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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盛唐

_71 王觉仁(当代)
天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集结了麾下的所有部队,并联合同罗、奚、契丹、室韦共计十五万人,号称二十万,正式在范阳起兵。
次日清晨,安禄山在蓟城(范阳治所)城南誓师,以讨伐杨国忠为名,宣布即日南征,同时告谕三军将士:“胆敢反对起兵、扰乱军心者,一律屠灭三族!”
是日,安禄山命节度副使贾循留守范阳,然后亲率十五万铁骑从蓟城出发,大举南下,兵锋直指东京洛阳。
“安史之乱”就此爆发。
一场彻底改写唐朝历史,并将深刻影响整个中国历史的战乱就此拉开序幕。
《资治通鉴》称:“禄山乘铁舆(防箭的铁轿),步骑精锐,烟尘千里,鼓噪震地。时海内久承平,百姓累世不识兵革,猝闻范阳兵起,远近震骇。河北皆禄山统内,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守令或开门出迎,或弃城窜匿,或为所擒戮,无敢拒之者……”
狼烟滚滚,裹挟着安禄山觊觎九五的野心。
马蹄嘚嘚,裹挟着安禄山征服天下的欲望。
十五万范阳铁骑就这样以犁庭扫穴之势席卷燕赵大地,以所向无敌之威挺进中原。
盛世唐朝就在这一刻轰然崩坍……
狼来了。
这一次——狼真的来了!
可此时此刻,唐玄宗李隆基在干什么呢?
他在泡温泉。他正和他最心爱的杨玉环一起,在美丽而宁静的华清宫中泡着温泉。
自从开元后期以来,玄宗每年十月都要上骊山泡温泉,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二十多年,可谓风雨无阻,雷打不动。然而此时的李隆基并不知道,这将是他与杨玉环的最后一次骊山之行。
外面的世界天寒地冻,可华清宫中却温暖如春;北方的大地正在安禄山的铁蹄下呻吟和战栗,可骊山的天子行宫中依然是一派歌舞升平。
李隆基和杨玉环一起沐浴在温泉池中,时而嬉水,时而畅游。池中热气弥漫、烟雾缭绕,美人肤如凝脂、巧笑嫣然,此情此景尽管已经看过无数遍,可玄宗还是忍不住心旌摇荡,一时间不知今夕何夕,亦不知人间天上……
如果时间就在这一刻悄然凝固该有多好。
如果人生就在这一刻进入永恒该有多好。
只可惜,时间是世界上最无情的东西,它可以让一个帝国在短短几年里走向繁荣和强大,也可以让一个太平盛世在一夜之间变得破碎支离,面目全非。
而人生同样是世界上最无常的东西,前一秒还在享受天堂般的快乐,下一秒就有可能陷入地狱般的煎熬。没有人知道哪一秒才是天堂地狱的转捩点,也没人知道是什么力量在主宰这一切。即使李隆基贵为天子,他也没有权力让时间停止不动;即使李隆基富有四海,他也无法用他的意志挽留住人生中的美好。
哪怕只是点滴。
哪怕只是一瞬。
安禄山率主力南下的同时,为了消除来自河东方面的威胁,派部将何千年率领一支小分队前往太原,以献神射手为名,设计掳走了北京(即太原)副留守杨光翙。太原守军大为惊骇,立刻将安禄山造反、长官被劫的消息奏报朝廷。与此同时,东受降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也向朝廷呈送了战报,称安禄山已起兵叛乱。
然而,面对来自前线的奏报,人在骊山的玄宗却依旧置若罔闻。按照《资治通鉴》的说法,玄宗“犹以为恶禄山者诈为之,未之信也”。也就是说,他仍然认为这是那些嫉恨安禄山的人在造谣,所以不肯相信。《资治通鉴》的说法符合事实吗?
恐怕未必。
事实上,早在宦官辅璆琳东窗事发,而裴士淹、冯神威等使臣连连在范阳遭受冷遇的时候,玄宗就已经察觉出安禄山的狼子野心了。而他之所以在危机来临的时刻还把军国大事抛诸脑后,不顾一切地陪着杨贵妃上骊山,甚至在接到前线战报时还执迷不悟,其原因恐怕不是因为他看不清现实,而是因为他在逃避现实。
是的,李隆基在逃避。
作为一个统治了大唐帝国长达四十余年的皇帝,李隆基对自己的能力和运气都太自信了。所以,他既不愿承认自己在识人用人上的严重错误,更不愿直面由于这种错误而导致的灾难性后果。换句话说,他宁可抱着最后一丝侥幸心理躲进温柔乡,宁可让自己变成一只自欺欺人的鸵鸟,也不想让残酷的现实剥夺掉他最后那点顽固而脆弱的自尊心。
可是,到了十一月中旬,当河北各郡县的战报像雪片般飞进华清宫的时候,玄宗终于不得不从醉人的温柔乡中百般无奈地抬起头来,勉强收拾精神,紧急召见宰辅重臣,询问他们御敌平叛之策。
对于安禄山的造反,满朝文武个个忧心忡忡、惶骇不已,唯独杨国忠得意洋洋、喜不自胜。
因为,他的预言成真了。他喊了这么久的“狼来了”,最后安禄山总算给他面子,真的来了。
“扬扬有得色”的杨国忠拍着胸脯对玄宗说:“今反者独禄山耳,将士皆不欲也。不过旬日,必传首诣行在。”(《资治通鉴》卷二一七)
如今真想造反的只有一个安禄山,将士们跟他都不是一条心。不出十天,必能将他的脑袋传送行宫。
听了杨国忠的话,玄宗如释重负,脸上迅速浮现出欣慰的笑容。其他几个宰辅大臣却人人相顾失色。
十天就能平定安禄山叛乱?你杨国忠这海口也夸得太大了吧?
