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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缥缈录by江南

_40 江南(当代)
他低头看的时候,看见在一只盛满热栗子的竹匾下蹲着的小猫,正瞪大眼睛看着他。他觉得这只猫有点眼熟,于是蹲下来伸出手去,猫愣了一下,转身想逃,还是被他抓住了。他抱起来。发现它的爪子被磨圆了,他想了起来,是那只走钢丝的猫,它的主人怕爪子蹭着钢丝,所以为它剪短了。
猫儿温驯地在他怀里趴着,用爪子抹了抹脸,竟像是要睡觉的样子。吕归尘回眼去看,那个走钢丝的杂耍班子已经距离很远了,也不知道这只小猫怎么跑了那么远。
他抱着猫儿点它的头,退了几步从竹匾边走开,想着要不要抱它送回去,这时候有人从后面撞上了他的背。
他回头,看见那双深红色的眼睛:“羽然……”
“啊,小猫小猫!”羽然没有顾得上管他,第一眼就看见了他怀里的小猫。
她把小猫抱了过去,挠着它的头顶心。猫儿痒了起来,开始左闪右闪地不安分,羽然又拎着它的两条后腿,猫儿只好两条前腿撑在地下,这样就算它想抓羽然也抓不到,羽然一推它只好往前踏几步,往后一拉又惊惶地退回来,倒像是一架小推车。吕归尘看着不由得笑了起来,也不知道羽然从哪里学来的方法去折腾这只小猫,他知道宁州的森林很少有猫的。
小猫终于受不了了,两条后腿一蹬,挣脱了羽然的掌握,一溜烟地跑向了小街后面。羽然想去追的时候,吕归尘拉了她的手:“别追了,它回去走钢丝了。”
羽然跺了跺脚,还是看着那只小猫越跑越远的影子,吕归尘觉得自己的手心里是温热的,羽然没有摔开他的手。他忽然有个想法说羽然就这么看着那只小猫儿吧,他在后面拉着羽然的手看她,猫儿跑着跑着却永远跑不到小街的尽头,周围熙熙攘攘的人,他在这里看着羽然。
小街不长,两个人终于走到了街尽头,摊子渐渐地少了,人也稀稀寥寥。落日的光芒直射吕归尘的脸,他用手遮着阳光,在街口的地方站了一下。
“我要走了,我要回去看书。”羽然也静了一下,然后说。
“看书?”吕归尘愣了一下,他知道羽然懂很多东西,但是想像羽然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看书,确实是难以想象的。
“嗯!”羽然点了点头,“阿苏勒你去哪里?”
“明天我和煜少主约了,出城去楠宫看看。我骑马来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要了,”羽然摇头,“我坐大车去城南。”
南淮城地方广大,商家有马车从城北往城南,只要两个铜钿就可以搭乘,和去外地的大车一样,一车可以坐上十几个人,在街口拦住它,到了地方让车夫停下就可以。
“嗯。那你小心。”
吕归尘看着羽然的背影消失在人流里,他的马寄存在小街的另一头,他要走相反的路。
秋风已经冷起来了,羽然推开烫沽亭的门,感觉到一阵大煮鱼鲜的腥腥的白色蒸汽涌了出来。那股鲜香的味道合着蒸汽一起笼罩了她,她觉得浑身都暖和了起来,搓着手左顾右盼。
姬野就坐在靠窗的桌子边,桌子上乱七八糟地放了五六个白瓷杯子,他手里还端着一杯,桌上盘子里的菜已经吃空了。
“我来了我来了!”羽然跑到桌子边坐下,对着掌柜大喊,“今天煮的是什么?”
“是鲱鱼,来两条尝尝吧。”
“嗯,就要鲱鱼,”羽然回头看着一声不吭的姬野,“脸拖得那么长,我只晚了一会儿啊。”
“没事的。你干什么去了?”姬野努力想装得漫不经心一些。
“和阿苏勒去凤凰池那边逛街。我跟你说了的啊,你自己又说不去。”
“我不想去。”姬野知道自己是在赌气,可是心里还是隐隐地动了一下,就有点不舒服。
“小气!”羽然狠狠地皱着鼻头,冲他吐了吐舌头。
“我才不是!”姬野觉得自己的脸红了,他心里打鼓,不知道这些天晒黑了,能不能把血色压下去。
“就是你小气,就是你小气,就是你小气!”羽然一叠声的说,“阿苏勒的父亲去世了啊,他心里很难过的!我不陪他,你陪他么?他才不像你这个样子。有一点事情就挂在脸上,好像世上大家都欠你钱的样子,他就跟我说了一次,可是我知道他心里一直很伤心的!”
姬野终于不出声了,掌柜的端着鲱鱼上来,看着气鼓鼓的女孩和一声不吭的男孩。
羽然狠狠地瞥了姬野一眼,拿起一条竹签穿好的鲱鱼放在他面前的盘子里,上去在他鼻子上用力掐了一下,姬野一下子痛的眼泪都要出来了,可是他也不敢回掐,只好低头下去吃鱼。
风灌进来,掌柜的上去关了窗子。
窗子关上了,吕归尘再也听不见什么。
他站在巷子里,背靠着墙,里面是他最好的朋友和注定要毁掉他一生安宁的女孩。
他想如果他不认识羽然就好了,最好也不认识姬野。这样他是南淮城里的一个小蛮子,他穿着蛮族式样的大袖,胸前骄傲地配着他的小佩刀,虽然人人都会看不上他。他虽然也会在秋风来的时候看着从北方来的大雁想着他的父亲、母亲、苏玛和大合萨而伤心,可是他不会这么难受,这种难受是淤积在他心里的,让他很想张嘴大口地呼吸,把一切都吐出去,可是那种难受却粘稠得依旧,沉淀得很深,拔不出来。
可是真的没有了羽然和姬野,他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他想不明白,真的很累了,他靠着墙慢慢地坐了下去,坐在空无一人的角落里。
秋风起了,扫着街面,他觉得自己闻见了北陆吹来的气息。
桥下的溪水哗哗作响,溅在礁石上,卷着白色的水沫。
“尘少主这边请。”百里煜亲自在桥头引路。
吕归尘鞠躬回礼,跟着他走上小道,在花树的夹道中时而过桥,时而登上台阶。这片花园并不很大,可是工匠刻意雕琢,每转过一道弯景色都有变化。花园贴着山壁营建,悬空的竹桥越过山溪,远望出去人工栽培的花木颜色层层叠叠,嫣红压住了黛绿,而后粉紫又取代了嫣红。半山以下都是竹林,山顶却是高挺的金丝楠木。
“这里在天晴的时候,可以眺望到凤凰池。”百里煜指点着远处。
他又指着高出林木中的屋舍一角:“我们下唐的几座宫殿,这座楠宫虽然是在城外,可最别致,景色也好。我小的时候不想住东宫,吵着要住楠宫,父亲斥责我说堂堂的储君,却因为贪恋景色而不住东宫,我还因此生了很久的气。楠宫是我母亲生前的别馆,母亲去世后,父亲就让阿缳住了。”
他笑了笑:“以后也许就是尘少主的居所了,若是可以,尘少主就为我留一间读书的房子,我们还可以做邻居。”
“煜少主说笑话了。”吕归尘退一步行礼。
隐约的乐声从高处飘了下来,细听是笙箫和鸣的宫调,端庄雅正。
“到了到了。”百里煜挽住吕归尘的胳膊,“还有一件事要嘱咐尘少主。就是这次见面,一定要做出偶然相逢的样子,看见阿缳她们只要说过去借一杯清水喝就好了。”
“为什么是这样?”
“这些也都是帝都公卿的旧习,贵族和亲,仕女很少出门,就会安排一次相遇。可是谁知道哪家公爵侯爵的儿子女儿是不是端庄优雅,看了要反悔,就跌了两家的面子。所以多半都是安排成偶遇,说是借水喝,其实还是看人,如果实在看不中,也好推脱。帝都那边每年踏青节和‘霜华菊赏’两季,是待嫁仕女纷纷出行的时候,平民就挤在街两边围观,也是很好玩的。”
“承煜少主教诲了。”吕归尘恭恭敬敬地鞠躬。
百里煜挽着他走出林间的夹道,眼前忽然就开阔了,是一片巨大的竹荫。竹林密密匝匝地挡住了阳光,地上只有星星点点的光影随风晃来晃去,赶上竹子落叶的时候,一片片梭形的叶子飘落,在地上积了薄薄的一层。竹荫中间是那条山溪横穿而过,对面的小坡上横着一架绘有金色菊花的丝织屏风,后面有人影,屏风边则露出宫衣锦绣华丽的大袖一角。
百里煜微微点头,带着吕归尘涉水而过,直到屏风前十步的地方停下,恭敬地行礼:“出游的路人不知道能否借一杯清水解渴。”
笙箫声停下,屏风后面走出了一个高髻宫装的少女,捧着一个盘子,引吕归尘和百里煜到屏风外的席子上坐下,奉上清水,水中漂着茉莉花瓣。少女低头退了回去。
“茫茫远道,涉水相逢,杯水既解饮,愿得复相见。”百里煜饮了一口水,竟然是引用古风清唱,“谢主人的款待,不知道主人能否出来一见?”
