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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幸运草

_4 琼瑶(当代)
  “健群来了,在你的屋里等你呢!”
  我跑进屋内,健群正坐在我的书桌前面,偷看我的日记。我喊了一声,冲过去抢下日记本来,嚷著说:
  “你不许偷看别人的东西。”
  他站起来,拉开我的双手,上上下下的望著我,然后把我拉近他,凝视著我的脸,说:
  “你就是心事太多,所以长不胖。”
  说完,他又笑了起来:
  “还做不做恶梦?”“有的时候。”“是吗?”他注视我,吸了口气说:“你好像永远是个孩子,那样怯生生,弱兮兮的。但,我等不及你长大了。”于是,他忽然吻住了我。这一切,发生得那么自然,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我早有预感。可是,当他和我分开后,我一眼看到悄然从门口退开的萱姨,和她脸上所带著的微笑,我竟然莫名其妙的寒栗了。我开始明白,我和健群的事,爸爸和萱姨间已有了默契,而早就在等待著了。这使我微微的不安,至于不安的确切原因,我也说不出来。可是,当夜,那恐怖的梦境又捉住了我,妈妈的脸,妈妈的眼睛,妈妈的狂叫……
  从梦中醒来,我坐在床上沉思,在浸身的冷汗和毛骨悚然的感觉里,我觉得我那死去的妈妈正在阻止这件婚事,我仿佛已听到她凄厉的声音:
  “思筠!你不能嫁给仇人的儿子!思筠!你不能接近那个男人!”于是,在那段时期里,我迷迷茫茫的陷在一种情绪的低潮中,我提不起兴致,我高兴不起来,整日整夜,我都和那份抓住我的惶恐作战。也因为这惶恐的感觉,使我无法接近健群,每当和他在一起,我就会模模糊糊的感到一种恐怖的阴影,罩在我们的头上,使我昏乱,使我窒息。
  我的冷淡曾那么严重的激发了健群的怒气,他胡思乱想的猜测我冷淡他的原因,而莫名其妙的发我的脾气。他个性执拗而脾气暴躁,一点小小的不如意就会使他暴跳如雷。一天,他坚邀我去大贝湖玩,我不肯,他竟抓住我的两只手臂,把我像拨浪鼓似的乱摇,一直摇得我的头发昏,他才突然停止,而用嘴唇堵住我的嘴,喃喃的说:
  “对不起,思筠,对不起。”
  整个的暑假,我们就在这种易怒的,紧张的气氛中度过。在这段时期,一苇仍然天天来教我的功课,健群和他谈不来,背地里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他“钟摆”。说他的一举一动,都和钟摆一样的规律。暑假结束,健群又束装准备北上。奇怪的是,我非但没有离情之苦,反而有种类似解脱的快乐。他临行的前一天晚上,在我的房间中,他猛烈的吻我,我被动而忍耐的让他吻,但,却隐隐的有犯罪的感觉。下意识中,我觉得我那疯子妈妈正藏匿在室内的一个角落,监视著我的一举一动。这使我对接吻厌恶,仿佛这是个刑罚。于是,忽然间,健群推开我,望著我说:
  “你是怎么回事?”“没有什么嘛。”我说。
  他凝视我,研究的在我的脸上搜索。
  “有时,我觉得你是个毫无热情的小东西,”他说:“你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我瞠目不语。“思筠!”他把我的手压在他的心脏上。“你知道我爱你吗?”我点点头。“那么,你爱我吗?”我张大了眼睛望著他,半天都没有表示。他显得不耐烦了,他一把拖过我,用两只手捧住我的脸说:
  “如果你弄不清楚,就让我来告诉你吧!让我来教你如何恋爱,如何接吻。”他的头对我俯过来,狂热而猛烈的吻住了我,那窒息的热力使我瘫软无力,我不由自主的反应著他,不由自主的用手环住他的脖子。我感到心境一阵空灵,仿佛正置身于飘然的云端……但是,我忽然打了个寒战,推开了他,我环顾著室内,我又觉得妈妈正在室内,恐怖使我汗毛直立。
  “你怎么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健群问。
  “我不知道,”我喃喃的说:“我真的不知道。”
  健群凝视我,然后说:
  “你同意我们先订婚吗?”
  “我们是兄妹。”我随手抓来一个藉口。
  “我姓罗,你姓徐,算什么兄妹,我已经查过了,我们是绝对可以结婚的。”“等——我大学毕业!”
  他望著我,皱拢了眉头,接著,他就放掉了我,回头向门外走,一面说:“希望我寒假回来的时候,情况能够变好一点。”
  寒假很快就来临了,我们的情况并没有变好,相反的,那种紧张的情形却更严重,他变成了对我的压力,他越对我热情,我就越想逃避。而在内心深处,我又渴望著接近他。我自觉像个精神分裂的患者,当他疏远我时我想念他,当他接近我时我又逃避他。这种情况造成的结果是他性情恶劣,脾气暴躁,随时他都要发脾气,事后再向我道歉。我则神经紧张,衷心痛苦。我无法解除和他在一起时的那种犯罪感。妈妈那苍白的脸,和突出的眼睛飘荡在任何地方,监视著我与他。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成大。四年大学生活,一纵即逝。我依然经常回高雄和健群见面,依然维持那种紧张而胶冻的状态。健群已经毕业,为了我,他放弃了北部很好的工作,而在南部一个公营机构中当了小职员。一苇也常常来我们家,他不再教我功课,却常常坐在我们的客厅中,看报纸,听唱片,一坐三四小时闷声不响。谁也不知他的来意,他也不要人陪他,仿佛坐在我们的客厅中很能自得其乐。有一次,健群狐疑的说:“这家伙八成是在转思筠的念头!”
  我失声笑了,因为我怎么都无法把一苇和恋爱联想在一起。可是,健群却留了心,下次一苇再来的时候,健群就故意在他面前表示对我亲热,甚至于揽我的腰,牵我的手。但,一苇却神色自若,恍如未觉。于是,我们就都不在意他了。
  一晃眼,我已大学毕业。那天,我们全家开了一个圆桌会议,讨论的中心,是关于我和健群的婚事。看他们那种理所当然的态度,我又强烈的不安起来。我缩在沙发椅里,垂著头,咬著大拇指的手指甲,一声也不响。他们谈得越高兴,我就越惶惑。最后,萱姨说:
  “我看,就今年秋天结婚算了,把健群现在住的那间房子改做新房,反正房子大,小夫妇还是和我们这老夫妇住在一起吧,大家热闹点儿。”“我想到一个问题。”爸爸笑著说:“添了孙子,叫我们爷爷奶奶呢?还是外公外婆呢?”
  于是,他们都大笑了起来,似乎这问题非常之好笑。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那种惶恐的感觉愈加强烈。忽然间,一股寒气爬上了我的背脊。我茫然四顾,又感到妈妈的眼睛!冷汗从我发根中冒出,我的手变冷了。于是,我猛的跳了起来,狂喊了一声:“不!”所有的人都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我领略到自己的失态,嗫嚅著说:“我——我——暂时不想谈婚姻。”
  健群盯著我,问:“思筠,你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不想结婚。”我勉强的说。
  健群的脸色变白了,他的坏脾气迅速发作,咬著牙,他冷冷的望著我说:“你不是不想结婚,你只是不想嫁给我,是不是?我知道了,你在大学里已经有了称心如意的男朋友了,是不是?你不愿嫁给我!是不是?”我头上冷汗涔涔,心中隐痛,我挣扎著说:
  “不,不,不是……”“思筠,”爸爸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萱姨一直以研究的神情冷静的望著我,这时,她忽然温和的说:“思筠,你的脸色真苍白,你不舒服吗?如果我建议你去看看医生,你反不反对?”
  “医生?”我皱著眉问。
  “是的,我有一个新认识的朋友,是个心理医生,如果你去和他谈谈,把你心中的问题告诉他,我想,他一定会对你有点帮助。”我望著萱姨,突然爆发了一股强烈的怒气,我站起身,直视著她的脸,心中翻涌著十几年来积压已久的仇恨,这仇恨被萱姨一句话引动,如决堤的洪水,一发而不可止,我大声的叫了起来:“我知道,你们以为我有神经病!以为我和妈妈一样疯了!我不嫁健群,就是我有病,是吗?我为什么该一定嫁给他?你们认为我是疯子,是吗?你们错了,我不会嫁给健群,我永不嫁给他!我恨你们!你们三个人中的每一个!我恨透了!恨透了!恨透了!”我蒙住脸,大哭了起来,返身向我的房间跑,跑了一半,我又回过头来,指著萱姨说:“你不用逼我,你和爸爸使妈妈受刺激而疯狂,而死亡,你们是一群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我恨了你们十几年了!你现在想再逼疯我?我不会疯!我永不会疯!”我跑进屋内,关上房门,眼前金星乱迸,脑中轰然乱响。扶著门把,我的身子倚著门往下溜,终于躺倒在地板上,昏昏然失去了知觉。
  我病了一段时期,发高烧,说呓语。在医院里,我度过了整整一个秋天。当我恢复知觉之后,我是那样期望能见到健群,但是他从没有到医院里来看我,失望和伤心使我背著人悄悄流泪。可是,爸爸来看我时,我却绝口不提健群。爸爸常到医院来,萱姨却一次也没来过。对于我上次的那番话和健群与我的婚事,爸爸都小心的避免谈及。当爸爸不来的时候,我就寂寞的躺在白色的被单中,瞪视那单调而凄凉的白色屋顶。于是,一天,一苇来了。他坐在我的床前达三小时,说不足五句话。但,我正那么空虚寂寞,他的来访仍然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当他起身告辞时,却突然冒出一句意外的话来:“思筠,你病好了,我们结婚吧。”
  我一愣,他的神色安静而诚恳,斯文儒雅的面貌像个忠厚长者。我愣愣的说:“你是在向我求婚吗?”
  “不错,”他点点头:“怎样?”
  我呆呆的望著他,这个求婚完全出乎我的意外。可是,想起健群居然不来看我,想起萱姨的仇恨,想起那个我极欲逃避的“家”。我流泪了,在泪眼婆娑中,我默默的点了头。
  我的病好了,形销骨立。我原本就太瘦弱,如今更是身轻如燕,走起路来都轻飘飘的。出了院,我回到家里,竟然没有看到健群,萱姨仍然用一贯的温和来待我,也不再提起健群。冬天,我和一苇结了婚,健群没有参加婚礼。直到我婚后,爸爸才透示我,自从我发脾气大骂的那一天起,健群就离家远走,一直没有消息。
  婚后的一天,爸爸来看我,在我的客厅中,他执著我的手,诚挚的说:“思筠,你母亲不是因为萱姨而疯的,她是为了一个男人。”“爸爸!”我叫:“你说谎!”
  爸爸摇摇头,深深的望著我说:
  “那是真的。思筠,你母亲不应该嫁给我,那是一桩错误的婚姻,她一点也不爱我。她原有个青梅竹马的情人,但她的父亲却做主让她嫁了我,我们婚后没有一丝一毫的乐趣,只是双方痛苦。你母亲是个好人,是个有教养的女人,教养和道义观使她不能做出对不起我的事,而她又无法抗拒那个男人……思筠,你慢慢会了解的,她把自己禁制得太严了,她思念那个人,又觉得对不起我,长期的痛苦造成了精神的分裂。至于萱姨,那是你母亲精神失常之后,我才接近的。”
  我震动,我叹息。我相信这是真的,妈妈,可怜的妈妈!她,和她的黑茧!咬不破的黑茧!但,我为什么该在她的黑茧的阴影下失去健群?健群!那桀骜不驯的男孩子!那个被我所爱著的男孩子!

