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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战略思想史

_2 钮先钟 (当代)
  (21)论在战斗成功之后如何结束战争。
  (22)论在挫败后如何补充损失。
  (23)论如何保证不守信用者的效忠。
  (24)论如果指挥官对其现有兵力缺乏信心,则应如何防卫其营地。
  (25)论退却。
  (26)论奇袭。
  (27)论欺骗被围者。
  (28)论诱发阴谋。
  (29)论用何种手段使敌人感受匮乏。
  (30)论如何引诱敌人维持其攻城战。
  (31)论分散敌方守军的注意。
  (32)论使河川改道和污染水源。
  (33)论用恐怖手段打击被围者。
  (34)论从意外的地区发动攻击。
  (35)论布置陷阱以诱被围守军出击。
  (36)论伪装的撤退。
  (37)论如何提高我军的警觉。
  (38)论通信的收发。
  (39)论增援与补给。
  (40)论如何掩饰匮乏和制造充实的假象。
  (41)论如何应付降敌和逃亡的威胁。
  (42)论突击。
  (43)论被围守军的坚持。
  福隆提纳的书共分三卷(篇),上述1–12项列入第一卷(Book Ⅰ),13–25项列入第二卷(Book Ⅱ),26–43项列入第三卷(Book Ⅲ)。原书本尚有第四卷,因被发现为后人所伪造,遂已被删除。从上述各项的内容上可以看出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是已经达到军事战略的层次,而且也不应完全视之为诡道。 [ 注:Frontinus,Strategermata,trans.Charles E.Bennet(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0). ]
五、维吉夏斯
  维吉夏斯(Flavius Vegetius Renatus)的生平已不太可考。大致是生于公元前4世纪。他在罗马似乎是一位高官,但也有人说他是拜占庭人(此时东西罗马尚未分裂)。他虽非军人,但对军事却有深入研究。其伟大的著作《论军事》(De Re Militari,英译为On Military Matters),据说曾经呈献给罗马皇帝费仑提尼安二世(Valentinian Ⅱ)。后者的朝代为371年–392年,当时罗马已在风雨飘摇之中。维吉夏斯怀着文章报国之心,希望其书中建议能被采纳,以使罗马得以重振国威,恢复昔日的光荣。
  全书共分五卷(篇)。第一卷论兵员的选择和训练,第二卷论组织,第三卷论战术,第四卷论攻城与筑城,第五卷论海战。从内容上看来,是以战术和技术为主,似未达到战略层面,但事实并非如此,其中仍然隐藏着若干大战略观念而值得注意。尤其是书中有一卷专论海战,这也正是古代惟一以海洋战争为主题的著作。在中世纪以及近代初期,《论军事》在古代文献中可能是最畅销的一本书。直到19世纪初期约米尼和克劳塞维茨的书出版时为止,维吉夏斯的书可能仍为西方最具有影响力的军事著作。
  《论军事》所留下来的手抄稿约有150本,甚至于在印刷术尚未引进之前,即已有英、法和保加利亚译本。在印刷术实际使用的最早阶段中,从1473年到1489年,该书就已经在五个不同的国家中出版。它被列入军事指挥官的必读参考书目的时间可能比任何其他的书都较长。但到今天对它感兴趣的人却已经很少,实可获致的英译本也不完全。 [ 注:Thomas R.Philips ed.,Rools of Strategy(Harrisburg,Pa.,Stackopole,1944).书中第一章即为《论军事》的英文节译本。 ]
  维吉夏斯的书虽然内容很琐碎,所论述的似乎都是一些实用的方法和技巧,但若作一整合的观察即可以发现维吉夏斯在写此书时,内心里始终抱着一个伟大的理想,而那也是其在大战略层面所坚持的原则:
  战争中的胜利并非完全依赖数量或勇气,只有技巧和纪律才能保证胜利。罗马之所以能征服世界,其主因非它,而是连续的训练,严格的纪律,以及对其他各种战争艺术的不断培养。若无这些因素,罗马人又如何能以劣势的数量,击败数量众多的高卢人和日耳曼人?在财富上我们经常不如非洲人,而在欺诈和谋略上也往往不是他们的对手。毫无疑问,在所有一切的艺术和知识上,希腊人也远比我们优越。面对着这些具有各种不同优点的敌人,罗马人的惟一对策即为非常慎重地选择其人员,并给以极高度的训练。他们彻底了解用不断的练习来磨练其部队的重要。他们也不惜用严刑峻法以惩顽劣。
  于是维吉夏斯作结论说:“重建古代的纪律绝非不可能,尽管现在已经完全废弃。” [ 注:Thomas R.Philips ed.,Roots of Strategy(Harrisburg,Pa.,Stackopole,1944).书中第一章即为《论军事》的英文节译本,p.13。 ]
  维吉夏斯所提出的选训方法和战术规律,对后世都构成学习的模式,尤其在攻城和筑城的技术方面更可以算是最早的教科书。16世纪的马基雅维里受其影响非常重大,对其著作甚至于有抄袭之嫌。这些事实也许都不太重要,而最重要的是维吉夏斯的确已经揭穿了罗马由盛而衰的谜底。诚如19世纪初叶的约米尼所云:
  柔软无力是罗马兵团衰败的主因。那些士兵过去在非洲烈日之下作战,都一点不感到疲倦,现在在日耳曼和高卢的凉爽天气之下,反而觉得甲胄太重,所以罗马帝国的末日也就快到了! [ 注:约米尼,《战争艺术》中译本,(台北,军事译粹社),p.37。 ]
  这也许就是约米尼在读维吉夏斯的书时所发出的感想,这也正是维吉夏斯对后世所发出的警告。
帝国大战略
  从立功的观点来看,至少也有几位重要人物应该列入战略思想史的范畴。第一位当然是号称“战略之父”的汉尼拔。汉尼拔并无任何著作,不过其在战争中所做的决定又还是能够显示他有非常卓越的战略头脑。常有人认为汉尼拔在坎尼会战之后未能直趋罗马是一重大错误,假使换了亚历山大,则罗马也许就早已沦陷。据说他的骑将马哈巴(Maharbal)曾力劝他进攻罗马而他不听,于是马哈巴怒吼着说:“的确是这样,上帝不会把所有的天才都赐与同一个人,汉尼拔呀,你知道如何获致胜利,但却不知道如何利用它。”李维也评论说:“大家都相信那一天的迟误救了这座城市和这个帝国。”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vol.Ⅰ,p.123. ]
  戴布流克对此则有不同的看法:坎尼会战后直趋罗马并不能达到汉尼拔的目的,若攻城不克则反而足以抵消胜利的心理效果。假使马哈巴真有那样一段话,则足以证明他只是一员勇将而非战略家。汉尼拔颇能知彼知己,从开始发动战争之日起,就早已知道不可能完全征服罗马,也不可能毁其巨强地位。他所能希望的仅为用消耗手段来迫使罗马人同意和谈。所以,战略变成了政治,而政治也变成了战略。他一方面动摇罗马的决心,另一方面破坏其同盟国的团结。事实上,其大战略并非不曾获得相当的成功。其所以最后终于失败,的确是诚如波里比亚所云,决定成败的主要因素仍为国家的宪法。罗马全国一心,而迦太基则始终未能动员其全力。 [ 注:Hans Delbrück,History of the Art of War,vol.Ⅰ,p.337. ]
  当汉尼拔纵横无敌之时,罗马方面惟一能够应付危局的人即为费宾,其所采取的战略为使用游击战以消耗汉尼拔的有限人力,并迟滞其行动,因此也就使他获得“Cunctator”(the Delayer,迟滞者)的美名。李德哈特认为此种所谓“费宾战略”(Fabian strategy),与希腊时代的“伯里克利战略”(Periclean strategy)属于同一类型。严格说来,是一种以消耗敌方意志为目的的大战略。事实上,坎尼会战后,双方所继续使用的都是消耗战略,不过消耗又是一种两面开锋(two–edged)的武器,即令能作巧妙的运用,但对于使用者本身也还是会构成伤害。因此,最后决定胜负的因素还是意志和实力。 [ 注:B.H.Liddell–Hart,Strategy,p.31,p.46. ]
  当双方相持不下,形成僵局之后,直到希皮奥登场始有转机出现。依照李德哈特的分析,希皮奥的战略所表现出的是一种极深远的间接性,他不从正面向汉尼拔挑战,而深入其后方以彻底毁灭其权力基础。此种间接路线终于迫使汉尼拔不得不返回北非,并在反客为主的不利条件之下接受最后的决战。若以中国历史为对比,则也正是孙膑在“桂陵之战”(公元前 354年)中所用的“围魏救赵”之计。 [ 注:同上书,pp.49–53。 ]
  第二次布匿克战争把世界给予罗马,而内战又终于把罗马给予恺撒。恺撒固然与亚历山大和汉尼拔齐名,被列为西方四大名将中的第三位,但从战略思想史的观点来看,他似乎是有愧于此种头衔。李德哈特认为恺撒所常犯的错误是往往只把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目标上,而忽视了其较深远的目的。所以就战略而言,他是瑜瑕互见。李德哈特又指出恺撒的间接路线似乎太狭窄,而且缺乏奇袭效果。 [ 注:同上书,p.57。 ]
  也许比之亚历山大和汉尼拔,恺撒还是有一特点,那就是他既能立功又能立言。他曾经留有著作,书名为War Commentaries:De Bello Gallico and De Bello Civili,主要内容为述评其本人在平定高卢和内战期间的战绩。事实上,那似乎是一种故意设计的宣传品,其目的是想要增强其威望并争取人民的支持。因此就战略思想而言,似乎并无太多的价值。
  随着恺撒的死亡,内战的结束,罗马进入新的帝国时代。作为一位战略家,对奥古斯都的评价应高于恺撒。他不仅赢得胜利而且也赢得和平。在他建立帝国之后,地中海世界的确曾经享有一段长时间的和平与安定。奥古斯都的大战略是以持盈保泰为目的,不过若说罗马帝国已采取守势(went on the defensive)则又非尽然,因为罗马已无假想敌。罗马只是不再扩张而已,其原因可分三点:(1)奥古斯都需要和平以便专心重建其帝国;(2)长期内战之后,人民对战争都已厌倦;(3)再继续扩张并不能使罗马获得利益,而只是徒然增加负荷。自从公元9年在条顿布格森林(Teutoburger Wald)惨遭战败,三个罗马兵团被日耳曼人所击碎之后,奥古斯都即决心以莱茵河为帝国的北面疆界,而放弃一切征服日耳曼的计划。此种持盈保泰的大战略看起来似乎很平凡,但要彻底执行则并不容易,因为当国者必须有无比的耐力,拒绝一切的挑拨或诱惑,而不轻启战端。
  鲁瓦克(Edward Luttwak)在当前美国是一位颇负盛名的作者,其所著《罗马帝国的大战略》(The Grand Strategy of the Roman Empire)曾被人称为20世纪有关罗马历史的最佳著作。鲁瓦克认为罗马帝国在历史上的成功并非只是一种单纯的军事成就,其真正的原因是大战略的运用适当。简言之,罗马在大战略领域中有其卓越的理念和传统,有其优良的方法和人才。自从布匿克战争之后,罗马人就逐渐学会了“全国为上,不战而胜”的真理。 [ 注:Edward N.Luttwak,The Grand Strategy of the Roman Empire:From the First Century A.D.to the Third(Baltimore,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6). ]
  鲁瓦克又认为罗马帝国的大战略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所采取的是一种弹性的边防部署,因为此时罗马还是一个尚在扩张中的霸权,所以采取进可攻而退可守的战略。第二阶段开始建立固定的边防系统,鲁瓦克形容其为“预防安全”(preclusive security)。他对于此种观念发出强烈批评,并暗示那是代表一种“马奇诺”防线(Maginot line)的心态,尤其是并无中央预备队(central reserve)的设置。到第三阶段才又改采“纵深防御”(defense in depth)的新系统,鲁瓦克在其书中对于此种体系曾作详尽的分析,并予以高度的肯定。事实上,这也是其书的主要部分。
  概括地说,鲁瓦克的大战略观念以及所作的分段都大致合理,但很讽刺,在时代背景上却犯了一个大错。他的书名明白显示其所论的时段为公元1世纪到公元3世纪。但他所详论和深赞的系统却是公元3世纪之后的产品,遂不免令人有文不对题之感。实际上到罗马帝国的晚期,古文明世界的整个西半部都已落入野蛮人之手,所谓“纵深防御”者,并未能发挥鲁瓦克想象中的那样强大的效力。
  事实上,当罗马第一位皇帝崩殂时,沿着莱茵河和多瑙河的北疆防线即已相当固定,但又并非像鲁瓦克所云,那是代表一种“马奇诺”心态。在公元1世纪和公元2世纪中,罗马帝国的北疆战略部署并非“预防安全”系统而正是一种“纵深防御”系统。不过,它又不是帝国后期所采取的“内向纵深”(interior depth),而是一种“外向纵深”(exterior depth)。简言之,罗马人并非把他们的防线当做其边疆的前缘,准备在其后方作战;而是把它当做底线(baseline),用它作为跃出的跳板。罗马兵团并不准备固守防线,而是随时都准备出击。当他们一发现有威胁可能出现时,就立即出塞发动猛烈攻击以毁灭敌军的主力,而不让它有犯边的机会。所以,他们是以战术攻势来执行战略守势。此种大战略之所以能有效,其关键即为罗马兵团经常享有战术优势,能以少胜多。
  当帝国全盛时,周围疆界长达6000里(亦说万里),罗马焉有那样多的人力来防守?事实上,并非如此单纯,所谓边防者自有轻重缓急之分,最重要者即为北疆,因为若被突破即足以威胁帝国的生命。所以,罗马兵团的总数中有一半以上都是部署在这一条从不列颠到黑海的主要防线上。
  所谓“罗马和平”能够真正维持和平的时间实在非常有限,到公元2世纪中期,异族入侵的次数也就日益频繁,使帝国的人力和财力都开始吃紧。公元3世纪在帝国历史上可算是最黑暗的时代,50年间(235–284)一共换了二十多位皇帝,其中只有两位是善终。在此世纪中所见者为中央政权的瘫痪,边疆防线的破裂,帝国已接近崩溃的边缘。帝国既已危在旦夕,自然也就没有所谓大战略之可言。罗马帝国在政治上有一致命弱点,即根本没有正常的继承制度,又由于奥古斯都创立所谓“御林军”(Praetorian Guard),使本来是想用来保护皇室安全的军队,终于变成“黄袍加身”的工具。此种情况与中国唐代后期以及五代时的现象几乎如出一辙,真是所谓“易君如置棋”。 [ 注:钱穆,《国史大纲》,上册,第五编,第三十章。 ]
