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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莱斯特】

_14 安妮·赖斯(美)
  我奋力的坐正,看到马瑞斯将他们两个缓缓赶向神龛,看到他们目光不是直直瞪视,而是凝视着马瑞斯;阿可奇紧抓恩基尔的手臂,我注视着他们恢复茫然的脸,我第一次发觉,那种茫然似是无精打采的,他们戴的不再是古怪的面具,而是死亡的面具。
  『黎斯特,快跑!』他又再说一次,头也不回的,我跑了!
  第七部:古老的法术,古老的玄秘16
  马瑞斯终於走进灯光闪耀的客厅。我站在阳台最远的角落,身上所有的血管散着热气,好像血管自有生命正在呼吸一样。我看到远放朦胧庞大岛屿的轮廓,听到船沿着远方海岸前进的声音。脑海里转的念头是恩基尔如再来找我,我就跃过栏杆,跳进海里游泳。我一直感到他的手捏住我的头,他的脚还踩在我的胸口。
  我紧靠石头栏杆站立,全身发抖着。脸上的瘀伤虽已痊愈,血仍从脸上流满我的双手。
  『我很抱歉。做了这件事我很抱歉--』马瑞斯自客厅出来。我说道:『我不知道为什麽会折磨做。我不该做的,我很抱歉,很抱歉!我发誓,我真的抱歉。马瑞斯。我永远永远不会再做你叫我不要做的事了。』
  他双臂交叉站立着,对我怒目而视。
  『黎斯特,昨天晚上我说了什麽来着?』他问。『你这个可恶的混蛋!』
  『马瑞斯,请原谅我。我认为不会发生什麽事,我确定没有事会发生……』
  他作势要我安静,作势要我往岩礁而走;他翻过栏杆,走在前面。
  走在他後面,对周遭的安谧感到暗暗欣喜,不过,也或许我还太晕陶,根本心不在焉吧!她的出现,恍如全身沐浴着芬香,而她根本不可能有什麽香味的,一定是烟香与花香,渗入她坚硬的白色肌肤里了;尽管她这麽坚硬,却仿佛又十分脆弱,多奇怪呀!
  经过滑溜的大石头,我们往下走,直到白色的海滩。我们默默地走在一起,白色的浪涛拍打着岩石,对着平静的白沙滩翻腾而来。风在身边呼啸,呼啸的风声吞蚀了所有的激荡与声音,我长久以来的孤寂感觉又油然而生。
  我的外表越来越镇静,内心却也越来越伤感越悲哀。
  像卡布瑞惯常的动作一样,马瑞斯已手臂揽住我。我没注意到我们走到哪里了;当我看到我们来到小海湾口。看到一艘长船在那里抛锚停泊,船上只有一只桨,我大吃一惊。
  我们停下脚步,我又嗫嗫嚅嚅:『我很抱歉做了这件事!我发誓我真的抱歉。我不相信……』
  『别告诉我你感到後悔--』马瑞斯平静地说:『你对发生的事根本不後悔;你对自己的鲁莽也从不後悔。何况,现在你已安全了,你不会像蛋壳似的在地板上压碎了!』
  『哦,这不是重点--』我说着,情不自禁啜泣了。我拿出手帕像一位十八世纪绅士似的,拭去我脸上的血。我感觉到她仍抱着我,感觉她的血仍在流,更感觉到他如钳的双手;整件事似在眼前重演;倘若马瑞斯没有及时来到……
  『马瑞斯,到底发生什麽事?你看到什麽?』
  『希望他已听不到我们了!』马瑞斯疲倦的说:『我简直不敢想像,再有什麽什麽言词思维,进一步打扰他的话,会变成什麽後果。我只能让他回到冬眠状况。』
  他似乎真的怒不可遏,他转过身不理我了。我怎麽能停止思想?我恨不得打开头颅,把所有的思想曳拉一空;然而,思潮硬是澎湃淘涌,就像她的血一样。她的肉内犹有心智,有欲望,有炙热的灵魂被强行困锁,她一切的热,就像液体的光,此刻却流窜在我身上。毫无疑问的,恩基尔对她拥有致命的掌控力;我恨他,我要毁他;我的脑里充塞了各种狂思奇想;也许我能想出办法,单单毁了他,却保留住她;只要她能安全,我们就不会有危险。
  我太失去理性了吧,难道魔鬼不事先缠附他吗?如果这一切不事……
  『别妄想了,小家夥!』马瑞斯的身影闪现。
  我又啜泣了。我感到她犹在我的颈子上抚摸,舔了舔,我恍如又尝到她的血;视线朝向天空,只见星罗棋布;此时此刻,连安祥永恒的行刑,似也在威胁我,似也了无意义。尖叫的冲动,在我的喉咙致命的膨胀扩张。
  她的血所产生的影响逐渐减弱,清晰的影像开始浮现,我的四肢又再次的事我的四肢。事的,我或许更强壮了,但魔力已渐褪,魔力已消失;只留下贯穿我们之间的血流记忆,不,还有更强烈某种感受,仍徘徊不去。
  『马瑞斯,发生什麽是!』我越过风声叫着:『别对我生气,别丢下我。我不能……』
  『嘘,黎斯特--』他说。回过身,握住我的手臂。『不要担心我的愤怒--』他说:『这并不重要,而且也不事直接对着你;给我多一些时间,让我镇定下来。』
  『你看到她和我之间发生的事吗?』
  他的眼光朝向大海,海水全然的漆黑,海浪的泡沫又全然纯白。
  『是的,我看到了。』他说。
  『我拿了小提琴,想为他们演奏,我只是想--』
  『是的,我知道,当然……』
  『--音乐将会感染他们,特别事那个乐曲,那支诡异、超自然的乐曲,你知道的,小提琴事如何……』
  『是的,我知道--』
  『马瑞斯,她给了我……她……而她也要了我的……』
  『我知道。』
  『他看守她看得好紧!他当她事囚犯!』
  『黎斯特,我求你……』他疲倦而悲伤地微笑着。
  关闭他,马瑞斯,像他们从前所做的,让她自由!
  『你在做梦,我的孩子--』他说,『你在做梦。』
  他掉头离开了我,并作势要我不要理他;他走到潮湿的海滩,来来回回踱着方步,海水一波波轻拍着他的脚。
  我试着再次平静下来,这事真实的吗?我到过很多地方,最後来到这座岛屿上;凡人的世界远在岛外,诡谲的悲剧,乃至那些必须照顾者的恐怖,在潮湿闪亮的峭壁以外,竟无人知道!
  马瑞斯终於回头走来。
  『听我说--』他说:『一直往西,有一座岛,那不属我的管辖范围,岛的北端有古希腊小城,那里有水手住的客栈,通宵达旦的营业。你现在就坐船到那里,去猎食,这里发生的事全忘了吧。核估一下从她那儿,你得到多少新力量,试着不去想她或他,最重要的是,不要动脑筋想对付他。日出前,回到屋里,那不难的;你会发现成打的门和窗户都开着。为了我,现在就照我说的去做吧!』
  我微微鞠躬,天底下只有一件事,会转移我的心思,会涤除或消减任何高贵思想,那就事人类的血液,人类的挣扎和死亡。
  毫无异议的,涉过浅水,我到了船上。
  在小客栈肮脏的房间里,墙上有金属镜面的破片;时候还早呢,站在破镜前面,看到自己反射的身影。我看到自己穿着织锦外套,白色的蕾丝上衣,脸因为杀戮而温暖红润了。那个死家夥,就趴在桌子後面的地板上。手里还拿着刀子,那把刀准备割我的喉咙。房里还有一壶酒,酒里有迷魂药;他一直劝酒,我一直拒绝喝;半逗半推的抗拒,然後他发脾气,拿出刀来,然後他成了我的猎物死了。他的另一个同伴也死死的躺在床上。
  我望望镜片里金发的浪子。
  『唉!这不正事如假包换的吸血鬼黎斯特吗?』我笑了。
  当我歇息时,纵有全世界的血液,也无法阻止惊骇战栗的思潮涌来。
  我无法不想她。我怀疑前一晚在睡梦中,听到的是不是她的笑声;我很惊讶,她的血液竟什麽也没告诉我。我阖上双眼,思绪倏然又纷至沓来。当然,想的都事很美妙的事,也一如魔术的不相连贯。她和我一起走下走廊,不是在这儿,而是在我知道的另一个地方。我想是在德国的皇宫,海顿创作音乐的地点。她漫不经心地跟我说话,好像已说过千百次一般,她告诉我许多事,人们信仰什麽,轮子里面什麽东西在转动,这些神奇的发明事什麽玩意儿……。她戴着时髦的黑帽,帽子的宽边上饰有白色的羽毛,白纱从帽子的顶端垂到她的下颚,她的脸庞显出稚嫩与年轻。
  当我睁开眼睛,我知道马瑞斯已在等我,走出卧室,看见他站在空了的提琴盒旁边,背对着靠海那面打开的窗户。
  『你必须现在就走,我年轻小友--』他悲伤地说:『我原希望有稍多的时间,但这已不可能了。船正等着要带你离开。』
  『因为我的轻举妄动……』我凄惨地说。看来我事被驱逐了。
  『他毁了所有教堂里的东西--』马瑞斯说,语气隐含要我镇定的祈求。他的手臂挽着我的肩膀。另一只手为我握着行李箱,我们走向门口。『我要你现在就走,乃因为这是唯一能令他安静下来的方法。我希望你忘却他的愤怒,只记住我告诉你的每一件事。对我们会再相见的承诺,要存信心。』
  『你怕他是吗?马瑞斯?』
  『哦,不,黎斯特。别让担跟着你附影随形。他从前也做过类似的事,他完全不明白他在做什麽;真的,我很确定这一点。他只知道有谁横梗在他和阿可奇之间,这让他受不了。只有期待时间能让他回到冬眠状况。』
  又来了,这个回到冬眠状况的字眼。
  『她又呆呆坐着,好像她从来没动过,是吧?』我问道。
  『我要你现在厉害--如此你不会再刺激到他。』
  马瑞斯说着,带我走出房子,走向峭壁边的楼。他边走边继续说:
  『不管我们这种怪物拥有什麽巨大能力,我们得以凭心意移动物体,点燃物体,得以凭意志造成任何上海;然而,别忘了再强大的意志力量,也还事来自我们的躯体;皮之不存,猫将附焉?因此我要你金夜就从此地离开,到美国去。当他不再激怒,不复记忆时,你再尽快回到我身边,我绝不会忘记你,我将会等你。』
  到达峭壁的边缘时,我在港湾底下看见一艘长型的平底船。穿过阶梯看起来像不可能,但是,对我们来说,有什麽不可能呢?不可能的事我即将离开马瑞斯和这座岛屿了,哦!我怎麽能离开?怎麽能割舍?