接下来的事实马上就将证明,杨国忠这不叫夸口,而叫扯淡!
此后,唐朝政府军非但没有在十天内平定安禄山叛乱,反而在玄宗和杨国忠一错再错的决策之下,被叛军打得节节败退、损兵折将,而且很快就把洛阳和长安两座京城都给丢了,以致玄宗君臣不得不仓皇流亡巴蜀。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安史之乱爆发刚刚两个月,安禄山就在洛阳堂而皇之地当上了大燕皇帝;而时隔不过半年,声称十天就能拿下安禄山脑袋的杨国忠,自己反而在马嵬驿被砍掉了脑袋。
安禄山刚刚起兵之时,尽管朝野上下都为之震骇,却还是没有人料到局势会恶化到后来那种地步,也没有人料到官军在叛军面前会那样不堪一击、一溃千里,更没有料到当时大唐军界最耀眼的三颗将星——高仙芝、封常清、哥舒翰,竟然没有一个能够阻遏叛军的兵锋!
尤其让忠于李唐的臣民们扼腕愤恨的是,这三个曾经叱咤风云、威震朝野的一代名将,最终竟然都不是死在御敌的战场上,而是死在了自己人的谗言下……
【威震中亚:高仙芝的锋芒】
高仙芝,高丽人,将门之后,从小随父至安西,稍长因父荫被授予游击将军。史称高仙芝“美姿容,善骑射,勇决骁果”,二十出头便因军功被提拔为将军,“与父同班秩”(《旧唐书·高仙芝传》),在军中传为一时佳话。
高仙芝曾先后在安西军事长官田仁琬、盖嘉运麾下效力,但一直没得到重用,直到夫蒙灵詧出任安西节度使,才对高仙芝的才华欣赏有加,屡屡对他进行提拔。到了开元末年,高仙芝已官居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兼节度副使。
此时的高仙芝虽然已经是安西唐军的二把手,但还称不上是名将。真正让他扬威西域、名动朝野的,当属千里奔袭小勃律的战役。
小勃律国位于吐蕃西北,大约在今巴基斯坦北部及克什米尔一带,介于吐蕃、中亚与安西四镇之间,战略地位十分突出,自从武周时代以来,这里便是大唐与吐蕃反复争夺的焦点。小勃律原本亲附唐朝,因而屡屡受到吐蕃的攻击。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吐蕃再次出兵小勃律,迫使其投降,并将一个吐蕃公主嫁给了小勃律国王,从而牢牢控制了这个战略要地,同时也切断了中亚二十几个小国与唐朝的联系,大有称霸中亚之势。
毫无疑问,大唐帝国要想夺回对中亚的控制权,首先就必须夺回小勃律。
然而,从田仁琬到盖嘉运,再到夫蒙灵詧,连续三任的安西军事长官都曾经出兵征讨小勃律,但每次都无功而返,玄宗对此十分不满。天宝六年(公元747年),夫蒙灵詧向玄宗推荐了高仙芝。玄宗立刻下诏,任命高仙芝为行营节度使,率一万骑兵远征小勃律。
天宝六年四月,高仙芝率部从安西都护府(治所在龟兹镇,今新疆库车县)出发,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向西南行进,经拔焕城、握瑟德、疏勒,越过葱岭(帕米尔高原)、播密川,最后抵达特勒满川,进逼吐蕃人控制的军事要塞连云堡(克什米尔西北),整个行军过程耗时三个多月。
连云堡是通往小勃律的必经之地,有吐蕃驻军一千余人,另外在城堡南部十五里处还有一座依山而建的吐蕃军营,驻兵八九千人。也就是说,吐蕃在连云堡一带的守军共约一万人,与高仙芝的兵力大体相当。吐蕃军队依险而守,以逸待劳,而唐军刚刚经过一百多天的长途跋涉,人困马乏,局面显然对唐军极为不利。
不过,唐军也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吐蕃军队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唐军会奔袭千里,从天而降,所以唐军可以抓住先机,打吐蕃一个措手不及。
高仙芝兵分三路,于七月十三日拂晓会师于连云堡外。当地有一条河叫婆勒川,其时正逢涨水,唐军难以涉渡。高仙芝一边派人寻找河中水浅处,一边下令所有将士每人携带三日口粮,轻装上阵,准备强行渡河。将士们看着哗哗流淌的河水,都说高仙芝疯了。
暂且不说在没有船只的情况下怎么过河,就算勉强能过,万一连云堡的敌军察觉,打唐军一个“半渡”,这一万人马岂不是要全部扔到河里喂鱼?!
