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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他

_10 红糖(当代)
  “好啊,一起也不错!”我拍板。
  三个人一起乘电梯时小黎同志盯着王贺文的露骨目光更令我确信,这不是一个邀约,而是一个挑战。
  “最近学什么新歌了?”黎佳庚问。
  “还那样。”
  “对哦,你一向喜欢经典老歌,每次听你唱那些都要犯困。”
  幼稚……
  我专注的盯着门上不断变化的数字,挑战者很有信心,继续挑战下一个难度。
  “最近还好吗?”
  “很好。”王贺文明朗的微笑了一下,手揽上我的腰。
  黎佳庚像没看见一样,继续说:“啊,我后来想起,还有些东西落在你那……”
  “很贵重吗?”王贺文问。
  “什么?”
  “我是说,如果很贵重的话我只能再买新的赔给你了。”
  “你是说……”
  “后来我把房间彻底清理了,所以……”王贺文露出抱歉的表情。
  黎佳庚警觉的看我一眼,迅速道:“你们住在一起了?”
  就在这时电梯停住,接待生站在门外,黎佳庚闭上嘴。
  第 26 章
  黎佳庚和王贺文的分手经过我略知一二,后者自然不是那种会拿失恋当笑话大谈特谈的人,只是初次见面那天,曾在饭桌上轻描淡写的掠过。
  原因再狗血不过——七年之痒。
  我知道还不到七年,但不许四舍五入么?
  觉得痒的自然是黎佳庚。
  王贺文这种人,是一条道走到底的类型,从A点到D点,他只会规规矩矩经过B再经过C,如果有人对他说:“喂,其实从空中跳过去比较近哦!”他也绝不会去试,哪怕真的开上飞机,他也会规规矩矩先停到B,从B到C,再乖乖驶向D。
  如果吃饭,你没有提什么特殊要求的话,按照他自己的喜好,一定会做西红柿炒鸡蛋和鱼香肉丝,味道恒古不变。
  他管这叫专一。
  可惜黎佳庚毕竟不是老老实实呆在那的D点,也不是等待下锅的鸡蛋或西红柿,他会变。
  我有些理解小黎同志,因为直到此刻,我也认为自己会变,但我喜欢赌,赌大一点,赌自己能坚持多久,会不会真的全心全意的爱上一个人,如果赢了,就是一辈子的平安喜乐。
  世间这么多人,即使占地球90%的异性恋都未必能找到自己爱同时也爱自己的人,何况我们这少数的10%?
  看过一句话,它说每个人其实都在寻找一个人,一个和自己最合契,牵起手最幸福,走在一起最默契的那个人。只是有的人从一开始就拒绝寻找,有的人走错方向,也有的人找了很久很久,终于累了,然后和同样疲惫的人结了伴。
  它可没说那个人是男是女。
  从黎佳庚的眼里我看到留恋和悔意,我不明白,既然已经分手,就说明对方的魅力已经大打折扣,那么现在吸引他的又是什么呢?
  如果仅仅因为我们是两个人,而他是一个人,那也实在太幼稚了。
  我曾这样假设过:“如果黎佳庚回来,说还爱你,你会怎么做?”
  他说其实曾发生过这样的情况。
  那是大四那年,大家都患上了毕业忧郁症。
  只是王贺文的忧郁来自对父母的歉疚,而黎佳庚的忧郁无始无终。
  那年黎佳庚提出分手,王贺文说好,但是我敢打赌,你一定找不到比我更好的。
  三个月后,黎佳庚带着行李回来了。
  “这一次,我绝不给他反悔的机会,如果还没放下,一开始我就不会和你在一起。”
  “那么说,小路介绍我们认识时,你就已经放下了?”
  “当然。”
  我盯着他正直的双眼:“那个时候就打算和我开始了?”
  他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其实看见你照片时就……”
  我翻个白眼,什么叫扮猪吃老虎?
