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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纯粹爱过你》作者:艾小图

_5 艾小图(当代)
  夏鸢敬终于不再平静:“你不准备去找她吗?”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激怒了夏鸢敬,她在电话那端恶狠狠的说:“你真叫我瞧不起,拿她当什么?免费保姆吗?让她伺候你也该看看你配不配!”
  说完,她凶狠的挂断了电话。
  来不及思考什么,家里的门已经被打开了。叶清来了,她不知道从哪来的这个房子钥匙,隔三差五的总是来。
  她拎着大包小包,笑眯眯的进来:“还没吃吧?我给你做饭吧!”
  看着她轻车熟路走进厨房的背影,盛业琛的心跟着抽了抽。
  “叶清。”他叫住了她,有些疲惫的说:“回去吧,别再来了。”
  叶清的脚步顿了顿,半天才回过头来,明明带着笑容,眼底却有难掩的湿意:“我知道你恨我对你不信任,也知道你不能释怀这几年我的离开。业琛,我又何尝不苦?这几年我到哪里都在想你,吃饭想,睡觉想,做实验的时候都在想,毕业后我不敢回来,我没办法接受你真的不是我的了。”她的声音充满哽咽,一贯高傲的她终于在爱情面前低了头:“我真的很感激陆则灵把你还给我。业琛,我一直都爱着你,从前是我太年轻了,什么都不懂,轻易的放下,给我机会弥补这一切,好吗?”
  叶清的眼睛黑白分明,不含杂质,她对自己的喜恶一贯知道的清楚,对人对事都很理智,甚至面对爱情,她也能分出轻重缓急。从前他深爱着这样的她,觉得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么自我的女人。
  可是隔了四年,盛业琛却迈不出脚了,冥冥之中好像什么都变了,哪一边都回不了头了。
  他到底想要什么?他自己也很迷茫。
  陆则灵不算什么吃过苦的人,从小在父亲的抚育下,虽吃了些苦但都是生活和精神上的,物质上几乎没有被亏待。这几年为了盛业琛她和父亲的裂缝越来越大,好几次她去见他都被他避之门外,后来他干脆搬了家,怎么都不肯认她这个女儿。
  那时候她的想法真是简单,剪不断的血缘割不了的亲,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爸爸和她的矛盾总会化解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时至今日,她离开了盛业琛才知道当初的选择到底失去了什么,而当她恍然发现的时候,一切已经来不及。
  连着两天都没有找到工作,为了节约这两晚她都是花的十五块钱在网吧度过的。
  拎着包,她有些忐忑的站在这间酒吧门口,中午十一点,酒吧还没有开始营业,进进出出的都是工作人员。她最后看了一眼贴在门口的招聘启事,最后大着胆子走了进去。
  招聘琴师,包吃包住,可全职可兼职,这对她来说实在是极致的诱惑,虽然这个地方她并不喜欢。
  走进去以后她倒是有了一些改观,这间酒吧是清吧,没有什么鱼龙混杂的人,装修风格也非常小资,此刻没有客人,哪怕只是休整也放着悠扬悦耳的歌曲。
  她一进来,一个老板娘模样的女人迎了过来:“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陆则灵小心翼翼的鞠了个躬,彬彬有礼的说:“我想来找工作,我看到你们招琴师,我想来试试。”
  那女人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用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钢琴:“去试试吧。”
  四年了,当陆则灵掀开琴盖,看到那熟悉的黑白琴键时,她忍不住虔诚的用手摸了摸。这四年她都没有碰过琴,虽然她无聊的时候会在厨房的流理台上敲动手指,回味钢琴的滋味,可是那都不是真的,此时此刻,她失去了一切,却碰触到了她曾经醉心的钢琴,其实生活待她不薄。
  手指生涩的触在琴键上,陌生又熟悉,她太紧张了,手又生,不过弹了个中级曲目就错了好几个音,等她从钢琴上下来的时候,那老板娘看着她笑了笑,她问她:“你真的学过吗?”
  一句话把陆则灵问的面红耳赤:“对不起,其实我已经四年没弹过了。”
  老板娘了然的看了她一眼,最后视线落在她拎着的布包上,“离家出走吗?”她笑了笑:“大学生?”
  陆则灵没有回答。
  “你这样的技术,说实话我是瞧不上的,但是看着你我想到了曾经的自己。所以,恭喜你,有了新的工作。”
  ……
  陆则灵被安排进了员工宿舍,说是宿舍,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租住屋,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被隔成六间房,一间房住两个人,她的室友是酒吧的服务员,齐刘海大眼睛,瘦削的下巴,长得像电影《失恋三十三天》里的女主角白百合,恰巧她又姓黄,所以大家都喊她“小仙”。
  白天不营业的时候她就在酒吧里练琴,她是弹古典派的,对流行歌曲不是很了解,练得也格外勤奋。
  酒吧的老板娘很年轻,大概刚刚三十岁,看上去世故又精明,相处后才知道她原本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后来辗转的认识了这间酒吧的老板,两人在一起七八年一直没有结婚,但是大家都默认了她老板娘的身份。
  而酒吧的老板,陆则灵工作了快一个月后,才第一次见到。
  也许是对老板娘的印象太好,她对老板的想象也相对比较美好,所以当那个身材发福发迹线很高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还是忍不住为老板娘感到惋惜。
  晚上回宿舍后,陆则灵辗转反侧有些睡不着,小仙被她吵得也睡不着,索性翻了个身和她聊天。
  “今天你见到老板是不是很失望?”
  陆则灵笑了笑,没有否认:“没想到是这样的人,和老板娘很不般配。”
  小仙笑着:“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这么想。老板娘那么漂亮。”她叹了一口气:“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其实……”她压低了声音:“其实我们老板有老婆了,以前有个女人带着孩子来过,不过后来又走了。”
  陆则灵脑海里晃过老板娘那张美丽而精致的脸,有点难过。
  小仙见她不说话,好心提醒她:“反正你离他们都远点。”
  “为什么?”
  小仙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没什么,睡吧。”
  陆则灵当时并没有想通小仙话里要表达的意思,直到发生那件事,她才明白所谓的“离远点”是什么意思。
  那天陆则灵感冒了,清晨四点下班,她破例没有留下来练琴,而是直接回了寝室。因为节日将近,下班后老板娘做主请所有的员工喝早茶,所以她回寝室时,寝室里空无一人。
  她吃了药,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钥匙扭动锁孔带动锁芯的声音,她以为是小仙回来了,也就没去注意。
  房门被推开,一道人影轻手轻脚的进来,陆则灵懒懒的翻了个身,一睁眼,老板那张肥油粉面的脸出现在她眼前,她吓得倏地睁开了眼睛,慌忙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她结结巴巴的问:“您……您怎么来了?”
  陆则灵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睡裙睡得有些凌乱,白皙的肩膀也露出了大半。工作以后她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心情好了很多,也长胖了一些,看上去凹凸有致,更加秀色可餐。
  男人贪婪的看着陆则灵,眼底有令人作呕的汹涌欲望。
  陆则灵就是再傻也知道他想干什么。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夺步就要逃。肥硕的男人眼疾手快的从背后抱住了陆则灵。一把将她压在墙上,嘴唇压在她的肩颈,因为他的触碰,她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她拼命的挣扎,可惜男人和女人的力气悬殊,她越挣扎他却抱得越紧。
  “放开我!”陆则灵尖叫着救命:“她们只是去吃早茶!很快就会回来的!”