可军令如山,众将士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跟高仙芝走。
令将士们喜出望外的是,沿着河岸走了不远,果然找到了一处水浅可渡的地方,结果人不湿旗,马不湿鞍,一万人马全都安全渡过婆勒川。高仙芝大笑道:“倘若敌人趁我们半渡时发动袭击,我军必败无疑。可现在我军既已安全渡河,并集结成战斗队形,连云堡就是老天爷送给咱们的礼物了!”
随后,高仙芝下令全军对连云堡及南部军营同时发起强攻。面对唐军的突然袭击,吐蕃守军大为惊骇,但仍然凭借险要的地形和坚固的工事顽强抵抗,如蝗箭矢和巨石檑木纷纷而下,给仰攻的唐军造成了一定的伤亡。
正面进攻受阻,高仙芝立刻召来军中骁将李嗣业,命他率领一支陌刀敢死队,绕开正面之敌,从后山悬崖攀登上去,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李嗣业临行前,高仙芝给他下了死命令,要他必须在中午之前解决战斗。
所谓陌刀,就是两面开刃的长柄大刀,是唐军野战步兵的重要武器,既可以砍人,也可以劈马,列阵时“如墙而进”,在近身肉搏中具有极为可怕的攻击力。高仙芝麾下的这支陌刀队,是安西唐军中最精锐的部队,个个训练有素,勇悍过人;尤其是这个李嗣业,更是安西唐军中著名的善使陌刀的猛将。
正是由于陌刀队超强的战斗力,高仙芝才会在这个关键时刻将其投入战斗。
李嗣业受命后,手执战旗,率陌刀队从险峻之地攀上山岭,突然出现在吐蕃守军的后侧。与此同时,高仙芝亲率大军再度实施正面强攻。吐蕃人腹背受敌,加上李嗣业的陌刀队从背后杀了上来,他们已经无险可守,军心顿时涣散。唐军则越战越勇,从辰时(早晨七点)至巳时(十一点)左右,共歼灭吐蕃守军五千多,俘敌一千余人,吐蕃余众纷纷逃散。
此战唐军大获全胜,不仅顺利攻克连云堡,而且缴获了一千多匹战马和不可胜数的军资器械。
高仙芝的远征军虽然初战告捷,但是也等于向吐蕃人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和作战意图。如果要完成既定的战略目标——征服小勃律,这支唐军势必要在敌人已经察觉的情况下,在吐蕃人的势力范围内孤军深入,其面临的危险是不言自明的。
军中将士开始生出畏难情绪。
尤其是玄宗派来的监军宦官边令诚,更是越想越怕,说什么也不敢再前进半步。
可高仙芝是不会退缩的。
不征服小勃律,他绝不会鸣金收兵。
这就是普通将领和名将的差别。一个人之所以能成为名将,不仅在于他能够战胜强敌,更在于他能够战胜自己内心的恐惧。就像有个哲人曾经说过的那样:勇气并不是不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要去做。
高仙芝并非不知道孤军深入的危险,也并非不感到害怕,而是他知道——成功就是在别人选择放弃的时候,你选择坚持!
高仙芝没有强迫边令诚,而是让他和三千名伤病羸弱的士兵留守连云堡,自己则亲率六千余人继续向小勃律挺进。
三日后,唐军进抵帕米尔高原的坦驹岭(克什米尔吉尔吉特市西北)。这里山峦高耸,崎岖险峻,自然条件极为恶劣,将士们在艰难的行军过程中不断发出抱怨。而且,就在坦驹岭前方四十里处,还有一座名叫阿弩越的胡人城堡,也是亲附吐蕃的。将士们在疲惫和畏难情绪的影响下,内心的不满终于达到顶点,于是一个个驻足不前,并纷纷质问高仙芝:“大帅这是要带我们去哪?您瞧瞧这路是人走的吗?!”
