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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上的花 完结

_2 陆知遥(现代)
圣诞晚会就直接把大礼堂变成了喜乐会,没有传统的歌舞表演,而是以班级为单位,在礼堂上开设各种游艺活动。
有免费出租服装玩cos合影的,有传统猜谜套圈的,有扮成圣诞老人蹿来蹿去发糖果的,有现场烘培小蛋糕的,还有个班不知道从哪抗出来一个巨大的天文望远镜,支在礼堂外请大家看星星。
几种不同的音乐在同一个空间嗡嗡作响,一串串彩灯和大大的圣诞树彰显着今天的主题,年纪大的班主任早就跟不见为净地离场了,年轻的老师混在人群里好像学生,还有戴着各种面具的人走来走去。
后来很多年,我再也没有参加过那么有创意那么古怪的圣诞会。
那是专属于青春的、没有形状的放肆又嚣张的快乐。
我们班组织的节目是七春教大家跳酒吧舞,在礼堂的一角圈出一块地放着热烈当红的时尚舞曲,本班外班的同学都纷纷被吸引,越来越多的人一个拉着一个的衣角接龙扭起来。
七春知道我近来一直消沉,开始非拖着我在她身边,但后来人多起来,我就找机会溜出了圈子。
没走几步就遇到一个“圣诞老人”,在派发手里最后几个礼物。
只要用英语回答他一个问题,就能得到一个小娃娃。
我拿到一个红色的小恐龙,是那种做工很粗糙的小恐龙,眼泪歪歪的,表情很丑,传说中的治愈系。
我无聊地把它放在手上捏来捏去,突然听见一阵尖锐而扭曲的怪叫声。
“I love you!I love you!I love you!I love you……”
我吓了一大跳。
才发现原来是那只小恐龙的附加功能,这些神奇的三无产品永远创意丰富,惊喜多多。
不远处有一阵小小的 ,女孩子羞涩的欢笑声和男孩子大声的喧哗交杂在一起。
我慢慢地蹭过去,居然看到了封信。
距离漫画本丢失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但沉重的课业与 的青春都在每日更新,已经很少有人再讨论。
我想他应该已经不记得我了吧。
此刻他和另外几个男生,手里都捧着一堆礼物,唐凯也和他们在一起。有不少大胆的低年级女生,还在欢笑着往他们手里塞东西。
其中封信手上的礼物堆得最高,一不小心,就散落了一地。
马上有人上前帮忙,几个人一起帮他拾起那些编着各种漂亮绳结的礼物盒,还有一些看上去像是刚刚在会场上拿到的奖品,女生们也开玩笑当成圣诞礼物一并送给了他。
有男生故意去争抢,还有人做痛苦状大喊:“可怜可怜吧!分我几个吧!”故意惹来一阵追打哄笑,造成小小混乱。
我心念一动,脑袋还未想清,脚步已经在挪动。
确定没有人注意到我,我迅速装作弯腰的样子,把手上的小恐龙放到了一个正在帮封信捡礼物的女孩手里。
她毫不怀疑地对我说谢谢。
我好像做了一件天大的坏事,直到逃离现场很久,心还砰砰直跳。
我也想像那些女生一样,亲手送他漂亮的圣诞礼物,对他说新年快乐,看着他的眼泪,对他微笑。
可我不敢。
我不漂亮、不聪明,甚至不勇敢。
那时候的我,是那么卑微,如果我是花,我只希望是万千野菊中的一朵,不被他发现地偷偷张望;如果我是云,我只希望我是最平凡的白云,可以自由自在地飘过他的头顶。
我不敢做玫瑰,无颜争艳;
不敢变闪电,劈开大地。
但是这样的我,竟也存着小小奢望,希望我也曾存在于他的人生里,哪怕只是一个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小小片段与傻傻回忆。
7. 要是他正常发挥了,你这辈子骑着火箭也追不上了
