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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雅也 活尸之死

_6 山口雅也(日)
  ……JOHN……
  现在打的可是非常重要的讯息。希望他能牢牢记住,这样,才不枉我大费周章地把它打出来。
  一边手忙脚乱地敲着键盘,一边怀疑地想着:有必要做到这样吗?可是,还是谨慎一点为妙。因为我希望他能彻底理解我说的话。
  对了,顺便把数字打上去。
  ……11:24,2:11……
  ——这些数字也非常重要。必须让他确切了解这件事,所以得秀出数字,清楚告知那个时候的到来。
  接下来,还是文字。
  ……SECOND DEATH……
  ——“第二个死”。是的,看到这些字,他肯定会觉得害怕,说不定还以为有人想恐吓他。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逃的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所以,希望他能毫不闪躲地接受这个事实——不,应该说命中注定的结果。
  想到这里,凶手开心地笑了,把纸张从打字机上抽了出来。
  ? 2 ?
  当巴利科恩家为了临终宣言的事乱成一团的时候,李察·崔西警官正犹豫着要不要把最后一根香烟抽掉。管他的,还是抽吧!他把空的香烟盒揉成一团,顺手扔到桌上。一名女警立即皱起眉头,站起身来,走去把抽风机打开。
  崔西当做没看到,照样点他的烟。拒烟派在大理石镇警署大获全胜,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崔西所属的部门里,至今仍顽强抵抗的就只剩下他自己和一名预定在下个月退休的老警官。
  崔西超级不爽的。对他而言,没有烟味弥漫、没有咖啡烧焦香味的警署根本就无法想像。
  ——所谓的警署,本来就是世间压力和病毒囤积、聚集的地方。警察要是跟那些雅痞证券分析师一样,又是戒烟、又是上健身房的,那还有什么搞头?
  一边在心里这样咒骂的同时,崔西却也逐渐感觉到自己的心虚。也不过才一个小时,眼前的烟灰缸就已经满了出来,再也摆不进任何烟蒂。或许他真的抽得太凶了。崔西从抽屉里拿出随身的小镜子,偷偷地照了起来。
  镜中,疲倦的中年男子正用一双充血的眼睛不安地望着自己。这一个月以来,他几乎都没有睡觉,每天晚上要是没有巴比妥、溴戊酮尿素这些安眠药,和老祖父威士忌(幸好这东西的用量比前两者少)的帮忙,他就睡不着。更惨的是,原本就稀疏的头发,现在每天早上都要掉一大把,牙龈的出血也从来没停过。不管晴天还是雨天,他的心情永远都是阴天。
  最近,崔西总在十分短暂的浅眠时间里梦到乱七八糟的新闻标题:“能干的崔西警官死于杀人魔手下”。虽然他对这几年兴起的健康热潮采取抗拒的姿态,可是私底下却也知道自己的神经就要负荷不了,说不担心是骗人的。
  崔西叹了口气,收起镜子,把视线转向对面桌子的主人。对面那位仁兄也在照镜子,不过,人家使用镜子的目的跟崔西不一样,他可正向、乐观多了。男子手里拿着牙线,从刚才就一直在剔牙。偶尔,他也会整理发型或是涂护唇膏什么的。崔西对这个男的——他的部下查理·福克斯刑警极不欣赏。说到这小子,脑袋里成天想的就只有打扮和怎么钓马子。再加上他之前曾经讲过之所以想当警察是因为他“觉得警察很酷”,光是这轻佻的言论就让饱经风霜的警官没法容忍他。
  就在崔西正打算开口念福克斯几句的时候,同事威尔逊警官从审讯室里走了出来。威尔逊用力扯开脖子上的领带,眉头深锁。崔西很喜欢威尔逊,这家伙才是真正的警官。威尔逊一看到崔西就举起双手,做出“我投降”的动作。
  “还是不肯招吗?”崔西问。
  “嗯。不愧是大理石镇警署票选出来的最佳嫌疑犯人选。四十二岁、单身的五金行老板,跟母亲两人相依为命,两年前在梅菲特公园的树丛里对正在慢跑的女性伸出狼爪,有这样的前科,也难怪我想把奥斯卡奖发给他了。”
  “不在场证明呢?”
  “他的不在场证明完美得可以用框裱起来,贴在墙上了。没用的,他不是犯人。”
  虽然不关自己的事,但崔西还是很同情威尔逊。万圣节的晚上,一名女高中生失踪了,今天早上,她的手臂在诺克斯山的森林里被找到。除了这名女高中生外,这三个月以来已经有三个女孩失踪了。她们的年龄都只有十六、七岁,其中两人在大理石镇读高中,另外一人在披萨店打工。这些女孩都是无缘无故地突然失踪,到现在都还找不到人影。不管是哪个案子,警方目前都仍没有任何线索。
  威尔逊一脸郁闷地继续说道:“镇上人心惶惶,谣言四起。我不是本地人,不清楚以前的事情,不过,甚至有人在传说从前的杀人魔复活了什么的。像这种荒谬无稽的小道消息可多着呢!”
  “刚才在这里大呼小叫的老太太也是吗?”
  “像那种的最伤脑筋了。她跟失踪的女高中生住在同一条街上,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着:‘我家的罗希也是从那天晚上就不见了。’害我吓了一跳,以为又有命案发生了。”
  “结果呢?” 棒槌学堂·出品
  “结果罗希竟然是她养的猫!气死我了。像他们那种人,肯定会用法国产的精致瓷器盛饲料给猫吃,我敢打包票。哪像我阿姨,一个塑料碗一用就是十五年,还可留给后代子孙呢!”
  威尔逊嘟起嘴吧哼了一声,紧接着把一张照片扔在崔西桌上,说道:
  “女高中生珍妮丝·史密斯失踪之前的照片,是她弟弟拍的。”
  那是一张有点失焦的照片,一看就知道是业余人士拍的。红红的脸蛋、微胖的身材,典型的乡下女高中生。参加啦啦队、在甜甜圈店打工,然后让自称血统优良的修车厂工人弄大肚子……崔西的脑海里开始上演这些老掉牙的戏码。
  照片里的珍妮丝很应景地穿着万圣节的服饰,手上拿着用厚纸板剪贴而成的杀人道具——那应该是斧头什么的吧?她甚至戴了面具,只是那面具被她推到头上,看不清楚是什么样子。拍照地点是大理石镇郊区的某处空地,背后的白色围篱和再过去的废弃大楼之间隔着马路,路上停着一辆拖车。这是通往墓碑村的一一三号公路。女孩在这附近开心地秀着她的怪兽装,哪知道拍完照的几分钟后,真正的怪兽出现,把她抓走了。
  “其实,就在这张照片拍完的几分钟后,这条马路的前后都拉起来封锁线。”威尔逊边回想边说:“案发现场附近,碰巧发生了银行抢案。抢匪后来被抓到了,然而珍妮丝却失踪了。如果犯人是从这里开车把她带走的,照理说应该会被拦下来……”
  “照片里的拖车查了吗?”
  “查了,是被丢弃的废车。封锁线里连一只蚊子都飞不出去。”
  崔西点了点头,把照片收进抽屉里,开始研究起自己负责的案件。
  然而,就在不久之后,他察觉到有件怪事与那照片有关。
  ? 3 ?
