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万绳楠(当代)
本稿是一九四七年至一九四八年,我在北京(当时名北平时,所作的笔记。整理时,参考了五十年代高教部代印的、陈老师在中山大学历史系讲述两晋南北朝史时所编的引文资料, 及一九八〇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拔的《金明馆丛稿初编》《二 編》等有关的论文,力求符合陈老师的观点。虽然如此,本稿终究是一笔记,不能说是陈老师的著作。在本摘中,不符合陈老师观点甚至有镨误的地方,在所谁免。这要由我负责。
陈老师是我国史学界公认的,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史学的创始人和奠基者。陈老师的学问博大精深,兼解十余种语言文字,为国内外所熟知,无待我来讲。我当年感觉最深的是,陈老师治学,能将文、史、哲、古今、中外结合起来研究,互相发明, 因而能不断提出新问题,新见解,新发现。而每一个新见解.新发现,都有众多的史料作根据,科学性、说服力很强。因此,陈老师能不断地把史学推向前进。那时我便想如果能把把陈老师这种治学方法学到手上,也是得益不浅的,更不消说学问了,
分析和集团分析(实际上也是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竟贯 穿在陈老师的全部讲述之中。第一箱便是《魏晋统洽者的社会阶级》。这可说明陈老师研究历史.在方法论上达到了何种高度。可以这样说:陈老师不仅是我国近代资产阶级史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而且是资产阶级史学过渡到马克思主义史 的桥梁。我想这样说不为过分。陈老师在讲述魏晋南北朝史时,提出了许多新问;有些问題,如民族以文化分而不是以 血统分,陈朝是南方蛮兹创立的朝代,对民族史、江南开发史 的研究,起了极为深远的彩吶。他如东汉,袁绍、孙吴、西晋的 统治者属于同一个阶级之说,近年来也引起史学界的注意,被借鉴、运用去研究孙吴的历史。我这文拙笔,虽然不把陈老师的精彩论述,一一如实地反映出来,但我想这部笔记的发 表,对于硏究陈老师在边代史学上的地位与贡献,对干研究魏 晋痏北朝的历史,将起到它的作用。
在清华研究院时期,陈老师对教学的高度负责精神,也给 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那时,陈老师的眼睹巳经失明,年龄也接近六十,可是每周如常授课。在我的记忆中,陈老师一堂课也没有缺过。对干能提出问题的学生,他非常欢害。学生如果 有一得之见,他总是热情扶植。陈老师说过:要多读书,基础一 定要厚;要会思索,发前人之未发。这些话至今仍在我的耳畔回响。
这本笔记的盩理与出版,得到研究貌晋南北朝史的同志, 特别是武汉大学魏晋隋唐史研究室的黄惠贤同志的积极支持,还得到黄山书社的同志的积极支持,特此表示谢。
万楠
1986. 6, 23
目 录
第一;魏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
(附论吴、街)
(一) 魏晋统治者社会阶级的区别
(二) 司马氏的夺权斗争
(三) 西晋政治社会的特征…
(四) 附论吴、蜀 第二篇罢州郡武备与封建制度
(一) 从州郡领兵到罢州郡兵
(二) 分封诸王 第三篇潸谈误国(附"格义"〉
四篇西晋末年的天师道活动
赵王伦废立
(二) 东莱刘伯根、王弥起兵,
(三) 张昌起兵
(四) 李特起兵
第五篇徙戎问醒 第六篇五胡种族问题
(一) 五胡次序
(二) 羯族
(三) 氐族
(四) 鲜卑(释黄须鲜卑奴与白虏)
(五:)卢水胡
第七篇胡族的汉化及胡汉分治
(一)胡族的汉化
(二) 胡汉分洽
第八篇發代人口的流动及其彩响《附坞)
(一) 人口流动的三个方向一东北、西北与南方
(二) 北方胡族统治者的徙民与人民的屯聚问题
(坞壁及桃花源》
第九篇东管与江南士族之结合
第十;孙恩、卢循之乱
第十一篇楚子集团与江左政权的转移
第十二篇梁陈时期士族的没落与南方蛮族的兴起
(一) 梁建业、江陵两大士族集团的灭亡
(二) 陈与南方蛮族
第十三篇南朝官制的变迁与社会阶级转变的关系
第十四篇南北对立形势分析
(一) 北强南弱之形势
(二) 北朝不能过早统一南北的原因
(附淝水之战〉
(三) 南朝北伐何以不能成功
第十五篇北魏前期的汉化(崔浩问题) 第十六篇北魏后期的汉化《孝文帝的汉化政策)
第十七篇六镇问《附魏齐之兵)
(一) 六镇含义及北魏的设防问题"
(二) 北魏的兵
(三) 六镇起兵的原因
(四) 六镇兵的转手,北齐的建立
(五) 北齐的兵
(六) 杨陏、李唐非出自六镇
第十八篇北齐的鲜卑化及西胡化
(―》北齐的鲜卑化
(二) 北齐的西胡化
第十九篇宇文氏之府兵及关陇集团(附乡兵)……
(一)北周统治者宇文氏之由来 、
二、东西魏的形势,府兵制的创立
(三) 关陇本位政策与关陇集团的形成
一、 关陇物质本位政策(关于府兵与乡兵〉…
二、 关陇文化本位政策《关于行周礼)……
(四)周武帝、隋文帝对府兵制度的改革
第二十篇南北社会的差异与学术的沟通
(一〉 南北社会的差异,
(二) 南北学术的沟通
第二十一篇佛教三题
(一) 佛教之于中国(夷夏之辨)
(二) 佛教之于道教
一、 寇谦之的家世
二、 佛教医药天算之学对寇谦之的影响……
三、 佛教律学对寇谦之的影响
(三) 佛教之于四声
第一篇魏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 (附论吴、蜀)
魏晋统治者社会阶级的区别
魏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是不同的。不同处是:河内司马氏为地方上的亲族,儒家的信徒;魏皇室谯县曹氏则出身于非儒家的寒族。魏、晋的兴亡递嬗,不 司马、曹两姓的胜败问题,而是儒家豪族与非儒家的寒族的胜败问题。
按《晋书》一《宣帝纪》云:
"楚、汉间,司马卬为赵将,与诸侯伐秦。秦亡,立为殷王,都河内。汉以其地为郡,子孙遂家焉。自卬八世生 征西将军钩,字叔平。钩生豫章太守量,宇公度。量生颍
川太守偶,字元异。儁生京兆尹防,宇建公。帝即防之第二子也。……博学洽闻,伏膺儒教。"
据此可知河内司马氏自东汉司马钧以来,世代为将军、守、尹。司马懿(追溢为晋宣帝)是司马防的第二个儿子,信仰的是儒教。
司马懿的高祖司马钩的事迹,略见于《后汉书, 西羌传》。祖父司马偶、父司马防的事迹,略见于《魏志 ,司马朗传》注引司马彪《序传》。兹引述如下,并略加铨释。
《后汉书》一一七《西羌传》略云:
"安帝永初元年,先零别种滇零与钟羌诸种大为寇 掠。明年冬,(邓〉骘使任尚及从事中郎司马钧率诸郡兵 与滇零等数万人战于平襄〈县名,属汉阳郡),尚军大败, 死者八千余人。于是滇零等自称天子于北地。元初二年 春,遣左冯翊司马钧行征西将军,督右扶风仲光、安定太 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师虎牙都尉耿溥、右抉风都尉 皇甫旗等合八千余人,又庞参将羌胡兵七千余人,与钧 分道并北击零昌。参兵至勇士 (县名,厲天水郡)东,为杜 季贡所败,于是引退。钩等独进,攻拔丁奚城,大克获。杜 季贡率众伪逃,钩令光、恢、包等收羌禾稼,光等违钧节 度,散兵深人,羌乃设伏要击之。钩在城中,怒而不救,光 并没,死者三千余人。钧乃通还,坐征,自杀。"
《三国志,魏志》一五《司马朗传》裴注引司马彪
《序传》云:
"朗祖父儁,字元异,博学好古,……乡党宗族咸景 附焉。位至潁川太守。父防,宇建公,……虽闲居宴处,威 仪不忒。雅好《汉书》名臣列传,所讽诵数十万言。少仕州 郡,历官铬阳令、京兆尹,一…渚子虽冠成人,不命进
不敢进,不命坐不敢坐,不指有所问不敢言,父子之间 肃如也。一…有子八人,朗最长,次即晋宣帝也。"
然则,河内司马氏起家于司马钧的征西芜。司马 钧是武将,到司马儁"博学好古",司马氏已成为士大夫阶级了。司马防"父子之间肃如",是服膺儒教的一 种表现。
服膺儒教的豪族的出现,在东汉时代,是一个较 为普遍的现象,非止河内司马氏而已。例如汝南袁氏,《后汉书》七五《袁安传》略云: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也。祖父良,习《孟氏易》, 平帝时,举明经,为太子舍人。建武初,至成武令。安少传 良学,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建初八年,迁太仆。
(元和三年)代第五伦为司空。章和元年,代桓虞为司
徒。"
汝南袁氏自袁良以来,世传《孟氏易》,为东汉的名族。 再如弘农杨氏,《后汉书》五四《杨震传》略云-
"杨展,字伯起,弘农华阴人也。父宝,习《欧阳尚 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震少好学,受《欧阳尚书》于 太常桓郁,明经博览,无不穷究。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 子杨伯起。'。
弘农杨氏自杨宝以来,世传《欧阳尚书》,也是东汉的名族。
服膺儒教的河内司马氏,与汝南袁氏、弘农杨氏属于同一个阶级,他们都是地方上的豪族。汉、魏主要 的士大夫,其出身大抵为地方豪族。伹也有出身于小 族的,因为政治立场和思想信仰与豪族相同,可划为 一个阶级。如山涛,《世说新语政事类》"山公以器重朝望"条刘注引虞预《晋书》云"山涛,字巨源,河内怀人。祖,本郡孝廉。父曜,冤句令。涛早孤而贫,少有器量,宿士犹不慢之。年十七,宗人谓宣帝(司马懿曰:'涛当与景(司马师〉,文《司马昭)共纲纪天下者也。'帝戏曰:'卿小族,那得此快人邪!'"
