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宠儿

_2 托妮·莫里森(美)
  我的头枕在铁道上,
  火车来碾平我的思想。
  我要是变成石灰人,
  肯定抽瞎我的队长。
  五分钱钢镚,
  一毛钱银角,
  砸石头就是砸时光。
  但是太不合时宜了,这些歌。对于他正在从事的那点家务活———重安桌子腿、装修玻璃窗———来说,它们太响亮、太有劲了。
  他已唱不出过去在“甜蜜之家”树下唱的《水上暴风雨》了,所以他满足于“呣,呣,呣”,想起一句就加进去一句,那一遍又一遍出现的总是:“光着脚丫,春黄菊,脱我的鞋,脱我的帽。”
  改词很吸引人(还我的鞋,还我的帽),因为他不相信自己能和一个女人———任何女人———在一起住太久,三个月里不能超过两个月。离开特拉华之后,他在一个地方大概只能逗留这么长时间。①再以前是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在那里,他睡在地下,只在砸石头时才爬到阳光里。只有准备好随时走掉,才能使他相信,他不必再带着锁链睡觉、拉屎、吃饭和抡大锤了。
  然而这不是一个寻常房子里的寻常女人。他刚一走过红光就知道,比起124号,世界上其他地方都不过是童山秃岭。逃离阿尔弗雷德后,他封闭了相当一部分头脑,只使用帮他走路、吃饭、睡觉和唱歌的那部分。只要能做这几件事———再加进一点工作和一点性交———他就别无所求,否则他就会耽溺于黑尔的面孔和西克索的大笑。就会忆起在地下囚笼里的颤抖。即使在采石场的阳光下当牛做马他也不胜感激,因为一旦手握大锤他就不再哆嗦了。那牢笼起了“甜蜜之家”都没起到的作用,起了驴一般劳动、狗一般生活都没起到的作用:把他逼疯,使他不至于自己疯掉。
  后来他去了俄亥俄,去了辛辛那提,直到站在黑尔萨格斯的母亲的房子前,他仍然觉得没有什么事情自己没见过、没感受过。然而,甚至现在,当他重新安装被自己砸坏的窗框时,他也还是说不清见到黑尔的妻子时那种由衷的惊喜———她还活着,没戴头巾,赤着脚、手拿鞋袜从房子的拐角处走来。他头脑的关闭部分像上了油的锁一样打开了。
  “我想在附近找个差事。你说呢?”
  “没多少可干的。主要是河。还有猪。”
  “嗯,我从来没干过水上的活儿,可是所有跟我一样沉的东西我都搬得动,猪也不在话下。”
  “这儿的白人比肯塔基的强,可你还是得将就点。”
  “问题不是我将不将就,是在哪儿将就。你是说在这儿还行?”
  “比还行要好。”
  “你那闺女,丹芙。我看她的脑袋瓜有点特别。”
  “你干吗这么说?”
  “她老像在等什么似的。她在盼着什么,可那不是我。”
  “我不知道那能是什么。”
  “唉,不管是什么,她认为我挺碍事的。”
  “别为她操心了。她是个乖孩子。从小就是。”
  “是这样吗?”
  “哎。她就是不会出事。你看哪。我认识的所有人都死了,去了,死去了。她就没事。我的丹芙就没事。就是在我怀着她的时候,我明显地不行了———就是说她也不行了———可她从山里拉来一个白人姑娘。你再也想不到的帮助。后来‘学校老师’找到了我们,带着法律和枪追到这儿来———”
  “‘学校老师’找着你了?”
  “费了会儿工夫,但他还是找着了。终于找着了。”
  “可他没把你带回去?”
  “噢,没有。我可不回去。我才不管是谁找着了谁。哪种生活都行,就是那种不行。我进了监狱。丹芙还是个娃娃,所以跟我一起进去了。那儿的耗子什么都咬,就是不咬她。”
  保罗D扭过身去。他倒想多知道一些,可是说起监狱,他又回到了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
  “我需要一些钉子。附近谁能借给我,还是我该进城一趟?”
  “不如进城吧。你可能还需要点别的东西。”
  一夜过去,他们已经像夫妻一样谈话了。他们跳过了爱情和誓言而直接到了:“你是说在这儿将就还行?”
  在塞丝看来,未来就是将过去留在绝境。她为自己和丹芙认定的“更好的生活”绝对不能是那另一种①。
  保罗D从“那另一种”来到她的床上,这也是一种更好的生活;是与他共享未来,还是因此拒绝他,这想法开始撩拨她的心。至于丹芙,塞丝有责任让她远离仍在那里等着她的过去,这是唯一至关重要的。
  既愉快又为难,塞丝回避着起居室和丹芙的斜眼。正如她所料,既然生活就是这样———这个做法也根本不灵。丹芙进行了顽强的干涉,并在第三天老实不客气地问保罗D他还要在这儿混多久。
  这句话伤得他在饭桌上失了手。咖啡杯砸在地上,沿着倾斜的地板滚向前门。
  “混?”保罗D对他闯的那摊祸连看都没看。
  “丹芙!你中了什么邪?”塞丝看着女儿,与其说是生气,不如说是尴尬。
  保罗D搔了搔下巴上的胡子。“也许我该开路了。”
  “不行!”塞丝被自己说话的音量吓了一跳。
  “他知道他自己需要什么。”丹芙说。
  “可你不知道,”塞丝对她说,“你肯定也不知道你自己需要什么。我不想再从你嘴里听见一个字。”
  “我只不过问了问———”
  “住嘴!你开路去吧。到别处待着去。”
  丹芙端起盘子离开饭桌,可临走时又往她端走的那一堆上添了一块鸡后背和几片面包。保罗D弯下腰,用他的蓝手帕去擦洒掉的咖啡。
  “我来吧。”塞丝跳起身走向炉子。炉子后面搭着好几块抹布,在不同程度地晾干。她默默地擦了地板,拾回杯子,然后又倒了一杯,小心地放到他面前。保罗D碰了碰杯沿,但什么也没说———好像连声“谢谢”都是难尽的义务,咖啡更是件接受不起的礼物。
  塞丝坐回她的椅子,寂静持续着。最后她意识到,必须由她来打破僵局。
  “我可不是那样教她的。”
  保罗D敲了一下杯沿。
  “我对她的做法真感到吃惊,跟你觉得受的伤害差不多。”
  保罗D看着塞丝。“她的问题有历史吗?”
  “历史?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她是不是对我以前的每个人都要问,或者想要问那个?”
------------
第11节
------------
  塞丝攥起两只拳头,把它们藏在屁股后面。“你跟她一样差劲。”
  “得啦,塞丝。”
  “噢,我要说,我要说!”
  “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我知道,而且不高兴。”
  “耶稣啊。”他嘟囔道。
  “谁?”塞丝又开始提高音量。
  “耶稣!我说的是耶稣!我只不过坐下来吃顿晚饭,就给骂了两回。一回是因为在这儿待着,一回是因为问问一开始为什么挨骂!”
  “她没骂。”
  “没骂?听着可像。”
  “听我说。我替她道歉。我真的———”
  “你做不到。你不能替别人道歉。得让她来说。”
  “那么我会让她说的。”塞丝叹了口气。
  “我想知道的是,她问的问题你脑子里也有吗?”
  “噢,不是。不是,保罗D。噢,不是。”
  “这么说她有一套想法,而你有另一套喽?要是你能把她脑子里的什么玩意儿都叫做想法的话。”
  “原谅我,可是我听不得一丁点儿她的坏话。我会惩罚她的。你甭管她。”
  危险,保罗D想,太危险了。一个做过奴隶的女人,这样强烈地去爱什么都危险,尤其当她爱的是自己的孩子。最好的办法,他知道,是只爱一点点;对于一切,都只爱一点点,这样,当他们折断它的脊梁,或者将它胡乱塞进收尸袋的时候,那么,也许你还会有一点爱留给下一个。“为什么?”他问她,“为什么你觉得你得替她承担?替她道歉?她已经成熟了。”
  “我可不管她怎么样了。成熟对一个母亲来说啥都不算。孩子就是孩子。他们会变大、变老,可是变成熟?那是什么意思?在我心里那什么也不算。”
  “成熟意味着她必须对她的行为负责。你不能时时刻刻护着她。你死了以后怎么办?”
