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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放弃: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

薛曼(美)
永不放弃: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
作者:[美]薛曼·亚历斯
【内容简介】
  永不放弃: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本世界级的励志成长小说!激励3亿美国人,全美有史以来获奖最多的励志小说!美国总统奥巴马称赞它是“最好的成长礼物”!150家图书馆采购的首选!也是当下全美国父母送给孩子最热门的一本书!这是一个勇敢少年发现自己内在潜力的故事。他的成长经历算不上“温暖”,但珍贵得让人动容!它告诉我们梦想不是微小的事情,你得朝着光亮一步步前进。他的身体虽然有残缺,常常被嘲笑跟欺负,但他依然一往无前。这样一个天真而坚定的少年,仿佛是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因为生命总是充满着缺陷,幸好我们还拥有微笑前进的勇气,这本“小”书,会带给你无畏的信心和力量。有一些人,他从不屈从于命运,请在本书里寻找这样一位少年。他在纸间笑着闹着,但目光坚定,请记住,他的名字叫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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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本月熊猫俱乐部(1) 第2节:本月熊猫俱乐部(2)
第3节:本月熊猫俱乐部(3) 第4节:为什么鸡对我这么重要(1)
第5节:为什么鸡对我这么重要(2) 第6节:"复仇"就是我的名字(1)
第7节:"复仇"就是我的名字(2) 第8节:"复仇"就是我的名字(3)
第9节:"复仇"就是我的名字(4) 第10节:因为,"几何学"不是法国旁边的某个国家(1)
第11节:因为,"几何学"不是法国旁边的某个国家(2) 第12节:因为,"几何学"不是法国旁边的某个国家(3)
第13节:希望加上希望(1) 第14节:希望加上希望(2)
第15节:希望加上希望(3) 第16节:希望加上希望(4)
第17节:希望加上希望(5) 第18节:"走"的意思就是离开
第19节:罗迪唱蓝调(1) 第20节:罗迪唱蓝调(2)
第21节:如何战胜怪物(1) 第22节:如何战胜怪物(2)
第23节:如何战胜怪物(3) 第24节:如何战胜怪物(4)
第25节:如何战胜怪物(5) 第26节:阿嬷给我一些建议(1)
第27节:阿嬷给我一些建议(2) 第28节:小丑的眼泪
第29节:万圣节 第30节:漫步向感恩节(1)
第31节:漫步向感恩节(2) 第32节:漫步向感恩节(3)
第33节:漫步向感恩节(4) 第34节:漫步向感恩节(5)
第35节:漫步向感恩节(6) 第36节:漫步向感恩节(7)
第37节:老姐寄来的伊妹儿 第38节:感恩节
第39节:饥饿的痛苦(1) 第40节:饥饿的痛苦(2)
第41节:饥饿的痛苦(3) 第42节:罗迪给我关于爱的忠告
第43节:舞,舞,舞(1) 第44节:舞,舞,舞(2)
第45节:舞,舞,舞(3)
第1节:本月熊猫俱乐部(1)
  内文一:
  本月熊猫俱乐部
  我的脑袋天生积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这样。事实是,我出生时头颅里面的脑脊髓液太多了。脑脊髓液就是脑里的油,只不过医生把它说得好听一点。脑叶里的油脂跟车子引擎里的机油一样,可以让机件跑得快速又平稳。不过,像我这样的怪人,出生时头颅里不但油太多,而且还又厚又黏又恶心,把这颗脑袋该做的事搞得一塌糊涂。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来,全都泡在油里。
  没错,我的脑袋浸泡在油里。
  但是,这样说的话,又会使得这整件事听起来怪诞又可笑,仿佛我的脑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里面的炸薯条。所以,换个说法是:"我的脑袋天生积水。"这样好像比较正经,比较诗意,比较准确。
  好吧,或许这样说也不会很正经。也许,这整件事根本就是怪诞又可笑。
  可是,诶,拜托好吗,当初医生切开我的小脑袋瓜,用某种小吸尘器抽出里面多余的脑液时,难道我的老妈、老爸、老姐、阿嬷、表哥、表弟、姑姑、阿姨、叔叔、伯伯等人,他们会觉得好笑吗?
