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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

_3 托妮·莫里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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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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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芙爬上床,把胳膊叠放在围裙下面。自从狂欢节过后宠儿坐在他们的树桩上那一天起,她一次也没去过那间树屋,而且直到这个绝望的时刻才想起来,她已冷落它这么久了。那儿没有什么这个姐姐姑娘不能大量地提供:狂跳的心,梦幻,交往,危险,美。她咽了两口唾沫,准备讲故事,准备用她有生以来听到的所有线索织成一张网,去抓住宠儿。
  “她说,她有双好手。她说,那个白人姑娘胳膊精细,却有双好手。她说,她一下子就发现了。她说,头发足够五个脑袋用的,还有双好手。我猜想,是那双好手让她觉得她能成功:把我们俩都弄过河。是那张嘴,让她一直不觉得害怕。她说,你根本搞不清白人是怎么回事。你不知道他们会拉什么屎。说一套,做一套。可有的时候,你能从嘴角上看出来。她说,这个姑娘说起话来像下暴雨,可是她嘴周围没有残忍。她把太太带到那间披屋,还帮她揉脚,就是一个例子。太太相信她不会把自己交出去。交出一个逃跑的黑奴你会得到一笔赏金的。她敢肯定这个姑娘最需要的就是钱,尤其是,她说来说去全是去弄天鹅绒之类的。”
  “天鹅绒是什么?”
  “是一种布料,又密又软。”
  “说下去。”
  “不管怎么说,她把太太的脚给揉活了;她说她哭了,太疼了。可是那让她觉得她能挨到贝比萨格斯奶奶那儿,而且……”
  “那是谁?”
  “我刚才说了。我奶奶。”
  “是塞丝的妈妈么?”
  “不是。我爸爸的妈妈。”
  “说下去。”
  “其他人都在那儿。有我的两个哥哥,还有……那个小女婴。她先把他们送了出去,让他们在贝比萨格斯那儿等她。所以她为了赶到那里什么苦都得吃。这个爱弥姑娘帮了大忙。”
  丹芙停下来,叹了口气。这是故事里她最爱的部分。马上就要说到这段了。她之所以爱这段,是因为它讲的全是她自己;可她又恨这段,因为这让她觉得好像有一笔债欠下了,而还债的是她,丹芙。然而她究竟欠的是谁的债,又拿什么来偿还,她不懂。此刻,注视着宠儿警觉而饥渴的脸,看她怎样捕捉每一个词、打听东西的颜色和大小,注意到她明白无误的了解真相的渴望,丹芙不仅听见,也开始看见自己正在讲述的一切:这个十九岁的黑奴姑娘———比自己大一岁———正穿过幽暗的树林去找远方的孩子们。她累了,可能有点害怕,甚至还可能迷了路。问题的关键是,她孤身一人,而且腹中还怀着个让她牵肠挂肚的婴儿。她身后也许有狗,也许有枪;当然,肯定有生了青苔的牙齿。在夜里她倒不那么害怕,因为夜色就是她的肤色,可是到了白天,每一个动静都可能是一声枪响,或者一个追捕者悄悄接近的脚步声。
  此刻丹芙看到了,也感受到了———借助宠儿。感受到她妈妈当时的真实感受。看到当时的真实景象。而且好点子出得越多,提供的细节越多,宠儿就越爱听。于是她通过向妈妈、奶奶给她讲的故事注入血液———和心跳,预先设想出问题和答案。当她们两个一起躺下的时候,独角戏实际上变成了二重唱,由丹芙来满足宠儿的嗜好,表现得好像一个情人,他的乐趣就是过分娇惯他的心上人。带着两块橘黄色补丁的深色被子也和她们在一起,因为宠儿睡觉的时候执意要它在身边。它闻着像草,摸起来像手———忙碌的女人从不消停的手:干燥,温暖,多刺。丹芙说着,宠儿听着,两个人尽最大的努力去重现事情的真相,而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塞丝知道,因为只有她一个人有心思去琢磨,事后又有空将它勾勒出来:爱弥的音质,她那燃烧的木头似的呼吸。丘陵地带那多变的天气———凉爽的夜晚,酷热的白天,骤降的雾。她和这个白人姑娘一道,是那样毫无顾忌———因绝望而生,又受到爱弥那亡命徒一般的目光和善良的嘴纵容的毫无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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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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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样在山坡上走来走去,是找不着事儿干的,小姐。”
  “嚯,这是谁呀,这么大口气。我在这儿可比你有事儿干。他们抓住你就会割下你的脑袋。没人追我,可我知道有人在追你。”爱弥把手指按进那女奴的脚心,“孩子是谁的?”
  塞丝没有回答。
  “你自己都不知道。来看看哪,耶稣。”爱弥叹了口气,摇摇头,“疼吗?”
  “有点儿。”
  “好极了。越疼越好。知道么,不疼就好不了。你扭什么?”
  塞丝用胳膊肘支起身子。躺了这么久,两片肩胛骨都打起架来了。脚里的火和背上的火弄得她大汗淋漓。
  “我后背疼。”她说。
  “后背?姑娘,你真是一团糟。翻过来让我瞧瞧。”
  塞丝费了好大劲,胃里一阵翻腾,才向右翻过身去。爱弥把她裙子的背面解开,刚一看见后背便失声道:“来看哪,耶稣。”塞丝猜想伤势一定糟透了,因为爱弥喊完“耶稣”以后好半天都没吱声。在爱弥怔怔地发呆的沉默中,塞丝感觉到那双好手的指头在轻轻地触摸她的后背。她听得见那个白人姑娘的呼吸,可那姑娘还是没有开口。塞丝不能动弹。她既不能趴着也不能仰着,如果侧卧,就会压到她那双要命的脚。爱弥终于用梦游一般的声音说话了。
  “是棵树,露。一棵苦樱桃树。看哪,这是树干———通红通红的,朝外翻开,尽是汁儿。从这儿分杈。你有好多好多的树枝。好像还有树叶,还有这些,要不是花才怪呢。小小的樱桃花,真白。你背上有一整棵树。正开花呢。我纳闷上帝是怎么想的。我也挨过鞭子,可从来没有过这种样子。巴迪先生的手也特别黑。你瞪他一眼就会挨鞭子。肯定会。我有一回瞪了他,他就大叫大嚷,还朝我扔火钳子。我猜大概他知道我在想什么。”
  塞丝呻吟起来。爱弥暂时中断了想入非非,把塞丝的两只脚挪到铺满树叶的石头上,不让脚踝太吃劲。
  “这样好一点吗?主啊,这么个死法。知道吗,你会死在这儿的。逃不掉了。感谢上帝吧,我打这儿路过了,所以你不用死在杂草丛里了。蛇路过会咬你。熊会吃了你。也许你该留在原来的地方,露。我从你的后背看出来你为什么不留在那儿,哈哈。甭管那棵树是谁种的,他都比巴迪先生狠上一百倍。幸亏我不是你。看来,我只能去给你弄点蜘蛛网来。这屋里的还不够。我得上外面找找去。用青苔也行,只怕里头会有虫子什么的。也许我该掰开那些花,把脓挤出去,你觉得呢?真纳闷上帝当时是怎么想的。你肯定干了什么。现在哪儿也别逃了。”
  塞丝听得见她在树丛里哼着歌儿找蜘蛛网。她用心聆听着哼唱声,因为爱弥一出去那婴儿就开始踢腾。问得好,她心想。上帝当时是怎么想的?爱弥让塞丝背上的裙衣敞着,一阵轻风拂过,痛楚减轻了一层。这点解脱让她感觉到了相对轻微一些的舌头上的疼痛。爱弥抓着两大把蜘蛛网回来了。她弄掉粘上的小虫子,把蜘蛛网敷在塞丝的背上,说这就像装饰圣诞树一样。
  “我们那儿有一个黑鬼老太太,她啥都不懂。给巴迪太太做针线———织得一手好花边,可是几乎不能连着说出两个词儿来。她啥都不懂,跟你似的。你一点儿事也不省。死了就拉倒了,就是那样。我可不是。我要去波士顿给自己弄点天鹅绒。胭脂色的。你连听都没听说过,对吧?你以后也不可能见到了。我敢打赌你甚至再也不会在阳光底下睡觉了。我就睡过两回。平时我是在掌灯之前喂牲口,天黑以后好长时间才睡觉。可有一次我在大车上躺下就睡着了。在太阳底下睡觉是天底下最美的事了。我睡了两回。第一回我还小呐。根本没人打扰我。第二回,躺在大车上,我又睡着了,真倒霉,小鸡崽要不丢才怪呢。巴迪先生抽了我的屁股。肯塔基不是个人待的地方。波士顿才是人待的地方呢。我妈妈被送给巴迪先生之前就住在那儿。乔南森说巴迪先生是我爹,可我不信,你呢?”
  塞丝告诉她,她不相信巴迪先生是她爹。
  “你认得你爹,对吧?”
  “不认得。”塞丝答道。
  “我也不认得。我只知道不是他。”干完了修补工作后,她站起身来,开始在这间披屋里转来转去。在阳光里,她的头发闪亮,迟缓的眼睛变得迷离;她唱道:
  忙碌的一天过去了,
  我的疲倦的小宝宝,
  摇篮里面摇啊摇;
  晚风轻轻吹,
  幽谷里的小蟋蟀,
  一刻不停吵又吵。
  青青草地成仙境,
  仙女绕着仙后把舞跳。
  天边茫茫迷雾里,
  扣子眼睛太太就来到。
  忽然,她停止晃悠,坐下来,细胳膊搂住膝盖,那么好的好手抱着双肘。她慢吞吞的目光定在脚丫里的泥巴上。“那是我妈妈的歌儿。她教给我的。”
  走过粪堆、迷雾和暮色,
  我们家安静又美好,
  甜甜蜜蜜轻声唱,
  把那摇篮摇啊摇。
  钟声嘀嘀嗒,
  宣布一天过去了,
  月光洒满地,
  满地玩具都睡着。
  睡吧疲倦的小宝宝,
  扣子眼睛太太就来到。
  把她双手安顿好,
  我的疲倦的小宝宝,
  小手张开白胖胖,
  好像发网头上罩。
  宝宝惹人爱,
  一头缎带小鬈毛。
  轻轻合上黑眼睛,
  两颗明珠要关牢。
  动作轻柔赛羽毛,
  扣子眼睛太太就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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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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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弥唱完歌,安静地坐着,又重复了最后一句才站起来,然后离开披屋,走出几步,靠在一棵小白杨上。她回来的时候,太阳已落入下面的山谷,而她们两个高高在上,沐浴着肯塔基的蓝色光芒。
  “你还没死吧,露?露?”
  “还没呢。”
  “跟你打个赌。你要是挺过这一夜,你就能挺过去了。”爱弥重新把树叶放得舒服些,又跪下来按摩塞丝的脚,“再好好揉揉它们。”塞丝倒吸了一口凉气。爱弥说道:“闭嘴。你给我闭上你的嘴。”
  塞丝小心着舌头,咬住嘴唇,让那双好手跟着“小蜜蜂,轻轻唱,小蜜蜂,低声唱”的调子继续工作。工作结束后,爱弥到披屋的另一边坐下,一边歪着头编辫子,一边说:“可别给我死在夜里,听见没有?我可不想看见你这张又丑又黑的脸勾我的魂儿。你如果真的要死了,就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死,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塞丝道,“我会尽力而为的,小姐。”
  塞丝没指望能再睁眼看到这个世界,所以当她感觉到有脚指头踢着她的屁股时,她费了好一会儿工夫才从她以为是死亡的沉睡中醒过来。她坐起来,身体僵硬,打着哆嗦;爱弥正在查看她黏糊糊的后背。
  “看起来糟透了,”爱弥说,“不过你挺过来了。来瞧瞧吧,耶稣,露挺过来了。那是因为我。我多会治病啊。你觉得能走吗?”
