑幽幽,霖霖却睡不着,仰躺着眨了眨眼,“妈,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你随身带着这日记本,却再也没有见你写过?”
母亲笑了笑,“谁说有日记本就一定要写。”
霖霖好奇,“难道我们里考茗谷之后,你一个字没写过?”
母亲淡淡嗯了一声。
霖霖越发好奇,“为什么?”
母亲语声更淡,“再世为人,无话可说,如今你父亲一走,跟没什么可写。带着这本子在身边只是怕丢了,我所剩下的,也无非就是这些。”
霖霖窒住,默然伸过手臂搂住母亲。
听她如今提起父亲都是这样心平气和,没有悲伤,没有哀切,却越发令人无可奈何,就像是,就像是……那一句戏文里的话,哀莫大于心死。
母亲说再世为人,便是当自己已死过一次了。
茗谷豹笼里血淋淋的一幕,纵然只是三四岁时的记忆,也是永生忘不了的……母亲又怎么能忘,那个以身相替,惨死在她眼前的人,是她2唯一的妹妹,沈念乔。
念乔。
霖霖在心中默默念着这名字,却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容貌。
甚至是那只叫墨墨的豹子,她都还记得,记得它曾是幼时玩伴,曾和她一同嬉闹,也记得它被投毒发狂的样子……唯有乔姨的模样,想来竟是一片模糊。仅仅只记得那双含怯的眼,那样温柔羞涩,好似受惊的鹿。
他们说,她是个疯女。
乔姨为什么会疯癫,却没有人肯告诉她,母亲许多年来也是缄口不提。
一切的穆密都藏在那个日记本里。
夜已深了。
霖霖辗转反侧,还是忍不住问,“妈,明天燕姨真要带走慧行么?”
母亲没有应声,呼吸浅匀,似乎是睡着了。
霖霖叹口气,蜷起身子,想着燕姨和母亲在车上那些话,神智渐渐迷糊。
睡意与清醒交替之间,幼时零星记忆却又影影绰绰浮出……那是开满白茶花的茗谷,满目绿茵,远处海天交融,夕阳被云彩滤过,一丝一丝洒落下来……
当阳光照在脸上时,霖霖睁开眼,才发觉天色已微微透亮。
母亲不知几时已起床,房里竟静悄悄,空荡荡。
霖霖翻身坐起,想起一早要送燕姨和慧行,慌忙披衣穿鞋,顾不上梳头就匆匆奔下楼去。
还在楼梯上,就听见慧行的哭声。
“妈妈坏,妈妈骗人……”慧行哭得撕心裂肺,哭声里间杂着母亲温柔哄劝。
霖霖错愕望着门口一大一下两个人,懵然不明所以,“妈,这是怎么回事,燕姨呢?”
母亲抱着慧行,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慧行却哭得更大声了。
罗妈在一旁唉声叹气,“薛夫人天不亮就悄悄走了,连话也没留一句。”
霖霖怔忪半晌,望了母亲沉静侧颜,“你早知道燕姨不会真忍心带走慧行,是么?”
母亲不语,只将慧行紧紧搂在怀里,满目感伤。
慧行哭得噎住,小手紧揪着念卿衣襟,唯恐再被抛下似的,“妈妈骗我……”
念卿红了眼眶,“妈妈没有骗你,妈妈只是有更要紧的事,过不了多久就会回来陪你,慧行要乖,你乖乖的,妈妈很快就会回来。”
“什么时候?”慧行扬起涕泪狼狈的小脸,固执追问。
“很快……”念卿抚着他头发,却无法给他一个满意的回答。
透过朦胧泪光,望向清晨云雾见见散开的天际,念卿长睫一颤,到底还是落下泪来。
第十三章
玻璃撞碎的刺耳声响惊醒刚刚入睡的启安。
黑暗里听见响声在很近的地方传来,启安迷迷糊糊开了灯,又听见隔壁咣啷一声,似乎是窗户被风吹得重重撞上,玻璃应声碎裂……外面风声呼啸,夜色翻涌,看似暴雨将至,这样的夜里艾默却没有关好窗户,任凭玻璃撞碎,窗户撞击声一下下传来。
启安有些担心,起身裹了睡袍,匆匆开门出来。店里值夜的是老板娘的侄子小石,他也被惊动了上来查看,正在敲隔壁的门。启安叫了两声艾默的名字,毫无反应,顿时觉得不妙。小石忙拿来钥匙开门一看,果然露台的门和窗户都大敞着,房里空荡荡,不见艾默身影。
风雨将至的深夜里,她怎会突然外出,又会去了哪里?