面对愤怒的士兵,高仙芝镇定自若地说:“前面就是阿弩越城,我估计他们听到我军到来的消息,必定会开门投降,你们不必担忧。”
高仙芝话音刚落,就有哨探来报,说有二十余名身着胡服的骑手,从阿弩越城方向过来了。片刻后,胡骑被带到高仙芝面前,对着高仙芝和在场的将士说:“听说大唐军队前来,阿弩越城主特地派我等前来迎接将军,并且砍断了婆夷河(印度河上游支流)上的藤桥,准备跟吐蕃人断交。”
众将士闻言,顿时转忧为喜,刚才的满腹牢骚全都一扫而光。
高仙芝笑了,下令全军立刻翻越坦驹岭,向阿弩越城进发。
其实,这是高仙芝演的一出戏。
所谓的阿弩越城主欢迎唐军、与吐蕃断交云云,纯属子虚乌有。这二十余名胡骑并非阿弩越人,而是高仙芝命人假扮的。他料定一路走到这里,将士们的忍耐力肯定会达到极限,而小勃律已经近在咫尺,高仙芝绝不允许自己功亏一篑,所以才暗中安排了这一幕,以便给大家打一针强心剂。
这个善意的谎言当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可问题是,阿弩越人真的会投降吗?万一他们闭门拒守,高仙芝的谎言被戳穿,他在军中的威信岂不是要彻底扫地?
这种可能性很大,但是高仙芝别无选择。
他只能赌——赌阿弩越人真的会投降。
命运之神最后还是站在了高仙芝这边。三日后,当唐军千辛万苦翻越坦驹岭,最后出现在阿弩越城下的时候,果然看见了列队迎接他们的阿弩越人,还有一个朝他们全然洞开的城门。
高仙芝让将士们在阿弩越城休整了一天,次日便命部将席元庆为前锋,率一千人向小勃律火速推进,并向小勃律国王传达了这样的信息:“我们不占领你的城池,也不破坏你们的桥梁,只是要借个道,目标是大勃律国。”
小勃律国王当然不会轻易被高仙芝忽悠,可他又没有实力阻挡唐军,无奈之下,只好带着王后(吐蕃公主)和臣民们逃离王城,躲进了山区,准备在此等待吐蕃援军。
小勃律人的反应不出高仙芝所料。席元庆临行前,高仙芝就曾对他面授机宜:“小勃律听说大唐兵至,其君臣百姓必定会躲进山谷,你要展开宣传攻势,呼吁小勃律臣民走出山谷,只要投降,就赏赐绸缎,并说明这是大唐皇帝的敕令,至于那些亲附吐蕃的大臣,你必须把他们逮捕关押,听候我的处置。”
席元庆依计而行。小勃律的多数臣民随即投降了唐军,国王和王后则逃进了深山的石窟中。高仙芝抵达后,将几名亲附吐蕃的大臣斩首示众,然后派兵封锁山区。与此同时,高仙芝还派人毁坏了小勃律与吐蕃之间的唯一通道——位于婆夷水上的一座藤桥。
数日后,当一支吐蕃援军马不停蹄地赶到婆夷河岸时,藤桥早已不复存在,吐蕃人只能望着湍急的河水干瞪眼。婆夷河面的宽度大约与一支箭的射程相当,吐蕃人随即拼命抢修这条桥梁,但是桥梁修成之后,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
吐蕃人既已鞭长莫及,小勃律就彻底落入高仙芝的掌心了。
经过十多天的地毯式搜索,唐军终于在一处隐蔽的山洞中抓获了小勃律国王和王后。至此,亲附吐蕃的小勃律政权终于覆灭。高仙芝扶植了一个亲唐的新政府,彻底控制了小勃律,达成了此役的战略目标,圆满完全了玄宗交给他的使命。
此次长途奔袭小勃律,虽然战役规模不大,但却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因为此役重新打通了唐朝与中亚诸国的联络通道,使大唐帝国重新获得了中亚的控制权,也极大地打击了吐蕃的扩张野心。
此役的胜利,确立了高仙芝作为大唐名将的地位。
天宝六年八月,高仙芝押着小勃律国王和王后班师回朝。得胜归来的高仙芝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行至播密川时,便派快马先行入朝,直接向玄宗呈上了捷报。
如果高仙芝是安西唐军的一把手,这么做当然没什么不妥。可问题是,他还有一个顶头上司夫蒙灵詧。高仙芝越过上司直接向皇帝奏捷,显然没把夫蒙灵詧放在眼里。
夫蒙灵詧为此暴跳如雷。
高仙芝回来后,夫蒙灵詧不仅没有半句表扬的话,反而指着他的鼻子一通臭骂:“啖狗粪高丽奴!汝官皆因谁得,而不待我处分,擅奏捷书?高丽奴!汝罪当斩,但以汝新有功不忍耳!”(《资治通鉴》卷二一五)
你这个吃狗屎的高丽奴才!你的官位都是谁给你的,竟然不等我处置,就擅自奏捷?!该死的高丽奴,论罪当把你斩首,只是看在你新立大功的份上,不忍心杀你罢了!
