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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细节

_9 刘瑜(当代)
供税收抵免,通过最低工资法、平权法案、残疾人就业保障保护弱势群体等等。
此外,欧洲诸国的经济效率是否受福利制度影响,也一直存在争议。据统计,瑞典这样
最典型的高税收高福利国家,其人均GDP比美国最穷的州还低。当然,不同的文化存在不
同的偏好,有的以平等和谐为荣,有的以个人奋斗为荣,有的以勤劳为荣,有的以休闲为荣,
有的习惯于高积累低消费,有的习惯于先消费后积累,没有必要用美国的标准来衡量其他的
国家,但是同理,也没有必要用其他国家的标准来要求美国。民意调查也表明,美国人的福
利观念不象欧洲人那么强烈。比如对于“政府应该为买不起房子的人提供体面的住房”这个
说法,67%的美国人同意,加拿大、英国、瑞典的同比分别为72.1%,88.6%,81.8%。
又比如,对“政府应该为失业的人提供体面的生活标准”这个说法,表示同意的美国人是
47.7%,同意的加拿大人、英国人、瑞典人分别为 65.5%,78.7%,80.3%。虽然制度
和文化是相互影响的,但是文化在生成之后,也存在一定的稳定性。当李普赛特用文化来解
释美国的“反社会主义”倾向时,显然是有道理的。
虽然美国人的福利偏好不象欧洲人那么强烈,但是无论从政府开支的比例来看,还是从
美国过去100年的政策变迁史来看,美国都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福利国家了,那种“美
国是个低税收低福利国家”的说法不过是个流行神话。以前和一个朋友发生过一场辩论,他
认为美国的收入税率太低了,美国应该象欧洲那样征收高税收。我的看法是,美国的税率和
欧洲的税率,不是“低”与“高”的区别,而是“高”与“更高”的区别。得出这个结论,
并不是受到什么意识形态的思想指导,而是基于对身边常识的观察:我在美国工作的朋友,
年收入多在六、七万美元和二十万美元之间,他们的收入扣除联邦税、州税、市税(纽约)、
消费税、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拿到手的往往只有一半到三分之二之间。众所周知,
美国的中产阶级是几乎没有什么灰色收入的,物价也比中国贵得多(尤其服务行业),这些
辛苦工作的中产阶级,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一半被扣除之后,往往只能依靠省吃俭用来维持小
康生活水准,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从他们身上“转移”收入。

最近一些年,中西学界的一个时髦就是批判“美式的新自由主义”。他们说“无限的私
有化、市场化、全球化会伤害弱者的利益”,他们说“除了追求效率,社会还应该追求公平”,
他们甚至说“应该放弃所谓的华盛顿共识,而应该转而追求北京共识”,这些说法也许不无
道理。但问题是,经过一百年福利制度的发展,今天的美国早已不是100年前那个自由放
任主义的美国,无论在贸易保护、工会势力、收入调节、政策倾斜方面美国都可以说是一个
福利国家,他们所批判的那个“自由放任主义的美国”更像是他们想象出来的靶子,正如他
们所说的那个“北京共识”发生在他们想象出来的乐土。我只知道,如果我生病因为交不起
钱而被医院拒之门外,如果我的孩子因为交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学,如果我每天辛辛苦苦工作
12 个小时还在温饱线上挣扎,如果这些都是普遍而不是个别现象,那么你叫它什么主义都
无济于事。但是如果我的孩子不但可以免费上学还可以免费坐校车、吃午饭,如果我收入低
可以住政府盖的房子,如果我失业了可以用政府发的食品券买东西吃,如果我退休了可以按
月得到体面的养老金,那么我所置身的制度就是福利制度,你爱叫它什么共识就叫它什么共
识。

民主请客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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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大选马上就要到来。布什阵营和克里阵营早已赶到这个4年一度的政治“庙
会”,正在锣鼓震天地“练摊”,各自吆喝自己的“土特产”:布什卖“解放伊拉克”的蓝
图,克里卖他的医保方案;布什卖他的“减税计划”,克里卖它的“增加就业规划”;布什
兜售他“反对同性恋婚姻”的主张,克里吆喝“能源自主”口号……赶庙会的老百姓从四面
八方赶来,叫好的叫好,起哄的起哄,好一派生意兴隆的热闹景象。
问题是,这样一个热闹纷呈的政治庙会,谁来赞助?