  我当时只有六个月,本来应该在手术中挂掉--就算那台迷你吸尘器没有弄死我,那场手术也会让我严重脑残,一辈子成为植物人。
  唉,不用说,那场手术没把我杀了,否则我也不会在这里写这本书。不过,我的脑部伤残倒是替我的健康带来种种问题。
  首先,我有四十二颗牙齿。正常人类的牙齿数量是三十二颗,对吧?但是呢,我却有四十二颗。
  比一般人多了十颗。
  比正常人多了十颗。
  比人类多了十颗。
  我的牙齿拥挤到几乎连嘴巴都闭不起来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那边,请他们把我嘴里的一些牙齿拔掉,希望从此之后我能正常进食,不要像只秃鹰,口水老是流个不停。可是那儿每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补助案,结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内,把多出来的十颗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天真的白人牙医相信,印第安人对于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开给我们一半剂量的麻醉药。
  你说他是不是很变态?
  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一年也只补助一次眼镜的配购,提供的款式也就那么一款:又丑又厚的黑色塑胶框的那种。
  脑部受损让我一眼近视一眼远视,结果我丑陋的眼镜也就跟我的双眼一样:两边不平衡。
  我常常头痛。我的双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种以前曾经结婚、而现在对彼此痛恨到极点的一对敌人。
  我三岁那年就开始戴眼镜。我这人看起来,简直就像个三岁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区里面到处跑来跑去。
第2节:本月熊猫俱乐部(2)
  哦,另外,我很瘦。侧身一溜,人就不见了。
  不过,我倒是大手大脚的。三年级时就穿十一号的鞋!大脚、细铅笔身,我走起路来就像个大写的英文字母L。
  还有,我的头颅巨大无比。
  真是壮观。
  我的脑袋,大到连原住民保留区里面的小孩都爱围着我,看我的脑袋。有些小孩叫我"天体轨道",有些干脆叫我"地球仪"。那些爱整人的家伙常逮住我,抓着我的身体转圈圈,然后指着我头颅上的任一点说:"我要去那里。"
  不用说,我的外表看起来很滑稽;不过,最惨的还是"里面"。
  第一,我有癫痫症,一周至少发作两次。也就是说,我很规律地在伤害着自己的大脑。问题是,我会痉挛是因为我的脑袋受过伤,但是每次癫痫发作等于是把旧伤口再次撕开。
  没错,只要癫痫一发作,我就是在伤害我的旧伤。
  我的癫痫已经有七年没发作了。不过,医生都告诉我:"依然有高度复发的倾向"。
  高度复发的倾向。
  听起来像不像诗句滑出舌尖那么顺口?
  还有,我说话结巴,口齿不清。或者我应该说,结--结--结--巴--巴,口--口--口--齿--齿--齿--不--不--不--清。
  你可能认为口吃不是什么要人命的事。但是让我告诉你,对一个小孩来说,再也没有什么事比口吃更危险了。
  一个五岁小孩结结巴巴,可爱。不是吗?大多的一流童星还不是讲话结结巴巴,一路红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岁或八岁,如果还是口齿不清的话,那还是蛮可爱的;但是,等你到了九岁或十岁还那样,你就完蛋了。
  因为九岁或十岁之后,如果你讲话结巴,你就会被当成智障。
  要是你跟我一样,十四岁了讲话还在结巴,那你就是天下最智障的智障儿。
  原住民保留区里的人,每天大概要叫我个两次智障。叫我智障的时机,通常是他们在扒我裤子、把我的头塞进马桶,或者朝我的头掴掌的时候。
  我写这本书时,所用的语气和我平常讲话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我把那些结结巴巴都写进来,你恐怕会以为自己是在读一本由大白痴智障儿童所撰写的"杰作"。
  你知道智障的人在部落里受到什么待遇吗?
