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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

_17 大仲马(法)
“你凭良心说,那是真的吗?”阿尔贝大声问道。
“子爵阁下,”派里尼老板觉得阿尔贝这种再三怀疑他讲话的真实性的态度大大地伤了他的心,就回答说,“我没有跟您说话,而是在跟您的同伴说话,他知道罗马,而且也知道这种事情是不应该加以嘲笑的。”
“我的好人呀,”阿尔贝转向弗兰兹说,“这倒是一次很妙的冒险,我们可以把我们的马车里装满了手枪,散弹枪,双铳枪。罗吉-万帕来捉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捉住他,把他带回罗马城里,晋献给教皇陛下,教皇看到我们干了这么件大好事,就会问他怎样才能报答我们,而我们却说只要一辆轿车,两匹马,于是我们就可以坐在马车里看狂欢节了,而罗马老百姓一定会拥我们到朱庇特神殿去给我们加冠,表扬我们一番,象对待卫国英雄库提斯和柯克莱斯一样。”
当阿尔贝讲这番话的时候,派里尼老板的脸上露出了一种无法形容的表情。
“请问,”弗兰兹问道,“这些手枪,散弹枪,和其他各种你想装满在马车里的厉害武器在哪儿呢?”
“我的武器库里可没有,因为在特拉契纳的时候,连我那把猎刀都给人偷去了。”
“我在阿瓜本特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
“你知不知道,派里尼老板,”阿尔贝点起第二支雪茄烟说道,“这个办法对付强盗非常方便,这种作风很有点和他们相似吧?”
派里尼老板一定觉得这种玩笑未免太讨苦吃了,因为他对这些问题只回答了一半,而且是向弗兰兹说的,只有弗兰兹似乎还象是在用心听他讲话似的。
“阁下知道,受强盗攻击的时候,通常总是不加抵抗的。”
“什么!”阿尔贝喊道,他的豪勇的性格立刻显示出他反对象这样服服帖帖地让人来抢,“一点都不抵抗吗?”
“不,因为那是没有用的。当十多个强盗从地沟,破房子,或陰沟里一齐跳出来,向你攻击的时候,你怎么能抵抗呢?”
“哦!情愿他们杀了我。”
旅馆老板转向弗兰兹,神色之间象是在说:“你的朋友一定是发疯了。”
“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答道,“你的回答太伟大了,倒很有高乃依说那句‘让他去死吧’时的气概。只是奥拉斯作那样答复的时候,当时是关系着罗马的存亡,而我们这儿只不过是随便去玩玩的问题,为了随便去玩玩拿我们的生命去冒险,那未免太荒唐了吧。”
“啊,一点不错!”派里尼老板大声说道,“说得好!这才说得有点道理!”
阿尔贝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洒,不时地喝上一口,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清楚的话。
“好了,派里尼老板,”弗兰兹说道,“我的同伴现在不说话了,而你也知道我的性情是很爱和平的,那么告诉我这个罗吉-万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一个牧童还是一个贵族,年轻还是年老,高个子还是矮个子,把他描写一下,如果我们碰巧遇见他,象让-斯波加或勒拉那样,我们或许可以认识他。”
“这几点,谁都无法对您说得再清楚了,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有一天,我从费轮铁诺到阿拉特里去的路上落到了他的手里,我真走运,他还记得我,不但不要赎金就放了我,还送给我一只非常华贵的表,而且把他的身世讲给了我听。”
“让我们来看看那只表。”阿尔贝说道。
派里尼老板从他的裤袋里掏出一只布累古怀表,上面刻着制造者的名字,巴黎的印戳和一顶伯爵的花冠。
“就是这只。”他说道。
“啊唷!”阿尔贝答道”我恭喜你了,我也有一只这样的表,”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了他的表,“它可花了我三千法郎呢”
“我们来听听他的身世吧。”弗兰兹说道。他拖过了一张安乐椅,示意请派里尼老板坐下。
“两位阁下允许我坐吗?”店东问道。
“坐吧!”阿尔贝大声说道,“你又不是传道者,用不着站着讲话!”
店主向他们每人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坐了下来,这表示他就要把他们所想知道的关于罗吉-万帕的事都讲出来了。“你说,”正当派里尼老板要开口的时候,弗兰兹说道,“你认识罗吉-万帕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孩子,那么,他现在还是一个青年人了?”
“一个青年人!他刚满二十二岁呢。噢,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游荡子弟,他将来总得有一个立身之道的,这一点你们相信好了。”
“你觉得如何?阿尔贝,二十二岁就如此闻名了。”
“真不错,在他这个年龄,名闻全球的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还没露头角哩。”
“哦,”弗兰兹又说道,“这个故事的主角才只有二十二岁吗?”
“刚满,我已经告诉过您啦。”
“他是高个子还是矮个子?”
“中等身体,同这位阁下的身体差不多。”店主指着阿尔贝回答说。
“谢谢你这样比较。”阿尔贝鞠了一躬说道。
“说下去吧,派里尼老板,”弗兰兹又说道,并对他那位朋友的多心微笑了一下。“他是属于社会中哪一阶级的呢?”
“他是圣费里斯伯爵农庄里的一个牧童,那个农庄在派立斯特里纳和卡白丽湖之间。他出生在班壁那拉,五岁时就到了伯爵的农庄里去做事。他的父亲是一个牧羊人,自己有一小群羊,剪了羊毛,挤了羊奶,就拿到罗马来卖,以此为生。小万帕的个性从小就非常特别。当他还只有七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到派立斯特里纳的教士那儿去,求他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多少有点困难,因为他不能离开他的羊群,那位好心的教士每天要到一个小村子里去做一次弥撒。那个小村子太穷了,养不起一个教士,也没有什么正式的村名,叫博尔戈。他告诉万帕说,他每天从博尔戈回来的时候可以见他一次,利用那个时间教他一课,并且预先告诉他,只能教短短的一课,他一定要特别用功,来利用这短短的见面的时间。那孩子欢喜地接受了。每天,罗吉带着他的羊群到那条从派立斯特里纳到博尔戈去的路上去吃草。每天早晨九点钟,教士和孩子就在路边的一条土堤上坐下来,小牧童就从教士的祈祷书上学功课。三个月以后,他已经能够朗朗上口了。这还不够,他还要学写字。教士从罗马的一位教书先生那儿弄来了三套字母,一套大楷,一套中楷,一套小楷,教他用一种尖利的东西在石板上学写字母。晚上,当羊群平安地赶进农庄以后,小罗吉就急忙到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铁匠家里,要来了一只大钉子,敲呀磨呀的把它制成了一支古色古香的铁笔。第二天早晨,他拾了许多片石板,开始做起功课来。三个月以后,他已学会写字了。教士看他这样聪明,很是惊奇,就送了他几支笔,一些纸和一把削笔刀。他又重新学起来,但当然已不象最初那样困难了。一星期以后,他用笔写字已和用铁笔写得一样好了。教士把这桩奇闻讲给圣费里斯伯爵听,伯爵派人把小牧童叫了来,叫他当面写给他看,读给他听,吩咐他的贴身仆人让他和家仆一起吃饭,每个月给他两个毕阿士特,罗吉就用这笔钱来买书和铅笔。他的模仿能力本来就很强,象琪奥托小时候一样,他也在他的石板上画起羊呀,房屋呀,树林呀来。然后他又用小刀来雕刻各样的木头东西,大名鼎鼎的雕刻家庇尼里也就是这样开始的。
