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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

托妮·莫里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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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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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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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我丢掉了工作——或者说辞去了工作。或丢掉,或辞去,其实两者兼有。无论如何,我改做兼职已经有一阵子了,一周去一次出版社,部分工作内容是写信、打电话和开会;其余时间则在家里编稿子。
  离职是个好主意,理由有二。其一,我已经写了四部小说,所有人都清楚写作是我的主要工作。优先次序的问题——一个人怎么能同时编辑和写作——在我看来,既奇怪又可以想见;这就好像“一个人怎么能既教书又创作?”“一名画家、雕塑家或者演员怎么能既干自己的工作又指导别人呢?”不过在许多人看来,这种编辑加写作的组合是相互冲突的。
  第二个理由没有第一个那么暧昧。我编辑的图书没有挣到大钱,尽管那时候的“大钱”和今天的大钱不是一个概念。我的作者阵容在我看来十分壮观:才华横溢的作家(托尼凯德班巴拉[Toni Cade Bambara]、朱恩乔丹[June Jordan]、盖尔琼斯[Gayle Jones]、露西尔克利夫顿[Lucille Clifton]、亨利仲马[Henry Dumas]、列昂福雷斯特[Leon Forrest]);有独到见解、掌握第一手研究资料的学者(威廉辛顿[William Hinton]的《神幡》[Shen Fan]、伊凡范塞蒂玛[Ivan Van Sertima]的《他们在哥伦布之前到来》[They Came Before Columbus]、卡伦德克劳[Karen DeCrow]的《男性至上主义者审判》[Sexist Justice]、钦韦祖[Chinweizu]的《西方和我们》[The West and the Rest of Us]);急于创造记录的公众人物(安吉拉戴维斯[Angela Davis]、穆罕迈德阿里[Muhammad Ali]、休伊牛顿[Huey Newton])。我每发现一本我认为需要做的书,都能找到作者来写。我的热情引起一些人的兴趣,却为另一些人所忽略,这都反映在无关紧要的销售数字上。我也许错了,但即便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寻找畅销作者的重要性仍然超过了编辑书稿或扶持不知名和过了气的作者。不用说,我说服自己,应该像一名成熟的作家一样生活了:靠版税谋生,专事写作。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来自哪本漫画书,但是被我掠美了。
  终于做完了最后一天的工作;几天之后,我坐在我家门前伸进哈得逊河的码头上,开始感到急躁,而不是预期中的平静。我把我所有的问题筛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新的或者紧迫的问题。我想像不出是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在搅扰这如此完美的一天,眼前的河流是如此宁静。我没有任何议事日程,就算电话响了我也听不见。然而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像匹小马一样在我胸膛里驰踏而去。我回到家里细细品味这种忧虑甚至恐慌。我知道恐惧的滋味;这次不一样。然后我就豁然开朗了:我感到幸福,享受着从来没有过的自由。这种感觉太离奇了。不是狂喜,不是满足,不是过度的欢愉或成就感。是纯粹的喜悦,一种确定的对游手好闲的预期。进入《宠儿》。
  我回头想,是思想解放的冲击令我想去探究“自由”可以对女人意味着什么。20世纪80年代,辩论风起云涌:同工同酬,同等待遇,进入职场、学校……以及没有耻辱的选择。是否结婚。是否生育。这些想法不可避免地令我关注这个国家的黑人妇女不同寻常的历史——在这段历史中,婚姻曾经是被阻挠的、不可能的或非法的;而生育则是必须的,但是“拥有”孩子、对他们负责——换句话说,做他们的家长——就像自由一样不可思议。在奴隶制度的特殊逻辑下,想做家长都是犯罪。
  这个想法太迷人了,但是深究细察把我彻底淹没了。如何召集能够表现这种逻辑所激发的智力和残忍的人物,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直到我记起我工作时曾经出版过的一本书。《黑人之书》(The Black Book)中的一张剪报概述了马格丽特加纳的故事:她是一个逃脱奴隶制的年轻母亲,宁可杀害自己的一个孩子(也企图杀死其余几个,未遂)也不愿让他们回到主人的庄园去,因而遭到逮捕。她于是成为反抗《逃亡奴隶法》——该法律规定可以强行将逃亡奴隶归还主人——斗争中的一个著名讼案。她的神志清醒和缺乏悔意吸引了废奴主义者和报纸的注意。她的确是“一根筋”,而且从她的见解可以判断出,她有这种智力、这种残忍,以及甘冒任何危险争取在她看来必需的自由的意愿。
  历史中的马格丽特加纳令人着迷,却令一个小说家受限。给我的发挥留下了太少的想象空间。所以我得发明她的想法,探索在历史语境中真实的潜台词,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实,这样才能将她的历史与关于自由、责任以及妇女“地位”等当前问题联系起来。女主人公将表现对耻辱和恐惧不加辩解的坦然接受;承担选择杀婴的后果;声明自己对自由的认识。奴隶制强大无比,黑人在其中无路可走。邀请读者(和我自己一起)进入这排斥的情境(被隐藏,又未完全隐藏;被故意掩埋,但又没有被遗忘),就是在高声说话的鬼魂盘踞的墓地里搭一顶帐篷。
  我坐在门廊的秋千座上摇晃着,看巨大的石头堆积起来,承受河水偶起的波浪。石头上面是一条穿过草坪的小路,到树丛庇荫下的一个硬木露台那里就断了。
  她从水里走出来,爬上石头,倚靠在露台上。漂亮的帽子。
  所以,她从一开始就在那里,除了我,所有人(书中人物)都知道——这个句子后来变成了“房子里的女人们知道”。故事里最核心的人物应该是她,被杀害的人,而不是那杀人的人,是失去了一切而且完全没有发言权的人。她不会在外面游荡;她必须进入房子。一座真正的房子,不是一间小木屋。一座有地址的房子,自由黑奴们独自居住的房子。这座房子没有厅,进入它或进入小说都没有“铺垫”。我希望读者遭到绑架,被无情地扔进一个陌生的环境,这是与书中人物分享经历的第一步——一如他们,从一个地方被抢到另一个地方,从任何地方被抢到任何另一个地方,没有准备,猝不及防。
  给这座房子命名很重要,但是要与“甜蜜之家”或其他庄园命名的方式不一样。不应该有形容词暗示它的舒适、宏伟,或宣称它不久前还是一座贵族的大宅。只有门牌号来标志这座房子,同时它将与一条街道或一座城市区分开来——也与周围其他黑人的房子区分开来;这让它有一丝暗含的优越和骄傲,自由黑奴们会因拥有自己的地址而感到的骄傲。不过这座房子有自己的个性——我们称之为“闹鬼”,因为它的个性是喧嚣。
  为了让奴隶生活经验更为亲近,我希望能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而又频频失控的感觉贯穿始终;日常生活的秩序和平静将遭到粗暴破坏,让位于饥渴的死者制造的混乱;遗忘的巨大努力将受到绝地求生的记忆的威胁。将奴隶制还原成一种个人体验,语言决不能成为障碍。
  我苦心经营着那个码头上的瞬间、欺骗的河流、对可能性的直觉、猛烈的心跳、孤独、危险。还有那个戴着漂亮帽子的姑娘。然后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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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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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号恶意充斥。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房子里的女人们清楚,孩子们也清楚。多年以来,每个人都以各自的方式忍受着这恶意,可是到了1873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祖母贝比萨格斯已经去世,两个儿子,霍华德和巴格勒,在他们十三岁那年离家出走了———当时,镜子一照就碎(那是让巴格勒逃跑的信号);蛋糕上出现了两个小手印(这个则马上把霍华德逼出了家门)。两个男孩谁也没有等着往下看:又有一锅鹰嘴豆堆在地板上冒着热气;苏打饼干被捻成碎末,沿门槛撒成一道线。他们也没有再等一个间歇期,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的风平浪静。没有。他们当即逃之夭夭———就在这座凶宅向他们分别施以不能再次忍受和目睹的侮辱的时刻。在两个月之内,在残冬,相继离开他们的祖母贝比萨格斯,母亲塞丝,还有小妹妹丹芙,把她们留在蓝石路上这所灰白两色的房子里。当时它还没有门牌号,因为辛辛那提还没扩展到那儿呢。事实上,当兄弟俩一个接一个地把被子里的棉絮塞进帽子、抓起鞋子,偷偷逃离这所房子用来试探他们的活生生的恶意时,俄亥俄独立成州也不过七十年光景。
  贝比萨格斯连头都没抬。她是在病榻上听见他们离去的,但这并非她躺着一动不动的缘故。对她来说,孙子们花了这么长时间才认识到蓝石路上这所房子的与众不同,倒真是不可思议。悬在生活的龌龊与死者的刻毒之间,她对生或死都提不起兴致,更不用说两个出逃的孩子的恐惧心理了。她的过去跟她的现在一样———难以忍受。既然她认识到死亡偏偏不是遗忘,她便用残余的一点精力来玩味色彩。
  “给我来点儿淡紫,要是你有的话。要是没有,就粉红吧。”
  塞丝就用一切来满足她,从布料到自己的舌头。如果你对色彩有所奢望,那么俄亥俄的冬天就尤其不堪忍受。只有天空有戏可唱,要把辛辛那提的地平线算作生活的主要乐趣,那简直是乱弹琴。于是,塞丝和女儿丹芙为她做了她们力所能及,而且为房子所允许的一切。她们一起针对那里的暴行进行了一场敷衍塞责的斗争;同倒扣的泔水桶、屁股上挨的巴掌,以及阵阵的酸气作斗争。因为她们就像知道光的来源一样明晓这些暴行的来源。
  兄弟俩出走不久,贝比萨格斯就去世了,无论对他们的还是她自己的离去都兴味索然。随即,塞丝和丹芙决定召唤那个百般折磨她们的鬼魂,以结束这场迫害。也许来一次对话、交换一下看法什么的会管用,她们想。于是她们手拉着手,说道:“来吧。来吧。你干脆出来吧。”
  碗柜向前进了一步,可是别的东西都没动。
  “肯定是贝比奶奶在拦它。”丹芙说。她十岁了,仍然在为贝比萨格斯的去世而生她的气。
  塞丝睁开眼睛。“我不信。”她说。
  “那它怎么不出来?”