山氏是河内郡的小族。山涛原好老庄,后来在政治上 依附司马氏,改变了思想信仰。象山涛这样的小族,可 视为与司马氏同一个阶级。
服膺儒教即遵行名教(君臣、父子等)。其学为儒 家之学.其行必须符合儒家用来维系名教的道德标准 与规范,即所谓孝友、礼法等等。《晋书》二〇《礼志中》 略云:
"文帝之崩,国内服三日,武帝亦遵汉、魏之典,既葬除丧,然犹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太宰司马孚等奏(请)敕 御府易服,内者改坐,太官复膳,诸所施行,皆如旧制。诏
曰。本诸生家,传礼来久。何心一旦便易此情于所天!' 孚等重奏(请)敕有司改坐复常,率由旧典。又诏曰:'三年之丧,自古达礼。虽薄于惰,食旨美,所不堪也。不宜
反复,重伤其心,言用断绝,奈何!奈何〃帝遂以此礼终三年,后居太后之丧亦如之。"
《抱朴子,外篇,讥惑篇》又云:
"吾闻晋之宣、景、文、武四帝,居亲丧皆毁瘠逾制, 又不用王氏二十五月之礼,皆行(二十)七月服。于时天下之在重哀者,咸以四帝为法。世人何独不闻此,而虚诬 高人,不亦惑乎?"
上引材料可以说明晋皇室自司马懿〔宣帝)至司马炎 《武帝)都重孝,重礼。"三年之丧,自古达礼",而晋皇 室自司马懿以来,"居亲丧皆毁瘠逾制",可谓有过之 而无不及。孝是道德标准,礼是行为规范。看一个人的 行为合不合乎儒家的道德标准,首先便看他守不守 礼。阮裕曾指责谢万"在兄前欲起索便器",为"笃而无礼"。〈《世说新语,简傲类》〉他以为"人不须广学,正 应以礼让为先",(《晋书》四九《阮籍传》附《阮裕传》) 便是这个意思。晋皇室"居亲丧皆逾制",超过了丧礼的规定,是重孝的表现。
西晋有三大孝:王祥、何曾、荀觊。《三国志,魏 志》四《陈留王奂传》云:
"咸熙元年三月丁丑,以司空王样为太尉,征北将军 何曾为司徒,尚书左仆射荀凯为司空。己卯,进晋公(司 马昭)爵为王,封十郡,并前二十。"
这三大孝同日被拜为三公,位望之隆,仅次于晋王司马昭。他们都出身于儒家豪族,都崇奉儒家名教,都是司马氏的党与,与司马氏一起组成西晋的统治集团。
王祥。《三国志,瑰志》四《陈留王奂传》裴注引
《汉晋春秋》云:
"晋公既进爵为王,太尉王祥、司徒何曾,司空荀觊 并王。颉曰:'相王尊重,何侯与一朝之臣皆已尽敬,今
便当相率而拜,无所疑也。相:'相国位势,诚为尊贵,然要是魏之宰相,吾等魏之三公,公、王相去,一而 已,班列大同,安有天子三可拜人者!损魏朝之望,
亏臂王之德。君子爱人以礼,吾不为也。'及人,颉遂拜,
而祥独长揖。王谓祥曰?今日然后知君见顾之重!"
司马昭虽已进爵为王,但还是魏朝的宰相。而王祥、何 曾、荀颉是魏朝的三公,荀觊向司马昭跪拜,不合于 礼。王祥独长揖,合于礼。"君子爱人以礼",故司马昭 对王祥说:"今日然后知君见顾之重。"又《晋书》三三 《王祥传》略云:
"王祥,琅邪临沂人。祖仁,育州勅史。祥性至孝,早 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潜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 牛下,祥愈恭谨。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母常 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 鍾跃出,持之而归。母又思黄雀炙,复有黄雀数十飞人其 曠.复以供母。乡里惊叹,以为孝感所致焉。有丹亲结实, 母命守之,每风雨,祥II抱树而泣。其笃孝纯至如此
王祥是二十四孝之一,不仅在守礼上是模范,在尽孝 上也是模范。他出身于琅邪王氏,是儒家豪族的代表 人物之一。
何曾。《晋书》三三《何曾传》略云:
"何曾,陈国阳夏人也。父菱,魏太仆、阳武亭侯。嗡 进封颍昌乡侯。咸宁四年爽,下礼官议溢,博士秦秀溢为 '缪丑',帝不从,策缢曰孝。曾性至孝,闺门整肃,自少及 长,无声乐嬖幸之好。年老之后,与妻相见,皆正衣冠,相 待如宾。己南向,妻北面,再拜上酒,酬酢既毕便出。一岁 如此者不过再三焉。初,司隶校尉傅玄著论称曾及荀颉 曰:'以文王之道事其亲者,其潁昌何侯乎,其荀侯乎〗古 称曾、闵,今曰荀、何。内尽其心以事其亲,外崇礼让以接 天下。孝子,百世之宗;仁人,天下之命。有能行孝之道, 君子之仪表也。'又曰:'荀、何,君子之宗也/然性奢豪,
务在华侈。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曰 食万钱,犹曰'无下箸处'。刘毅等数劾奏曾侈汰无度,帝 以其重臣,一无所问。都官从事刘享尝奏曾华侈。后替辟 享为掾,常因小事加享杖罚。其外宽内忌,亦此类也。时 司空贾充权拟人主,曾卑充而附之。及充与庾纯因酒相 竞,曾议党充而抑纯,以此为正直所非。"
何曾"性至孝,闺门整肃",被傅玄称之为"内尽其心以 事其亲,外崇礼让以接天下",为"君子之宗"。在重孝、 重礼上,他与王祥无分别。这可说明重孝、重礼为儒家 豪族共有的特征。又何曾此人"性奢豪,务在华侈"。曰
食万钱,还说"无下箸处"。且外宽而内忌,依附权臣, 奴颜婢膝。这个特征,我们从当时儒家豪族身上,也是 可以找到的。王恺与石崇的斗富,袁绍的"外宽内忌" (《三国志魏志》一四《邦嘉传》注弓I《傅子》扒司马魃 的''内忌而外宽"(《晋书》一《宣帝纪",这些例子便很 足以说明问题。
荀颉。《晋书》三九《荀觊传》略云-
"荀觊,揆川人,魏太尉或之第六子也。性至孝,与抉
风王骏论仁孝孰先.见称于世。咸熙中,司空.进爵乡 侯。以母忧去职,毁几灭性,海内称之。明三礼,知朝廷大 仪,而无质直之操,唯阿意苟合于荀勖、贾充之间。初,皇 太子将纳妃,颉上言贾充女姿德淑茂,可以参选,以此获 讥于世。"
荀觊性至孝,明礼,与何曾相同。故傅玄以荀、何并列, 同称为"君子之宗''。但他依附贾充,也与何曾相同,这 却非君子。
儒家亲族服麻的是儒家的名教。之所以重孝,是 因为根据儒家的教义,修身治家的道德方法,亦适用 于治国平天下。所谓"国身通一"、"求忠臣于孝子之 门''是也。名教之大者莫若君臣,孝于亲才能忠于君。 囡此,以孝友礼法见称于宗族乡里,就成了儒家亲族
人物的一个明显的特点。
在两汉的征辟制度下,以仁孝礼让著称于乡里,
是人仕的途径。取士与仁孝礼让或者说与德的结合. 遂使名教成为豪族屡世必须奉行的圭臬与赖以自豪 的门第的标志。豪族往往就是儒门。
再说魏统治者的社会阶级。
魏统治者的社会阶级与晋不同。魏统治者莨氏出 身于寒族,且与阑宦有。曹操的崇尚与政策即由他 的阶级出身决定。
《三国志,魏志》一《武帝纪》略云:
"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桓 帝时,曹腾为中常侍、大长秋,封费亭侯。养子嵩嗣,官至 太尉。莫能审其生出本末。(裴注云:"吴人作《曹睐传》及 郭頒《世语》并云: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太祖于惇为从父兄弟。"嵩生太祖。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 任侠放荡,不冶行业,故世人未之奇也/'
又《三国志,魏志》六《袁绍传》裴注弓I《魏氏春秋》载陈琳橄文略云;
"(曹〉操赘阉遗丑,本无令德,儇狡锋侠,好乱乐祸, 加其细政苛惨,科防互设,缯缴充溪,坑宑塞路,举手挂 网罗,动足蹈机陷。"
曹操的祖父曹腾是中常侍,噸宦。父亲曹离是曹 腾的养子,即所谓"乞匄携养"之类(陈琳檄文:)。就曹 操的家庭出身来说,是寒族,阉宦阶级。曹操"任侠放 荡,不治行业"细政苛惨,科防互设—.表明曹氏并不
"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 宠之臣,舆报不敢过度。"