  史迈利的临终闹剧上演的那天晚上,赤夏一边在殡仪馆幽暗的走廊上散着步,一边后悔自己干嘛回来。他的母亲此刻正忙着规划自己的人生,对于她的归来,并没有表现出欢天喜地的样子,至于未来的继父人选约翰,则是从一开始就摆明了不欢迎她。
  赤夏看了一眼拎在手上的溜冰鞋。约翰的做法实在太霸道了,所以她偷偷跑去经理办公室,把溜冰鞋拿了回来。一想到今后得天天面对这个约翰,她就觉得很闷。她只想和妈妈两人一起生活,如今看来这愿望是不可能实现了。等约翰的宝宝一出生,赤夏肯定会受到排挤。凡事都有尽头——都会碰到所谓的死。史迈利爷爷此时正迎接的那个“尽头”,没有人可以躲得掉……
  然而,赤夏不让自己继续思考下去。她可以看透人生,却不想去分析它。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未来会发生什么事,不是我们可以理解的——她是这么想的。成天想这些莫名其妙的事,只是让自己的日子难过罢了。赤夏对人生的直觉告诉她:人要懂得“及时行乐”,生命才有价值;不,应该说是“及时行乐”就是她的人生。
  不管怎么样,找到葛林后就去大理石镇的迪斯科舞厅彻夜狂欢吧!赤夏下定决心。史迈利的临终闹剧演完之后,葛林就去殡仪馆帮忙了,一直到晚餐都没有回来。从昨天开始,葛林的态度就显得有些冷淡——她也有注意到。她小心翼翼地不让讨厌庞克小妞在殡仪馆打转的古板员工发现,一边在走廊上寻觅着葛林的身影。
  为了营造庄严肃穆的气氛,殡仪馆的灯光都很昏暗。赤夏最受不了的就是那种阴森的感觉。寂静笼罩其中,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只有家属压抑不住的哭泣声,以及用要死不活的弥撒曲和安魂曲编成的背景音乐。再在这里呆下去,她的忧郁症肯定又会发作……
  就在这个时候,从走廊那头传来与平常完全不同的曲调,让赤夏吓了一跳。她朝声音的源头看去,发现刚才没注意到走廊上有一个房间的门是半掩的,灯光和声音从里面流泻了出来。那声音其实是歌声,而且还是老人家豪迈不羁的歌声,几乎可以用放声高歌来形容了。
  ——在这装模作样的殡仪馆里,可以唱得这么大声吗?……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赤夏忍不住往那扇门走去。门上的牌子写着“升天阁”三个大字,是前天曾经拜访过的灵安室。在美国,殡仪馆的灵安室除了安置遗体外,通常也会让遗族和观礼者在这里举行葬礼。这么说的话,正在房里大吵大闹的是悲痛到不行的宾客——这怎么可能?!
  突然,赤夏眼前的门打开了,有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哎呀呀!庞克小姐再次见面,我真是太高兴了。”
  由于那人穿着深蓝色西装,所以赤夏一开始没认出他是谁。眼前的男人正是早上光顾的那家咖啡店的老板比尔。比尔似乎已经很醉了,他一边搓着红色的鼻子,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
  “来,请进。就让我们把今天早上的事忘了,一起喝个小酒怎么样?我正在替欧布莱恩守灵。”
  “欧布莱恩,就是你说的那个不动产商人?” 棒槌学堂·出品
  “嗯。他儿子弗雷德说要在这里举行葬礼。”比尔压低声音。“父子两人一个样,都是胆小又怕事。不过,弗雷德的老婆正好是这家的千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瞧,我们正在举行爱尔兰式的守灵,好好地闹他一闹,以慰法兰克·欧布莱恩在天之灵。来,你也来参加吧!”
  说完后,比尔硬是把犹豫不决的赤夏拉进了灵安室里。
  灵安室的房间是打通的不管是宾客休息室也好,后头的停尸间也罢,全都挤满了来守灵的人。大家人手一杯威士忌,满屋子香烟的烟雾,有喝得烂醉的、辩论得面红耳赤的,也有互相搂着对方的肩膀在唱歌的。比尔抓着赤夏的手,直接把她带往最里面的房间。
  里面的房间停放着堆满鲜花和花圈的棺材,被推着走的赤夏战战兢兢地瞄了它一眼,竟然发现里面是空的。正想着要问个清楚,转过头来去找比尔,他却不由分说,请她坐到两个男人坐着的路易十五风的豪华长椅上。坐在她隔壁那位上了年纪的老爷爷好像已经很醉了,头低低的,一动也不动。隔着他,再过去的瘦弱中年男子就是赤夏也认识的弗雷德,醉眼朦胧地他正在替自己倒酒。弗雷德无法聚焦的视线终于落在赤夏身上,这时他开口了:
  “哦!负责余兴表演的女歌手来了,好丑。”
  赤夏气炸了。“喂!看清楚,我可是你赤夏大姐!”
  弗雷德眨了两、三次眼睛。
  “噢,对哦!是赤夏姐。真是对不起,原来是你来了。我还以为薄情的巴克利恩家会没有半个人来呢!约翰没来,就连洁西卡都说跟人约了去大理石镇看戏,早早就回去了。只有你,只有赤夏大姐你愿意来。我想,爸爸在天之灵一定也会很高兴的……”
  弗雷德从怀里拿出威士忌,往赤夏面前一推。
  “来吧,赤夏姐,坐下来跟我喝一杯。这可是Black Bush,道地的爱尔兰威士忌。像我们爱尔兰人,绝对有个‘E’——不是WHISKY哦!是WHISKEYE!E就是ENERGY的E、活力充沛的E,你懂吗,嗯?”弗雷德不厌其烦地说明。
  碰到这种醉鬼,还是敷衍他一下会比较好。于是,赤夏露出暧昧的笑容,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就在她喝酒的时候,站在身旁的宾客——一名留着白色鬓角的老人开始唱起奇怪的歌来。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碰到这熟悉的名字,赤夏吓了一跳,忍不住听他在唱什么。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小巴利科恩呆在土里,
  大雨倾盆而下,
  阳光兜头晒下,
  一天一天长大,
  从泥土里冒出来的约翰·巴利科恩。
  某天,从膝盖处将他折断,
  拖到村子里的仓库,
  将他剥皮去骨。
  两块大石头一压,
  小巴利科恩马上粉身碎骨……
  老人家沧桑的歌声朗朗响起,这时开始有人跟着一起唱和。那歌词的内容让赤夏惊讶不已,她越过隔壁老人的膝盖,伸手拉住弗雷德的袖子。
  “喂,大叔,大家正在唱的约翰·巴利科恩,该不会是……”
  弗雷德一边挤眉弄眼,一边回答道:
  “哈,放心。他们不是要对这里的经理约翰动用私刑……虽然这个主意挺不错的。他们唱的可是已经有五百年历史的爱尔兰民谣。形容的是割下大麦、将麦芽放进石臼里碾碎、加以蒸馏,制成威士忌的过程。啊!这叫什么来着?……拟人化的歌咏方式。歌中的约翰·巴利科恩指的是酒。懂了吗?大姐?”