  『你不必跟着下去--』我说道,从他那里拿过行李箱。我尽力不让自己的话听起来苦涩与垂头丧气,毕竟所有的一切都事我引起的。『我不喜欢在外人面前痛哭掉泪,现在就离开我吧。』
  『真希望我们能多聚几个晚上--』他说:『让我们能对发生的事,静静地细细思索。无论如何,记住我的爱会陪伴着你。别忘了我告诉过你的事。等再相见时,我们都将有太多的话要倾诉--』他顿住了。
  『什麽事?马瑞斯?』
  『老实告诉我,』他问道:『你遗憾我去开罗找你吗?你遗憾我带你到这里来吗?』
  『怎麽会呢?』我说道。『我只遗憾我就要走了。如果我再也找不到你,或你找不到我,那怎麽办呢?』
  『时机到了,我一定会去找你--』他说:『要永远记得;你有能力呼唤我,就像以前你做的一样。一旦我听到呼唤,我会以从没跨越过的能力,横跨任何距离来回应你。只要时间恰当,我会回答。这点你可以确信无疑的。』
  我点点头。有太多想说的话,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们拥抱了很久。然後我转过头,慢慢地开始往下走。我知道他会了解,为什麽我没有再回头多看一眼。
  第七部:古老的法术,古老的玄秘17
  船终於抵达纽?良城外黝暗的圣珍妮海湾。看到漆黑凹凸不平的沼泽,映照着灿烂的天空。这时,我知道自己有多麽喜欢新大陆。
  我的族群,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入侵过这一大块荒漠;这个事实即令我兴奋,同时也使我感到谦卑。
  抵达的第一天早上,在太阳升起以前,我已爱上了低洼而潮湿的乡野,正如我曾爱过乾热的埃及一样。我对它的爱与时俱增,已远超过世界其他地方了。
  在这里,四处香气袭来。你可以闻到嫩绿叶片的清香,更可以闻到粉红嫩黄的花,飘来一阵阵浓郁馨香。黄褐色的长河,蜿蜒流过贫乏的德阿姆小镇和它小小的天主教教堂;我所见过传说中有名的河流,比起这条河来都相形见绌,大为失色。
  即未引人注意,也未遇见任何挑战,在没落的殖民地泥泞街道上,在似船舷的人行道上,在西班牙士兵闲逛的小拘留所旁边,初初抵达的我四处寻幽探险。在海边的小木屋里,我更完全迷失了;小木屋内,挤满了深色皮肤的可爱加勒比海妇女;船夫的赌博声、争吵声此起彼落;偶尔我走出小屋,出外游荡;瞧瞧寂静中闪烁的灯火,听听微弱的轰轰雷鸣,感受到夏雨细丝一般的温暖。
  小小农舍低垂的屋檐,在月亮照耀下发出微光;月光掠过漂亮西班牙式房屋的铁门;月光在洗净玻璃门上、蕾丝帷摇晃。我在粗糙的小平房之间漫步,这些平房一直延伸到提岸。透过窗户,我窥视屋里镶着金边的家具,涂着瓷釉的亮丽装饰;在这样未开化的地方,竟见到这种小小财富与文明的象徵,看得出人们对生活品味的讲究与追求;然而,如此的执着固弥足珍贵,却也不无几分落寞与伤感。
  有几次越过泥沼,眼前骤然出现一种景象;一位地道的法国绅士,戴着雪白的假发,穿着华丽的礼服;他的太太穿着着鲸鱼架的宽裙;一个黑奴走在烂泥上,为他们俩携带着洁净的拖鞋。这种景象看来,还不无匪夷所思之感呢!
  我知道,我已经来到野性乐园里最荒僻的前哨;这是我的家乡,只要纽?良存在一天,我就会留在这里。在这个没有法律的地方,我所受的煎熬苦恼将会缓和减轻;只要我好好把握,我所渴望的必定会得到满足,我的生活也会更加丰富与快乐。
  在这个恶臭小小乐土第一天晚上,无视於拥有的神迷法力,我一如儿时的祈祷着。在那一刻,我何等希望自己是所有凡人的亲友,何等希望自己终究不是被放逐的异类,而仅是一个朦胧放大的人类灵魂。
  古老的真理、古代的玄秘,正如历来的革命、历来的发明,在在图谋转移我们的欲望与热情,最终却总让我们受挫而落空。
  当我们终於厌倦人生的错综复杂,最向往的往往是童年岁月坐在母亲怀里的时光,那时一次小小的亲吻,就是最大的满足,一个柔柔的微笑,就是最大的幸福。只是,童年岁月已一去不复返,凡人岁月连梦里也不可得;如今我们的一切只寄托在揽人入怀的吸血刹那,而这样的拥抱即是生又是死,即是天堂又是地狱;我们可悲的命运,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沈沦沈沦沈沦下去。
  後记:夜访吸血鬼1
  我早期所受的教育,以及吸血鬼黎斯特的历险记终已到了尾声。无视诫令与禁忌,我将特意筛选的有关古老世界的迷法与玄妙,全叙述分明,传之後世。
  不过,我的故事尚未真正结束,不管多麽不愿意,我仍须加注一段,至少必须简要的,把肇因决定在蛰眠土里的痛苦事件,说个清楚。
  离开马瑞斯与他的岛屿之後,又过了一百四十个年头,那段时间我未再遇见马瑞斯;卡布瑞也芳踪无处可寻;自从那天我们在开罗分手,从此,我遇见无论是凡人或不是凡人,再也没有谁知道她的任何讯息。
  在一九二九年的二十世纪,我孤单寂寞倦怠,身心受创,痛不欲生。最终终於自己造坟入土。
  我已如马瑞斯的建议,好好地活过一辈子;对於我的生活态度,乃至我曾经铸下的大错,当然怪不得马瑞斯了。
  比起一般人的性格而言,无疑的,我之鲁莽大胆,自然会造成更多不寻常的经历。尽管忠告与预言,言犹在耳,我仍会招惹悲剧与灾祸;然而有苦恼也有甜,这是我不能否认的。几乎长达七十年之久,我拥有雏儿吸血鬼路易斯与克劳蒂亚,这两个在地球上行走,十分精彩的不死幽灵;他们的为伴,实令我不虚此生。
  抵达新大陆不多久,我命定地爱上了路易斯,一个黑发年轻、小资产阶级的农场主人,语言高雅,仪容讲究,他的愤世嫉俗与自我毁灭的倾向简直就是尼古拉斯的孪生兄弟。
  他有尼克顽强的激烈,尼克的反叛;也在信与不信间彷徨犹豫,终而渝入绝望不能自拔的相同性格。
  然而,路易斯比之尼克,对我更具强烈吸引力。即使在他最冷酷的刹那,路易斯也每能勾起我内心温柔的一面;他以一种踌躇犹豫的依赖,以及对我任何言语举措的迷恋,使得我对他难以自己的受惑。
  他的天真更总是征服了我,他具有奇特的小资产阶级忠诚信仰,相信上帝总是上帝,纵使他对我们不施援手,并不表示他不存在;相信毁灭与拯救,为小小无望的世界建立了分界线。
  路易斯对凡人之爱恋,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已注定他要终身受苦。有时候,我不免纳闷,如果我未以路易斯,视作尼克不幸遭遇予我的惩罚;如果我未以路易斯,视作年复一年良知上的不安与忏悔,他的一生又将如何呢?
  然而我确实爱他,这点绝不容质疑。之会在危疑不安的时刻中,保有他,与他守结伴,实在是绝望无助的情非得已。只不过,缔造路易斯,又因路易斯而缔造克劳蒂亚,这一个最最漂亮娃娃吸血鬼,确是我一生当中所犯最自私、最冲动的大错。此一谬误,终将使我的名誉大大受损。
  缔造克劳蒂亚时,她年方六岁,倘若我不施术,她就已经死去(正如路易斯也是一样);无论如何,这是对诸神的一大挑战,对此,我与克劳蒂亚,无疑双双都要付出代价。
  这段故事,在《夜访吸血鬼》中,路易斯已经叙述;不过,为了捕捉当时我们叁个在一起纠缠六十五年的时代气氛,叙述中诸多矛盾抵触,并有可怕的误会与谬失。
  那段期间,在同类之中,我们乃无比拟的叁位一体,乃身穿丝绒的华丽致命猎人;在迅速扩展的纽?良城内,我们不但得以享受奢侈繁华,新鲜的猎物更不虑匮乏。这一切荣耀都归於幽冥玄秘。
  在路易斯叙述他的年代纪时,他并不明白,这六十五年乃是吸血鬼史中,相当非凡的一段。
  至於他的误会,乃至他说的谎,我是可以原谅的;毕竟他有过度的想象力,更有怨恨与虚荣;何况,虚荣成份并不多,一则我从未真正显示一半以上的法力;再则,他自己的罪恶感与自我嫌恶,也使得他畏缩於滥用法力。
  即使他不寻常的俊美,与战无不克的魅力,对他自己也是一大玄秘。当读者读到我之会令他成为吸血鬼,乃因为贪求他农庄的记述,不免付诸一笑;老实说,随便素的写,也强过这种笨说词嘛!