  “你忘了它有多小,”妈妈说,“她死的时候还不到两岁呢。小得还不懂事。小得话都说不了几句。”
  “也许她不愿意懂事。”丹芙道。
  “也许吧。但只要她出来,我就会对她讲清楚。”塞丝放开女儿的手,两人一齐把碗柜推回墙边。门外,一个车夫把马抽打得飞跑起来———当地居民路过124号时都觉得有这必要。
  “这么小的小孩,魔法可真够厉害的。”丹芙说。
  “不比我对她的爱更厉害。”塞丝答道,于是,那情景登时重现。那些未经雕凿的墓石凉意沁人;那一块,她挑出来踮着脚靠上去,双膝像所有墓穴一样敞开。它像指甲一样粉红,遍布晶亮的颗粒。十分钟,他说。你出十分钟我就免费给你刻。
  七个字母①十分钟。再出十分钟她也能得到“亲爱的”么?她没想到去问他,而这种可能至今仍困扰着她———就是说,付出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她就能让他在她的宝贝的墓碑上把整句话都刻上,刻上她在葬礼上听见牧师说的每个字(当然,也只有那么几个字值得一说):亲爱的宠儿。但是她得到和解决的,是关键的那个词。她以为那应该足够了:在墓石中间与刻字工交媾,他的小儿子在一旁观看着,脸上的愤怒那么苍老,欲望又如此新鲜。那当然应该足够了。再有一个牧师、一个废奴主义者和一座人人嫌恶她的城市,那也足以回答了。
  只想着自己灵魂的安宁,她忘记了另一个灵魂:她的宝贝女儿的亡灵。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婴儿会心怀这么多的愤懑?在石头中间,在刻字工的儿子眼皮底下与人苟合还不够。她不仅必须在那因割断喉咙的婴儿的暴怒而瘫痪的房子里度日,而且她紧贴着缀满星斑的曙色墓石、双膝墓穴般敞开所付出的十分钟,比生命更长,更活跃,比那油一般浸透手指的婴儿的鲜血更加脉动不息。
  “我们可以搬家。”有一次她向婆婆建议。
  “有什么必要呢?”贝比萨格斯问。“在这个国家里,没有一座房子不是从地板到房梁都塞满了黑人死鬼的悲伤。我们还算幸运,这个鬼不过是个娃娃。是我男人的魂儿能回到这儿来,还是你男人的能回来?别跟我说这个。你够走运的。你还剩了三个呢。剩下三个牵着你的裙子,只有一个从阴间过来折腾。知足吧,干吗不呢?我生过八个。每一个都离开了我。四个给逮走了,四个被人追捕,到头来呀,我估计,个个儿都在谁家里闹鬼呢。”贝比萨格斯揉着眉毛。“我的头一胎。想起她,我只记得她多么爱吃煳面包嘎巴。你比得了吗?八个孩子,可我只记得这么点儿。”
  “你只让自己记得这么点儿。”塞丝这样告诉她,然而她自己也面临着同一个难题———那可是个大活人呐———儿子们让死的那个赶跑了,而她对巴格勒的记忆正迅速消失着。霍华德好歹还有一个谁也忘不了的头形呢。至于其余的一切,她尽量不去记忆,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安全的。遗憾的是她的脑子迂回曲折,难以捉摸。比如,她正匆匆穿过一片田地,简直是在奔跑,就为尽快赶到压水井那里,洗掉腿上的春黄菊汁。她脑子里没有任何别的东西。那两个家伙来吃她奶水时的景象,已经同她后背上的神经一样没有生命(背上的皮肤像块搓衣板似的起伏不平)。①脑子里也没有哪怕最微弱的墨水气味,或者用来造墨水的樱桃树胶和橡树皮的气味。②什么也没有。只有她奔向水井时冷却她的脸庞的轻风。然后她用破布蘸上压水井的水,泡湿春黄菊,头脑完全专注于把最后一滴汁液洗掉———由于疏忽,仅仅为了省半英里路,她抄近道穿过田野,直到膝盖觉得刺痒,才留意野草已长得这么高了。然后就有了什么。也许是水花的飞溅声,被她扔在路上的鞋袜七扭八歪的样子,或者浸在脚边的水洼里的“来,小鬼”③;接着,猛然间,“甜蜜之家”④到了,滚哪滚哪滚着展现在她眼前,尽管那个农庄里没有一草一木不令她失声尖叫,它仍然在她面前展开无耻的美丽。它看上去从来没有实际上那样可怖,这使她怀疑,是否地狱也是个可爱的地方。毒焰和硫磺当然有,却藏在花边状的树丛里。小伙子们吊死在世上最美丽的梧桐树上。⑤这令她感到耻辱———对那些美妙的飒飒作响的树的记忆比对小伙子的记忆更清晰。她可以企图另作努力,但是梧桐树每一次都战胜小伙子。她因而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
  最后一滴春黄菊汁洗掉,她绕到房子前面,一路上将鞋袜拾起来。好像是为了她糟糕的记忆而进一步惩罚她,在不到四十英尺远的门廊台阶上,赫然坐着保罗D———“甜蜜之家”的最后一个男人。虽然她永远不可能把他的脸跟别人的搞混,她还是问道:
  “那是你吗?”
  “还没死的那个。”他站起来,微笑道,“你过得怎么样,姑娘,除了脚还光着?”
  她也笑了,笑得轻松而年轻。“在那边把腿弄脏了。春黄菊。”
  他扮了个鬼脸,好像在尝一勺很苦的东西。“我听着都难受。从来都讨厌那玩意儿。”
  塞丝团起袜子,塞进衣袋。“进来吧。”
  “门廊上挺好,塞丝。外边凉快。”他重新坐下,知道自己心中的热望会从眼里流露,便转头去望路另一侧的草地。
  “十八年了。”她轻声说。
  “十八年。”他重复道,“我敢发誓我每一年都在走。不介意我跟你搭伴吧?”他冲着她的脚点点头,开始解鞋带。
  “想泡泡吗?我去给你端盆水。”她走近他,准备进屋。
  “不,不用。不能宝贝脚丫子。它们还有好多路要走哩。”
  “你不能马上就走,保罗D。你得多待一会儿。”
  “好吧,反正得看看贝比萨格斯。她在哪儿?”
  “死了。”
  “噢不。什么时候?”
  “到现在八年。快九年了。”
  “遭罪吗?但愿她死得不遭罪。”
  塞丝摇了摇头。“轻柔得像奶油似的。活着才遭罪呢。不过你没见到她真遗憾。是专为这个来的吗?”
  “那是一部分原因。再有就是你。可说老实话,我如今什么地方都去。只要能让我坐下,哪儿都行。”
  “你看起来挺好。”
  “见鬼。只要我感觉坏,魔鬼就让我看起来好。”他看着她,“坏”这个词说的是另一个意思。
  塞丝笑了。这是他们的方式———从前的。无论嫁给黑尔之前还是之后,所有“甜蜜之家”的男人都温柔地兄弟般地与她调情,那样微妙,你只能去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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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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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多出一大堆头发和眼睛里的期待,他看上去还是在肯塔基的那副模样。核桃色的皮肤;腰板笔直。一个面部僵硬的男人,这么愿意微笑、激动,这么愿意和你一道悲伤,真是令人惊奇。好像你只消引起他的注意,他就立即产生和你一样的情感。一眨眼的工夫,他的脸似乎就变了———里面蕴藏着活力。
  “我不是非打听他不可,对吧?假如有的说,你会告诉我的,是不是?”塞丝盯着自己的脚,又看见了梧桐树。
  “我会告诉你。我当然会告诉你。我现在知道的不比当时多一丁点儿。”搅乳机的事①除外,他想,而你又并不需要知道那个。“你必须认为他还活着。”
  “不,我想他死了。一厢情愿又不能让他活命。”
  “贝比萨格斯怎么想的?”
  “一样。可要是听她的话,她所有的孩子还都死了呢。口口声声说什么她感觉到每一个都在某一天某一时辰走了。”
  “她说黑尔什么时候走的?”
  “1855年。我孩子出生的那天。”
  “你生下了那个孩子,是吧?从来没想过你能成功。”他格格地笑了,“怀着孩子逃跑。”
  “没办法。等不下去了。”她低下头,像他一样想,她的成功是多么不可思议呀。还有,如果没有那个找天鹅绒的姑娘,她绝对做不到。
  “而且全靠你自己。”他为她感到骄傲,也有些不快。骄傲的是她挺下来了;不快的是她始终没有需要黑尔,也没有需要他。
  “差不多全靠我自己。并不全靠我自己。一个白人姑娘帮了我的忙。”
  “那么她也帮了她自己,上帝保佑她。”
  “你可以在这儿过夜,保罗D。”
  “你发邀请的声音听起来可不够坚决啊。”
  塞丝越过他的肩膀瞥了一眼关着的门。“噢,我可是诚心诚意的。只是希望你别介意我的房子。进来吧。跟丹芙说说话,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保罗D把两只鞋子拴在一起搭到肩膀上,跟着她进了门。他径直走进一片颤动的红光,立时被那红光当场罩住。
  “你有伴儿?”他皱着眉头,悄声问。
  “时有时无吧。”塞丝说。
  “我的上帝啊。”他退出门,直退到门廊,“你这儿的邪恶是哪一种?”
  “它不邪恶,只是悲伤。来吧。走过来。”
  这时,他开始仔细地端详她。比刚才她一手提着鞋袜、一手提着裙子,两腿湿淋淋亮晶晶地从房后绕出来的时候端详得更仔细。黑尔的姑娘———铁的眼睛,铁的脊梁。在肯塔基他从来没见过她的头发。她的脸尽管比上次见时多经了十八年风雨,现在却更柔和了。是因为头发。一张平静得毋须抚慰的脸;那张平静的脸上与她皮肤同色的虹膜,让他不时想起一副仁慈的挖空了眼睛的面具。黑尔的女人。年年怀孕,包括她坐在炉火旁告诉他她要逃走的那一年。她的三个孩子已经被她塞进别人的大车,随着一车队的黑人过了河。他们将留在辛辛那提附近黑尔的母亲那里。在那间小木屋里,尽管靠火这样近,你甚至能闻到她裙子里的热气,她的眼里还是没有映出一丝光芒。它们就像两口深井,让他不敢凝视。即使毁掉了,它们仍需要盖上,遮住,标上记号,警告人们提防那空虚所包含的一切。所以她开口的时候他就把目光投向火,因为她的丈夫不在那里听她诉说。加纳先生死了,他的太太脖子上又长了一个甘薯那么大的包,不能讲话。她挺着大肚子,尽量靠近火堆,倾诉给他,保罗D,最后一个“甜蜜之家”的男人。
  农庄上的奴隶一共有六个,塞丝是他们中唯一的女性。加纳太太哭得像个孩子似的卖掉了保罗D的哥哥,以偿还刚一守寡就欠下的债务。然后“学校老师”①来到,收拾这副烂摊子。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再毁掉三个“甜蜜之家”的男人,抠掉塞丝眼中的闪亮的铁,只留下两口不反射火光的深井。
  现在铁又回来了,可是有了那张因头发而柔和的脸,他就能够信任她,迈进她的门,跌入一片颤动的红光。
  她说得对。是悲伤。走过红光的时候,一道悲伤的浪头如此彻底地浸透了他,让他想失声痛哭。桌子周围平常的光亮显得那么遥远;然而,他走过去了———没有流泪,很幸运。
  “你说她死得很轻柔。轻柔得像奶油似的。”他提醒她。
  “那不是贝比萨格斯。”她说。
  “那是谁呢?”