  时间慢慢的拖过去,我结婚三个月了。而健群却像地底的伏流般突然的冒了出来。一切的平静,冬眠著的岁月又猛的觉醒了。蜷缩在那沙发中,我一动也不想动,健群关上大门的那声门响依然震荡著我,他在我唇上留下的吻痕似乎余韵犹存。我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刺眼,春天,这正是春天,不是吗?一切生物欣欣向荣的季节,但,我心如此之沉坠!重新阖上眼睛,我感受著眼泪滑下面颊的痒酥酥的感觉。“原谅我吧,我已经哭过了!”这是葛莱齐拉中的句子,那么,原谅我吧!健群。小下女来请我去吃午饭,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吗?也好,午饭完了是晚饭,晚饭完了就又过去了一天。勉强咽下了几粒坚硬的饭粒。我又回到客厅里,继续蜷伏在沙发中。望著窗外的日影西移,望著室内由明亮而转为暗淡,望著迷迷蒙蒙的暮色由窗隙中涌入。我睁著眼睛,凝著神,但没有思想,也无意识,似乎已睡著了。
  “为什么不开灯?”突来的声浪使我一惊,接著,电灯大放光明。我眨眨眼,一苇正脱掉皮鞋,换上拖鞋,在我对面的沙发中懒散的坐下来。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没有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我坐正身子,凝视著他,他燃起一支烟,慢吞吞的从公事包里拿出一本美国的地理杂志,我本能的痉挛了一下,又是地理杂志,除了书籍之外,他还会有别的兴趣吗?
  “喂!”我说。“嗯?”他皱皱眉,不情愿的把眼光从书上调到我的脸上。
  急切中,我必须找出一句话来,无论如何,我已经被冰冻的空气“冷”够了。“今天,健群来了。”我说。
  “哦,是吗?”他不经心的问,眼睛又回到书本上去了。
  我有点难堪,却有更多的愤懑。一段沉默之后,我说:“你知道,我曾经和健群恋爱过。”
  大概我的声音太低了,他根本没有听到,我提高声音,重说了一遍,他才猛悟似的说:
  “唔,你说什么?”“我说,健群曾经是我的爱人。”
  “哦,”他望望我,点点头:“是吗?”然后,他又全神贯注在书本上了。我弓起膝,双手抱著腿,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室内真静,静得让人困倦。半晌,我抬起头来,他的近视眼镜架在鼻梁上,书凑著脸,看得那样出神。我突然恶意的,冲口而出的说了一句:“我现在还爱他。”“唔,唔,什么?”他推推眼镜,忍耐的看著我。
  “我说,我现在还爱他。”我抬高声调。
  “爱谁?”他傻傻的问。
  “健群。”“哦,”他眨眨眼睛,笑笑。哄孩子似的说:“好了,别开玩笑了,让我看点书。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眼看著他的头又埋进了书本里,我废然的靠在沙发上,仰著头,呆呆的凝视著天花板,天花板上,一条壁虎正沿著墙角而行,摇摆著尾巴,找寻食物。
  吃过晚饭,一苇又回到客厅,专心一致的看起书来。我坐在他的对面,用小锉刀修著指甲,一小时,又一小时……时间那样沉滞的拖过去。终于,我不耐的跳了起来:
  “我要出去一下。”“嗯。”他头也不抬的哼了一声。
  我走进卧室,换了一身最刺目的衣服,黑底红花的旗袍,金色的滚边,既艳又俗!再夸张的用唇膏把嘴唇加大,画上浓浓的两道黑眉毛,对著镜子,镜里的人使我自己恶心。不管!再把长发盘在头顶,梳成一个髻,找了一串项炼,绕著发髻盘上两圈。不敢再看镜子,抓了一件红毛衣,我“冲”进客厅里,在一苇面前一站。
  “我出去了。”大概因为我挡住了他的光线,他抬头看看我,我等著看他大吃一惊,但他只不经意的扫我一眼,又低下了头,简简单单的说:“好。”我握著毛衣,垂著头,走出了大门。门外春寒仍重,风从爱河的河面吹来,使人寒凛。我顺著脚步,走到河边,两岸的灯光在黑幽幽的水中动荡,像两串珠炼。沿著河岸,我缓缓的踱著步子,隔著一条河,高雄闹区的霓虹灯在夜色中闪耀。黑人牙膏的电灯广告耸立在黑暗的空中,刺目的一明一灭。到何处去?我有些迟疑。但是,既然出来了,就应该晚一点回家,如果我彻夜不归,不知一苇会不会紧张?想像里,他一定不会,在他的生活中,从没有紧张两个字。我走上了桥,沿著中正路,走进高雄的闹区,大公路,大勇路,大仁路……我在最热闹的盐埕区中兜圈子,走完一条街,再走一条街,在大新公司的首饰部,我倚著橱窗,休息一下我走得太疲倦的脚。店员小姐立即迎了过来,对我展开一个阿谀的微笑。“小姐,要什么?”我随意的在橱上那个半身模特的胸前拉下了一条项炼。
  “多少钱?”“八十块。”八十元!不贵!就用那八十元买她的微笑,也是划得来的,无论如何,她是整个一天中对我最亲切的人。我用手指挑著项炼,望著那珠粒映著日光灯所反射的光芒。
  “要戴上试试吗?”“哦,不用了,包起来吧!”我打开皮包,拿出八十元,放在柜台上。项炼放进了皮包,店员们已经开始鞠躬送客,表示打烊时间已到。看著他们搬门板准备关店门,看著那铁栅门已拉上了三分之一,我只得跨出了大新公司。沿著新乐街,我一家一家的逛寄卖行,肆意的买著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买尽了店员们的微笑。然后,一下子,我发现街道空旷起来了,车辆已逐渐减少,店门一家家的关闭,霓虹灯一盏盏的暗灭,只剩下翦翦寒风在冷落的街头随意徜徉。我的腿已疲乏无力,我的眼皮酸涩沉重。但是,我不敢回家,家里的一苇想必已呼呼大睡,他会为我的迟归而焦急吗?
  漫无目的的在黑暗的街头闲荡,脑中思绪纷杂零乱,健群回来了,我已嫁人了!生命如斯,日月迁逝,世界上何事为真?何事为假?人,生存的目的何在?一日三餐,浑浑噩噩,任那岁月从指缝中穿过,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等到捱过了数十寒暑,然后呢?就像妈妈的结局一样,那黑色的棺木,黑色的茧!
  踱过了桥,我又回到爱河河边,站在萤光灯下,我斜倚著灯柱,凝视著水中的灯光倒影,那微微荡漾的水使我眼睛昏花而脑中昏沉,我闭上眼睛,深深呼吸,夜风拂面而过,单衣寒冽,我颤栗了。
  “恻恻轻寒翦翦风,杏花飘雪小桃红,夜深斜搭秋千索,楼阁朦胧细雨中。”
  多么美丽的诗的韵致!为什么真正的生活中却找不到这样的境界?谁能告诉我,那些诗人是如何去发掘到这份美的?我惨然微笑,默默的流泪了。
  一只手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我吃惊的张开眼睛,健群正挺立在我的面前。萤光灯下,他的脸色青白如鬼,双目炯炯,妖异的盯著我。“你在做什么?”他冷冰冰的问:“我跟踪了你整个晚上,走遍了高雄市。”我默然无语,他捉住我的下巴,托起我的头:
  “你为什么这样做?”他的眉头蹙起了:“为什么要葬送我们两个人的幸福?”他用双手摸索著我的脖子。然后勒紧我:“我真想杀了你,毁了你!我恨你,恨诱了你!恨死了你!你死了我才能解脱!”他的手加重了压力,我呼吸紧迫了。“你这么轻易的决定你的终身?然后把每晚的时光耗费在街头闲荡上?你,你怎么这样傻?”
  他的手更重了,我已经感到窒息和耳鸣,闭上眼睛,我把头仰靠在灯柱上,好吧!掐死我!我愿意,而且衷心渴望著。扼死我吧,那对我是幸而不是不幸。但是,他的手指放松了,然后,他的嘴唇炙热的压住了我的。他呻吟的,颤栗的低喊:“思筠,思筠,你要毁掉我们两个了!思筠,思筠!”
  我流泪不语。妈妈!你把你的黑茧留给我了。
  “思筠,”他的嘴唇在我的面颊上蠕动,他的手摸到了我的发髻,轻轻一拉,那盘在发髻上的项炼断了。“你打扮得像个小妖妇。但是,这样的打扮使你看来更加可怜。思筠,你说一句强烈的话,让我绝了望吧。”
  我依然不语,低下头,我看到那散了的珠串正迸落在地上,纷纷乱乱的滚进爱河之中,搅起了数不清的涟漪,大的,小的,整的,破的……

  又是一个难捱的晚上。
  我坐在沙发中,百无聊赖的用小锉子修指甲。每一个指甲都已经被锉子锉得光秃秃了。一苇仍然在看他的书,书,多丰富而吸引人的东西呀!我把锉子对准了玻璃桌面扔过去,清脆的“叮”然一声,终于使他抬起了头来,看看我,又看看锉子,他哼了一声,再度抱起了书本。“喂,喂!”我喊。“嗯?”他向来是最会节省语言的人。
  “一苇,”我用双手托著下巴凝视他:“你为什么娶我?”
  “唔,”他皱皱眉:“傻话!”
  “喂,喂,”我及时的呼唤,使他不至于又埋进书本中,“一苇,我有话要和你谈。”
  “嗯?”他忍耐的望著我。
  “我,我提议——我们离婚。”我吞吞吐吐的说。
  “唔?”他看来毫不惊讶:“别孩子气了!”低下头,他推推眼镜,又准备看书了。“我不是孩子气!”我叫了起来:“我要离婚!”
  他皱眉,望著我:“你在闹些什么?”“我要和你离婚!”我喊:“你不懂吗?我说的是中国话,为什么你总听不懂?”他看看墙上的日历,困惑的说:
  “今天不是愚人节吧?为什么要开玩笑?你又不是小孩子了!”我跳了起来,所有的忍耐力都离开了我,我迫近他,一把抢下他手里的书,顺手对窗外丢去,一面神经质的对他大喊大叫起来:“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比你更清楚我不是小孩子了!所以我没有说孩子话!我要和你离婚,你懂不懂?你根本就不该娶我!你应该和你的书结婚!不应该和我!我已经被你冰冻得快死掉了,我无法和你一起生活,你懂不懂?你这个木头人,木头心脏,木头脑袋!”
  他被我迫得向后退,一直靠在墙上。但是,他总算明白了。他瞪著我,愣愣的说:
  “哦,你是不愿意我看书?可是,不看书,干什么呢?”