风从阳台灌进来,吹得桌上纸张四下飘飞,显然她走得仓促,床头台灯还亮着,门窗也没有关好。小石慌忙去关窗户,探身朝外看了看,焦急道,“大门也开着,艾小姐肯定从旅馆出去了,大半夜的,她能去哪里?”
启安走到窗前看一眼浓黑如墨的夜色,窗台外树枝被风吹得不住起伏,带起哗哗声响。
“她恐怕上山了。”启安脸色严峻,“店里有没有手电筒和雨衣,我们得赶在下雨前找到她!”
“有的,我去找。”小石转身跑向楼下工具间,启安快步跟上,反手带上房门的刹那,不经意瞧见床头枕畔熟悉的旧日记本,顿时目光凝住,仿如看见藏满秘密的潘多拉盒子。
也许所有的秘密就在这个一步之外的本子里。
启安怔住,搭在门柄上的手再也移不开,心里知道这是不光明不礼貌的行为,却仍有一个难以遏止的声音在催促着,鼓动着,让他忍不住想要拿起日记本看个究竟。
看还是不看,进还是退,心中正自交战挣扎时,却听小石在楼梯口喊,“手电筒找到了!走,我们抄进路上山!”
启安再无暇多想,复杂目光匆匆瞥了日记本一眼,反手将门锁上。
上山的小路崎岖难走,林间一片漆黑,走到半山听见汪汪的犬吠声。
半坡上有栋破旧小楼是守林人的住处,随犬吠声亮起灯光,有人开门出来,强烈的手电光柱扫向这边,晃得启安睁不开眼。小石扬声叫道,“赵叔,是我,小石头!有客人半夜上山来了,我们来找人的!”
手电光柱弱下去,一个瘦高身影从那门前一瘸一拐走过来,不高兴的嘟囔着,“我说呢,刚才狗子一叫,我还当是刮风惊了它,原来真有人摸黑上山,这大半夜上去干什么,想撞鬼啊!”
给他这么一说,小石心里打个突,想起山顶废墟闹鬼的传说来,心里有些发虚,忙笑道,“赵叔你少迷信了,哪有什么鬼,吓唬小孩呢!”
赵叔哼一声不理睬他。
启安急忙问,“大叔,请问刚才那人上去有多久了?”
“没多久。”赵叔凑着手电筒的光,上下大量启安,“那是你一起的?大半夜跑上去干什么?”
“她……”启安语塞,不知如何回答,心里比任何人更想知道为什么。
小石在旁赔笑,“那姑娘可能是胆子大,就想半夜去探险!她是我们店里的熟客了,不是什么坏人,再说山上那破房子又不值钱,没啥好破坏的,我们这就把人找回来。”
赵叔狐疑地看了启安两眼,倒也担心一个女游客上去遇到危险,便亲自打着手电筒领他们上去。风吹得更急,路边杂草发出窸窣怪声,仿佛随时会有野兽窜起。赵叔在前领路,虽然上了年岁,腿脚却十分利索,一边走一边回头看了看紧张的小石,“你哆哆嗦嗦怕什么?”
“这黑黢黢的,会不会有什么野兽啊?”小石缩了缩肩膀,惴惴四顾。
赵叔嘿嘿笑,“瞎说,这里过去是大官住的别墅,前山后山都有岗哨,哪来什么野兽。”
“这可不好说,整个山头都废了多少年了。”小石嘀咕。
一直默然跟着后面的启安却开口问,“赵叔,您一直住在这地方吗?”