圣诞过后就进入地狱式学习的阶段,仿佛为了让躁动的学子们加倍收心,老师们拿出了毕业功力狠狠压榨着我们的时间,让我连幻想也失去了力气,每天学习完就倒头大睡。
封信很少再在公开场合出现,和所有高三学子一样,他箭在弦上,最后蓄力。
冬天过去了,春天也过去了,初夏到来了。
高考的那几天,天气特别地燥热。
我待在家里心神不宁,连空调也无法拯救我的不安。
若素看不下去,对我说:“你有什么好担心的啊,听说那个封信是个考试怪物,从来没有发挥失常过。”想了想,又忍不住刻薄我,“我说老姐,我要是你,就去上柱香祈祷他考差点,要是他正常发挥了,那你这辈子骑着火箭也追不上了啊。”
我懒得答理她。
何况她说得没错。
想起我前次考试排在班上十八名的成绩,我只能黯然神伤。
但此刻我的不安,不是因为对封信高考成绩的担忧,而是我意识到,我们要分开了。
或许我们并不曾在一起,但至少这个共同的校园,曾经让我知道,他在那里,在我不远的地方,在微笑、在叹息、在考试、在休息。
而不久后。
他将像一只骄傲而强壮的大鸟,飞向遥远的蓝天。也像一滴干净的水,奔向浩瀚的大海。
从此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将无法再用目光捕捉到他的身影,用耳朵追寻他的声音,这熟悉的校园里,没有了他,依然拥挤,但我想想就觉得那么冷清。
明年桂花们再次盛开时,将不会有一个叫封信的少年,和我闻过同一朵花的香。看过同一片云的形状,对同一棵大树说早安。
光想想,就觉得心窒息般的破碎了。
有一些朦朦胧胧的东西,我想要把它们整理清楚,但尚差火候。
考完最后一门课的那个黄昏,学校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高三生暴动了。
说是暴动,其实算是一种解脱式的宣泄,历届高三生考完后都会有这样的一个过程,但今年尤其疯狂。
雪花一般被撕碎的课本试卷和作业从天空中纷纷扬扬地撒下,不停歇,不间断,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从五楼到一楼,全是激动的面孔与嘶哑的吼叫。
说不清是快乐,还是难过,是对未来的期待,还是对过去的告别。
整场狂欢的高1潮部分持续了约半个小时,也没有老师前去阻止。
那是我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场“雪”。
教学楼下大片的草地与道路,逐渐变得雪白,那么多承载了高三生们几年来痛苦与压抑的青春时光的书本,此刻在以安静的破碎的姿态与他们告别。
再见,旧时光。
很多的低年级的学生都哭了。
我也夹在他们中间。
当所有的书本都已经被扔出撕碎,有些人开始恶作剧地往楼下仍饭盒等旧物品,校方这才出面,对这场青春告别式叫停。
晚上八点多,高三的学生们多数手挽着手去校外不醉不归,在满天的星光下,世界终于慢慢安静下来,只剩下一些细碎的语声,和头顶一轮孤独的月亮。
我看到有一些非高三的男生女生,跑到楼下去找什么。
七春刚才也是跟着闹得最凶的一个,现在这会儿后悔不迭。
“太激动了鸡血上脑了忘记自己还没毕业呢把自己的英语课本直接砸下楼了。”她捶胸。
我忍不住笑起来,再看看下面那些估计和她一样遭遇的同学,越想越好笑,最后两个人笑成一团,手牵手下去帮她找课本。
干掉的眼泪在脸上形成一种酸酸的触感。
笑容却是这样简单。
到了楼下,才知道孟七春做了一件多么傻缺的事。
我们开始埋头苦找。
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寻找宝藏的海盗。
一颗颗浓密的香樟树上,也铺满了白色的纸片,像一棵棵在夏日里落满了雪的圣诞树。
我找着找着,突然想,我是不是可以得到一份迟来的圣诞礼物?
