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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村的女人们

_3 李银河 (当代)
  地随户口走、“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情况下,子女均分人遗产,虽符合法律法规,但有悖传统习俗,更主要的是没有现实操作性。
  只要女儿出嫁离家离村这种情况存在,只要婚后从夫居处这样的制度安排没有改变,财产就不可能由儿女均分,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也不可能由儿女均分。这是先进的男女平权的法律与传统的婚姻习俗的矛盾。这就是在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上男女平等的理念和规定,在遭遇到婚后居处和婚姻制度的现实这面无法逾越的死墙时所面临的尴尬局面。
第26节:作为妻子和母亲(1)
  第3章 作为妻子和母亲
  本章将探讨后村的女人作为妻子和母亲的种种经历和处境,其中包括相亲和恋爱、结婚、婚后居处、婆媳关系与亲子关系、婚后与娘家的关系、性、生育、夫妻关系、外遇、
  家庭暴力、离婚、丧偶等。
  1.相亲和恋爱
  调查问及调查对象相亲和恋爱的经历。其中包括当初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谈恋爱了没有、谈了多长时间、最后的结婚对象是如何确定下来的等问题。
  从 20世纪
0年代开始,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主旨是反对包办婚姻,禁止买卖婚姻。这部婚姻法对于传统婚俗的冲击是巨大的,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的婚姻体制。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变化就是在选择结婚对象上增加了感情因素所占的分量。虽然这种改变在城市远远大于农村,但是农村延续了数千年的婚姻习俗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从统计资料看,我国农村与城市的婚姻决定方式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城市女性自己决定与谁结婚的比例已经高达六成半,父母决定的只有两成,自己与父母共同商定的占到一
  成半。而相比之下,农村女性的婚姻对象自己决定的只占四成,父母决定的占将近四成,自己与父母共同商定的占两成。
  拿农村女性与男性相比,自己决定的要少一成,父母决定的多了一成,证明女性婚姻更多地依赖父母的决定。(详见表3-1)
  表3-1 全国城乡分性别婚姻决定者(%)
  ① 城镇 农村
  总计 女性 男性 总计 女性 男性
  无回答 0.2 0.2 0.1 0.1 0.1 0
  自己 68.8 64.5 74.0 46.0 41.1 51.8
  父母 16.2 19.8 11.9 31.9 36.6 26.5
  共同商定13.4 13.9 12.7 20.4 20.8 20.0
  组织决定 0.5 0.3 0.6 0.1 0.1 0.2
  其他 0.9 1.2 0.6 1.4 1.4 1.2
  总的看来,婚姻对象的决定模式在城乡之间的差异超过男女之间的差异。自由恋爱、自主选择确定结婚对象的做法在城市的普及程度远远超过农村。表
3-1显示,在农村,女性自己决定结婚对象的比例超过四成,这个比例是让人感到意外的。因为从后村调查的结果来看,自己决定的婚姻并没有这么高的比例。在后村,大多数人的婚姻是父母与本人共同商定的,而无论是完全由父母决定的还是完全由自己决定的都是少数。
  在后村,最常见的婚姻决定模式是媒人介绍,相亲,最后由本人和父母商量决定的。
  50岁的志的概括很有代表性,她说她自己的婚姻是:媒人介绍,父母决定,自己同意。
  27岁的见说:媒人介绍,相亲订婚。后来双方老人和媒人一起商量,俺们同意。
  44岁的中说:是介绍认识的。我比他大,他那时候当兵。有个亲戚跟他家熟,就介绍过来了。认识一两年,就结婚了。双方老人决定,俺们同意。
  28岁的锋说:是媒人介绍的。俺在这村里织地毯,地毯厂厂长有个堂侄,介绍给俺了。后来是双方家人决定的。
  41的新的父亲是过去的公社干部,她的婚姻也算是父母与本人商量决定的,她说:
  俺二姐嫁在邻村,姐夫也不错。俺父母不在以后,(俺)常在姐姐家住。我长得还行,人又老实文静,在她那村里,常有人提亲。有一家和俺姐夫一起做买卖的,他家的小子年龄和我差不多,俺姐夫又找俺哥哥们商量,就把亲事订下来了。也算谈(过)恋爱吧,订婚后见过几回面。第二年腊月二十二就结婚了。那天下着大雪,俺觉得挺高兴的,以后总算有个自己的家了。
  31岁的深嫁到了一个家风不好的人家,她说:
  俺家穷,俺娘好骂街,在村里没人敢给俺做媒。后来这村里,他家几个姐姐不行(作风不好),把家里弄得很乱。他说不上媳妇。正好俺两家就走到一块儿了。见面后,有一年多吧,就结婚了。结婚是双方父母和媒人商量的,商量出好日子来,分头给俺俩说一声,俺俩表示同意就行了。
  51岁的喜是过去的地富子女,她的择偶标准注重“门当户对”。她的婚姻对象的决定也是最终征得了父母的同意的:
  当然是相亲。两家都成分高。一个说不上,一个不好嫁。龙找龙,虾找虾,乌龟找王八。俺俩是谁也不嫌谁,媒人一介绍,一听他家成分不好,我心里就满意了,这样他准不会欺负俺家人。父母一开始不愿意,希望我能找个成分好的。后来看着我愿意,他们也就同意了。结婚是我决定的。
  30岁的灯的婚姻也大同小异:相亲订婚,一年多结婚。期间有个八月十五,他按村里的风俗给俺家送了几斤月饼、两瓶酒,就那时候见了一面。到腊月就结婚了。是家长给决定的婚期,我们同意的。
  自己认识的伴侣也不一定是自己决定。28岁的美的对象不是相亲来的,而是自己认识的,最后还是自己和父母共同定下来的。她说:我跟男朋友是高中同学,谈了三年,最后自己、父母一起决定。
第27节:作为妻子和母亲(2)
  对于多数农村婚姻,恋爱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事情,一般的就是经人介绍结识了,双方对对方家庭、个人样貌人品还满意,就订立婚约。恋爱谈与不谈并不太被看重。39岁
  的立说:相亲,就订婚了。订下来以后,逢年过节他都带着礼去看看我,一回见个面,说几句话。过了一年多,他家托媒人来定日子,父母出面选了个好日
  子,就定(结婚)下来了。
  由于缺少婚前的恋爱,甚至接触都很少,男方请替身相亲的情况时有发生,41岁的胜就碰上了这种倒霉事,问到当初怎么选的对象,她气愤地说:别提了!想起来就生气。相亲的时候,俺娘让俺进去看看,看上眼就说行,看不上就说不行。俺一进门,一屋子人,看见坐到中间的小伙子,长得黑,但是挺精神,也不丑。当时俺就说行。过了俩月就结婚,这俩月也没见面。结婚那天才知道俺看中的那个小伙子是跟着××(她丈夫的名去相亲的一个叔伯兄弟。可气死了!