“是啊。”赵叔闷闷应声,“打小就在山下住着,一辈子没挪过,老了更懒得挪窝。”
启安打量赵叔佝偻身影,看他花白头发,约莫六十上下,应跟父亲是一辈人正想再问他几句,却被一阵急风迎面刮过,吹得人睁不开眼。
风里挟来浓重潮气,凉飕飕直往衣缝里钻,皮肤上已能感觉到逼近的雨意。
“看,她在那里!”伙计眼尖,抬手一指山顶,果然有微弱的桔黄光线从影影绰绰废墟间闪过。随他话音一落,头顶闷雷滚过,大颗大颗雨点劈头盖脸砸下来。
三人急急冲上山顶,踏过泥泞小路与湿滑的石阶,朝那光柱闪过的地方奔去。
夜里的茗谷废墟分外森然,歪斜的高大立柱与树枝藤蔓纠缠在一起,残破门窗黑洞洞悬在高处,墙壁被爬山虎遮得密实,地上荒草高过脚背,不时有断砖碎瓦磕绊在脚下。
风声呼啸,冰冷的雨点密密打下来,让人睁不开眼。
“艾默——”启安呼唤她名字,穿过大片废墟,朝光柱晃过的一丛黑压压灌木奔去。
盘旋海风和着淅淅沥沥雨声,盖过了启安的呼唤。
倒塌的高柱和锈蚀的铁栏横在面前,阻隔了去路,后面是半人高的灌木和凌乱草丛。这里是从前的后园,游人一向到此止步,启安与艾默带着工人测量废墟时,也只匆匆踏入过一次,还来不及清理。里面荒芜丛生,林木横斜,长满齐腰的杂草和野生月季。
手电筒的光柱就在眼前,显然艾默钻入了灌木丛中。
赵叔与小石赶过来,正寻找后园被荒草数目遮挡的入口,却见启安不顾危险爬上一截斜搭的断柱,直接翻过铁栏跃了进去。
“你小心……”赵叔话音未落,就听里面卡啦一声,不知踩空了哪里,大量碎石枯枝接连滚下缓坡。树丛深处有夜鸟被惊起,咕咕叫着振翅乱飞。这景象令小石一阵心悸,极力克制自己往鬼魅的传说上联想。身体却还是瑟瑟发抖。
跌在地上的启安踩着湿滑青苔爬起来,顾不得手臂火辣辣的痛,奋力拨开灌木丛,一步步走往那光亮晃动处。雨更大了,眼前一片黑暗,手电筒的光线照不开夜雨迷蒙。
“艾默,你在哪里——”启安一个踉跄,手电筒不慎滑落,眼前彻底伸手不见五指。
启安摸索着俯身去捡手电筒,耳边却听见一丝隐约抽泣……一个激灵回头,终于见着橘黄光柱就在身后闪动。
“艾默!”启安猛然拨开身后树丛,眼前所见,顿时令他惊呆。
连片的月季花丛被铲得东倒西歪,地面挖刨出半人高的深坑,艾默趴跪在坑边,长发湿漉漉披散,白色睡裙沾满泥泞,被雨水淋得湿透,双手双臂都是泥土,一枝花铲抛在旁边,手电筒被她挂在身后低垂树梢,随风不时摆动,光线一晃一晃照着面前的土坑。
坑里影影绰绰有一角黑影露出。
艾默跪在土坑边上,神情恍惚,满面泪痕,湿透的薄睡衣贴在身上,仿佛却不知道冷。
她缓缓抬眼看向他,语声颤抖,不知是悲是喜,“沉睡在月季花下的守护天使,原来是这个意思,我找到了答案,这就是答案……”
一道曲折的蓝色闪电照亮天际浓云,闷雷滚过,大雨刷刷织成连绵雨幕雨水冲刷着坑边浮土,将那露出一角的黑色物件越发冲刷得分明。
那是一具棺木。
启安一把拽起她,脱下雨衣将她裹住,夺下她手里的花铲,俯身奋力挖掘。艾默呆了片刻,也跪下来,用双手一起挖刨,费力清理大半还掩埋在土中的棺木。
灌木丛后传来小石的呼唤,终于找到入口与赵叔一同赶来的小石,刚刚举起手电筒照见启安,便也看清了地上露出的棺木,顿时一声惊叫——启安不理会小石的骇怕,只管奋力挖掘,赵叔呆了片刻,将电筒抛给小石,也帮忙搬动周遭石块。小石又惊又怕,退到一旁,眼看他二人冒雨动手,很快将棺木掘出。
启安扔下花铲,将艾默冰凉身子搅入怀中,展开雨衣遮住了她头脸。
赵叔和他交换了眼色,咬牙拿花铲撬起了早已腐朽的棺盖。
黄昏手电筒的光线与暗蓝闪电同时照亮了漆黑棺木,照亮里面雪白的枯骨。
…………………………
第二天一早闻讯赶来的景区管理处人员带着民警到达现场。
雨还没有停,绵密雨丝令满是青苔腐叶的地面更加湿滑。
棺木上方已牵起遮雨的篷布,老赵、启安和艾默都守在原处。
民警做了登记,简单检视了尸骨,确定为一具年轻女性骸骨,死亡事件已有数十年。管理处人员听了老赵叙述的经过,得知只有空空一具棺木后,便也没什么兴趣,只点头说,这一代掘到老坟很寻常,没什么要紧的便可以就地掩埋,如果土地主人不愿意掩埋,也可以作为无主尸骨丢弃或焚毁。
老赵有些为难,“这块地说是已经卖了,但不知道买主是谁,这要怎么办……”
管理处人员也挠头,“是啊,上面也没明确通知,只叫圈起来停止开放。”
“是我买下的。”身后突然冒出的男子语声令两人一惊。
启安淡淡咳嗽了声,似有些不自在地看了眼身旁的艾默。
艾默苍白着脸色,只是靠在树上抽烟,目光恍惚,像是并没在意他们说什么。
老赵和管理处人员面面相觑。
启安问,“棺木既然是无主尸骨,也就是说,我有权做出处理?”
