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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江湖(野夫)

_4 野夫(现代)
他是一个好读书且博学的人,对许多专业外的知识杂学,有着孩子般的好奇。肚子里的杂学多了,还喜欢追求一点格物致用。为了培养女儿的爱心,他把自家的楼顶平台封闭起来,让孩子养宠物。去宠物市场一问,才知道那爱心也不是他这种平民人家所能栽培的,于是改去了菜市场。女儿天性纯良,见爹地买回的是小鸡小兔,也无怨言,还是兢兢业业地喂养起来。鸡兔即使住进医院宿舍,该病照病,夫人是血液专家,对禽兽也束手无策。李斯便找来家里的各种医书研究,把内科外科甚至妇科儿科都操熟了,开始对鸡兔动手术治病。结果女儿的所有宠物,都在半成年阶段,被他好心地救治成了下酒菜——其中还包括一头羊和一头猪。相处久了,虽是禽兽也有感情,女儿难免要哭,要罢餐。他往往会苦口婆心地劝说——你在精神上已经具备爱心了,现在爸爸得要教你在肚腹间具备爱心。

1996年我开始打工做出版,想起李斯有本书稿在箱底压了十年,遂动员他拿出来给我出版——这就是后来风靡了一阵的《垮掉的一代》。他那时大约正就着宠物鸡兔喝夜酒——我们都有这个恶习,我说你作为编著者还是写篇评述吧,我们好到媒体去宣传。次日大早,他的传真过来,我一看就七窍生烟——他竟然用明清的骈文写了篇文章,搞笑之至,今日的媒体谁会赏识?我知道那阵子他闲得无聊,正在把明清笑话中的《屁赋》翻译成英语;文风所引,也就满纸乌烟瘴气了。
此书一出,便有多家出版社找他翻译,他总算找到了饭碗。从此白日闭户,数月不到人间行走,没想到一不留神就成了中国最酷的翻译家。译著范围从《野兽之美》到《心理学史》到天文地理乃至妇科美容,似乎没有他不敢译的学科。这样一来,知识更显渊博,人生中的困惑也就更多,朋党中可以对话的也日渐稀少。
偶尔下楼来呼朋引类喝酒,大家声色犬马谈笑风生,他更是妙语连珠。但如果谁要谈及政治国家这些东西,那他肯定顿时勃然,摔杯掀桌,拂袖而去。朋友们念他原本重情重义之人,往往又去拉他回座,大家酒已十分,他则会无端号啕起来。
译书对他而言,就是谋生,因此也就当是倚门接客,无心挑选了。他遇见好书如遇恩客,那是要赏玩文字,曲尽欢颜的。遇到无聊的书,只好胡乱几把,泻完收工。书籍出了百余部,评者自然也有讥刺乱译的,他唯一笑。只有我深知他的玩心,更深知他的语言造诣,无论英汉,皆在我辈之上多多。
所有的玩法皆让这厮觉得无聊之后,他说想去考武大赵林先生的神学博士。我们以为又是闹着玩,都认为他考不上,结果一年之后,赵林对我说——他确实比那些一直学哲学过来的考得好,只好取了他这个40开外的高龄博士生。
要上课还要养家,他便去应聘工大的老师,校方看他成果一大堆,却无任何职称,就说先只好按讲师待遇用。他也无心计较,好在可以把档案又从街道办转到学校,省得人家每天找他去跳扇子舞。一边要给硕士上课,一边要听导师讲课,跑得太累,我们就劝他买车。他到车市去看了一款最便宜的坤车,付完钱,自己还不会开,打电话找了个哥们儿去帮他开回家。就这样,他每天把庞大的身躯塞进那小蜜车,开始奔跑在两个大学之间。一边研究神学,一边把哥们儿继续团结在歌厅包房和啤酒间。赵林兄原本也是大家当年的朋党,他现在则恭称先生;而他带的学生,则一律叫他老大。他仿佛真是重出江湖的老大,经常把稿费拿出来带着一群大孩子喝酒,心下甚是惬意。

一个人爱上李斯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爱。这种人是一般女性杂志称为“杀手”级的家伙,但又绝对不是那种要少女提防的色狼。也就是说,他是那种爱动真格的人,一弄就容易弄出个柔肠寸断。我常常对他说,你要不是读书多一点,很容易走火入魔进入花痴的境界。他自己多少也知道钟情者正在我辈,故而即使遇见九分可人的追求者,他也往往不太敢玩火自焚了。
应该说要评选年度“最差老公”和“最佳爱人”,李斯都可能榜上有名。作为丈夫,你不能说他格外有多坏——他顶多也就算个顽童,尘缘未了,玩心未尽而已。一旦后院失火,他会去混迹一段背包客的生活,找个网友谈谈人生苦闷。我们戏改《金刚经》说——射即是空,空即是射。他是很容易又感到人生空虚的,空了又回来继续操持家务——家里的厨务,一般来说,他是包圆了的。
他会时常玩些正常人认为“发神经”的事儿。比如突发奇想,中年要改行学吹鼓手,就去买个唢呐回来单练。深更半夜的医院宿舍,如果出现鬼哭狼嚎的怪异啸鸣,大家都知道,肯定是胡医生的家属又在吹号了,其夫人永远要被他的各种胡思乱想弄得哭笑不得。有一阵子,他忽然开始研究中医养生乃至内外双修之类,自己按图索骥去抓来各种草木在家里熬制药膳,可怜一只老肥母鸡,被他煨成了一服十足的汤药,苦涩难咽。太太绝食,他只好动员女儿和他同甘共苦。他还要装出啧啧有味的样子,最后自己也无法吞下,只好拿去喂楼上的宠物猪。家人未能进补,猪却开始发情打圈。
好玩的人做事也有认真之处。某日朋友送来两只甲鱼,我们分工,他杀我烹。我把各种配料搞齐了等肉下锅,跑去一看,他还蹲在地上吭哧吭哧地肢解,周围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电工工具和医疗器械,刀叉剑戟一应俱全,手上还拿着螺丝刀在拆卸那王八盖子,一边骂骂咧咧——这玩意儿太结实了,根本就不是人吃的。

嫂子是兄弟伙儿公认的好女人,知识女性,年轻时也饶有姿色,热情宽厚。可想而知,他这种人要不碰到个宽容的女人,那日子还不过得飞叉扬戟的。但即便如此,小两口早些年,也难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儿扯皮。古人诗云——贫贱夫妻百事哀,我是从他们那些年的生活里看出了这种苦涩的。
婚姻本来就是现实的制度而非理想的,放在他这种性情中人身上,自然需要太多的磨合。他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极端西化的人,却还抱有许多封建夫权思想;面对夫人的批判,他总是自我解嘲的——男人嘛,你不能要求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从我这儿改变嘛。
江湖谣传,他曾坚持数年给初恋情人暗寄情书而从不留地址,他又是个蓬转无定的人,等到这位被感动得心花怒放的初恋终于找到他的萍踪侠影时,两人皆各有所托了。女人有悔不当初的意思,愿意为之留下而放弃温哥华;他面对本无过错的妻子和天资过人的女儿,同时也不希望对方放弃多年努力终于可以成行的好事,只好拒绝了。事关隐私,或者不实,但有个真实的细节则无可隐去——多年后的某日,李斯大醉,深夜打的,司机问去哪里,李斯泪流满面地说:去温哥华。司机愕然。
我知道暗恋甚至明抢李斯的人不在少数,他在多数时候显得像一个“不勾引,不拒绝,不负责”的人,但仍有少数人会弄得他撕心裂肺。一番风雨一番秋,玩着闹着就到了中年,荡气回肠的往事都会渐渐被自己刨土掩埋。
一般而言,他是一个可以给朋友带来欢乐的人。那些来来去去的雨啊,渗进土地,最终还会蒸腾为云为烟,为各自心头横抹的晚霞,于枯淡的人生里暗藏一道隐秘的奇观。
在最近的一次讨论里,他略显悲哀地问我——当我们不再有激情,不再有能力去爱时,我们的生活还剩下什么?我说不会,我们这一代的青春期将会无限延长,会永远充满老年浮士德的烦恼。他听后大笑,他说你的乐观确能感染我。