按曹操为司空、丞相,毛为东曹橡,掌选举。毛玢"务 以检率人",是曹操的政策。《三国志,魏志》一《武帝 纪》裴注弓I《魏书》说曹操
"性节俭,不好华丽,后宫衣不锦锈,侍御履不二采, 帷帐屏风坏则补纳,茵蓐取温,无有缘饰。"
又《三国志,魏志》--二《崔瑛传》引《世语》还说到: "(曹》植妻衣绣,太祖登台见之,以违制命还家賜
死。"
据此可知尚节俭不仅是曹氏的风尚,而且有制度规 定。衣绣要处死,即使是曹植的妻子也不能赦免。曹操 如此厉行节俭,与他出身于寒族及当时经济的破坏虽 有关系,但更重要的是要摧破豪族的奢侈之风。
儒家豪族尚奢侈,曹操尚节俭,只是曹操与儒家 豪族对立的一个侧面。曹操要在汉末取刘氏皇位而代 之,最为重要的是要摧被儒家豪族的精神堡垒,即汉 代传统的儒家思想,然后才可以获得成功。兹录曹操
求才三令并略加论释于下。
《三国志》一《武帝纪》云:
"(建安)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 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 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 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 ,为膝、薛大夫。若必庫士而后可闬,则齐桓其何以世? 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宾者乎?又得无盗嫂 受金,而未遇无知音乎? 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喰才是 举,吾得而用之。'。
"(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未令曰:'夫有行之士,未 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 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 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 矣。",
"(建安二十二年裴注引《魏书》曰》秋八月,令曰-'昔伊挚.傅说出于牧人,管件,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 萧何、曹参,县吏也,信、陈负汙辱之名,有见笑之 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 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 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顼, 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汙辱 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 所知,勿有所遗。'。
曹操三令,大旨以为有德者未必有才,而有才者,或负
不仁不孝、贪诈的污名。这是明白宣示儒家豪族自来
所遨奉的金科玉律并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据,汉征辟制 度的标准儒教已经完全破产,不可依据。三令标明了 曹操政策之所在标准是才,不是道德。三令的颁 布,是政治社会道德思想上的一个大变革,并非仅止 是为了求才于一时。如果深入一步,联系曹操的阶级 出身来考察,就可知曹操出身阉宦家庭,而阉宦之人, 在儒家经典教义中不能占有政治上的地位,若不对此 不两立的儒家教义摧陷廓清,则本身无以立足,更无 以与儒家豪族人物如袁绍之辈相竞争。从摧陷廓清儒 家豪族的金科玉律来说,此三令可视为曹魏皇室大政 方针的宣言。与之同者,便是曹党;与之异者,便是与 曹氏为敌的党派。
《魏志,武帝纪》在记述了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
未曹操所下达的求才令后,还记述了同日下达的一个 关于掌管刑法的人选的命令。此令说: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 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接着《魏志》写了"于是置理曹掾属"。按《魏志,武帝 纪评》说曹操"窣申、商之法术"。《晋书,傅玄传》记傅 玄之言,又说"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这说明要 摧陷廓清豪族儒教教义的曹操,转而求以法术为治。
所以他重刑。陈琳檄文所说"细政苛惨,科防互设",反
映的是儒家衮族对曹操重法术的看法。好法术可以说
是曹操郵弃懾术的一种必然结果。
曹操为一代之枭杰,他不仅得到了众多有才能的
寒族人物的支持,而且得到了郎分有才能的豪族士大
夫的支持,如荀或、荀敉。荀或本从袁绍。袁绍是汉末
儒家豪族的代表人物,其凭藉的深厚,远非非儒家的
寒族代表人物曹操所可比拟。然而袁绍"繁礼多仪",
"外宽内忌,用人而疑之,所任唯亲戚子弟",〔《三国志
,魏志》一四《郭嘉传》裴注弓I《傅子》〉荀或认为袁绍
不能有所作为,遂舍袁从曹。他还为曹操引进了不少
士大夫阶级的人物。然而,作为一个阶级来说,懾家豪
族是与寒族出身的曹氏对立的。官渡一战,曹氏胜,袁
氏败,儒家豪族阶级不得不暂时隐忍屈辱。但乘机恢
复的想法,未尝一刻抛弃。曹操死后,他们找到了司马 懿,支持司马弒向曹氏展开了夺权斗争。袁绍是有后
继人的,他的继承人就是司马筠。袁绍的失败只表明 懾家豪族暂时受到了挫折。后来,他们通过司马懿父 子之手,终于把政权夺回到了自己的手上。
(二)司马氏的夺权斗争
东汉末年与曹操合作的儒家豪族人物,在官渡战
后五十年间(官渡之战在汉献帝建安五年,即公元二
〇年。司马懿夺取曹爽权力在魏齐王曹芳正始十 年,即公元二四九年》多已死亡,而司马懿年少于曹 操二十四岁,又后死三十一年,(:曹操生于后汉桓帝永 寿元年,即公元一五五年,死于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即 公元二二〇年。司马懿生于后汉灵帝光和二年,即公 元一七九年,死于魏齐王曹芳嘉平三年,即公元二五 一年。〕乘曹氏子孙孱弱昏庸的时候,以垂死之年,奋 起一击,夺取曹爽手中权力。二子司马师、司马昭继承 他的遗业,终于颠覆了魏朝,尽复东汉时代懾家豪族 阶级统治全盛之局。这是曹操当时所未料及的。
司马氏所以能够夺取到曹氏的政权,有以下几个 原因。
一是司马弒的坚忍阴毒,远非汉末同时儒家迂缓 无能之士所能比。如《晋书》一《宣帝纪》所云:
"帝内忌而外宽,猜忌多权变。魏武察帝有雄豪志, 闻有狼颗相,欲验之,乃召使前行,令反尿,面正向后,而 身不动。帝于是勤于吏职,夜以忘寝,至于刍牧之间,悉
皆临履,由是魏武意遂安。及平公孙文((,大行杀
戮。诛曹爽之际,支党皆夷及三族,男女无少长,姑姊妹 之适人者皆杀之,既而竞迁魏鼎云。"
可见其本性之残忍,手腕之毒辣。《世说新语,尤悔 类》写到东晋王导、温桥往见明帝,明帝问温娇"前世
所以得天下之由"。
"温未答,顷,王曰:'温峤年少未谙,臣为陛下胨
之。'王乃具叙宣王创业之始。诛夷名族,宠树同己,及 文王(司马昭)之末髙贵乡公事。(刘注云:宣王创业诛
曹爽、任蒋济之流者是也。》明帝闻之,覆面著床曰:'若 如公言,祚安得长?'"