屏风后面静悄悄的。
百里煜皱了皱眉头:“主人能否出来一见?”
这一次屏风后面有了响动,却是揪打的声音,忽然有嘶啦一声布帛裂开的声音,又归于寂静了。
“阿缳!阿缳!”百里煜惊讶起来,“出了什么事?”
一会儿,刚才那个奉水的少女出来,战战兢兢地跪下:“煜少主,公主说……公主说……”
“阿缳说什么?”
“公主说要自尽!”
“自尽?!”百里煜惊得站了起来。
少女急忙摆手:“没事的没事的,公主只是说说……”
“什么只是说说?”屏风后传来女孩气急败坏的声音:“小染你闭嘴!我就是要自尽,我就是要自尽,我死也不嫁给蛮子!”
百里煜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大了。回头看去,还好吕归尘只是并拢膝盖静静地端坐垂头,并没有什么异样的神色。
“阿缳!听话!忘记你今天来是干什么的么?”
“我今天来就是要告诉那个蛮子,我宁死也不嫁给他!”
“阿缳!”百里煜低喝了一声,“不要这样没有礼貌,你是我们百里家的女儿,尘少主是北陆金帐国的世子,门户匹配,尘少主又是我的朋友,一直和我比邻而居,品性端方,你有什么不满?你这样放肆,我就告诉父亲!”
“我就是不愿意嫁给蛮子嘛!要嫁为什么不是你去嫁,为什么非要我去?”
“我……”百里煜也没了办法,急了起来,“我一个男子,怎么去嫁人?”
“不嫁人你可以娶蛮族的女人啊,你去你去!”
百里煜哭笑不得,只能摇头。
“哥哥,”缳公主发现赖皮并没有什么效果,带着哭腔软语哀求起来,“你跟父亲说嘛,跟父亲说嘛,说阿缳不想嫁人,阿缳就想留在他身边。”
“哪里又有女孩子大了不嫁人的?”
“阿缳就是不要去蛮子的地方,听说那里没有糕饼吃,也没有水果,除了羊肉还是羊肉,那里的人半年都不洗澡,身上的泥刮下来有一斤重,每个人都是膻膻的,问到就要吐了。你们都留在南淮,吃好的,喝好的,还能看花看歌舞,为什么要把我一个人扔到北陆去?哥哥你和父亲都不是好人,你们不要阿缳了!”缳公主说着呜呜呜呜地哭了起来,开始还只是低哭,最后干脆放开了声音,远处陪着同来的侍卫们听见了,不由得面面相觑。
一旁的小宫女似乎也觉得伤感,抽抽搭搭地掉了几滴眼泪。
百里煜却冷笑了一声,在席子上用力一拍:“阿缳你不要又耍赖。我跟你一起长大,看不出你那点小心思?你真哭假哭,这次父亲下了决心,绝对没有转圜的余地!我实话告诉你,鸿胪卿占卜了佳期,给各家诸侯的喜帖都已经发出去了!”
哭声就像被一刀砍断那样,忽然停住了。屏风后面静了一会儿,忽然一个人影从旁边窜了出来,她使劲挥舞着双手跳着脚:“我不嫁我不嫁我就是不嫁!哥哥我恨死你了!”
吕归尘抬头看去,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公主,墨一样漆黑的长发堆在头顶,露出了修长的脖子,宽大而华丽的宫裙是雅致的水绿色,衬着她的肌肤白净,和白色的抹胸没有区别。她瞪圆了眼睛,嘴努力地噘了起来,蹦着跳着怒不可遏。那张小脸看着还满是孩子气,眉心弹着淡红的梅花痕。
他竟忽然地笑了笑。
百里缳也看见了蛮族的世子,她诧异地发现他看起来和南淮城里的公卿少年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他披着夔雷纹的金绣宽袍,头发用一个银箍束起在头顶,简简单单,安安静静,秀气得像是一个女孩。他也正看着她,一双眼睛深静如同湖水。她看不懂他的神情,只觉得很深又很遥远,跟她以前见过的公卿少年都不同。
她好奇起来,咬着手指仔细去瞅这个少年,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她觉得脸有点烧,想这个少年那么认真地看着她笑,一定是喜欢上了她。
“缳公主!缳公主!”婆子急忙上来拉她,“送公主回后堂休息了,都瞎眼了么?快上来服侍!”
侍女们围了上来,隔断了吕归尘和百里缳之间的目光。她们打起了华丽的伞盖,簇拥着公主离开了,跟着后面的婆子跑得磕磕绊绊。
吕归尘低下了头,他想着缳公主眉心弹着的艳丽的红痕。他已经努力了很久,让自己不要再去想起那些琐碎的事情,可是缳公主眉心弹着的红痕,于是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在他心里一动一动的,像是雏鸟在里面敲击蛋壳。他想着那天晚上他看着她在空中摘下了眉心弹着红痕的面具,手里捧着一盏灯火。
他想自己真没用,老是这么想这么想。可是他忍不住,他觉得心里真痛啊,像是栓了一根线,总是被不经意地拉扯一下。
百里煜移步上来:“尘少主,也算是见过了。我们还是回东宫吧。”
吕归尘跟着他起来,百里煜又说:“阿缳这边的花园是很好的,槿花刚刚开了,不如我们一起走几步,从后门出去?”
吕归尘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让车马移到后门等着。”百里煜对贴身的侍卫下令,“你们也跟着去,我跟尘少主两个人走走就可以了。”
侍卫们也离去了。百里煜在前面带着吕归尘绕过几道门,两个人也不说话,只是漫步着下山。
走了很久,百里煜清了清嗓子:“我这个妹妹,从小就是长在母亲身边,确实是娇惯;不过她也没有什么坏心眼,东陆公卿家的仕女,十有八九都有这样的毛病,你不要见怪。”
百里煜想想又笑:“其实阿缳长得很美,东陆诸侯的几位公主,都说小舟公主是容色冠绝,不过阿缳也是出名的。前些日子陈国公派使者送来荔枝,其实是为储君求婚探父亲的口气,父亲没有答应。这次父亲执意让阿缳出嫁,开始我是很吃惊的。”
“我知道,缳公主是国主最珍爱的女儿,我能够得到国主的赏识,也觉得有幸。”
两个人又走了几步,百里煜忽然停了下来:“那个羽族的女孩子,尘少主打算怎么办?”
吕归尘微微哆嗦了一下:“煜少主也……”
百里煜轻笑了一声,摇头:“其实尘少主在南淮城算是有名的人了,这些事情,东宫里面那些禁军嘴快,也都告诉过我。”
他低低叹了口气:“我是阿缳的哥哥,这话说来也许有些私心了。不过尘少主既然答应了父亲,要娶阿缳……我是个只懂书画诗文的人,两国的盟约我也说不出什么,不过婚姻是大事,希望尘少主能够对阿缳好。她虽然任性,终究是我的妹妹,你将来的妻子,不要辜负了她。”
吕归尘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不用煜少主叮嘱,我知道该怎么办。”
百里煜拍了拍他的肩膀,和他并行了几步,忽然低声说:“难道尘少主就没有想过逃走?”
吕归尘呆住了,直直地看着他。
百里煜似乎觉得自己失言了,底笑了几声,摇摇头:“说实话,有时候我也有很叛逆的想法,可是一个人生在世上,哪能自由自在呢?这东陆广大,门复门关复关,逃到哪里去呢……鸿胪寺定下的婚期是?”
“八月十二。”
百里煜点了点头,也不管吕归尘,沿着小径默默地走了。只剩下吕归尘一个人在黄昏的花园里,他抬起头,看见头顶的槿花开得正盛。

八月初九。
  羽然抿着杯子里烫暖的白米酒,翻着眼睛去看桌子对面的吕归尘。吕归尘有些恍惚的样子,只是侧眼去看窗外的车马,下午的阳光从窗户里透进来照得他的脸颊仿佛是透明的。
  羽然憋了一口气,忽然探过身子去在他耳边打雷一样地喊:“喂!”