  “我的女儿。跟两个男孩一起先送走的那个。”
  “她没活下来?”
  “没有。我现在就剩下逃跑时怀的那个了。儿子也都走了。他们俩正好是在贝比萨格斯去世之前出走的。”
  保罗D看着那个用悲伤浸透他的地方。红光消散了,可是一种啜泣的声音还滞留在空气里。
  也许这样最好,他想。一个黑人长了两条腿就该用。坐下来的时间太长了,就会有人想方设法拴住它们。不过……如果她的儿子们走了……
  “没有男人?就你自己在这儿?”
  “我和丹芙。”她说。
  “你这样挺好么?”
  “我这样挺好。”
  她觉察到他的疑惑,继续道:“我在城里一家餐馆做饭。还偷着给人做点针线活儿。”
  这时保罗D想起了那条睡裙,不禁哑然失笑。塞丝来“甜蜜之家”时只有十三岁,已经有铁的眼睛了。她是送给加纳太太的一件及时的礼物,因为加纳先生的崇高原则①使太太失去了贝比萨格斯。那五个“甜蜜之家”的男人看着这个新来的姑娘,决定不去碰她。他们血气方刚,苦于没有女人,只好去找小母牛出火。然而,尽管事实上每个人为了夺到她完全可以把其他几个打倒,他们还是不去碰那个眼睛像铁的姑娘,所以她能够自己挑选。她挑了整整一年———漫长、难熬的一年,他们在草荐上翻来覆去,被有关她的梦苦苦纠缠。渴望的一年,强奸似乎成了生活唯一的馈赠。他们使克制成为可能,仅仅因为他们是“甜蜜之家”的男人———当其他农庄主对这个说法警觉地摇头时,加纳先生吹嘘的那几个人。
  “你们都有奴隶,”他对他们说,“年纪轻的,上了岁数的,起刺儿的,磨洋工的。如今在‘甜蜜之家’,我的黑鬼个个都是男子汉。那么买的,也是那么培养的。个个都是男子汉。”
  “抱歉,加纳,不敢苟同。根本没有黑鬼男子汉。”
  “要是你自己胆小,他们就不是了。”加纳咧开嘴笑了,“可如果你自己是个男子汉,你就希望你的黑鬼也是男子汉。”
  “我可不乐意我的老婆周围尽是些黑鬼男子汉。”
  这正是加纳酷爱和期待的反应。“我也不乐意,”他说道,“我也不乐意。”无论什么人,邻居、陌生人、小贩或是内兄弟,都得等一会儿才能领会这个意思。然后是一场激烈的争论,有时还要打上一架,但每次加纳遍体鳞伤、洋洋得意地回家时,他已再一次向人们表明了什么是真正的肯塔基人:勇敢和聪明得足以塑造和称呼他的黑鬼们为男子汉。
  于是这就是他们:保罗D.加纳,保罗F.加纳,保罗A.加纳,黑尔萨格斯,还有狂人西克索。都是二十来岁,没沾过女人,操母牛,梦想强奸,在草荐上辗转反侧、摩擦大腿等待着新来的姑娘———黑尔用五年的礼拜天赎出贝比萨格斯之后顶替她位置的那个姑娘。也许那就是为什么她选中了他。一个二十岁的男人这样爱他的母亲,放弃了五年的安息日,只为了看到她坐下来有个变化,这绝对是个真正的可取之处。
  她等了一年。“甜蜜之家”的男人在与她一起等待的时候虐待母牛。她选中了黑尔。为了第一次结合,她偷偷地为自己缝了条裙子。
  “你不多待一阵子吗?谁也不能在一天里捋清十八年。”
  在他们坐着的房间的昏暗之外,白色的楼梯爬向二楼蓝白相间的墙纸。保罗D刚好能看到墙纸的开头:蓝色的背景上,黄色斑点独具匠心地洒在暴风雪的雪花中间。明亮的白栏杆和白楼梯吸引了他的目光。他的所有感觉都告诉他,楼梯井上面的空气既迷人又异常稀薄。但从那空气中走下来的棕色皮肤的女孩却是圆乎乎的,一张脸长得好像警觉的娃娃。
  保罗D看看女孩,又看看塞丝。塞丝笑吟吟地说:“瞧,这就是我的丹芙。这是‘甜蜜之家’的保罗D,亲爱的。”
  “早安,D先生。”
  “加纳,宝贝儿。保罗D.加纳。”
  “是,先生。”
  “很高兴见到你。我上次见你妈妈的时候,你正从她裙子里面往外拱呢。”
  “如今也一样,”塞丝笑道,“要是她还能钻回去的话。”
  丹芙站在最低一磴楼梯上,突然间又烫又羞。好久没有什么人(好心的白女人、牧师、演说家或是报社记者———他们眼中的反感证明他们同情的声音不过是谎言)来坐在她们家的桌子旁边了。远在贝比奶奶去世以前,整整十二年时间里,从没有过任何一种来访者,当然也就没有朋友。没有黑人。当然更没有头发这么长的榛色男人,更没有笔记本,没有炭煤,没有橙子,没有一大堆问题。没有妈妈愿意与之交谈的人,甚至光着脚也居然情愿与之交谈的人。妈妈看起来好像———实际上装成———个小姑娘,而不是丹芙一直熟识的那个安静的、王后般的女人。那个从不旁视的女人,看到一个人就在索亚餐馆门前被母马踢死也不把脸扭开的女人;看到一只母猪开始吃自己的幼崽时也不把脸扭开的女人。就是那一次,“来,小鬼”被婴儿的鬼魂提起来狠狠地扔到墙上,摔得它断了两条腿,眼睛错位,浑身抽搐,嚼碎了自己的舌头,她的妈妈也仍然没有把脸扭开。她抄起一把榔头把狗打昏,擦去血迹和唾沫,把眼睛按回脑袋,接好腿骨。后来它痊愈了,成了哑巴,走路摇摇摆摆的,不仅因为弯曲的腿,更因为不中用的眼睛。无论冬夏,不分晴雨,什么也不能说服它再走进这房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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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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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个女人,当年有本事去修理一只疼得撒野的狗,现在正架起腿晃悠着,将视线从她自己女儿的身体上移开,好像视野里根本容不下她的身量似的。而且她和他谁都没有穿鞋。又发烫,又害羞,现在丹芙是孤独的。所有那些离去的———先是哥哥们,然后是奶奶———都是惨重的损失,因为再没有小孩愿意围着她做游戏,或者弯着腿倒挂在她家门廊的栏杆上悠来荡去了。那些都没有关系,只要她妈妈别再像现在这样把脸扭开,搞得丹芙渴望,由衷地渴望一个来自那个婴儿鬼魂的怨恨的表示。
  “她是个好看的姑娘,”保罗D说,“好看。脸蛋像她爹一样甜。”
  “你认识我爸爸?”
  “认识。相当认识。”
  “是吗,太太?”丹芙尽量避免油然而生的好感。
  “他当然认识你的爸爸。我不是跟你说了吗,他是‘甜蜜之家’的人。”
  丹芙在最低一磴楼梯上坐下。再没有别的地方好去了。他们成了一对,说着什么“你的爸爸”和“甜蜜之家”,用的全是那种显然属于他们而不属于她的方式。就是说,她自己父亲的失踪不关她的事。失踪首先是属于贝比奶奶的———一个儿子,被深切地哀悼着,因为是他把她从那里赎出来的。其次,他是妈妈失踪的丈夫。现在他又是这个榛色陌生人的失踪的朋友。只有那些认识他的人(“相当认识”)有权利说起他的失踪。就好像只有那些住在“甜蜜之家”的人才能记得他,悄声谈起他,一边说一边互相用眼角交换目光。她又一次盼望那个小鬼魂———它那现在令她兴奋的愤怒,曾经让她疲惫不堪。让她疲惫不堪。
  她说道:“我们这儿有个鬼。”这句话立即起了作用。他们不再是一对了。她妈妈不再悠着脚作女孩状了。对“甜蜜之家”的记忆从她为之作女孩状的男人眼中一滴一滴漏走。他猛抬头,瞥了一眼她身后明亮的白楼梯。
  “我听说了,”他说,“可那是悲伤,你妈妈说的。不是邪恶。”
  “不,先生,”丹芙道,“不是邪恶,可也不是悲伤。”
  “那是什么呢?”
  “冤屈。孤独和冤屈。”
  “是这样吗?”保罗D转头问塞丝。
  “我拿不准是不是孤独,”丹芙的母亲说道,“愤怒倒有可能,可是它这样时时刻刻跟我们在一块儿,我看不出它怎么会孤独。”
  “你肯定有什么它想要的东西。”
  塞丝耸耸肩膀。“它只不过是个娃娃。”
  “是我姐姐,”丹芙说,“她死在这房子里。”
  保罗D抓了抓下巴上的胡子。“让我想起了‘甜蜜之家’后面的那个无头新娘。还记得吗,塞丝?老在那片树林里游荡。”
  “怎么忘得了呢?怪烦人的……”
  “为什么每个从‘甜蜜之家’逃走的人都不能不谈它?要是真这么甜蜜的话,看来你们应该留在那儿。”
  “丫头,你这是跟谁说话呢?”
  保罗D哈哈大笑。“的确,的确。她说得对,塞丝。那儿并不甜蜜,当然也不是个家。”他摇了摇头。
  “可那是我们待过的地方,”塞丝说,“大家都在一起。不管愿不愿意,总会想起来。”她微微哆嗦了一下。胳膊表面皱起了一块,她连忙抚平。①“丹芙,”她说道,“生炉子。不能来了朋友倒不招待他。”
  “甭为我费事了。”保罗D说。
  “烤面包不费什么事。再有就是我从工作的餐馆带回来的东西。从一大早忙活到晌午,我起码能把晚饭带回家。你不讨厌吃梭鱼吧?”