  他们惨遭痛扁。
  一个月至少一次。
  呀,没错,本人是"本月熊猫俱乐部"的会员,眼睛常被揍到瘀青。
  我当然想到外面去玩,每个小孩都想往外跑,不过我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安全。所以我都是一个人待在房里,读读书和画漫画。
  我把时间都用在画画上。
  我画我老妈和老爸、我老姐和阿嬷、我的死党罗迪,还有部落里其他的人。
第3节:本月熊猫俱乐部(3)
  我画画,因为文字实在太难以捉摸。
  我画画,因为言语太有限了。
  如果你用英文、西班牙文或者中文说写,只有一定比例的人口了解你。
  但是,如果你用画的,每个人都懂。
  假设我画了一朵花,世上每个男女老少看了都会说:"是一朵花。"
  我画画,因为我想对世界说话,我要世界注意到我。
  手中握着笔,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觉得也许有一天我会变成某个重要人物,也许是艺术家,一个出名又有钱的艺术家。
  我想要名利双收的话,只能走这条路。
  看看这个世界吧,几乎每一个有钱又有名的褐色皮肤的人,都是艺术家:要不就是歌手、演员、作家,要不就是舞者、导演和诗人。
  所以我要画画,因为我觉得这可能是我唯一能脱离原住民保留区的机会。
  在我看来,世界就像一连串崩溃的水坝和无穷尽泛滥的洪水,而漫画就是我的小小救生艇。
  内文二:
  为什么鸡对我这么重要
  好啦,现在你知道我是个漫画家,而且我觉得自己画得挺好的。只是,不管画得再好,我的漫画还是不能取代食物或金钱。我真希望可以画饼充饥,画个花生果酱三明治,或是一手满满的二十元大钞,再变个魔术让它们全变成真的。但那是不可能的,谁也做不到,就算是全天下最饿的魔术师也不能。
  我但愿自己有魔力,可是我只是个小穷鬼,跟我的穷鬼家人一起住在穷鬼印第安原住民保留区里面。
  你知道身为穷人,最惨的事是什么呢?说不定你心里已经解算出以下的公式了:
  贫穷=空空的冰箱+空空的肚子
  没错,我们家有时候是有一餐没一餐的,晚餐只能用睡觉来打发。但是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我老爸老妈会捧着一桶肯德基炸鸡,从外面冲回家来。
  原味炸鸡。
  而且,嘿,奇怪的是,饿的时候食物吃起来就是特别美味。如果你已经饿了大约十八个半小时,再也没什么比一只肯德基炸鸡腿更赞的了。不骗你,一块好吃的炸鸡甚至会让人相信上帝的存在。
  但是,饥饿还不算是穷人最惨的事。
  现在,我相信你一定会问:"好啦,好啦,饿肚子的艺术家先生,口若悬河先生,'我就是个悲剧'先生,秘诀一大堆先生,那么,当个穷人最惨的事到底是什么?"
  好吧,我来告诉你。
  上个礼拜,我最好的朋友奥斯卡生了重病。
  刚开始我以为它只是中暑或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天气实在已经热到不像话了(气温华氏一百零二度,相对湿度百分之九十),很多人都不支而中暑,更别说一只满身是毛的小狗。
  我给它水,但它不喝。
  它躺在狗垫上,眼睛红肿湿黏,疼痛地悲嗥。我才一碰它,它就抓狂似的狂吠。
  仿佛它的神经都已经突出表皮三尺之多。
  我原本以为它只要休息一下就会没事,但它却开始前面呕吐、后面喷粪,小腿且不断踢呀踢呀踢地抽筋颤抖。
  是没错,奥斯卡只不过是我们家捡来养的一只土狗,但是它是我唯一可以依赖的生物。它比我老爸、老妈、阿嬷、婶婶、叔叔、表兄、表弟,还有我老姐,都还要可靠。它教给我的东西,比任何老师还多。
  老实说,奥斯卡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好。
  "妈,"我说,"我们必须带奥斯卡去看兽医。"
  "它没事的。"她说。
  她在骗人。她一撒谎,眼球中央的颜色就会变深。她是斯波坎族的人①,也是个差劲的说谎家。其实这真的是没道理,照理来说,我们印第安人应该很会撒谎才对--只要想想历史上我们是怎么老是被骗的。
  "妈妈,它病得很重。"我说,"如果不带它去看医生的话,它会死的。"
  她两眼盯着我,眼球中央的颜色不再变深,我知道那就表示她要跟我说实话了。可是,相信我,有时候你最不想听到的就是实话。
  "二世,小甜心,"老妈说,"很抱歉,但是我们没有钱给奥斯卡看病。"
  "我会把钱还你的。"我说,"我保证。"
  "宝贝,那要花上好几百块,也许上千块钱。"
  "看医生的钱,我会负责还。我会找份工作。"
  老妈苦笑着,给了我一个紧紧的拥抱。
  天!我真呆啊,一个原住民保留区的小男孩能找到什么工作?到赌场二十一点桌上发牌?年纪太小。除草?整个保留区里面只有大约十五户人家有草坪,但没有一家会找外人除草。唯一的送报路线,是一个叫瓦利的小子的地盘,他也只送五十家,称不上是工作,只能算是他的休闲活动。
  我救不了奥斯卡的。
  救不了!
