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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毛姆

_6 毛姆 (英)
  "究竟是怎样一回事情?"我问。
  "好吧,你记得那天你请我们在里茨吃午饭之后,伊莎贝儿带索菲上摩林诺去。你记得她穿的那件衣服吗?不象样子。你可注意到两个肩膀?一件衣服剪裁得好不好,你只要看肩膀合身不合身就行了。当然,可怜的孩子,摩林诺的价钱是她付不起的,可是,伊莎贝儿,你知道她是非常慷慨的,伊莎贝儿打算送她一件衣服,使她至少在结婚那一天有件象样的衣服穿。总之,长话短说,有一天,伊莎贝儿约索菲三点钟上她公寓来,一同去服装店最后试样。索菲来了,但是不幸的是伊莎贝儿要带两个孩子上牙科医生那里去一趟,四点钟后方才到家,那时候,索菲已经走了。伊莎贝儿以为她等得不耐烦,自己去摩林诺了。她立刻赶到摩林诺去,但是,索菲没有来过。最后,她只好放弃,自己又赶回家。他们晚上要在一起吃饭;拉里晚饭时来了,伊莎贝儿问他的第一件事就是索菲哪里去了。
  "他不懂得什么原因,就打电话到她公寓,但是,没有人接,因此拉里说他要亲自去找她。他们把晚饭尽量延迟,但是,两个人都没有来,他们只好自己吃了。当然你知道你们在拉白路碰见索菲之前,她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你把他们带到那种地方去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件。总之,拉里整整一夜把她去的那些地方跑遍了,但是,哪儿也找不到她。他一次又一次回到她的公寓去,但是,看门的人说她没有回来过。他花了三天工夫找她的下落。她就这样失踪了。第四天,他又上她的公寓去。看门人告诉他索菲回来过了,打了一只提包,叫一辆出租汽车走了。"
  "拉里是不是很难过?"
  "我没有见到他。伊莎贝儿告诉我他相当不好受。"
  "她没有写信来或者留下什么字条吗?"
  "什么都没有。"
  我考虑了一下。
  "你对这件事情什么看法?"我说。
  "老兄,跟你的看法完全一样。她熬不下去了;所以又开了酒戒。"
  这摆明是这样,但尽管如此,还是很古怪。我不懂得为什么她偏偏选在这个时候溜掉。
  "伊莎贝儿怎样看的?"
  "当然她很难受,不过,她是个懂事的女子,所以,她告诉我,她认为拉里娶这种女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拉里呢?"
  "伊莎贝儿对他很体贴。她说难办的是他不肯跟她谈这件事。他会恢复的,你懂得;伊莎贝儿说,他从来就没有爱上索菲,他娶她只是出于一种不正常的怜惜心理。"
  我能够想象伊莎贝儿对事态转变得这样如她的心愿,是会表现得非常坚强的。我敢肯定,下次我见到她时,她准会向我指出她早就知道会是什么结局了。
  可是,我几乎在一年以后才重又见到伊莎贝儿;那时候,我可以把索菲的情形说给伊莎贝儿听,让她仔细想一想,但是,鉴于当时的处境,我不"想跟她谈。我在伦敦一直住到圣诞节,然后直接回到里维埃拉自己家里,在巴黎没有停留。我着手写一部小说,这以后几个月都闭门谢客。艾略特有时候见见面。他的健康显然很环,但是尽管如此,他还坚持参加社交活动,真使人看了替他难受。他对我很不开心,因为我不肯从三十英里外开车子来参加他继续举行的定期宴会,认为我喜欢坐在家里工作太自命不凡。
  "老兄,这个季节比往年特别热闹,"他告诉我。"象你这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外面什么活动都不参加,简直是犯罪。而且你为什么选择里维埃拉那段完全过了时的地区居住,我就是活上一百年也弄不懂。"
  可怜的、可爱的、可笑的艾略特;很显然,他是活不到这么大年纪的。
  到了六月,我的小说初稿已经完成,觉得自己应当休息一下,所以打了一只包,乘上那只夏天常把我们开到福斯湾洗海水浴的单桅帆船,并且沿着海岸向马赛驶去。由于风时起时歇,所以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把附装的马达一路上轧轧开着。我们在戛纳港过了一夜,在圣马克昔姆又过了一夜,在萨纳里过了第三夜。后来就到达土伦。这个海港我对它一直有好感。法国的舰队赋予它一种既浪漫而又亲近的气息,而且在那些老式街道上闲逛,从不使人厌倦。我能够在码头上留连几个钟点不走,看那些上岸休假的水兵一对一对地或者带着女友闲逛,平民来回溜达着,就好象除掉享受欢乐的阳光外,世界上没有其它的事可做似的。由于所有这些船舶和渡船都是把扰攘的人群带往这个大海港的各个据点去,所以,土伦给你的印象是大千世界各种活动的一个终点站。当你坐在一家咖啡馆里,眼睛被天光和海水照耀得有点眼花缭乱时,你的幻想就会将你带往金光灿烂的海角天涯。你坐一条狭长的船在太平洋上一座珊瑚岛上登陆,周围长着椰子树;你走下舷梯,到了仰光的码头上,坐上一部黄包车;你的船向太子港疾驶着,你从上甲板察看那些嘈杂的、做着手势的一群黑人。
  帆船在上午较晚时到达。我于下午三点左右上岸,沿着码头走去,看看店铺,看看身边经过的行人,看看坐在咖啡店天篷下面的客人。忽然间,我看见索菲;在同一时候,她也看见了我。她笑着向我招呼。我停下来和她拉手。她一个人靠一张小台子坐着,面前放一只空玻璃杯。
  "坐下来喝杯酒,"她说。
  "你跟我一同喝一杯,"我说,同时在一张椅子上坐下。
  她穿了一件法国水手穿的蓝白条子紧身衣,一条大红裤子,脚上穿的凉鞋,露出涂了趾甲的大足趾。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而且烫过,淡金色简直近于白银。和我们在拉白路碰见她时一样浓装艳抹。从桌上的盘子可以看出她已经饮过一两杯,不过人还清醒。她对我的态度还算亲热。
  "巴黎的那些人好吗?"她问。
  "想来都还好。自从那天我们一起在里茨饭店吃午饭之后,我还没有碰见过谁。"
  她从鼻孔里喷出一大股烟,大笑起来。
  "我总算没有跟拉里结婚。"
  "我知道。为什么?"
  "亲爱的,事到临头一想,我觉得我不能让拉里做耶稣基督,我来做抹大拉的马利亚。不行。先生。"
  "你为什么到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她嬉皮笑脸地望着我。头傲然抬起一点,小奶子,狭窄的腰身,加上这身打扮,她看上去简直象个顽童。可是和我上次看见的她一比,穿着那件红衣服,那种又漂亮又多气的使人看了不起劲的派头,不能不说她现在要吸引人得多。脸和脖子都被太阳晒黑了,虽则皮肤的棕色把两颊搽的胭脂,眉毛涂的黑色衬得更加刺眼,但是,这种俗气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其妩媚的地方。
  "要不要我告诉你?"
  我点点头。侍役把我叫的啤酒和她叫的白兰地苏打送过来。她用手里刚吸完的粗丝卷烟燃起另外一支。
  "我那时有三个月没有喝过一杯酒。没有抽过一次烟。"她看见我微微吃惊的神情,不禁大笑。"我不是说香烟。是鸦片。我觉得难受之极。你知道,有时候,我一个人时,我简直要把房子叫塌了;我常说,"我支持不下去了,我支持不下去了。"我跟拉里在一起时,还不怎样难受,可是他一不在,那简直是地狱。"
  我正在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时,我就更加仔细地打量她起来,看出她的瞳孔缩成针眼一样大,这证明她现在还在抽。她的眼珠绿得骇人。
  "我的结婚礼服是伊莎贝儿送的。这衣服不知道现在怎样了。真美。我们讲好我来找她,然后一同去摩林诺。这一点我是服帖伊莎贝儿的,她对衣服实在内行。我到了她的公寓,那个佣人告诉我,他的女主人急急忙忙把琼带去看牙医生了,留下了话,说她即刻就回来。我走进客厅。桌上还放着咖啡壶和杯子,我问那人能不能给我来一杯咖啡。那时我靠着打气的只有咖啡了。他说替我烧点来,同时把吃剩的咖啡壶和杯子拿走,在盘子里留下一瓶酒。我看了一下,原来就是你们大家在里茨饭店谈论的那个波兰玩意儿。"
  "苏布罗伏加,我记得艾略特说他要送几瓶给伊莎贝儿的。"
  "你们全盛夸酒非常之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打开塞子,闻上一闻。你们讲的一点不错;酒闻上去的确他妈的非常之香。我点起一支香烟。过了几分钟,那人把咖啡送进来。咖啡也很好。人们都大夸特夺法国咖啡好,让他们去夺吧;我还是喜欢喝美国咖啡。这是我在法国唯一想念的东西。可是,伊莎贝儿的咖啡烧得不坏,我正感觉无聊,吃了一杯咖啡,人觉得好些。我望望桌上放的那瓶酒。真是馋人呀,可是,我说,滚他妈的蛋,我决不想它,于是又点起一支烟。我想伊莎贝儿就会来了,可是,她并不来;我变得神经非常不宁起来;我最恨等人,而且屋子里没有什么可以翻阅的东西。我在屋子里开始走动起来,看看墙上的画,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那个混蛋的酒瓶。后来我想,我只倒一杯出来,看看它。它的颜色确实好看。"
  "淡绿色。"
  "对了。怪吧,它的颜色就跟它的味道一样。那种绿色就象你有时候在一朵白玫瑰心子里看见的那样。我非得看看它的味道是不是也是这样不可,我想尝一下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我只打算呷一口,接着,我听见一声响,我当伊莎贝儿来了,就一口把酒喝掉,因为我不愿意被她撞见。但是,伊莎贝儿并没有来。天哪,我自从戒酒以后从来没有觉得这样好受过。我的确开始觉得人又活络起来。那时候,如果伊莎贝儿进来,我想我现在和拉里已经结过婚了。我不懂得那将会是怎样的结果。"
  "她没有进来吗?"
  "没有,她没有来。我很生她的气。她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叫我这样等她。接着,我看见杯子里酒又满了;我想我一定是无意中把酒斟上,不过,信不信由你,我并不记得我曾经倒过。可是,再把酒倒回去太没有意思了,所以我就把酒喝掉。没有话说,酒实在太美了。我觉得自己变了个人;觉得自己在大笑,三个月来,我从来没有这样感觉过。你可记得那个老屈死说,他在波兰看见有人用大杯子灌这种酒,但是神色不动吗?哼,我想,一个波兰狗崽子喝得了,我也喝得了,管他妈的索性喝它个痛快,所以我把剩下的咖啡倒在壁炉里,把杯子斟得满满的。什么母亲的奶是天下最美的,完全胡扯。这底下我就记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敢说等到我喝得尽兴之后,瓶子里已经所剩无几了。接着,我想到我要在伊莎贝儿进来之前溜掉。她几几乎撞上我。我才走出前门,就听见琼妮的声音。我奔上公寓的楼梯,等她们全都进了自已公寓关上门之后,再奔下来,上了一辆出租汽车。我叫车夫死命地开,他问我上哪儿去,我向他哈哈大笑。人就象成佛成仙一样。"
  "你回自己的公寓没有?"我问,明知道她没有回去。
  "你把我当作什么样的大傻瓜?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那些我常去的地方一处也不敢去,所以我去了哈基姆那里。我知道拉里决不会在那里找到我。再者,我还要过一下烟瘾。"
  "哈基姆是什么地方?"
  "哈基姆。哈基姆是个阿尔及利亚人,而且只要你付得起钱,总能够替你弄到鸦片。他同我是很要好的朋友。你要什么他都能给你弄到,不管是男孩子,是男人,是女人,或者黑人。他手边总有半打阿尔及利亚人随叫随到。我在那里住了三天。我不知道搞了多少男人。"她开始吃吃笑起来。"各式各样的,和各种肤色的。总算把损失掉的时间捞回来。可是,你知道,我害怕起来了。我觉得在巴黎住下去不安全。我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的钱已经花光,那些狗娘养的,你得付钱,才跟你睡觉,所以,我就出来了,回到公寓里,给看公寓的女人一百法郎,告诉她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离开了。我把行李打好,当晚就坐火车来到土伦。一直到抵达这里之后,我的心才算放了下来。"
  "你从此就没有离开吗?"
