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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放弃: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

_6 薛曼(美)
  "谢什么,应该的。"
  他笑着扬长而去。我走进学校,试着不理会同学们注视的眼光。
  然后我看到洛杰从前门走了出来。
  老天,这场圣战,看来不打是不行的。靠!我这一辈子就是一场永不止息的战斗。
  "嗨。"洛杰说。
  "嗨。"我说。
  "骑车的那人是谁?"
  "噢,那是我爸的拜把兄弟。"
  "那台机车很屌哦。"他说,"经典车。"
  "呀,他刚买的。"
  "你常跟他一起骑车?"
  "是啊。"我撒了谎。
  "酷。"洛杰说。
  "是啊,酷。"我说。
  "好吧,那,"他说,"回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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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阿嬷给我一些建议(2)
  然后他就走开了。
  哇,他没揍我。他人其实还不错。他对我表现了一点敬意。他对尤金和他的机车表现了敬意。
  也许阿嬷说得没错,也许我挑战了狗头老大,现在得到奖赏了。
  我深爱我的阿嬷,她是地球上最聪明的人。
  我觉得我终于像个人了。才刚走进学校,一眼就看见美女潘娜洛普。
  "嗨,潘娜洛普。"我说,希望她知道我现在已经被狗党接受了。
  她答都没答我,可能是没听到。
  "嗨,潘娜洛普。"我再叫一次。
  她看着我,嗅着我。
  她嗅我!
  好像我很臭或怎么的!
  "我认识你吗?"她说。
  全校只有大约一百名学生,对吗?所以,她当然认识我,她只是有点贱。
  "我是二世。"我说,"我是说,我是阿诺。"
  "哦,对噢。"她说,"你是那个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搞不清的男生。"她的朋友们在一旁咯咯地笑。
  我好丢脸。我也许慑服了国王,但皇后还是恨我。我猜阿嬷并非万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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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小丑的眼泪
  内文十:
  小丑的眼泪
  回想我十二岁那年,爱上了一个叫婕恩·晨曦的印第安女孩。她身材高挑,有着褐色的皮肤,是全保留区最棒的帕瓦节舞者,她那以水獭皮编成的长辫子更是传奇一桩。不用说,她根本不在乎我,大多时候只会取笑我。奇怪的是,她叫我"白鬼中学生",到现在我都搞不懂她为什么那样叫我,但那只有让我更爱她。我配不上她。虽然只有十二岁,但是我已经很清楚:我老是会爱上我追不到、得不到和对我没兴趣的女生。
  有一天晚上,大概清晨两点左右,罗迪睡在我房间,我把我的心意对他全盘托出。
  "老天,"我说,"我爱死婕恩了。"
  他躺在地板上装睡。
  "罗迪,"我说,"你睡了吗?"
  "还没。"
  "你有没有听到我刚说的?"
  "没有。"
  "我说我好爱婕恩。"
  他只是沉默不语。
  "你不能说点什么吗?"我问。
  "关于什么?"
  "关于我刚刚说的。"
  "我什么也没听到。"
  他是故意刁难我。
  "拜托,罗迪,我跟你说真的。"
  "你是个蠢蛋。"他说。
  "这有什么蠢的?"
  "婕恩根本不鸟你,"他说。
  他那样一说,就把我弄哭了。天,我真是太容易掉泪。我开心时哭,悲伤时哭,生气时也哭,一哭起来就哭得更凶。那是懦弱的表现,勇士的相反。
  "别哭了。"罗迪说。
  "我没有办法,"我说,"我爱她胜过爱任何人。"
  没错,我那时就是这么个超级戏剧化的十二岁男生。
  "拜托,"罗迪说,"别再鬼叫了,好吗?"