  吕归尘吃了一惊,呆呆地看着她。
  整个酒肆里的人都被引得看向这边,看见呆呆的少年和气鼓鼓的女孩儿,稍微静了一会儿,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低笑起来。羽然他们三个总来这个小酒肆,从掌柜到熟客都认识他们。
  “你今天出门撞到头啦?那么傻乎乎的。叫我出来,又不说话。”羽然瞪了他一眼。
  “哦,没有……”吕归尘这么说着,却像真的被撞到头那样揉了揉脑袋,“我在想……我也许很快就能回家了。”
  “回家?国主愿意让你回家了么?”
  “是啊,我阿爸过世了,按照我们蛮族的习俗,要所有的儿子骑着马,带着他的骨灰,放马跑到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地方,然后挖一个坑把骨灰埋下去。还要随身带一头带崽的母骆驼,把骆驼崽在那里杀了,母骆驼就会非常悲伤,这样以后要祭奠父亲,只要牵着母骆驼,它记着骆驼崽被杀的地方,自己能找到,别人却不行了。”
  “真是残忍!”羽然扁了扁嘴。
  “嗯……”吕归尘低低地说,“其实我也觉得很残忍的。”
  “不过不过,”羽然抹了一下嘴边的酒水,“那母骆驼要是也死了,岂不是永远都找不到坟墓了?”
  “嗯!”吕归尘点头,“可是骆驼的寿命很长的,等到骆驼都死了,那人的儿子们也差不多都死了。记得他的人都死了,也就不用再找他的坟墓了。”
  “记得他的人都死了,也就不用再找他的坟墓了……”羽然有些忧郁的样子,“有一天我死了,谁来找我的坟墓啊?”
  吕归尘呆了一下:“我会记得的……”
  他摇摇头,改了话:“别想这个了,你不会死的,你会一直都这样的,蹦蹦跳跳的。”
  “一直都这样,还不变成妖怪啦?”羽然转瞬间又高兴起来。
  吕归尘笑笑,羽然一边抿着米酒一边哼着歌。她点着头,额前那一缕倔犟的头发轻轻地跳动。
  “羽然你洗头了么?”
  “嗯!”羽然点头,“今天早晨才洗的,我的头发有开叉啦。”
  她扒拉着自己金色的长发,掀起来一缕一缕细细地看,那些头发扯开来洒落,像是一层金色的帷幕。
  “我……能不能摸摸你的头发?”
  “嗯,你帮我看看还有没有分叉的,我已经剪掉好多了。”羽然背过身去。
  于是吕归尘轻轻地把手放在了羽然的头顶,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在颤抖,像是风里落下的一片叶子。他曾用这只手握着影月杀死过威震东陆的雷骑,可是这时候这只手好像根本不是他的。
  许多年之后吕归尘回想他一生中最温软的时光,是在南淮城的街头,他和他心爱的女孩儿并肩地走,有时候羽然也会拉住他的手,而有时候,她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高声呼喊让他走快一些。曾经在那些深寂的小巷里,她没来由地唱歌,这时候吕归尘总是以为他是在做一个很漫长的梦,长到不会再醒来。他们走累了会托着腮坐在那里,看着一辆又一辆的大车经过,羽然说我有一天要坐着这样的大车去远方,吕归尘说那我跟你去,羽然说那我要坐比你早的一班大车,这样我总是先到,你追过来,我又跑掉了。
  吕归尘会拼命地去回想他和羽然在一起的一点一滴,他怕遗忘,他想是否曾经有一刻羽然的心里对他有过那么一丝的异样的情怀,可是他不知道,于是他仅仅能一再地回忆他的手指划过羽然的长发时,仿佛划过纤细如丝的时光,你揽不住它,只能在风一般的触感里面去见证曾经有过的一切。
  长发是顺滑的,像是丝缎,其实一点点的分叉都没有。吕归尘的手最后停在羽然的面颊边,他触到了羽然的耳朵,捏了捏。
  “痒死了痒死了!”羽然格格地笑着闪开,用手把自己的两只耳朵都捏了起来,不让吕归尘碰到。吕归尘看着自己的手,觉得那种柔软的感觉还在,只是像被风吹走那样一丝一丝地散去了。
  “对了,今天我跟煜少主约了,有点事,我要先走了。”他站了起来。
  “喂!记得结了帐再走,我可没带钱。”
  “哦。”
  “还有,”羽然把手高高地举起来,“我还要米酒!”
  吕归尘愣了一下,不由得笑了起来,摸出一枚金铢放在桌面上,对一旁的伙计说:“还要米酒。”
  伙计答应着去了。
  吕归尘走到门边,看见羽然把自己那杯喝完了,舔了舔嘴唇,把吕归尘那边剩下的半杯也都折进了自己的杯子里。她双手捧着杯子,一点一点地抿着,转着眼睛去看周围,像是个无聊的孩子。
  “羽然……这些天我有点事,不能常出来了,”吕归尘觉得自己的声音在抖,他竭力忍住了。
  “嗯!”羽然点头。
  吕归尘揭开了帘子。
  “真傻……”他轻声说。
  他不知道自己在说谁,也许是说自己,也许是说羽然,说那么多隐隐约约的眷恋和表白你始终都不明白,只是在下午的阳光里雀跃着爬上树去摇晃挂满枣子的树枝。
  “阿苏勒你说什么?”羽然在他背后说。
  吕归尘不敢回答,也不敢回头,他装着没听见掀开帘子出去了,面对外面刀枪剑戟一般的阳光,他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他转过街口,在阳光照不到的巷子里,紫寰宫的执金吾们高举着金菊花大旗,勒着骏马在那里等候他。率领这些执金吾的,竟然是三军的统帅拓拔山月。
  拓拔看了这个沉默的少年一眼:“尘少主,你是青阳的世子啊!你和一般人,是不同的。”
  他不再说什么,亲手为吕归尘牵过战马。
  吕归尘看着那根丝综的缰绳,他知道这是一个选择。要么去接马缰,要么去接她的手,一旦接下了,漫漫长途,就再不能回头。这是背道而驰的两条路,一条通向广阔的草原和血色的战场,一条通向南淮城的街头,融融的月色下笛声楼头,温温软软的手。
  “世子!”拓拔低声说。
  吕归尘点了点头,接下了拓拔手中的缰绳。
  酒肆外的马蹄声像是一阵疾雷,震得地板都微微颤动。有人招展着红色大旗如风驰过,蹄声消失在小街尽头。
  “当街就敢这样放马跑撞着人可怎么办?”伙计嘟哝着端着温好的米酒上来,放在了羽然的面前,“慢用。”
  他无意中低头看了羽然一眼,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儿一向灵动的眼睛像是黯淡了,她不再眼睛转来转去地看周围,只是默默地盯着自己手里的杯子出神。羽然忽然把杯子往桌上一撂,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她站在空无一人的街头,下午的阳光晃着她的眼睛。看不见那个少年的背影了,这条街显得那么空旷。
  “阿苏勒……”她低低地说,噘起了嘴。
十一
凰月坊,鸣珂里。
  黄昏将尽了,玉石铺子里面空荡荡的没人,玉工手持着掸子在大件的玉器中漫步走过,轻轻掸去浮灰。
  帘子哗啦一响,他抬头睁大了昏花的老眼,看见是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他的肩上垂下银的菊花军徽,身上是以黑铁鳞穿成的扎甲。玉工忽地提起了小心,银色的菊花军徽是牙将了,以客人的年纪,军衔不算低,而那件鲮甲更是禁军骑兵才装备的,禁军在南淮城里的名声比群狼恶虎好不到哪里去。
  进来的年轻人全然不像是来买玉的样子,迎面碰上那只酒红色的大玉海就站住了,眼睛里带着些茫然,扫视着琳琅满目的圭璧璜璋。他的头发凌乱,满脸都是汗迹,甲胄的领口拉开了一半,领巾歪斜着,似乎是刚刚操演归来的样子。
  玉工带着笑走到他身边:“客人,我们要关门了,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就快挑吧。”
  远没有一个禁军少年军官应有的气概,年轻人局促地点了点头,也不看玉工,就漫步走进了玉器堆里。
  玉工是见过世面的人,放下心来,依旧是在周围转着掸拂灰尘。夕照一点一点地淡去了,到了掌烛的时分,玉工转身想去柜子里取烛台,吃了一惊。那个年轻人一声不吭地就跟在他身后,也不知跟了多久了。凑近了看的时候年轻的眼睛是纯黑的,深黯如墨。
  年轻人抓了抓本已凌乱的头发:“吓着你了么?我……我想找个东西,没找到。”
  玉工这时已经镇静下来,笑了笑:“不是,客人眼睛的颜色特别,让我想起有种玉,叫做‘墨胆’的。我年轻时候见过一块料石,即使放在烈日之下,也只一色纯黑,没有半点瑕疵,就像是一池浓墨。终生没有见过第二块……说多了,可人要找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是枚玉环,”年轻人用手圈了一个圈子比了比,“大概是这么大,绿色的。”
  他又犹豫起来,比了个小些的圈子:“大概没那么大,只有这么大。”
  玉工笑了起来:“客人说笑了。玉环是个不值钱的东西,大铺子里每月还不磨出几百只来?我这个铺面小,每月还磨制十几只呢,颜色就是青白绿红黄,又是绿的最多,这样可没法找。客人是在我这里相中过的么?”