  “要是他不讨厌我,我也不讨厌他。”
  又来了,丹芙心想。她背对着他们,拐了一下柴火,差点碰灭了火。“你干吗不在这儿过夜,加纳先生?那样你和太太就能整夜谈‘甜蜜之家’了。”
  塞丝三步并作两步赶到火炉边,可还没抓住丹芙的衣领,那姑娘就向前挣去,哭了起来。
  “你怎么了?我从没见过你这么不懂事。”
  “甭管她了。”保罗D说,“我是个生人。”
  “说的就是这个。她没理由对生人不礼貌。噢,宝贝,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啦?”
  可是丹芙这会儿正在颤抖,由于抽泣说不出话来。九年来从未落过的泪水,打湿了她过于女人味的胸脯。
  “我再不能了,我再不能了。”
  “不能干吗?你不能干吗?”
  “我不能住在这儿了。我也不知道去哪儿、干什么,可我不能在这儿住了。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
  “亲爱的,亲爱的。”
  “她说没人跟你们说话是什么意思?”保罗D问道。
  “是这座房子。人家不———”
  “不是!不是这房子!是我们!是你!”
  “丹芙!”
  “得了,塞丝。一个小姑娘,住在闹鬼的房子里,不易。不易。”
  “比有些事还容易呢。”
  “想想看,塞丝。我是个大老爷们,什么事没见过没做过,可我跟你说这不易。也许你们都该搬走。这房子是谁的?”
  塞丝目光越过丹芙的肩头,冷冷地看了保罗D一眼。“你操哪门子心?”
  “他们不让你走?”
  “不是。”
  “塞丝。”
  “不搬。不走。这样挺好。”
  “你是想说这孩子半疯不傻的没关系,是吗?”
  屋子里的什么东西绷紧了,在随后的等待的寂静中,塞丝说话了。
  “我后背上有棵树,家里有个鬼,除了怀里抱着的女儿我什么都没有了。不再逃了———从哪儿都不逃了。我再也不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逃走了。我逃跑过一回,我买了票,可我告诉你,保罗D.加纳:它太昂贵了!你听见了吗?它太昂贵了。现在请你坐下来和我们吃饭,要不就走开。”
  保罗D从马甲里掏出一个小烟口袋———专心致志地研究起里面的烟丝和袋口的绳结来;同时,塞丝领着丹芙进了从他坐着的大屋开出的起居室。他没有卷烟纸,就一边拨弄烟口袋玩,一边听敞开的门那边塞丝安抚她的女儿。回来的时候,她回避着他的注视,径直走到炉边的小案子旁。她背对着他,于是他不用注意她脸上的心烦意乱,就能尽意欣赏她的全部头发。
  “你后背上的什么树?”
  “哦。”塞丝把一只碗放在案子上,到案子下面抓面粉。
  “你后背上的什么树?有什么长在你的后背上吗?我没看见什么长在你背上。”
  “还不是一样。”
  “谁告诉你的?”
  “那个白人姑娘。她就是这么说的。我从没见过,也永远不会见到了。可她说就是那个样子。一棵苦樱桃树。树干,树枝,还有树叶呢。小小的苦樱桃树叶。可那是十八年前的事了。我估计现在连樱桃都结下了。”
  塞丝用食指从舌尖蘸了点唾沫,很快地轻轻碰了一下炉子。然后她用十指在面粉里划道儿,把面粉扒拉开,分成一小堆一小堆的,找小虫子。她什么都没找到,就往蜷起的手掌沟里撒苏打粉和盐,再都倒进面粉。她又找到一个罐头盒,舀出半手心猪油。她熟练地把面粉和着猪油从手中挤出,然后再用左手一边往里洒水,就这样她揉成了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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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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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时候有奶水,”她说,“我怀着丹芙,可还有奶水给小女儿。直到我把她和霍华德、巴格勒先送走的时候,我还一直奶着她呢。”
  她用擀面杖把面团擀开。“人们没看见我就闻得着。所以他①一见我就看到了我裙子前襟的奶渍。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只知道我得为我的小女儿生奶水。没人会像我那样奶她。没人会像我那样,总是尽快喂上她,或是等她吃饱了、可自己还不知道的时候就马上拿开。谁都不知道她只有躺在我的腿上才能打嗝,你要是把她扛在肩膀上她就不行了。除了我谁也不知道,除了我谁也没有给她的奶水。我跟大车上的女人们说了。跟她们说用布蘸上糖水让她咂,这样几天后我赶到那里时,她就不会忘了我。奶水到的时候,我也就跟着到了。”
  “男人可不懂那么多,”保罗D说着,把烟口袋又揣回马甲兜里,“可他们知道,一个吃奶的娃娃不能离开娘太久。”
  “那他们也知道你乳房涨满时把你的孩子送走是什么滋味。”
  “我们刚才在谈一棵树,塞丝。”
  “我离开你以后,那两个家伙去了我那儿,抢走了我的奶水。他们就是为那个来的。把我按倒,吸走了我的奶水。我向加纳太太告了他们。她长着那个包,不能讲话,可她眼里流了泪。那些家伙发现我告了他们。‘学校老师’让一个家伙划开我的后背,伤口愈合时就成了一棵树。它还在那儿长着呢。”
  “他们用皮鞭抽你了?”
  “还抢走了我的奶水。”
  “你怀着孩子他们还打你?”
  “还抢走了我的奶水!”
  白胖的面圈在平底锅上排列成行。塞丝又一次用沾湿的食指碰了碰炉子。她打开烤箱门,把一锅面饼插进去。她刚刚起身离开烤箱的热气,就感觉到背后的保罗D和托在她乳房下的双手。她站直身子,知道———却感觉不到———他正把脸埋进苦樱桃树的枝杈里。
  几乎在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成为那种一进屋就能使女人哭泣的男人。有他相陪伴,当着他的面,她们就哭得出来。他的举止中有某种神圣的东西。女人们见了他就想流泪———向他诉说胸口和膝头的创伤。坚强的和智慧的女人见了他,将只有她们彼此间才说的事讲给他听:更年期早过了,她们内心的欲望却忽然间变得旺盛、贪婪起来,比十五岁的时候更狂野,让她们羞愧,也让她们悲哀;她们偷偷地渴望死去———以求得解脱———对她们来说睡去比任何醒着的日子都珍贵。年轻姑娘则羞怯地凑近他坦白心事,或者向他描述在梦中尾随她们的不速之客穿着多么漂亮的衣裳。所以,虽然他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当丹芙独对炉火垂泪时,他并不感到惊讶。一刻钟之后,她的妈妈向他说完被掠走的奶水后同样啜泣的时候,他也不感到惊讶。他在她背后俯下身去,身体形成一道爱怜的弧线,手掌托起她的乳房。他用脸颊揉擦着她的后背,用这种方式感受她的悲伤,它的根,它巨大的主干和繁茂的枝杈。他把手指挪到裙子的挂钩上,不用看到眼泪,也不用听到一声叹息,便知道它们已汹涌而至。当裙子的上身褪下来围住她的臀部时,他看到她后背变成的雕塑,简直就像一个铁匠心爱得不愿示人的工艺品。他百感交集,一时说不出话来:“噢,主啊,姑娘。”直到每一道隆起、每一片树叶都被他的嘴唇犁遍,他才平静下来,而这一切塞丝丝毫感觉不到,因为她背上的皮肤已死去多年了。她只知道,她双乳的负担终于落在了另一个人的手中。
  是否有一小块空间,一小段时光,她纳闷,有可能远离坎坷,把劳碌抛向屋角,只是赤裸上身站上片刻,卸下乳房的重荷,重新闻到被掠走的奶水,感受烤面包的乐趣?也许就是这回,在做饭的时候,她能够僵止不动———甚至不离开炉子———感受她的后背本该感受到的疼痛。难道在她沉沦的时候,有最后一个“甜蜜之家”的男人来拉她一把,她就该信任,就该重新记起吗?
  炉子在适应自己的高温时没有抖动。隔壁的丹芙没有动静。红光的搏动没有回来。而自打1856年起,一连串抖了整整八十三天以后,保罗D就一直没再哆嗦过。①那时,手铐和脚镣加身,他的手抖得那么厉害,以至于不能抽烟,甚至不能正常地抓痒。此刻,他又一次哆嗦起来,不过这次是腿上。他过了一会儿才搞明白,他的双腿不是因为焦虑在颤抖,而是随着地板在抖动,并且转动和滑移的地板又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是这栋房子整个在颠簸。塞丝滑倒在地,挣扎着穿衣服。她四肢匍匐着地,像要把她的房子按在地上。这时,丹芙从起居室里冲出来,满眼恐惧,嘴唇上却挂着一丝隐约的微笑。
  “该死的!停下来!”保罗D一面吼着,一面跌跌撞撞地去抓扶手。“别在这儿捣蛋!滚出去!”一张桌子向他扑来,他抓住了桌腿。他勉强站成了一个角度,举起桌子四处乱砸一气,毁坏每一样东西,冲着尖叫的房子尖叫。“想打架吗?来吧!妈的!没有你她已经够受的了。她受够了!”