  "好啦,好啦,"我说,"对不起。"
  我拿个枕头擦擦脸,再用力把它丢到房间的角落。
  "老天,你真是懦夫一个!"罗迪说。
  "别告诉任何人我为了婕恩而哭。"我说。
  "我有泄露过你的任何秘密吗?"罗迪问。
  "没有。"
  "那就是啦,我不会跟任何人说你因为一个笨女生而哭的。"
  他真的没有跟任何人说。罗迪是我的守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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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万圣节
  内文十一:
  万圣节
  今天是万圣节,上学时我打扮成无家可归的阿呆游民。这个角色对我而言非常容易,我的好衣服和坏衣服之间一向就没什么差别。我看起来本来就蛮像个路人甲的。
  潘娜洛普装扮成女游民。不用说,她当然是世上最漂亮的流浪女。
  我们很登对。
  当然,我们并不是一对;但是对于我们两人所展现的一致品味,我还是忍不住得说此什么。
  "嘿,"我说,"我们的装扮一样。"
  我以为她又要对我嗤之以鼻,但她好像要露出笑容了。
  "你的服装很棒。"潘娜洛普说,"你看起来像个真的游民。"
  "谢谢。"我说,"你看起来很可爱。"
  "我不是为了'看起来可爱'才装扮成这样。"她说,"我是为了抗议这个国家对游民的不当对待。今晚我要去讨的是零钱,而不是糖果,然后我要把所有的钱捐给游民。"
  我搞不懂万圣节的装扮怎么会演变成一种政治议题,但是我欣赏她的投入。我要她也欣赏我对这件事的支持,因此我撒了个谎。
  "嗯。"我说,"我这么穿,是为了抗议这国家对印第安游民的不当对待。"
  "噢。"她说,"那很酷噢。"
  "对啊。"我说,"讨零钱这主意很好,我想我也会那么做。"
  那表示,放学后我会去保留区玩"不给糖就捣蛋"的把戏。但是呢,我要到的零钱数额,绝对不可能比得上潘娜洛普在雷尔登镇上要到的。
  "嘿,何不我们明天把钱都凑在一起?这样我们可以捐出原本的两倍呢。"
  潘娜洛普看着我,有点不可思议。我想,她想要弄清楚我是不是认真的。
  "你是玩真的?"她问。
  "当然。"我说。
  "那,好吧。"她说,"就这么说定了。"
  "酷,酷,酷。"我说。
  因此,那天晚上,我出门到保留区去讨零钱。老实讲,我这主意挺蠢的。我年纪太大了,不适合要糖。就算我有正当理由,要为游民募捐,好像也没什么差别。
  结果出乎意外,很多人乐意给我零钱,不少人给我糖也给我零钱。
  我老爸在家,竟然没喝醉。他给了我一块钱。万圣节的时候,他几乎都会在家,清醒又慷慨。
  有几个人,特别是一些老祖母,夸奖我是"去上白人学校的勇敢小鬼"。
  但是也有很多人骂我,当着我的面把门砰一声关上。
  我没有想到其他小孩会怎么对付我。
  十点左右,在回家的路上,有三个家伙埋伏着突击我。我没看清他们是谁,他们都戴着科学怪人的面具,把我推倒在地上猛踢。
  然后吐我一脸口水。
  那些无影脚,我还可以招架。
  但是被吐口水,却让我觉得自己好像一条虫。
  像只臭虫。
  像只快被咸口水烧焦的臭虫。
  他们并没有把我打得太惨。我可以感觉得出来,他们无意要把我打得进医院或满头是包,他们无非是想给我一个教训,提醒我:我是个叛徒。他们要偷的是我的糖果和钱。
  其实钱不多,硬币和纸钞加起来也就十块钱吧。
  但是那些钱,还有把钱捐给穷人的主意,让我蛮引以为傲的。
  我是个为穷人募钱的穷小孩。
  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件十分光荣的事。
  可是那些家伙走了之后,我只觉得自己愚蠢又幼稚。躺在泥地上,我想起以前跟罗迪出来要糖时,我们的装扮总是一样。我知道如果我跟他在一起,永远不会被人攻击。
  然后我又想:罗迪会不会是刚刚揍我的那群人之一。可恶,那就太烂了。我不能相信,我不会相信;不论他有多恨我,罗迪绝不会那样伤害我,绝对不会。
  至少,我希望他永远不会伤害我。
  第二天早上到了学校,我走到潘娜洛普跟前,伸出空空的双手。
  "对不起。"我说。
  "对不起什么?"她问。
  "我昨晚募到了钱,但有几个家伙偷袭我,把钱抢走了。"
  "天啊,你还好吧?"