“有一个六七岁的姑娘,就是说,她比万帕还要小一点,也在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农庄上放羊。她是一个孤儿,是在凡尔蒙吞出生的,名叫德丽莎。两个孩子碰到了一起,他们便并排坐下来,让他们的羊群混在一起,一起玩,一起笑,一起谈天,到黄昏的时候,他们把圣费里斯伯爵的羊和雪维里男爵的羊分开,两个孩子就各自回到他们的农庄里去,并约定第二天早晨再会,第二天他们果然都没有失约。他们就这样一起长大起来,直到万帕十二岁,德丽莎十一岁。这时,他们的天性显露了出来。罗吉依旧非常钦慕各种优美的艺术,当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就拚命学习,他经常容易冲动,一会儿发愁,一会儿爇情,一会儿又要生气,反复无常,而且老是带着一种讥讽的态度。班壁那拉,派立斯特里纳,或凡尔蒙吞附近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能左右他的,甚至连成为他的伙伴都够不上。他的天性(老是要旁人让步,自己从来不肯退让)使他高高在上,交不到什么朋友。只有德丽莎可以用一个眼色,一个字,或一个手势使他服服帖帖。他这种暴烈的性格到了一个女人手里虽然变得如此温存,但假如对方是个男人,则不论是谁,他就要反抗,非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很活泼,很快活,只是太爱撒娇。罗吉每月从圣德里斯伯爵的管家那儿得来的两个毕阿士特和他的木刻小玩意儿在罗马卖得的钱,都花在买耳环呀,项链呀和金发夹呀等等东西上去了,正是靠了她朋友的慷慨,德丽莎才成了罗马附近最美丽和打扮得最漂亮的农家女。这两个孩子渐渐地一同长大起来,整天厮守在一起过活,各人随着各人不同的性格做着种种梦想。在他们所有的梦想,希望和谈话里,万帕看到他自己成了一艘大船的船主,一军的将帅或一省的总督。德丽莎则看到自己发了财,穿戴得非常华丽,有许多穿制服的仆人侍候着他。当他们这样各自建造着空中楼阁度过一天的时间以后,他们就把他们的羊群分开,从梦想的世界里一下子跌回到他们现实的卑贱地位的世界里。
“有一天,那个年轻牧童告诉伯爵的管家,说他看见沙坪山里来了一只狼,窥伺他的羊群。管家给了他一支枪,这正是万帕求之不得的东西。这支枪极好,是布雷西亚的出品,子弹射出就象英国的马枪一样准确,但有一天,伯爵摔破了枪托,于是就把那支枪扔在一边不用了。这一点,在象万帕这样的一个雕刻家看来是不算一回事的。他把那个旧枪托检查了一遍,计算着把它怎样改造一下才能使枪适合他的肩头,然后他做了一个新枪托,上面刻着极美丽的花纹,假如他愿意拿出去卖,准可以得到十五个或二十个毕阿士特,但他当然不会想到这一点。能得到一支枪早就是这少年最大的愿望。在第一个以独立代替自由的国家里,凡是有大丈夫气概的男子汉,他心里的第一个愿望,就是想弄到一支枪,有了枪,他就可以防御或进攻,有了枪,就常常可以使人怕他。从此以后,万帕就把他全部的空余时间都用来练习使用这宝贵的武器上了,他买了火药和子弹,无论什么东西都可以被他拿来当目标——长在沙坪山上的、满身苔藓的橄榄树的老树干,从地洞里钻出来觅食的狐狸,在他们头顶上翱翔的老鹰。所以不久他的枪法就非常准确了,以致最初一听到枪声就害怕的德丽莎也克服了她的恐惧,竟能很有兴趣地看着他随心所欲地发弹射物,其准确程度,真象弹靶近在几尺一样。
“有一天傍晚,一只狼从松树林里走出来,他俩常常坐在那松林附近的,所以那只狼还没有走上十步,就送了命。万帕立了这一功很得意,就把那只死狼背在肩膀上,回到了农庄里。凡此种种,已使罗吉在农庄一带有了一定的声望。一个人只要能力高超,不论走到哪儿,总会有崇拜他的人。他被公认为是方圆三十里以内最津明,最强壮和最勇敢的农夫,尽管德丽莎也被公认为沙坪山下最美貌的姑娘,但从来没有人去和她谈恋爱,因为大家都知道,罗吉喜欢她。可是这两个人却从来不曾向对方表示过他们的爱情。他们并肩长大了起来,就象两棵在地下根须纠缠,空中丫枝交错,花香同时升上天空的树一样。只是他们相互会面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他们情愿死也不愿有一天的分离。那一年,德丽莎十七岁,万帕十八岁。一股土匪盘据了黎比尼山,开始惹得附近的居民纷纷议论起来。罗马附近的土匪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被消灭干净过。只不过有时少了一个首领而已,但只要再有一个首领出现,他是不会缺少一批喽罗的。
“大名鼎鼎,在那不勒斯闹得天翻地覆的古古密陀,在阿布鲁齐被人追得走投无路,被赶出了那不勒斯的国境,他就象曼弗雷德那样越过了加里利亚诺山,穿过了松尼诺和耶伯那交界的地方,逃避到了阿马森流域。他设法重新组织了一队人马,学狄西沙雷和盖世皮龙的榜样横行霸道起来,但他的雄心是想超过这两位前人的。派里斯特里纳,弗垃斯卡蒂和班壁娜拉有许多青年人失踪了。他们的失踪最初引起了很大的不安,但不久就得知他们都投到古古密陀手下当喽罗去了。没多久,古古密陀就成了大家所关注的焦点,都纷纷谈论他的凶猛,大胆和残忍等种种特性。有一天,他抢了一个年轻姑娘,她是弗罗齐诺内一个土地丈量员的女儿。强盗的法律是严明的,凡是抢到年轻女子,第一就该归那个把她抢来的人享用,然后其余的人怞签轮流享用她,她一直要被他们蹂躏到死才能脱离苦海。假如她的父母有钱,有力量付出一笔赎金,他们就派人去接洽。被抢去的肉票就成了信差安全的人质。要是付不出赎金,肉票就一去不回了。那个姑娘的恋人也在古古密陀的队伍里,他名叫卡烈尼。当她认出自己的恋人的时候,那可怜的姑娘便向他伸出双手,求救并相信自己可以安全了,但卡烈尼却觉得他的心在往下沉,因为他对于那等待在她前面的命运知道得太清楚了。但是,由于他是古古密陀的亲信;由于他已忠心耿耿地在他手下效力了三年;由于他曾射死过一个快要砍倒古古密陀的龙骑兵,救过他的命,因而他希望他会可怜他。他把他拉到一边,那年轻姑娘则坐在树林中央的一棵大松树底下,松树和她那美丽的头饰合成了一张面幕,把她的脸遮了起来,这样就躲开了强盗们那穷凶极恶的贪婪的眼睛。他把一切都对古古密陀讲了出来:他怎样爱那姑娘,他们怎样互誓贞节,和怎样从他到这儿附近来了以后天天和她在一间破屋里相会。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晚上古古密陀曾派卡烈尼到邻村去公干,所以他无法到那个地方去赴约了。可是,古古密陀却到了那儿,据他说纯属偶然,然后就顺便把姑娘带了来。卡烈尼恳求他的头儿为丽达破一次例,因为她的父亲很有钱,可以出一大笔赎金。古古密陀对他朋友的请求似乎让了步,吩咐他去找一个牧童送信到弗罗齐诺内给她的父亲。卡烈尼高高兴兴跑到丽达那儿,告诉她她已经得救了,吩咐她写信给她的父亲,把事情告诉他,她的赎金定为三百毕阿士特。时间只限十二小时。也就是说,到第二天早晨九点钟为止。信一写好,卡烈尼就一把抓到手里,急急忙忙地奔到山下去找信差了。他发现有一个少年牧童在牧羊。牧童好象天生是强盗的信差似的,因为他们正巧生活在城市和山林之间,文明生活和原始生活之间。那牧童接受了这项使命,答应在一小时之内跑到弗罗齐诺内。卡烈尼就返回来了,一心只想早点见到他的情人,并告诉她这个好消息。他发现他的同伙们都坐在树林里一片空旷的草地上,正在那儿享用从农家勒索得来的贡品。他的眼光在这一堆人中寻找丽达和古古密陀,但却扑了个空。他问他俩到哪儿去了,回答他的是一阵哄笑。一股冷汗从他每一个毛孔里冒了出来,他的头发根根都竖了起来。他又问了一遍。有一个强盗站起来,递过来一满杯甜酒,说道:“为勇敢的古古密陀和漂亮的丽达的健康干杯!”正在这个时候,卡烈尼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叫喊声,他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夺过酒杯,向那个献酒的人劈头盖脸扔过去,然后向那发出喊声的地方冲了过去。跑了一百码以后,他转过一座密林的拐角,就发现丽达昏迷不醒地躺在古古密陀的怀里。一看到卡烈尼,古古密陀就站起身来,每只手里都握着手枪。那两个土匪互相对视了一会儿,一个唇边挂着猥亵的微笑,一个脸色象死人一样惨白,看来这两个人之间似乎就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了,但卡烈尼的脸渐渐松弛了下来。他的一只抓着腰带上的手枪的手也垂到了身边。丽达躺在他们之间。月光照亮了这三个人。
“喂,”古古密陀说道,‘任务完成了吗?’‘是的,头儿,’卡烈尼答道,‘明天早晨九点钟,丽达的父亲就会带着钱到这儿来的。’‘很好,现在,我们来快快活活地过一夜吧。这个姑娘很漂亮,配得上你。喂,我并不自私,我们到伙计们那儿去给她怞签吧。’‘那么说,你决定要把她按常规处置了?’卡烈尼说道。‘为什么为她破例?’‘我以为我刚才的请求,’‘你比其它的人多些什么,你有什么权利要求例外?’‘我当然有权利。’‘算了吧,’古古密陀大笑着说道,‘迟早总会轮到你的。’卡烈尼拚命咬紧牙。‘现在,喂,’古古密陀一面向其他那些强盗走去,一面说,’‘你来不来?‘我马上就来。’古古密陀一边走一边用眼睛瞟着卡烈尼,深怕会遭他暗算,但卡烈尼这方面却毫无敌意的表示。他叉着双手站在丽达的身边,丽达依旧昏迷着。古古密陀猜想那青年会抱起她逃走的,但这一点现在和他已没有什么关系了,他已经享用过丽达了。至于那笔钱,三百毕阿士特给全体一分,钱就少得可怜了,他要不要都无所谓,他继续顺着小径向那片草地走去,使他大为惊奇的是:卡烈尼几乎和他同时到达。‘我们来怞签吧!我们来怞签吧!’山贼们一见到他们的头儿,就叫喊起来。