  他相信我出身农家,那倒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生在有差别待遇与约束谨严的中产阶级,自以为殖民地的农场地主就是真正的贵族,虽然他从未遇见任何一位;相反的,我却来自世代传袭的爵侯氏族,而真正的贵族,不管多麽破落贫穷,格局架式与身段总要保存的。
  他谴责我与天真无邪的陌生人胡乱勾搭,与他们为友之後再予以杀害;然而,他又如何能知道我的苦心?其实我几乎只选择赌徒、盗贼与杀手为猎捕对象,纵然我并未真正出言立誓只杀恶人,却诚心希望我能不滥杀无辜。(举例来说吧,那个年轻的法兰尼尔,那个农场地主,路易斯在记述中粉饰美化者,其实是一个冷面杀手,一个诈赌骗子,当我打倒他时,他正将签署出让他家农场以充赌债呢!至於那些娼妓,为了对他泄愤,有一次我曾在路易斯面前公然饮血作乐;这些婊子,不知多少次连下迷药,洗劫海员财物,可怜这些海员无一生还。)
  不过,这些小事倒也微不足道,他说了,他也相信,如此而已。
  其实,路易斯真是集缺点於一身,是一个我所知最会哄骗的人中之魔。这一点,甚至马瑞斯也难以想像。他即富同情心又好深思,永远绅士风范,闲来还教导小克劳蒂亚使用餐具的礼仪,对克劳蒂亚来说--祝福她的小小黑心,她根本不须碰刀用叉呢!这样的绅士,说他善哄会骗谁能相信?
  他对别人的受苦与行为动机,完全视而不见;偏偏这与他柔软蓬乱的黑头发,神色永远惶惑不安的绿眼睛,全都是路易斯魅力中的一部份呀!
  再说,我又何必浪费舌,强调很多时候,他曾焦虑而可怜兮兮地来找我,求我不要离开他;很多时候,我们边走边聊,一起表演莎士比亚以取悦克劳蒂亚;或者手牵手去探访河边小酒馆;一起参加庆祝黑白混血儿酒会,与黑肤美女一起跳华尔兹舞的欢乐?
  且仔细读一读访谈中的字里行间!
  当我缔造他时,对他其实即以构成背叛,对克劳蒂亚也是一样,这是真正重要的事;其馀的胡说八道,我哪里会放在心上?他所说我们叁个一起共度的时光,带给我奇特的满足则是事实;在十九世纪的数十年当中,一如孔雀尾巴灿烂辉煌的古老政权摧枯拉朽;莫扎特和海顿自然可爱的音乐,为夸大造作的贝多芬所取代;贝多芬的音乐在那个时期,也许太独特非凡,对我不无地狱钟声猛然敲响的震撼!在这种风云变色的大时代,我们叁位小小吸血鬼,有什麽权利自我满足呢?
  我已经拥有我想要的,拥有长期以来我一心一意想要的,我拥有他们。因为他们,偶尔,我会忘记卡布瑞,忘记尼克;甚至忘记马瑞斯,还有阿可奇茫然呆瞪的脸,以及她手的似冰,血的似火。
  然而,我似乎总是贪得无厌。是什麽原因,那段时间会有《夜访吸血鬼》所叙述的生活?而时间又为什麽维持那样久呢?
  在十九世纪里,吸血鬼被许多欧洲的作家所发现,诸如鲁斯凡爵爷,波里多博士的塑造人;瓦尔尼爵士,他创造了高贵性感的康斯丁伯爵夫人;最後则是吸血鬼中的大人猿,多毛的德古拉伯爵,认为自己可化身蝙蝠,或凭意志可以非物质化;不过,为了好玩,他仍在自己古堡的墙上以蜥蜴的样子爬行。种种这些创作,填满了对哥德体怪诞故事永不满足的读者胃口。
  我们则具备十九世纪概念下的本质;贵族的高不可攀,绝对的高贵典雅,一成不变的冷漠无情;在一片蓬勃发展的土地上,彼此互相依靠,全不在乎我们同类的干扰。
  也许我们已在历史当中找到完美的一刻,在人类与妖怪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这个时期,吸血鬼罗曼史在人们想像中孕育;古代王朝的五光十色中,理应有飘垂的黑色披风,黑色帽子;小女孩闪亮的发卷,披散在紫罗兰蝴蝶结,披散在她透明丝纱衣裳的蓬松袖子,这样的王朝更能增加其伟大!
  然而,我对克劳蒂亚做了什麽?何时我需要付出代价?对於她乃是紧紧联系路易斯与我在一起的玄秘,我们月光之下的小女神,我们唯一相互挚爱的小东西,她的心理满足又能维持多久呢?
  既然不可能拥有成熟女性的身体,她的魔鬼父亲,偏偏谴责她徒具小瓷娃娃的躯壳,她岂能不心怀怨恨,终至非狠命打他不可?
  我实在应该聆听马瑞斯的警告,当我站在狂妄陶醉的实验边缘,拟创造一个最最小的吸血鬼时,我实在应该深思熟虑,应该深深吸一口气再动手呀!
  你知道吗?那正像是我为阿可奇拉小提琴一样,是我要拉琴的,我要看看什麽事会发生;我的意思是说,那麽样一个漂亮小女孩,为什麽不试一试让她永生下去?
  哦!黎斯特,对所有发生的一切,你实在罪有应得,你最好不好死,你应该真正下地狱对。
  然而为什麽仅仅为了自私的理由呢?为什麽我没听任何给我的劝告?为什麽我不跟卡布瑞、阿曼德、马瑞斯学习呢?不过,我向来就是冥顽不灵;真的,别人的忠告,对我总是耳边风。
  即使到现在,我也不能说,为缔造克劳蒂亚一事感到遗憾;我不能说我希望从来没见到她,不想要抱住她,不想要跟她悄悄说秘密话;不能说从不想要听她清脆的笑声,在点着瓦斯灯的房间回响。在人口密集市镇的房屋里,我们有涂涂家具,有薰黑了的油画,有古铜花盆,就像凡人住的家庭;克劳蒂亚是我的幽冥女儿,我的唉,我邪恶中的邪恶。尽管克劳蒂亚的确伤了我的心。
  在一八六一年,春天里一个温暖的夜晚,她起身来算总帐,报宿怨了,诱捕我;她将刀子一刺再刺,狠狠刺进我已下药中毒的身体,我身上每一滴吸血鬼的血,几乎都从伤口喷出来;幸亏有那麽珍贵的几秒锺,血终未喷光,我能逃过一劫。
  我不怪她,这一类的事情,我自己也很可能说乾就乾的。
  这些狂乱的时刻,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也永远不会藏在心里某个角落而不去探讨;是她的狡猾和她的意志力打垮了我;正如刀锋割破我的喉咙、切开我的心一样的致命。我将夜夜持续地咀嚼这些片刻,思索着我几乎陷入如凡人一样的死亡,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克劳蒂亚狠狠给了我一个大教训。
  当血往外涌流,所有我能看能听能动的力量也跟着流失;杂乱的思潮纷至沓来,吸血鬼一家所住贴着壁纸、挂着蕾丝窗的乐园,一闪而过;我想到神话中昏暗的土地上,那个老的戴欧尼斯酒神,他感觉自己的肉一再被撕开,血一直往外喷的情境。
  这些思绪纵无意义--却也别有巧合的意味,别有主旋律一再重复的韵致。
  神死,神复苏,只是这一次却没有人获得救赎。
  马瑞斯对我说;由於阿可奇的血,你已拥有更大的力量,纵然遇到大灾难,我们的同类都将沦亡,你也能九死一生。
  孤伶伶被抛弃在恶臭阴暗的沼泽,我感到乾渴使我的身体囿限,乾渴却也在催我促我;我感到嘴在臭水里大张,獠牙到处搜寻有暖血的任何东西,让我有力气可以走路回去。
  叁个晚上之後,我再次遭到打击,我的孩子远走高飞,把我丢在自家中如地狱的火海中,是这些长者梅格能、马瑞斯和阿可奇的血,给我力量,支持着我,终使我爬离烈焰猛火。
  可是,如今已没有更多痊愈的血得以补充,没有新鲜的血得以注入,我只能等待时间的垂怜,好让伤口慢慢愈合。
  路易斯在他的夜访记录中,未能叙述的是事过後发生的种种;有好几年,我是一个跛脚丑恶的怪物,只能在人群边缘猎杀,只能猎杀老幼残弱而仍危机重重;相反於从前浪漫多情的魔鬼,我带来惊骇而不是欢愉,我变得和圣婴公墓下肮脏破烂的弟兄一样卑微。
  伤口之痛不单痛在肉体,同时也影响了精神和理性思考,每一次揽镜自照,我只看到心灵更深切的萎顿凋枯。
  在所有这些苦难当中,我没有呼唤马瑞斯,也不试图与遥远的他接触,我不能再祈求他赐我痊愈的血,宁可受一整世纪的炼狱之苦,也不愿听马瑞斯的谴责;宁可承受最最孤寂、最最黯然之苦,也不愿他发现我诸种妄为蠢行,从此视我为陌路。
  至於卡布瑞,她会原谅我的任何过错,她的血也够强而有力,至少能加速我的复原,可是我到哪里去找她呢?
  当康复得能够长途跋涉时,我将希望寄托在唯一能寻求的弟兄:阿曼德。他仍然住在我给他的地方,那就是梅格能创建,我也住过的塔楼;阿曼德也仍然在管理吸血鬼剧场,剧场仍属於我的财产。因此,我不欠阿曼德任何解释,而他,不是该欠我一些恩情吗?