  "一点不错,而且我要一直待下去。这儿的鸦片烟要多少有多少。那些水手从东方带来的,上等货色,不是他们在巴黎卖给你的那种烂狗屎。我在旅馆里有一间房间。你知道,商业与航海旅馆。晚上你走进旅馆,过道里全是鸦片烟味。"她放荡地唤一下鼻子。"又香又刺鼻子,你知道客人们就在自己房间里抽,使你有一种亲切之感。他们而且不管你带什么人进来睡觉。早上五点钟时,他们来敲敲你的门,喊那些水手上船去,所以,你只管放心大胆睡觉。"接着,并不改换话题,就说:"我在沿码头的一家铺子里看见一本你的书;早知道要碰见你,我就会买下来,叫你签个名。"
  刚才经过书店时,我曾经停下来看看橱窗,注意到在别的新书里面有一本我的小说的法译本,是新近出版的。
  "我想,你看了不会觉得好玩的,"我说。
  "为什么不?你知道,我是能够看书的。"
  "而且你还能够写,我相信。"
  她迅速地看我一眼,大笑起来。
  "哎,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不象样子,但是,我觉得很好。我想是拉里告诉你的。"她迟疑了一下。"人生反正是他妈的,可是,如果能找些乐儿,而你不去享受,那你就是天大的傻瓜。"她把头挑战性地向后一甩。"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在上面写几个字吗?"
  "我明天就离开。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留在你旅馆里。"
  "那太好了。"
  就在这时候,一条海军汽艇开到码头上,汽艇里跑出一群水手来。索菲狠狠看了那些水手一眼。
  "那是我的男朋友。"她向其中一个挥一下胳臂。"你可以请他喝一杯酒,然后最好溜掉。他是个科西嘉人,而且和我们的老朋友耶和华一样妒忌。"
  一个年轻人向我们走来,看见我时迟疑了一下,但是,索菲作了一个打招呼的姿势,就走到我们桌子面前。他很高,黑黑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很漂亮的深色眼睛,鹰钧鼻子,乌黑的鬈发。样子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索菲介绍我是她童年时代的一个美国朋友。
  "不会讲话可是漂亮,"她向我说。
  "你喜欢他们粗暴,是不是?"
  "越粗暴越好。"
  "总有一天会割你的脖子。"
  "完全意想得到,"她咧开嘴笑。"早死早好。"
  "人要讲法文,是不是?"水手厉声说。
  索菲转身向他一笑,笑里带有一点调侃味道。她说得一口流利的俚俗法语,美国音很重,但是,这样一来,却使她平日使用的下流猥亵语言带有一种滑稽腔调,使人忍俊不禁。
  "我告诉他你很漂亮,但是怕你不好意思,我用英语讲了。"她对我说。"他很棒。肌肉就象个拳击手。你摸摸看。"
  这些恭维话使水手的愠怒消失了,带着满意的微笑弯起胳臂,把二头肌鼓出来。
  "你摸摸看,"他说。"来吗,你摸摸看。"
  我摸了一下,表示相当钦佩。我们拉呱了几分钟。我付了酒帐,站起身来。
  "我得走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记那本书。"
  "不会的。"
  我和两个人都拉了手,漫步走开。途中经过书店时,买下那本小说,写上索菲和我的名字。接着,脑子里忽然来了一个念头,但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好写,我把龙沙那首精美小诗的第一句写在上面(这首诗是所有选集里都有的):
   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
  我把书留在索菲的旅馆里。旅馆就靠近码头,我常住在那里,因为天一亮,人就被呼唤值勤人上班的喇叭吵醒;那时太阳朦胧照在港里平静的水上,犹如给那些幽灵似的舰只蒙上一层尸衣,十分娇美。第二天,我们开往卡锡,我要在这儿买点葡萄酒,然后开到马赛;在马赛换了一只我们预订的新船。一星期后,我回到家里。

  我看到艾略特的佣人约瑟夫的一封信,告诉我艾略特卧病在床,很想见见我,所以,第二天,我就开车子上昂第布去。约瑟夫在领我上楼见他主人之前,告诉我艾略特生了一场尿毒症,他的医生认为情形很严重。他现在已经熬过了,正在复原中,但是,腰子有病,要完全康复是不可能的。约瑟夫跟随艾略特四十年,对他很忠心,可是,尽管表面显得难过,人们不难看出,和他这个阶层的许多成员一样,当主人家遭到灾难时,他暗地里却在庆幸。
  "可怜的先生,"他叹口气。"他当然有他的怪癣,不过,基本上为人还是好的。人迟早总是要死的。"
  他的口气就好象艾略特快要断气了。
  "我敢说你的赡养费他早已安排好了,约瑟夫,"我不客气地说。
  "人不能不指望这个,"他哀叹地说。
  当他把我领进艾略特的卧房时,我没有想到艾略特竟然很活跃。脸色苍白,样子看上去很老,但是,兴致很好。胡子刮过,头发梳得很整齐。身上穿的是淡青色绸睡衣,睡衣口袋上绣着他姓名的缩写字母,字母上面是他的伯爵冠饰。在翻过来的被单上,也绣有这些字母和冠饰,并且大得多。
  我问他觉得怎么样。
  "非常之好,"他兴孜孜地说。"不过是暂时欠安。再过几天,我就会起来了。我约了第米特里大公星期六和我共进午餐,而且告诉我的医生,无论怎样,到那时候,要把我治好。"
  我陪他坐了半小时,出来时告诉约瑟夫,如果他的病复发,就来告诉我。一个星期后,我去赴一个邻居家里的午宴,没想到艾略特也在座。他穿着赴宴的衣服,脸色象个死人。
  "你不应当出来,艾略特,"我跟他说。
  "噢,这是什么意思,老弟。佛里达请了玛法尔达公主。我认识意大利王室已有多年,从可怜的路易莎在罗马任上的时候起,而且我总不能拆佛里达的台吧。"
  我不知道究竟应当佩服他的不屈不挠精神,还是可怜他在偌大的年纪而且得了不治之症之后,还对社交生活这样热衷。你决不会想到他是一个病号。就象一个快死的演员,脸上一涂了油彩,踏上舞台,登时忘掉身上的病痛一样,艾略特也以他一贯的自如担当他的潇洒请客的角色。人极端和蔼可亲;对于适当的人能照应得使人洋洋得意;讲话刁钻刻薄,非常逗人,这是他的拿手好戏。我好象从来没有看见他使出这样浑身解数过。当那位殿下走后(而且艾略特鞠躬的那种翩翩风度,既表现了对公主的崇高身份的尊敬,又表现了一个老人对一个年轻美丽女子的景慕,真值得一看),无怪乎耳朵里听见我们的女主人跟他说,他是这次宴会的生命和灵魂。
  几天后,他又躺在床上了。他的医生禁止他走出房门。艾略特简直冒火。
  "偏偏在这个时候,真是糟糕透了。今年这个季节特别热闹。"
  他滔滔不绝地谈出一大串知名人士今年夏天都要到里维埃拉来。
  我每隔三四天都去探望他一次。他有时候躺在床上,有时候穿一件华丽的晨衣坐在一辆两轮推车上。这种晨衣他好象备有无限若干件,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穿过同样的。有一次去探望他--时间已是八月初--发现他异乎寻常地沉默。约瑟夫领我进屋子时告诉我,他人好象好了一点;看见他这样没精打采,我有点诧异。我把海边听来的一些花絮告诉他,想使他高兴一点,但是,他显然不感兴趣。他双眉微蹙,脸上有种愠怒的表情,这在他是少见的。
  "你去参加爱德娜·诺维马里的宴会吗?"他突然问我。
  "不,当然不。"
  "她请了你没有?"
  "里维埃拉的每个人她都请。"
  诺维马里亲王夫人是一个美国巨富,嫁了一个罗马亲王,不过,不是意大利那种一钱不值的普通亲王,而是一个伟大家族的族长,一个雇佣兵队长的后代;这位雇佣兵队长在十六世纪就为自己割了一大片采邑。诺维马里亲王夫人已经六十岁,是个寡妇。由于法西斯政权索取她的美国进款太多了,她很不乐意,所以离开意大利,自己在戛纳山背面一块漂亮的地产上盖了一所佛罗伦萨式的别墅。她从意大利运来大理石作为她那些大客厅墙壁的镶边,从外国请来画家给她画天花板。她的藏画,她的铜像都异常精美;连艾略特向来不喜欢意大利家具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家具十分华贵。那些花园都很秀丽,一座游泳池的造价抵得上一个中产人家的财产。人非常好客,每顿饭总不少于二十个人。她安排好在八月里月圆时举行一次化装舞会。虽则还有三个星期的时间,里维埃拉已经到处都在谈论这次舞会了。晚上要放焰火,她还要从巴黎带一个黑人乐队下来。那些流亡的王公贵族相互谈论时又是羡慕,又是妒忌,认为她这一晚的花费足够他们一年的用度。
  "真是豪华,"有人说。
  "简直发疯,"有人说。
  "庸俗之至,"有人说。
  "你预备穿什么衣服?"艾略特问我。
  "可是,我告诉过你了,艾略特,我不预备去。你认为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会穿得花花绿绿吗?"
  "她没有请我,"他叹声叹气说,瞪着一双倦眼望着我。
  "哦,她会请的,"我淡然说。"敢说请帖还没有发全。"
  "她不预备请我。"他讲话的声音都变了。"这是故意给我难堪。"
  "哦,艾略特,这个我不能相信。肯定只是一时疏忽。"
  "我不是个会被忽略的人。"
  "你健康环到这样,反正是去不了的。"
  "当然我应当去。这个季节最好的一次宴会!我就是躺在床上要死了,也会爬起来去。我有我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衣服可以穿。"
  我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所以没有作声。
  "你来之前不久,保罗·巴顿刚来看过我,"艾略特忽然说。
  读者想必忘记这个人是谁了,因为我自己写到这里还得翻翻前面我给这个人起了个什么名字。保罗·巴顿就是那个艾略特引进伦敦社交界,后来觉得派不了艾略特用场就不理会他的美国青年,因此艾略特非常恨他。这个人近来相当引人注目,先是因为他加入了英国国籍,后来又因为他娶了一个报界巨头的女儿,而这位巨头已经晋升为贵族了。有了这样的后台,再加上人那样灵活,显然前途是不可限量的。艾略特恨透了。
  "只要我夜里醒来,听见有只老鼠在护壁板里面扒,我就说,"这是保罗·巴顿在朝上爬。"我敢说,老弟,最后他总要进上议院的。感谢上帝,那一天我是看不见了。"
  "他的来意是什么呢,"我问,因为我和艾略特一样清楚,这个年轻家伙决不会无缘无故跑来。
  "我告诉你他的来意,"艾略特气哼哼地说。"他想要借我的德·劳里亚伯爵的服装。"
  "真不要脸!"
  "你懂得他的用意吗?这表明他知道爱德娜没有请我,而且不打算请我。她唆使他来的。这只老狐狸。没有我,她决不会混到现在这样。我为她开宴会。她认识的人都是我介绍的。她跟自己的汽车司机睡觉;这个你当然知道的。叫人恶心!巴顿坐在那儿告诉我,她预备把花园整个扎上灯彩,还要放焰火。我就爱焰火。他告诉我,许多人缠着爱德娜要请帖,可是,她全拒绝了,因为她要把宴会开得十分出色。他谈话的口气好象我被请是没有问题的。"
  "你把服装借给他吗?"