司马懿父子的坚忍阴毒,连子孙也感到羞耻,以至怀 疑晋拃能不能长久保持下去。
二是司马氏父子得到了豪族强民的支持。曹操对 豪强是抑制的,《三国志"魏志》一《武帝纪》记建安九 年"九月令曰:'河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
赋!'重豪强兼并之法,百姓喜悦。"裴注弓I《魏书》云:
"公令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 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揀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 代出租賦,街爾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 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 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 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 也。,,,
这是曹操在平定河北之后发布的、旨在抑制豪族,扶
植弱民或寒族的命令。袁绍父子的失败也就是豪族的
失败,但只是暂时的失畋。他们在找到了司马懿父子
之后,都支持司马魃父子与曹氏斗争。《三国志,吴
志》三《孙皓传》"斩吴丞相张悌"下裴注弓I《襄阳记》
云:
"瑰伐蜀。吴人问悌曰:'司马氏得政以来,大难屡
作,智力虽丰,而百姓未服也!今已竭其资力,远征巴蜀, 兵劳民疲而不知恤,败于不暇,何以能济?'悌曰:'不然, 曹操虽功盖中夏,威瘼四海,崇诈仗术,征伐无巳,民畏 其威,而不怀其德也。丕、黻承之,系以惨虐,内兴宫室, 外惧雄康,东西驰驱,无岁获安。彼之失民,为曰久矣。司 马懿父子自握其柄,累有大功,除其烦苛而布其平惠,为 之谋主而救其疾,民心归之,亦已久矣。故淮南三叛而腹 心不扰,曹鬆之死,四方不动,摧坚敌如折枯,荡异同如 反掌,任贤使能,各尽其心,非智勇兼人,孰能如之?其威 武张矣,本根固矣,群情报矣,奸计立矣。彼强弱不同,智 笄亦胜,因危而伐,殆其克乎!'"
悌说的"民",指豪族强民。张梯说的"烦苛",指曹操 "重豪强兼并之法"。所以,"民畏其威,而不怀其德"。 张悌说的"平惠",指司马氏承继袁绍,"以宽济宽", "使豪强擅恣"。所以,曹氏"失民",而对司马氏说来, 则"民心归之"。自曹爽、夏侯玄及其党羽被杀之后,魏 都洛阳已无曹氏势力,所以,"淮南三叛(王凌、忸丘 检、者葛诞)而腹心不扰"。到淮南三叛先后被司马氏 父子平定,地方也无曹氏的势力,所以,司马昭杀离贵 乡公曹髦,"四方不动"。
以司马弒父子的坚忍阴毒而又有豪族强民的支
持,夺取曹魏政权就具备了极大的可能性。
三是一些寒族出身的官吏,崇尚与曹氏相同,本 属曹氏一党,但后来却改变政治立场,站到司马氏一 边。而司马氏在夺权问题上,在某些方面,也很需要借 助于他们。象杀高贵乡公曹髦,这对于服膺儒教,标榜 君臣名分的懾家豪族的代表司马昭来说,是一个棘手 的问题。他在这个问题上,得到了非儒家的寒族出身 的贾充全力支持。高贵乡公是由贾充出面指使成济杀 掉的。贾充是司马氏及豪族的大功臣,他既为司马氏 夺取君权除了最后一个障碍,又为司马氏保全了儒 家名教信徒的美称。贾充是贾逵之子。关于贾達,《三 国志,魏志》一五《贾逵传》略云:
"为豫州剌史。是时天下初复,州郡多不摄。逵曰:
'州本以御史出监诸郡,以六条诏书察长吏二千石已下, 故其状皆言严能糜扬有督察之才,不言安静宽仁有恺悌
之德也。今长吏慢法,盗娀公行,州知而不纠,天下复何 取正乎?,兵曹从事受前刺史假,逵到官数月,乃还:考竞 其二千石以下阿纵不如法者,皆举奏免之。(文)帝曰-
'逵真刺史矣。,布告天下,当以豫州为法。,子充嗣,咸 熙中为中护军。"〈裴注引《晋诸公赞》曰:"高贵乡公之
难,司马文王赖充及免。为晋室元'功之臣。"〉
可知贾逵为刺史,主张刺史考察长吏二千石以下,应
具"严能鹰扬有督察之才",而不主张刺史考察时有
"安静宽仁有恺悌之德"。他奏免过他所考察到的二千 石以下"阿纵不如法者"。这是曹操的主张,曹操的政
策。
《三国志I魏志》二八《王凌传》注引干宝《晋纪》 又云:
"凌到项,见贾逵祠在水側。凌呼八贾梁道〗王凌
忠于魏之社稷者,唯尔有神知之。'其年(嘉平二年)八 月,太傅(司马弒)有疾。梦凌、逵为厉,甚恶之,遂甍。"
可知贾達忠于魏朝。王凌为淮南三叛之一,王凌 之叛是司马魃平定的。司马弒"梦凌、逵为厉",是因为 这两个人都忠于曹氏,反对司马氏。可是王凌却不知 贾逵的儿子贾充将来竟会成为晋室元功之臣,魏室的
贾氏出身,在《晋书》五〇《庾纯传》中有记载。此 传云:
"初,纯以贾充奸佞,与任恺共举充西镇关中,充由 是不平。充尝宴朝士,而纯后至。充谓曰:'君行常居人 前,今何以在后?'纯曰:且有小巿井事不了,是以来 后/世言纯之先尝有伍伯者,充之先有市魁者,充、纯以 此相讥焉。充自以位隆望重,意殊不平。及纯行酒,充不 时饮。纯曰,长者为寿,何敢尔乎?'充日:'父老不归供 养,将何言也?'纯因发怒曰:'贾充!天下凶凶,由尔一 人。'充曰:'充辅佐二世,荡平巴蜀,有何罪而天下为之
凶凶?'纯:'髙贵乡公何在?'众坐因罢。充左右欲执 纯,中护军羊诱、侍中王济佑之,因得出/'
可见贾充的先人有做市魁的,出身为寒族,与曹操的 出身一致。标榜名教的司马昭假手于他杀了天子,庾 纯的"高贵乡公何在"一语,可谓击中了贾充的要害。 贾充投靠司马氏,杀魏朝天子,成就了司马氏的夺权 大业,在叛徒中具有典型的意义。司马昭父子对他感
投靠司马氏的非儒家出身的寒族,非止贾充一 人。象陈骞、石苞,对司马氏的夺权,支持也是有力的。 陈骞是胨矫之子。《三国志,魏志》二二《陈矫传》裴注 引《世语》略云-
"(魏明)帝优社稷,问矫:'司马公(弒)忠正,可谓社 稷之臣乎?'矫曰:'朝廷之望,社稷未知也。'',
可见陈矫站在曹氏一边,反对司马氏。陈矫的出身,据 《陈矫传》引《魏氏春秋》:
"矫本刘氏子,出阚舅氏,而婚于本族,徐宣每非之, 庭议其阐。太祖《曹操)惜矫才量,欲拥全之,乃下令曰: '丧乱以来,风教裯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貶,自建安五年 已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
陈矫本姓刘,出嗣舅氏陈姓,因而姓陈。可他却与本族
刘姓之女结婚,故为徐宣所非。他出嗣陈氏与曹操之
父寳嵩本为夏侯氏之子,出嗣曹腾,有类似之处。他婚 于本族,在曹操看来,无足为异。"丧乱已来,风教阀 薄",不仅陈氏、刘氏沾染此风,曹氏、夏侯氏也沾染上 了。《三国志魏志》九《夏侯惇传》云-