这个念头一经冒出,便不可抑制,疯狂地发芽生长。
我专心地盯着地面,把每一本尚成形的书都拿起来看。
七春冲我喊:“程安之,你不用和捡金子似的,效率!注意效率!我的书是包了封皮的,很好认,大红色,上面画了一只展翅欲飞的大鸟!”
我不理她,继续挑挑拣拣。
和我们一起作战的人还不少,有的是像七春一样想捡回自己激动乱扔的书,有的是想找找有没有价值的参考资料,这其中,或许只有我一个人,掺杂着那么不单纯的小心思。
我鄙视我自己。
十分钟过去了。
半小时过去了。
一小时过去了。
就在我和七春都接近绝望的时候,我在随手拾起的半本高等数学上,蓦然看到了那个令我心跳至死的名字。
他的笔迹,不像他本人一样清秀,有着力透纸背的坚毅和硬朗。
他的名字。
他的书。
我拾到的,是前面半本,后面一半已经不知去向。
但我死死地抓住它就好像得到某种确认。
长久以来自从漫画本丢失后的所有压抑与迷茫都在一瞬间得到释放,我蹲在那里眼泪再次决堤。
我们,还是有一点点缘分的吧?
哪怕只有一点点,像丝线那么细弱,但是,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终究不是完全的陌生人。
那么,,会不会还有那么一点点缘分,他离开以后,我们还会有一天重新遇见?
已经没剩几个人了。
七春在我身后一屁股坐下,喃喃自语:“哎哟我的鸟,哎哟我的大鸟!”
她那画着大鸟的红皮课本看来是因为太惹眼,已经被某个人先行捡走,珍而藏之;也可能是当时她用力过猛,扔到了哪棵大树顶上,现在无力回天。
我把我精心挑选出来的三本看上去卖相很好成色不错的高一英语课本放在她面前。
“挑一本吧,姑娘。”
她嫌弃地捏着兰花指翻翻。
“你看这一本,空无一字,连个名字都没有,回头再包个新的红书皮,我给你画只新的大鸟,就和你以前的一样了。”我安慰她。
她最终接受了这个悲惨的现实。
很多天后她包着一样的书皮,上面画着一样的大鸟,却仍然一摸到书就生气。
“总觉得和我以前的不一样。”她说。
“哪里不一样了,都是干净得和没读过似的。”我说。
很多年后我想起这一段,才明白原来世间事从来没有完全一样的道理。
哪怕是同样流水线上印刷出来的书,这一本和那一本,因为你拿起的时间不同,它们就不一样。
可是,哪里不一样,只有你自己明白。
但那时我还没意识到,那个叫封信的少年,他恰好出现在我最干净的年华里,对我而言,这一生遇见再好的人,也终究抵不过他的轻轻一笑。
第三章
flower?孤勇
我原以为青春是慢慢结束的,但原来结束只在一瞬间。在那个人离去的雾霭里,青春再没有张扬的笑,也没有肆意的痛了。
[楔子?纽扣]
那个扎个马尾巴的女生,其实第一次检查课间操扣她分的时候,他就记住了。
她校牌上的名字,程安之。
会记住她,是因为她偷偷看他的有点紧张有点装无辜的表情很像封寻。
儿时和他一起背药材表的封寻。
封寻记忆力没他好,爷爷考他们的时候,她总是偷偷看他,想要他给个提示,那时候的她,就是这样的表情。
但那时的他,是多么有原则,小小的脸故作严肃,一次也不曾让她如愿过。
后来她走了,他有时会后悔,如果当时多帮帮她,会不会爷爷选择留下她。
但她留,他就要走。
他们终究要分开。
那个时候,对于被女生喜欢,他已经有很多实验。
甚至有时相熟的老师也会拿这个调侃。
但看似沉稳笃定的他,对这方面其实非常晚熟。
有时候看到那些情书里火热的字句,各种遥远得不真实的天荒地老,他会觉得迷茫。