  "借给他?先叫他死了进地狱。我自己下葬时就要穿它。"艾略特在床上坐起来,象个发疯的女人,身子摇摇晃晃。"唉,真是忍心,"他说。"我恨他们,我恨他们所有的人。我能够招待他们时,他们都高高兴兴地捧我的场,但是,现在我又老又病,我对他们就派不了用场了。自从我病倒以后,来探望我的病的不到十个人,而且整整这个星期只有一只寒伧的花束送来。我什么事情都替他们做。他们吃我的饭,喝我的酒。我给他们当差。替他们安排宴会。我竭尽心力帮他们的忙。而我得到的是什么呢?屁也没有。他们里面没有一个关心我的死活。唉,太狠心了。"他开始哭起来。大滴大滴的眼泪从他消瘦的面颊上滚下来。"我真懊悔离开美国。"
  看见这个一只脚已经跨进棺材的老头儿,因为一家宴会没有请他,哭得象小孩子一样,实在遗憾;这使人觉得骇异,同时凄凉得有点令人吃不消。
  "没有关系,艾略特,"我说,"宴会那天,可能下雨。那就会搞垮它。"
  他就象传闻的快要淹死的人捞到一根稻草一样,赶快抓着我这句话,眼泪还没有干就吃吃笑了起来。
  "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上面。我要比平时祷告更加虔诚地向上帝祷告下雨。你讲的很对,那就会搞垮它。"
  我总算把他的无聊念头引导到别的方面去,离开他时,他即使不是高高兴兴,至少已经安静下来。可是,我不愿意事情就这样了结;回到家里,我就打电话给爱德娜·诺维马里,说我明天得上戛纳山来,问她我能不能和她一起吃午饭。她叫佣人回话,说她很欢迎,不过,明天她没有举行宴会。虽说如此,我到达时一看,除了她以外,还有十位客人。她这人并不坏,慷慨而且好客;她的唯一严重毛病是一张嘴不好。连和她最亲密的朋友,她也没法不讲人家讲话,不过她这样做是因为她是个愚蠢女人,除了讲人家讲话之外,没法引起人们对她的注意。由于她讲的那些坏话又被人传了出去,所以她和那些被她中伤的人往往不叫应,但是,她的宴会总很热闹,多数人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觉得还是不和她计较的好。我觉得求她邀请艾略特参加她的盛会未免丢艾略特的脸,不想这样做,所以先看看风色。她对举行这次宴会很兴奋,午饭时全是谈的这个。
  "艾略特有一个机会穿他的菲力普二世服装,一定很高兴呢,"我尽量说得很随便。
  "我没有请他,"她说。
  "为什么不?"我装作诧异地问。
  "我为什么要请他?他在社交界已经数不上了。他是个老厌物,是个势利鬼,是个传播流言蜚语的人。"
  这些攻击对她同样适用,所以,我觉得,她太过分了。她是个蠢货。
  "再者,"她又说,"我要保罗穿艾略特的服装。他穿上那套服装样子一定神气。"
  我不再言语,但是,决心要替艾略特把他念念不忘的请帖弄到手,不管用什么手段。午饭后,爱德娜把她的朋友带到花园里去。这给我以可乘之机。我曾经有一次在这里作过几天客,所以知道一点她家的情况。我猜想总还有些请帖剩下来,这些当会留在秘书的房间里。我急匆匆向秘书的房间走去,打算悄悄塞一张请帖在口袋里,写上艾略特的名字寄掉;明知道他病得很厉害,赴不了宴会,但是,收到请帖一定使他非常高兴。可是打开门时,我愣住了,因为爱德娜的秘书就坐在写字台那边,而我原来指望她还在吃午饭呢。秘书是个中年的苏格兰女子,名叫吉斯小姐,赭黄色头发,脸上许多雀斑,夹鼻眼镜,从头到脚一副老处女派头。我装出随便的样子。
  "亲王夫人带大伙儿去逛花园了,所以,我想进来和你一同抽支烟。"
  "欢迎。"
  吉斯小姐讲话时带有一种苏格兰的粗嗄音。她讲话冷隽,但只对自己喜欢的人讲,而当她这样谈时,粗嗄的喉咙就变得更粗嗄了,使她的那些话听上去极端令人发笑。但是,当你笑不可抑时,她却会诧然不悦地看着你,仿佛认为你觉得她讲的话好笑,简直是发神经。
  "我想这个宴会给你增加了不少的麻烦事儿,吉斯小姐,"我说。
  "简直弄得我团团转。"
  我对她完全信赖得过,所以就单刀直入。
  "为什么老东西不请谈波登先生?"
  吉斯小姐刻板的脸上显出微笑。
  "你知道她是怎样的人。她跟他有仇。是她亲自在名单上把他的名字划去的。"
  "你知道,他快死了。他不会再起床的。他对没有请到他很感到难受。"
  "他要是想跟她拉拢,当初就该明白一点,不应当到处告诉人,她跟自己的汽车司机睡觉。而且这个人有老婆,还有三个孩子。"
  "那么她睡了没有呢?"
  吉斯小姐从夹鼻眼镜上面看看我。
  "我亲爱的先生,我当了二十一年的秘书,我一贯的准则是相信我所有的雇主都和积雪一样皎洁。我承认,当我的女主人之一发现自己有了三个月的身孕,而爵爷则去非洲猎狮子已有六个月时,我的信仰是有点支持不住的,可是,她去巴黎旅行了一趟,而且是一次很花钱的短期旅行,那就万事大吉了。亲王夫人和我同时都松了一口气。"
  "吉斯小姐,我来并不是为了同你一起抽支烟的,我来是想偷一张请帖亲自寄给谈波登先生。"
  "这样做很不妥当。"
  "就算如此吧。吉斯小姐,请你做做好事。给我一张请帖。他不会来的,这会使老头儿快活。你对他没有什么不痛快吧?"
  "没有,他一直对我很有礼貌。他是个正派人,这一点我对他是肯定的,而且比多数跑到这里来骗亲王夫人一顿吃喝,把大肚子装得饱饱的人都正派。"
  所有重要的人物身边都有些得宠的下属。对这些倚仗人势的人,你最怠慢不得。当他们得不到自认为应受到的尊重时,他们就会产生敌意,并且反复在主子面前针对这些人放冷箭,进行挑拨离间。你必须和这种人搞好关系。艾略特比任何人都更懂得这一点,所以对那些穷亲戚,老年女佣人或者倚为亲信的秘书,他总要和他们亲亲热热讲句话,或者有礼貌地微笑一下。我肯定他时常和吉斯小姐相互打趣,而且每逢圣诞节总记着送她一盒巧克力或者小手提包。
  "求求你,吉斯小姐,发个善心吧。"
  吉斯小姐把夹鼻眼镜在自己大鼻子上夹得更牢。
  "毛姆先生,我肯定你没有意思要我做不忠于我的雇主的事;再者,如果那个老母牛发现我违背了她,她就会辞退我。请帖在写字台上,都装在信封里。我要向窗外看看,这一半是因为我在一个位置上坐得太久了,腿有点僵,想活动一下,一半是想看看美丽的景色。在我背后发生的事,不论上帝或者凡人都不能要我负责。"
  当吉斯小姐重新坐下来时,请帖已经到了我的口袋里。
  "今天很幸会,吉斯小姐,"我说,把手伸出来。"化装舞会上你预备穿什么服装?"
  "我亲爱的先生,我是个牧师的女儿,"她回答说。"这种愚蠢的事,我留给上层阶级去做。当我看见《先驱报》和《邮报》的那些代表吃了一顿好宵夜并且喝了一瓶我们的第二等最好的香槟酒之后,我的责任就结束了。我将回到我的卧室关起门来看一本侦探小说。"
   八
  两天之后,我去看艾略特时,发现他笑逐颜开。
  "你看,"他说,"我收到请帖了。今天早上来的。"
  他从枕头下面把请帖拿出来给我看。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我说。"你看你的姓是从T开始的。那位秘书显然到现在才写到你。"
  "我还没有回信呢。等明天回。"
  听见这话,我一时害怕起来。
  "你要不要让我替你写回信?我走时就可以替你寄掉。"
  "不,为什么你要替我回?我完全能够亲自回答人家的请帖。"
  我想,幸亏信封会由吉斯小姐拆,而她当会懂得把它扣下来。艾略特按按铃子。
  "我要把服装拿给你看。"
  "难道你真想去吗,艾略特?"
  "当然要去。自从博蒙家那次舞会之后,我还没有穿过它呢。"
  约瑟夫听见铃声进来,艾略特告诉他把服装拿来。服装放在一只大的扁盒子里,用薄绢包着。这里有白绸长袜,衬里的织金布短裤,白麻布镶边,配上紧身上衣,一件大氅,一条围在脖子上的绉领,一顶平顶丝绒便帽,一条长金链子,链子的一头挂着那个金羊毛勋章。我看出这是模仿提香画的菲力普二世穿的那件豪华服装,这张画就在普拉多。当艾略特告诉我西班牙国王和英国女王结婚时,德·劳里亚伯爵穿的恰恰就是这样的装束,我认为他完全是想入非非。
  第二天早晨,我还在吃早饭时,就有人打电话来。是约瑟夫;他告诉我,夜间艾略特又发病了,医生匆匆赶来之后,认为可能今天都熬不过去。我命人把汽车开来,赶到昂第布。艾略特正处于昏迷状态。艾略特坚决不肯用护土,可是我却看见有个护士在场,是医生从那个介于尼斯与博卢之间的英国医院找来的,这使我看了很高兴。我出去打了个电报给伊莎贝儿。她和格雷正带着孩子在拉保尔的海滨度夏,因为那边费用比较便宜。这条路很长,恐怕他们赶不到昂第布送终。她是艾略特唯一在世的亲人,除了她以外,就是她的两个哥哥,他们同艾略特已经多年不见了。
  可是他的生活意志很强,不然就是医生用的药物生效,在这一天里,他慢慢恢复过来。尽管病得不成样子,他仍旧强作精神,和护士打趣,问一些关于她的性生活的狠亵问题。我在下午大部分时间里都和他在一起;第二天再去看他时,发现他虽则人很疲惫,兴致已经相当好了起来。护士只允许我和他果很短一段时间。我对发出的电报没有得到回音感到焦急;由于不知道伊莎贝儿在拉保尔的地址,电报是打到巴黎去的,生怕管家转电报时耽搁了时间。两天之后,我才收到回电,说立刻动身。也是活该倒霉,格雷和伊莎贝儿正坐汽车在布列达尼半岛作短途旅行,所以刚刚收到电报。我查了火车表,看出他们至少要等过三十六小时才能到达。
  第二天清早,约瑟夫又打电话给我,说艾略特夜里睡得很不好,而且要找我。我赶快去了。当我到达时,约瑟夫把我拉到一旁。
  "先生,恕我冒昧跟您谈一件不大好说的事,"他跟我说。"我当然是不信教的,认为所有的宗教都只是神父企图控制人民的阴谋,但是,先生要知道,女人不这样看。我老婆和女佣都坚持老先生应当受到最后的祝福,而且时间越来越短了。"他相当不好意思地望望我。"实际的情形是,谁也说不了,也许一个人如果要死的话,还是把自己跟教会的关系搞搞好为上。"
  我完全懂得他的意思。多数的法国人,不管他们平时怎样随便闻弄宗教,到了临终时,都还是愿意和他们几乎骨肉相连的信仰妥协的。
  "你是要我向他提出吗?"
  "先生如果肯行好的话。"
  这个差使我并不怎样喜欢,但是,艾略特毕竟多少年来都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所以,履行一个天主教徒的职责也是对头的。我上楼进了他的房间。他仰卧着,人又瘦又憔悴,但是,神志完全清楚。我请护士出去。
  "艾略特,你的病恐怕很重了,"我说。"不知道,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找个神父来?"
  他看看我,有半晌没有说话。
  "你的意思是说我就要死了?"