  这就叫扮猪吃老虎。
  ……
  黎佳庚推开门之前,我们一直以为他口中的朋友应该都是圈内人,但是进去之后才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不但如此,那些人连“朋友”都算不上,确切的称呼应该是“同事”。
  这种私下公司同僚聚会的场合,作为贸然闯进的局外人,我和王贺文都有些尴尬。
  王贺文无奈的看我一眼,意思是,他就这么缺心眼,别见怪。
  在座的是两对情侣外加一个电灯泡帅哥,一见黎佳庚回来,灯泡帅哥就大声怪叫:“小黎你可以啊!上个厕所的功夫就拐带俩帅哥回来!要是Ann她们在就好了,一定狂兴奋的!”说着往旁边凑了凑,给我们留出空位,并吆喝着终于可以玩骰子了。
  黎佳庚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合适,反而兴致很高的按了服务铃叫服务生添酒菜,我和王贺文坐下时刻意保持了一点距离,然后便和在座众人寒暄一番并交换了名片。
  我不懂黎佳庚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反正如果是我的话,才不会让同事圈子和朋友圈子重合起来,关系尴尬暂且放在一边,性向不一致,兴趣也格格不入吧!
  就在这时,一个影子飞快蹿到我旁边坐下。
  是个温柔的姐姐式女生。
  我记得刚才介绍时她说她姓李,李什么来着?
  “嗨!我是李飒。”
  “你好。嘉北。”
  我不知道她要干嘛,我为她的杯子倒满果味酒。
  “怎么没带女朋友一起?”
  “没有女朋友啊。”
  “不可能吧?”李飒不信。
  我赶忙说:“真的没有。”不仅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那……你觉得我怎么样?”她靠近一些,眨眨眼睛,冰蓝色的眼皮反出不自然的银光。
  我迅速朝她身后看了一眼,她的男朋友正举着话筒很陶醉的唱着一首凄厉的情歌。
  原来异性恋的世界也很复杂啊!
  我一点点啄杯子里的水,王贺文则在后面掐我的腰。
  李飒等得有点不耐烦,歌声很大,她不得不再贴近我一些:“我表妹……比我小两岁……我们很像……你觉得怎么样?!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噗~”王贺文差点呛到。
  李飒这时才注意到我旁边的男人,也注意到他给我递食物的动作。
  “你们的关系很好吧?”她大声问。
  我点点头,“朋友。”
  “可是……只有你们两个啊?两个大男人来唱K不奇怪吗?”
  两个大男人不能来唱K吗?你才奇怪吧。
  我干笑两声,不再说话,专心对付面前的水果。
  她又发现新大陆一般叫道:“哎?你们用一根牙签啊?”
  从来没有和“情人”一起出席聚会的机会,我知道和别人共用餐具是很暧昧的行为,但我不知道牙签也算在此列。王贺文早就出柜,自然也不会对自己的行为加以掩饰,所以我从坐下到现在一直在和他用一根牙签插水果吃。
  我的脸有些烫,幸好男士们都比较粗线条,没有注意这边的情况,但是另一位女士好奇的目光已经尾随而至。
  王贺文知道我讨厌这种感觉,但如果横插进来解释的话,只会更加引人遐想,于是他装作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研究果盘上的花朵。
  按理说请我们过来的黎佳庚才是最该出来调节气氛的人,在异性恋的小小世界里,我们三个算同一国的,他只要简单的说句:“你这个女人怎么这么三八啊!”大家笑笑也就过去了,但是他没有,只是看好戏似的沉默着。
  我转头对上两位好奇小姐的视线,低声说:“怎么?好奇陌生男人的私事,男朋友会吃醋哦。”
  “喂,你比我小好吧?调戏大姐姐不觉得有罪恶感吗?”李飒豪爽的说。
  “你不知道我母爱缺失么?”
  “啊真坏!我有那么老吗?”