  “怎么着我也得去放点水。”
  “咱们来瞧瞧你的脚走路吧。”
  并不太好,却已经可能了,于是塞丝一瘸一拐地走起来,先是扶着爱弥,然后是拄着一棵小树。
  “是我干的。我治病挺在行,是不是?”
  “是的,”塞丝说,“你真棒。”
  “我们得下山了。走吧。我把你带到山下的河边。那就跟你对路了。我嘛,我得到派克去。那里直通波士顿。你这满身都是些什么呀?”
  “奶水。”
  “你真是一塌糊涂。”
  塞丝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摸了摸。孩子死了。她没死在夜里,可孩子死了。如果真是那样,现在就更不能停下来了。就是游过去,她也得把奶水带给她的小女儿。
  “你不饿吗?”爱弥问她。
  “我只想赶路,小姐。”
  “哇。慢点。想穿鞋吗?”
  “你说什么?”
  “我想想办法。”爱弥说着,然后就想出了个主意。她从塞丝的披肩上撕下两片,包上树叶,绑在她的脚上,同时一直说个不停。
  “你多大了,露?我都流了四年血了,可还没怀上谁的孩子。你根本看不见我淌奶水,因为……”
  “我知道,”塞丝说,“你要去波士顿。”
  正午时分她们看见了那条河;然后她们走得更近,听见了奔流的水声。到傍晚她们就能喝上它的水了,如果愿意的话。四颗星星在空中闪现;这时候她们发现没有一条船能把塞丝运走,也没有一个摆渡的愿意搭载一个逃犯———没有比那更要命的了———可是有一整条船可以偷。这条船有一支桨、许多窟窿,以及两个鸟巢。
  “你可以走了,露。耶稣瞧着你呢。”
  塞丝正望着一段幽暗的河水,那朝着数百英里外的密西西比河奔涌而去的河水,注定要被一条逆流而上的废弃小船的船桨划开了。小船在她看来像个家,那婴儿(根本没死)也一定这么想。一走近这条河,塞丝自己的羊水就涌出来与河水汇聚。先是挣裂,然后是多余的生产的信号,让她弓起了腰。
  “你在那儿干什么呢?”爱弥问道,“你还有脑子没有?赶紧停下来。我说快停下来,露。你是这世界上最蠢的东西。露!露!”
  塞丝想不出什么地方好去,只想上船。她等待着阵痛后甜蜜的悸动。再次用膝盖爬行,她爬上了小船。船在她身下晃动,她刚把裹着树叶口袋的脚放到长凳上,就被另一阵撕裂的疼痛逼得喘不过气来。在夏日的四颗星星下面,她气喘吁吁地大叉开双腿,因为脑袋钻了出来;爱弥赶紧向她报告,好像她自己不知道似的———好像撕裂就是折断核桃树干,就是闪电将皮革的天空一撕两半。
  婴儿卡住了。它脸朝上,让妈妈的血淹没了。爱弥停止祈求耶稣,开始诅咒耶稣他爹。
  “使劲!”爱弥尖叫道。
  “拽呀。”塞丝低声说。
  那双有力的手第四次发挥威力了,但不是立竿见影,因为河水从所有窟窿里钻进来,漫过了塞丝的屁股。塞丝的一只手伸到背后,一把抓住船缆,同时爱弥轻轻地钳住了脑袋。当河床里露出一只小脚,踢着船底和塞丝的屁股时,塞丝知道完事了,就允许自己昏迷了一会儿。醒过来后,她没听见哭声,只听见爱弥在“咕咕”地逗弄那孩子。这么长时间没有动静,她们两个都觉得,她们已失去了她。塞丝突然弓起身子,胎盘胎膜一齐流出体外。然后婴儿哭了起来。塞丝望着她。挂在她肚子上的脐带有二十英寸长;那小家伙在凉爽的夜风中颤抖着。爱弥用裙子包住她。湿漉漉、黏糊糊的两个女人艰难地爬上岸,去看看上帝到底是怎么想的。
  蓝羊齿的孢子在河岸的凹地里生长,它们漂向河水的银蓝色行列是很难见到的,除非你就在凹地里,或是离得很近,当夕阳西下、光线渐疏时恰好躺在河岸的边缘。它们往往被误认作小飞虫———然而它们是正在沉睡的整整一代对未来充满信心的种子。而片刻之间人们又很容易相信,每粒种子都拥有一个未来———都会成为孢子中所孕育的一切:像预期的那样安享天年。这确信的一刻不过持续了片刻;也许,倒比孢子本身更为长久。
  在一个夏夜微凉的河岸上,两个女人在银蓝色的光芒下挣扎着。她们根本没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重逢的机会,而且在那个时刻也毫不在意。可是,在一个夏夜,在蓝羊齿中间,她们一道把一件事情做得很恰当、很好。如果有个过路的纠察看到这样两个被遗弃的人,两个无法无天的亡命徒———一个奴隶和一个散发跣足的白女人———用她们穿的破衣裳包着一个刚刚出生十分钟的婴儿,他肯定会哧哧窃笑。可是既没有纠察,也没有牧师。河水在她们身下吮吸、吞噬着自己。她们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干扰。于是她们把事情做得很恰当、很好。
  曙光来临,爱弥说她得走了;她不能大白天在人来人往的河边跟一个逃犯一起让人一把抓住。她在河里洗净了手和脸,然后站起身来,低头看着系在塞丝胸前襁褓中的婴儿。
  “她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是谁。你会对她讲吗?是谁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她扬起下巴,把目光转向太阳曾经驻足的地方,“你最好告诉她。你听见了吗?就说是爱弥丹芙小姐。波士顿人。”
  塞丝感觉到自己正在睡去,而且知道这一次会睡得很沉。在梦的边缘,在坠落之前,她想:这名字好听。丹芙。真好听。
  是全部放下的时候了。在保罗D到来并坐在她门廊的台阶上之前,一直是起居室里的喃喃低语给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帮她忍受那个向她大施惩罚的鬼;为她重新擦亮霍华德和巴格勒儿时的脸庞,保持它们在这个世界上的完整,因为在梦里她只见到它们在树木中间支离破碎的样子;并且确保她的丈夫虽然形象模糊却仍旧存在———在某个地方。现在,黑尔的脸在榨牛油机和搅乳机之间越胀越大,越胀越大,挤满了她的眼睛,让她头痛欲裂。她渴望贝比萨格斯还能用手指来捏着她的后颈,一边重塑它,一边说:“放下吧,塞丝。剑和盾。放下吧。放下吧。两样都放下吧。放在河边吧。剑和盾。别再研究战争了。把这一切污七八糟的东西都放下吧。剑和盾。”在那紧压的手指和平静的教诲下,她会的。所有抵御苦难、悔恨、苦恼和伤痛的沉重的刀子,她将它们一把一把地放在岸上,清澈的河水在下面奔涌。
  整整九年没有贝比萨格斯的手指和声音,这太过分了。而且,仅仅在起居室里低语也太不够了。一张脸上涂满了牛油,上帝创造的那个男人可丝毫不比她的非分之求更甜蜜:一道筑起的拱门,或者一件缝好的礼袍。某种固有的仪式。塞丝决定到“林间空地”去,那里,贝比萨格斯曾在阳光中舞蹈。
  在124号和它里面的每个人一起关闭、掩藏和隔绝之前,在它成为鬼魂的玩物和愤怒的家园之前,它曾是一所生机勃勃、热闹非凡的房子,圣贝比萨格斯在那里爱、告诫、供养、惩罚和安慰他人。那里,不是一只、而是两只锅在炉火上咝咝作响;那里,灯火彻夜通明。陌生人在那里歇脚的时候,孩子们试着他们的鞋子。口信留在那里,因为等待口信的人不久就会到那里过访。谈话声很低而且点到即止———因为圣贝比萨格斯不赞成废话。“什么都靠分寸,”她说,“好就好在适可而止。”
  就是在那个124号跟前,胸前绑着新生儿的塞丝爬下一辆大车,第一次感受她的婆婆敞开的怀抱。贝比是先期抵达辛辛那提的,她认定,由于奴隶生活“摧毁了她的双腿、后背、脑袋、眼睛、双手、肾脏、子宫和舌头”,她什么都不剩了,只能靠心灵谋生———于是她立即付诸实践。她拒绝接受加在名字前的任何荣誉称号,只允许人们在名字后缀上一点东西以示爱戴①,就这样她成为一位不入教的牧师,走上讲坛,把她伟大的心灵向那些需要的人们敞开。在冬天和秋天,她把心带给AME②教徒和浸礼教徒,带给圣洁教会教友和神圣者会教友,带给救世主和赎罪者教会。不用人请,不穿圣袍,没有涂膏,她让自己伟大的心灵在人们面前搏动。天气转暖时,身后尾随着所有劫后余生的黑人男子、妇女和孩子,圣贝比萨格斯把她伟大的心灵带到“林间空地”———那是密林深处、小路尽头的一块宽敞的空地,只有野鹿和早先的开垦者才会知道它的由来。每一个星期六下午,在酷暑中,她坐在空地上,而人们等在树林里。
  贝比萨格斯在一块平展整齐的巨石上坐好,低下头默默祈祷。大家在树林里望着她。当她将手中的拐棍放下,他们知道,她已经准备就绪。然后她喊道:“让孩子们过来!”他们就从树林里跑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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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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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你们的母亲听你们大笑。”她对他们说道,于是树林鸣响。大人们看着,忍俊不禁。
  然后,“让男人们过来。”她喊道。他们从嘹亮的树林里鱼贯而出。
  “让你们的妻子和孩子看你们跳舞。”她对他们说,于是大地在他们脚下震颤。
  最后她把女人们唤来。“哭,”她向她们吩咐道。“为了活着的和死去的,哭吧。”于是女人们还没捂上眼睛就尽情号哭起来。
  刚开始时是这样:大笑的孩子,跳舞的男人,哭泣的女人,然后就混作一团。女人们停止哭泣,跳起舞来;男人们坐下来哭泣;孩子们跳舞,女人们大笑,孩子们哭泣,直到后来,每个人都筋疲力尽,撕心裂肺,沮丧地躺在空地上捯气。在随之而来的寂静中,圣贝比萨格斯把她那颗伟大的大心奉献给大家。
  她没有要求他们去洗刷他们的生命,也没有要求他们不得再有罪过。她没有告诉他们,他们是地球上的有福之人,与生俱来地温顺,或者永世流芳地纯洁。
  她告诉他们,他们唯一能得到的恩赐是他们想象得出的恩赐。如果他们看不见,他们就得不到。