  "哦,但愿不是如此。不过还是把稳的好。"
  "我懂了。"
  他不作声。这的确是个难受的时刻,当你不得不向一个人说出我刚才向艾略特讲的话时。我没法望着他;自己牙关紧咬,生怕要哭出来。这时我人坐在床边,面向着他,伸出一只胳臂撑着身体。
  他拍拍我的手。
  "不要难过,我亲爱的朋友。义不容辞的事,你懂。"
  我傻里傻气地笑了。
  "你这个怪家伙,艾略特。"
  "这就对了。现在打电话给主教,说我要忏悔并且受涂油礼。如果肯派夏尔神父来,我将感激不尽。他是我的朋友。"
  夏尔神父是主教的代理人,我以前也提到过。我下楼打了电话;在电话里,和主教亲自讲了。
  "急吗?"他问。
  "很急。"
  "我立刻就办。"
  医生来时,我告诉他适才的事情。他和护士一同上楼去看艾略特,我在楼下饭厅里等着。从尼斯到昂第布开汽车只消二十分钟,所以过了半小时多一点,一辆大黑轿车就开到门口。约瑟夫跑来告诉我。
  "Cest Monseigneur en personne,Monsieur,是主教本人。"他慌慌张张地说。
  我出去迎接他。主教并不如往常一样带着他的副手,而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带着一个年轻神父;神父携着一只盒子,想来里面装的是进行涂油礼的用具。汽车司机携了一只破烂相的黑皮包跟在后面。主教同我握手并介绍了他的同伴。
  "我们可怜的朋友怎么样了?"
  "恐怕病得很厉害呢,主教大人。"
  "请您把我们带到一间屋子里,好穿上法衣。"
  "餐厅在这儿,主教大人,客厅在楼上。"
  "餐厅就行。"
  我招待他进了餐厅,我和约瑟夫在外面等着。不一会,门开了,主教走了出来,后面跟着神父,双手捧着一只圣餐杯,杯子上面是一个小圆盘子,里面放一块祭祀用过的圣饼。这些都拿一块麻纱食巾盖着,麻纱非常之细,等于透明。我除掉在晚宴或者午宴席上和主教见面外,从来没有和他会见过;他而且是个食量很大的人,能欣赏一顿好饭和一杯佳酿,讲些滑稽甚至下流的故事起来津津有味。那时候,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身体结实强壮的人,只有中等身材。今天穿上白法衣,披上圣带,看上去不但很高,而且高贵。一张红红的脸,一般都是笑容可掬的,现在则很严肃。从外表上看,过去的那个骑兵军官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丝痕迹;他的样子就象是教会里的一个大人物,而且实际也是如此。我看见约瑟夫在胸口画了十字,一点不觉得诧异。主教头向前倾,微微怄一下身体。
  "带我上病人那里去,"他说。
  我让他先上楼,可是,他请我在前领路。我们在庄严沉默中上楼。我走进艾略特的房间。
  "主教亲自来了,艾略特。"
  艾略特挣扎着坐了起来。
  "主教大人,我感到不胜荣幸之至,"他说。
  "你别动,我的朋友。"主教转身向着护士和我。"请你们离开。"然后又对神父说:"我到时候会叫你。"
  神父向四下看看,我猜想他是想找个地方放圣餐杯。我把梳妆台上的玳瑁壳镶背的发刷推推开。护士下楼去了,我把神父领进艾略特作为书房的那一间。窗子开着,窗外是蓝天,神父走过去,站在一扇窗子口。我坐下来。海湾里一些两头尖的单桅帆船正在竞赛,它们的三角帆被蓝天一衬,白得闪烁耀眼。一条大黑壳纵帆船,红帆张开,正迎着风向港口驶来。我认出这是捕捞龙虾的船,是从撒了捕获了一批鱼虾给赌场里的那些寻欢作乐者晚饭时食用的。从关闭的门里,我能隐隐听见讲话声。艾略特正在作忏悔。我渴想抽支烟,可是,怕神父瞧见不以为然。他站着不动,向外面望出去,一个身材瘦削的年轻人,浓密的黑鬈发,清秀的深色眼睛,黄里带青的皮肤,表明他是意大利种。他的脸上带有南方的那种生命的活力,这使我心里盘算着是什么强烈的信仰,什么火热的心愿,促使他放弃日常生活的欢乐、年轻人的享受和感官的满足,献身为上帝服务。
  隔壁房间的声音忽然停止,我看看门。门开了,主教出来。
  "来,"他向神父说。
  剩我一个人。我重又听见主教的声音,知道他正在祈祷;这是教会命令要为将死的人说的。接着又是一阵沉寂,知道艾略特正在吃圣餐。恐怕这是远祖的影响,我虽则不是一个天主教徒,但是每次做弥撒时,听见侍从摇着小铃通知我圣饼举起时,总不免感到一阵战栗;现在我同样感到一阵战栗,就好象冷风透过肌肤一样,感到又害怕又奇怪。门重又打开。
  "你可以进来了,"主教说。
  我走进去。神父正在把杯子和放圣饼的镀金小盘子用纱布盖上。艾略特的眼睛显出喜悦。
  "送主教大人上车,"他说。
  我们走下楼。约瑟夫和女佣们在厅堂里等着。女佣们在哭。她们一共三个人,都挨次地走上前来,跪下吻主教的戒指。主教伸出两个指头放在她们头上,为她们祝福。约瑟夫的老婆用肘部捣他一下,他上前一步,也跪下来,吻了戒指。主教微笑。
  "你不是不信教的吗,孩子?"
  我看出约瑟夫挣扎了一下。
  "是的,主教大人。"
  "别放在心上。你对主人很忠心耿耿。主将会饶恕你在理性上的错误。"
  我陪主教到了马路上,给他开了汽车门。他向我鞠个躬,上车子时,欣然徽笑说:
  "我们可怜的朋友病很重了。他的缺点只是些浮面的;他心地非常宽厚,而且对同类是仁慈的。"

  我想艾略特经过了适才的临终忏悔仪式之后,可能不想见人,所以,上楼进了客厅,看起书来,可是,才坐下来,护士就进来通知我,说艾略特要见我。我爬上那串楼梯到了他的房间。是不是由于医生给他打了一针,帮助他能熬过即将临头的忏悔仪式,还是由于举行仪式给他的兴奋,他的兴致比较好,眼睛也有神。
  "莫大的荣幸,我亲爱的朋友,"他说。"我将带着教会的一位大人物的介绍信进入天国。我想所有人家都会欢迎我。"
  "恐怕你会发现人色一点不齐整,"我微笑说。
  "你别相信它,我亲爱的朋友。我们从《圣经》上知道,天上和地上一样有阶级区别。有六翼天使和二级天使,有天使长和天使。我一直在欧洲的上流社会中走动,毫无疑问,我也将在天上的上流社会中走动。主曾经说过: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把大众安置在他们完全不习惯的环境里是极端不适合的。"
  我猜艾略特把天国想象为德·罗思柴尔德男爵的宫堡一样,墙上镶有十八世纪的护壁板,比尔的桌子,嵌术细工的小房间和路易十五风格的成套家具,蒙着原来的精工刺绣。
  "我不骗你,亲爱的朋友,"他停了一下,又说,"天上决没有那种混蛋的平等。"
  他忽然睡着了。我坐下来,拿本书看。他一直睡下去。一点钟时,护士进来告诉我,约瑟夫替我把午饭烧好了。约瑟夫变驯服了。
  "真想不到主教大人竟然亲自来。对我们可怜的先生是很大的光荣。您看见我吻他的戒指吗?"
  "我看见了。"
  "我自己不会吻它,是为了满足我可怜的老婆才做的。"
  我在艾略特的房间内呆了一下午。中间伊莎贝儿来了个电报,说她同格雷坐蓝钢车第二天早晨到达。我认为他们肯定赶不及送终。医生来了,摇摇头。太阳下山时,艾略特醒来,能够进一点饮食。这好象使他暂时有点力气。他向我招招手,我走到他的床前。他的声音很弱。
  "我还没有回爱德娜的请帖呢。"
  "噢,现在别管它了,艾略特。"
  "为什么不管。我一直是个台面上的人;不能因为我就要离开,就忘掉礼貌。请帖在哪里?"
  请帖放在壁炉板上,我交在他手里,但是,敢说他看不清楚。
  "你在我的书房里可以找到一本信纸。你把它找来,我就可以口述回信。"
  我走进书房,把信纸拿来,在他的床边坐下。
  "你预备好了吗?"
  "是的。"
  他的眼睛闭着,可是,嘴边露出调皮的微笑。我盘算不知他会说些什么。
  "艾略特·谈波登先生甚感遗憾,由于和赐福的主事先有个约会,不能接受诺维马里亲王夫人的盛意邀请。"
  他发出一声轻微的幽灵似的冷笑。他脸色白得很古怪,看上去阴森森的,而且呼出的气息有他这种毛病所特有的令人作呕的恶臭。可怜的艾略特,过去一直就喜欢洒夏内尔和摩林诺的香水的。他手里仍旧抓着那张我偷来的请帖。我觉得拿着不方便,想从他手里取出来,可是,他勒得更紧。他忽然开口讲话,声音相当大,这使我吃了一惊。
  "老淫妇,"他说。
  这是他最后讲的一句话,接着人就昏迷过去。护士前一天晚上陪了他一夜,脸色非常疲乏,所以,我叫她去睡觉,答应在必要时叫她,由我来守夜。事实上,无事可做,我开了一只有罩子的灯,看书看得眼睛发酸,于是把灯熄掉,在黑暗中坐着。夜晚很热,窗户都洞开。灯塔的闪光每隔一定时间扫射一下屋子。月亮下去了;等月圆时,它就会俯视着爱德娜·诺维马里的化装舞会那片空洞而嘈杂的欢乐景象。天的颜色是一种极深极深的蓝,无数的星星照得骇人地亮。我大约打了一下瞌睡,但是,感觉仍旧清醒;忽然间,一声仓促的愤怒的声音,是人们所能听到最怕人的声音,死的呼啸,把我惊醒,人的神志变得极端清楚起来。我走到床边,凭着灯塔的闪光接接艾略特的脉搏。他已经死了。我开了他床头的灯,望望他。他下巴张开,眼睛睁着。我将他眼睛闭上之前,先对眼睛看了一会,自己感动了,觉得有几滴眼泪沿双颊流下来。一个老朋友,忠厚的朋友。想到他的一生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使我感觉难受。他参加过那么多的宴会,曾经和所有那些亲王、公爵、伯爵厮混过,现在都毫无道理了。他们已经忘记他了。
  我觉得没有道理要叫醒那个筋疲力尽的护士,因此,回到我原来靠窗子的座位上。护士在早晨七点钟进来时,我已经睡着。我留下她做她认为应当做的事,自己吃了早饭,就上车站去接格雷和伊莎贝儿。我告诉他们,艾略特已经去世。由于艾略特的房子里没有客房,我邀他们上我家去住,可是他们愿意住旅馆。我回到自己家里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换了衣服。
  上午格雷打电话给我,说约瑟夫给他们一封信写的我的名字,是艾略特付托给他的。由于这封信里面讲的话可能只是对我一人讲的,所以,我说立刻就到,因此,一小时不到,我又一次进了那所房子。那封信的信壳是这样写的:在我死后,立刻变去;信里面是关于丧葬礼的指示。我知道,他一心一意要葬在他造的那座教堂那边,而且已经告诉过伊莎贝儿。他要涂上防腐香膏,并且提到可以进行这种手术的店铺名字。"我打听过,"他继续说,"人家告诉我,他们做得很道地。我信任你不会让他马虎了事。我要穿上我的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服装,佩上他的长刀,把他的金羊毛勋章挂在胸前。挑选棺材的事交给你办。不要很触目,但要符合我的身份。为了避免给人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我要求由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承办一切转运遗体事宜,他们应当派一个人护送棺木到它最后安放的地点。"
