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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江湖(野夫)

_3 野夫(现代)
那时的缅共,经费不足,供给自然也是朝不保夕。他们在丛林之中,成天与各种蚊虫和旱蚂蟥作战,常常食不果腹。但是战斗的血腥味,在那个充满革命的年代,几乎天然地吸引着这些从小看战争电影的浪漫青年。十八九岁的孩子,虽有时代迫害的怨尤,却又多数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他们“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枉自挥洒着他们的青春热血。他们在自家尚不能解救的厄运中,却在热带丛林中幻想着世界革命,妄图去解放全人类。
表哥身边,一批批知青战士默默死去,一个个幸存者开始站在了指挥岗位上。伤残的英雄一样树立为模范,政工干部夜夜催眠着这些走投无路的男女。但任何一个时代,都有一些天资禀赋不同的思考者。表哥的一个战友,同样是昆明知青,其父曾经是龙云将军的参谋长,在那个特定年代也被打倒,孩子们跟着饱受欺凌。这个冷静聪慧的年轻人,与表哥成为烽火狼烟中的铁血哥们儿,在兵戈血肉的厮杀间隙,他开始厌战,开始私下倾诉对这场革命和战争的迷茫……
革命从来不允许怀疑者的存在,更何况这种被迷惑而虚构的义战,从根基上就害怕被质疑。缅甸百姓对游击队带来的不安和重负,啧有烦言;毫不高尚的同族厮杀,也让这些确实有一点知识的邻国志愿者,渐渐寒心起来。表哥的这位唯一可以肝胆相见的战友的日记,终于被缅共政委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他的笔下流露出的对缅共的质疑,以及对前途的悲观绝望,使得政委杀机顿现。
为了杀一儆百,队伍集中观看对这个潜在的叛徒的宣判。他被罚跪在地上,南亚的烈日在雨林中腥热潮红,千山鸟飞绝一般的寂静。一个为了逃避“文革”迫害、曾经怀抱崇高理想的中国青年,却被叛军冷血地击爆了青春的头颅。那一刻,表哥看见了飞迸的脑浆,带着那些缤纷的思想碎片,暴雨般散向异国沃土。他强忍的泪眼突然看见了恐惧,看见了革命的无情和虚无……
似乎是为了考验他的忠诚,他被点名抽出来挖坑埋葬他的兄弟,他一点一点收拾着那些生命碎片。他看见那爆裂的眼珠,绝望地朝向北方,在那迢递千山之外的北方,是他的祖国,是初恋,是倚门终身的老母,和那个同样破碎的乱世之家。天性血勇的表哥,埋葬了他的同胞,同时也埋下了他的愤恨和质疑……

就像当年苏共对中共的“国际主义援助”一样,中国方面对缅共,也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力。这场被邻国暗中支撑的内战,令缅甸政府头疼万分。两国原本建交,领导人还得在不同场合见面,缅方一再向中方提出抗议。70年代末,中国大幅度调整外交政策,“独立自主,互不干涉”开始付诸实施。于是缅甸政府军与缅共进入僵持对峙,各自等待变局。
失去经费的缅共游击队,不得不开始了大规模的鸦片财政。眼看罂粟花漫山遍野地开放,表哥和更多知青战士的热血,开始冷却在他们打滚的罪恶土地上,他开始策划逃亡……
他早已失去了和家里的联系,父亲是否出狱,母亲和妹妹哥哥究竟在“文革”中乱离何处,这都是他在丛林中难以想象的事情。他只知道那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小舅,还在附近的壕沟里,傻傻地保卫着与他们毫不相干的缅共。他深知他的逃亡,可能会带来对小舅的惩罚甚至处死,他不得不寻找机会见到小舅,与他合谋危险的前程。
他们在70年代初的战火中终于相逢,他看见原本懦弱的舅舅,竟然被烽烟熏陶成了一个完全缅甸化了的游击战士。两个滑稽的小排长幸运地还未化作炮灰,木然地握手相看泪眼。他的动议没有获得舅舅的首肯,他认为祖国的内乱,远比这场荒诞的内战更为可怕。他在这里虽然出生入死,但是至少不会再被捆绑吊打。而真正的祖国,却把他们这些海归的华侨视为寇仇,他情愿选择在这里尊严地死,也不愿再回去残酷地生。
表哥只好放弃他的动员,但是他已绝意要逃亡了。然而,新的命令下来,他们要去攻打一个县城。游击队的这次倾巢冒进全线出击,被迅疾赶来的政府军王牌师包围,顿时陷入绝境。无数未经严格军事训练的青年,真正离开山野进入城区巷战时,几乎不辨方向。他们在正规军的炮火下,像野火烧荒一般被席卷而去。表哥带着他所剩无几的残部,凭着他对城市生活的经验,迅疾逃入森林。一路被追踪伏击,战友不断在他身边血肉横飞。他带着轻伤连滚带爬地冲出重围,回到营地休整,开始设计逃亡的路线。
终于轮到他站岗的夜晚,他趁查哨的间歇,什么也没带就直奔原始森林而去。一夜狂奔,路遇野兽,他深深后悔没把枪带上。总算连滚带爬地来到了中缅界河,他不敢经过中方哨所,只好往下游渡河,最后回到了他下放的那个村寨。

景颇族的村民,向来不关心国事,更不关心这些来来去去的汉人知青。表哥把他名下的一亩三分地,交给了村里的一个农民,自己便潜回了省城。
山中不知年,那时其实已接近70年代中期,中缅共产党都在发生变化。“文化大革命”打乱了的中国社会秩序,正在渐渐恢复,而缅共内部矛盾冲突却不断恶化。毛泽东登遐前后,中国赴缅军事“顾问组”也暗中分批撤回。缅共气息奄奄,游击队的中国知青开始纷纷逃亡;一个个割据独立的缅共领袖,正朝着腐败邪恶的毒枭演进。
回到省城的表哥,才知道他的哥哥也去参加了缅共游击队,而且生死未卜。他的妈妈和妹妹,再也不许他回到瑞丽。但是知青返城的运动还没开始,他无法找到工作,于是游手好闲地成了昆明街头的著名“超哥”。他们一伙身经百战的闲散混混儿,拜蔡锷将军过去的保镖为师,修习云南著名的刘家拳。
在那个年头,正是中国城市群殴单挑成风的时候。这些野蛮成长的青年,多半家庭被毁,前途无望,血气方刚地拉帮结派,像电影《美国往事》一样在暴力拼杀中讨生活。以表哥为首的这一标人马,又多是缅甸归来的战士,即便寻常江湖恩仇,也会多了视死如归的气概,自然很快就崭露头角。他们就靠帮人打架,竟然也能在乱世求到衣食,今天看来则恍若传奇了。
往往混社会的猛男,天然喜欢温文尔雅的美女。而原本娴静规矩的少女,偏偏容易迷途于粗犷血性的野人。就是在这样的混乱生活中,青春正好的表哥遭遇了他的爱情。我这位现在的表嫂,那时是照相馆的职员。她作为模特的照片,是喧嚣春城的一道漏网的美。许多当时的知青哥,都在暗中觊觎着这道风景。夺美的战斗已经刀光剑影,怀春的表嫂似乎还浑然不觉。仿佛非洲草原的动物世界,最为勇猛健美的表哥成了唯一的胜者,连试图制止反对他们婚姻的国营照相馆领导,最终也不得不屈服于他的执着和蛮狠。他结婚了,表嫂像一个智慧的驯兽师一样,将他从芜杂的江湖拽回到成人的世界。
他不得不开始思考养家糊口,他的江湖口碑使得他很快混进了一个车队。那时的大车司机,是整个底层社会最风光的职业,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捎货带人,出手阔绰。他重返瑞丽山寨时,几乎像一个从天而降的英雄。就这样一路穿越,他们径直走进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中国。