  年轻人摇摇头:“我也没有见过,说不准什么样的。是我一个朋友说在这里见过的,大概是四月中的事情了。”
  “四月中看中的玉,只怕是没有了,这种小东西,卖得可快了。”
  “是么……”年轻人透出失望的神情。
  玉工心里微微动了一下:“我想起来了,客人等我一下。”
  他再从后面出来的时候,举着一支牛油烛,手里多了一只精巧的漆木盒子。盒子在烛光下打开的时候,年轻人低低地吸了一口气。一抹深碧如水色般在烛光中升了起来,绿得发乌,一枚玉环躺在绛红色的重锦中。玉工手指挑起玉环转动,它有时看着清澈透明,有时又是极深的墨绿,倒像是女孩画眉用的黛青。
  “是!就是这个!”年轻人接过了玉环抚摸着,爱不释手。
  “这枚蛇盘玉倒是亏得有这么些有眼光的客人能看上它。”玉工老练,不动声色地赞着客人。
  “多少钱?”
  “两百五十枚金铢。”
  “两百五十枚金铢?!”年轻人愣了一下,“我在周围问过来,玉环在别的地方也就卖几十枚金铢,已经是最贵的了!”
  “玉质有好坏。带玉眼的蛇盘玉本来就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我见过的料石中,这块也是最好的,两百五十枚,真的不贵。其实要是便宜的货色,反而好卖,留不到今天了。”
  年轻人攥着那枚玉环沉默,他浓黑的眉毛不由自主地蹙起,嘴角也绷了起来,犀利明快。
  玉工差点脱口说那便再便宜五十枚金铢,可是他忍住了。他瞥了一下年轻人全身上下,怎么也不像揣着两百枚金铢的样子。牙将不过是低阶的军官,如果只拿军饷,每月不过四五枚金铢,看起来年轻人还是没学会禁军少年中通行的那套弄钱的把戏。既然这样,即便说两百枚金铢,也不过令他更加难堪而已。
  隔了很久,年轻人像是拿着一件很重的东西,把玉环放回了盒子里。他也不道别,转身就走。
  “这枚贵了,后面还有别的货色,客人要看看么?”玉工追着问了一句。
  年轻人半转身,摇了摇头:“我会回来的。”
“公主殿下,您准备好了么?”翼天瞻低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羽然缓缓地把缀满纯银星星兰的银丝络子盖在脸上,推开了门。
那个瞬间翼天瞻觉得月光不是从头顶照下来的,而是从小屋中涌了出来。他几乎认不出这个自己从小带大的女孩了,她的白色长裙上有月光在流淌,像是水一样汇到每一条褶皱中,裸露出的肩膀有象牙般的质感,缠着镌刻着密罗星纹的臂钏。金色的长发高高地束起,用纯银的双翼发冠压住,她的脸上遮着银丝的络子,络子间无数的纯银的星星兰像是星辰那样闪耀,令人根本看不清她的模样。
“古莫,我准备好了。”羽然的声音平静。
翼天瞻手拄长枪,恭恭敬敬地半跪低头。这是他应有的礼节,可又不是完全出于礼节。隔了许多年,他再次看见这样装束的人站在月光下,久已平息的对于故乡的感觉回潮了,他觉得自己又闻见了宁州森林里面樟木香混合着泥土的芬芳。他恍惚中有种错觉,好像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仰天看见泰格里斯神殿最高的树顶,白衣清唱的圣女,那时侯寂静如天地初开的瞬间,而后所有人都流着泪拜伏下去,他却呆呆地站着,握紧他的小弓箭,发誓要捍卫这一切。
“古莫。”
翼天瞻回过神来,伸出了手臂。
简陋的小院子正中以青樟原木垒起了三层的方型台子,有一人的高度。
羽然扶着翼天瞻的手臂,缓缓登了上去,她展开巨大的裙摆,跪坐在正中的垫子上,低垂着头,翼天瞻侍立在木台前,轻轻拍了拍手。
院子的门无声地开了,修长的人影立在那里,月光照得他一头白色的长发灿烂如银。他面无表情地走近了,身上挎着绿琉弓,毕身华美的漆木甲,右手紧紧地按着自己的胸口。
翼天瞻向着羽然躬身行礼:“公主殿下,这就是我对你说的来自故乡的使者,斯达克城邦的翼罕。”
“斯达克城邦,翼罕·伏尔柯·斯达克。”翼罕郑重地半跪。
“故乡的武士,”羽然的声音远不像她平日的欢快,显得空旷高寒,“你从遥远的地方来这里,是怀了勇气和决心要捍卫泰格里斯的辉煌么?”
“是的,公主殿下!我们跨越整个大地,终于找到了你,我把一个鹤雪全部的忠诚献给你,连着我的生命!”翼罕恭恭敬敬地回答,“祈求能获得你的祝福,在战乱的年代,每一个鹤雪都以能够获得泰格里斯姬武神的祝福为他珍贵的荣耀。”
“你上来。”
翼罕低着头登上木台,他改用双膝下跪,阖上了眼睛。
羽然沉默了一会儿,轻轻把手放在他的头顶:“神的儿女,神珍爱你们,如珍爱自己的眼睛。倘你们要远行,只需仰首,风中有神的吻印在你们的额头。”
她掀起脸上的络子,轻轻吻在翼罕的额头。那一瞬间她诧异地发现这个沉默的青年的皮肤是火热的,烫着她的嘴唇。
羽然又盖上了络子,恢复了端正的坐姿。翼罕却还是紧紧地闭着眼睛,他轻轻地颤抖起来,忽然用力叩首。
“我寻找了两年!我寻找了两年!我终于找到了!”他的声音颤抖而激昂,“我像是被射穿双翼的鸟儿那样逃离斯达克城邦,他们抓住了我未婚的妻子和我的母亲,他们要我回去,可是我没有回头,他们杀了她们!我失去了我的一切,可是我坚信我会带着姬武神的消息回到宁州,带回我们最后的希望!”
“我终于找到了!找到了啊!”他的声音里面已经带了哭腔,他仰起头,对着澄澈的星空高举双手,“所有我头顶星辰的神啊,感谢你们的恩赐,赐给我们羽族以未来!”
这个高贵勇敢的鹤雪武士就这样趴伏在青樟木台上号啕痛哭。
翼天瞻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来孩子,你已经看见了泰格里斯神殿的光辉,还有什么值得你如此悲伤呢?”
翼罕擦去了泪水,跟着他回到木台下,坐在了垫子上,他低着头,努力了很久,才终于克制了那股辛酸的泪水。再次扬起头来,发现木台上端坐的公主正透过一层银丝络子看他。他看不清公主的容貌,却觉出了她好奇的眼神。他忽然想起这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女孩,他的脸微微红了起来。
“故乡还好么?”翼天瞻问。
“丝柏从它的地面消失,野草就霸占崇高丝柏的位子。齐格林的年木已经被烈火包围,故乡的森林无处不是浓烟。”翼罕叹息,“如今的羽皇不再是崇高的象征,各个城邦都无视他的命令,整个宁州已经变成了战场。而昔日高贵的鹤雪武士变成了飞在天空中的杀手。”
他重新站起来向着羽然俯拜:“公主殿下,故乡需要姬武神的歌声!”