  到公元3世纪接近尾声时,幸有戴克里先(Diocletian,284–305)和君士坦丁两帝先后在位,才使帝国暂时得以苟安。究竟是由谁首创新的大战略,即鲁瓦克所谓的第三阶段和纵深防御,曾有相当争论。鲁瓦克似乎相信为前者,实际上,戴克里先并未改变传统的战略,对改变直接负责者为君士坦丁。最大的改变即为中央预备队的设置。那是一支大型机动兵力,由边防军中所抽调的单位来组成,总数在10万人以上。5世纪的罗马史学家左希莫斯(Zosimus)以及写《罗马帝国衰亡史》的吉朋都认为君士坦丁的政策败坏了军中纪律,并撒下了帝国败亡的种子。但蒙森(Mommsen)和鲁瓦克以及很多其他的人则认为新的系统比较符合现实,而就理论来说也比较合理。
  不过,此种纵深防御又确有许多弱点,其最严重的后果即为中央预备队变成了精锐部队,而边防军的素质和数量则日益减弱,在国防政策中降居次等的地位。于是异族也就易于突破防线,使内地变成战场,居民饱受蹂躏之苦,而预备队则必须到处驰援,穷于应付。此种现象与中国宋代亦复类似。宋朝是把较优秀的人员都编入“禁军”(即中央预备队),而把次等人力纳入“厢军”(即地方部队)。事实上厢军根本无作战能力,结果只要边区有警,即必须出动禁军。 [ 注:钮先钟,《中国战略思想史》,p.402。 ] 不过宋代的禁军至少还不会造反,因为它不含有异族。所以,罗马后期的情形是兼有中国唐宋两代的军事弊端,而这也正是鲁瓦克等人所称赞的大战略。 [ 注:对于鲁瓦克的批评可参看Arthur Ferril,“The Grand Strategy of the Roman Empire”(见本书34页注①)。 ]
  不过,若把罗马衰亡的一切责任都归之于军事组织,则又非持平之论。事实上,罗马之亡并非由于外来的征服,而是由于内部的腐朽。诚如中国韩非子所云:“木之折也必通蠢,墙之坏也必通隙”,此之谓“亡征”。已有亡征的国家再遭遇到外来的强烈打击,就正像朽木隙墙一样,鲜有不崩溃者。 [ 注:钮先钟,《中国战略思想史》,p.170。 ]
  罗马也像希腊一样,在其历史过程中,海权始终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罗马本是以陆权起家,直到其已经统一意大利半岛,开始向地中海求发展时,才开始与海洋接触。当布匿克战争初起时,迦太基享有强大的海权优势,双方形成典型的陆海对抗。但在第一次布匿克战争中,迦太基似乎完全忽视罗马海军所具有的潜力,其结果为不仅输掉西西里岛,而且也永远丧失把西地中海变成迦太基湖的机会。到第二次布匿克战争,罗马已经是一个羽翼已丰的海权强国,其制海权不仅始终对战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作用,而且也终于导致迦太基的最后失败,尽管汉尼拔在意大利半岛上曾经赢得多次作战性和战术性的成功。
  若从时间的观点来看,第二次布匿克战争真可以算是一场空前的世界大战,实际上它前后共包括六个不同的战争:(1)在意大利半岛上对抗汉尼拔的战争长达16年;(2)在西班牙的战争长达12年;(3)对马其顿的战争长达9年;(4)在西西里岛上的战争长达4年;(5)在意大利北部对抗汉尼拔之弟马哥(Mago)的战争长达3年;(6)希皮奥在非洲的战争长达2年。罗马之所以能够应付全局,并终于化险为夷,转危为安,实应归功于制海权。此一结论以后也就成为马汉(Alfred T.Mahan)的灵感源头。 [ 注:Colin S.Gray,The Leverage of Sea Power(New York,The Free Press,1992),p.113. ]
  奥古斯都之所以能取得帝位,实应归功于他在艾克提门(Actium)海战中所赢得的决定性胜利(公元前31)。他即位之后即开始建立一支永久性的帝国舰队,除地中海以外,还能在英吉利海峡和黑海,以及莱茵、多瑙两大河上确保水域的安全。以后,虽然帝国北疆边患频繁,但海洋方面则大致都能平安无事,这还是应该归功于海权的适当运用。不过,罗马始终是一个重农轻商的国家,所以似乎不曾了解海权与贸易的关系,而且也未能利用海权来增进国家财富和社会繁荣。奥古斯都所创建的帝国海军维持了两个世纪,以后即由于节约的理由而受到裁减,到3世纪时已经销声匿迹,从此罗马也就不再是世界权力的中心。 [ 注:Richard A.Priston,Men in Arms(New York,Frederick A.Praeger,1956),p.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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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扫描]
cdhyy [OCR] 2008
cdhyy [校对制作] 2008
第三章 拜占庭
钮先钟 [中国]
[出自《西方战略思想史》] 1995
东罗马的兴起
大战略与国防体系
千年帝国的衰亡
东罗马的兴起
  拜占庭(Byzantium)即所谓东罗马(Eastern Roman)帝国,其起点为公元330年,君士坦丁大帝在名为拜占庭的旧希腊殖民地上建立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城作为罗马帝国的陪都。以后到364年,罗马世界分裂成为东西两个帝国。到476年,西罗马沦亡,而东罗马则一枝独秀,仍能继续维持其生存。直到1453年始亡于土耳其人之手。若从364年算起,则这个帝国一共经历1089年。千年帝国之称的确当之无愧。
  拜占庭帝国不仅寿命特长,而且更有不少光荣成就,其强盛和繁荣有时令人难以相信,并曾一再渡过难关,起死回生,似乎更可说是奇迹。当代法国战略大师薄富尔将军(General Boaufre)有云:“拜占庭证明扫荡罗马帝国的洪流可以被控制达千年之久,所以一切事情都是由人的意志和智慧来决定的。” [ 注:André Boaufre,The Suer Expedition,1956(New York,Praeger,1967),p.145. ]
  拜占庭虽发源于罗马,但代表一种独立文明,并非旧帝国的偏安残局,而是新时代的开启。拜占庭在政治上保有若干东方规范,与罗马的体制风格有所不同;文化上所包括的不仅为拉丁传统,而尚有希腊传统,此种混合文化比较宏观而有弹性;宗教上,在东方流行的希腊正教也与罗马正教不同,其与政治关系较密切而构成一种新国教。政治、文化、宗教的三结合遂产生新的民族精神,可以作为立国之本。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New York,Praeger,1956),p.49. ]
  从地缘战略观点来看,国家的强弱贫富与地理背景有微妙关系。拜占庭的战略重心为其首都君士坦丁堡,该城位于欧亚两洲的交点上,控制着小亚细亚与巴尔干之间的东西交通,以及来往于地中海与黑海之间的海运,其军事和经济价值都非常重要。这个都城的形势不仅对其本身防卫极为有利,而且对整个帝国也能提供适当的战略掩护;不仅构成完整国防体系的核心,而且对各地区的防务更能发挥统筹协调的功效。
  君士坦丁堡呈三角形状,三面均有高墙环绕,除沿海部分外,护城河宽达60尺,防御工事极为强固,有天下第一要塞之称。千余年来曾抗拒多次猛烈攻击。据统计,在617年到1453年之间,曾受到25次围攻,而被敌攻入的次数则仅为3次。其中又有两次是十字军的“顺手牵羊”,严格说来只有最后一次(1453年)始真正为土耳其人所攻陷。 [ 注:Colin S.Gray,The Leverage of Sea Power(New York,Free Press,1992),pp.121–123. ] 戴布流克曾指出:
  这个帝国之所以长寿的主因是由于其都城能抗拒一切攻击,并一再构成帝国重建的基础。而每当其敌人呈现弱点时,这个都城甚至于还能领导帝国再度走向胜利和征服的途径。 [ 注:Hans Debrück,History of the Art of War(Greenwood,1982),vol.Ⅲ,p.195. ]
  拜占庭的地理位置在经济上也带来莫大的利益。东部在旧帝国时代即早已成为最繁荣的地区,不仅垄断地中海贸易,而且也与波斯建立了商务关系。当西方衰败之后,东方则相对日益昌盛。许多城市纷纷出现,拜占庭的人口几乎有一半均为城市居民。农业方面也有相当发展。埃及、小亚细亚、叙利亚等省区都有丰富农产足以供养都市人口而有余。所以,拜占庭有其健全平衡的经济发展,并能形成稳定的国力基础。
  富国固为强兵之本,但若无适当的军事力量,则巨大财富之累积,对于国家可能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拜占庭的战略环境颇不安全,必须在军事方面付出极大的努力,否则很难幸存。因此,除君士坦丁堡有极坚固的设防以外,边疆地区也都已建立巨大的防御工事网,各重要城市也都已要塞化。举例来说,在多瑙河上有52座堡垒构成第一道防线,在其南面又有27座堡垒构成第二线。此种规模宏伟的国防体系的建立自非朝夕之功,其执政者必须有远大眼光,坚毅精神,不惜成本,持之以恒,然后始能逐步完成。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of the Western World(Funk and Wagnalls,1954),vol.Ⅰ,p.510. ]
  无论是经济发展或国防建设,又都必须有适当的政治气候与之配合,否则仍难有所成。拜占庭承西罗马的遗风,其宫廷政治时常受到政变阴谋和权力斗争的影响,尤其是未能建立正常合理的继承制度,更是国内政治不易保持长期安定的主因。不过,拜占庭有其组织极佳的文官制度,行政效率颇高,官吏多能奉公守法,尽忠职守,不受政变的影响。贵族阶级(精英分子)都曾受良好教育,对政治具有责任感。尤其是东罗马皇帝之中有不少杰出人才。他们之中有些出身寒微,或用不正当手段夺得帝位,但就政绩而言,又颇为优良。总结言之,这个帝国在政治上固然不无弱点,但无论文治武功又还是常有令人赞赏的成就。
大战略与国防体系
  拜占庭建国之初,处于四面皆敌的恶劣环境之中,其统治者以自保为第一优先,在战略上是完全采取守势。直到裘斯提尼安(Justinian,527–565)即帝位后,始企图收复失地,重振帝国雄风。于是在贝里沙流斯(Belisarius)和纳尔西斯(Narses)等名将率领之下,拜占庭部队曾经收复意大利南部和中部,并远征北非。此种胜利并非由于拜占庭享有数量优势,而是武器、战术和将道都比敌人高明,尤其是现在已经不太为人知道的贝里沙流斯,其事迹和思想都值得研究。
  根据李德哈特的记述,贝里沙流斯的思想的确与孙子非常近似,尽管他不可能读过《孙子》。他曾经说过:“良将应能从战争中获致和平”,“真正的胜利是能迫使对方放弃其目的,并使我方损失减到最低”,“不让敌人有退路,则必然激起其困兽犹斗的勇气”。这些话几乎好像是出于孙子之口。李德哈特认为贝里沙流斯所发展出来的攻势防御战略(defensive–offensive strategy)以后也就变成拜占庭的传统思想。当西欧正陷于黑暗期时,此种思想在拜占庭仍能发扬光大,持久不衰。 [ 注:B.H.Liddell–Hart,Strategy(Faber and Faber,1967),pp.56–69. ]
  不过从大战略的观点来看,裘斯提尼安的胜利和征服不仅只是昙花一现,而且甚至于得不偿失。长期战争使国力受到巨大消耗,在其死后遂使其继承人在军事和经济上都面临难以收拾的残局。接着毛里斯皇帝(Maurice,582–602)遂决心改革,重新确立国家战略的基本观念,而此种观念在此后五个世纪中大致都能维持不变。
  毛里斯的基本观念简单而易于了解。以当时的拜占庭而言,其国力是攻则不足而守则有余。国内工商业发达,人民安享高水准生活,对侵略和征服早已丧失兴趣。领土的扩张不仅要付出重大成本,而且在管理上和防守上也会增加无穷的烦恼。所以,拜占庭对于不能消化的领土实无寻求之必要。拜占庭的惟一目的即为确保其现有的领土和财富,并永远过着富强康乐的生活。所以,其战略构想为企图使用各种手段以避免战争,最好是能使敌人知难而退,不敢进犯。此即所谓守势的吓阻战略,换言之,就是用防御手段来达到吓阻目的。大致说来,与现代的瑞士颇为类似。
  毛里斯基于此种构想,遂着手建立一套完整的国防体系,其主要目的即所谓“长治久安”:一方面企图用最小的成本来维护最大的安全;另一方面又可预防国内军阀叛乱的危险。概括言之,可分下述四点:(1)健全人事制度,使军事人员的升迁调动之权都直属中央,部队指挥官不得擅专;(2)减少佣兵人数,并对其任务加以严格限制,只用来组成中央战略预备队和充任边防部队的骨干;(3)建立民兵制,并依赖他们来防守边疆,同时建筑要塞网来增强防御;(4)对于民兵采取免税和授田的措施,在边区逐步推行兵农合一的制度。此种制度又与中国唐代府兵制颇为类似。 [ 注:关于唐代府兵制的详情可参看钮先钟,《中国战略思想史》(黎明),pp.364–365。 ]
  当然,任何制度的建立都非一蹴可致,以后拜占庭的国防组织又有更进一步的改进,那就是把重要边疆地带划分为若干“军区”(theme)。因为这个帝国几乎可能从任何方向上受到奇袭,假使敌军穿透了帝国的外围,则不设防的内地省区就会受到无情的蹂躏,而中央预备队也可能来不及救援,于是国家元气必将受到严重伤害。设立军区的目的即为保持一种区域性的高度戒备。
   7世纪时,拜占庭共设立13个军区,到10世纪时,又增加到30个军区,这也许可以暗示边患有日益严重的趋势。但在此300年间,拜占庭的军队总数并未成比例增加,所以增设军区的真正原因也就似乎很难理解,不过有一种可能,即故意虚张声势以炫耀兵力的强大,借以对异族产生威慑作用。
  军区设有司令(strategos)一人,不仅指挥军事,而且兼理民政。通常每个军区的常备兵力都是一个军(thema),每个军下辖两到三个师(turma)。基本战术单位为营(humerus),员额为 300到400人。一个师所辖的营数为5到8个,可见其编制相当具有弹性。在其正常状况时,拜占庭的常备陆军兵总数约在 12万人到15万人之间。以如此少量兵力防守那样辽阔的边区实非易事,其常能完成任务似应归于下述两点理由:(1)有设计极佳的战略防御体系;(2)常备兵力虽少但素质极佳,而且又有民兵的支援。
  每个军区都有若干战略据点(要塞),其间有良好的道路交通和相当有效的通信联络(例如烽火台)。另有高度机动化兵力(通常为重骑兵,相当于现代装甲部队)供紧急救援之用。通常入侵的异族都无法攻陷那些据点,因为他们缺乏攻城的能力。同时,由于缺乏适当的后动组织,他们又必须分散兵力去抢夺给养。于是拜占庭的机动兵力就会乘机反击,并把他们逐出界外。因为有要塞的掩护,再加上高速的行动,遂常能以寡敌众,以少胜多。 [ 注:Charles Oman,A History of the Art of War in the Middle Age(London,Methuen,1978),vol.Ⅰ,p.357. ]