  “谈话,你会不会?”“好好,”他说,坐回到沙发里,严肃的眨了眨眼睛,望著我说:“谈什么题目?”我凝视他,气得浑身发抖。随手握住茶几上的一个小花瓶,我举起来,真想对他头上砸过去。可是,他一唬就跳了起来,一面夺门而逃,一面哆哆嗦嗦的说:
  “天哪,你你……你是不是神经出了毛病?他们早就告诉我,你有精神病的遗传……现在,可不是……就,就发作了……”我举起花瓶,“哐嘟”一声砸在玻璃窗上,花瓶破窗而出,落在窗下的水泥地上,碎了。一苇在门外抖衣而战,嗫嗫嚅嚅的说著:“我要打电话去请医生,我要去请医生……”
  我摇摇头,想哭。走进卧室,我拿了手提包,走出大门,投身在夜雾蒙蒙的街道上。
  顺著脚步,我向我的“娘家”走去,事实上,两家都在爱河之畔,不过相隔数十□之遥而已。走著走著,故居的灯光在望,我停了下来,隐在河畔的树丛中,凝视著我的故居。我昔日所住的房里已没有灯光,但客厅中却灯烛辉煌,人声嘈杂。我靠在树上,目不转瞬的凝视著玻璃窗上人影幢幢,笑语之声隐隐传来,难道今日是什么喜庆的日子?我思索著,却丝毫都想不起来。我站了很久很久,风露侵衣,夜寒袭人,我手足都已冰冷,而客厅里依然喧哗如故。终于,我轻轻的走了过去,花园门敞开著,我走进去,跨上台阶,站在客厅的门外。隔著门上的玻璃,我看到门里宾客盈门,而健群正和一个浓妆的少女并坐在一张沙发上,那少女看来丰满艳丽,而笑容满面。健群却依旧衣著简单而容颜憔悴,那对失神的眼睛落寞的瞪视著窗子。我顿时明白了,爸爸和萱姨又在为健群介绍女友,这是第几个了?但是,总有一个会成功的。然后,健群就会和我一样挣扎于一个咬不破的茧中。
  再注视那少女,我为她的美丽折倒。下意识的,我看看自己瘦骨支离的身子和手臂,不禁惨然而笑。下了台阶,我想悄然离去,但是,门里发出健群的一声惊呼。
  “思筠!别走!”我不愿进去,不想进去,拔起脚来,我跑出花园,沿著爱河跑,健群在后面喊我,我下意识的狂奔著。终于听不到健群的声音了,我站在爱河的桥头,又泛上一股酸楚和凄恻,还混合了一种凄惶无措的感觉。走过了桥,像往常一样,我又开始了街头的夜游。我累极了,也困极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街头到底走了多久,手表忘记上发条,早已停摆了。沿著爱河,我一步一步的向前挨著,拖著。脚步是越来越沉重了。我累了,累极了,在这条人生的道路上,也蹭蹬得太长久了。
  我停在一盏荧光灯下,在这灯下,健群曾经吻我。他曾说我是个没有热情的小东西。没有热情,是吗?我望著黑幽幽的水,那里面有我迸落的珠粒,有我的眼泪和他的眼泪,那些珠粒和眼泪击破过水面,漾开的涟漪是许许多多的圈圈。记得有一首圈圈诗,其中说过:
  “相思欲寄从何寄?画个圈儿替。
  言在圈儿外,心在圈儿里,
  我密密加圈,你需密密知侬意!
  单圈儿是我,双圈儿是你,
  整圈儿是团圆,破圈儿是别离。
  更有那诉不尽的相思,把一路圈儿圈到底。”
  我倚著铁索,把头伸向河面。我又哭了。泪珠在水面画著圈圈,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在这无数的圈圈里,我看到的是健群的脸,一苇的脸,和妈妈的脸。是的,妈妈的脸,妈妈正隐在那黑色的流水中,她瞪得大大的眼睛哀伤的望著我,仿佛在对我说:“你也织成了一个黑茧吗?一个咬不破的黑茧吗?”
  是的,咬不破的黑茧!我凝视著流水,黑色的水面像一块黑色的丝绸。我在寒风中抽搐,水面的圆圈更多了,整的,破的,一连串的,不断的此起彼伏著。
  夜风包围了我,黑暗包围了我,荧光灯熄灭了,四周是一片混混沌沌的黑色。我在这暗夜中举著步子,不辨方向的向前走去。我知道,无论我走向何方,反正走不出这个自织的黑茧。夜雾更重了,我已经看不到任何的东西。
十三、蜃楼

  午后下了一阵急雨,正像海边所常有的暴雨一样,匆遽、杂乱、而急骤。但,几分钟之后,雨停了,炽烈的太阳重新穿过了云层,照射在海面和沙滩上,一切又恢复了宁静,和没下雨以前似乎没有什么分别,只在远远的海天相接的地方,弯弯的挂著一个半圆形的彩虹。
  翠姑站在井边,手里握著水桶和绳索,对天边那五色缤纷的彩虹看了几秒钟。“虹”,她思索著那个字是怎么写好,但是却记不起来了。她对自己摇摇头,把水桶抛进井里,用力的拉起满满的一桶水来,然后一只手提著水桶,另一只手拉著裙子,向家里走去。地上的沙子还是湿的,太阳晒在上面热热的,赤脚走在上面非常的不舒服。
  穿过了那间在夏天用来作冰室的大厅,她一直把水提进了厨房里,在灶前面烧火的母亲慈爱的看了她一眼:
  “累了吧,把水倒在缸里去歇一下吧!还有好久才吃饭呢。”
  翠姑走到屋子外面,用来作冰室的大厅空空的,椅子和桌子都叠在一起,上面厚厚的积了一层灰尘。现在还不到冰店开张的季节,等到六月里,台北的一些学校里放了暑假,这儿又要热闹了起来。海滨浴场会挤满了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穿著花花绿绿的游泳衣,带著帐篷在海滩上过夜。那时候,他们冰店里也会热闹了起来,挤满了年轻的学生和城里来的少女们。六月,翠姑默默的计算著日子,到那时候,住在那边别墅里的沈少爷也该回来了吧。
  翠姑沿著门口宽宽的街道向前进,其实,这根本不算是街道,路上全是黄色的沙子,只因为两边有著几家店铺,所以这也就算是“街”了。在几年前,这儿还是一片荒凉的不毛之地,只因为后来有投机的商人在这儿辟了一个海滨浴场,所以顿时热闹了许多。水果店、冰店、吃食店,都陆陆续续的建造了起来。翠姑的父亲李阿三也拿著从大陆带出来还剩下的一点积蓄,开了这家冰店,勉强的维持著一家三口的生活。翠姑穿过了那几家店铺,向海边上走去,只有在海滩上,她才能看到那建筑在高地上的白色房子,那俯瞰著整个海面的别墅。翠姑走向海边,海水有节拍的涌向沙滩,又有节拍的退了回去。翠姑站在水中,让那些白色的泡沫淹过她的脚背,那微温的海水带给她一阵舒适的快感。她仰起头,望著那沐浴在阳光中的白色楼房,那白色的建筑物高高的站在那儿,带著几分倨傲的神态。翠姑低下了头,风吹起了她的裙子和头发,她用一只手拉住裙子,用脚趾在沙滩上划出“隐庐”两个字。这两个字的笔划都这么复杂,翠姑不知道自己写错了没有。但,她猜想是不会错的,因为她曾经好几次看过那刻在水泥大门上的金色字体。她又抬头看了看那所别墅,在沙子上缓缓的再写下三个字“沈其昌”,字迹歪歪倒倒的,不大好看,翠姑正想用脚抹掉它,一阵海浪涌了上来,把那些字迹都带走了。
  太阳逐渐的偏向了西方,几抹彩霞从海的那一面升到了空中,海水都被染成淡淡的粉红色了。翠姑向岸上走去,在一棵大树底下坐了下来。随手捡了一根枯枝,在沙上乱划著,划来划去,总是“沈其昌”三个字。半天之后,她抬头看看天,用手枕著头靠在树上,微笑著低低的说:
  “六月底,他就会回来了,去年,他不是也六月底回来的吗?”她眯著眼睛,似乎又看到了那个漂亮而英俊的青年。

  第一次见到沈其昌正是去年六月底,天气燠热得像一个大火炉。翠姑在桌子之间来往穿梭著,汗水湿透了她那件花麻纱的衫裙。她忙碌的递著碟子杯子,柠檬水、橘子汁、刨冰、西瓜……虽然她自己渴得要命,却没有时间喝一点东西。小冰店里挤满了人,充满了喧嚣和笑闹的声音。
  “喂!四杯橘子汁。”翠站正在转动著刨冰的机器,一个男性的、柔和的声调在她耳边响著。她抬起头,四个青年正跨进了冰店,刚才对她说话的青年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一对黑眼珠亮得出奇。翠姑像触电似的微微呆了一阵,这人的脸庞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她拿著四杯橘子汁的托盘,走到那四个青年的桌子前面,把橘子汁一杯杯的放在他们面前,这时,她看到其中一个推了推那起先向她说话的青年说:
  “喂,沈其昌,这儿居然会有这样出色的姑娘,想来你假期中不会寂寞了!”翠姑并不太懂这几句话,但她看到他们四个人的眼睛都盯著自己看,就知道他们是在说自己了。她不禁微微的红了脸,拿起托盘正想走开,另一个青年笑著拉住她说:
  “喂,你叫什么名字?和我们一起喝一杯吧?我们付钱!”
  翠姑迷惑而又惊讶的望著他们,她从没有应付过这种局面,有点儿不知所措了。这时,那被他们叫作沈其昌的青年却微笑的对那拉她的人说:
  “别胡闹,小朱!人家的样子满正经的,别为难她!”
  小朱松了手,翠姑急急的拿著托盘走回柜台来,她脸上热热的,心一直在跳。偷偷的斜过眼睛去看他们,却正好看到沈其昌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握著杯子,嘴里衔著吸管,眼光温柔的望著她。他们很快的就喝完了杯里的橘子汁,高声的叫闹著要去比赛游泳,只有沈其昌一直文静的微笑著。翠姑猜想他一定不大会游泳,因为他的皮肤那么白,像个女孩子似的,决不是常在太阳底下晒的人所能有的。像刘阿婆家的荣生,就黑得像锅底子一样。翠姑正在想著,他们已经喧闹著跑来付账,钱是沈其昌付的,翠姑在忙乱中竟多找了一块钱给他。沈其昌微笑的还给她一块钱,温柔的说:
  “你算错了,小姐。”翠姑目送他们走开,“小姐”的称呼,使她好半天都觉得晕陶陶的。第二天黄昏的时候,冰店里的生意比较清谈了些,翠姑就习惯性的到海滩上来走走。通常来游泳的游客,多半是一清早从台北或别的地方坐火车来,黄昏的时候就回去了。但也有一些人带著帐篷来露营。翠姑最喜欢看那些人穿著鲜艳的游泳衣,在水里荡来荡去的样子,她羡慕他们的安适愉快。在她,虽然守著海边,却很少游泳。她只有一件黑色的游泳衣,还是母亲好多年以前给她缝的,而现在,由于她的体型有了大大的改变,那件游泳衣是早已不能穿的了。她站在海滩上,羡慕的望著几个少女在水中尖叫的拍著水,和她们的男朋友们笑闹著。她有点失意的沿著水走,低垂著头,数著自己的步子。猛然,她停住了脚步,睁大了眼睛,她差一点走到一个男人的身上!那男人正仰卧在沙滩上面,闭著眼睛,显然在享受著那黄昏时和煦的日光。当她发现这人就是昨天在冰店里给她解围的沈其昌时,禁不住“啊”的惊呼了一声。沈其昌也吃惊的睁开了眼睛,看到了翠姑,就从地上坐了起来,微笑的说:“也来游泳吗?”翠姑羞涩的摇了摇头,望著面前这英俊的青年。大概由于太阳晒了的关系,他今天不像昨天那样白,皮肤红红的,赤裸的上身有著亮晶晶的水珠。
  “店里不忙了吗?”沈其昌继续问,声调非常温和。
  “现在不忙了,中午最忙。”翠姑克服了自己的羞涩,轻轻的回答,又疑惑的望著他问:“你晚上睡在那边帐篷里的吗?”“不!”沈其昌摇摇头,指著高处的那座白色的楼房:“我家在那边,我在台北读书,暑假里回来!”
  “喔!”翠姑恍然的说:“你是沈少爷!怪不得我觉得脸很熟,你们搬来那天我也看到过你的!”
  “算了!什么沈少爷,我叫沈其昌,其他的其,昌隆的昌,”说著,他用手指在沙上写下了沈其昌三个字,又笑著问她:“你呢?”“李翠姑。”翠姑说著,脸又红了,因为她根本不认得沙上那三个字,她死死的盯著沙上的字,想记住它的笔划。
  “你没有念过书吗?”沈其昌问,声音里带著点怜惜。
  “没有。”她摇了摇头,脸更红了。
  “没关系,以后我教你,”沈其昌轻松的说,从地上站了起来,望了望海水,忽然说:“一起去游泳怎么样?”