表哥的父亲释放了,但是家破难回,依旧在乡下独自生活。他大哥和小舅也从缅甸落荒退伍,但祖国并不承认他们的革命历史,自然也无从安排工作和承认工龄。更麻烦的是,他的大哥不知道受过什么战争创伤,显然已经丢魂失魄,神志不清得像一个弱智了。
被重新确认华侨身份的母亲,和隔绝几十年的各国亲戚纷纷重新取得联系,成了最早一批报经中央同意而出国定居的老华侨。她暂时还不能带走任何一个子女,这个家,从此就有赖于我这位二表哥来撑持了。
80年代初的中国,个体户开始被允许。侨商世家的表哥,打小就跟随外婆和母亲,学会了祖传的牙医手艺。他翻检出那些封存的器械,开张了昆明第一家私人牙医诊所。个人的命运从来与国运相关,中国人致富,需要的不过是政府的松绑而已。很快他成了第一批万元户之一,但是一颗一颗牙齿上刮钱,究竟是太过辛苦。新兴的个体出租车,又让他敏锐地看见了商机。
第一批买车开出租的他,一时风光何其得意。那时有钱打车的人士很有限,敏锐的他专门到民航卖票的地方去守候客人。但那时的民航,买票竟然要开单位介绍信。他遂通过各种小恩小惠,掌握了走后门买票的特权。过路客商要买票就得找他,然后搭乘他的出租去机场,他只是赚他的车钱,但生意却有了保障。
一来二往,熟客渐多,他发现其中一伙北方人,总是神秘地来去,且总要将看似贵重的行李,寄存在他的车上。他是缅甸回来的人,自然深知黑道的一些话语。他预感到自己正被危险地利用,害怕日后被牵连祸端,于是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将疑情知会了警方。警方检查行李,发现大量毒品,于是设计抓捕,整整端掉了一个黑帮。
民航公安处和地方公安是两个系统,地方警察的破案抢功,却给民航警方一个巨大难堪。地方公安给予嘉奖的表哥,却被民航警局以投机倒卖机票的名义逮捕。那时的收审毫无章法,有的长达数年都难以定罪,也不释放。刑讯逼供向来是他们的家常便饭,所幸武功在身且多年混江湖的阅历,使得他坚不屈服,最后在省厅的干预下,他才得无罪释放。
世道险恶行路难,他那封存已久的出租车已然生锈,只好贱卖给他人,他又不得不开始谋求新的生路。他初中未毕业,天赋智商却文化不高,一生的打拼,靠的只是男人的血性和胆略。就这样跌跌撞撞,他也拉扯着整个家,走到了21世纪。

隔着整整半个世纪,我们哥儿俩才初次相逢。零落栖迟一杯酒,我们各自叙说各自的九死一生,桌上的两碗酒似乎都掀起了波澜。湖北天门刘氏家族的两支遗孑,在20世纪中国的命运,见证的正是一个时代的艰危和不堪。
六旬初过的他,霜鬓入秋,宠辱不惊地给我翻看残存的世家老照片,让我次第熟悉那些从未见过的亲人。这时的他,父母和小舅各自亡去;他照料了一生的哥哥,也已结束了他浑浑噩噩的卑贱生命。他的两个妹妹都已移民海外,妻子和女儿也都定居香港。这个华侨之家,终于回到了他们血脉中习惯的行商生涯。只有他,依旧独自出入于昆明,独自守着那最后一份家业。
他带着我穿行在他打小熟稔的深巷,指指点点说着当年的豪勇。他偶尔还会去拜访那些散落在云南各地的战友——这些零落卑微在底层的缅共游击队员,至今无人关怀他们无辜而潦倒的存在。我是在他的苍老回顾中,才知道这一场荒诞的共产主义运动的兴亡:那些国际主义战士的血,浇开的竟然是罂粟花的绚烂……
缅共在1980年正式成立由中央直属的毒品贸易机构,代号“8.19”。毒品成为其各种经费的唯一来源,他们建立的海洛因加工厂多达百家。缅共中高级干部,几乎全部卷入贩毒之中,所有高干领袖均从中谋利腐化。
1989年,彭家声在果敢兵变,宣布脱离缅共。之后,缅共“八一五”军区也宣告独立,该部多数领导是从中国援战的“知青”。缅共中央终于日暮途穷,领袖德钦巴登顶以及他的追随者,在中国的庇护下度过余生。
这一块被中国支持过的割据山寨,最终却将大量的毒品倾泻到中国。至今,那片山野依旧罂粟烂漫,表哥那一代的血液,依旧肥沃着他国的劲草……
绑赴刑场的青春

死刑——这两个字,在键盘上敲打的时候,手就突然开始颤抖。十指似乎如溺水者的慌乱,在虚空中挣扎。我在人世间讲述时代的故事,却一直不自觉又仿佛在刻意地回避着这两个透着血腥的字眼儿;仿佛要到血已冷却的阴间,才适合此类残酷的讲述。
近来,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又突然变成了大众的热门话题。因为死亡并不发生在他们身边,他们无须直面汩汩冒血的弹洞;他们的袖管不曾沾染上血痕,便觉得今生不会发生噩梦。无论主杀主赦,多数人并无与具体生死者面对面探讨的经验,也因此这些形而上的争论,会显得无关乎个人的痛痒。
二十年前,与我抵足而眠的人,有六个被绑赴刑场。他们的故事我烂熟于胸,每个人临刑前的挣扎,至今犹历历在目。2009年我与法学家贺卫方先生出游,我曾经边开车边向他讨教这一问题——他是主张废除死刑的学者。他说没有任何一种调研数据支持“死刑可以恐吓犯罪,废除死刑将会增加犯罪率”这种说法。
他是我敬重的同辈学人,于是我在漫游的路上,开始首次讲述下面这个故事。