  我记得艾略特曾经说过,他要穿他那件古服装安葬,但是认为这只是闹着玩的一句话,没有想到他当真要这样做。约瑟夫坚持要执行他的遗志,我们好象没有理由不照办。他的遗体及时涂了香膏,然后,由我和约瑟夫给穿上那荒唐的装束。这件事使人倒尽了口味。我们先把他的两只长腿套上白长统丝袜,再在上面拉上那金色布的紧身裤。好不容易才把两只胳臂塞进紧身上衣的袖管。给他戴上那浆洗好的宽大轮状绉领,再把缎斗篷给他披在肩上。最后把那只平顶丝绒帽戴在他头上,把金羊毛的领圈围着他的脖子。涂香膏的人已经给他的两颊搽上胭脂,嘴唇染红。艾略特的身体现在瘦得只剩一点点,这套衣服穿在他身上就仿佛是威尔第早期歌剧里的一个歌手。一个乏善可陈的悲惨的唐吉诃德。当装殓的人把他抬进棺材时,我把那柄作为道具的长刀沿着他的身体放在两腿之间,两手按着刀柄的回头,就象我看见一个十字军骑士墓上雕塑放的那个样子。
  格雷和伊莎贝儿去意大利参加葬礼。
作者:[英]毛姆
翻译:周煦良
第六章(一)

  我觉得应该先打读者一个招呼,他完全可以跳过这一章,而仍旧能抓着我要讲的故事线索,因为这一章大部分只是记述我和拉里的一次谈话。可是话又要说回来,如果不是由于这次谈话,我也许认为不值得写这部书。

  那年秋天,在艾略特逝世后两个月,我去英国,中途在巴黎逗留了一个星期。伊莎贝儿和格雷,作了那次艰苦的意大利旅行之后,又回布列塔尼半岛,可是,现在重又在圣纪尧姆街的公寓里住下来了。伊莎贝儿把艾略特遗嘱的详细内容告诉我。他留下一笔钱给他造的那座教堂为他的灵魂做弥撒,另外还捐给教堂一笔维持费。他留给尼斯主教一笔可观的数目作为慈善费用。他留给我他收藏的那批真伪难说的十八世纪淫书,和弗拉戈纳尔的一张美丽的绘画,画的一个山羊神和一个女仙子那背着人干的事。这张画太下流了,没法挂出来,而我又不是那种私下里贪看猥亵图画的人。他留给几个佣人的钱都相当多。他的两个外甥每人各得一万元,其余的财产全归伊莎贝儿。这笔财产究竟值多少,她没有说,我也没问;从她那心满意足的外表看来,该是很大的一笔钱。
  好久以来,格雷自从恢复健康之后,就急于想回美国重新工作。尽管伊莎贝儿在巴黎住得相当舒服,格雷定不下心来也影响到她。格雷曾经和自己的那些朋友通过一个时期的信,但是,最好的一个机会是由他拿出相当大的一笔资本。这笔钱他拿不出。可是,艾略特死后,伊莎贝儿却拥有比格雷需要的数目多得多的钱,所以,在取得伊莎贝儿的同意之后,格雷又开始和人家接洽起来;如果情形真如对方所说,他预备离开巴黎,亲自去看看。但是在成行之前,有不少事情要做。他们必须和法国财政局在遗产税问题上取得一项合理的协议。他们要把昂第布的房子和圣纪尧姆街的公寓处理掉。他们得在德鲁奥旅馆筹备一次拍卖,处理掉艾略特的那些家具、藏画和素描。这些都很名贵,看来最好等到春天那些大收藏家可能在巴黎时拍卖最合算。伊莎贝儿认为在巴黎再过一个冬天井不坏;两个孩子现在法文已经讲得和英文一样流利,所以,伊莎贝儿很愿意让她们在法国学校里再呆几个月。三年来,她们全长高了,长长的腿,瘦瘦的身体,成了生动活泼的小姑娘,目前还没有长得象她们母亲那样美,但是,全懂礼貌,而且有一个永不满足的好奇心。
  就这么多。

  我和拉里是无意中碰到的。我曾经向伊莎贝儿问到他;她告诉我,从拉保尔回来之后,他们很少见到他过。她和格雷这时自己认识了一些朋友,都属于他们这一代的人,所以常有约会,比我们四个人时常在一起时的那些快乐的日子忙得多。有一天晚上,我去法兰西剧院看《贝蕾尼丝》。这个剧本我当然读过,但从没有看见它上演;由于难得演,所以很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这不是拉辛最好的戏,因为题材太单薄了,顶不了五幕,但是戏写得很感动人,有几段够得上说是脍炙人口。故事是根据塔西佗的短短的一段文字写的:铁图热烈爱上巴勒斯坦的女王贝青尼丝,甚至如人们所设想的,答应和她结婚,但是,为了国家大事在他登基的开始,却违反自己的愿望,也违反贝蕾尼丝的愿望,使她离开罗马。原因是元老院和罗马的人民都反对自己的皇帝和一个外国女王结合。剧本写的是铁图在爱情与义务之间的心理斗争;在他摇摆不定时,最后是贝蕾尼丝拿准了他爱她,赞成他的出发点,永远离开了他。
  恐怕只有一个法国人能够充分欣赏拉辛诗句的文采和音调美,但是,即便是一个外国人,一旦习惯于诗句的那种矫揉造作风格之后,也没法不被他的柔情蜜意和高尚情感打动。很少人能象拉辛那样懂得人的语音里面含有那么多的戏剧成分。不管怎样,对我来说,那些流畅的亚历山大体诗句的作用足可以代替情节,而且我发现那些长篇大论,以卓绝的手腕逐渐达到预期的高潮,和电影里任何惊险的镜头一样使人惊心动魄。
  第三幕演完时有一场休息。我出去门厅里抽支烟;门上首竖着乌东的伏尔泰雕像,咧着一张没有牙齿的嘴在讽刺地微笑。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转过身去,可能有点着恼,因为我想要独自享受一下那些铿锵诗句在我心中引起的兴奋;我看见是拉里。和平时一样,我见到他总很高兴。我和他已经有一年没有见面,因此,建议看完戏,一同去喝杯酒。拉里说他肚子饿了,因为没有吃晚饭,提议上蒙马特尔去。到时候,我们碰上头,一同走出剧院。法兰西剧院有一种特殊的霉味。这种气味又和一代代的那些女招待员身上的气味掺合在一起;她们从不洗澡,板着一副脸,把你带领到座位上,硬邦邦等你付小帐。这使人走到外面来时深深透一口气;由于晚上天气很好,所以我们一路走了过去。歌剧院大街的弧光灯傲然炫耀着;天上的星星好象不屑跟它们较量,都把自己的光华隐藏在无完无尽的黑暗里。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论着刚才看的戏。拉里感到失望。他原来指望演得自然一点,把诗句读得象说话一样,姿势也不要那样太戏剧化。我觉得他的看法错了。这出戏以辞藻胜,而且使用华丽的辞藻,所以,我认为台词读起来应当带有做作气。我喜欢碰到韵脚时那样顿一下;而且那些优美的姿势和身段,由一个悠久传统保留到今天的,好象和这种偏重形式的艺术格调很适合。敢说拉辛当年就愿意他的戏照这样子演呢。过去我对那些演员在重重限制下竭力演得真实、热烈和有人情味,总很佩服。艺术能够利用传统格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是艺术的胜利。
  我们到了克利希大街,走进布拉西里·格拉夫饭店。时间是夜晚十二点过去不久,馆子里挤满了人,但是,我们找到了一张桌子,叫了火腿蛋。我告诉拉里,我见到伊莎贝儿。
  "格雷应该高兴能回美国,"他说。"他在这里就象鱼儿失水一样。他非要重新有了工作,是不会快乐的。敢说他会赚到很多钱。"
  "他如果赚到很多钱,那都是亏的你。你不但治好他的病,而且治好他的心病。你使他恢复了自信心。"
  "我做得很有限。我仅仅指给他看怎样医好自己。"
  "这点"有限,你是怎样学会的?"
  "碰巧。那是我在印度的时候。我当时患失眠症,刚好向一个我认识的老瑜伽教徒谈起;他说即刻给我治一下。他对我做的就是你看见我给格雷做的那一套;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几个月来都没有睡得这样好过。后来,时间当在一年以后,我和我的一个印度朋友爬喜马拉雅山;他把脚踝跌伤了。当地找不到医生,而他的脚痛得不可开交。我想到照老瑜伽教徒那样试一下,竟然奏效。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总之他完全不痛了。"拉里笑起来。"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比任何人都更加诧异。这里面实在一点神秘也没有;它只是把这种想法灌输到病人的头脑里。"
  "说来容易,做起来可不容易。"
  "如果你的胳臂不由自主地从桌子上抬起来,你会诧异吗?"
  "当然非常诧异。"
  "它会的。当我们回到文明世界以后,我的印度朋友告诉人们,说我会这项本领,并且带领别的人来看我。我非常之不愿意做,因为我还不完全懂得这是怎么回事,可是,他们坚决要我做。不知道什么道理,我总把他们治好了。我发现不但能止痛,而且能驱除恐惧。奇怪的是,许多人都患恐惧病。我说的恐惧并不是指怕被关闭起来或者怕站在高地方,而是怕死亡,或者更糟糕的,怕生命。他们往往看上去好象非常之健康,生活富裕,一点心事也没有,然而却被恐惧折磨着。我有时觉得,这是人性中的最扰人意的一种心理倾向;有一个时候,甚至盘算这是不是植根于某种动物本能,是人类从那个第一次感到生命颤栗的原始物质继承下来的。"
  我一面倾听着拉里,一面怀着期望,因为他很少讲话有这样长的。我而且觉察到这一次他总算愿意谈心了。也许我们刚才看的那出戏减轻了某种内心的压抑,那种明快的抑扬顿挫的节奏,正如音乐会引起的反应一样,克服了他的天生拘谨。忽然间,我感到自己的手有点不对头。我对拉里刚才说的那个半开玩笑的问题一点没有在意。现在我觉得自己的手不再搁在台子上,而是不由自主地离开台面有一英寸光景。我吃了一惊,看看手时,发现它微微有点抖。我感到自己胳臂的神经有一种古怪的颤动,它震动了一下,手和小臂就自动地抬了起来,我老老实实,既不参与也不抵抗,直到它们离开桌子有好几英寸;接着,感到整个胳臂举过肩头。
  "这很古怪,"我说。
  拉里笑了。我稍微运用一点意志,手就落回到桌子上。
  "这不希罕,"他说。"别当它什么了不起。"
  "是不是你刚从印度回来跟我们谈到的那个瑜伽教徒教给你的?"
  "不是的,他对这类事情很不耐烦。我不知道他是否相信自己具有某些瑜伽教徒自命具有的能力,但是,他认为运用这些能力是幼稚无聊的。"
  我们要的火腿蛋来了。两人吃得津津有味,喝喝啤酒,谁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则在想着他。吃完之后,我燃起一支纸烟,拉里点上他的烟斗。
  "你去印度首先是为了什么?"我蓦然问他。
  "碰巧。至少当时是认为如此。现在我比较倾向于认为这是我在欧洲呆了多年的必然结果。差不多所有对我影响最大的人都好象是偶然的遇合,然而,回想起来却象是非碰上他们不可似的。那就象是他们全在那里等待我在需要时找上他们。我去印度是想休息一下,因为工作得太累了,还想把思想清理清理。我找到一个水手的工作,就在那种周游世界的旅游船上。船正开往东方,并且要通过巴拿马运河到纽约。我已经有五年不回美国,很想家。人情绪低落。你知道我们好多年前在芝加哥初次见面时,我是多么的无知。我在欧洲读了许许多多的书,见识了不少事情,但是,比我开始着手寻找我要追求的东西时好不了多少。"
  我想问他追求的什么,但是,感到他会笑笑,耸耸肩膀,说这事不值得一谈。
  "可是,你为什么要去当一名水手呢?你又不是没有钱,"我换了个题目问他。
  "我要体验一下。只要我精神上到了饱和点,只要我把暂时能吸收的全都吸收了,我发现做做水手之类的事情有好处。那年冬天,我和伊莎贝儿解除婚约之后,我就在朗斯附近的煤矿做了六个月的工。"
  就在这时,他叙述了我在前面讲的他那些遭遇。
  "伊莎贝儿把你扔掉时,你难过吗?"