  地震减弱为余震,但保罗D并未停止四处乱舞桌子,直到一切都死一般寂静。他靠在墙上碗柜腾出的地方,大汗淋漓,喘着粗气。塞丝仍旧蜷缩在炉子旁,将抢救出来的两只鞋子抱在胸前。他们三个人,塞丝、丹芙和保罗D,用同一个节拍呼吸,宛若同一个筋疲力尽的人。另一个的呼吸也同样筋疲力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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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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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走了。丹芙穿过死寂,晃到炉边。她用柴灰盖住炉火,从烤箱里抽出那锅烤饼。盛果酱的碗橱仰躺在地上,里面的东西在底格的一角挤作一团。她拿出一个罐子,然后四处去寻盘子,只在门旁边找到半个。她拿着这些东西,在门廊的台阶上坐下。
  他们两个上去了。步履轻快、不慌不忙地,他们爬上了白楼梯,把她扔在下面。她撬开罐子的封口和盖子。盖子下边是布,再下边是薄薄的一层蜡。她一一揭掉,慢慢地把果酱倒在半拉盘子里。她拿起一块烤饼,揭掉黑黑的焦皮。又白又软的饼里冒出袅袅热气。
  她思念哥哥们。巴格勒和霍华德现在该有二十二和二十三了。虽说在她听不见声音的那阵子①他们待她很是彬彬有礼,还把整个上铺让给她,她记得的却仍是那以前的光景:他们乐融融地团坐在白楼梯上———她夹在巴格勒或者霍华德的膝盖中间———那时他们编了好多“杀巫婆!”故事,想出种种确凿的方法来杀死巫婆。②她还想起贝比萨格斯在起居室对她讲的事。奶奶白天闻起来像树皮,晚上闻起来像树叶———自打哥哥们出走以后,丹芙就不在自己原来的屋里过夜了。
  现在她的妈妈正和那个男人一起待在楼上,就是他,赶跑了她唯一的伙伴。丹芙将一小块面包蘸进果酱。慢吞吞地,有条不紊地,凄苦不堪地,她吃掉了它。
  并不很急,但也不浪费一点时间,塞丝和保罗D爬着白楼梯。能够如此幸运地找到她的房子和当中的她,而且肯定要同她云雨一番,保罗D彻底昏了头,把记忆中最近的二十五年丢个精光。前面一磴楼梯上就是那个顶替贝比萨格斯的姑娘,那个他们夜里梦想、黎明为之去操母牛、同时等待她挑选的新来的姑娘。单是亲吻她后背上的锻铁,已经晃动了整座房子,已经逼着他把它打了个稀巴烂。现在他还要做得更多呢。
  她把他领到楼梯的上面,那儿的光线从天空直射进来,因为二楼的窗户不是开在墙上,而是装在倾斜的屋顶上。楼上一共有两个房间,她带他进了其中一间,心下希望他不会介意她还没准备好———虽然她还能唤起欲望,却已经忘了欲望是如何作用的:挥之不去,手中的紧迫与无力;意乱情迷之下,跳进眼帘的只有可以躺下的地方,而其余的一切———门把手、皮带、挂钩、蜷在屋角的悲伤,以及时光的流逝———不过是干扰。
  在他们把衣服脱光之前那事就都完了。胴体半裸,气喘吁吁,他们并排躺着,相互怨恨,也怨恨上面的天光。他对她的魂牵梦萦已是太久太久以前的事了,而她压根就被剥夺了梦想的权利。现在他们很难过,而且实在羞于彼此交谈。
  塞丝仰卧着,头从他那边扭开。保罗D从眼角瞥见她的乳房在一起一伏,觉得不舒服。那两个松弛的、又扁又圆的东西他绝对不需要,尽管在楼下他那样捧着它们,仿佛它们是他最珍贵的部分。还有他在厨房里好像淘金者扒拉矿砂那样探查的锻铁迷宫,实际上是一堆令人作呕的伤疤。不像她说的,是棵什么树。也许形状相似,不过可不像他认识的任何一棵树,因为树都是友好的,你能信赖,也能靠近它们,愿意的话还可以跟它们说话,多年前,在“甜蜜之家”的田里吃午饭时,他就经常这样做。可能的话,他就总在同一个地方;挑选地方是很困难的,因为“甜蜜之家”里漂亮的树比周围任何农庄都要多。他管自己挑的那棵叫“兄弟”,坐在它下面,有时是自个儿,有时是和黑尔或其他保罗们,但更多的时候是和那时还很温顺、仍旧说英语的西克索一道。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他在夜里烤土豆做试验,试着算准恰好什么时刻把滚烫、冒烟的石头放进坑里,搁上土豆,再用小树枝全都盖严实;这样,当他们拴好牲口、离开田地,来到“兄弟”那儿歇晌吃饭的时候,土豆就会烧得恰到好处。有时他三更半夜爬起来,大老远地一路走到那里,借着星光开始挖坑;要么他就不把石头烧得那么热,一吃完饭便将第二天的土豆搁上去。他从来都算不准,但他们一样吃掉那些火候不够的、烤过火的、干干巴巴的和生涩的土豆,大笑着,一边吐出来,一边给他提修改意见。
  时间从来不按西克索设想的那样走,因此他当然不可能算准。有一次,他掐算好了时间走三十英里路去看一个女人,行程精确到一分一秒。他在一个星期六等月亮升到固定位置就动身了,星期天赶到教堂前面她的小屋,只有道声早安的时间,然后他必须开始再往回走,才能赶上星期一田里的早点名。他走了十七个小时,坐了一个小时,掉转身来再走十七个小时。黑尔和保罗们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在加纳先生面前为他的瞌睡打马虎眼。那天他们没吃成土豆,也没吃成甘薯。开饭的时候,西克索懒在“兄弟”旁边,藏起火红的舌头,靛青的脸上毫无表情,一直睡得像具死尸。瞧,那才是个男人,那才是棵树呐。躺在床上的他自己,还有身边的那棵“树”,算个啥。
  保罗D透过脚上方的天窗望着外边,又叠起双手,枕到脑后。胳膊肘掠过塞丝的肩膀,布料擦着她的皮肤,把她吓了一跳。她都忘了,他还没脱下衬衫呢。狗,她心道,然后才想起是自己没给他脱衬衫的时间,也没给自己脱衬裙的时间。不过,要知道,在门廊上遇见他之前她可就开始宽衣解带了,鞋袜在手里拎着,而且一直就没再穿上;然后他盯着她湿漉漉的光脚看,还请求和她做伴;她起身做饭时,他又进一步地给她脱衣服;考虑到他们见面不久就这么快地开始脱,你会认为,到现在他们总该脱光了吧。但是也许一个男人不过是个男人,贝比萨格斯就总这样说。他们鼓励你把你的一部分重量放到他们手中,正当你感到那有多么轻松、可爱的时候,他们便来研究你的伤疤和苦难,而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像他刚才那样干了:赶走她的孩子,砸烂整座房子。
  她得从床上起来了,好下楼去把所有东西都拼拢到一起。他让她离开这所房子,就好像一所房子是小事一桩———一件罩衫,或者一个针线笸箩,你什么时候都可以丢开或是送人。可她呢,她除了这个还从未拥有过一所房子;她离开土地面,就是为了住进这样的家;她每天都得往加纳太太的厨房里带一把婆罗门参,才能开始在里面干活,才能感觉到它有一部分是属于自己的,因为她想热爱自己的工作;为把丑恶剔除,唯有这样摘一些美丽的花草随身带着,她才能觉得“甜蜜之家”是个家。如果哪天她忘了,那么不是黄油没送到,就是桶里的卤水把她的胳膊烫出了泡。
  至少看起来如此。桌上有几朵黄花,把儿上缠着桃金娘的烙铁支开屋门,让轻风抚慰着她,这样,当加纳太太和她坐下来拔猪毛或者制墨水时,她会感觉良好。良好。不害怕远处的男人们。那五个人都睡在她附近的地方,但晚上从不进来。他们遇见她时只是捏一下他们的破帽子,盯着她。如果她到田里给他们送饭,送去用干净的布包着的火腿和面包,他们也从不打她手里接过去。他们站远一点,等着她将包袱放到地上(树底下)然后离开。他们要么是不想从她手里接东西,要么就是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的吃相。有两三回她磨蹭了一会儿,藏在忍冬树后面偷看他们。没有她他们是多么不同啊,他们怎样地大笑、打闹、撒尿和唱歌呀。所有人都是,只有西克索除外,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当然,黑尔是最好的。贝比萨格斯的第八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他在县里四处揽活儿干,就是为了把她从那里赎出来。可是他也一样,说到底,不过是个男人而已。
  “一个男人不过是个男人,”贝比萨格斯说道,“可是一个儿子?嗯,那才是个人物。”
  这话说得通,有很多理由,因为在贝比的一生里,还有在塞丝自己的生活中,男男女女都像棋子一样任人摆布。所有贝比萨格斯认识的人,更不用提爱过的了,只要没有跑掉或吊死,就得被租用,被出借,被购入,被送还,被储存,被抵押,被赢被偷被掠夺。所以贝比的八个孩子有六个父亲。她惊愕地发现人们并不因为棋子中包括她的孩子而停止下这盘棋,这便是她所说的生活的龌龊。黑尔是她能留得最久的。二十年。一辈子。毫无疑问,是给她的补偿,因为当她听说她的两个还都未换牙的女儿被卖掉、带走的时候,她连再见都没能说上一声。是补偿,因为她跟一个工头同居了四个月,作为交换,她能把第三个孩子,一个儿子,留在身边———谁想到来年春天他被拿去换了木材,而那个不守信用的家伙又弄大了她的肚子。那个孩子她不能爱,而其余的她根本不去爱。“上帝想带谁走就带谁走。”她说。而且他带走了一个一个又一个,最后给了她黑尔,而黑尔给了她那时已一文不值的自由。
  塞丝三生有幸与那个“人物”儿子度过了整整六年的婚姻生活,还跟他生了她的每一个孩子。她满不在乎地觉得福气是理所当然而又靠得住的,好像“甜蜜之家”果真是个甜蜜之家似的。好像用把上缠着桃金娘的烙铁支住白女人厨房的门,厨房就属于她了。好像嘴里的薄荷枝改变了呼吸的味道,也就改变了嘴本身的气味。世上没有更蠢的傻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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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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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丝本想翻个身趴着,临了又改变了主意。她不想再引起保罗D的注意,所以只把双脚叠了起来。