  当他应声来开门时,看到他,颇令我吃了一惊。
  他像是狄更斯小说中的人物,穿着素带有光泽的订制黑色礼服,文艺复兴时代的卷发剪掉了。他未染风霜的年轻脸容,标刻着大卫高柏菲尔的天真,史提沃夫的高傲,只是欠缺一份真正的自然和内在的精神而已。
  看到我的一刹那,他的身上发着璀璨的光芒,然後他慢慢瞪视我脸上手上满满的疤痕,几乎同情而温柔的开了口:
  『请进,黎斯特。』
  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走进他後来建造的房子,房子就在梅格能塔楼脚下,一幢黝暗阴沈的房子,完全是当代奇特的拜伦风格产物。
  『你知道吗?诸传说你在埃及或远方的某处,已经寿终正寝。』他用日常法语,流畅地说着,脸上的灵活鲜明表情,过去我从未曾见过,看起来,他已经学会如何装得人模人样了。『你已经进入古世纪,我很久没听到你的消息了。』
  『卡布瑞呢?』我立刻追问,奇怪自己在门口时竟然没有急着先打听。
  『自从你们离开巴黎後,再没有谁听过她的消息。』他回答道。
  再一次,他的视线在我身上四处爱抚着,他内心的兴奋有如蒙上薄纱,他传出的热正像火炉旁边的馀温。我知道他在试图测知我的思绪。
  『发生什麽事了?』他问道。
  我的疤痕让他大感困惑,这麽多而纠杂,造成这样多疤痕的攻击,应该即意味着死亡。我突然感到惊骇,唯恐在慌乱下,将每样事都告诉他,包括马瑞斯严禁我说的事。
  不过,路易斯和克劳蒂亚的故事还是脱口而出,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大半真情,只有一件事保持沈默,那就是克劳蒂亚只是……一个小小孩子!
  我简要的叙说在纽?良那几年的事,他们最後如何反对我,正如他的预言;我谦逊而不耍花招的坦承了一切,并且说明,我现在急需他的血。话说完了,我感到他在衡量,感到自己得说,是的,不错,这不是全部的经过,不过最主要的,你是对的。这种感觉令我困窘苦恼。
  我在他的脸上看到悲伤了吗?这总不该是他耀武扬威的时刻吧!谨慎而不着痕迹的,他注视我不自禁发抖的手;当我支吾着找不出正确的用词时,他耐心等待。
  我吞吞吐吐地说,如果能获得他少许血的注入,我将能尽快复原,当能尽快恢复我的清晰明智,我的话低微不可辨;我提醒他是我给了他塔楼,给了他钱盖他住的房子,我仍拥有吸血鬼剧场;我嗫嗫嚅嚅表示现在他回报我这种小事,这种亲密举措,不该是苛求吧!讲这些话时,我尽量不故作高高在上状;然而这些话总是荒谬的天真,也许我太软弱太乾渴太害怕,以致昏庸糊涂吧。壁炉的火光使我忐忑不安,拥塞屋子里一大堆木头的纹路,在昏暗的光里,好像无数张的脸,倏而浮现倏而消失。
  『我无意在巴黎逗留,我无意麻烦你或是剧场的集会。』我说:『我只是请求这件小事,我只是请求……』我勇气和话语似以消逝殆尽。
  好像一段很长的时刻过去了。
  『再告诉我一些这个路易斯的事。』他说道。
  我的眼睛不争气的蒙上眼泪,我重复了些蠢话,有关路易斯不变的人性,他对事理的了解非一般吸血鬼做得到等等;我不小心的说漏了嘴,喃喃低语着,不是路易斯攻击我,是那个女的克劳蒂亚……
  我看到他内心撼动了一下,他的双颊泛起一抹淡红。
  『他们曾经来过巴黎--』他低低地说:『她不是什麽女生,这个怪物,她是个小娃娃吸血鬼。』
  後来说了什麽我已记不得了,也许我试图解释自己的胡作瞎搞,也许我坦承自己的大错特错;也许我只再一次表明来访的目的,我的迫切所需;我唯一记得是彻底的颜面尽失。他带着我走出房子,走进等在外面的马车;他告诉我必须跟他一起去吸血鬼剧场。
  『可是你不明了--』我说:『我不能去那里,我不能让他们看见我这副德性。你一定要叫马车停下来,你一定要按照我的话做。』
  『不,你已经回来了。』他温柔地说着。我们已经走入巴黎的闹区,我看不见我熟悉的城市;这是一场恶梦,这个大都会呼噜呼噜的蒸气车,这条巨大的水泥大道;即使在工业革命时代,也看不到这麽可怕的肮脏和烟灰,而此刻,这个光辉之城市竟然是这副鬼样子!
  我几乎不记得被他用力拖出马车,跌跌撞撞的在宽阔的人行道走着,他把我推向剧场的门。这是什麽地方?这个庞然大物?这是杜登波大道吗?我们走到下面的粗蠢地窖,里面挂满了哥耶、布鲁赫尔和波许最最血腥的复制画作。
  最後,我饥渴的躺在砖造小屋的地板上,连大声咒骂都做不到。黑暗之中,来来往往的公共车辆和电车声在震动着,远处铁轮的轧轧声,一次又一次的穿透过来。
  夜晚中不知什麽时候,我发现屋里有一具凡人体,死去的血,冷的血,令人作呕的血,最最不该吮吸的血;躺在冰而潮湿的体上,我仍然啜饮留下来的救命之泉。
  而阿曼德就在那里,不声不响地站在阴影里,乾乾净净的穿着麻布白衬衫与黑色的羊毛长裤。他低低地说着路易斯与克劳蒂亚,表示将有一场批斗审判;他蹲下来坐在我旁边,一时忘记他的人模人样,忘记他是年轻小绅士,而坐在肮脏潮湿的地上。『你必须在大家面前,正式宣告,这件事是她做的。』这时,那些其馀同类,新的徒众,一个一个过来瞧我。
  『找衣服给他--』阿曼德说,他的手放在我的肩上。『他必须看上去体体面面的,我们失落的爵爷--』他告诉他们:『他一向衣冠楚楚的。』
  当我恳求与伊兰妮、菲力或劳伦特说话时,他们全都笑了,他们全不认识这些名字。提到卡布瑞,他们更闻所未闻。
  马瑞斯此刻又在哪里?在我们之间,关山阻隔迢遥千里,纵使法力无边,他能听到看到这些吗?
  在高高的上面,在剧场上,尚有凡人观众,如羊在畜栏里,在木头地板、木头楼梯踢拖作响。
  我梦见自己逃离这里,逃回纽?良,让时间恢复一切;我梦见土地,开罗那几天,我在清凉的土地里寻求庇护;我梦见路易斯与克劳蒂亚,我们守一起;克劳蒂亚奇迹似的变成一个成熟美女,她开怀笑说:『你瞧,我到欧洲来就是来发现奇迹,找寻让我可以长大的秘方!』
  我恐惧不安,唯恐再也不能离开这里,我会被幽闭,有如在圣婴公墓下饥渴的幽魂,我已经犯了致命大错。我浑身发抖,一边哭喊,一边试图和阿曼德讲理,那时我发觉阿曼德根本不在,如果他来过,他已很快又走了。我已陷入错觉与妄想之中。
  那个受害者,那个缓和的受害躯体--『把它给我吧,求求你!』--而阿曼德说:『你必须按照我告诉你的开口说话。』
  那是一群妖怪暴民的法庭,白森森的魔鬼大声谴责,路易斯绝望的哀哀讨饶,克劳蒂亚无言的瞪着我;我说着,是的,她是罪魁祸首,她犯了滔天恶行,是的;当阿曼德粗暴地推我到阴影下时,我诅咒他,他天真的脸容一如往常,光辉灿烂。
  『你乾得不错,黎斯特,你乾得不错!』
  我乾了什麽?作证反对他们?因为他们违背了古老法规?因为他们违背了集会的会长?但是他们了解什麽古老法规呢?我大叫路易斯的名字。然後我在黑暗中啜饮鲜血,另一个受害者活生生的血,不是我所期待痊愈的血,那只是一般的血。
  我们又在马车里,车在奔驰着。我们驰过乡野,越走越高,经过老城堡来到屋顶上。克劳蒂亚的黄色血衫在我手里,我看见她在一个狭窄潮湿的地方;在那里,她被太阳烧化了。『把骨灰撒掉!』我说着,可是没有人去做。撕破的黄色血衣原来丢在地窖,如今我却抓在手里。『他们会撒掉骨灰的,对不对?』我说。
  『难道你不要正义?』阿曼德问道。在风刮下,他把黑色毛披风裹紧了,他的脸因为刚的杀戮,充满权威力量。
  这跟正义有什麽关系?为什麽我抓着这个东西,这小小的血衣?
  我从梅格能的城垛望出去,我看到城市来捕捉我,伸出长臂来拥住塔楼,空气中充满工厂的刺鼻烟味。
  阿曼德静静站在石头栏杆旁边注视我,他看起来突然一如克劳蒂亚的年轻。我想起马瑞斯的话:要确定,在缔造他们之前,他们应该已拥有相当一段人生;绝不容许缔造年轻一如阿曼德者。悔之晚矣!在死亡中,克劳蒂亚没有说话,她只是注视周遭的这些怪物,好像他们全以异类的舌头在吱吱喳喳。
  阿曼德的双眼通红。
  『路易斯,他在哪里?』我问道:『他们没有杀他,我看见他了,他跑进雨中。』
  『他们已去追他了--』他答道:『他反正注定要杀戮的。』
  撒谎的人,却有一张唱诗班男童纯真的脸。
  『阻止他们,你一定要,只要还来得及……』
  他摇了摇头。
  『你为什麽不阻止他们?你为什麽这麽做?为什麽审判?他们对我做的乾你什麽事?』
  『反正已经做了。』
  在风声咆哮里,传来汽笛尖锐鸣声。我迷失在思潮起伏里,迷失在……我不想去回忆。路易斯,回来!