那时他已经非常忙,忙各种功课,忙学校的事务,还要挤出时间跟爷爷抄方随诊。
他不知道那些女生为什么会有那些时间去做梦。
但是程安之,她有一点点不同。
他有时候会从她的行为上,猜想此刻封寻在做什么。
如果她也这样喜欢上一个男生,是不是也会这样躲闪着张望,慌乱地打探,可怜兮兮又带着一点小倔犟。
他想了想,发现内心里,竟然有一点希望封寻会是这样生活着。
平凡的、自由的,会为一点点小事哭又会轻易被逗笑的,像一株随处可见迎风摇摆的小草。
很小的时候他就依稀地感到,不是每个人都想成为参天大树。
只是有时被命运选中,没资格懵懂。
那天同班男同志抓着几张皱巴巴的纸跑进来,大笑着扔到他桌上时候,他只扫了一眼,就认出画的是他。画上的他,背着一个女孩,身后跟着另一个女孩,女孩扎着一个马尾。
那天晚上的事并无需瞒人,很快有人猜到那些画的作者是画中的两个女孩之一。
他没想到唐嫣嫣会来找他,澄清不是自己,于是答案就只剩下一个。
回去再看那几张画纸,心里就微微泛起了一点笑意。
她画功不算高明,但画到他的部分,看得出分外用心。
圣诞晚会那天,他不经意地瞄到她像只小猫一样溜过来,他以为她会鼓起勇气跟他说话。
但是她没有。
她竟然把手里不知从哪得到的一只丑得要命的恐龙偷偷放到了他的礼物堆里。
然后撒腿就跑。
她跑开的时候,他看到她的衣服上滚落了一颗纽扣,圆圆的、木色的,他走过去的时候,它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像只小眼睛。
他弯下腰,把他捡了起来。
后来很多年,他清理过多次房间,也丢掉过很多旧物。
但那只红色的恐龙,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被留了下来。
有次他不小心捏了它的肚子,才发现它会发出声嘶力竭的喊叫。
我爱你,我爱你。它鼓着眼睛重复着这一句不像示爱倒像生气。
直到电池用尽。
他把那颗纽扣,塞到了装电池的那个拉链袋里。
8.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七月底的一天,蝉声轰鸣。
开学后我们就升高二了,整个暑假,几乎全部要在补课中度过。好在我和七春都选了文科,虽然分了班,但仍然在一起。
我趴在课桌上做数学试卷,头顶上呼呼转动的电扇无法刮来一丝清凉,只让人觉得更加燥热。
碎发被粘粘的汗水贴在额头上,眼皮有些发痒,我揉了揉眼睛,突然感到后背有人亲亲用笔捅了我一下。
我偏了一下头,后面就递过来一张纸条。
这是我们自习课上常玩的把戏,要好的女生和男生之间,用字条来聊悄悄话,中间帮忙传递的同学也会很自觉地不偷看,仿佛是不成文的公共协议。
我后面的后面坐的是七春,一般和我传字条的也只有她。
我打开字条,看到上面是陌生的字迹。
“我写信跟他告白了。”
我有些发愣,想是不是谁传错了,扭头一看,斜后方却是唐嫣嫣看了我一眼,眨了眨眼睛。
没有想到是她。
暑假后就开始按新的分班上课,唐嫣嫣也选了文科,所以我们成了同班同学。
但她一次也没有和我主动说过话。
我看着字条上清秀的字迹发呆。
他?
是他吗。
我打了个问号递回去。
这次回来的字很多。
“他前两天来了学校,好多同学去找他写了赠言。我不想后悔,也不想遗憾,所以把信给他了,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我做到了。你呢?”