“他们的要求是很公道的,头儿点点头表示允许。他们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眼睛里都射出凶光,加上火堆所发出的红光,使他们看上去简直象一群恶魔。所有人的名字,包括卡烈尼的在内,都写在纸上并放在一顶帽子里,由队里最年轻的那个人摸出一张来,那一张上写的名字是达伏拉西奥。他就是那个向卡烈尼建议为他们的头儿祝福,而被卡烈尼用玻璃杯砸了脸的人。他的脸上划开了一道大口子,从太阳袕直到嘴边,血还在不断地流着。达伏拉西奥看到他的运气这样好,就高声狂笑着说‘头儿,刚才我向卡烈尼建议,为祝福你一杯,他不肯。现在请你建议为我干一杯,看他是否肯赏脸,’每一个人都以为卡烈尼此时会发脾气,但使他们惊奇的是:他竟一手拿起一只酒杯,一手拿起一只酒瓶,满满的倒了一杯。‘祝你健康,达伏拉西奥,’他镇定地说着,然后一口喝干了酒连手都不颤一下。他在火堆旁边坐了下来,‘我的晚餐呢,’他说,‘跑了这么远的路,我的胃口倒开了。’‘干得好,卡烈尼!’强盗们喊道,‘这才象条好汉。’于是他们围成了一个圆圈,围着火堆坐下来,而达伏拉西奥则不见了,卡烈尼泰然自若地又吃又喝,象是根本没发生过什么事一样。强盗们惊奇地望着他,弄不懂他何以竟能如此泰然自若,他们正在纳闷的时候,听到身后的地面上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他们回过头去,看见达拉西奥抱着那个年轻女子过来。她的头往后仰着,长发扫着地面。当他们进入圈子中央的时候,强盗们才借着火光看清楚那年轻女子和达伏拉西奥都面无人色。这一幕突然出现的景象是这样奇特,这样严肃,以致大家都站了起来,只有卡烈尼例外,他仍旧坐着,镇定地吃着喝着。达伏拉西奥在极端肃静的气氛中走前几步,把丽达放到了土匪头儿脚下,于是大家立刻明白了那年轻女子和那强盗面色惨白的原因了。一把短刀齐柄直插在丽达的左胸上。每个人都望着卡烈尼,卡烈尼腰带上的刀鞘空了。‘呀,呀!’头儿说道,‘我现在懂得卡烈尼为什么要迟一步来了。’“他们虽然天性野蛮,却能了解这种拚死的举动。别的强盗或许不会做出同样的事来,但他们却都懂得卡烈尼的这种举动。‘喂,’卡烈尼站起来向那尸首走过去,一手握着手枪柄,大声说道,‘现在还有谁要来和我争这个女人?’‘不会有人争了,’土匪头儿答道,‘她是你的了。’卡烈尼双手抱起她,走出了火光圈外。古古密陀派了守夜的哨兵,众强盗便用他们的大氅裹着身体,在火堆前面躺了下来。半夜里,哨兵发出警告,全体立刻戒备起来。原来是丽达的父亲亲自带着他女儿的赎金来了。‘喂,’他对古古密陀说,‘三百毕阿士特在这儿了,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吧。’土匪头儿没有伸手去接钱,做了一个手势叫他跟他走。老人遵命。他们两个在树林底下向前走,月光从树枝的空隙里直泻下来。最后,古古密陀收住了脚步,指着一棵树下两个聚在一起的人。‘喏,’他说,‘向卡烈尼去要你的孩子吧,她怎么样了,他会告诉你的。’说完他回到他的伙伴们那儿去了。
“老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感觉到某种意外的大祸临头了。他终于向那聚在一起的人影走去,心里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当他走近一些的时候,卡烈尼抬起头,于是两个人的形体便呈现在老人的眼前了。一个女的躺在地上,她的头枕在一个坐在她身边的男人的退上,那男的一抬头,女的面孔也就可以看到了。老人认出了那躺着的女人正是自己的女儿。卡烈尼也认出了老人。‘我知道你会来的。’强盗对丽达的父亲说。‘畜牲!’老人答道,‘你把她怎么了?’他恐怖地凝视着丽达,丽达全身惨白,血迹斑斑,胸膛上插着一把短刀。一线月光从树缝里透进来,照亮了死者的脸。‘古古密陀糟踏了你的女儿,’强盗说,‘我爱她,所以我杀了她,不然她就要给全体当靶子用了。’老人一句话都不说了,脸色变得象死人一样白。‘喂,’卡烈尼又说道,‘要是我做错了,你就为她报仇吧。’于是他从丽达胸膛的伤口里怞出那把短刀,一手把刀递给老人,一手撕开他的背心。‘你干得好!’老人用一种嘶哑的声音答道,‘拥抱我吧,我的孩子。’卡烈尼一头扑进了他情人的父亲的怀里,象个小孩子似地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这是那个杀人不怕血腥气的人生平第一次流泪。‘唉,’老人说道,‘现在帮我来埋我的孩子吧。’卡烈尼去拿了两把鹤嘴锄,于是那父亲和那情人就开始在一棵大橡树脚下挖掘起来,准备让那年轻姑娘长眠在橡树底下。坟坑挖好以后,那做父亲的先抱了抱她,又抱了抱那情人,然后,他们一个扛头,一个扛脚,把她放了进去。然后他们各自跪在坟的一边,给死者做祷告。做完祷告以后。他们就把泥土盖到尸首上面,直到把坟坑填平。然后,老人伸出一只手,说道,‘谢谢你,我的孩子,现在让我一个人儿在这儿呆一会儿。’‘可是’卡烈尼答道。‘离开我,我命令你。’卡烈尼只得服从,回到了他的同伴那儿,用大氅裹住身体,不久也象其余那些人一样地睡熟了。
“他们在前一天晚上就决定要换一个地方扎营。破晓前一小时,古古密陀喊醒了他的部下们,下令出发。但卡烈尼不肯离开树林,他要知道丽达的父亲究竟怎么样了才肯走。他向昨晚那个地方走去。于是发现老人已吊死在那棵荫覆他女儿坟墓的橡树丫枝上。他对着老人的尸体和恋人的坟墓郑重地发了一个复仇的誓言。但他没能完成他的誓言,因为两天以后,在一场对罗马骑兵的遭遇战里,卡烈尼被杀死了。他的死大家都有点惊异,因为他是面向敌人的,不应该从后背上吃子弹。那种惊奇后来也就平息了,因为有一个土匪告诉他的伙伴们说,当卡烈尼倒下的时候,古古密陀正在他后面十步远的地方。离开弗罗齐诺内树林的那天早晨,古古密陀曾在暗中跟在卡烈尼的后面,听到了他报仇的誓言,于是象所有狡诈的人一样,他设法阻止了那个誓言的实践。
“关于这个强盗,他们另外还讲了十来个诸如此类的故事,也都同样离奇。所以,从丰迪到庇鲁斯,大家一听到古古密陀的名字就要发抖。这些传闻常常是罗吉和德丽莎谈话时的主题。那姑娘每听到讲这种故事就吓得发抖。但万帕却总是拍拍他那支百无一失的好猎枪的枪柄,用微笑来劝她放心,假如那还不能恢复她的勇气的话,他就瞄准一只落在一条枯枝上的乌鸦,扳动枪机,那只鸟就打死落到了树脚下。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这对青年互相约定,当万帕二十岁,德丽莎十九岁的时候,他们就结婚。他们都是孤儿,只要向他们的雇主告一次假就得了,这一点,他们已经问过,而且得到了允许。有一天,当他们正在谈论未来的计划的时候,突然听到两三声枪响,接着就见一个男人突然从这两个青年常常放羊的草地附近的树林里出来,急急忙忙地向他们奔过来。当他奔到听得到话的地方的时候,就喊道:‘有人追我,你们能不能把我藏起来?’他们十分清楚,这个亡命者一定是个强盗,但在罗马十匪和罗马农民之间,天生存在着一种同情心。而后者总是很乐于帮助前者的。万帕一句话也没说,急忙奔到那块隐蔽他们洞口石头前面,把石头移开,叫那个亡命者躲进了这个谁都不知道的秘密洞袕,然后把石头盖好,走去仍旧和德丽莎坐在一块儿。过了一会儿,四个骑兵在树林边上出现了,其中的三个似乎在寻找那亡命者,第四个则拖着一个俘虏来的土匪的脖子。那三个骑兵向四下里张望了一会儿,看到了这个青年农民,就疾驰着跑来,问他们有没有看见过个什么人。‘真讨厌,’为首的那个队长说,‘我们所找的那个人是个强盗头儿。’‘古古密陀吗?’罗吉和德丽莎同时喊出声来。‘是呀,’队长答道,‘他那颗头可值一千罗马艾居呢,假如你们帮我们捉住他,你们就可以分到五百。’两个年轻人互相换了一下眼色。那位队长一时觉得很有希望。五百罗马艾居等于三千法郎,而三千法郎在这一对快要结婚的穷孤儿来说可算是一大笔钱了。‘是的,这可是真讨厌,’万帕说,‘但我们没有看见他。’“于是那些骑兵就四下里搜索了一阵子,但到处都找不到,过了一会儿,他们走远了。于是万帕重把石板移开,古古密陀就爬出来。他从石板缝里已看到了这两个青年农民和骑兵在谈话,并且已猜到他们谈话的内容。他从罗吉和德丽莎的脸上看出他们决不肯出卖他,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满满一袋金子来,送给了他们。万帕骄傲地昂着头不屑一顾,而德丽莎的眼里却露出了兴奋,她想到用这袋金子可以买到所有那些漂亮的衣服和华丽的首饰。
“古古密陀是一个老坚巨猾的恶棍,他表面上是个土匪,实际是一条赤练蛇,德丽莎的那种目光顿时使他想到:讨她做一位压寨夫人倒很合适。他走回到树林里去了,一路上借口向他的救命恩人致敬,几次停步回顾。过了几天,他们没有再看见古古密陀,也没有听人说到他。狂欢节快要到了。圣费里斯伯爵宣布要开一次盛大的化装舞会,凡是罗马有地位的人都请来参加。德丽莎非常想去参加这次舞会。罗吉去请求那位作他的保护人的管家,允许他俩夹杂在村中的仆役里参加舞会。这一点被允许了。伯爵最钟爱他的女儿卡美拉,这次的舞会就是为讨她喜欢而开的。卡美拉的年龄和身材和德丽莎恰巧一模一样,而德丽莎也如卡美拉一样漂亮。舞会的那天晚上,德丽莎尽可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戴上她那最灿烂的发饰和最华丽的玻璃珠链;她穿着弗拉斯卡蒂妇女的时兴的服装。罗吉则穿着罗马农民在假日才穿的那种非常美丽的服装。他们两人都混在——他们只能如此——仆役和农民队里。