  不少农村姑娘的择偶标准是婆家村子的生活水平,殷的婚姻就是这样的:相亲,介绍的。听说他们大队打的粮食多,觉得嫁到他这村里肯定不错。就同意订婚了。结婚前也见
  过两回,结婚日子是双方老人定的。
  择偶结婚的第二种模式是完全由父母决定,如果父亲去世就由哥哥决定,本人不参与意见,也就是俗称“包办婚姻”的那种传统择偶模式。后村调查发现,这样的婚姻也还不少。
  37岁的星的婚姻就是由哥哥决定的:
  相亲。那时候相亲,就是几个本家(同家族的长辈或哥哥们),到大集上去看顺眼的小伙子,看到后就尾随人家打听,哪个村的,姓什么叫什么,订婚了吗。如果合适,就去找合适的媒人,然后约见面,就算订婚了。订婚时,男家要带几只扒鸡(后村离德州很近,所以家家送礼都会送著名的德州扒鸡)、几斤水果糖给女家。当然还给附上见面礼,也就是城市人讲的彩礼钱。相亲后有一年多,就结婚了。是俺两个哥哥和男家商量着定的。
  在许多农村妇女的婚姻中,对方是个什么人、自己跟他能不能有感情之类的事情的重要性,与婚礼、结婚的日子相比并不更加重要。39岁的军在回答关于择偶的问题时,不知不觉讲的是结婚的日子,所谓谈恋爱也不过一年间见两三回面而已:
  媒人介绍,相亲。谈了一年,见过两三回面。最后是双方老人和媒人决定的,他们有经验,会选好日子。
  平的婚姻也是这样的,她特意讲了村里人腊月结婚的习惯:
  相亲。从相亲到结婚一年多。婚期是双方老人决定的。农村一般都是腊月结婚。俺娘家村那年8个出嫁的、11个娶媳妇的,除了一个小伙子是正月外,其他的都是腊月办事。
  调查中发现,农村婚礼多在腊月举行。关于农村人何以喜欢在腊月结婚,后村人认为原因主要有:一是腊月天冷,酒席食物易保存;二是腊月要过年了,农活少,在外上学、工作的也都回来了,亲友齐全,不必因婚礼耽误众人的事;三是因为男家过年请“神”时,已过世的祖先见家里多了一口人,会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又一个儿孙“长大成人”了。
  家里只有女孩没有男孩的
48岁的守,在择偶时首先考虑的是给父母养老,她的婚姻完全是由双方父母决定的:俺娘一辈子没有小子,生了俩闺女。考虑将来养老,就想把俺姊妹俩说到当村里。俺家的条件谁都知道,媒人就找了村里最穷的小伙子,说了说,双方老人就同意了。他爹娘在同一个月里先后病死,临死前给他留下话,说快点把媳妇娶了。打发完老人,俺俩就结婚了。
  45岁的来的婚姻也是由父母决定的:高中毕业时,媒人给我介绍了他。他爸爸死得早,他那时候当兵,长得挺精神的。订婚后,他复员回来,就结婚了。最后确定是父母定的。
  秀的婚姻也是父母决定的,根本没有谈恋爱,两人婚前独处的时间还不到一天:相亲。一年后结婚。两人单独相处的时间一天都不到。双方父母决定的。俺们那时候不兴谈恋爱,现在可以谈了。
第28节:作为妻子和母亲(3)
  50岁的明的概括简单明了:媒人介绍。见过几回面。一年半结婚。双方老人决定的。
  俊的回答使人了解媒人介绍和相亲是结识和选择结婚对象最普遍的做法,她说:相亲。那时候谁认得谁啊?当然是媒人介绍的。一年多结婚。父母决定的。
  松的看法更加激烈,根本反对自由恋爱。她说:当然是相亲。自己搞对象让人笑话。从相亲到结婚一年多。婚期是双方老人决定的。
  森家的媳妇是典型的包办婚姻,甚至可以算作买卖婚姻,因为她父亲把她送到这家来,当场拿走了森家的
3000块钱。对于森家来说,他们遭遇了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最坏的结果:
  人财两空。钱被亲家拿走了,媳妇却跑了:她家里把她送来的。过了三天就结婚了。双方家长决定的。村民买媳妇并不是非常罕见的行为,被视为经济或个人条件不好因此为儿子娶不上媳妇的家庭寻常的选择。民的儿子现年
23岁,在当地说不上媳妇,花钱买了个四川媳妇,刚结婚时间不长。
  村里另一位来自外地的媳妇坤的情况比较复杂,介于拐买和婚姻流动之间。关于她是怎么来这村的,她说得比较零散。她的老家在云南大山里,14岁时去山外买东西,遇到一个远房亲戚,带她到了一个小镇上,给她换了身衣服,剪短了头发,抹红了嘴唇,带着她去坐汽车。在她去汽车站的路上,看到了自己村的人,但是她不敢招呼,怕亲戚会打骂她。只是一步三回头地希望那个人先和她说话。因为化了妆,那人没有认出她来。她上了汽车,倒车倒了三五回,又被带到一个地方小厂子干活,生产铅笔。过了两三年,那个亲戚
  说带她回家,她跟他上了车,再一下车,就来到了后村。她来到后村时只有十八九岁,嫁给这村的一个
30来岁的单身男人。该男子系由外村过继来的孩子,但养父母都去世,他成了孤儿,跟着本家的几个长辈混口饭吃。到调查时坤已经44岁,在后村生活了
  20多年,口音中还带着浓烈的南方方言味。她所属民族不详,自称在娘家时名字叫“吉柳茉莉尾”(音译)。身材很矮,眼睛瞳仁比当地人明显要黄,暗暗有些蓝光,生的儿子、女儿,眼球颜色均比本地人要黄,皮肤也显得白。两年前丈夫已经因心脏病突发去世,她成了寡妇。
  在后村发现几例换婚的事例。换婚都发生在最贫困的、为儿子娶不起媳妇的家庭中,其中当事人个人的意愿必须被牺牲掉,什么感情、恋爱就更是过于奢侈的妄想。45岁的
  树就遭遇了换婚。她回忆道:家里穷,俺哥哥二十大几说不上媳妇,俺娘发愁,拿俺换亲(两对兄妹联姻,互娶对方妹妹),俺结婚时不情愿,俺娘疼俺,搂住俺哭了好几黑下(晚
  上)。谈什么恋爱?他都快30了,人老实,家里成分高,哪能说上(媳妇)的?那时候,俺才19,俺娘就拿着俺给哥哥换媳妇。他妹妹上俺家去,俺往他家来。从说到娶,一个月。双方老人决定的,俺4个就干听着。他妹妹一开始也不愿意。谁愿意啊,一辈子的事。不愿意有啥办法?