  “好……不过……”翠姑嗫嚅著,她不能说没有游泳衣。
  “没有游泳衣吗?走,先去租一件来用,明年暑假我从台北带一件来送你!”沈其昌说,有点怜悯的望著她。
  翠站从更衣室里走了出来,那件大红色的游泳衣紧紧的裹著她那健康的、丰满的身体。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望了望沈其昌,羞涩的垂下了眼睛。沈其昌望了她一眼,眼睛里充满了赞美和诧异,然后说:“走!让我们游泳去!”当他们并肩走进水里的时候,他又轻轻的加了一句:“翠姑,你很美!”
  那晚,翠姑一夜都没有睡著。这是她有生十七年间的第一次。沈其昌在家中足足待了三个月,这三个月中,翠姑几乎天天和沈其昌在一起,她发狂般的依恋著他。虽然,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连握她的手都没有握过。但,翠姑觉得他的一言一语,一个笑容,一声叹息,都和她那么亲切。她并不了解他,但却极单纯,而极热烈的爱上了他。
  翠姑认为沈其昌的知识和学问是无边的,她知道他在台大读外文系,至于什么是“外文”她却茫然不知。一次,她鼓起勇气来问他,他却怜悯的对她笑笑,摇著头说:
  “你这个可怜的小东西!”
  沈其昌平日说的许多话,都是翠姑理解能力以外的,但她依然喜欢听他说。他会告诉她一些小故事,这些故事都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什么英国的诗人啦,美国的作家啦,有时他还会吟诵一些她所听不懂的诗句,当她惶惑而敬佩的望著他背诵时,他就会哑然失笑的说:
  “啊,你是不懂这些的。走!我们游泳去!”
  他真的开始教她写字,但是教得毫无系统,他想起什么字就教她什么字。例如一天雨后,他向她解释“虹”的成因,就教她写“虹”字。一天他告诉她他住的白屋叫“隐庐”,就教她写“隐庐”两个字。翠姑竭力想学会一切他教她的东西,常常深夜不睡觉的在纸上练习著那些字。
  一天午后,翠姑和沈其昌一起坐在沙滩上,海面有许多人在载沉载浮的游著泳。一个瘦瘦的男人在教一个胖女人游泳,那胖女人拚命用手抓著那男人,嘴里发出尖锐的怪叫声。翠姑笑著看了一会儿,把眼光调到天上,天空是明朗的蔚蓝色,几朵白云在游移著。“云是会变的,是不是?”翠姑说:“以前我常常坐在那边大树底下,看著云变,有的时候变一只狗,有时变一只猫,还有时会变成一座房子,或一个城。”
  “嗯,云是会变的,”沈其昌很有趣味的望著她:“你看著云的时候想些什么呢?”“啊,想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都是不会发生的。有时我想我会变成一个公主,住在那个像城市一样的云里面。”翠姑红著脸说。“哦,是的,每人都有幻想,一些海市蜃楼的幻想。”沈其昌低低的说,这几句话是对他自己说的。
  “海什么?”翠姑问,“海市蜃楼”四个字中,她只听懂了一个海字。于是,沈其昌向她解释什么叫“海市蜃楼”,同时把这四个字写在沙滩上教她。翠姑睁大了眼睛,半天都弄不明白到底什么是海市蜃楼。最后,沈其昌不耐的站起身说:
  “哎,你这个笨蛋,你一辈子也不会懂什么是海市蜃楼的,还是快点回去帮你妈卖冰吧!”
  那天晚上,翠姑为这几句话饮泣了大半夜,她是苯蛋!她什么都不懂!她不知道蜃楼是什么!于是,她明白,在她和那“隐庐”的小主人之间,有著那么大的一段距离,这段距离是永远不可能缩短的。
  翠姑的伤心一直延长了好几天,因为,第二天她发现沈其昌已经到台北去了,他寒假要留在台北。于是,又要等待漫长的一年,她才能重新见到那隐庐的小主人。

  海边的夜似乎来得特别早,太阳落山没有多久,那些绚烂的晚霞也转变了颜色,连那白色的浪花好像也变成灰色了。翠姑用手抱住膝,仍然靠在那棵大树上。风大了,海浪喧嚣著奔向岸上,又怒吼著退回去。翠姑低声唱起沈其昌常常哼著的一个歌曲:月色昏昏,涛头滚滚,恍闻万马,齐奔腾。
  澎湃怒吼,震撼山林,后涌前推,到海滨。
  翠姑并不了解那歌词,但沈其昌给她解释过,她知道这是描写夜晚的大海的。所以,每到夜晚,她就会不由自主的低唱起这个歌来。“翠姑!翠姑!”母亲的呼唤声划破长空传了过来,翠姑惊跳了起来,一面高声答应著,一面向家里跑去。才走到浴场出口处,就看到母亲皱著眉头站在那儿,不高兴的说:
  “你每天下午跑到海边做什么呀?吃晚饭了都不回来!快回去,荣生来了,又给你带了块花布来!”
  “谁希罕他的花布,干脆叫他带回去算啦!”翠姑噘著嘴说,一脸的不高兴。“你别鬼迷了心吧,荣生那孩子可不错呀!实心实眼的,我们这样人家,能和他们攀了亲……”
  “算了吧,鬼才看得上他呢!锅灰似的……”翠姑诅咒似的说,脸涨得通红。才走进了大门,翠姑就看到荣生站在那冰室的大厅里,傻头傻脑的冲著她笑,咧著一张大嘴,露出白白的牙齿,皮肤黑得发亮,和他那身土里土气的黑褂儿似乎差不多少,胖胖的脸上堆满了笑,看起来不知怎么就是那么不顺眼。
  “喂,翠姑,昨天我跟爹到台北给人家铺草皮,顺便帮你买了块料子,你看看可喜欢。”
  “哼!”翠姑打鼻子哼了一声,瞪瞪眼睛没说话。
  “还有,上回你说喜欢那种大朵儿的白玫瑰花,我给你摘了一大把来了,都放在你屋里花瓶里养著呢!”
  翠姑看了他一眼,仍然没说话。其实,荣生倒真是个没心眼的好人,他父亲和翠姑家里是同乡,以前两家也是结伴儿到台湾来的,所以翠姑和荣生始终是青梅竹马的小伴侣,两家的父母也都有心促成这件事。荣生的父亲现在有一个小小的花圃,靠卖花儿草儿过日子,倒也混得不错。荣生很肯苦干,每天天一亮就施肥锄草,花草都比别家的肥。他对翠站是死心塌地的爱著,两家虽然隔了足足八里路,他一有工夫仍然徒步到李家来看翠姑。翠姑起先也很喜欢他,只是,自从去年暑假之后,翠姑却再也看不上他那张黑黑的脸庞和那傻气的态度。看到翠姑一直不说话,荣生有点不知所措的摸了摸脑袋,小心翼翼的对翠姑看了两眼说:
  “你不去看看那块料子吗?我不知道要买多少,布店老板说,四码布足够了,我就买了四码半。你上次说喜欢黄颜色,所以我买了件黄花儿的,你不看看吗?”
  “先吃饭吧,吃了饭再看好啦!”翠姑的妈嚷著说。
  在饭桌上,翠姑依然像在赌气似的不说话,荣生那副茫然失措的样子使她尤其不高兴。但,一想起他徒步八里路来看她,等会儿还要徒步八里路回去,就看在小时一块儿踢毽子的份儿上,也不该不理人呀!想到这儿,不禁把板著的脸儿,放柔和了一点儿,望著他说:
  “你妈好么?”“好,好,好。”荣生一叠连声的说,看到翠姑开了口,如获至宝般的笑著,一面拚命用手摸著脑袋。翠姑望著他那副傻头傻脑的样子,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荣生看到她笑了,也莫名其妙的跟著笑了。
  晚上,当荣生走了之后,翠姑的妈在灯下缝著衣服,一面望著翠姑说:“不是我说,荣生还真是个好孩子,心眼好,肯努力,我们还求什么呢!哪一种的人配哪一种的人,像我们这样的人和荣生他们攀亲是最好的了。假如你嫁到有钱人家里去,那才有得是气要受呢!唉,翠姑,你可别糊涂呀!”
  翠姑垂著眼帘,靠著桌子站著。桌子上那瓶白玫瑰,在灯下显得朦朦胧胧的。她摘了一朵下来,凑到鼻尖上去闻著,一股香气直冲到她鼻子里去。她眯起眼睛,又想起那白皙的、清秀的、漂亮的青年来。

  盼望中的六月终于来了,跟著它一起来的是燠热、忙碌和喧嚣的人群。翠站靠著柜台站著,她那长长头发扎著两条辫子垂在胸前。眼睛茫然的望著门口的黄沙大路。按她的计算,沈其昌早就该回来了,可是她还没有见到他。她不能不把自己打扮得清清爽爽,因为他很可能在任何一分钟里出现。
  “喂!拿七根雪糕!”这是一群学生,有男有女。翠姑把雪糕递给了他们,望著他们嘻嘻哈哈的向海滩走去。有点失落的叹了口气,在板凳上坐了下来。午后的阳光使人昏昏欲睡。
  “喂!翠姑,给我们两瓶汽水!”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了起来,她惊觉的张大了眼睛,不错,正是沈其昌!她盼望了一年的沈其昌!他依然那么漂亮,声音还是那么温柔,他正微笑的看著她,那是她所熟悉的微笑。“翠姑,你好吗?我们要两瓶汽水!”
  翠姑像做梦似的微笑著点了点头,然后把眼光调向他身边站著的人。立即,她呆住了!她的目光接触到一个容光焕发的少女,那少女有一对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搽著口红的小巧的嘴。那是一张非常非常美丽的脸庞。翠姑抽了一口冷气,半天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沈其昌已经拉著那少女的手,在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那少女微倾著身子,脸上带著一个甜蜜的笑容,在低低的对沈其昌说著什么。沈其昌也在专心的倾听著,脸上有一种专注的表情,好像除了那少女之外,世界上已经没有其他的东西一样。
  好久之后,翠姑才能使自己稍稍镇定下来。她拿了汽水和杯子,走到沈其昌的桌子前面,颤抖的把杯子放在桌上,当她转身走开的时候,她听到了一段对白:
  “你认识她?”那少女问。
  “嗯,去年暑假还和她一起玩过呢,怪可惜的,是一块未经雕琢过的璞玉。”“长得倒很不错,你喜欢她吗?”少女问,声音里带点嘲弄和揶揄的味道。“我喜欢雕琢过的美玉,”沈其昌说,深深的望著眼前的少女:“像你!”少女的脸红了,头低垂了下去。翠姑可以看见她脑后束成一个马尾巴的浓发。翠姑走回到柜台后面,眼睛空洞的望著天上的浮云。她又想起去年那个下午,她因为不了解“蜃楼”是什么,他骂她是个笨蛋!是的,她是个笨蛋,什么都不懂!她又望了望那束著马尾巴的美丽的头。她,那可爱的少女,应该是聪明的,她该会懂得什么是海市,什么是蜃楼吧!
  晚上,翠姑习惯性的徘徊在海边,仰望著那高高在上的白色楼房。那座白色的建筑物倨傲的站著,是那么的崇高,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即。翠姑叹息了一声,让海风高高的撩起她的裙子,她深深呼吸著那凉爽的空气,沿著沙滩漫无目的的走著。
  走到一块岩石前面,她停住了步子,侧耳倾听著。在岩石后面,她听到有人在谈话,那是一男一女的声音,翠姑能确定那声音是属于谁的。她听到了几句话的片段,那些句子都是她所不能了解的,她猜想他们正在谈著一些类似“海市蜃楼”的话,或者,是英国的诗,中国的词……
  她把前额靠在岩石上,心中静止得像清晨的海面,没有一点儿波浪。“翠姑!翠姑!”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呼唤,这是一个男性的、鲁莽的、有力的叫声。她站直了身子,静静的站了几秒钟,然后大步的向前跑去,跑到浴场的出口处,她看到一个粗壮的、结实的男人的身子笔直的站在那儿,对她嚷著说:
  “你看,翠姑!我又给你带了一把白玫瑰来!”