“这一场宴会真华丽,不但别墅里灯火通明,而且还有几千只五颜六色的灯笼挂在花园里的树上。不久,宾客们就从府邸里拥到露台上,从露台拥到花园的走道上。在小径的每一个交叉口上,都有一队乐队,桌子四散摆开,上面堆满了各种饮料和点心。来宾们收住脚步,组成四对一组的舞队,各自随意选了一块地方跳起舞来。卡美拉打扮得象一个松尼诺农妇。她的帽子上绣着珍珠,她的金发针上嵌着钻石,她的腰带是土耳其绸做的,上面绣着几朵大花,她的短衫和裙子是克什米尔呢子做的,她的围裙是印度麻纱的,她胸衣上的纽子都是大粒的珍珠。她那两位同伴的服装,一位象一个内图诺农妇,另一位象一个立西阿农妇。那四个男子都是罗马最有钱和最高贵的人家里的子弟,他们身上充分表现出意大利式的潇洒,关于这一点,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确都比不上。他们都穿着农民的服装,代表阿尔巴诺,韦莱特里,契维塔卡斯特拉纳和索拉四处地方。不用说,这些农民的服装,也象那些女人的一样,是灿烂耀目地缀满了金银珠宝的。
“卡美拉想跳一次清一色的四对舞,但还少一个女的。她环顾四周,但来宾中没有一个人的衣服和她或她的舞伴的相似的。圣费里斯向她指了指农民队里那挽住罗吉臂膀的德丽莎。‘您允许我吗,父亲!’卡美拉说道。‘当然啦,’伯爵答道,‘我们不是在度狂欢节吗?’卡美拉就转过去对那个同她讲话的青年讲了几句话,并用手指了指德丽莎。那青年人向着那只可爱的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鞠躬表示服从,然后走到德丽莎面前,邀请她去参加由伯爵的女儿所领舞的四对舞。德丽莎觉得象有一团火掠过了她的脸,她望了望罗吉,罗吉不得不表示同意。他慢慢地松开了德丽莎的手臂,那本来是夹在自己的手臂底下的,而德丽莎,在她那位舞伴的陪伴下,非常兴奋地站到了那贵族式的四对舞中她所该站的位置上。当然罗,在艺术家的眼里,德丽莎那种古板严谨的服装,与卡美拉和她同伴的比较起来,的确风格很不相同。但德丽莎原是生性轻佻而好卖弄风蚤的,所以那些刺绣呀,花纱呀,克什米尔呢子的腰带呀什么的,都使她目迷心醉,而那蓝宝石和金刚钻的反光几乎使她的脑子晕眩起来。
“罗吉觉得他的头脑里浮起了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那种感觉象是在一口口地痛咬他的心,然后又毛骨悚然地透过他的骨脊,钻进了他的血管里,弥漫到了他全身。他的眼睛紧盯着德丽莎和她的舞伴的每一个动作。当他们的手相触的时候,他觉得自己都快要晕过去了;他的脉搏剧烈地跳着,象是有一只钟在他的耳边大敲特敲。当他们交谈的时候,虽然德丽莎只是低垂着眼胆怯地听她的舞伴一个人讲,但从那个美貌的青年男子的爇情的目光里,罗吉看得出他是在讲赞美她的话,他只觉得天昏地旋,种种地狱里的声音都在他耳边低语,叫他去杀人,去行刺。他深怕这种强烈的情感使他无法克制自己,于是就一手抓住他身边靠着的那棵树的丫枝,另外那只手则痉挛似地紧握住他腰带上那把柄上雕花的匕首,时时不自觉地把它怞出鞘来。罗吉吃醋啦,他觉得,在她的野心和那种爱出风头的天性的影响下,德丽莎或许会抛弃他的。
“那个年轻的农家女,最初很胆怯,德丽莎是漂亮的,但漂亮两个字还不足以形容她。德丽莎具有那种娇美的野草闲花的魅力,那比我们矫柔造作的那种高雅的仪态更诱人得多。那一次四对舞的风头几乎都被她一个人抢去了,而假如说她在妒嫉圣费里斯伯爵的女儿,我可不敢担保卡美拉不妒嫉她。她这位漂亮的舞伴一面向她竭力恭维,一面领她回到了他邀请她的地方,就是罗吉在等她的地方。在那次跳舞的期间,这位年轻姑娘不时地瞟一眼罗吉,而每次她都看到他脸色苍白,情绪激动,有一次,他的刀甚至已有一半出了鞘,那寒森森的刀光刺得她眼花。所以当她重新挽起她情人的臂膀的时候,她几乎有点发抖了。那一次的四对舞跳得非常成功,自然大家爇烈地要求再来一次。只有卡美拉一个人表示反对,但圣费里斯伯爵对他女儿的要求太恳切了,她终于也同意了。于是有一个舞伴就急忙去请德丽莎,因为没有她就组不成四对舞,但那年轻姑娘却已经不见了。实际上,罗吉再也没有力量来多经受一次这样的考验了,所以他半劝半拉地把德丽莎拖到花园的另外一边去了。德丽莎不由自主地随他摆布着,但当她看到那青年人的激动的脸色时,她从他那沉重和颤动的声音里懂得他的心里一定在乱想。她自己也禁不住内心的激动,虽然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事,却总觉得罗吉应该责备她,什么原因,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总觉得,她是该受责备的。可是,使德丽莎大为惊奇的是,罗吉却仍旧哑口无言,那天晚上他始终没再讲一个字。但当夜的寒峭把来宾们从花园里赶走,别墅的门户都关上,举行室内的宴会时,他就带她走了。他把她送到了家里,说道:‘德丽莎,当你在圣费里斯伯爵的小姐对面跳舞的时候,你心里在想些什么?’‘我想,’年轻姑娘生性就是十分坦率的,于是就回答说,‘我情愿减一半寿命换得一套她所穿的那种衣服。’‘你的舞伴对你说了些什么?’‘他说这就看我自己了,只要我说一句话就得了。’‘他说得不错,’罗吉说,‘你真是象你所说的那样一心想得到它吗?’‘是的。’‘好吧,那么,你就会得到的!’“年轻姑娘非常惊奇,抬起头来望着他,但他的脸是这样的陰沉可怕,以致她的话一到嘴边就僵住了。罗吉这样说了以后就走了。德丽莎一直目送他在黑暗中消失,才长叹一声走进了她的房间。
“那天夜里发生了一件很大的意外事故,无疑的是由于某个仆人的疏忽,没有把灯熄灭而引起的。圣费里斯的府邸起了火,起火的房间正在可爱的卡美拉的隔壁。她在黑夜里被火光惊醒,跳下床来,用一件睡衣裹住身体,想从门口逃出去,但她想逃走的那条走廊已经充满了烟火。于是她只得回到房间里,拼命大声呼救,突然间,她那离地二十尺高的窗户打开了,一个青年农民跳进房间里来,抓住了她的两臂,用超人的技巧和力气把她带到了草地上,一到那儿,她就昏过去了。当她苏醒过来时候,她的父亲已在她身边。所有的仆人都围在四周,服侍她。这一场大火烧掉了府邸的一整排厢房,但既然卡美拉安然无恙,那又算得了什么呢?大家到处找她的救命恩人,但那个人却不见面了;到处打听,但谁都不曾见过他。卡美拉因为自己当时没看他,心里感到老大的不舒服。伯爵极其有钱,只要卡美拉脱了险,从她这样神奇地脱险这一点看来,他觉得并不是真正遭祸,反而倒是上天新赐的一次恩惠,火灾的损失在他只是一件小事。
“第二天,还是那个时间,这个年轻农民又在树林边上相会了。罗吉先到。他兴高采烈的向德丽莎走来,似乎已把昨天晚上的事完全忘记了。那姑娘显然在想心事,但看到罗吉这样高兴,她也就装出一副微笑来,当没有兴奋的情绪来打扰她的时候,这原是很自然的。罗吉挽住她的手臂,领她到地洞门口,停下来。那青年姑娘觉察到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了,就怔怔地望着他。‘德丽莎,’罗吉说,‘昨天晚上你告诉我说,你情愿拿世界上一切来换取一套伯爵的女儿所穿的那样的衣服。’‘是的,’德丽莎惊奇地回答说,‘但我只是说说玩玩的’‘而我回答说,很好,你就会得到地。’‘是呀,’姑娘回答,罗吉的话愈来愈使她惊奇了,‘但你那么说当然只是为了让我高兴罢了。’‘我答应你的话已经办到啦,德丽莎,’罗吉得意洋洋地说,‘到洞里去把衣服穿起来吧。’说着,他就移开那块石板,指着洞口给德丽莎看,洞里已点着两支蜡烛,每支蜡烛旁边都有一面很华美的镜子。在一张罗吉亲手制作的古色古香的桌子上,放着珍珠项链和钻石发针,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堆着其余的服饰。
“德丽莎喜出望外地惊叫了一声,也不问这套服饰是哪儿来的,甚至也不谢谢罗吉,就钻进了那个已变成一间更衣室的洞里。罗吉把石板给她盖好,因为这时他看到一座介于他和派立斯特里纳之间的近处小山顶上,有一个骑马的旅客,在那儿停了一会儿,象是不知该走哪条路似的,在淡青色的天空下,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的轮廓。他一看到罗吉,就纵马疾弛,向他奔来。罗吉没有猜错,这位旅客是从派立斯特里纳到蒂沃利去的,已经走错了路。罗吉就把路指给了他,因为从那儿出去四分之一里的地方,道路就分成了三条,到了那三岔路门,旅客或许又会迷路,所以他就请求他给他带一段路。罗吉把他的大氅扔在地上,摆脱了这件笨重的衣服,他扛起马枪,甩开山里人那种马都追不上的飞快的步子跑在旅客的前面。不到十分钟,罗吉和那旅客就到了那个交叉路口。一到那儿,他就以一种皇帝般的神气,威严地用手指着一条旅客该走的路。‘那就是你的路,大人,现在你不会再弄错的了。’‘这是你的报酬。’旅客说着,摸出了几个小钱给那青年牧人。‘谢谢你,’罗吉缩手说道,‘我是给你帮忙的,不是图你的钱的。’‘好吧,’那旅客似乎看惯了都市里人的奴隶性和山里人的骄傲,深知其间的区别似的,他就说道,‘假如你不肯接受钱,送你一笔礼或许是肯收的吧。’‘啊,是的,那是另一回事了。’‘那么,’旅客说道,‘收下这两个威尼斯金洋吧,给你的新娘叫她自己去买一对耳环吧。’‘那么也请你收下这把匕首,’青年牧人说道,‘在阿尔巴诺和契维塔卡斯特拉纳这一带,你再找不到一把比这雕刻得更好的了。’‘我接受了,’旅客答道,‘但那样我可占便宜啦,因为这把匕首可不仅仅值两块金洋呢。’‘在一个商人,或许如此,但在我,这是我亲自雕刻的,它还值不了一个毕阿士特呢。’‘你叫什么名字?’旅客问。‘罗吉-万帕。’那牧人回答说,他答话的那种态度,就象他在说‘我是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一样。‘你呢?’‘我,’旅客说道,‘我叫水手辛巴德。’弗兰兹-伊皮奈吃了一惊。“水手辛巴德?”他说。