  ——对哦,昨天的茶会上,约翰好像也有讲到这个。知道典故后再仔细听,会发现这首恐怖的歌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赤夏的情绪越来越高亢,一口气把琥珀色的液体灌进喉咙里。这已经是第三杯了。跟本人相较之下,这首可爱多了的约翰·巴利科恩歌曲融化了郁结在他心头的忧愁,伴随着一股暖流,缓缓地流进她的胃里。赤夏舒服地叹了口气,再度把杯子倒满。这个时候,合唱依然继续着。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就这样,死掉的巴利科恩在杀掉他的人的肚子里,
  慢慢地活了过来。
  约翰·巴利科恩一定会活过来。
  约翰·巴利科恩是最强的男人,
  少了他,谁都没办法干活……
  在威士忌的强烈催化下,心情大好的赤夏终于也按捺不住,加入了合唱的行列。突然冒出来的年轻女声让众人又惊又喜,大声叫好。于是,赤夏越来越得意忘形。荒腔走板的女高音不停地唱着: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越唱越兴奋的赤夏本来想牵着弗雷德的手跟他一起唱的,但对方一直低着头,喃喃自语着:“爱尔兰的大麦是最棒的,新英格兰的巴利科恩是最差劲的……”没办法,她只好一手环住隔壁老人的肩膀,一手用力挥舞,嘴里还不忘高声叫嚷着: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好耶!巴利科恩一定要活过来。噢噢噢!”
  赤夏的激烈动作让被她环住肩膀的老人,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老人家的醉相还真是难看,本小姐虽然还不满二十岁,酒量都比你好……
  然而,赤夏的这分自豪马上被浇了冷水,因为她发现屋内的气氛有些不一样。此刻还在唱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的就只剩赤夏一个人。刚刚还跟她一起合唱的人,现在全都闭上嘴巴,向她投来冰冷的视线。慢慢地,赤夏的歌声也越来越小声,终于她不唱了,令人窒息的沉默席卷而来。
  率先打破沉默的是比尔。他的酒好像已经完全醒了。
  “喂!大姐,你知道你现在抱的人是谁吗?他是什么身份?”
  赤夏继续抱着把头靠在自己肩膀上的老人,缓缓地摇了摇头。之前一直低着头的弗雷德以不可置信的眼光看着赤夏,声音沙哑地说道:
  “那个,是我父亲的尸体。” 棒槌学堂·出品
  第一次,赤夏的女高音响遍整个房间。当然,那不是发自内心的愉快歌声,而是好像动物受到极度惊吓的凄厉哀嚎。
  那天晚上,赤夏从哈斯博士那里得知,爱尔兰人在守灵的时候有让尸体坐在椅子上,大闹一番的习惯。哈斯博士对于爱尔兰式的守灵,做了以下的说明:
  “在那个国家原本就没有守灵的习惯,负责守灵的人之所以一整晚陪着死者,除了有安慰死者的意义之外,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看守死去的冤魂,防止它们出来作乱。所以才要喝酒,尽可能地吵闹,为的就是把冤魂吓跑吧?”
  赤夏在被窝里,一边回想哈斯博士说的话,一边在心里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喝爱尔兰产的威士忌,再也不参加爱尔兰人的葬礼了。
  然后,她就睡着了。熟睡中的赤夏在半夜因为口渴而醒过来,这时她突然想起某件事。
  今天她溜进殡仪馆的经理办公室去拿被没收的溜冰鞋时,无意间瞄到约翰的办公桌上放了一张打字用的纸。因为看到上面有字,她就顺便读了一下,结果竟然是很奇怪的句子。
  约翰——第二名死者
  
第十四章 有趣的遗体处理程序
  殡葬业者在帮尸体入殓的时候,得从该不该帮他戴眼镜、化妆、装假牙这些小事开始处理起。
   ——法兰克·龚萨雷斯(F.Gonzalez-Crussi),《一位解剖学者的笔记》(Notes of An Anatomist)
  ? 1 ?
  就在那一场临终闹剧演完的隔天早上,负责演出的老演员被人发现真的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早上九点钟左右,史迈利的主治医生和护士来看他,却发现门从里面锁住了。敲了门,也没有人回应。察觉事有蹊跷的医生连忙把在屋里的诺曼和葛林找来,三人合力把房门撞开,进到里面。
  史迈利安静地躺在床上,身体已经冰冷了。旁边的小茶几上放了一张纸,上面有几行打好的文字,此外,还有打字机、装热水的水壶、空了的咖啡杯。打字纸只有一张,就摊开在桌上,内容如下:
  我的死期将至。此乃至高无上的主赐给我的最大恩典。不管是谁,纵使他有本事能夺走他人的生命,也不能夺走他人的死亡吧?然而,在这鼓励大家要有一番作为的国家里,分配给垂死之人的任务却是那么的消极,这是我始终无法理解的。
  因此,我决定要主宰自己的死亡,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不想让人家误会我是忍受着痛苦喝下砒霜的,所以,有件事我必须事先说明。
  我的病带给我的苦,远超过毒药带给我的苦——对我而言,砒霜只不过是治牙痛的药水罢了。
  圣人不是为了能够活着而活着,而是为了必须活着而活着。
  永别了。
  史迈利·巴利科恩
  签名确实是出自史迈利之手。就算没有签名,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个性——直到最后,都不肯放弃表达对死亡的看法,诙谐地把自己的死比喻成“牙痛被治好了”,这些话只有史迈利才说的出来,这是大家一致的看法。
  于是,他们马上找来了警察和法医。当天下午,相关人等也都接受了侦讯。得到的结论一律是:服砒霜中毒而死。从房间的柜子里搜出一只老旧的袋子,里面的灭鼠药已经所剩无几。根据玛莎的证词,那是史迈利很久以前买的,而且一直由他亲自保管。看来史迈利用热水冲泡、放在咖啡杯里喝下去的东西就是它了。房间的门和窗户都从里面上了锁,加上遗书的内容和亲笔签名,以及有砒霜残留的咖啡杯上验出史迈利本人的指纹,这些线索都证明了史迈利是自杀死的。
  史迈利明知自己病重,还拒绝看护陪侍在一旁,才会落得孤单而死的下场。对于史迈利的死,家属的反应果然很冷淡。约翰处理完一些事后,就马上赶回了饭店。其他孩子的表现也都差不多。就连莫妮卡都没用特别激动的样子,这对葛林而言倒是很意外,不过,莫妮卡最近经常胡言乱语,说不定她根本就搞不清楚状况,实在令人有点担心。总之,之前一直反复排演的临终戏码的名演员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一下子就把戏演完了。 棒槌学堂·出品
  葛林对史迈利的死还抱着些许怀疑,却不敢说出来。因为只要他一讲话,就得提到前天的茶会,到时连自己已死的秘密都得供出来,这是他极力避免的。不管怎么样,先去找哈斯博士商量再说,他在心里这么打算。只是,唯一的救星博士当天傍晚去了纽约,要到隔天下午才会回来,所以他一时也找不到人谈。
  一个人窝在房间里无所事事的葛林觉得非常恐慌。即使是在这种时候,自己的肉体依然一步步朝腐朽迈进!
  ——看来今晚又不用睡了……
  葛林这么想着,一屁股坐到床上。他现在睡的这张床是从殡仪馆淘汰的,是那种经常在医院或收容所看到的铁架床,虽然约翰不承认,不过,这冷冰冰的东西肯定是做给死人躺的。
  床架的油漆已经剥落,葛林盯着裸露的铁锈——不,他的眼球应该已经丧失了功能,所以,只能说他“意识”到铁锈。
  ——铁锈从不休息(Rust never sleep)……
  突然间,他想起曾经喜爱的某首歌的歌词。是的,铁锈毫不留情地对铁展开攻击。同样地,此刻我的肉体正受到永不止息的“死”所侵蚀。如果将锈蚀的过程比喻成老化的话,那么,人类无时无刻不在向侵蚀自己的“死亡”迈进。然而,没有人用这么突然、清楚且残酷的方法来察觉自己正在“死”吧?