  49岁的民的婚姻也是换婚,不是两家换婚,而是“三家转亲”:甲、乙、丙三家各有一子一女,为了给儿子娶上媳妇,就把甲家的女儿嫁到乙家,乙家的女儿嫁到丙家,丙家的女儿嫁到甲家。民的丈夫小学没上完,在村里王家同辈20多个兄弟中排行老大,脾气出奇的坏。
  民说:三家换亲,谈嘛(什么)恋爱啊,订下来选个好日子就结婚了。
  荣的婚姻是违背她个人意愿的,可是她慑于父亲的脾气不得不服从,她哭着说起她的婚姻:俺和父亲都在供销社上班,一个同事和俺父亲熟,同事家里有个儿子年龄和我差不多。这个同事就直接找到我父亲,(他们)两人(给他们)订的亲。订好后才告诉我一声。我知道那个同事的儿子比我矮一截,在村里种地,没工作,学历也比我低,长
  得又黑又瘦。我1米72,他才1米62。我不愿意,但我爹脾气大,我不敢闹,哭了几顿,也就认了。(被访者又哭)
第29节:作为妻子和母亲(4)
  父母的权威使得女性不敢表达自己的意愿。在婚姻这种关系终生幸福的事情上都是如此,其他事情上就更不必说了。
  30岁的凤就是这样,所幸结局还差强人意:俺家种菜,我长得又好看,又能干活。刚17岁时,就有人给俺介绍对象,第一回见面前俺爸爸还给俺买了一双高跟鞋。结果见面时那个小子俺看不上眼,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傻不拉叽的,问他个话,连自己的名字他也得想半天才反应出来,俺一看就烦了,不同意。俺爸爸眼红人家的彩礼出得多,人家给出6千块钱,在当时是最高的。结果人家走后,爸爸扒下俺的新皮鞋,拿鞋劈头盖脸地把俺打一顿。俺娘也不劝架,还跑到街上埋怨,说这么大闺女让爹拿鞋打一顿,多么丢人啊。这事俺记一辈子。那以后有半年我跟俺爸爸不说话。就算一起下地干活,也不说话。到过完春节,又有人给提亲,彩礼出6666块钱,这回一相亲,俺连寻思也没寻思,连男的长得什么样都没看,低着头就答应了。要是不答应,俺爸爸会把俺打死。后来过麦秋(麦收),男的又上俺家去送礼,俺这才看他第一眼,感觉还行。八月十五又见一面,到腊月就领结婚证
  结婚了。
  51岁的寡妇义忿忿地说:相亲,媒人和双方老人订的。俺能干吗,听着吧。
  37岁的爱认为谈恋爱不是老实人做得来的:媒人介绍的。俺这么老实的人,哪会搞对象啊。介绍见面时订婚,过年就结婚了。男家决定的。
  40岁的农妇孙更是简单明了地为自己的婚姻定了性:父母包办。第三种婚姻决定模式是完全由本人决定的婚姻,这种情况在农村并不太多,并且在人们说起时仍然有点像是丑闻。
  34岁的耀是因为自由恋爱而放弃高考的,在村里属于极端事件,所以在当时是比较轰动的新闻。她与丈夫是高中同学,二人学习都不错,在上学期间发生了恋情。如果考上大学,双方家长大概也不会反对他们在一起。但当时学校管得严,二人想不开,在距高考一个月时,二人双双离校,来到丈夫家所在的后村过起了夫妻生活。耀的公公婆婆对此不闻不问,泰然处之。娘家人知道消息后,来劝她回学校,参加高考,但学校通知开除他们,她本人也拒绝再补习一年。与娘家人多次交锋之后,她父亲宣布“脱离父女关系”。自此,耀在这村里安家,一年后生了个儿子。此后,丈夫在村里承包棉花地,二人的主要生活内容就是种地、打麻将。最近几年丈夫又有外遇倾向,使耀感到非常痛苦。耀说:
  我们是高中同学,恋爱三年,最后是他决定带我回家的。当时我学习成绩比他强,他认为自己考不上,怕我考上大学不跟他了,就自作主张带我回家来了。
  村里人对于年轻男女自己结识、谈恋爱还是不大习惯,仍认为那和“羞耻”、“作风不好”等有些关系,因此他们一般对此采取一种嘲笑的态度,虽然这种嘲笑越来越带有善意,而不是严厉的否定。33岁的生是外村来后村地毯厂打工认识本村男青年后恋爱结婚的,她讲了自己的婚恋史:
  村里有个60多岁的老奶奶,特别喜欢俺,俺来的第一天就打听俺姓什么叫什么,哪个村的,家长是谁。过了四五年,俺到了订婚的年龄,老奶奶就托地毯厂长,给她孙子说媒。俺比她孙子大一岁。她从俺14岁时就相中俺了,光等俺长大了。订婚时相亲,彼此感觉还不错,就订下来了。两年多就结婚了。这期间过年过节也见过几面。要说谈恋爱,说谈过也没谈,说没谈吧也谈过。我在这里织地毯,他在北京打工,有时候给(我)写来信。送信的一来,就在村里的大喇叭里招呼,“××,你女婿又来信了,快点儿来拿!”我去拿信的时候,街上的人都跟我开玩笑。可丢死人了!后来我就不让他写信了。
  英也是因为自由恋爱的举动遭到村民的孤立,那是 20世纪
70年代初的事,她这样讲到自己那与村民风俗只有些微不同的恋爱:他当时是当兵的。相亲时感觉不错,他回到部队上我们就开始通信,常见面。当时他母亲去世了,休探亲假时他就直接来看我,我们一起在村边散步,被全村人笑话。村里好女孩都不理我,说我“风流”。现在人们能理解(谈恋爱)了。
第30节:作为妻子和母亲(5)
  在村里开小卖部的
26岁的国是和自己选择的人成婚的:我和他是经过人介绍,我们是一见钟情吧,头一回见面就有说不完的话。我们谈恋爱谈了两年,我家里人不同意,说他们家离我们家太远,说他个子太小,可我不这么想,我谈的男朋友也不少,但都是因为谈不来而分手,就和他特别能合得来,他心也细。最终还是我做决定跟他结婚了,家里人也就不管了。
  26岁的小学教师敏的婚恋过程可以算做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恋爱:俺们是同事。上师范时,在一个班上,又是一个县的老乡。那时候小,没想谈。但是关系一直不错,他家穷,吃饭都吃不起,那时候俺大哥给我寄钱,我花不了,就跟他一起吃饭,也算是照顾他。18岁时,俺们都毕业。毕业前他找俺,说俺欠你三年饭钱,还不上了,把自己卖给你吧!就这样,他把自己卖给我啦(大笑),一起来村里教书,放了假他就帮着俺家干活。他勤快,人也不笨,又老实厚道,俺父母哥嫂都挺喜欢他。过了3年,够了年龄
  (男结婚年龄不低于22周岁),就办证结婚了。
  华经历了一场婚外恋,这个恋爱导致了她目前夫妻双方都是再婚的婚姻。华调查时
52岁,没上过学,但会写几个字,会拿着计算器算账。她婚后育有二子一女,40岁时丈夫病故,她带着三个孩子艰难度日。后村的王时常到她当时的村子去卖面,一来二去,两人相识了。那时王有妻子和两个儿子。王与妻子离婚后,娶了她。当时,她丢下两个成年的儿子,带着十多岁的女儿来到这个村里。那年她
43岁,王
33岁,丈夫比她小10岁。婚后二人与王的哥哥一起经营面粉厂。她对比了两次婚姻,第一次是老人包办的,第二次是自由恋爱的;第一次是没有爱情的,第二次是有爱情发生的婚姻:
  跟原来那个(丈夫),是媒人介绍,老人决定的。没谈过恋爱。什么叫恋爱,那时候不知道。跟现在这个,他上俺们村里去卖面,我有时候出来买面。有好几回看到他的裤腿都开线了,那条裤子起码穿了俩月没换过,开线的地方越来越长,都快到膝盖骨了。我实在看不过去了,就把他叫到家里,给他缝上了。结果,我缝上时,他抹开眼泪了。就这么认识了。后来我再买面,他都给我得多。俺那时候家里没老爷们儿,俺家的力气活,有时候他也帮着
  干。后来他告诉我,他要离婚娶我。我当时死活不干,他小我十来岁,这不叫人笑话啊?过了3年,(我们)还是结婚了。
  后村还有一个包办婚姻与自由恋爱发生激烈冲突的事件,由于其中牵涉了家族利益,自由恋爱险些被扼杀,最后,由恋爱和反抗包办婚姻的一方胜利了,除了这对恋人的坚持,恐怕还有时代变迁、自由恋爱决定结婚对象渐渐改变了古老习俗的原因。
  村里的男青年强在打工期间与被调查者芳相识,二人日久生情。但强在村里被父母订过一门包办婚姻,娶了本村村支书家的胖女儿。强抗婚不成,被家人暴打一顿后,只得结婚。婚后一星期即离开家外出打工,但这一星期的时间中,这位前妻怀了孕,后来生下一子。家里的妻子是本村的大户王家而强是周家后代,王、周两大家族世代关系不好,更因此事搞得乱七八糟。后来,前妻带儿子去天津找强,强拒绝见面。芳还给周的前妻写过恳求信,恳求他们离婚让位给她,也下过“战书”,声称要独自一人和前妻母子两人、前妻的大家