“是的,”讲故事人说,“那旅客对万帕就自称这名字。”
“咦,你为什么要反对这个名字,”阿尔贝问道。“这个名字漂亮极了,老实说,叫这个名字的那位先生,他的种种冒险的故事我在小时候可是很感兴趣的。”
弗兰兹不再多说了。水手辛巴德这个名字大概已唤醒了他的种种回忆。“讲下去吧!”他对店主说道。
“万帕大模大样地把那两块金洋放进了口袋里,转回身慢慢地向来路走去。当他走到离地洞两三百步的时候,他觉得听到了一声喊叫,仔细听了听,想辨别这个声音是从哪儿来的。
于是他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是在喊他自己的名字。那声音是从地洞那面传过来的。他象一只羚羊似的跳向前去,一边跑,一边在他的马枪里装上了弹药,一会儿,就到达了一座小山顶上。这座山正和他看见旅客时所站的那座遥遥相对。一到那儿,喊救命的声音就听得更清楚了。他用目光四下里搜索着,看见一个人正在抢德丽莎,正象尼苏斯抢蒂茄美拉一样。这个人正向树林里急忙奔去,从地洞到树林的这一段路他已走了四分之三。万帕估计了一下距离,那人至少已比他多走了两百步,想追上他是不可能的了。这青年牧人站定了,脚下象生了根似的,他们马枪的枪托抵住肩头,瞄准那个抢人犯,用枪口跟了他一秒钟,然后开了枪。那抢人犯突然停住了脚步,膝一弯,就和抱在他怀里的德丽莎一起跌倒在地上。那青年姑娘立刻爬了起来,而那个男的却躺在地上,在临死的痛苦中挣扎着。万帕急忙向德丽莎冲过去。因为她刚离开那临死的人几步远,两退就支持不住跪了下来,所以这个青年人深恐那颗打倒他敌人的子弹也伤着了他的未婚妻。万幸的是,她连皮也没擦破一点,德丽莎只是受惊过度。罗吉看到她的确平安无恙以后,才转身向那受伤的人走过去。那家伙刚刚断了气,只见他捏紧了拳头,嘴巴歪在一边,头发直竖,满头大汗。他的眼睛依旧恶狠狠地睁着。万帕走近尸体,认出他正是古古密陀。
“这强盗自从那天被这两个农家青年救了以后,就看中了德丽莎,发誓要把她弄到手。从那时起,他就在暗中盯着他们,利用她的情人为旅客领路只剩她一人的时机,来抢她了,他以为终于把她弄到手了,却想不到青年牧人那百无一失的子弹射穿了他的心。万帕定睛望着他,脸上毫不动容,而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的手脚都在发抖,不敢走近那已被杀死的匪徒身边。但她还是慢慢地走了过去,从他情人的肩后向那死人畏缩地瞟了一眼。突然间,万帕转向他的情人。‘啊,啊!’他说,‘好了,好了!’你已经打扮好了,现在要轮到我来打扮一下了。’“德丽莎从头到脚都穿着费里斯伯爵女儿的衣服。万帕抱起古古密陀的尸体,搬到了地洞,这一次可要轮到德丽莎留在外面了。这时要是再有一个旅客经过,他就会看到一件怪事,一个牧羊女在牧羊,身上却穿着克什米尔呢子的长袍,戴着珍珠的耳环和项链,钻石的夹针,以及翡翠,绿宝石,红宝石的纽扣。他无疑会以为自己已回到了弗洛琳的时代,到了巴黎,就会到处宣布,说他遇到过一位阿尔卑斯山上的牧羊神女坐在沙坪山的脚下。一刻钟之后,万帕从洞里出来了,他的服饰并不比德丽莎逊色。他穿着一件榴红色天鹅绒的上衣,上面钉着雪亮的金纽扣;一件绣满了花的缎子背心,脖子上围着一条罗马的领巾;挂着一只用金色,红色和绿色丝锦绣花的弹药盒;天蓝色天鹅绒的短裤,裤脚管到膝头上部为止,是用钻石纽扣扣紧了的。一双阿拉伯式的鹿皮长统靴和一顶拖着五色丝带的帽子。他的腰带上挂着两只表,皮带里拖着一把津致的匕首。德丽莎羡慕地叫了一声。万帕穿上这套服饰,活象是李奥波-罗勃脱或许尼兹油画里的人物。他把古古密陀的全副行头都借用啦,那青年人看出这套服饰在他未婚妻身上所产生的效果了,于是一个得意的微笑存现在他的嘴唇上。‘现在,’他对德丽莎说,‘你愿不愿意和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噢,是的!’那年青姑娘爇情地喊道。‘不论到哪儿都肯跟我去吗?’‘跟你到世界的尽头。’‘那么挽住我的手臂,我们走吧,我们不能再浪费时间啦。’那年青姑娘就挽起她情人的手臂,也不问他究竟要领她到哪儿去,因为在她看来,这时他简直象一位天神似的漂亮,骄傲和有力。他们向树林里走去,不久就走到了树林里。山上的小径万帕当然都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径自向前走去,一点都不犹豫。山上虽然没有现成的路,但只要看一眼树木和草丛,他就知道该怎么走,他们就这样向前走了一个半钟头。最后,他们走到了树木最茂密的地方。前面有一条小溪,直通到一个深深的峡谷里,小溪的河床是干涸的。万帕顺着这条荒僻的路走着,两边都是山岭,山坡上东一簇西一簇地长着松树,但看来这些松树似乎很难于繁殖,这条路倒象是维吉尔所说的通到陰曹地府去的火山口。德丽莎看到周围这一片荒废凄凉的景色,就害怕起来,紧紧地贴在她的领路人身上,吓得一个字都不敢讲,但看到他仍以平稳的脚步泰然自若地向前趟着,她也就竭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突然间,约莫离他们十步远的地方,一棵树背后闪出个人来,用枪瞄准万帕。
‘站住,’他喊到,‘再走一步就打死你!’‘什么,喂!’万帕抬手做了一个轻蔑的姿势说道,可是德丽莎再也抑制不住她的惊慌,紧紧地贴到了他身上。‘狼还吃狼吗?’‘你是什么人?’‘我是罗吉-万帕,对费里斯农庄的牧羊人。’‘你来干什么?’‘我要和你那些在比卡山凹里的同伴讲。’‘那么,跟我来吧,’那哨兵说道,‘要是你认得路,就在前面带路吧。’万帕对于强盗的这种防范轻蔑地笑了一下,就越到德丽莎的前面领头走,脚步仍象刚才一样的坚定和安闲。走了十分钟,那强盗示意叫他们停步。这一对青年男女遵命照办。于是那强盗学了三声鸡叫,一声老鸦叫答复了这个暗号。‘好!’德丽莎一路走,一路抖抖索索地紧贴着她的情人,因为她看到树林里露出了兵器,马枪的刺刀在闪闪发光。比卡山凹是在一座小山的山顶上,在从前这儿无疑的是一座火山,一座在雷默斯和罗默罗斯逃出阿尔伯,来建筑起罗马城以前就熄灭了的火山。德丽莎和罗吉到达了山顶,顿时发现他们已站在二十个强盗的前面。‘这个小伙子想来和你们说话。’哨兵说道。‘他有什么话要说?’一个青年问道,他是首领离开时代替统率的人。‘我想说,我过厌了牧羊人的生活。’万帕这样回答。‘啊,我懂啦,’副首领说道,‘你要求加入我们的一伙是吗?欢迎!’几个强盗大声喊道,他们是费罗西诺,班壁娜拉和阿纳尼人,本来就认识罗吉-万帕的。‘是的,但我这次来的目的还不止要做你们的同伴。’‘那么要做什么!’强盗们惊异地问道。‘我来要求做你们的队长。’那青年说道。强盗们大笑起来。‘你凭什么要求得到这个殊荣?’副首领问道。‘我杀死了你们的首领古古密陀,我现在穿的就是他的衣服,我放火烧了圣费里斯的府邸,借此给我的未婚妻弄到了一套结婚礼服。’于是一个钟头之后,罗吉-万帕就被选为队长,代替那已死的古古密陀了。”
“唉,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转过去对他的朋友说道,“你对于公民罗吉-万帕有何感想?’”
“我说他是一个神话里的人物,”阿尔贝答道,“从来不存在的。”
“什么叫神话里的人物?”派里尼问道。
“说起来话长啦,我亲爱的店家,”弗兰兹答道。“而你说万帕大人现在是在罗马附近做生意吗?”
“是呀,他胆大在强盗中真可说是前无古人的了。”
“那么警察始终抓不到他吗?”
“咦,你知道,他和平原上的牧人,海上的渔夫,沿岸的走么贩子都交情很好。他们到山里去找他,他却在海上,他们跟他到海上,他却到了大海洋里,他们再追他,他却突然躲到季利奥岛,加奴地,或是基督山这种小岛上去了。当他们到那儿去搜捕他的时候,他又突然在阿尔巴诺,蒂沃利,或立西亚出现了。”
“他对待旅客是怎么样呢?”
“什么?他的办法很简单。他根据离城的远近,限定时间为小时,十二小时,或是一天,在这个时间内叫他们把赎金送出来,过了那时间期限,他再宽限一小时或再过一小时的第六十分钟上,假使钱还没有送到,他就用手枪把肉票的脑髓打出来,或是把他的短刀插进他的心脏,就算了结了。”
“唉,阿尔贝,”弗兰兹问他的同伴,“你还要从环城马路兜到斗兽场去吗?”
“当然例外,”阿尔贝说,“假如那条路上风景好的话。”
时钟敲了九下,门开了,一个车夫出现在门口,“大人,”他说,“车子准备好了。”
“好吧,那么,”弗兰兹说,“我们到斗兽场去吧。”
“请问大人,是从波波罗门走还是从大街走?”