面对这个满口污言秽语、近乎丧失理智的顶头上司,高仙芝无言以对,只好伏地叩首,不停地谢罪。
然而,此时的高仙芝已经不是过去的高仙芝了。无论夫蒙灵詧如何怒发冲冠、妒火中烧,也终究遏制不住高仙芝业已崭露的锋芒。
换句话说,此刻的高仙芝已经在玄宗心目中获得了比夫蒙灵詧更高的地位。
除了玄宗对高仙芝的赏识,还有一个人也在关键时刻帮了高仙芝。
他就是此次远征小勃律的监军宦官边令诚。
尽管边令诚到了连云堡就畏缩不前了,在这场奔袭战中几乎没起到任何作用,但在他自己看来,此役的胜利也有他一份功劳。如今夫蒙灵詧打压高仙芝,就等于把他也给打压了,所以边令诚立刻向玄宗呈上密奏,声称高仙芝深入敌国万里,为国家建立奇功,眼下却受到夫蒙灵詧的排挤,终日惶惶不安,实在是冤枉。
众所周知,自从开元中后期开始,玄宗就日益变得好大喜功,对于那些能够扬威异域、建立边功的将领,玄宗从来都是青睐有加、关怀备至的。而今高仙芝把前面三任节度使没有啃下的硬骨头啃下来了,玄宗自然是对他另眼相看。接到高仙芝的捷报后,玄宗正寻思着怎么犒赏他,现在突然接到边令诚替高仙芝喊冤的奏疏,玄宗当然对夫蒙灵詧大为不满。
随后,玄宗立即颁下一道诏书,征召夫蒙灵詧回朝,同时提拔高仙芝为安西四镇节度使,兼摄鸿胪卿和御史中丞,彻底取代了夫蒙灵詧。
高仙芝征服小勃律之后,吐蕃极为不甘,遂指使位于印度北部的朅师国进攻小勃律,切断了小勃律的运输通道。玄宗得到战报,马上把平定朅师国的任务交给了高仙芝。
天宝九年(公元750年)二月,高仙芝出兵,成功击破朅师国,俘虏其国王勃特没,另立其兄素迦为新国王,将朅师国师置于大唐的控制之下。
至此,高仙芝的声名已经威震中亚。
与此同时,他身上固有的缺点也开始逐渐暴露。
高仙芝虽然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但他却有两个很大的缺点:一是残忍,二是贪财。随着功名的日益显赫,高仙芝内心的杀戮欲和占有欲也随之日渐膨胀。
位于中亚锡尔河流域的石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市),就在这时候不幸成为高仙芝欲望的牺牲品。
由于大唐帝国在中亚的势力日渐强大,石国有心依附,便派遣使臣去见高仙芝,请求与大唐签署和平条约。高仙芝二话不说就答应了。签约仪式上,宾主双方都很愉快,高仙芝也表现得非常真诚和热情。可此时的石国使臣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石国已经成了高仙芝眼中待宰的羔羊;而这纸所谓的和平条约,也无异于一张温情脉脉的死亡通知书。
在高仙芝看来,石国就是自己送上门来的一块肥肉,他当然乐得把它一口吞下。
天宝九年十二月,高仙芝悍然撕毁和约,亲自带兵入侵石国。
此时的石国君臣依然沉浸在那纸条约所营造的和平幻梦中,根本没有防备,加上军事实力本来就弱,所以短短几天就被高仙芝攻破了。
高仙芝占领石国后,不仅将国王、大臣、士兵和所有青壮年全部俘虏,押回国内,而且还干了两件十足令人诟病的事情:一是屠城,二是劫掠。
高仙芝纵兵屠杀了石国都城的所有老弱妇孺,随后又将石国的财富掳掠一空,其中仅钻石就有十余斛,黄金要五六匹骆驼来拉,其余的宝马和财物更是不计其数。而最让人不齿的是——所有这些财富,全都落入了高仙芝的私人腰包。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侵略战争。高仙芝发动这场战争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国家,而纯粹是为了满足他那嗜血和贪婪的个人欲望。也就是说,这场战争非但对大唐的国家利益毫无增进,反而造成了极大损害。因为从此以后,大唐帝国在石国人,乃至所有中亚人心目中的道义形象就被彻底摧毁了。
作为一个高丽籍的优秀将领,高仙芝无疑深谙中国的兵法,但他显然没有学会中国的王道。要为一个国家树立起正义的旗帜,也许需要几代人付出上百年的努力;可要砍倒这面旗帜,只需要一个唯利是图的将军,还有一场被个人欲望驱使的毫无意义的战争。石国战争是高仙芝一生辉煌的顶点,同时也是他军事生涯的转捩点。
从此以后,幸运女神将离他远去,他在一系列对外战争中崭露出的耀眼锋芒将逐渐黯淡,直至萎缩和消亡;而厄运之神将如影随形地陪伴着他,直到他生命的终点。
高仙芝平灭石国的第二年,就在中亚一座古老的城市遭遇了他军事生涯中的滑铁卢。
这座城市名叫怛罗斯。
他的对手是黑衣大食。
【怛罗斯之战】
大食即阿拉伯帝国,建国时间略晚于大唐帝国。公元622年,亦即唐高祖武德五年,当李渊、李世民父子正忙于统一中国的时候,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正率领穆斯林弟子从麦加出走,沿着红海海岸,一路历经艰险抵达麦地那。从此,穆罕默德带领穆斯林圣徒开启了一个以武力传播伊斯兰教的时代,并最终建立了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
在圣战的旗帜下,穆斯林军队以一往无前的勇气和惊人的战斗力统一了阿拉伯半岛,而且向西占领了北非、西班牙、巴尔干半岛,向东则把整个西亚和大半个中亚收入囊中,扩张为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强大帝国。