"子楙素自封列侯。初,太祖以女妻楙,即清河公主
也。"
又《三国志,魏志》九《夏侯渊传》云:
"渊妻,太祖内妹。长子衡,尚太祖弟海阳哀侯女。"
又《三国志,魏志》九《夏侯尚传》云:
"尚有爱妾嬖幸,宠夺适室。适室,曹氏女也。故文帝 遣人绞杀之。"
又《三国志,魏志》九《夏侯尚传》附子《玄传》云: "正始初,曹爽辅政。玄,爽之姑子也。"
可见曹氏与夏侯氏也通婚,且习以为常。这实际上是 非儒家的寒族不讲礼法的表现,何况曹操的政策又是 不以儒家的道德标准取人。
再看陈骞。《晋书》三五《陈骞传》略云:
"陈骞,临淮东阳人也。父矫,瑰司徒。武帝受禅, (骞)以佐命之觔,封髙平郡公,与贾充、石苞、裴秀等俱 为心膂,而骞智度过之,充等亦自以为不及也。弟稚与其 子舆忿争,遂说骞子女秽行,骞表徙弟,以此获讥于世。"
陈骞在司马炎亡魏成晋上,有佐命之功,政治上 完全倒到了司马氏一边。他是西晋最高统治阶层的人 物之一,"子女秽行"是西晋统治阶级风俗淫僻的表 现,已不能用寒族不讲礼法来解释。贾充的两个女儿
也是如此。《晋书》三一《惠贾皇后传》略云-
"惠贾皇后,父充。荒淫放恣,与太医令程据等乱,彰 内外,
又《晋书》四〇《贾充传》略云:
"以外孙韩遒为《充子)黎民子,奉充后。逮母贾午, 充少女也。父韩寿,美姿貌,贾充辟为司空掾.女见寿而 悦焉,呼寿夕人。充知女与寿通,遂以女妻寿。"
贾充的长女贾南风是晋惠帝司马衷的皇后,她的"荒 淫放恣",己不是非懾家的寒族不讲礼法的问题,而是 西晋亲族世家生活腐朽在最髙统治阶层的反映。
石苞。《晋书》三三《石苞传》略云:
―苞,勒海南皮人也。县为吏,给农司马。会渴者 阳翟郭玄信奉使,求人为御,司马以苞及邓艾给之。行十 余里,玄信谓二人曰:'子后并当至脚相。'苞曰:'御隶 也,何卿相乎?'文帝崩,贾充、荀勖议葬礼未定,苞时奔 丧,恸哭曰:基业如此,而以人臣终乎葬礼乃定。每与 陈骞讽效帝,以历数已终,天命有在。及禅位,苞有力焉。 〈苞子)崇潁悟有才气,而任侠无行检。在钢州劫远使商 客,致苗不貲。复拜卫尉,与潘岳谄事贾谧。財产丰积,室
宇宏丽,后房百数,皆曳纨绣,珥金翠.丝竹尽当时之选,
庖膳穷水陆之珍。与贵戚王恺、羊锈之徒以奢相尚。 (崇被害后,)有司簿阅崇水碓三十余区,仓头八百余人. 他珍宝货贿田宅称是。"
可知石苞也是一个出身寒族,而政治上站在司马氏一 方的人物。在亡魏成晋上,与陈骞同有佐命之功。如仅 就石苞的出身立论,其子石崇应当崇尚节俭。可是石 崇生活的时代同贾充、陈骞的子女一样,是亲族世家 掌握政权的西晋时代,他的父亲也是西晋最高统治阶 层的人物之一,他已不再属于寒族而属于豪族。他的 奢靡,是西晋豪族世家风俗淫僻的极端的表现。性质 与何曾的"务在华侈"相同。
以上所说是司马氏的夺权斗争。司马氏所以能从 曹氏手中夺得政权,原因不外上面说的三个。
(三)西晋政治社会的特征
西晋政权的出现,表明儒家贵族最终战胜了非儒 家的寒族。西晋政权是儒家豪族的政权,政治社会道 德思想与曹操时期不一样了 ,与曹操以前的东汉,则
有相通之处。西晋统治者标榜僑家名教,中正以"品" 取人,品指"行性",即指儒家用来维系名教秩序的道
德标准。而豪族与懾门是同义词,因此选举变成"门 选''。门选起着巩固豪族统治的作用。唯才是举的时期 过去了。又西晋豪族以奢靡相髙,崇尚节儉的时期也 过去了。司马晋与曹魏的统治是很不相同的,原因就 在统治者社会阶级的不同。
钱货币)是财富的标志。西晋统洽者是奢侈的, 但有的也很吝啬。无论奢侈与吝啬,他们有一个共同 的特征,就是贪鄙与爱钱。如王戎,《晋书》四三《王戎 传》云-
"性好兴利,广收八方园田水碓,周遍天下。积实聚 钱,不知纪极,每自执牙筹昼夜算计,恒若不足,而又俭 啬,不自奉养,天下人頃之膏肓之疾。女适裴顦,贷钱数 万,久而未还,女后归宁,戎色不悦,女遽还直,然后乃 欢。从子将婚,戎遗其一单衣,婚讫,而更责取。家有好 李,常出货之,恐人得种,恒钻其核。以此获讥于世。"
又如和峤,《晋书》四五《和峤传》云:
"峤家产丰富,拟于王者,然性至吝,以是获讥于世。 杜預以为峤有钱癖。"
钱可以通神,有钱就有了一切。西晋统治者爱钱不是 个别的现象,而是带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晋书》 九四《隐逸传鲁褒传》略云:
"元康之后,纲纪大坏,褒伤时之贪鄹,乃隐姓名,而
著《钱神论》以剌之。其略云;'亲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 则贫弱,得之则富昌。京邑衣冠,疲劳讲肆,厌闻清谈,对 之睡寐,见我家兄,莫不惊视。洛中朱衣,当途之士,爱我 家兄,皆无已已。谚曰:钱无耳,可使鬼。凡今之人,惟钱 而己。,,,
洛中朱衣当途之士爱钱何以爱到如此程度?这与他们 出身于豪族儒门,新取得政权是有关系的。另外,当时 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也可以研究。石崇在荆州"劫远 使、商客,致富不赀",商客是个很活跃的阶层。
朱衣当途之士都是官吏。做官的目的便是"为身 择利",而官吏的为身择利,遂使西晋的政治和社会风 气,败坏到了极点。《晋书》五《孝愍帝纪论》所引干宝 之言,说到了豪族儒门统治下的西晋政治和社会风气 的败坏情况,录之以见。
"加以朝寡纯德之人,乡乏不二之老,风俗淫僻,耻 尚失所,学者以老庄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荡为辨而 眩名检,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决节信,进仕者以苟得为 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是以刘頌屡 言治道,傅咸每纠邪正,皆谓之俗吏,其倚杖虚旷,依阿 无心者皆名重海内。若夫文王曰旰不暇食,仲山甫夙夜
匪懈者,盖共咄默以为灰尘矣。由是毁誉乱于善恶之实, 情慝奔于货欲之途。选者为人择官,官者为身择利,而执
钧当轴之士,身兼官以十数。大极其尊,小录其要,而世 族贵戚之子弟,睃适超越,不拘资次。悠悠风尘,皆奔竞
之士,列官千百,无让贤之举。其妇女庄榨织饪皆取成于 婢仆,未尝知女工丝炱之业,中馈酒食之事也。先时而 婚,任惰而动,故皆不耻淫?失之过,不拘妒忌之恶,父兄 不之罪也,天下莫之非也。礼法刑政于此大坏,如水斯枳 而决其堤防,如火斯畜而离其薪燎者。国之将亡,本必充
颠,其此之谓乎!故现阮籍之行,而觉礼教崩弛之所由 也;察庾纯、贾充之争,而见师尹之多僻;考平吴之功,而 知将帅之不让;思郭钦之谋,而瓶戎狄有绅;览傅玄、刘 毅之言,而得百宫之邪;核傅咸之奏、钱神之论,而睹宠 赂之彰。民风国势如此,虽以中庸之才,守文之主治之, 辛有必见之于祭祀,季札必得之于声乐,范麥必为之请 死,贾谊必为之痛哭,又况我惠帝以放荡之德I&之哉!"