  男人已经被欲望湮灭,不管不顾的把陆则灵压在床里,三下五除二的剥开陆则灵的衣服,贪婪的手指揉捏着她的肌肤。
  作呕的感觉一阵一阵上涌,感冒的头晕眼花就已经让陆则灵非常不适,此刻她已经挣扎得快要没有力气了,用手拼命的推开那令人作呕的脑袋。男人死死的压着陆则灵的手,高高的举在她头顶,将她的身体扭曲成一个方便他动作的奇异姿势。
  她从来没有觉得男女性事是会让人感觉快乐的,从前在盛业琛身边便是。什么灵肉合一什么水乳交融,那都只是小说里写着骗骗年轻女孩子的。
  可是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事对象不对是会让人这么恶心,这么心念俱灰。
  男人的身躯太重,她实在敌不过力气,他不断的在她身上肆虐,她挣扎着,大喊着,却没有任何人来救她。
  原来,这才是生活原本的面目,那么丑恶,丑恶的她除了闭上眼睛,什么都做不了。
  就在她以为自己怎么都难逃一劫的时候,房门砰——的一声被人砸开了。
  陆则灵还没来得及看清什么,身上的男人突然“哎哟”了一声,抱着脑袋滚下了狭窄的单人床。
  陆则灵整个人傻了,瞪大了眼睛看着血从他的头顶直往外冒。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仙已经把她从床上拉了起来。
  她光着脚跟着小仙一起逃跑。小仙脱了外套裹住了陆则灵,两人疯了一般的逃跑,一直跑一直跑,连头都不敢回一下。
  她们都知道,如果被抓到意味着什么。这世上没有什么公平,她们没有钱也就等于没有尊严,只能任人鱼肉,哪怕今天陆则灵真的被强/奸了,除了认倒霉,她又能怎么样呢?
  冷冷的风透过口腔灌进她的肺部,胸口和喉咙都是那么干涩,干涩的陆则灵连哭都哭不出来。
  原来没有什么新生,没有什么平静,这一切都是报应。
  如果没有所谓的爱情,没有盛业琛,她又怎么会落到今天这分田地。
  恨吗?恨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恨
 
☆、第二十四章
  她们最后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停了下来,她们也不知道到底跑了多远,直到实在跑不动。
  陆则灵一直在瑟瑟发抖,她身上只有一条已经被撕得破布烂衫的睡裙,套着小仙的外套,也就堪堪遮住大腿,天气才刚立春,行人身上还穿着夹袄,她却连双腿都这么裸/露在外,使她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另类。
  大家都用打量探寻的眼光看着她,想必一千人眼里有一千种想象,只是这些想象,多半都是不好的。
  陆则灵缩着身子坐在台阶上,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双腿和膝盖,明明很冷,明明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她却好像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觉得麻木。
  小仙也还在心悸,手上行凶的武器都忘了丢掉,一个沾着血的闹钟就那么紧紧的握在手里。她坐在陆则灵身边,半晌才不忍的说:“别哭了。”
  陆则灵这才发现膝盖上落满了眼泪,一滴一滴晶莹透亮,她抬手在脸上一抹,满手潮湿。
  她倔强的摇了摇头:“我没事。”
  小仙轻吐了一口气,终于把那闹钟扔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又去捡了起来,她讪笑着说:“不知道他死了没有,要是死了,这就是凶器了。”
  用那样轻松的口气,可是两个人却都这意味着什么。她们都清楚的记得逃跑的时候,老板脸上流了多少血。
  “对不起。”陆则灵觉得难受:“是我连累了你。”
  小仙摇了摇头:“不,这是我一直想做的。”她叹了一口气:“我只是不想你和我一样,每晚都做噩梦。”
  陆则灵惊恐的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小仙,不敢相信她所理解的一切。
  “小仙……”
  “哈哈!”小仙明明笑着,可是那笑容却是那么苦涩:“找不到工作,没有钱,我妈又一直要治病,我不能失去工作,受了欺负不敢说,偷偷的告诉老板娘,她只是跟我说,对不起。”她仰着头,努力的抑制着眼泪:“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善恶有报,我早看清了。。”
  陆则灵心中一痛,伸手去抱住了小仙,不住的抚摸着她的背脊:“对不起,对不起小仙,别再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什么都懂。”
  在社会底层生活的人能有什么自尊?忍辱负重换来的不是扬眉吐气,而是任人欺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陆则灵从前不懂,是因为她没有经历真正的苦难。
  她们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警察抓到的时候,她们都没有太意外。严苛的审讯,明明她们说的是真话,却没有人相信她们。
  财大气粗的老板还住在医院里,脑袋包的像个粽子,他的妻儿情绪都很激动,要求她们赔偿到底。警察那边的备案也写的很刺眼。
  陆则灵为了钱勾引他,然后要小姐妹拍艳照想勒索,事情不成就伤人。
  真荒谬,跟写小说似的,而那些警察竟然也本能的信了,理由是小仙的妈妈得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费用。
  她们在世人眼里,就是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出卖尊严的打工妹。不值得被任何人尊重。
  不论她们怎么否认,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她们。直到最后,老板“大发慈悲”,推翻了之前的证供,和警察说可能是有些误会,他同意和解,只要求赔偿。
  他的“宽宏大度”让陆则灵恶心透了,可她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接受他的说辞,这一切是你情我愿的肉体关系,其中有些误会,小姐妹才误伤。陆则灵屈辱的签下赔偿调解书,看着上面连同营养费一共两万多元的赔偿金,她除了叹息,什么都做不了。
  她一直都是明白的,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对的人赢,而是赢的人对。
  从警局放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整整被拘留了24小时,也不是很久,只是那压抑和桎梏让她疯狂的渴望自由。她不能不屈服,因为她真的不能失去自由。
  从警局出来后,她一个人坐在警局外面的树下发呆。两万多的赔偿金不是小数目,两个穷疯了的打工妹上哪筹集这么多的钱?
  陆则灵的手放在小仙外套的口袋里,摸到了两个滑锁袋,是警察给她的,她进去之前被扣下的物品。
  里面一个是陆则灵在二手市场淘来的最旧款的手机,买的时候只值一百,想必卖就更不值钱了。而另一个,里面装着一个血色的翡翠镯子。
  陆则灵把装镯子的袋子拿了出来,在眼前晃了晃,时间弥久的翡翠颜色温润,沉淀的刚刚好,一点点杂色并不影响它的美丽。
  这是她离开后唯一带走的贵重物品,是奶奶送给她的,她走的时候怎么都舍不得,就带出来了。这个镯子对她的意义任何人都不能理解,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卖镯子,哪怕她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她都无比虔诚的抱着镯子入眠。
  可是此刻,她别无他想,她必须卖了这个镯子,不然小仙就会被告伤害而去坐牢。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什么是尊严?当她走进典当行的时候,她把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镯子一起典当了。
  拿着热腾腾的两万五千块钱,陆则灵恋恋不舍的看着老板把镯子收进抽屉。她不知道这个镯子值多少钱,老板开了这个数,她算下来够了,就答应了。她想离开,可她怎么都移不动脚,最后她捧着钱又回到柜台,认真的对老板说:“请您别买把这个镯子卖了,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那老板看着陆则灵的样子,有些好笑,不屑的说:“每个来卖东西的都这么说,最后有几个来买的?只有三个月,不来买我就卖掉了!”