作为当时欧亚大陆上最强大的两个帝国,大唐与大食为了确立自己在中亚的霸权地位,注定会展开一场激烈的较量。
就在高仙芝平灭石国的这一年,即公元750年,大食帝国政局突变,阿巴斯王朝取代了倭马亚王朝。由于倭马亚王朝旗帜尚白,所以中国史书称其为“白衣大食”,而新崛起的阿巴期王朝旗帜尚黑,所以称为“黑衣大食”。
石国灭亡后,一位王子侥幸逃脱,随后奔走于中亚各国,到处控诉高仙芝的暴行,说他背信弃义,“欺诱贪暴”。唇齿相依的中亚诸国对高仙芝在石国的屠城和劫掠行径也深恶痛绝,遂迅速缔结成反唐联合战线,并遣使向黑衣大食求助,准备借助黑衣大食的力量,向东进攻大唐的安西四镇。
高仙芝很快得知了中亚诸国的反唐计划。
他决定先下手为强,主动出击黑衣大食。
这一次,高仙芝仍然跟从前一样充满自信。他仍旧准备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长途奔袭。
然而,黑衣大食不是小勃律,幸运女神也不会一直站在高仙芝这边。这一次,高仙芝将遭遇他一生中第一次惨痛的失败。
天宝十年(公元751年)四月,高仙芝集结了安西四镇的两万精锐,同时征调了西域拔汗那国和葛逻禄部落的蕃兵,组建了一支胡汉混合兵团,共计六万人。同月,高仙芝与部将李嗣业、段秀实等人,率部从安西出发,越过葱岭和大沙漠,经过三个多月的长途跋涉,于同年七月进抵中亚古城怛罗斯(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市附近)。
应该说,尽管高仙芝对此役充满自信,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麻痹轻敌。从他投入的兵力来看,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按照当时大唐军队的编制,安西四镇统辖的兵力只有二万四千人,而高仙芝一下就抽调了两万人,几乎可以说是倾巢而出了。同时,高仙芝又征调了大约四万的胡人,使远征军的总兵力达到了六万,这基本上是他可以动用的全部兵力。
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此役的胜利,高仙芝已经把自己的老本全都押上了。(关于怛罗斯之战唐军出动的总兵力,各种史料多有异说:阿拉伯史籍说是十万,《资治通鉴》和《唐历》说是三万,《段秀实别传》说六万,两《唐书》中的相关列传则说二万,杜佑的《通典》说七万。各家均有所凭,莫衷一是。今据有关学者的推测和考证,确定为六万人。)
然而,相比于黑衣大食出动的兵力,唐军在人数上还是居于明显的劣势。
据学者考证,阿拉伯出动的正规军大约五万人,雇佣兵也有五万,总计不下十万人。所以,双方在兵力上的对比还是比较悬殊的,这也是唐军在怛罗斯战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高仙芝的远征军逼近怛罗斯之时,阿拉伯人就接到了情报。黑衣大食驻巴士拉的东方总督艾布·穆斯林立即下令,命部将塞义德率数千人进驻怛罗斯加强防守,从而为大军的集结赢得了时间。
等到唐军兵临怛罗斯城下,先机已失,战斗的主动权已经落入了阿拉伯人手中。因为阿拉伯人既有坚固的城防工事,又是以逸待劳,而且是主场作战,拥有源源不断的援军和补给。唐军要想从这样的敌人手中夺取怛罗斯,无疑是千难万难。
高仙芝命部队对怛罗斯城发起强攻,但始终未能攻克。双方就在怛罗斯城下对峙了整整五天,其间多次交战,但谁也没捞到便宜。
这种胶着状态显然对唐军极为不利。一旦不能速战速决,唐军必将因缺乏后勤补给而陷入困境。
随着时间的流逝,胜算一点一滴地从高仙芝的手中溜走了。
而随着后方大部队的陆续抵达,阿拉伯人的士气变得越来越高昂。
第六天,黑衣大食的援军全部进入战场,双方随即在怛罗斯河两岸展开了决战。东亚与西亚最强大的两个帝国,就在这里发出了最强烈的碰撞。
在兵力居于劣势的情况下,唐军依然顽强奋战。战斗开始后一段时间内,双方势均力敌,难分胜负。然而,就在战斗进行到最激烈的当口,唐军的阵脚突然一片大乱。
因为葛逻禄部落反水了。
这支为数不下两万人的胡人兵团在这时候倒戈,无疑是往高仙芝的心口上狠狠捅了一刀,也在顷刻间决定了这场战役的结局。
在阿拉伯人和葛逻禄叛军的前后夹攻下,原本还在竭力苦战的唐军再也支撑不住,瞬间全线崩溃,两万名汉人将士或战死或被俘,几乎全军覆没,只有高仙芝、李嗣业等几名主将在夜色掩护下逃离了战场。
当高仙芝等人逃至一处狭窄的山谷时,前方的道路被溃退的拔汗那士兵和大批车马牲畜挤得水泄不通。李嗣业担心黑衣大食的追兵杀到,就策马前驱,挥舞大棒击毙了一大片拔汗那士兵和马匹,硬是杀开一条血路,高仙芝才得以安然通过。
当时的情况混乱不堪,侥幸未死的残余唐军各自逃命,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乱成了一锅粥。只有部将段秀实一直在黑暗和混乱中搜罗散兵游勇,想尽量抵挡黑衣大食的追兵,多挽救一些将士的生命。此时,段秀实恰好听到了李嗣业正在棒打拔汗那士兵的叱骂声,赶紧策马追到他跟前,大声说:“避敌先奔,无勇也;全己弃众,不仁也。幸而得达,独无愧乎?”(《资治通鉴》卷二一六)
遇到敌人自己先逃跑,是无勇;保全自己抛弃士兵,是不仁。就算你幸而成功逃脱,能不感到惭愧吗?!