  『你根本无意帮助我?是不是?』我痛心绝望。
  他身子向前倾,脸上的表情瞬息转变,一如许许多多年以前,好像他的怒火在体内烧开了一样。
  『你,是你毁了我们全体。你,是你得到一切。你怎麽会认为我会帮你?』他靠近,脸容委顿狰狞。『你把我们变成杜登波大道上作呕的招牌,你把我们变成廉价故事的题材,客厅的笑谈。』
  『我没有呀!你知道我……我发誓……这不是我做的。』
  『你让我们的秘密引起瞩目,那个时髦的家夥,梅格能戴着白手套,魔鬼穿着天鹅绒披风!』
  『把这些都怪我太疯狂了吧!你没有权利这样!』我驳斥着,可是我的声音结结巴巴得这麽厉害,自己也听不懂在说什麽。
  他的声音大吼大叫,有如蛇的毒液往外猛吐。
  『我们原有自己的伊甸园在古代公墓之下--』他毒信嘶嘶地说:『我们原有自己的忠诚与目标,是你用火焰狂舞的刀剑,把我们驱赶得一无所有。我们现在还有什麽?回答我。我们什麽也没有,只能彼此相爱;而对怪物如我们,相爱有什麽意义?』
  『不,这不是真的,这些早已发生,你什麽也不了解,你从来没了解过。』
  他根本没听我的话,再说,他听不听也无关紧要;他靠得更近,只见一阵黑色闪光,他的手已伸出,我的头猛退後;我看见天空和整个巴黎城市翻转过来。
  我从塔楼顶直摔了下去。
  身躯越过塔楼的窗户,继续往下摔落,终於跌在石头走道上。我的每块骨头与超自然肌肤,全摔成小小碎片。
  後记:夜访吸血鬼2
  足足过了两年,我勉强可以坐船到纽奥去。我仍然跛脚,仍然一身是疤;然而我不得不离开欧洲。在欧洲,我听不到有关卡布瑞的任何讯息;也听不到伟大有力的马瑞斯只字片语;无疑的,他已经对我作出判决。
  我必须回家,而家是在纽奥良。那儿四季如春,那儿花开不谢;在那儿,透过从未中断王国之富的提供,我仍拥有上打的古老大楼;大楼里有腐朽的白色大圆柱,有倾圮的大走廊,足以令我漫步徘徊。
  在十九世纪的最後年头,在拉发叶特公墓附近的老花园区,我住在自己所拥有的最好一幢大楼里,高大老橡树下,是我歇息安睡的好地方。
  我点着蜡烛或油灯,阅读任何可以寻得的书籍。就像卡布瑞当年被陷在古堡的卧室,无处遁逃一般;只不过,这里没有家具,当看完的书从地上堆满到天花板後,我就换一个房间,如此房间一个换一个。偶尔,我鼓起馀力,找到图书馆或一家古老书店,去寻探新的出版品;但是,我出门的时间越来越少,放弃了许多定期刊物,却储存了蜡烛,瓶瓶罐罐,还有煤油锡罐。
  我不知道什麽时候变成二十世纪,只觉得每样东西都越来越丑陋越黑暗,我所熟知十八世纪的古老美好,似乎只不过是某种空幻的概念而已;中产阶级以沈闷乏味的理念,在经管着世界,对古老统治下偏爱的声色之娱与奢靡之乐,全嗤之以鼻。
  我的视野乃至我的思潮,渐趋模糊阴沈,我不再猎杀人类,而一个吸血鬼没有人类的血,没有人类的死亡,是不可能繁茂茁壮的。我仅靠邻近出没的花园动物为生,肥胖的猫猫狗狗乃我的粮食;当猫狗也不易取得时,哎,总还有害虫害鸟可以呼唤引来,正像童话中的吹笛人,可以吹出肥大灰老鼠跟在身後!
  有一个晚上,我强迫自己走比较长的路,穿过安静小街,来到滨水贫民区附近的一家剧场;剧场小又破烂,名叫快乐时光,我想去看看新问世的默片。我以大外套裹住自己。以长围巾把憔悴的脸遮住,又戴着手套,把骷髅似的手也藏起来。即使在尚未完美的影片里,看见白天的天空在银幕显现,仍然使我大惊失色;不过,银幕上那种黑色的阴沈调子,倒对暗淡无色年华的我,挺合适的。
  我没去想其他的不死幽灵,不过偶尔有吸血鬼会出现,一些小孤魂野鬼,在我巢穴附近蹒跚而行;或者有流浪汉来寻找传奇英雄黎斯特,恳求传授秘法及法力。这些闯入者可憎极了。
  某些超自然声音的音色,也会令我心惊胆跳,把我赶到角落躲起来。但是,不管多麽痛苦,我仍扫瞄每一位新闯入者的心灵,渴望寻获卡布瑞的任何消息,可是总一无所获。
  这些困扰很快就过去,害怕,抱怨,大声咒骂过後,闯入者逃之夭夭,我又恢复宁谧了。从此,我更与世隔绝,只是静静躺在黑暗中。
  书我也少看了,偶尔翻一翻,选读的大多是《黑面具》杂志,读那些二十世纪虚无主义丑恶之徒的故事,灰衣骗徒啦,银行抢匪啦,还有侦探啦等等的故事。我试着记住这些内容,但是我太衰弱又太疲倦,总是随读随忘。
  有一个傍晚,阿曼德来了。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恍惚间的妄想,他静静站在倾圮的客厅,剪成二十世纪的短头发,穿着贴身的黑色西装,看起来更加年轻。
  这一定只是我的幻觉。我躺在破损的法国式大窗边的地板,藉着月光正在看孙贝特侦探的故事;这个身影走进客厅,静静俯视着我。这不是幻影是什麽?只不过,我再怎麽念咒施魔法招来想像访客,我也绝不会找阿曼德来对。
  我瞄了他一眼,颇觉自惭行秽,我这麽丑,只不过一具骷髅,拥有一双凸起的眼睛罢了;於是,我仍回到书上,眼睛看着孙贝特的对话,嘴也跟着轻动轻念。
  当我再抬头时,阿曼德仍然还在,可能是同一晚,也可能是第二晚吧,我弄不清楚了。
  他在谈着关於路易斯的事,他好像已谈了有一段时间。
  我这察觉在巴黎时,他说路易斯已毁了是瞒天大谎。这些年来,路易斯一直跟阿曼德在一起,路易斯曾经来找我,路易斯曾来到我们住了很久的老房子找我;後来,还来到我现在住的地方,从窗子外面注视我。
  我试着想像这一切。路易斯活着,路易斯在这里;这麽贴近,我竟然一无所知一无所感。
  我猜自己笑了一下,我的心智似仍不澄明,记不起路易斯并未被烧死的事。不过,路易斯还活得好好的,实在太棒了,他帅气的脸容,强烈辛辣的言词,温柔和轻微恳求的语调,都还好好在世,实在太棒了。我俊美的路易斯竟然逃过劫难,他不像尼克和克劳蒂亚已撒手人寰,这实在太棒了。
  然而他也可能已经魂归离恨天。为什麽我要相信阿曼德呢?我依然回到月光照耀下的书,希望外面的花园,不是这麽慌草没胫。我好像告诉阿曼德,他最好出去外头,他反正那麽强壮有力,何不去拔除纠缠的藤蔓?牵牛花和紫藤花的茎蔓纠缠杂生,从楼上的阳台蔓延下来,把月光全挡住了;再说那里还有比屋龄更老,与沼泽同时存在的许多老橡树,也是遮光的祸首呀!
  我大概不至於真正建议阿曼德这麽做吧!
  我只模糊记得阿曼德让我知道,路易斯已离他而去,他已不想再苟延残喘。阿曼德话听来空洞而乾涩;然而,站在那里,月光照在他身上,他的语调仍一如往昔,一种苍凉悲痛之感如馀音绕梁,回旋不去。
  可怜的阿曼德,而你竟告诉我路易斯已经逝去。去吧,去一街之遥的拉法叶特公墓,自掘一掊黄土吧!
  没有话语出之於口,没有笑声形之於口,我只是默默的暗自好笑。我清楚记得他站在肮脏的空房子里,望着四周墙上的书籍;雨从屋顶的裂缝漏下来,把书籍早淋透得变成混凝纸的砖块。当我看到他站在那里留心注视时,我这注意到满墙的书都已是混凝砖头,我也知道所有屋内房间的书都是一个样子。哎!我待在这样的房间有多少年头了。
  後来,好像阿曼德又来过几次。
  我没有真正看到他,却可以听到他在花园外面徘徊,用他的心意,像探照光似的搜探我。
  路易斯已经到西部去了。
  有一回,我躺在屋基底下的砥石,阿曼德来到栏杆外,向屋里的我凝视着。我看到他了,他毒信嘶嘶地叫我是抓鼠之辈。
  你已疯了,你,你无所不知,你嘲弄我们!你疯了,你以鼠为生。你知道的,在往昔的法国,他们称呼你们这些乡巴佬是什麽?他们叫你们是抓兔之辈呐!因为你们只猎杀野兔为生。如今你呢?你是一个褴褛的鬼魂,一个抓鼠之辈,你就像那些家夥一般,全成了老疯癫,满嘴胡说八道,对着风呢呢喃喃。你猎杀老鼠就好像天生注定!