  陆则灵郑重其事的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的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的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的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的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的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转眼一年半过去了。
  陆则灵还是会时常想起老板娘最后和她说的那几句话。
  当一个人饭都吃不上的什么,不论是谁给的嗟来之食,哪怕是馊的,她也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谁叫她饿呢?
  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则灵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她会在酒店里当服务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传菜,用谄媚的笑脸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隐忍别人的排挤,接受领班的苛责,承受着世人的白眼,只为了每天能将三餐饭吃饱。
  初来到这座城市,她和小仙拿着老板娘给的钱找房子,找工作,到处打零工,最难最难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同吃一个馒头,还要眼巴巴的掰两半,分两餐。
  弹尽粮绝的时候,陆则灵不得已跟着小仙一起到这家五星级的酒店当服务员,因为档次高,管理很严格,不比以前乌烟瘴气。虽然工作辛苦,但是工资还不错,除了温饱外,小仙还攒了不少钱寄回了老家。
  陆则灵之后再也没有弹过钢琴,她的手占满了油污,她再也不忍心用这样肮脏的手去触碰她心里最最圣洁的钢琴。
  人生就是这样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决定,就像蝴蝶效应,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她曾去偷窃别人的幸福,所以报应的苦难是漫长的。她必须一个人走过。
  工作以后的陆则灵吃苦耐劳又很听话,奖金拿了不少。现任的领班要升任大堂经理,她是大家议论的下任领班最佳人选。而现任领班也向她发出了一些暗示,所以近来她工作总是格外小心,不容许自己犯错。
  她每天在“竹”宴厅服务,而小仙则在“梅”宴厅,“梅兰竹菊”是酒店档次最高的四个宴客厅,来的人非富即贵,都是官商名流,所以排班的服务员都是酒店里最漂亮文化层次最高的。因着这宴厅的特殊性,这里的服务员流动性很大,很多年轻漂亮的服务员搭上有钱人就辞职了,酒店服务员争相想要来这里,人是现实动物,这个世界上只有物质才是最真实的,一个人有了钱,谁也不会去计较他是怎么得来的,谁都不会嫌钱脏,所以大家都急于飞上枝头,也不会管这手段究竟光不光彩。
  “竹”宴今天白天没有客人,而“梅”宴则非常忙碌,来了一批身份尊贵的客人,官商都有。小仙从十点开始就没见人了,太忙了,一刻都没有离开,午饭都没有吃。
  陆则灵有些无聊,又不能回宿舍,只能在走廊里晃荡。不知是不是走廊里太安静了,所以有人哭泣的声音才会那么突兀。
  走廊里精致的古董花瓶里有新鲜的花束,馥郁的香气阵阵扑鼻。陆则灵好奇的往前走了走,剥开不知名的植物,她看见小仙正窝在角落里哭。
  她身上穿着和陆则灵一样的制服,质地优良的西装制服上有大片污秽的痕迹,陆则灵往前凑了凑,才发现那是菜汤。
  她慌了手脚,赶紧过去抱起小仙,焦急的问:“怎么回事?怎么在这哭?”
  小仙全身都在发抖,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睛,一看是陆则灵,立刻哇哇的哭了起来。
  “我完了则灵,我这次闯大祸了!”
  陆则灵皱眉:“怎么回事啊?”
  “刚才有个男人,他不知道哪出来的,突然从后面抱着我。我太害怕了,手一抖把热汤全泼他身上了。”
  “是什么人?”
  “梅宴的客人。”小仙一直止不住的哭:“我太怕了,脑子里好乱,全是以前的事。”
  小仙曾被那个毫无廉耻的男人非礼,一直很抵抗男人的触碰,最初进酒店因此挨了很多骂,几次险些被辞退,用了好几个月才克制住自己的过激行为。
  小仙举着自己被烫的通红的手,几乎失控的喃喃自语:“我以为我已经治好了,我以为我不怕了的……他从背后抱我……他可能是喝醉了……我还是……我还是……我完了,闯大祸了,这次肯定要被辞退,我妈的医药费……我完了……”
  “别想了,”陆则灵不忍心的抱住了小仙,她才堪堪20岁,却背负着这么多沉重的事。她安抚着她:“别怕,不会有事的。”
  她看了一眼小仙的衣服,把她身上“梅宴”的工牌取了下来,“你跟我过来,和我换衣服。”
  小仙死命的摇着头:“不行!你都要升领班了!我怎么能害你!”
  陆则灵拽她:“换就行了,我一直没犯过什么错,一次不怕的。”
  用清水简单的清洗了一下身上的污迹,油的痕迹还是很明显,陆则灵身上有一股明显药膳味道。看来有钱人吃的东西和穷人的也没什么不同,泼身上都一样臭。
  还没回到休息室,领班已经面色严峻的出现了。身后跟着今天上班的所有服务员。
  一个大肚子的中年男人脸色铁青,趾高气昂的指着领班的鼻子骂:“你们这是什么破地儿?到底是怎么在干事的!你们知道不知道白杨是谁?你们拿汤烫他?是不是这酒店开的腻歪了!想分分钟关门啊?”
  情况肃杀,服务员们自觉的排成队,站成三排,双手交叠放在身前,姿态恭谦。陆则灵站在第二排的中间,小仙站在她身后,身上穿着她的干净工服,瑟瑟发抖。陆则灵挺了挺腰,站的笔直,努力的想要遮挡住小仙。
  领班大概也很忙乱,粗略的扫了一眼,最后对那大肚子的男人说:“今天上班的都在这了。”她又抬头看了一眼,最后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到了陆则灵身上的一片污迹。她下意识的往前站了一步,想要挡住那个男人的视线,但是依然来不及,他一眼就看到了陆则灵。
  “你——”他恶狠狠的指了指:“出来!”
  陆则灵轻吸了一口气,知道今天这一劫怕是躲不过,却还是挺直了背脊,努力保持仪态的走了出来,这时候,她更不能丢了酒店的脸面。
  那男人的表情凶狠,陆则灵自认凶多吉少,看来小仙泼的这个男人怕是非常尊贵。她一步一步踱过去。还没走到,一道陌生的身影已经走了进来。
  陆则灵下意识的抬头,与一双玩世不恭的眼睛四目对视。
  那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男人,五官生得非常英朗,眼神挑衅,明明身上都是汤渣滓,却完全不让人觉得他有多狼狈。他似乎有点醉了,眼底红红的,可是嘴角却扯着笑意。
  他并没有在陆则灵身上注目太久,几步便走到了那中年男子的身边,满不在乎的打趣:“杨秘书,你这是干什么呢?吓着这么多如花似玉的美女,还用我的名义?不厚道啊!”