  ——难道我非得呆在这个像炼狱的地方,亲眼目睹自己化为一堆白骨吗?
  葛林再也受不了了,他站了起来,用力往床踢去。受到冲击的床晃得好厉害,可是已经死掉的他,脚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葛林哭了,那是发自灵魂的、没有眼泪的哭泣。
  ? 2 ?
  隔天早上,葛林决定出门找点事情来做。今天在殡仪馆的地下遗体处理室,将对史迈利的遗体进行卫生保全处理,也就是所谓的遗体保存术。说到遗体保存,当然是由墓园第一——不,全东部第一把交椅的詹姆士来做。葛林觉得去帮帮忙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做,不但可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四处走动一下,说不定还可以发现与自己死亡有关的线索。葛林一边这样想,一边搭上前往地下室的电梯。
  从电梯出来的葛林踏入气氛迥然不同的地下室。在地下室,没有楼上大厅、灵安室里那种充满文艺复兴风格的豪华装潢,更感觉不出什么神话般地氛围。有的只是讲究实用的瓷砖、钢架和亚麻油地毯——这里是死亡和复活的加工厂。遗体保管室隔壁的遗体保存作业区隔成三大间,分别是洗净室、防腐处理室和化妆室,历经这三道程序的遗体,将卸下苦闷的表情,换上宛如获得永恒生命的笑容,美美地呈现在家属面前。
  葛林首先进入的是洗净室。在这贴满瓷砖的房间中央,有一座很大的浴缸,专门用来清洗遗体。浴缸的宽度足足有一般的两倍大,深度则只有一半,这是为了洗净的方便。遗体在这里被清洗,并浸在摄氏二十度左右的温水中,以解除死后僵直的现象。之所以用温水,是因为水温如果太高的话,恐怕会破坏细胞。
  此刻,年轻的男性遗体被抬出了浴缸,两名工作人员正用浴巾帮他擦拭。太用力的话,皮肤会破,所以两人的手劲都很轻好像在服侍小婴儿似的。看着这一幕的葛林想到,人类刚出生的时候不也都会经过洗澡的仪式吗?他再度体会到人生的入口和出口有着许多不可思议 的共同点。
  葛林继续进入下一个作业区。如果把前面的房间比喻成罗马澡堂的话,那么这里就是医院的外科手术室了。再也闻不到洗发精的清新香气,取而代之的是福尔马林的刺鼻臭味,像是手术台的桌子旁边排放着医疗器具和帮浦。在这防腐处理室里,遗体的血液将被抽干,改注入防腐剂和红色色素。为了修补遗体的外观,有时还得植入整形外科专用的塑料。就算被车子撞得面目全非高明的遗体化妆师还是有办法让他恢复原状。总而言之,帮助遗体复元的基础作业就是在这里进行的。
  此刻,处理台上,詹姆士和沃特斯正在帮史迈利做防腐处理。造成腐败的原因——血液已经被抽干了,下一个步骤是把防腐剂和色素打入动脉里。詹姆士正专心调整帮浦和其他器具的状况。这时沃特斯发现了葛林,出声叫他。
  “嗨!葛林,打起精神来。我们一定会把你爷爷弄得美美的。所以你啊,就别再苦着一张死人脸了。”
  葛林想,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于是他刻意把自己的底牌揪出开来。
  “没错,我心情烂透了,因为我已经是个活死人了。”
  “对、对,说到那个活死人什么的,还真是伤脑筋。”沃特斯突然压低声音。“昨天在替卖房子的欧布莱恩化妆的时候,吓了我一大跳。明明已经死掉的人竟然睁开了眼睛。我心想该不会这里也有死人复活了吧?当场没晕过去。你听说了吗?大理石镇的传闻……”
  葛林没听说,所以摇了摇头。 棒槌学堂·出品
  “是负责派车的山姆告诉我的,事情发生在大理石镇的认尸处。晚班的职员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发现黑板上竟然写着:‘史密斯先生来电’的留言,那个地方只有他一个活人,其他的全都是尸体,由此可见死者复活的现象已经蔓延到这一带了……”
  “喂,别在那边聊天,把防腐剂和色素拿过来。”詹姆士打断两人的谈话。“防腐剂拿浓度三的,色素要‘蔷薇的微笑’。”
  防腐处理最能展现遗体化妆师的功力,各家葬仪社为了让遗体看起来像活着的时候一样,都卯足了全力在防腐剂和色素的研发上。防腐剂的浓度如果太高,遗体的‘鲜活度’也会遭到破坏,因此,他们都会尽量把浓度调到让防腐剂的效果能维持两、三个礼拜。在对尸体不死之术的钻研上,美国殡葬业者的热情并不输给古代的埃及人,但两者的目的却截然不同。美国殡葬业者所追求的不死,并不包含埃及人视为必要的永恒。对他们而言,所谓的不死,讲白了就是品质管理的问题,只要确保遗体陈列在宾客面前时鲜度不退就好了。
  葛林一边看着詹姆士专心地把独家配制的防腐剂和色素注入遗体的动脉里,一边想起昨天自己也接受过同样的处理。然后,变成活死人的自己现在又回过头来,以像在帮人打点滴一样若无其事的表情,替其他人做防腐处理。葛林突然想到,会不会有死人像自己一样,神色自若地混在活人里面?于是,他偷偷向沃特斯问起刚才讲的那件事情。
  “那么,欧布莱恩是真的活过来了吗?”
  “没有。”沃特斯手摸着胸口,做出松了口气的动作。“詹姆士组长说,那是死后硬直所引起的,听说经常有这种情形,不过因为是第一次碰到,才会吓了一跳。现在欧布莱恩应该已经入土为安了吧?”