我这才确认她说的是封信。
我也曾想去找他写赠言的,班上的女生很多都去了,我拿着本子,远远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失去了兴趣。
我已经有了一本封信的幸运课本了。
这是我最温柔的秘密。
我的手按着试卷下的那半本数学书,它已经被我细心地包好,从外表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异样。
连我妈都发现我最近恨不得吃饭睡觉都抓着那本数学书,感动得她连着给我熬了几天鸡汤。
我数学成绩一向不好,但我有一种隐隐的感觉,我一定会好起来的。
因为这本书里,有他那么近的气息。
有一页画了一只非常萌的小鸡,胖乎乎的身体正在用力啄米,头顶上好大一滴汗。
下面是他的字:勤劳的小鸡有米吃。
我仿佛看到他露出少年调皮的笑意,那是平日里的他少见的表情。
整本书页干净整洁,但并不新,每一页几乎都划满了记号,备注和提示无处不在。
我又仿佛看到在闪亮的光环下,他深夜伏案刻苦认真的身影。
如果说过去的封信是站在阳光里微笑的影子,那么现在他已经是悄然坐在我身边的邻人,有时会做个鬼脸,有时会皱起眉,有时会拍拍我的头。
程安之,我就在这里。
我会在前方等你。
我常常会被自己臆想出来的声音吓一大跳,但是接下来,会有以前从不敢想象的狂妄心愿钻进脑海。
我从小就是个乖巧的平庸的孩子,我从来没有过自己想要的东西,我的人生里只有被告之必须去做的那件事情。
是封信,让我荒芜的青春开始 。
我蠢蠢欲动,居然想浴火重生。
我再次仔细看着唐嫣嫣递来的字条。
我想,那么羞涩内敛的她,竟然主动告诉我这件事,应该是心里已经想明白了吧?
鼓起勇气,给青春里做过的梦画一个句号,仅此而已。
有一天回忆起来的时候,可以微笑着说,啊,那就是我青春里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没有开头,就已经结束,它们青涩、迷茫、纯白、幻想。
我猜,这是青春的心动里,大多数人最后的选择。
但是,我不。
我知道,我一直知道,我不美丽、不聪明,甚至不够勇敢。
但那时我渐渐开始确认一件事,我喜欢封信,一定会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长久。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天涯海角,永不言弃。
我在字条上回唐嫣嫣:“嗯,我也去。”
画个笑脸给她,我们算和好了。
9. 你不如去校园里裸奔一圈,他会记得你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你真的要去做这么傻的事啊?”孟七春趴在我的课桌上有气无力地摇晃脑袋。
她最近不顾校令染了头发,虽然不是什么夸张的造型,但微曲的栗色短发仍然让她增加了几分这个年纪少有的妩媚与明亮。
那一个瞬间,我不知道为什么,滑稽地想起了一件事。
几个月前的校运会上,女子八百米长跑项目,七春参加了。
发令枪一响,大家狂奔出去。这时,不知道是哪个班的广播稿从大喇叭里清楚地播出来:“枪声响了,运动员们犹如脱缰的野狗奋勇前进……”
本来在参赛前号称有着必胜把握的孟七春明显地听到这句后踉跄了一下,节奏一乱居然左脚绊倒右脚跌倒。
然后所有人就震惊地看到迅速爬起来的她甩开长腿调转方向横跨整个操场直奔广播台。
她没有做什么暴力的事,她只是细心地跑去看了看那份广播稿上的署名。
校运会结后,邻班某个男生“野狗”的外号已经传遍上下几年级。
但更狗血的是,野狗同学不但没有为七春赐予外号而生气,反而成为了七春最热烈的追求者。
校运会后有一次他跑过来送玫瑰花,只有一朵就算了,最惊人的是当他像上世纪的偶像剧里男主角一样一身白衣面带深情把背在身后的手突然伸到七春面前时,还来不及念他的台词,那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就在众目之下整朵从枝头掉落下来。
花朵整个儿砸在七春的小鞋面上,深红的 顿时凄凉的散开,而光秃秃的花茎还握在野狗同学的手上。
明显打折的玫瑰不靠谱。
毫无疑义这一幕在短暂的静默后被围观群众集体捶地疯狂哄笑。
那一次七春操着把椅子从野狗从此班追到彼班,野狗的号叫惊动了教务处。
“这辈子最怕傻子,尤其是傻逼中的战斗机!”她愤愤地总结。
所以这一次,我说想亲手送给封信一张表白明信片,就被她痛心疾首地强烈吐槽了。
“他们已经毕业了,你们以前不认识,以后也不会认识,再开学一切就结束了,何必再自寻一次烦恼。”她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主动丢脸。
“我想要他记住我。”我小声说。
是想了很久很久,在心里演练了一千次以上的话。
七春喷笑:“你不如去校园里裸奔一圈,他保证记住你到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虽然这样嘲笑我和反对我,但七春就是七春,三天后她风风火火地冲进教室,因为用力过猛,差点把整张嘴都 我的耳朵里。
“快拿上你的明信片,他来学校了!就在学生会办公室那里!”