武汉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在汉口宝丰路的背街里面。这是一个令湖北所有的刑事犯闻之色变的地方,只要听说是送到“一所”,就知道最好的结果可能将是无期徒刑了。江湖行话称这里是——死、缓、无的码头,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看守所的概念很多守法公民一直不懂,简单地说,就是等待开庭判决的嫌疑犯被羁押的地方,简称“号子”。蹲号子的人犯比劳改队的犯人要苦十倍,因为除开放风一刻钟之外,吃喝拉撒以及繁重的手工劳动,都得在狭小的房间里进行。号子是不能接见亲友的,也不能写信看书和抽烟等。准确地说,就是一个密闭的罐头,所有人在这里渴望死亡和早日判刑。人的尊严和权利意识,不需要到监狱,先在这里就把你摧毁掉。全国普遍发生的各种“躲猫猫”死亡事件,一般也都是发生在号子里。
我住的六号监舍,正对着值班室,是重中之重的犯人待的地方,于是我得以近距离接触不少死囚。我们号子的面积大约是三米宽四米进深,一张通铺占半间房,上面要肉挨肉睡六个人。另外一半面积是劳动洗漱吃饭和排便的地方,没有任何隔离。厕所是蹲坑,却不是冲水式的,而是在上方半尺高的地方,安装了一个冷水龙头。号子里的全部用水,都得在这个便槽里解决。因此洗衣洗碗洗脸洗澡和冲厕所,大家都要在蹲坑里解决——这里被犯人们每天擦洗得像六星级饭店一样干净。
六个人都是重刑犯的话,谁来掌握号子的话语权呢?谁又来当洗厕所的苦力呢?江湖当然有一套规矩,这个另文专述。在一般的看守所,死囚多有做牢头的。但是在一所,因为死囚太多,大家司空见惯,也就要凭另外的本事了。90年代的初冬,我们号子刚刚送走了一名死刑犯,大家正在盼望来一个新犯人洗厕所,这时,铁门被“哐当”打开了。

推进门来的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唇上没有胡子,还有一抹茸茸的胎毛。面相很端正,低眉顺眼的透着清纯和质朴。穿着单薄的衣衫,里面却又套着一件梦特娇的毛衣。他无须开口,这些老犯人基本就能看出——他来自农村,年纪不到二十;肯定不是街头混混,人很老实。那他为何会来到恐怖的一所呢?小偷小摸坑蒙拐骗都来不了这里,那他一定是杀人了。
新来者一般都要接受老犯人的讯问,他很知道规矩地蹲在厕所边,不敢正眼看床上坐着的五个前辈。询之,他一一嗫嚅着回答。他叫罗小毛(姑隐其真名),刚刚十八岁半,老家是郊区黄陂县某村的,因为杀人罪被捕。老犯人笑道,你这熊样还能杀人吗?为什么杀人啊,杀死了吗?杀的谁啊?他吞吞吐吐地说,因为打架,他打我,肯定杀死了。追问对方是谁,为什么要打你,他却忽然哭了起来,哭得十分伤心。大家看他确实太小,就没为难他了。
罗小毛确是穷人家的孩子,看起来很懂事。由于转来一所之前,已经在分局的号子里待过几个月,所以完全不需要指点,就知道自己要去做卫生,常常做着做着自己就忘记了自己是杀人犯,独自用黄陂腔哼起小调来。大家便笑,他顿时脸红,打住不语。我们的手工活是糊火柴盒,每人每天必须完成3500个,一般要到天黑才能收工。白天干活大家多是谈笑风生,或者互相讲述犯罪经历以及江湖故事——行话叫“混点”,也就是打发时间。到了收工之后睡觉前,才往往是各自陷入自身命运思考的时候。我经常发现这时的罗小毛,会独自悄悄对着铁窗流泪。
闲来犯人们喜欢互相分析案情,预言各自的结局;这些多年混迹江湖的人,几乎胜过法学专家。只要拿着某人的起诉书一看,便能判断大抵的刑期或死活。由于罗小毛的起诉书没来,而他自己又始终回避详述他的案情,所以大家便无法猜测他的下场。有时故意逗他,说杀人偿命,他肯定是要判死刑的,否则不会送到一所来。他开始还很自信自己罪不至死,说着说着,忽然孩子般哭泣起来,大家看他可怜,便不忍再开玩笑了。
看着这个十八岁就要面对生死,而渐趋沉默和成熟的孩子,我禁不住开始自忖:他真的会被处死吗?我和他一样焦渴地等着他的起诉书的到来,因为在那里,他的案情才会在我们这里真相大白。他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使得他不肯坦言自己的案情。

元旦之前,他被带出去了。这是法院来人的提审,我们知道他的起诉书到了。有经验的犯人说,罗小毛肯定完了。
果然,罗小毛一送回号子,就扑倒在床板上抽泣起来。大家也不催他起来完成劳动份额,见惯了这些生离死别的场面,也没有人劝慰。一个老犯从他兜里抽出起诉书阅读,看罢脸色陡变,给大家传阅——原来他杀死的是他的堂兄,且杀了三十几刀,其中九刀致命,堂兄当场毙命,也就是说其兄断气之后,他至少还补了几刀。
一个如此温和的小孩,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这样杀红眼而不知住手啊。他们兄弟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要怎样辩护才能免其一死呢?
大家等他哭累止住了,才喊他起来吃饭,然后讲各种黄段子逗他,他终于破涕为笑。这时有人出主意说——根据你的起诉书,你可能脑袋要飘了。野哥是前警察,你最好详细讲讲你的案情,请他帮你分析一下,看怎样才能保住脑袋。
他求救似的看着我,我问他家里给请律师了吗,他摇头说,他没有妈妈,父亲也没钱,再说他杀的是堂兄,家里肯定是不会请的。法院说了,由法院指派一个。
我又问,你愿意详细给我们讲讲你的案情吗?因为细节决定死生,我们虽然救不了你,但是也许可以帮你分析利弊,教你如何在法庭上自己辩护,争取一线生机。
他低头沉吟很久,他知道我们是真诚想帮他的,但是他实在太难以启齿了,犹豫半晌,最后还是嗫嚅着叙述起来,眼泪不时地从他稚嫩的脸上淌下……

罗小毛幼年丧母,初中毕业便被送到汉口的堂兄那里打工。堂兄是武汉长大的“街痞子”,那时正好开了一个做香肠的加工厂,需要大批切肉的伙计。十五岁的罗小毛,就这样成了一个每天在血淋淋的车间玩刀弄叉的刀客。
说到这里,罗小毛还顿住叮嘱我们——各位大哥要是活着出去,千万不要吃市场上买的香肠啊,那都是死猪肉做的。我们每天有专人去各个养猪场收购死猪,因为这样的猪肉便宜,我们的利润就大得多。
专门做死猪香肠的堂兄当然发财很快,厂子里的事务基本不管,长期在外面吃喝嫖赌。堂嫂独自打理着这一切,每天累得死去活来。罗小毛因为寄宿在堂兄家,因此常常看见嫂子一个人偷偷抹泪。
他算自己家里人,包吃包住之外,堂兄只给他一点零花钱。嫂子见他辛苦可怜,总是暗中给他买些衣服鞋袜,尽量让他比别的工人好吃好喝一点。就是这一点叔嫂恩情,便让这个乡下孤儿感到了一些珍稀的母爱。
有犯人插话问——你嫂子漂亮吗?因为其表情有些猥亵,罗小毛这个平时老实巴交的孩子,突然生气地翻脸不讲了,扔下手中的火柴盒,跑到窗边哭泣起来。我把那犯人臭骂一顿,然后过去哄他半天,这才又重新回来低低地讲述。
我已经能猜出他杀人背后的隐情了。问题是细节是怎样的呢?是叔嫂合谋,还是兄弟决斗?是蓄谋已久,还是一时起兴?因为这决定他的生死,我不得不鼓励他继续这对他而言肯定残酷的回忆。