  ……
☆、第二十五章
  白杨这个人一贯不爱应酬,只是这几年为了生意不得不为之。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和家里绝对权威的母亲闹翻,想必也不用这么辛苦。
  从姓了白这个姓氏开始,就注定了他的人生会比旁人顺遂,只是他一直不以为然,最后甚至轻易的想要放弃。
  从前不懂什么是爱情,看到白松被个女人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他总是打趣他。那时候终究还是年轻的,他满不在乎的说:“若是这个世上有这么个让我要死要活的女人,我第一个掐死她,眼不见为净。”
  直到这个人真的出现了,他没有亲手掐死她,甚至比白松更夸张,只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捧到她眼前。
  这样的爱是具有毁灭性的,他违抗母亲的意志要和她远走高飞,她却在压力之下妥协,最终放弃。
  可笑啊,一切都被母亲一语成谶,他恨她,更恨自己。
  这几年一个人在外面闯,说是脱离了白家,其实又怎么脱离得了,不管上哪人们介绍他,开头第一句总是:“这是白家的二公子,对,襄山的白家。”
  他不喜欢这样的帽子,却无能为力,这就是现实,人可以选择一切,唯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已经很久没有想起那个女人了,许是真的喝醉了。明明只是想出来吹吹风,醒醒酒,恍恍惚惚的却觉得好像又看见她了。
  一双天真的大眼睛,一直被他嘲笑的“门帘”一般的齐刘海,一脸稚气未脱的样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她,一度怀疑自己有恋幼癖。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情难自禁的上去拥抱她,仿佛那温度都是真的,太想念了,一切都让他太想念了,所以觉得是个梦也没关系。
  直到被一碗热汤泼醒。
  一瞬间他便酒醒了,再抬头,那女孩已经跑得没了踪影。从来没有谁敢这么对待白家的二少爷,他狼狈的解着自己的衣扣,好在穿得算厚,没有烫伤,只是皮肤有些泛红,火辣辣得像在烧。
  并不想追究什么,反倒含着几分歉意。本身是他有错在先,他虽不是什么好人,但轻薄的事还是做不出,男女关系最讲究还是一个你情我愿。只是杨秘书有些不依不饶,硬是要找酒店的麻烦。白杨自然知道他不是真心要替白杨出气,如果他白杨不是叫白杨,而是张扬李杨,又有谁会管他烫成什么样呢?
  他带着一身的汤渣滓出现在那些服务员面前,自觉这形象真有些糟,脚步也是匆匆的。
  他扫了一眼都谦卑的低着头的女服务员们,最后和一个女人的目光相遇。
  那是一双无畏而倔强的眼睛,主人却是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女子。他没有太多的驻足在她身上,反倒一直盯着她身后一直在瑟瑟发抖的女孩。
  齐齐的刘海,一双如鹿惊恐的眼睛。眉宇都像极了他记忆中的那张脸。难怪他会认错。
  他笑眯眯的停在杨秘书身边,用一贯玩世不恭的语气说:“杨秘书,美女是用来疼的。”
  他这话说完,杨秘书就讪讪的笑了。而方才那个女人已经走到离他两步之遥的地方。她身上的工作服和他的西装遭遇了一样的待遇,如果验验DNA应该能知道这是出自同一碗汤。
  杨秘书趾高气昂的对那个女人说:“就是你吧?泼了白先生一身汤?不想干了吗?”
  那女子不卑不亢的站着,背挺得很直,明明微垂着头,却让人觉着这女人有着铮铮傲骨,她谦卑而诚恳的道歉:“对不起白先生,是我的错。”
  她这么说着,白杨下意识又回头去看了一眼那齐刘海的女孩,她整个人都在发抖,风中摇曳的模样让他怀疑他大声咳嗽两声那孩子都会晕倒。
  明知不是眼前的女子,白杨却还是饶有兴味的踱步到她身前,他双手环着胸,居高临下的说:“是你泼我的?”
  “对不起。”
  白杨挑了挑眉,逗猫一般逗着她:“那你准备怎么办?”他眯着眼睛笑了笑,故意吓她:“我来头可是大大的!”
  陆则灵也开始有些紧张,双手攥成一团,半晌才咬着牙说:“给我点时间,我会筹够钱的。”
  陆则灵的话成功逗笑了白杨,他大大咧咧的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怎么会收女人的钱?”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陆则灵深吸了一口气:“我……我给您把衣服洗干净,行吗?”
  她抬起头,定定的看着白杨,白杨只觉得这个女人的眼睛长得很诡异,眼眶圆圆的,眼珠又黑又大,像要把人吸进去似的。他扯着嘴角笑了笑,鬼使神差的脱下了西装的外套,搭在她身上。
  “洗干净点,我可是会找你要的。”
  陆则灵胆战心惊的接过西装,又看了一眼他身上同样污渍斑斑的衬衫:“衬衫……”
  白杨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最后附在她耳侧说:“想看我裸/体方法多的是,但我个人觉得,在床上最合适。”说完,他哈哈大笑着离开了。留下陆则灵不知所措面红耳赤的站着。
  危机解除了,领班瞪了陆则灵一眼,散了大伙,各干各的活去了。最后宽敞的走道里只剩陆则灵和小仙。
  小仙像是刚参加了百米赛跑似的,额头上全是汗,陆则灵拿着脏衣服走到她身前安慰她:“别怕,你看,果然没事吧。”
  小仙抬头感激的看着她,“则灵,谢谢你保住了我的工作。”
  陆则灵抱了抱小仙。相依为命一年多,两人互相取暖互相救赎,说谢谢都太过生分,她们早已不分彼此。
  白先生的衣服很是贵重,送到干洗店的时候一开始人家不愿意收,怕洗坏了要赔,最后是陆则灵出了三倍的价钱人家才愿意洗。过了三天她去拿衣服,拿的时候也没注意,回了宿舍才发现西装外套上掉了一颗纽扣。
  她翻遍了装着衣服的袋子都没找到纽扣,看了一眼衣服的领标,这牌子陆则灵并不算陌生,从前盛业琛也偏爱这牌子的西装,从前她买的时候都是刷着盛业琛的卡,倒并不觉得这些东西有多奢侈,如今轮到她得花自己挣得钱给人家配扣子,她才意识过来这些东西都是她消费不起的。
  穿着常服去了趟商场,一楼的奢侈品专柜没什么人,这氛围安静又很典雅,拿着白先生的西装直奔品牌店,漂亮的导购小姐看了衣服后歉意的摇了摇头,她寻了外套上的另一颗纽扣,指着侧面的字母对她说:“这衣服是客人定制的,我们这边配不了,定制的客人都有专门的客服,需要找他们配。”
  陆则灵抱着西服有些丧气的叹了一口气。
  不过是件衣服而已,连纽扣都要定制,有钱人还真是讲究。
  她正准备拿着衣服回家,一抬头却看见不远处出现了一道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
  高大,清隽,眉眼都是她熟悉的样子,日思夜想都是这张脸孔,她没有想到会在这座城市碰到他,太猝不及防了,她恍惚的站在原地,觉得也许是自己在发白日梦。
  她紧紧的闭上了眼睛,良久又睁开。真的是他——盛业琛。
  一年多了,没想到此生还能再见他。仿佛一点都没有变,眼角眉梢都和过去一样,只是不再像对着她那样忿恨又冷漠。
  此刻他身边跟着的女人正是叶清。她穿着及脚踝的黑裙,一双金色的平底鞋和腰间的金色腰带相呼应,简单却又矜贵的打扮,也只有她这样的身高气质才能穿得出来。两人这么看着还真是般配,陆则灵看着觉得有些眼酸。
  也不知道叶清在和他说什么,他温良的笑了笑,嘴角微微扬起,像将要远航的船,将陆则灵的灵魂都带走了。那笑让她觉得陌生极了,四年,他从来没有对她露出过这样的表情。原来他不是不会笑,只是不会对她笑。他一直都是从前那个美好的他,只是那个美好的他,是属于叶清的。
  原来一切真的回到原点了。真好,真好啊。
  熟悉心痛袭来,心脏一阵阵的抽搐,痛得好像不属于她了。
  她果真如同扔进水里的一颗石子,留下点点涟漪,最终沉没于底,不留痕迹。也许这才是上天的安排吧,她原本就是多余的人,她离开了,他才能幸福。
  以前看书的时候,曾看到叔本华写过这样一句话:为了了解人生有多么短暂,一个人必须走过漫长的生活道路。
  孤单而苦难的人生是漫长的。陆则灵抱紧了手上的衣服,往外走去,择的是一条盛业琛看不见,也最远的一条路。
  这才是他们之间的命运,她终于懂了,只是有些晚。
  盛业琛这一年多过得还算平静,和父母的关系不算好也不算好,年前盛母得了一场大病,痊愈后她就开始移交权力给他,他原本不想碰他们的生意,可是父母终归是老了,他有些不忍心。
  这一年总是出差,真正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他总是让自己很累,累到什么都不去想。他不喜欢回家,连奶奶那都去的少。奶奶老年痴呆症越来越严重了,明明健忘得偶尔连他都认不得,却总是眼巴巴的问他:“则灵呢?那没良心的丫头怎么都不来看我了?她种的花都快死光了!”