联邦竞选法案推进“政治平等”
据统计,美国2000年的选举年,用于选举的费用(包括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总共
30 亿美元。当年的总统选举中,除了动用政府公共资金 1.5亿美元,布什阵营本身砸进去
1.85亿的银子,戈尔阵营也甩了 1.2亿。平均来说,2000 年一个众议员当选要花费 50
万美元,而一个参议员当选竞选费用是450万美元。今年的总统选举,到2004年8月为
止,布什阵营已花费2.1亿美元,而克里也已掏了1.85亿。砸钱动作固然潇洒,让腰包鼓
起来却没那么容易。这数以亿计的美元,上哪里去“化缘”呢?
同志们要说了:这还用问吗?资本家嘛!老愤青马克思100多年前就说过,资本主义
国家是资产阶级的委员会。既然政府是资产阶级的办事处,资本家一手交钱,政客一手交货,
政治把戏不就是这个玩法。这个源远流长的愤青观点,至今享誉海内外。即使是在美国的媒
体,“选举不是赢得的,而是收购的”这样的看法,也是屡见不鲜。
资本家们是不是和政客们躲在秘密的小屋里,商讨收购选举事宜呢?至少在选举这个事
上,即使资本家和政治家有交易,也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根据美国1971年的“联邦选
举法案”,凡是100美元以上的选举捐款,各党派候选人都必须上交收据,并用其选举开
支进行核实。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对这些收据的统计,大体而言,在近期选举中,除了联邦
政府的公共竞选资金,候选人的私人资金有4个来源,各占资金的1/4左右:一是来自个
体选民的小额捐款(200美元以下的捐款);二是来自个体选民的大额捐款(200美元以
上,1000美元以下的捐款);三是来自各个公司、工会或其他民间组织设立的“政治行动
委员会”的捐款(5000美元以下);四是各个政党对其候选人的“嫁妆”(一个人一年最
多可以向一个政党捐助2万美元资助选举)。这4个来源,由于数额受到法律调控,被称
为“硬钱”。
从上面这个统计结果,大家可能看出,如果一个选举阵营是一个股份公司,控股的主要
还是“散户”,“大股东”的影响力有限。大家可能纳闷,资本家那么有钱,干嘛不多砸点
钱,搞个“大股东”当当?我要是比尔盖茨,干脆把政府当“二奶”包了,反正咱有的是
钱,从我几百亿美元的资产里掏出三五亿来搞选举,选上的总统议员还不都是该给我捶背的
捶背,该给我洗脚的洗脚?