我一瞬间明白了她在说什么。
没有再思考的时间,我抱着书包跟着她往外跑。
在二楼学生会办公室门口,我气喘吁吁,来不及顿住脚步,就直接被七春推进了虚掩的门。
我依稀听到她轻声说:“加油。”
我张口结舌地抱着我的书包站在那间不大的屋子中央,我想我那时的样子一定很傻很呆,而靠窗的办公桌后面,是面露惊诧表情的封信。
只有他一个人。
看上去是来收拾最后的东西。
他看着我,没有开口,也没有微笑,仿佛已经洞察了我此行的目的。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那么多次如洁白羽毛擦过水面般轻微的交集,在他心里是否也曾留下哪怕是一点点的痕迹?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那一天天气不好,阴阴的,大片的乌云堆积在天空里,好像要下大雨。
正是中午时分,学校里只剩补课的班级,空气异常安静和潮湿,像看不见的罩子把我们圈在其中,仿佛用再轻的声音,也会撕裂出伤口。
我还是开口了。
我说过,我对着镜子演练过一千次。
“送你一张明信片。”我从书包的小夹层里取得那张明信片,然后把书包放在旁边的空椅子上,再上前一步,双手把那张明信片递上。
我的声音紧得很陌生,但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我居然没有颤抖。
很多年以后,有一次聊起,封信说,我那时的表情,叫视死如归。
他接过去,动作很慢,但没有停顿。他并没有看,只是轻轻放在手边的一本书上,正面图案朝上。
那张明信片的图案,是澄澈的蓝天。
我曾经听说,他非常喜欢拍各种各样的天空。
“谢谢。”他说。
我发现他有一个习惯,看人的时候,从来目光专注。不回避,也不尖刻,像表面温和但实则坚决的漩涡,让人轻易感到软弱的崩溃。
我只抬眼了两秒就重新深深低下了头。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当场看那张明信片上的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希望他立刻看到还是不希望。
我小声地问:“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我用眼睛的余光瞄到他微怔的表情,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
他果然忘记了。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那个安之。”我说。
终于说出来了,这句最重要的话。
我转身跑了。
跑到门外走廊上,听到封信的声音:“程安之。”
我站住,傻傻地回头。
他追了几步,把我落下的书包递到我面前。
“好好学习啊,加油。”他低下头看着我温柔地说。
我的眼泪瞬间决堤。
我一边哭一边往教室走。
我想他应该已经扫了一眼我明信片后面写的字——
封信,我不知道别人的星星是什么样子,可是我的星星上只有一朵花,是你。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安之。
那是我整个高中阶段最后一次见到封信。
他那一句赠言像一个干净而忧伤的句号,在那一天为我的青春暗恋宣布终点。
下午的时候大雨终于落了下来,夏日的雷雨伴着狂风闪电,冲击长空,轰轰烈烈搅得仿佛天地倾覆。
我看着窗外,一道接一道的闪电如长蛇般在雨幕里游蹿,三点钟的天空,已经如同午夜般墨黑。
有女同学开始捂住耳朵。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在世界的异常喧嚣里,却越发听见内心里的逐渐沉寂。
那一天,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原以为青春是慢慢结束的,但原来结束只在一瞬间。在那个人离去的雾霭里,青春再没有张扬的笑,也没有肆意的痛了。
但我从未有一刻如此明了,我要去的方向。
良久,我低下头,开始一张接一张地做模拟卷子。
第四章
flower?天涯
如果说,当时惊艳,只因见识少。那为什么那么多年的时光,我从城池从狭小荒芜到繁华壮大,城中住的人,却仍然只有你一个。
[楔子?笑忘歌]
银灰色的车披着冬日的薄雾,缓缓驶至山脚。
小山秀丽,似不曾苏醒,以特有的安静的姿态,慵懒而眠。
半山上的建筑里,依稀传来清悠的钟声,若走近了,空气里能嗅到香火的气息。
封信把车停好,从右座上拿起被精心包扎好的花束,随手把黑色风衣后面的帽子拉上来罩住头,向半山的小庙走去。
今天带的,是特意要人从日本空运来的兰紫色绣球花,冬日并不是这种花生长的季节,但是因为封寻喜欢,他就每每不惜辗转从异国温室订来。
想起出门的时候,爷爷看到他手里的花,眼里一闪而过的痛楚,饱经风霜的老人,却又强行压住情绪,想要悲喜不露。
“又去看啊寻?”