  “在这里,”她说,“在这个地方,是我们的肉体;哭泣、欢笑的肉体;在草地上赤脚跳舞的肉体。热爱它。强烈地热爱它。在那边,他们不爱你的肉体,他们蔑视它。他们不爱你的眼睛,他们会一下子把它们挖出来。他们也不爱你背上的皮肤,在那边他们会将它剥去。噢我的子民,他们不爱你的双手。他们只将它们奴役、捆绑、砍断,让它们一无所获。爱你的手吧!热爱它们。举起它们,亲吻它们。用它们去抚摸别人,让它们相互拍打,让它们拍打你的脸,因为他们不爱你的脸。你得去爱它,你!不,他们也不爱你的嘴。那边,远在那边,他们看见它流血还要在伤口上再戳一刀。他们不关心你嘴里说出些什么。他们听不见你嘴里尖叫的声音。他们会夺去你吃进嘴里滋养身体的东西而代之以渣滓。不,他们不爱你的嘴。你得去爱它。我在这里谈的是肉体。需要人爱的肉体。需要休息和跳舞的脚;需要支撑的后背;需要臂膊的肩膀,我说的是结实的臂膊。噢我的子民,远在那边,听我说,他们不爱你不带绞索的挺直的脖子,所以爱你的脖子吧;把一只手放上去,给它增色,拍打它,把它扶正。还有你所有的内脏,他们会一股脑扔给猪吃,你得去爱它们。深色的、深色的肝———爱它,爱它,还有怦怦跳动的心,也爱它。比眼睛比脚更热爱。比呼吸自由空气的肺更热爱。比你保存生命的子宫和你创造生命的私处更热爱。现在听我说,爱你的心。因为这才是价值所在。”然后,她不再多说一句,站起身,用扭动的臀部舞出她的心想说的其他部位,大家张开嘴为她伴奏。悠长的曲调持续着,直到四部和声完美得足以同他们深爱的肉体相匹配。
  现在塞丝想去那里。至少去聆听那久远的歌声留在身后的余韵。多则呢,她想从她丈夫死去的母亲那里得到一个线索,问问她现在该拿她的剑和盾怎么办。亲爱的耶稣啊,自从圣贝比萨格斯露出骗子本色,丢弃了她那颗伟大的心脏,躺在起居室的床上,仅仅出于对颜色的渴望才不时醒来一回,到现在已经整整九年了。
  “那些白鬼夺走了我拥有和梦想的一切,”她说,“还扯断了我的心弦。这个世界上除了白人没有别的不幸。”124号关上了门,去忍受那鬼魂的胡作非为。再没有灯火通明,没有邻居来访。没有晚饭后低声的谈话。没有人在那儿看光脚丫的孩子们穿着陌生人的鞋子玩耍。圣贝比萨格斯认定,是她自己撒了谎。恩赐根本不存在———不论想象的还是真实的———而“林间空地”上阳光中的舞蹈丝毫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她的忠诚、她的爱、她的想像力和她那颗伟大的大心,在她的儿媳妇到来之后的第二十八天开始崩溃。
  然而塞丝还是决定到“林间空地”上去———去祭奠黑尔。在真相曝光之前,那里一直是她记忆中的绿色圣地:植物的蒸汽和莓子的腐败气味弥漫其上。
  她披上披肩,又让丹芙和宠儿也一样披上。三个人在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出门了,塞丝领头,姑娘们紧随其后,视野中不见一个人影。
  到达那片树林后,她没费一点时间就找到了穿行的小路,因为如今那里定期举行大城市信仰复兴活动,丰盛的餐桌、班卓琴、帐篷,一应俱全。过去的羊肠小道如今已经被踏成了一条路,不过仍然有繁茂的树在上面搭出拱顶,把橡子掉在下面的草叶上。
  塞丝已经尽力而为了,可她还是不能不为贝比萨格斯的崩溃而怪罪自己。尽管贝比一次次地否认,塞丝仍旧清楚地知道,124号的悲哀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她跳下大车,新生儿裹在一个寻找波士顿的白人姑娘的内衣里,系在她胸前。
  领着两个姑娘,穿过了一道橡树和七叶树织成的明亮的绿色长廊,塞丝开始冒汗,那情形酷似另一次:她在俄亥俄河岸上汗津津地醒来,泥浆已经在她身上结了痂。
  爱弥走了。塞丝孤单而虚弱,却还活着,她的婴儿也活着。她沿河向下游走了一段,然后站在那里,凝望着波光粼粼的河水。一只平底船不时划进视线,但她看不清站在上边的是不是白人。由于发烧,她开始出汗,也因此感谢上帝,因为这样当然能让她的婴儿暖和。她看不见平底船了,就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去,发现自己走近了三个打鱼的黑人———两个男孩和一个男人。她停下来,等着他们跟她说活。一个男孩朝这边指了指,男人越过他的肩膀看了她一眼———不过是迅速的一瞥,因为他只需一眼就知道她究竟是怎么回事。
  有一会儿工夫谁都没说话。然后男人道:“想过河吗?”
  “是,先生。”塞丝说。
  “有人知道你来吗?”
  “有,先生。”
  他又看了她一眼,用下巴指了指他上面一块像下嘴唇一样凸起的石头。塞丝走过去坐下。石头吸足了阳光,可是再怎么烫也比不上她。她疲惫不堪,就待在那里,照进眼睛的阳光让她头晕目眩。汗水在她身上哗哗流淌,彻底浸湿了婴儿。她肯定是坐着坐着就睡着了,因为她再睁开眼的时候,那个男人站在她面前,手里已经拿了一块热腾腾的炸鳝鱼。她费了好大力气才伸手接住,又费了更大力气才闻出味道,至于吃,那是不可能的。她向他讨水喝,他给了她一罐子俄亥俄河水。塞丝一饮而尽,再讨。铿锵声就在她的脑后,但她拒绝相信,自己走了那么远的路,受了那么多的罪,只是为了死在错误的那一岸。
  男人看着她汗涔涔的脸,把一个男孩叫过来。
  “把外套脱下来。”他对他说。
  “先生?”
  “你听见了。”
  那个男孩脱下外衣,抱怨着:“你想干什么呀?我穿什么呀?”
  男人把婴儿从她胸前解下来,包在男孩的外套里,用袖子在前面打了个结。
  “我穿什么呀?”
  男人叹了口气,顿了一下,说:“你想要回来的话,就去把它从娃娃身上扒下来。把那个娃娃光着身子搁在草里,再穿上你的衣裳。要是你干得出来,那就走开,别再回来。”
  男孩垂下眼睛,然后转身到另一个那里去了。塞丝手里拿着鳝鱼,脚边躺着婴儿,口干舌燥、大汗淋漓地睡着了。夜幕降临时,那个男人碰了碰她的肩膀。
  与她预期的相反,他们将船朝上游撑去,把爱弥找到的那只小船抛在身后。她正以为他在把她带回肯塔基去,他划转平底船,它像一颗子弹似的渡过了俄亥俄河。他帮她登上陡峭的河岸,没外衣的男孩抱着那穿着它的婴儿。男人领着她来到一间灌木掩映、地面踏得很平的小棚屋。
  “在这儿等着。马上就会有人来。别动。他们能找着你。”
  “谢谢你。”她说,“但愿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好记得准你。”
  “叫斯坦普。”他说,“斯坦普沛德。看好那个娃娃,听见了吗?”
  “听见了,听见了。”她回答道,可其实她没有。几个钟头后一个女人来到她面前时,她一点也没听见。是个矮个子年轻女人,拎着条收尸袋,正向她打招呼。
  “看见信号好一会儿了,”她说,“可我不能走得再快了。”
  “什么信号?”塞丝问。
  “一有个过河的,斯坦普就把这破猪圈敞开。要是还有个小孩儿,就在柱子上再系一块白布条。”
  她跪下来倒空麻袋。“我叫艾拉。”她一边说,一边从麻袋里拿出一条羊毛毯、一些棉布、两个烤白薯,还有一双男鞋,“我丈夫约翰,他出门在外。你想去哪儿?”
  塞丝告诉她,她已托人将三个孩子往贝比萨格斯那里送去了。
  艾拉一边用一条布紧紧缠住婴儿的肚脐,一边去听谈话里的漏洞———逃犯们不说的那些事,不问的那些问题。留意那些落往后面、不知道名字、没被提起的人们。她控出那双男鞋里的沙子,试图把塞丝的脚塞进去。它们塞不进去。很不幸,它们把鞋后跟撑裂了,毁了这么贵重的东西实在可惜。塞丝穿上那个男孩的外衣,没敢打听是否有她孩子们的下落。
  “他们成功了,”艾拉道,“斯坦普把那伙人运过了河。把他们留在蓝石路上了。不算太远。”
  塞丝感激得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剥了一个白薯,吃下去,吐出来,在静静的欢喜之中又吃了一些。
  “他们见到你一定很高兴。”艾拉说,“这一个是什么时候生的?”
  “昨天。”塞丝擦着下巴底下的汗,说道,“但愿她能活下来。”
  艾拉看看从羊毛毯里钻出来的小脏脸,摇了摇头。“难说。”她说道。“谁要是问我,我就说:‘啥也别爱。’”然后,似乎是为了收敛话里的锋芒,她冲塞丝笑笑。“你自己生的那个孩子?”
  “不是。白人姑娘帮了忙。”
  “那么我们趁早开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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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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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比萨格斯亲吻了她的嘴,不让她马上去见孩子们。她说他们正睡着呢,再说塞丝的样子太难看了,不能在夜里叫醒他们。她接过新生儿,把她递给一个戴软帽的年轻女人,告诉她先别洗两只眼睛,等得到妈妈的尿再说。
  “她哭出声了吗?”贝比问。
  “哭了一小会儿。”
  “足够了。我们先来把当妈妈的收拾干净吧。”
  她把塞丝领进起居室,在酒精灯下一部分一部分地清洗她,先从脸开始洗起。然后,她坐在塞丝身旁,一边等着下一锅水烧热,一边缝着一条灰棉布裙子。塞丝睡着了,直到洗胳膊和手的时候才醒过来。每洗过一处,贝比就用被子盖上她,到厨房里再烧上一锅水。她一面撕开床单,一面缝缀着灰棉布,同时还监督那个边哭边做饭的戴软帽女人照料婴儿。塞丝的腿洗净之后,贝比看着她的脚,轻轻地擦干腿。她总共用了两锅热水来擦洗塞丝的两腿之间,然后用床单裹住她的肚子和阴部。最后她才来对付那双难以辨认的脚。“你觉出来了吗?”
  “觉出什么?”塞丝问。
  “没事儿。起来吧。”她把塞丝扶到摇椅上,把她的脚放进一桶杜松盐水里。她就这样坐着泡了一夜。贝比用猪油弄软她乳头上的硬壳,然后再冲洗掉。黎明时分,安静的婴儿醒过来,喝到了妈妈的乳汁。
  “上帝保佑,没出什么问题。”贝比道,“你奶完孩子就叫我。”贝比萨格斯正要转身走开,突然瞥见床单上有块黑渍。她皱起眉头,看着正弯下身子给婴儿喂奶的儿媳妇。鲜血的玫瑰盛开在盖着塞丝肩膀的毯子上。贝比萨格斯用手捂住嘴。新生儿吃完奶,睡着了———眼睛半睁,在梦里吧嗒着舌头———老太太一声不吭地往开遍鲜花的后背上涂油,又往新缝的裙子里垫了双层的布。
  这还不是真的。还不是。可是当她的两个睡眼惺忪的儿子和那个“都会爬了?”的女儿被带进来时,是不是真的都无关紧要了。塞丝躺在床上,他们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绕着她,尤其难得的是一个不缺。小女儿透明的口水滴在塞丝脸上,她开心地大笑着,笑得太响了,搞得那“都会爬了?”的小宝贝直眨巴眼睛。巴格勒和霍华德先是互激对方第一个去摸她的难看的脚丫,接着就一起玩起它们来。她不停地亲吻他们。她亲吻他们的脖梗子、脑袋顶和手掌心,当她又掀起他们的衬衫去亲吻那圆鼓鼓的小肚皮时,儿子们认为可以到此为止了。她停了下来,因为他们问道:“爸爸来啦?”