  族争个高下。这场恋爱持续了整整 2年。最终,强与前妻离婚,与芳结婚,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自由恋爱战胜了包办婚姻。
  已经离婚的
49岁的祥是自由恋爱结的婚,她讲了自己的恋爱史:我们是别人介绍认识的。他那时候在部队当兵,人长得也好,那时候人们都愿意找当兵的。我长得俊,是三里五村出名的美人,你别看我现在丑,现在丑是老了,这些年又操心,累的。那时候可好看了,长辫子,又白又俊。一见面两个人都同意了。他从年轻到老,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一辈子离不了女人,一辈子不正经。那时候咱哪懂这个啊,双方老人也挺满意,见面几分钟没说几句话就定下来了。
第31节:作为妻子和母亲(6)
  45岁的小学教师东是自己恋爱结婚的:我给村里小学代课,一直到22岁才订婚,这个年龄在农村算是大的了。因为教师身份一直也转不了正,随时都可能回家里种地,也不敢找吃商品粮的。村里给介绍一个,说他家条件还行。我当时知道他村里的小学是新建的,那时候先琢磨要是能到他的村里教小学,也挺好。第一次见面后就同意了。订下来,半年就结婚了。
  32岁的离婚女人永说:也算是别人介绍的吧。俺们订婚晚。我26岁时还没对象,家里人快急疯了,全村人都拿我当笑话。后来有人给介绍了××(她丈夫的名字),一般人家都受不了我的脾气性格,他倒没说嘛(什么)。后来就订下来了。也没想别的,当年腊月就结婚了。结婚以后,才发现俺俩还没谈过恋爱。性格不合,过不到一块儿,俩人一个比一个的,谁也不想让步。
  在后村,自由恋爱的自主婚姻大约还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同学相恋;一种是打工结识后相恋;还有一种是同村人,自幼就认识。
  属于同学相恋的有好几对,说明现代教育对于自由恋爱的自主婚姻形式的传播和合法化是起了促进作用的:
  殷(32岁):我们是同学,谈了两年,双方商定结婚。
  王(31岁):我们是同学,谈了
  3年恋爱,我来决定的。
  旺(32岁):自由恋爱
  4年多,我决定的结婚。
  大批的农民进城打工也是近年来才有的新鲜事,农民这种大规模的社会流动促进了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的流行。村里属于这种情况的有:
  文(28岁):一块工作认识,谈了半年,是他先提出来的。
  卧(23岁):打工认识的,男方决定的。
  青(30岁):我在这村里代课,教小学。一个本村的老师给介绍的。谈了有一两年。
  洪(21岁):别人介绍,谈了一年半,男方决定的。
  李(25岁):自由恋爱,打工时一个单位的同事,谈了半年,由双方商量决定结婚的。
  在阎云翔的东北农村调查中,自由恋爱的比例竟然高达 36%
①,后村的情况还远非如此。我想,这种区别是地域文化的区别造成的——东北地区传统婚姻文化远不如华北地区那么深厚。即使如此,还是可以观察到,后村的年轻人比较喜欢自由恋爱这种方式,青年的倾向预示了未来事态发展的方向。
  夫妻双方都是本村人家的婚姻也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根据古老的同村不婚的习俗,这类婚姻过去属于丑闻。后村中,王、周两个大姓的矛盾起源,除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变革期贫富矛盾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50多年前王家一个姑娘和周家一个小伙子因相恋而坚持结婚。同村婚姻,引起两大家族的愤恨。但几十年过去,现在村中不同姓氏却开始主动联姻了。同村婚姻的出现和盛行估计首先与计划生育后孩子数量的骤减有关,尤其是无子户的出现,使得这种家庭的养老出现问题,于是民间用打破古例的同村婚姻来解决无子户的养老问题。属于这种情况的在村里有好几对:
  菊(28岁):一个村的,不用认识。俺俩决定的。
  金(29岁):同村的,从小认识。
  在后村调查中,一开始我们设计问卷时,没有考虑本村姑娘嫁到本村的现象。但是,调查中发现,同村通婚的现象越来越普通。据了解,50多年前,后村发生了第一例本村姑娘嫁给本村小伙的事(燕的父母),当时被视为全村的丑闻。但随着计划生育的开展,农民生育的子女越来越少,“一个女婿半个儿”、“远亲不如近邻”,考虑到将来的种地、养老问题,农民越来越愿意把女儿嫁给邻村、最好是本村的小伙子,现在姑娘嫁本村小伙,竟成了最理想的通婚模式。虽然本村通婚的比例还远远没有达到阎云翔调查的东北村庄那么高——
  占全村总户数的 35% ,我想,原因可能是东北农村的家族文化传统比华北淡薄,所以在那里,同村通婚的阻力没有传统家庭观念更加稳定、深厚的华北农村那么大。
第32节:作为妻子和母亲(7)
  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国家最近几十年的城乡二元户口制度、土地承包制度、迁徙自由缺乏等状况有关,而首先与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农村妇女的生育率骤降,要么没有儿子,即使有儿子也只有一个,几乎不会超过两个儿子。为了解决养老问题,女儿只能就近、就地结婚,甚至“远亲”结婚(旁系三服以外的婚姻不违背婚姻法,这些远亲大多关系在旁系四服、五服)。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继续推进,农村养老模式如无改革,同村通婚、女儿招婿、远亲结婚现象会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农村人口素质出现下降的隐患——由于近亲通婚,农村人口素质与城市人口素质的差别有可能会越来越大
  对于村内婚越来越多的原因,有学者做了专题研究,例如,王跃生提出四个原因:一是宗族观念和宗族组织的削弱,以往被认为可能造成宗族关系和利益受损的村内婚行为不再受到限制,这使得选择姻亲时对家庭利益的重视超过对宗族利益的考虑;二是集体经济后村内家庭间的财富差距缩小,相对容易在村内找到匹配对象;三是由于宗族对家庭的扶助作用已经不大,家长在村内通过子女联姻建立亲缘关系以代替不断削弱的家族关系;四是在社会变革环境中,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受到鼓励,为自由恋爱型的村内婚提供了可能
  后村调查还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你怎么看待年轻人自己谈恋爱、自己做主婚嫁?后村女人的答案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全支持,另一类是有条件地支持,还有一类是反对自由恋爱的。完全支持自由恋爱的大多比较年轻,她们有以下说法:
  菊:支持,这是好事。
  俊:自己做主是好事。
  学(29岁):让他们自由发展。
  车(23岁):现在流行自由恋爱。
  章(26岁):21世纪是自由的,年轻人可以自己做主。
  英:支持,当然支持。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荣:很正常,现在年轻人就该这样,我支持。
  胜(41岁):支持。年轻人好啊,生到好时候了。
  军(39岁):让他们谈呗,要是俺小子长大了能自己搞
  个媳妇来,也不给他盖房了,也不拿见面礼(彩礼钱)了, 更好,省下多少钱啊!就怕他们没那本事。
  喜(51岁):社会越来越好了,支持。
  华(52岁):支持啊。咱是有经历的人,知道这事不容易啊。
  平(35岁):支持,社会进步了嘛!