  她回头对海面望望,海面是一片黑暗,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她甩了一甩头,把所有的“海市”“蜃楼”都甩在脑后,毅然的向前面那个男人奔去。
十四、芭蕉叶下
  芭蕉叶,茂盛的芭蕉叶,阔大的芭蕉叶,如云覆盖的芭蕉叶。思虹倚著窗子站著,从那垂著的空纱窗帘的隙缝里向外凝视。芭蕉叶在院子中伸张舒展著,像一个张开的大伞,宽而长的叶片在微风中摆动,发出簌簌的响声。芭蕉叶,没想到,当日手植的那一株芭蕉幼苗竟已长成了大树,多快!好像不过一眨眼而已。她眩惑的望著这棵芭蕉,用一种近乎惶惑的心情去计算它的年龄。于是,她的眼光由叶片上向下移,落在芭蕉叶下那阴凉的树荫下,树荫下有两张躺椅,而今,躺椅上正有一对年轻男女在喁喁私语著。
  “多快!”思虹重复的想著,迷茫的望著树荫下的少女,种这棵芭蕉的时候,美婷还和一些孩子们在一边帮忙搬水壶,帮忙挖坑。思虹还记得美婷和那些孩子们手拍著手唱著那支毫无意义的童谣:
  “小皮球,香蕉梨,满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
  二八、二九、三十一!”
  而今,美婷居然这么大了,大得叫人心慌,成熟得令做母亲的忙乱。约会、跳舞、交际……纷至沓来。一下子,她好像就失去了美婷了。就像现在,长长的午后,恹恹的时光里,她被关在屋里,而她那唯一的女儿,亲爱的女儿,正和男友忘我的陶醉在芭蕉叶下。
  那个男孩子,思虹知道他。高高瘦瘦的个子,有棱角的面颊和额头,充满智慧的一对大眼睛,和一张宽阔而簿的嘴。——说不出是漂亮还是不漂亮,但是,思虹一眼就断定了,这是个吸引人的男孩子。他浑身都充满了一种男性的吸引力,这引力支配著美婷。思虹不必问美婷,就可以在她的眼底找出恋爱的供词。这使思虹更加心谎,更加忙乱,更加失措和张皇。为什么会这样?她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芭蕉叶下的两颗头颅靠近了,其中一颗——属于女性的那一颗——忽然把头甩了一下,用眼光搜索的看著思虹所站立的窗子。于是,男的也把眼光调过来了。女的嘴唇在蠕动,思虹几乎可以断定她在对她的朋友说:
  “别太亲热,我妈在偷看我们呢!”
  思虹的脸突然热了,她的身子向后一缩,好像自己是个被抓到的小偷,不由自主的想找地方隐藏起来。离开了窗子,她才觉得自己的腿已站得发酸。在沙发椅里,她乏力的坐了下来,顺手拿起沙发上的一本画报——这是美婷和她的男朋友曾看过的一本——这时,正摊开著的一页上,画的是沙滩边的一对男女,半裸的穿著游泳衣,在浪潮翻卷中紧紧的拥吻。思虹不知道美婷和那个男孩子是不是也表演过这一手,不过,她猜想,这是难免的。于是,她感到胸口中一阵翻搅,好像有无数的小虫子,正沿著血管在她体内爬行。
  室内沉静得使人窒息,窗外那一对青年人连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思虹靠在沙发里,脑中模糊的想著美婷,美婷的男友和阔大的芭蕉叶……芭蕉叶,谁也不知道芭蕉叶与美婷的关系,如果二十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不那么闷热,芭蕉叶下的天地不那么凉阴阴的让人醺然欲醉……还有那些蜜蜂,绕在花丛里的蜜蜂,那样嗡嗡的飞来飞去,看得人眼花撩乱,听得人神思恍惚……还有,那个他!
  那个他!思虹在二十年中,常想起那个他,他的脸在她脑海里又清晰又模糊。大而野性的眼睛,落拓不羁的举止,豪放而大胆的谈话。他是镇上著名的流氓,而她是全镇闻名的闺秀,谁也不会把他和她并在一起谈。可是,他们相遇了,他挑逗性的微笑使她心动,他那流气的耸肩、招手和各种姿态都使她感到刺激。她知道他是个坏蛋,是个混混,是个流氓。但是,她的脑子里开始镌上了他,他带著一种全新的刺激和压力压迫著她,使她无法挣扎,也无法透气。
  于是,芭蕉叶下的那天来临了。他带著她跑到那寂无人迹的花园里,从那砖墙的缺口中翻进去。然后,在半个人高的羊齿植物的掩护下,在芭蕉阔大的叶片下,他那样粗野的把她拥在怀里,他的嘴唇灼热的压著她的。于是,她只能在自己狂跳的心脏声中,听到蜜蜂的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还有,就是当她卧倒在那草地上,张开眼睛来所看到的芭蕉叶,阔大的叶片上的脉络成羽状的散布开来。
  人,就是这样的奇怪和难以解释。平常,她在完全旧式的教育下长大,她的母亲是个严肃而有板有眼的女人。思虹自幼被教育成一个淑女,走路时,腰肢不能摆动,讲话时,目光不能斜视。对男人,看一眼就是罪大恶极!可是,那天她在芭蕉叶下所表现的却像另一个女人。至今,思虹对那天仍有种不真实感。但,事情发生了,奇怪的是,事后她并不懊悔。当那男人用灼灼的眼光望著她,沉著声音说:
  “如果你要我负责任,我可以负起来,你跟我走!”
  “不!”她说,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样说,她只觉得他不是那种人,不是一个女人拴得住的男人。而且,她分析不出自己对他的情绪,面对著他,他那种过分的男性化总使她感到压迫。他没有多说什么,一星期后,他就离开了小镇。
  当她发觉怀孕的时候,惊恐超过了一切,经过几个不眠的夜,她作了最明确的决定——结婚。她嫁给一个她一点都不爱的男人,生下了美婷。没有人对这个提前出世的婴儿感到怀疑,没有人揣测到她会有越轨的行动,因为,她是淑女,规规矩矩的淑女,目不斜视的大家闺秀!
  一眨眼间,美婷长大了。睁著一对朦朦胧胧的眼睛,在芭蕉叶下找寻著爱情。思虹每看到她和那男孩子躺在芭蕉叶下,就感到由心底发出痉挛。奇怪,自己做错事的时候并不会觉得太严重,但是,到了女儿的身上就又不同了。她不了解自己为什么这样紧张和不安!
  “妈!”美婷的一声喊使她惊醒的抬起头来,美婷正亭亭玉立的站在门口,屋外的阳光衬著她,她的面颊红扑扑的,眼睛水汪汪的。思虹迅速的用眼睛搜寻的望著她的衣服,正像她所意料,是遍布皱褶的。思虹皱了一下眉,张开嘴,要说什么又没说。美婷跑了进来,用低低的、抱歉似的口气说:
  “妈,我要出去!”“和——”“是的,和小林!”美婷说著,眼睛里的醉意在流转。“晚上不回来吃饭了。”“美婷,你和小林未免太亲热了吧?”思虹不安的说:“你知道,一个女孩子——”“哦,妈妈!”美婷不耐的喊,甩了甩头:“我知道你又要搬那些大道理出来了。妈,现在不是你年轻的时代呀!妈,你的思想已经过时了,太保守了!”
  太保守了?思虹瞪著眼睛,不知该说什么好。保守,美婷就是保守的产物!是的,女儿总认为母亲的话是过时的、讨厌的和古板的!自己年轻时何尝不讨厌母亲那些话,可是,自己做了母亲,却免不了要把那些讨厌的话对女儿再重述一遍!
  “哦,妈,再见哦!”“噢。等一下,美婷!”
  女儿站住,微昂著头,不耐的神情遍布在整个的脸上和眼睛里。“美婷,要——要——”思虹吞吞吐吐的说:“要早些回来哦,和男朋友出去玩,别玩得太晚。还有……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尽量少停留。还有,黑暗的地方也少去,再有……不要过分接近……”“妈妈!”美婷皱著眉喊。
  “好吧,去吧!”思虹说,又加了一句:“美婷,处处小心点,越早回来越好,一个女孩子……”
  “妈妈!”美婷再喊,走到母亲身边,低低的说:“小林不是老虎,你放心,他不会吃掉我!”
  说完,她转过身子,轻快的向门口跑去,到了门口,她又回头对母亲挥挥手,带笑的喊了一声“拜拜!”就消失在门外了。思虹望著美婷的影子消失在落日的余晖里,心情更加沉重了起来,倚著窗子,她呆呆的看著外面的芭蕉树。落日很快的沉进地平线,暮色四合。芭蕉伸展的叶子在暮色中看起来是片耸立的黑色阴影,她感到这阴影正笼罩在她的心灵上,跟著越来越黑暗的天色,在她心中不断的增加著压力。
  晚饭后,她的不安更深了。手中握著的针线工作,几乎就没有动过一针,反而三番两次的到门口去伸头探脑。她那中年后变成痴肥一团的丈夫,把身子塞满了一张沙发椅,打著呵欠说:“你别担心美婷,她是个好女孩,和男朋友约会约会,有什么了不起?你随她去吧!”
  好女孩!好女孩?多刺耳的三个字!谁能担保好女孩就不出事?怎么样就叫做一个好女孩?凭那循规蹈矩的态度?凭那敛眉端庄的仪表?好女孩!好女孩也有抵制不了的东西!
  “哦,思虹,你走来走去,弄得我的头发昏!”丈夫又说话了:“你为什么不坐下来?”
  她坐了下来,坐在临窗的位置。从窗口,可以看到那棵芭蕉,风把芭蕉叶子吹得直响。
  时间一分一秒慢慢的爬过去。丈夫在左一个呵欠,右一个呵欠之后,踱进了卧室,思虹可以听到他笨重的身子压在弹簧床上的声响,几乎是立刻,震耳的鼾声就从卧室里传了出来。思虹把针线放在膝上,开始全心全意的等起迟归的女儿来。夜,逐渐的深了。凭经验,思虹也知道不过十一点,美婷决不会回家。但,她依然希望她会早归。忐忑不宁的心境使她无片刻的安静,思想像个野马般奔驰著。小美婷,好像还只是她怀里一个小婴儿,怎么会这么快就长大了呢?如果她一直不长大多好!假如她仍然是在襁褓中多好!她就不必为她的成长而担心。门口有了响动,思虹直跳了起来,走到大门口去,从门上玻璃窗上向外看,顿时,她缩回头来。是的,美婷回家了,可是她正在门口的台阶上,和那个男孩子热烈的拥吻著。思虹像挨了一鞭,她的小美婷,小小的美婷,对于接吻居然如此老练而成熟。思虹软软的在门口的椅子中坐著,等待著,心中茫然若失,在茫然中更充满了惶惑、紧张和各种错综复杂而难言的情绪。仿佛等待了一个世纪那样长久,终于听到了敲门的声音。思虹打开了门,美婷斜靠在门框上,依然醉意醺然的凝视著远去的那个男孩子。思虹又等了一会儿,才忍不住的说:
  “该进来了吧,美婷?”
  “哦,妈!”女儿受惊的回过头来,红著脸笑笑。笑容里有著羞怯、兴奋和薄薄的一层歉意。
  思虹看著女儿跨进门来,在室内明亮的灯光下,她敏锐的审视著美婷,从她的眉梢,一直到她的衣角。一面关切的问:“到哪里去玩的?”“看电影。”“看电影看到这么晚?”思虹狐疑的说。
  “哦,妈。”美婷把面颊对她靠了过来,像个小女孩撒娇般的说:“每一次我回家你都要审我!”