回想起来,诗酒订交已然22年,那时的我们还相信国家热爱生活,相信有一个远方值得我们去追寻。那时的他总是收拾完行装,来邀请我和熊红陪他去扒煤车,说拉到哪里算哪里。他永远有无数个新鲜有趣的主意,邀约我们去实行。
20世纪90年代我和他相隔幽明,他怕我在里面绝望,来信鼓励。他说——外面虽然经济繁荣,许多人富了,但你不要急。等你出来,我们可以成立一个精子销售公司;熊红的形象好,先拿他挤起卖,估计他还没挤完,我们都发了。把我顿时说得眉开眼笑。
他每回来探监,总是要抱着那时两岁左右的女儿,趁管教不注意,急忙从孩子的襁褓里摸出一瓶二锅头,暖烘烘地塞进我怀里——这在监狱是大忌,一旦被发现,连他也要受罚。他知道兄弟好这口,只好把孩子弄来做地下交通员。
古人说白发如新,倾盖如故,这种高谊在我们之间始终保持。而今的他,正在英国乡村的一个贵格派教堂里研修神学,彼此电邮往返,既谈天问般的玄言,也谈同修们的颜色。
我想说他是一个十分纯粹的男人,是少数能坚持不落俗套地活着的人。与他讨论任何正邪话题,他都可以妙语连珠,其幽默充满智慧,但内心又是非常的伤感和绝望。某日在一歌舞厅,我们目睹一群流氓冲上舞台追打演员,可是我们已经老得没有力气打抱不平了,于是他掩面痛哭,他摇着我的肩膀哭喊着质问——这就是我们留给孩子们的一个国家吗?
我为此感到锥心的疼痛,我深知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但我们却都早早地放弃了任何努力,且任凭酒色财气也无法疗治我们积年成疾的内伤。即使是一个老酷客,最终也会像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一样,消失在时光的深处。
散材毛喻原

人,究竟要怎样地活过平生,才算不负我材?
每每夜黑酒深之际,扪心自问,甚感困惑。纵观前史或转顾周边,总有人殷勤早慧,自来便心雄万夫,别有怀抱。一生常在奋斗中,到老荣登成功学——这就算是所谓的栋梁之材。当然更多的人,挣扎泥涂,在“伟人”的所谓使命征程中填沟转壑,籍籍无名仿佛未曾于此世往还,这就是所谓的草芥之命吧。
栋梁易伐,草芥易焚,似乎都不是生命的最佳存在;又或者说,二者皆是强梁穹窿的牺牲。贵为卿相和贱列刍狗,终归是他人命途的沙砾,铺就的是被践踏的道路。
在此二者之间,还有第三种人生可参吗?伟大的庄子用他那特殊的诗化哲学,为我们描述了这样一种树木——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这就是为后世遗贤所躬奉的“散材”。
散材之木,难为器用;不伤斧斤,故而独立延年于人世间。从市井的势利眼光看,这样的人生迹近失败。然而,千载以来的君子士夫,独爱散材一般自由超迈的人生,常以“散人”自居,唯求苟全于乱世。即便是如此退让低调的人生观,倘逢真正的恶世,亦难苟免于伤害。譬之当世“散宜生”——聂绀弩的命运,便可见出散亦难生的坎坷。
我辈多为散淡中人,其中散而为材者,当属吾兄毛喻原。我们神交既久,又皆从南方各自小城流落帝京,扼腕谋面于世纪初年,寻常过往十余载,知人论世,多有暗合。其人市隐蜗居,虽著作等身,却几乎无闻于俗世。一直想用拙笔绘之神形,以使后人尚知浊世犹有洁士。恰好其新著散文集将梓行,嘱余弁言于前。遂值此霾天寒夜,捉杯濡毫,以酒为墨;重读庄子,绕室徘徊做提刀夜奔状,以为吾兄养气行文……

四川乐山,三江汇注之地,自古文脉渊深。1955年的小毛诞于此高山厚水之间,仿佛正蕴涵了青衣江峨眉山这样一串好古雅名字的灵性。八字推来他也许一生命硬,尚未降生便已失恃——其父先他之来三月便耿耿远去。其母平凡工人一个,不得不拖着三个儿子迎向即将到来的大饥荒年份。
寡母善良慈爱,克勤克俭,遗腹子面世的毛喻原,童年并无多少饥饿的记忆,且一直是哥仨中最爱读书的少年。“文革”之际,乐山乃武斗最严重的地区,他曾经在一次无知的逃荒中,初尝了差点饿杀的恐惧——也许这,成了他喜欢观察思考今世的起点。
整个初中高中,他都是学生干部。当两个哥哥都被热血裹挟积极参与造反之时,他却沉陷在苏联文学的最初惊艳中。似乎有些人天生就是那种老师偏爱,女生暗恋的男孩,十几岁便显得老成持重的他,果然遭逢人生最初的艳遇。一个驻军团长的女儿,他的女同学,开始发起了对他的持久追求。
在一个最清教徒主义的时代,他与这个“冬妮亚”的故事,缠绵悱恻,却又那么单纯干净。最深情的密约,也突不破那个年代特有的胆怯和坚守。酷似少年保尔的他,最终失散于误会的他们,都只是在禁锢的青春中领略了爱与美的怅然。在今天重读他的《冬妮亚之恋》,我依旧还能感到某种疼惜。

我们这一代红色风暴中成长的男人,对世界的质疑,一般来说,多有一个起点。
老毛的家,就在古城平民聚居的寻常巷陌之中。他家斜对门的邻人,有一个远比他大的青年,靠修理自行车维持生计。这个贫贱的手艺人,也许因为职业积习,成了那个年代极少有的自行车发烧友。他某天在闹市终于发现了一辆传说中的三枪牌单车,便亡命地偷走了。孰料这是乐山最高首长的坐骑,于是判刑入狱。老毛中学时分,这个鹤立鸡群的贼刑满归来,开始了对他最初的潜移默化。
那时,牢释犯统称坏分子。这个坏分子每夜收工,喜欢独坐街边拉京胡。因为音乐或者好奇,中学生老毛慢慢开始成了他家的常客。懵懂青涩的他,发现这个邻人像一个高深莫测的江湖奇人,随时聚集着一批奇形怪状且来路神秘的汉子。他们在一起大碗喝酒,分析时事,抨击当时的各种弊政,听得他心惊胆战,却又仿佛醍醐灌顶。
他在这一批时代的流配归来者身上,发现了世道的秘密,开始一惊一乍地审视这个共和国的来历。一边是学校的五好学生进步青年,一边是街头的贱民聚会旁听者;两边的教育迥然不同,他像一个身负绝密的孩子,活在某种惊恐和不安中。
类似的际遇,朱学勤兄也曾经在他的《失踪的思想家》中回忆过。而我的少年,也曾有大致相似的启蒙。我从无数故事和亲历中感知,在中国底层,无论处于怎样的兵荒马乱和高压恐吓之下,都一直有某种江湖道统在秘密传承。正是这样一些不惜扛枷负锁的人,在民间社会坚守常识,揭发真相,思考着国家民族的走向。
而今,当霜鬓艰深的他,也成为这样一个纯粹的民间思想者之时,我在他那早已不复存在的深巷瓦砾中,似乎找到了那一起点。