  强(36岁):这是应该的。谁不认同这个,谁就是封建顽固!
  洪(21岁):可以自己恋爱。
  新(41岁):新社会了,只要不是胡闹,老人们不该阻挡。
  见(27岁):这是进步的好事。
  华(35岁):现在都是自由的,可以自己做主婚嫁。
  青(30岁):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以后会多起来,现在还不流行。
  殷(32岁):很好,正常人际交往。
  坤(44岁,云南媳妇):支持。幸福就好。
  爱(37岁):支持。要是自己找,可得找个知道疼人的老爷们儿。
  广(24岁):行,自己的事自己看着好就行。
  铁(29岁):心里挺羡慕的,可惜自己不能那样,是老实人。
  根(33岁):现在的年轻人都自己谈恋爱,觉得挺好的。
  连(44岁):新时代,自由结婚谈恋爱很现实。
  海(26岁):年轻人谈恋爱很正常的事,当遇到真正喜欢的人我觉得应该主动跟他。
  有条件支持自由恋爱的有以下说法:
  芬:年轻人的事,咱不管。女儿有文化,上过大学,在城市里,希望她自己谈恋爱;儿子上到初中,在村里干活,不希望他自己谈恋爱。农村不正经的人才谈恋爱。
  臣(43岁):城市里兴,咱农村还不兴这个。敏(26岁,小学教师):如果在 20岁以前谈,那是玩,不赞同。20岁以后,同意,有自己的观点和主意。
  立(39岁):支持。但得是考出学(即考上中专或大学的)的孩子应该自己谈,在咱农村,村里的丫头子,要是自己找对象,这就是不正经。
第33节:作为妻子和母亲(8)福 哇 www. fval .cn小說
  生(33岁):现在在农村还不兴。以后可能就兴了。
  深(31岁,丈夫家家风不好):那得看情况。要是为了以后过日子搞对象,也不能反对。要是为了胡闹在一起,那坚决反对。真要赶上像俺家他姐姐那样,这就是伤风败俗!
  殷(49岁):城市里可以,农村自己谈恋爱让人笑话。
  月(42岁,寡妇):不反对,不支持。
  起(47岁,改嫁):按说应该支持,但也得经过老人看看才行。不能光依着孩子们,孩子们容易做错事。要是一步走错了,一辈子都难回头。
  光(27岁,医生):应该允许年轻人自己谈。但不能纵容他们胡闹。
  磊(44岁):父母的意见可以参考。
  反对自由恋爱的有以下说法:
  树(45岁):咱这里不兴。反正俺家的孩子老实,不会自己找主儿(指找对象)。
  锋(28岁):农村不兴。要是有,也是笑话的多,支持的少。
  灯(30岁):不支持。农村的小青年们一般
20来岁家里就给订婚了,那些自己谈恋爱搞对象的,都是十六七,顶多不过十八九的小孩子,多数是初中的同学,那么小知道嘛(什么)?嘛(什么)也不懂,其实是胡闹。要我说,家里就不能支持他们。要是支持他们了,学校里别的孩子还不都成疯,都搞对象啊?还有心思上学啊?
  凤(30岁):谈嘛(什么)对象啊,正经人不用自己做主。你看俺,也没嘛(什么)文化,结婚前跟他也不熟,现在不也挺好啊?
  中(44岁):城市里兴,咱这里还差点。
  保(36岁):电视上有,农村不兴,谈恋爱的闺女让人笑话。
  有几位在这个问题上特别有话要说的女人。一个是村里最追求时尚的离婚女人永,她对农村风俗对自由恋爱的压抑感到特别忿忿不平:应该这样。但是也有局限性。在农村,你谈恋爱不是跟一个人谈,而是跟他全家人谈。有一个跟你不对眼的,这对象谈起来就特别麻烦!将来要是过得好还行,要是过不好,那可给别人们落下话柄儿了!这叫嘛(什么)社会啊,农村简直就不是人活的地方,让人喘不过气来。谁要是过得舒坦一点儿,谁要是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才不管谁对谁错,凡是和大家伙儿不一样的,肯定就是错的!你(看)像我这样,在衡水,学生们都觉得我这个人还行;可是在娘家婆家没一个看我顺眼的。
  因为自由恋爱放弃高考的耀对自己的经历有一种负面的看法,所以觉得自由恋爱也并不是那么美好,特别是不一定有好的结果。她说:那得看情况。其实像俺俩这情况,如果当时双方老人都反对,坚决反对,也就分开了。要是真分开了,再上年学,没准也能考个大学。人这辈子真没准,不知道在哪里出岔,你说是吧?俺在村里,总觉得自个儿跟别的妇女不一样,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多上了几年学,在农村也没嘛(什么)用处,跟村里人们打麻将,我光输,一输别人就拿我的高中学历来当笑话。
  与丈夫的妾和平共处的来,由于自己特别与众不同的家庭关系,对许多事情都有了宽容度,她还特别提到只要不犯法就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自由恋爱并不犯法,只不过是违反了农村传统习俗而已,而他们三人的关系实际上倒是违反婚姻法的,严格地说,在中国这个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国度,他们的关系恰恰是犯法的——犯了重婚罪:
  这社会,谁想怎么样都行,只要别碍着别人,别犯法——其实嘛(什么)法不法的,怎么活不是几十年啊?