管理处人员迟疑了下,“是,但你需要跟我去市里做相关登记,有些手续要办。”
启安颔首,“我希望能重修陵墓,将尸骨妥善安葬在这园子里。”
一直神思恍惚的艾默这才回过头来,深深看了他一眼,也只一眼,便又默然转过头去,深吸了一口烟,却低抑地咳嗽起来。
雨里淋了雨,她似乎是感冒了。
启安走过去扶了她,“你跟赵叔先下山吧,回旅馆休息一下,这里有我处理。”
“你的手要不要紧?”艾默低头看他手臂,虽已简单包扎好,仍渗出血迹,那是昨夜跌落时被划破的伤口。启安笑笑,“没事,你回去要记得吃药。”
艾默望着他因淋雨熬夜而同样显得苍白的脸,似乎想说什么,目光亦有一刹恍惚,终究什么也没说,转身随赵叔离去。望着她裹在雨衣下的修削背影,启安良久不语不动。
“沉睡在月季花的守护天使”,他记得分明,这是她昨夜喃喃语出的话。
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她会半夜来到山上挖掘这具棺木,她又怎么会知道棺木不偏不倚埋在这里……太多的迷,仿佛这氤氲雨雾笼罩在那一抹纤纤身影周围。
困扰他已久的疑问,变得前所未有的强烈。
管理人员一路上也在问,为什么会半夜上山挖出棺木。
启安早已想好借口,只说白天测量时做好了记号,半夜担心被大雨冲掉,让白天的工夫白费,这才上来看一看,却阴差阳错发现了被泥水冲刷后露出地面的棺木。
被问道棺里是不是除了尸骨,什么也没有时,启安有一刹迟疑。
他撒了谎,并付钱让老赵和小石也对此缄口。
那尸骨颈上是有一条细银链子的。
这也是让老赵和小石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
只不过是条普普通通,早已腐蚀发黑的链子,绝对值不了几个钱,那神神秘秘的艾小姐却如获至宝,攥在手中再也不肯放开,甚至愿意付出数倍的钱来保守这隐秘。
这一对男女,行事言谈都怪异至极。
男的平白无故买下这座闹鬼的废墟,女的半夜冒雨上山来挖棺材……这两件事凑在一起,令老赵心里越想越是发毛,跟在后面,眼看着前面背影娉婷的艾小姐,想起她昨夜里不可思议的言行,越发觉得古怪。
他听不懂她自言自语的那些话,却看得出来,她对那掘出的尸骨,有着特殊的亲近感情,竟不害怕那森森白骨,久久跪在地上看了又看。
什么人死后会草草掩埋在这里,想来下葬的时间,正好和老宅子闹鬼的时候差不多——难道这就是那传说中被豹子咬死的督军夫人?饶是一向大胆,又不信鬼神的老赵,也不禁打个抖。他是自小就在这一代长大的,虽然听过无数闹鬼的传言,却从来不相信。只因他在幼年时,曾误打误撞在那废墟里迷路,迷迷糊糊睡了一夜,天亮才被大人寻到。那一夜根本不见什么厉鬼,倒睡得十分清凉。
转眼间已走到他住处,老赵同艾默打了个招呼,便掉头往山坡旧屋走去。
“大叔……”
却听艾小姐哑声叫住他。
老赵回头,见她站在那儿,定定看着坡上的破旧房子,好像是第一次看见一样。
“这房子,是您一直在住吗?这是什么时候的房子?”艾小姐目不转睛望着他身后,这令老赵觉得迷惑又好笑,不知她怎么会突然对着破房子有了兴趣。
“就是以前的,不知道是岗哨还是什么,七四年翻修过一趟,还算凑合能住,就是二楼有点渗水。”老赵眯起眼睛把这栋自己住了好多年的房子看了又看,没看出什么不一样来,只觉得攀满墙壁的爬山虎又长密了,怎么扯也扯不完。
冷不丁听艾小姐问,“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老赵一愣,“行,你随便看吧,也就是个破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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