十二
秋天,北陆瀚洲,蛮舞原。
一支骑队高举着金菊花大旗,满身污泥的骏马在泥泞的草原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马背上都荷着牛皮包裹的沉重箱子,任马夫一再地打着响鞭,前进的速度还是极其缓慢。刚下了雨,周围都是白茫茫的水雾,草原上本来也没有道路,只是认着远方插入云间的彤云大山作为方向。
“骑督尉大人,我们这么走,还有多久才到北都?”参将带马追上了最前方的领队人。
“已经离开了雪嵩河,这么下去半天的功夫可以穿越蛮舞原,我们走彤云大山的兀思秃罕哈儿谷口,之后大约再两天的功夫就可以看见北都城。”雷云孟虎拍了拍属下的肩膀,“有点耐心,比起上次我和拓拔大人来的时候,这一路已经是顺畅得多了。”
他是雷云家的长子,和息辕并称南淮城最有前途的年轻将军。相比息辕在殇阳关立下的战功,他区区十八岁就跟着拓拔山月北行,充当使团的副官。回来的时候满城轰动。拓拔山月自己并未接受隆重的入城式,带领两百匹白色骏马走在最前面的,就是肩上有黄金千丝菊军徽的雷云孟虎,年轻英武,倾倒了无数的公卿仕女。那一年他已经升到了副将。
“督尉这一趟回去,怕能升到后将军吧?”参将谄媚地凑上来,捧上一个油纸小包。
“这是什么?”
“菸草,一路上贴身带着,没淋着雨水,给督尉解闷的。”
雷云孟虎摆了摆手:“还不到放松的时候,在我来看,这趟出使的风险还只是刚刚开始。”
“督尉这么说,兄弟们心里也没底了,你说这些蛮子,真的敢对我们无礼?冒犯了我们,没他们的好果子吃,当年风炎皇帝陛下可是一举打到了北都城下,逼得……”
“风炎皇帝陛下没有打到北都城。”雷云孟虎打断了他,以马鞭指了指自己的脚下,“如果我没有记错,风炎铁旅就是在雪嵩河上游的西岸,差不多是这片蛮舞原的地方遭遇了青阳的重骑铁浮屠。其实那场战役没有人取胜,否则以风炎皇帝的性格,决不会轻易撤兵。而且我们大胤,也有过景皇帝,安皇帝把蛮族奉为上朝的时代,蛮族骑兵的威力,不可以轻视。”
“督尉说的是,说的是……那我们这趟出使,还要注意些什么么?”
“一切就按我来前跟你们说的。其实也没什么,北都城现在的情况我们不清楚,只是‘伺机而动’四个字而已。越过彤云大山之后,把两百人分为两个百人队,一百人跟着我去北都,一百人驻扎在兀思秃罕哈儿口等待,有任何的异动,等待的百人队立刻南撤,决不要停留一刻!”
“是!”参将应了,眨巴着眼睛,“督尉能不能重复一下哪个山谷的名字?什么秃什么谷的。”
“兀思秃罕哈儿。”
“蛮族人起的这个名字,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倒是拗口得很。”
“兀思秃罕哈儿,蛮族语中,指食骨鸟。”
雷云孟虎鞭着战马过去了,参将愣了一下,眺望远方雾气中隐约可见的山谷口,像是一只张开的大嘴对着他们,忽然觉得一丝恶寒狰狞地从心底升了起来,他在甲胄的领口里捏了捏护身的玉坠子,嘴里低低地咒骂了一声,跟在了雷云孟虎的马后。
“停!”雷云孟虎忽然高举起手,勒住了自己的战马。
他们距离谷口只有大约一千步的远近了,以强弓而言,不过是两箭的路程。参将随着雷云孟虎的视线拼命地看向雾气中,隐约是一只大纛插在那里,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人。这只孤零零的大纛和异样的寂静令参将觉得不安,他以眼神暗示战士们摘下了马鞍上的十字弩,马夫们也驱赶着驮马聚集在一起,两百个战士把马群围绕起来。
“这个是什么东西?”参将压低了声音。
“大纛,是部落的旗号。青阳部是白色的,朔北部是黑色的,澜马部是青的,别的我就没见过了。”雷云孟虎扣着他的战刀,年轻的脸绷紧着,看不出神色。
大纛一振,轻轻扬了起来,是起风了。风迅速地拉薄了雾气,像是横着扯开了大幕,雾气后的骑队出现了,他们一色的黑色鳞甲,胯下是高出东陆骏马一头的黑色骏马,护胸的铁镜边装饰有豹子的皮毛。一旁则已经展开了绒毯,上面摆着食物和酒器,为首的武士策马走进大纛,向着下唐的骑队挥手。
下唐的武士们彼此看着,最后都去看雷云孟虎。
“是青阳的虎豹骑,是来迎接我们的。”雷云孟虎点了点头,“我和拓拔将军上次来的时候,也是在附近的地方看见了大君的骑队。”
每个人都如释重负地露出了笑容,他们在这片渺无人烟的草原上已经跋涉了超过一个月,除了偶尔能捕猎到野物,他们多半时间都只能吃干硬甚至发霉的干粮,喝雪嵩河里没有滤过的水,所有人都想着要好好洗一个澡,尝一尝蛮族的烤羊排,武士们正了正盔甲。把下唐的金菊花大旗打高,列出了整齐的一字队列,缓缓地迎了上去。
参将跟在雷云孟虎的马后,举着盛有国书的金漆匣子。他的心情没有其余的武士们那样轻松,他知道国书上写了什么,看到这封国书后,蛮族的新主人,是不是会勃然大怒?他受了这趟的苦,发誓再也不为了升官跑到这么荒远的地方来。
“你能看清么?他们的马腿上是不是裹了皮子?”雷云孟虎皱了皱眉,忽然说。
参将使劲地看过去,被雾气遮着,隐隐约约地只看见蛮族黑骏的马腿上似乎是有什么东西从马蹄一直缠到了膝盖以上。
“是蹄裹吧,走泥路马蹄陷在泥里,怕拧伤硌伤了,所以拿皮子裹上。”
“这场雨是什么时候开始下的?”
参将想了想:“两天前,约莫黄昏的时候。”
雷云孟虎忽然勒住了战马,压低了声音:“你悄悄去后面,传令后队停下,弓弩戒备!前队一百人跟我过去。”
“怎么了?”参将愕然。
“从北都城到兀思秃罕哈儿谷口,至少也要两天的时候。那些战马全部裹了蹄裹,是开始下雨了他们才出来的。仅仅两天,他们是急行军赶到这里的!”雷云孟虎说的很急,也不再压着声音,“停下!后队停下!”
“急行军……”参将悚然一惊,心底那一丝恶寒忽地凉透了心口。
已经迟了,居前的蛮族武士忽然一把拔起了大纛,他咆哮着发出呼喊,整队虎豹骑像是决堤的洪水那样倾泻过来,五十们在头顶高举着锯刃的马刀,欢迎的队列一瞬间变成了狰狞的野兽。
整个下唐使团都在对方冲锋的气势吓傻了,没有人料到这样的变故,虎豹骑们所处的地势更高,上千斤的骏马全力冲锋,即使践踏也足以踏平这只小小的使团。警觉的战马们首先狂嘶起来,意欲摆脱骑手的控制掉头逃走。驽钝的驮马们则只是惊慌,他们不但没有即时散开,反而拼命往一起聚集,像是马群被恶狼围住的时候结成的防御圈。
可是雷云孟虎明白做什么防御都是无用的,对方是虎豹骑,他们手里的战刀远比狼牙锋利,他们是纯粹为了杀戮而来的,这样的冲锋根本没有生擒的打算。
“散开!散开!散开!”他用尽力气咆哮,抽出马鞍上的十字弩射出一箭。
这是下唐骑兵唯一的一次进攻,箭从最前面一匹黑马的胸膛正面穿入,那匹骏马长嘶着带着它的主人滚倒。立刻就被跟随而上的铁蹄践踏而过。雷云孟虎知道自己已经做不了什么了,他第一个掉头,发疯一样鞭策着战马脱离战场。虎豹骑仅剩半箭的距离了,下唐骑兵们也明白了形势,他们争先恐后地带马逃脱,战马冲撞着可怜的驮马,胆小的驮马和马夫们一起被冲散开来,互相践踏着。驮马身上的箱子裂开了,耀眼的金光流溢出来,那是金锞子和米粒大的珍珠,是下唐准备馈赠给青阳的礼物。
虎豹骑赶到了,他们忽然就分为两路,沿着左右绕开。马刀平挥出去,驮马的血和马夫的血混在一起大片大片地泼洒开来,金锞子和珍珠像是泥沙那样散进草丛中,蛮族骏马直踏而过,追在来不及逃脱的骑兵身后砍杀。他们生在马背上,下唐骑兵根本没有反击的余地,蛮族骏马逼近到逃亡者身后三尺的地方,它的主人轻松地平挥战刀,就可以砍下一颗头颅。颅腔中的血泉刚刚冲起,得手的虎豹骑已经带马冲过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屠杀拖住了虎豹骑追击的步伐,雷云孟虎已经回撤到两箭之地外,他这才有机会回头去眺望。只看见刚才的战场上孤零零地只剩下一匹小驹子,他被数百骑高大的蛮族骏马包围着,惊恐地跑来跑去,像是被盛在铁桶中,它的母亲和其它所有的驮马一起倒在了血地里,相隔不远另一片血泊里是刚刚逃出几步的骑兵和战马。
虎豹骑却并不追击,只是带动战马,渐渐围聚在手持大纛的武士周围。
“督尉,快走!快走啊!”参将跟在他后面逃出来,脸色白得像是死人。
“分散开来走!”雷云孟虎大吼,“聚在一起谁也逃不出去的!”