  "嗯,他们只是踹了我几脚。"
  "天啊,他们踢你哪里?"
  我拉起上衣给她看我肚子、肋骨和背上的瘀青。
  "太惨了。你看过医生没?"
  "还好,没那么严重啦。"我说。
  "这里看起来好严重,很痛的样子。"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指轻轻指着一块最大的紫色瘀青。
  我差点昏倒。
  被她触摸的感觉真好。
  "他们那样对你,让我好难过,"她说,"把钱寄出去的时候,我还是会把你的名字一起写上去。"
  "哇。"我说:"你人真好。谢谢你。"
  "不客气。"她说完就走开了。
  我本该让她走,但是我必须说点让她印象深刻的话,或冠冕堂皇的话之类的。
  "嘿!"我叫住她。
  "什么?"她问。
  "那种感觉很好,不是吗?"
  "什么感觉很好?"
  "知道自己能够帮助别人的感觉,不是吗?"我问。
  "是啊。"她说,"没错。"
  她给了我一个微笑。
  当然,那短短的瞬间之后,我一厢情愿地以为潘娜洛普和我会更亲近,我以为她会更注意我,然后学校的每个人都会发现,然后我会变成全校的大红人。但是一切没有什么改变,我依然是个陌生地方的陌生人。潘娜洛普对我的态度差不了多少,她很少跟我说话,我也很少跟她说些什么。
  我真想请教罗迪。
  "嘿,兄弟。"我想要问他,"我要怎样才能让一个美丽的白人女孩爱上我?"
  "嗯,兄弟。"他会这么说,"首先你得改变你的长相,你走路的样子,还有你说话的样子,全改,那她才会把你当做是她的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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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漫步向感恩节(1)
  内文十二:
  漫步向感恩节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像个僵尸般在雷中校园内游走。
  好吧,这样形容也不是那么真确。
  我是说,如果我真的像僵尸那样走路,我应该挺吓人的;但是,我不是僵尸,因为没有人可以对僵尸置之不理。我只是,好吧,我什么也不是。
  零。
  无。
  没有。
  事实上,如果你把人类想成是身、心、灵三位一体的东西,那我就是活脱脱的非人类。
  这是我这辈子最寂寞的一段日子。
  每当我感到寂寞,我的鼻尖就会冒出一颗很大的青春痘。
  如果状况不见改善,我整个人可能会变成一颗活脱脱的大痘子。
  我感到身上正在产生某种奇怪的变化。
  狂冒青春痘,加上寂寞指数破表,我在保留区起床时是个印第安人,走在往雷尔登的路上却越来越一无是处。
  等到我抵达雷尔登中学,我就成了个货真价实的非人类。
  那些白人小孩不跟我说话。
  他们很少正眼看我。
  好吧,洛杰会跟我点点头,但不跟我往来。我怀疑,我是不是应该给每个人都送上一拳,说不定他们就会注意到我。
  我一个人从这间教室走到那间教室。我一个人吃午餐。体育课的时候我站在体育馆的一角,自己玩球。我把球丢上丢下,丢下丢上,再丢上丢下。
  你一定会想:"好啦,悲惨先生,你到底还要跟我们讲多少你有多郁闷的事?"
  好吧,我可能把情况说得太严重、太夸张了一点。何不让我跟你说几件在这段悲惨期间所发生的事。
  首先,我发现我比大多数白人小孩聪明。
  是啦,我永远比不上几个女生和一个像小爱因斯坦的男生,但我远比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的学生聪明。不只是跟印第安人相比,而是总体来说:我就是聪明。结论。
  给你举个例子。
  上地质学时,老师道奇先生正讲到位于哥伦比亚河旁,在华盛顿州佐治亚市不远处的树林中,有硅化木(石化木)的存在,他说石化木这些木材最后会变成石头,实在相当奇妙。
  我举手发言。
  "有何指教,阿诺。"道奇先生说。
  他有些惊讶,这是我第一次在他的课堂上举手发言。
  "哦,嗯,啊……"我说。
  是啊,我的口才就是这么棒。
  "有话就说。"道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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