  拜占庭的陆军在组织上完全像一支现代部队,与当时其他民族比较真是进步得太多了。概括地说,其组织分为战斗和后勤两方面。战斗兵力分为骑、步、炮三兵种,而其精兵则为重骑兵,相当于现代装甲部队,经常构成打击敌人的主力。其人马都曾受过严格训练,能适应各种不同战略情况。又有一特点必须说明:他们并非靠冲击(shock)取胜,而是凭借火力(弓箭)来击败敌人。其射技极佳,几乎百发百中。虽名为重骑兵,但装甲很轻,不准备与敌人作白刃战,遂更能提高其机动性。这一点与蒙古骑兵的战术颇为类似。 [ 注:钮先钟,《中国战略思想史》(黎明),pp.448–449。 ]
  步兵分为轻重两类:重步兵在战斗时构成战术基础,其队形兼有希腊方阵和罗马兵团之优点;轻步兵则担负某些次要任务,例如要塞的防守。炮兵使用各种投射武器(弹射机),所发射物体有石块、矢箭、火球等。不过,拜占庭人似乎尚无使用火器的记录。民兵均为轻步兵,除支援常备军以外,也可从事游击战。
  后勤方面则更有超时代的高度组织和效率,包括补给、工程、运输、通信、医护等单位在内。尤其值得强调的,古代西方陆军中有编制以内的军医单位者,可能这是惟一的记录。拜占庭陆军的每一个营都配属有军医一人,担架手若干人。因为人是该国最宝贵的资源,所以对于伤患的救护特别重视。这又与蒙古军有其类似之处。 [ 注:同上书,p.451。 ]
  拜占庭虽有如此完善的军事组织,但其本国籍兵员的召募又始终为一经常存在的难题。拜占庭未能恢复罗马早期的征兵制,实为国家安全领域中的根本弱点。最初,由于边远地区,例如安纳托利亚(Anatolia)、伊苏里亚(Isauria)、亚美尼亚(Armenia)等地,民风强悍,常能发挥保乡卫国的精神,所以也就成为最重要的军事人力来源。至于大都市和内部富庶地区则很少有人愿意当兵。到其历史后期,由于亚洲省区逐渐丧失,兵源遂日益缺乏,而只好尽量雇用外籍佣兵,其结果即为国势随之而日益衰颓。 [ 注:有关拜占庭军事组织的资料来源分别出自J.F.c.Fuller,A Military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vol Ⅰ,pp.395–397);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chap,4,pp.49–62). ]
  拜占庭有相当良好的军事教育,其军官的培育也已制度化,足以使优秀人才出头。各军区司令定期轮调,其目的不仅为防止军阀割据,而也可以养成朝气。为提高军官的学识水准和应变能力,拜占庭又有非常优秀的军事教科书。其中最著名者为毛里斯皇帝所著的Strategicon和利奥六世(Leo Ⅵ)所著的 Tactica。前者大约成书于公元580年,后者则约为公元900年。毛里斯著书的目的为造就其国家的将才。将军(即军区司令)的头衔为“strategos”,其书遂定名为“Strategicon”其意义就是“将军之学。”
  利奥六世又有“智者”(Leo the Wise)之称,在思想方面不仅继承毛里斯而更能发扬光大。他认为为将者智重于勇,不可轻敌冒险,这与中世纪西欧武士们只知重视匹夫之勇,真乃不可同日而语。他的书对于战争已经作了相当科学化的研究,对各种不同的情况,各种不同的敌人,以及应采取何种战法,都曾作精密的分析。此种规律或范式,遂定名为Tactica,此一名词的来源出于希腊字“Taxis”,其意义为战斗单位,所以利奥之书也就是战斗单位的教范。
  这两部书成为拜占庭的军事经典。富勒将军在其《西方世界军事史》中曾指出:“直到19世纪为止,西欧都不曾产生过如此优秀的军事教范,这绝非夸大的评论。”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vol.Ⅰ,p.395. ] 事实上,直到1770年,这两部书始由梅齐乐(Paul de Maizeroy)译成法文,而他又根据其书名创造出“strategy”和“tactics”两个新名词,并于1777年在其自己所著的《战争理论》(Theorie de la guerre)一书中首次使用。此即为“战略”和“战术”两个现代军语的起源。 [ 注:Azar Gat,The Origins of Military Thought(Oxford,1991),p.46. ]
  拜占庭虽有非常优秀的国防组织和军事思想,但其国家安全的第一线又非军事权力,而是在大战略领域中对于各种权力因素的综合运用,包括外交和情报等都在内。由于此种运用的成功,拜占庭始能维持其千年的寿命。拜占庭的基本目的为避免战争,维持和平,所以遂尽可能使用非军事手段。这些手段种类繁多,必须有高度的智慧,在运用时始能得心应手,并产生一种近似神奇的“协力”(synergistic)效果。
  拜占庭人可以算是孙子的信徒,他们不仅完全了解“四知”的重要(知彼、知己、知天、知地),而且对于情报也确有高效率的组织和运作。其情报网遍布当时世界各国,其间谍也常在他国政府内活动,并幕后影响其政策。除秘密活动之外,拜占庭在外交领域中也非常活跃,由于拥有巨大财富,遂又能灵活运用“黄金外交”;不仅与他国缔结同盟,并向其提供经济援助,甚至于还可能使用贿赂手段以驱使他国采取有利于拜占庭的行动。此种“以夷制夷”的战略常能获致成功,而让拜占庭坐收其利。例如在5世纪中期,艾铁拉(Attila)因接受拜占庭的贿赂,遂率领其匈奴大军入侵西欧,而不侵犯拜占庭在巴尔干的领土。在6世纪和7世纪,拜占庭为安抚波斯起见,也曾对其输纳“岁币”黄金3万块。 [ 注:Azar Gat,The Origins of Military Thought(Oxford,1991),p.46. ]
  拜占庭人不仅经常使用非军事手段,而且更擅长孙子所谓的“诡道”,从笃信基督教义的西方人眼中看来,这似乎是不合乎道德的原则。但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观点来评估,则他们的思想与所谓现实学派的观念若合符节。著名史学家波齐曼(Adda B.Bozeman)曾指出:
  拜占庭统治者认为国家至上,国家的行动不受任何法律和道德的限制。在拜占庭的政治传统中并无善恶之分,而只有利害之别。 [ 注:Adda B.Bozeman,Politics and Culture in International Histor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0),p.338. ]
  从战略的观点来看,拜占庭人对于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所采取的基本态度实无可非议,而其现实、认真和机警也许还值得称赞。事实上,拜占庭政府在其国际行为上还是自有其规范,例如:对已签订的条约必认真履行,绝不反悔;对使节或谈判代表给予应有的尊重和周密的保护;对于战俘和非战斗人员绝不虐待;在击败勇敢的敌人之后,尽量采取宽大的态度以期化敌为友。凡此种种都表现出高度的智谋,而绝非见利忘义。
  拜占庭在大战略层面上的最大成就是对海权和陆权的整合运用,使二者互相补益,相得益彰。罗马在布匿克战争中虽曾凭借海权来获致胜利,但罗马始终还不算是海洋国家。拜占庭则不一样,海权对于这个帝国的兴衰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拜占庭之所以能繁荣强盛,历久不衰,海权的灵活运用实为主因之一。甚至于在裘斯提尼安的时代,拜占庭之所以能远征意大利和北非,收复失地,也都是有赖于海权的支持;否则即令有贝里沙流斯那样的名将,也还是不能立功异域。所以,后世史学家常认为“制海权”实为拜占庭的“国宝”(the most valuable asset)。 [ 注:Steven Runciman,A History of the Crusad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51),vol.Ⅰ,p.20. ]
  拜占庭很像18和19两个世纪中的英国,君士坦丁堡也像伦敦一样成为世界商业中心。所以,其海军不仅要保障其国家的安全,而更重要的任务则为确保其财富来源,即工业与贸易。早在7世纪,拜占庭即已在地中海内的战略要害上建立海军基地。到8世纪时,海军也采取军区制,组织更趋完善。平时维持五支舰队:主力为帝国舰队(Imperial Fleet),以君士坦丁堡为基地,负有拱卫首都和支援全局的任务;其他四个省区舰队(Provincial Fleet)则分别以小亚细亚南岸、拉芬纳(Ravenna)、西西里,以及爱琴海中若干岛屿为基地,其维持费用和补给也都由各省区负责提供。此种颇具弹性的组织不仅使兵力可相互支援,而也容许拜占庭在当时的地中海世界中长期保持相当完整的制海权。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54. ]
  海权不仅对国家经济有重大贡献,而且又能与陆权相辅相成,合作无间,构成其国家战略的第二根支柱。由于有海军配合,陆军的战略机动性也随之而更为增强,于是整个帝国的防卫遂能发挥高度的韧性。拜占庭的敌人,例如柔然人(Avars)、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都逐渐认清除非他们也有一支第一流的海军,否则在战略上即无法和拜占庭竞争。因此,在千余年的历史中,曾一再出现激烈的海军军备竞赛和制海权争夺战。
  早在6世纪,拜占庭即已建立海军使其得以向北非、意大利、西班牙投射权力。7和8两世纪时,拜占庭又大建海军以来应付柔然人、波斯人、阿拉伯人的进攻。9和10两世纪时,拜占庭又收复塞浦路斯、克里特、罗德斯、西西里等曾经一度丧失的岛屿,并用它们来作为保护海洋贸易的基地。甚至于到 11和12两世纪时,拜占庭国势已日益衰颓,但其海军仍能同时应付东西两面的威胁,使这个老大帝国尚能苟延残喘达相当长久时间,足以证明海权为拜占庭国宝之说信而有征。 [ 注:Archibald R.Lewis and Timothy J.Runyan,European Naval and Maritime History(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5).第二章对于拜占庭的海权史有详细的论述。 ]
  拜占庭不仅有完整的海军基地网,强大的舰队,优秀的海员,而且还控制着建立大海权所必需的工业和材料,而其他国家对这些资源则常感缺乏,所以在竞赛中自非其对手。此外,拜占庭还有一种秘密武器,即具有神秘意味的“希腊火”(Greek fire),通常也称为“海火”(Sea fire)或“湿火”(Wet fire)。其成分在当时是一种高度机密,今天更无人知道。据现代专家推测,可能是一种易燃的流质物,用喷射方式洒在海面上,引起燃烧以焚毁敌船。公元673年,当阿拉伯舰队企图通过鞑靼尼尔海峡时,拜占庭人即曾使用此种防御武器而使其受到重创。虽然“希腊火”的真相还是一个谜,但至少可以暗示拜占庭在那个时代享有战术优势。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55. ]
  拜占庭与阿拉伯之间的战争起自7世纪初期,终于8世纪中期,在此长期战争中,海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战后,拜占庭恢复和平与繁荣,仍继续成为地中海的贸易中心。其政府对贸易采取管制政策,其设计当然是对其经济有利,但后来却产生反作用,甚至于加速帝国的衰颓。拜占庭以意大利城市为主要贸易伙伴,结果使那些城市的财力也日益成长,并自建商船来和拜占庭竞争。到10世纪,拜占庭的海运业已出现显著的衰落现象,而这又对海军产生严重的影响,因为海军必须从讨海为生的人口中抽调有经验的人力。所以,海洋商业的不振常导致海军实力的减弱,而这又会形成恶性循环:海军的减弱会使海洋商业由于缺乏保护之故而难有蓬勃发展。结果是军事与经济俱受其害,于是当新的回教(土耳其)海权兴起时,拜占庭也就感到难以自保。 [ 注:有关拜占庭海权与贸易的关系,可参看Archibald R.Lewis,Naval Power and Trade in the Mediterranea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1)。 ]
千年帝国的衰亡
  拜占庭开国于4世纪(364),亡国于15世纪(1453)。在此长达千余年的过程中,起伏兴衰,悲欢离合,实非本书所能尽述。现在仅将关键大事简述如下,以来显示其与战略思想演进的关系。
  东罗马建国之后,经过百余年的休息,裘斯提尼安(6世纪)始发动其收复失地的战争(527年–565年)。虽有善战的良将,加上海权的支援,能够获胜于一时,但长期消耗使国家元气大伤,实属得不偿失。在他死后,毛里斯(582年–602年)改采守势战略并建立完整的国防体系,始渡过难关并奠定长治久安的基础。此时,拜占庭处于腹背受敌的困境,巴尔干方面受到柔然人和斯拉夫人的威胁,亚洲方面则面对着波斯人的压迫。610年,希拉克流斯(Heraclius)继位,先后经过6次战役,始击败波斯。当双方都已筋疲力竭之际,阿拉伯人复乘机而起,在此后200年间成为拜占庭的大患。到8世纪开始时,拜占庭的衰颓即已达其有史以来的最低点。幸有英主利奥三世(Leo Ⅲ,717–740)在位,能够凭借海权击败阿拉伯人对君士坦丁堡的围攻(718),使这个帝国起死回生,并再延长700年的寿命。
  此后,拜占庭仍能大致维持繁盛,但由于始终未有一套帝位继承的法则,以至于内乱和政变时常发生,不仅动摇国本,而也使国家一再陷于无政府状况。到9世纪,巴西尔一世(Basil Ⅰ,867–886)继位才使拜占庭再度获得安定,其所建立的“马其顿王朝”(Macedonian dynasty)不仅使帝国获得长达100年的繁荣,而且还延续达200年之长。(他出身寒微,本为马其顿农家子,故因此得名。)
  到巴西尔二世(Basil Ⅱ,976–1025)时,拜占庭的军事可谓盛极一时,他征服了保加利亚,并使其获得“保加利亚屠夫”(Slayer of Bulgerians)的恶名。但不幸,其强盛也像裘斯提尼安一样,只是昙花一现而已,并给国家带来盛极而衰的危机。此后,表面上似乎太平无事,但国家却日益腐化。政权开始落入宦官嬖幸之手,文官制度逐渐破坏。奢华之风日盛,经济和财政情况日益恶劣,交通和边防缺乏维修。农村人口减少,以至兵源更加短缺,遂不得不大量雇用外籍佣兵。其结果为士气日益低落,叛乱时常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罗马拉斯四世(Romanus Ⅳ,1068–1071)才会在“曼齐克特之战”(the Battle of Manzikert,1071)为塞尔柱土耳其人(Seljuk Turks)所击败。有人说他之惨败是由于忽视了利奥六世的基本战术准则,但富勒将军对此则有其较深入的分析:
  即令在1071年,拜占庭的军事组织仍像巴西尔二世时代一样的完整,但40年来的宫廷政治却使士气消沉。他们所缺乏的不是勇气、组织和战技,而是纪律、精神和信心。拜占庭陆军已经变成一个有高度组织的真空,像内部已经腐化的臭蛋,只剩下表面完整的硬壳。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vol.Ⅰ,p.397. ]
  曼齐克特之战替千年帝国敲响了第一声丧钟,拜占庭的危亡已指日可待。此后虽又拖了382年,但只是苟延残喘。当东罗马末代皇帝君士坦丁十一(Constantine Ⅺ,Dragaes)在1449年即位时,拜占庭的领土只剩下君士坦丁堡孤城一座。富勒将军对于孤城落日的景象曾有令人不胜感慨的描述:
  这个民族已毫无生气,既无主动精神也无求生意志。上则暴虐压榨,下则民怨沸腾。到处都充满伪善虚文,政治和社会同样腐化。 [ 注:同上书,vol.Ⅰ,p.504。 ]
  当土耳其苏丹穆罕默德二世(Mahomet Ⅱ)在1453年亲领 20万大军,海陆并进,杀到城边时,拜占庭城外已无寸土,城内只有少量佣兵。虽然居民百万,适合服役的男子有25万人之多,但皇帝下诏召募自动投效的壮丁时,应召者只有4973人,加上西欧所派来的少数援军,一共只有守军8000人,所以城墙上有许多地段几乎无人防守。当攻城战达到高潮时,一片杀声震天,城内居民除祈祷奇迹出现以外,就只好束手待毙。如此国家若不灭亡,实无天理!最后,由于内在的弱点,外援的缺乏,再加上火炮的轰击(土耳其人所用火炮有许多都是西方所制造),终于在1453年5月30日宣告拜占庭的死亡。
  拜占庭之兴是由于有完美的战略思想和优良的国防制度,及其衰也,则制度逐渐崩溃,思想日益僵化。于是内忧外患纷至沓来。千年帝国终于灭亡。揆其主因,则由于内忧者或十之八九,而出于外患者不过十之二三。简言之,国犹人也,死亡的原因多由于体内的疾病,而外伤致命的机会则远较渺小。
  拜占庭在其最后阶段,内部出现很多弱点,遂使国势日衰,难以自保。概括言之,可分下述七项:
  (1)缺乏健全的继承制度,导致非常紊乱的宫廷政治,使中央常陷于无政府状态。
  (2)维持帝国团结的文官制度终于完全破坏,于是中央丧失控制,地方形成割据之局,使外敌有乘虚而入的机会。
  (3)人力基础日益薄弱,遂不得不增加佣兵的数量。佣兵又往往作乱,造成政治不安。以后由于领土缩小,经济衰落,遂不仅无可用之兵,而也无可筹之饷。
  (4)以商业贸易为经济基础固然可以富国,但商业发展过度而农业不能与之平衡,结果遂为不仅不能强兵,而更可能动摇国本。
  (5)宗教信仰的分歧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一方面影响拜占庭与西欧国家的外交关系;另一方面增强其内部的离心力,使信仰不同的人民不效忠政府,甚至于引导外敌入寇。
  (6)海权与陆权密切合作,弹性运用,本为拜占庭大战略的基础。制海权的丧失对于军事和经济都造成莫大的伤害。
  (7)拜占庭的战略思想本以“持盈保泰”为其核心观念,但其君主之中又还是不乏好大喜功之徒,遂不免对国力作过度的耗损,因而加速国家的衰亡。
  拜占庭千年古国,其兴亡更是古老的历史,但诚如李德哈特在《为何不向历史学习?》书中所云:“历史可以指示我们应该避免什么,即令并不能指导我们应该做什么。” [ 注:B.H.Liddell–Hart,Why Don't We Learn from History(Hawthorn Books Inc.1971),p.1. ] 从此种观点来看,则战略思想史的研究应能使学者获得温故而知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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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hyy [OCR] 2008
cdhyy [校对制作] 2008
第四章 中世纪
钮先钟 [中国]
[出自《西方战略思想史》] 1995
封建主义的兴起
骑士与城堡
王权的扩张
封建主义的兴起
  君士坦丁大帝死于公元337年5月22日,此时的罗马帝国好像一支即将熄灭的蜡烛,发出闪烁不定的蓝光。接着在 376年,由于匈奴(Huns)从伏尔加河(Volga)流域向西移动,遂迫使哥德人(Goths)越过多瑙河,于是所谓“民族大迁徙”(Wandering of the Nations,日耳曼人称之为Voolkerwanderung)从此展开。公元406年,又有第二波的条顿(Teutonic)民族打过了莱茵河。此时罗马人口正在减少,许多土地都已废耕,所以也就形成一个真空,等待日耳曼人去填充。这些入侵的异族又并非以敌人的身份出现,在名义上他们是帝国的保卫者。而当他们入住之后,也就取得帝国的合法居留权。更进一步,他们有了武器和装备,也就获得了推选自己的傀儡皇帝的权力,最后终于建立其自己的王国。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of the Western World(Funk and Wagnalls,1954),vol.Ⅰ,p.277. ]
  从376年到476年,经过百年来的动乱,西罗马帝国终于灭亡,并分裂成为若干个独立王国。从此时(公元5世纪)开始,以后1000年在历史书上被称为中世纪(Middle Age)或中古时代(Medievalperiod)。而其终点则为15世纪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和宗教改革(Reformation)。从公元500年到800年,罗马所遗留的一切典章文物在此300年间都已破坏无余,虽有日耳曼民族先后建立其王朝,但都不能形成长久的统一和安定的局面。所以,在此阶段中惟一尚能保有统一观念的组织即为基督教会。 [ 注:Mark V.Kauppi and Paul R.Viotti,The Global Philosophers(Lexington Books,1992),p.126. ]
  中世纪,尤其是从公元400年到800年之间的阶段,常被称为黑暗时期(Dark Age),但事实上,中世纪也并非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黑暗,只不过是另一种形态的文明而已。中古欧洲的文明就本质而言,实为日耳曼(Germanic)和罗马基督教(Roman–Christian)两种文化的结合,其发展的主要区域为已有大量日耳曼人迁入并与原有居民混合的地区。换言之,西欧的中心已由地中海移到法兰西和莱茵河地带(Rhineland)。 [ 注:邹文海,《西洋政治思想史稿》,第七章《中古的再评估》对于并不黑暗的中古时代有很详细的分析,可供参考。 ]
  尽管名义上尚有所谓神圣罗马帝国(Holy Roman Empire)之存在,但诚如伏尔泰(Francois–Marie Voltaire)所讥笑,这个帝国既不神圣,也非罗马。不过它却仍代表政治与宗教的结合,也象征统一的最后希望。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后,欧洲仍有若干王国继续存在,但就整个趋势看来,所谓国王者,其统治权实在是非常有限。 [ 注:Mark V.Kauppi and Paul R.Viotti,The Global Philosophers,p.126. ]
  中央权力日益减弱,地方权力日益增强,其结果即为一种新的制度逐渐形成,此即所谓“封建主义”(Feudalism)。在此要略作解释,因为中国周代即已有封建制的存在,所以最初的翻译者遂自然会用中国所固有的名词来译“feudalism”一字。事实上,从中文来看虽同为“封建”,但中西制度却有根本上的差异。中国西周时代所采取的制度是一种具有战略意义的设计,由中央政府作有计划的实施,其目的是企图建立一种稳定的新秩序。而西方的制度则是逐渐发展成形,并非由于故意的设计。用一种未免过分简化的说法来表示:中国是先封后建,而西方则似乎是先建后封。 [ 注:有关中国封建制度的分析,可参看钮先钟,《中国战略思想史》,pp.34–39。 ]
  西方的封建主义并未经过任何设计,而是在需要之下自然成长。谁都不知道它在何时开始,何人是首创者,也无人知道其完全的真面目,因为它始终在修正与改变之中。综合言之,对于罗马帝国崩溃所造成的混乱和不安,封建主义即为一种自然的反应。其所产生的影响是至深且大,中古时代的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甚至于伦理,都无一不发散出浓厚的封建气息。封建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公权力的私有化。任何局部性的贵族(Local lords)在他所控制的领土(fief,即所谓采邑)中享有一切统治权,虽然就名义而言,那是由遥远而微弱的国王所授予,但实际上,只不过是承认已经存在的现实而已。其结果为地方对中央享有极大的自主权,并使整个欧洲形成大小诸侯各自为政的现象。
  封建主义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长时间演变的结果。自从4世纪异族入侵时开始,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的完整交通体系即日益破坏,使个别地区彼此隔绝。道路的破坏也可能是由于当地人民主动地拆毁,因为这也是阻止胡骑长驱直入的一种方法。以后国家多事,也就自然无人加以修复,但交通干道破坏之后,大城市的繁华生活也就无法维持,而都市和商业文明也随之而衰落,取而代之者则为分散的、农业的城堡(castle)文明。
  城堡是封建贵族所建立,在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都是其必不可少的基地。城堡大都位于可以控制交通的险要地形上,易守难攻,加上城墙和护城河等防御工事的增强,也就可以确保安全达相当长久时间。城堡附近为居民集中之地,平时在田野中耕作,遇警则可迅速退入堡内。因此,在一个经常扰乱不安的环境中,堡主保护其臣民(vassals)的安全,而后者也对前者提供一切必要的服务。此种契约关系,推而广之,也就成为封建时代的基本伦理规范。由于交通的阻塞,商业行为也随之停顿,贵族及其臣民在经济上都是力求自给,过着孤立简陋的生活。当时的人很少离开其家乡,所以也都缺乏知识,甚至于是文盲,自然更无任何远大的眼光。 [ 注:邹文海,《西洋政治思想史稿》,第二章,第三节(封建的时代),pp.143–148。 ]
  中世纪的城堡足以代表一种有效的权力(effective power),堡主(大小贵族)实际上就是一个土皇帝。小贵族对大贵族,贵族对国王虽有效忠的义务,但后者却无权(也无能)干涉前者的内政。贵族之间有其联防条约关系,小贵族可仰赖大贵族的援助。不过,他又必须坚守其城堡以待援军的到达。通常,小贵族必须坚守7日,大贵族的援军始能赶到,若到20天则国王的援军也可能到达。简言之,封建制近似防御同盟,国王的地位不过是一个兵力也许较大的盟主而已。
  事实上,封建时代的政治权力分配要比上述的概况还远较复杂,除国王、大小贵族(分别拥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以外,教皇(宗)和主教(bishop)也都享有相当的权力。此外,有时中等阶级的商人和城市居民也能形成一种政治力量。他们对宗教或政治领袖提供经济支持,以换取准许他们组成自由社区(free communes)和商业联盟(commercial leagues)的“特许状”(charter)。商业团体不仅富可敌国,有时还能从事外交活动,建立其自己的驻外机构,突破闭关自守的限制。 [ 注:Mark V.Kauppi and Paul R.Viotti,The Global Philosophers,p.127. ]
  总而言之,在中世纪时除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等地理因素以外,还有三种原因足以妨碍强力中央政府的发展:(1)封建制度形成之后,权力早已分散,那些大小诸侯自然没有人愿意放弃其既得利益;(2)自从罗马帝国崩溃,教宗即以天下共主自命,自然反对王权的扩张;(3)神圣罗马帝国虽早已名存实亡,但对于独立王国的权威也仍构成一种法理上的限制。所以在如此情况之下,也就几乎没有剩余的政治空间可以容许近代国家的发展。 [ 注:同上书,p.128。 ]
骑士与城堡
  当西欧进入黑暗时期之际,第一个受害者即为罗马的军事传统。甚至于罗马帝国在其崩溃之前,即已自动放弃其步兵兵团,改用骑兵来对抗异族的机动兵力。帝国瓦解之后,法朗克人(Franks)曾经一度企图恢复步兵的地位,但其原始化的组织根本不能与纪律严明的罗马兵团相比拟,所以也就无法对抗有良好训练的骑兵。
  等到封建制度在9世纪出现时,骑士(knight)也就在军事方面扮演主角,并且与整个制度保持一种不可分的关系。封建制度的特性之一即为依照阶级作任务上的分工,把军事任务保留给某一阶级遂自为事理之常。自从6世纪起,马镫(stirrup)即开始普遍使用,这也就使马变得不仅只是一种机动工具,而且同时也是一种战斗工具。速度可以转换成为冲力,骑在马上的装甲战士对徒步战斗的人员遂享有一种绝对优势。到8世纪和9世纪时,骑士遂成为战争中惟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在骑士之间的战斗,与后世的装甲战斗或海军战斗非常类似。胜负的决定是有赖于射程(range)、保护(protection)、速度(speed)三因素之结合。射程(即打击距离)来自较长和较重的矛(lance),保护则来自甲胄(amour)。因为装甲,所以马的负重量自随之而增加,自然影响其速度,所以也就必须有特别培育的骏马,不仅要能载重和耐劳,而且还能发挥高速以适应冲锋陷阵的任务。但在战役中,一位骑士又不能单枪匹马来作战,他还需要若干助手来帮助他携带或操作日益复杂的装备,包括长矛、战剑、头盔、盾牌等。至少,他需要一位持盾者(shield–bearer,即esquire,意为侍从),一位马夫(groom),一位轻装的骑兵,负责搜索和前哨的工作,两名步兵负守卫之责。所以,以一位骑士为核心,遂组成一个包括6人在内的战斗小组(lance),正像一辆重战车有6位乘员一样。这样一整套装备的成本也的确非常昂贵。