  “不怎么办!我活着的时候保护她,我不活的时候还保护她。”
  “噢得啦,我没词儿了,”他说,“我投降。”
  “就是那么回事,保罗D。我没有更好的解释,可就是那么回事。假如我非选择不可———唉,连选择都没有。”
  “就是这个意思,完全正确。我不是要求你去选择,谁也不会这样要求你。我以为———我是说,我以为你能———给我一席之地。”
  “她也在问我。”
  “你逃不过去。你得对她讲。告诉她这不是放弃她选择别人的问题———是同她一道为别人腾点地方。你得讲出来。要是你这样讲也这样打算,那么你也该明白你不能堵住我的嘴。做得到的话,我绝不可能伤害她或者不照顾好她,可是如果她做事丢人现眼,我不能让人跟我说住嘴。你愿意我待在这儿,就别堵住我的嘴。”
  “也许我应该顺其自然。”她说。
  “那是什么样?”
  “我们挺合得来。”
  “内心呢?”
  “我不进入内心。”
  “塞丝,有我在这儿陪着你,陪着丹芙,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想跳就跳吧,我会接着你的,姑娘。我会在你摔倒之前就接住你。你在心里想走多远就走多远,我会握住你的脚脖子。保证你能再走出来。我不是为了能有个地方待才这么说的。那是我最不需要的东西。我说了,我是个过路客,可是我已经朝这个方向走了七年了。在这一带转来转去。北边的州,南边的州,东边的,西边的;没有名字的地方我也去过,在哪儿都不久留。可是我到了这儿,坐在门廊上等着你,这时我才知道,我不是奔这个地方来的,是奔你。我们能创造一种生活,姑娘。一种生活。”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交给我吧。看看会怎么样。你要是不愿意就先别答应。先看看会怎么样。好吗?”
  “好吧。”
  “你愿意交给我来干吗?”
  “嗯———一部分。”
  “一部分?”他笑了,“好极了。先给你一部分。城里有个狂欢节。星期四,明天,是黑人专场。我有两块钱。我、你,还有丹芙,咱们去把它花个一个子儿不剩。你说怎么样?”
  她的回答是“不”。至少一开始是这么说的(她要是请一天假老板会怎么说?),可是尽管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却一直在想,她的眼睛是多么爱看他的脸呀。
------------
第12节
------------
  星期四,蟋蟀鼓噪着,剥去了蓝色的天空在上午十一点是白热的。天气这么热,塞丝的穿着特别不舒服,可这是她十八年来头一回外出社交,她觉得有必要穿上她唯一的一条好裙子,尽管它沉得要命;还要戴上一顶帽子。当然要戴帽子。她不想在遇见琼斯女士或艾拉时还包着头,像是去上班。这条纯羊毛收针的裙子是贝比萨格斯的一件圣诞礼物,那个热爱她的白女人鲍德温小姐送的。丹芙和保罗D谁也没觉得这种场合需要特别的衣着,所以在大热天里还好受些。丹芙的软帽总是碰着垫肩;保罗D敞开马甲,没穿外套,把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他们并没有彼此拉着手,可是他们的影子却拉着。塞丝朝左看了看,他们三个是手拉着手滑过灰尘的。也许他是对的。一种生活。她看着他们携手的影子,为自己这身去教堂的打扮而难为情。前前后后的人会认为她是在摆架子,是让大家知道自己与众不同,因为她住在一栋两层楼房里;让大家知道自己更不屈不挠,因为她既能做又能经受他们认为她不能做也不能经受的事情。她很高兴丹芙拒绝了打扮一番的要求———哪怕重新编一下辫子。然而丹芙不愿付出任何努力,给这次出行增加一点愉快气氛。她同意去了———闷闷不乐地———但她的态度是“去呗。试试哄我高兴起来”。高兴的是保罗D。他向二十英尺之内的每一个人打招呼,拿天气以及天气对他的影响开玩笑,向乌鸦们呱呱回嘴大叫,并且头一个去嗅凋萎的玫瑰花。自始至终,不论他们在干什么———无论是丹芙在擦额头上的汗、停下来系鞋带,还是保罗D在踢石子、伸手去捏一个妈妈肩上的娃娃的脸蛋———从他们脚下向左投射的三个人影都一直拉着手。除了塞丝,没有人注意到,而她一旦认定了那是个好兆头,便停下来看了又看。一种生活。也许吧。
  贮木场围栏的上上下下有玫瑰在衰败。十二年前种下它们的那个锯木工———也许是为了让他的工作场所显得友好,为了消除以锯树为生的罪恶感———对它们的繁荣感到震惊;它们如此迅速地爬满了栅栏,把贮木场同旁边开阔的田野隔开;田野上,无家可归的人在那里过夜,孩子们在那里跑来跑去,一年一度,杂耍艺人在那里搭起帐篷。玫瑰愈临近死亡,气味便愈发浓烈,所有参加狂欢节的人都把节日同腐败玫瑰的臭气联系起来。这气味让他们有点头晕,而且异常干渴,却丝毫没有熄灭大路上络绎不绝的黑人们的热情。有的走在路肩的青草上,其余的则躲闪着路中央那些扬起灰尘、吱吱扭扭的大车。所有人都像保罗D一样情绪高涨,连濒死玫瑰的气味(保罗D使之引人注目)都不能抑制。他们挤进栏索入口的时候,像灯一样被点着了,都激动得屏住了呼吸,因为就要无拘无束地观看白人了:变魔术的、当小丑的、无头的或是双头的、二十英尺高或是二十英寸高的、一吨重的、全部文身的、吃玻璃的、吞火的、吐出打结的绸带的、筑金字塔的、耍蛇的,还有练把式的。
  这一切都写在广告上,识字的念出来,不识字的就在一旁听着;尽管事实上都是些胡说八道,他们的兴致依然丝毫不减。招徕生意的骂着他们和他们的孩子(“小黑鬼免费!”),然而他马甲上的食物和裤子上的窟窿使得那些叫骂显得无伤大雅。无论如何,为了他们也许再不会得到的乐趣,这个代价太小了。如果是为了观看白人们大出自己的洋相,两分钱加上一次侮辱花得值。所以,虽然这次狂欢节连平庸都够不上(那就是为什么一个“黑星期四”得到认可),它还是给了四百名黑人观众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刺激。
  “一吨女士”向他们吐唾沫,可她的大块头降低了实际效果,于是她小眼睛里无能的卑劣让他们过足了瘾。“天方夜谭舞女”把通常十五分钟的表演减到三分钟———这让孩子们不胜感激,因为他们等不及她下面的那个“阿布蛇魔术师”了。
  在脚蹬女式高靿鞋的白人小姑娘掌管的柜台上,丹芙要了夏至草汁、甘草汁、薄荷汁和柠檬汁。糖水进肚,神清气爽,身旁又围了一群人———那些人并不青睐她,实际上不时地称呼她“喂,丹芙”———丹芙很高兴开始觉得保罗D或许不算太坏。说实话,他是有点特别之处———他们仨站住一起看侏儒舞的时候———使得其他黑人的目光和蔼、温柔起来,丹芙从不记得在他们脸上见到过那种表情。有几个人甚至冲她妈妈点头、微笑,显然,没有人能够抗拒同保罗D分享他的快乐。当巨人和侏儒跳舞,还有双头人自言自语的时候,他乐得直拍大腿。他给丹芙买了她要的每一样东西,还有好多她没要的。他好说歹说把塞丝哄进她不愿进的帐篷。把她不想吃的糖果塞满她的嘴。当“非洲野人”舞着棒子哇哇乱叫时,保罗D告诉每一个人他早在罗厄诺克时就认识这家伙了。
  保罗D结识了几个人,跟他们谈了他想找什么样的工作。塞丝对她得到的微笑也回之一笑。丹芙沉醉在喜悦中。在回家的路上,尽管投到了他们前面,三个人的影子依然手牵着手。
  一个穿戴齐整的女人从水中走出来。她好不容易才够到干燥的溪岸,上了岸就立即靠着一棵桑树坐下来。整整一天一夜,她就坐在那里,将头自暴自弃地歇在树干上,草帽檐都压断了。身上哪儿都疼,肺疼得最厉害。她浑身精湿,呼吸急促,一直在同自己发沉的眼皮较量。白天的轻风吹干她的衣裙;晚风又把衣裙吹皱。没有人看见她出现,也没有人碰巧从这里经过。即便有人路过,多半也会踌躇不前。不是因为她身上湿淋淋的,也不是因为她打着瞌睡或者发出哮喘似的声音,而是因为她同时一直在微笑。第二天,她花了整整一个上午从地上爬起来,穿过树林,经过一座高大的黄杨木神殿进入田野,向石板色房子的宅院走来。她再一次筋疲力尽,就近坐下———坐在离124号的台阶不远的一个树桩上。这时她睁开双眼已经不那么费劲了,能坚持整整两分钟还要多。她那周长不足一个茶碟的脖子一直弯着,下巴摩擦着她裙衣上镶的花边。
  只有那些在非庆祝场合也喝香槟酒的女人才那副模样:断了檐的草帽总是歪戴着;在公共场所跟人随便点头;鞋带也不系好。但是她们的皮肤可不如这个在124号的台阶附近喘息的女人。她的皮肤是新的,没有皱纹,而且光滑,连手上的指节都一样。
  狂欢节结束时已临近黄昏,黑人们要是走运就搭车回家———不然就得步行。这时那个女人又睡着了。阳光直射在她整个脸颊上,所以塞丝、丹芙和保罗D在归途中拐过弯来,只看见一条黑裙子和下边两只鞋带散开的鞋,而“来,小鬼”却无影无踪了。
  “瞧,“丹芙道,”那是什么?”