嫂子确实漂亮,比他也就大十来岁。因为娘家贫困,于是嫁给了这个屠夫出身的暴发户男人。堂兄对他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多坏,反正就当个长工在用。但是嫂子对他,却是内心生疼的。看见他衣服脏了,就帮他洗,破了就帮他买。逢年过节给他塞一点儿私房钱,让他回去看看父亲弟妹。平民人家的温情,也就是这么一点简单朴素的爱惜,但是放在他这样一个童蒙未开的苦孩子身上,那就是天高海深了。
堂兄越来越少回家。有钱的男人有了嫖赌的去处,家里放着娇妻也当成败柳了。夫妻为此不免口角,而堂兄又是粗鲁之人,一言不合即老拳相向。嫂子娇弱之躯,常常被打得像熊猫一样满身青紫。当弟弟的他,连劝架的胆量也没有。对嫂子的怜悯和尊重,也只能在堂兄走后,去帮忙送一方擦泪的手帕。
渐渐地,嫂子的万千柔情,再也不寄放在自家男人身上了。男人回不回家,她也无心过问,转而对这个未及弱冠的小叔子,多了无限的疼爱。某个酷热夏夜,嫂子浴后喊他帮忙擦擦后背,懵懂的他第一次看见女人圆润的身体,惊慌失措而又手忙脚乱。嫂子因擦拭而舒适的呻吟,令他魂飞魄散,身体也开始走样。但这毕竟是嫂子,未经人事的他何敢有半丝邪念。嫂子见他呆若木鸡,一时情不自禁,便多了几分少妇的鼓励。那一夜的死去活来,竟然从此埋下了他们一生的悲剧。
此后的嫂子焕然如新,青春娇艳复归于脸上,再也不似从前的苦情满面了。而他,从最初的犯罪感到暗怀的愧疚心,再到理直气壮的初恋情怀,完全变了一个人样。嫂子也从最初的偷情,慢慢走向恋爱感觉。虽然年龄相去十来岁,但十七岁的他和二十几岁的嫂子,放在红尘世界,那实在也可谓金童玉女,叫人看不出一点儿不谐。
他们相爱得如火如荼,甚至白天,他在满眼死猪血肉模糊的车间,只要听到嫂子的声音,就会冲动反应。他像一个恋母的孩子一样迷上了嫂子的一切,每天下班之后都要抢着帮嫂子做家务,贪婪而又痴情地挥霍着他刚刚开始,却又很快要结束的青春时光。

堂兄并未觉察这一切,依旧是偶尔醉归,时不时打骂一顿老婆再扬长而去。嫂子因为心有所属,对丈夫的薄幸已不在意。而他却因为情怀初开,在为嫂子抚伤擦药之际,更多了怜惜和愤恨。然而堂兄毕竟是哥哥,是把他从乡下弄到城里来给一碗饱饭的恩人。他对嫂子纵有万般迷情,说出来终归是不伦之恋。而嫂子,虽然身心都迷恋这个健美纯真的小叔,但自知出墙春色,岂能久贪。因此,他们相爱是相爱,却从未探讨今生归宿,更谈不上密谋弑夫、性命相搏地换一种活法。
问题是,一个少年心中,开始因为爱而纠结起了仇恨,这种恨又因为对堂兄的天生畏惧而无处发泄,他渐渐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但凡堂兄回家,他便尽量回避,他怕他自己的目光泄露出隐秘。
人世间许多事,真正是兰因絮果,在劫难逃的。一天中午,他的堂兄醉醺醺回来,似乎突然对老婆动了欲望。早已厌恶了的嫂子自然拒绝,这似乎极端惹恼了丈夫,顿时暴打开始。嫂子极力挣脱从房间跑出来,向人多的车间跑来;丈夫一路追打,嫂子的哭声喊声响彻工棚。正在切肉的罗小毛忍耐着,不敢看一眼缠打着的他们,刀在他手上发抖,寒光刺伤着他的泪眼。
就在这时,实在经不起拳脚的嫂子,本能而绝望地喊了一声——小毛救我啊。就是这一声要命的呼喊,像死亡的冲锋号一样吹响了。他压抑已久的愤恨终于听到了宿命的召唤,叛逆的鼓角连同青春的狂怒,顿时使他恶向胆边生。他持刀冲向堂兄的背后高喊一声——你放手!堂兄看着他乖眉顺眼地长大,何曾把已经变成男人的他看在眼里,回头骂一句你“滚一边去”,又继续对他心爱的嫂子痛下辣手。
面对这个威猛的男人,他颤抖着在背后扬起了利刃。他知道这一刀下去,他和堂兄一世的恩怨都了啦。如果他不能制止住堂兄,那他和嫂子的命也都休矣。那一刻,完全是不由自主,刀锋沿着命运的轨迹不可免地在空中飞向了堂兄的颈项,鲜血——他每天都熟悉的红和腥,刹那间喷薄而出。堂兄回身夺刀,生死恩仇一念间,他像《新龙门客栈》中那个耍刀解羊的小伙计一样,一顿乱挥像一个电锯。可怜一世凶横的堂兄转眼倒地不起,他那一刻完全疯了,继续骑在堂兄身上猛砍,直到他嫂子反应过来,拼命抱住了他。