  我笑了又笑,笑个不止。回想起当年的屠狼,我更是捧腹不已。
  『你总是让我失笑--』我告诉他:『在巴黎的公墓下,我已经几乎对你忍俊不住,只不过那显得太失礼,我只好忍住;即使你咒骂我,责怪我的一切,你也好笑极了,如果你不是把我扔下塔楼,我一定早已当面狂笑啦!你--小里小气却要装得大模大样,鬼头鬼脑却要装成道貌岸然,实在太好笑了!』
  我们之间的旧恨新仇,太香浓可口了,此刻他还能让我当面表示轻蔑嘲弄,更让我过瘾之至!
  猛然间,周围的景象开始转变了。
  我不是躺在砥石上,而是在房间内穿行着,身上穿着不再是多年来覆掩的赃破布,而是一件精工订制的缎里黑披风;房子,哇!房子美轮美奂!所有的书籍整齐的摆在书架上,拼花地板在烛光下闪闪发光;音乐从四面八方穿过来,是维也纳华尔兹舞曲,小提琴美妙的协奏着。我走的每一个脚步,都是即有力又轻盈,我可以轻松两步作一步奔上楼梯,可以在黑暗中飞过来飞过去,披风恍如一对黑色的翅膀。
  然後我在黑暗中滑行,阿曼德与我一起站在高高的屋顶上,他穿着老式的晚宴装,容光焕发。我们在眺望远处银色的河面,河边茂密丛林的树梢在风里簌簌作响;我们在眺望低垂的天空,天边星星穿越珍珠灰云层,闪烁发光。
  看到这样的景象,感到微温的风在脸上轻拂,令我不禁喜极而泣。阿曼德站在我身边,手揽住我,他在谈宽恕、悲伤与智慧,还有经由痛苦中所学到的东西。『我爱你!我的幽冥弟兄。』他轻语着。
  这样的话语穿透我的内心,正如血在内心奔流一样。
  『并不是我真的想报仇--』他仍然轻语,一脸沮丧,心已破碎的说:『你来找我只为了复原,而不是为了需要我;我等待了整整一个世纪,而你竟仍然不需要我。』
  我终於知道,我依然故我,我的恢复只是幻象,我还是破布堆里的一具骷髅;当然,房子也仍是倾倒如昔;只不过在超自然的情况下,抓住我的手传来力量,让我看到天空,听到风声。
  『只要你爱我,血就是你的。』他说:『这个血我从来没给过任何一位。』我感到他的在我脸边轻拂。
  『我不能欺骗你。』我答道:『我不可能爱你。你对我有什麽意义我非爱你不可?对我,你只是一具体,热中於享有权利和别人的热情,你只是饥渴的具体化身罢了。』
  在那瞬间发生了无可估计的威力,是我打倒了他,把他踢到屋顶下面去。他完全失去了重量,他的身影融入灰暗的夜晚里。
  然而究竟是谁打败了?是谁掉落穿过柔软的树枝,再掉落在他归属的土地上?回到肮脏褴褛,回到古老破屋,是谁最终仍躺在砥石上,手和脸靠在凉凉的土壤?
  记忆在骗人吧,也许我只是想像罢了;他最後的邀请,他的苦恼,还有啜泣等等不过是我的想当然耳。我只知道经过好几个月,他仍然在附近,我常常听到他在老花园区的街上走路;我很想叫他,告诉他我对他说的话是谎言,其实我是爱他的,真的。
  然而,是到了我安祥宁谧的时刻了,是到了我忍饥耐渴,回到地里蛰伏安息的时刻里。或许我终於会梦见上帝,只是,我如何告诉阿曼德,我梦见上帝的事?
  蜡烛没有了,点灯的油已烧尽。在某处有一个结实的箱子,放满钱、珠宝和给律师与银行的信件;律师和银行,将为我处理我永远拥有的产业,当然我事先要留一大笔钱给他们。
  既然如此,我还留恋什麽?明知留在世间的种种,不会受到任何干扰;毕竟这个老城市好几世纪以来,连崩塌的仿建仿造物都还保留;当然所有的一切,都会原封不动保存下去呀!
  藉着天空的亮光,我阅读更多侦探与抢匪的故事,我看了一眼杂志上的日期,我知道那年是一九二九。我想,那并非不可能呀,不是嘛?我已啜饮够老鼠的血,我已有力量深深挖土,为自己挖出一掊黄土!
  土地拥抱着我,小小动物在厚实而潮湿的土里,滑行穿越,偶尔碰到我枯乾的肌肤。我思潮汹涌,如果我再次出土,再次看见即使只是一小角天空,看到天空上星星密布;我发誓,将绝不再犯可怕的错误,将不伤害无辜;即使不得已猎杀弱者,也会尽量选无望将死的人;我发誓,绝对绝对不再施用幽冥法术。我将……你知道的,要时时保持警惕,没有目的,没有任何目的,要时时警惕。
  乾渴,痛苦,有如光那麽清晰可见。
  我看见马瑞斯。他是这麽历历如绘,以至於我想这绝非是梦吧!我的心痛苦的膨胀着。马瑞斯看起来容光焕发!他穿着保守简单的贴身西装,然而是用天鹅绒裁制的,他的白发剪短,全整齐梳往後头;这个现代的马瑞斯,身上别具魅力,他从前那种一贯的愉悦态度,却好像隐匿了。
  他正在做一件最奇异的事。在他前面,有一架照相机,相机下是似蜘蛛腿的叁角架,他在一间灯光辉煌明亮的工作室,右手转动曲柄,正在替凡人拍摄活动写真。看到这种景象,我的心多麽鼓胀兴奋!他在跟凡人说话,告诉他们要手拉手,跳舞、走动,风景图画在他们後面充当背景。是的,在他的工作室窗外,就是高耸的砖头建物,下面的街道,传来汽车的喧闹声。
  不,这不是做梦,我自言自语,这是事实的发生,他的确在那里。只是我努力再试,就可以看到窗下的城市,可以知道他是在那里,只要我努力再试,就可以听到他用什麽语言在跟年轻演员说话。『马瑞斯!』我说,但是围住我身边的泥土,把声音吞噬了。
  景象又再次改变。
  马瑞斯搭乘如笼子的电梯,往下抵达地窖,金属的门吱嘎的响。进入巨大的圣殿,那里就是那些需要照顾者的住所。殿内的一切是何等不同呀,不再是埃及图画,不再有花香,不再有黄金闪耀。
  高的墙壁上,涂的是印象主义光彩交错的颜色,是充满活力、五光十色的二十世纪世界;飞机飞过太阳闪耀的城市,高楼耸竖,钢铁大桥拱立,铁造的船在银色海洋上穿梭。这一个具体而微的宇宙,重叠溶隐在墙壁的画上,环绕着阿可奇和恩基尔一动也不变的身子。
  马瑞斯走过小礼拜堂,走过阴暗混杂的雕像,走过放电话与打字机的木头桌子;他在这些必须照顾者面前,安置了一座大型气派的留声机,十分信心轻巧的,他将小小唱针放在旋转的唱片上;微弱刺耳的维也纳华尔兹舞曲,从金属的喇叭中传出来。
  我一边看一边忍俊不住。这麽甜蜜可爱的发明,放置在阿可奇他们面前,正像摆上供品一样。华尔兹乐曲也会在屋内香烟袅袅嘛?
  然而马瑞斯还没忙完呢!他在墙上卷放一张白色银幕,在男女神座位後面,有一个高的平台;他在那里将凡人的活动影片,投射到白色银幕上,这些必须照顾者,无言地瞪着闪烁的影像;电灯照在白皙的肌肤上,使他们看起来有如博物院内的雕像。
  随之而来,最最奇妙的事发生了;在活动影片中神经兮兮的小小身影,开始说话了;在超越留声机旋转的华尔兹声音外,他们真的在谈话。
  我注视着,兴奋得发呆;然而一阵突如其来的伤感,随即笼罩下来;我赫然惊醒,这只是一场梦罢了;事实上,活动影片中的身影,是不可能说话的呀!
  房间及其所有的小小神妙,失去了真实性,终於模糊而消失。
  哎,多麽可怕的缺失!多麽可怕的马脚尽露!我捏构了一切,以真做假,似真却假;无声电影是在快乐时光小剧场看来的,留声机是从黑暗中一大堆房子听来的。
  维也纳华尔兹舞曲呢?乃是阿曼德施法加诸我感觉的音乐;想到此,我心已碎。
  既然要愚弄自己,为什麽不多用点脑筋呢?只要影片保持无声,纵然是镜花水月,我也会以假当真呀!
  这个大胆而自我解嘲的幻想,尚有一个致命的败笔;阿可奇,我的爱,竟对我说话,更证明一切纯属虚构!
  阿可奇站在房间门口,瞪着地下通往电梯的长廊;马瑞斯正是经由这里,回到上面的世界。她乌黑而浓密的头发,垂在白皙的肩上,她伸出冷而白皙的手在跟我招呼,她的艳红。
  『黎斯特!』他轻语着:『来呀!』
  她的思绪无声的传送,她说的话却是好多好多年前,圣婴公墓下的吸血鬼皇后对我说的话:
  躺在石枕上,我对上面的繁华世界魂牵梦萦!我在坟茔里听到声音,新的音乐如催眠曲对我催眠;我想像着上头的奇妙发明,知道他们的无比勇气。尽管他们目眩耳迷的模样,使我自惭形秽;我多麽渴望有勇者,能无畏无惧在上头遨游,能穿越繁华世界的中心,飞驰在魔鬼之路上!