  她没有哭。她说“快了”,而且笑着,这样他们就会以为她眼里的泪光仅仅是爱。过了好一会儿,塞丝让贝比萨格斯把男孩们轰走,于是,她才能穿上婆婆在头天晚上缝起来的那条灰棉布裙子。最后,她躺下来,怀里摇着“都会爬了?”的女儿。她用右手的两个指头捏起左乳头,孩子张开了嘴。她和奶水一块儿到家了。
  贝比萨格斯一进来就笑她们,她对塞丝说,她的宝贝女儿多壮实,多机灵,都会爬了。然后她弯腰收拾起曾经是塞丝的衣服的那团烂布。
  “没什么值得留的东西。”她说。
  塞丝抬起眼睛。“等等,”她叫道,“翻一翻,看内衣里还系没系着什么东西。”
  贝比萨格斯用手指将煮过的衣裳一点点摸了一遍,碰到石子样的东西。她把它们递给塞丝。“告别礼物?”
  “结婚礼物。”
  “要是有个新郎一道来就更好了。”她盯着塞丝手里的东西,“你觉得他怎么样了?”
  “我不知道。”塞丝答道,“说好了在那儿碰头的,可他不在。我只好逃出来。非逃不可。”塞丝看了一会儿那吃奶孩子的睡眼,然后盯着贝比萨格斯的脸。“他会成功的。要是我能,黑尔当然也能。”
  “好吧,戴上耳环吧。也许它们能照亮他的道路。”她把宝石递给塞丝,同时确信她的儿子已经死了。
  “我得在耳朵上穿洞。”
  “我来吧,”贝比萨格斯说,“一会儿就好。”
  塞丝把耳环晃得叮叮作响,逗弄那个“都会爬了?”的女儿,让她一次次地去够它们。
  在“林间空地”上,塞丝找到了从前贝比训众的那块石头,记起了阳光中蒸腾的树叶的气味、雷鸣般的脚步声,以及把荚果扯下七叶树枝的呐喊。在贝比萨格斯的心灵的率领下,人们尽情发泄。
  塞丝度过了二十八天———整整一轮月缺月圆———的非奴隶生活。从小女孩滴在她脸上的纯净透明的口水,到她的油腻的血,一共是二十八天,是痊愈、轻松和真心交谈的日子,是交朋会友的日子:她知道了四五十个其他黑人的名字,了解他们的看法、习惯,他们待过的地方、干过的事;体验他们的甘苦,聊以抚慰自己的创痛。一个人教了她字母表;另一个教她做针线。大家一起教她体会黎明时醒来并决定这一天干些什么的滋味。这样,她熬过了等待黑尔的时光。一点一点地,在124号和“林间空地”上,同大家在一起,她赢得了自我。解放自我是一回事;赢得那个解放了的自我的所有权却是另一回事。
  此刻,她坐在贝比萨格斯的石头上,丹芙和宠儿从树林里望着她。再不会有那一天了,她想,黑尔永远不会来敲门了。不知道的时候很苦;知道了更苦。
  只要手指,她心中暗道。只要让我再次感觉到你的手指按住我的脖子后面,我就会全部放下,从这绝境中辟出一条路来。塞丝低下头,可以肯定———它们来了。如今更轻了,比鸟羽的抚摸更轻,但绝对是爱抚的手指。她得放松一点,让它们抚摸,轻而又轻地抚摸,几乎是孩子的动作,不是在揉,而是在用手指亲吻。不过她仍然感激她的努力;贝比萨格斯遥远的爱可以同她所知的一切切肤之爱相媲美。不用说手上的动作,单是那试图满足她要求的愿望,就足以把她的灵魂升到一个地方,使她能够接着走下一步:请求一些澄清真相的话语;请求一些建议,告诉她怎样才能跟上一个贪恋消息的大脑。这个世界最乐于提供这种令人忍无可忍的消息了。
  她知道保罗D在给她的生活增加某种东西———某种她想信任又怕信任的东西。现在他又增加了更多的东西:令她心碎的新的画面和旧的记忆。将它们加进对黑尔一无所知的空白———这空白有时会染上一种理所当然的怨恨,也许是针对他的懦弱、愚蠢,也许是针对他的倒霉———这没有确切消息来充实的空白,现在充满了一种崭新的悲伤,谁又说得出还会有多少悲伤即将来临呢。多年以前———那时124号仍旧生气勃勃———曾经有来自四面八方的女友、男友,来帮她分担悲伤。然后就一个也没有了,因为他们不愿意到一个小鬼魂肆虐的房子里来看她,而她也以受虐者强烈的骄傲回敬大家的不满。可是现在又有个人来分担了,而且他刚走进大门那天,鬼魂就被他赶跑了,至今仍无影无踪。这本是一种赐福,然而他取代了它的位置,又带来了另一种纠缠:黑尔涂满牛油和酸酪的脸,他自己勒着铁嚼子的嘴;天知道,愿意的话,他还会告诉她些什么。
  抚摸着她后脖子的手指这时有力些了———手法更大胆了,好像贝比萨格斯正在积聚力气。大拇指放在后颈上,其余的手指按着两边。重了一些,又重了一些,手指慢慢移向她的气管,一路划着小圆圈。塞丝与其说是恐惧,不如说是惊讶地发现自己正在被扼杀。至少表面上如此。不管怎么说,贝比萨格斯的手指扼得她喘不过气来。她从坐着的石头上向前摔去,抓扯着不存在的手。她正双脚乱踢,丹芙来到身边;接着宠儿也来了。
  “太太!太太!”丹芙叫着。“妈妈!”她把妈妈翻过来,让她仰卧着。
  手指松开了,塞丝大口大口地吞着空气,然后辨认出自己身旁女儿的脸和上面游移不定的宠儿的脸。
  “你没事吧?”
  “有人要掐死我。”塞丝说。
  “谁?”
  塞丝揉着脖子,挣扎着坐起来。“贝比奶奶,我估计。我不过求她揉揉脖子,像她从前那样,起初她揉得好好的,可后来就揉疯了,我猜是。”
  “她不可能对你那样,太太。贝比奶奶?不可能。”
  “帮我起来。”
  “看哪。”宠儿指着塞丝的脖子。
  “是什么?你看见什么了?”塞丝问。
  “伤。”丹芙道。
  “在我脖子上?”
  “这儿,”宠儿道,“这儿,还有这儿。”她伸手摸着那些斑点,发现它们的颜色比塞丝黑黑的脖子还黑;她的手指冰凉冰凉的。
  “那没用。”丹芙说道,可是宠儿仍然探出身子,用两只手去抚摸塞丝湿乎乎的皮肤。她的皮肤摸起来像羚羊皮,看着像塔夫绸。
  塞丝呻吟着。这姑娘的手指如此清凉,如此体贴。塞丝盘根错节、秘不示人、如履薄冰的一生稍稍退让了一些,柔和了一些;看样子,她在去狂欢节的路上从携手的影子中找到的一线幸福是可能的———只要她能对付保罗D带给她的和保留给自己的那些消息。只要她能对付。而不是每见到一幅可恨的画面漂到她面前,就垮掉、倒下,或者哭泣。不是像贝比萨格斯的朋友,那个以泪泡饭的戴软帽的年轻姑娘那样,表现出一种持久的疯狂。像菲莉丝大妈那样,瞪圆了眼睛睡觉。像杰克逊梯尔那样,在床底下睡觉。她只想活下去,像她过去那样。独自和女儿待在闹鬼的房子里,所有该死的事情都由她来顶着。为什么这时候,保罗D替代了那个鬼魂以后,她却垮了?害怕了?需要贝比了?最糟糕的已经过去了,不是吗?她已经挺过来了,不是吗?小鬼魂统治124号的时候她还能忍受,能做事,能解决一切问题。如今,有了一点关于黑尔如何如何的线索,她反倒像一只寻找妈妈的兔子一样六神无主了。
  宠儿的手指太美妙了。在它们的抚慰下,塞丝再次均匀地呼吸,痛苦平息了。塞丝来这里寻找的安宁悄悄潜入了她的内心。
  我们肯定是个奇观,她想道,于是又闭上眼睛去看:三个女人,在“林间空地”中央,在圣贝比萨格斯热爱的石头脚下。一个坐着,其余两个跪在她面前,她把脖子伸向其中一个人亲切的双手。
  丹芙盯着另外两个人的脸。宠儿则看着自己拇指的动作,而且肯定爱着她眼前的这个人,因为她探出身去吻了塞丝下巴下面的柔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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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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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就那样持续了片刻,因为丹芙和塞丝都不知如何是好:如何去制止她,而不是去体味那两片嘴唇的形状,享受它们不停亲吻的感觉。然后,塞丝抓住宠儿的头发,迅速地眨着眼睛,让自己脱了身。她事后相信,肯定是由于那姑娘的气息与鲜奶一模一样,她才皱起眉头,生硬地说:“别这样,你也老大不小的了。”
  她看了看丹芙,发现恐慌即将演变成别的祸事,便马上站起身,打破了这个戏剧性的场面。
  “快起来!起来!”塞丝把姑娘们轰起来。她们离开“林间空地”时和来的时候差不多一样:塞丝领头,姑娘们远远跟在后面。大家都像来时一样沉默,却有所不同了。塞丝很困惑,不是因为亲吻,而是因为在亲吻之前,当她舒舒服服地让宠儿用按摩驱散疼痛时,那惹人喜爱的手指,还有那先是抚慰她、然后又扼住她脖子的手指,曾让她记起了什么,可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不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贝比萨格斯并没有掐她,不像她开始以为的那样。丹芙说得对。远离了“林间空地”的妖术,走在斑斑驳驳的树影中,现在塞丝头脑清晰了———她记起了那些手指,她熟悉它们胜过熟悉自己的手指。它们曾经一部分一部分地擦洗她的身体,包裹她的阴部,梳理她的头发,往她的乳头上涂油,给她缝衣服,帮她洗净双脚,往她后背上抹油,还放下手里所有的活计来按摩她的后颈,尤其是在开头的日子里,那些时候,塞丝的精神在她记得和不记得的事情的重压下濒于崩溃:“学校老师”的侄子们玩弄她,而“学校老师”在一旁用她亲手制作的墨水记录下来;一个在田里直起身来的戴毡帽的女人①,她的脸庞于塞丝脑际翩然浮现。即便在世界上所有的手中间,她也能认出贝比萨格斯的那双,就如同认出寻找天鹅绒的白人姑娘的那双好手一样。然而,十八年来,她生活的房子一直充满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触摸,而那按住她后颈的拇指又与这触摸一模一样。也许它就是到那里去了。在保罗D把它打出124号以后,它也许就是在“林间空地”上重振旗鼓的。合情合理,她想。
  当初为什么带上丹芙和宠儿,这事现在不再迷惑她了———看来是一时冲动,以及寻求保护的模糊愿望使然。姑娘们救了她,宠儿更是激动得像个两岁孩子。
  就仿佛火焰熄灭或者敞开窗子放进清风时消散的一股微弱的燃烧气味,有关这个姑娘的抚摸同样与那小鬼魂酷似的疑虑也烟消云散了。那本来也不过是一次小小的不安———还没有强大到让她抛开现在从心中涌出的勃勃雄心:她要保罗D。不管他说了什么、知道了什么,她的生活中不能没有他。她来到“林间空地”,不仅仅是为了纪念黑尔,也为了找个答案;现在她找到了。对,是信任和重新记忆,是他在炉子前面拥住她的时候她所相信的那种可能性。他的重量,他的棱角;他那真实的胡子;弓起的后背,训练有素的手。他那期待的眼睛和威风凛凛的人性力量。他那与她心心相印的灵魂。她的故事是可以忍受的,因为它同样也属于他———可以诉说,推敲,再诉说。彼此不知道的那些事情———谁都无法诉诸语言的事情———没关系,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的:他们打发他衔着铁嚼子去了什么地方;她那“都会爬了?”的宝贝儿的死亡多么完美。
  她想回去了———越快越好。给无所事事的姑娘们安排点活儿干,充实一下她们胡思乱想的头脑。她匆匆穿过由于太阳偏移而凉下来的绿色长廊时,忽然觉得两个姑娘仿佛姊妹一般相像。她们那令人惊奇的顺从和绝对可靠,在她脑海倏然闪过。塞丝理解丹芙。孤独使得她干什么都遮遮掩掩的———我行我素。成年累月的闹鬼以难以置信的方式使她变得迟钝,也以难以置信的方式使她变得敏锐。结果就出了这么一个塞丝誓死保护的、胆小而又固执的女儿。另一个,宠儿,她了解得少一些,或者说根本不了解———只知道她为了塞丝什么都肯干,还有,丹芙和她喜欢彼此做伴。现在她想,她知道个中原委了。她们以和谐的方式挥霍和攫取着她们自己的感情。一个愿意给予,另一个则乐于获取。她们先是守在环绕着“林间空地”的树林中间,然后在塞丝被扼住时带着尖叫和亲吻冲进来———反正她就是这样向自己解释的,因为她既没发现两个姑娘之间有竞争,也没发现一个在主宰另一个。她一心想的只是她要给保罗D准备的晚饭———很难办,也非办不可———她要去和一个温柔的男人一道开创她的更新、更强大的生活。做些四面烤焦的小土豆崽儿,多撒上点胡椒粉;桂皮炖豆角;糖醋凉拌黄瓜。要么把刚掰下来的玉米跟葱一起用黄油炸。甚至,再做个暄软的面包。
  还没走进厨房,她就开始盘算里面的东西,满脑子都是自己设计的食谱,没有马上看见白楼梯下摆着的一只木澡盆和里面坐着的保罗D。她冲他笑笑,他也回以一笑。
  “夏天早过去了。”她说。
  “进来吧。”
  “去去去。姑娘们就在我后边。”
  “我什么也没听见哪。”
  “我得做饭了,保罗D。”
  “我也做。”他站起来,把她搂在怀里,不放她走。他身上的水将她的裙子都沾湿了。他的下颚贴着她的耳朵。她的下巴挨着他的肩膀。
  “你要做什么饭?”