  这时,由于某种一时说不清的缘由,塞丝刚刚走近得能看到那张脸,膀胱就涨满了。她说了句,“噢,请原谅”,便小跑着绕到124号的后面。自打她还是个小女孩、由那个指出她母亲的八岁女孩照看的时候起,她还从来没出过这么难以控制的紧急事故。她没有能够赶到厕所,只好在厕所门前就撩起裙子,没完没了地尿了起来。跟匹马似的,她心想,可是尿着尿着她又想,不对,更像生丹芙时在那只小船上的羊水泛滥。那么多水,急得爱弥说道:“憋住,露。你要是没完没了,我们会沉船的。”可是从一个开了口的子宫里涌出的羊水不可能止住,现在的尿也不可能止住。她希望保罗D不会那么体贴地来找她,以免让他看见她蹲在自己家的厕所门前,滋出一个深得让人不好意思看的泥坑。她正纳闷狂欢节能否添上一个新怪物呢,尿停了。她整好衣服跑回门廊。人不见了。三个人都进了屋———保罗D和丹芙站在那个陌生人面前,看着她一杯接一杯地喝水。
  “她说她渴了,”保罗D说。他摘下帽子。“看来是真渴了。”
  那个女人端着一只带斑纹的锡杯大口吞水,吞完了就递过来再要。丹芙一共给她满了四回,这个女人也一饮而尽了四回,仿佛刚刚穿过了沙漠。她喝完之后下巴上沾了点水,但她没有抹去,而是用惺忪的眼睛盯着塞丝。喂养得很糟,塞丝想,而且比衣着显得更年轻———脖子上的花边挺不错,还戴了顶贵妇人的帽子。她的皮肤上没什么瑕疵,只在脑门上有三竖道精致而纤细的划痕,乍看上去就像头发,婴儿的头发,还没有长浓,没有搓成她帽子底下大团的黑毛线。
  “你是从这儿附近来的吗?”塞丝问她。
------------
第13节
------------
  她摇头否认,又伸手去脱鞋。她把裙子提到膝盖,然后搓下长统袜。当她把袜子塞进鞋窠,塞丝看到她的脚像她的手一样,又软又嫩。她肯定搭了辆大车,塞丝想。大概是那种西弗吉尼亚的姑娘,来寻找比烟草和高粱的生活更胜一筹的东西。塞丝弯腰拾起鞋子。
  “你叫什么名字?”保罗D问。
  “宠儿。”她答道,嗓门又低又粗,他们仨不禁互相看了看。他们先听见的是喉音———然后才是名字。
  “宠儿。你有个姓吗,宠儿?”保罗D问她。
  “姓?”她好像糊涂了。然后她说“没有”,又为他们拼写了名字,慢得好像字母是从她嘴里发明的。
  塞丝失手掉了鞋子;丹芙坐下来;而保罗D微笑起来。他听出了拼字母时那种小心翼翼的发音,所有像他一样目不识丁、只会背自己名字字母的人都那样念。他本想打听一下她的家人是谁,但还是忍住了。一个流浪的黑人姑娘是从毁灭中漂泊而来的。他四年前去过罗彻斯特,在那儿看见五个女人,带着十四个女孩从别处来。她们所有的男人———兄弟、叔伯、父亲、丈夫、儿子———都一个一个又一个地被枪杀了。她们拿着一张纸片到德沃尔街的一个牧师那里去。那时战争已经结束四五年了,可是白人黑人似乎都不晓得。临时搭伙的和失散的黑人们在从斯克内克塔迪到杰克逊的乡间道路和羊肠小径上游荡。他们茫然而坚定,相互打听着一个表兄、一个姑母、一个说过“来找我吧。什么时候你到芝加哥附近,就来找我吧”的朋友的消息。在他们中间,有些是从食不果腹的家里出逃的;有些是逃回家去;也有些是在逃离不育的庄稼、亡亲、生命危险和被接管的土地。有比霍华德和巴格勒还小的男孩;有妇孺之家组合和混合在一起结成的大家庭;而与此同时孤独地沦落他乡、被捕捉和追赶的,是男人,男人,男人。禁止使用公共交通,被债务和肮脏的“罪犯档案”追逐着,他们只好走小路,在地平线上搜寻标记,并且严重地彼此依赖。除了一般性的礼节,他们见面时是沉默的,既不诉说也不过问四处驱赶他们的悲伤。白人是根本不能提起的。谁都清楚。
  所以他没有逼问那个弄破了帽子的年轻姑娘,她是从哪里、怎么来的。如果她想让他们知道,而且也能坚强地讲完,她会讲的。他们此刻想的是,她可能需要什么。在这个关键问题之外,每个人都藏着另一个问题。保罗D发现她的鞋是崭新的,觉得蹊跷。塞丝被她那甜美的名字深深打动了;关于闪闪发光的墓石的记忆,使她备感亲切。丹芙,却在颤抖。她望着这个瞌睡美人,想得更多。
  塞丝把帽子挂在木钉上,慈爱地转向那个姑娘。“是个可爱的名字,宠儿。干吗不摘下你的帽子?让我来给大家做点吃的。我们刚从辛辛那提附近的狂欢节上回来。那儿什么都值得一瞧。”
  塞丝正在表示欢迎,宠儿笔直地嵌在椅子里,又一次进入了梦乡。
  “小姐!小姐!”保罗D轻轻摇了摇她。“你想躺一会儿吗?”
  她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站起身来,勉强迈动柔嫩的、不胜重负的双脚,缓缓地走进起居室。一进屋,她就栽倒在贝比萨格斯的床上。丹芙摘下她的帽子,把带着两方色块的被子盖上她的脚。她像个蒸汽机似的喘起气来。
  “听着像哮吼。”保罗D说着关上门。
  “她发烧吗?丹芙,你摸摸她烧吗?”
  “不烧。她冰凉。”
  “那么她在烧。发烧都是从热到冷。”
  “可能是霍乱。”保罗D说。
  “是猜的?”
  “那么多水。明显的症状。”
  “可怜见的。这房子里没有什么能治她的病。她只能自己挺过去。那种病才可怕呢。”
  “她没病!”丹芙说道。她声音里的激动把他们逗笑了。
  她一睡就是四天,只为了喝水才苏醒和坐起来。丹芙照料着她,看她酣睡,听她吃力地呼吸,而且,出于爱和一种膨胀的、要命的占有欲,像隐瞒个人缺陷一样掩饰宠儿的失禁。在塞丝去餐馆、保罗D四处找驳船去帮忙卸货的时候,她偷偷地洗了床单。她把内衣煮了泡在上蓝剂里,祈求高烧退去,不留下任何损害。她照料得这样专心致志,竟忘了吃饭,忘了去那间祖母绿密室。
  “宠儿?”丹芙会小声地叫。“宠儿?”可是当那对黑眼睛张开一条缝时,她能说的也只是:“我在这儿。我还在这儿。”
  有时候,如果宠儿睡眼蒙眬地躺上很长时间,一言不发,舔舔嘴唇,再深深地叹着气,丹芙就慌了。“怎么啦?”她会问。
  “沉重,”宠儿嘟囔道,“这地方真沉重。”
  “你想坐起来吗?”