  『黎斯特!』阿可奇又轻语着,她大理石似的脸,鲜明生动令我黯然神伤。『来我这里!』
  『哦,亲爱的--』我说道,张开嘴,尝到只是苦涩的泥土滋味。『我多麽希望能去呀!』
  黎斯特於他复苏之年
  时一九八四年
  吸血鬼黎斯特:戴欧尼斯在旧金山,一九八五年1
  我们的唱片上市一周前,他们首度以电话对我施以恐吓。
  吸血鬼黎斯特摇滚乐队的作业,全在秘密中进行,代价虽昂贵,但几乎十分顺利;即使出版自传的出版社,也充分合作。在灌录唱片和拍摄影片的几个月中,在纽?良,我未见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位,也没听到他们漫游的任何消息。
  然而,他们竟然查出我没登录的电话号码,在答录机上,留下警告与侮辱性的话。
  『被驱逐的无赖,我们清楚你在做神庙,我们勒令你停止!』『出来让我们看看你,你敢大胆出来吗?』
  我将乐队安置在纽奥良北边,一个古老可爱的大农场。当他们抽着印度大麻雪茄时,我替他们倒酒喝。我们都热烈期待在旧金山的首演,期待品尝首次的成功滋味,全力准备与求好心切,使我们全都疲累不堪。
  不料,克丽丝丁律师送来电话的留言,答录机竟能捕捉非人间的音色,实在太不可思议了。於是就在当天半夜,我开车送我的乐手一起去机场,我们往西部直飞而去。
  从那时起,甚至克丽丝丁也不确知我们藏身何处,就连乐手本身也不太确定。在卡梅尔山谷,一幢豪华牧场房屋,我们第一次从收音机里听到我们的演奏广播;紧接着,我们的录影带也出现在全国性的有线电视台;看到节目,我们兴奋得狂舞起来。
  每天晚上,我单独出门,到近海的蒙特利城,去拿克丽丝丁传来的音讯,之後我就北上猎食而去。
  我驶着马力强大的漂亮黑色保时捷跑车,一路直驶旧金山。在崎岖九弯十八拐的滨海公路,我以令人陶醉的高速急驰着。抵达洁净幽暗的大城市後,找到酗酒贫穷脏乱之区;在那里,我潜近选妥的杀手,杀戮动作比往常要缓慢而残酷了些。
  紧张之弦越绷越紧,越来越难以忍受。
  但是我仍未见到任何妖怪,也没有听到他们的声息。我只收到电话留言,是从那些不死幽灵传来的?我丝毫不知。
  『我们警告你,停止这样的疯狂举措,你在玩的游戏,比你知道的危险性大多了。』然後是极低微的叱骂声,一般凡人耳朵根本听不到:
  『叛逆者!』『被驱逐的无赖!』『有种亮相呀,黎斯特!』
  如果他们已跟踪到旧金山,我并没有看见;不过旧金山是人烟稠密拥挤的城市,何况我的行踪又一向保持隐秘闪躲和安静。
  各方贺电终於大批涌入蒙特利的邮政信箱,我们成功了。唱片销售数量在美欧两地双破记录;旧金山之後,我们可以选择在任何一个想去的城市公演;我的自传,从东岸卖到西岸书店,《吸血鬼黎斯特》一书,乃排行榜的榜首。
  在旧金山的夜晚猎杀过後,我的驾驶行程延长至迪维萨街,我让保时捷爬过倾圮的维多利亚式房屋区,不知道在其中哪一间,曾住着接受凡人男孩访问的路易斯。我不断想着路易斯和卡布瑞,想到阿曼德,想到马瑞斯。我叙述了全部故事,对马瑞斯而言,实在是大逆不道呢!
  吸血鬼黎斯特延伸的电子触须,远到足够接触他们吗?他们看到录影带了吗?梅格能传奇,幽冥子孙,那些必须照顾者?我还想到其他古代大老,他们的名字我曾揭露过的,诸如马瑞斯,潘多娜,伦西斯和戴蒙德等等。
  事实上,不管我多麽小心谨慎或保持秘密,马瑞斯想找我根本轻而易举;他的法力足以令他穿越天罗地网,横跨全美国,只要他想找,只要他在听……
  旧梦在我的脑海再次浮现,马瑞斯在转动活动写真摄影机;在那些必须照顾者的圣所,墙上放映的影像闪烁着;即使只是回忆,梦仍不可思议的历历如绘,使得我的心不自禁轻快的跳起来。
  逐渐的,我察觉自己为一种新的孤独念头所缠附,我总默默在衡量着天涯海角之间的遥远距离;好在有这些恐吓的超自然留言声音,而留言里的恶毒敌意又日益增加,多少打断了我魂牵梦萦之苦!
  『量你也不敢大胆公开出现旧金山舞台,我们警告你,你的挑战太下流,太污了,我们将不计一切惩罚你,纵使暴出丑闻也在所不惜。』
  古体语言与标准的美国腔,形成了不协调的组合,使得我大笑不已。这些现代的吸血鬼,他们像什麽样子?一旦他们跟老不死的族类经常在一起,是不是出身和教育也会受到影响呢?他们是不是也采取确定的风格?他们是不是也组成集会?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开着黑色大摩托车,风驰电掣呢?
  我内心的兴奋激动已几近无法控制,独自在夜晚开车,收音机传来我们喧闹的音乐,我感觉一种纯粹凡人的狂热,油然而生。
  我想要表演的方式,和小硬饼乾、艾力士和拉瑞想的一模一样;经过录音与拍片工作的劳累後,我希望我们一起在尖叫的观众前引吭高歌。在许多古怪的瞬间,我记起好久以前,瑞诺小剧场的情况;记忆是那麽鲜明,所有的细节一一展现;连那时脸上匀匀涂上白油彩的感觉,轻轻抹粉的感觉;以及走上舞台灯前刹那的紧张与狂喜,想起来都令我浑身战栗,情难自己。
  是的,所有的酸甜苦涩纷至沓来。此际假使马瑞斯的愤怒也随之而来,哎,我也会甘之如饴,不是吗?
  旧金山令我兴奋着迷,有时也令我压抑沈稳。这个地方之会吸引我的路易斯,实在不难想像。它看起来挺像威尼斯,狭窄的街道上颜色混杂阴暗的大楼於住家;山顶和山谷灯光闪烁,发出不可抗拒的魅力;闹区的摩天大楼,即灿烂又杂乱;有如童话故事中,雾蒙蒙的海洋上,森林猛然间拔天而立。
  每晚回卡梅尔山谷之前,我总先去取成捆的歌迷来信,这些信都由纽?良转来蒙特利;我先浏览一遍,想看看其中有没有吸血鬼的笔迹;吸血鬼的书写常比较用力,比较老式,甚至因为超自然能力的过份显现,手写的字会一如印刷的哥德体。不过,来信除了凡人的热情洋溢外,别无其他。且随便看一封吧:
  『亲爱的黎斯特;我的朋友席瑞和我都极爱你,我们虽然排队六个钟头,但是仍买不到旧金山演唱会的票。请你寄两张票给我们,我们愿做你的礼物,任你啜饮我们的鲜血。』
  旧金山演唱会头一天的凌晨叁点钟。
  卡梅尔山谷清凉碧绿的人间天堂业已沈睡。我在面对小山丘隐蔽又轩亮的大书房,靠着大玻璃墙旁打盹着;我梦见马瑞斯,马瑞斯在梦里说:
  『你为什麽甘冒我报复之险呢?』
  我说:『因为你不理我嘛!』
  『这不是理由--』他说:『你冲动又贸然行事,你想要毁掉一切。』
  『我想产生影响,想发生巨变!』我说道。在梦里我是大叫的,骤然间,卡梅尔山谷和房子却在眼前。这只是一个梦,一个似凡人薄弱的梦境而已。
  然而,某些感觉,某些……突来的传达感应,好像一种游移飘浮的无线电电波,遭到错误频率的干扰;有一个声音在说:危险,不单危及你也危及大家!
  那瞬间,我看到冰雪齐飞,大风呼号。什麽东西在石头地板上打破,是玻璃碎了。黎斯特!危险!
  我清醒过来。
  我不再躺在沙发上了,面对玻璃门站着四处张望。我听不到声息,除了模糊的丘陵轮廓外,除了直升机停在水泥机坪像只大苍蝇外,我看不到其他东西。
  我以心灵全神贯注在聆听,我聆听得这麽用心用力,以致於全身冒汗;然而不再有传达感应,也没有任何影响。
  倏然之间,我感到黑暗的外面,有怪物存在,我听到细微的声息。
  不知道何方神圣正静静走在外面,没有人的气味。
  他们当中之一员在外面,他们当中之一穿透了我的防范秘密,离直升机极远处,经过草长得很高的旷野而来。
  我依然细细聆听。不,没有危险讯息增强的闪光。事实上,那个家夥把思维之网锁住,使我不能渗透,我只感觉到怪物无法掩饰的信号,从大气中传送而来。
  散漫无序的低屋顶房子,正在安静沈睡,白色无味的墙壁,电视默默发着蓝色的闪光,在在使我觉得房屋像是一个巨大的水族馆。小硬饼乾和艾力士在没升火的壁炉前小地毯上,相拥而眠;拉瑞跟着名叫莎曼达的女歌迷--这个在纽?良就紧盯不舍,一路跟来西边的肉感小女生,一起睡在小蜂窝似的卧室;保镖们有的睡在现代化房间;有的睡在蚌壳状游泳池另一头的工寮里。
  此刻,外面明朗的黑色天空下,这个怪物来了,他从高速公路步行向我们走来。我感觉到这个家夥乃只影单身,他超自然的心在黑暗中跳动着;不错,我听得一清二楚。小山丛在远处一如鬼魂魅影,刺槐的黄花,在星空之下,闪烁着白色光芒。
  他好像一无可惧,施施然而来,他的思维我完全刺穿不透。那表示他可能是古代大老之一,是法力高强的;只不过真正厉害的,走路时绝不会压扁脚底下的草;这个家夥行动一如凡人。这个吸血鬼是我所缔造的。
  我的心在飞跃。瞄了一眼亮着微光的警报器,警报器乃半藏在窗角落後,不管任何东西,凡人或不是凡人想穿过房子,它都会呜呜大叫示警。
  在白水泥地的边缘,他出现了,高而瘦长,一头短短的黑发。然後他脚步停顿了一下,好像他能在玻璃帷幕的蓝色雾光里,看见我一般。
  不错,他看到我了,他走向我而来;他迎着灯而来。
  步履轻快的,那种轻盈的走路方式,就不太像凡人了。黑发、绿眼,双手飘逸的垂在很轻便的衣服边,一件磨损的毛衣,松松垮垮的垂在肩上,腿像是黑而长的棍子。
  我觉得喉咙梗塞,全身抖索;我试图在此激动的一刻,想起什麽事乃当务之急;我必须为其馀夥伴严密防范,必须小心谨慎。危险!但是我知道,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我闭了一下眼睛,唉!无济於事,解决不了问题嘛!