可是他的属下们却都在颤抖,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雷云孟虎拼命瞪视着他们,看见其中一人的手里还提着一只朱漆的木箱子。那是驮马背上的礼物箱子。
“混蛋!这个时候带这个东西有什么用?”他狠狠地一鞭子抽过去,把那名骑兵打下了战马。
骑兵的箱子脱手了,他跌跌撞撞地扑过去捡,“不带也不见得能活着逃出去!有了这一箱,够我用一辈子了,我再不要当兵,在不要到这个死人的地方来,去他妈的!”
空气中响起了一道极犀利的声音,仿佛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把雾气割开了,雷云孟虎只觉得有什么东西从他不远处掠过。那个扑向箱子的骑兵倒在了泥水里,一只黑羽箭从他的后颈刺入,整个地洞穿了喉咙,只留下箭羽在外面,箭头又穿透了他抱着的箱子。他的脸死死地贴住箱子,被箭钉在了一起。
雷云孟虎看往来箭的方向,只是很远的地方,有一个飘忽不清的黑色影子,影子的箭刚刚出手,已经带转了马回撤,转眼就隐没在雾气中。
“鬼弓!是鬼弓!”雷云孟虎愣了一瞬,嘶哑地大吼,“快走!快走啊!”
就在他呼喊的时候,更多的黑羽箭从四面八方射来。飘忽的黑影在各个方向一闪而逝,他们每一次都发出一支黑色羽尾的长箭,而后立刻隐没在雾气里,一个接一个的骑兵在雷云孟虎身边倒下,他们只能结队狂奔,可是那些黑羽箭还是不断地出现,没有一直错过目标!
“我们要死了!我们要死了!”参将拼命地吼着,声音里面带着哭腔,“他们会把我们都杀了的!”
雷云孟虎扬手狠狠地扇在他的脸上,趁着这个间隙回头,他的心凉了一下,周围再没有别的同伴了,背后一路是同伴们的尸体向着雾气里延伸。那些飘忽的黑影在他们身后一箭之地聚集,风吹他们身上的黑色毡衣,像是一个个没有实质的鬼魂。鬼弓们举起弓齐声地呼喊了一声,有一骑独自冲了出来。那是一骑纯黑的战马,他长长的鬃毛没有修剪过,飞扬起来像是一面战旗。无人可以想象这匹马奔行的速度,泥浆在它的铁蹄下飞溅,它跳跃着,长嘶着,长鬃飘洒,仿佛泥浆里跃出的龙。马背上的人却端坐着有如木偶,他稳稳地张开了手中的弓。
“快走!分两路走!“雷云孟虎在急奔中去推参将。
“要死一起死算了!”参将满脸都是鼻涕和眼泪,“怎么走都是死!”
“废物!”这是雷云孟虎唯一能够吼出来的话。
弓弦声响了。
雷云孟虎觉得周围静了短短的一瞬,随后硬而冰冷的东西从他的后心里猛地冲了出来,他整个胸口忽地凉了下去,随即袭来的像是被烈火灼烧那样的剧痛。他不敢吐气,他知道自己还有最后一次呼吸的机会。他一刀劈在参将的马臀上,参将的马痛嘶着一跳,拼命地冲了出去。
雷云孟虎仰天从马背上倒下。
率领虎豹骑的中年武士按住了握弓的胳膊。箭已经在弦上,弓已经绷紧,却没有射出去,最后一个下唐骑兵的背影远远地消失在雾气里了。
握弓的年轻人侧过头来看着中年武士。年轻人的眼睛细长,似乎有精光从细细的眼缝里溢出来。他的皮肤黝黑而干燥,年纪不大眼尾已经有了刀刻般的丝丝痕迹,一直延伸到发线边,就像草原上流浪的贫苦牧民,可是他的弓却沉重异常,黝黑的看不出来材质,沉甸甸有着金属般的光泽。
“放他去吧,就像打黄羊要留下羔子。他对我们有用。”中年武士笑笑。
“大汗王下令,不花剌就听从。”年轻人的回答简单有力,他熟练地转着弓,收回到自己马鞍后的弓囊里。
九王是青阳仅剩的一位大汗王了,现在进金帐议事的时候,他坐在大君的下首,人么对他行和大君相同的礼。如今人们只要说起大汗王,就是九王。
“大汗王以比莫干王子的手令召唤我们,不花剌连夜带着十名鬼弓从铁线河边赶来,终于在最后关头赶上了。请位大汗王还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做么?”年轻人恭恭敬敬地说。
“多亏了鬼弓们的神箭,否则要在这样宽阔的草原上全歼敌人,要调动多少人才行啊?感谢盘鞑天神赐予我们草原上第一的好猎手不花剌,你的神箭总是饱尝敌人的鲜血,从来不去亲吻树木和土地。”九王微微笑着,“人们叫我青阳的神弓,我看不花剌才是我们青阳的神弓!”
披着黑色毡衣的鬼弓们此时正带着马靠近不花剌,他们一起高举了弓欢呼起来,虎豹骑的武士也跟着欢呼,用马刀敲击着鞍子。
潮水般的欢呼里不花剌却没有笑,他的神色更加恭敬:“如果大汗王是剑齿豹的牙齿,不花剌只是它的一根细毛,不敢接受这样的夸赞。”
九王挥手止住了呼声:“你的父亲死了六年了吧?可是临死我没有能见他一面,最近常常想起和他并肩战斗的时候,可惜老朋友却先离开了。”
“他死得非常安详,因为他一生都为了守护大君而握着弓箭,盘鞑天神会接他去云间的神殿享福,谢谢大汗王的关心。”
“别里古台虽然离开了,可是看到别里古台的儿子变成了更年轻更英武的别里古台,真是让人高兴!”九王直视不花剌的眼睛,“新的大君就要正式即位,我们青阳的好运道就要来了,不花剌,这是你的人建立功业的机会。如果不介意听我的号令,就让鬼弓和我的虎豹骑编在一起吧,虎豹骑只要有一口好酒,就不会忘记鬼弓的兄弟们。”
所有人的视线都汇聚在不花剌的身上,他静静地没有表情。
“大汗王应该知道,从有鬼弓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只听命于金帐的主人。除此之外我们只是草原上的猎手,我们不像九王的虎豹骑,不是成群的猛兽,我们只是一只只散漫在天空里的鹰。金帐的主人命令我们为他惩罚叛徒,我们就去啄瞎他们的眼睛,却不能为他开拓疆土。”不花剌以手按着左胸,“感谢大汗王的盛情,可惜不花剌无法接受。”
“如果没有别的差遣,不花剌就带着他们回去放牧了。”不花剌带着自己长鬃的黑马一步一步倒退出去。
他没有等待九王的回答,忽地转身。鬼弓们紧紧跟随在他马后,一起驰向了雾气中的兀思秃罕哈儿谷口,很快,雾气就遮住了他们的背影,消失的时候和来的时候一样的飘忽。九王望着他们,默默地抚摸着战马的鬃毛。
一名百夫长靠近九王的身边,恨恨地说:“不花剌这个猖狂的人,大汗王赐给他机会,他却不知道感恩,该受惩罚!”