  “不,”那粗声粗气的声音说。
  宠儿花了三天时间才注意到暗色被子上的橙色补丁。丹芙非常满意,因为这使她的病人醒的时间更长。她似乎完全被那褪了色的橙红色碎片吸引住了,甚至费劲地靠胳膊肘支撑着身体,去抚摩它们。这很快使她疲惫不堪,于是丹芙重新安排好被子,让它最有活力的那部分留在病姑娘的视线里。
  耐心,这丹芙闻所未闻的东西,占据了她。只要她的妈妈不来干涉,她就是个同情体贴的楷模,可是一旦塞丝企图帮点忙,她就立即变得暴躁起来。
  “她今天吃了什么东西吗?”塞丝询问道。
  “她得了霍乱,不该吃东西。”
  “你能肯定吗?只不过是保罗D瞎猜的。”
  “我不知道,可不管怎么说,她现在就是不该吃东西。”
  “我以为得霍乱的人什么时候都在呕吐。”
  “那不吃就更有理由了,对吧?”
  “可她也不该活活饿死呀,丹芙。”
  “甭管我们,太太。我在照看她。”
  “她说过什么吗?”
  “她说了我会告诉你的。”
  塞丝看着女儿,心想:是的,她一直孤独。非常孤独。
  “奇怪,‘来,小鬼’到哪儿去了?”塞丝认为有必要换个话题。
  “它不会回来了。”丹芙说。
  “你怎么知道的?”
  “我就知道。”丹芙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甜面包。
  丹芙回到起居室,刚要坐下,宠儿的眼睛一下子睁圆了。丹芙感到心跳加快。倒不是因为她头一回看见这张脸睡意全无,也不是因为那双眼睛又大又黑,也不是因为眼白过分地白———白得发蓝。是因为在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根本没有表情。
  “我能给你拿点什么吗?”
------------
第14节
------------
  宠儿看看丹芙手里的甜面包,丹芙递了过去。她随即笑了,丹芙的心也不再狂跳,落了下来———宽慰和轻松得如同游子回了家。
  从那一刻起,一直到后来,糖总是能用来满足她。好像她天生就是为了甜食活着似的。蜂蜜和蜂蜡都时兴起来,还有白糖三明治、罐子里已经干硬的糖浆、柠檬汁、胶糖,以及任何一种塞丝从餐馆带回家来的甜点。她把甘蔗嚼成亚麻状,糖汁吮净后好长一段时间还把渣子含在嘴里。丹芙哈哈大笑,塞丝抿嘴微笑,而保罗D说这让他难受得直反胃。
  塞丝相信这是痊愈时———大病之后———为了迅速地恢复体力而必需的。然而这个需求一直坚持了下去,尽管后来宠儿健康得红光满面,她仍然赖着不走。似乎没有她去的地方。她没提起过一个地方,也不大明白她在这里干什么,或者她曾经在哪里待过。他们认为那次高烧造成了她的记忆丧失,同样也造成了她的行动迟缓。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也就十九、二十岁,长得又苗条,可她行动起来却像个更重、更老的人:扶着家具,用手掌托着脑袋休息,好像它对于脖子来说太沉了。
  “你就这么养活着她?从今往后?”保罗D听出自己声音里的不快,对自己的不够大度非常吃惊。
  “丹芙喜欢她。她并不真添麻烦。我觉得我们应该等她的呼吸更好些再说。我听着她还有点毛病。”
  “那姑娘有点怪。”保罗D说道,更像是自言自语。
  “怎么个怪法?”
  “动起来像有病,听起来像有病,可看上去却没病。皮肤好,眼睛亮,壮得像头牛。”
  “她可不壮。她不扶东西几乎走不动。”
  “说的就是呢。走是走不动,可我明明看见她用一只手拎起摇椅。”
  “你净胡扯。”
  “别跟我说呀。问丹芙去。她当时就在她身边。”
  “丹芙!进来一下。”
  丹芙停住冲洗门廊的工作,把头探进窗户。
  “保罗D说你和他看见宠儿单手拎起摇椅。有那回事吗?”
  又长又密的睫毛使丹芙的眼睛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忙碌;而且不可靠,甚至当她像现在这样平静地盯着保罗D的时候也是。“没有,”她说,“我压根儿没看见。”
  保罗D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就算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扇敞开的门,它也已经关上了。
  雨水死死抓住松针,而宠儿的眼睛一时一刻也不离开塞丝。无论是哈腰推动风门,还是劈劈啪啪地生炉子,塞丝始终被宠儿的眼睛舔着、尝着、咀嚼着。她像一位常客似的泡在塞丝去的每间屋子,不要求、不命令的话从不离开。她一大早就摸黑起来,到厨房里等着塞丝在上班之前下楼来做快餐面包。灯光下,炉火旁,她们两人的身影像黑剑一般在棚顶上相互撞击和交错。塞丝两点钟回家时,她总在窗口或者门口等着;然后是门廊、台阶、小路、大路,直到最后,习惯愈演愈烈,宠儿开始每天在蓝石路上一英寸一英寸地越走越远,去迎塞丝,再同她一道走回124号。仿佛每天下午她都要对那位年长的女人的归来重新置疑一番。
  宠儿坦率、无声的忠诚让塞丝受宠若惊。同样的崇拜如果来自她的女儿(说来就来),是会让她厌烦的;一想到自己养出一个可笑的、依赖性强的孩子,她就不寒而栗。可是有这样一个甜蜜、也许还有点特别的客人相伴,她十分满意,这情形就仿佛一个狂热的徒弟很讨他老师的欢心。
  渐渐地,灯点得早了,因为夜幕降临得越来越早。塞丝摸黑去上班;保罗D天黑才回家。在这样一个又黑又凉的傍晚,塞丝把一块卷心菜切成四份炖上。她让丹芙剥半配克①豌豆,泡上一夜。然后她坐下来休息。炉子的热气使她犯困,她刚昏昏欲睡,就感觉到宠儿在碰她。比羽毛还轻的触摸,却满载着欲望。塞丝动了动,四下打量。先看看肩上宠儿那只娇嫩的手,再看看她的眼睛。她从那里看到的渴望是无底的深渊。某种勉强抑制住的恳求。塞丝拍拍宠儿的手指,瞟了一眼丹芙,她正专心地剥着豌豆。
  “你的钻石呢?”宠儿打量着塞丝的脸。
  “钻石?我要钻石干什么?”