这说明西晋整个官场都已癀烂。西晋的门选制度 或者说九品中正制度,使世族贵戚子弟做官得到了保 证。而他们做官,目的只在攫取经济利益。他们"情愿 奔于货欲之途",淸谈不过是为了猎取"名士"的美名, 感兴趣的实际上只有"孔方兄"。弥漫于社会上的,是 贪鄙、淫僻之风。在这种风气中,如果有谁要讲治道, 要纠邪正,便都被讥为俗吏。惠帝以后的西晋,政治大 坏,危机四伏,何况武帝的继承者惠帝又是个被人们 看作白痴式的人物。战乱由此发生了。
(四)附论吴、禺
吴、蜀两国统治者的阶级性不同。蜀汉与曹魏固 然是死敌,但曹操出身于寒族,以法术为治。刘备虽自 云汉朝的宗室,可是渊源既远,又不能记其世代之数, 实亦等于寒族。诸葛亮为诸葛丰的后代,是世家相传
的法家。以故蜀汉与曹魏施政之道正复相同。蜀汉境
内无强宗大族的汉人组织。吴国的情势则大大不然,
孙吴政权是由汉末江东地区的强宗大族拥戴江东地 区具有战斗力之豪族,即当时不以文化见称的次等士
族孙氏,借其武力,以求保全,从而组织起来的政权。 故孙吴政治社会的势力完全操在地方豪族之手。以故 孙吴与西晋施政之道又有类似之处。 按《三国志蜀志》二《先主传》略云:
"先主少孤,与母履织席为业,事故九江太守同郡 卢植。先主不甚乐读书,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
刘备与母贩履织席为业,即使真是汉朝宗室,也跌落 为寒族了。而好交结豪侠与曹操的任侠放荡也有相同
处。
真正出身于汉朝宗室的,是最初做益州牧的刘 焉。《三国志,蜀志》一《刘焉传》说他"少仕州郡,以宗
室拜中郎。以师祝公(司徒祝恬)丧去官,居阳城山,积
学教授。举贤良方正,辟司徒府。"刘焉与当时的儒家
豪族是一个阶级,刘备与刘焉不同。刘焉少仕州郡,刘 备则少与母贩履织席;刘焉积学教授,刘备则不甚乐
读书。这种不同,也说明刘备不能是宗室而只能是寒 族中的人物。
关于诸葛亮,《三国志,蜀志》二《先主传》裴注引 《渚葛亮集》载先主遗诏敕后主略云:
"闻丞相为写申、韩、管子、六接一通已毕。"
这与曹操"擎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仃魏志, 武帝纪评"正相类似。
又《三国志,蜀志》五《诸葛亮传》张飞卒后领司 隶校尉条裴注引《蜀记》所载郭冲条亮五事,其一事略
云-
"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法 正谏曰:'愿缓刑弛禁,以慰其望。'亮答曰。刘库面弱, 自焉以来,有累世之恩,文法興廉,互相承奉,德政不举, 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
之以位,位极则线;顺之以恩,恩則慢。所以致弊,实由 于此。吾今!之以法,法行则知恩,哏之以爵,爵加则知 荣,荣恩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著。'。
刘焉、刘璋遵行懾家教义,对益州的统治,类似袁绍对
冀州、司马氏对西晋的统治。他们"德政不举,威刑不
肃",官吏因而"专权自恣\诸葛亮认为只有"威之以 法","限之以爵",才能改变这种情况。所以,在他治 下,"刑法峻急"。这与曹操以法术为治也是相似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魏、蜀两国施政之道相同。 再看孙吴。按《三国志,吴志》一《孙坚传》裴注引 《吴书》略云:
"坚世仕吴,家于富春。母怀妊坚,梦肠出绕吴昌门, 寤而惧之,以告邻母。邻母曰:'安知非吉征也/"
可知孙氏为江东地区不以文化见称的次等士族。孙坚 十七,与父共乘船至钱唐,遇海盗胡玉等,孙坚认为海 盗可击,即"操刀上岸,以手东西指麾,若分部人兵以 罗遮贼状"。胡玉等抛弃财物散走,孙坚斩得一人以 还。会稽许昌起兵于句章,自称阳明皇帝,众达万人。 孙坚以吴郡司马召募精勇,得千余人,与州邵一起,攻
破许昌。:《吴志,孙坚传"由此又可知孙氏虽不以文 化见称,但有武力。
又《世说新语》四《赏醫》云-
"吴四姓旧目云:张文,朱武,陆忠,顾厚。〈刘注引 《吴录,士林》曰:"吴郡有尿、陆、朱、张,为四姓。三国之 间,四姓盛焉。"
《六臣注文选》二八《乐府下》陆机《吴趋行》云-
"城咸有士,吴邑最为多。八族未促侈,(注引张勃
《吴录》,八族:陈、桓、吕、窦、公孙、司马、徐、傅。)四姓实 名家。"
《三国志,吴志》一六《陆凯传》云:
"先帝外仗顾、陆、朱、张,内近胡综、薛综,是以庶绩 雍熙,邦内清肃。"
概言之,江东有文化的名家顾、陆、朱、张等姓和不以 文化见称的次等士族孙氏的结合,便形成孙吴政权。 《抱朴子,外篇》三四《吴失篇》写了孙吴晚世的 政治社会情况。孙吴晚世之失是从初年发展而来,基 础是或者说导因于江东强宗大族或豪族的统治。其言 略云-
"吴之晚世,尤剧之病,贤者不用,滓秽充序,纪纲弛 紊,吞舟多漏。贡举以厚赀者在前,官人以党强者为右, 匪富匪势,穷年无冀。秉维之佐,牧民之吏,非母后之亲, 则谀之人也。车服则光可以鉴,丰屋则群乌爱止。势利 倾于邦郡,储积富乎公室。僮仆成军,闭门为市,牛羊掩 原陽,田池布千里。虽造宾不沐嘉旨之待,饥士不蒙升合 之救,而金玉满堂,妓妾滋房,商贩千艘,腐谷万庚,园囿 拟上林,馆第僭太极,粱肉余于犬马,积珍陷于帑藏。展为奔北之辱将,而不失前锋之显号;不别菽麦之同异,而忝司咴问之近任。"
所云孙吴"纪纲弛紊,吞舟多漏,贡举以厚货者在前, 官人以党强者为右",与魏、蜀的施政之道不同,而与西晋的拖政之道近似。所云孙吴豪族"牛羊掩原陽,田
池布千里","金玉满堂,妓妾溢房",与曹魏的尚节俭 不同,而与西晋亲族"广收园田水碓,周遍天下",奢侈之费,盛于天灾近似。究其原因,便在孙吴统治者的社会阶级与魏、蜀不同,而与西晋相同。
蜀、吴社会阶级的不同,影响到两国灭亡以后的 历史。由于蜀汉境内无强宗大族的汉人组织,故地方反抗力量薄弱,洛阳征服者易于统治。晋武帝谓之为 "蜀人服化,无携贰之心"。西晋战乱发生之后,在蜀汉境内能够恢复独立的,也不是蜀汉旧境的汉人,而是 自汉中北徙,因乱南返的巴赉。吴则不然,西晋灭吴之 后,吴境强宗大族势力并未因之消灭。因为未消灭,所以能反抗洛阳的统治。洛阳政府采取笼络吴地统治阶级的绥靖政策,然而未收大效而中州已乱。