“嗯,前阵子忙,有两个月没去了。”他答。
“过了元旦,又是一年……”老人终是忍不住叹息。
“嗯,快过年了,奶奶可以开始准备年货了。”明知道这年头,哪还有提早那么多办年货的需要,他却还是试图转移话题。
“去吧。”爷爷适时转身,不让他看见表情。
他低下头,大约也是匆匆逃离。
封寻,他的孪生妹妹,就长眠在这小山中的小庙里。
经高人指点,横死的灵魂要将骨灰寄于寺庙,求佛祖庇佑,以求来世安宁。
封寻也许得到了安宁。
死去的人,得以让她们的时间永恒。妈妈再也不会变老,封寻再也不会长大。
但是他还活着,所以他一步步从少年变成青年。
对封寻最后的记忆,是她那张宛若熟睡了的十八岁的脸。脸上和周身的血迹已经被擦拭干净,换上了她喜欢的漂亮的衣服,长长睫毛下的眼皮,却再也不会张开。
他木然地伸出手去 她的额头,在拨开的碎发下看到陈旧的伤疤。
听医生说,她全身还有多处陈旧性伤疤,虽都不是什么致命伤,但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说,也足够触目惊心。
他不能想象,他的妹妹,在跟他们的爸爸同住后的这六年里,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
而在他们即将进入大学的前一个月里,在清晨的八月长街上,封寻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无牌车撞飞,送入急救室后,很快停止呼吸。
六年来,每一次见她,她都笑语如铃,未有一次向他提及真相,以后,也永不会提及。
封寻死后,封信断断续续从爸爸的失控号啕和封寻同学那里得知点滴。
因为高考成绩还是未能达到爸爸的期望,封寻再次遭受了毒打,在罚跪一夜被醉酒的爸爸遗忘后,她摇摇晃晃地出门去给爸爸买他最爱吃的早餐包子,结果遭遇车祸。
她在一周前拒绝了封信来看她,她说,她要和同学去韩国旅游,看她最爱的那个偶像明星。
她或许已经预见到了什么,不忍最爱的哥哥面对她的凄凉处境。
这个小小的姑娘,终于在八月的酷热里疲惫地睡去。
她的死,成为封信心里高悬的锥,每一天周而复始地落下,扎得他鲜血淋漓。
封寻死后一个月,封信在所有同学老师的联络网里消失了踪影。
大学录取通知书被付之一炬,他头抵在冰凉的石板地,在爷爷面前长跪不起。
从此,封老中医的诊堂里,多了一个贴身抄方的徒弟,老病人都知道,那是他的孙子封信。
衣薄欲飞的少年容色冰冷,对所有人惋惜和好奇的言语保持沉默。
四年后,年轻的中医封信,声名鹊起。
10. 他表情温柔,但姿势骄傲而孤独
八年后,我二十四岁。
走出机场的第一秒,就被飞扑上来的若素尖叫着用力地勒紧。
跟在她身边寸步不离的何欢像提小狗一样提着她的衣服把她从我的身上扒拉下来。
“注意肚子,晚上回家写检讨。”他言简意赅。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准妹夫。
听说是C城律师界的新传奇,今年三十五岁,据说当时刚刚大学毕业的若素跟他走到一起,妈妈曾经因为两人年龄的问题而激烈的反对过,但看到何欢本人时,就立刻在他强大的气场和俊朗的外表下自动消了音。
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
也是小魔女程若素的天命克星。