嫂子一看丈夫已然没有呼吸,知道大祸降临。她一边喊看傻了的员工叫救护车,打110,一边拖着罗小毛进屋,赶紧换下他一身血衣,塞给他一把钱要他逃命,这里由她来担着。神志还没完全清醒的他,从未出过远门,哪里有可逃之路。只好像梦虫虫一样出门搭车,向农村的老家走去。刚到家见到父亲,警察就进门了。
之后分局,再市局,简单的案情没有任何麻烦,直接就送检察院起诉了。我看起诉书,其中完全没有提到他和嫂子的“奸情”,当然也没有认定他们预谋。显然老实巴交的他早已坦白的杀人动因,并没有得到嫂子的承认。
嫂子在起诉书上被起诉的原因,是包庇罪,因为资助他逃亡。我分析她之所以坚决不承认和小叔子的私情,是担心让小叔子担上奸情杀人的罪名——这个性质要比一时激愤杀人严重。另外,当然还有女人的名誉问题,她如果承认了,就意味着她要承担害死人家两弟兄的恶名。就算不判她罪,那她也无法面对罗家的仇恨和今后的生活。
开庭在即,十八岁刚过不久就犯案的罗小毛,在法律上已经不属于未成年。到底是认定有爱情对他有利,还是不认定奸情对他有利?这个问题对我们这些老犯人,也都成了个大难题。如果因为爱,一个年轻人出于冲动而杀人,可能放在有陪审员制度的国家,可以获得一些宽恕。但是在我国,自古奸情杀人都是重罪,更不要说是和嫂子的不伦之恋了。
当年的起诉书有个不成文的规律,凡是行文用了两个“特别”的——比如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那就是必死无疑的了。罗小毛的起诉书已经赫然两个“特别”,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年轻的生命朝夕难保了。

问题是他还深爱着他的嫂子。他完全不知道他的嫂子也已被捕,且现在更因为包庇他,而要被送上审判台。他哭着祈求来送起诉书的人,他愿意承担全部罪名,愿意为嫂子去死,希望他们不要判他的嫂子。
在我看来,他的主要罪过在于乱刀杀人,如果仅仅是一刀毙命,他肯定还有生机——因为不存在杀死的故意,更没有谋杀的情节。假设放在今天,最高法院来终审生死,那他也可能活命。但在那个年代,罗小毛这样毫无背景的草根青年,多半要命如草芥了。
终于一审开庭了,下午押回的他面如纸色,进门就钻进被窝哭泣。老犯人都同情他的遭遇,任他不吃不喝地埋进自己的绝望里——这是谁也无法劝解的绝望啊。
次日起床,大家小心翼翼地询问昨天开庭的情况——我们都知道这是他唯一可以见到嫂子的机会了。半年的生死茫茫,我们也想知道他嫂子究竟怎样面对法庭重逢。
他还没有开口,就低头抽泣起来,然后像一个委屈的孩子,断断续续地哽咽着说——我对不起嫂子啊,她一见我就哭。之后他用了很长时间,才慢慢讲清楚他和他嫂子的庭上苦痛。嫂子在号子里拆了几件毛衣,给他编织了一条毛裤,托法警给他穿上了。嫂子在法庭上依旧坚持,他们没有奸情,他只是心疼她而去劝架,出于年幼激愤动手的。动手之后丈夫要夺刀,他完全不是丈夫的对手,为了自救而乱刀杀人。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法官都会在内心认定,这一对叔嫂之间肯定是有爱情的。罗小毛的律师也试图从这个角度,站在人性的立场辩护,以便打动法官,尽量给一个死缓。因为罗小毛此前的供述已经交代了全部细节,这是他这个年龄的孩子,绝对编造不出来的两性画面。但是不懂法律的他,完全不理解他嫂子为什么要拒绝承认。真正对他打击的是这个,他被善良嫂子的谎言惊得一时瞠目结舌,他觉得嫂子背叛了他们的爱。
对他而言,死不足畏,但是如果怀疑他的爱,否定他和嫂子的真情,那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没有机会串供的他们,在庭上自说自话;一个说有爱,一个说没有爱,场面一时极端残酷,彼此内心的情爱使得他们互相不敢看对方一眼。
不知法官是故意,还是别有深意,最后问了他一个致命的问题——你说你们有爱情,发生过关系,那你有什么证据呢?事关隐私,事关爱人,在他看来更事关他的生死,十八岁的他柔肠寸断,艰难选择,最后还是愚蠢而胆怯地低语——嫂子的那里有一颗痣。
他一说完,公诉人和法官们露出了下作的笑,而他的嫂子则顿时面色惨淡,泪如雨下,几乎晕厥在审判台上。对这些法官来说,判决早已成竹在胸,根本是无须鉴定他的指证的。他们在被分别带走之时,他看见了他嫂子的泪眼,眼中含有一丝幽怨,更有无限的怜惜。他突然后悔他庭上的辩白,他不该说出他和嫂子的隐秘欢乐和悲伤。但是,他已经没有机会再见他的嫂子了,从此幽冥长阻,他们只能隔着忘川相望梦魂了。

我们知道,罗小毛和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春节就在眼前。也就是说,狱警再来提他的时候,开门就会说把被子带着,意思是要换到死囚号子去了。所谓二庭,就是直接宣读判决死刑。读完之后,犯人并非马上就杀,而是要转移到更加严密的单人囚室羁押。从这时开始,犯人就更加不是人了。死囚会被戴上脚镣,然后平躺着将四肢锁在一个硬板床上。每天有专门的轻刑犯来帮你吃喝拉撒,等待你的上诉期结束。
上诉期是十天,如果十天后你不上诉,那就可以择日执行了。如果你上诉,那就要等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只要终审没有下来,你就得一直被钉在这个床板上。有的人案情复杂,终审时间很长,也有偶尔改判死缓的;那这整个阶段,你就得饱受困卧之苦。这个刑具在普通人看来不就是终日睡觉吗?但所有过来人皆知道,三天之内就会让你生不如死。
在警方看来,这种手段是防止死囚自杀,但其中的不人道,实在残忍难言。我不知道今天的看守所,是不是还保留着这样的做法,因为在今天终审权收归最高法院之后,回复的时间会更加漫长,即使有冤屈的人,也愿意放弃生机而选择速死。
罗小毛似乎还是不相信他会被判死刑,时而高兴时而悲伤。而我们都已经看见了他的结局,看见他有时还在幻想服刑之后去向嫂子道歉,我们都感到恻然。那时的号子不许犯人有任何娱乐,无聊的犯人便自己找乐,他们称之为“死亡演习”。我也觉得这种残酷的临终关怀,未必是一件坏事,因此也参与他们的游戏。
具体方式就是叫可能被处死的犯人,模拟已经在刑场一样跪在床上。大家排队在后面,听口令举枪,然后射击。犯人倒下装死,大家再上前用被单覆盖,然后围坐在他身边,给他一本正经地三鞠躬,开追悼会。悼词会像模像样地回忆夸张他“战斗的一生”,追溯他为何“奋斗致死”的事迹。总之,一切按央视的规格整,类似遗体告别和鲜花之类,也要口头朗读某某领导虽然没来,但是也献上了花圈,等等。
通常这样的游戏能够冲淡临刑者的死亡恐惧,使得即将到来的枪毙,变得不那么突然。很多犯人躺着躺着,常常被貌似悲伤的悼词弄得哈哈大笑;我们称之为诈尸了,那还得重新枪毙一次。
罗小毛虽然不相信末日在即,但还是乐意配合大家的游戏——黑色的床单终于覆盖在他稚嫩的胎毛未尽的脸上。这次的悼词由我主持,我尽量轻松但音调沉重地按罗京的路数哀悼——罗小毛同志是党的好儿女,是祖国的优秀花朵。其短暂的一生,始终战斗在我国的死猪前线。其人出身贫困,心地善良,勤劳勇敢,在追求爱情的路上误入歧途……
我们煞有其事的追悼刚刚开始,被单下的罗小毛已经开始抽泣;他的身体哭得抽搐着,我们忽然都变得严肃起来——五个奇形怪状的各类重犯,在那一刻内心真的庄重和充满了悲怜。我们掀开被单,看见他好看的大眼一直睁着,像两个泉眼一样汩汩淌水。
他在那一刻,可能才真正看见了死亡的模样,看见了幕天席地的黑,是怎样压迫在他单薄的身上。他似乎那时才意识到,他将再也见不到他的老父和弟妹,再也见不到唯一疼他爱他给他温情的那个嫂子了。
十一
未几,铁门一声响——罗小毛,卷被子。
正在说笑的他,骤然脸色煞白,一时手足无措。我们帮他卷好被子,他夹着走到门边,慌慌张张,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身,对我们深深地一鞠躬,然后出门远去……
一个十八岁半的孩子,就这样走进了他的长夜。二十年过去了,我依旧常常想起他清纯的笑,偶尔的发恼,对着铁窗的默默偷泣。
风住尘香花已尽