综上所述,可知魏晋统治者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阶 级。魏统治者的社会阶级为寒族,非儒家。与之相同的 是蜀国的统治者的社会阶级。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为 服膺儒教的豪族,与之相同的是东汉、孙吴统治者的 社会阶级。另有袁绍。东汉、袁绍、孙吴、西晋统治者的 社会阶级是相承的。魏、菊的出现与灭亡,反映了豪族 脣门统治的动摇与稳定。社会阶级的不同,决定了魏、 蜀与东汉、袁绍、孙吴、西晋不同的政治特征。从利弊
来看,魏与蜀国的政治胜过东汉、袁绍、孙吴西晋的政治。
第二篇罢州郡武备与封建制度
(一〉从州郡领兵到罢州郡兵
州郡领兵与罢兵,在魏末晋初,与封建制度的实 行与否,关系密切。《三国志,魏志》一五《司马朗传》 记述了州郡领兵的由来,其言云:
"朗以为天下土崩之势,由秦灭五等之制,而郡国无 搜狩习战之备故也。今虽五等未可复行,可令州郡并置 兵,外备四夷,内威不轨,于策为长。又以为宜复井田,往 者以民各有累世之业,难中夺之,是以至今。今承大乱之 后,土业无主,皆为公田,宜及此时复之。议虽未施行,然 州郡领兵,朗本意也。"
可见魏末晋初之所以实行州郡领兵,是因为五等之制 未复。后来,晋武帝分封诸王,州郡领兵的制度便失去 了依据。只是因为孙吴未平,才暂时保留。
罢州郡武备与行封建制度,是西晋政治上的两件
大事,影响至巨。这里先说罢州郡武备。 《世说新语,识鉴类》刘注:
"涛居魏晋之间,无所标明,尝与尚书卢钦言及用兵 本意。武帝曰:'山少傅名言也。'"(引《名士传》)
"咸宁中,吴既平,上将为桃林、华山之事,息役弭 兵,示天下以大安。于是州郡悉去兵,大郡置武吏百人, 小郡五十人。时京师犹讲武,山涛因论孙吴用兵本意。涛 为人常简畎,盖以为国者不可以忘战,故及之。"又云: "永宁之后,诸王构祸,狡虏起,皆如涛言。"(引《竹林 七贤论》》
《名士传》谓山涛与卢钦言及用兵本意,在做少傅时。 武帝称之为"山少傅名言"。《竹林七贤论》则谓平吴、 罢州郡兵以后,京师《洛阳)犹讲武,山涛因而论及孙 吴用兵本意。他以为:为国者不可以忘战,现在把州郡 兵都罢除了,一旦发生战乱,就不好收拾。惠帝永宁以 后,八王之乱等战祸果然接踵而起,应了山涛的话。这 里有一个山涛的话,说于何时的问题。
《名士传》和《竹林七贤论》所记的事相似,但时间 不同。《名士传》所记是平吴前的事。《晋书》三《武帝 纪》记讲武、平吴与山涛卒年云:
"泰始九年(公元二七三年)十一月丁酉,临宣武现,
大阅诸军,甲辰乃罢。
《泰始)十年十一月庚午,帝临宣武观,大阅渚军。
咸宁元年(公元二七五年)十一月癸亥,大阅于宣武 观,至于己已。
(咸宁三年十一月丙戌,帝临宣武观,大阅,至于壬
辰。
太康元年(公元二八〇年〉三月壬申,孙皓降。
【太康)四年正月戊午,司徒!]]涛
又《晋书》四三《山涛传》记山涛任少傅及转迂吋间云;
"咸宁初,转太子少傅,加散骑常侍:除尚书仆射,加 侍中,领吏部。太康初,迁右仆射,加光禄大夫.侍中,掌 选如故。"
奉始、咸宁年间,晋武帝的讲武,正是为了太康元年对 孙吴的用兵。而孙吴平定以后,晋武帝以为天下为一, 诸州无事,于是罢州郡兵,以示天下大安。《武帝纪》在 太康元年平吴后,未再记载阅兵讲武之事。山涛虽死 于太康四年,即吴平后三年,然而山涛所论"用兵本 意",被武帝称之为"山少傅名言"《见上引《名士传》〉, 而山涛任少傅,据《山涛传》,是在咸宁初。到太康元年 平吴之前,他已不是少傅,而垦右仆射了 。如果山涛的 话是在平吴、罢兵以后说的,武帝就应说是"山仆射名 言",而不会说是"山少傅名言"。
尤有进者,据《名士传》,山涛是"与尚书卢欽言及 用兵本意"(注意"用"字前无"孙吴"二字。而《晋书》 四四《卢钦传》记卢钦为尚书及卒年云:
"人为尚书仆射,咸宁四年卒。"
咸宁四年为公元二七八年,平吴前二年。这年卢钦既 死,自不可能在平吴、罢州郡兵之后,与山涛言及用兵 本意。《山涛传》记吴平后卢钦仍然存在,显然错了。
山涛以咸宁初为少傅,卢钦卒于咸宁四年,武帝 谓山涛与卢钦所论用兵本意,为"山少傅名言"。将这 数者综合起来看,可知《名士传》所记山涛之论,是在 平吴之前咸宁年间所说。
《竹林七贤论》则谓山涛的话,为平吴、罢州郡兵 以后所说,"用兵本意"之前,有"孙吴"二字。论中未提 及卢钛,亦未提及武帝所云"山少傅名言"。《晋书》四 三《山涛传》将《名士传》和《竹林七贤论》所记合而为 一,既置山涛之论于罢州郡兵后,又谓此论系与卢钦 所谈。其言云:
"吴平之后,帝沼天下罢军役,示海内大安,州郡悉 去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帝尝讲武于宣武 场,涛时有疾,诏乘步辇从。因与卢钦论用兵之本,以为 不宜去州郡武备,其论甚稍。于时咸以涛不学孙吴,而暗 与之合。帝称之曰:'天下名言也。'而不能用。及永宁之 后,屡有变难,寇贼焱起,郡国皆以无备不能制,天下遂 以大乱,如涛言焉。"
这显然错了。《卢钦传》记卢钦死于咸宁四年,而此传 却说吴平之后,卢钦犹存;《名士传》记武帝的话为"山
少傳名言",而此传记武帝的话,却易为"天下名言"。
矛盾显而易见。
《资治通鉴》八一《晋纪》在武帝太康元年末记载 此事,采用的是《竹林七贤论》的说法。其言云:
"诏曰:昔自汉末,四海分崩,刺史内亲民事,外领兵 马。今天下为一,当韬戢干戈,剌史分职,皆如汉氏故事。 悉去州郡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此诏全文 见刘昭《续汉书百官志注》引。)……仆射山涛亦言'不宜 去州郡武备'。《胡注引《考异》曰:《涛传》云"与卢钛论 之"。按钦,咸宁四年三月已卒。》帝不听。及永宁以后,盗 賊群起,州郡无备,子能禽制,天下遂大乱,如涛所言。"
司马光是谨慎的,没有用《晋书,山涛传》的记述。但 《名士传》所记,无可否认。山涛应讲过两次,第一次在 平旲前,即在咸宁初年为少傅之时。因为有见于晋武 帝阅军讲武,不忘平旲,故与卢钦言及"为国者不可以 忘战"。此话符合武帝讲武本意,所以,武帝称之为"山 少傅名言"。平吴之后,武帝罢去了州郡兵,因为京师 还在讲武,山涛借此又论及"孙吴用兵本意"。意为当 年讲武,目的在用兵于孙吴。孙吴虽平,不能以为天下 就此大安。为国者始终不可以忘战,州郡武备不宜罢 除。然而,武帝这次不听了。武帝不听是有原因的,他 已经封了许多王国,王国是有武备的。
罢州郡兵不是全罢。《晋书》五七《陶璜传》略云:
"吴既平,普减州郡兵,璜上言曰:'臣(在交州)所统