  思虹注视著美婷的肩头,在她肩上的衣服上面,正沾著一根青草,思虹心中一震,轻轻的拿下了这根草,沉思的站著。美婷浑然不觉母亲的异样。她吻了吻母亲的面颊,用一种沉浸在幸福里的声调,叹了口气说:
  “唔,我睏了,妈妈,再见!”
  她向自己的卧室走去,思虹目送她隐进卧室的门里,依然执著那根青草发愣。卧室门又开了,美婷换了睡衣走了出来,倚在门上,看著母亲说:
  “妈,你觉得小林怎么样?”
  “很好呀!”思虹说。“如果,如果,”美婷吞吞吐吐的说:“我和他结婚,你不反对吗?”“怎么?”思虹吃了一惊:“他——”
  “他今天向我求婚了。”
  “哦。”思虹拉长了声音哦了一声。忽然间,她感到浑身的紧张松懈了下来,而在松懈之中,另一种伤感中混杂著喜悦的情绪又油然而生。她呆呆的木立著,无法思想也不能行动。美婷不安的说:“妈,你不赞成吗?”“哦,不,”思虹大梦初觉的说:“很好,我是说,那很好。”
  女儿一阵风似的卷了过来,拥抱了她一下,低低的、羞涩的说:“谢谢你,妈妈,好妈妈。”
  说完,她转身跑进了卧室,关上了房门,自己去独自享受她的喜悦了。思虹全身无力的走到窗前坐下。手中还握著那根青草,心里恍恍惚惚、朦朦胧胧的,像置身于梦中。
  她又听到风吹蕉叶的声音了,簌簌的,潇潇的,扰乱了人的心境。像带来了什么,又像带走了什么。她想起了前人的一阕词:
  “是谁多事种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
  是君心绪太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
  夜,更深了。芭蕉叶仍然在簌簌的响著。
十五、旭琴

  窗外,飘著几丝细雨。
  天已经黑了,只要再过几分钟,窗外那些朦胧的树木都将看不清楚了。旭琴握著笔,抬头对窗外灰暗的天空沉思的看了一会儿,又俯下头去,迅速的在稿纸上写了下去。
  这篇小说正写到了高潮的阶段,每次都是这样,一写到高潮的地方,旭琴就感到像有一百只小鹿在她胸中冲撞,成串的辞句拥挤在她脑海里,使她喘不过气来。于是,她会忘掉了周围的一切,只想拚命写,快点写,以使她的手追得上她飞驰著的思想。天更黑了一些,旭琴不经心的伸手开亮了桌上的台灯,仍然在稿纸上写著。台灯昏黄的光线笼罩著她:一个瘦小的女人,有著披拂的长发和一张略显苍白的面孔。
  木板门被“呀”的一声拉开了,旭琴吃惊的直起了身子,像被谁打了一棍似的。回过头去,她看到季文瘦长的身影站在门口,正在慢吞吞的脱掉雨衣和鞋子。“是你吗?季文?吓了我一跳!”旭琴说,闪动著一对显得深奥的眼睛,这对眼睛是她脸上最美丽的一部分。
  “吓了你一跳?我希望你不是在写恐怖小说!”季文走上榻榻米,跨进屋子里,疲乏的伸了一个懒腰,在椅子中坐了下来。他年约三十四、五岁,但看起来还要苍老一些,鬓边已经有了几根白发。他不是一个漂亮的男人,但他却很有“男性”的气概。他有一张瘦长的脸,嘴角上有两条深深的皱纹,眼睛很有神采,但却常常带著点忧郁气息。两道眉毛很黑很浓,但在眉心间,却有无数直线条的皱纹,证明了他的眉毛并不是经常展开的。旭琴常说他有点像美国电影明星亨弗莱褒嘉。他望著旭琴说:“写完了吗?”
  “啊,还没有!你要是饿了的话,碗橱里有面包和果子酱,今天晚饭马虎点吧,就吃面包抹果子酱好了。我今晚必须赶完这篇小说,妇女周刊已经来催了三次了。”旭琴说,一面转过身子去望著面前的稿纸。
  屋子里有一股阴暗而潮湿的味道。季文伸直了腿,把头枕在椅背上,默默的望著窗外的天空,雨仍然在下著,天空是一片暗淡的灰黑色。旭琴让自己的思想跟著小说的角色跑,这故事中的女主角有一个悲惨的身世和遭遇,虽然故事是虚构的,但,旭琴觉得自己已经被自己的小说所感动了。她以一种近乎沉迷的情绪去写这篇小说,直到季文喊她,她才惊醒的抬起头来。季文正站在她身边说:“已经快九点了,你不想吃点东西吗?”
  “不!等下我自己会去吃的,你吃过了?”“早吃过了!”旭琴又埋头在她的小说里,屋子中充满了寂静。季文在旭琴身边站了一会儿,然后默默的走开,开始给他的学生改练习本。夜深了,风从窗子中吹了进来,旭琴感到一阵凉意,她拉了拉毛衣的衣襟,在稿纸上写下了最后的几个字。然后满足的,长长的叹了口气。把散乱的稿纸都收集在一起,自己又从头把小说看了一次,才在首页的题目下签上自己的笔名“艾文”。这笔名是她十年前就采用了的,那时她正和季文如醉如痴的恋爱著。把稿子叠好了,封进了信封里,她伸了个懒腰,感到几分疲倦,而且饿了。桌子上还堆著一叠待回的读者的信件,她随手抽出了几封来看了看,都是一些青年们来的信,充满了稚气的、崇拜的句子。她是一个成功的女作家,尤其擅长于写悲剧,许多读者都会在信中写:“看了你的小说,我不能不流泪。”“我真为你故事中的主角而难受,你为什么要给他们这么悲惨的结局呢?”看了这些信,旭琴常会感到一阵虚荣心的满足。手表上已经十二点半了,旭琴站起身来,到厨房里去找了点东西吃了。然后走进卧房,季文已睡了。她走到床前,拉开了帐子,季文正熟睡著。他的睡相像一个孩子,眉毛舒展著,嘴角微微的翘著。旭琴注视著季文,她和他已经结婚八年了,她爱他。虽然他并不漂亮,但他是个吸引人的男人,她常感到他浑身都带著一种磁性,这是她不会描写的,也就是由于这一点,她会摆脱了许多其他的男人的追求而嫁了他。
  季文在睡梦中翻了一个身,眉毛微微的蹙了起来,嘴里喃喃的不知道在说什么。旭琴把耳朵凑近了他的嘴,倾听他的呓语,她听到断续的几个字:
  “旭琴……不……不要再写了!”
  她笑了笑,和衣躺了下去,睡在他的身边。

  “旭琴,你看,窗外的天气这么好,难得今天又是星期天,我们老待在家里,人都要发霉了,你赞不赞成到郊外去走走?”季文从镜子里望著旭琴说,一面在刮著胡子。
  “到哪儿去呢?”旭琴不大起劲的问。
  “碧潭怎么样?可以划划船,要不然到乌来去看瀑布!”
  “都是去过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好玩。而且,我还要写一篇东西给……”“不要一天到晚写吧!你难道不会厌倦吗?”
  “厌倦?写作永远不会厌的,你听说过画家对于画画厌倦的吗?这是一种兴趣,一种爱好,就好像你教了十年书,仍然对教书感兴趣一样!”旭琴加重语气的说。
  “那么,你不想出去走走吗?”
  “等下星期吧!好不好?季文?下星期一定去!”
  季文笑了起来,但笑得有点儿勉强:
  “你这语气真像在哄一个孩子:哦,不要闹,乖,妈妈下次带你去!”
  旭琴也笑了。早餐之后,旭琴又开始动笔写一篇小说,室内显得非常的安静。季文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给学生们改著考卷,或者由于学生们的成绩不合理想,他不时摇摇头,轻轻的叹息一声。旭琴迅速的在稿纸上奋笔疾书著,她又沉迷在自己的小说里了。安静并没有维持多久,一阵轻轻的敲门声打破了寂静。季文站起身来,脸上掠过一个近乎喜悦的笑容,似乎高兴著有客人来拜访。他把考卷放在桌子上说:
  “猜猜谁来了?”旭琴摇摇头,表示无从猜起。季文走到门边,打开了门。旭琴伸出头去,看到一个陌生的少女站在门口,正畏羞著的、嗫嗫嚅嚅的在问:“请问,艾文先生是不是住在这里?”
  旭琴突然想起来了,这是她的一个读者,姓什么,她已记不清了。但确实有这么一个女孩子,曾写信说要来拜访她。于是,她站起身来,走到门口,用清脆而愉快的声调说:
  “我就是艾文!你请上来坐吧!”
  那少女的眼睛中流露出一种天真的光彩,但脸庞却由于腼腆而羞红了,她低低的、轻轻的说:
  “我是方晓琳,我写过信来……”
  “喔,我知道。”旭琴微笑著说。
  方晓琳脱掉了鞋子,走上榻榻米,在旭琴那间书房兼客厅的屋子里坐了下来。旭琴一面把季文介绍给她,一面禁不住的打量著她。她很美,美的并不是她的脸庞,而是她那种天真纯洁的神情,和那腼腆娇羞的韵致。她有一对大大的、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好像永远包藏不住丝毫的秘密。鼻子小小的,鼻尖微微的向上翘,嘴唇的轮廓很分明,不大也不小。头发是烫过的,但很短,随意的披在耳际。穿著一件浅绿的毛衣,底下是一条绿色的大花的裙子。看样子,年龄不过只有十七、八岁,而且显然没有参加过社交的场合。
  旭琴倒了一杯茶给她,她站起身来接过了。季文燃起一支烟,望著她问:“方小姐在读书?”“没有,高中毕业之后就没有读了。”
  “也没有做事吗?”旭琴问,很想设法使空气轻松一点儿,因为晓琳好像在回答老师的口试似的。
  “没有。”晓琳摇摇头。
  “方小姐对写作很有兴趣?”季文又问。
  “啊,是的,我很想和艾……艾……文先生学习一下写作。”晓琳有点紧张的说,显然她不知道如何称呼旭琴,也不知道自己的请求会不会遭受拒绝。
  “喔,我的名字叫李旭琴,艾文是笔名,假如你不认为我托大的话,就叫我一声琴姐吧!”旭琴轻松的说,一面又笑著说:“我真不敢说在写作上能帮你忙,但如果你对它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在一起研究研究。关于写作技巧,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都告诉你,但,写作最主要的还是要多看和多写。”
  很快的,晓琳摆脱了她的拘谨和畏羞,她天真活泼的个性逐渐显露了出来。不一会儿,她已经很愉快的把自己的家世都和盘的托出来了。她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爸爸在港务局做事,家庭经济情形很好,她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她是家里的小女儿,去年才在二女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因为每天在家里没有什么事,所以想学习一下写作。她说话非常的生动和天真,当她说她父亲是矮矮胖胖的个子,冬天穿上大衣就活像一只熊的时候,季文和旭琴都禁不住大笑了起来。好久以来,他们家里没有这种活泼而愉快的空气了。旭琴笑著说:“听你的谈话,就知道你是可以写小说的!”
  晓琳对于旭琴这句话非常认真,立即问旭琴她可不可以把她写的东西拿来给旭琴看,并问旭琴愿不愿意帮她改。当旭琴答应了之后,她高兴得眉毛都飞舞了起来。继而,当她知道季文在学校里教的是英文的时候,又兴奋的嚷著说:
  “啊!我早就想找一个老师给我补习英文,你愿意吗?我每星期来三次,每个月付四百块钱薪水!”
  季文大笑起来,眼睛里闪耀著亮光:
  “补习是可以的,但决不收费,收费就不教了!”
  “那么从下星期就开始好吗?”