  葛林不禁感到有些失望。身旁若是有人跟他一样不幸的话,或许他的孤独感就能减轻一点了。这时,詹姆士受不了两人不专心工作,只顾着聊天,无框镜片后面的眼睛神经质地眨了又眨,再度呵斥:
  “喂!今天很多事要忙。注入完毕后,把他推进化妆室。”
  詹姆士会生气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这具遗体不比一般,他是这座墓园的主人,也是詹姆士的父亲。若是不把举世无双的完美技巧展现出来,身为遗体化妆师的面子可就挂不住了。
  一进入化妆室,里面的气氛又跟隔壁房间的完全不同了。在这里,不再有福尔马林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古龙水的香味。防腐处理台不见了,有的只是在美容室看到的可以平躺下的卧椅。卧椅共有三张,分别用布帘隔开成独立的空间。葛林他们让史迈利在其中一张椅子上躺下,隔着帘幕传来吹风机的轰轰声,看来隔壁那间已经有人在用了。这个房间给人的感觉,真的就像是装潢有点过时的美容室。
  在这里,遗体将进入最后修整的阶段。隔着人员会帮遗体梳理头发、换上高级的服饰、在胸前别花、修指甲、化妆。就这样,一个个被打扮整齐的死者,活像是要去拜鲁特【注:华格纳依他的意思,在德国拜鲁特(Bayreuth)盖了一座歌剧院,专门演出他的作品。时至今日,拜鲁特音乐节已成为一年一度的音乐盛事】欣赏华格纳音乐剧的绅士淑女们,之后他们将被送入载着灵柩的马车,与亲朋好友进行短暂的相会。
  葛林一边配合着这一连串的作业,一边再度佩服起美国殡葬业者的多才多艺。光是在这地底的遗体处理场里,遗体化妆师就得身兼外科医师、美容师、造型设计师三份工作。而在楼上的灵堂里,殡葬业者不但是负责导演人生最后的华丽舞台——葬礼的演出家,还是帮忙申请保险给付、制作文件的法律专家,有时更得担任临床心理医生,抚慰家属的伤痛。美国的殡葬业者集上述所有的技能于一身,也难怪他们享有的社会地位是其他国家的殡葬业者无法比拟的。
  詹姆士敏捷地下着指令。他叫沃特斯去拿衣服并确认棺材是否准备好,至于葛林则负责涂指甲油。
  葛林先用锉刀将遗体的指甲修出形状。碰到太过精细的作业,他的手脚就变得不太灵活,不过,修个指甲什么的应该不成问题吧?他一边慢条斯理地准备器具,一边望向詹姆士,他正在进行最重要的脸部按摩。十根手指在遗体的脸上弹跳着,手法纤细得仿佛在捏制陶器。就这样,淤血没了,死后马上松掉的下巴又往上提了,栩栩如生的表情慢慢地被塑造出来。葛林赞叹地看着詹姆士的指上功夫,心想遗体化妆师的技能还得加上一项,那就是艺术家的天分。
  就在葛林修整指甲甘皮的时候,詹姆士终于要开始帮遗体化妆了。巴利科恩家的人好像视力都不太好,詹姆士一双高度近视的眼睛几乎要凑到遗体的脸上去了。
  首先从底妆开始。遗体化妆的第一步是让干燥的肌肤恢复光泽。詹姆士用手指沾了约真珠粒大小的粉底液,轻薄而均匀地在遗体脸上推开。
  上完粉底液后,优秀的遗体化妆师会根据色系、明度、彩度,做出最正确的判断。葛林个人觉得詹姆士选的蜜粉颜色有点偏白,不过,就预定摆放遗体的那间灵安室的间接照明来看,这种白应该刚好吧?遗体展示其实跟画展差不多,考量的点是一致的。
  扑好蜜粉,终于轮到腮红上场了。这次非得画出健康的‘玫瑰色’脸颊才行。詹姆士拿起腮红刷,轻轻地从颧骨刷往耳后再带到额头。不到一会儿功夫,遗体因为生病而瘦削凹陷的双颊整个亮了起来,明显丰腴了许多。葛林只顾看着詹姆士表演,一不小心就把中指的指甲涂花了。
  沃特斯也干了同样的蠢事。或许他也被詹姆士的神乎其技给迷住了,竟然拿错了寿衣。詹姆士抓住沃特斯拿来的衣服袖子,一边摇晃,一边冷冷地说道:
  “喂,你那这种简易寿衣来,是想要干嘛?”
  詹姆士手上拎着的寿衣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外套、衬衫、背心、裤子,从上到下全都连在一起,而且,它还刻意设计成只有正面,没有背面。也就是说,遇到遗体非常僵硬而没办法装身,或是家属想省服装费的时候,只要把这寿衣往躺在棺材里的尸身一套,看起来像是穿上衣服的就行了。詹姆士把寿衣塞回给沃特斯,说道:
  “老爸指定的、他最喜欢的那一套应该在诺曼那里,你去问他。”
  沃特斯慌慌张张地出去了,趁只有两人独处的时候,葛林忍不住把称赞的话说出口。
  “好厉害,就像活着的时候一样。”
  詹姆士讶异地挑起眉毛,看着葛林。
  “怎么,庞克小子也懂得欣赏吗?不过呢,这只是骗小孩子的把戏。我个人倒觉得没什么了不起。”
  “怎么说?” 棒槌学堂·出品
  “嗯,用人为地方法使尸体复活,终究只是一场空。让脑筋不太清楚的家属高兴一下,两、三个礼拜后还不是一样会烂掉?遗体保存这种技术,只对臭皮囊有用。做得再美都是假的。”
  “那什么才是真正的美?”
  詹姆士陷入沉思似的眯起眼睛,隔了好久,他终于说道:
  “所谓的美……就是死亡本身。没什么好讲的。”
  “死亡本身?”
  “没错。你看看自然界,想想整个宇宙,是有生命的东西多,还是无生命的东西多?天地之间,比起不断重复吸收、排泄、繁殖这些动作的有机物,纯粹是物质并保有平衡状态的无机物要自然、美丽多了。比起玫瑰色的脸颊,石头所散发出的冰冷光泽更吸引我……”
  “人类也是死了才会比较美吗?”葛林痴痴地问。
  “嗯。人类也是从一出生,死亡就已经包含在身体里面了。人类或者的这段期间,其实每天都会死一点,每天都在朝死亡迈进。然后,当有一天体内的死亡力量爆发出来,使肉体腐朽殆尽时,人类终于可以回归到自然、美好的平衡状态,加入永恒的行列。”
  葛林发现,平常总是面无表情的詹姆士展现了不容忽视的热情。之前在茶会上他虽然没有讲出来,不过,看样子詹姆士也是一边抱着对死亡的独特见解,一边从事着葬仪社的工作。葛林忍不住把心中的疑问说出了口。
  “在你的身体里面,是否也积存了死亡的力量?”
  一瞬间,詹姆士的肩膀瑟缩了一下。可以说,在他尚未理解葛林的问题之前,他的身体就已做出了反应。
  “嗯,或许吧!不过这种力量每个人都有……或许说成‘本能’会比较恰当。老爸之所以会自杀,也是因为他体内的死亡本能终于按捺不住了吧?老爸想脱离充满痛苦的人世,回到自然、安详且平衡的世界。所以我说这种净是欺骗的遗体化妆,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詹姆士讲到这里的时候,沃特斯刚好回来了,身后站着捧着衣服的诺曼。
  已故的墓园主人已被打扮得整整齐齐了。做好分内的事后,葛林得到允许可以离开了。正当他把手放在门把上的时候,詹姆士突然对着他的背问道:
  “喂,好像有人把防腐剂偷走了,你知道是谁吗?”
  
第十五章 “黄金寝宫”
  换句话说,在殡仪馆里面,人生的根本价值全浓缩在经过防腐、修饰出来的安详遗容上。
   ——麦考夫&亨廷顿(P.Metcalf&R.Huntington),《死亡的礼节》(Celebrations of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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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死者化上美美的妆,特地打开棺材的盖子,展示在宾客的面前——说起这让其他国家的人觉得有点奇怪的美式丧葬礼俗,有的学者主张是源自于欧洲王公贵族的死者化妆术和将尸体用石灰封存在瓮里的方法;也有人举证说,百年战争时就已经有帮战死者做防腐处理的例子;更有人深信那全是苏格兰某解剖学者的胞弟发明出来的。然而,站在这一单一国家特有习俗的角度看,我们还是直接从南北战争前后的历史事实去追本溯源会比较恰当吧!