  “我想弄点豆角。”
  “嗯,不错。”
  “炸点玉米?”
  “很好。”
  不成问题,她当然能做到。就像她刚到124号那天———毫无疑问,她的奶水足够所有的孩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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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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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儿进了门。他们本该听见她的脚步声,却没有听见。
  呼吸急促,窃窃私语,呼吸急促,窃窃私语。门刚在身后撞上,宠儿就听见了他们的声音。砰的一响让她跳起来,然后她把脑袋扭过去,听明白楼梯后面的低语声。她迈了一步,差点哭出来。她本来已经离塞丝这样近了,刚才又更近了一步。塞丝做或想与她无关的事情时席卷她的那种愤怒,同这个可有天壤之别。她能够忍受塞丝出门的那些个钟头———每天九十个小时,一星期中只有一天例外。甚至能忍受她在墙壁和门板后面躺在他身边的那些夜晚,她离得很近,却不在视野里。可是现在———甚至宠儿所指望的、强迫自己知足的白天时间也被压缩了,也被塞丝关注其他事物的愿望给弄得支离破碎。主要怪他。是他说得她跑到树林里,坐在石头上自言自语。是他夜里把她藏在门后头。现在又是他霸占着她,在楼梯后面嘀嘀咕咕,就在宠儿刚刚救治了她的脖子、准备好把手放进那女人自己的手里之后不久。
  宠儿转身离去。丹芙还没到,要么就是还等在外面什么地方。宠儿出去找她,半路上停下来,看一只红雀从树梢飞向树枝。她的眼睛跟着这个血点在树叶间穿行,直到找不见它,她才倒退着走开,仍然渴望再看上一眼。
  她终于回转身,穿过树林跑向小溪。站在岸边,她望着自己的倒影。当丹芙的脸也映在她的旁边,她们在水中面面相觑。
  “是你干的,我看见了。”丹芙道。
  “什么?”
  “我看见你的脸了。是你让她噎住的。”
  “不是我干的。”
  “你跟我说过你爱她。”
  “是我治好的,不是吗?不是我把她的脖子治好的吗?”
  “那是后来。在你掐了她脖子之后。”
  “我吻了她的脖子。我没掐。是铁圈掐的。”
  “我看见你了。”丹芙抓住宠儿的胳膊。
  “当心,姑娘。”宠儿说着,抽出胳膊,沿着在树林一侧歌唱的小溪竭尽全力地奔跑。
  丹芙独自一人留在那里,心中纳罕,自己是否的确误会了。她和宠儿当时站在树林中交头接耳,而塞丝坐在石头上。丹芙知道“林间空地”曾是贝比萨格斯布道的地方,不过那时候她还是个婴儿。她从不记得自己后来到过那里。124号和它后面的田野是她了解和需要的全部世界。
  从前有过一段时间,她了解得更多,也更愿意了解。她曾经沿着小径走向另一座真实的房子。曾经在窗下偷听。她独自干过四回———偷偷离开124号,在午后,当她妈妈和奶奶放松了警惕,家务活已经干完,而晚饭又没开始;充分利用与晚上的职责换档的一小时空闲。丹芙曾经溜号去找那座其他孩子能去、而她却不能去的房子。她找到的时候,胆小得不敢到前门去,只好扒着窗户往里偷看。琼斯女士端坐在直背椅上;几个孩子盘腿坐在她面前的地板上。琼斯女士拿着一本书。孩子们拿着石板。琼斯女士在说着什么,可是声音太小了,丹芙什么也听不见。孩子们跟着她说。丹芙去看了四次。第五次,琼斯女士抓住了她,说:“从前门进来,丹芙小姐。这可不是儿戏。”
  于是她有几乎整整一年时间可以和同学们相伴,和他们一起学习拼写和算术。她那时七岁,那些下午的两个钟头一直为她所珍视。尤其可贵的是,她做下这件事全靠自己,还因为让妈妈和哥哥们喜出望外而喜出望外。每月收费五分钱,琼斯女士做了白人们认为即便合法也毫无必要的事情:让她的小客厅里挤满那些有时间也有兴趣读书的黑孩子。带给琼斯女士的五分钱系在手绢里,拴在腰带上,这让丹芙热血沸腾。她学着尽量老练地使用粉笔,以免发出尖声;欣赏大写的W、小写的i、自己名字里字母的美,还有琼斯女士用作课本的《圣经》里深切哀怆的句子。丹芙每天早上温习功课,每天下午去一显身手。她是这样快乐,都不知道自己在被同学们回避着———他们找借口、改变步调,不跟她走到一起。是内尔森洛德———那个跟她一样聪明的男孩———终止了这一切;他问起了关于她妈妈的问题,使得粉笔、小写i和那些下午包含的其余内容变得永远不可企及。他问问题的时候,她本该一笑置之,或者把他推个跟头,可是他的脸上和声音里都没有恶意,只有好奇。然而他提问时在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事实上蛰伏已久了。
  她再也没有回去。第二天她没去上学,塞丝问她为什么。丹芙没有回答。她害怕得不敢找她的哥哥或是别的什么人去问内尔森洛德的问题,因为关于她妈妈的某种古怪而可怕的感觉,正在那从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周围聚集。后来,贝比萨格斯去世后,她已不再奇怪,霍华德和巴格勒为什么要出走。她不同意塞丝的解释,说什么是因为鬼才离开的。如果真是这样,他们为什么耽搁这么久呢?他们同它一起生活的时间跟她一样长。但是,如果内尔森洛德说得对———那就怪不得他们要那么闷闷不乐,尽可能远地离开家了。
  与此同时,丹芙开始专心致志地对付那个小鬼魂,于是,有关塞丝的不可开交的噩梦获得了解脱。在内尔森洛德提问以前,她很少对它的胡闹感兴趣。既然她妈妈和奶奶对鬼魂的出没表现得相当耐心,她便对它漠不关心了。后来,它开始惹恼她,用恶作剧搞得她疲惫不堪。那正是她走出门、跟着孩子们去琼斯女士的家庭学校上学的时候。于是,她所有的愤怒、爱和恐惧都系于小鬼魂一身,她对此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甚至当她真的鼓起勇气去问内尔森洛德问过的问题时,她也听不见塞丝的回答,听不见贝比萨格斯的回答,听不见此后的任何一句话。整整两年时间,她一直在一种坚实得无法穿透的寂静之中度过,但她的眼睛却因而得到了一种她自己都不敢置信的力量。比如,她看得见一只蹲在头顶上六十英尺高树枝上的麻雀的两个黑鼻孔。她有整整两年什么都听不见;然后,就突然听见了近处爬楼梯的轰响。贝比萨格斯以为是“来,小鬼”走进了它从来不去的地方。塞丝以为是儿子玩的印第安橡皮球滚下了楼梯。
  “是那该死的狗发昏了吗?”贝比萨格斯嚷道。
  “它在门廊呢,”塞丝道,“不信你自己去看。”
  “那我听到的是什么呀?”
  塞丝砰地盖上炉盖。“巴格勒!巴格勒!我跟你们俩都说过,不许在这儿玩球。”她看了看白楼梯,见丹芙站在顶层。
  “她在学着爬楼梯。”
  “什么?”开炉盖用的垫布在塞丝手里攥成一团。
  “那个小孩,”丹芙说,“你没听见她在爬吗?”
  首先跳出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是丹芙真的听见了什么动静,还是那个“都会爬了?”的小女儿仍旧在这里肆虐,变本加厉?
  丹芙的听觉被一声她不忍听到的回答切断,又被她死去的姐姐试图爬楼梯的响动接上,它的恢复标志着124号里面的人们命运的又一次转折。从那时起,鬼魂的出没就充满了恶意。不再是叹息和意外事故了,而是变成了直截了当和蓄意为之的摧残。巴格勒和霍华德对于跟女人们一起住在房子里感到怒不可遏,如果不去城里干送水和喂牲口的临时工作,他们便时时刻刻都闷闷不乐地怪罪她们。直到最后,这恶意变成了过分的个人攻击,把他们两个统统赶走。贝比萨格斯累了,在床上长卧不起,直到她那伟大而苍老的心停止跳动。除了不定期的对色彩的要求,她实际上一语不发———直到她生命中最后一天的那个下午,她下了床,慢悠悠地颠到起居室门口,向塞丝和丹芙宣告她从六十年奴隶生涯和十年自由人的日子中学到的一课:这世界上除了白人没有别的不幸。“他们不懂得适可而止。”她说道,然后就离开她们,回到床上,拉上被子,让她们永远地记住那个思想。
  此后不久,塞丝和丹芙试图召唤那个小鬼魂,跟它论理,可是毫无结果。结果来了一个男人,保罗D,将它吼走、打跑,再自己取代它的位置。无论有没有狂欢节那回事,丹芙都更愿意接受那个满腔怒火的婴儿,而不是他。保罗D搬来后最初的那些日子,丹芙尽可能久地待在她的那间祖母绿密室里,像山一样孤独,也几乎一样庞大;她常想,谁都有个伴儿,单单她没有,连让一个鬼跟她做伴都不行。所以,当她看见那条黑裙子和下面的两只没系好鞋带的鞋子时,她浑身发抖,暗自谢天谢地。无论宠儿有怎样的威力,无论她怎样发威,宠儿总是她的。想到宠儿对塞丝的计划的危害性,丹芙警惕起来,但又觉得无力阻挠;她太渴望去爱别人了。在“林间空地”目睹的一幕令她羞辱,因为在塞丝和宠儿之间作选择并不存在矛盾。
  她离开她的绿色灌木小屋,朝着小溪走去,不禁心想,如果宠儿真的决定掐死她的妈妈,那该怎么办。她会任其发生吗?谋杀,内尔森洛德说过的。“你妈妈不是因为谋杀给关起来了吗?她进去的时候你没跟着吗?”