  但保罗D注意到了这个动作,还有她呼吸的变化。他觉得有责任再试一遍,这回慢一点,然而欲望消失了。实际上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不想要她。二十五年咔嚓一下!西克索才干得出那种事———就像那回,他安排了同“三十英里女子”帕特茜的会面。他花了整整三个月时间和两次三十四英里路①来回,去说服她朝他这边走三分之一的路程,到一个他知道的地方。那是一座被遗弃的石头建筑,很久以前红种人认为这块土地属于他们时使用过它。西克索在他的一次夜半溜号中间发现了它,并请求它允许他进入。在里面,他与红种人的精灵灵犀相通,向它请示能否把他的女人带来。它说可以。西克索就费了牛劲指导她怎么到那儿,究竟什么时刻出发,如何分辨他表示迎接和警告的口哨声。由于谁都不许跑出去干自己的事,再加上“三十英里女子”已经十四岁并且许配了人,所以危险可是真格的。他到的时候,她还没到。他吹了口哨,却没有得到回应。他走进红种人遗弃的旧屋。她不在那儿。他回到相会的地点。她不在那儿。他又等了一会儿。她还是没来。他越来越毛骨悚然,就沿着大路朝她该来的方向走下去。走了有三四英里路,他停下脚步。再走下去没有什么希望,于是他站在风中向天求助。他仔细地捕捉着信号,听到了一声呜咽。他转向它,等了一会儿,又听见了。他不再警惕了,大叫她的名字。她回答的声音在他听来仿佛生命———而非死亡。“别动!”他嚷道。“使劲喘气,我能找着你。”他找到了。她以为自己已经到了那个相会的地点,正在为他的失信而哭泣呢。这时候再去红种人的房子里幽会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他们就地倒下。事后,他刺伤她的小腿以冒充蛇咬,这样她没有准时去给烟叶打虫子就有了借口。他详细地指导她沿小溪抄近路回去,并目送她消失。上路的时候天已大亮,他把衣服拿在手里。突然,一辆大车从转弯处向他隆隆驶来。赶车的怒目圆睁,举起鞭子;坐在他身旁的女人一下子捂住了脸。可是鞭梢还没抽上西克索靛青的屁股,他早已溶进了树林。
  他以独特的方式把故事讲给保罗F、黑尔、保罗A和保罗D,让他们笑出了眼泪。夜里西克索漫步林间。是去跳舞,他说,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他说。他这么做了,秘密地,就他自个儿。他们其他几个谁都没有见过,但是想象得出来,他们在心中描摹的图景使他们急于去笑话他———在白天,也就是安全的时候。
  但那是在他因为没有前途而停止说英语之前。因为有“三十英里女子”,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二十五年来,保罗D始终想象不出有比跟她性交更好的事情。他自己的愚蠢引他发笑,当他转过身去面对她时,他觉得自己可真是冒傻气。塞丝闭着眼睛,头发乱作一团。从这个角度看,缺少了闪亮的眼睛,她的脸并不那么动人。所以肯定是她的眼睛让他一直既不敢造次又欲火中烧。没有它们,她的脸是驯顺的———是一张他能控制的脸。也许,假如她一直那样合上眼睛……可是不,还有她的嘴呢。很美。黑尔从不知道他拥有的是什么。
  即使闭着眼睛,塞丝也知道他在凝视自己的脸。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图画:她看起来该有多么难看。可他的凝视里依然没有讥讽,很温柔,好像一种期待般的温柔。他没在品评她———或者说品评了,但没有拿她去作比较。除了黑尔以外,还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看过她:不是爱慕,也不是情炽如火,而是感兴趣,仿佛在检验一穗玉米的质量。黑尔与其说是个丈夫,不如说更像个兄长。比起一个男人的基本要求,他的关怀更接近家庭的亲情。有好几年,只有星期天他们才能在阳光下看见对方。其余时间里,他们在黑暗中说话、抚摸或者吃饭。黎明前的黑暗和日落后的昏暝。所以彼此凝视成了周日早间的一大乐事。黑尔仔细地端详她,似乎要将阳光中所见的一切都贮存起来,留给他在这个星期其余部分看到的模糊的影子。而他拥有的时间是这么少。干完了“甜蜜之家”的工作,星期天下午还要去还为母亲欠下的债。当他请求塞丝做他的妻子时,她欣然答允,然后就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得有个仪式,不是吗?来个牧师,跳跳舞,一次派对,总得有点什么。她和加纳太太是那儿仅有的女人,所以她决定去问她。
  “黑尔和我想结婚,加纳太太。”
  “我听说了。”她微笑道,“他跟加纳先生说了这事儿。你是不是已经怀上了?”
  “没有,太太。”
  “嗯,你会的。你知道的,对吗?”
  “是,太太。”
  “黑尔不错,塞丝。他会好好待你的。”
  “可我的意思是我们想结婚。”
  “你刚刚说了。我说可以。”
  “能有婚礼吗?”
  加纳太太放下勺子。她大笑了一会儿,摸着塞丝的头,说:“你这孩子真可爱。”就没再说什么。
  塞丝偷偷缝了件裙衣;黑尔把套马索挂在她小屋的墙壁上。在小屋泥地面的草荐上,他们第三次结合。前两次是在那一小块玉米地里,加纳先生之所以保留它,是因为这种庄稼牲口和人都能食用。黑尔和塞丝都以为自己很隐蔽。他们伏在玉米秆中间,什么也看不见,包括谁都看得见的、在他们头顶波动的玉米穗。
  塞丝笑自己和黑尔有多笨。连乌鸦都知道了,还飞过来看。她把叠着的脚放下,忍着不笑出声来。
  从一只小牛到一个小妞的飞跃,保罗D心想,并没有那么巨大。不像黑尔相信的那么巨大。不在她屋里,而把她带到玉米地,离开竞争失败者们的小屋一码远,这是温存的表示。黑尔本想给塞丝保密,不料弄成了公共展览。谁愿意在宁静无云的一天错过玉米地里的一场好戏呢?他、西克索和另外两个保罗坐在“兄弟”下面,用瓢往脑袋上浇水,眼睛透过流淌下来的井水,观看下边田里遭殃的玉米穗。大晌午观看玉米秆跳舞,坐在那儿像狗一样勃起,是那么那么那么地难受。从头顶流下的水让情况更糟。
  保罗D叹了口气,转过身去。塞丝也趁他挪动的当儿换了个姿势。看着保罗D的后背,她想起了那些被碰坏的玉米秆,它们折倒在黑尔的背上,而她满手抓的都是玉米包皮和花丝须子。
  花丝多么松散。汁水多么饱满。
  这些观众的嫉妒和羡慕在当晚他们招待自己的嫩玉米会餐上化为乌有。玉米都是从折断的玉米秆上摘下来的,加纳先生还想当然地以为是浣熊弄断的呢。保罗F要烤的;保罗A要煮的;现在保罗D已经想不起来他们最后是怎么做的那些还太嫩的玉米。他只记得,要扒开须子找到顶尖,得用指甲抵在下面,才不至于碰破一粒。
  扒下紧裹的叶鞘,撕扯的声音总让她觉得它很疼。
  第一层包皮一扒下来,其余的就屈服了,玉米穗向他横陈羞涩的排排苞粒,终于一览无余。花丝多么松散。禁锢的香味多么飞快地四散奔逃。
  尽管你用上了所有的牙齿,还有湿乎乎的手指头,你还是说不清,那点简单的乐趣如何令你心旌摇荡。
  花丝多么松散。多么美妙、松散、自由。
  丹芙的秘密是香甜的。以前每次都伴随着野生的婆婆纳,直到后来她发现了科隆香水。第一瓶是件礼物,第二瓶是从她妈妈那里偷的,被她藏在黄杨树丛里,结果结冻、胀裂了。那年的冬天在晚饭时匆匆来临,一待就是八个月。那是战争①期间的一年,鲍德温小姐,那个白女人,给她妈妈和她带来了科隆香水,给两个男孩带来了橙子,还送了贝比萨格斯一条上好的羊毛披肩,作为圣诞礼物。说起那场尸横遍野的战争,她似乎非常快乐———红光满面的;尽管声音低沉得像个男人,可她闻起来就好像一屋子的鲜花———那种激动,丹芙只有在黄杨丛里才能独自享有。124号后面是一片狭窄的田野,到树林就结束了。树林的另一边是一条小溪。在田野和小溪之间的这片树林里,被橡树遮挡着,五丛黄杨灌木栽成一圈,在离开地面四英尺高的地方交错在一起,形成一个七英尺高的、圆而空的房间,墙壁是五十英寸厚的低语的树叶。
  得哈下腰去,丹芙才能爬进这间屋子,而一钻进去,她就能完全立起身来,沐浴在祖母绿的光芒中。
  开头只是一个小女孩的过家家,然而随着她欲望的改变,游戏也变了样。又安静、又幽僻,如果不是刺鼻的香水气味先吸引、继而又熏晕了那些兔子,那里也是完全隐秘的。它先是一间游戏室(那儿的寂静比别处更柔和),然后是个避难所(为了躲开哥哥们的恐惧),再过不久,那个地方本身成了目的地。在那间凉亭里,与受伤的世界的伤害彻底隔绝,丹芙的想象造出了它自己的饥饿和它自己的食物,她迫切地需要它们,因为她被孤独苦苦纠缠。苦苦纠缠。在生机勃勃的绿墙的遮蔽和保护下,她感到成熟、清醒,而拯救就如同愿望一样唾手可得。
  保罗D搬进来和妈妈同住了;在此之前很久的一个秋天,有一次,她正待在黄杨丛中间,突然,风和皮肤上的香水一齐使她感到冰冷。她穿上衣服,弯下身出去,再站起来时,已经下雪了:薄薄的雪花漫天飞舞,真像她妈妈说起她在独木舟里降生时描绘的那幅图画,丹芙就是因那个叉腿站在船上的白人姑娘而得名的。
  丹芙战栗着走近房子,像往常一样把它当做一个人,而不是一座建筑。一个哭泣、叹息、颤抖,时常发作的人。她的步履和凝视都分外谨慎,样子好像一个孩子在接近一个神经过敏、游手好闲的亲戚(寄人篱下却又自尊自大)。黑夜的胸甲遮住了所有窗户,只有一扇剩下。它昏暗的光来自贝比萨格斯的房间。丹芙望进去,看见她妈妈正在跪着祈祷。这很寻常。然而不寻常的是(甚至对于一个一直在鬼魂活动频繁的房子里居住的女孩来说),有一条白裙子跪在她妈妈身旁,一只袖子拥着妈妈的腰。正是这只裙袖的温柔拥抱,使丹芙想起她出生的细节———想起了拥抱,还有她现在正立身其中的薄薄的、飘舞的雪花,它们就像寻常花朵结下的果实。那条裙子和她妈妈在一起,好像两个友好的成年女子———一个(裙子)扶着另一个。还有她降生的传奇,实际上是个奇迹,和她自己的名字一样,是那次友爱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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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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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而易举地,就从窗口所见的情景开始,她走进了躺在她眼前小路上的那个讲了又讲的故事。124号只有一扇门,如果你在后面想进去,就必须一直绕到房子的正面,走过贮藏室,走过冷藏室、厕所、棚屋,一直绕到门廊。同样地,为了进入故事中她最喜爱的那部分,她也必须从头开始:听密林里的鸟鸣,听脚下草叶树叶的窸窣;看她妈妈匆匆赶路,直走进不像有人家的丘陵地带。