当然好在我不是比尔盖茨。就是也没用,立法者早就识破了我这种人的险恶心理。
1971 年的“联邦竞选法案”是美国第一部系统规范竞选筹款的法律(后于 1974 年补充修

正),它规定:在一次选举中,个人给某一个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一个“政
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个人一年可以资助选举的捐款,不得超过2.5
万美元。同时也规定了竞选的总花销不得超过一定上限。就是说,就算我是比尔盖茨,对
某个候选人情有独钟,严格地说,我一年最多也只能掏2.5万美元来支持他当选。当然了,
如果我发动七大姑八大舅、公司的各个员工在各级选举中“捆绑”支持各方选举人,可能发
动的钱还是很可观的,但总的来说,不可能大到可以操控一个选举结果的地步,离我让总统
议员来给我捶背洗脚的愿望还是遥不可及。
可以看出,这个法案的宗旨是:分散竞选资金的来源,避免某一个集团或者个人利用其
财力来操控选举的结果,努力使公民对选举结果拥有相对平等的影响力。可以说,1971年
的竞选法案是“政治平等”的一个胜利。不过,这种对“政治平等”的追求,很快遭遇到一
个挑战。政治平等和政治自由之间古老的悖论,在竞选筹款问题上,显露了出来。
硬钱不够,软钱来凑
1975年,参议院 Buckley向最高法院上诉,称 1971 年的“联邦选举法案”违反了
宪法修正案第一条—因为限制选举捐款和花费就是限制了政治辩论的深度和广度,从而限制
了“言论自由”。最高法院1976年对这个案子的最后判决是中立性的:它对“个体捐款数
量”和“候选人花费总额”作出了区分,保留了对个体捐款数额的限制(即个人的1000
美元限制和“政治行动委员会”的5000美元限制),但是废除了对一次选举花费总额的限
制,因为这种限制“势必减少讨论的议题、探索的深度、听众的数量,而现代大众社会里,
任何一种大众沟通交流都需要花费金钱”。 可以说,1976年这场法庭战役,“政治平等”
和“政治自由”,各有胜负。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活人不能给尿憋死,更不能给钱憋死。虽然 “联邦竞选
法案”对个人捐款的数额作出严格的规定,那些被捆住了手脚的银子却贼心不死,总想在政
坛一展拳脚。于是它们逡巡在选举过程周围,见缝就钻,见空就插,这样就出现了两个后果,
一是公司、工会等组织的“政治行动委员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毕竟,5000美元的
捐款限制要更宽松)。比如1979到1980年“政治行动委员会”选举捐款只有6000万,
而1999到2000年则高达2.6亿美元。如前所述,近期选举中,“政治行动委员会”的
捐款占竞选资金的1/4左右。由于“政治行动委员”主要是由公司、工会或一些民间利益
集团组织的,它的捐款逐步增加,使人们开始担心政治变成政客和“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的
交易场所:利益集团把政治家送上宝座,政治家在宝座上给特殊利益集团输送“政策优惠”。
另一个后果就是“曲线救国”,通过“软钱”来影响选举。“软钱”是指捐给政党、用
于非促选目的的“建党”捐款,因其数额不受法律限制,所以称之为“软钱”。按照法律规
定,原本这样的捐款只能用于本党的基本建设和运转,而不允许用于推销某一个候选人。但
是,七八十年代起,随着对“硬钱”的管制越来越严,两党逐步发明出一种钻法律空子的方
法:从公司、工会、富人或其他组织那里筹“软钱”,然后用“软钱”给候选人作“议题广
告”(Issue Ads)。广告中不提及候选人的名字,所以不违法,但是又推销了某候选人的
政策,从而间接地搭售了这个候选人。就是说,如果我是比尔盖茨,虽然我一年只能捐
2.5 万“硬钱”给某党候选人,但是我却可以捐 100万“软钱”给这个党。因为“软钱”
数额不受法律限制,所以它对选举的影响力直线上升。比如克林顿1992年当选之后的18

个月里,各政党“软钱”的筹款仍只有4600万美元,而2000年布什当选后18个月里,
各政党筹了2.56亿“软钱”。事实上,2000年选举年,两党共筹集了5亿“软钱”来影
响各级选举。由于“软钱”大部分捐款者是公司、工会和富人,这就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腐
败的“政治交易”的忧虑。
增强“散户的力量”
顺便说一句,如果想当然地认为是“富人党”共和党从“政治行动委员会”和“软钱”
中受益,而“穷人党”民主党只能站在一边流口水的话,就大错特错了。不错,共和党历年