  在装甲战斗中管理这些重武器和马匹,都非一般老百姓所能胜任,而且这样成本昂贵的兵力也不是穷人能养得起。所以到10世纪时,战争也就变成富人的专业,他们从青年时起就接受专门训练。然则他们的生活又怎样维持?主要的费用是出自土地,而土地在中世纪也代表惟一的财富来源。他们获得“采邑”的赐与,而其回报则为向其主上(lord)宣誓效忠,并提供服役。于是军事专业、土地享有、个人义务三者合而为一,构成封建制度的基础。
  此种武士阶级也就是贵族,同时也是地主。他们的子孙支配着欧洲的土地直到16世纪为止,支配着欧洲的政治直到18世纪为止,支配着欧洲的社会直到20世纪为止。骑士阶级也逐渐形成一种共同的行为规范,即所谓侠义之风(chivalry)。以后又影响及于整个欧洲的社会、文化和教育。今天西方所推崇的“gentleman”(君子或绅士),实际上即为古代骑士的化身。 [ 注:Michael Howard,War in European History(Oxford,1976).书中第一章《骑士的战争》对于封建时代骑士制度的形成有详细的论述,pp.1–19。 ]
  概括说来,从11世纪到14世纪,骑兵(士)在此300年间是居于支配一切战争的地位。此一骑兵时代(Cavalry Age)可以说是与封建时代作平行的演进,而且也荣辱与共。骑士成为封建制度的代表,也是陆军的骨干。对比言之,步兵的地位则降到了最低点。当然在战争中仍然需要步兵,但他们所担负的都是辅助性的任务,甚至于连配角的资格都还不够,而只能算是“跑龙套”。
  骑兵(士)在战术层面上虽是一种攻击性的兵种,但就战略层面而言,中世纪的战争是属于纯粹防御性的。因为缺乏重步兵(方阵或兵团)来作为作战基础(operational base),所以也就不能形成战斗序列。结果只好用城堡(castle)来代替步兵,于是战争也就丧失了其战略机动性。同时,骑士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战争,中世纪的军队实乃乌合之众,完全缺乏有效率的组织和指挥体系。因此,也缺乏后勤能力,再加上交通的不便,部队的行动不仅迟缓,而且更不能及远。简言之,只能有局部性的战斗,而不可能有大规模的战争。
  另一方面,在有效的火器尚未出现时,城堡也就有其极坚强的防御能力。中世纪的军队几乎完全缺乏攻坚的能力,所以城堡的建立使小兵力可以对抗大兵力,诸侯可以对抗国王。当封建制度发展到其最高潮时,整个的西欧真是城堡林立,遍地皆是。以英格兰为例,就大约有1200座城堡。骑兵和城堡之间的共存和互赖,使得欧洲到10世纪结束时,要算是进入了一种相当太平的小康状况。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raeger,1956),p.72. ]
  通史学家大体都认为欧洲文明的发展在此长达千年的中世纪中是呈现着停滞的状况。军事史学家的看法也大致相同,即认为战争艺术在这个阶段是不仅没有进步,反而退步。甚至于有人说,战争艺术已经降到了其最低点(its nadir)。此种论断未免过分简化,至少并不完全正确。在军事领域中,即令是在骑兵时代,也还是有新的发展。主要的项目都是属于技术性的,例如武器和甲胄,攻城战和守城战等方面的改进。
  不过就战略思想而言,这个时代的西欧真可以说是交了白卷。但这也并非不可谅解。这个时代是信仰的时代,也是无知的时代,几乎一切的学术都不受尊重,又岂只是兵学而已?事实上,那个时代的战争也根本不需要有所谓战略的指导。那些骑士(贵族)所需要的是勇而不是智。他们甚至于都是文盲,而且古代所遗留的兵经都已经成为稀有的古董,他们既不知珍惜,也无从学习。他们当然也不可能有著作传世,所以,即令他们有任何思想,后世也无法知道。
  尽管如此,这个时代的战争还是有其值得研究的价值,它至少可以使我们获得鉴往知来的启示,所以在战略思想史的全部架构中,对于这个阶段仍然不能留下空白,它具有承先启后的地位,同时更对尔后的思想发展提供了一种必要的时代背景。
  就全局而言,中世纪的思想并不以“进步”(progress)为追求的目标,其所关切者为“安定与秩序”(stability and order),所以中世纪的一切制度都是以维持现状为目的,而抗拒任何改变,到处都反映出浓厚的保守气息。在中世纪的欧洲,安定的最大保障者即为教会。教会是惟一的统一组织,其势力遍布全欧,而在每一个国家中除国王以外,教会也是最大的地主。教会为保持其既得利益,势必要和骑士阶级合作,甚至于有时僧侣与骑士已经不分家了。日耳曼武士与拉丁和尚的结合实为一切中古文化的根源。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raeger,1956),p.73. ]
  最足以表现教会对骑士阶级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事实即为十字军(crusades)东征。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是在11世纪末期(1095–1099),而最后一次(第八次)则在1270年,即为13世纪的后期,所以也可以说其全程是与骑兵时代相始终。除表现宗教热忱以外,十字军东征还有另一种重要意义,即足以显示自从罗马衰亡以来,在封建制度之下的欧洲已经第一次有足够的力量能向东方发动攻势。有人认为十字军只能算是一场闹剧,甚至于是幼稚的儿戏,并不具有任何值得研究的价值。其实不然,即令仅就军事方面来看,十字军对于战争的形态也还是带来了不少的改变。
  首先应说明的是十字军与封建时代的一般陆军在组织上有两点显著差异:(1)十字军是完全由志愿人员(volunteers)所组成;(2)十字军是一支多国性(multi–national)部队。其次,就战绩而言,十字军的表现也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恶劣,除偶然由于无知或急躁而自投罗网以外,大致还是能与敌人(回教徒)旗鼓相当。尤其是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曾经收复圣城并建立若干十字军王国。
  十字军东征不仅使欧洲武士们大开眼界,而且也让他们学到若干教训,并迫使他们不得不采用新的战术。他们发现欧洲的骑士对于机动性较高的敌人感到穷于应付,不久又已认清骑兵必须有步兵的支援。采取联合兵种的战术,十字军在1098年终于赢得安提奥赫(Antioch)的胜利,并于次年收复耶路撒冷。不过,基于封建的偏见,此种新战术并不受欢迎,而在以后累次十字军战争中又曾一再从头学习痛苦的教训。至于在欧洲的战争中,武士们还是遵守他们的传统规律,拒绝作任何改变。其结果为使战争的防御性更为增强,并使筑城的艺术(art of fortification)获得显著的改进。 [ 注:Steven Runciman,A History of the Crusad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3 vols,1951–1954),为有关十字军的权威著作,可供进一步研究的参考。 ]
  尽管骑士的精神已经高度地发扬,尽管城堡的建筑是多而又大,但到13世纪,作为一种政治和军事体系的封建制实际上是已经盛极而衰。建立封建制的理由是它能保存欧洲的宗教和文化传统。此种理由现在已经逐渐丧失其说服力。新的力量正在出现,并联合起来把封建贵族推下其权力的宝座。
王权的扩张
  自从12世纪时开始,政治权力就有再度向国王手中集中的趋势,其首要的原因是封建制本身在性质上有了新的变化。有三种现象特别重要,即货币化(monetarization)、系统化(systematization)、官僚化(bureaucratization),现在分别简述如下:
  (1)封建关系本是以劳务为基础,逐渐变成改用货币偿付的方式。这种改变使国王或中央的收入远多于局部贵族的收入。钱多好办事,于是中央政府的权力地位遂因之而升高。
  (2)封建制日益普遍化,同时也日益系统化。此种制度逐渐形成一种金字塔(pyramid)式的组织,由上而下有了明显的权限划分。换言之,上级对于下级的事务可以作合理的干涉,而臣民也可以向上级政府要求军事和法律的保护,于是他们与局部诸侯的关系也自然相对减弱。
  (3)生活方式日益复杂,即令是地方政府也需要若干专业人员来处理各种事务,尤其是司法和财政。这些人员都非地主而必须靠政府的薪俸维持生活,自然是效忠于国王。官僚(文官)体制的建立实为现代国家的基础。 [ 注:Joseph R.Strayer,Medieval Statecraft and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1),pp.80–89. ]
  此种权力集中的趋势又获得大环境的帮助。到12世纪时,欧洲周边上的外患已经逐渐平息,所有的异族不是已经同化即已被驱离。于是国王和贵族也就可以把较多的注意力和资源投入国内事务方面。同时,欧洲人口又已有相当巨大的成长,不仅刺激经济发展,而也产生若干新的问题使封建旧制无法解决。
  加速中世纪欧洲走向近代的另一主要因素即为财富的增加,而财富的主要来源就是国际贸易,而国际贸易自从罗马衰颓之后,实际上即已完全断绝。到10世纪时,威尼斯商人开始与拜占庭发展贸易关系,十字军东征不仅增加了该国的财富和重要性,而且更导致新贸易中心的出现,例如热纳亚和比萨(Genoa and Pisa)。到12世纪时,西欧各国都已分别发展其贸易,许多新的商业城市纷纷兴起。国际贸易不仅使各区域之间的原始产品可以互相交换,有无相通,而且更刺激新产品的制造和新市场的开发。随着工商业的繁荣,城市中产阶级也随之而出现,此种现象遂又产生重要的后果。拥有财富的新阶级充满新的活力,成为反封建的急先锋,对于旧有的权力分配投下新的变数。很明显,在此种冲突中,国王是坐享渔人之利。经济革命不仅动摇了封建社会的根本,而且更扩大了国家(国王)的财源,并使其军事权力的扩张可以突破旧有的限制。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80. ]
  中世纪的武士阶级虽保有好勇尚武的习性,但实际上在这个时代中发生大规模战斗的频率却非常低。国王想要兴师动众很不容易,不仅要设法说服那些割据一方的贵族们同意出兵,而且恶劣的交通也对部队的调动和补给构成莫大的困难。军队好不容易集中之后,又不能维持太久的时间,因为通常国王只能要求其骑士每年服役40天。此外战争还受到季节的限制。在英格兰,贵族们常拒绝到海外服役,而在欧陆上,贵族们也常拒绝在本国境外作战。
  封建时代的野战军根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毫无纪律之可言。许多人都只听命于其顶头上司,并不重视国王的权威,所以也就不可能建立有效的指挥体系。因此,所谓战斗序列最多只是虚应故事,结果形成各自为战的现象。尤其是当时又有俘虏可换赎金的陋习,所以大家都尽量不杀死敌人以免断绝财源,同时由于想发财,志不在斗,纪律和秩序也就更难维持。
  封建武士是一方面有余勇可贾,另一方面却目不识丁,他们平时勤练武艺(包括骑术劈刺等在内),但从不好学深思,换言之,只知斗力而不知斗智。这个时代不仅没有任何有关战争艺术的著作,甚至于情报、后勤、管理、地理等各种知识也都完全缺乏。也许只有筑城的技术为惟一例外,那是确有相当的进步,其后果则为更增强了战争的防御性,并使小贵族更能对抗中央的统治。
  各国君主对于封建制加在其王权上的限制自然深表不满,他们很早就企图打破封建阶级的军事专利权,以改进军事组织的缺失,并提高国家和国王的权力地位以及应付战争的能力。眼前最简单可行的方法就是雇用佣兵。佣兵本是一种最古老的行业,甚至于可以说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中都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在12世纪时,各国统治者的财力还相当有限,不能大规模改制,但却已有足够的钱雇用少量的职业军人。所谓佣兵时代(age of mercenaries)固然尚未来临,但到13世纪初期,各国的军队中都已有不少的佣兵了。这又与人口增长有其必然关系,到处都已感到耕地不足,尤其是没有土地的武士就会变成佣兵部队中的干部。
  到13世纪后期,英法两国的王室在他们的国内,实际上已经能够禁止其贵族们进行私人性的封建战争。现在城堡已经不能对贵族的独立地位提供无条件的保障。国王有了其新财源之后,也就能够雇用佣兵来对任何城堡进行长期的围攻(long sieges),使最富有和最顽强的堡主也不得不屈服。所以到中世纪后期,英法两国也就已经成为欧洲最强大的王国。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p.81–83。 ]
  欧洲在14世纪时发生了两件大事:黑死病(Black Death)和百年战争(the Hundred Years War)。它们对当时的欧洲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冲击,加速中古时代的结束和近代的开启。黑死病(1347–1452)也许就是一种淋巴腺鼠疫(bubonic plague),在 1347年从东方传入,以后就一再在欧洲流行,估计使欧洲的人口损失了四分之一,并造成广泛而严重的后果。社会结构受到破坏,人民四散流亡,原有的农业由于劳力缺乏而无法维持,同时人民对于一切都丧失信心,引起严重的精神崩溃。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vol.Ⅰ,p.469. ]
  百年战争(1337–1453)则为一场人为的灾难,发生于英法两国之间。其起因是一种王朝继承权的争执,自今日视之,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但这场战争对于尔后的军事发展以及英法两国的历史却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而尤其重要的后果则为封建时代的战争方法以及装甲的骑士从此遭受彻底的淘汰。就某种意识而言,百年战争对于战争艺术和军事组织都带来革命性的改变。专业原则取代了封建原则;贵族丧失了其支配地位,军队的人力和武器都已民主化。骑兵不再是惟一的战斗主力,军队都已由不同的兵种联合组成,战术也开始受到重视。财力和人力的增强也使国家能够扩大战争的范围,延长战争的时间。最后,炮兵的出现更暗示又有新的革命即将来临。