塞丝是怎样地用两只本该停下的脚走路啊。它们肿得太厉害了,她甚至看不见足弓,也摸不到脚踝。她的腿杆插在一团呈扇形装饰着五个趾甲的肉里。但是她不能也不愿停下来,因为她一旦停住,小羚羊就用角撞她,用蹄子不耐烦地踢她的子宫壁。她若是老老实实走路,它就好像在吃草,安安静静的———所以她怀着六个月的身孕还在用两只本该停下的脚不停地走。早该停下了,停在水壶旁边;停在搅乳机旁边;停在澡盆和熨衣板旁边。她裙子上的奶水又黏又酸,招来了每一样小飞虫,从蚊子到蚂蚱,什么都有。等她赶到山脚时,她已经好久没有挥开它们了。她脑袋里的铿锵声开始时还好像远处教堂的钟鸣,到这时简直成了一顶箍在耳边、轰隆作响的帽盔。她陷了下去,只好低头看看,才能知道是掉在了坑里,还是自己跪下了。除了她的乳头和肚子里的小羚羊,再没有活的东西了。终于,她平躺下来———想必是平躺着,因为野葱叶子刮到了她的太阳穴和面颊。塞丝后来告诉丹芙,尽管她对她儿女的母亲的性命那样牵挂,她还是有过这个念头:“也好,至少我不用再迈一步了。”即使那个想法出现过,也不过是一闪念,然后她就等着小羚羊来抗议;到底为什么想到羚羊,塞丝自己也搞不明白,因为她可从来没见过一只。她猜想,肯定是在来“甜蜜之家”以前,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造出的一个说法。关于她出生的地方(也许是卡罗来纳?抑或是路易斯安那?)她只记得歌和舞。甚至不记得她自己的妈妈;还是一个看小孩的八岁孩子指给她的呢———从水田里弯腰干活的许多条脊背中指出来。塞丝耐心地等着这条特别的脊背到达田垄的尽头,站起身来。她看到的是一顶不同于其他草帽的布帽子,这在那个女人们都低声讲话、都叫做太太的世界里已经够个别的了。
  “塞———丝哎。”
  “太太。”
  “看住宝宝。”
  “是,太太。”
  “塞———丝哎。”
  “太太。”
  “弄点儿柴火过来。”
  “是,太太。”
  噢,可是当他们唱起歌。噢,可是当她们跳起舞。有时他们跳的是羚羊舞。男人们和太太们一齐跳,太太中有一个肯定是她自己的太太。他们变换姿势装成别的什么,别的不戴锁链、有所要求的什么,它们的脚比她自己更了解她的脉搏。就像她肚子里的这一个。
  “我相信这孩子的太太将会在俄亥俄河血腥的岸上、在野葱中间一命呜呼。”那就是她当时的想法和后来告诉丹芙的话。她的原话。说实在的,若是不用再多走一步了,那倒也算不上太糟糕;可是想到她自己撒手死去,而小羚羊却活在她没有生命的躯体里———一个小时?一天?一天一夜?———她悲痛得呻吟起来,使不到十码外的小道上一个赶路的人停下了脚步,站住不动。塞丝一直没有听到有人走路,却突然间听到了站住的声音,然后闻见了头发的味道。她一听见那个说着“谁在那儿?”的声音,就知道她将要被一个白人小子发现了。就是说,他也有着生了青苔的牙齿,有着好胃口。就是说,当她追寻着她的三个孩子,而其中一个还渴望着她身上的奶水的时候;就是说,在她的丈夫失踪不久;就是说,在她的奶水被抢走、后背被捣了个稀烂、孩子们变成孤儿之后,在俄亥俄河附近的一座松岭上,她将不得好死。不。
  她告诉丹芙,有个鬼东西从地底下冒了出来,钻进她的身体———似乎要把她冻结,但仍能让她动弹,就如同在里面留了一具颚骨。“好像我整个就是一副冷冷的颚骨,在那里咬牙切齿。”她说道。突然间她渴望他的眼睛,想把它们咬碎;然后再去啃他的脸。
  “我饿坏了,”她告诉丹芙,“想到他的眼睛,我要多饿有多饿。我等不及了。”
  于是她用胳膊肘支起身子,拖着自己,一下,两下,三下,四下,挪向那个说着“谁在那儿?”的白人小子的声音。
  “‘来看看吧,’我心想,‘你的末日到了。’果然,那双脚过来了,所以我都想好了,我就从脚开始替天行道,我要把他的脚吃掉。现在说起来好笑,可那是真的。我可不光是准备好了要这样做。我简直是如饥似渴。跟一条蛇似的。咬牙切齿,如饥似渴。
  “那根本就不是个白人小子。是个姑娘。是你能见到的最破衣罗娑的穷鬼。她说:‘看哪。一个黑鬼。可了不得了。’”
  下面就是故事中丹芙最喜爱的部分:
  她的名字叫爱弥,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需要大吃大喝一顿了。胳膊像麻秆儿,头发够四五个脑袋用的。目光迟缓。她看什么都慢吞吞的。话说得太多,真不明白她同时怎么还能喘气。还有那两根麻秆儿胳膊,结果证明,铁打的一般结实。
  “你是我见过的模样最吓人的东西。你在那儿干什么哪?”
  躺在草里,像她刚才自封的那条蛇那样,塞丝张开嘴,可射出的不是毒牙和芯子,而是实话。
  “逃跑。”塞丝告诉她。这是她一整天来说的第一个词儿,因为她舌头发软而含混不清。
  “那就是你逃跑用的脚吗?哎呀我的老天哪。”她蹲下来,盯着塞丝的脚,“你身上带什么东西了吗,姑娘,有吃的吗?”
  “没有。”塞丝试着换成坐姿,但没成功。
  “我都要饿死了,”那姑娘慢慢转着眼睛,察看周围的植物,“还以为会有越桔呢。看着像有似的。所以我才爬上来的。没打算碰上什么黑鬼女人。就算有,也让鸟儿给吃了。你爱吃越桔吗?”
  “我就要生了,小姐。”
  爱弥看着她。“这么说你没有胃口喽?我可得吃点东西。”
  她用手指梳着头发,又一次仔细地察看四周的景物。她发现周围没什么能吃的,就站起来要走;塞丝想到自己一个人被搁在草丛里,嘴里又没长毒牙,心也一下子提了起来。
  “你这是往哪儿去呀,小姐?”
  她转过身,用骤然亮起来的眼睛看着塞丝。“波士顿。去找天鹅绒。那里有家商店叫威尔逊。我见过照片,他们那儿有最漂亮的天鹅绒。他们不相信我能找到,可是我能。”
  塞丝点点头,换了个胳膊肘支撑身体。“你的太太知道你出去找天鹅绒吗?”
  那姑娘把头发从脸上甩开。“我妈妈早先给这儿的人干活,好挣足过路费。可是后来她生了我,马上就死了,于是,他们说我就得给他们干活还债。我都干了,可现在我想给自己弄点天鹅绒。”
  她们谁都没有正眼看对方,起码没有直盯着眼睛。但是她们自然而然地闲聊起来,也没有个特定的话题———当然,有一个躺在地上。
  “波士顿,”塞丝道,“那儿远吗?”
  “噢———远着呢。一百英里。可能还要多。”
  “附近应该也有天鹅绒。”
  “跟波士顿的没法比。波士顿的最好。我要是穿上该有多美呀。你摸过吗?”
  “没有,小姐。我从来没摸过天鹅绒。”塞丝不知道是因为她的声音,还是因为波士顿和天鹅绒,反正白人姑娘说话的时候,婴儿睡着了,一下没撞,一下没踢,所以她猜想自己时来运转了。
  “以前见过吗?”她问塞丝,“我敢说你从来没见过。”
  “就算见过我也不认识。什么样儿,天鹅绒?”
  爱弥的目光拖过塞丝的脸,好像她绝不会向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透露这么机密的信息似的。
  “他们叫你什么?”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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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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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离开“甜蜜之家”再远,也没有必要向见到的第一个人说出真名实姓。“露,”塞丝说,“他们叫我露。”
  “这么说吧,露,天鹅绒就像初生的世界。干净,新鲜,而且光滑极了。我见过的天鹅绒是棕色的,可在波士顿什么颜色的都有。胭脂。就是红的意思,可你在说天鹅绒的时候得说‘胭脂’。”她抬头望望天,然后,好像已经为与波士顿无关的事情浪费太多的时间了,她抬起脚,道:“我得走了。”
  她在树丛中择径而行,又回头向塞丝喊道:“你想怎么办,就躺在那儿下崽吗?”
  “我起不来了。”塞丝说。
  “什么?”她站住了,转身去听。
  “我说我起不来了。”
  爱弥举起胳膊,横在鼻梁上面,慢慢走回塞丝躺着的地方。“那边有间房子。”她说。
  “房子?”
  “呣———我路过的。不是一般的住人的房子。算个披屋①吧。”
  “有多远?”
  “有区别吗?你若是在这儿过夜,蛇会来咬你的。”
  “它爱来就来吧。我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说走路了;上帝可怜我,小姐,我根本爬不动。”
  “你当然行,露。来吧。”爱弥说道,然后甩了甩够五个脑袋用的头发,朝小道走去。
  于是塞丝爬着,爱弥在旁边走;如果她想歇会儿,爱弥也停下来,再说一点波士顿、天鹅绒和好吃的东西。她的声音好像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说呀说呀说个不停,那只小羚羊就一直安静地吃草。在塞丝痛苦地爬向棚屋的整个过程中,它一下都没动。
  她们到达的时候,塞丝已经体无完肤,只有包头发的布没被碰坏。她血淋淋的膝盖以下根本没有知觉;她的乳房成了两个插满缝衣针的软垫。是那充满天鹅绒、波士顿和好吃的东西的声音一直激励着她,使她觉得,她到底并不仅仅是那个六个月婴儿弥留之际的爬行的墓地。
  披屋里满是树叶,爱弥把它们堆成一堆,让塞丝躺上去;然后她找来几块石头,又铺上些树叶给塞丝垫脚,一边说道:“我知道有一个女人,让人把肿得不像样的两只脚给截掉了。”她装成锯东西的样子,用手掌在塞丝的脚踝上比画:“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我以前身量挺好的。胳膊什么的,都挺好看。你想不到,是吧?那是他们把我关进地窖之前。那回我在比佛河上钓鱼来着。比佛河里的鲇鱼像鸡肉一样好吃。我正在那儿钓鱼呢,一个黑鬼从我身边漂了过去。我不喜欢淹死的人,你呢?你的脚让我又想起了他。全都肿起来了。”
  然后她来了个绝活儿:提起塞丝的腿脚按摩,疼得她哭出了咸涩的眼泪。“现在该疼了,”爱弥说,“所有死的东西活过来时都会疼的。”
  永恒的真理,丹芙想道。也许用袖子绕着妈妈腰身的白裙子是痛苦的。倘若如此,这可能意味着那小鬼魂有计划。她打开门,这时塞丝正要离开起居室。
  “我看见一条白裙子搂着你。”丹芙说。
  “白的?也许是我的睡裙。给我形容一下。”
  “有个高领。一大堆扣子从背上扣下来。”
  “扣子。那么说,不是我的睡裙。我的衣裳都不带扣子。”
  “贝比奶奶有吗?”