  “戴耳朵上。”
  “但愿我有。我有过一副水晶的。我服侍过的一个太太送的礼物。”
  “给我讲讲,”宠儿高兴得咧开嘴笑了,“给我讲讲你的钻石。”
  这成为又一种喂养她的东西。正当丹芙发现了甜食对宠儿的可喜效果并大加利用时,塞丝认识到,宠儿从故事中能得到深深的满足。塞丝感到震惊(正如宠儿感到满足一样),因为一提起她的过去就会唤起痛苦。过去的一切都是痛苦,或者遗忘。她和贝比萨格斯心照不宣地认为它苦不堪言;丹芙打听的时候,塞丝总是简短地答复她,要么就瞎编一通。就是同保罗D———一个部分地分担过的人,一个她至少能较为平静地与之交谈的人———在一起时,伤痛也依然存在———好似马嚼子拿走时留在嘴角的痛处。
  但是,当她开始讲述耳环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想讲,爱讲。也许是因为宠儿同事件本身的距离,也许是因为她急于聆听的焦渴———无论如何,这是个始料未及的乐趣。
  在剥豌豆的嘎巴声和炖卷心菜扑鼻的香气里,塞丝讲起曾经挂在她耳朵上的那副水晶耳环。
  “我在肯塔基伺候的太太在我结婚时给我的。那个时候、那个地方所谓的结婚。我猜想她看出来了,我发现不会有结婚仪式和牧师时有多难受。什么都没有。我想总该有点什么———说明它是对的,是真的。我不愿意只是从一个装满玉米皮的草荐爬上另一个。也不愿意只是把我的尿桶带进他的小屋。我想应该有个仪式。可能跳跳舞。头发里插一点石竹花。”塞丝笑了,“我从来没见过一次婚礼,可我在衣橱里看见过加纳太太的结婚礼服,也听她讲过婚礼是什么样的。蛋糕里放了两磅葡萄干,她说,还做了四只全羊。直到第二天大家还在吃。那就是我想要的。也许吃顿饭,我和黑尔,还有所有‘甜蜜之家’的男人们,坐下来吃点特别的东西。请卡温顿庄园或者高树庄园的另外一些黑人过来———那是些西克索偷偷去过的地方。可是什么也不会有。他们说我们可以做夫妻,就完事了。仅此而已。
  “这样,我决定起码要有条裙子,不是我干活时穿的麻袋片。于是我去偷了布料,弄出一条说出来你都不信的裙子。上身是用她针线笸箩里的两个枕套做的。裙子的前摆是块台布,一根蜡烛曾经倒在上面,烧了个窟窿;再加上她的一条试烙铁用的旧腰带。后背最费时间了。看来我找不到一样不会马上失去的东西了,因为事后我还得把它拆开,把各个部分都放回原处。黑尔可真耐心,一直等着我把它做完。他知道我没有它就不会走下一步。最后,我从外面仓库里的钉子上拽来了那个蚊帐。我们用它过滤果酱。我尽了最大努力又洗又泡,然后用粗针脚把它缝在裙子的背面。那就是我,穿着你能想象出的最难看的长裙。幸亏我的羊毛披肩使我不至于看着像个沿街叫卖的小鬼。我那时只有十四岁,我猜想,所以我才那么自豪吧。
  “不管怎么说,加纳太太肯定见过我穿它。我自以为偷得挺高明,其实她什么都知道。甚至我们的蜜月:跟黑尔一起去玉米地。那是我们第一次去的地方。是个星期六下午。他请了病假,所以那天不用去城里干活儿。通常他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去打工,为贝比萨格斯赎自由。但是他请了病假,我穿上了裙子,我们手拉着手走进玉米中间。我现在还能闻见保罗们和西克索在远处烤的玉米棒子的香味呢。第二天加纳太太朝我钩手指头,把我带到楼上她的卧室。她打开一只木盒子,拿出一对水晶耳环。她说:‘我想给你这个,塞丝。’我说:‘是,太太。’‘你的耳朵穿孔了吗?’她说。我说:‘没有,太太。’‘那么穿吧,’她说,‘你就能戴它们了。我想把它们给你,祝你和黑尔幸福。’我谢了她,可在离开那儿之前我从没戴过它们。我来了这房子以后,有一天贝比萨格斯解开我的衬裙,把它们拿了出来。我就坐在这儿,在炉子旁边,抱着丹芙,让她在我耳朵上穿了孔,好戴上它们。”
  “我从来没见你戴过耳环,”丹芙说,“它们现在在哪儿呢?”
  “没了,”塞丝说。“早没了。”然后她不再说一个字。再开口要等到下一回,当她们三个抱着淋透的床单和衬裙、顶着大风跑回家时。她们喘着,笑着,把浆洗的衣物搭在桌椅上。宠儿用桶里的水把自己灌了个饱,看塞丝用一块浴巾擦干丹芙的头发。
  “我们是不是该把辫子解开?”塞丝问道。
  “呃呃。明天吧。”丹芙想到一把篦子揪着她的头发,就蜷起身子。
  “今天的事今天完,”塞丝说,“明天,那可不行。”
  “疼。”丹芙说。
  “天天梳就不疼了。”
  “哎哟。”
  “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宠儿问。
  塞丝和丹芙抬头看着她。四个星期过去了,她们仍然没有习惯那低沉的嗓音,以及似乎是躺在里面的歌声。它就躺在音乐之外,调子与她们的不同。
------------
第15节
------------
  “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这个问题显然是提给塞丝的,因为她正看着她。
  “我的女人?你是说我的妈妈?就算她梳过,我也不记得了。我只在田里见过她几回,有一回她在种木蓝。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入队了。要是有月亮,她们就在月光下干活。星期天她睡得像根木头。她肯定只喂了我两三个星期———人人都这么做。然后她又回去种稻子了,我就从另一个负责看孩子的女人那里吃奶。所以我回答你,没有。我估计没有。她从来没为我梳过头,也没干过别的。我记得她甚至总不跟我在同一间屋子里过夜。怕离队伍太远了,我猜是。有一件事她倒肯定干过。她来接我,把我带到熏肉房后面。就在那儿,她解开衣襟,提起乳房,指着乳房下面。就在她肋骨上,有一个圆圈和一个十字,烙进皮肤里。‘这是你的太太。这个,’她指着说,‘现在我是唯一有这个记号的。其他人都死了。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你又认不出我的脸,你会凭这个记号认得我。’把我吓得够戗。我能想到的只是这有多么重要,还有我多么需要答上两句重要的话,可我什么都想不出来,所以我就说了我脑子里蹦出来的。‘是,太太,’我说。‘可是你怎么认出我来呢?你怎么认出我来呢?也给我烙上吧,’我说。‘把那个记号也烙在我身上。’”塞丝格格地笑了起来。
  “她烙了吗?”丹芙问。
  “她打了我一个耳光。”
  “那为什么?”
  “当时我也不明白。直到后来我有了自己的记号。”
  “她怎么样了?”
  “吊死了。等到他们把她放下来的时候,谁也看不清楚她身上是不是有圆圈和十字,我尤其不能,可我的确看了。”塞丝从梳子上抓出头发,往后扔进炉火。头发炸成火星,那气味激怒了她们。“噢,我的耶稣。”她说着一下子站起来,插在丹芙头发里的梳子掉在地上。
  “太太?你怎么啦,太太?”
  塞丝走到一把椅子旁,拾起一张床单,尽她胳膊的长度抻开来。然后对叠,再叠,再对叠。她拿起另一张。都还没完全晾干,可是对叠的感觉非常舒服,她不想停下来。她手里必须干点什么,因为她又记起了某些她以为已经忘记的事情。事关耻辱的隐私,就在脸上挨的耳光和圆圈、十字之后,早已渗入她头脑的裂缝。
  “他们干吗吊死你的太太?”丹芙问。这是她头一回听到有关她妈妈的妈妈的事。贝比萨格斯是她知道的唯一的祖母。
  “我一直没搞明白。一共有好多人。”她说道,但当她把潮湿的衣物叠了又叠时,越来越清晰的,是那个拉着她的手、在她认出那个记号之前把她从尸首堆里拽出来的名叫楠的女人。楠是她最熟悉的人,整天都在附近,给婴儿喂奶,做饭,一只胳膊是好的,另一只只剩了半截。楠说的是另一种不同的话,塞丝当时懂得,而现在却想不起来、不能重复的话。她相信,肯定是因为这个,她对“甜蜜之家”以前的记忆才这么少,只剩了唱歌、跳舞和拥挤的人群。楠对她讲的话,连同讲话时使用的语音,她都已忘记了。那也是她的太太使用的语言,一去不返了。但是其中的含义———却始终存在。她把潮湿的白床单抱在胸前,从她不再懂得的密码中分辨着那些含义。夜间,楠用完好的那条胳膊抓住她,在空中挥动着另一截残肢。“告诉你,我来告诉你,小姑娘塞丝。”然后她这么做了。楠告诉塞丝,她妈妈和楠是一起从海上来的。两个人都有好多次被水手带走。“她把他们全扔了,只留下你。有个跟水手生的她丢在了岛上。其他许多跟白人生的她也都扔了。没起名字就给扔了。只有你,她给起了那个黑人的名字。她用胳膊抱了他。别的人她都没用胳膊去抱。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告诉你,我在告诉你,小姑娘塞丝。”
  作为小姑娘塞丝,她并没有什么感觉。作为成年女子塞丝,她感到愤怒,却说不清楚为了什么。贝比萨格斯的强烈愿望仿佛海浪冲击着她。浪过之后的寂静中,塞丝看着坐在炉边的两个姑娘:她的有病的、思想肤浅的寄宿者,她的烦躁、孤独的女儿。她们看起来又小又远。
  “保罗D一会儿就回来了。”她说。
  丹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她妈妈站在那里出神地叠床单的时候,她咬紧牙关,祈盼着故事早点结束。丹芙讨厌她妈妈老讲那些与她无关的故事,因此她只问起爱弥。除此以外的世界是辉煌而强大的,没有了丹芙倒更是如此。她因自己不在其中而讨厌它,也想让宠儿讨厌它,尽管没有丝毫的可能。宠儿寻找一切可乘之机来问可笑的问题,让塞丝开讲。丹芙注意到了她是多么贪婪地想听塞丝说话。现在她又注意到了新的情况。是宠儿的问题:“你的钻石在哪儿?”“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而最令人困惑的是:给我讲讲你的耳环。
  她是怎么知道的?