“不必,这才是不花剌,他说得没错,你可以杀死雄鹰,却不能让它低头舔你的靴子。”
九王无声地笑笑。
他瞥了一眼远处雷云孟虎的尸体,这个年轻的下唐武士仰面对着天空,不花剌的那一箭整个地洞穿了他的锻钢鲮甲,连箭尾也没了进去,穿过了他的心脏。
“在这里竖一根木桩,把他的尸体挂在木桩上,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看见。”九王策马离去了。
十三
百里煜拿起剪子剪去了烛花,屋里亮了一些。
  归鸿馆里面静悄悄的,纵然以木屏风和格子一层层隔开,还是显得太过空旷了些……
吕归尘和百里煜隔着一张桌子对坐,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只有外面的蛙声蛩鸣。
  “真冷清啊,”百里煜没话找话,“隔着一堵墙,以前却不曾来尘少主这边多走动,没想到这里那么安静。比起来俩枫园那边,倒是显得浮华不实了。”
  “小苏和柳瑜儿在的时候还好,不过不知道今晚她们都去哪里了。”
  “我让她们过去陪阿缳了。女孩子出嫁前,怎么都是害怕的,少不得几个人陪房。阿缳这个性子更娇贵,今夜她那边陪房的不下十几个,我叫小苏和柳瑜儿过去,是尘少主的人品她们再熟悉不过,可以安阿缳的心。”
  “煜少主想得真是周到。夜深了,煜少主倦了么?”吕归尘低着头,说得恭谦,却是送客的意思。
  “没什么事,陪尘少主说说话。”
  两个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百里煜忽然说:“这些年,真是对不起。”
  吕归尘诧异地抬起头来。
  百里煜笑了笑:“记得尘少主初来的时候,我口口声声地叫尘少主‘蛮子’,还在路夫子那里说了尘少主不少的坏话。父亲要让小苏和柳瑜儿来伺候尘少主,我耍赖不让,后来又老是夜里拉着她们两个去俩枫园那边玩闹,心里未尝没有冷落尘少主的意思。现在坐在归鸿馆里,想着那么多年,不知道多少个晚上,尘少主就是自己一个人坐在这里,孤零零的,要是我,只怕得疯了。心里真是歉疚。”
  “煜少主说得过了,”吕归尘不知所措地摆着手,“其实都是些小事。在这里,大家对我很好,我要是回了北都,一定会想念南淮的。”
  “尘少主大概会想念南淮,却不是想念我们了。”百里煜笑了起来。
  他注意到吕归尘的神色微微一变,不知怎么的,那一变中,窗外透进来的秋寒一下子重了起来。百里煜收了笑 ,起身关上了窗子。两个人对坐着,又开始了沉默。
  “尘少主,现在是什么感觉?”百里煜低声问。
  “其实……”吕归尘犹豫了一下:“不瞒煜少主,白天的时候心里很乱,只觉得……她的样子不断在眼前晃来晃去。听着外面的人声,那么多人来来去去为我准备婚礼,只是觉得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把自己放在哪里,也不知道这么些年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百里煜低低叹了口气:“心里想必是很痛的吧?”
  “是,以前只看书上说心痛,还不知道心痛到底是什么感觉。现在有点明白了,就像心被人捏住了,怎么都没有办法甩开。想要大声喊,又想咬着什么东西,”吕归尘微微地脸红,“我就吃了很多的酥饼,吃得很撑,可是觉得使劲吃东西,就有个事情在做了,就好些。小苏她们都很奇怪,说我以前没那么能吃的。”
  “可是,”他的笑容褪去了,“怎么吃,心里还是难受,只是很难受……很难受。”
  百里煜愣了,许久没有言声。
  吕归尘又笑了笑:“不过坐在这里,跟煜少主说着话,人不由自主地就安静了,想起很多很多的事情来。记得我很小的时候阿爸总是指着进金帐拜谒的女孩子问我我喜欢哪个,说是喜欢了,他就早早派人帮我订下,免得被谁家的儿子先抢去了……我那时候才四五岁,不懂事,就说这个好,那个也好,最后说我都要了,都陪我玩儿。阿爸和大合萨就都笑我。现在我终于要大婚了,可惜阿爸看不到啦。以后我每天早晨起来都会看见我的妻子,跟她一起吃早饭,午后我看书,看她在外面逗鸟逗猫什么的,晚上也有人跟我说话了,我要是生病了,她会照顾我,她生病了,我也会守着她的,以前女孩子怎么想的我都不明白,她就会告诉我。”
  他喃喃地说:“其实这么想着,好像心里也有点高兴似的……”
  百里煜点了点头:“阿缳见了你,其实是很满意的,开始还装着闹闹,到晚上就没事了。白天我过去,看她正被几个婆子围着梳头,试她的新嫁衣,她自己哼着曲儿在她那堆首饰里面东挑西拣的。我忍不住逗了她几句,她看到我就脸红,红到了脖子根。我跟她兄妹这么多年,以前倒没觉得自己的妹妹可以那么娇媚的。”
  “归尘记着那天在楠宫对煜少主说的话,既然决定要娶缳公主,我绝不会辜负她。”
  “我们大概都是太孩子气了。其实这个世上,多少人都是见几次面就订了婚,然后就是嫁娶,说不上什么爱恋,也就这么过了一生。”
  “煜少主,你是说小舟公主么?”静了一会儿,吕归尘低低地说。
  百里煜一惊,直直地看着吕归尘。吕归尘也看着百里煜,他的目光安安静静的,没有一丝的调侃或者嘲弄。百里煜呆了好一阵子,转过头去:“尘少主怎么忽然说起这个来?”
  “只是忽然想了起来。去天新春我和小舟公主一起被召进紫寰宫赏赐糕饼,小舟公主在殿前为国主吹笙,记得那时候煜少主站在一旁听,手一直捏着腰间那块白玉铛,曲终人散,始终没有松开。不是入神到了极点,不会这样。”
  百里煜的脸红了起来:“想不到尘少主的心思这么细……这些都看了出来。”
  “小舟公主也十五了吧?差不多到了订亲的年纪。”
  百里煜想了想,只是叹了一口气。
  “煜少主你不必担心的,小舟公主是楚卫国主最宠爱的女儿,放眼东陆诸侯,能够配得上楚卫公的门第很少,要说能够配得上小舟公主的人,就更少了。小舟公主嫁给煜少主,对大家都是好事。”
  百里煜摇摇头:“这些也都不过是我自己的痴想而已,小舟也不太见我,我派人送东西给她,她也只收诗文集和琴谱,还回赠些瓷器,礼数一点不缺。而且楚卫和下唐两国的交谊,也不是那样的牢固,我心里知道的,要是真的牢固,又何苦把小舟送到下唐来当人质?我的心事我也跟父亲说了几次,不过父亲说男儿当有远大的志向,单为了娶一个女人而娶,就是市井里的贩夫走徒的做法。”
  “国主对煜少主满怀期待吧?”
  “我哪里行?我是个软弱的人,本不该生在这样动荡的时代。尘少主,你不同,你是英雄。”
  “英雄?”吕归尘愣了一下,笑着摇了摇头,“煜少主,我教你一个办法,你试试就知道小舟公主的心里是不是挂记着你了。”
  “哦?”百里煜睁大了眼睛,“煜少主有什么教我的?”
  “不敢说教,我哪有那个本事?只是我想……若是小舟公主在意煜少主,一定会在意煜少主身边的小事。好比你喜欢谁,就会记得初见时候她穿的衣服,记得她跟你说的琐碎事情。煜少主以琴诗闻名,下次送诗文集的时候,可以誉写一本自己的诗文,刻意抄错几个字。小舟公主如果翻阅了,发觉错字,应该会回礼的时候书信提到,那样的话,就是真的在意煜少主了。”
  百里煜愣了一下,用力拍掌:“好!真是好办法!我怎么就从来不曾想到?”
  吕归尘看着他站起来,搓着手掌来回踱步,像是恨不得立刻去誉录诗集的模样,不禁微微地笑了。
  “明日的婚典是什么时辰呢?”