  心里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疤,不去碰就不会疼。不去想就仿佛是真的忘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轨迹,一切都完美的不可思议。
  叶清是个知趣的女人,她没有逼他再去接受从前的感情,只是这么待在他身边,不索取感情,也不希冀名分。算下来她也有28岁了,在这个城市算是高龄未嫁,他知道她在等什么,可是他始终觉得自己给不了。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只是心中有卑微的希望,总觉得有个人还会回来的。
  这次出差是临时的任务,要待一个星期,回国后叶清一直待在学校里做研究,偶尔带几个硕士生,工作倒不算太忙,时值假期,她吵嚷嚷着也跟过来了,她父亲正在这城市开会,正好来陪他过生日。
  他也就闲了这么一个下午,就被叶清拉来逛商场,她要给父亲买衣服,要他帮忙参考。
  其实他哪懂什么时装,从前看不见的时候都是陆则灵在打理,连衣服都是她亲手洗的,她把他照顾的太好了,以至于她走后,有半年他都不能习惯生活里少了这么个人,只有经常出差才能阻止自己强迫症一样去寻找那一抹安静的身影。
  叶清站在他旁边,笑眯眯的和他说着学生犯得有趣的错误,眼角眉梢都是温柔和沉静,像一朵清丽的百合花。这么想着,盛业琛突然想起了陆则灵。
  她是什么呢?向日葵吧?不起眼,有点傻傻的,把他当太阳一样坚守着,可是他什么都不是。
  他心不在焉的听着叶清说话,偶尔叶清看中了什么问问他的意见,他据实以答,买了衣服和皮鞋,时间也不早了,准备去吃饭。
  刚穿过恢弘的大堂,身后就突然就传来一道女声,堪堪的喊出了三个让盛业琛颤抖的字:
  “陆则灵——”
  盛业琛觉得在那一刻好像灵魂都在颤抖,他的手下意识的握成了拳头,良久都不敢回头,可是心里却不断有个声音在催促着他,他猛的转过身去。
  仿佛天旋地转,入眼的只有商场金碧辉煌的装饰,大理石的地板反着吊顶璀璨的光,好空旷,眼前好空旷,一个人都没有。
  他失望的松开了手,自嘲的想,视力退化就了算了,听力也开始退化了。
  不明所以的叶清好奇的看着他:“怎么了?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盛业琛强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事。”
☆、第二十六章
  陆则灵自己也没有想到居然还会遇见林晓风,其实两人已经不算朋友,只是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不过四五年再见,竟然就能平和的一笑泯恩仇。
  这座城市已经进入夏天,阳光刺眼,温度骤高,商场的咖啡厅冷气开的很足,只穿着短袖的陆则灵觉得有些冷,下意识的抱了抱手臂。到底是多年的朋友,只不过一个小动作林晓风就看出来了,把自己身上的披肩解了下来递给了陆则灵。
  想必现在的林晓风一定过得非常幸福,她怀里抱着才五个月大的孩子,眼中早没了当初的气焰,转而变成了为人母的平和和慈爱。
  她哄了下孩子,等孩子睡着就交给了旁边的保姆,所有的动作都是轻手轻脚的。
  陆则灵一直沉默的看着她,心中觉得很羡慕,能遇到一个相爱的男人,和他共同孕育一个孩子,这曾是陆则灵毕生的梦想,可惜梦想终究是梦想,难以实现。
  林晓风喝了口水,对着陆则灵笑了笑,过往的一切就那么消散了,两人都是那么平和。
  “真的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碰到你,这么多年我最后悔的就是过去的事,看来老天待我不薄,能让我再遇到你,总算是不留遗憾了。”林晓风抿了抿唇,诚恳的说:“则灵,对不起。”尽管这句对不起,已经迟了六年。
  这一年多陆则灵已经学会了很好的掩饰情绪,甚至连怎么哭都快忘了,可是当林晓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是感到鼻子酸了酸。
  青春就这么残忍的过去了,曾经那么尖锐的爱和恨最后都归于平淡,一边跌撞着成长,一边了然的悔悟,好像什么都没有做,甚至任性都还没有耍够,大家就都长大了。
  陆则灵吸了吸鼻子,努力的扯着嘴角笑着:“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曾经说过那么多难听的话。”
  “总归是没有我说的多。”
  两人都不再说下去,只是默契的笑了笑。时间是一把软刀子,可以一刀斩断浓重的爱,同样,也能切断刻骨的恨。年轻的时候所谓的嫉妒甚至是恨,在多年后的她们看来,都是那么幼稚和可笑。
  “能抱抱你儿子吗?”
  林晓风笑了笑,示意保姆把孩子给了陆则灵。陆则灵小心翼翼的抱着孩子,贪婪的看着孩子香甜的睡颜。明明是美好的画面,她却觉得心脏好像被狠狠的撞了一下,疼的她倒抽了一口凉气。
  她有些难过的想,如果她的孩子生下来,大概也有这么大了吧?
  “孩子长得真漂亮。”陆则灵由衷的赞叹。
  林晓风还是和过去一样大大咧咧的笑着,大言不惭:“随了我。”
  两人一同笑了。
  “你现在过的好吗?”林晓风问。
  陆则灵眨了眨眼,抬起了头:“还行。”
  林晓风瞅见她放在一旁沙发上的西装,试探的问:“男人的?”
  “我不小心把汤泼到客人身上了,洗了以后发现扣子掉了一颗,今天来配扣子的。”
  林晓风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虽然只是三言两语,但她能听出陆则灵似乎过的不好。
  “盛业琛,你们,还在一起吗?”
  陆则灵倏然听到盛业琛的名字,心疼的抽了抽,半晌才回答:“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说完自嘲的苦笑了笑,“我现在过的还行,反正靠自己的双手吃饭,也挺心安的。”
  林晓风鼻子一酸,眼底也有些湿润了,“前几年我总是烦夏鸢敬想找你,结果一直没找着,后来我结婚怀孕生孩子,忙忙碌碌就是一两年,幸好今天又碰到你了。”她顿了顿,想起什么又问:“对了,夏鸢敬和你还有联系吗?”