  是那第二个问题,使得她过了那么长时间才去找塞丝问第一个问题。那跳将起来的东西,曾经在这样一个地方被卷了起来:一片漆黑,有块石头,还有某种能自己动弹的东西。她还没听到回答,耳朵就聋了;同那些盛开着追随阳光、当阳光离去时又紧紧关闭自己的小茉莉花一样,丹芙一直守候着那个婴儿,对旁的一切事物都不管不顾。直到保罗D到来。不过,他造成的破坏因为宠儿奇迹般的复活而自动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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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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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前面,在小溪边,丹芙能看见她的剪影:她赤脚立在水中,黑裙子提到腿肚上,美丽的头全神贯注地低垂着。
  丹芙眨落新鲜的眼泪,靠近她———渴盼着一句话,一个宽恕的信号。
  丹芙脱下鞋子,在她身旁将双脚踏入水中。过了一会儿,她才把目光从宠儿奇妙的头上移开,去看她正在盯着什么看。
  一只乌龟沿着河岸徐行,拐了个弯,爬向干燥的地面。身后不远处是另一只,头朝着同一个方向。四只盘子各就各位,安置在一只踟蹰不前的碗钵下面。从雌龟身后的草丛里,那只雄龟飞快地爬出来,飞快地骑在她的背上。他勇不可挡———就在她的肩膀旁,他把脚埋进土里。脖子纠缠起来———她的往上伸,他的朝下弯,他们相亲的头拍打,拍打,拍打。她焦渴的脖颈抬得比什么都高,宛如一根手指,伸向他的脖颈,冒着伸出碗钵外面的一切危险,只是为了触到他的脸。沉甸甸的甲壳彼此撞击,抗议并嘲笑着他们那游离出来相亲的龟头。
  宠儿撂下裙褶。裙子在她周围展开。裙摆浸在河水中,颜色暗了下来。
  在“先生”的视线达不到的地方,谢天谢地,远离了公鸡们那微笑着的首领,保罗D开始颤抖。不是突然开始的,也不是可以轻易觉察出来的。当他的脖子被绳子拴在马车轴上,而他在绳子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扭过头、希望最后看一眼“兄弟”的时候,还有后来,当他们把镣铐铐上他的脚踝和手腕的时候,都根本没有颤抖的明显迹象。就是十八天以后,当他看见壕沟的时候,也仍然没有任何迹象。那是一道一千英尺长的泥土沟———有五英尺深、五英尺宽,正好放进那些木头匣子。匣子有道栅栏门,可以用绞索提起,好像打开一个笼子,打开后就能看见三面墙和一个用废木材和红土做成的屋顶。他头顶上有两英尺空间,面前有三英尺敞开的壕沟,供所有爬行的和疾走的东西来与他分享这个叫做住处的坟坑。这样的坟坑另外还有四十五个。他被送到那里是因为他企图杀死“学校老师”把他卖给的那个男人,“白兰地酒”。本来,“白兰地酒”正领着他和其他十个奴隶组成的一队人,穿过肯塔基前往弗吉尼亚。他搞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促使他去以身试法———除了因为黑尔、西克索、保罗A、保罗F和“先生”。可是等他意识到的时候,颤抖已经固定不去了。
  然而始终没有别的人知道,因为它发自内部。是一种颤动,先是在胸口,再传递到肩胛。感觉起来像涟漪一样———开始时柔和,然后就转为猛烈。似乎他们越将他领往南方,他的像冰封的池塘一样冻结了二十年的血液就越开始融化,裂成碎块,而一旦融化了,就只能打着旋儿飞转,此外别无选择。有时候颤抖是在他的腿里。然后再次传到他的脊椎底部。等他们将他从大车上解下来,他看到眼前这个野草咝咝作响的世界,除了狗群和两间小木屋以外一无所有,这时,愤怒的血液已经激得他前后摇晃。可是没有人能看出来。那天晚上,他伸出手来戴手铐,手腕很稳健;他们往他脚镣上拴铁链时,他那支撑身体的双腿也同样稳健。可是当他们把他塞进匣子、放下笼门的时候,他的手再也不听话了。它们自己活动起来。什么都无法止住它们,或者吸引它们的注意力。它们拒绝握着他的阴茎撒尿,或者拿着勺子舀一勺利马豆送进嘴里。直到黎明来临,该去抡大锤时,它们才奇迹般地驯服了。
  一声枪响,四十六个男人一齐醒来。所有四十六个。三个白人沿沟走过,一把接一把地打开门锁。没人迈出一步。等到最后一把锁打开,三个人返回来提起栅栏,一扇接一扇。然后黑人们鱼贯而出———那些起码在里面待上过一天的,动作很利索,不会被枪托捣中;若是新来乍到,比如保罗D,则不免挨上一枪托,才会麻利些。当四十六人全部在沟里站成一列时,另一声枪响命令他们爬出来,爬到头顶的地面上,于是一千英尺长的、佐治亚最好的手工锁链抻开来。每个人都弯腰等着。头一个拾起锁链的一头,穿进脚镣上的铁环。然后他站起身来,拖了几步,把链子递给下一个犯人,那个人就照他的样子做。等到链子一直传到头,每个人都站到了别人的位置上,这一列男人就掉转头,面向他们刚刚爬出的匣子。没有一个人对另一个说话。至少不用语言。要想说什么得用眼睛:“今儿早上帮我一把,糟透了”;“我活着”;“新来的”;“别急,现在别急”。
  锁链全部上好,他们跪下来。露水这时候多半已经变成了雾气,有时还很重。如果狗很安静,只是呼吸,你还能听见鸽子的声响。他们跪在雾里,等待着一个、两个或者三个看守异想天开的折磨。也许他们三个都喜欢心血来潮。或者针对某个特定的犯人,或者不针对任何人———或者针对所有人。
  “早餐?想吃早餐吗,黑鬼?”
  “是,先生。”
  “饿了,黑鬼?”
  “是,先生。”
  “去你妈的吧。”
  偶尔,一个跪着的男人也许会选择脑袋上挨枪子儿,作为带着一点包皮去见耶稣的代价。保罗D当时还不知道那个①。当看守站在他右边雾中跪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时,他正在端详自己不住痉挛的手,一边闻着看守的气味,一边听着看守酷似鸽子的沉闷的咕哝声。保罗D断定下一个是自己了,便干呕起来———实际上什么也没吐出来。一个眼尖的看守举起枪死命去捣他的肩膀,那个动手的看守决定暂时跳过这个新来的,以免裤子和鞋被黑鬼呕出的东西弄脏。
  “嗨———!”
  这是除了“是,先生”之外,其中一个黑人每天早晨允许发出的第一声呼喊,因为在锁链上领头,他才有了这一切权力。“嗨———!”保罗D始终搞不明白,他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喊出那一声悲悯。他们叫他“嗨师傅”。保罗D起先以为是看守告诉他什么时候发出信号,让犯人们爬起来跟着手工镣铐的音乐跳两步舞的。后来他才纳闷起来。他至今依然相信,黎明的“嗨———!”和傍晚的“呼———!”是“嗨师傅”主动承担的责任,因为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多少是足够,多少是过分,何时事情了结,何时时机已到。
  他们带着锁链一路舞过田野,穿过树林,来到一条小径上;小径尽头是一座美得惊人的长石矿,在那里,保罗D的双手抵住了血液中愤怒的涟漪,将注意力集中起来。在“嗨师傅”的带领下,男人们手抡长柄大铁锤,苦熬过来。他们唱出心中块垒,再砸碎它;篡改歌词,好不让别人听懂;玩文字游戏,好让音节生出别的意思。他们唱着与他们相识的女人;唱着他们曾经是过的孩子;唱着他们自己驯养或者看见别人驯养的动物。他们唱着工头、主人和小姐;唱着骡子、狗和生活的无耻。他们深情地唱着坟墓和去了很久的姐妹。唱林中的猪肉;唱锅里的饭菜;唱钓丝上的鱼儿;唱甘蔗、雨水和摇椅。
  他们砸着。砸着他们从前曾经认识、现在却不再拥有的女人;砸着他们从前曾经是过、却永不会再是的孩子。他们如此频繁、如此彻底地砸死一个工头,结果不得不让他活过来,好再一次把他砸成肉酱。他们在松林中间品尝热蛋糕,又将它砸跑。他们一边为死亡先生唱着情歌,一边砸碎他的脑袋。更有甚者,他们砸死了那个人们称之为生命的骚货,就是她引领着他们前进,让他们觉得太阳再次升起是值得的;钟声的再一次鸣响终将了结一切。只有让她死去他们才会安全。成功者们———那些在里面待足了年头,已将她残害、切断手足,甚至埋葬了的人———一直留心着其余那些仍然处在她淫荡怀抱里的人,那些牵挂和瞻望着、牢记和回顾着的人们。就是这些人,依然用眼睛说着“救救我,糟透了”,说着“小心啊”,意思是:很可能就是今天,我得吠叫、疯掉,或者逃跑了,而最后这一点是必须提高警惕、严加防范的,因为如果有一个逃掉了———那么,所有、所有四十六个人,就会被拴住他们的锁链拖走,说不准会有谁、会有多少个要被杀掉。一个人可以拿自己的性命冒险,却不能拿兄弟们的冒险。于是,他们用眼睛说,“现在别急”,说,“有我在呢”。
  八十六天,干完了。生命死了。保罗D整天砸她的屁股,直到她咽了气为止。八十六天过去,他的手不抖了,在耗子猖獗的每一个夜晚,他平静地等待着黎明的一声“嗨———!”,热切地渴望去握紧大锤把儿。生命翻过身去死掉了。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下雨了。
  蛇从短针松和铁杉树上爬下来。
  下雨了。