  火药在欧洲的最早出现时间已不太可考。虽然中国宋仁宗时,曾公亮(999–1078)所编《武经总要》对于火药如何配方已有明确的说明,但火药是否由中国传入欧洲,以及可能在何时传入,又都尚有疑问。不过,蒙古人西征大军,在1241年渡过沙爵河(Sajo River)时,曾使用鞭炮(firecrackers)发出闪光和巨响以助声威,在历史中的确是有所记载。 [ 注:钮先钟,《中国战略思想史》(黎明),p.416,pp.40–450。 ]
  依照希门上校(Colonel Hime)在1915年所著《炮兵原始》(The Origin of Artillery)的记载,火药的配方是英国人乐哲?培根(Roger Bacon,1214–1292)在1249年首次发现。不过,从其著作中并不能暗示他曾想到利用火药(gun–powder)来制造火器(firearms)。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vol.Ⅰ,p.469. ]
  大致说来,欧洲在13世纪即已有火药,但火器的发展则非常迟缓。用投掷工具发射火球、火箭等技术是古已有之,但利用火药来作为推送动力则远较困难。也许很讽刺,为和平目的而发展的铸钟技术(bell founding)只要略加改进,即可以用来铸造最原始的火炮。14世纪的初期,此种火器即已开始进行试验,最早的巨型臼炮(great mortar)一天只能发射一次。到15世纪时,火器的种类逐渐简化,只保留在此后500年间支配战争的两种形式的武器,炮(cannon)和枪(hand gun)。 [ 注:Michael Howard,War in European History,p.13. ]
  火器所产生的最重要效果最初是表现在攻城战方面。1453年土耳其炮兵在40天之内击毁了千年不坏的君士坦丁堡城墙。火器也是有助于王权扩张的另一因素。国王拥有火炮使得任何诸侯也再无负隅顽抗的可能。英国在百年战争中一直居于优势,到14世纪终了时仍然如此,但在15世纪法国陆军开始使用枪炮,于是不到50年英国的优势即已完全丧失。从1450年到1453年,法国的炮兵把英国人留在诺曼底(Normandy)和基恩(Guienne)的要塞据点逐一击破,而在累次战斗中也都使缺乏火器的英军受到严重的挫败。
  除火力因素之外,法国在百年战争中的最后胜利又应归功于下述两个因素:其一是职业性常备陆军的建立,其二是法兰西民族精神的发挥。百年战争也常被称为第一次民族战争(national war),所谓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从这次战争中衍生出来,而法兰西则居于领先地位,所以它也就成为粗具雏形的第一个欧洲民族国家(nation–state)。1445年在查理七世(CharlesⅦ)指导之下,法国组成罗马时代之后的第一支正规常备陆军(regular standing army)。再经过若干改进之后,等到查理八世(Charles Ⅷ)在1494年率领法军入侵意大利时,其部队也就可以算是欧洲所从未见过的最优秀陆军,包括步、骑、炮三兵种在内。那与300年后拿破仑入侵此同一地区时所率领的兵力,在组织上几乎毫无差异。很明显,封建制度和骑士战争都已从此成为历史陈迹。而黑暗已久的战略天空也开始现出熹微的晨光。 [ 注:Michael Howard,War in European History,p.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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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马基雅维里
钮先钟 [中国]
[出自《西方战略思想史》] 1995
时代与生平
著作与思想
  一、《战争艺术》
  二、《君主论》
  三、《李维罗马史论》
  四、《佛罗伦萨史》
马基雅维里与后世
时代与生平
  任何人的思想必然受到其时代背景的影响而绝无例外。马基雅维里(Niccoló Machiavelli)为意大利佛罗伦萨(Florence)人,生于1469年,死于1527年。他的时代是在15世纪到16世纪之间,这个时代在欧洲历史上正是所谓“文艺复兴”(Renaissance)的时代。马基雅维里的思想就是以此为背景,因此,我们必须首先简略说明文艺复兴的意义。 [ 注:“Renaissance”的字义为“再生”或“复兴”,“文艺复兴”为中国早已惯用的译名。虽原文中并无“文艺”字样,但“文艺”二字又还是大致能说明此种复兴现象的内容,所以继续使用也似无不妥。 ]
  何谓文艺复兴?在历史上所指的是哪一阶段,其意义是什么?这些问题在学术思想史中又有不少的争论,而且甚至于并无定论。有人认为这个阶段长达300年,即自14世纪到16世纪;但也有人认为应以15世纪中期为起点而以16世纪中期为终点,全长仅为100年。前者也许不免失之过长,而后者又可能失之过短。但无论作何种界定,马基雅维里为文艺复兴时代的人,其思想深受此种时代精神的影响则还是毫无疑问的。 [ 注:Felix Gilbert,“Machiavelli:The Renaissance of the Art of War”,in Makers of Modern Strategy.ed.by Edward Mead Earl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2),p.16. ]
  文艺复兴在历史过程中所呈现者为何种现象?这个问题的答案又必须向较远的历史中去寻找。西方古代文明到罗马即已发展到最高峰,罗马沦亡之后,西方文明即进入冬眠阶段,直到14世纪始有大梦初醒的趋势。此种趋势在此后两三百年内变得日益明显,日益开朗,其影响所及的范围也日益扩大,包括思想、学术、教育、文学、艺术、经济、社会等方面都在内。此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现象为过去千年来所未有,此即所谓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发祥之地为意大利半岛,又是有其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可以概分为下述三点:
  (1)罗马古文明本是以意大利为基地,虽已时隔千年,但罗马之遗风犹存,尚未完全消灭。
  (2)意大利为地中海半岛,与海洋有其不可分的关系,有其天然的海洋文明基础,其具体表现即为国际贸易、商业城市、中等阶级、知识分子。
  (3)意大利为东西两个世界的交点,饱受东方文明的冲击,尤其是自从拜占庭灭亡后,该国学人纷纷逃往意大利,给西方文明带来新的血液和生气,正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欧洲学人大量逃往美国,使该国学术水准因而提高的情形非常类似。
  从思想的观点来看,所谓“复兴”者,其真实意义又是复古多于创新。至少在最初阶段,倡导文艺复兴运动的巨子大致都是企图以复古为手段来达到创新的目的。他们希望能从西方古代文明中找到对抗中世纪思想毒素的解药。简言之,即主张用人力来战胜天命,用理性来对抗神意。此种“理性至上”的观念实为文艺复兴时代精神的最高表现。这个时代的思想家深信在一切社会生活和人类活动的后面都有其法则(law)的存在,而那是理性所能发现的。从马基雅维里的著作中几乎到处都可以发现此种思想轨迹的存在。 [ 注:邹文海,《西洋政治思想史稿》对于文艺复兴时代有很详细的分析,可供参考,P9.206–228。 ]
  马基雅维里出生于15世纪后期,当时西欧的国家,如英国、法国等都已建立统一的王国,但意大利则仍处于分裂的状况。主要的国家有五个:(1)在罗马的教廷国(Papal State),(2)南部的那不勒斯(Naples),(3)亚德里亚海岸上的威尼斯(Venice),(4)北部的米兰(Milan),(5)中部偏北的佛罗伦萨。此外还有若干小国,其名称各有不同,例如自治区、城邦等。这些国家之间时常发生战争,但最终结果又还是维持现状以及彼此间的权力平衡。在这些国家内部,政治情况也不太安定,常有政变或内战发生。马基雅维里之父是律师,他可以算是中等阶级的子弟。自幼好学,尤其对历史研究极感兴趣,这也奠定其一生学术成就的基础。
  在其青年时期,佛罗伦萨的政权掌握在属于贵族党派的梅地希(Medici)家族手中,到1494年,经过短期政变,梅地希政权被推翻,改由共和党人执政。1498年,马基雅维里年方29岁,可谓青年才俊,遂受新政府延揽,出任要职,这是其政治生涯的起点。他的官职为佛罗伦萨共和国自由和平十人委员会的秘书(Secretary of the Ten on liberty and Peace)。他所主管的为有关军事和外交的事务。在其从政期间,最大的贡献为在1506年建立了一支小型的民兵部队,并在1509年收复独立已久的比萨城。
  可惜好景不长,1512年西班牙的陆军大举入侵,那不是马基雅维里临时召训的民兵所能抵抗的,结果惨遭击败,而梅地希政权也随之而复辟。当然,马基雅维里的政治生涯也随之而结束,一共只有短短的14年。次年,他又受到参加政变阴谋的无稽指控而被捕下狱,但一个月后被释放并准许在国内自由生活。于是他就开始在距离佛罗伦萨城7里远的圣安德里亚(Sant' Andrea)过着退隐的生活。
  在其隐居期间,马基雅维里开始从事于著作,一共完成了 4部名著,并因此而在学术思想史上建立不朽的地位。从千秋万世名的观点来看,他的罢官也许应该可以算是“塞翁失马”。其四部著作的名称、完成时间、出版时间可以列举如下:
  (1)《君主论》:原名Il Principe,英文译名为The Prince,中文旧译名亦作“君道”、“人君”、“霸术”等。著作完成于1513年,但正式出版则在1532年,其时已为马基雅维里死后5年。
  (2)《李维罗马史论》:原名Discorsi sopra la prima Deca di T.Livio,英译名为The Discourses on the First Ten Books of Titus Livy.常简称The Discourses。中文译名亦可简称《史论》。其著作期为1512年到1517年,共历时6年之久。出版则在1531年。
  (3)《战争艺术》:原名Arte della Guerra,英文译名为The Art of War。这也是第一本以“战争艺术”为名的书。著作期为 1519年到1520年。出版于1521年,为马基雅维里在世时所出版的惟一的一本书。
  (4)《佛罗伦萨史》:原名listoire Fiorentine,英文译名为Florentine History。著作期为1521年到1525年,出版于1532年。
  马基雅维里虽已归隐,但仍不忘情于政治,晚年又逐渐改善其与梅地希政权之间的关系,并一再以顾问身份参预国政,尤其是有关国防的事务。但正当此时,佛罗伦萨又发生政变,梅地希政权再度被推翻,而共和党人则卷土重来,于是马基雅维里的处境遂非常狼狈,并从此断送了东山再起的机会,几个月后就抑郁而死,时为1527年6月21日,享年58岁。 [ 注:Roderto Ridolfi,The Life of Niccoló Machiavelli(Cambridge,1965)为最新出版的马基雅维里传,本书对其生平的简述多取材于此书。 ]
著作与思想
  在当前的世界上,马基雅维里之所以受到推崇,主要原因是其在政治思想方面所曾产生的影响。但实际上,他在战略思想史中的地位应该更值得尊重。他把他本人的主观经验转变成为客观分析,深入探索政治权力与军事权力之间的互赖关系,并企图发现普遍原则以解释个别现象。简言之,他是西方最早把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当作学术来研究的人。虽然他并未使用“战略”这个名词,但他的著作可以算是现代战略思想的起点,所以他也可以算是近代欧洲的第一位战略思想家。
  马基雅维里的四种著作中只有《战争艺术》在书名上明白显示其与军事有关,因此也就时常引起一种误解,以为其他的书都与军事无关,而是属于所谓“政治”的范畴,此种认知完全错误,应对其作下述两点指正:(1)马基雅维里的思想是一整体,其观念散布在所著各书中。除《战争艺术》之外,其他三书中同样有很多有关军事和战争的议论。(2)照现代名词来解释,所谓战略的范围早已不仅限于军事和战争,而所谓政治者本来也就是战略思想之一部分。在马基雅维里的时代,此种战略定义尚未出现,但他却早已认清军事与政治两种艺术之间有密切关系之存在,实可谓得风气之先。
  概括言之,在其政治性和历史性的著作中,战争和军事都时常扮演重要角色。仅由于著书目的不尽相同,所以在表达方式上也就会有所差异。战争艺术对于其军事思想是一种有系统的正面陈述,而其他三书则只作暗示性的解释。前者正式提出军事改革方案,后者则引据史例来批评当时的军事制度。所以,可以说它们是正反相合,相得益彰。要想了解马基雅维里战略思想的全貌,则必须审慎研读其所著各书。现在就对其四种著作再分别介绍如下:
一、《战争艺术》
  在马基雅维里的各种著作中,都或多或少可以发现有其战略思想的存在,但有系统的军事著作则只有《战争艺术》一书。这是他有生之日所出版的惟一著作,而且也有证据显示是其本人所可能认为的最重要著作。 [ 注:L.Arthur Butd,“Florence(Ⅱ):Machiavelli”,in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31),vol.Ⅰ,pp.211–212. ] 战争艺术不仅已成西方的“武经”(military classic),而且在行销上也是一本非常成功的书。在16世纪之内即已发行21版,并陆续译成法、英、德以及拉丁文。其对后世影响之大实不言而喻。 [ 注:Felix Gilbert,“Machiavelli:The Renaissance of the Art of War”,in Makers of Modern Strategy.ed.by Peter(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p.27. ]
  这本书的体裁采取对话形式,这也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常用形式。很巧合,与中国武经七书中的《李卫公问对》颇为类似。这本书的内容为有系统地综述和提倡古代的军事组织和战争观念,尤其是以共和国时代的罗马为主要范例。马基雅维里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学者,此种以古例今的推理方式实乃必然趋势。不过,值得称许的是他不仅只是推销陈货而已,更能把古人的智慧加以严密的综合,并予以适当的修改,使其能适应时代改变的要求。