1974年的中国,“文革”进入疲软整顿期。因为副统帅的决裂,更多的中国人开始反思那个畸形时代的诸恶。这一年,高中毕业只能下乡落户的毛喻原,成为乐山周边山区的一个甘于挑粪的农民。
他的母校乐山一中,曾经是抗战时期武汉大学的所在。武大班师之后,馆藏的图书多数留给了该校。“文革”的焚书运动中,校方封存了那些“毒草”予以保护。这时,童蒙已开的老毛和他的平生兄弟莫斯等哥们儿,因为强烈的求知欲而无所求,于是开始了他们冒险的偷书计划——他们定期攀缘母校那些熟悉的门窗,像翻越一个愚昧罪恶的时代一样,直接进入民国的宝藏。那些沾濡着前朝精英手泽唇香的书卷,就这样流进了山野怀梦青年的私囊。所谓涓滴之珍啊,在最荒芜的年代,像一脉骨血暗传,就这样以最乱法的方式,滋润了这些穷乡僻壤青年的腹笥和远大视野。
他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知识青年——当多数同代人还在背诵最高指示时,他们早已熟稔了费尔巴哈叔本华尼采了。因为知识,他很快成了乡村小学的民办教师。而村小边上孤独改造的某个老右派,又必然地成了他在乡村生活中唯一的朋友。仔细考察我们身边很多人的优异,皆因尘世间这样一些看似偶然甚至荒诞的际遇交往。
那个时代的毛喻原,在真正的底层社会窥见了人民。他一边习武健身,甚至伪装成了一个民兵连连长,一边在心底纵情滋生着自己独立人格的反骨。他甚至在很长的时间里,独自策划查勘地形,准备了一个特别招展的大字横幅,密谋在某个深夜挂上乐山的最高楼房……
他把与他同姓帝王的质疑和愤怒,凝聚在那一个节省口粮买来的巨幅长卷里。在临近行动的前夜,他忍不住告诉了那个老右派的忘年之交。但是,他接到了一个真正深通中国的前辈的劝阻和警告。那个为了成就他的前辈,中止了他的无谓冒险。他躲过了他的灭顶之灾,最后还惨不忍睹地看见了那个孤独男人,在一次被羞辱的爱情之后,乱刀自杀……
有时,我总在想,一个男人的一生,究竟社会要提供多少生命和血泪,才能浇灌出这样一个另类啊。很显然,老毛正是在这样一些坚硬的残酷事件中,更深地看见了他所处的国运中的悲哀。

“文革”中坚持读书、思考甚至写作的少数青年,基本上成了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的首批应试者。老毛和莫斯不约而同,甚至有些怀才不遇似的一起被西南农业大学录取。他分在茶叶之类的特产专业,其优质异秉依旧使他像高中时代一样,成了班上的骨干。
但是,几乎从进校开始,老毛就对中国大学教育彻底失望。他在人群中横来直去,对周遭世界保持着一种置身事外的态度。其实,那时的大学,远比今天的大学要宽容和开放,而学生们多来自社会各界,独立人格和思考,也远比现在的孩子们要好。有那么一年,中国曾经允许高校学生竞选人大代表,一时间多数大学掀起了竞选热潮。
老毛冷眼旁观各种弄潮儿的伺时而动,他无意躬与其盛;因为早在那时,他已经深怀制度性的绝望。鲁迅似乎说过:专制使人冷嘲。老毛内心的激愤往往也表现出以冷嘲,甚至还会以一些恶作剧的方式来调戏这个荒诞的时代。于是,在西农的选举热潮中,老毛和莫斯密谋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们暗中操刀,打造出一个竞选明星;展开系列像模像样的选战,借此在当年的重庆各大院校掀起民主启蒙的新浪潮。最后,在绝对可以胜出而获选人大代表的时刻,他们突然让这位同学宣布退出——他们与这种装模作样的假民主政治,不想有任何合作,更无意于勾肩搭背地联欢上位。
大学四年,老毛甚至依旧保持着当年的窃书习惯——我们那一代大学男生,几乎多有这样的劣迹。那时,捉襟见肘的我辈买不起书,更重要的是,图书馆的更多好书,依旧还是国家的禁书。在一个禁忌密布的国家,这也算突破知识封锁的无奈反抗而已。毕业前夕,他在干最后一票的时候,终于被发现……那时的学校还算开明,只是处分;然后在毕业分配的去向上,计划把他发配到一个大凉山的劳改农场当狱警——辅导罪犯们种茶。
向来耿介慷慨的老毛,终于到了与既定命运彻底挥别的时刻。他在1981年就抗拒了毕业分配,放弃了那个年代大学生特有的光环,以及与之相随的国家干部身份和可以望见的现世安稳。他背负着简单行囊,在同学的惋惜和世人的诧异目光中,平静地回到他的乐山老家,开始了他终身独立的生活。

80年代初的中国,无数被侮辱被流放被惩罚的知识分子,平反回到了体制内,甚至多数成为体制的维护者。七七、七八级的大学生,今天很多人都成了所谓的国家栋梁,甚至开始接管这个国家。但很少有老毛这样的人,早早就清者自清,主动放弃了与浊世的合流。
乐山古城的张公桥,大约是明代留下的古建。1982年的老毛,和他的哥们儿陈朴一起,在桥边搭起了一个租书店,同时兼营冰棍凉茶。两个大学生在当年做出这样的选择,本身就成了一道风景和闲话,传说于市民们的交头接耳中。
他们把自己的藏书拿出来出租传道,并兼以维生。他们拒绝任何武打剑侠及流行通俗文学,刻意地保持着自己的品位和个性。这样一个临水的小木屋,几乎成了当年川西的一个文化码头;那黄昏中挑起的一盏孤灯,像传说中的峨眉侠道客栈一般,迎来送往着一拨一拨心怀天下的读书人。
从知青年代开始,老毛就已经默默在书写自己的哲思。他以尼采般的诗体语言,刻画着自己对人性、社会和时代的思考。他几乎从不投稿,那些玄奥华美且艰深的文字和思想,向来也乏真正的解人。他把租书赚来的微薄余利,拿来自费印刷了自己第一本思想散文著作《永恒的孤岛》。这本书当年便在文学江湖中隐隐流传,影响了很多民间书写者的品位。
整个80年代,从开书店到参办函授大学,老毛一边给港台出版社译书,挣钱养家糊口,一边坚持着自己的民间写作。依旧自费印刷,陆续推出了思想散文《梦幻的大陆》、圣经体论著《爱情书》等代表作。1989年6月,他一生唯一的恩宠——寡母,也撒手尘寰了。他几乎无法面对时代和家庭的这些巨大死亡事件,一向健康的他突然倒海翻江地呕吐,差点也随侍慈母远行……