闻听此言,李嗣业羞惭不已,随即把陌刀一横,调转马头,和段秀实一起去寻找生还的士兵。随后,李、段二人集合了数千人,一边抵挡追兵一边撤退,最后终于把这几千人安全带回了安西都护府。
这场世界历史上著名的会战,就这样以阿拉伯人的全胜、唐军的惨败而落下帷幕。
怛罗斯之战的失败,并非唐军的战斗力弱于阿拉伯军队。相反,唐军在劳师袭远和兵力居于劣势的情况下,依然打得十分英勇和顽强,给了对手相当程度的打击和杀伤,倘若不是葛逻禄部雇佣兵突然倒戈,唐军绝不会遭遇近乎全军覆没的脆败。
作为主帅,高仙芝对此次战败虽不能负全责,但仍然要承担一定责任。首先,是他悍然撕毁和约,发动对石国的入侵,并残杀妇孺、劫掠财富,才导致了中亚诸国的同仇敌忾,并给黑衣大食提供了染指中亚的口实。其次,在面对黑衣大食这样的强势对手时,他仍然采用了过去那种长途奔袭的战略,不能不说是一种决策上的失误。
因为,深入敌境客场作战,在军事上是一种极大的冒险,只有像小勃律那种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的弱国,才适合采用这个战略,而面对黑衣大食这样的强敌,唐军必然会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一、因地理环境陌生而导致行动迟缓,从而让对手抢了先机;二、因客场作战而导致情报匮乏,无法准确判断敌人的兵力部署,从而未能及时改变战略,并制定相应的战术;三、孤军深入敌境千里,没有根据地,没有援军,没有后勤补给,没有休整再战的转圜余地和时空条件,因此唐军只能寄希望于一战拿下怛罗斯,而一旦战事陷入胶着状态,唐军的抗风险能力就降为零了。
葛逻禄人也许就是看出了唐军面临的诸多困境,才会断然倒戈的。
可是,即便没有葛逻禄人的倒戈,唐军取胜的机会也很小,因为高仙芝的战略决策已经从根本上决定了这场战役的结局。就算葛逻禄人不反水,唐军还是有可能战败,只不过不会败得那么惨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许有理由作这样的假设——假如换成是阿拉伯人长途奔袭,而高仙芝坐镇安西、以逸待劳,也许这场战役的结局就会全然不同了。然而历史没有假如。唐军在怛罗斯战败后,中亚的命运被彻底改变。由于短短几年后安史之乱爆发,唐朝自顾不暇,不得不放弃对中亚霸权的争夺,再也无力染指帕米尔高原以西之地,原本亲附唐朝的中亚诸国转而臣服于阿巴斯王朝。从此,华夏文明彻底退出中亚,这一地区开始了整体伊斯兰化的过程。
怛罗斯之战后,唐军战俘中的造纸工匠被带到阿巴斯王朝第一任哈里发建在撒马尔罕的造纸作坊。从此,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的造纸术传入阿拉伯,进而传播到中东和整个欧洲,对西方文明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怛罗斯之战才会在世界历史上留下深刻的印迹。虽然华夏文明最终退出中亚的主因并非怛罗斯之战,而是后来的安史之乱,但无论如何,怛罗斯之战都是中亚命运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也是东西方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如果没有后来的安史之乱,以当时盛唐的综合国力,要重新夺回中亚霸权是完全有可能的。
事实上,就在怛罗斯战败的两年后,安西唐军就迅速恢复了以往的实力,大唐帝国也再次把军事和政治触角伸进了中亚,开始了新一轮谋求霸权的努力。
当然,这新一轮努力的代表人物不再是高仙芝了,而是大唐军界的另一个后起之秀。
他就是封常清。
【封常清:我很丑,可是我很努力】
据说封常清是一个长得很丑的人。
按照《旧唐书·封常清传》的说法,是“细瘦颣目,脚短而跛”,意思就是干瘦、矮小、斜眼,而且还是个瘸子。除了长得相当对不起观众之外,封常清的命也相当不好。他好像从小就是个孤儿,只有外祖父一个亲人。他小的时候,外祖父犯了罪,被流放安西当守门吏,于是封常清就跟着外祖父来到了安西。
一个被流放边疆的老人,要养活自己,还要把一个孩子拉扯大,显然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也就谈不上给封常清什么良好的教育。好在封常清的外祖父是个知书明理的人,他知道,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再穷也不能穷教育。虽然没有钱供封常清读书,但还可以自己教。于是那些年里,无论春夏秋冬,每天经过安西南门的人,都可以听见门楼上有一个老人在教一个孩子读书。孩子的声音异常清脆,异常响亮。走出很远,人们仿佛仍然可以听见。
封常清长大成人后,和他相依为命的外祖父去世了,封常清从此孤身一人。他既丑陋,又贫穷,又没有社会关系,成了芸芸众生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一直到三十多岁,封常清仍然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谁也看不出这个人将来会有什么出息。