  陆则灵垂了垂眼:“没有了。”她没脸再去和夏鸢敬联系。
  和林晓风聊了许多,大多是听林晓风在说自己的生活,现在的她过的很简单也很幸福,和老公是相亲认识的,门当户对又知根知底,原本并不来电,后来七弯八转又相爱了。两个人都偏执的只想要对方,于是缘分成就了这段姻缘,以喜剧结尾。陆则灵觉得仿佛在听童话故事。
  分别的时候林晓风强势的留了陆则灵的联系方式,嚷嚷着把她的人生大事委以己任,让陆则灵有些哭笑不得。
  有些爱旁人一辈子都不会懂,太清醒的人也不会懂,陆则灵的偏执是一种病入膏肓深入骨髓的病,一辈子只会爱那么一个人。即使爱而不得,也会爱到死去。从离开盛业琛开始,陆则灵就做好了一辈子自己生活的打算,其实也不算太难,至少她觉得自己可以做到。
  陆则灵这辈子朋友很少,如果要说她最感恩的人,当属夏鸢敬。只可惜她做了太多伤她心的事,所以陆则灵选择了逃避。
  她没想过夏鸢敬有一天还会来找她,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只为来找她。
  彼时陆则灵正忙碌着找房子,她升职了,员工宿舍是针对基层员工的,她拿了住房补贴,只能自己重新找房子,一连一个多月都在焦头烂额,最后终于在一片旧社区里找了一个室一厅的房子,装修的比较陈旧,但是价格实惠,她工作也方便。
  刚从超市回来,手上还拎着两大包东西,陆则灵走的有点吃力,一直垂着头盯着地下。
  刚走到单元门口,她被一双黑色高跟鞋的主人挡住了去路。
  陆则灵有些不敢抬头,眼泪已经迅速的盈满了眼眶。
  她用尽了全力才抬起了头,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夏鸢敬已经一巴掌狠狠的打在了她的脸上。
  手上的超市购物袋掉到了地上,商品撒了一地。
  脸上火辣辣的疼,可陆则灵却觉得解脱。好像等这个契机等了许多年一样,她终于纵容自己嚎啕痛哭了起来。
  “如果不是林晓风,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联系我了?这就是你过的日子?这就是你伟大的爱情?这就是你的醒悟?”夏鸢敬的一巴掌又准又狠,她瞪着陆则灵的目光燃着火,她几乎咬牙切齿的说:“陆则灵,你怎么这么疯?”
  不过几个字而已,两个人却是止不住的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不需要再说什么,所有的酸甜苦辣,都在心里。
  ***
  盛业琛往停车场走着,叶清就跟在他身后,其实她知道盛业琛为什么停下来,从橱窗的反光玻璃里,她看到了匆匆离开的陆则灵。人都是自私的动物,她看见了,却不打算提醒盛业琛,可是盛业琛的表情还是刺痛了她的眼睛。
  分开的四年,她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他,她也曾挣扎过,最后还是在爱情面前妥协了。她还是想和这个男人在一起。
  她和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的生活很充实,不需要男人来调剂也不需要依靠男人生活,她只想找一份合心意的爱情,如若没有,她独身一辈子也没什么关系。
  在美国的四年不是没有试过去接受新的感情,只是终究是不对的,年少的那份爱,那份毫无保留的心情,终究是不能复制的,所以她还是回来了。
  她可以容忍他走不出四年的时光,可以容忍他不爱她了,可是他不能容忍他心里装着那个欺骗他们的女人。那是她心里的刺,是她人生最大的不完美。
  有些心酸的盯着盛业琛的背脊,她突然停住了脚步,她拉住他的衣角,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才问出口:“盛业琛,”她淡淡的唤着他的名字,目光笃笃的看着他:“告诉我,你是不是爱上陆则灵了?”
  盛业琛没想到叶清会突然问出这样的问题,好像倏然被人扒光了衣服站在人来人往的路中间一样,盛业琛感觉有些羞耻。
  他眉头皱了皱,最后轻吐出三个字:“我没有。”
  他不爱她,也不可能爱她,只是四年了,他习惯了她的一切,人说13天能改变一个人的习惯,四年的习惯固执了一些,他想,最长再过四年,总还是会习惯新的习惯。
  叶清得到了满意的回答,又恢复了以往的笑容,“走吧。”
  两个字让他如释重负。
  “等等。”
  盛业琛回头:“怎么了?”
  叶清抿着唇笑了笑:“没什么,你皮鞋的鞋带散了。”
  盛业琛闻声低头,鞋带果真是散了,他蹲下身把鞋带绑好,看着皮鞋上并不算好看的绳结,脑海里不由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件旧事。
  那时候他失明还没多久,刚刚习惯了黑暗的生活,脾气还很不好,和陆则灵的关系也降至冰点。
  可能是照顾他太辛苦了,她瘦的很厉害,身体也变得不好,感冒一个多月一直不好,每天吃药还是咳嗽的厉害。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几年来唯一一次主动陪她去医院,她一直死扛,若不是他拉她去,她怕是转成肺炎也不肯去医院。许是他的事故让她对医院产生了阴影,自从离开医院,她就再也不愿意回去。
  那时候她挂完水正在休息,护士过来和他说话,没好气的递了一些药给他,冷冷的说:“这些回去按照说明吃,挂水三四天差不多,医生有开单子,按照医生说的来。”说完忍不住抱怨了两句:“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人家老公的,她都快转肺炎了才来医院,不知道病都是拖出来的吗?”
  盛业琛也不知道当时正在想什么,下意识的否认:“我不是她老公。”
  这话说完,那护士突然就气呼呼的把药又拿了回去,过了一会儿他听见那护士说:“你自己拿着,记得吃,以后感冒了吃药不好就来医院,别拖!”
  “谢谢您。”陆则灵谦逊而平缓的声音响起,他才知道原来她已经出来了。
  没有和她说什么,司机过来了,接二人回家。盛业琛也没有回头,跟着司机的脚步走着。
  “等一下。”陆则灵软糯的声音带了一些沙哑,盛业琛总觉得听得不太真切。
  他下意识的停了脚步,过了几秒,他感觉陆则灵的气息变近了些。
  她说:“鞋带散了。”然后理所当然的蹲下身给他系。像照顾不更事的孩子一样照顾他。
  那天回家,她一直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的距离,她一直强忍着却还是时不时的咳嗽,一声一声的,好像咳到他心里去了。
  之后的几年,他的鞋子里再也没有系带的鞋子,只是他一直没有发现。
  想想这几年,他也曾想对她好一些,可是恶毒的话总是先于意识,他们是不合适的,所以现在的结局也许是最好的。
  离得远远的,彼此找不见对方,这样,什么样的恨都会散尽的,就像爱一样,其实根本经不起什么考验。
 
☆、第二十七章
  夏鸢敬也许是有很多话想要骂她的,可是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抱着她痛哭,夏鸢敬总是这样,把她的事看得比自己的事还重。陆则灵这辈子朋友不多,但是各个都把她的幸福当做己任,只可惜她是个不争气的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是个后进生。
  之后夏鸢敬总是隔三差五的往这座城市跑,每次来都给她留钱,她推脱不要,夏鸢敬就发脾气。她知道夏鸢敬是真心为她着想,只是她真的没有什么长远的打算,她不想回那座让人绝望的城市,更别谈供房子。她原本就是个没有根基的浮萍,飘到哪是哪,一个人的房子能叫什么家,既然都不是家,买的还是租的又有什么分别?她自己没有归属感,又岂是一个房子可以解决的。
  夏鸢敬走后,紧跟着来的是林晓风,她比夏鸢敬容易对付,喜笑颜开的拉着她去吃饭,完事了千叮咛万嘱咐周日要给她介绍对象。
  她倒是没想到林晓风居然是在玩真的。
  陆则灵原本是不想去的,可是林晓风就是异常执着,每天一个电话提醒她,她无奈,只好去赴约。
  周日的步行街人来人往,天气又热,走了一会儿就大汗淋漓,出门前陆则灵原本也想打扮好看一些甚至想着要不要化个妆,可是后来心念一转,她根本无心再谈什么感情,穿什么又有什么要紧?她样子也不屑装,直接本色登场了。
  她和林晓风都早到了,林晓风一见她只穿着寻常的白T恤和牛仔七分裤,立刻就眯着眼笑了,一脸得意的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不过这样就好了,白松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类型的女孩了。”说完,她就开始喋喋不休的介绍起白松这个人:“白家你可能不太了解,市里的高市长你知道吗?白松就是她儿子,正二八经的官二代,人又上进,哥伦比亚大学MBA,现在开了个公司,做的有声有色的,虽然离过一次婚但是没孩子,绝对是钻石级王老五。”
  陆则灵越听越觉得悬殊,最后忍不住打断林晓风:“这么好的人,和我怎么可能成?”