  义(51岁,独身寡妇)的儿子中专毕业后在省城就业了,她希望儿子入乡随俗:这是应该的。俺小子在石家庄上班,俺光劝他快点找个对象。他今年26了,对象不好找。一找对象,他先给人家说,他在农村有个老娘,以后得养个老娘。一说这个,就没有人愿意跟他搞对象了。我说他多少回了,别管我,先管好他自己。他也不听个话。
  总的看来,在后村,父母包办的婚姻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至少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婚姻和城市的婚姻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两种很不相同的经验。尽管如此,与传统的包办婚姻、
第34节:作为妻子和母亲(9)
  买卖婚姻相比,变化还是不小的,父母在婚姻大事上征求当事人意见已经成为普遍的做法。自由结识、自由恋爱才刚刚走出冷嘲热讽的阴影,正在逐渐形成潮流。年轻人可望享受
  到自由恋爱、结婚的快乐。由于计划生育的严厉推行,同村婚姻有增加趋势,它是作为解决无子户养老问题的办法而行起来的。
  杨庆在他研究中国家庭的著名著作中提出:年轻一代对个人自由和浪漫爱情的追求是对传统婚姻的最大冲击。
这个论断对自由恋爱的评价是相当高的。尽管自由恋爱在当代的农村生活中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但是人们对它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少见多怪了。随着中国社会包括农村社会个人自由程度的提高,随着电视、通迅工具等的普及和它们所带来的城市生活的影响,自由恋爱将逐步在农村人的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传统的婚姻观念将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
  2.结婚
  在结婚的花费由男女双方谁来出的问题上,有统计资料表明,农村与城市有较大的差异:农村夫妻双方花费差不多的比例低于城市,丈夫花费多的比例农村超过城市,妻子花费多的农村低于城市(详见表3-2)。这个统计结果表明,在城市,结婚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件男女双方共同操办的双方平等的事情;而在农村,结婚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件以男方为主的行为。这一点从彩礼的盛行也可以看出。
  表
  3-2 城乡夫妻结婚花费比较(%)
  城市 农村
  妻子花费多 9.75 5.18
  丈夫花费多 32.10 48.78
  双方差不多 58.15 46.06
  与上述统计资料相比,从后村调查的情况看,结婚时丈夫花费多的比例绝不是跟夫妻花费差不多的比例接近,而是占压倒多数。后村的结婚花费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完全由男方出;另一种是男方出得多,女方出得少。从女性走向与男性平等的角度看,这未必是坏事,女孩从“赔钱货”逐步变得“不赔钱”、“少赔钱”,甚至“赚钱”(后村调查发现,有少数女子从男方收的彩礼钱,远远多于嫁妆钱,生女孩多的家庭可由此途径快速“致富”),会无形中改变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态度。调查中发现,生男孩的家庭总担心将来没钱给儿子盖房、娶媳妇,生女孩的家庭没有这种担心。结婚时男女双方花费的差异,从实践中多多少少会影响男孩、女孩受父母喜爱的程度。但是,我们不能忘记,结婚完全由男方出钱或男方多出钱,毕竟带有浓重的传统买卖婚姻的遗迹。在传统的买卖婚姻中,男方家庭是买方,女方家庭是卖方。女方
  家庭并没有因为女儿卖了大钱就改变重男轻女的观念,女性并没有因此获得与男性平等的地位。
  至于花费的多少,影响因素有三:第一个因素是结婚年代,年代越靠后花费越高。结婚花费在几十年间有大幅度的增加:一方面是家庭经济状况的普遍改善,中高档家具、家电的普及;另一方面是物价的上涨。第二个因素是家庭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越好的花费越高。第三个因素是家庭结构和家庭成员数量的变化带来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家庭小型化的趋势非常明显,后村调查显示,核心家庭和夫妻家庭在所有家庭中占到67%。由于每个家庭子女数骤减,几十年前每对父母可能要为五六个甚至七八个孩子操办婚事,但现在可以把整个家庭的全部财力集中用在仅有的一个或两个子女身上。多数父母乐意自己省吃俭用,甚至四处借钱为儿子盖房娶妻,把婚礼办得体面、隆重和浪费。这也致使结婚花费近年来大幅增加。
  松的结婚花费是这样的,她提出的应当由男方出钱的理由值得注意。此外,嫁妆本来应当是由女方出的,而她的婚姻竟由男方出嫁妆钱:见面彩礼两千元,过节先后给过一两千,婚礼花几千,嫁妆值五六千,都是男家出钱。嫁不出去的闺女才自己花钱。
  35岁的平关于女人身价的说法也值得注意:结婚的见面彩礼、婚礼、嫁妆都是男家出钱。男家出的钱越多,证明闺女身价越高。
第35节:作为妻子和母亲(10)
  荣也给了一个男家出钱的理由:男家出的钱。因为当时我不答应这门亲事。
  从外地给儿子买媳妇的森家婆婆说:结婚我家花了有一万。给她家三千,买家具两千,
  买洗衣机、电视花两千,给她买衣裳花一千,开了30席(指婚宴)花两千。
  在村里开小卖部的 26岁的国说:
  我们结婚也没花多少钱,房子装修花了8000多块,也就给我的彩礼14000元,这些当然都是婆家给钱。
  21岁的彦把盖房等花费都包括进来,总数就远远超过其他人家了:结婚总共花了10万,包括彩礼,盖房,家电家具,婚宴,都是男方出的。完全由男方单独负担结婚花费的例子还有:
  守(48岁):花了一百多块钱。他出的。
  菊:那时候(1983年)结婚花一头二百(一二百元)的,都是男家出钱。
  厚(38岁):1000,男方出钱。
  立(39岁):得花几千块吧?具体不知道,那时候俺对
  他家的事不了解。他家出的钱。
  军(39岁):花了
  3000元,男方出的。
  保(36岁):5000,男方出的。
  震(45岁):结婚花五到八千元,都是男方出钱。
  铁(29岁):8000元钱,都是男家出。
  利(31岁):一万,男方出的。
  明(50岁):一到两万。一般男方拿。
  生(33岁):他家花钱。连订婚、盖房,到买家具、办酒席,大概花两万多吧。
  池(38岁):两三万,都是男方出钱。
  丙(25岁):两万,男方出的。
  文(28岁):两万多元,是他出的。
  广(24岁):两万多,男方出钱。
  金(29岁):两万元,婆家出钱。
  根(33岁):两万元,男方家出钱。
  海(26岁):3万多,男方出。
  来(45岁):不知道花多少,没问过。他家花钱。
  新(41岁):主要花男家的钱。俺自己的钱都留着婚后过日子。
  见(27岁):不知道,他家花的钱。
  祥(49岁):没花多少钱,是他家出的。
  爱(37岁):不知道,男家出的钱。
  光(27岁):不知道,他家花的钱。
  灯(30岁):不知道,他家管的。他也不知道花多少钱。