  马基雅维里的学问相当渊博,在著书时曾参考不少古人著作,其中最主要的即为维吉夏斯的《论军事》,甚至于有人讥笑他在《战争艺术》中有若干部分简直就是照抄维吉夏斯的原文。尽管如此,马基雅维里还是有其合理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并非只是拾人牙慧,人云亦云。不过,其全书架构的确与《论军事》大致符合,则又为不争之事实。《论军事》共分5卷(篇),《战争艺术》则扩大为7卷,但未把海军的问题包括在内。其各卷内容可以扼要分述如下:
  (1)第一卷痛陈佣兵制的缺失和隐忧,力主应以罗马兵团为模范,恢复民兵制(即短期征兵制),并讨论兵源问题。其中有很多意见都是以《论军事》第一卷为来源,此外也以波里比亚的历史为依据。
  (2)第二卷所论者为部队的训练、操作、演习、组织等。内容大部分取自《论军事》的第一、第二两卷。
  (3)第三卷的主题为战斗序列(order of battle),其重点为对一个模范会战(model battle)所作的描述和讨论。这一卷是全书中最特殊的部分,所引用的古人资料似乎也最少。有人认为本卷可以代表马基雅维里的创见,但也有人认为其灵感可能是以色诺芬所留下的残余古书为来源。
  (4)第四卷的主题为战术和将道,马基雅维里除参考了维吉夏斯的第三卷以外,也参考了福隆提纳所著的《谋略》。
  (5)第五卷论行军(march)问题,其内容有一部分是取自《论军事》的第三卷。
  (6)第六卷论宿营(encampment),马基雅维里对于理想的营地选择有其独特的构想。
  (7)第七卷为最后一卷,主题为攻城和设防。这是最为人所诟病的一卷,因为其内容有许多都是完全照抄维吉夏斯的原文。
  马基雅维里的《战争艺术》是一本将近五百年前的古书,而其所推崇的模式则更是千余年前的故事。所以书中有许多内容在今天已经只有考古的价值,但又仍有若干论点还是值得重视,而且对后世也能提供永恒的教训。这又可归纳为下述 4点:
  (1)马基雅维里对于佣兵制的指责虽不免过火,但概括言之,民(征)兵制对国家安全为较佳的保障,征之古今中外的历史,则又确为不易之真理。
  (2)马基雅维里在其书中极端强调战斗(会战)的重要,这是一个值得完全肯定的观念。在思想上也可以算是克劳塞维茨的先驱。他认为“建军的目的即为战斗”,“将军若能赢得会战,则可以抵消其一切过错”,这都是至理名言。 [ 注:所引述之语均见《战争艺术》,第三卷。 ]
  (3)马基雅维里非常重视纪律(discipline),认为纪律实为战斗中的决定因素,在其所著各书中(不仅限于《战争艺术》)只要一有机会,就一定会强调纪律之重要。他不仅认为纪律是军事组织的基础,而且更强调纪律也是政治组织的基础。
  (4)马基雅维里非常重视步兵,认为任何有适当组织的部队必须以步兵为骨干,而相对地,骑兵则应退居次要的地位。此种观念固然是出自维吉夏斯,但就广义而言,到今天还是正确的。军以战斗为主,而步兵则为战斗的主力。现代军队中非战斗人员太多而步兵则相对减少,实非合理的发展(例如美国陆军)。
  马基雅维里之所以要著作《战争艺术》这样一本书,其真正目的似乎还是要想替其军事改革主张建立理论基础,寻求辩护理由。至于他为什么大力提倡军事改革,这又与时代背景有密切关系。意大利半岛自14世纪以来,经济日趋繁荣,于是人民遂日益缺乏当兵的意愿,佣兵制因此而流行,但佣兵并无爱国心,打仗完全是为了赚钱。其结果为对内导致各国分裂,战祸频繁,而对外则又不能对抗强敌的入侵,使人民饱受蹂躏之苦。马基雅维里目睹这样的情况遂认为必须厉行军事改革,以民兵代替佣兵,然后意大利始有统一强盛的希望。所以,他是抱着强烈的民族意识,希望能经由军事改革的途径,来实现民族统一的理想。 [ 注:有关佣兵制的检讨可参阅Michael Howard,War in European History的第二章,《佣兵的战争》(The War of the Mercenaries)。 ]
二、《君主论》
  《君主论》是一本小书,但也已成马基雅维里的代表作,只要一提到马基雅维里,就会令人立即联想到《君主论》,二者似乎已经不可分而合为一体。这本书如此受到重视,遂使其他的书黯然失色。然则这一本小书真的那样重要吗?严格说来,《君主论》并非一本有完整组织的书,而近似片断性的语录。全书虽共分为26章,但每章都很短,有的甚至于仅有一节。每章都有一主题,但章与章之间几乎没有太多的关系。全书所讨论的都是现实问题,理论性的分析可以说是相当有限。诚如高斯(Christian Gauss)在英译本引言中所云:“《君主论》并不能使我们了解马基雅维里政治思想的全部。”他又说:“对于马基雅维里可谓不幸,因为这本书是如此迅速地压倒了其他所有著作,而使他的大名完全依赖在这一本书的上面。” [ 注:Christian Gauss,“Introduction to the Mentor Edition”,in The Prince(New American Library,1980),p.12. ]
  《君主论》所显示出来的马基雅维里的思想与中国先秦法家思想颇为类似,而尤以韩非子为然。他们都是以“人性恶”的假定为基础,主张只有利害而无是非,统治者必须不择手段来达到其目的。所以,《君主论》的重点是“术”,而不是“学”,过去马君武先生将其译名定为“霸术”实不无理由。 [ 注:邹文海,《西洋政治思想史稿》,p.2.57,注六。 ]
  这本书被后世从事政治斗争的人,包括希特勒等在内,视之为不传之秘。但从思想史的观点来评估,则其价值似乎并非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高。
  在这本书中马基雅维里还强调了军事对国事的重要,他说:
  所有一切的国家,无论新旧,其主要的基础都是良好的法律(good laws)和良好的军备(good arms)。由于若无良好军备则不可能有良好法律,而有良好军备则又必然有良好法律,所以我现在将不讨论法律而只谈军备。 [ 注:Niccoló Machiavelli,The Prince(New American Library,1980),p.72. ]
  由此也就可以显示马基雅维里在其各种著作中是有其一贯的思想。
三、《李维罗马史论》
  用现代语言来表示,这本书即为马基雅维里在研究李维所著《罗马史》时所作的读书报告。这是一本相当大的书,花了6年时间才完成,在其著作中居于非常特殊的地位。这又可分两方面来说明:
  (1)马基雅维里的其他著作似乎都是有所为而作,换言之,也就是都有其名利上的动机。譬如说,《战争艺术》是为了鼓吹其军事改革方案;《君主论》是准备献给梅地希家族要人罗仑左(Lorenzo)以作进身之阶;至于《佛罗伦萨史》则更是由梅地希大主教(Cardinal di Medici)聘请他写的。只有《史论》一书为惟一例外,那似乎只是发表其研究的心得,换言之,这本书的写作真是为己而非为人。
  (2)马基雅维里自幼即对历史研究极有兴趣,而他对于历史的教训也深有体会。所以在退隐之后,即开始进行认真的历史研究,并希望从此种研究中找到治乱兴衰的关键。这又似乎与中国宋代司马温公(光)以《资治通鉴》为书名的动机不谋而合。
  马基雅维里以李维所著《罗马史》的前10卷为其深入研究的对象。马基雅维里之所以如此精研李维的《罗马史》,其主因可能是两人的时代虽远隔千年,但在思想上却有心灵相通的趋势。李维曾经这样说:“历史是人生无限经验的记录,在此记录中人们和国家可以找到其模范和警告。” [ 注:见本书第二章。 ] 马基雅维里在其《史论》中也说;“欲知未来应先知过去,古今虽有不同,世界永远不变。” [ 注:Niccoló Machiavelli,The Discoures,Ⅱ,preface,in Allan Gilbert(ed),The Chief Works and Others(Durham,1965),Ⅰ,p.322. ] 所以,他们同样相信历史可以提供在任何时代都同样有效的教训。
  《史论》全书分为3卷,第一卷分析罗马的内政,第二卷分析外交和军事,第三卷则分析若干罗马杰出公民对其国家所作的伟大贡献。马基雅维里的全部著作中也许只有《史论》一书最足以代表其治学精神。但因此书篇幅浩繁而所论者又是罗马古史,往往不受世人重视,这似乎适足以表示人类思想的浅薄。
四、《佛罗伦萨史》
  这是马基雅维里的最后一部著作,也是官方出资聘请他写的。诚如书名所指明,其内容为论述佛罗伦萨的历史,其范围比较狭窄,叙述也比较琐碎,所以在其所著各书中,《佛罗伦萨史》是一部最不出名的书,也是最不受重视的书。尽管如此,马基雅维里著此书时又非仅只由于受聘之故,遂不得不敷衍塞责。他还是充分表现出其认真的写作态度,而且也还有其自己的目的。这又可分为下述两点:
  (1)马基雅维里在其书中详细描述意大利在他那个时代中的分裂衰弱现象,并分析其理由。这又与《史论》中对古罗马强盛理由所作分析恰好形成强烈对比。所以,这两部书是有正反配合的意义,使读者在古今强弱比照之下,得以明了盛衰之理,存亡之道。
  (2)马基雅维里在此书中对于15世纪的佣兵战争作了相当刻薄的描述,甚至于故意丑化。这当然是为其军事改革建议增加分量,其所言并不完全公正。他甚至于还慷慨激昂地说:“不杀人,不攻城,不掠地,那又算是什么战争!” [ 注:Niccoló Machiavelli,Florentine History,Book V,Chap.1. ]
  综合言之,马基雅维里的著作是有其一贯的思考与逻辑。其惟一的信念即为必须实施全面军事改革,然后意大利始能重振古罗马的雄风,而达到统一强盛的境界。当然,其所能利用的权力基础(power base)又非常有限,只是佛罗伦萨一个小国而已。他的处境的确与中国先秦诸子非常相似,著书立说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说服当时的人君(The Prince)接受其意见,好让他能有机会一层抱负,实现理想。
  若从战略思想史的观点来看,马基雅维里的最大贡献为他能认清政治与军事实乃一体两面,彼此有不可分的关系。此种观念也正是现代战略思想的主流和焦点。所以,他对于“现代战略思想之父”(the father of modern strategic thought)的尊称实可当之无愧。
  根据其著作,可以将其基本观念综合为下述五点:
  (1)军事权力为国家(社会)的基础。
  (2)良好的军事组织为巩固国家(民族)团结的必要因素。
  (3)攻势军事政策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4)军事艺术与政治艺术具有共同的体裁(格局)。
  (5)军事组织为社会组织之一部分,前者可以反映后者的品质。
  只要与古今中外的历史相印证,即可明白显示上述基本观念是正确合理的。其要点又可简化为下述两句话:建军乃建国之本,强兵为治世之基。
  马基雅维里认为国家安全为任何政府的首要考虑。除非军事力量能御外侮,否则任何手段也都不能维持国家的内在安定。所以,政治生活是一种生存斗争,政治制度必须符合军事需要。很容易看出马基雅维里的观念几乎和中国兵圣孙子之言如合符节:“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由于马基雅维里强调兵学谋略之重要,于是也就引起若干误解,在此应加以纠正:
  (1)有人认为他有黩武好战的倾向,实乃似是而非。他只是认为战争有时是一种需要,而且不战的后果可能即为灭亡。他引述李维之语:“需要的战争即为正义的战争。”他虽在《君主论》中指出:“除战争及其组织和纪律以外,人君不应有任何其他的目标或思考,也不应把任何其他事物作为其研究的对象。” [ 注:Niccoló Machiavelli,The Prince(New American Library,1980),p.81. ] 但其真正目的不过是强调兵者国之大事而已。
  (2)有人认为他主张独裁专制,事实恰好相反。他在《史论》中曾推崇罗马共和国是人类所曾设计的最完美政体。他又指出人民有自治权则将更愿为其本身的权利而战,征兵制与民主政治有其密不可分的关系。他还有一种特殊的见解,认为共和政体之所以有利于安定的维持,是因为它有一种能适应环境的弹性。在《史论》中有一章的标题为“适应环境的需要”,那简直像当代研究比较外交政策的学者所写的文章。马基雅维里这样辩论着说:
  共和国要比君主国有较丰富的生命,并享有较长久的好运,因为它比较善于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民主会比君主有较多的创见,因为一个人若惯于照某种特殊方式行动,则也就会永不改变……所以,一旦时代改变,不再符合他的方式,他也就必然会失败。 [ 注:Niccoló Machiavelli,The Discoures,Ⅲ,p.9. ]
  (3)有人认为他提倡阴谋,有违道义,这更是幼稚的批评。孙子说,“兵者诡道也”,在战争领域中必须包括阴谋诡计在内,实乃自然之理。马基雅维里认为战争是生存斗争,任何手段都可容许,一切善恶荣辱都不在考虑之列。他也认为将道不仅限于军事行动,还应使用各种手段来欺骗敌人和打击其精神。若说马基雅维里为现代心理战略的先知者也许是夸大其词,但他的思想代表一种新的途径则确为事实。 [ 注:Felix Gilbert,“Maehiavelli:The Renaissance of the Art of War”,in Makers of Modern Strategy(1952),p.14. ]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马基雅维里的思想中又确有若干特点,值得在此加以综述:
  (1)在他的著作中有两个字非常重要,而且经常同时出现。一个字是“virtù”(英译virtue,中译美德),另一个字是“fortuna”(英译fortune,中译幸运)。对于这两个字,他都有其特殊解释。前者为构成有效军事和政治领导的一切必要素质,换言之,即为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所谓的天才。其内容包括机智、敏锐、勇敢、果断、决心、创造力等因素都在内。后者为不可知和不确定的因素,包括机会、偶然、意外、运气等在内。简言之,前者为人力而后者为天意。所谓人生即为“virtù”与“fortuna"之间的斗争。马基雅维里认为:“天命也许能主宰人事的一半,但另一半却是我们自己可以控制的。” [ 注:Niecolo Machiavelli,The Prince(New American Library,1980),p.120. ] 此种说法实与中国宋代欧阳修在其《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所云“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如出一辙。