  林晓风乜了她一眼,“别人我不敢说,白松绝对地道道的好人,对感情也很认真。”
  “我只是觉得我们的距离太远了,感觉不是我高攀得上的。”
  “才怪!白松就180,你有166吧,怎么攀不上啊!我看刚好。”
  陆则灵无奈的笑了,林晓风还是和从前一样,她这样出身的姑娘总是没心没肺的,把任何事情都想的太过简单。陆则灵想着这事肯定是成不了,也就随她去了,只当寻常的饭来吃便是。
  林晓风看了一眼时间,正抱怨着:“白松抽了吧,居然敢迟到。”她话音还落,陆则灵对面的椅子就被一双宽厚的大手拉开了。
  林晓风的笑容扯了起来,喜悦染上了眉梢。她也站了起来,“则灵,我给你介绍,这是白——”她一抬眼,看清了来人,脱口要出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脸上的表情也彻底变了,一双眼瞪得大大的,她用质问的口气说:“白杨,你怎么来了?白松呢?”
  白杨精瘦的手臂上挂着西装外套,身上的衬衫还是长袖的,这在步行街上显得有些另类,但像他们这样的人,出门有车,进门皆是高档场合,一年四季打扮都差不多,也没什么温度的观念。陆则灵瞧着他这打扮,倒像是刚从什么商务场合赶来的,不觉抿起嘴唇笑了笑,心想,和这个男人倒还有几分缘分。
  “白松去外地了。”白杨整个人放松的坐在沙发椅上,眉毛轻轻一动,脸上还是挂着那副玩世不恭的笑意:“林大婶,下次介绍对象也给我说说嘛,我哥那木头怎么可能知道怜香惜玉?”
  林晓风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啐他,好不掩饰嫌弃的说:“再怎么不怜香惜玉也比你这种辣手摧花的强。”她十分失望的看了一眼陆则灵,宽慰她:“今儿这事就算了,你就当寻常的饭吃,我再给你找更好的。”
  陆则灵低头抿唇笑了笑,她原本也没有当真的想法。这个人不来也是对的,彼此都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强扭着也尴尬。
  白杨大约是在风月场里来往惯了,很会讨女孩欢心,一顿饭三人吃的非常愉快。
  散场的时候,林晓风恶狠狠的警告白杨:“我警告你,别打陆则灵的主意。”
  白杨勾着唇,认真的问:“是‘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的‘则灵’吗?”
  陆则灵愣了一下,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这名字好听。”
  “谢谢。”其实不用林晓风介绍,陆则灵大约也能从这个男人的油嘴滑舌猜到几分,想必他应该是风评很不好的那种纨绔子弟。对这样的人陆则灵是一贯致谢不敏的,只是这个叫白杨的人着实有些特别,虽不是想要亲近的人,却也不会叫人讨厌。
  林晓风和陆则灵都想不到的是,从白杨进了餐厅,发现介绍给白松的对象是陆则灵开始,他的花心病就开始犯了,对他来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是个不能没有衣服的人,所以时时刻刻都在搜寻着,女人在他眼里都差不多,一开始都有几分特色,在一起久了就变得差不多,让他厌倦。可他却不厌其烦的去尝试,去寻求那几分独特。
  林晓风把陆则灵送回家,还不等她上楼,就被一直跟在后面的白杨拦住了。
  陆则灵没想到他会跟着她,吃了一惊,“你?”
  白杨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说:“我来拿我的衣服。”
  陆则灵这才想起,上次洗好的衣服还没给他,赶紧上楼去拿,她抱歉的他的衣服还给他,忙不迭的解释:“真不好意思,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就给忘记了,衣服我送洗了,只是扣子掉了一颗,你的衣服是定制的,我配不到扣子。”
  白杨对衣服没什么兴趣,他拉着陆则灵的手臂,迫使她看向自己,“陆小姐,咱们第一次遇见是上天的试探,第二次再遇见,绝对是缘分天定。”
  陆则灵无奈的皱了皱眉,“上天才没空搭理你。”
  白杨笑:“你是上天?”
  “我不是。”
  “那就对了,上天没空,你有空就行。”
  陆则灵哭笑不得。
  ****
  夏鸢敬虽说不是什么正直的人,但是从毕业到工作这几年从来不曾违反学校的规定,若不是想帮陆则灵买房子回本市,她也不会铤而走险在外面开班。她一贯不喜欢应酬学生家长,要不是为着几个还算可观的收入,她才不会浪费好好的周末和学生的舅舅吃什么饭。
  贵族小学,学生家长也是非富即贵,随便吃个饭就是本市挤破头也订不到位的地方。
  请她吃饭的是她一个学生的舅舅,来接过几次孩子,来来去去和夏鸢敬也算认识了,这人看着出身挺好的,就是不知怎么了眼神不太好,对她有点意思。和大学的男友分手后,她就没有了这方面的想法,世人总爱说女人现实,其实男人还不是一样?
  不过在社会上闯荡了两年,就受不了四处碰壁,卖身求富,娶了个背景雄厚的官家小姐,秒甩了她这个没什么钱途的小学老师。
  人家想少奋斗几年,夏鸢敬也不好阻止人家,只好诚恳的祝福他,连当爸爸这个事也能少奋斗几年。最好是别人都替他耕耘好了,他能坐享其成。
  夏鸢敬这个人对谁都能爱恨分明,哪怕是曾经相爱的恋爱,若是触上她的雷区,也能翻脸不认人。
  唯独对着陆则灵,她怎么都狠不下心,她总是不忍心她过的太糟,总是忍不住心疼她的遭遇,尤其是知道她在别的城市里飘荡,总想让她回家。
  吃饭吃的闷了,出来洗了个手透透气,却不想意外的遇见了故人。
  盛业琛鞍前马后女婿一样陪着叶清和她父母吃饭,那恭谦的姿态真让夏鸢敬恶心。他眼睛好了,也找回了最初的爱情。而那个像傻瓜一样的陆则灵,背井离乡,租着楼上洗个澡都会漏水的房子,穿着朴素到简直不适合她这个年纪的衣服,原本那么不接地气的一个姑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酒店当服务员。
  曾经学校里顶顶有名的才女,不管是中文上还是音乐上,陆则灵的造诣都是指日可待的。可她却为了盛业琛硬生生折了自己的翅膀。夏鸢敬真的不懂,是什么样的爱情支撑着陆则灵一步步走到今天。
  她不忍心看陆则灵过成这样,那么狠的打了她一巴掌,她还傻乎乎的一直安慰夏鸢敬:我没事,我挺好的。
  陆则灵的懂事盛业琛看不见,还那么残忍的糟蹋。夏鸢敬越想越觉得生气,尤其是当叶清出来时,两人凑近说话,那幅男才女貌的画面,刺痛了夏鸢敬的眼睛。
  陆则灵的一切付出,在夏鸢敬眼里,只有三个字——不值得。
  她有些烦闷的走了出去,准备穿回自己吃饭的包厢。却不想会被盛业琛拦住。也不知道他是从哪条路穿过来的,等夏鸢敬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偏不倚的站在了她的眼前。
  盛业琛的表情有些沉重,似乎是难以启齿,又似乎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他说:“好久不见了,夏鸢敬。”
  夏鸢敬轻蔑的看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真的不太想见你。”
  盛业琛没有生气,只是沉默的看着她,半晌才试探的问她:“你和……陆则灵……还有联系吗?”