  在回答我以前,他有这么半晌眼睛盯着我看,一双深得很特别的眼睛这时好象不向外看,而是在向内看。
  "是的。我那时年纪轻,已经打定主意要结婚,并且安排好我们的生活打算。我指望可以生活得很美满。"他淡淡一笑。"但是,结婚要有两个人才行,正如吵架要有两个人才吵得起来一样。我从没有想到,我给伊莎贝儿安排的那种生活使她大失所望。我如果懂得一点人情世故的话,决不会向她提出来。她太年轻,太热爱生活了。我不怪她。但是我没法妥协。"
  读者现在可能想起,自从他和农场主的寡媳发生了那次荒唐的关系并且逃出农场之后,他是去波恩的。我急于想听他继续讲下去,但是,知道我必须当心,不要问些不必要的问题。
  "我从来没有到过波恩,"我说。"小时候在海德尔堡上过一个时候的学。那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期,我觉得。"
  "我喜欢波恩;在那边呆了一年。我在波恩大学一位教授的家里租了一间房间;教授已经亡故,他的遗孀收容了两个房客;两个女儿都已经达到中年,做饭和家事都由她们担当。她们的另一个房客是法国人,开头我有点失望,因为我只想说德国话,别国话都不想讲;可是他是阿尔萨斯人,德国话即使讲得不比他的法国话更流利,至少吐音比他的法语准确。他穿得象个牧师;几天之后,我才知道他是个黑衣教士,这使我有点意想不到。他是经修道院批准到大学图书馆来做研究工作的,是一个饱学之士,但是,外表看上去和我心目中的僧侣并没有两样。身材又高又大,赭黄色头发,碧碧蓝的一双眼睛,红红的圆脸。人很怯生拘谨,看上去不大想跟我多搭讪,可是,礼貌相当周到,在餐桌上谈话时始终客客气气;我只在吃饭时见到他;午饭一吃完,他就回图书馆工作;吃完晚饭,我留在客厅里和那个不洗餐具的女儿谈话,练习德语,他总是回自己的屋子。
  "有一天下午,那至少已经在我迁来一个月之后,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散一回步。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说他能够指给我看邻近的一些地方,而这些地方敢说单靠我一个人是不会发见的。我相当能够走路,可是,他随时都能击败我。这第一次散步,我们一定足足走了有十五英里远。他问我来波恩干什么,我说来学德文,井且想熟悉一下德国文学。他很有谈吐,说他愿意尽量帮助我。这次以后,我们每星期总要出去散步两三次。我发现他教哲学已有好些年。在巴黎时,我读过一些哲学,斯宾诺莎啊,柏拉图啊,笛卡尔啊,但是,德国的那些大哲学家都没有读过,听他谈论这些哲学家正是求之不得。有一天,我们作了一次短途旅行,越过莱茵河,坐在一家卖啤酒的园子里喝啤酒,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
  "想来是的,"我说。
  "他迅速扫了我一眼,我觉得他的眼睛里闪出一丝笑意。他开始谈论埃斯库罗斯起来;你知道,我学过希腊文;他对这些伟大的悲剧家之熟悉,我简直无法望其项背。听他谈很给人启发。我不懂得他为什么忽然问我这个问题。我的保护人纳尔逊叔叔是一个不可知论者,但是,他经常去做礼拜,因为他的病家指望他这样;他送我上主日学校,也是为了同样理由。我们的帮佣玛莎是一个顽固的浸礼会教徒;我做小孩时,她时常告诉我地狱里的烈火,有罪的人将要永远在地狱里受苦,以此来吓唬我。村子里某些人,她为了这种或那种原因,要给他们惩罚,就形容给我听,他们在地狱里将要受的各种苦难,自己觉得十分开心。
  "到了冬天,我和恩夏姆神父已经混得很熟了。我觉得,他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人。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着恼过。人平和忠厚,比我可能指望的还要胸襟开阔,而且极其宽容。他学识渊博,而且肯定知道我什么都不懂,但谈起话来,往往把我当作好象和他一样有学问。对待我非常耐心,仿佛除掉帮助我之外,别无所求。有一天,我不知道什么缘故,患了腰痛,我的房东太太葛拉保夫人给了我热水袋,坚决要我睡上床。恩夏姆神父听说我病倒了,晚饭后,来到我的房间。我除掉腰痛得很厉害以外,人还是好好的。你懂得书呆子的为人,他们对书总要弄个明白;我把手里看的书放下时,他就拿了起来看看书名。那是一本讲梅斯特·艾克哈特的书,我在城里一家书铺里买到的。他问我为什么看这种书,我告诉他,我曾经涉猎过相当一部分有关神秘主义的书,并且和他谈到考斯第以及他怎样引起我对神秘主义的兴趣的。他用那双碧碧蓝的眼睛打量着我,眼睛里有一种神情只能形容为爱惜。我感到他觉得我相当可笑,但是,同时对我的钟爱并不因此而有所减弱。反正我从来就不在乎人家认为我有点象傻瓜。
  "你在这种书里面想寻些什么?"他问我。
  "我要是知道的话,"我答,"至少就会去寻它了"。
  "你可记得我曾经问过你是不是新教徒?你说想来是的。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就是这样长大的,"我说。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
  "我不喜欢人问我这些个人问题,所以首先想到的是告诉他,说这不关他的事。可是,他的脸色非常和善,使我感到没法顶撞他。我不知道说些什么;我不想回答相信,也不想回答不相信。也许是我的腰痛要说话,也许是他对我的某种影响。反正我和他谈了自己的经历。"
  拉里迟疑了一下。当他继续说下去时,我知道他讲话的并不是对着我,而是对着那个黑衣教士。他已经把我忘却。我不懂得是什么时间因素抑是地点因素使他违反自己的沉默性格,不经我敦促,就把他长期讳莫如深的事情讲了出来。
  "鲍勃·纳尔逊叔叔很民主,他送我进的是麻汾中学。只是因为路易莎·布雷德利伯母跟他唠叨个不停,到了我十四岁时,他才让我进圣保罗中学。我不论功课或者体育都不怎么行,只是还对付得过去。我认为我是个完全正常的男孩子。我对飞行特别迷。那时候,飞行还处在早期,鲍勃叔叔对飞行和我一样兴奋。他认识几个飞行员;当我说想要学飞行时,他就说愿意给我想办法。我年纪虽小,个子却长得高,十六岁就完全可以充十八岁。鲍勃叔叔叮嘱我务必保守秘密,因为他晓得人家知道他让我飞行全都会骂得他臭要死。可是,事实上,就是他帮助我溜到加拿大,并且给我一封介绍信去见他的一位熟人的。结果是,到了十七岁时,我已经在法国当飞行员了。
  "当时我们飞的全是非常蹩脚的飞机;你每次上天等于拿性命打赌。飞行的高度,按照今天的标准,是荒唐透顶的,但是,我们全不懂得,反而认为了不起。我真爱飞行啊。我没法形容飞行时心里的感受,只觉得自己又得意又快乐。在天上,飞得高高的,觉得自己成了某种伟大而美丽的东西的一部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只知道到了两千英尺以上,我不再是先前那样孤零零的一个人,而是有所属了。这话听上去可能很愚蠢,但是,我实在说不清楚。当我飞到云层以上,看见那些云就象大群绵羊似的在我脚下,我的感受就象和无限合为一体了。"
  拉里停了一下,从他那深不可测的眼窝里盯着我,可是,我说不出他是否看见我。
  "我知道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但是,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们死去,所以对我没有什么影响。后来我亲眼看见了一个死人。这使我感到惭愧。"
  "惭愧?"我不由自主地叫出来。
  "惭愧,因为那个孩子只比我大三四岁,是那样的精力充沛和勇敢,在不久前还是充满生命力,还是那样善良,而现在只剩下一堆烂肉,那样子就象从来没有活过似的。"
  我没有说什么。我读医科时曾经见过死人,在战争时看见的还要多。使我倒胃口的是他们看上去非常渺小,一点尊严没有。只是些弃置不用的木偶。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觉。我哭了。我并不是为自己担心;我感到忿恨不平;使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是死的丑恶。战争结束了,我回到家里。过去我一直喜欢机械。如果航空没有什么干头的话,我就进一家汽车工厂。我曾经受过伤,只能暂时无所事事一下。后来他们要我就业。我没法做他们要我做的那种事情。这好象很无聊。我曾经有过很多时间在思索。我不断问自己,人生是为了什么。归根到底,我能够活着只是靠运气;我要一生有所作为,但是,不知道应当做什么。我从来没有对上帝开动过什么脑筋。现在却想起他来了。我不懂得为什么世界上要有恶。我知道自己很肤浅;我不认识什么可以请教的人,但是,我要学,所以我就胡乱地读起书来。
  "当我告诉恩夏姆神父所有这些话时,他就问我:"那么,你已经读了四年书了,是不是?你找到答案没有呢?"
  "一点没有,"我说。
  "他望着我,一脸的慈祥神气,把我都搞糊涂了。我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使他这样感动。他在桌上轻轻敲着指头,就象脑子里在盘算一件事情一样。
  "我们大明大智的老教会",他当时说,"曾经发现,如果你假装信教那样行事,你就会真正信教;如果你带着疑虑祈祷,但是出于真心,你的疑虑将会消除。我们圣餐仪式对精神的力量是为多少世纪以来的人类经验所证明了的;如果你肯使自己接受一下圣餐仪式的美,也许上天会赐给你宁静。我不久就要回修道院。何不跟我们一同去住几个星期呢?你可以和我们的杂役僧人一起在地里做活;晚上在图书馆里看书。这个经验不见得不及在煤矿或者在德国农场上做工。"
  "你为什么要建议我这样做呢?,我问。
  "我从旁观察你已有三个月了",他说。"也许我理解你比你理解自己还要多些。你和信仰之间只隔开一层薄纸。"
  "我对他这话没有说什么。那就象有人扣着我的心弦,并且拨了一下,给人一种古怪的感觉。终于我跟他说,让我考虑考虑。他就不再言语。在恩夏姆神父逗留在波恩的余下期间,我们从不再提有关宗教的事,可是,在他离开时,他开了修道院的地址给我,说如果我决定去,只要写个便条给他,他就会替我安排住所。他走后,我比预计的还要想念他。日子过得很快,又是仲夏天气。在波恩过夏天相当不错。我读了歌德、席勒、海涅Z读了荷尔德林和里尔克[注];但是,仍然没有找到答案。我时常盘算恩夏姆神父讲的那些话,终于决定接受他的邀请。
  "他上车站来接我。修道院在阿尔萨斯,乡间很美。恩夏姆神父介绍我见了院长,然后,领我到指定给我的小房间。房内有一张狭窄铁床,墙上挂了一只耶稣殉难的十字架,陈设简陋,只是些生活必需的东西。午饭铃响时,我向食堂走去。那是一间有穹顶的大厅。院长带领两个僧侣站在门口,一个僧侣端一盆水,另一个手里拿条毛巾,院长在客人两只手上洒几滴水洗洗,然后用僧侣递给他的毛巾将两手擦干。除了我之外,还有三个客人,另有两个过路牧师留下吃午饭的;还有一个年长的满腹牢骚的法国人,到这里来归隐的。
  "院长和两个助手,一正一副,在餐厅的上首就座,各自坐一张桌子;神父们在沿墙的两边坐,修道士和勤杂人员以及客人们则坐在餐厅正中。做了感恩祷告之后,大家就吃起来。一个见习修士站在餐厅进口处,以一种单调的声音读一本道书。吃完饭,大家又做感恩祷告。院长、恩夏姆、客人和招待客人的修士走进一间小点的屋子喝咖啡,谈些杂七杂八的话。然后我就回自己的小房间。
  "我呆了三个月,人很快乐。那种生活对我完全适合。图书馆很好,我看了不少的书。神父们没有一个企图用任何方法影响我,但是,很高兴和我交谈。他们的学问,他们的虔诚,和他们的那种不随流俗的派头,都深深打动了我。你不要以为他们过的是一种无所事事的生活。他们一直都不得闲。自己种地,自己打粮食,也高兴我帮助他们做。我喜欢做祈祷的华丽场面,但是,最最喜欢的是晨祷。那是在清晨四点钟。你坐在教堂里,四周围全是黑夜,觉得特别动心;这时候,修士们都神秘地穿上他们的服装,头巾拉上来遮着头,用他们有力的男声唱着礼拜仪式的平易歌曲。这类日以为常的活动给人以一种安全感;而且尽管花了偌大的精力,尽管思想从没有停止过活动,你仍然感到一种持久的宁静。"
  拉里带有憾意地微笑一下。
  "我就象罗拉一样,生得太晚了,没有碰上自己的时代。我应当生在中世纪,那时候,信教是天经地义的事。那样的话,我就会看清自己的前途,在教会里谋一个职位。现在我没法相信。我想要相信,但是,我相信不了一个比一般上流人士好不了多少的上帝。神父们告诉我上帝创造世界是为了颂扬自己。这在我看来并不是怎么高尚的事儿。贝多芬写他的那些交响乐难道是为了颂扬自己?我不相信是如此。我相信他写那些创作是因为他的灵魂里有一种音乐要表现出来,而他要做的就是尽自己的能力把这些音乐表达得尽善尽美。
  "我常听神父们反复念餐前祈祷,心里盘算他们怎么会一直祈祷而不怀疑到他们的天父给他们每日粮食呢。儿童会恳求他们尘世的父亲给他们食物吗?他们指望他这样做,对他这样做既不感谢,也不需要感谢;对于一个生了孩子而养不活或者不愿养活孩子的父亲,我们对他只有责备。我觉得一个万能的造物主如果不准备给他创造的众生以生存的必要物质和精神食粮,他还是不创造的好。"
  "亲爱的拉里,"我说,"你还是不生在中世纪的好。否则,你准被判处人刑。"
  他笑了。
  "你获得不少成就,"他继续说。"你可愿意人当面恭维你吗?"