  (2)马基雅维里之所以相信人力可以抗衡天命,也就是对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寄予高度的希望。他认为凭借此种武器,人能够克服和消除机会和运气(chance and luck)的领域。这又并非一种浅薄的乐观主义,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论。他认为在政治和军事的领域中都必须有远见(foresight),对未来必须有计划和准备,对于目的和手段都必须作合理的评估,对于各种不同的因素都必须作精密的计算。此外,领袖必须重视专家的意见和情报的搜集。在平时就应广结善缘,然后在紧急时始能获得同盟国或友邦的支持。计划和行为又必须随着环境的改变而作必要的调整。换言之,必须保持充分的弹性。马基雅维里曾一再警告领袖不可采取不彻底的措施(hall–way measure),中间路线(middle course)往往两面不讨好。当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就应立即行动而不可犹豫迟疑。政治家和将军都必须掌握主动,而不可只是对他人的行动和压力做出反应。攻击必须猛烈而具有决定性,不过在发动攻击之前又必须确保我方的安全。而一切成败的关键又还在于先知。简言之,马基雅维里把战争和政治视为一种心智问题(intellectual problem)来求解。尽管当时尚无战略名词之存在,实际上,此即战略思考的起点。 [ 注:在马基雅维里所著各书中,对于这些观念曾一再加以阐述,所以毋需列举。 ]
  (3)马基雅维里非常重视军事权力,但比较轻视经济权力,非常重视心理因素,但比较不重视物质因素。其《史论》中有云:“金钱并非战争的筋肉(sinews of war),虽然通常都被人认为是如此。……在战争中保证成功者不是黄金,而是精兵。” [ 注:《史论》,第二卷,第十章。 ] 当时有人批评他是书呆子,不识时务。事实上,他并非认为财经问题不重要,而是因为当他眼看着像佛罗伦萨和米兰等意大利城邦,虽拥有大量财富,但既不能安内,又不能攘外,遂使他不禁深有所感。他认为经济过分繁荣,人民过分讲求福利,足以使社会风气败坏,民族丧失战斗精神,于是国家的衰颓遂可指日而待。在当前经济挂帅,向钱看齐的时代中,马基雅维里的警告实足以发人深省。
  (4)当马基雅维里著书立说之时,战争的旧有形式正在改变,主要原因是火器已经逐渐被引进战争。但马基雅维里对此一重要新趋势,不但不重视,反而还故意藐视。在《战争艺术》(第三卷)的“模范会战”中,他只让炮兵在两军接触之前发射一次;在《史论》中更指出:“指挥官若能依赖步兵,并遵从古法,则火炮将变得完全无用。” [ 注:(史论),第二卷,第十七章。 ] 而正当此际,火器又早已在战场上展示其威力,所以,思想敏锐,强调远见的马基雅维里对于此种新技术的发展,居然会如此漠视,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阿曼(Sir Charles Oman)曾作尖锐的评论如下:
  对于其在军事领域中作为先知者(Prophet)的声誉可谓非常不幸,因为其所作的一切建议都与战术和组织在 16世纪后期的实际发展丝毫不发生关系。……他认为炮兵仍将继续不值得重视,……其所作的预言几乎无一不大错而特错。 [ 注:Charles Orman,A History of War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London,Methuen and Co.,1937),p.93. ]
  不过,从思想史的观念来观察,则马基雅维里的态度又并非不可解释。至少到18世纪为止,西方军事思想家几乎都不重视技术因素,甚至于连克劳塞维茨也不例外, [ 注:Michael Howard,“The Forgotten Dimensions of Strategy”,in Foreign Affairs(Summer,1979),pp.975–986. ] 他们都有一种共同的认知,相信战争的性质和形态不会改变,因此,历史的教训才会具有永恒的价值。所以,马基雅维里自不可能承认火器的发展将会动摇其全部理论体系的基础。
马基雅维里与后世
  马基雅维里的著作完成于16世纪前期,到今天已将近500年,在如此长久的时间之内,其对后世的影响,以及后人对其评价,都是非常有趣味而值得研究的问题。现在就选择若干在战略思想史具有重要地位的人物,来分析其所受影响以及其所曾作的评论。
  概括言之,马基雅维里著作中影响力最大的是《战争艺术》和《君主论》二书,至于其他二书则只受到少数人的重视。从 16世纪到18世纪,《战争艺术》在欧洲被视为武经,受到广泛的研读和高度的评价。其再版次数的频繁可为明证。《君主论》虽受到统治阶层的重视,但并未像《战争艺术》那样畅销。到19世纪,情况开始反转,《君主论》日益受到推崇,变成马基雅维里的代表作,而《战争艺术》则逐渐在人们记忆中消失,现在几乎很少有人知道这本书的内容了。
  对于西方世界在17世纪时的“军事革命”(military revolution),马基雅维里的最大贡献即为他所提倡的以罗马兵团为范式的军事组织观念。当纳索的毛里斯(Maurice of Nassau)在荷兰创办军事学校时,即曾以《战争艺术》为主要教材。这也是近代西方军事教育的起点。当时欧洲各国贵族子弟都纷纷前往荷兰留学。有一位未来的大人物是毛里斯的再传弟子,即三十年战争(1618–1648)中大显身手的瑞典古斯塔夫大王(Gustavus Adolphus the Great)。他建立新军制时,特别重视铁的纪律,可以说他深受马基雅维里的影响。 [ 注:Gunther E.Rothenberg,“Maurice of Nassau,Gustavus Adolphus,Raimondo Mon tecuccoli and the ‘Military Revolution’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in Makers Modern Strategy(1986),pp.32–65. ]
  三十年战争之后,首负盛名的理论家为傅纳德(Chevalier Folard,1669–1752),虽曾引述马基雅维里的著作,但却认为《战争艺术》近似抄袭,不能算是不朽之作。 [ 注:Jean–Charles Folard,Historie de polybe(Amsterdam,1774),vol.1,p.222. ] 不过,他的高足,鼎鼎大名的沙克斯元帅(Marshal Maurice de Saxe,1695–1750)则似乎不同意其见解。沙克斯在其名著《我的梦想》(Mes reveries)中所发表的观念可以说是和马基雅维里颇多类似之处。例如:主张采取征兵制,重视纪律和精神因素,并认为罗马兵团是一种理想军事组织模式,只需略加修改,即能适应时代的变迁。 [ 注:Maurice de Saxe,Mes reveries in Roots of Strategy(Military Service Publishing Co.,1940),pp.189–300. ]
   18世纪后期,欧洲名将首推普鲁士的菲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1712–1786)。他非常敬佩马基雅维里,并把《战争艺术》视为一本“心爱的书”(favourite book)。 [ 注:Maurice J.D.Cockle,A Bibliography of Military Books up to 1642.(The Holland Press,1957),no.12. ] 在菲特烈本人的著作中几乎到处都可以发现其深受马基雅维里影响的证据。我们甚至于可以说他就是马基雅维里心目中的理想君王(the Prince)。
  菲特烈之后自然就要说到拿破仑。他不仅对马基雅维里推崇备至,而且更曾饱读其著作。他尊重《战争艺术》,曾对《君主论》发表评论。当他进行战役时常携带着《史论》,而且还曾对《佛罗伦萨史》作一大纲(outline)。无论在其宫中或随营图书馆中,都备有各种不同版本的马基雅维里著作,以便可以随时参阅。拿破仑所重视者为一般原则而非技术细节,他对战争为政治工具的看法与马基雅维里不谋而合。他也同样重视会战、攻势、主动、欺敌、纪律等观念。最后,他们也同样认为领袖成功的要件为远见、慧眼、勇气、精力等。 [ 注:Neal Wood对《战争艺术》(Da Capo Press,1965)所作的导言(Introduction)中对于拿破仑与马基雅维里的思想关系有详细的说明,可供参考。 ]
  除拿破仑以外,同一时代的其他军事思想家大致也都推崇马基雅维里或深受其影响。比拿破仑略早一点的吉贝特(Comte de Guibert,1743–1790)在所著《战术通论》(Essai general de tactique)中有许多意见都与马基雅维里相互平行,而这本书也是拿破仑所非常欣赏的。圣西尔元帅(Marshal Gouvion–Saint–Cyr,1764–1880)是拿破仑手下的大将,并曾获“军事天才”的赞誉。他把马基雅维里的著作定为必读书。与拿破仑在军校中同班的卡林尼沙(Colonel Carrion–Nisas)是著名军事史学家,他将马基雅维里与波里比亚相提并论:波里比亚为希腊与罗马之间的桥梁;马基雅维里则为古代军事世界与近代军事世界之间的桥梁。而主编《军事大辞典》(Dictionnaire de l’armee de terre)的巴丁将军(General Bardin)更相信不读《战争艺术》即无异于不曾受过军事教育。 [ 注:同上。 ]
   19世纪前期两大师,约米尼和克劳塞维茨,对于马基雅维里又曾作何种评估?令人诧异的是约米尼虽对沙克斯推崇备至,但在其著作中几乎从未提及马基雅维里。不过,事实上,他的思想有许多部分与马基雅维里也很接近。至于克劳塞维茨则不仅曾读过马基雅维里的书,而且还称赞他“对于军事问题具有非常合理的判断”。 [ 注:Karl von Clausewitz,Principles of War(Military Service Publishing Co.,1942),p.12.} ] 不过,克劳塞维茨还是批评马基雅维里有食古不化之嫌:“其受古代战争艺术的影响太大,不仅在精神方面,甚至于包括所有一切形式都在内。” [ 注:Peter Paret,Clausewitz and the State(Oxford,1976),p.176. ]
  在此还应顺便说明马基雅维里在美国的影响。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第三任总统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在其图书馆中曾藏有马基雅维里的著作。当1812年战争爆发时,曾激起美国人研究战争的兴趣,于是在1815年遂有美国版的《战争艺术》出现,这也是马基雅维里的著作首次在美国印行。 [ 注:Felix Gilbert,“Machiavelli”,in Maker of Modern Strategy(1952),p.19. ]
  从19世纪中叶开始,马基雅维里作为政治思想家的地位日益受到尊重,这又与时代背景有关。19世纪是民族主义的世纪,所有的思想都受到民族主义的影响,所有的历史都是根据民族主义的观点来写作。于是马基雅维里以其作为民族主义先知者的身份,其受推重也自为必然之势。尤其是在其故乡意大利,当《君主论》出版时,对实际政治可谓毫无影响,但到 19世纪意大利完成统一后,在其诞生400周年纪念时(1869),其国人在其墓前纪念碑上这样写道:“对于这样的伟人没有任何称赞是适当的。”(Tanto Nomini Nullum par Elogium,英译为For so great a name no praise is adequate) [ 注:见Christian Gauss,“Introduction” of the Prince,p.19. ]
  从此时开始,不仅从事实际政治活动的政客都以马基雅维里的门徒自居,而政治理论家和历史学家也莫不深受其影响,甚至于马基雅维里主义(Machiavellism)也已成流行名词。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受到冷战的刺激,“国际关系”在学术界成为一种公认的学域,现实学派则是在20世纪50年代最早形成的学派,马基雅维里也就成为他们心目中的祖师爷。此种发展又岂是马基雅维里本人所能料及?
  作为本章的结束,我们对于马基雅维里又应该如何作一总评?前辈浦薛凤教授在其所著《西洋近代政治思潮》中有一段话似乎非常恰当,现在就引述如下:
  心细如发,胆大如天,发人之所未发,言人之所不言,双手推倒中古思想之内容、方法与精神,而创造一个新时代,弃帝国梦想而抱族国希望,虽其言论之真意迄今尚多误会,虽其学说之价值今日尚有人怀疑,而其创造与重要则莫敢否认。 [ 注:浦薛凤,《西洋近代政治思潮》商务印书馆,上册,p.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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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hyy [OCR] 2008
cdhyy [校对制作] 2008
第六章 17世纪
钮先钟 [中国]
[出自《西方战略思想史》] 1995
军事革命
蒙丘可利
范邦
军事革命
  自16世纪到18世纪,这三个世纪在西方战略思想史中可以综合地视为一个转型期。欧洲的军事思想制度以及战争形态,在此阶段中,终于完全摆脱中世纪的黑暗阴影而大放光明。在此三个世纪中,17世纪又是处于承先启后的地位,因此也就有其特殊重要性。有人认为欧洲在此阶段曾经发生一次“军事革命”(military revolution)。假使此说属实,则革命发生的时间应该是在1560年到1660年之间。所谓“军事革命”,其意义又非仅限于新武器或新战术的采用,而是整个战争形式都发生新的改变。概括言之,又可分为下述三方面:
  (1)武器方面:火器完全代替了旧有的弓矢或戈矛。
  (2)组织方面:职业常备军的出现使佣兵制遭到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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