  当听到陆则灵三个字从盛业琛嘴巴里吐出来时,夏鸢敬只觉气不打一处来,眼前满是他和叶清哪些琴瑟和鸣的画面,恶心,真恶心。她一时也失了耐心,情绪激动的对盛业琛说道:“你还问她做什么?为什么不肯放过她,还要报复吗?她再怎么错也已经为她做错的事付出代价了!她错了,错的离谱!她错的根源就是她爱上了你!看她那么爱你的份上!放过她吧!”
  夏鸢敬拳头使劲攥了攥:“她现在X市的酒店里当服务员,你还不满意吗?”
☆、第二十八章
  后来陆则灵终于从旁人嘴里得知了一些白杨的手段,整一赖皮子,耐心好的没边,软硬不吃,爱钱的给人撒钱,不爱钱的给人玩体贴,在一块的时候把人捧到天上,分手也能好聚好散,虽然大家都道白杨是个无赖花花公子,可是对他趋之若鹜的女人还是一把一把的。
  陆则灵没想到有一天白杨会把这些手段用到她身上来,她这人性子很冷,对除了盛业琛以外的人也很决绝,一次一次毫不留情的拒绝白杨就是不放弃,她没办法,偶尔磨不过他也会和他去吃一两顿饭。
  其实她没想过和他有什么结果,两人不温不火的处着,这可急坏了林晓风,好几次杀到她家里,当她是十几岁的叛逆小姑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她回头是岸,别再堕落和白杨这种人在一块。
  陆则灵哭笑不得:“白杨和白松是亲兄弟,都是白家人,有什么区别,你不是说白家人好吗?”
  林晓风说:“一母同胞也有基因突变的,白杨这货就是突变了!你可千万别和他处了,他身上的情债可是一摞一摞的!你和他在一块,那些个女人的眼刀子都能把你削死。”
  陆则灵好笑,宽慰她:“行了,我有数,我真的和他没什么事的。”
  她越是这么说,林晓风越是不放心,回去以后就杀到白杨家里,把白杨臭骂了一顿,逼着白杨当着她的面把手机里所有女人的电话删了才算罢休。
  陆则灵没想到林晓风这么夸张,白杨给她打电电话抱怨的时候,她也有几分抱歉。
  “陆则灵,林晓风这回可下狠手断了我退路,你不答应我我就要打光棍一辈子了!你忍心吗?”
  陆则灵忍不住笑了:“我有什么不忍心的。”
  白杨耍赖:“我不管,你今天不出来,我可没完了。”
  拗不过他,陆则灵换了身衣裳跟他出去了。
  白杨每次不是带她去打牌就是参加集体活动,完事了就装正人君子原封原样给她送回去,人模人样,倒不会叫人讨厌。
  像这样带着一身酒气来接她倒是很少见。他是酒量极好的人,好像喝再多都不会醉,他身上酒精的气味很浓,夹杂着微淡的古龙水味道。他眼睛有些发红,脸颊上也是。一看见她下楼就开始笑,薄薄的嘴唇浅浅上翘,一双招惹桃花的眼睛微微眯着顾自生情,斜睨着她,更显明亮:“今天答应的这么爽快,莫不是终于被我感动了?”
  “是的,”陆则灵也开起了玩笑:“感动得恨不得以身相许,只恨今生不能嫁给你啊!”
  白杨也不知怎么了,听了这句话突然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看向她的眼神也不再那么迷离,他定定的盯着陆则灵,一字一顿的说:“认真吗?认真的话,明天就去领证,你敢吗?”
  陆则灵看不懂他的表情,有些慌乱,赶紧推开他:“少来,发神经!”
  “就知道都是骗我的。”白杨抿了抿唇,明明还是笑着,可是陆则灵却觉得他的眼神里闪过了片刻的神伤,陆则灵眨了眨眼睛,白杨又恢复了平时漫不经心的样子,陆则灵怀疑方才不过是她看错了。
  白杨带她出去也没什么特殊的行程,又是去打牌。她坐在一旁也无聊,每次白杨要胡了都喊她摸牌,其实是他做牌巧妙,根本不干她什么事,他却硬说成她是他的幸运女神,惹得一桌子的人笑开了花。
  牌打完了,白杨的酒也散的差不多了,他们是早约好了打牌的,所以白杨在喝酒前就把车停在了会所楼下,这会儿他们出来,代驾刚好把车给开了过来。
  陆则灵有些担心的说:“你酒醒了没啊?”
  白杨侧着头懒懒的看着她:“我知道你不愿意和我一块死,所以别怕,我绝对会安全的送你到家。”
  陆则灵被他无心的一句话噎了一下,一时也不知怎么回答,索性保持沉默。她往后靠了靠,正准备闭着眼休息一会儿,却见他车上的放着一个她十分眼熟的锦缎盒子。
  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去拿那盒子,不管是颜色,材质,甚至是触感,都让陆则灵难以控制的激动起来。
  揭开盒子,一只熟悉的血色翡翠镯子落入了眼帘。陆则灵几乎惊到忘了呼吸。
  她不会认错的,这个镯子就是她卖掉的那一只。奶奶送给她的那一只。一想到那个慈祥的老人家,陆则灵的眼底就不禁一阵湿热。
  她最不得已的时候,卖了这只镯子,心心念念的要买回来。找了工作,她眼都不眨和酒店签了五年的合同,只为了能预知一点钱去把镯子买回来。
  当她再回到那个铺子的时候,却被无良的老板告知,那镯子已经被人买走了。那一刻她是恨极了的,难以自控的摔了老板的茶杯和摆饰的植物。那老板大概也没想到一个柔柔弱弱的姑娘爆发起来这么可怕,赶紧喊了人来吧陆则灵拉走了。
  最终还是把那镯子弄没了。说不清是什么感觉,陆则灵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也许是上天注定吧,老天把她和盛业琛最后一丝联系也切断了。
  她找不回盛业琛,甚至一个镯子都保不住。
  她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再见到这个镯子,心里酸酸的,她知道这个要求很不该,还是问出了口:“白杨,这镯子,你卖吗?”
  白杨在开车,车窗开着,外面有些嘈杂,也没听清陆则灵说话,以为她是问这是什么,随口回答:“前几天随我爷爷逛古董店买的,听老板说是晚清的东西,颜色挺润的,我妈好这一口,买来送给她的。”
  陆则灵咬了咬嘴唇,认真的又问他一遍:“这镯子,你能卖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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