来“化缘”能力比民主党强,但是,在“政治行动委员会”和“软钱”的筹款能力上,民主
党和共和党实际不相上下,比如2001~2002年选举周期,民主党筹集了2.46亿“软钱”,
而共和党筹集了2.5亿,基本持平。共和党的优势恰恰是体现在它对“散户”的号召力,
尤其是捐款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散户”的号召力。究其原因,一方面据说是共
和党走街串巷的群众工作做得好,另一方面是共和党的主要基础是中产阶级中上层,而这些
人吃饱喝足之后,总还有几个余钱可掏。
正是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清除软钱”的竞选筹款改革方案,恰恰是共和党执政期间
通过。从1997年起,McCain等议员就开始在国会提案改革竞选筹款机制,禁止“软钱”,
“洗涤政治”。2002年2月,“两党竞选改革法案”在国会通过,3月,布什签署该法,
同年11月6日生效。该法案的主要条款是:禁止“软钱”,即各政党不得再接受任何“建
党资金”;工会、公司和其他民间组织在初选之前的一个月内和大选之前的两个月内,不许
在电视广播里打“议题广告”,挂羊头卖狗肉;同时也提高“硬钱”的上限(比如,个人捐
款数额从1000美元上升为2000,个人一年可以用于支持选举的钱数最高从2.5万上升为
4.7 万左右)。就是说,如果我是比尔盖茨,我现在一年最多只能掏四五万的“硬钱”,
但是一分钱“软钱”都不能掏了。从此以后,6位数以上的政党捐款就是违法的了。可以看
出,这个法案的宗旨,是进一步打击集团捐款和超级富豪的力量,增强散户的力量,尤其是
中产阶级的捐款力量。毕竟,美国是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的社会,羊毛还需出在羊身上。
自然,“政治平等派”的这个胜利,是对“言论自由派”的一个重大打击。不到一个月,
从美国最大工会AFL-CIO到共和党议员McConnell,从基督教联盟到民权联盟,这些昔日
的“敌人”,竟然团结起来,共同把“联邦选举委员会”告上了最高法院,称这个新法案“违
宪”,认为它禁止集团或者个人向其支持的政党“慷慨解囊”,是对“言论自由”的公然践
踏。2003年12月3日,最高法院作出裁决,以5比4的微弱优势,裁定该法案“合乎宪
法”。可以说,“政治平等派”在一个更高的山头插稳了旗帜。
总的来看,从70年代开始,美国竞选法案是沿着“政治平等”的方向前进的。虽然那
些走投无路的“软钱”目前还在寻找影响政治的方式(据说目前的逃窜方向是具有党派倾向
的民间团体),虽然“言论自由”派还在为有话不让说而忿忿不平,虽然无论怎么样改革,
富人的选举捐款势必多于穷人,但是选举改革的方向,始终是防止经济上的不平等转换为政
治上的不平等。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社会里的自由是资产阶级的自由,但是观察美国竞选法案
的变迁,我们发现“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在选举捐款问题上,实际上是在一个被围追堵截
的过程中。如果民主选举是一场盛宴,正是成千上万个名不见经传的、出于个体利益或者“信
念”而从自个儿腰包里掏钱的“小人物”,自告奋勇地在给它“买单”。

建设世界一流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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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大跃进”的阶段。据统计,1998年中国的大学招生人数还只有
107 万,到 05 年已经有 500 万左右,不到十年,升学率从 9%上升到 21%。这种“大跃
进”趋势对高等教育本身的贡献有多大不甚清楚,但是它的财政后果却令人堪忧。前一段,
媒体曝光说吉林大学欠贷30亿,引发许多高校都纷纷出来吐苦水,“倾诉”自己的财政问题。
其实,高校的财政危机是整个社会缺乏“财政问责体制”的一个表现而已。它与政府给一些效
率低下的国企“有去无回”地砸钱异曲同工,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更糟:国企产品质量如何、竞
争力如何,市场还可以检验,教育质量如何检验就要难得多;国企缺乏竞争力还可以通过拍
卖、并转甚至破产等方式重组,高校哪有这么容易重组?如果说公共投资的一个弊端是“财
政软约束”,那么高校财政体制是这个“软约束”问题里最软的环节之一。高校管理层大约也