  十九世纪初,美国本土发生了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和扩散。为了运送亲人的遗体回家,有人得开始长途跋涉。再加上南北战争期间,很多青年死在离家几百里外的异乡,使这样的情形越来越多。在此之前,美国的葬礼只要有木匠(制造棺材的工人)、牧师、掘墓工和租车业者就可以搞定,但如今为了保全尸体,防腐处理变得势在必行,于是专门的遗体化妆师诞生了。
  在此情况下诞生的遗体保存技术还出现的真是时候,某起事件的发生让它成了全美民众的焦点。就在南北战争结束后不久,林肯被刺杀了。伟大总统的送葬队伍经过东北部和中西部,从华盛顿一路长征到伊利诺州的春田。因此想当然耳,遗体非经过防腐处理不可。
  这次的宣传效果出奇的好。国葬之后,北方人的客厅似乎都挂起了总统的遗像,把它当做圣像膜拜。而在南北战争中失去亲人、心灵伤口尚未愈合的人们,每次只要想起在送葬队伍中看到的总统遗容是那么的安详(当然他们那时候还不知道有遗体保存这么一回事),就会迫切渴望自己死的时候也能这么美就好了。
  ——这个时候,美国人民已经做好心理建设,准备接受遗体保存的新技术了。
  如果你问就此崛起的近代殡葬业者的老祖宗是谁?大部分的现役业者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不过,他们的答案终究只能是四年内帮四千具遗体做过防腐处理的荷姆斯博士。他们之所以讨厌这个男人,不是因为他是在业界引发革命的先驱,而是因为他对尸体和解剖有诡异的热爱,他们怀疑他其实是个蒙古大夫。
  忧心这类蒙古大夫四处横行的政府,早在十九世纪初就着手制定了遗体化妆师资格认可的法令。然后,一八八零年,随着在动脉注射法上的突破以及颜面修复技巧的日趋完善,遗体化妆师终于取得专业上的优势。这让美国的殡葬礼俗趋于一统,也带动了日后殡葬业的繁荣。换句话说,遗体保存书必须用到的专门器具提高了在自家举办葬礼的困难度。此外,为了让前来吊唁的宾客可以好好瞻仰遗容的美,也必须有个体面的灵堂才行。
  至此,美国特殊的殡葬习俗已然确立。经过遗体化妆师的巧手,栩栩如生的遗体在音乐和鲜花的环绕下,可以再富丽堂皇的殡仪馆内与宾客进行最后的会面。接着,在同一所殡仪馆的礼拜堂内昨晚弥撒后,遗体将被送往风光明媚到让宾客分布清楚自己是来扫墓还是来观光的公园墓地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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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林现在所在的位置是殡仪馆的灵安室,美式葬礼的最大卖点正进入高潮——换句话说,此时里面正在展示前墓园统治者、伟大领主的遗体。
  史迈利·巴利科恩的预计花两天的时间举行。遗体在被发现的翌日下午就被送进了灵安室,虽然是临时接获的通知,但家属以外的宾客都陆续抵达了。照理说,像这种大人物的葬礼,为了让远道而来的宾客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应该要晚几天举行才对,不过,史迈利本人之前就已经交代过,一定要赶在下雪前下葬,所以约翰才会这么急。
  史迈利的灵柩就摆在殡仪馆内地位最崇高、最特殊的“黄金寝宫”里面。葛林一边穿梭在吊唁的宾客之间,一边将这间“为死人而造的寝宫”好好欣赏了一遍。
  “黄金寝宫”——这间结合了宾客休息室和灵柩停放室的华丽房间,内装以巴洛克风格为基调,每个细节都让人联想到敬爱路易十四的范德毕家族那有点过头的热情。
  富丽堂皇的大理石柱,镶满孔雀石、贝壳和金箔的墙壁。抬头一看,横梁上也贴满了金箔,反射这耀眼光芒的天花板被厚重的装饰板条切割成各种形状,描述着丘比特和奥林帕斯山诸神的浪漫爱情神话。
  然而比起这些东西,有一件摆设更将巴洛克的特征表现无遗。那就是进入休息室后,摆在正面红色丝绒布帘左边的大镜子。这面镜子出自举世无双的诗人雕刻家贝尼尼(Gian Lorenzo Bernini)的弟子菲利浦·帕洛蒂之手。镜子的边缘同样也镶满了镀金的装饰。裸体的丘比特、藤蔓、花朵和贝克交缠在一起,两头狮子化为底座,坚固地支撑着它。
  朝这面镜子窥探的人,通常都会吓了一跳。镜子中映照出一条不断往后延伸的路,小路的尽头隐约可见天使、亚当、夏娃等人物聚集的乐园。一时之间,你会以为自己眼花了,再仔细看一遍,这下反而更吃惊了。为什么呢?因为那美丽的风景不是镜子映照出来的实景,而是画出来的,是描绘在镜子上的精致错视画(trompe l'oeil)。通往天堂的小径也不是真正的路。在打造这与众不同的装饰品时,史迈利曾说:“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创举,连范德毕家族和路易十四都想不到。”而因此得意不已。
  与宾客休息室隔着一道门的灵柩停放室也是以巴洛克风格为基调,不过,这种这种巴洛克不是豪华的宫廷巴洛克,而是较早期的浪漫巴洛克,也就是说它是以服务宗教为取向,追求的是精神的超越。
  踏入停柩室的葛林被上方天花板巧夺天工的构造吸引了注意力。
  房间的天花板是巴洛克教堂特有的椭圆形顶盖,看到它的人每每会想起在椭圆轨道上运行的天体,更因为精神和肉体的双重震撼而产生幸福的眩晕感。无数条细玻璃管从天花板呈放射状垂下,绽放出祥和的金色光芒。枝形吊灯的玻璃管一根根都代表着从天而降的光束。这吊灯表现的是穿过云层缝隙、斜射下来的光,俗称“雅各的梯子”——被喻为上帝恩宠的慈光。这些室内摆设大多是参考哈斯博士的建议造出来的,而博士之所以想到这么有戏剧效果的灯饰,是受到了贝尼尼的雕像“圣泰雷莎之幻觉”所启发。
  然而一看到盘踞在房间正面的金色大雕像时,从这座吊灯得到的幸福幻觉瞬间就冷却了下来。那边散发出来的鬼魅气氛来自于比巴洛克、文艺复兴时期都还要早的中世纪。雕像的主角是死后的中世纪君主弗朗索瓦一世,呈现的画面足以让胆小的人不敢正视它。讨厌的产出爬满雕像的脸,紧贴着它的眼、耳、鼻、口,交握在胸前的双手还有无数条蚯蚓在里面钻来钻去。那画面实在太恶心了,葛林忍不住把眼睛别开,看着刻在底座的铭文。
  “看着我!不管不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仔细地看着我!看着我死后的下场。管你地位有多崇高,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无法幸免。所以可怜的人啊!你有什么好骄傲自满的?你只不过是灰尘罢了。看着我!发出恶臭的尸体,爬满蚯蚓的脸,终将化为灰烬。”
  这座把无常观和肉体逐渐腐朽的残忍事实表现得淋漓尽致的雕像,墓园内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不过,坚持将它引进的哈斯博士自有他的考量。前几天在茶会上也曾被提出和讨论过,照他的说法,这可是罪恶得到救赎的证据。
  这座雕像被制造出来的时候,当时的君王们都沉溺于那时基督教所禁止的现世欢愉中。临死之时,为了躲避神的审判,他们想到献出自己的肉体供蛆啃食,说不定就能免去生前耽于享乐的罪,而那情景就是这座死之变容雕像所要表达的。
  没想到,这种寄托在恐怖雕像上的古代思维到了现代还蛮受欢迎的。比方说大公司的老板、从年轻时就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家伙,这些人眼看自己快要不行了,就会赶紧皈依宗教,巴望着现世的罪能得到救赎。在此情况下,“黄金寝宫”成了墓园最大的卖点,对有钱人特别有吸引力。因此,对于在墓碑村好比封建领主,一辈子呼风唤雨、随心所欲的史迈利而言,这独树一格的灵安室可说是安置他遗体的最佳所在。
  此刻,两边被高耸的立灯夹住、四周用花环装饰的史迈利的灵柩,正停放在弗朗索瓦一世那惨不忍睹的死之变容雕像下方。葛林轮流看着棺材里的史迈利和呈现尸体腐败情景的恐怖雕像,一边在心里想着:将来有一天,爷爷也好、我也罢,也会变成这副德行吗?他不记得自己曾犯过什么罪得接受这样的惩罚。然而,如今自己扮演的角色竟然就是当那雕像的活动看板一般!葛林忽然想到,不知爷爷会怎么样?