之卒,本七千余人。南土温湿,多有气毒,加!?年征讨,死 亡减耗,其见在者二千四百二十人。……未宜约损,以示 单虚。'从之。"
陶璜为交州牧,他上言州兵未宜约损,提及的州,除交 州外,尚有广州及宁州的兴古。这些州的州兵是未罢 除的。人数可以注意,陶璜所率交州兵原为七千余人, 现存才二千四百余人。这仅及封国中次国的军队人 数。
(二)分封诸王
在平吴之前,晋武帝已经把分封制度付之实行。 《三国志,魏志》四《陈留王奂传》云:
"咸熙元年(公元二六四年)五月庚申,相国晋王(司 马炎)奏复五等爵。"
司马朗说的"今虽五等未可复",现在恢复了。这是魏 末司马炎做晋王时候的事。
与"复五等爵"有关的人物是裴秀。《晋书》三五 《裴秀传》略云:
"裴秀,河东闻喜人也。祖茂,汉尚书令。父潜,魏尚
书令。渡辽将军併丘俭尝荐秀于大将军曹爽,曰:(秀) 孝友著于乡党,高声闻于远近。'魏咸熙初,厘革宪司,时 荀觊定礼仪,贾充正法律,而秀改官制焉。秀议立五等之 爵,自骑督已上六百余人皆封。武帝既即王位,拜尚书 令、右光禄大夫,与御史大夫王沈、卫将军贾充俱开府, 加给事中。秀僑学洽闻,且留心政事,当掸代之际,总纳 言之要,其所裁当,礼无违者。"
据此可知裴秀是"复五等爵"的设计者与主持者。在他 提议下,"自骑督巳上六百余人皆封"。
裴氏是河东郡的世家大族。裴秀之父魏尚书令裴 潜,在《三国志,魏志》中有传(卷二三)。此传裴注引 《魏略》说到裴秀之祖裴茂,其言云:
"潜世为著姓,父茂,仕灵帝时,历县令、郡守、尚书。 建安初,以奉使率导关中诸将讨李傕有功,封列侯。潜少
不修细行,由此为父所不礼。"
《魏略》继续说到后来裴潜
"折节仕进,虽多所更历,清省恪然。…一其家教上 下相奉,事有似于石奋。其履检校度,自魏兴少能及者。"
裴秀主持"复五等爵'',与他的阶级出身一世族,与 他的"家教上下相奉",都很协调。他可说是晋武帝周 围主张恢复封建制度的人物的代表。
《裴养传》说到司马炎封晋王,裴秀为尚书令、右 光禄大夫,"与御史大夫王沈、卫将军贾充俱开府"。这
说明裴秀、王沈、贾充是司马炎手下三个最得力的人 物。贾充事迹在前篇《魏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中已经 述及。关于王沈,据《晋书》三九《王沈传》云:
"王沈,太原晋阳人也。祖柔,汉匈奴中郎将。父机, 魏东郡太守。沈少孤,养于叔司徒昶,事昶如父,奉继母、 寡嫂,以孝义称。好书,善属文。时瑰高贵乡公好学有文 才,引沈及裴秀数于东堂讲籙属文,号沈为'文鎔先生', 秀为"僳林文人'。及髙贵乡公将攻文帝(司马昭〉,召沈 及王业告之,沈、业驰白帝,以功封安平侯,邑二千户。沈 既不忠于主,甚为众论所非。沈以才望名显当世,是以创 业之事,羊祜、荀勖、裴秀、贾充等皆与沈谘谋焉。"
太原王氏为东汉形成的世家大族之一,与琅邪王氏齐 名。王沈少以孝义著称,在朝为官,与裴秀同以文才为 高贵乡公所赏识。然而,在政治上,他与裴秀都站在司 马氏一边。离贵乡公要杀司马昭,把计谋告诉了他和 王业,他和王业竟走告司马昭。西晋创业,杀高贵乡公 是关键性的一著,此著王沈、贾充立了大功。 《晋书》四〇《贾充传》云-
"泰始中人为充等谣曰:'贾、裴、王,乱纪纲;王、裴、 贾,济天下/言亡魏而成晋也。"
贾充、裴秀、王沈是"亡魏成晋"的主要人物。但是对西 晋来说,这三人的功迹并不相同。裴秀的功迹主要在 复五等爵上。《晋书》一四《地理志上》具体记载了裴秀
建立的"五等之制",其言云:
"晋文帝为晋王,命裴秀等建立五等之制,惟安平郡 公孚邑万户,制度如魏诸王。其余县公邑千八百户,地方 七十五里;大国侯邑千六百户,地方七十里;次国侯邑千 四百户,地方六十五里;大国伯邑千二百户,地方六十 里;次国伯邑千户,地方五十五里;大国子邑八百户,地 方五十里;次国子邑六百户,地方四十五里;男邑四百 户,地方西十里。"
裴秀所建五等之制,邑万户的只有安平郡公司马孚一 人。他虽然是公,制度如魏诸王。即以郡〈安平)为国。 其余的公称"县公",即以县为国。侯以下所谓"侯邑"、 "伯邑''、"子邑"、"男邑",地方、户数又在县公以下了。 五等之制是在魏元帝咸熙元年恢复,第二年,司 马炎度魏元帝,自己做了皇帝,改元泰始。此年分封渚 王。《晋书,地理志上》续云:
"武帝泰始元年(公元二六五年),封诸王,以郡为 国,邑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中下三军,兵五千人;邑万户 为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置一军, 兵千五百人。王不之国。罢五等之制。公、侯邑万户以上 为大国,五千户以上为次国,不满五千户为小国。"
泰始元年的封王,改变了上年以"五等之制"为内容的
封建制度,所谓"罢五等之制"是也。新制封国实际只 有王、公、侯三等,伯、子、男在支庶以土推恩受封中,
才可见到。新制所封主要是同姓王,异姓不能封王而 只能封郡公、郡侯。而旧制是骑督以上皆封。新制规定 了大、中、小王国的军队数额,郡公制度如小国王。新 制是"以郡为国"。亦有县王,制度如郡侯。这在《晋 书》二四《职官志》中写得较详。其言云:
"有司奏,从诸王公更制户邑,皆中尉领兵。其平原、
汝南、琅邪、扶风、齐为大国,梁、赵、乐安、燕、安平、义阳 为次国,其余为小国,皆制所近县益满万户。又为郡公制 度如小国王,亦中尉领兵。都侯如不满五千户王,置一军 —千一百人,亦中尉领之。于时,唯特增鲁公国户邑,追 进封故司空博陵公王沈为郡公,钜平侯羊祜为南城郡 侯。又南宫王丞、随王万各于泰始中封为县王。邑千户, 至是改正县王增邑为三千户,制度如郡侯,亦置一军。自 此非皇子不得为王,而诸王之支庶皆皇家之近属至牵, 亦各以土推恩受封。其大国、次国始封王之支子为公,承 封王之支子为侯,继承封王之支子为伯。小国五千户已 上,始封王之支子为子,不满五千户始封王之支子及始 封公侯之支子皆为男,非此皆不得封。……伯、子、男以 下各有差而不置军。"
新制就以郡为国来说,与东汉郡国志下所谓"国" 并无区别。但新制规定了王、公、侯国的领兵制度,以 王国而论,大国兵五千人,次国兵三千人,小国也有一 千五百人。郡公领兵如小国,一千五百人。郡侯兵一千 一百人。县王领兵如郡侯,一千一百人。而陶璜为交州
下一页 尾页 共9页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