正是因为看透了这一点,所以才抱定一种“大学请客,政府买单”的态度搞“大跃进”。
高校这种“我请客,你买单”的轻浮态度,正好与政府“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虚荣心一拍即合,
导致了大量公共资源稀里糊涂地流入高校、不明不白地被花掉。一方面,中国的基础教育投
资稀缺,许多孩子们识字的机会都没有;另一方面,我们成天嚷嚷着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一会儿“211工程”,一会儿“985工程”,钱哗哗地往高校倒。“一流大学”的愿望虽然美好,
但我总觉得有点家里这边还缺米下锅、那边就非要跟邻居比谁家计算机配置更先进的意思。
就在中国这些年忙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时候,美国近年的一个重头戏却是“建设世界一
流中小学”。
美国的中小学教育和中国的中小学教育,似乎是一个连续谱的两个极端。中国的孩子学习书
包重课业难补习班层出不穷,是作业和成绩的奴隶,美国则似乎相反,孩子作业少课业简单
放学早课外活动多……一个极端固然不好,另一个极端却未必就好。调查表明,美国中小学
教育质量不佳。03年OECD的一个报告指出,在 38个被调查国家中,美国15岁学生的
数学能力排 24,科学能力排 19,阅读能力排 12,解决问题能力排 26。在一个竞争激烈
的全球化时代,一个国家放弃基础教育,就是放弃未来。美国这样一个一心领导世界的国家,
怎么会听任自己的中小学教育沦为“二流”呢?
“不让任何孩子掉队”(No Child Left Behind)的教育改革方案,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
的。它是联邦政府针对公立中小学的一场教育改革, 年底国会通过,02年初由布什签署,
01
至今已经5年。
这个改革的宗旨就一条:让公立学校对公共资金负起责来。其核心举措是用标准化考试的方
式对 3 到 8 年级的学生的阅读和数学能力进行年度检测,以此衡量公立学校的教育质量。
如果学校连续两年不能提高学生的阅读和数学能力,那么就应该允许学生转到别的学校去。
如果连续五年没有改进,就可能更换该校的领导管理层。当然,该法案还包括其它的重大举
措。包括加大联邦政府的教育投资力度;考核教师的水平,给教师的“上岗”设立一个门槛;
让家长对学校教育方式有更大的发言权,也给家长择校更大的自由等。

这个教育改革的本质,可以说是“将竞争机制引入计划经济”。美国教育部声称,此项教育改
革5年来成效显著:9岁儿童过去5年的阅读能力提高程度超过之前28年的总和, 1971 为
来最高;数学能力也是1973年以来的最高点(13岁儿童的数学能力则为有史以来最高);
9 岁黑人和西班牙裔儿童的数学能力达到新高,白人学生和有色人种学生的差距缩到有史以
来最小。
当然,这项改革也不是没有阻力。最大的阻力,显然来自于教育系统内部。这其实不难理解,
以前我就是制造产品就行了,现在你非要加一道产品质量检验的程序,还要考核我的技术水
平,我当然不乐意了。教师本来就是工会势力的“重镇”,加上政府的钱谁花起来都不心疼,
所以说这项改革的确是触动了一个重大利益集团的根基。
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不看到。这项改革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比如,由于标准
化考试的标准是州政府决定的,一些州为了“出成绩”,刻意地压低自己的考核标准;又比如,
不少老师抱怨这种考核方式只是鼓励“应试教育”,并不一定真正提高学生们的水平;还有人
指责联邦政府投资力度不够……当然,这些批评很大程度上是技术性的,对“公共教育质量
应该有评估标准”这个核心,并没有太大争议。
其实,这项改革体现的是民主体制的基本精神之一:公共资源的要对公众负责。让贪官污吏
们公款吃了喝了固然令人痛心,但即使是用在公共事业上,如果对这些钱花的效率效果不闻
不问,一味砸钱“连个响”都听不到,同样是浪费的一种。事实证明,公共教育是投资的问题,
但不仅仅是投资的问题。如果没有对教育质量进行考核的问责体制,再多的钱都可能打水漂。
比利时人均教育投资只有美国的一半,但因为开展公立学校之间的竞争,学生水平远在美国
之上。虽然考核体系可能强化教育中的“应试”成分,但是别忘了,美国不是中国,美国的国
情并不是孩子们背着小山一样的书包起早贪黑地做作业,而是孩子们书包都用不着背下午三
点就放学青少年中吸毒怀孕暴力事件层出不穷。这项改革的目标并不是用学习成绩来衡量学