  宠儿光彩照人,可保罗D并不喜欢。女人开始成长时,活像抽芽前的草莓类植物:先是绿色的质地渐渐地发生变化,然后藤萝的细丝长出,再往后是花骨朵。等到白色的花瓣凋零,薄荷色的莓子钻出,叶片的光辉就有了镀金的致密和蜡制的润泽。那就是宠儿的模样———周身镶金,光彩照人。保罗D开始在醒来后与塞丝做爱,这样,过一会儿,当他走下白楼梯,看见她在宠儿的凝视下做面包时,他的头脑会是清晰的。
  晚上,他回到家里,她们仨都在那儿摆饭桌时,她的光芒如此逼人,他奇怪塞丝和丹芙怎么看不见。或许她们看见了。如果女人们中间有一个春情萌动,她们当然能看得出来,就像男人一样。保罗D仔细地观察宠儿,看她是否有所察觉,可她对他一点也不留意———连直截了当的提问都常常不作回答。她能做到看着他连嘴都不张。她和他们相处已经有五个星期,可他们对她的了解一点也不比他们发现她在树桩上睡着的那天更多。
  他们在保罗D到达124号当日曾经摔坏的桌子旁就坐。重新接好的桌腿比以前更结实。卷心菜都吃光了,熏猪肉油亮亮的踝骨在他们的盘子里堆成一堆。塞丝正在上面包布丁,嘟囔着她的祝愿,以老练的厨子惯用的方式事先向大家致歉。这时,宠儿脸上现出的某种东西———她眼盯塞丝时攫住她的某种宠物式的迷恋———使得保罗D开口了。
  “你就没啥兄弟姐妹吗?”
  宠儿摆弄着勺子,却没看他。“我谁都没有。”
  “你来这儿到底是找什么呢?”他问她。
  “这个地方。我是在找这个我能待的地方。”
  “有谁给你讲过这房子吗?”
  “她讲给我的。我在桥上的时候,她讲给我的。”
  “肯定是早先的人。”塞丝道。早先的那些日子里,124号是口信和捎信人的驿站。在124号,点滴的消息就像泡在泉水里的干豆子———直泡到柔软得可以消化。
  “你怎么来的?谁带你来的?”
  现在她镇定地看着他,但没有回答。
  他能感觉到塞丝和丹芙两人都后退了,收缩腹肌,放出黏糊糊的蛛网来相互触摸。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逼逼她。
  “我问你是谁带你来这儿的?”
  “我走来的,”她说,“好长、好长、好长、好长的一条路。没人带我。没人帮我。”
  “你穿着新鞋。你要是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从鞋子上看不出来?”
  “保罗D,别再挑她毛病了。”
  “我想知道。”他说道,把刀把儿像根旗杆似的攥在手中。
  “我拿了鞋子!我拿了裙子!这鞋带系不上!”她叫嚷着,那样恶毒地瞪了他一眼,丹芙不禁轻轻去摸她的胳膊。
  “我来教你,”丹芙说,“怎么系鞋带。”她得到了宠儿投来的一笑,作为奖赏。
  保罗D觉得,他刚抓住一条银亮亮的大鱼的尾巴,就让它从手边滑脱了。此刻它又游进黑暗的水中,隐没了,然而闪闪的鱼鳞标出了它的航线。可是她的光芒如果不是为他,又是为谁而发的呢?他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是为了某个特定的人容光焕发,而只是泛泛地展示一番。凭他的经验而论,总是先有了焦点,周围才现出光芒。就说“三十英里女子”吧,同他一起等在沟里的时候,简直迟钝得冒烟儿,可西克索一到,她就成了星光。他还从未发现自己搞错过。他头一眼看见塞丝的湿腿时就是这种情形,否则他那天绝不会鲁莽得去把她拥在怀中,对着她的脊背柔声软语。
  这个无家无亲的姑娘宠儿,可真是出类拔萃,尽管把二十年来遇见过的黑人琢磨个遍,他都不能准确地说出为什么。战前、战后以及战争期间,他见过许多黑奴,晕眩、饥饿、疲倦或者被掠夺到了如此地步,让他们重新唤起记忆或说出任何事情都是个奇迹。像他一样,他们躺在山洞里,与猫头鹰争食;像他一样,他们偷猪食吃;像他一样,他们白天睡在树上,夜里赶路;像他一样,他们把身子埋进泥浆,跳到井里,躲开管理员、袭击者、刽子手、退役兵、山民、武装队和寻欢作乐的人们。有一次,他遇到一个大约十四岁的黑孩子独自在林子里生活,他说他不记得在别处住过。他见过一个糊里糊涂的黑女人被抓起来、绞死,因为她偷了几只鸭子,误以为那是她自己的婴儿。
------------
第16节
------------
  挪。走。跑。藏。偷。然后不停地前进。只有一次,他有可能待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女人,或者说和一个家在一起———超过几个月的时间。那唯一的一次差不多有两年,是同那个特拉华的女织工一起度过的。特拉华是肯塔基州普拉斯基县以外对待黑人最野蛮的地方,当然,佐治亚的监狱营地就甭提了。
  同所有这些黑人相比,宠儿大不一样。她的光芒,她的新鞋,都令他烦恼。也许只是他没有烦扰她的事实令他烦恼。要么就是巧合。她现身了,而且恰好发生在那天,塞丝和他结束了争吵,一起去公共场合玩得很开心———好像一家人似的。可以这么说,丹芙已经回心转意;塞丝在开心地笑;他得到了许诺,会有一份固定的工作;124号除净了鬼魂。已经开始像一种生活了。可是他妈的!一个能喝水的女人病倒了,给带进屋来,康复了,然后就再没挪过窝儿。
  他想把她撵走,可是塞丝让她进来了,他又无权把她赶出一所不属于他的房子。打败一个鬼是一码事,可把一个无助的黑人姑娘扔到三K党魔爪下的地方去,则完全是另一码事。那恶龙在俄亥俄随心所欲地游弋,极度渴求黑人的血,否则就无法生存。
  坐在饭桌旁,嚼着饭后的金雀花草,保罗D决定安顿安顿她。同城里的黑人们商量一下,给她找个地儿住。
  他刚刚有了这个念头,宠儿就被自己从面包布丁里挑出来的一颗葡萄干噎住了。她向后倒去,摔出椅子,掐着脖子翻来滚去。塞丝去捶她的背,丹芙将她的手从脖子上掰开。宠儿趴在地上,一边呕吐,一边艰难地捯气。
  等到她平静下来,丹芙擦去了秽物。宠儿说道:“现在去睡吧。”
  “到我屋里来,”丹芙说,“我会在上边好好看着你的。”
  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丹芙为了设法让宠儿和她合住一室,都快急疯了。睡在她上铺并不容易,得担心着她是否还会犯病、长睡不醒,或者(上帝保佑,千万可别这样)下床漫步出院,像她漫步进来时那样。她们在那里可以更随便地说话:在夜里,当塞丝和保罗D睡着以后;或是白天,在他们俩都没到家的时候。甜蜜、荒唐的谈话里充满了半截话、白日梦和远比理解更令人激动的误解。
  姑娘们离开以后,塞丝开始收拾饭桌。她把盘子堆在一盆水旁边。
  “她什么地方得罪你啦?”