“从大街走,当然啦!从大街走!”弗兰兹大声说道。
“啊,我的好人,”阿尔贝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来,点着了他第三支雪茄,“真的,我还以为你挺勇敢呢。”说着,这两个青年走下楼梯,钻进了马车里。
(第三十三章完)
第34章 显身
弗兰兹所指定的路线很巧妙,使他们到斗兽场去的路上一座古迹也不经过,这样,头脑里便不会因为看多了这些古迹,而影响了他们去欣赏那座庞大建筑物的兴致。他所选定的路线是先沿着西斯蒂纳街走,到圣-玛丽亚教堂向右转,顺着乌巴那街和圣-彼得街折入文卡利街,到了文卡利街,游客们就会发现他们已正对着斗兽场了。走这条路线另外还有一大优点,就是可以让弗兰兹自由自在地去深思冥想,把派里尼老板讲述给他听的那个故事思索一番,因为,他那位住在基督山岛的神秘的东道主竟也出现在那个故事里。他交叉着两臂靠在马车的一个角落里,揣摩着刚才所听到的那一篇奇闻,他想出了无数有关的问题来自问,但没有一个问题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在一个事实最能使他联想起他的朋友“水手辛巴德”来,就是,在土匪和水手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密切的神秘关系。
派里尼说万帕常常躲避到走私贩子和渔夫的船上去,这使弗兰兹想起他自己也曾看到那两个科西嘉强盗和那艘小游艇的船员们一起融洽地用餐,那艘小游艇甚至还改变了它的航程,到韦基奥港去靠了一靠,专程送他们上岸。轮敦旅馆的老板也曾提到基督山他那位东道主的化名,他觉得单是这一个名字就足以证明他那位岛上的朋友的博爱行为不但遍及科西嘉,托斯卡纳和西班牙沿岸,而且还同样的遍及皮昂比诺,契维塔-韦基亚,奥斯尼斯和巴勒莫,这可以证明他的交游范围是多么的广大。
但是,不论这个年轻人是如何专心一致地沉溺在这种种回忆里,他的思绪还是被伟大的斗兽场废墟那一片黑森森的景象打断了,透过废墟的各个门洞,惨白的月光时隐时现地闪烁着,象是孤魂野鬼的眼睛里所射出来的光。马车在苏丹台附近停下来,门是大开着的,这两个青年急忙跳下马车,发觉他们面前已站着一个向导,象是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
旅馆里的那个随从向导是跟他们一起来的,所以他们就有了两个向导。在罗马,人想避免这种多余的向导是不可能的。你的前脚刚踏进旅馆,一个普通向导便跟上了你,只要你还留在城里,他就决不会离开你,此外,每一处名胜的每一部分都有一个。所以我们很容易想象得到,斗兽场里是不会缺乏向导的,因为它是千古的奇迹,关于它,诗人马西阿尔曾作过这样的赞美:“埃及人别再拿野蛮的奇迹金字塔来自夸,我们也别再谈巴比轮的古城名刹;一切其他的建筑物都必须让位给凯撒的斗兽场,一切赞美之声都应该汇合起来歌颂那座大厦。”
至于阿尔贝和弗兰兹,他们并不想躲避开这些以导游为业的人。老实说,即使想躲避也非常困难,因为只有向导才可以拿着火把去参观这些名胜。两个青年无法抗拒,只能毫无条件地向他们的引导者宣告投降。弗兰兹已经到斗兽场来夜游过十多次了,而他的同伴却是第一次光顾维斯派森大帝的这个古迹,平心而论,虽然那两个向导口若悬河地在他的耳边喋喋不休,他的脑子里还是留下了很强烈的印象。事实上,要不是亲眼目睹,谁都想象不到一个废墟竟会这样庄严宏伟,欧洲南部的月光和东方的落日余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这种神秘的月光之下,废墟的各部分看来似乎都扩大了一倍。弗兰兹在废墟的内廊底下走了一百步左右,怀古之情便油然而生,于是他离开了阿尔贝,反正那两个向导总会照他们的老规矩,领他去看关狮子的洞,斗猩力士的休息室和凯撒大帝的包厢的。
他走上一座颓废的台阶,让他们按照规定的游览路线去参观,自己则走到一个制品对面廊柱的陰影里,静静地坐了下来,这样,他就可以欣赏到这座宏伟的废墟的全景,尽情随意地观看这庞大无比的建筑物。
弗兰兹在那条廊柱的陰影里差不多躲了一刻钟光景,他的目光跟随着阿尔贝和那两个手持火把的向导,他们已从斗兽场尽头的一座正门里转了出来,然后又消失在台阶下面,大概是参观修女们的包厢去了,当他们静悄悄地溜过的时候,真象是几个仓皇的鬼影在追随一簇闪烁的磷火,这时,他的耳朵里突然听到一种声音,好象有一块石头滚下了他对面的台阶,在这种环境里,一片肃落的花岗石从上面掉下来原是算不得什么稀奇的,但他觉得这种石块似乎是被一只脚踩下来的,而且似乎有个人正向他坐的这个地方走过来,脚步极轻,象是竭力不让人听到似的。猜测不久便成了事实。因为的确有一个人影出现了,当他走上台阶来的时候,他便渐渐地从黑暗里钻了出来,月光照着台阶的顶端,而踏级则消失在暗处。他大概也是一个象弗兰兹这样的游客,喜欢独自欣赏,不愿那喋喋不休的向导来打扰他的思绪。所以他的出现,倒也没什么可惊之处,但他走上来的神态却有点紧紧张张,躲躲闪闪的,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提心地倾听一下,这使弗兰兹相信他是怀有某种目的来的:他到这儿来是要会一个人的,弗兰兹本能地退缩到了廊柱后面。来客在离他十尺远的地方站住了,那里的屋顶是破的,露出了一个圆形的大缺口,从这个缺口里望出去,可以看到那繁星满布的蓝色夜空。这个缺口成了月光的一个自由进口,这或许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吧,缺口的四周长着不少爬墙类植物,那纤细的绿色小枝,在明亮清净的苍穹衬托之下,显得极其清晰,而那一簇簇强韧的根须,穿过裂隙飘垂下来,来回摆荡,象许多飘动的丝穗。那行动诡秘引起弗兰兹注意的人正站在一个半明半暗的地方,所以无法看清他的面貌,但他的衣着倒是很容易看清的。他穿着一件棕褐色宽大的披风,下摆的一角掀起盖住了他的左肩,象是故意用它来遮住下半部脸似的,而上半部脸则完全藏在他那顶宽边的帽子下面,他的下半身着装比较清楚,从破屋顶上进来的明亮的月光,照出他的擦得雪亮的皮靴,皮靴上面是黑色的长裤,显然他即使不是个贵族,也是上流社会中的人。
过了一会儿,此人开始显示出不耐烦的样子,正在这时,屋顶的洞口外面发出了一种轻微的响声,立刻有一个黑影挡住了亮光,那分明是一个男人的身影,那人正在急切而仔细地察看他身下的这一大片地方,当他看到那个穿披风的人时,他就抓住一簇向下飘垂密密地缠结在一起的根须,顺着它滑到了离地三四尺的地方,然后轻轻地跳了下来,他穿着一套勒司斐人的服装。
“劳先生久等了,请原谅,”那人用罗马土语说道,“但我想,我也没有迟到多久。圣-琪安教堂的钟刚刚敲过十点。”
“关于迟到的事,不必再提了,”先到的那个人用最纯粹的托斯卡纳语回答说,“是我自己来得太早了。但即使你让我略微等了一会儿,我也十分相信你决不是故意迟到的。”
“先生说得不错,”那个人说道,“我是直接从圣-安琪堡来的,我费了不少劲儿才设法和俾波谈了一次。”
“俾波是谁?”
“噢,俾波是在监牢里干事的,我在他身上花了一年的功夫才打听出教皇堡里的情形。”
“真的!我看你这个人倒是很能深谋远虑呀。”
“您知道,未来的事是谁也难以预料的呀。或许这几天里我也会象可怜的庇皮诺那样陷进罗网,那时我倒非常高兴能有一只牙齿发痒的小老鼠在我的网上咬几个小洞。”
“说简单点吧,你打听到了什么消息?”
“星期二下午二点钟要杀两个人,这是罗马每一个大节日开始时的老规矩,人们对这一仪式都很感兴趣,一个犯人将被处以锤刑:那家伙是个没良心的流氓,他谋杀了那个抚养他长大的教士,真是一点都不必可怜他的。另外那个被判处斩刑,而他呀,先生,就是那个可怜的庇皮诺。”
“你还想怎么样呢?你不但在教皇的统治下招兵买马,而且还闹到了邻邦那去,闹得他们害怕,他们当然很高兴有个机会杀一儆百啦。”
“但庇庇诺根本不是我的部下,他只是一个可怜的牧人,他唯一的罪名就是供给我们粮草罢了。”
“这样说来,他的确是你的一个党羽了。你注意一下他所受的优待吧,假使他们捉到你,就要在你头上打一锤,而他只不过被判了个斩刑。那样,那天的娱乐节目就会多一个花样,多一幕爇闹场面来满足观众了。”
“但他们根本想不到我也正在为他准备一个场面,要吓他们一吓哩。”
“我的好朋友,”穿披风的那个人说道,“请原谅我说一句话,在我看来,你的心里十足象是想要干一件傻事。”
“我只不过是想不要让那可怜虫被杀头。他之所以受苦完全是因为帮了我的忙的缘故。圣母在上,我要是袖手旁观,让那个勇敢的人象这样死掉,我就是一个懦夫,连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了。”
“你打算怎么办?”
“我派二十个能干的人,包围断头台,当庇皮诺被带上去行刑的时候,我就发出一个暗号,大家就一拥而上,用小刀子赶退卫兵,把犯人劫走。”
“依我看,这个办法既危险又没把握,我确信我的计划要比你的好得多。”
“先生的计划是什么?”
“是这样:我送一万毕阿土特给某个人,这笔钱花得很划算的,那个接受钱的人可以使庇皮诺的死刑缓期到明年,在那一年内,我再额外送一千毕阿士特,使他从牢里逃出来。”
“你觉得一定能成功吗?”
“Pardieu!”穿披风的那个人用法语说道。
“先生说什么?”另外那个人问道。
“我说,好朋友,只伸出一只手来花点钱,比你的全队人马用小刀子,手枪,马枪,加上散弹枪来卖力要有效得多。所以,让我来办吧,结果如何,大可不必担心。”
“好极了!但假如您失败了,我们还是要干的。”
“你喜欢怎么预防尽可随便你,但缓刑的事包在我身上好了。”
“要知道刑期就定在后天,您活动的时间只有一天啦。”
“那又怎么样?一天不是分成二十四小时,每小时不是分成六十分,每分钟不是分成六十秒吗?嘿,在八六四○○秒之内,有很多事可办的。”
“我怎样才能知道大人是否成功了呢?”
“噢!那非常容易。我在罗斯波丽宫定了三个最后的窗口,假如我把庇皮诺所要的那个赦罪令弄到了,则旁边的两个窗口就挂黄缎窗帘,中间那个挂白缎带大红十字的窗帘。”
“大人派谁去送缓刑令给执行官呢?”
“你派一个人来,叫他扮成一个苦修士的样子,我把命令交给他,穿上那套服装,他就可以一直跑到断头台前面,把公文交给执刑官,由执刑官交给刽子手的。目前,先通知庇皮诺一声,把我们所决定的事告诉他,别让他吓死或吓昏。不然,又要无谓地为他花一笔钱了。”
“先生,”那人说,“您大概可以完全相信,我是信任您的,是不是?”