生并以此决定他们的未来,而是用考核来衡量学校的教育质量从而督促校方和教师尽责尽职。
就在中国忙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时候,美国却在忙着“建设世界一流中小学”。中国的某
某大学又上了某某大学排行榜固然鼓舞人心,不过我总觉得先吃饱肚子再跟邻居比计算机配
置更合情合理。事实上,即使就“效益”而言,重视基础教育也是一件“合算”的事。据统计,
教育投资的社会回报中,初等教育回报最大,高等教育最小。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初等、
中等、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分别为 23%、15%和 11%。道义上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说
建成几个世界一流大学是为中国“锦上添花”,那么填补基础教育的财政漏洞则是“雪中送炭”。
政府的职责到底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我觉得,这事没什么好讨论的。

有钱人该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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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单知道人类社会中会产生明星,却不知道在病类中,也会有明星。然而,“非典”这
半年来以其神秘、凶猛而名声大躁,雄辩地证明了就是病,也能病出明星风范来。
碌碌无为的平庸之病,诸如胃病,关节炎等等,虽然是病中老将,多年来戎马倥偬,为争取
病毒的生存空间而浴血奋战,却也只能对非典的崛起而自叹不如。然而最不服气的,恐怕还
是“艾滋病”。艾滋病比非典出道更早,身手更狠,却始终默默无闻,不能不说是病途失意。
据联合国数据,中国现在至少有1 百万爱滋病人,但迄今为止,爱滋病还很少象非典那样
大摇大摆地走上新闻头条,爱滋病人也不像非典病人那样,可以长驱直入医院,接受高效的
免费治疗,也难怪爱滋病对非典感到妒火中烧。
其实非典的成功之道,无非是“眼光”二字。它下车伊始,就直捣政治经济重镇北京、广东
等地,确立了威胁社会“强势群体”和国际资本的路线,不像爱滋病那样胸无大志,和经济
的或者道德的弱势群体勾勾搭搭。因为疾病是“明星式”的,所以治病是“运动式”的。各
级领导,各界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集中调动人力、物力、财力,将病魔扼杀在摇篮之
中。
然而,等到“明星”病的热闹平息、铅华散尽,在这个8 亿农民缺乏医疗保障体系、而城
镇居民的医疗权益也岌岌可危的国家,我们还是要面对一个简单的问题:一般的人,在一般
的地方,生了一般的病,该怎么办?
运动的脂粉拭去之后,还是要回归制度。这个制度可能是个什么样?也许西方的经验和教训
可以作为一个参照。我们不妨从一个简单的问题开始:一个美国人生了病怎么办?
一般情形下,如果一个美国人有工作,他的工作单位会从私人的保险公司为他买保险,生病
时,他拿着保险卡去看医生,看完了病,医生会把帐单寄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再把钱寄给
医生。其间虽然病人也要付一些手续费或分担一些费用,但总的来说,病人不至于被医疗帐
单压死。
也就是说,一个四角关系支撑了美国最通常的医疗保障体系:单位,保险公司,医院(及私
人诊所),个人。可以看出,这是个“市场主导”的医疗保障体制,私人保险公司是这个制
度的灵魂。那么政府就在一边闲着,悠哉游哉地看保险公司被各类疾病死缠烂打?当然没有
这么便宜的事。对于老人或者残疾人这些医院的发烧友,保险公司避之不及,就把他们推给
了政府。所以美国政府就资助一些公共医疗保险项目(其中最大的两个:MEDICARE 和
MEDICAID),为 65 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极度贫穷的人提供医疗保险。
实际上2000 年美国只有55%左右的医疗支出来自于私人保险公司,其它的医疗支出则来自
于政府。二者加起来,美国社会的医疗支出占GNP 的13%左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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