我见过当世许多身怀绝技的奇人异人,他们多在体制外蛰伏,不显山不露水,混迹于屠狗一辈草根生灵之中。但像老毛那样多才多艺且涉猎甚广的人,还是十分鲜见。他一边绝望于社会甚至华族,但又能满怀激情地去自个儿翻译自费印刷一些作品,来力图拯救这颓败的人世和族性。
这些年来他著述的范围极广,其研究遍及语言学、社会学、政治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和哲学等。如《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时代思想词典》《时代思想笔记》《精神就是精神的事》《玩笑历史与公司中国》《中国当代神话》《书法的迷障》《思想图像——对人和世界的描述》《疾病的哲学》《曾经与正经》《论人生的五大关系》《一个禁精神之欲的时代》等多达二十几种。
他翻译的作品,也多是经过他的慧眼看中的读物。比如法拉奇的系列作品,以及《基督教精神史》《美国大政府的兴起》《回答莫斯科的圣经》《英美现当代诗选》《普拉丝诗选》《女人与自然》《坐九路汽车去天堂》《白朗宁夫人十四行诗选》《跨越5000年——改变世界的28种观念》等多种。而他参与编著和编辑的图书更多,更为有趣的是,他还坚持多年独自一人编辑并地下出版了一本同仁杂志《汉箴》,完全不为名利地为这个时代的读书种子提供着一份高雅的食单。
他一个学农的人,却极富美术天才。他的彩笔画独特瑰丽,办过画展出过画册,深得圈内朋友喜爱。前几年他去大理看我,随便在古城街边瞟学了两天,就悟出了那些民间手艺人的木刻技法,立马买来工具就开始创作,为所有朋友木刻造像,个个栩栩如生形神俱佳。古人说造物嫉多才,但是老毛这样的浑厚灵秀人物,放在偌大的江湖中,反而优容自如,无伤于恶世的斧钺加身了。

走马观花花已老,倥偬人事又年年。
而今的老毛恍然逼近花甲,所谓岁月霜雪,确已半染苍头了。青春的愤怒渐归秋水,在他貌似敦厚的常年笑容背后,仿佛一切的烈火哀愁都波澜不惊宠辱皆忘了。
他喜欢音乐和美食,炉灶亲炙,一手回锅肉享誉江湖。更好玩的是,他还喜欢雀战。那年在大理,短暂淹留,他却专门去山下买来麻将和配套的麻将桌,把我和余世存团结在南村的明月院落中鏖战。
他的桩功很深,与人拉手斗腕,扎马不移步,收放之间,抖腕能将对手飞出数步。就这样一看似棱角消磨几近温润如玉的半蔫老头,偶尔金刚怒目之际,依旧锋芒毕露。
唐人钱起诗曰“散材非世用”,意思是说,这样的人物多与世相违,故而只能避居于荒野陵谷,求得个自己的快意平生,唐诗还说“今日散材遮不得,看看气色欲凌云”。在老毛身上,我是真正能感到这种云霄生涯的超脱高蹈之姿的。
读老毛的忆旧散文,仿佛在共同回顾我们这一辈人的成长与挣扎,歌哭笑骂之中,足以辨识出一个世代的荒诞和残酷轨迹……
颓世华筵忆黄门

我于京都的来去,似乎正应了“十年一觉”的古语;青春的混迹,萧然的过往,挥别的双袖间大抵笼下的真是几片云彩。那些繁华与艰涩,惊怖和欢愉,如今皆已遥远;一如广场上那迭经翻修的方砖,早已抹平曾经的铁蹄。弹洞般的心灵,在向晚的冷眼转顾中,恍惚徒剩空穴来风似的荒凉和无凭——逝者如斯,往事之传奇竟如虚构,仿佛一切未曾身经一样。
在黄昏的苍山下检点平生屐痕,万事万物皆显温柔。昆德拉说,即便是绞刑架,此刻也将被怀旧的光芒所照亮。偶尔想想那个被称作心脏的城市,衣香鬓影高衙冠盖充斥的长街,恍同失血的脉管日渐枯瘦。而在我次第遗忘的温暖风景中,似乎只有望京的黄门,还能不断从时光深处浮现出来,荡漾着魏晋风度般的余韵。
想起那些酒狂任性的岁月,于今日之慵懒里,依旧犹能搅起几许引刀江湖的豪兴。翻检一点黄门中存储的故事,述与来者,也许便是当代的世说新语。或能见证残唐晚明的狂欢,亦可聊尽心底的一杯余沥。

所谓黄门,乃布衣黄珂之舍也。室无主妇,不可谓家,故谓之门。黄门坐落在京都西北角的一栋高楼里,和所有的现代穴居户一样,普通的防盗门、猫眼和门铃。黄门虽以酒肉名世,却绝对不是朱门,当然也不算柴门。黄门主人黄珂,身长五尺,形体和心性皆属敦厚之辈。坐如白熊,睡如卧佛,一旦醉翻则不免有玉山倾倒之虞。
曾文正公观人论相,谓有清浊之辨。用他的说法,黄珂属于“静若含珠,动若木发”,实乃澄清到底的人物。凡事疏节阔目,若不经意,此所谓真正的脱略散人也。我平生阅人算多,但黄哥这般的异类,实不多见。按其半生事迹行藏,放在古代,那得是春申平原一流公子堪比。要用文学典型引喻,水浒中的小旋风柴进庶几近之。但这几位都是王孙贵胄,有天大的祖业撑着门庭。而他这样的布衣员外,竟然也张罗着食客三千的流水席,确确乎算是一道京都颓世中的奇异风景。
黄哥与我,曾经门当户对数年。所谓“隔篱呼取尽余杯”的事,那基本是隔三岔五就要发生的。一个人办一顿好饭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办好饭,尽飨天下宾客。他几乎像一个勤劳的妈咪,把干部和群众团结在酒色边上;入夜时分,其客厅就成了当代中国最大最和谐的包房。问题是酒阑灯灺,既无须埋单,也没有小费,更没有抽头。红男绿女家家扶得醉人归时,他还得自己打水洗脚。
其实,黄友会最初议定的游戏规则,是大伙强行帮他定做了一个捐款箱,凡有食客自愿且自觉者,可以往里面随意投币,聊以减轻一点主人的负荷。箱子就放在门厅边,投不投币主人皆看不见,大家皆无尴尬,都可一视同仁地入座。放了些日子,箱子日渐沉重,黄哥的心也沉重起来。他怕别人说他敛财,坚决地撤下了箱子,朋友的善意也就落空了。
我深知他这样的好客,所费实际不菲。楼下卖酒的,基本指着他发财;菜市场的活鸡活鱼,见天望到他去就恨不得躲起来。平民之家,每年炉灶上要烧掉几十万,我看着都着急,可他依旧是乐在其中。也有媒体误会,以为他是致仕林下的高官巨贾,家有金山挖不完。实际我所了解的这位爷,还就天生是个割肉疗饥的主;骨子里的仗义疏财悲天悯人,使得他俨然呼保义及时雨,时时处处接济和交游着天下英雄豪杰。无论流徒配客,游僧野道,入了黄门,皆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黄门宴而今名满天下,多数人津津乐道的似乎还仅限于味觉。其实菜品如主人,原很朴素简单,并无什么奢华淫侈的可供炫耀。真正令各路江湖人物前赴后继蜂拥而至的秘密,乃因黄哥之宽厚所形成的一个巨大气场,足资三教九流五花八门在此切磋盘桓。遥想当年的法俄沙龙,因为贵妇名媛的吸引,而形成社交圈和艺术流派,进而影响国家和人类。但怎么联想都无法解释,黄珂这样一个老光棍,究竟在草草杯盘之中下了什么迷药,以至于随时麻翻各方俊杰好汉。
他信奉来的都是客,无论上三品下九流,入座三杯皆饮者,出门一拱即友人。餐桌有时加到五米长,座次却并无主次尊卑。偶尔宫里的枢密要员也有访者,我看也就是奉叨末座而已。宾客互不相识,各自山呼海啸地吃喝,谁也不曾礼让着谁。常常枉顾的朋辈,许多也是财富榜上的豪强,到这里粗茶淡饭还得等着翻台,也照样无怨无悔地往还。名流多如过江之鲫,随时皆能邂逅巨星歌后。一些不是大众脸谱的闻人在你身边挤着觥筹交错,要等交换名刺时才互道三生有幸。
就是这样一个看似鱼龙混杂的江湖堂口,也确实穿梭着许多当代大腕和异日英雄。当然除开这些耀眼人物之外,更多的还是寻常过从的布衣之交。无数怀才不遇漂泊京都的畸零者,自然也把这里当开荤的私厨。有开酒厂的朋友送来几吨白酒,半年不到就只剩空盒。厨娘小彭看着每天要成箱运出的垃圾,常常是愁眉深锁地苦笑不已。
最奇特的是某年,一个穿着打扮极为考究的青年,几乎每个夜晚皆要来黄门吃喝,而且一坐就到半夜才告辞。其人寡言少笑,待人却礼数极周,为集体活动办差也非常热心快肠,因此大家皆有好感。我因住得近,常常席终人散之后,就剩我们三人枯坐。那时常来的有位西门子的美女,这哥们儿正和某部的一干员在争夺,似乎他已获胜筹。我尝私下对黄哥说,此君做派气象乃江湖人物;果然未久那美女来哭求大家帮忙捞人,结果一打听,原来竟是在海南身负两条命案的东北逃亡者。但他确实对那美女纯情,该女希望拿出平生积蓄来营救,我们只好劝慰她放手——这样的顶级杀手,岂是区区存折可以救命的。
许多人知道了有些后怕,那时捐款箱就沉沉地摆在过道上。更多的时候只他和黄哥对酌到深夜——他如起歹意,并非没有机会。有次半夜我和他一起出门时,他忽然拉着我说:我想把我的故事讲给你,你一定可以写一个十分精彩的剧本。可惜这样的倾诉尚未开始,他就要赶赴黄泉了。而我至今仍然相信,他至少是被黄哥感化了的人。也许起初他来的动机难以推问,但看久了黄珂的相遇之诚,便启动了天良。江湖之中,其实道义和古风犹存几许,以心换心,往往可以逃过无妄之灾。
要说黄友会的人不拘小节和俗礼,那也未必尽然。某次耀邦先生的遗孀也来便宴,大家皆起立恭谨地迎送。非仅为老太太的尊荣,实因一个时代的刻痕犹在,功德自存人心,向背也只在人心而已。