  关上警报器,打开大房玻璃门,寒冷清新的空气,穿过我吹进了房里。
  他经过直升机,转身走开,像是一个舞者看了一眼又滑舞过去;他的头微微後倾,拇指弯曲,小心的放在黑长裤口袋里。当他再次凝望我时,我清楚的看到他的脸,他微笑了。
  纵使记忆也会有错失的时候,他就是证明。像细致而令人盲目的雷射光,他越走越近,所有老的影像,像灰沙一样,全吹走了。
  我再次打开警报器,为我的凡人关紧了门,又用钥匙把门锁好。刹那间,我想我再也支持不下去了,而这是开端呢!假使他在这里,只离我数步之远;那麽无疑的,别的小鬼也会来,他们将会倾巢而出。
  我转身迎向他。在静默的那一刻,我在玻璃透过来的蓝光下,细细打量他。当我开口说话时,声音情不自禁绷紧了。
  『那些黑披风,精工订制的黑外套,丝领带跟其他蠢玩意儿,都到哪里去了?』我问道。
  我们痴痴凝视对望。
  他终於打破寂静,无声的大笑起来。他持续端详着我,脸上带着神魂颠倒的表情,使我情不自禁暗暗高兴。以一种孩子气的鲁莽,他伸出手,手指在我灰天鹅绒外套的翻领,轻抚下去。
  『不可能总是一位传奇英雄呀!』他说着,声音呢喃而不似呢喃,我可以清晰地听到他的法国腔,虽然我对自己的腔调毫无感觉。
  我几乎无法忍受那种音节语调,那种完全熟悉的韵致。
  我忘记想说的所有严厉话语,只是伸开手,把他拥入怀里。
  我们拥抱的方式与往昔截然不同,我们的拥抱倒像是卡布瑞与我的亲密无间。我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於脸庞,让我真正感觉到他的存在,好像他属於我一样,他对我的动作也差相仿佛。我们似交谈又未交谈,不必藉由语言而作了真正的心电交流,偶尔默契的双双点头。我可以感到他的深情款款与心满意足,正如同我对他一样的强烈。
  但是他骤然安静下来,眉宇微微蹙。
  『你知道,我以为你已经撒手人寰了。』他轻轻说着,语音低微几不可闻。
  『你怎麽知道得到我在这里?』我问道。
  『你要我来嘛!』他回答说。脸上呈现天真的迷惘表情,慢慢的耸耸肩。
  他的每一个动作,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纵然时光飞越一个世纪,也依然毫无改变。他的手这麽强壮有力,手指头又这麽纤长细致。
  『你让我看见你,让我跟随着你--』他说:『你开车一路沿着迪维萨街来找我。』
  『你仍然住在那里?』
  『这是世界上对我最安全的地方呀!』他说:『我从没离开过。他们来找过我,没找到後就离开了。现在我只要愿意,仍常在他们中间走动,他们根本认不出我,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长得什麽个样子。』
  『他们一旦知道,将会设法毁灭你。』我说。
  『是的--』他回答道:『自从吸血鬼剧场以及事发过後,他们就已经试过;当然《夜访吸血鬼》又给他们增加了新理由。他们也确实需要找些藉口来玩玩小游戏,他们需要刺激,需要兴奋的动力,他们需要这些正如他们需要吸血一样。』他的声音似乎有一点费力。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口气谈完这些话挺不容易。我很想伸出手揽住他,但是仍然放弃了。
  『此刻,我猜他们最想毁的是你--』他说:『而去他们知道你长成什麽模样。』他淡淡一笑。『现在谁都知道你的长相了,黎斯特摇滚巨星先生。』
  他的笑容变深,但是声音则低沈有礼一如往昔;脸容更是充满表情於感觉,这一点丝毫未变,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吧!
  我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们走离屋里的灯光,走过巨大
  灰色的直升机,穿越太阳长晒十分乾燥的野地,往小山丘的方向漫步走去。
  我感到太高兴而喜极欲泣,感到太满足而全身发热。
  『你已决定参加明天晚上的演唱会吗?』他问道。
  危及大家!那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恐吓?
  『当然啦!』我说:『现在还有该死的什麽可以阻止我呢?』
  『我很想要阻止你--』他回答:『假若能够,我一定会早些来找你的;一星期前,我曾经认出你过,但是你一下子就不见啦。』
  『你为什麽想阻止我呢?』
  『你知道原因的--』他说:『我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这麽简单,然而意义似不大寻常。
  『以後多的是时间--』我答道:『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没有事情会发生,你看了就知道。』我的视线不断瞥向他又很快转开,好像他绿色眼眸会灼伤我似的。用现代语言说,他就像雷射光,即精细又危险;他的受害者总是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我也一直是爱他的,不是吗?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什麽。如果你永远缌维护滋养,情爱之苗会成长茁壮到什麽程度呢?而在这短暂的时刻里,往昔的爱苗又能恢复多少动力与热量呢?
  『你怎麽能如此信心满满?黎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叁个字,一如他那麽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於我,前往机场时,总独自驾驶保时捷跑车,如此一来,我保护自己容易得多;不过我们也总有汽车队伴行着。再说,仅仅一撮怀恨的二十世纪小鬼,能做什麽大事呢?这些白痴妖怪竟用电话来恐吓哩!』
  『他们可比一撮多呢--』他说:『那麽马瑞斯呢?你的敌人都在争论,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些必须照顾的是不是存在--』
  『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吗?』
  『相信,一看了书我就相信了。』他说。我们双双沈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刻,也许我们同时想起从前对不死幽灵的追探,那时他曾一问再问,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阁楼找出相片,清理灰尘过後,发现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该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变成我们自己的相片。
  我紧张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动作,将头发拢向额後,试图感觉微风的清凉舒适。
  『为什麽你这样自信?』他问道:『当你明天站上舞台时,那个马瑞斯难道不会来阻止这场试验吗?』
  『你认为有任何的大老会那麽做吗?』我回答说。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习惯,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里,他沈得这麽深,好像我的在场都忘记了。此际,他俨然回到我们从前的房间;瓦斯灯闪动着明灭不定的光,外面街上传来声音和气味;我们俩在纽?良的客厅,大理石的壁炉,煤炭的火烧得很旺。每样东西都变得老旧,只有我们仍然年轻。
  眼前的他就是一个年轻现代男孩,穿着松垮垮的毛衣与斜纹布长裤,视线朝着荒凉的丘陵。他的头发凌乱,眼眸炯炯发光,慢慢的,他从沈思中回到现实。
  『不,我想大老们自己的麻烦已够多了,他们对这种事不会有兴趣。』
  『你呢?你认为有兴趣吗?』
  『当然,你知道我的。』他说。
  他的脸色微红,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实上,他是我们同类中间最像凡人的一个。『我人在这儿,不是吗?』他说道。我感受到他内心藏着伤痛,伤痛就如矿脉,在他身上到处隐藏着。
  我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随着转开;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想说的话,那就是我爱他;但是我不能,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不能形之於口!
  『不管发生什麽都是值得的--』我说:『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还有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设潘多娜也亮相了呢,还有马以尔!只有上帝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来了,那岂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於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
  『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说着,脸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诱了。『你只是确信,一切都将会酣畅淋漓,不管有什麽大战发生,你一定是赢家。』
  我低下头大笑了。把手放在裤子口袋,正如现代凡人的习惯,我在草地上走着,即使在清凉的加州夜晚,地上犹可以闻得出阳光的味道。我没告诉他,有关内心潜在的凡人部份,有关想上台的虚荣心;没有告诉他,当我看到自己在电视荧幕上出现,看到自己的脸在唱片封套上出现时,那种奇特的疯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边。
  『倘若大老们真想毁了我--』我说:『你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动手了吗?』
  『不见得--』他说:『我看见你之後就立刻跟踪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着你,尽管一听到你的讯息,我已经四处寻探你的行踪,可是一直拖到今晚见到你。』
  『你怎麽会听到我的消息?』我问道。
  『几乎在所有的大城市,总有个地方是吸血鬼经常聚会的--』他说:『你应该早知道。』
  『不,我不知道,告诉我。』我急忙说着。
  『大城市总有一个酒吧,我们会称之为吸血鬼联谊处--』他说着,笑容中微带嘲弄:『当然那里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们乃从他们取的店名而得知。在伦敦有个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亚,洛衫矶有贝拉鲁,纽约则是卡米拉和鲁斯凡爵爷。在旧金山,我们有一个是漂亮的小酒馆,
  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儿」,酒馆就在卡斯楚街上。』
  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
  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麽?』
  『幽冥法术,幽冥禀赋,魔鬼之路--他们拿这些字词大开玩笑,最最生涩原始的小鬼,连半点吸血鬼风采也还没有沾到,都在模仿你书上所写的样子,而偏偏这是他们最最谴责的一点,这些小鬼戴着埃及式的首饰,黑色天鹅绒又一度成为最最时髦的花样哩!』
  『太美妙了--』我说:『这些酒吧都像什麽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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