  塞丝摇摇头。“她扣不上扣子。连鞋带都系不上。还有什么?”
  “后面有个鼓包。在屁股上。”
  “裙撑?有个裙撑?”
  “我不知道那叫什么。”
  “有点掐腰吗?就在后腰下边?”
  “呃,对。”
  “一个阔太太的裙子。绸子的?”
  “好像是棉布的。”
  “可能是莱尔线。白棉莱尔线。你说它搂着我?怎么回事?”
  “像你。它看上去就像是你。你祷告时就跪在你旁边。它的胳膊绕着你的腰。”
  “啊,我的天。”
  “你为什么祷告,太太?”
  “不为什么。我已经不再祷告了。我只是说话。”
  “那你说什么呢?”
  “你不会懂的,宝贝。”
  “不,我懂。”
  “我在说时间。对于我来说,时间太难以信任了。有些东西去了,一去不回头。有些东西却偏偏留下来。我曾经觉得那是我重现的记忆。你听着。有些东西你会忘记。有些东西你永远也忘不了。可是不然。地点,地点始终存在。如果一座房子烧毁,它就没了,但是那个地点———它的模样———留下来,不仅留在我重现的记忆里,而且就存在着,在这世界上。我的记忆是幅画,漂浮在我的脑海之外。我的意思是,即使我不去想它,即使我死了,关于我的所做、所知、所见的那幅画还存在。还在它原来发生的地点。”
  “别人看得见吗?”丹芙问。
  “噢,是的。噢,是的是的是的。哪天你走在路上,你会听到、看到一些事情。清楚极了。让你觉得是你自己编出来的。一幅想象的画。可是不然。那是你撞进了别人的重现的记忆。我来这儿之前待过的地方,那个地点是真的。它永远不会消失。哪怕整个农庄———它的一草一木———都死光,那幅画依然存在;更要命的是,如果你去了那里———你从来没去过———如果你去了那里,站在它存在过的地方,它还会重来一遍;它会为你在那里出现,等着你。所以,丹芙,你永远不能去那儿。永远不能。因为虽然一切都过去了———过去了,结束了———它还将永远在那里等着你。那就是为什么我必须把我的孩子们全都弄出来。千方百计。”
  丹芙抠着指甲。“要是它还在那儿等着,那就是说什么都不死。”
  塞丝直盯着丹芙的脸。“什么都不死。”她说。
  “你从来没有原原本本给我讲过一遍。只讲过他们拿鞭子抽你,你就逃跑了,怀着身孕。怀着我。”
  “除了‘学校老师’没什么好讲的。他是个小个子。很矮。总戴着硬领,在田里也不例外。是个学校老师,她说。她丈夫的妹夫念过书,而且在加纳先生去世后愿意来经营‘甜蜜之家’,这让她感觉良好。本来农庄里的男人们能管好它,尽管保罗F被卖掉了。但是正像黑尔说的,她不愿意做农庄上唯一的白人,又是个女人。所以‘学校老师’同意来的时候她很满意。他带了两个小子来。不是儿子就是侄子。我不清楚。他们叫他叔叔。举止讲究,仨人都是。轻声说话,痰吐在手绢里。在好多方面都很绅士。你知道,是那种知道耶稣小名,可出于礼貌,就是当着他的面也绝不叫出来的人。一个挺不错的农庄主,黑尔说。没有加纳先生那么壮实,可是够聪明的。他喜欢我做的墨水。那是她的制法,但他更喜欢我搅拌的;这对他很重要,因为晚上他要坐下来写他的书。是本关于我们的书,可是我们当时并不知道。我们只想到,他问我们问题是出于习惯。他由带着笔记本到处走、记下我们说的话入手。我一直觉得是那些问题把西克索给毁了。永远地毁了。”
  她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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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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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芙知道妈妈讲完了———至少目前如此。塞丝的眼睛缓缓地眨了一下,下嘴唇慢慢抿上来盖住上嘴唇;然后是鼻孔里的一声叹息,就像一点烛火的熄灭———标志着她的讲述到此为止。
  “嗯,我想那个娃娃有计划。”丹芙说。
  “什么计划?”
  “我不知道,可是那件搂着你的裙子肯定有说道。”
  “也许吧,”塞丝道,“也许它真的有计划。”
  无论她们曾经如何,或者本该如何,保罗D都不可挽回地搅乱了她们的生活。他用一张桌子和雄性的怒吼,使124号失去了在当地享有恶名的资格。丹芙早已学会了将黑人们压在她们身上的谴责引以为荣;他们把闹鬼者想当然地说成一个不知餍足的恶鬼,她也感到满意。他们谁都不知道闹鬼的真正乐趣,不是怀疑,而是洞悉事物背后有事物的乐趣。她的哥哥们知道,可他们给吓着了;贝比奶奶知道,可她因此悲伤起来。谁都不会品味鬼魂相伴的安全感。甚至塞丝也不喜欢。她只不过是逆来顺受———权当面对天气的突然变化。
  可是现在它走了。在榛色男人的那阵吼叫的狂风中飞走了。丹芙的世界骤然萧索,只剩下林中一间七英尺高的祖母绿密室。她的妈妈有秘密———她不愿讲的事情,讲了一半的事情。瞧,丹芙也有。而且她的是香甜的———好像铃兰花香水一般香甜。
  保罗D到来之前,塞丝很少去想那条白裙子,他来了以后,她又想起了丹芙的解释:计划。与保罗D初夜之后的第二天早晨,塞丝刚想到这个词可能意味着什么就笑了。那是她整整十八年没再享受过的奢侈,而且这辈子也只有那么一次。在那之前、之后,她的全部努力都用于尽快挨过痛苦,而不是逃避痛苦。她作出的一整套计划———逃离“甜蜜之家”———如此彻底地失败了,所以她再也不会舍命另作图谋了。
  然而那个早晨,她在保罗D身边醒来,女儿几年前用过的那个词又闯进了她的脑海;她想起丹芙看见的那个跪在她身边的东西,也想起了被他拥在火炉前的时候牢牢抓住她的那种信任和记忆的诱惑。到底可不可以呢?可不可以去感觉?可不可以去依赖点什么呢?
  躺在他身边听着他的呼吸,她想不清楚,所以她小心翼翼地、小心翼翼地下了床。
  跪在她常去说话和思考的起居室里,塞丝豁然开朗,明白了为什么贝比萨格斯那样迫切地渴求色彩。屋里没有任何颜色,只有被子上的两块橙色补丁,使得颜色的匮乏更为怵目惊心。房间的墙壁是石板色的,地板是土黄色的,木头碗柜就是它本来的颜色,窗帘是白色的,而主要角色,铁床上铺的被子,是由蓝色的哔叽碎块和黑色、棕色、灰色的呢绒碎块拼成的———节俭与朴素所能允许的所有晦暗和柔和的色调。在这素净的背景上,两块橙色的补丁显得野性十足———好像伤口里的勃勃生气。
  塞丝看看自己的手,又看看两只深绿色的袖子,心想,房子里的颜色少得多么可怜,而她并未像贝比那样惦念它们,又是多么不可思议。故意的,她暗道,肯定是故意的,因为她女儿墓石上的粉红颗粒是她记得的最后一样颜色。从那以后,她就变得像母鸡一样色盲了。每天清晨她负责做水果排、土豆和蔬菜,厨子做汤、肉和所有别的。她却没有任何印象,告诉她自己记住过一只嫩苹果或者一个黄南瓜。每个黎明她都看到曙光,却从未辨认或留心过它的色彩。这不大对头。仿佛有一天她看见了红色的婴儿的血,另一天看见了粉红色的墓石的颗粒,色彩就到此为止了。
  时时刻刻有强烈的感情占据着124号,也许她对任何一种丧失都无动于衷了。有一个时期,她每天早晚都要眺望田野,找自己的儿子。她站在敞开的窗前,不理会苍蝇,头偏向左肩,眼睛却往右搜寻他们。路上的云影,一个老妇,一只没拴绳子、啃食荆棘的迷途山羊———每一个乍看上去都像霍华德———不,像巴格勒。渐渐地她不再找了,他们十三岁的脸完全模糊成儿时的模样,只在她的睡梦中出现。她的梦在124号外面随心所欲地漫游。她有时在美丽的树上看见他们,他们的小腿儿在叶子中间隐约可见。有时他们嘻嘻哈哈地沿着铁轨奔跑,显然是笑得太响了才听不见她的叫声,所以他们从不回头。等她醒来,房子又扑面而至:苏打饼干碎末曾经在旁边排成一行的那扇门;她的小女儿喜欢爬的白楼梯;过去贝比萨格斯补鞋的那个角落———现在冷藏室里还有一堆鞋呢;炉子上烫伤了丹芙手指的那个位置。当然,还有房子本身的怨毒。再容不下别的什么东西、别的什么人了,直到保罗D到来,打乱这个地方,腾出空间,撵走它,把它赶到别处,然后他自己占据了腾出来的空间。
  因此,保罗D到来的第二天早晨,她跪在起居室里,被那标志着124号实为颜色匮乏的不毛之地的两方橙色搞得心烦意乱。
  这都怪他。在他陪伴下,情感纷纷浮出水面。一切都恢复了本来面目:单调看着单调了;热的热起来。窗户里忽然有了风景。还有,你想不到吧,他还是个爱唱歌的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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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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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米,一点豆,
  就是不给肉。
  干重活,累断腿,
  面包没油水。
  现在他起床了,一边修理前一天打坏的东西,一边唱着歌。他在监狱农场和后来战争期间学的那几首老歌。根本不像他们在“甜蜜之家”唱的,在“甜蜜之家”,热望铸成了每一个音符。
  他从佐治亚学来的歌是平头钉子,教人敲呀敲的只管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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