如上述,黄友会似乎仅如丐帮大会——凑堆吃喝而已。其实不然,一般来说每年都要搞一些有益有趣的活动。在此出入的人物,多数在他们各自的领域里,皆是头角峥嵘的非凡之辈。随便拉扯一员出来搞个专题讲演,无须任何准备地信口开河,那也往往要言惊四座。
重庆达人王康,江湖敬称“老康”的这位爷,形貌在列宁与布哈林之间,腹笥则非同小可。他与黄珂乃旧交,每次流窜来京,必是要请他开讲筵的。他对于俄罗斯文化和前苏联问题的研究,远胜于体制内那些专家。在酒席间听他信手拈来地从苏联解体讲到中国的未来,的确还要比凤凰卫视上他那些高谈更生动和深刻。
除开杯酒高谈,黄友们也还搞一些慈善活动。为白血病孩子捐款,为印尼海啸和四川地震赈灾,等等。至于其他看片会、画展、音乐会、首发式和开业庆典之类活动,由于朋辈多能人,那基本是随时都会接到邀请。黄哥是中心,经常看见他忙着群发短信,实际都是在热心快肠地帮朋友捧场。
四川有句粗话说“自己的屁股流鲜血,还要帮别人医痔疮”,这句话我时常觉得可以形容黄哥的急公好义。这个世界助人为乐行侠仗义的人,我也见过不少;爱邻如己一视同仁的君子也越来越多,但是像他那样完全不择对象不论亲疏地急人所急,实属罕见。
黄友会基本每年圣诞或者元旦,要雅集一处搞个自娱自乐的晚会。歌星舞师演艺名角太多,名导演更是一大摞,节目自然是不愁精彩的。某年黄哥突发奇想,要动员大家排个独幕话剧,而且全部由非专业人士来表演。我受命写脚本,偷懒将老舍先生的茶馆第一幕拿来改编成现代内容的讽刺剧,人物和结构则仍然用原著的设计。大家看好这种无厘头改编,遂开始邀约同仁排练。
王老板自然非黄哥莫属,我演的唐铁嘴,平面设计大师旺忘望演松二爷,制片人章芙女扮男装演常四爷,音乐剧明星影子女扮男装演刘麻子,著名音乐人李苏友演庞太监,高大林演秦二爷,翻译家李斯演老丐,诗人李亚伟演宋恩子,万夏演马五爷,陈琛演李三,行为艺术家昌鑫演二德子,高氏兄弟演吴祥子,作家深蓝演小妞,企业家刘兴平演农妇,学者余世存演康六,还有个女画家演他的女儿。
一群从未演过话剧的人物,临时组织起来背台词走场次,那确实是笑话百出。剧务更好玩,去北影厂租来了全套清末的服装道具,又在798艺术区借来了最大的一个舞台,全套音响灯光和摄像,大家就这么开玩起来。总共排了三次就登场,观众来了两三百。多数人都记不住台词,只好根据剧情临时瞎编——好歹是一群“名角”,智商都摆在那里,所以基本还不离谱。直到今天,我看那现场录像碟,还是忍不住要捧腹喷饭。
这样的“实验话剧”,显然在中国还是鲜见。就这一堂形形色色的“大牌”业余演员,我估计在黄友会之外还真难组合出来。更好玩的是由于讽刺的是当下的世相,几个原本准备去报道的媒体记者,看完彩排吓得立即撤退出去。一群老顽童游戏人生的玩法,还真就应了王朔兄小说所说——玩的就是心跳。

黄友会原本一群老顽童小妖精的自我玩闹——在一个无趣的时代自讨有趣的人生。孰料最初由央视报道出去之后,竟然惊动了海内外各媒体的跟进。仿佛在一个落落寡欢的人世,发现了一个新的物种和生态。有媒体经常问我意义何在,我只能说,在一个成熟健康的国度,应该允许民间社会的充分发育。而我们处在一个森严的时代,无论文化或社群都不能多元发展的话,那民众的生活则只可能越来越死气沉沉。
黄门宴只是一个老实人在体制外形成的一个小众平台,无数个渴望真实生活和怀抱梦想的人,在夜夜笙歌的表象之下,可怜地交换着各自流浪的方向。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他们身处在一个迷惘的时代,流离于大起大落的人生,疑惑于这个世界的走向。他们虽然经常沉溺在夜宴残醉之中,但黎明醒来,仍然要投入各自残酷的生活。
也许不同的人将在这里结下各自的殊胜之缘,进而在蒙昧的时光中找到自己的方向;但归根结底,所有的汇集都是偶然,所有的人都是过客。只有黄珂将停留在他始终喧嚣的夜里,只有他还会在暮色深处挑起这一盏古代江湖传下的孤灯,为这些熙熙攘攘奔忙和小泊的扁舟,送来一点微茫的温馨。一切不过仅此而已,似乎只有我约略曾经窥见,他那霜鬓丛芜后的落寞。
球球外传:一个时代和一只小狗的际遇