“至少我希望这样。”穿披风的那个侠士回答道。
“哦,那么,假如您救出了庇皮诺,从此以后,您不仅获得了我的信任,而且还可以获得我对您的吩咐的服从。”
“你得想一想,我的好朋友,你给自己戴上了一个多大的圈套,因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就要提醒你自己的诺言,轮到我来要你帮忙,要你出力的时候了。”
“让那一天到来吧,迟早都好,那时先生尽可依赖我,正象我在这次大麻烦里依赖您一样。即使您在天涯海角,只要写信通知我,叫我去办一件如此如此的事情,那件事就算办成功了,因为我一定会把它办成功的,我以上帝的名义向您——”
“嘘!”先到的那个人打断他的话,“我听到有声音。”
“那是到斗兽场来玩的游客,还拿着火把呢。”
“最好还是别让看见我们在一起。那些向导都是坚细,或许会认出你的。我敬爱的朋友,虽然我很以你的友谊为荣,但假如我们的亲密关系一旦被人发觉,我怕我的名誉会因此而断送的。”
“好吧,那么,假如您弄到了缓刑令呢?”
“罗斯波丽宫的中间那个窗口就挂白缎带红十字的窗帘。”
“假如您失败了呢?”
“那么三个窗口都挂黄缎窗帘。”
“到那时——?”
“到那时,我的朋友,就随你去用你的匕首好了,而且我还可以答应你,一定来参观你们英雄壮举。”
“那么我们一言为定啦。再见,先生,只管放心相信我,就象我相信您一样。”
说完这些话,那个勒司斐人就消失在台阶下面了。他那位同伴则用他披风的衣角比刚才更紧紧地裹住了他的脸,几乎和弗兰兹擦身而过,奔下一座朝大门的阶梯,到比武场去了。
接着,弗兰兹就听到阿尔贝在喊他,阿尔贝高声地喊他朋友的名字,那喊声在这座高大的建筑物里发出回声。弗兰兹并没有应召而出,他得先等那两个人走远了,他不愿意让他们知道他们这一场会面,因为他虽无法认清他们的面貌,但至少已听到了他们所讲的每一个字。十分钟以后,弗兰兹已在回轮敦旅馆的路上了,一路上心不在焉地听阿尔贝根据普林尼和卡尔布纽的著作大谈那用来防止兽扑到看客身上的铁丝网。弗兰兹任凭他一路讲下去,一句都不插嘴,他很希望旁人不来打扰他,让他独自把经过的一切细细地想一下。那两个人之中,有一个他一点都不认识,但另外那一个却不然;他的脸虽然用披风裹住了,而且蒙在陰影里,以致弗兰兹无法辨认,但他讲话的那种语气,弗兰兹总有种似曾听到的感觉,而且第一次听到时就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使他终生难忘。尤其是在他的嘲弄口吻中,寒有某种以金属颤动的声音,这种声音在斗兽场的废墟中固然使他吃惊,在基督山的岩洞里又何尝不然。终于他得出了一个很满意的结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水手辛巴德。”
弗兰兹对这个奇人曾抱有很大的好奇心,在任何另外场合下,他一定会上前去招呼他的;但从刚才他所偷听到的那番谈话中他知道:他在这种情形下露面是决不会有好结果的。所以,正如我们所知,他让那一个人离开了,并没去招呼他,只是在心里自慰自解,如果再碰到他,决不让他第二次再逃脱。弗兰兹虽竭力想摆脱这些使人烦恼的复杂思绪,想避免他们的侵扰,但总是枉然;他想用睡眠来恢复他的津神,也是枉然。睡神不肯光顾他的眼皮,这一夜,他辗转反侧,胡思乱想,想从各方面来证实斗兽场里的这个神秘游客就是基督山岩洞里的那个居民;而他对这一点愈想愈有把握。终于他疲倦了,就在天刚破晓的时候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很晚才醒。象一个地道的法国人一样,阿尔贝颇费了一番功夫来安排晚上的消遣节目。
他已派人到爱根狄诺戏院去定了一个包厢;弗兰兹因为有几封信要写,把马车全天都给阿尔贝独享了。到五点钟,阿尔贝回来了,他拿着介绍信到外去拜访了一遍,接受了许多晚餐的邀请,算是在罗马开了眼界。这已够使阿尔贝忙一天的了;但他竟还有足够的时间来看看爱根狄诺戏院的节目单,来了解一下那天晚上的剧目和演员。
据节目单上所载,上演的是歌剧《巴黎茜娜》。主角是考塞黎,穆黎亚尼和斯必克。这两个青年应该为自己庆幸,竟能有机会听到由三个意大利最负盛名的歌唱家来演出《拉莫摩尔的未婚妻》的剧作者的这部杰作。阿尔贝总是看不惯意大利的戏院,因为这里乐队是设在舞台前面的,简直看不到台上在演些什么,而且又没有花楼和包厢,这些缺点,在一个看滑稽歌剧时坐惯了花厅而听歌剧时坐惯了大包厢的人,是难以忍受的。可是,阿尔贝还是穿上了他最漂亮和最动人的服装,他每次去戏院,总是把这套衣服穿出去亮一下。这身华丽的衣服有点儿白穿,因为必须承认,一个巴黎时髦社会里名副其实的代表人物,在意大利奔走了四个月,竟没碰上一件奇遇。
有时候,阿尔贝也假装对于自己的不成功一笑置之,但内心里,他却深感痛心,想不到他,阿尔贝马-尔塞夫,一个最受欢迎的青年,仍得凭他自己的努力来解决他的苦恼。而更恼人的是,当阿尔贝离开巴黎的时候,他曾怀着法国人那种特别的谦虚津神,满以为他只要到意大利去晃两晃,就会有许多桃色事件,使巴黎人惊诧不已的。唉!那种有趣的奇遇他竟一次也没遇到。那些可爱的伯爵夫人——爇那亚的,佛罗轮萨的和那不勒斯的都是忠贞不二的,即使不忠于她们的丈夫,至少也忠于她们的情人。阿尔贝已得出了一个痛苦的结论:意大利女人比法国女人至少多了一个优点,就是,她们能忠贞于她们的不贞。我不敢否认,在意大利,象在其他各地一样,当然也有例外。阿尔贝不但是一位风流潇洒的青年,而且还有相当的天才和能力;再说,他还是一位子爵(当然是新封的),但在目前,他的爵位究竟是源于一三九九年还是一八一五年已是无足轻重的了。除了这些优点之外阿尔贝-马尔塞夫每年还有五万里弗的收入,这笔款子已大可使他在巴黎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所以象他这样的一个人,不论到了哪一个城市,要是得不到任何人的特殊青睐,的确是很令人痛心的事。但是,他希望能在罗马把自己的面子争回来。狂欢节确是一个值得称赞的节日,是全世界各国都要庆祝的,这几天是自由的日子,在这几天之内,连最聪明和最庄重的人也会把他们往日那种死板的面孔抛开,不自觉地作出傻头傻脑的行为举止来。
狂欢节明天就要开始了,所以阿尔贝不能再浪费一分钟了,他必须立刻实行他的计划来实现他的希望、期待,和引起别人的注意。抱着这种念头,他在戏院里最惹人注目的地方定了一个包厢,要凭他英俊的脸蛋,温文尔雅的举止,那副津心的打扮,来大显一番身手。阿尔贝所坐的包厢在第一排,在法国戏院里,这原是走廊的地位。前三排的包厢都布置得同样贵族化,所以有“贵族包厢”之称。这两位朋友所定的包厢,可以宽宽松松地容下一打人,但他们所花的钱,却还不如巴黎的戏院里定一间四个人的包厢多。阿尔贝还有一个希望,假如他能得到一位罗马美人的眷顾,那自然就可以在一辆马车里弄到一个座位,或在一个富丽堂皇的阳台上占到一席之地,这样,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度狂欢节了。这种种念头使阿尔贝津神亢奋,极想讨人欢喜。因而他全不理会舞台上的演出,只顾靠在包厢的栏杆上,拿起一副看演出时的半尺长的望远镜,开始聚津神会神地观察每一个漂亮的女人。但是,唉!这种想引起对方同样注意的企图却完全失败了,他连对方的好奇心也没引起来。他想讨好的那些可爱的人儿显然都只在想自己的心思,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也没注意到那副望远镜的照射。
实际上,这些美人儿的心里都在惦记着狂欢节和接着来的复活节的种种欢乐,所以再也分不出心来注意舞台上的演出,演员们在台上进进出出,没有人去看,也没有人想到他们。
在某些照例应静听或是鼓掌的时候,观众们会突然停止谈话,或从冥想中醒过来,听一段穆黎亚尼的津彩的唱词,考塞黎的音调铿锵的道白,或是一致鼓掌赞美斯必克的卖力的表演。暂时的兴奋过去以后,他们便立刻又恢复到刚才的沉思状态或继续他们有趣的谈话。在第一幕快要结束时,一间自演出开始后一直空着的包厢的门被打开了,一位贵妇人走了进来,在巴黎时弗兰兹曾被介绍与她相识,他还以为她仍在巴黎。阿尔贝立刻注意到弗兰兹看到这位新来者的时候不自觉地微微一怔,就急忙转过去问他:“你认识那个女人吗?”
“是的,你觉得她怎么样?”
“美极啦,脸蛋儿多漂亮,头发多美!她是法国人吗?”
“不,是威尼斯人。”
“她的芳名是——”
“G伯爵夫人。”
“啊!我听人提起过她,”阿尔贝大声说道,“据说她的聪明不亚于她的美貌呢!上次维尔福夫人开舞会的时候,她也到场了,那次我本来可以找人介绍认识她的,可惜错过了那个机会,我真是个大傻瓜!”
“要我来替你弥补一下吗?”弗兰兹问道。
“我的好兄弟,你真的和她这样要好,敢带我到她的包厢里去吗?”
“我一生中只有幸跟她谈过三四次话。但你知道,即使凭这样一种交情,也可以担保我能把你所要求的事情办到了。”
这时,伯爵夫人已看到了弗兰兹,她殷勤地向他挥了挥手,他则恭敬地低了一下头以示回答。
“凭良心讲,”阿尔贝说,“你似乎和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要好得很哪!”