  “当然可以。”晓琳一直谈到中午才走,季文和旭琴把她送到门口,目送她那绿色的影子逐渐走远,旭琴回头对季文说:
  “她真可爱,我真想写篇文章,题目就叫作绿衣的少女。”
  季文没有说话,只默默的望著前面的道路,眼睛里显出深思的神情。

  “喔,真奇怪,晓琳最近怎么不常来了?”旭琴望著季文说,她刚刚完成一个中篇,心情显得非常愉快。
  “我看你对晓琳著迷了,几天看不到就要问,她也总有她的事,那能老待在我们家里?”季文一面批改著作业一面说,并没有从学生的作业本上抬头来。
  “不过,她最近确实不常来了,这个月来,我大概只看到她三四次。告诉你,我猜她有了男朋友了!”
  “嗯?”季文抬起头来,注视著旭琴,接著又俯下头去,继续改著作业本。旭琴一面整理著文稿,一面又不经心的说:
  “昨天隔壁老陈说,看到晓琳和一个男人一起看电影,个子和你差不多,高高瘦瘦的,可惜老陈只看到背影,不知道他长得怎么样。你看,晓琳对我们越来越疏远了,以前她收到了情书什么的,都要拿来给我看,现在有了男朋友都不告诉我了,下次非问问她不可!”
  季文瞪著面前的作业本,手上的红墨水笔在作业本上滴下了一大滴墨水,像是一滴殷红的血点。
  旭琴收拾好了文稿,轻快的说:
  “季文,这次我决定休息一个礼拜不写东西了,我们到狮头山或者日月潭去玩玩怎么样?你可以向学校请几天假。本来我还想约晓琳一块儿去,但她有了男朋友,大概不会再和我们这对老夫妻一起出去玩了!”
  季文仍然注视著面前的作业本。“喂!季文,你听见我说的没有?”
  “嗯?”季文像大梦初醒似的抬起头来,眼睛里有一种旭琴不常见的迷茫的神情。“我说出去玩几天,你的意见怎么样?”
  “我恐怕不能请假,学校里正在月考。”
  旭琴望著季文,她不了解,每次都是季文约她出去玩,而她忙著写稿子,没有时间。现在她有了时间了,他怎么反倒推三阻四的起来了?她深思的看著季文,忽然,她发现季文近来憔悴了很多,鬓边的白发似乎也更多了,其实他还年轻,不应该这样的。于是,她有几分怜惜的说:
  “季文,近来你的气色不太好,我看你把那个家庭教师的工作辞了吧!每星期要有三个晚上在外面教书,也太累了一点,何况我们又不是要靠那点儿钱……”
  季文突然把红笔往桌上一丢,站了起来说:
  “我有点头昏,我要出去走走!”
  “季文,你怎么了?头昏就在床上躺躺吧!又跑出去干嘛?等下给风一吹,更得病了!”旭琴皱著眉头说。
  季文站定了脚,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盯著旭琴的脸,里面燃著一种野性的火焰。嘴角抿得紧紧的,一脸的倔强、坚决,和某种说不出来的奇特表情。旭琴诧异的看著他,他这种脸色使她想起关在笼子里的狮子,她有点惊慌的喊:
  “你怎么了?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已经知道了?是吗?”季文低沉的说,声调里含著点威胁的味道:“你已经知道一切了,是不是?”
  “知道了什么?”旭琴恐慌的问。“不要装蒜了,知道了也好,免得大家闷著。我是爱晓琳,我们相爱了半年了,昨天和她看电影的是我,每星期三次的家教也是假的,我们一直在来往,我爱她!这就是一切!”
  旭琴呆呆的站著,一开始她不知道季文在讲些什么,但,慢慢的,她明白了过来,她缓缓的坐进了椅子里,手放在膝上,眼睛凝视著前面的空间。
  “晓琳……晓琳……晓……琳……”她喃喃的念著这个名字,好像这名字是完全陌生的一般。
  “旭琴,”季文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握得紧紧的:“旭琴,你一向是宽大的,你向来并不太看重儿女之情,你有你的事业、名誉,和成千成万的崇拜者。你向来把事业看得比家庭更重要,这不见得会打击你,但,晓琳没有你那么富有,如果我抛弃她,她只有死。旭琴,我们离婚吧!你不会很在意的,我相信你是乐于成全我和晓琳的。……”
  旭琴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季文每一个字都像是讽刺和指责,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根鞭子。她张开嘴,想说话,但却说不出来。季文又继续说了下去:
  “这许多年以来,我们都是貌合神离的生活著,不是吗?每天我下课回家,你总是埋在你的小说里,我们各人过著各人的生活,好像彼此都不相干似的。我曾经想挽回这种局面,但我并没有成功……晓琳原是你的读者,但她太引诱我……你会了解的,是不是?我不能抗拒她,她来的第一天,我就被注定了要去爱她的!……我没有办法,她是那么好!那么美……”旭琴心里像燃烧一盆火,但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她从不知道自己忽略了这个家,她是爱季文的,发狂般的爱著,她从没有爱任何一样东西胜过爱季文。但是,她太忙于写作,她忽略了他,她忘了他是在寂寞的生活著……而现在,难道一切都晚了吗?她觉得眼泪开始向眼眶里涌了进去,不!她不愿流泪,她不愿表现得像个弱者!
  “你同意离婚吗?旭琴?你并不很爱我,是不是?你还有你的小说和你的读者,这些会马上使你忘掉我的,但,晓琳只有我……你懂吗?”她想告诉他,她是多么爱他,她想说他的一切判断都是错误了,但她说不出口,她不愿求她的丈夫施舍爱情。
  “你同意离婚吗?”季文紧紧的望著她。
  “不!”她咬著嘴唇说:“我不同意!”

  旭琴坐在方家的客厅里,她的心中充满了乱七八糟的、紊乱的思绪。她不知道自己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想抢白晓琳一顿?骂她是狐狸精?还是想哀求晓琳把季文还给她?但,无论如何,她要见见晓琳,见见这个一年多以来她把她当作亲妹妹看待的晓琳。纸门拉开了,晓琳从里面屋子里轻轻的溜了出来,她的脸色苍白,一对大而美丽的眼睛显得无神而憔悴。她一直走到旭琴的身边,以一种惊惶而畏怯的神情望著旭琴,旭琴还没有开口,她就一把拉住旭琴的手,在旭琴脚前的榻榻米上坐了下来,啜泣著对旭琴说:“不要骂我,琴姐!不要骂我!”她把头俯在旭琴的膝上,像一只受惊的小鸟。旭琴望著她那乌黑的头,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来的恨意。但,虽然她恨她,却仍然抵不住另一种怜爱的情绪。她还记得晓琳第一次的出现,年轻、美丽而纯洁。后来她和季文学英文,他们常坐在一起,头碰著头的在灯下研究著问题,但自己却没有丝毫的怀疑过。于是,有一天,晓琳说不学英文了,而季文也开始给另外一个学生当家教,她却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在来往著。而现在,这个女孩却夺去了她的丈夫!
  “琴姐,我没有办法不爱他……琴姐……”
  “晓琳,你错了!你并不爱他!”旭琴喃喃的说,诧异著自己的声调竟如此平静:“你那么年轻,他比你大了十六、七岁,你们不可能会真正恋爱的!”
  晓琳抬起头来,仰著脸儿望著旭琴,眼睛里流露出恐惧和紧张:“我爱他!我是真真正正的爱他!琴姐!你并不是想要我和他离开吧?不要让我离开他!求求你,琴姐,你并不太爱他的……”“你怎么知道我不爱他?”旭琴问,她觉得心里烧起了一股怒火。“你对他很冷淡,不是吗?我一开始就觉得的。”
  旭琴咬紧了嘴唇,感到内心在绞痛著。晓琳仍然在仰著头看她,她勉强挣扎著说:
  “你只是一时的迷惑,晓琳!在你这种年龄,是很容易自以为恋爱了的,但是,你马上就会发现你错了!”“不!我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错了。你有一篇小说中也写过,一个少女爱上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却一辈子都没有变心,为什么你认为我是一时的迷惑呢?”晓琳急促的说,脸色显得更加的苍白了。“可是,小说到底是小说,这根本不写实……我现在才晓得我的小说是多么的幼稚!”旭琴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她猛然抓住晓琳说:“晓琳!放开他!算是我求你!你不知道,我一直在爱他,我不能没有他!你还年轻,你还可以找到你的幸福,但是我……”晓琳的脸色像一张白纸,从她毫无血色的嘴唇里,轻轻的吐出几个字:“不!太晚了……我已经有了孩子!”
  旭琴握紧了沙发的扶手。
  “他也知道?”她问。“不!他不知道,我不敢告诉他。”晓琳垂下头去,有两滴眼泪滴在裙褶上。旭琴像做梦一样的回到了家里,季文正坐在椅子上,似乎在等著她回来。他望著她的脸,低低的问:
  “你去看过她了?”旭琴点点头,一句话也不说,向卧室里走去,走到了卧室门口,她又回过头来,季文正茫然的望著窗外,两道浓眉微微的蹙著。又一次,旭琴感到他身上那种特有的磁性。她轻轻的说:“你可以告诉她,我同意离婚了!”
  “啊!旭琴!”
  季文喊了一声,立刻转过头来看著她,她迈进了卧室,关上了卧房的门,把背靠在门上,让眼泪沿著面颊滚了下来。
  听到大门的开阖声,她立即冲到窗口,窗外,季文正沿著一年前晓琳来时的那条大路走远了。
  她低下头来,桌上放著她初完稿的那个中篇,半年以来,她曾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这个中篇上。她拿起了那厚厚的一叠稿纸,开始机械化的、一页一页的把它撕成两半。
  窗外,季文的影子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
十六、幸运草

  他们一共是八个人,五个男人,三个女人。
  诗苹默默的坐在美嘉的旁边,望著那五个男人彼此忙碌的在帮对方系紧背上的行囊,一面大声的、嘈杂的互相取笑著。克文,她的丈夫正卷著袖子,曲著胳膊在显示手臂上的肌肉给那夏氏三兄弟看,同时高声的嚷著:
  “你们别看我都四十了,身体可比你们这些年轻的小老弟强得多呢!尤其你们这三只猴子,把袖子卷起来让我看看,可有这样凸起来的肌肉没有?”
  克文那略嫌矮胖的身子,又背著那么大的一个行囊,看起来有点儿滑稽相。夏氏三兄弟中的老大一面系著腰带,一面轻蔑的看了克文一眼,撇撇嘴说:
  “你哪里有什么鸡肉?不过有点鸡油罢啦!”
  “得了,”站在一棵松树边的江浩回头来笑著说:“老赵还有点鸡油,你们三兄弟就只有几根鸡骨头!”