  救不了!
  救不了!
  我只能躺在它身边好几个小时,抚摸着它的头、轻唤它的名字。
  然后老爸从外面回来,和老妈有一番"长谈"。接着在没有征询我的情况下,他们两人做了某个决定。
  老爸从柜子里拿出他的步枪和子弹。
  "二世,"他说,"把奥斯卡抱到外面。"
  "不要!"我尖叫。
  "它在受苦,"老爸说,"我们得帮它。"
  "你不能那样做!"我哭喊着。
  我真想狠狠揍他一拳,打到他鼻血直流、眼睛瞎掉。我真的很想狠狠踢他的蛋蛋,让他痛到昏倒。
  我气炸了,如火山爆发,如海啸汹涌,是的,我气炸了!
  老爸只能以那种最最悲伤的眼神看着我。他也在哭,看起来好软弱。
第5节:为什么鸡对我这么重要(2)
  我真想用力痛恨他的软弱。
  我真想用力痛恨老爸老妈,让我们这么穷。
  我要把生病的狗狗,和这个世上所有的不幸,全怪罪到他们身上。
  但是我又不能把我们家的贫穷全都怪到我父母身上。父母是太阳,我绕着他们运行。没有他们,我的世界就毁了。
  况且,又不是说我爸妈是那种原本生在富豪世家,后来把家里财产统统赌个精光的败家子、败金女。他们来自贫穷的家庭,他们的父母来自贫穷的父母,他们父母的父母也来自贫穷的父母,家族血源可以一直追溯到开天辟地的第一个穷人。
  就算是亚当和夏娃,尚且有无花果叶可以拿来遮掩私处;但是第一个印第安人什么都没有,只能用他们的小手手。
  我是说真的,我知道我爸妈小时候也曾经有过梦想,而且他们的梦想内容,绝对不是成为穷人。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机会去成就梦想,因为从来没有人在乎过他们的梦想。
  如果有机会,我老妈会上大学。
  她到现在还是嗜读如命,她买书是用磅称的,而且过目不忘,可以整页背出来。她简直是一台人形录音机,不骗你,只要读个十五分钟的报纸,我妈就可以告诉我棒球比数、世界上每一个正在打仗的地方、本期彩券中奖人是谁、爱荷华州首府第蒙市目前最高温是几度。
  如果有机会,我老爸会变成音乐家。
  他一喝醉就唱起经典乡村老歌和蓝调。他的歌喉很不赖,专业得可以上电台表演。他会弹吉他和一点钢琴,还会演奏一把从高中时代保存至今、擦得亮晶晶的萨克斯风,好像他随时要加入某个乐团似的。
  但是,我们部落的小孩没办法了解自己的梦想。我们没有机会,也没有选择。我们就是一个穷字。穷就是我们的全部。
  当穷人的感觉真的烂透了,而"觉得自己好像理所当然就该穷"的感觉,一样也很烂。你开始相信自己穷的原因一定是因为自己又笨又丑,你开始相信自己会又笨又丑,是因为你生来就是印第安人,而因为你是印第安人,你开始相信自己注定穷一辈子。这是个恶性循环,但是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贫穷不会赐给你力量,不会教你要怎样才能坚忍不拔。不。贫穷只会教你怎样继续穷下去。
  于是,就这样,感觉又贫穷又低微又软弱的我,把奥斯卡抱起来,它舔舔我的脸,因为它爱我、信任我。我把它抱到外面的草地,放在我们的青苹果树下。
  "我爱你,奥斯卡。"我说。
  它看着我。我打赌它懂得正在发生的这一切。它知道老爸要对它做什么,但是奥斯卡并不怕。它解脱了。
  但我没有。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开。
  我希望能跑到比超音速还快,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正在经历多少的心痛--可以跑到比超音速还快。所以,我听到了老爸朝我最好的朋友开枪的声音。
  一颗子弹只要花大约两毛钱,谁都买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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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复仇"就是我的名字(1)
  内文三:
  "复仇"就是我的名字
  奥斯卡死后,我沮丧得想找个洞爬进去,永远从人间蒸发。但罗迪把我劝住了。
  "就算你消失了也没有人会发现。"他说,"你还不如振作起来。"朋友的厚爱,就是这样吗?