  "这只会弄得我很尴尬。"
  "我替你想,也会是这样。我也没法相信上帝要人恭维。在空军里面,一个家伙靠巴结指挥官弄到美差,我们都看不起他。一个人想要靠穷巴结,而从上帝那里得到拯救,我相信上帝也会看不起他。我总认为,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种按照你的知识程度尽力而为的人。"
  "可是,使我想不通的首先还不是这个。我没法理解那种原始罪恶的想法,而以我所知,那些神父的头脑里多多少少都带有这种成见。我参加空军时认识许多人。当然他们只要有机会就喝醉酒,就找女孩子睡觉,而且嘴里不干不净的;我们里面有一两个坏蛋:一个家伙因开空头支票被逮捕,并且判了六个月徒刑;这不完全是他的过错;他从来没有过钱,当他拿到比自己想望更多的钱时,他就忘乎所以了。我在巴黎碰到过环人:回到芝加哥时,碰到过更多的坏人,但是,他们做坏事大都由于遗传,而这是他们无法可想的,或者由于环境,这也是不由他们自己选择的:对于这些罪恶,敢说社会应当比他们负有更大的责任。我如果是上帝的话,我就设法惩罚他们里面的一个,甚至里面最坏的一个,堕入地狱,水受沉沦之苦。恩夏姆神父思想比较开通;他认为地狱就是失去上帝护持,但是,如果这样就是一种使人忍受不了的惩罚,够得上是地狱,你能想象仁慈的上帝会执行这种惩罚吗?归根到底,是他创造了人类;如果他创造的人类使他们能够犯罪,那就是他要他们犯罪。如果我训练一只狗去咬闯进我后院来的生人的咽喉,它咬了生人的咽喉之后,我再去打它,那是不公平的。
  "如果一个至善和万能的上帝创造了世界,为什么他又创造恶呢?神父们说,这是为了使人克服自己恶的本性,抵拒诱惑,把痛苦和忧患作为上帝用以洗刷自己的考验来接受,使自己终于配得上享受上帝的恩典。这就象派个人送封信到某地去,然后在他必经之路上造一个迷阵,使他不容易通过,又挖一条壕沟,使他要游过去,最后又造一道城墙使他攀缘过去。我不相信全能的上帝会没有常识。我不懂得为什么你们不能设想一个并没有创造世界的上帝,而是尽力而为的上帝,比人类好得多,聪明得多,伟大得多,在和一个不是由他创造的恶斗争,而且说不定最后会战胜恶。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我也说不出为什么你们应当信仰这样一个上帝。
  "那些神父对使我困惑的这些问题,不论在理智上或者在情感上,都没法替我解决。我和他们不在一个道儿上。当我去向恩夏姆神父告别时,他没有问我有没有从他认为满有把握的经验中得到益处。他无限仁慈地把我看看。
  "恐怕我辜负了你的美意,神父,"我说。
  "不,"他回答。"你是一个有极深宗教观念的不信上帝的人。上帝将会挑选上你。你会回来。是回到这里或者别处,只有上帝说得了。"

  "那年冬天余下的时间,我都住在巴黎。我对科学一点不懂;觉得现在该是我对科学至少有点人门知识的时候了。我读了不少的书。我不知道自己学到多少,只知道自己极端无知。不过这一点我过去已经晓得了。春天来时,我就去乡间住在小河边一个旅馆里,靠近一个美丽的旧式小镇;这类小镇法国很多,生活在这里好象二百年来就没有变动过。"
  我猜想这就是拉里和苏姗·鲁维埃一起度夏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打断他。
  "后来,我去西班牙。我要看看贝拉斯克斯和艾尔·格列柯;盘算艺术能不能给我指出宗教所不能指出的一条出路。我游荡了一个时期,然后到了塞维利亚。这地方使我很喜欢,心想我要在这儿过冬。"
  塞维利亚我二十三岁时也到过,那地方我也喜欢。我喜欢那些白色的弯弯曲曲的街道,那些教堂,和瓜达尔基维尔河一带广阔的平原;可是我也爱那些安达卢西亚女郎的风韵和欢快,深色的眸子,和佩在她们黑头发上的麝香石竹,把头发衬得更黑,而石竹花也被头发衬得更鲜艳;我喜欢她们浓郁的肤色,她们嘴唇的诱惑性肉感。那时候,确实是,只要年纪轻就等于置身天堂。拉里去塞维利亚时不过比那时候的我稍微大一点,所以,我不由而然盘算他面对这些迷人精的引诱,是否仍旧无动于衷。他回答了我没有说出的问题。
  "我碰到一个在巴黎认识的画家,一个叫奥古斯特·科泰的家伙;他一度和苏姗·鲁维埃住在一起过。他来到塞维利亚写生,在那边找到一个女子就同居起来。有天晚上他请我去埃里丹尼亚剧院听一个弗拉门科歌唱家唱歌,并且带了那女子的一个朋友来。你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娇小玲珑的女子;年纪只有十八岁。她跟一个男孩子闯了祸;因为有了身孕,只好离开自己村子。男孩子正在服兵役。她生下孩子之后,把孩子交给乳娘带,自己在烟草工厂里找了一个工作。我把她带回家。她人非常快活可爱;几天之后,我就问她愿不愿意和我同居。她说愿意,所以我们就在有余屋分租的人家租了两间房,一间卧室,一间起坐间。我跟她说她可以不去做工,可是她不肯,这对我也合适,因为这样白天我就可以自己支配。厨房是公用的,所以,她总是在上工之前给我把早饭烧好,中午时候回来烧午饭,晚上我们上馆子,饭后看电影或者找个地方跳舞。她把我看作是疯子,因为我洗过一次蒸汽浴,而且每天早上非要用海绵蘸冷水淋身不可。她把孩子托在一个村子里,离塞维利亚有几英里,我们常在星期天去看他。她并不瞒我,她跟我同居是为了多赚两个钱,等她的男朋友服兵役期满之后,好和他在大杂院里找个住的地方。她是个很惹疼的小东西,肯定说她会成为她的帕科的好妻子。人兴致好,性情温和,热忱。她把人们讳言的性交看作是身体的自然功能之一,和别的身体功能一样。她从中找到快乐,也高兴给人快乐。她当然象一只小动物,但她是一只很好的,吸引人的,驯化了的动物。
  "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告诉我,她收到帕科从西属摩洛哥(他服兵役的地方)寄来一封信,说他就要复员,两天内将抵达加的斯。第二天早上,她把自己东西打了包,把钱塞在长袜子里,让我送她上车站。当我把她送上车厢时,她热烈地吻了我,可是,她大兴奋了,一脑门子只想到和自己的情人重逢,谈不上和我惜别。我有十足的把握,在火车还没有完全开出车站之前,她已经把我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我在塞维利亚继续住下去倒秋天就动身去东方,也就是那一次使我到达印度的。"

  时间已经很晚了。客人逐渐少下来,只有几张桌子还坐了些人。那些因为无所事事而坐在那里的人都回家了。那些看完了戏或者电影来这里喝杯酒或者吃点东西的人,也已经离开。偶尔会有些晚到的客人,闲闲散散走进来。我看见一个高个子,显然是个英国人,带了一个年轻流氓进来。他有一张英国知识分子长长的疲惫的脸,稀疏的鬈发;他有着和许多人一样的幻觉,总以为只要人到了国外,你在国内认识的人就没法认出是你来。年轻流氓狼吞虎咽地吃一大盘三明治,他的同伴则带着喜悦和仁慈的眼光在一边看着他。真好的胃口!我看见一个脸熟的人,因为我们在尼斯时同在一家理发店理过发。这人个子高大,年纪不小了,花白头发,一张红红的虚胖的脸,眼睛下面两个大大的眼包。他是美国中西部的一个银行家,经济大崩溃之后,宁可离开自己根生土长的城市,而不愿意对簿公堂。我不知道他究竟犯了罪没有;如果他犯了罪,他在法国当局的眼中恐怕也是个提不上嘴的人物,犯不着引渡他。他派头很大,而且象蹩脚政客那样假装兴高采烈,但是,他眼睛里显出害怕和忧郁。他从来没有完全醉过,也从来没有完全清醒过。他总是带着一个妓女,而这个妓女显然在尽可能地榨取他。而现在他正带着两个满脸脂粉的中年妇女坐在那里;两个妇女显然在嘲笑他,而且并不打算加以掩饰;他呢,只勉强懂得她们讲话的意思,还在吃吃地傻笑。繁华的生活啊!依我看来,他还是呆在家里吃下那帖苦药的好。有一天,女人会把他榨干,那时候,他就只有投河或者服安眠药自杀的一条路了。
  在两点和三点之间,生意好一点起来,大约是因为夜总会关门了。一伙美国青年踱了进来,喝得烂醉而且闹得厉害,不过,不久就走了。离我们不远,两个脸色阴沉的胖女人穿着男人似的紧身装束,并排坐着,一声不响在忧郁地饮着威士忌苏打。来了一群穿晚礼服的人,是法文里叫作gens du monde的人,显然是到各处逛逛,现在要找个地方吃宵夜,作为结束。他们来了又走了。一个小个子男人,穿着朴素,坐在那里有一个多钟点,面前放了一杯啤酒,在看报。这人引起我的好奇心。他留了一撮整齐的黑胡子,戴夹鼻眼镜。终于进来了一个女人和他坐在一起。他向女人点一下头,毫不亲热。我猜想,他大约因为女人使他久等,生气了。女人年纪轻,穿得很不象样,但是涂得满脸脂粉,而且看上去很疲倦。过不久,我看见女人从手皮包里拿个东西交给他。钱!他看看,脸色沉下来。他跟女人讲的话我听不见,但是,从女人的样子看来,这些话大约是骂她的,而且她好象在给自己开脱。突然间,他探身过去,给了女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她叫了一声,呜呜咽咽哭起来。经理听见闹声赶来,看是怎么回事。他好象在告诉他们,如果不守规矩,就滚出去。女子转身向着经理,并且为了使别人听见,尖着嗓子用下流话告诉他不要多管闲事。
  "他打我耳光是我自找的,"她大声说。
  这些女人!过去我一直认为一个人要靠女人卖淫吃饭,一定得身体精壮、面目姣好而且具有性感,随时会动刀子或者拔出手枪;没想到这样一个矮小委琐的家伙,从外表看来,可能只是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小职员,竟而能够在这人满为患的职业里有插足之地。
作者:[英]毛姆
翻译:周煦良
第六章(二)

  那个伺候我们这张桌子的侍役要下班了;为了拿到小帐,把帐单送过来。我们付了钱,并叫了咖啡。
  "怎么样?"我说。
  我觉得拉里有心思讲下去,我也知道自己有心思所下去。
  "我不使你厌烦吗?"