后半夜发来的短信清晨才看见,想必是急事便赶紧打过去电话——那端一个男人哭着说,我的妹妹自杀了。我的心顿时感到了揪疼,在这个寒冷的春天,死亡几乎无处不在了。
哭着的男人是我若干年前聘用培养出来的一个编辑,一个来自湘南的农家孩子,忠厚而谦谨。我不经商之后,多年难有联系;此际能想起我,可想他在这个首都,该是怎样的绝望而无靠啊。他说希望我去参加晚上的善后商略,我立马便应承了。
当晚终于知道,他的妹妹——那个我从前见过的清纯羞怯的女孩,随他来京打工,之后与一个男孩相恋,且赁屋同居了七年。但是男方的家里是官员,因为门户之见,坚决反对儿子的婚约。男孩是爱这个女孩的,但是不敢面对父母的决裂威胁,于是女孩选择自杀。丧宴上,男孩及其父亲和当警察的叔叔,就坐在我的身边,他们的表情也都沉痛和尽量沉痛着。
我深知,这样的事情要是发生在乡下,那是肯定要掀起纷争的。对于这样的江湖风波,我实在无力摆平。即便我这位兄弟及其亲友如何的愤恨不平,事实上,死者长已矣,法律原本是无从还一个公道的;而其他一切,更不能换回一个鲜活的青春生命。我只能说——善后之事,以善为先;双方尽量尊重死者善待生者,不要将悲剧再次扩大。

面对随时发生在身边的不预之死,很多时候心渐木然。他们来过了,他们走了,他们给后死者留下一些伤痛、愤怒抑或遗憾,但似乎都无法减轻这个世界的恶。
我的朋友给我发来他怀念妹妹的文字——大妹脸色红润,安详地躺着,有如熟睡。我细细地察看大妹脸上的每一个细节,稍舒的细眉,轻合的双眼,微乱的黑发……我似乎还能听闻那隐不可及的呼吸声,似乎她一会儿就会起身,然后惊喜地叫我声“哥”。
我熟悉这些残酷的道别场面,我能隐隐听见那些无处不在的哭声。
无助的朋友说——你看看大妹的QQ空间吧,她在清明节决定了这一切,在五一实现了她的诀别。我于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原本无话可说,读了她留下的简短的十几篇日志后,突然悲从中来。我隐约看见了她二十几年的生命,活得那么委屈和纯净;她和无数被命运驱赶来此都市的寒门女孩一样,内心盛开着美丽的百合,戛然委地时往往都无人发现。正如她策划死亡之时换上的空间留言——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
这些强烈想要挣脱贫困和歧视的乡村孩子,也曾怀抱爱与生的梦想,在别人的城市盘桓挣扎。她们默默地劳作,殷勤而卑微地爱,不甘像父母辈那样将贱命再传给子孙。直至诸梦幻灭,再自己掐断自己的花茎——风住尘香花已尽,这句李清照的词,是我在她的空间看见她读李清照的文字的标题。我所熟悉的词句,在此刻被她引用时,我似乎才真正读出其中的悲哀和无奈。
这个没有上过大学的农家女这样理解着李清照——只是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折磨这个女人,既给了她绝世才华,一个美好的开始,却又忍心给了她一个“国破家何在”的凄凉收场。也许是为了看她会不会被尘世的惊涛骇浪湮灭,家破人亡的哀痛会不会将她摧毁;浮生浮世,她最后会不会拔节而出。毕竟上下千年的岁月,这样出色的女文人,除了易安,再没有第二个了。
面对这样一个短命女孩的这些文字,我深感内心恻然。

理想,爱情,以及对平等的渴望,也许都有彻底幻灭之际。当真正的绝望来临时,这个春天,一些倾向恶的男人,选择了屠戮别人的孩子。而一些倾向善的女孩,则选择了扼杀自己的生命。
这个冷酷的春天,男友的父亲摊牌制止这场苦恋。大妹万念俱灰,让男友搬出了那个租来的寒舍,然后开始冷静地登录自杀网站,悄悄地学习自杀的艺术。一念既生,便再也难得放下。萌动此念时正好是清明,小小的她忽然有了许多怅惘。她写道——
清明节到了,一些“不思量,自难忘”的愁绪,难以回避地涌了上来。想想远在天国的亲人们,慈祥和蔼的奶奶,背影瘦削的爷爷,驼背的外公,以及从未谋面的外婆……那些永远疼爱我们的长辈,那些永远也抹不去的温馨记忆,仿佛还留在昨天……在这素淡的日子,在心里默默焚上一抹素香,追忆他们,追忆那些悠远而温情的记忆,希望他们在天国都过得快乐。
我可以想象,她独自敲打这些文字时的低泣。她已经决意要追随她那些逝去的老人了,那个她自己都略显怀疑的天国,似乎还寄存着她的一点快乐的奢望。她淡定地买来胶布,严密地封闭了所有漏风的门窗。在劳动节假日别人的笙歌中,点燃了特意买来的炭火,之后独酌人世间的悲苦。末日之夜,她像卖火柴的小姑娘一样,在自己营造的温暖火焰和梦幻中,悄然入睡,在死亡的宁静中终于完成了她尘世一行的爱与自尊。