  “其实比起你刚刚提到的表妹,我倒觉得你更适合呢。”
  男士们终于被这边的动静吸引过来,怒目金刚似的守在女友身边,而我的腰已经快被王贺文掐烂了。
  还好大家的性格都很开朗,很快就玩到了一起。灯泡帅哥叫李翔,大家叫他小李,但叫小黎时他也会答应;另外两位男士,马岩和陶平,分别是李飒和小Q的男友。
  点歌台几乎一直被女生霸着,王贺文因为我不擅唱歌的缘故也没有点歌,而陪我一起玩骰盅,最简单的猜点,猜得离正确答案最远的那个罚酒。
  期间小李招呼黎佳庚坐下一起玩,但被后者拒绝了,马岩笑着说:“他要在那边和女生飚歌。”
  值得一提的是,黎佳庚有一副不输于王贺文的好嗓子。
  他的声音偏柔,比一般的男声高昂,很适合唱张信哲熊天平的歌,当他拿起话筒,连叽叽喳喳的李飒都停下说话,一脸陶醉的倾听。
  一曲白月光唱完,两位女士拍得巴掌都红了,大声叫着:“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黎佳庚腼腆笑笑,随手把话筒递到王贺文面前:“帮你点了愚人码头。”王贺文想也不想就顺手接过话筒站起来。
  黎佳庚坐在旁边的高脚椅上涌翘着的脚尖打拍子,时不时哼一两句悠长的和声。
  ……
  “开!”
  “嘉北你输了!”
  “咦?怎么会?”我有些走神。
  “刚才是5个人,现在少了一个,你怎么还猜那么大?哈哈!喝!”
  “哦,我没注意。”我喝了一大口。
  接下来的几盘我一直在输,刚才那极有默契的一幕始终停留在我的脑海里,怎么甩也甩不掉。
  ……
  “好听死了!怎么现在男人唱歌都比女人好听呢?”一曲愚人码头结束,小Q感慨着。
  当然好听,他的歌我可是存在MP4里设成单曲循环的。
  “对了,你们难道不知道现在流行男声对唱吗?”灯泡小李忽然插嘴。
  “咦?那怎么唱?”
  “就是原本是男女对唱的情歌,由两个男声演唱啊。”
  “那唱女声的那个难度不是很大吗?”
  “是,但是还挺好听的,别有一番风味哦。”小李举着酒杯活像在做酒水广告。
  我看到黎佳庚也正拿着酒杯迟迟不喝,不知想到了什么,眼角眉梢都是温柔。
  “好想听哦!”小Q被说动了心,表示回家一定要上小李说的那个网站去搜索男男合唱。
  “哎,想听还不容易,小黎,你和你朋友搭档献唱一曲呗!”小Q的男友提议。
  “对啊!!”李飒拍手。
  “可行哦!”小李举起酒杯。
  “就唱……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小Q建议。
  “我倒是没什么意见,你呢?”黎佳庚歪着头,看向王贺文。
  王贺文扭头看我。
  他还站在灯光下,这个用眼神询问的神态显得暧昧无比,李飒和小Q也同时向我看来。
  我低下头,好像专心猜骰子的样子。
  “那好吧。”我听见他这样说。
  第 27 章
  现在想起来,那首歌仿佛特别长。
  王贺文:“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心间开起花一朵……”
  黎佳庚:“你是我生命的一首歌,想念汇成一条河……”
  王贺文:“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不要只是个过客……”
  黎佳庚:“在我生命留下一首歌,无论结局会如何……”
  该死!这……也太好听了吧!