  百里煜停下脚步:“明日黄昏。东陆文字,所谓‘婚’者,就是黄昏的‘昏’,黄昏行拜礼,入夜是夫妇大礼。”
  “嗯,”吕归尘点点头,“我想去外面吹吹笛子。”
  “听说尘少主喜欢吹笛子,可是从没有听过,今天有幸跟着听听。”百里煜看他默默地抚摸着案子上的紫竹笛,心里忽然惊醒,自己的举动有些离谱了。
  两个人走到露台上,看着月下的东陆屋宇,屋檐相连着绵延出去,琉璃瓦片上叠叠的青光反射像是海波。宫人提着红纱的灯笼在远处的巷子里走过,光一闪而没。寂静中,吕归尘以袖口擦了擦笛管,试了几个音。
  他吹了起来,像是水从每个笛孔中溢出来那样。百里煜吃了一惊,他知道笛子是蛮族的乐器,却从来都觉得东陆的乐师吹奏得更好。而现在吕归尘的笛声只在低处轻轻回旋,却有无数的变化,千丝万缕地绵绵展开。许久了笛声里才有了跳跃,却不像乐师的曲子那样花样百出,只是欢悦轻轻一闪,旋即又转为低回。他精通曲乐,拼命去琢磨其中的变化和意味,不由得神思恍惚,直到吕归尘一曲尽了,他才浑身一颤。
  “有些时候不吹了,不太熟了。”吕归尘摇头。
  百里煜拍了拍掌:“我明白了!是怀人之意,其实是亲情。”
  “亲情?”
  “我初听的时候不明白,后来想到茫茫草原,终于听懂。尘少主吹的,是亲情阿。好比草原一望无际,亲人远行,吹笛的人留在帐篷外,看着风吹草低,等着那人回归。所以曲调始终低转,只有偶尔风来,看见远方来的牧人马群,迎上去,却不是,于是又只有风声,仍旧是依依相望。只是多了几分失落。”百里煜赞叹不已,“要说灵性,这一曲笛子,已经是绝品了。”
  吕归尘呆了许久,低下头去。苏玛的影子忽然从他脑海里跳了出来,他发现自己有些时候不想起苏玛了。而这曲笛子是苏玛教他的,临行的时候,苏玛为他整理好了行装,服侍他睡下,轻轻抚摸他的额头。他感觉苏玛的手那么温暖轻柔,于是一切的担心也都消散,终于沉沉地睡着了。
  夜很深的时候他醒来,帐篷外隐约的是这曲笛声,回转着,漫漫的一夜。
  
羽然猛地坐了起来,在黑暗中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她的亵衣湿透,呼吸凌乱。
  她呆呆地坐了很久,摸黑找到了自己的袍子,批在身上,起床推开了门。一团淡蓝色的烟雾袅袅地在她面前升起,她吃惊地发现翼天瞻正坐在门口,背向着她,叼着他的乌木烟杆。
  她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和翼天瞻并肩。
  “又做梦了?”翼天瞻吐出一口青烟,并不看她,目光散漫地投向远处。
  “我又看见我姐姐啦。到处都是火……她站在最高的那棵树上唱歌。”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你还是做这个梦。我骑马带着你越过勾戈大山,一路上你没有说一句话,可是我们遇见第一个蛮族牧人的营寨,你已经开始和那些孩子骑马了,我就以为你其实是个开心的孩子。可是我错了,你就是忘不掉那个场面。羽然,有时候我都不知道你心里想着些什么,你的心,真是太深了啊。”翼天瞻磕了磕烟灰。
  “其实我没有想什么啊,”羽然摇了摇头,“我只是想大家就这么开开心心的,可是对我好的那些人,他们一个一个的,都死了。”
  “可是想又有什么用呢?”翼天瞻扭头看着她,“过去的,始终都是过去了。他们用了一切的努力让你活下来,可不是想你活着悲伤的。”
  “可是……为什么是我活下来呢?学会泰格里斯之舞的人是我啊!他们以为姐姐才是姬武神,姐姐是代替我死的,是不是?”羽然托着自己的脸儿,像个茫然的孩子,“为什么姐姐觉得,我活下来比她活下来更重要呢?她死了,孔多塞也不会自己活着。”
  “你恨我么,孩子?对不起,即使天武者也不可能带走两个人。”
  羽然摇了摇头。
  “其实每个人都有些事情是比他的命更重要的,”翼天瞻说,“只是大家都不会说。但是相处很久,你就会明白的,比如对你姐姐而言,你就比她自己还要重要。”
  羽然沉默了一会儿:“阿苏勒也说过差不多的话……我有点担心阿苏勒。”
  “怎么?”
  “不知道,好几天没有见到他了。可是上次他约我在烫沽亭见面,我总觉得他有很多话要对我说。我就等他说等他说,他还是不说。”她嘟了嘟嘴,“阿苏勒就是那样,闷死了,看他坐在那里一声不吭的,我都要急了。他说他也许可以回北陆去了,真不知道他要是当上了大君,会是个什么样子。”
  “他会是一个仁慈的君王吧。”翼天瞻说,“别担心他,以他那个性子,不和别人争什么,反而会平安无事。”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心里有点不安。”羽然抱着双腿,把下巴磕在膝盖上,“刚才我听见他吹笛子了……在梦里。”
  “阿苏勒可以回北陆,应该是值得高兴的事。”
  “可是他看起来不那么开心。”
  “那么回宁州呢?你开心么?”
  “我可不是阿苏勒,他还有哥哥、大合萨还有什么苏玛在家乡呢,我可没有。在宁州我什么都没有啦,要是可以,我永远都不回去。”
  “可是那是你一生一定要回去的地方。”
  “我知道。”
  “只希望你将来不要怪我……”翼天瞻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儿。
  羽然看着他海蓝色的眼睛里面有什么东西慢慢地弥漫开来,像是暴风雨到来之前海上铁灰色的大雾。很偶尔的,她会感觉到翼天瞻的这种眼神,这时候翼天瞻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凑过去搂住翼天瞻的脖子,轻轻颤抖起来:“爷爷,我怕。”
  “别怕,我会保护你的。而且,”翼天瞻轻轻拍着她的背,“你是神的孩子啊。”
十四
黄昏的阳光从窗格里照进来。两行宾客对坐,寂寂无声。所有人都以玄红色为衣色,玄红是正色,东陆贵族的婚服都是黑中隐约透着红意的丝锦。
  侍从捧上了盘子,盘子里是一只葫芦,旁边一柄短刀。吕归尘看了看身边的百里缳,点了点头,伸手握住了她纤小的手,一起握住了那柄短刀。
  一刀挥下,葫芦从中间漂亮地裂成两片。
  宾客们鼓起掌来。
  侍从又捧上了酒坛,吕归尘和百里缳各自以一片葫芦舀了酒品尝。
  宾客们又鼓起掌来。
  过了这一道就算是真正结婚了,一切都圆满,葫芦裂得干净利落,恰好分成两个完整的瓢,这是很好的兆头。
  吕归尘环视周围,宾客不多。东陆贵族的礼节简单而郑重,邀请的都是家族的老人,其余的贺客只是送上礼物,并不进入婚堂。这里的多数人他都不认识,老人们端坐如同雕塑,只有角落里坐在末席的百里煜对他眨了眨眼睛。他已经是下唐的储君了,可是在东陆庞大森严的百里家族里,他还只能算是个孩子。吕归尘愣了一下,没有看见国主百里景洪,这多少有些奇怪。
  宾客们起身,一一退了出去,婚礼已经结束,只剩下入洞房而已。
  吕归尘站在忽然空下来的婚堂里,看着他自己的新婚妻子。百里缳低低地垂着头,她的长发漆黑,脸上的粉状很厚,看不出太多的表情。除此只剩下百里煜,他却是一身戎装,端坐在那里,手持百里氏的家传名剑“青桑”。他是家族里年轻的未婚男子,应当充当新婚之夜守夜的责任,仗剑使鬼神不得作乱。吕归尘看着他一脸肃正目不斜视的样子,不禁也有些想笑。
  侍女们上来行李:“请世子殿下和公主殿下随我来。”
  两个人并肩走过长长的走道,两侧都是红烛,火光里百里缳的脸色娇红,手却在微微颤抖。吕归尘侧头看了他一眼,想到这个娇纵的女孩其实在这种时候也是充满了期待或者不安。就这样就新婚了有了妻子了,他想漫漫长长的一世,他和这个小女孩在一起,有朝一日他死了,最后会为他痛哭的是这个女孩,而不是其他人。这样想着他心里有一点怜惜,轻轻去拉了她颤抖的手。百里缳手上猛地哆嗦了一下,然后不动了,手心里渐渐传来一丝暖意。吕归尘感觉到百里缳的身子靠他近了一些,胳膊和他的轻轻摩擦,隔过丝锦能够感触到少女肌肤的细腻和一股若有若无的体香。
  “别怕。”他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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