好久以来,和它相对枯坐在苍山下的茶隐村舍时,看着它那双忧郁的眼睛,我都不免要想——也许今生,该要我为你树碑立传,而不是你为我去守坟了。因为按自然规律,人的命再贱,不出意外的话,总要比一条狗命长。
尽管村舍里来来往往的过客,都因出于对这个小杂种的喜爱,而动员我写写它;但我总是乐观地设想,还早着呢,它才三岁。比照人类的生命周期,它正是青春岁月。也许我们还要相依为命熬出更多的故事,才轮到我为它哭泣,为这个世界讲述一只狗的颠沛流离。
然而人事尚不可测,况乎畜牲道。无妄也罢,意外也罢,一切可以降临到人类的灾难,本质上狗类也不能幸免。似乎2009年注定是一个残忍的年份,大年初三,侯哥来电幽幽地说——球球走失了,年前就已失踪,世存兄怕你伤心,没敢告诉你。
在电话里,我只能达观地说——狗也有狗的命数。在恶的人世间,它不能指望终生都能遭遇善意。大限到了,一切都在劫难逃。再说比起它的同胞兄弟姊妹,它的奇特际遇已经可谓前世的福报。更何况,一去不归的它,也许原本如世存兄引用的龚自珍的诗,它是“空山徙绮倦游身”;念念此去,或者入的竟是锦衣玉食的门户,而无须追陪几个潦倒江湖的书生,再过这种朝秦暮楚的无根生涯了。
往好处想,只为聊宽老怀。失踪的故事于我的真切隐痛,原不陌生。世间何处无刀俎?你我谁谓非鱼肉?人犹如此,狗何以堪?这样说来,悲声便可压抑。但是许下的愿——为球球传——却是我这开年的创伤之夜,必须要偿还的孽债了。既是为它,也为它那几位自我流放在祖国的卑微父亲。

球球的身世血缘,是我断续听来的。流浪在丽江一带的许多落魄书生音乐人,偶尔在大理邂逅它,会认出它是诗人L的养子。
球球的生母大抵原是丽江的一只流浪狗。四年前当L被都市驱赶而流落到这个古城时,也许同病相怜一见钟情,遂收留了这只相貌平平且血缘混杂的小母狗。那时,他再婚的妻子——一个原本贤淑漂亮的女人,实在不堪他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终于挥泪告别了他。于是衣衫落拓的他只好漂到边地,在一条游踪罕至的深巷尽头,一个唤作三十八号院的纳西木楼中,暂时赁居小驻了。
因为他的存在,三十八号院在今日的丽江古城,几乎已经成为一道江湖背包客的人文景观。谁要在滇西北一带厮混,肯定都曾去朝拜过这个码头。也许因为寂寞,或者出于生计,他把这个死气沉沉荒草萋萋的小院,异想天开地办成了一个音乐酒吧。
说他异想天开,是因为这个小院,实在太像《聊斋志异》中的某个鬼狐出没的背景了。院子古老且久无人居,燕泥蛛丝覆满空梁,窗外就是荒草颓墙别家的废墟,常有鼠蛇游离。他廉价租来后,只是在泛灰的墙上,找人胡乱涂鸦了一些非仙非道的图案,歪七竖八地扯了几条风马旗,挂了几条哈达,垃圾堆废品站去扒拉回来几张缺胳臂短腿的桌椅,然后就开张了。
没有字号招牌,没有工商注册,没有霓虹灯饰,没有像样的酒具,甚至没有红酒洋酒,只卖啤酒青梅酒和烈性的青稞酒——这也就只有他,才敢在这个国际性旅游胜地,开这样一个奇特的酒吧了。即便是我这样的老客,今天要去那阴森歪曲的寂寞深巷,不问路是仍然难以探出门径的。可想对一般的游客,那是绝无可能成为他的座上宾的。
问题是即便如此简陋,他那里依然门庭若市。乃因他那一管双截棍似的箫,每夜像一个埋名江湖之高手的暗器,总能洞穿那个喧嚣小城背后的枯寂,以至洞穿无数偶然过往的畸零者的心灵。于是许多人去过还转顾,坐下即沉醉——到了后半夜,常常满屋乌烟瘴气,地板上随处躺着的都是醉客。本来屋里就只点了一个五瓦的普通电灯,晚来的客稍不留神,就会踩踏上一些红男绿女的肚皮。因此,打架斗殴也就成了他那里长年的保留节目。
L原本有匪相,天生有叛骨,江湖有名头;虽然店里雇不起丘二伙计,但时相过从的丽江老炮,多数便成了他的兄弟。偶尔有新客闯来,不识风色,那就很容易被抬起,直接从二楼扔到墙外的荒草中去。派出所先还来问问,见摔得多了,也没出人命,只要听说是三十八号的事,便再也不肯来叨扰了。周边居民听惯了这里的鬼哭狼嚎,只当是鬼屋闹鬼,也懒得去投诉了。
那一年的L,夜里是长箫当哭,白天是和球球的生母牛衣相对,就物质层面上说,也就算是一最低级别的醉生梦死了。当他终于邂逅并留住一位今天还在陪护他的女人时,球球的生母也到了发情期,开始背着他翻墙越脊去寻找艳遇了。当这个小母狗的肚皮日渐紧绷之时,L才开始意识到要做养父的责任,以及还要重新做人的责任。

球球的生父是谁,似乎大家皆不甚了然。有的说是一只沙皮,有的说是京叭,总之肯定也是一个贱种流浪汉。球球一胎堕地的大约有四姐弟,也许因为血统驳杂身份卑微,个个皆无福相。要放在富贵之家,母狗临盆也是一喜;可是狗命如人,投胎到L的三十八号,几乎注定先天带着悲剧符号。只因酒吧原非餐馆,尤其是L的吧,多的是酒,缺的是骨头。当L自己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时候,可想而知,这一窝狗崽岂能好过。
小狗如庄稼,撒在地里即便不追肥,自个儿也会悄然长大。但哪怕就算孪生姐弟,各自的命数也因落地的时辰微异而天壤有别。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只先夭折,一只被抱养,一只迷失在古城八卦阵一般的巷陌中,可能率先上了哪家的餐桌。唯有球球,抑或先天便憨厚,长相也无足称道,竟然在三十八号的混乱生活中,像猪一样活得安然自足。因为它的胖,憨憨的模样神似L,过往的熟客便即兴唤作球球,于是这一名字就这样进入了历史。
三十八号的地下音乐在丽江日渐成名,各地的浪人也多慕名而往,使这个原本萧然的小院慢慢有了人气。尤其是那些背着吉他漫游在大地上的天下客,更把这个二十平米的小楼当成了问鼎中原的大舞台。经常看见的场景是,一些被酒色摧得嘶哑的歌手,跳到桌子上放歌,满地的男女醉鬼一起合唱——当我已老到不能做爱,你还爱我吗?就是这些即兴音乐,常常也能触动离人幽怀,现场勾出无数涕泗。
老板兼酒保还兼乐手的L,生计不愁之时,文事却日趋荒芜。女友也厌倦了这种天天打打杀杀的日子,北归读书去了。L看着硕果仅存的球球,忽然便有了觉醒——决定回耕砚田。眼看望五的他,如果以酒业终老,那确实辜负了那几年深牢大狱。于是他决定带着球球南下大理,把酒吧转给了另一个流浪乐手阿泰。因为他要是不离开丽江,天天缠着喝酒的弟兄太多,实在也无法闭门耕耘。正应了那句名言——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于是他毅然背着球球——这几乎是他唯一的情感羁绊了,为着内心中不离不弃的承诺,向苍山洱海唇齿相依地飘来。
客车原是不许人畜同行的,司机死活要他丢下球球。可怜原本暴怒慷慨的L,在那一刻竟然为了怀中的一只杂种小狗,而不得不委婉乞怜,坐在车门边耍赖求情。一车人看他们情同父子,抑或也被球球那天生忧郁的眼神打动,终于说服司机,就这样移民到了南诏古城。