  保罗D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
  “我们为丹芙好好地打了一架。也得为她来上一回吗?”塞丝问道。
  “我只是不明白干吗摽在一起。明摆着,她为什么抓着你不放,可是你为什么也抓着她不放,这个我就搞不懂了。”
  塞丝扔下盘子,盯着他。“谁抓着谁不放关你什么事?养活她并不费事。我从餐馆捡回一点剩的就行了。她跟丹芙又是个伴儿。这个你知道,我也知道你知道,那你还牙痒痒什么?”
  “我也拿不准。是我心里的一种滋味。”
  “那好,你干吗不尝尝这个呢?尝尝这个滋味:有了一张床睡,人家却绞尽脑汁琢磨,你每天该干些什么来挣它。尝尝这个滋味。要是这还不够,再尝尝做一个黑女人四处流浪、听天由命的滋味。尝尝这个吧。”
  “那些滋味我全清楚,塞丝。我又不是昨天才出娘胎的,我这辈子还从来没错待过一个女人呢。”
  “那这世上也就独你一个。”塞丝回答道。
  “不是俩?”
  “不是。不是俩。”
  “可黑尔又怎么你啦?黑尔总和你在一起。他从不撇下你。”
  “没撇下我他撇下谁了?”
  “我不知道,反正不是你。这是事实。”
  “那么他更坏,他撇下了他的孩子。”
  “你可不能这么说。”
  “他没在那儿。他本来说他会在那儿,可他没在。”
  “他在那儿。”
  “那他干吗不出来?我为什么还得把我的宝贝们送走,自己留在后头找他?”
  “他没法从厩楼里出来。”
  “厩楼?什么厩楼?”
  “你头顶上的那个。在牲口棚里。”
  慢慢地,慢慢地,花了尽可能多的时间,塞丝挪向桌子。
  “他看见了?”
  “他看见了。”
  “他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
  “什么?”
  “我来这儿那天。你说他们抢了你的奶水。我一直不知道是什么把他搞得一团糟。就是那个,我估计。我只知道有什么事让他崩溃了。那么多年的星期六、星期天和晚上的加班加点都没影响过他。可那天他在牲口棚里见到的什么事情,把他像根树枝一样一折两断。”
  “他看见了?”塞丝抱紧两肘,好像怕它们飞走似的。
  “他看见了。肯定的。”
  “他看见了那些家伙对我干的事,还让他们接着喘气?他看见了?他看见了?他看见了?”
  “嘿!嘿!听着。你听我说。一个男人不是一把该死的斧头,去他妈的砍掉、劈掉、剁掉日子里的每一分钟。是倒霉事找的他。他砍不倒这些事,因为它们属于内心。”
  塞丝踱来踱去,在灯光里踱来踱去。“地下联络员说:最迟星期天。他们抢走了我的奶水,可他看见了却没下来?星期天到了,可他没到。星期一到了,可还是没见黑尔。我以为他是死了,才没来;然后我以为是他们抓住了他,才没来。后来我想,不对,他没死,因为他要是死了,我该知道;再后来,你过了这么多年找到这儿来,也没说他死了,因为你也不知道,所以我想,好吧,他不过是给自己找到了更好的生路。因为要是他在附近的什么地方,就算不来找我,他也肯定会来找贝比萨格斯的。可我根本没料到他看见了。”
  “事到如今,又有什么关系呢?”
  “假如他活着,而且看见了,他就永远不会迈进我的门。黑尔不会。”
  “他崩溃了,塞丝。”保罗D抬眼看着她,叹了口气,“你全知道也好。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搅乳机旁。他涂了自己一脸的牛油。”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因此而心怀感激。一般来说,她能马上看到她耳闻的画面。可是她没看到保罗D讲的事情。脑子里什么都没出现。小心翼翼、小心翼翼地,她跳向一个适当的问题。
  “他说了什么吗?”
  “没有。”
  “一个字没说?”
  “一个字没说。”
  “你对他说话了吗?你什么也没对他说?总得有句话!”
  “我不能,塞丝。我就是……不能。”
  “为什么?!”
  “我嘴上戴着个马嚼子。”
  塞丝打开前门,坐在门廊台阶上。没有太阳的天空变为蓝色,可她依然能辨认出远处草地上黝黑的树影。她来回摇着头,听凭她那不听话的大脑摆布。它为什么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呢?不拒绝苦难,不拒绝悔恨,不拒绝腐烂不堪的可憎的画面?像个贪婪的孩子,它什么都抢。哪怕就一次,它能不能说一声:不要了谢谢?我刚吃完,多一口也塞不下了?我塞满了他妈的两个长着青苔般牙齿的家伙,一个吮着我的乳房,另一个摁着我,他们那知书达礼的老师一边看着一边作记录。到现在我还满脑子都是那事呢,见鬼!我可不能回头再往里添了。再添上我的丈夫,他在我头顶上的厩楼里观看———藏在近旁———藏在一个他自以为没人来找他的地方,朝下俯看着我根本不能看的事情。而且不制止他们———眼睁睁地让它发生。然而我那贪婪的大脑说,噢谢谢,我太想再要些了———于是我又添了些。可我一这么做,就再也停不住了。又添上了这个:我的丈夫蹲在搅乳机旁抹牛油,抹得满脸尽是牛油疙瘩,因为他们抢走的奶水占据了他的脑子。对他来说,干脆让全世界都知道算了。当时他要是真的彻底崩溃,那他现在也肯定死了。要是保罗D因为咬着铁嚼子,看见他却不能救他或安慰他,那么保罗D肯定还有更多的事能告诉我,而我的大脑还会立即接受,永远不说:不要了谢谢。我可不想知道,也没必要记住那些。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呢:比如操心,操心明天,操心丹芙,操心宠儿,操心衰老和生病,更不用说爱了。
  可是她的大脑对未来不感兴趣。它满载着过去,而且渴望着更多的过去,但不给她留下一点空间,让她去想象,甚至去计划下一天。浑似那个野葱地里的午后———那时她能看见的最远的未来仅仅是一步之遥。别的人都发疯了,她为什么不能?别人的大脑都停了下来,掉转身去找新的东西,黑尔肯定就是这样。那该有多么甜蜜啊:他们两个,背靠牛奶棚,蹲在搅乳机旁,心不在焉地往脸上猛扔冰凉的、疙疙瘩瘩的牛油。感觉牛油的滑腻和黏稠———揉进头发,看着它从手指缝中挤出。就停在那里,会是怎样的解脱啊。关上。锁住。挤牛油。可她的三个孩子正在去俄亥俄的路上,躺在毯子下面嚼着糖水奶嘴,那是什么牛油游戏都无法改变的。
  保罗D迈出门槛,抚摸着她的肩膀。
  “我没打算告诉你那个。”
  “我没打算听。”
  “我没法收回来,但我能把它搁下。”保罗D说。
------------
第17节
------------
  他想对我开讲了,她暗忖道。他想让我去问问他当时的感觉———舌头让铁嚼子坠住是多么难受,吐唾沫的需要又是多么强烈、不能自已。那个滋味她早就知道了,在“甜蜜之家”以前待的地方她就一次又一次地目睹过。男人,男孩,小女孩,女人。嘴唇向后勒紧那一刻注入眼里的疯狂。嚼子卸下之后的许多天里,嘴角一直涂着鹅油,可是没有什么来抚慰舌头,或者将疯狂从眼中除去。
  塞丝抬头朝保罗D的眼中望去,看那里是否留下了什么痕迹。
  “我小时候见过的那些人,”她说,“他们套过嚼子后看上去总是那么疯狂。谁知道他们因为什么给他们上嚼子,反正那一套根本行不通,因为它套上的是一种从前没有过的疯狂。我看你的时候,却看不见那个。你的眼睛里哪儿都没有那样的疯狂。”
  “有把它放进去的法子,就有拿出来的法子。两个办法我都知道,我还没想好哪种更糟呢。”他在她身旁坐下。塞丝打量着他。在昏暗的日光里,他瘦骨嶙峋的古铜色面孔让她的心趋于平静。
  “想跟我讲讲吗?”她问他。
  “我不知道。我从来没讲过。跟谁都没讲过。有时候唱唱,可我从来没跟谁讲过。”
  “说吧。我听得了。”
  “也许吧。也许你听得了。我只是不敢肯定我能说出来。我的意思是,能说得准确,因为并不是嚼子的问题———不是那么回事。”
  “那是什么呢?”塞丝问道。
  “公鸡,”他说,“路过公鸡时,我看见它们那样看着我。”
  塞丝笑了。“在那棵松树上?”