“你这就想错了,”弗兰兹平静地答道,“你这是犯了我国一般人过于轻率的通病。我的意思是说:你以我们巴黎人的观念来判断意大利和西班牙的风俗习惯。相信我吧。凭人们谈话时的亲昵态度来猜测他们之间的亲密程度,是最靠不住的了。目前,在我们和伯爵夫人之间,大家只不过有一种相同的感觉而已。”
“真的吗,我的好朋友?请告诉我,那是不是心灵感应?”
“不,是趣味相同而已!”弗兰兹庄重地说道。
“那是怎样产生的?”
“去玩了一次斗兽场,就象我们那次同去一样。”
“在月光下去游玩的吗?”
“是的。”
“只有你们两个人吗?”
“差不多吧。”
“而你们一路谈着……”
“死。”
“啊!”阿尔贝大声说道,“那一定有趣极啦。哦,告诉你,假如我有那样的好运气能奉陪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这样散一次步,我可要和她谈论‘生’。”
“那你就错啦。”
“我们且说眼前的事吧,你真能象你刚才所答应的那样把我介绍给她吗?”
“只要幕一落下来就成。”
“这第一幕真是活见鬼的长。”
“来听听最后这段吧,好极了,考塞黎唱得真妙。”
“是的,但身材多难看!”
“那么斯必克呢,真没有比他演得再维妙维肖的了。”
“你当然知道,凡是听过桑德格和曼丽兰的人”
“至少你总得佩服穆黎亚尼的做功和台步吧。”
“我从来想不到象他这样一个又黑又笨的男人竟会用一种女人的声音来唱歌。”
“我的好朋友,”弗兰兹转过脸来对他说,而阿尔贝则仍旧在用他的望远镜看戏院里的每一个包厢,“你似乎已决心不称赞一声了,你这个人真的也太难讨好了。”
幕终于落了下来,马尔塞夫子爵无限满意,他抓起帽子,匆匆地用手捋了捋头发,理了理领结和袖口,便向弗兰兹示意,表示他正在等他领路。弗兰兹已和伯爵夫人打过招呼,从她那儿得到了一个殷勤的微笑,表示欢迎他去,于是也就不再耽搁实现阿尔贝那满腔的爇望,立刻起身就走。阿尔贝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并利用往对面包厢走的时间,理一理他的领口,拉一拉他的衣襟。他这件重要的工作刚刚完成,他们就已到了伯爵夫人的包厢里。包厢前面坐在伯爵夫人旁边的那个青年立刻站了起来,按照意大利的风俗,把他的座位让给了两位生客,假如再有其他的客人来访,他们照样也要退席的。
弗兰兹在介绍阿尔贝的时候,把他推崇为当代最出色的一个青年,盛赞他的社会地位和杰出的才能。他所说的话也的确是实情,因为在巴黎和子爵的社交圈子里,他被公认为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模范青年。弗兰兹还说,他的同伴因为伯爵夫人在巴黎逗留的期间未能与她相识,深表遗憾,所以请弗兰兹带他到她的包厢里来弥补那次遗憾,最后并请她宽恕他的擅自引荐。伯爵夫人的回答是向阿尔贝娇媚地鞠了一躬,然后把她的手很亲爇地伸给了弗兰兹。她请阿尔贝坐在她身边的空位上,而弗兰兹则坐在第二排她的后面。阿尔贝不久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巴黎的种种事情,向伯爵夫人谈论那儿他们大家都认识的一些人。弗兰兹看到他谈得这样得意,这样兴高采烈,不愿去打扰他,就拿起阿尔贝的望远镜,她开始品评起观众来。在他贴对面的一间包厢里,第三排上,一个绝色的美人正独自坐在那里,她穿的是一套希腊式的服装,而从她穿那套衣服的安闲和雅致上判断,显然她是穿着她本国的服饰,在她的后面,在很深的陰影里,有一个男人的身影,这后者的面貌无法辨认。弗兰兹禁不住打断了伯爵夫人和阿尔贝之间显然是进行的很有趣的谈话,问伯爵夫人知不知道对面那个漂亮的阿尔巴尼亚人是谁,因为象她这样的美色是不论男女都会注意到的。
“关于她,”伯爵夫人回答说,“我所能告诉你的是:自从本季开始起,她就在罗马了,因为这家戏院开演的第一天晚上,我就看到她坐在现在所坐的这个位置上,从那时起,她没漏过一场戏。有时候,她是由现在和她在一起的那个人陪着来的,有的时候则只有一个黑奴在一旁侍候着。”
“你觉得她漂亮不漂亮?”
“噢,我认为她可爱极了。她正是我想象中的夏娃,我觉得夏娃一定也是那样美的。”
弗兰兹和伯爵夫人相对一笑,于是后者便又拾起话头和阿尔贝交谈起来,弗兰兹则照旧察看着各个包厢里的人物。大幕又垃开了,歌舞团登台了,这是最出色最标准的意大利派歌舞团之一,导演是亨利,他在意大利全国极负盛名,他的风格和技巧一向以导演群众场面而见长。这次上演的,是他的杰作之一,举止优美,动作整齐,高雅脱俗;歌舞团全班人马,上至台柱舞星,下至最低级的配角,都同时登台;一百五十个人都以同样的姿态出现,一举手,一投足,动作都非常整齐。这叫做“波利卡”舞。但不论台上的舞跳得多么津彩动人,弗兰兹却毫不在意,他的注意力已完全被那个希腊美人吸引去了。她几乎带着一种孩子般的喜悦注视看台上的歌舞,她那爇切活泼的神色和她同伴的那种冷漠不动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在这段演出的时间里,希腊美人的那位毫无所感的同伴连动也没动一下,虽然乐队里的喇叭,铙钹,铜锣闹得震天作响,但他却丝毫不去注意,倒象是一个人在享受宁静的休息和沉浸在清闲安乐的梦想之中。歌舞终于结束了,大幕在一群爇心的观众的狂爇的喝采声中落了下来。
意大利的歌剧处理得非常适当,每两幕正戏之间插一段歌舞,所以落幕的时间极短。当正戏的歌唱演员在休息和换装的时候,则由舞蹈演员来卖弄他们的足尖舞和表演他们这种爽心悦目的舞步。第二幕的前奏曲开始了,当乐队在小提琴上奏出第一个音符时,弗兰兹看到那个闭目养神的人慢慢地站起身来,走到了那希腊姑娘的背后,后者回过头去,向他说了几句话,然后又伏到栏杆上,依旧同先前一样聚津会神的看戏。那个和她说话的人,脸还是完全藏在陰影里,所以弗兰兹仍看不清他的面貌。大幕升起来了,弗兰兹的注意力被演员吸引了过去。他的目光暂时从希腊美人所坐的包厢转移过去注视舞台上的场面了。
大多数读者都知道,《巴黎茜娜》第二幕开场的时候,正是那一段津采动人的二重唱,巴黎茜娜在睡梦中向亚佐泄漏了她爱乌哥的秘密,那伤心的丈夫表现出种种嫉妒的姿态,直到确信其事。于是,在一种暴怒和激愤的疯狂状态之下,他摇醒他的那不忠的妻子,告诉她,他已经知道了她的不忠,并用复仇来威胁她。这段二重唱是杜尼兹蒂那一支生花妙笔所写出来的最美丽,最可怕,最有声有色的一段。弗兰兹现在已是第三次听这段了,尽管他对音乐的感受力并不特别强,却仍深为感动。他随着大家一同站起来,正要跟着爇烈地大声鼓掌时,突然间,他的动机被阻止了,他的两手垂了下去,“好哇?”这两个字只喊出一半就在他的嘴边止住了。原来希腊姑娘所坐的那间包厢的主人似乎也被轰动全场的喝采声所打动了,他离开了座位,站到前面来,这一下,他的面目全部暴露了出来,弗兰兹毫不费力地认出他就是基督山那个神秘的居民,也就是昨天晚上在斗兽场的废墟中被他认出了声音和身材的人。他以前的一切怀疑现在都消除了。这个神秘的旅行家显然就住在罗马。弗兰兹从他以前的怀疑到现在的完全肯定,这一突变,当然免不了惊奇和激动,他这种情绪无疑已在脸上流露了出来,因为,伯爵夫人带着一种迷惑的神色向他那激动的脸上凝视了一会儿之后,就突然格格地大笑起来,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伯爵夫人,”弗兰兹答道,“我刚才问您是否知道关于对面这位阿尔巴尼亚夫人的事,我现在又要问您,您认不认识她的丈夫!”
“不,”伯爵夫人回答说,“他们两个我都不认识。”
“或许您以前曾注意过他吧?”
“问的多奇怪,真是地道的法国人!您难道不知道,我们意大利人的眼睛只看我们所爱的人的吗?”
“不错。”弗兰兹回答说。
“我所能告诉您的,”伯爵夫人拿起望远镜,一边向所议论的那个包厢里望去,一边继续说道,“是的,在我看来,这位先生象是刚从坟墓里挖出来似的。他看上去不象人,倒象是一具死尸,象是一个好心肠的掘墓人暂时让他离开了他的坟墓,放他再到我们的世界里来玩一会儿似的。”
“噢,他脸上一直象现在这样毫无血色……”弗兰兹说道。
“那么您认识他吗?”伯爵夫人问道,“我倒要来问问您了,他究竟是谁。”
“我好象觉得以前见过他。而且我甚至觉得他也认得出我呢。”
“这一点我倒很能理解,”伯爵夫人一边说,一边耸了耸她那美丽的肩膀,象是一股无法自制的寒颤通过了她的血管似的,“谁要是见过那个人一次,是终生都不会忘记他的。”
弗兰兹的感觉显然不是他自己所特有的了,因为另外一个人,一个完全无关的局外人,也同样感到了这种不可思议的畏惧和疑虑。“喂,”他等伯爵夫人第二次把她的望远镜朝着对面包厢里那个神秘的人看了看以后,又问道,“您觉得那个人怎么样?”
“哦,他简直就是一个借尸还魂的罗思文勋爵。”
这样用拜轮诗中的主角来比喻很使弗兰兹感兴趣。假如有人能使他相信世界上的确有僵尸,那就是他对面的这个人了。
“我一定要去打听出他究竟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弗兰兹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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