这是公元2006年的夏天,我因毁家之变,也因厌倦了京城的碌碌生计,放弃一切,只身来到大理。正可谓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赁居的小院就在大理城墙外的南村,而L则正好寄身在我旁边不出一里的一塔寺下的一个客栈。
他牵着球球来为我接风,开篇也就是一碗味道极好的羊肉面而已。他因是长包的农家客栈的一间房,每月四百五十元,除开床铺和书桌,基本也就家徒四壁。卖文维生,自然捉襟见肘,不可能天天上餐馆解决伙食。他只好买了个电炉,再买一些杂粮,每天闭门写作,靠熬粥勉强度日。可怜球球一个天性的肉食者,也只好和他开始奉行素食主义。
狗乃忠臣义仆,即便生计拮据,胃口枯淡,还是每天摇头摆尾地看着L写文章,渐渐也有了几分儒者气。L自己也被所谓的八宝粥喝得馋虫涌动之时,便会牵着球球晃晃悠悠上街,拿牛杂肥肉解气一场。那时的球球多会在大快朵颐之后,见到小母狗就四爪抓地,和L强项对峙。
有母狗的主人乃美妇,看见这大小俩雄性胖子在当街较劲,生怕自个儿也遭遇非礼,柳眉倒竖抱着爱犬急逃。球球的被歧视连带L的人品都受到怀疑,他老脸上不免泛出尴尬。其实,L自己都没有夜生活,多少也能感同身受地理解球球的诉求。偶尔便也松开缰绳,让球球去扬鞭江湖寻找艳遇。
但是球球每次兴尽而归,都满身煤灰,黑乎乎地像一个疲惫的矿工,L就有些起疑。一次L跟踪查访,发现原来路口有一个做煤球的人户,养着一只更加邋遢的小母狗,痴情的球球原来每天就是在这里守候厮混,彼此追逐得风尘满面的。户主也是贫寒之家,经常是锁着那个素面荆钗的;看见球球来围着不怀好意地转悠,便有些厌烦。看见L就求情——不同种,搞不得,搞不得。L又是自尊心很强的人,看见球球恨不得背一把吉他去人家窗下求爱,还被人家主人干预,便生气地骂球球——你再不济,好歹也是一个诗人的狗,你连煤厂的母狗也去搞,一点品位都“莫得”(即“没有”),你把老子的脸都丢了。
球球何尝懂得人世间的炎凉,挨骂的时候倒是知道低眉顺眼,伪装出一脸的无辜。但一旦逮着机会,仍旧会一溜烟地跑向人间去寻欢作乐。结果不幸染上了狗瘟,茶饭不思,看着就像《红楼梦》里的瑞大爷,被风月宝鉴弄得即将精断气绝。那会儿我时常看见L用一个背篓天天背着它去兽医站打针,神情焦虑,来去累得牛喘吁吁,我当时还真的难以想象一个养父的钟情,竟也会如斯揪心。
球球也算是命硬之狗,在L的精心侍候下,渐渐还阳。大病初愈,狗也需要进补。L便经常牵着它,来我的小院乞食。我因租的是农家院落,有厨房庭院,自己又是个绝不茹素的饕餮之徒,伙食便接近干部水平。球球在我这里生活改善,每来必吃得脑满肠肥,但是L一出门,它便会忘记一饭之恩,立马追随而去。
L也是出于爱意,便委婉对我说,怕球球出去再染上瘟疫,我的院落长期是柴门深锁,要把球球寄养在我处。他甚至还诱惑我,说只要牵着球球上街,绝对有很多美女喜欢而来逗它,你也可以顺便搭腔接个飞碗。我原本是反对养宠物的人,对狗还有些偏见,虽然不相信他编造的爱狗及乌的露水情缘,但是看在多年的情分上,便只好应允。甚至我还威胁说,要是跑丢了,我可不负责任。可是谁承想,我这个义父一当,就再也难得释手,球球竟成了我相依相随的至亲玩伴了。

球球是戴着项链来的。L吃罢出门,便把它锁在我的窗下。球球初不解L的意图,看着不再牵它随行,急得呜呜欲哭,拖着铁链像拔河拉纤一般,想要追随而去。但真正一声门响之后,它似乎立马像被拐卖的孩子,顿时变得老实懂事起来,惶恐地打量着我,眼角开始润湿,匍匐在地上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煞是可怜。
许多年前,我编过一部《狗的秘密生活》的书,对狗有点泛泛了解。本质上我是反对养宠物的,因为我一直主张与其爱动物,不如先爱人类。我曾经对一些朋友说,如果你未曾资助穷人,那你养宠物就应该感到可耻。基于这样的观念,最初的我,对球球的到来实在无所谓欣喜,多少还有些为L减负的意思。
球球属于那种长不大的杂种,毛发土黄,身体滚圆,体重大约十几斤。消瘦的时候呈尖脸,稍微猛吃几顿就变圆,且额头上胖出几道有趣的皱纹;再搭上那双忧郁的眼睛,就活脱一个苦闷的思想家形象了。它性格温良得几乎胆怯,很少有龇牙咧嘴的时候。由于习惯了沉默,凡事不愠不火的,倒显出几分大智若愚的神态。事实上,这个家伙也确实不傻,它老实巴交的外貌下,也暗藏着一些狡黠和滑稽。也许正是这种小奸小坏的性格,逐渐迎合了我的处世趣味,使我慢慢开始喜欢上它来。
我一直并未视其为宠物,还是当村狗在饲养。最初是锁着的,它的活动舞台也就链子长度的一平米左右。每天两餐,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常常被我的麻辣风格弄得伸舌头打喷嚏,它也只能忍受。L偶尔带着一捆火腿肠来探亲,它就屁股摇得快闪腰了,抱着他的胡茬脸猛舔。看着它对L的亲热,我多少有些嫉妒,心想这家伙大肉吃腻了,还想喝粥吗。
我每天是要懒觉的人,大早就听见它在窗下呜呜低鸣,抓耳挠腮急火攻心的样子。我一吼它,它便改成乞怜的神态。等我牵起链子,它便往门外拖,一出大门就在野地里跷起后腿遗矢,然后双脚扒灰迅即掩盖。原来它是不肯排泄在我廊下,才这样强憋着自己的。我也不知道它从哪里获得的这种教养和习惯,为了不影响我的睡眠,我开始为它解开绳套。这样它就可以随时在花园出恭了,但它仍坚持在最角落的地方方便,不给主人添麻烦。
它平时就在院子里散步发呆打瞌睡,静如处子;但偶尔发现有松鼠或者耗子翻墙过来,它却能动如脱兔,射箭般迎击过去,并发出恐吓的号叫。一般我是不许它进屋的,到了饭点如果我还在写作,它便会从帘下探头探脑提醒它的饥饿,但脚却不敢越雷池一步。我以为它已经养成不敢进屋的习惯,有时出去忘记锁门,等我回来才发现被子上印满梅花,它似乎报复般地在我床上过瘾宣泄。我拎着拖鞋找它上课,它似乎知道犯错惹祸,远远地窥视着我的行动,不尴不尬地故作轻松。一旦我追到它,它立刻卧倒等着挨揍,既不逃跑也不嘶喊,更不会反咬一口。我的手才举到半空,它的眼睛就吓得乱眨,缩着脖子皱着眉头,一副听天由命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相。
相处久了,感情日增,我以为它乐不思蜀了,就放松了警惕。哪知某天来客,大门刚开,它便趁机窜了出去。我追赶着叫它,它也停步看我,但我一向前冲,它就撒开丫子狂奔。我岂能跑得过它,只能看着它远去。到下午,L抱着它回来,说它跑去客栈他的门口守候着。对于这样恋旧的家伙,我还真没法惩处了。譬之于人,这正是知道感恩和毫无势利的表现,我何能苛求于这个畜生。