她的QQ空间里一直播放着周杰伦谱的一首歌曲,那是一个叫容祖儿的歌手在低吟浅唱着。
方文山的歌词仿佛为大妹量身定做——回忆像个说书的人,用充满乡音的口吻,跳过水坑,绕过小村,等相遇的缘分。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过门。转多少身,过几次门,虚掷青春。小小的誓言还不稳,小小的泪水还在撑,稚嫩的唇在说离分……
这个因为贫穷而辍学的乡下孩子,如果生于城市,生于富贵之家,那该又是怎样一种命运呢?她在哥哥的影响下,一直在读书,毫无目的地书写着自己的感慨,她从许多名著中读出了自己的身世之叹。
她在情人节写道——《简爱》的故事我们不会忘记,这是爱的尊严的最好演绎。简在面对爱情时的独立而充满尊严的姿态震撼了我们每个读者的心灵,我们看到了尊严的价值所在。
读完《平凡的世界》,她写道——在他们患难与共的日子里,他们演绎了恬淡平静的爱情,他们应该是最幸福的人;孙少平在最后和惠英走到了一起,历经了磨难的他终于在惠英身上找到了归宿,找到了慰藉,这份爱让人为之震撼和动容。人生本就平凡,不平凡的只是一颗坚持不懈、永不退缩的心。正是因为这些不平凡的爱,让我们更加理解了爱,让这些爱变得更加的不平凡。
但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似乎给了她宿命的暗示。她在读后说——她为了心爱的王子,喝下了能让鱼尾变成双腿的药水,忍受着每一步如走在刀尖上的疼痛,来到王子身边,但她最终也没有得到王子,得到自己的那份爱情。为了心爱的人的幸福,她又一次牺牲了自己,宁愿自己变成泡沫也不愿去杀死王子让自己活下去。她为了爱勇于牺牲自己,来给对方幸福的爱,让我们为之流泪和哭泣。这种暗恋的情怀苦涩而美好,正如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他们的爱总能给自己留下理由和芬芳。这份爱的一缕如童话般的干净和充满阳光,但同时又洋溢着简单和不切实际的幻想。
就这样,幻想破灭,她成全了这个世界对她的不公和歧视,而独自远行了。她只是加入了无数个这样的悲剧,之前和之后,都肯定一直有这样卑微而纯净的死。佛经云——汝爱我心,吾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犹自缠缚。
我们都在这样的缠缚之中,历经我们各自的劫难。
“酷客”李斯

首先得说,“酷客”是一个生造的词,而且是我在为李斯这个家伙设定一个身份时临时冒出的。我想赋予这个词这样一些含义——一个热爱新鲜生活但又内心充满绝望的人,一个特立独行同时又见人说人话逢鬼说鬼话的人,一个经常扮酷夹杂嘻皮、雅皮、朋克及波波士风格,把玩心进行到底的人……当我伪装谦虚打电话向他请教在英语中有没有这样一个对应的词时,他略加思索说——可以意译加音译为“coolguy”,当然他不知道这是为他准备的“谥号”。
应该说李斯开始被读书界知道而不再只被警局关注,还是近几年的事,这主要是由于他的翻译公司在20世纪最后一个春天倒闭了。他的家被我评为中国最“牛逼”的家庭——客厅支起一张大班台,每间房都有一台电脑,另有两台复印机、几部传真等办公设备——一个关张公司的全部废品,使他狭小的家看起来像一个智能化程度极高的作战指挥室。穷途末路的他只好弃商从文,几年间竟然出版了一百多部译著,于是大众开始在每一个卖书的地方和他的名字相遇。声名鹊起之后,弟兄伙儿又可以好酒好肉侍候了。
我总在想,假设有一天李斯在我之前名归道山的话,其悼词和碑文非我莫属了。当然,反之亦然。一个老酷客的一生是很难盖棺论定的一生,其活法既不可标榜亦难以仿效。即使此刻,我要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这位熟悉到骨头的老友,也只能写成“某某同志二三事”这样的规格,具体的价值判断,则只好各由列位看官了。

以貌取人的话,多数人会同意李斯是个“粗人”这种说法,北方又叫糙老爷们儿。因其方头宽脸,虬髯密布,十天不刮就会长成其远祖李逵的模样。事实上,1980年前的李斯,确实是一个铁匠,不过他喜欢略加文饰地自称为“锻工”。
那时他高考落第,其父担心他报复社会,便托人安排他去一小农机厂拜师学艺,混口饭吃。他在电光石火间灿烂地活了两年,从此落下多数铁匠的美质丰姿——苍头黑面,近似波霸的胸肌,这使他在以后的岁月里,酷态天成雄气十足,很容易引起中青年妇女的美目流盼。
据说他是在对师娘的暗怀渴慕之中陡生壮志的——一个不满20岁的小铁匠,其旺盛的精力尚不足以在铁火铿锵中耗尽。他悲哀地发现,如果少壮不努力,以后连师娘这样的女人也会与他无缘。于是他决定重考大学,而且选择了自修英语的道路,这一决定几乎让他所在的小城吓了一跳,差点把他塑造成新时期有志铁匠或青年标兵。
我至今仍然相信弗洛伊德所说的性的驱动力之神效。我仿佛还能看见一个愤怒的铁匠在行动——白天挥舞大锤,夜里背诵《英语900句》,并于1980年神奇地考上华中理工大学英语系,开始了他作为一个标准“酷客”的一生。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大学校园,是一场文艺复兴式的盛大狂欢。置身其间的每一个人,都无法不染上一些浪漫时代的流行病,比如无政府主义、波希米亚精神以及一些轻生躁进的疯癫症,而主要的病原体则是诗歌。
一个铁匠在图书馆里遭遇了原版的“垮掉的一代”,是很容易转型为一个诗人的——因为他们都熟悉一种钢铁般的韵律和节奏,以及一些横蛮粗野的手法和作风。
那时由于多年的国门深锁,中国还只有极少的人知道美国的这一文学奇观,于是李斯几乎是首译了金斯堡的《嚎叫》与《祈祷》,并在人头攒动的校园舞台,以不速之客的姿态跳上去朗诵。他直接继承了金氏的满嘴粗话和反叛行径,且迅疾传播着这些东邪西毒。那时的李三娃儿正在经历第一次失恋的煎熬,力比多的超常分泌使他显得格外愤世嫉俗。大头剃得青皮锃亮,穿成一个流氓无产者四处流窜,从一个酒碗走向下一个酒碗。如果你不曾陪他谈过诗的话,那你就别指望他陪你去打架。我每每想起《嚎叫》的首句——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正毁于疯狂,我就马上会联想到李斯。
他读了五年本科,出于对校园的迷恋,又接着和我同年考进武汉大学,继续祸害他的同学和师长。他的离经叛道使他的导师后悔误收门徒,但却被另一位美籍女教师看在眼里喜上眉梢。这位叫作诺冰的小姐是一个美国大龄青年,由于同属“垮掉派”的信徒,因而对遥远的东方文化有着强烈向往,当然也不排除对东方生猛男鲜的几分爱慕。
可以说,他们师生的邂逅注定是致命性的错误,即使最初的讨论是从圣经文学开始,也无可挽救地要借助心理学而滑向性知识,以至于堕入近似于爱情的深谷。当这种情感与文化冲突、国际矛盾、种族意识、肤色识别、师生关系以及两性对抗等因素纠缠在一起时,一般来说都会以悲剧收尾(其间的精彩情节见诸李斯原创中篇小说《别哭,诺冰》,载于《花城》1991年第1期)。我所知道的结局是诺冰怅然回国,带着一个中国铁匠对之心灵锻炼的斑斑伤痕;李斯则伤心留下,并发下永不出国的誓言。用他的话说——被情感迫害成一个终身的爱国者。当然,这场遭遇还留给他一个重要经验,那就是“用英语调情不会羞于启齿”。