  柏树、黄杨、白杨和棕榈经历了五天无风的大雨,垂下头来。到了第八天,再也看不见鸽子了;到第九天,就连蝾螈都没了。狗耷拉着耳朵,盯着自己的爪子出神。男人们没法干活了。锁链松了,早饭废除了,两步舞变成了稀乎乎的草地和不坚实的泥浆地上面拖拖拉拉的步伐。
  最后的决定是把所有人都锁在地下的匣子里,直到雨停下或者减弱,这样,一个白人单独就可以巡视,同时枪又挨不着雨淋,狗也不必打哆嗦了,他妈的。锁链穿过四十六个佐治亚最好的手工镣铐的铁环。
  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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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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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匣子里的人们一面听着水在壕沟里涨起来,一面当心着棉嘴蛇。他们蹲在泥水里,泥水里睡觉,泥水里撒尿。保罗D以为自己在喊叫:他的嘴大张着,又能听见劈裂的喊声———不过那也可能是别人在喊。接着,他又以为自己在哭。有什么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他抬起两手去抹眼泪,看到的却是深棕色的泥浆。在他头顶上,小股的泥流穿透屋顶的木板滑下来。屋顶要是塌了,他想,它会像捻死一个臭虫似的把我压瘪。事情发生得这么快,他都来不及多想。有人在猛拽锁链———一下———猛得简直像要拉倒他的腿,让他摔进泥浆里。他始终没想清楚自己是怎么懂的———别人又是怎么懂的———可他的确懂了———他懂了———于是他用两只手狠命地拽左边的一截锁链,下一个也就知道了。水没过了他的脚踝,漫过了他睡觉的木板。然后就不再是水了。壕沟在塌陷,泥浆从栅栏下面和栅栏中间涌进来。
  他们等着———所有四十六个都在等着。没有人喊叫,尽管不少人肯定是在拼命忍住。泥浆没到了腿根,他抓住栅栏。这时,又来了———又是一下猛拉———这下是从左边来的,因为要穿过泥浆,比刚才那一下劲头小些。
  行动开始时,很像穿上锁链,可是区别在于锁链的力量。一个接一个地,从“嗨师傅”往回,沿着这一排,他们扎了下去。潜到栅栏下的泥浆里,瞎着眼睛摸索着。几个有心计的把脑袋裹在衬衫里,用破布蒙住脸,穿上鞋。其余的就这么囫囵扎了下去,只管往下划开去,再奋力上来找空气。有的迷失了方向,同伴感觉到锁链上慌张狼狈的乱扯,就四处去抓他们。因为一旦有一个迷失,大家就会全部迷失。将他们拴在一起的锁链,要么救出所有人,要么一个也救不了,于是,“嗨师傅”成了救星。他们通过链子说话,就像山姆摩斯①一样,老天哪,他们全出来了。他们手执锁链,如同未经忏悔的死者和逍遥法外的僵尸,他们信赖豪雨和黑夜,是的,但最信任的是“嗨师傅”,是他们自己。
  他们走过狗窝棚,狗无精打采地趴在那里;走过两个看守室,走过马沉睡着的马厩,走过把嘴埋进羽毛的母鸡,他们跋涉着。月亮没帮上忙,因为它不在场。田野是一片沼泽,道路是一条水沟。整个佐治亚似乎都在下沉、融化。他们企图拨开挡道的橡树枝,倒被蹭了一脸青苔。那时的佐治亚还包括整个亚拉巴马和密西西比,所以没有州界可过,其实它们本来也没什么用处。要是他们知道的话,他们不仅会逃离阿尔弗雷德和美丽的长石矿,还会避开萨凡纳,而直奔位于滑下蓝岭的河流上的海群岛。然而他们不知道。
  白天来了,他们在紫荆树丛中挤作一团。夜幕降临,他们爬起身登上高地,祈求雨会继续掩护他们,把人们困在家里。他们希望找到一个孤零零的小棚子,离主人的大房子有一定距离,里面可能有个黑奴在搓绳子或者在炉架上烤土豆。他们找到的是一营生病的切罗基人①,一种玫瑰就是因他们而得名的。
  人口大批死亡之后,切罗基人仍然很顽固,宁愿去过一种逃犯的生涯,也不去俄克拉何马②。现在席卷他们的这场疾病让人想起二百年前曾经要了他们半数性命的那一场。在这两场灾祸之间,他们去拜见了伦敦的乔治三世,出版了一份报纸③,造出了篮子,把奥格尔索普④带出了森林,帮助安德鲁杰克逊⑤与克里克人作战⑥,烹调玉米,制定宪法,上书西班牙国王,被达特茅斯学院⑦用来做实验,建立避难所,为自己的语言发明文字,抵抗殖民者,猎熊,翻译经文。然而都是徒劳无功。他们协助攻打克里克人的那同一个总统一声令下,他们就被迫迁往阿肯色河,已经残缺不全的队伍因此又损失了四分之一。
  到此为止吧,他们想,然后,他们从那些签了条约①的切罗基人中分离出来,以便退隐森林,等待世界末日。他们现在遭受的疾病同他们所记得的那次灭顶之灾相比,不过是头痛脑热而已。然而,他们仍旧竭尽全力互相保护。健康的被送到几英里开外的地方;生病的和死者一起留在后面———要么活下来,要么加入死者的行列。
  从佐治亚州阿尔弗雷德来的犯人们在营房附近坐成一个半圆。没有人来,他们就一直坐在那里。几个小时过去,雨小了些。终于,一个女人从房子里探出脑袋。一夜无事。黎明时分,两个美丽皮肤上遮着贝壳的男人朝他们走来。一时没有人开口,然后“嗨师傅”举起了手。两个切罗基人看见锁链就走了。他们回来的时候每人抱着一抱小斧头。随后,两个孩子抬来一罐让雨淋得又凉又稀的玉米糊糊。
  他们称呼新来的人为野牛人②,慢声慢气地同这些盛着粥、砸着锁链的囚犯们说起话来。在佐治亚州阿尔弗雷德的匣子里待过的这些人,对切罗基人让他们提防的那种疾病都毫不在乎,于是他们留了下来,所有四十六个,一边歇息,一边盘算下一步。保罗D根本不知道该干什么,而且好像比谁知道得都少。他听同犯们很渊博地谈起河流、州省、城镇和疆域。听切罗基人煞有介事地描述世界的起始和终结。听他们讲所知道的关于别的野牛人的故事———其中有三个就待在几英里外的健康营里。“嗨师傅”想去与他们会合,其他人想跟着“嗨师傅”。有一些人想离开,一些人想留下。几星期过后,保罗D成了唯一剩下的野牛人———一点打算也没有。他满脑子想的只有循着踪迹追来的猎犬,尽管“嗨师傅”说过,有了他们经历的那场大雨,追踪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作为最后一个长野牛毛的男人,孤单的保罗D终于在生病的切罗基人中间觉醒了,承认自己的无知,打听他怎么才能去北方。自由的北方。神奇的北方。好客、仁慈的北方。那切罗基人微笑四顾。一个月前的那场暴雨使一切都在蒸腾和盛开。
  “那条路。”他指着说。“跟着树上的花儿走,”他说道,“只管跟着树上的花儿走。它们去哪儿你去哪儿。它们消失的时候,你就到了你要去的地方。”
  于是,他从山茱萸跑向盛开的桃花。桃花稀疏、消失时,他就奔向樱桃花;然后是木兰花、苦楝花、山核桃花、胡桃花和刺梨花。最后他来到一片苹果树林,花儿刚刚结出小青果。春天信步北上,可是他得拼命地奔跑才能赶上这个旅伴。从二月到七月他一直在找花儿。当他找不见它们,发现再也没有一片花瓣来指引他,他便停下来,爬上土坡上的一棵树,在地平线上极力搜寻环绕的叶海中一点粉红或白色的闪动。他从未抚摸过它们,也没有停下来闻上一闻。他只是簇簇梅花指引下的一个黝黑、褴褛的形象,紧紧追随着它们的芳痕。
  那片苹果地,原来就是那个女织工居住的特拉华。他刚刚吃完她给的香肠,她就一下子搂住了他,然后,他哭着爬上她的床。她让他假装成她在希拉库斯的外甥,直接用那外甥的名字称呼他。十八个月后,他再次出来找花儿,不过这回他是坐着大车找的。
  过了好一段时间,他才把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西克索、“学校老师”、黑尔、他的哥哥们、塞丝、“先生”、铁嚼子的滋味、牛油的情景、胡桃的气味、笔记本的纸,一个一个地锁进他胸前的烟草罐里。等他来到124号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已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撬开它了。
  她赶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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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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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他打跑婴儿鬼魂的那种方式———又摔又叫,砸碎了窗户,果酱罐滚作一堆。可她仍然赶走了他,而保罗D不知道怎样制止她,因为看起来像是他自己搬走的。不知不觉地,完全合情合理地,他在搬出124号。
  事情的开头简单极了。一天,晚饭以后,他坐在炉边的摇椅上,腰酸腿疼,出汗出得好像刚从水里捞出来,就那样睡着了。塞丝走下白楼梯来做早饭的声音吵醒了他。
  “我以为你到外头什么地方去了。”她说。
  保罗D哼了哼,吃惊地发现自己还待在原来待的地方。
  “别跟我说我在这张椅子上睡了一整夜。”
  塞丝笑了起来。“我吗?我什么也不会跟你说的。”
  “你怎么没把我叫起来?”