  结婚的头一天晚上,他才从北京回老家。家里这么些人,他是大甩手,嘛(什么)也不管,嘛(什么)也不问,整天闷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由男女双方分担结婚花费但男方花费多、女方花费少的例子还有:
  俊(1992年结婚):见面礼给了 600元钱,嫁妆是俺家买的(男家给的钱),洗衣机俺自己买的。
  星(37岁):结婚,见面彩礼两千。俺两个哥哥给简单买了些东西,就出嫁了。花钱,男家出大头,俺家出小头。
  花:男方给了两千块钱。娘家陪了十铺十盖(十床被子,十床褥子)。
  志(50岁):一两百,男方多,女方少。
  卧(23岁):一万五,多半男方出。
  李(25岁):一共 7万,两家各出各的。盖房,买东西,他家管,6万多。我家出了几千。
  村中还有一些特例,因为种种原因,这些婚姻的花费不符合习俗的规范,是越轨的做法:
  特例一:51岁的地富子女喜结婚时没花什么钱,恐怕有当时家庭成分不好的人不愿意招人注意以免惹是生非的动机。她这样说起自己的婚礼:没花多少钱。哪还记得这个啊,反正不多。
  特例二:26岁的小学教师敏是自由恋爱结婚的,没办婚宴,而是选择了比较现代的城市人的旅行结婚方式:结婚没花多少钱。你也看见了,俺们住村里大队部的房。过几年就自己盖房了。也没请人坐席(办婚宴)。旅行结婚,去了趟北京和天津玩。一共花了两千块钱就回来了。是他的钱。
  特例三:52岁的华是丧偶后再婚,对方也是离婚再婚者,害怕他们的婚事遭到家人和村里人的反对和耻笑,所以婚礼完全没有办,没有什么花费:来这村时,他哥哥反对。村里人们笑话。什么钱也没花,就来了。不请客、不送礼,花50块钱办了。结婚证就过来了。哦对了,他给我5块钱买了块花布,做了个大裤衩穿。
第36节:作为妻子和母亲(11)
  特例四:34岁的耀是村里最轰动的因为自由恋爱弃考的女人,她的婚姻完全是“私奔”性质,所以严重地违背了当地所有的结婚习俗:没花钱。刚来他家的时候,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有一天,俺俩去办结婚证,他年龄不到,也没办成。但是婚礼订好是第二天举行(在农村,年龄不到,先办婚礼,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等双方年龄够了法定结婚年龄再补结婚证的现象不少),头一天才开始收拾西屋,那屋子有几年没住人了,乱七八糟,蜘蛛网半米长,从房梁上耷拉下来。大白天一进屋,都能听到老鼠跑。就这么个情况,他家人拿俺们也不当一回事。村里人们只看笑话。就这样结婚了。结婚两年后,才盖了自己的房子搬出来住。现在好多了,挺满意的。俺家的房在村里是正中心,这可是好位置啊。
  特例五:44岁的坤是辗转从云南被人拐到后村的媳妇,结婚的花费就省下了,问起她结婚的花费,她说:不知道,不记得花钱。没请过嘛(什么)客人。就是俺俩,晚上他炒了两个菜,一人喝了几口酒。
  特例六:47岁的起是改嫁到后村的,这种婚姻不会像初婚那样大张旗鼓地办事。她说:没花钱,没请客,没收礼。从俺家走到他家,就那么几步道。
  在后村结婚的花费仍然是男方独揽,或者是男方为主,充分反映出婚姻的男权性质:男人是娶,女人是嫁,并不是平等的结合;婚后女人到男人家落户,脱离了自己出生的家庭,远离了亲友家人;男方是买方,女方是卖方,并不是两个人平等的结合。这种结婚方式不改变,婚姻的男权性质很难改变。
  3.婚后居处与招赘婚
  从文化人类学角度看,人类婚姻的起源和发展变化,与社会生产力和生活观念至为密切。婚后从夫居制度,即妻子“生活在她丈夫的氏族所占据的地域”(涂尔干语),起源于古代的对偶婚阶段,兴盛于父权制初期。婚后居处在中国农村的男权制中所起的作用不容低估。
  由于是结婚后女人进入男人的家庭而不是男人进入女人的家庭,男权制找到了它的基础和依据。宝森指出:“婚后居住模式被认为是男女不平等的一项重要特征,它同继承权和财产权紧密相关,所有这三个方面都显然促进了社会性别的政治经济。……父系继嗣、父系继承权以及从夫居婚姻是中国家庭的特点。”朱爱岚也注意到:“正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居住方式成为日常乡土生活的社会性别化政治的决定性因素。”从统计资料看,中国农村的婚后从夫居制从远古传来,一直没有改变过,而且在现代农村仍然保持完好。从
20世纪 50年代到 80年代这将近 40年间,初婚时与公婆在一起生活的比例几乎完全没有改变,始终占到所有婚姻的八至九成。(详见表3-3)
  表3-3 初婚时(公婆仍存活)是否与公婆一起生活
  ① 与公婆一起生活 不与公婆一起生活 样本数
  1950-1969 85.2 14.8 533
  1970-1979 87.4 12.6 676
  1980-1987 85.4 14.5 817
  在初婚时婚后居处的模式上,后村有两种情况:绝大多数是媳妇住婆家,极少数婚姻不住在婆家。目前独居的寡妇义的说法特别有代表性,代表了村中习俗对婚后居处的一般看法,她是这样说的:不住婆家住哪里?要是住娘家还叫结婚呀

  胜的居住法是村里常见的住法:住婆家。他家穷,俺们都住土房,双里间(即指与
  婆婆合住一套房子,一个住东屋,一个住西屋,中间那间烧火做饭)。
  守的情况也如此,她说:住婆家,三间土坯房,俺俩和二小子住东屋;小叔子和大小子住西屋,小姑子住当中做饭的屋。
  荣的情况和一般婚后住进婆家的媳妇略有不同: 住婆家。但是是自己盖的房子。
  立的情况更特别一点:住婆家,两套房,挨着,当中有墙头隔开。
第37节:作为妻子和母亲(12)
  村里仅有的几例不住婆家的都是学校老师,因为学校提供住处才没有住婆家的。例如,英是小学老师,她没有住婆家:
  在学校有间宿舍住。他在部队时我们分居。他复员以后,和我一起住在学校宿舍。敏也是小学教师,住在学校:我不住婆家,住学校。
  强的第二任妻子芳是由于村中大姓的压力而不能住进婆家:我们不住婆家,与丈夫在外打工。因为,如果在婆家住,他前妻的家人会天天骂大街。
  潘允康等人曾针对目前中国城市依然保持较高的老人与子女的同住率做过研究,认为影响儿女婚后与父母同住的相关因素有三个:传统文化的影响,两代人相互间的现实需求,
  住房资源紧缺。但是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下,高同住比例反映
  的并不主要是前两种关系模式,住房问题才是影响同住和家庭结构的重要因素。①农村的情况显然不同,如果按照他们概括的三个影响因素,前两种的重要性远远超过第三种。这种婚后居住模式既是传统文化习俗的安排,也是现实生活中养老的需求决定的。
  作为男权制存在基础的婚后从夫居制虽然历久不衰,固若金汤,但是却有一个破绽:某家没有生出儿子来。这在传统社会中按照几率也是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尽管是小概率现象。在实行计划生育国策之后,生不出男孩的几率大大提高了——过去如果前面几个都是女儿,可以一直生下去,直到生出儿子;现在生了两个女儿就必须打住了。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得越严厉,无子户出现的几率越高。如果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在村民心目中被视为“绝户”的人家是抱养(买)儿子好,还是给女儿招赘好呢?周围的人怎样看待抱养的儿子,又是怎样看待招赘婚的呢?