  罗迪是部落里最强悍的小孩,长得高大、精瘦又强壮,跟蛇一样。他的心也跟蛇一样,又悍又坏。
  但他是我最好的人类朋友。他在乎我,所以总是跟我说实话。况且他说的没错,就算我从世上消失了,也没有人会想念我。好吧,罗迪应该会想我,但是他永远不会承认说他想我。他太强悍了,不屑于表达那种感情。
  除了罗迪、我老爸、老妈、老姐和阿嬷,没有人会想念我的。
  我在部落里是个零,零减去零还是零。当答案总是一样的时候,减法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只能咬牙硬撑。
  我别无选择;尤其当罗迪正处于他生命中最惨的夏天。
  他爹喝得很凶,对他拳打脚踢也很凶。你常会看到罗迪和他娘这对母子俩鼻青脸肿地走在街上。
  "这是战士出征前涂在脸上的战纹,"罗迪总是这么说,"可以让我看起来更勇猛。"
  正因为罗迪从来不隐藏他的伤口,我想那真的让他看起来更彪悍。他总是眼肿唇裂地在原住民保留区里走动。
  今天早上,他一拐一拐地走进我们家,猛地把自己往椅子里丢,将扭伤的膝盖抬放在桌上。可是他嬉皮笑脸,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他的左耳贴了块创可贴。
  "你的头怎么啦?"我问。
  "我老爹说我没有听他讲话,"罗迪说,"他喝个烂醉,想把我的耳朵弄大一点。"
  我老爸老妈也喝,但他们不会像罗迪的爹那么狠,一点也不会。有时候他们或许不理我,或者骂我,但从来、从来、从来不会对我动手。我甚至从来没有被打过,真的。有时候我老妈一发作,会想甩我一巴掌,但老爸从不准她。
  他不相信体罚。他相信的是:冷冰冰地瞪着我,直到把我瞪成一块结冻的冰。
  我家是个安全的地方,所以罗迪老在我们家混,就像家里的一份子,像我们家多出来的一个哥哥和儿子。
  "要不要去帕瓦节?"②
  "不要。"我说。
  斯波坎族每年的帕瓦节欢庆会都是在劳动节的那个周末举行,今年已经是第一百二十七届,活动内容包含唱歌、战舞、赌博、说故事、笑闹、炸面包、汉堡、热狗、手工艺,和一大堆人喝酒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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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复仇"就是我的名字(2)
  我一点也不想参与。
  喔,老实说,那些舞蹈和歌唱很棒,很美。但是那些既不跳舞又不唱歌的印第安人,让我觉得害怕。那些没有节奏感、没有才华和乐感的印第安人极可能会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把出现在他们视线范围内的每个小蹩三全都揍个半死。
  而我一定是他们最容易挑上的小蹩三。
  "走啦。"罗迪说,"我会保护你的。"
  他知道我怕被揍,他也知道他可能得为我而战。
  打从我们一出生,罗迪就保护着我。
  我们同样是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五号被推到这个世界,同样在斯波坎的圣心医院出生。我比罗迪早了两个小时。我天生破碎又怪异,他则天生疯狂。
  他老是又哭又叫踢人揍人。他娘喂他奶的时候,罗迪老咬她的奶头,痛得她不得不放弃喂母奶,改用奶瓶喂他。
  比起那时候,他实在没什么变。
  好啦,我并不是说十四岁的他还到处跑来跑去,乱咬女人的奶头。我是说,他还是一样揍人踢人吐人口水。
  他人生的第一场架,是在幼稚园的时候干的。那次是在打雪仗,有三个一年级学生,其中一个朝他丢了一块冰,他很快就把那三个小孩彻底狂扁了一顿。
  老师跑来阻止,他也打了老师。
  老师当然没受伤,但是,老兄,我跟你说,他可气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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