  “我叫了。叫了你两三遍呐。到了半夜我才决定拉倒,我以为你上外头什么地方去了。”
  他站起来,以为后背会很难受。可是没有。哪里都没有咯吱作响,也没感到关节麻木。实际上他倒觉得振奋。有些东西就是那样,他想,真是个睡觉的好地方。随便什么地方的树脚下;一个码头,一条长椅,有一次是只小船,通常是一垛干草堆,不总是床;可现在这回,居然是一把摇椅,很是莫名其妙,因为凭他的经验,要睡个好觉,家具可是最糟糕的地方了。
  第二天晚上他又这样睡了,接着又睡了一夜。他已经习惯了几乎每天和塞丝性交,为了避免自己被宠儿的光芒迷惑,他仍然自觉地每天早晨回到楼上与塞丝云雨一番,或者晚饭以后和她一起躺倒。然而为了在摇椅上过夜,他找到了一个办法,一个理由。他告诉自己,肯定是因为他的后背———在佐治亚的匣子里落下的后遗症,使它需要什么东西支撑。
  这种状况继续着,而且本可以一直保持下去,可是一天晚上,晚饭后,他跟塞丝性交后走下楼梯、坐到摇椅上,却不想在那儿待着了。他站起来,发觉自己也并不想上楼去。他心烦意乱又渴望休息,便打开门进了贝比萨格斯的房间,到老太太死去的那张床上倒头便睡。事情就这么结了———看来如此。它成了他的房间,塞丝并不介意———她的双人床在保罗D来到之前的十八年里都是她一个人睡。也许这样更好,家里有年轻姑娘,而他又不是自己的结发丈夫。不管怎么说,因为他并没有就此减少早饭以前和晚饭以后的欲望,所以他一直没听见她有过怨言。
  这种状况继续着,而且本可以一直保持下去,可是一天晚上,晚饭后,他与塞丝性交过后走下楼梯,躺到贝比萨格斯的床上,却不想在那儿待着了。他以为自己患了那种房屋恐惧症,当一个女人的房子开始束缚男人,当他们想吼叫、砸点东西或者至少跑掉的时候,他们有时会感觉到那种呆滞无神的愤怒。他了解得一清二楚———感受过许多回———比如在特拉华女织工的房子里。然而,他总是把房屋恐惧症和房子里的女人联系起来。这次的紧张可跟这个女人毫无关系,他一天比一天更爱她:她那双收拾蔬菜的手,她那在穿针之前舔一下线头或者缝补完以后把线咬成两段的嘴,她那保护她的姑娘们(宠儿现在也是她的了)或者任何黑人妇女不受侮辱时充血的眼睛。还有,这次的房屋恐惧症里没有愤怒,没有窒息,没有远走他乡的渴望。他只是不能、不愿睡在楼上、摇椅上,还有现在,贝比萨格斯的床上。于是他去了贮藏室。
  这种状况继续着,而且本可以一直保持下去,可是一天晚上,晚饭后,他享用了塞丝后走下楼梯,躺到贮藏室的地铺上,却不想在那儿待着了。然后就是冷藏室,它在外面,与124号的主体分开。蜷曲在两个装满甘薯的麻袋上,盯着一个猪油罐头的轮廓,他发觉他搬出来是身不由己的。不是他神经过敏;是有人在驱逐他。
  于是他等着。早晨去找塞丝;夜里睡在冷藏室里,等着。
  她来了,而他想把她打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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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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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俄亥俄,季节更替富于戏剧性。每一个季节出场时都像个女主角,自以为它的表演是人们在这世界上生息的缘由。当保罗D被迫从124号搬到后面的棚子里去的时候,夏已经被嘘下台,秋带着它那血与金的瓶子引起了大家的瞩目。甚至在夜晚,本该有个安闲的间歇,却仍没有,因为风景隐去的声音依旧动人而嘹亮。保罗D把报纸垫在身下、盖在身上,给他的薄毯子帮点忙。可是他一心想着的并不是寒冷的夜晚。当他听见背后的开门声时,他拒绝转身去看。
  “你到这儿来要什么?你要什么?”他本来应该能听见她的喘息。
    “我要你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还要你叫我的名字。”
  保罗D再也不用操心他的小烟草罐了。它锈死了。因此,当她撩起裙子、像那两只乌龟一样把头扭过肩膀的时候,他只是看着月光下银光闪闪的猪油罐头,平静地说话。
  “好心人收留你、好好待你的时候,你应该想着报答才是。你不该……塞丝爱你,就像爱她自己的女儿。这你知道。”
  他说话的时候,宠儿撂下裙子,用空荡的眼睛望着他。她悄没声息地迈了一步,紧挨在他身后站着。
  “她不像我爱她那样爱我。我除了她谁也不爱。”
  “那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要你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
  “回屋睡觉去。”
  “你必须抚摸我。进到我身体里。你必须叫我的名字。”
  只要他的眼睛定在猪油罐头的银光上,他就是安全的。可是一旦他像罗得①的老婆那样发抖,娘们似的想回头看看身后罪恶的实体;一旦他对该诅咒的作祟者心生同情;一旦顾及到他们之间的交情,想要把它搂进怀里,那么,他同样也会迷失。
  “叫我的名字。”
  “不。”
  “求求你。你叫了我就走。”
  “宠儿。”他叫了,可她没走。他没听见她又挪近了一步,他也没听见锈屑从烟草罐接缝处散落时发出的沙沙声。所以盖子松动的时候,他没有察觉。他只知道自己进入她的体内时,说着:“红心。红心。”一遍又一遍。先是轻轻地,而后响亮得吵醒了丹芙,也吵醒了保罗D自己。“红心。红心。红心。”
  回复最初的饥饿是不可能的。丹芙很幸运,光是看着别人就能顶饭吃。可是反过来被别人回看,却不是她的胃口承受得住的;它会穿透她的皮肤,直达一个饥饿尚未被发现的地方。这种事不必经常发生,因为宠儿很少正眼瞧她,即便瞧上一眼,丹芙看得出,自己的脸也不过是她眼睛略停一停的地方,眼睛后面的头脑仍在继续漫游。可有的时候———这种时刻丹芙既无法预料也无法创造———宠儿用指节拄着腮,关注地端详着丹芙。
  那真可爱。不是被盯视,也不是仅仅被看见,而是被另一个人兴致勃勃、不加评点的眼睛拉进视野。把她的头发当做她自身的一部分,而不是当做一种材料或者一种样式,加以审视。让她的嘴唇、鼻子、下巴得到爱抚,就仿佛她是一朵让园丁流连不已的毛萼洋蔷薇。丹芙的皮肤在她的注视下溶解,变得像搂住她妈妈腰身的那件莱尔裙一般柔软、光艳。她在自己的躯体之外漂游,感到恍惚,同时也觉得紧张。别无他求。听之任之。
  这种时候倒是宠儿看起来有所需要———有所要求。在她漆黑的大眼睛深处,在面无表情背后,有一只手掌平摊出来,在讨要着一个铜子儿;丹芙当然乐于施与,只要她知道如何给她,或者对她有足够的了解。但这了解并不得自宠儿对那些问题所作的回答,那些塞丝偶尔向她提出的问题:“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么?我也一直不认识我的妈妈,可我见过她两回。你从来没见过你的妈妈么?他们是哪种白人?你一点儿都不记得了?”
  宠儿会挠着手背,说她记得一个属于她的女人,还记得自己从她身边被人抢走。除此以外,她记得最清楚的、不断重复的,是那座桥———站在桥上往下看。另外,她还记得一个白人。
  塞丝认为这一点值得注意,也发现了更多的证据,支持着她曾经向丹芙透露过的结论。
  “你是从哪儿弄到那条裙子和那双鞋的?”
  宠儿说是她拿的。
  “从谁那儿?”
  沉默。更快地挠手。她不知道;她看见了,就拿了。
  “哦。”塞丝应道,然后告诉丹芙,她相信宠儿曾经被某个白人关了起来,以满足他的私欲,从来不让出门。她肯定是逃到了一座桥之类的地方,将其余的一切从记忆中洗去。有点像艾拉的故事,不过那是两个男人———父子俩———而且艾拉记得一清二楚。有一年多,他们为了满足自己,一直把她锁在一间屋子里。
  “你想象不出来,”艾拉说过,“他们俩对我干了些什么。”
  塞丝认为这就能说得通宠儿在保罗D周围的表现了,她是那么讨厌他。
  丹芙不相信塞丝的推测,也不表态,她垂下眼帘,只字不提冷藏室的事。她敢肯定,宠儿就是起居室里和她妈妈跪在一起的白裙子,是伴她度过大半生的那个婴儿以真身出场了。能够得到她哪怕短暂的注视,即使在其余时间里只当个注视者,也让丹芙感激涕零。再说,她有她自己的一系列与过去无关的问题要问。只有现在,才让丹芙感兴趣,可是她小心谨慎地不表露出想问宠儿那些事情的强烈欲望,因为如果她逼得太紧,她就可能失去那枚伸出的手掌讨要的铜子儿,因而失去那超越食欲的地方。最好去大吃大喝,去保留做一个注视者的权利,因为原来的饥饿———宠儿之前的饥饿,驱使她进入黄杨树丛和香水之中,只为尝尝一种生活的味道,品味它的坎坷与不平———已不在考虑之列了。宠儿的注视已将它置于绝境。
  所以她没有问宠儿她是怎么知道耳环的,没有问冷藏室的夜行,还有宠儿躺下或解衣睡觉时她看见的那东西的一端。那注视,它来临的时候,往往正是丹芙专心致志的时候,她不是在解释事情,就是在参与做事情,要么就是当塞丝去餐馆时,她正在给宠儿讲故事打发时光。任何分派的家务活都不能扑灭仿佛时时刻刻在她心中燃烧的烈火。她们使劲拧床单、水顺着胳膊直流的时候不能;她们将积雪从小路上铲到厕所里的时候不能;砸碎雨水桶里三英寸厚的冰层时也不能;擦洗和烧煮去年夏天的罐头瓶子、往鸡窝的裂缝上抹泥和用裙子暖和鸡雏的时候还是不能;丹芙被迫一刻不停地说着她们正在做的事情———怎么做,为什么做。说着她从前认识和见过的人,讲得栩栩如生,比真人还真:送给她橙子、香水和上好的羊毛裙的香喷喷的白女人;教他们唱字母歌、数字歌的琼斯女士;跟她一样聪明、脸蛋上有块五分钢镚似的胎记的漂亮男孩;塞丝削着土豆而贝比奶奶奄奄一息时为她们的灵魂祈祷的白人牧师。她还给她讲了霍华德和巴格勒:床上属于他们的地盘(他们把上铺留给她);还有,在她搬到贝比萨格斯的床上之前,她从没见过他们不手拉着手睡觉。她慢条斯理地向宠儿描述他们,吊她的胃口,翻来覆去地讲他们的习惯、他们教她的游戏,却没有讲那将他们逼出家门的恐惧———随便去哪儿———和最终的远走高飞。
  这一天,她们待在外面。天很冷,积雪就像夯实的土地一样硬。丹芙已经唱完了琼斯女士教给她的学生们的数字歌。丹芙从绳子上解下冻僵的内衣和毛巾,宠儿伸手接着。她把它们一件一件放到宠儿怀里,直到它们像一沓巨型扑克牌一样挨到了她的下巴。剩下的围裙和棕色袜子,丹芙自己拿着。她们冻得头晕眼花,赶紧回到屋里。衣物会慢慢地溶化、变潮,正好适于烙铁熨烫,熨衣的味道闻起来就像热雨。宠儿系着塞丝的围裙满屋跳舞,想知道黑暗里是否有花儿。丹芙往炉火里添着劈柴,向她肯定说,有。宠儿的脸上缠着领巾,腰里系着围裙带,她一边转圈一边说她渴了。
  丹芙建议热点苹果汁,同时急忙寻思能做点什么或说点什么,好让这个舞星感兴趣和快活。丹芙现在是个阴谋家了,想方设法把宠儿留在身边,从塞丝离家上班一直到她该回来的钟点。到了这个钟点,宠儿就开始在窗前徘徊,接着开门出去,走下台阶,走到大路旁。阴谋明显地改变了丹芙。她原来什么活计都懒得做、讨厌干,现在则是又麻利又能干,甚至自觉增加塞丝留给她们的任务。什么都可以说成是“我们非干不可”和“太太说了让我们干”。否则宠儿会变得孤僻、恍惚,或者沉默寡言乃至闷闷不乐,而这样下去丹芙被注视的机会就要减少到零。她控制不了晚上的局面。只要她妈妈在周围的什么地方活动,宠儿的眼睛就只盯着塞丝一个人。到了夜里,在床上,什么都可能发生。在黑暗中,丹芙看不见她时,她可能想听个故事。要么她可能起来到保罗D已经开始在里面睡觉的冷藏室去。她还可能默默地哭泣。她甚至可能睡得像块砖头,由于用手指吃糖浆和甜饼干渣,她的呼吸变得甜丝丝的。丹芙愿意转向她,如果宠儿脸朝她睡,她就能深深地吸进她嘴里甜甜的气息。否则,她就必须每隔一会儿爬起一次,越过她的身体去嗅上一鼻子。因为什么都比最初的饥饿要好———那个时期,在整整一年美妙的小写i、馅饼面团一样滚出来的句子以及同其他孩子的相伴之后,就再没有声音了。什么都比寂静好;那个时期,她只能回答别人的手势,面对嘴唇的动作却毫无反应。那个时期,她能看到每一样细小的东西和色彩燃烧着跳进视野。而今,她情愿放弃最热烈的落日、盘子一般硕大的星星和秋天的全部血液,而满足于最暗淡的黄色,只要那黄色来自她的宠儿。
  苹果汁罐子很沉,不过它从来就是那样,甚至空的时候也是。丹芙其实能够轻易地提起它,可她还是请宠儿来帮忙。罐子在冷藏室里,挨着糖浆和六磅像石头一样硬的切达干酪。地板中央有一张草荐床,床脚盖着报纸和一条毯子。它被睡了将近一个月了,尽管严冬早已随冰雪一道降临。
  正是中午,外面相当亮;屋里却不然。几丝阳光从屋顶和墙壁挤进来,可是进来后就太微弱了,都不能单独成束。强大的黑暗将它们像小鱼一样吞噬。
  门砰地合上。丹芙拿不准宠儿站在哪里。
  “你在哪儿?”她似笑非笑地悄声问道。
  “在这儿呢。”宠儿道。
  “哪儿?”
  “来找我吧。”宠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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