  他会醒过来吗?会变成会走路的死之变容雕像吗?爷爷是否也犯了什么罪,导致他必须受到这样的惩罚?
  葛林突然有股冲动,想立刻走上前去把正在跟遗体话别的宾客推开,冲着棺材大喊:“爷爷,起来!你起来告诉我,我们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哦,这次的棺材还真是平凡啊!” 棒槌学堂·出品
  背后突然响起的声音让葛林转过头去,一看原来是哈斯博士,不知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啊!博士,我有话想跟你说。关于爷爷的死——”
  哈斯博士打断葛林的话,不让他说下去。
  “别那么心急。在这里说不方便,等晚上到我房间再说。”
  被泼了冷水的葛林没有办法,只好再度研究起祖父的棺材。
  装着祖父的桃花心木棺材盖子是两截式的。四个角都被磨圆的长方形棺木,侧面有八个地方安上了手把,尾部则有细致的雕花。这副棺材的特色就是向上隆起的盖子分为上下两截,可以个别打开。换句话说,如果只把上面的盖子打开,露出的就只会是遗体的上半身。这样的设计不但符合了美式葬礼一定要把死者“栩栩如生”的脸展示出来的目的,也让他成为美式葬礼不可或缺的人气商品。然而,也因为是这样的流行与普遍,拿它当伟大墓园主人的棺木似乎稍嫌“平凡”了——也有人持这样的看法。
  此刻,上半截盖子被推开的棺材内,躺着仿佛已经赎完罪恶、脸上挂着安详笑容的史迈利。令人惊讶的是,棺材中的史迈利看起来仿佛比实际年龄年轻了二十岁。葛林从遗体处理室离开后,詹姆士还做了进一步的加工。他把遗体的头发、鬓角和胡须全都染成黑色,还帮他戴上玳瑁边的圆框眼镜,如此一来,挂在大厅的肖像画中的史迈利年轻时候的样子就分毫不差地重现了。
  “这样看上去,超像葛丘·马克斯【注:葛丘·马克斯(Groucho Marx)与哈泼·马克斯同为美国著名的喜剧表演团体“马克斯兄弟”(Marx Brothers)成员】的。脸上挂着好像在算计什么的微笑……似乎随时都会从棺材里蹦出来,勾引愚蠢却多金的寡妇呢!”
  哈斯博士口无遮拦,葛林竟也跟着点头,因为看起来的确有那种感觉。不过,葛林根本无暇顾及这种小事,此刻他的心思全被史迈利脸上的死人妆容吸引去了。在化妆室的日光灯下看起来偏白的肤色,却在灵安室的恩宠荣光中散发出自然的生气。连略略倾向吊唁者的角度也无可挑剔。
  就连笑容也是。“微笑墓园谨制”的招牌笑容栩栩如生地出现在眼前,而史迈利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一般,显得无比安详。葛林把目光从遗体身上移开,偷偷往后看,搜寻着站在最后一排,正越过众宾客的肩膀、用充满自信的表情注视着遗体的詹姆士的身影。
  “甘迺迪总统的妆本来想请詹姆士化的。” 哈斯博士喃喃自语道。
  “甘迺迪总统?”葛林以为自己听错了。
  “嗯,甘迺迪总统的遗体由高乐葬仪社接手,花了整整三个小时才搞定。不过呢,总统的棺材从停灵在国会大厦圆顶大厅的那一刻起,一直到下葬为止,从来没被打开过。”
  “是不是有什么理由不能打开?”
  “《时代杂志》报道说,棺材的盖子之所以不能打开是因为遗体的脸部受到严重破坏。不过据我所知,高乐葬仪社做事应该不至于这么离谱……该不会是有什么重大的理由,让总统的棺材不能打开给别人看吧?”
  哈斯博士露出意味深浓的笑容说道。
  “哈!总而言之一句话,要是交给像詹姆士这样的化妆师来办,就算是从帝国大撒谎跳下来的男人,到了葬礼当天也能变成好莱坞的英俊小生。甘迺迪总统的遗体若是由詹姆士来处理,他肯定会把盖子打开给别人看,国家殡葬协会也不用向白宫递交抗议书了。”
  “要是大家都学总统不把棺材的盖子打开,殡葬业者肯定赚翻了。不过,礼仪师也将从艺术家沦为单纯的遗体处理者了。”
  就在葛林和哈斯博士闲聊的时候,依序仍有宾客在向史迈利话别,州殡葬协会的大人物和同业更是异口同声地说:“好厉害,简直就像还活着一样。”对詹姆士的技术赞不绝口。然而,这被遗体化妆师视为最佳赞美的话,听在詹姆士的耳里却跟问候语没什么两样,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了,根本没放在心上。
  在这群宾客之中,葛林发现有两个人显得特别突出而格格不入。其中一人是前几天宣布与约翰结盟的南贺平次。原本就矮小的他,又是鞠躬又是哈腰地周游在正在观礼的议员和政商名流之间,发送著名片与“不成敬意的小东西”。南贺送的礼物是日本制的暖暖包,只要把装入活性炭的小袋子摇一摇,袋子就会发热,这对死后体温下降。连跟人家握手都要考虑半天的葛林而言,简直是如获至宝。不过,拿到暖暖包的约翰看到自己的盟友这么厚脸皮地去跟人家套交情、攀关系,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另一个怪胎就可爱多了。这个人是来自德州的猪肉贩,以前曾受过史迈利的恩惠。他因为做生意的关系来到大理石镇,碰巧得知了史迈利的死讯。这名德州佬被灵安室的梦幻气氛给吓傻了,整个人变得非常紧张。他将引人注目的牛仔帽抵在胸前,战战兢兢地朝灵柩走去。就定位后,他开始向史迈利讲出告别的话。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把原本自信满满的詹姆士从天堂打入了地狱。
  男子的脸越涨越红,对着史迈利说道:“史迈利先生,事出突然,吓了我一大跳。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史密斯啊!真的,人死了什么都完了。好可怜,你变成尸体了。人也好、猪公也罢,一旦没气了,看起来都跟肉块一样……”
  “尸体和肉块”这两句话一处,灵安室顿时诡异地安静下来。史密斯没心机的老实话对自尊心超强的殡葬业者而言,无异是一种亵渎。约翰和詹姆士的脸都绿了。约翰急忙分开人群,走上前去,从后面一把抓住天真的史密斯。
  “史密斯先生,您好像太激动了。来,请往这边走,去休息一下。你受到的打击太大了。”
  说完后,约翰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把还愣头愣脑的史密斯拖到了走廊。至于留下了撑场面的詹姆士则一边神经质地抽搐着眼皮,一边以仿佛从喉咙里硬挤出来的声音向宾客宣布道:
  “故人(当然不是尸体)现在要退下去补一下妆,请各位来宾在原地稍等片刻……”
  很明显地,詹姆士的方寸已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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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觉得超不爽的。
  最近真是有够呛的。身边的人好像都在跟他作对,都在嘲笑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再这样下去,他只会更退缩,到时非得面对自己是个卑鄙小人的事实不可。
  不要!他死都不要!