  “什么话!”三兄弟哗然的叫了起来。江浩、克文、美嘉,以及美嘉那个同学燕珍都大笑了起来。连诗苹也不由自主的笑了。这些人虽然都是克文的熟朋友,但对诗苹而言却全是陌生的,因此她也显得特别的沉默。本来,这次爬大雪山的计划并没有包括诗苹,可是,克文临时却极力劝诗苹参加,诗苹也破例的参加了,主要因为她实在厌倦了家里那份宁静得出奇的生活。刚刚在这天清晨,她才认识了这小爬山团中的每一个人,在火车站,她首先看到江浩和他的未婚妻李美嘉,江浩是个身材略高的漂亮的青年,有微褐的皮肤和一对闪烁有神的黑眼睛。美嘉更是个美丽得出奇的少女,白晰的皮肤和长而微卷的睫毛使人觉得她像个混血儿。然后,美嘉的同学何燕珍来了,那是个有点喜欢做作的女孩子。接著,三个瘦长的青年喧闹著跑了过来,叫嚣的拍著江浩的肩膀,其中一个顺手也拍了美嘉一下,引起美嘉一声尖叫,克文拉著他们的一个说:“诗苹,让我给你介绍一下夏氏三兄弟……”
  “不是这样介绍的,”江浩跑过来说:“赵太太,让我来介绍,这是夏氏三猴。”然后挨次的指著说:“瘦猴夏人豪,油猴夏人杰,毛猴夏人雄。”
  一口气认识了这么多人,使诗苹有点头昏脑胀,至于江浩的这个猴那个猴她根本就闹不清楚,但她颇欣赏这夏氏三兄弟,他们看起来都是洒脱不羁的青年,浑身散发著用不完的精力。他们转了好几次车,又步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到达了大雪山林场,林场管理员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并且参观了他们的爬山用品后,又坚持要借给他们八个睡袋,因为山上的夜很冷,认为他们仅带毛毯是不够的。然后,林场又用车子把他们送到这儿,再上去,就要开始爬山了。
  三位女性被允许不背东西,除了各人一只水壶,每个人一个手提包——其中装著她们自己的换洗衣服,和一部分干粮,而男人们背的东西就复杂了,包括两个帐篷,八只睡袋,五天的干粮和少数几件烹饪用具。夏氏三猴还额外带著两管猎枪。一切结束停当,江浩大声说:
  “我们必须立即出发,无论如何,要在天黑以前找到有水的地方扎营。如果我们的行动太慢,很可能走到半夜都到不了水边。我们这里,除了三位小姐之外,每个人对爬山多少有点经验。赵太太就归赵先生招呼,美嘉既然是我的未婚妻,当然由我管。何小姐呢?就交给你们三只猴子了。可是——”他调侃的望了夏氏三兄弟一眼,又加了一句:“你们可别打架呀!”听出这话的言外之意,燕珍不依的扭了一下身子,摇著美嘉的手臂说:“你听他这是什么话,你也不管管!”
  “他叫他们三兄弟别打架,干你什么事?”美嘉格格的笑著说,同时对三兄弟远远的做了个鬼脸。
  诗苹站了起来,大家纷纷准备出发,江浩又叮咛了一句:
  “山上绝对没有什么凶猛的野兽,顶多有几只鹿。我们最要小心的是蛇和蚂蟥,给毒蛇咬一口可不是玩的。蚂蟥那玩意更讨厌,碰到肉就往里钻,扯都扯不出来,大家可要小心。来,开步走!”七个人走了一条直线,夏氏三兄弟把燕珍夹在中间走在最前,诗苹和克文居中,美嘉和江浩殿后。路很狭窄,但并不十分难走,这是大雪山林场伐木的栈道。但前两天似乎下过雨,路非常滑,大家纷纷折断树枝用来当手杖,三位女士也每人拿了一根。三兄弟开始在向燕珍解释两管猎枪的用法,两管猎枪的扳机一直在咔嗒咔嗒的响。走在后面的美嘉不知在和江浩说什么,一直在格格的笑。克文望了诗苹一眼,问:
  “怎么样?累吗?”诗苹摇摇头,笑笑说:
  “才开始就累了还行!”一面望望后面说:“他们真是漂亮的一对!”“可不是,名副其实的郎才女貌!订婚两年了,想出了国再结婚,江浩是个满有志气的孩子!”
  诗苹不再说话,太阳渐渐移到头顶,山路也越来越难走了,汗从每个人头上滴了下来。前面夏氏三兄弟中不知道谁领先高歌了起来:
  努力,努力,努力向上跑!我头也不回呀,汗也不
  擦,拚命的爬上山去……
  接著,后面的江浩也高声的加入:
  半山了,努力,努力向上跑!上面已没有路,我手
  攀著石上的青藤,脚尖抵住岩石缝里的小树,一步,一
  步的爬上山去……然后,除了克文夫妇之外,大家都加入了合唱,歌声响彻云霄,似乎连天地都被震动了。诗苹知道他们唱的是胡适早期的一首白话诗《上山》,但这首诗被谱成歌她却不会唱。克文更不用说了,对唱歌完全是门外汉,生平只会唱一首国歌,唱起来还会让人笑破肚子。一曲既终,大家停下来乱拍著掌,同时一面笑一面胡乱的喊著再来一个。克文望了望诗苹耸耸肩:“年轻人!”“难道你就是老年人了吗?”诗苹微笑的问。
  “胡说!你要不要看我的肌肉!”克文玩笑的说。
  “算了,留著你的肌肉去向那些猴子神气吧!”
  队伍继续向前走,太阳的威力更大了,大家的脚步都滞重了许多,汗开始湿透了衣服。男人们的行囊显然成了一大负担,累极了就用棍子支著后面的背包略事休息。小姐们也显得无精打采了,燕珍首先提议休息,但江浩否决了,因为按林场的山高指示牌来看,他们还没有走到第一天预定行程的一小半。大家继续向前走,江浩不住的提醒著大家节省一点水喝,因为按照地图,他们要到天黑时才能走到有水的地方。克文抬头看了看参天的树木,突然大声的叫前面的三兄弟说:“看哪,那儿有不少你们的同类呢!”
  大家抬起头来看,树梢正有好几只猴子在对他们探头探脑的窥视著。夏人豪举起了猎枪,江浩立即抢上去按住枪管说:“不要打它们,第一,严禁同类相残。第二,它们都是些没有恶意的小东西。”美嘉又格格的笑了起来。诗苹不禁看了她一眼,她实在很美,有一对伊丽莎白泰勒似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和厚厚的、性感的嘴唇。身段略嫌矮了一些,但并不损于她的美丽。和她比起来,燕珍显得黯然失色,燕珍正是那种最平凡的,找不出特点来的女孩,只是身材还不错。和她们在一起,诗苹觉得自己很老似的,虽然她今年也不过刚满二十六岁。
  夏人豪对江浩做了个滑稽的鬼脸,收了枪。大家继续向前走,夏氏兄弟一直东张西望的找寻有没有野兽的踪迹。山路窄而陡,好几次要翻过几块高大的岩石。山耸然直立,从下向上看,只见青黑色的树木和蓝天,山似乎高不可测。人走在山里,听著风声,给人一种渺小空虚的感觉。美嘉开始大声的抱怨天热,并且叽里咕噜的后悔没有带把檀香扇来,又埋怨长裤不如裙子舒服,胶布鞋穿起来不习惯……江浩不耐的说:“小姐,忍耐点吧,你现在怪天气热,到夜里就会冻得你浑身发抖了!”“我真想吃冰淇淋!”美嘉噘著嘴撒娇似的说。
  “哼!”江浩嘲弄的冷笑了一声,“可惜这儿没有冰店,早知道李美嘉小姐要爬山啊,冰店、饭馆、咖啡厅、电影院都该搬到这山上来的!”说著,他拍了克文肩膀一下。说:“老赵,你知道美嘉准备怎么一副打扮来爬山?白尼龙纱的大裙子,里面还硬绷绷的穿了两条衬裙,白高跟鞋,足足有三寸高!我逼著她换长裤,她还不高兴呢!好像这山上的树和石头都会欣赏她似的!”“哼,我怎么知道是这样子爬山,我还以为像爬观音山、仙公庙似的,哪里像这样一个劲的在大太阳底下走!早知如此我才不来呢!”美嘉没好气的说。
  “又不是我请你来的,还不是你自己一定要来!才开始就抱怨,这以后还要走好几天呢,要打退堂鼓趁早,最好现在就回头!”江浩大声说。“回头就回头,你以为我希奇跟你走,神气些什么?”美嘉一跺脚,真的往回就走。
  “喂喂喂,这算怎么回事!”克文跳过去,一把拉住美嘉,对江浩说:“老弟,不是我说你,对小姐要温柔点,到底年纪轻,火气大。大家出来玩,吵吵闹闹的多杀风景!来,李小姐,我们到前面去,看看那三只猴子能不能打到什么东西!”
  原来夏人豪声称找到了动物的足迹,并打赌说亲眼看到有东西在树丛里动,所以三兄弟簇拥著一个何燕珍,都跑到树林里去了。克文拉著美嘉,也追踪而去。诗苹看了江浩一眼,微微一笑说:“原谅她!她年纪轻!”
  “她不是年纪轻,她根本是无知、胡闹!”江浩愤愤的说。
  诗苹又微微一笑,轻声说:
  “你不能说错误都在她,你也真的火气太大了一些!”
  “你不知道,我早就叫她不要来,她一定要来,来了又抱怨!她哪里想爬什么山,不过想凑热闹罢了!”
  诗苹看著脚底下陡峻的山路,很吃力的向上走著。江浩默然的望了她一会儿,问:
  “你第一次爬山?”“是的。”“很吃力?”“是的。”“可是你并不抱怨,也不表示。”
  诗苹站住了,望了望山下,眼前是一片的绿。绿的山,绿的树,绿的草。山风猛烈的吹了过来,她的头发全被风吹起了。她深深的吸了口气说:
  “这大自然真使人眩惑,站得这么高,迎著风,给人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我从来不知道世界是这么神奇的。我很高兴我参加了爬山,什么事需要我抱怨呢!这儿,连风和城市里的都不同,草和泥土都是香的!”她以新奇而迷惑的眼光环视著四周,像是才从一个长眠中醒来。
  “噢!”江浩兴奋的说:“你现在才刚刚开始爬而已,如果你爬到山顶,从山的最高峰看下去,好像全世界都在你的脚底下。天和你只是一臂之隔,星星仿佛都可以伸手摘到,那种感觉才真使人透不过气来呢!”
  诗苹看看江浩,他的黑眼睛里焕发著光辉,微褐色的脸颊泛出了一片红润。诗苹点点头说:
  “我想我能了解那种感觉!”
  一阵嘻嘻哈哈的声音从树丛中传来,克文和美嘉首先穿出树丛,接著燕珍和夏人杰也走了出来,燕珍正抱怨著草太深,满衣服都沾了许多榭衣——那是一种靠粘在其他动物身上而传种的植物。夏人杰在一边帮她耐心的摘取著,江浩对身边的诗苹说:“你看过这样的打猎没有?这么一大群嘻嘻哈哈的人,真有动物也给他们吓跑了,跑到这么深的草里了,没有被蛇咬一口算他们的运气!”夏人雄和夏人豪最后走出来,沮丧的提著两管猎枪。
  “怎么样?”江浩扬著声问:“猎到了什么?大象还是狮子?”
  “这儿什么动物都没有,”夏人雄说:“除了蚱蜢以外。”
  “还有你们的家族!”燕珍说,指指树上的猴子。
  大家都笑了。向前又走了半小时,他们发现了一个比较平坦的斜坡,上面长满绿茸茸的草,美嘉首先找了一个树荫,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往下一躺,把手中的手提包扔得远远的说:
  “我要休息了,天塌下来我也不管了!”
  于是,大队人马都停了下来,男人们卸下了沉重的行囊,一个个坐了下来。克文靠在一棵树上直喘气,汗把衣服湿得透透的,像才从水里爬起来一样。夏人杰走到克文身边,调侃的说:“怎么,你的肌肉好像并不太帮你忙嘛,我们比赛一下,别休息,再一口气爬他两小时怎样?”
  克文拱了拱手说:“谢谢,老弟,我实在不敢和猴子比爬山!”
  大家都打开行囊,开始吃午餐——罗宋面包、罐头牛肉是主要的食品。每个人都吃得狼吞虎咽,连美嘉都一口气吃了三个面包。江浩开了一个凤梨罐头,送到诗苹面前,诗苹拿了一块,对江浩笑笑说:
  “别侍候我,去侍候她吧,年轻人吵吵架是常事,不要把别扭闹大了!”她指了指美嘉,后者正和燕珍坐在三个兄弟的中间,三兄弟在争著给她们的面包抹牛油。
  “她正在享受她的生活,我不想打搅她!”江浩冷冷的说,把凤梨罐头送到克文面前去。
  休息了四十分钟,江浩第一个站起来,鼓著掌催促大家动身,美嘉躺在地上假寐,脸上盖了一条手帕。听到江浩的声音立即翻了个身,叽咕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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