当时的安西节度使是夫蒙灵詧,高仙芝在其麾下担任副节度使兼都知兵马使。我们都知道,高仙芝是个美男子,对自己的风度仪表极为看重,所以每次出巡,身后总要跟着数十个鲜衣怒马的随从。每当威风凛凛的高仙芝带着他的随从马队在安西街市上呼啸而过,那样子别提有多拉风了。封常清曾经在路上遇见过几次,心中艳羡不已,于是暗暗发誓——一定要成为这群人中的一员!
可是,封常清凭什么呢?
要背景没背景,要资历没资历,要钱财没钱财,个子又长得瘦弱矮小,两条腿还不一样长,甚至连眼睛都是斜的,这样的人想当高仙芝的随从,岂不是痴人说梦?
然而,这一切都阻挡不了封常清。
因为封常清有一个人生信条——只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就能达成别人不可能达成的梦想。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矮小丑陋的封常清来到了高仙芝的府上,从容递上了自己的名牒。高仙芝只看了他一眼,一股嫌恶之情就油然而生——人居然可以长成这样?
“你走吧,我的随从已经满了。”高仙芝面无表情地说。
封常清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走。
不是因为他负气不干了,而是因为他早就猜到了高仙芝的反应。所以,封常清一点也不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第二天,封常清又来了,照旧递上名牒,仿佛昨天的事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高仙芝火了:“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的随从已经满了,干吗还来?”
这一次,封常清也火了。他梗着脖子对高仙芝说:“我仰慕您的高风亮节,情愿追随鞍前马后,所以在没人引荐的情况下,自告奋勇前来投奔,您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您若是以才取人,则士人信服;若是以貌取人,恐怕只会失去人心!”
高仙芝勃然作色,当即挥手送客。
见过脸皮厚的,可没见过这么厚的!
毫无疑问,封常清的努力失败了。
高仙芝是个眼高于顶、牛皮哄哄的人,怎么可能收留他这么一个又丑又贫又不要脸的人呢?
如果是普通人,到这个时候就该知难而退了。人要脸树要皮,再去投牒除了遭人羞辱之外,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然而,封常清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认准目标一往无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
第三天,封常清又来了。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一连数十天,封常清都来高仙芝的府门前站岗。早上天不亮就来了,一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去。天天如此,风雨无阻。
高仙芝纳闷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执著的人呢?这家伙如果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就肯定有什么异于常人之处。
高仙芝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有一天,当高仙芝打马回府的时候,忽然翻身下马,快步走到站得像根木桩一样的封常清面前,定定地看了他很久,然后说了四个字:
我收你了。
封常清成功了。
他用他那近乎不要脸的执著,最终敲开了高仙芝紧闭的心门。
这就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封常清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有时候不能太要脸。
要成就一番事业,要当一个人上人,就不能太爱惜自己的羽毛。在这个世界上,面子是一种奢侈品,只适合有地位的人去讲究,不适合穷人消费。你固然可以在内心坚守人穷志不短的原则,但你没必要把这个原则时刻挂在脸上。甚至可以说,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来讲,不要面子恰恰是他唯一可以凭借的资本。
今天,如果你一无所有,就请你不要太爱惜自己的羽毛。必要的情况下,你可以把脸皮扯下来,扔地上让人踩。只要记住封常清的故事,你日后就有可能把所有失去的面子都挣回来。韩信还钻过别人的裤裆,张良还捡过别人的鞋子呢,丢些面子又算得了什么?
总之,做人心不能黑,但脸皮不妨厚一些。
自从成为高仙芝的随从,封常清的人生就彻底不同了。
他有了俸禄,有了身份,有了地位,有了鲜衣怒马招摇过市的威风,有了苦尽甘来鸟枪换炮的成就感。
然而,封常清绝不满足于此。他想要的,是别人根本不敢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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