  招赘婚是母系氏族社会对偶婚从妻居婚俗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期间出现的,是对“从夫而居”的一种补充。早在商周之时,即有招赘婚闻名于世。辅助西周灭商的功臣姜尚,是见诸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上门女婿,《战国策?秦策五》、《说苑?尊贤》均有记载:“太公望,故老妇之出夫。”秦汉时代,招赘婚曾十分流行。《汉书?贾谊传》载:“秦人家富子壮则
  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唐代女子娶夫亦称“赘婿”,宋以后改“赘婿”为“舍居婿”或“入舍女婿”。这期间随宋明理学盛行于世,无子人家认为女子无赡养父母之力,于是为女儿招赘,以帮女儿履行赡养父母之责,故招赘亦称招“养老婿”。元明戏曲、明清小说等,多有述及招赘现象。有些村民认为招赘婚可以是一种选择,49岁的民说:俺觉得怎么都行。俺二闺女在北京干活,今年27了,别人给介绍一个对象,是贵州的。他家住在山沟子里,闺女跟着他要是去山沟子,又那么远,几年来不了一回,俺也不放心。他俩也不愿意去那里。现在他们在北京干活,挣的钱俺给存着,给他们在咱这村里要了一块宅基地,盖房结婚。以后在这里落户。将来他们有了孩子,放在家里我给看着,他们在北京再干几年活,挣点儿钱,挺好的。
  村里一些没有儿子的家庭也大都打算采用招赘婚的办法解决养老问题。37岁的星说:俺家没小子。俺希望将来给闺女招个女婿。29岁的学这样说:给女儿招赘,让他们像一般人一样结婚。芬说了后村的情况以及她对招赘婚的看法,她是从增加劳力角度看招赘婚的:
  咱家这里没有招女婿的,别的村有招女婿的,当然是好事,多了个干活的。36岁的保则是从养老功能角度看招赘婚的,她说:都行,挺好,比老人没人管强。
  另有一些人用抱养儿子的办法弥补没有儿子的遗憾。41岁的新因为总是生女儿,不生儿子,就在把两个女儿送人之后,从外地抱回一个刚出生十几天的小男孩。
  有些女人并不反对抱养儿子和招赘婚,但是认为不容易实现。生是这样说的:这个法也行,就是不好办。不见得有合适的小子能抱,现在各家孩子都不多。再说,谁家舍得把自己的小子给别人倒插门啊!别人笑话倒不要紧,自己家舍不得。
  村民把抱养和招赘的困难归咎于计划生育和户口制度。38岁的厚说:计划生育紧,户口不好上,抱养抱不了,招赘婚招不着。
  但是,大多数后村农民还是比较排斥招赘婚的。在村民的心目中,各类婚姻的好坏排序是这样的:最好是有儿子,娶媳妇,续香火,这是最理想的;次好是生闺女,虽然不如儿子好,至少也是亲生的,可以找个本村的小伙结婚;再次是抱养个儿子;最差的办法是招赘婚。秀就是这样说的:最好不要招赘婚。没有儿子再生呗。多生几个闺女也比抱养的儿子强。
  有的人甚至把招赘婚和抱养儿子通通批评为“封建思想”,她们是从批判重男轻女的角度提出问题的。30岁的灯只生有一个女儿,所以她想过这个问题。她的观点是:
  什么绝户不绝户的,给闺女说个当村(同村)的,比招女婿不强?抱养儿子是老封建。
  树家是只有女孩没有男孩的家庭,她认为更好的办法是在本村的男青年里找对象,用不着招女婿也能解决问题,她说:
  反正俺家哪个闺女也不招女婿。说到当村(本村)里就行了,跟招女婿还不一样啊?
  29岁的金只有女儿,她打算接受这个现实:只有女儿,她还小,长大了她自己定,不打算抱养儿子,也不招赘女婿。
  荣的观点是同样的,她说:没儿子,女儿也一样。抱养和招婿,都不支持。哪
  来那么多事?
  臣曾经反对抱养孩子,坚持自己生,最后总算等到了自己的孩子,她说:俺结婚十多年才有孩子。没孩子时着急,就是怀不上。婆婆当时想抱个孩子,闺女小子都行。婆婆说
  她给看住(照顾),我不同意。后来才生,还生了俩小子。
  村里最时髦的女青年永更是对抱养儿子和招赘婚通通表示反对,她态度激烈地说:这就叫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农村人光嫌自己活得不够累,家里没套,也得绕着弯地花钱买个套安到自己脖子上勒着。
  森觉得抱养孩子和招赘婚都是很悲惨的事,她说:没有什么,谁家也不容易,谁也不愿意走那一步。咱不管人家。
  此外,抱养儿子和招赘婚都是让人嘲笑、看不起的事,因为自己生不出儿子。25岁的丙简单明了地说:都让人笑话。
  28岁的美说:还是让人低看一眼。如果一定要在抱养儿子和招赘婚这两样里面再做选择,人们还是把抱养儿子排在招赘婚前面。
  亮就持这种观点:要个小子,也比招女婿强。
  但是也有人持相反观点,而且认为抱养儿子的人是重男轻女,是“封建”。30岁的铁说:
  招婚好,多个干活的,不建议买儿子,封建。
  作为男权制的根基,女人婚后的从夫居制在农村年深日久,根深蒂固,但是舍此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我总觉得,这是在农村破除男权制的一道不可逾越的死墙。从习俗上讲,
  没有做其他选择的可能;从居住制度的安排上,也没有改变的可能性。我们总不能为了让农村的婚姻跟城市婚姻一样可以选择婚后新居制(新婚夫妇独立居住),而给农村的新婚
  夫妇们在婆家村和娘家村之外另建一个新村;我们也不能为了男女平等强行规定一半的新婚夫妇实行从夫居制,另一半实行从妻居制。我实在看不出这件事的出路。也许唯一可以寄予希望的是农村的都市化。在农村变成小城镇之后,在农村人移居到城市之后,婚后新居制才可能取代婚后从夫居制。这也许是中国农村男权制最终消亡的唯一希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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