  可是,他所承受的压力一天大过一天。他好像被人抓住了小辫子,那家伙四处查访,想把他揪出来。
  莫非那家伙知道了什么?可是他明明什么都还没做……
  身体里的那股抑郁、悲愤的能量又开始作怪了。焦躁不安的他拿起摆在桌上的凶器。 棒槌学堂·出品
  心情稍微平静下来。然后,他试图去回想几天前发生在万圣节的事。
  那天也是像现在这样,他身体里面的能量苦无宣泄的出口。再也无法忍受的他离开村子,经过审慎的考虑、大胆的行动,终于达成了目的。
  那种感觉真是畅快。
  这次该怎么办呢?他心想。在这个时候离开村子恐怕不太合适,既然如此的话……
  他突然想到,也许在墓园里面寻找出口是个不错的主意。
  没错,就这么办。之前就已经想到了,怎么自己全忘了?眼下不就有很合适的对象吗?
  没错,这次的计划要是能够成功,那可真是一石二鸟了。
  不知不觉中,他也像眼前安息的死者一样,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第十六章 最后的晚餐
  把菜端上来!把酒拿上来!将玫瑰花冠戴在你的头上,将香水洒在你的身上。神正在呼唤你——叫你别忘了凡人都有一死。
   ——马提亚勒(Martial),《讽刺诗集》(Epigr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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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迈利的遗体被摆在“黄金寝宫”的那晚,以家族成员为主的家庭聚餐在殡仪馆内的会餐室举行了。除了葬礼后显得神情落寞且一直窝在自己房间的莫妮卡,以及服侍她的诺曼、马利阿诺神父之外,有出息史迈利临终闹剧的都来了。
  葛林环顾四周,不禁想起之前因为棺材突然闯入而草草结束的那次聚餐,只不过,这次的气氛有点不一样。约翰一声令下,会餐室的灯全熄了,取而代之的是宛如波斯三叉戟的烛台被摆在长桌的四个角落,一群人得就着蜡烛的朦胧光线吃饭。房间里参杂着丧礼的严肃气氛和矫揉造作的滑稽感。在会餐室里穿梭的仆役只要一走过烛台的前面,就会在四周的墙上投下长长的影子,葛林一边看着那摇曳的影子,一边不禁产生自己好像被中世纪罪阴森诡异的贵族请来做客的错觉。
  不过,置身在从此昏暗的灯光下,对葛林而言反而是好事一桩。他从死亡的隔天开始就习惯在脸上化妆,借以遮掩皮肤的死白。庞克小子就算把脸画得像鬼一样,大家也只会想“又来了”,没有人会去追究他化妆的原因。不仅如此,有人甚至因为这不良的怪异举动,视他为牛鬼蛇神,看到他就远远地躲开。葛林这辈子从来没感谢过自己是个庞克族,这也让他有勇气让自己重新暴露在明亮的灯光下。
  比起室内的阴森气氛,更让葛林郁卒的是摆在桌上的食物。如今他的身体已经是尸体,根本就无法进食。液体也好、固体也罢,只要进入身体、积存在脏器里面,到最后都会变成腐败的因子。原本是让身体维持运作的可贵粮食,如今却成了加速肉身败坏的元凶。吃饭的时候,葛林总是躲在房间里不出来,不过这次因为是家族聚会,意义不一样,所以他非出席不可。迫于无奈,葛林只好把食物塞进口袋里,等出去再丢掉。吃饭本是件开心的事,如今却搞得这么麻烦,看来死人要跟活人共存还真不容易——一边想着这些事,他一边抬起头来,看到会餐室的墙壁上,也有一群人在愁眉苦脸地在吃饭。
  装饰会餐室墙面的巨幅马赛克壁画,构图几乎完全仿造达文西的《最后的晚餐》,描写的是预知自己将因加略人犹大的背叛而死亡的耶稣,在逾越节的餐桌上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你们之中将有一人出卖我。”而十二门徒听到后骚动不安的经典场面。望着那充满戏剧张力、时间仿佛冻结了的构图,葛林突然想到,今晚的宴席上不会有个犹大吧? 棒槌学堂·出品
  “那幅画跟侦探小说的破案场面好像。名侦探耶稣大人把一干嫌犯集合起来,宣布说:好,真正的凶手就是……”
  坐在葛林隔壁,同样也在看画的赤夏说出天真的感想。葛林没空理她,自顾自地观察起出席这场餐会的人。大家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专心地使用着刀叉。
  也许“邪恶”比死亡更难对付,葛林心想。不管愿不愿意,死亡的阴影迟早会渗出我们的肉体,但蕴藏在心中的邪恶却不会显露在外表上。看似圣贤的人其实却是无可救药的罪犯,这种例子比比皆是。虽然曾有哲学家说过“身体是灵魂的监牢”,但对邪恶来说,身体确是最安全的藏身之所。
  偷偷观察着一切的葛林看到某人跟壁画里的耶稣一样苦着一张脸百无聊赖地翻动着自己面前的食物。瞬间,葛林还以为是史迈利坐在那里,不过那只是他的错觉,除了戴上假发、眼睛的约翰外,还会有谁呢?自从棺材暴冲事件发生以来,约翰已经很久没像现在这样跟大家坐在一起吃饭了。只是,这次的约翰跟那时候相比,显得非常没精神。不,与其说是没精神,倒不如说他好像在害怕着什么,葛林心想。这个男人在史迈利死后,已经如愿以偿地取得墓园和家族的最高领导地位——不管是名分上的还是实质上的——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旁边也有人跟葛林保持着同样的想法。威廉率先打破令人窒息的沉默,开口问道:
  “大哥,你怎么无精打采的?事情不是都照你希望的在进行吗?还是,一天不知道新遗嘱的内容,你就一天无法安心?”
  这番冒失的话让约翰缓缓抬起头来,他先啜了一口酒,然后尽可能维持冷静地语气说道:
  “待会儿哈定律师来就会公布一切了。我相信爸爸,爸爸也信赖我。我想不至于有什么奇怪的变动吧!”
  “是吗?依我看,还是小心一点为妙。哎呀!要是老爸人家在传的那样复活了,说什么要把遗产收回去……到时候不只大哥,连在座的各位都要伤脑筋了。”
  威廉原想说说笑话让大家轻松一下,没想到却没有半个人笑。不过,比起威廉的冷笑话,接下来詹姆士问的问题才真是破坏气氛。
  “老爸的火葬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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