  "不。"
  "好吧。我到了孟买。船在孟买要停三天,让那些旅游者借此游览一下,并作短途旅行。第三天,我下午不值班,就上岸去走走。我走了一转,看看来往人群:真是五方杂处!中国人,穆斯林教徒,印度教徒,和你的帽子一样黑的泰米尔人;还有那些拖大车的、长着两只长角的驼背公牛!后来我去石像山逛了那座山洞。一个印度人在亚历山大城搭了我们的船去孟买,那些旅游者都不大看得起他。这人矮而胖,一张棕黄色的圆脸,穿一套黑绿两色格子的厚花呢衣服,围一条牧师的领子。有天晚上,我正在甲板透透空气,他跑上来和我攀谈。刚巧那时候我不想跟任何人谈话,我要单独一个人;他问了我许多问题,恐怕我对他有点不大客气。反正我告诉他我是一个学生,为了回美国省点路费而在船上干活的。
  "你应当在印度逗留一下,"他说。"东方能够教给西方的东西,比西方所想象的要多。"
  "是吗?"我说。
  "反正,"他继续说,"你一定得去看看石像山的山洞。你决不会后悔。"拉里打断自己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到过印度没有?"
  "从没有到过。"
  "是这样,我正在瞧着那个庞大的三头神像,这是石像山的巨观,而且弄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时,听见身后有人说道:"原来你接受我的劝告了。"我转过身去,一眼就看出是谁在跟我说话。就是那个穿厚花呢衣服,戴牧师领子的矮子,可是,现在,他穿上一件番红色长袍;事后我才知道,这种长袍是罗摩克里希那教会长老着的。他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滑稽相的吱吱呱呱小矮子,而是很有派头,很神气了。我们同时都盯着那个庞大的胸像看。
  "大梵天,司创造,"他说。"毗湿奴,司护持;湿婆,司破坏。绝对精神的三个表现。"
  "我不大懂得你的意思,"我说。
  "这并不奇怪,"他回答,唇边露出微笑,眼睛眨了一下,仿佛在嘲笑我。"一个能够被人了解的上帝就算不上上帝。无限岂能形诸语言?"
  "他合掌微微躬身,就漫步走去。留下我望着那三个神秘的头像。也许我正处在一种虚心接受状态,自己感到异常激动。你知道,有时候,人在回忆一个名字的情形;那名字就在嘴边,可你就是叫不出来:当时我的感受就是这样。我从山洞里出来之后,坐在石阶上很久很久,望着大海。我关于婆罗门教的全部知识只是爱默生的那些诗,现在想把那些诗背出来,但是背不出。这使我很恼火。回孟买时,我走进一家书店,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书收进这些诗的。原来在《牛津英诗选》里。你记得吗?
   他们刷掉我是他们失算,
   他们逃避我,我就是羽翼:
   我是怀疑者,我也是怀疑,
   我是婆罗门歌唱的圣诗。
  "我在一个本地饭馆吃了晚饭,然后到练兵场上走走,眺望大海,因为我可以玩到十点钟上船。我觉得从来没有看见天上有这么多的星星过。一天酷热之后,晚凉便人很受用。我找到一处公园,在长凳上坐下。公园里很黑,沉默的白色人影在我身旁来来去去。这个神奇的一天,朗照的日光,五颜六色的闹吵吵的人群,辛辣而芳香的东方气味,使我心醉了;而那三尊"大梵天"、毗湿奴和湿婆的庞大头像,就象画家用来使他的构图具有完整性的一个物体或者一片颜色似的,赋予这一切以一种神秘的意义。我的心开始疯狂地跳起来,因为我突然间深深体会到印度能给我某种我非有不可的东西。那就象有个机会摆在我面前,我要么立刻拿到手里,要么就永远失之交臂。我很快打定主意,决定不回船。船上我没有留下什么,只有一只旅行袋,装了几样东西。我慢慢走回本地居民区,看有没有旅馆;不久就找到一家,要了一个房间。我有的是身上穿的衣服,一点零钱,护照和取款证明信:我觉得非常自由,大声笑了。
  "开船在十一点钟;为了保险起见,我等到十一点才走出房间。我走到码头上,看船开出去,然后去罗摩克里希那教会,访出那位在石像山和我谈话的长老。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讲明要见那位刚从亚历山大城来的长老。我告诉他,我决定在印度呆下来,并且问他应当看些什么。我们谈了好半天,最后,他说,他当晚要去贝那勒斯,问我可愿意和他一同去。我高兴得跳起来。两个人坐的三等车厢。车厢里满是人,吃东西,喝酒,谈话,而且热得简直吃不消。我一夜没有闭眼;第二天早上,人相当疲倦,可是,那位长老就象一朵雏菊那样精神奕奕。我问他怎么会的,他说:"靠参究混沌;我在绝对中找到休息。"我不懂得该怎么想法,可是,我能够亲眼看出他就象在一张舒适的床上睡了一夜好觉那样神清气爽。
  "贝那勒斯总算到了。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来迎接我的伙伴;长老命他给我找一间房子住。他的名字叫马亨德拉,是大学里的一个教师。人忠厚聪敏,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他。那天傍晚,他带我坐一条船去游恒河;这对我可说是开眼界,全城的人都拥到水边来,望去很美,简直惊心动魄;但是,第二天早上,他还有更好的指给我看。天没有亮,他就到旅馆来叫我起身,重又把我带到河边。我看见的事情使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眼睛:成千上万的人来到水边洗去邪浴和祷告。我看见一个又长又瘦的高个子家伙,蓬发虬髯,只穿一条兜带这着下体,立在那里伸出两只长胳臂,仰起头,高声向着初升的太阳做祈祷。我没法形容给你我所获得的印象。我在贝那勒斯呆了六个月,破晓时,屡次到恒河边去看这种稀有的景象。我永远忘记不了这种奇观。那些人一点不是将信将疑,一点不带有保留,或者疑虑参半。
  "人人都对我很好。他们一旦发现我来并不是为了打老虎,或者做买卖,而是求学,就想尽方法帮助我。他们很高兴我想学习兴都斯坦语,并且替我找先生。他们借书给我;回答我的问题从来不感到累。你对印度教可懂得吗?"
  "很有限,"我答。
  "我以前还当作你会感觉兴趣呢。印度教认为宇宙没有开头,没有结尾,而是永远从成长到平衡,从平衡到衰落,从衰落到解体,从解体到成长,如是以至无穷;可有什么见解比这个更了不起的?"
  "印度教徒认为这种无完无尽的周而复始,其目的是什么?"
  "我觉得他们会说这就是绝对的本性。你晓得,他们相信生死是一个阶段,其目的是对灵魂的前世行为给予惩罚或者奖励。"
  "这就是主张轮回说。"
  "三分之二的人类都相信这个学说。"
  "有许许多多人相信并不能保证它就是真理。"
  "不能,但至少值得认真对待。基督教吸收了不少的新柏拉图主义,它当初说不定很便当地也吸收了轮回说;事实上,有一个早期基督教派就相信轮回说,但是被宣称为异端。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缘故,基督教徒就会对轮回和对耶稣复活一样深信不疑。"
  "轮回是不是指灵魂从一个身体转到另一个身体,并且根据前生的功过没完没了地经历下去?"
  "想来是这样。"
  "可是,你知道,我不但是我的灵魂,也是我的身体。谁说得了我之所以为我,有多少是我的身体碰巧造成的。拜伦不是因为碰巧生了一只畸形的脚会是拜伦吗?陀思妥耶夫斯基不是因为碰巧有羊痫风会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吗?"
  "印度人不愿意说碰巧。他们会说是你前生的所作所为,才使你的灵魂投进一个残缺的身体。"拉里用手指轻轻敲着桌子,眼睛空无所瞩地在出神。后来,嘴边露出微笑,眼睛里显出深思的神气,继续说道:"你可曾想到过,轮回既是世间有恶的解释,也是恶的存在理由?如果我们受的恶报是我们前生造孽的结果,我们就会服服帖帖地忍受,并在今生努力行善,使来生少受些苦。但是,自己忍受恶报比较容易,只要硬挣一点就行;使人不能忍受的是看见别人受苦,而这些苦难看起来往往不是应得的。如果你能够说服自己,认为这是前世作的孽,你可以怜悯人家,可以尽力减轻其痛苦,而且应当如此,但是,你没有理由抱怨或者不平。"
  "可是,为什么上帝不在一开始就创造一个没有痛苦和不幸的世界,使人决定自己的行动时没有功过可言呢?"
  "印度教徒会说开始是没有的。个人灵魂是与天地同存的,从古如斯,它的善恶则由以前的生存决定。"
  "那么相信轮回说对人的生活会有实际影响吗?说来说去,考验就在这上面。"
  "我认为有影响。我可以告诉你我的一个相识,轮回说对他的生活肯定产生了很实际的影响。我到印度的最初两三年中,大都住在当地的旅馆里,但是,有时候,也有人请我到他家里去住,而且有一两次在一位生活很阔气的土邦主的家里作客。通过我在贝那勒斯一个朋友的关系,我被邀请到北方的一个小土邦去住住。首府很爱人;"一座桃红色的城市,有时间一半老"。朋友介绍我认识的是一位财政部长;他受过欧洲教育,在牛津读过书。跟他谈话时,你得到的印象是一个有学识的进步开明人士,而且以一个极端能干的部长和精明的政治家知名于时。他穿西装,外表很整洁;相貌相当漂亮,和一般印度人达到中年时一样,身体稍微有点发胖,留了一撮修剪得很整齐的上须。他时常请我到他家里去。家里有座大花园,我们常坐在大树的荫影里聊天。他有一个妻子,两个成年的孩子。你会把他看作只是一般的,相当平常的,英国化的印度人,所以,有一天,我发现他一年之后他五十岁时,就要辞去自己进项很好的职位,把财产交给妻子和孩子,去做托钵僧到处去飘流,不由得大吃一惊。但是,更使人诧异的是,他的朋友们,以及土邦主,都认为事情已成定局,并且把这看作是很自然的事,而不是什么出奇出格的行为。
  "有一天,我跟他说:"你这人头脑是很开通的,而且见过世面,读过万卷书,科学,哲学,文学--难道你真心真意相信灵魂转世吗?"
  "他的整个表情变了,完全是一副先知的脸。
  "我亲爱的朋友,"他说,"如果我不相信灵魂转世,生命对我将会毫无意义。"
  "那么你相信吗,拉里?"我问。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认为,我们西方人不可能象东方人那样从心眼里相信。这和他们是血肉相连的;而对我们说来,只能是种见解。我既不相信,又不不相信。"
  他停了一下,手托着脸看着桌子;然后向后靠起。
  "我想告诉你,我有过一次非常奇怪的经验。那时,我在阿什拉玛;一天晚上,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按照我的印度朋友教给我的方式参掸。我点了一支蜡烛,把注意力集中看着火焰;过了一段时间,我从火焰里很清晰地见到一长串的人物。为首的是一个年事已长的妇女,头上一顶花边帽,戴一对灰色耳环,穿一件黑紧身上衣和一条黑绸撑裙大约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穿的那一种;她站在那里,正面向着我,态度姻雅谦虚,两臂沿身体下垂,手掌心向着我。一张有皱纹的脸,脸上神情给人以和蔼可亲的感觉。紧接在她后面是一个瘦长个子的犹太人,偏着身子使我只能看见他的旁相;他长了一只鹰钩鼻子,和两瓣厚嘴唇,穿一件黄色粗布衣服,一顶黄便帽这着浓密的深色头发。他的神态象个好学深思的学者,表情严肃,同时又富于情感。在他身后是一个年轻人,但是脸朝着我,就象我们中间不隔着任何人似的,他面色红润愉快,一眼就看出是一个十六世纪的英国人。他直挺挺地站着,两腿稍稍分开,神情强悍骄横;全身装束都是红色,就象朝服一样华丽;脚上穿的宽头黑丝绒鞋,头戴黑丝绒扁帽。在这三个人后面,还有一长串数不尽的人,就象电影院外面排的长队,但是,模模糊糊,看不清他们的面貌。我只感觉到他们的模糊形状和夏风吹过麦田时的那种起伏动作。没有一会儿工夫,不知道是一分钟,还是五分钟,还是十分钟,他们便慢慢消失在夜晚的黑暗里,只剩下蜡烛的稳定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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