  “好……棒啊!”小Q发出赞叹,很快就被其他人“嘘”的一声打断,用“不要打扰”的眼神禁言了。
  王贺文声音低朗,像拍打海岸的波浪,黎佳庚声音轻柔,像潺潺流淌的小溪。虽然原本是男女对唱,但两个男声配在一起却意外的和谐,或者说,是他们两个人太有默契了。
  需要和声的部分也丝毫不差,完全就是演练过无数遍似的,尤其唱到“想念汇成一条河”时,两个截然不同的音质好像真要融合到一起去的样子。
  黎佳庚不时侧头向王贺文看一眼,目中满溢着柔情,声音更是冰淇淋一般绵软,我看了下左右,显然在这种“演唱情歌”的氛围下,没有人觉得突兀。
  一站一坐的两个人,随节拍轻轻晃动的身体,连倾斜的角度也出奇的一致,在摇曳的光影里显得更外美好。
  我第一次痛恨自己不会唱歌这件事,只能眼巴巴的羡慕着。
  一曲终了,不知是谁按了重唱键。
  王贺文只得再度拿起话筒,在大家的叫好声里再来一遍。可能是已经唱过一次的关系,这次演唱显得更加随意,在细节上还添加了个人变化,比原来中规中距的唱法更有令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这样一来,对于黎佳庚会如何配合,大家都明显抱有期待。
  “你是我生命的一首歌……
  ……好想问你,到底对我有没有动心;
  沉默太久,只会让我不小心,不小心犯错……”
  黎佳庚很是激灵,配合王贺文的改变也换了唱法,不再一味温柔甜腻,吐字变得轻快,尾音上扬,显得很是俏皮可爱。
  马岩忽然站起身,走到李飒面前伸出右手,做了个邀请的动作,李飒微微一笑便在陶平和小李的口哨声中与男友牵着手步入场中,白色的长裙绞着磨旧的牛仔裤,两人风姿翩翩的相拥跳起慢四,被他们鼓舞着,小Q和陶平也终于脸红红的加入“舞场”,一时歌声魅影,爱情变得真实且美好。
  我看了眼不远处同是孤家寡人的小李,他正安静举着酒杯望向屏幕,目中空空的不知在想什么。
  恋爱中的人都像傻瓜,但却是勇敢的傻瓜。
  回过头,王贺文正在看我,我向他看回去,正好开口唱道:“好想问你,对我到底有没有……动心,沉默太久,只会让我不小心,不小心犯错……”
  被生动的旋律撞击着,那海浪一般和暖的声音拍打进心灵,湿润的余韵带起细碎的沙砾,钻进心里的沙沙声响像是在问,到底有没有动心,有没有……
  我像被蛊惑了般站起来,慢慢朝他走去。
  我和他之间只隔着晃动的衣影,橙色的光芒以及叫做(透明大法)爱情的旋律……我这个勇敢的傻瓜在那时那刻,眼里只看得到他。
  看到他的面上些微的茫然,看到他眼中泄出的一点点不可置信,随着我的脚步靠近,那些模糊的表情在一瞬间生成浓浓的喜悦。
  柔软的音乐里,他的声音消失不见,只剩黎佳庚孤独的重复着“在我生命里留下一首歌,不问结局会如何……”
  我吻了王贺文,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用两只手揽住我的脖子加深这个吻。
  晃动的人影慢慢停驻,射来的视线令我紧张且羞涩,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但我无法让自己停下来。音乐慢慢停止,然后是一小段静默,像是电视里演的那样,有人开始带头鼓掌,先是稀稀拉拉的,然后大家才附和着拍起巴掌,间或夹杂了打趣的口哨声,我第一次在人前显露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向,而且还算是陌生人的面前,虽然他们的宽容令我安慰,但我还是对自己表示惊讶,我不知道促使我出格的动力是什么,如果只是嫉妒,那我不是比黎佳庚还幼稚?
  从睫毛的缝隙里,我看到紧紧攥着话筒的男人惨白的面色,以及小李递给他一杯酒的动作……
  ……
  在经过那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吻后,我和他的关系进入了新纪元。
  某个周六的凌晨五点,我被电话声吵醒,没好气的接起来。
  小路在那头欢快的叫着:“北北,北北~我们回来了呦!给你们带了礼物呦!想不想我?快说,想不想我……”
  “……”我还处在迷糊状态,心想一大早的这孩子发什么疯啊?
  小路听我没有反应,声音变得有点咬牙切齿了,“嘉北,你不会告诉我你已经完全忘记我不在国内3个月的事了吧?
  王贺文也被吵醒,咕哝着问我,“谁呀?”
  “小路。”
  “啊?他和魏珉回来了?”
  “什么?”
  “3个月前不是陪魏珉去普及汉语文化了吗?不会是刚下飞机吧?”