  “对。”保罗D同她一起笑了,“上边肯定落了有五只公鸡,还有起码五十只母鸡。”
  “‘先生’也在?”
  “一开始还没看到。可是我走了不到二十步就瞧见它了。它从栅栏上走下来,坐在木盆上。”
  “它喜欢那个木盆。”塞丝说着,心中暗想:不好,现在停不下来了。
  “可不是吗?像个宝座似的。知道么,是我把它从鸡蛋壳里提溜出来的。要不是我,它早憋死了。那一只老母鸡走开时,身后跟了一大群刚孵出的小鸡崽。就剩下这一个鸡蛋了。好像是个空壳,可后来我看见它在动弹,就把它敲开了,出来的就是‘先生’,脚有点瘸,一身的毛病。我眼看着那个狗崽子长大,在院子里横行霸道。”
  “它总是那么可恨。”塞丝道。
  “对,它倒是挺可恨的。又好斗又凶恶。曲曲弯弯的脚尽瞎扑腾。冠子有我巴掌那么大,通红通红的。它就坐在木盆上看着我。我敢发誓,它在微笑。本来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刚才看见的黑尔。我根本就没想起来那个马嚼子。只有黑尔,还有在他之前的西克索,可是当我看见‘先生’的时候,我知道了,那里面也有我。不光是他们,也有我。一个疯了,一个卖了,一个失踪了,一个烧死了,还有我,舌头舔着铁嚼子,两手反绑在背后。也有我,最后一个‘甜蜜之家’的男人。
  “‘先生’,它看起来那样……自由。比我强。比我更壮实,更厉害。那个狗崽子,当初自己连壳儿都挣不开,可它仍然是个国王,而我……”保罗D停住了,用左手扼住右手。他就那样久久地攥着,直到它和世界都平息下来,让他讲下去。
  “‘先生’还可以是、一直是它自己。可我就不许是我自己。就算你拿它做了菜,你也是在炖一只叫‘先生’的公鸡。可是我再也不能是保罗D了,活着死了都一样。‘学校老师’把我改变了。我成了另外一样东西,不如一只太阳地里坐在木盆上的小鸡崽。”
  塞丝把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摩挲着。
  保罗D才刚刚开始,他告诉她的只不过是个开头,可她把手指放上他的膝盖,柔软而抚慰,让他就此打住。也好。也好。再多说可能会把他们两个都推上绝境,再也回不来。他将把其余的留在它们原该待的地方:在他胸口埋藏的烟草罐里;那胸口,曾经有一颗鲜红的心跳动。罐子的盖子已经锈死了。现在他不会在这个甜蜜而坚强的女人面前把它撬开,如果让她闻见里面的东西,他会无地自容的。而知道他的胸膛里并没有一颗像“先生”的鸡冠一样鲜红的心在跳荡,也会使她受到伤害。
  塞丝紧按劳动布和他膝盖嶙峋的曲线,摩挲着,摩挲着。她希望这会像平息自己一样平息他。就像在昏暗的餐馆厨房里揉面团。在厨子到来之前,站在不比一条长凳的长更宽的地方,在牛奶罐的左后侧,揉着面团。揉着,揉着面团。像那样开始一天的击退过去的严肃工作,再好不过了。
  楼上,宠儿在跳舞。轻轻的两步,两步,再跳一步,滑步,滑步,高视阔步。
  丹芙坐在床上,笑着提供音乐伴奏。
  她从来没见过宠儿这样快活。宠儿的嘴平时总是撅着,只是吃起糖来或者丹芙告诉她件什么事时才高兴地咧开。在聆听妈妈讲述过去的日子时,丹芙也曾经感受到宠儿通身发出的心满意足的温暖气息。但从未见过她快活。仅仅十分钟之前,宠儿还四仰八叉地倒在地板上,眼球突出,掐住自己的喉咙扭来扭去。现在,在丹芙床上躺了没几秒钟,她已经起来跳舞了。
  “你在哪儿学的跳舞?”丹芙问她。
  “在哪儿都没学过。瞧我这一招儿。”宠儿把拳头放在屁股上,开始光着脚蹦跶。丹芙大笑起来。
  “该你了。来吧,”宠儿道,“你最好也来吧。”她的黑裙子左右摇摆。
  丹芙从床上站起来,觉得浑身变得冰冷。她知道自己有宠儿两个大,可她竟然飘了起来,好像一片雪花一样冰凉而轻盈。
  宠儿一只手拉起丹芙的手,另一只放上丹芙的肩头。于是她们跳起舞来。在小屋里一圈又一圈地转着,不知是因为眩晕,还是因为一下子感到轻盈和冰冷,丹芙纵声大笑起来。这富于感染力的笑声也感染了宠儿。她们两个像小猫一样快活,悠来荡去,悠来荡去,直到疲惫不堪地坐倒在地。宠儿把头靠在床沿上,上气不接下气;这时丹芙看见了那个东西①的一端。宠儿解衣就寝的时候她总能看见它的全部。她直盯着它,悄声问:“你干吗管自己叫宠儿?”
  宠儿合上眼睛。“在黑暗中我的名字就叫宠儿。”
  丹芙凑近一些。“那边什么样儿,你过去待的地方?能告诉我吗?”
  “漆黑,”宠儿说,“在那里我很小。就像这个样子。”她把头从床沿上抬起来,侧身躺下,蜷成一团。
  丹芙用手指遮住嘴唇。“你在那儿冷吗?”
  宠儿蜷得更紧,摇摇头。“滚热。下边那儿没法呼吸,也没地方待。”
  “你看见什么人了吗?”
  “成堆成堆的。那儿有好多人,有些是死人。”
  “你看见耶稣了吗?还有贝比萨格斯?”
  “我不知道,我没听说过这些名字。”她坐了起来。
  “告诉我,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我等啊等,然后就上了桥。我在那里待了一晚上,一白天,一晚上,一白天。好长时间。”
  “这么长时间你一直在桥上?”
  “不是。那是后来。我出来以后的事。”
  “你回来干啥?”
  宠儿莞尔一笑。“看她的脸。”
  “太太的?塞丝?”
  “对,塞丝。”
  丹芙觉得有点受伤害、受轻视,因为她不是宠儿回来的主要原因。“你不记得我们一起在小溪边玩了?”
  “我在桥上,”宠儿说,“你看见我在桥上了?”
  “不,在小溪边上。后边树林里的小溪。”
  “哦,我在水里。我就是在下面看见了她的钻石。我都能摸着它们。”
  “那你怎么没摸?”
  “她把我丢在后面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宠儿说道。她抬眼去看丹芙的眼睛,也许皱了皱眉头。也许没皱。可能是她前额上细细的抓痕让情形看来如此。
  丹芙咽了口唾沫。“别,”她说,“别。你不会离开我们,是吗?”
  “不会。永远不会。这就是我待的地方。”
  突然,架着腿坐着的丹芙一下子探过身去,抓住宠儿的手腕。“别跟她说。别让太太知道你是谁。求求你,听见了吗?”
  “别跟我说该怎么做。永远永远也别跟我说该怎么做。”
  “可我站在你一边呀,宠儿。”
  “她才是呢。她才是我需要的。你可以走开,可我绝对不能没有她。”她的眼睛拼命大睁着,仿佛整个夜空一样漆黑。
  “我没怎么着你呀。我从没伤害过你。我从没伤害过任何人。”丹芙说。
  “我也没有。我也没有。”
  “你要干什么呢?”
  “留在这儿。我属于这儿。”
  “我也属于这儿。”
  “那就待着吧,可是永远别跟我说该怎么做。永远别这样。”
  “我们刚才在跳舞。就一分钟以前,我们还在一起跳舞呢。咱们再跳一会儿吧。”
  “我不想跳了。”宠儿起身到床上躺下。她们的沉默像慌乱的小鸟在墙上乱撞。终于,在这个无法承受的丧失带来的威胁面前,丹芙稳住了呼吸。
  “给我讲讲,”宠儿说道,“给我讲讲塞丝在船上怎么生的你。”
  “她从来没有从头到尾给我讲过。”丹芙说。
  “给我讲吧。”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