L就要回四川了,他想带着球球还乡去陪他的母亲,这时我才开始意识到依依难舍了。禅和子曾说:桑下不三宿。意味对一棵树也会生情,有情就难以破执,不破执岂能参透情关,顿悟成佛。对树犹需戒惕,况乎球球这样一个充满灵性的坏种。既然已经上了贼船,我还是决定把这个义父之责承担到底。L见我如此,遂将球球留给了我。
可是球球仍当L只是寻常的小别,逮着空子便逃亡出去找他。那时正好我也出游,平时交给邻居的房东在代养。房东十分着急,来电道歉,我让他们去L住过的段家园看看。晚上房东告我,果然在那里找到了守候着的球球。等我半月后回去,球球听我足音初到门前,便在院里惊喜撒欢,急不可待,似乎已看见一架排骨朝它走来。原来邻居房东也圈养着一只狼狗,每天只喂一餐,就只给玉米面糊。球球不能特殊化,口中已然淡出鸟来,看见我回,自然有种未被遗弃而重见天日的欣喜。
球球的天性原很纯良,且十分好客。每有客来,它比我还亲热激动。扑上去摇尾乞怜,舔手示爱,屁股扭出花来。即便十分眼馋,肉食摆在院里的矮桌上,它也只是围着转悠,从来不敢贸然上桌偷食。大家扔给它骨头,小的就迅速吞下,大的则立刻含着出屋。如果有人看它,就装作若无其事地漫步,一旦发现没人,立即找个隐蔽处刨坑,把骨头埋存进去。我常常笑话它,像一个省吃俭用的富农,对未来似乎充满了忧患意识。诗人梁乐却说,只怕它以为把骨头种进地里,来年就会长出卤肉来——一只狗也在耕耘着它的日子,偷偷期盼着意外的丰年。
很长时间以来,它给我的孤独写作确实带来了乐趣。写累了,到院子里和它说说话,恶作剧地捉弄它一下;它尽管经常上当受骗,但依然每次听到召唤,还是畏怯地来到脚边,狐疑地等待我的新招。夜里,我就在廊下为它准备了一个纸盒做窝,但它更喜欢在躺椅上睡觉。半夜醒来,听见它在屋外鼾声如雷,仿佛院里住着两个醉汉,自然就少了寂寞。尽管这样的小犬,原无防卫和攻击能力,但是稍有异响,它还是会本能地勇敢扑出嗷嗷警告。在萧索村居生活里,人便多了许多安全感。
闲来无事时,我也会牵着它去古城游逛。一路走来它都要沿途撒尿,留下求爱的信息。但凡见着别家的狗,它都想上去亲热。有的大狗很凶,常常要追咬它,我也只能牵着它跑开以免受伤。看着它像一个情场上的劳模,孜孜不倦地奔波于途却求偶不成的沮丧模样,也不免联想到人世间的种种离合因缘,无端生出许多感慨。
有个女邻居苏苏抱着一只小母狗常来串门,把她那妖精穿得花枝招展,视同千金宝贝。蓬头垢面的球球,像一个波希米亚式的嬉皮去觊觎一个布尔乔亚的小姐,又不敢直接去生扑。连我都几乎想放下老脸,去帮它求苏苏把她的小母狗放到地下来,以成全它们一段交情。大家都笑话球球对情欲的执着,我只能惭愧地撇清责任说——这点,主要还是像它的养父L。大家嘿然。痴于情,而终老于山林,球球也许和这一代人真有默契之处。

就在2007年的冬天,我和余世存在北京又聚在了一起。世存是我的老乡兼故交,也是一个非常纯良的男人。他是80年代末的北大中文系毕业生,本来分在国土资源部工作——对许多人来说,这恐怕正是攀附权贵的良机。但他却最后选择了辞职,去做了90年代影响中国甚多的《战略与管理》的主编,后来成了自由撰稿人。
我知道世存是嗜书之人,原本无意江湖纵横,我便撺掇他也去大理读书,私心也想多个可以寒夜过访的酒友。他原也去过敝院,颇多同慨,当下就决定徙居大理。很快我们就在南村,寻到了另一农家院落,相去我的寒舍,也就几百米。我们就算随时可以“隔篱呼取尽余杯”了。
最重要的是,我又为球球找来了一位绝佳的教父。这小畜生似有灵感,看见前赴后继的父亲接踵而至,心下窃喜,初见世存便屁颠屁颠地巴结不已,仿佛它从此也有了社保一样。
世存为人谦和恭谨,处世却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属于那种温良之中傲骨铮铮的另类知识分子。相比起我的顽劣和粗糙,球球似乎更喜欢和他相处——他几乎从来不厉声训诫这个沉默的小友。
人与人相交,讲究的是情味相投;其实人与动物之间,也有一个气味相投的缘分问题。球球对寒舍的过客,绝大多数都一见如故,也有对一些来访者充满戒备的时候。两三岁的它,几乎像阅人无数的长亭老树,用它的鼻子即能判断人间的敌友和善恶。通常它远远地打量来人,用它那暗藏智慧的忧郁目光表示不屑于亲近的态度时,往往也能契合我内心的情感。
世存和球球相看两不厌,当下定交成了朋友。他的房东原本也给他留下了一只小狗,但他左看右看就是没有感觉,还是退给了原主,却要求和我一起分享对球球的抚养权。反正这小家伙儿又不是老婆,弟兄们要分享自然可以同乐。于是球球便得以东家吃西家住地两边享福,我们反倒像它的大房二房了。
我一般对球球实行的是圈禁政策,也就是院门长闭只许在院落里活动,而且不许进客厅卧室。要带它出去,也是要戴上项圈链条的——有点像个严父,怕孩子混社会受到伤害。有几次它暗度陈仓出去撒野,我和梁乐满村子寻找,在苍山下呼喊,但凡有母狗之家便去小心哀告;那种凄惶和担忧,确实如孩子走失的老人。
但是世存对它却一开始就采取的放养制度。他的院子略大,为了节省和吃放心菜,他们小两口竟然在那薄土上开荒种菜,真正过起耕读生活来。球球在他的院子出入自由,活得像一个散仙,就开始变得野性起来。经常一出去就是整天,也不知到哪里鬼混,到半夜才回去敲门。等轮到在我的院子小住时,它一旦偷跑了,半夜却总找回世存那里。如果那里敲不开了,才会到我的门边守候。
有一次它走了两天,我和世存都开始担忧它被拐卖,内心感到揪疼之时,它又疲惫归来了,我们都无法想象它经历了怎样的逃亡和历险。我喜欢呵斥它,而世存则习惯对它轻言细语,因此它便更愿往世存家跑,更喜欢世存这样温润如玉的慈父。我知道它的善良和弱小,也了解这个社会的险恶,因此总是担心它还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容易在流亡的路上遭遇伤害。村民们流传乡下有专门套狗的人,即便是凶狠的狼狗,他们都能用一种秘方默默引走。像球球这样从不攻击他人且长得像一锅肥肉的家伙,岂不是人狗皆能看中的下饭菜!
果然未久,它的第一次险情便出现了。

春末,我把球球全托给世存,自己则去了四川灾区搞社会调查。孟夏我回大理小憩,世存吆喝着球球回来,它一见久别的我,仍旧激动非常,拥抱狂吻真正如劫后重逢的恋人。饭罢世存回去,有意让它留下陪我盘桓几天,它却自以为是地要跟着世存,像一个撵脚的孩子。我想它是对我这种飘萍无据的生活感到害怕了,才更想有一个稳定的依靠。
世存走后,它一会儿探头进来呜呜唤我,一会儿又去拍院门,看着它那丧魂落魄的样子,我虽有些失落感,但也感到些许不忍。我不能把我的爱强加给它,它在世存那里爱上了自由,连人体会到自由之后都不甘被奴役,况乎一只天性自由的畜生。于是次日大早,我便为它打开了锁链,它则立刻飞沙扬尘地逃向了苍山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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