我好笑的看着若素在何欢面前聋拉着脑袋的样子,想着他们两人半个月后即将举行的婚礼,心里有一种满满的幸福与感动。
在路上,何欢开车,若素和我一起坐在后座,毛茸茸的脑袋一直在我的肩膀上蹭。
这哪里还是原来那个张牙舞爪的小狮子,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甜美的小猫。
“老姐,真的下决心回来啦?跑去香港读了四年大学,毕业了还在那边工作,爸妈怎么劝都不回来,我们还以为你这辈子决心抛弃我们了呢。”她不满的哼哼。
明明是说过好多次的话,她还故意又说。
我默默扶额,看来这些年执意要去远方读书和工作的亏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要用讨好的方式来弥补若素和爸妈了。
“对不起,不是工作都找好了吗,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侧身轻轻拥抱她,像小时候那样。
“这么多年都想不通,以前那么老实胆小的你当年怎么会考到香港去读大学,不过高中最后两年你那么发奋,居然拿到全额奖金,倒是把老爸老妈欣慰的老泪纵横。”她陷进回忆里。
是了,那两年我的人生真是乏善可陈,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画画念书。
机械一样的重复带来好的收成。
“不过老姐,你在香港这些年,变得好漂亮哦。对了我同事要你帮带的护肤品都带了没?要是没带她们会吃了我的。”她的思维还是那么的跳跃和天马行空。
看似专心开车的何欢突然用严肃的语气插言:“谁敢吃你?”
若素条件反射般大声回答:“你!”
答完才想起此刻场合不是两人独处 时,顿时恼羞成怒。
我笑抽,拼命忍着扳正话题。
“带了啦,你去年去香港看我的时候不是买了很多嘛。”我说。
“没办法,闺蜜太多。”若素的注意力又被护肤品吸引,做了个鬼脸,她心满意足的叹气。
“婚纱照都照好了吧?”
“嗯。本来已经订好了去马尔代夫照的,结果检查时发现意外...就随便先照了一套。”
虽然语似抱怨,但其实满是甜蜜。
“有什么关系,你在哪儿照都是最漂亮的新娘子。”我安慰道。
“那明天陪我一起去取。”
小小的车里仿佛堆满了粉红色的泡泡,甜得都快溢出去了。
我真心替她高兴。
在若素唧唧嘎嘎的语声里,窗外熟悉又陌生的建筑和景物一一闪过。
那些从小到大走过很多次的街道变得宽阔,那些曾经最爱逛的小店已经消失不见,但一个城市熟悉的气息会深植在你的灵魂里,它换了何种外衣,你都依然亲切。
在外六年只回来三次,但这一次,心境似乎不同。
这一次,是真的回来了吧。
我的家乡,我梦里最常梦见的地方。
我多愿它从此是终点。
第二天上午睡了个懒觉,然后和同样睡懒觉晚起的若素一起打车去拿她的婚纱照。
去的地方是本城最大的影楼,我们坐在红色的沙发上,翻着设计师送来的婚纱照相册成品。
若素真的照得非常美丽。
那张和妈妈年轻时有七分相似的脸上,已经褪去了曾经的婴儿肥,倚在高大英俊的何欢怀里,连看惯了幸福照片的年轻设计师也忍不住反复夸奖,语气里满是羡慕。
身边传来一个轻柔的声音:“那套衣服不错,请问是哪一件?我想试试。”
手指着若素的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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