硕士李斯终于站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的讲坛,当上了大学老师。那时的他刚刚经历了一次时代的巨大创伤,顿时显得无所适从,残存的理想主义使他焦躁不安。他教书育人,参加教工合唱队,扯着牛嗓子唱《国际歌》。用李亚伟的诗形容——女生们隔着操场远远地爱他。终于有一天,在他大讲梭罗的《瓦尔登湖》而学生无动于衷时,他忽然悲哀地发现,他要为这批90年代的物质主义者牺牲青春,实在太不值得,于是他毅然递交辞呈。那时大学老师辞职尚无国家政策,人事处女处长问他档案如何处理,他说你拿回去擦屁股吧,该处长气得大骂“流氓”,于是就开始了他长达十余年的流氓生涯。
李斯赶着时代的潮流下海了,直奔海南岛当了个企业秘书。数月后又觉万事皆非,重新回武汉租了个小铺面,开起了一家翻译公司。所谓公司,主要业务是靠一台旧复印机代人复印文件,一张纸收两毛钱,一天要按500次才能保本。偶尔会接到一两单说明书翻译,总算可以显出他的专业水准。为了尽量让客户出血,也因为实在清淡得无聊,他往往会把英语先翻成文言文,再用白话解释以显示其服务质量。
生意最惨时,只好扩大经营范围——帮人代考英语。某日,一老妪在门前徘徊察看半晌,终于进屋要求李斯为其老伴代考,她的老头子想在退休前评上工程师。李斯说:我与身份证年龄太悬殊了吧,长得也不像。老妪说:我在门口反复观察,觉得神似。李斯说那得先收250元,考过再收另一半,如果事情败露就不退定金了。老妪认可,于是次日,可怜“神似”一退休老头的李斯赴考,先还在考场故装畏难以免暴露,结果仍被监考者怀疑。人家过来客气地询问——您今年高寿?他答曰54岁。监考者不信人间奇迹,又问——您的出生年月?李斯漏记了这一细节,大脑紧急换算,说出来还是差了一年。监考者说那你跟我们走一趟吧,可怜的前大学老师李斯只好夺门而逃,一路狂奔找到老妪说——抱歉,被发现了,老头身份证还被扣了。他看见老妪一脸悲凉,急忙掏出定金强行退给人家。好不容易飞来的一个大单,不仅弄丢了,还倒贴了赶考的车费。
商人李斯只好在唯一的一间办公室支起了麻将桌,一帮80年代的诗人正好都在汹涌的商潮之初手足失措,于是为了杠上花海底捞,终于又坐到一起。那时我则刚刚出狱,流离失所之际,他的“麻办”正好成了我的窝点之一。

都说李斯公司最终倒闭的原因是不该聘几个漂亮的打字员。有了这几个美眉,哥们儿就有事无事爱去拜访,显得公司客源旺盛人气很火,弄得隔壁左右的公司都嫉妒得派人来打探门路。这些闲人多如我一样,还在所谓的“新时代”门前晃荡;好不容易见到有朋友竟然在写字间另立山头,一去就变得屁股沉重而口舌灵巧,一边和白领妹妹打情骂俏,一边找黑头李总蹭吃蹭喝。李总眼见自己的菜园被邻家的鸡践踏,自个儿的雇员成了弟兄伙儿的“三陪”,还得掏工资扮大度,一气之下,干脆白日关门赌饭钱,谁赢谁埋单。
一般来说,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一旦坐上麻将桌,就很容易变得唯心起来。比如要摸风要换座,掷骰子时要念咄咄经。李斯麻艺不高,手气很臭,但在桌子上的话却最多。他在麻坛观察人生并予以及时揭露,总结了一套在江湖上广为传播的训条。他说——赢家怕吃饭,输家怕天亮。吃饭万一点多了,赢家不仅白赢还可能贴本;天亮要散伙,输家就没法赶本。他又警告我们——千万不要把埋单的灌醉。乃因某些人不自觉,说好赢了付账,结果装醉人事不省,大家不能跑单,还得把他送回家去。
长此以往,江城唯一的一家翻译公司不仅营生见荒,而且往往大班台上都睡着人,沙发的龙骨都被那些无枝可栖的男欢女爱者,弄折了几根,偶尔来的客户坐上去就打滑,对公司的信任度也就跟着下滑了。他办公室的钥匙也像他的部属一样,往往不知被哪个哥们儿带走,后来那里竟然成了派出所的蹲守之地,连门房都只认一些来客而不认他这个老板了。
某夜他醉后不敢回家,也想回公司去住,门卫誓不开门,他只好捡起砖头把大门玻璃砸了,当然最后好歹还是睡成了——在派出所的木椅上。
这样的文人经商,天大的产业都要被这种操性给操垮,况乎白手。最后,李斯终于扛不下去了——挥泪对宫娥,散伙。一屋被哥们儿折腾得半残的家具,丢了可惜,只好拖将回去,弄得狭窄的私宅像“二战”时的防空洞一样遮天蔽日。

30多岁的硕士李斯,失业在家,档案户籍都进了莲溪寺街道居委会。国家有什么最新就业精神或者治安戒律,要传达到基层群众,街道就来通知他去学习。夕阳红秧歌腰鼓队要在片区选秀,往往也能看中他的身板。房子是老婆单位的,他这个家属在其中混进混出的,像个下岗工人,只好破帽遮颜,甚至蓄起了长髯,把自己直接整成了一个新版恩格斯。
老婆已然是教授级大夫,女儿是小学的校花,他总不能就这样吃一辈子软饭。他起初相信共和国的股票坚挺,拿出私房的血汗去认购,很快就被套成了一些闻所未闻的国企的股东。割肉平仓没有余钱,只好喝酒骂娘。又见朋友买彩票中了小车,遂去博彩,人穷赌瘾大,经常看见他花一千元赌回来一板车洗衣粉和卫生巾。我们的嫂子见我们就说——这够我们全院的护士用一年。
20世纪90年代,老牌李斯还在春风之外飘零。偶尔被迫去开女儿的家长会,也只能坐在角落偷窥那些年轻女教师的容颜,回来和女儿讨论谁谁漂亮。兴致好时,会帮孩子写作文,然后偷偷察看老师的评语。但凡评价不错时,都会打电话喜滋滋地告诉我——这回她老师给了95分。但多数时候是刚刚及格,那他也就瞒产不报了。那些小学老师哪里知道这是一个精通英汉双语的人,在为孩子捉刀等候一个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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