  “啊……”我完全忘得一干二净,小路已经气愤的挂了电话。
  我拍拍额头躺下继续睡,真是,已经过了3个月吗?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我一边想着要怎么说好话哄小路一边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天已大亮,我是被楼下传来的食物香气搅醒的,王贺文买了我最喜欢的小馄饨。
  其实喜欢上吃馄饨也是最近两个月的事情,在那之前我一向认为馄饨不过是泡在汤里的饺子,我对这种带有浓厚家庭气息的食物一向敬谢不敏,曾经在百饺园吃过一次,里面上百种馅料的饺子真是令同去的我和同事们叹为观止,大家图新鲜点了很多没听过的馅子,吃起来的时候觉得还不错,但是同去的业务科的姐姐忽然说:“好想家啊。”
  大家也纷纷点头,“是呀,吃到饺子就想起妈妈了。”
  “到底还是家里包的好吃啊……”
  在一片啧啧叹息中我也没了胃口。
  和王贺文住在一起后的第一个周末,他突然要去为我买早点,我说随便在家冲杯咖啡吃个面包不就好了吗?他说不行,为了纪念我们正式住在一起,一定要下楼买早点。
  他买了豆浆,油饼,还有馄饨和包子。
  “其实我一直不爱用微波炉。”把豆浆放进机器中加热时,他说。
  “为什么?”
  “因为用微波炉就没有家的感觉了啊。”
  又是家的感觉,我反问:“怎么会?大家不是都在用吗?”
  “是,但是……你知道小的时候我很喜欢喝牛奶,我爸就会在晚上用专门的小锅给我煮,”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两手相扣:“就这么大的锅子,现在都看不到了。”
  “那个时候牛奶都是袋装,没有灭菌过,不能直接喝的,放进锅子热的话,很快就会熟,但你要一直盯着它,否则就容易扑锅,扑锅的话会有发苦的糊味,即使加糖也掩不住。我爸啊,经常会走神,牛奶经常扑出来,小的时候还会抱怨,后来我就垫着脚在一旁盯着锅,一旦发牛奶要鼓出来了就提醒老爸关火。”
  “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烹饪食物的感觉吧,看着白滑的牛奶在火上一点点聚集细沫,然后奶香飘出来,细沫渐渐变多……那个过程觉得很幸福。”
  微波炉叮的一声响了,他拿出豆浆,闻了一下,“看,果然没有那种味道。”
  “什么味道?”我不解。
  “热过头的糊味吧……”王贺文挠挠头,“可能对我来说就是家的味道吧,嘉北你呢?有什么执拗的喜好吗?”
  “没有。”我用勺子舀着面前的馄饨。
  王贺文见我不说话,也转移了话题:“这家馄饨味道不错,可惜就是偷了懒,没有放香菜。”
  “香菜?”
  他理所当然的点点头:“一般家里包的馄饨不都要放紫菜,虾皮和香菜吗?我觉得这三样缺一不可。”
  “哦。”
  他看了看窗外,自言自语似的:“秋天了啊,等天气再冷一点我给你包馄饨。”
  “好。”
  ……
  已经是深秋了,我穿上衣服走到窗前,把百叶窗全部拉开,楼下的树木半秃或者全秃着,这个城市最好看的是红叶,也有人专门会驱车到山上看红叶,我曾去过一次,但是还没爬上去就下起了大雨,然后脚下的泥泞中就多了很多红叶。
  最美的风景好像总很短暂,在你不经意间就消失不见。
  例如楼下的树,它们好像日日绿着,然后有一天突然全部变黄,等想到说哎,快红了吧。再看,红叶已经成了落叶,厚地毯一样铺得满地都是。
  环卫工人头疼的打扫着,他把落叶扫成一堆,再转身去别处扫,一阵风刮过,他回来,发现先前的一堆已经不见踪影,只能重新扫过。
  可怜的小伙子。
  特别特别小的时候我喜欢在这个季节乱跑,找到这种成堆的落叶就会啪嚓一声跳上去,享受那种把堆得高高的干枯树叶踩碎的快感。
  我那样的孩子大概是环卫工人眼里的恶魔吧。
  “起来啦?快点,都该凉了!”王贺文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我的身边,看到我盯着楼下傻笑的样子不由一怔,也往楼下看,环卫工人已经无奈了,索性摘下帽子口罩坐下来。
  “嘉北,你真是个恶魔!”王贺文忿忿的说。
  “什么?”
  “连扫大街的都不放过,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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